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2010-04-15 09:53:43)
下一个
和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出去吃饭,韩国烤肉,味道很好。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谈话气氛渐渐浓烈。一位年长的大哥,开始讲述他当年在国内的一些故事,免不了政治的漩涡,娱乐的八卦,生活的百态。
一个故事说,某单位的局长,夜会佳人,凌晨赶去单位的时候,或许因为疲劳驾驶,把一个下岗女工撞死在人行道上。结果是局长被免,单位赔了200万。类似的故事,博主听过一些。比较奇怪的是,一位听众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怎么赔了那么多?”
嗯,赔多少才是合理的呢?想象一下的话,那个无辜的死者,可能上有老下有小,自己又失业了。一大早出门,很可能是去路边摆摊,赚些家用,老人的医药费,孩子的上学钱。也许这个200万确实可以给她的亲人带来些经济的资助,可付出的代价是,孩子没有了母亲,丈夫没有了妻子,老人没有了女儿。
看过一些报道,说拆迁的时候,老人死守屋子,被砸死,然后家属获赔好房子。有些评论,竟然是“死的真值”...
不想去评论这些解决后果的做法,毕竟这些赔偿确实看着“蛮高额”的(博主知道有人在工地坠死,也仅仅获赔50万),只是看不下去那些“真值”的评论。
或许当一不小心成了草民,什么也没有,只剩下“命”的时候,就看这个能不能换来好价钱了!
另,用了个哗众的标题,对不起米兰.昆德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