创业系列之合伙还是单干:前提是看所要建立公司将要从事的商业内容
(2010-05-05 09:07:03)
下一个
为了给这个版块增加人气,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
(1)如果所要建立的公司是科技公司(包括科技咨询,有技术含量的互联网,软件开发,有一定复杂成度的科技产品如机械,模具等):一定要有合伙人。合伙人最关键的品质是坦诚,绝对遵守约定的条款;兴趣爱好是否一致不重要。三个例子,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并都在我所居住的美国城市。案例一:环保咨询公司:2002年成立:2个大陆人,一个台湾人,一个美国人。5万美元起家,开始没有工资;2008年公司总收入2400万美金,在大陆雇有85人,预算600万美金。朋友说公司发展的速度想象不到,所认识的人脉的层次越来越高:有钱者是3百多亿人民币上市公司老总,有权者是国家部委正部长,有学识者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他们真正让我感觉是在干事业:每天朝气勃发,能不断达到自己的目标。案例二:互联网咨询公司,就一个老板(我的老乡)。2004年公司成立,他自己总成,具体工作外包给国内,结果是到今天还必需有一份全职工作,不能完全辞职而投身到自己的公司中来,说直接点,我老乡的生意没有做起来。按例三:机械零件及模具公司:3个台湾人所开,1998年成立,2009年销售额6000万美金。
(2)如果所要建立的公司是律师行,会计行,房屋中介:可以一个人,但决没有合伙发展快。最能说明问题的一点:国内来的案子决不会找单个律师的律师楼做(说明公司对人的心理暗示)。
(3)如果所要建立的公司是倒卖中国的日常用品:如服装鞋帽,日杂用品,小礼品等,可以完全是一个人。这类人中做的好一些的是在浙江有个小工厂,可以温饱(当然温饱的概念美国与中国完全不同),但很难有发展,因为接触的人的层次太低。这其中很多人的特点是打一枪换一炮(指不断更换所卖的产品)
(4)特定行当(如家具,地板,厨柜):单干及合伙均可,但合伙的做得大些。这几个行当最关键的是国内厂家的支持(放货),若无支持,基本决无可能(当然如果你很有钱则另当别论)。
以上4种公司类型可一囊括绝大部分在美华人的Business。总的来说,合伙比单干发展要快得多。
另外,我发觉很多人老在网上问成立什么样类型的公司(如LLC, Corp, Sole等等),其实不重要,因为如果公司能发展起来,你总能找到方法来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