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我们所住地小区共11户人家,前面的房子中住6户,后面的住5户(地下是公共车库)。06年时,我们买下后面房中一底楼单位。当时的房管另有其人,后来前栋房中有人提议,他本人是做房管的,如果由他接管,肯定比当时的管理人更高效,价格更合理,我们听信他的话,给他投了非常关键的一票。
没想到此家伙是披着羊皮的狼,把前任房管挤走后开始了他的新政:[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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