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自“思想的远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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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的科学家中,达尔文是不是最具革命性的一个?如果革命指的是把一个已经公认了的学说颠倒过来,那挑战者还有很多,至少包括牛顿,爱因斯坦和量子力学的奠基者们。这些物理学家,他们超群绝伦的智慧能量,可能远超过达尔文。然而谈到对科学界以外世人观念的改变,那达尔文的革命性,却无人能及。一句话:达尔文最具煽动性!
在达尔文之前,没有人能反驳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一个东西,如果看起来像是设计过的,那它一定就是设计过的”。这个逻辑,一般人无法辩驳,只有像大卫·休谟这样的大哲学家,才能察觉其破绽。但就是休谟,也只是在逻辑上演绎一下,没有一个清晰的解释。直到达尔文我们才有了一个答案。
“像是设计过的,就必是设计过的” ,这种观点,达尔文是熟悉的。像他这样的剑桥生,威廉·佩里的《自然神学》是不得不读的。1802年,佩里用钟表必有其设计者这个事实来说明造物主的存在。在这种观点看来,一个东西越像是被设计出来的,它经过设计的这件事就越发无可置疑。这里,“看着像”指的是“一个事先指定的功能统计上是不可能出现的”。佩里的表,脊椎动物的眼睛,统计上来说就是不可能随机出现的,因为你把它们拆乱,再胡乱地,随机地装置起来,即使做万万次都不可能出现原来那个精确到秒的表,或者那个可以看到立体层次,斑斓色彩,以及瞬时测光自动聚焦的眼睛。
任何一个通情达理的人,都会承认表和眼睛不会是随机的产物。在达尔文之前,唯一的选择就只能是来自设计。每个人都会感到佩里从表到眼睛,再到生物的一切器官皆为设计这种推理的力量。造物主的存在是必定无疑的了。
然而直觉在这里却是错误的。达尔文发现了除随机组合和设计之外的第三种选择,答案就是累积的自然选择:只要有一点点平缓的改善幅度,自然选择就会找到它,利用它,用时间让进化达到那种些似乎不可能达到的峰巅,以及无止境的复杂性。如果没有那一点点平稳的变化,一切就变得不可能。 从“常识来说正确无异”到“现在知道是错的”,只有了解到这个过程的转变才能明白达尔文的颠覆性和不平凡。
达尔文这个危险的想法是极具煽动力的,是革命性的,却是不易想像到的。休谟没有想到,在他之前那么多聪明的人物也没有想到。然而却独立的进入到达尔文和华莱士两个自然学者的探究之心。“这个想法”,我说的不是进化,很多人如拉玛克和达尔文的爷爷埃若玛斯·达尔文都想到过进化。我说的也不是自然选择本身,我后面会谈到还有其他人也想到了自然选择。我说的是,只有达尔文和华莱士才看到了自然选择的力量,想到了这种大到足以可以让进化来解释生命所有现象的力量。
我把独立揭开生命奥秘的这个荣誉归功于达尔文和华莱士,但是另外两位十九世纪的人宣称他们在更早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个奥秘, 他们是派萃克·麦休和艾德华·布来茨。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英国人倒是值得骄傲:四位自然选择的发现者竟都来自这个国家。但那两位真的可以并列在此吗?
布来茨(1810-73)和达尔文几近同代,和达尔文,华莱士一样,是个自然学家,并在印度收集热带动植物标本。他在1835年确实发表了自然选择的观点。但是它的这个版本我们今天称之为“稳定选择”:也就是说,他认为选择维持了原有的品种,而没有看到选择驱动进化而产生新的物种。正因如此,他坚定地相信是上帝创造了一切:更确切地说,他认为上帝创造了所有原始的主要物种,而自然选择保留了上帝的创造。从这点上我们可以说他的观点和进化论正好相反。自然选择,对他来说,是阻止进化的力量。
麦休(1790-1874)在1831年以他多年在苏格兰果园种植苹果和梨的经验发表了一本叫做《舰船用木和树木培养》的书。在这本书的附录里, 麦休谈到了人工选择的原理,并说明如何用人工选择给海军种植更好的树木,并谈及人工选择也可以推延到自然选择。和布来茨不一样,他没有认为自然选择只是“稳定选择”, 而是说:
“。。。同样父母的后代,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在几代后,成为很不同的品种,甚至不能在其间杂交。”
当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第一版发表之后,麦休对达尔文没有引用他而提出质疑。达尔文在之后的版本中就把他加了进去。达尔文并说到麦休“很清楚的看到自然选择原理的全面力量”。的确,麦休还说到:
“有组织的生命,它们自调节自适应的品性,部分是源于自然在孕育后代上的的过度丰饶,就是说,自然的生育力太强盛了,它们产生的后代完全超过了补尝上一代老去所空出来的位置,有时甚至多过上千倍。因为生存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只有那些更结实的,更适合新环境的个体才能在逆境中成熟。那些较弱的,不能适应环境的,就会在尚未成熟的时候被消灭掉。这一原则无时无刻不在发挥效应,控制着颜色,身材,能力,和本能;一个物种中那些颜色最适合隐藏或躲过敌人的,有能力适应环境变迁和气候恶化的,体格能最好地适应健康和御敌需要的,能力和直觉能最好调节体能发挥自身优势的 - 就是在这种对年幼生命的巨大浪费下,那些能经过自然根据它完美的标准而指定的严峻考验的,才能完成继续繁殖的使命。”
麦休认识到了生育过剩和适者生存的重要性,而且他走的更远。[达尔文认为布来茨在这一点上也有所贡献]
然而,我怀疑:麦休真的明了他的发现是如此重要吗?他真的认识到自然选择是对生命存在之迷的答案以及所有生命的解释吗?如果他了解到这些,他还会仅仅在一本树木栽培的书甚至在其附录里阐述这个原理吗?难道他不会跳到屋顶上吹着号角申述他的伟大思想吗?相反,麦休觉得他发现的这个东西太平凡了,以至于称不上是什么发现。他在1860年给卫报年鉴的一封信里这样说:
“对我来说,这条自然法则是如此直觉以至于我觉得它是不言自明的,不需要集中精力就可以发现。达尔文先生在这点上则更可称为是它的发现者,我没觉得它可以称得上是个发现。他似乎是慢慢的仔细的研究,合成一件件的事实,通过推理发现了自然选择。我呢,是对大自然框架整体的一扫,估计到自然选择是个事实,一个公理,一个有足够能力的,没有偏见的人一想就可承认。”
现在想想,我们不免有些同情。但是和赫胥黎读完《物种起源》的感怀比起来,麦休就不同了。赫胥黎的话是:“我真蠢,怎么就没想到呢!”; 而麦休呢,更是维多利亚式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任何新意?” 这样的回答实在不像是一个认识到已经发现了一个主宰着生物学,解释着所有生命现象的人所说的。[麦休比达尔文大7岁,比华莱士大二十岁。]
作个比喻:想像一下麦休生在十七世纪。他看到苹果掉下来(很可能和牛顿在同一个果园,因为麦休一家在十七世纪还真在牛顿那个地方耕作)。这个早期的麦休,我们假设是个物理学家。他看到苹果掉下来,认识到大概是地球给那苹果施加了一些力。他于是写了篇局限于苹果的文章,或者更公平些,写了篇地球上物品都有下落的原因。他后来会向牛顿抗议说是他先发现了万有引力。牛顿(没有达尔文那么大度)大概只是耸耸肩而已。他们的区别在于,麦休缺乏牛顿的博大洞察力:宇宙间万物都受到这个同样的力量,行星由于这个力的驱动,沿椭圆性的轨道运行。宇宙的结构也源于此。
我同意WJ 丹普斯特,麦休的现代辩护人,麦休确实没有受到历史的公正待遇。但是我对给于麦休完全的历史优先权也很犹豫。其中一个原因,是他写的东西和达尔文,华莱士比起来有些不清楚,有些地方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更重要的是,他低估了这个思想,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他的思想的重要性。达尔文还列出了不少其他想到了自然选择的人,但是他们都和麦休一样,没有认识到这个思想的重要性。
华莱士(1823-19130)则不一样。尽管他在麦休和达尔文未发的手稿之后发现了自然选择,他却理所当然的和达尔文一样受之无愧。当华莱士发现了自然选择之后,他毫不怀疑这个思想对整个生命史的重要性。他文章的题目(就是那篇寄给达尔文的文章)就说明了一切:论物种会无限地远离原态的趋势。“无限地远离”是最关键的:如果他们能无限地远离原来的状态,他们会分支出所有的生命。华莱士在他的文章中把这点说得很清楚。
至于华莱士的信如何引起达尔文的不安,这段事人们都很熟知了。这段戏剧性的故事发生在1858年6月17日,在我看来这是科学史上各种优先权争夺战中最愉快的一件 -恰恰因为没有纠纷,虽然很容易变成一个纠纷。它被友好地解决,归功于双方的大度,尤其是华莱士方面。达尔文写到:
“1856年莱尔劝说我把自己的观点完整地写出来,我于是马上开始写作,准备写一本比《物种起源》还大几倍篇幅的书。可是这也只是我所收集到的材料的一个摘要。我在这个程度上完成了大约一半的工作。可是我的计划不得不改变,因为1858年夏天华莱士先生从马来群岛寄给了我他的文章-论物种会无限地远离原态的趋势-和我完全一样的理论。华莱士先生说如果我觉得还不错的话,希望我把它送给莱尔去审阅发表。
在这种情况下,我同意了莱尔和胡克的建议,那就是把我手稿的摘要,以及我在1857年9月给阿萨格雷的一封信,和华莱士先生的文章一起,在1858年林奈学会会刊第45页开始发表。我不太愿意这样做,因为想到华莱士先生会觉得这样不公,我当然还不知道他有多么大度和尊贵。我的手稿摘要以及那封信都不是为了马上要出版而写的,所以写的并不好。华莱士先生的文章,则非常好非常清楚。不过,我们的文章还是没有引起什么反应。我记得只有都柏林的豪特恩教授写了一封评论,宣称我们文章里新颖的地方都是错的,没错的地方都是老生常谈。这说明任何新的观点要想引起公众的注意,必须用更长一点的篇幅不可。”
达尔文当然是过于谦虚了。他的两篇文章都是说明文的艺术典范。华莱士的文章立论也非常清楚,观点和达尔文的非常相像,也没有异议说华莱士不是独立写出来的。我觉得华莱士的文章应该和他在1855年自然史年鉴杂志上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一同阅读。达尔文读过那篇文章。事实上,是因为那篇文章华莱士才进入到达尔文的通信圈,达尔文还让华莱士为他收集一些标本。但是,奇怪的是,达尔文并没有在那篇文章里看到华莱士已经成为一个十足的进化论者。我是说,和拉马克的进化论相比,华莱士是和达尔文更接近的。拉马克认为现代物种如同在一个梯子上,从较低的梯蹬升到较高的梯蹬。和此相对比,1855年华莱士已经有一个清楚的树杈形进化图解,如同达尔文后来物种起源里唯一的那张图。可是在华莱士那篇文章里,他还没有谈到自然选择和生存竞争。
这些在华莱士1858年的文章中出现了,他们犹如闪电击中了达尔文。在谈到生存竞争的时候,华莱士用了很大的篇幅说明指数增长(达尔文的另一个主要观点)。华莱士写到:
“一个动物的生殖能力经常被认为是其数目繁多或稀少的主要原因;但是仔细观察事实就会说明这二者之间没什么关系。即使是那些繁殖力很低的动物,如果没有什么约束的话,它们的数目也会极快的增长。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地球上动物的数目,基本上是稳定的,甚至还会减少。”
华莱士从这里推出“每年死去的数目一定是极多的;每个个体的生存必须依赖其自身,死掉的那些一定是最弱的。。。” 他继续写到:
“猎鹰强有力的可以伸缩的爪 -和猫的爪-不因它们的意愿就能长出来,而是来源于这些群体早些时候已经有了的,也许还没太组织好的。那些有这些优越条件的个体能更好的得到猎物而能活得更长。同样的,长颈鹿并不是因为它们想要达到较高的树丛不断伸展脖子从而使脖子变长,而是因为任何有较长脖子的变种个体可以获取更多的食物。一旦有饥荒脖子短的就被淘汰掉了。昆虫的颜色也如此,越是和栖居的土地颜色相符,越可能生存下来。这里我们也找到了关于自然界很普遍的一个平衡得解释-一些器官上的不足,总是由其它器官上的强势所补足-腿脚较弱翅膀却很强,防卫较弱速度就很快,因为那些只有不足没有平衡的动物是不能生存的,早已经被消灭掉了。这种原则,就如蒸汽机的控制机构,检查任何不规则的状态,在它们还没有被看到的时候就被修正了。”
那个蒸汽机的比喻是如此有力,我想,达尔文一定是很嫉妒的!
科学史专家们有时会说华莱士的自然选择和达尔文的有所不同。华莱士在谈到自然选择时一直在一个整体的层次上使用“变种”这个词。前面那段话里就是这种用法。他在谈到“种族”的时候也是这个意思。这些人于是认为,达尔文谈的是个体的自然选择,而华莱士谈的是今天理论家们不齿的“种族”自然选择。我一开始也这样怀疑,但细读之下,觉得不是如此。华莱士在用到“变种”和“种群”时,他的意思和今天的“基因型”或者人口基因学家所说的“等位基因”一样。在这篇文章中,他的“变种”指的不是一个局部种群,而是指“带有遗传性比通常更锋利之爪的那一组鹰”。
同样,达尔文也受到同样的误解。《物种起源》的副标题“在生存竞争中优势种族的存留”就用了“种族”这个词,从而让人觉得他是在支持族群选择甚至种族主义。实际上,达尔文的“种族”还是指“带有一种遗传特征的那一组个体”。
至于关于达尔文剽窃华莱士的说法,也是没有道理的。有足够的证据说明达尔文确实在华莱士之前就已思考自然选择了。我们有他1842年的论文摘要,1844年的长篇论文,以及1857年给阿萨格雷的信,这封信在1858年在林奈学会上宣读过。
至于达尔文为什么在这么长时间内都没有发表他的观点一直是科学史上的一个迷。有历史学家说他怕宗教或政治上的牵连后果,或者会让他非常虔诚的妻子不高兴,也许,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一定要要把所有数据都弄清楚再发表,或者他被藤壶类甲壳虫的研究分了心?我们无从知晓。
当华莱士的信到了的时候,达尔文吃惊的程度,站在今天的角度会觉得没什么道理。他给莱尔的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令人吃惊的巧合:如果华莱士看了我1842年的手稿,他的短文实在是太好的一个浓缩。他用的词竟是我章节的题目。”
这种巧合甚至延伸到他们都受到了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启迪。达尔文在自传里写到他在读马尔萨斯强调人口过多和竞争之后马上想到的:
“1838年的十月,也就是我开始了一个系统研究之后的第十五个月,我偶然读到了马尔萨斯关于人口的理论。因为长时间的观察动物和植物的习性,对于无处不在的适者生存非常了解,马尔萨斯的理论马上让我想到在每个特定条件下,适合的变种更可能被保留下来,不适合的则被淘汰掉,结果将会是新物种的形成。这时候,我终于有了一个理论可以入手了。”
华莱士读马尔萨斯后得到的顿悟则需时较长,但是更有戏剧性。当时华莱士正在马六甲群岛上的特内特岛上患了疟疾:
“我当时一阵阵高烧,一冷一热之间不得不在床上躺几小时,心里想些感兴趣的东西。有一天忽然想起了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想到他透彻的分析,那些对人口增长的抑制因素- 疾病,意外,战争,和饥荒 -这些因素使得蛮夷族群人口比更文明族群得人口受到更大的抑制。我于是想到了...”
华莱士然后开始了他关于自然选择做为一切进化的主导原则的这一透彻分析。
这里我想要指出“理解进化论的四个桥梁”,并且用对进化论发现的四个层次来说明。布来茨跨越了第一个桥,麦休跨过了前两座,华莱士跨过了前三座,达尔文则跨越了所有的四座。第一座认识到自然选择是把不适者淘汰掉的力量。我把布来茨单列出来当作代表,是因为劳伦·艾思里认为他比达尔文更早的发现了进化论。 其实,当时很多人都认识到了自然选择淘汰弱者的这个负面上的意义,他们都跨过了这第一座桥, 正如杰古德说过的:
“是的,布来茨谈到了自然选择,但是艾思里不知道在达尔文之前很多人都谈到过。那个时候自然选择已经是某种常识标准了,但是和达尔文的不一样:这个标准把自然选择作为证明上帝造人的一个佐证,它能通过淘汰那些不适合的,和极端的变种,以维护上帝创造的永恒不变,不可违背的的物种。”
威廉佩里就曾经提到过这样的自然选择。所以就如我前面说过的,这种自然选择,是和进化论正相反的,它被用来证明物种的固定性而不是变化而产生新品种的。
第二座桥是认识到自然选择可以导致进化。用现代的术语来说,它和第一座桥的区别是“稳定选择”和“方向选择”的区别。麦休,华莱士和达尔文都跨越了这座桥。
跨越第三座桥需要更多的想像力,从而能看到自然选择的力量足以解释一切生命及其奇艳的丰富性,尤其是消除人们对人是设计而来的这种幻觉。华莱士和达尔文都跨越了这座桥。麦休也许也跨越了,但由于前面说过的原因让我怀疑他真正看到这个只有“达尔文主义”想像力才能看到的境界。(达尔文主义这个词,是华莱士后来慷慨赠送的。)
第四座桥是让公众能够了解自然选择的力量。达尔文,通过1859年的《物种起源》独自跨越了这座桥。如达尔文说过的,当他和华莱士的文章在1858年林奈学会发表之后,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即使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专业生物学家们,包括那个倒霉的林奈学会会长,汤马斯·贝尔,因为他在那年年终时说了一个大错话,足以让他遗臭万年。他在查看了1858年林奈学会发表的文章后说:“这一年没什么大的发现能马上让他们的科学领域有什么革命性的进展”。1959年末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物种起源》的发表如同一个大蒸汽锤砸在维多利亚人的肚子神经上。人类的思想世界被永远的改变了:科学不再一样,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甚至政治学,都不再一样。这本书做到了1858年的文章所没有做到的。
《物种起源》并没有比他们的文章把自然选择解释得更清楚,区别在于需要一本书来把所有的证据都亮出来让人们看到。达尔文自己也说过:这说明一个新观点要引起公众的兴趣,是需要一个较长的篇幅才能做到。
那么是否有一座桥,达尔文也没有跨越呢?当然,150年之后,有许多这样的桥达尔文都不曾跨越过。不过我单挑一座,就是人们说的“现代合成”理论里的“新达尔文主义”。新达尔文主义是达尔文进化论和孟德尔遗传学的结合。困难是这个“新”总在变,就如同“现代”,“后现代”这些词一样。为了避免这样无限循环下去的词汇,我把这个要说的“新达尔文主义”称为“数字或数码达尔文主义”。1930年后可能有很多新达尔文主义,但“数码达尔文主义”却只有一个。它说的是孟德尔遗传学德的精髓:基因的“数码”性。孟德尔的基因是或有或无的东西,你不能把它们混合起来。基因是你在人类基因库里能数出来的。进化所能做到的是让这些离散的,数码的,可数的一些东西出现的频率发生变化,但并没有把这些东西的数量或者测量尺度发生变化。数量或者测量尺度可以发生变化,但是只在有机体的水平,不在基因的水平。自然选择的时候,优越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出现的频率增多,次等的基因出现的较少。
达尔文从没有跨过这座桥,所以他也不能回答弗来明·詹金的问题。詹金是个苏格兰工程师,曾问了达尔文回答不了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任何变种都会在不断的杂交之中被稀释,几代之后就消失掉了。当然詹金的观点基于当时人们对遗传的认识,即遗传物质是连续的,可混合的。果真如此,自然选择就发挥不了作用。对詹金来说,遗传杂交就如同混合白涂料和黑涂料,你得到的是灰色涂料。灰涂料之间的混合是不可能再得到黑的或是白的涂料的。
[译者: 有必要把孟德尔的试验在这里重述一下。约从1856年到1863年,孟德尔进行了8年的豌豆杂交试验。豌豆通常是自花受精的,但是孟德尔人工地将一个高的同一个矮的品种进行杂交,获得了只产生高植株的种子。当这种种子自花受精时,它产生的高植株和矮植株是3:1。这样产生的矮植株总是繁育同样的后代,但是三个高植株中只有一个会总是生出高的后代,其他两个仍是以三与一的比例生出高和矮的植株来。
孟德尔把他的实验结果解释为每一植株都具有两个决定高度性状的因子,每一亲体赋予一个因子。高的因子是显性,而矮的因子是隐性,因此杂交后第一代的植株全都是高的。当这一代自花受精后,这些因子在子代中排列可以是两个高因子在一起,或者两个矮因子在一起,或者一高一矮,一矮一高。前两种组合将会繁育出同样的后代,各自生出全是高的或全是矮的植物,而后面的两种组合则将以三与一之比生出高的或矮的植物来。]
任何人其实都可以指出詹金的错误:变种并没有在几代之后总是被稀释掉,我们也没有比我们的祖先更平均和统一化,我们的后代也还是具有我们的多样化。詹金觉得他驳倒了达尔文,实际上他想驳倒的是观察到的事实,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达尔文确实回答不了。
受到孟德尔豌豆试验的启发,二十世纪人口基因学的奠基人很容易的就可以回答詹金的问题了。基因是可数的,数码的,也是不可混合的,所以变种就可以存留下来,它们出现的频率也是不变的。如果变化,那就是进化的原因,比如,自然环境对孟德尔矮豌豆的存活不利,让他们较早的死去,那就会有越来越少的矮豌豆。像这样的非随机的选择是最可能的进化原因,不过随机性的选择也是会出现的,只是它们的程度人们是有争议的。早期人们并不了解数码遗传的缘由, 但是华生/库瑞克的DNA革命给于了解释,基因本身就是数码编制的信息,惊人的,正如计算机信息的数码性一样。
达尔文给赫胥黎的一封信里可以看到达尔文几乎看到了这座桥。这封不确定的被认为是发生在1857年的信中,达尔文说:
“我最近在猜测,虽然很不清楚,受精繁殖不是让两个不同的个体产生一种混合,而不是那种真正的融合。这种混合,是两个或是很多不同个体的混合, 因为每个父母又有它们的父母。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子代会返回到它们祖先的样子。当然,这个想法很粗糙。”
就连二十世纪人口基因学的奠基人之一费舍尔,在引述了达尔文上面的那段后后,也不知道达尔文已经多么的接近孟德尔,他甚至也在研究豌豆。1867年,他在给华莱士的信中说:
“我觉得你还没有了解我说的有一些变种不可拌在一起这句话的意思。我指的不是生育。我杂交了一些有色的甜豌豆。它们的颜色大不同,但是我得到的,甚至在一个豆荚里有不同颜色的豆子。那些颜色不是父母之色混合的,而是完美的其它颜色。我觉得和你观察到的那些蝴蝶色彩很相似。尽管这个想法很美妙,不过我不知道这和一个母体只能生出公的母的这样不同的子代有什么不同。”
这最后一句话完美的说明了推理的力量,能从平凡的事情中看透事物本质的重要性。当公母交配后,你得到的不是公的就是母的,几率50%,而不是一个阴阳体。在这种意义上,孟德尔没必要在修道院的园子做试验,只要看看世间性的遗传,再推广到所有事上就是了。数码遗传通过世间的两性无时无刻不在直丁丁的看着我们,可是,太明显的事情有时我们就不会注意到。达尔文注意到了,他差一点就做出了结论。但是,就如麦休没有跨过华莱士和达尔文跨过的第三座桥一样,达尔文没有跨过孟德尔/费雪尔跨过的那座桥, 至少没有毫不犹豫的反驳弗来明詹金。
可能,我们必须要跨过第五座桥才能看到自然选择的整体图画。
用现代遗传学的术语,而不是达尔文的话说,自然选择可以定义为随机变化的生存指示码的非随机存活。那些指示码就是DNA,它们有随机的组合。然而它们的存活不是随机的,[而是通过自然选择这个雕塑师手中的凿子雕塑出来的。]我们也看到了也很欣赏其作品:那些成活下来的物种,那些可以飞翔,游泳,跑,挖,爬高的物种。它们都借助于繁殖,这说明,成活者一定也有吸引性伴的本事。而且,要想存活,使自己这个基因有个拷贝留下来,一个基因还必须要利用基因库里的其它基因,通过性的组合进行合作。不同物种则不能通过性来组合[译者:其实,这也是生存的需要,如果骡子能够生育的话,马和驴子大概就消失了。]有时候,基因库由于什么(比如地理的)原因会一分为二,从而越走越远,形成不同的物种,犹如脊椎动物和软体动物的分离。这种方式通过时光产生出无数的物种。
至少是在通过有性生殖的物种中,进化的意思包括了基因库中基因出现的频率变化。这可以这样来理解:在“有性生殖”中,性实际上是物种的个体在基因库里随机寻找等位基因,而形成一个“随机”的等位基因组合,像是买彩票一样。基因库如同一堆扑克牌,每一个基因组就如同摸到的一副牌。一代又一代[一把又一把],各种牌出现的频率就会改变,这就是进化。表现出来的:腿短了点,角长了点,毛蓬乱了点。。。自然选择就成了雕塑师手中的凿子,在动物的骨肉之身上雕塑着。
但是更确切一点,这个凿子并没有直接在动物的骨肉之身上动手,而是在基因库里,倒弄着基因出现的概率。随着变异和性结合丰富着基因库,这个凿子一直在忙碌着。我们看到的作品则是动物的表征,通过表征,我们知道那些基因被除掉,那些留在了基因库中。
自然选择一直通过地质时间在雕琢着基因库。这番景象达尔文会觉得奇怪,但应当是他乐于见到的。
理查德 道金斯
白大伟 译于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