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的霸道和傲慢
(2012-12-28 2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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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的霸道和傲慢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 姜维平从重庆高法当庭驳回任建宇的上诉看,虽然薄王已经垮台,但他们搞得那套极左路线,还在延续,不仅“唱红打黑”运动中严重遭受迫害的蒙冤者没有平反,而且,相对轻微的一些受害者也望不到光明,直接参与做恶的法院没有办法自己纠偏,依然在蛮横地狡辩和抵赖,尽显权力的霸道和傲慢,这给对习李新政抱有期待的人泼了冷水,难道中国自上而下推进的民主与法制的道路已被堵死?重庆高院年终岁尾的判决给中国新年蒙上了阴影。新华社的报道说,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并解除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11月20日,重庆三中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一审裁定驳回任建宇的起诉。任建宇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无疑地,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践踏人权的案件,任建宇发表的言论是应受到《宪法》有关言论自由的条款保护的,每个官员都心知肚明,只是碍于“薄骗子”的淫威而徇私枉法,不得不颠倒黑白,它的戏剧性在于薄王在中共官场突然倒台,任建宇敢于起诉是基于薄熙来已被“双规”,也表明他信任习近平为首的新领导班子,能给“屁民”做主,他起诉之后,重庆市劳教委也承认处理不当,并实质上提前解除了对他的劳教,但重庆第三中院寻找理由,驳回了他的上诉,却着实令人费解。报道说,二审经庭审查明,2011年9月24日,重庆市劳教委向任建宇送达了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书中明确告知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此后,任建宇多次与其父和女友会见、通话、通信,也曾委托其父和女友代为起诉或申请复议。及至2012年8月15日,任建宇之父才代为提起诉讼。庭审中,任建宇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但他表示,这些事实不能证明他在被劳教期间可以正常行使诉权。装聋做傻的重庆法院,在薄王时代被文强之死吓破了胆,搞了烂葡萄似的一堆冤假错案,不仅加速了“薄骗子”的灭亡,而且,破坏了已有的司法体系和程序,在全世界丢尽了脸,现在,本应痛改前非,幡然猛醒,但却摆出一付貌似讲理的无赖嘴脸,以受害人错过上诉期为由,继续枉法裁判,试问,在谷开来公然预谋暗杀英商海伍德,“四大金刚”帮忙遮掩,公安局长王立军不得不躲进美领馆的疯狂年代,任建宇及其家人敢于申请复议吗?复议有用吗?你们法院何曾宣告一起“黑老大”无罪?这群浪费国家资源,摇唇鼓舌,巧言善辩的法官,吃了苍蝇,还不想吐出来,至今还要蒙冤者承认它是世上美味,公理何在?法理何在?良心何在?新华社的报道说,二审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即使目的正当,也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依法行政。我想,这段话遗漏了一个关键的字,在“正当”前应加“不”字,现在,哪个法官敢说薄熙来搞得以言治罪是正当的,也就是说,重庆地方政府认为,即使薄王一言九鼎,指鹿为马是不正当的,它们也要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依法行政,把任建宇关进劳教所,对吧?我体谅他们官小,人微言轻,顾及老婆,孩子,才违心地顺从“薄骗子”,但反过来说,为何不承认,处于高压下的任建宇也是血肉之躯,不得不保持一段时期的沉默,错过了貌似公允规定的“法定期限”?按照重庆高法的逻辑,薄熙来他爹的案子也不应当平反。然而,无耻的重庆高法振振有词地说,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本案中,重庆市劳教委举示的证据能够证明任建宇在被劳教期间有条件、有能力提起行政诉讼。任建宇及其代理人在二审中举示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在被劳教期间不能提起诉讼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相对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期间有条件、有能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此,任建宇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诉讼程序合法。二审法院据此维持原裁定。这一荒唐无理,霸道傲慢的判决,显示的意义远超过该案本身,因为任建宇和方迪案一样,都不是重庆最大的冤案,其它的比这要复杂和诡异得多的案件多如牛毛,它仿佛在通过任建宇上诉失败的结果昭示:薄熙来还会“勃起来”。其实,早在2011年12月9日,我发表了题为《今日红岩谁来写?》一文,就预示了今日平反冤假错案的前景和难度,该案在地方判决如此结果,说明600多个黑社会要重新审理,李庄案,李俊案,彭治民和曾智强案要平反,还有跨越千山万水,尽管“习李新政”给中国和世界都带来了希望,但薄熙来不处死,王谷不重判,重庆公检法不彻底换血,不清算“二次文革”的全部罪行,中国随时都可能陷入倒退和动乱,人民就看不到寒夜过后的曙光。2012年12月28日于多伦多。
姜维平网站『jiangweiping.com}12月28日首发万维网《姜记者博客》转发
作者声明:阿海主办的北运河出版社在《薄熙来夺储败亡记》一书的344页至365页,也公然抄袭我的文章《王立军的自白》,同样将面临诉讼。姜维平狱中回忆录《活人墓》即将出版,已汇款的读者请耐心等待,尚未汇款的不要再汇,等新的销售方式确定再议,作者联系方式,邮箱:Jiang Wei Ping 5576 Yonge Street PO BOX 10024 Yonge & Finch PONorth York ON m2n 0B6 电邮jwpjiang@gmail.comWeiping55@hotmail.com电话647---763--6898
原因很简单:如果他们不是国内特许开门出来的五毛,就是贪官家属,只有中国维持专制,继续剥削压迫老百姓,他们才能继续享用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