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将为“翻供”付出代价?
姜维平
刚才收看了薄熙来案的庭审上半场,总的感觉是,他做为一个伪善的两面派,利用庭审媒体聚焦的舞台,进行了最后的表演,但已有的证据充分说明他是罪大恶极的,不仅有证人证言,笔录,而且有徐明出庭当面与其对质,尽管薄熙来巧言善辩,谎话连篇,但并不能脱身,之所以有人给薄的评价是首场获胜,是忽略了最关键的一段话,薄说他以前认罪的原因是精神上受到了压力,但在消失了一年多之后,他外在形象变化不大,精神也正常,他自已也说专案组多他善待,那么,何来不可抗拒的压力呢?难道专案人员对其刑讯逼供了吗?既然没有,为什么要翻供呢?这正如我以前讲的那样,他见了舞台和灯光,就唤起了表演的欲望,但他忘了做人的最起码的底线:要严守信誉。我认为,公诉方展示的证据链是完整的,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其实,起诉书提到的几个人,我都认识,唐晓林,徐明等都是大连商界的名人,在一个小城市里,新闻界的人知道薄家与这些人官商勾结,不是什么秘密,薄在自辩中采取的诡辩术是,用细节去抵消整体,用绞辩去对抗指控,用谎言去遮掩真相,因为他知道人的记忆力是有限的,多年前的事要一点不错地还原真相较难,何况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互相利用的犯罪圈子,薄谷都是高智商的骗子,做案伊始就非常小心,甚至想好了退路。这样的圈子,以薄谷为核心,当时在大连大大小小有很多,唐晓林与徐明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只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就明白了:薄熙来不得不承认他和唐晓林是旧友故交,太太谷开来与徐明是朋友,徐明还与其子薄瓜瓜来往密切,所有的关系都有一个共同点:老板看重的是官员的权力,反过来,官员看重的是他们的金钱,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的利益交换。
不了解唐晓林和徐明关系的人,也许会被薄在庭上的表演所欺骗,但大连是一个小地方,我与一些名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交往,唐过去在大连开发区的饰缅房地产公司当业务员,为什么叫“饰缅”?是因为该公司老板韩守缅是山东人,以装修业起家,他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韩使用唐是为了与薄拉关系,这就是说,从一开始,薄与唐的关系就不正常,他们是互相利用的经济犯罪体,只不过如今反目为仇而已,薄从他身上拿走了多少好处,肯定不止起诉书中指控的那么一点点,我想问薄熙来两个问题:唐过去在北京是工人,后去大连摇身一变成了大连国际发展公司的老总,该职务是正处级,这没有违背组织原则吗?我记得当时很多人都议论薄与唐关系不正常,他由韩守缅手下的一个跑腿的员工,一下子变成驻港国企公司的领导,难道薄熙来不了解他吗,是一种与其没有共同利用性质的工作关系吗,如果不是想从唐之流的朋友身上捞钱,薄会这样做吗?而薄现在当庭辱骂唐是疯狗,指责唐欺骗了他,只能说明自己恼羞成怒,狡猾抵赖,态度恶劣。非常明显的,唐晓林的供词是可信的,他给薄送钱送物不可能有第三者在场,但结合谷开来的证词,和薄熙来原先的交代,已形成了完整可信的证据链的,而且,据我所知,很多企业老板给薄送钱,他都是默认的,根本不会讲什么话,这一细节,很符合他的阴险贪婪的思想性格的。
记得90年代初,我去深圳采访大杨企业的老板李桂莲的莲塘服装厂,走访了大连人办的许多家公司,此间也与大连市政府驻深办的黄主任一起吃饭,他讲到办事处远不如湖南人的事,湖南办在嘉宾路搞了一家阳光酒店,生意很好,而大连只有一栋民宅,这就是公诉书讲的那块地皮上的附着物业,毫无疑问,深圳市政府是无偿划拨给大连的,应是国有财产,而大连国际发展公司表面上是外经贸委下属企业,但由于在香港注册,必以私人名义出面,这就留下了一个贪腐的大洞,薄与唐是勾结起来,利用合并案而暗渡陈沧的,也就是说,薄是故意让国有土地改头换面,进入他的昔日哥们腰包的,其目的是从中渔利,所以综合分析,唐给薄送钱情节是可信的,他倒卖土地,化公为私,薄熙来是知情的,他越是抵赖,套在脖子上的绞索会越紧,也更显示了他贪婪而狡猾的真面目。
也许读者还不那么健忘,2011年和2012年薄熙来在“两会”上多次表扬谷开来,说是他打黑的法律咨询顾问,为了他激流勇退,等等,但薄如今为了自保,又说谷“猾稽可笑”,律师也辩称她精神有问题,薄更称与其不常在一起,薄在会上还高调声明儿子是“全额奖学金”,等等,但现在已经看出徐明与其家人关系密切,以至达到很不正常的程度,非常明显的,薄的十几个反问,徐的如实回答,正符合徐明的一贯的思想性格,他是讲哥们义气的社会经验并不老道的商人,他无意虚构什么,恰恰是在两个关键点上,讲了对薄致命的一个细节:他拿了钱和房子后顾及自保,说“我什么也不知道”,这正是薄的性格语言,我听到大连很多送钱给薄的人回忆,他一贯这样讲,一边做违法乱纪的事,一边狡猾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但是,不论薄熙来知不知道徐谷交往的细节,但只要知道家人与徐明等老板往来密切,已经就足够了。
从庭上公布的材料看,原本官方与薄可能达成了一个默契,既裁掉了一些更多的证据,只选简单明了的几个小故事,判个十年二十年的,放他一条生路,但薄熙来毕竟是中国政坛的一个善于包装和表演的骗子,一看到背景和观众,一听到音响和掌声,一走上灯光照亮的舞台,就翻脸不认罪了,自己说是有精神压力,意志不坚强,软弱,等等,但不能提供刑讯逼供的证据,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进一步暴露他不守信誉,出尔反尔,翻脸不认人的本性,那么,由于他撕毁了私下的协议,中南海高层已承偌的对其轻判的话也会烟消云散。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体制里,薄熙来最后的疯狂一跳,很容易愚弄老百姓和激怒权势者,使结果更糟。实际上,法庭很容易找到重判他的理由,2000多万的受贿额与500万的贪污罪,再加上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已是生命危在旦夕了,现在又雪上加霜,他狡猾抵赖,出尔反尔,血口喷人,反诬他人为“骗子”,正是在自寻死路并遗臭万年。所以他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将为认罪态度不好而付出代价。
2013年8月22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姜维平个人网站www.jiangweiping.com首发,转发请注明出处,任何公开出版的书籍引用此文需经作者书面授权。联系作者:weiping55@hotmail.com或jwpjiang@gmail.com或pwj1955@gmail.com。
薄当初的那句“我什么都不知道”,实际是在和对方订立攻守同盟, 薄这句话里的“什么”指的不就是受贿这件事本身吗?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
薄给王立军的那一耳刮子,把自己扇进大狱里去了,按说他这次翻供应该是性格使然,与他一贯的高调表演欲有关系,“不能流芳千古,也要遗臭万年”,当然是很愚蠢的举动。但根据目前国内外的大环境说不好是否会改变即定量刑。
相信他贪了绝不止2千万,给他送钱的绝不止唐和徐,只是私下里的谈好仅以这两单提起公诉,放他一条生路, 但是翻供的表现,同意姜维平,可能让他脖子上的套更紧。。。
有目共睹,不是你可以红口白牙抵赖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周围有个大连作生意的人对薄的印象很不咋的,他说,在大连做生意不象其它地方那么容易,为什么,就是因为那个市长不受贿,很不好办事. 姓姜的,到你这儿怎么就成了正好相反了? 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