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的典型案件
姜维平
现在,广东省的东莞,云南省的楚雄等地,正在声势浩大地反腐,扫黄,似乎要建立一个廉洁而纯净的社会,这当然不错,但由官媒披露的一则新闻看,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等,有比扫黄更重要的问题没解决,而且,情况相当严重,一个关押了三年没判的案件表明,超期羁押的侵犯人权的大戏,正在堂而皇之地上演,前全国人大代表、福布斯榜上富豪、华美集团董事长张克强,2011年1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捕,2011年底一审开庭。在羁押了三年、一审开庭两年后,一直没有宣判。今年2月2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依然不是宣布一审判决,而是开庭审理检方追加起诉的单位行贿罪。
我认为,这是典型的践踏国家《刑事诉讼法》的犯罪行为,比黄赌毒厉害一百倍,因为它导致的不是社会道德伦丧,而是司法尊严的扫地,当社会最后一道公正的司法的防线崩溃,既使“黄赌毒”扫地出门,也会倾刻卷土重来,但广东省动用那么多人力,财力,物力去造声势,抓捕嫖客和妓女,却没人干涉这一明显的超期羁押的行为,还静观这出令人震惊的闹剧,在云南昆明法院开场,广东官员对曾在本地创业企业家的遭遇熟视无睹,像面对屠宰场的羔羊一样,好像一个人关押了1135天不判不算什么。
官媒的报道说,张克强是广东省华美集团董事长,知名民营企业家。他1993年在广州创办华美学校,其民办教育产业取得较大成功。2002年,张克强及他持股90%的华美集团入股保利地产,分别列保利第三和第二大股东。2007年,张克强曾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以97,5亿元排名第41位,和他并列的是恒大的许家印、比亚迪的王传福等人,马化腾排名第40位。2008年,张克强当选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上,一直在云南省看守所等待审判结果的张克强,以58,6亿元排名第177位。而6年前和他财富近似的王传福以219,6亿元排名第27位,马化腾以622,2亿元排名第5位。
据悉,2月21日,在法庭上,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8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都作了无罪辩护,截至庭审当天,张克强已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1135天。时隔3年多,张克强再次出现在昆明中院的法庭上。他在庭审最后陈述中,称自己“生在军营,长在军营,下过乡,当过兵”,令人念及保利公司的背景,不胜郗嘘,张克强说,自己1992年响应时代号召转业下海办学校,创业成功后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累计在教育、赈灾、慈善等领域捐款捐物达1亿元。张克强说,自己是一个“正直、勤奋、知法、守法,有道德情操,对社会有担当,对国家有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不是暴发户,更不是土豪”。
笔者不认识张克强,也不了解他的过去,不敢确定他有罪没罪,这都是公检法应当调查的事,但我认为,不论怎样,都应当立即释放他,至少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宣告无罪,取保候审,等等,因为关押在看守所3年不判,这已经违背了国家法律,在漫长的时间里,拖拉扯皮,东拼西凑,反复定罪,生硬而勉强,有枉法追诉之嫌,至少说明公安局在侦查阶段没掌握靠谱的证据,有可能是长官意志,主观认定,先抓后查,徇私枉法,所以,犯罪嫌疑人不服,有的法官也不忍心判,而检察院和公安人员又不想放过他,这些部门不仅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而且挑战司法的底线,无疑地,这是一起典型的超期羁押案件。
媒体报道说,2月21日深夜,经过了漫长的13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官善意的提醒,如果继续补充辩护意见,那就次日继续开庭,8名被告的辩护律师都表示不再补充,随即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张克强讲述了自己命运转折点:2011年1月12日,在没与任何办案人员接触、连电话都没通过的情况下,在北京被云南公安人员控制。他当时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求和律师通个电话,被制止并被抢走手机。直到半夜两点钟,公安人员都在要求他辞去人大代表。张克强说,他拒绝辞职。但2011年1月13日,张克强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1月14日凌晨,张克强被关进了云南省看守所,几小时后,时任华美集团常务副总裁的陈金龙接到来自银行的电话,要求提前还款,至此,华美高层才知道张克强被罢免。
通过这些不甚完整的细节可以看出,和张老板过不去的人势力很强,虽然,国家宪法规定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任免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但是实际上,他只有举手赞美的自由,是典型的“花瓶”,所以,当某一强势官员怒发冲冠时,能立即调动所有的社会资源,包括名义上受人大领导,监督和制约的公检法,去抓人判人,把花瓶砸得粉碎,以博得“官老爷”高兴,唯有这时,他才知道中国民企老板也是一群“弱势群体”,财富不能确保“肥猪”不被利器宰杀,只要举刀的手稳准狠,并以国家利益为借口,还会获得底层民众一片欢呼。
其实,像人世间一切始料不及的变故一样,都是金钱惹的祸,钱多招风也诱人,也给张克强带来苦恼和麻烦。媒体介绍说,几家银行都要求他提前还款,总额有6个亿。2月22日,现任华美集团代理总裁陈金龙对南都记者表示,张克强刚被抓的那段时间,是华美最艰难的一段,而张在云南省看守所的3年,华美只能选择保守发展,多个项目停止,损失巨大。张克强在庭审中称,3年多里,华美及其旗下学校、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华美丰收持有的股票被查封,损失数十亿元。
也就是说,在这种悲愤的时候,民企老板们还没醒悟,还在算经济账,没有看到在现有的“官本位”,“官为大”的社会里,在国企民企不对称的情况下,像他这样的企业家每天都在走钢丝,走不好就没了自由,要我看,最精明的老板是积累财富时见好就收,否则,不可能永远平安,只要被官员下令抓进看守所,不判刑也得扒一层“皮”,“皮毛”就是官员紧盯着的钱财。这一点,不是亲自经历,如何感同身受?上个世纪,笔者得罪了薄熙来,曾先后被羁押在大连旅顺海军基地,大连开发区,大连姚家等3个看守所,羁押整整两年多,饱览了类似的故事,薄熙来是此举的高手,有一个人被关了6年没定罪,瘦得像蚂蚱,比张老板惨多了,苦不堪言。一般这种情况,在实在判不下去,无法向上级官员交差时,“拍马屁”的“专政工具”,就用一千倍的“放大镜”去寻找新的罪名,这叫“补充侦查”,有的索性编个罪名判刑。
因此,对张老板追加“单位行贿罪”,是惯用的手法,官媒报道提及,2011年12月,昆明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张克强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有资产盐湖钾肥的股权,涉嫌诈骗罪。检方称盐湖集团当时要求股东需为“国有企业”,张克强等通过信托方式借道国有企业兴云信入股,后又“非法收购兴云信”,诈骗国有资产。辩方则称,钾肥投资是向民营企业放开的,所谓“投资门槛”并不存在。两年多后,2014年2月21日,昆明中院一审再次开庭,检方追加了新的罪名:单位行贿罪。起诉书中,检方称2011年提起公诉后,在审理过程中,又发现了被告单位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说明,强压法院指控他的后台很硬,不想放他出来,必得千方百计地再次找出新的把柄,而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何况在生意场上,企业家很难做到“亲近政府,远离官员”,正如“亲近蛋壳,远离蛋黄”一样,这明显是踩着《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期限的规定,在无限期地“玩法”,非玩到极致不可,只要没有比上级官员更大的权势者站出来说话,案件想有根本性的转机比登天还难。
毫无疑问,云南法院有点为难,因为自从习近平上任,司法公正有些新的迹象。媒体转述说,检方认为,董晓云、崔伟触犯受贿罪,而华美丰收公司触犯刑法第393条,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单位行贿罪责任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张克强已被羁押3年,宋世新已被羁押近4年。2月21日晚近11时,庭审结束,审判长说:“本案将在评议、讨论后定期宣判。
看来,整他们的人也有点理屈词穷,想这样了结:犯罪嫌疑人押多长时间就判多长时间,反正放了你也是带罪之身,别想翻案索赔,这种“玩法”,笔者在看守所研究了好多例,这是最后一招,生拉硬扯地编造一个罪名,抵消嫌犯的押期,逼迫受害者及亲属妥协,也安排法官交差。这是典型的无赖式的枉法追诉的案件,是司法腐败的表现,必须予以严惩。
最可悲的是,无限期的羁押销毁了人的意志,颠覆了人的理性,迷失了正常人的是非辩别能力,使许多人身心交瘁,生不如死,黑白不分,有的自杀自残,有的违心认罪,有的又飙又傻,原本很清醒的张克强在最后陈述中,没有谴责这种行为,竟感谢云南的政法机关。他说,公安没有进行刑讯逼供,法院没有草率作出有罪判决,并且两次开庭都采取公开庭审,保证其澄清事实和申辩的权利,最后,还感谢云南省看守所,“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的羁押,让我平安地度过了漫长的1135天,没有出现“躲猫猫”,基本保证了我的身心健康。也就是说,没把他搞死是仁慈和大爱。
这真是荒唐之极,一个全国人大代表,被关押了1135天,定不了罪,法官还好意思冠冕堂皇地坐在那里,为什么不把《刑事诉讼法》拿出来看看,虽然,张克强坚称自己无辜,希望得到无罪判决,但还得给专政机关涂粉抹脂,感谢的话讲了一大筐,他不知道,踩在《刑事诉讼法》上1135天,就是踩在国人民的头上胡作非为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这些云南的官员们是多么霸道和蛮横,这个“红顶商人”多么卑微可怜,我这样讲也自惭,因为类似的故事在我身上也有体现,唯其如此,我才深感羞愧,愤怒,痛心,国家的法律形同虚设,堕落到如此地步,夫复何言?秦光荣,胡春华不强力干涉此案,抓再多的“野鸡”和“苍蝇”,“老虎”,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
2014年2月23日于美国旧金山。
自由亚洲电台2014年3月2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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