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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的前因后果
--作者:徐庆全
1956年2月,中国作协正在筹备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当时的作协副主席丁玲,因在前一年受到批判,被打成“反党小集团”,对于自己能否参加这次会议心中无数,致信作协肃反“五人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刘白羽请示。刘白羽也拿不定主意,便致信周扬并附丁玲信。现将这两封信转录于下,并略作解释。
丁玲致刘白羽的信
白羽同志:
上次我曾向你请示我是否参加最近召开的理事会,你还没有答复我。我对于党的文艺事业是抱着满腔热情的,特别认为过去我在文艺部门的工作上,犯了严重的错误,使党在文艺工作中遭受了很大损失,我就更觉得我应该加倍快【“快”字疑衍】的【地】改正错误,和加倍努力工作来赎回一些罪恶。同时我看到今天文艺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团结合作积极工作中表现了新的气象,我是感动的。因此我对于这次理事会是由衷的倾心向往、热烈拥护。不过,我考虑在我的历史问题组织上还在审查中,我的错误虽然有初步检讨,但没有结束,我给中央的检讨还在等待你们的意见作修改。我应该公开检讨我过去的言行,和在群众中留下的坏影响。我应该受到处分。在这些没有做之前,我以为我是不适合参加社会活动的。这一次理事会上,我如果参加了,就应该向理事会有所交待,应该有深刻的、经过党批准的检讨。否则对党就没有利。你以为我的这种想法是否对呢?另外,最近我的脑神经常痛。我很想能下去住一个时期。在开会期间,你们又很忙,不一定能同我谈话。因此你如果觉得我以不参加为好,那么我就想请两个星期病假去乡下暂住。如果你觉得我参加为好,那么我就听你决定。请示复!
敬礼
丁玲
【1956年】1/2【2月1日】
刘白羽致周扬的信
周扬同志:
转上丁玲信一件,盼即同定一、际春同志商定一个意见,早日答复她,为妥。商定请即告我。我已告丁,把她的信请示你和际春同志了。
公安部又送来姚蓬子补充材料一件,送上。
全部材料已打印出来,明日已【“已”字疑衍】送际春同志一份,还要送那【哪】里?请告。
刘白羽
“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问题的提出
丁玲信中提到的“理事会”,是指1956年2月27日召开的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信中所说的“犯了严重的错误”的话,是指1955年受到批判并被定性为“丁陈反党小集团”这件事。
丁玲、陈企霞的反党小集团问题,是何时提出来的?曾长期在中宣部文艺处工作的黎之回忆说:
1955年6月底,关于胡风的第三批材料公布后不久,作协一位党组副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共同署名向中央宣传部写报告“揭发”丁玲、陈企霞等人的问题,并附了有关丁玲、陈企霞等人的材料。7月下旬,陆定一署名向中央写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准备对丁玲等人的错误思想作风进行批判》的报告(翻印件(58)印字62号)。
黎之所说的“作协一位党组副书记”是刘白羽,而“党总支书记”则是阮章竞。刘白羽和阮章竞联名的报告,则来自康濯。几乎是在中国作协担任了一辈子秘书长的张僖老人,在接受我的采访时回忆说:
反“胡风反党集团”时,作协《新观察》编辑部的戈阳提出,我们党内有一股暗流,反党,点了舒群、罗烽、白朗、丁玲、陈企霞等人的名字。
丁陈集团的事情,主要是康濯的揭发。康濯写了一个材料,说丁陈搞独立王国,并把材料送给了刘白羽。去年(指1998年--引者)刘白羽找我去回忆时,我说,我听说有这么个材料,但是当时你没有给我们看。当时,刘白羽看了材料后对阮章竞说:康濯有一个材料,要转给陆定一部长,你在上面签个名。也是去年,我与阮章竞回忆这件事时,老阮说,当时也没有看这材料是什么内容,当时刘白羽让签名,我就签名了。这个材料,就直接送给定一同志。
由陆定一署名的给中央的报告,这样写道:
在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暴露出文艺界的党员干部以至一些负责干部中严重的存在着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思想行为,影响了文艺界的团结,给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活动造成了便利条件,使党的文艺受到损害。作家协会的刘白羽、阮章竞两同志给中宣部的报告中,反映了这种严重的情况。他们根据一些同志揭发的事实和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口供中发现的一部分材料,认为丁玲同志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思想作风是极严重的。
去年检查《文艺报》的错误时,虽然对她进行了批评,但很不彻底,而丁玲同志实际上并不接受批评,相反的,却表示极大的不满,认为检查《文艺报》就是整她。
报告中谈到了这次批判的意义,并提出了几点具体工作的办法,请中央审阅批准。
在康濯写的由刘白羽和阮章竞签名的材料,陆定一署名报告中央后,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召开了扩大会议,开展了对丁玲、陈企霞的批判斗争会议:
会议从1955年8月3日起至9月6日止,共举行了十六次。参加会议的共约七十人,除作协党组成员外,还有作协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部分党员作家,中宣部、文化部、全国文联、戏剧家协会、音乐协会和美术协会等单位有关的同志。在会上发言的有五十七人。
中国作家协会从个别揭发到16次扩大会议后,写出《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认为,丁玲和陈企霞结成了“反党小集团”,而且这个“反党小集团”的“罪名”居然有四条之多:一、拒绝党的领导和监督,违抗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二、违反党的原则,进行感情拉拢,以扩大反党小集团的势力;三、玩弄两面派的手法,挑拨离间,破坏党的团结;四、制造个人崇拜,散播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报告在列举了四项罪名后,说道:
从以上情况看出,这个反党小集团是一贯抗拒党的领导和监督的,他们把自己领导的单位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只许党赞扬他们的成绩,不许党批评他们的缺点;他们拒绝执行党的文艺方针,企图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改造党的文艺工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到处拉拉扯扯,散布流言,挑拨是非,进行卑鄙的两面派活动。所有这些,都证明丁玲和她的小集团成员的关系并不是一种普通的基于创作或工作需要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是允许的),而是一种以实现个人野心为目的的毫无原则的反党的结合。
关于丁玲的历史问题,报告中这样说道:
丁玲同志所犯反党的错误和她历史上被国民党逮捕后在南京的一段经过是有一定联系的。但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没有检查她这一段历史,我们有意识地把她的思想问题和历史问题有联系而又分别地来处理。仅在周扬、林默涵、刘白羽、阮章竞四同志帮助她准备检讨发言稿时,作为研究她思想错误的历史根源,由她谈了在南京的一段历史,她承认了自首的事实。在会上的发言中,她笼统地说了在南京一段是犯有错误的。会后拟即对丁玲的这一段历史,重新加以审查,并作出结论。
丁陈“反党小集团”冤案的成因
丁玲是著名作家,无论在延安时期还是在建国初期,都被党委以重任,为什么到了1955年竟然成为“反党小集团”的首要人物?
历史事件的成因,用马克思的话说,是多种力的混合--合力。“丁陈反党小集团”冤案的酿成,也是由各种因素拧合在一起。这里既有当时的不容忽视的大环境,也有丁玲自身的因素。
一、从高饶事件到反胡风事件,丁陈搞“独立王国”的罪名被坐实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四中全会,解决高岗、饶漱石的“反党联盟”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1953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建议而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实际上,高岗、饶漱石从此退出政治舞台。
2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公报并没有公开高岗、饶漱石的事情,只是强调反对高级干部的骄傲自大等,并特别提倡开展党内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我们党内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特别是由于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内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作用,强调个人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
同一天的《人民日报》在社论中指出:
必须反对这样一种人,他们口头上并不反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可是实际上却认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能适用于别人,只能适用于别人工作的范围内,而不能适用到自己,不能适用到属于自己工作的范围内,因为这就是拒绝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届四中全会结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开始了学习这个公报的热潮。学习这个公报,就要对照这个公报的精神,检讨本单位本部门有无像公报所指出的情况。在文艺界,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不久,即发生了批《红楼梦》、批《文艺报》事件。敏感的人们对号入座,首先将任《文艺报》副主编的陈企霞视为文艺界的“高岗、饶漱石”了。
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写下了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引发了一场批判运动。在这一运动中,被毛泽东认为是压制“小人物”的《文艺报》,遭到猛烈的批判。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批评《文艺报》的文章,中宣部立即责成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检查《文艺报》的错误。
对《文艺报》的批判,是由刚刚重新担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直接领导的。据康濯回忆,在中宣部召集的“矛头”“主要直指《文艺报》”的部务会扩大会议上,“文联、作协、文化部许多党员负责干部参加,陆定一同志主持,开了多次,主要批评了《文艺报》负责人冯雪峰、陈企霞以及前期负责人丁玲,周扬同志也受了批评,他们并都做了检讨”。 而原来的副主编陈企霞,“则因一贯错误太多……还采取抗拒批评的恶劣态度,作协支部提议撤销他的职务”。
中宣部从召开多次会议后揭发出来的事实,认为《文艺报》的错误是严重的。“除了投降和袒护资产阶级错误思想,压制马克思主义者的新生力量外,还发表了许多宣传错误理论的粗暴的武断的文艺批评,对文艺创作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说它“已变成一个违抗党的文艺方针和拒绝党的领导的独立王国”。因此,指定了林默涵、刘白羽、康濯、张光年、严文井、袁水拍、钟店×等成立一个专门的检查小组,检查和整顿《文艺报》。
当年被批判的陈企霞,在后来写出的《陈述书》中写道:“这些会议,已把我的问题提到反党、反中央、反领导,独立王国,骄傲自大的这一类范围上了”。“譬如说在中宣部会上,其实并无什么根据,竟有人说我是文艺界的高岗。譬如说,前文艺报的编委张光年(光未然)提出建议,他认为文艺报整个文艺方向和路线(在我们党团生活的习惯中,一提到方向路线,完全是能使人觉得严重的,这也是应该如此的)有问题,要求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审查,这委员(会)也在大会上产生了(附带说一下,这委员会并无任何审查结果的报告,至少作为文艺报负责人之一的我,完全不知道这委员会如何工作的,有什么结果)。”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检查《文艺报》时,关于“独立王国”的罪名就已经提出来了。检查文艺报,虽然作为前主编的丁玲也受到了批评,并作了检讨,只不过是当时“独立王国”的帽子没有给丁玲而给了陈企霞而已。二是,中宣部成立检查《文艺报》的专门小组。这个小组并不像陈企霞所说“并无任何审查结果的报告”,没有做什么工作,而是作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就已经把矛头引向丁玲了。曾任丁玲秘书的张凤珠回忆说:
1955年春,有一天我遇到马烽,马烽和我说:你给丁玲写封信,告诉她,如果作协通知她回来,立刻就回,不要推托(丁玲在1955年2月到无锡写作《在严寒的日子里》--引者)。我不大明白马烽的意思。后来才清楚原来马烽已看出批判的潮头推向丁玲了。
前引张僖所讲的康濯揭发丁玲搞独立王国的材料,以及陆定一署名给中央的报告的内容,显然就是这个专门小组所作的工作。
1955年4月,在对胡风的批判逐渐展开的之际,陈企霞等人给中央写了一封匿名信,对前一年批判《文艺报》的事情表示不满。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宣部和作协的领导,不是对信中所说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而是认为陈企霞在这个时机写这封信是干扰了斗争(指对胡风的批判)大方向。于是,丁玲、陈企霞在《文艺报》的“独立王国”问题又被重提。在作协召开的批判丁玲、陈企霞的座谈会上,首先就是从《文艺报》的这个问题打开缺口的:
会议从座谈一封向中央控告检查《文艺报》问题的“匿名信”开始。那封匿名信认为,1954年年底党对于《文艺报》的错误所进行的批评和检查,是由于文艺界某些领导同志推卸责任,嫁祸《文艺报》,是由于中央“偏听偏信”的结果。匿名信又诬蔑作协的党组织,诬蔑作协坚持原则批评过《文艺报》和陈企霞的党员同志是“随波逐流”、“看风使舵”、“趁火打劫”,它为受到处分的陈企霞和受到批评的丁玲叫屈、辩护。大家认为,这封匿名信的写作者选择了正当我们同胡风集团的斗争进行得极尖锐的时候(1955年4月间)寄出这封信,显然包含有转移斗争目标的阴谋。会上很多同志提出了许多有力的证据,证明这封匿名信有极大的可能是陈企霞自己写的,因为匿名信中的思想观点完全与陈企霞的相一致,其中说到的事实情节也只有陈企霞才全部知道。而这封信是由别人抄写寄发的,因此,可以肯定一定有人和他合作共谋。会议从对匿名信的讨论和对陈企霞反党活动的揭发与批判中,进一步揭露了陈企霞与丁玲的不正常的关系,和以丁玲为首,并以她和陈企霞为中心的反党的小集团。
其实,单纯一封匿名信引发后来的批判,毕竟还带有点偶然性。换句话说,虽然有人怀疑这封匿名信有丁玲的参与,毕竟还无法把丁玲划到陈企霞的“独立王国”里面。在随后而来的对胡风的清算中,丁玲成为这个“独立王国”的首要人物就有其必然性了。
现今人们已经知道,对胡风的清算是逐步升级的:先是理论之争,到了5月13日,第一批材料的公布,变成了“胡风反党集团”,到第二批、第三批材料公布时,胡风就又成了“反革命集团”了。
胡风性质的变化,随后在全国引发了大规模的肃反运动。于是,各地、各单位又开展了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丁玲与胡风在“左联”时期就共过事。抗战时,丁玲在延安,胡风在国统区,虽天各一方,但两人的联系并未中断。因国统区和边区通邮不便,丁玲的家信及给母亲邮寄的钱,都由胡风转寄;丁玲也为胡风所创办的《七月》、《希望》或写稿,或推荐稿子。那时,丁玲对胡风如此信任,以至于毛泽东为其写的《临江仙》词真迹,也交给胡风保存。
在批判胡风的浪潮一浪高一浪的情况下,与胡风沾一点边的人,大多都成了“分子”。丁玲在5月23日发表了《敌人在哪里》的批判胡风的表态文章后,她与胡风的关系在别人身上注定成为“分子”的事情并没有被人看重。有趣的倒是,参与整理胡风材料的中宣部和作协的有关人士发现,胡风材料中把丁玲称为“凤姐”,并视之为“可以合作”的实力派:
丁、陈小集团的反党活动……实际上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活动起了互相响应互相配合的作用。胡风反革命集团把丁、陈反党小集团看作“可以合作”的“实力派”。
丁玲既然是“实力派”,而在批判《文艺报》时又揭发出“独立王国”的问题,丁玲必然就是“独立王国”的头子了。当时人们的思维方式只能是:丁玲如果不搞“独立王国”,怎能被胡风称为“实力派”?
二、丁玲自身的因素
曾任丁玲的秘书的张凤珠,对于丁玲“没有躲过灾难”说:
“我曾想,这是否和她的性格有关呢?”
王蒙认为:丁玲具有很强的“明星意识”,“作家意识”。她“是一个艺术气质很浓厚的人,她热情、敏感、好强、争胜、自信、情绪化,个性很强,针尖麦芒,意气用事,有时候相当刻薄”。这样的性格,就难免给人留下“丁具有‘一切坏女人’的毛病:表现欲、风头欲、领袖欲、嫉妒……”的印象,也难免让王蒙得出丁玲“一辈子搅在各种是非里”的结论。
细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就可以发现,报告中所列的丁玲的四大罪状,与其说是反党的罪行,倒不如说是各种有关丁玲的是非的堆砌。
比方说,报告中讲到丁玲搞个人崇拜,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所谓的挂像的问题:
她假托中央同志的话,说现代中国代表作家的位置已经排定,是鲁迅、郭沫若、茅盾、丁玲。她的小集团里的人更为她鼓吹捧场,称她为“旗帜”、“领袖”。1953年,“中央文学研究所”在招待德国作家的时候,居然把丁玲的照片与鲁迅、郭沫若、茅盾的照片并排地挂起来。
说丁玲假托中央同志的话,未必正确。因为在丁玲的日记中,我们的确看到了毛泽东在1948年这样对她讲过她在中国作家中与鲁迅、郭沫若、茅盾并列的话 。后来,丁玲显然将毛的这个评价有意无意地透露了出去,这才有了所谓挂像的事情。
挂像的事情在1954年的苏联也出现过一次。那一年,丁玲与周扬、老舍等人一起,去参加全苏作家大会。在莫斯科,她又看到了这四张挂像 。苏联能这样做,显然是毛泽东的话已经传得很远了。
不少认识丁玲的老同志,都认为丁玲比较喜欢炫耀自己--说是炫耀,其实只是实事求是地肯定自己的成绩而已。在现今这个讲究自我价值的年代,炫耀一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具有“表现欲”的评语甚至还是对一个人的肯定,但是,在建国初期那种以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为价值观念的主流意识中,即使是实事求是地肯定一下自己的成绩,也难免与主流意识相冲突,尤其是在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个人主义、搞个人崇拜的错误之后,也就容易被上纲上线了。
再比如,所谓的“一本书主义”。在今天看来在更是无稽之谈。但在当年,丁玲这样说也犯忌的。我们不用做过多的解释,只引用一下玛拉沁夫当年在揭发丁玲时对这件事情的分析,读者就可以明白了。
曾经在丁玲主持的文学讲习所学习过的玛拉沁夫在《清除灵魂里的垃圾》一文里揭发丁玲说:
据说,前年批评丁玲的“一本书主义”时,她不服气,申辩自己没说过“一本书主义”这五个字,其实问题不在于是否说过这五个字,而是在于丁玲是否有这种思想。记得丁玲在1954年左右,突然到处强调作家最主要的是写出来作品来,写出好作品来。初听起来,或从字面上看来,这句话本来没有什么错误,但是一次、再次老是听她讲这句话时,就使人感觉到这句话还渗【掺】杂着旁的一些情绪。那时,我们几个学员曾经背地谈论说,丁玲作了几年文艺行政工作,没作好,现在一再强调这句话,大概是想来显示一下自己虽然行政工作没作好,但有好作品,并以这来安慰自己吧!
我们还说:“在这一点上,丁玲同志有点阿Q精神。”今天看来,这样分析显然太浮浅了。其实丁玲的思想实质并非这样简单。她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在她发表作品以前,人们看不起她,请胡也频参加什么聚会时,请柬上总是写‘也频先生及其夫人’,她说,一看见这几个字就生气,她说不当别人的附属物,因而拒绝出席。后来当她发表了作品。轰动了文坛,出了名时,那些过去瞧不起她的人,都开始向她巴结了,新闻记者们也蜂拥而来,要求拜见,可她以拒绝会见来给以报复。有一天,忽听有人扣她家门,她开门一看,原来又是那些记者,于是她只说一句“我对你们说过,我不接见你们”,便“啪”的把门一关,把他们顶了回去。在旧社会,拒绝那些庸俗无聊的新闻记者的访问,并不是什么值得指责的事。在这里,我引了她这段话,是说在三十年后的今天,丁玲对前去拜访她的青年作者们,津津有味地大谈这些话,不能说是“不过随便谈谈而已”。这话里显然包含着这样意思:当你一旦写出好作品来,身价即刻提高百倍,腰板也就硬了。将这话再与最近报刊上揭发的丁玲所说的“一个人只要写出一本书来,就谁也打不倒你”,以及她对许广平先生所说:“你现在不管做多少工作,都算得什么呢?写东西才是自己的。”等等言论联系起来,就不是什么一般的“家常话”了。
所以,当年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定为反党的罪状,根本问题并不在于丁玲是否说过这样的话,而在于丁玲是否有这样的“思想”。那是个可以以“思想”来定罪的年代。
后来丁玲自己对这些言论也并不否认。在她获得平反后,当年首先揭发她的这些言行的康濯去看她,陈明替丁玲爽快地承认说,除了当年的上纲上线外,康濯所揭发的那些话,都是事实。
三、肃反必然牵扯到丁玲的“历史问题”
此时,对丁玲和陈企霞尤为不利的是,他们两人都被认为是有“历史问题”的人。
陈企霞所谓的历史问题是,他曾与被人们认为是托派的翁涛一起共事过,关系很不错。于是乎,就有了“托派嫌疑”的说法。
1955年的肃反,即使没有历史问题的人都要交代自己的历史,而被认为有“历史问题”的丁玲,自然也是在劫难逃。
丁玲在1933年被捕的所谓历史问题,一直像看不见的“紧箍咒”一般纠缠着她。虽然在1940年已经由陈云、李富春具名作出过没有问题的结论,但是,在1943年审干时,丁玲又补充交代了自己曾给国民党写过一个条子,说出来后居家养母,不参加社会活动云云,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在“左”的思想支配下,丁玲因这个条子的事情,历史问题就被挂起来了。
在1955年,因胡风问题引发的“人人过关”的肃反,丁玲的历史问题也必然被翻腾出来。
任何历史事件,表面上看起来是某些个人的决定或者说决策,但若没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1955年的轰轰烈烈的肃反运动也是如此。那时,人们对国民党血腥屠杀共产党人的残酷历史还记忆犹新,因而在肃反中,对与国民党曾经有过关系的,或者被国民党逮捕过而以各种方式脱离国民党羁绊的人,抱有一种怀疑心理是很正常的心态。丁玲在被捕后,国民党因慑于其威望每个月给予她100块大洋的生活费的事情,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人眼里,自然是不能容忍的。而国民党逮捕丁玲时,与其在一起的另一位共产党人应修人因拒捕而牺牲的事实,在那个年代,也不免让人联想许多。
丁玲陷入了难以辩解的处境。
对于丁玲历史问题的审查,大约在批判丁玲的同时就已开始了 。批判结束后,审查继续进行。为此,刘白羽曾在1955年的10月专程到上海、南京等地调查丁玲、陈企霞的历史。大约也是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与丁玲有关系的姚篷子,与陈企霞有关系的翁涛,也随之或稍后被押解到京。刘白羽在给周扬的信中所说的姚篷子交代的材料,即是姚交代的与丁玲有关的材料。
这样的历史审查,对丁玲是不小的压力。她在信中说“我考虑在我的历史问题组织上还在审查中”的话表明,她知道作协有可能以此来拒绝她参加这次理事会的。
丁玲为什么不直接向周扬请示而向刘白羽请示
当时,丁玲虽然遭到了批判,“犯了严重错误”,并且还有历史问题在接受审查,但是,丁玲的作协副主席职务并没有被撤销,她提出参加理事会的要求是正当的。
这里的问题是,丁玲为什么不直接向时任作协党组书记的周扬请示,却向任副书记的刘白羽请示?
谈到这一问题,有的人或许第一反应是,这是丁玲和周扬的关系比较对立而导致的结果;也有的读者或许会认为,这不是个问题,因为不管向谁请示,最终都要经过周扬。
事情不是这样简单。提出这个问题,也绝不是小题大做。
在刘白羽给周扬的信中,希望周扬和陆定一、张际春一起“商定一个意见”。其实,让不让丁玲参加作协理事会,由周扬和刘白羽商量就可以决定,为什么刘白羽认为此事还要请示陆定一和根本不主管文艺的常务副部长张际春?
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解释的是,为什么在作协给中央关于批判丁陈的报告上没有周扬署名的问题。
前面提到,批丁陈,是先有了康濯的揭发材料后,作协由刘白羽和阮章竞署名报给了部长陆定一:
定一同志签名把这个材料送了上去。周扬同志没有看到。毛主席看了材料后,就批下来了,却让周扬执行了。后来,周扬同志说起这个事,并没有说明这一情况,既没有把责任往上推,也没有把责任往下推。所以,于光远的文章说,周扬对陆定一那样说,是对的。
张僖所提到的于光远的文章,是指于光远写的《周扬与我》一文 。在这篇文章中,于光远写道:
当时部领导对这件事(指丁陈一案)抓得很紧,我估计在这件事情上,毛泽东一定作过什么指示。对这,我当时没有听到,我只是根据中宣部所开展的批判都是毛泽东的某种指示这个一般规律来判断的。我想对丁陈也不会例外。最近看了《炎黄春秋》上李之琏写的《我参与丁、陈“反党小集团”案处理经过》一文中写了这么一段话:在1956年12月的一次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上,“审查丁玲历史反党集团问题专门小组”汇报之后,“周扬这时表现得很不安,他即刻表明:1955年对丁玲的批判,不是他建议,是党中央毛主席指示的。他说,他当时还在毛主席面前讲了丁玲的好话。”李认为周这么讲是不真实的。李之琏说,“我对于周扬这种解释感到很奇怪,批判丁玲既然是毛主席的指示,为什么在当时不向有关组织说明毛主席是怎样指示的?……”对李之琏提出的这一点,我倒觉得并不“奇怪”。毛讲的话要不要人传达,不是周扬能作主的。过去的历次批判也并不都传达。而且周扬讲的这件事我想陆定一是一定知道的。那次部长办公会议上周扬讲这句话时陆定一在场,他没有说否认周扬的话,可以反证周扬讲的是实话。根据多年与周扬的交往,我相信周扬不会也不敢无中生有地把毛泽东没有说过的话歪曲成毛说过,周扬也不会当着陆定一的面说假话。周扬可以有这种错误或者那种错误,但周扬不具备李之琏文中所描写的说假话的那种品质。
李之琏说周扬还在毛泽东面前讲了丁玲的好话,显然,周扬在毛面前讲丁玲的好话,是在陆定一的报告得到中央批准后由周扬来执行的时候。这样,我们才可以理解,在部长办公会议上,当周扬当着陆定一的面说自己还在毛面前讲了丁玲的好话时,陆定一并没有反驳的原因。这一事实也表明,在“党中央毛主席指示”批判丁玲之前,周扬是不知道这个报告的。
张僖是知情人,于光远虽算是半个知情人,但分析得入情入理。看来,周扬当时没有在这个报告上署名的事实,是可以认定了。
陆定一署名的中国作协给中央的关于批判丁玲、陈企霞的报告,是丁陈“反党小集团”发轫的关键,但在这个报告上却没有时任中国作协党组书记、中宣部主管文艺的副部长周扬的签名,的确令人费解。丁玲的丈夫陈明也与我们有同感:
对批丁玲,首先是作协写了报告的。奇怪的是,一、作协的这个报告,不会是6月才写的,它肯定有个酝酿过程。它是否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了呢?二、这个报告是副书记刘白羽、总支书记阮章竞签名,而党组书记周扬为什么不签名?周扬知道不知道这件事?同意不同意?参加酝酿了没有?三、报告送到陆定一那里,陆也不能不问周扬。陆向中央打报告时也只用陆定一的名字,而周扬是中宣部分管文艺、领导作协的副部长,从中宣部角度看,你周扬应该签名啊,不署名是不正常的。
批丁玲,怎样批,显然是商量过,周扬有意避免出面,怕被说成是搞宗派主义。同时,这样做就把批丁、陈的责任巧妙地推给上级,从而壮大批判声势。在批判的过程中,周扬就多次闪烁其辞地说:“这个会是经过中央的!这样的会,中央不说话,我们能开吗?”批丁玲,怎样批,显然是商量过,周扬有意避免出面,怕被说成是搞宗派主义。同时,这样做就把批丁、陈的责任巧妙地推给上级,从而壮大批判声势。在批判的过程中,周扬就多次闪烁其词地说:“这个会是经过中央的!这样的会,中央不说话,我们能开吗?
陈明的这个说法,是推测,不那么合情合理:
其一,如果在这个报告上同时署有陆定一和周扬两个人的名字,有陆定一这个中宣部长在前,周扬难道还怕被人说成是搞宗派主义?而且,如果说要“壮大批判声势”的话,陆定一和周扬联合署名,其声势岂不更大?
其二,陈明认为周扬是把“责任巧妙地推给上级”。无非是说,周扬为了避免担责任,自己假装不知道,而让刘白羽、康濯、阮章竞,直接找陆定一。按照党的组织程序,周扬不可能也没有条件在陆定一面前玩这样既低级又低能的游戏,如果陈明想到这一点,恐怕他也是难以相信的。而且,即使周扬像陈明所说,“有意避免出面”,如果陆定一认为周扬应该出面,周扬能避免得了吗?
其三,说周扬巧妙地推脱责任,这未免把周扬看的太高了。以周扬而言,在“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中,是紧跟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一个典范性人物,我们这样说,恐怕无人会提出怀疑。即使如此,他仍然被毛泽东认为是“政治上不开展”(十七年早期),“和资产阶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十七年晚期)。在丁陈“反党小集团”事件发轫的对《文艺报》“压制新生力量”的批判中,前主编丁玲挨了批判,而专司文艺界管理之职的周扬也未逃脱,他被指责为“放弃了对《文艺报》的领导权”,与丁玲一样写出检讨。1955年1月15日,周扬在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中,还在检讨自己:“他(胡风--引者)又称赞我政治上很强,我说并不如此,对《武训传》、《红楼梦》研究等的错误思想我都没有及时地进行斗争,就是证据。”1955年1月15日周扬致毛泽东的信。可见,周扬当时是没有“推脱责任”的“觉悟”的,相反,他有的只能是让自己在“政治上很强”和在斗争中勇于承担责任的渴望。所以,周扬不可能有30年早知道的远见,预想到后来人们会对批丁玲、陈企霞这场运动重新评价,先把“责任”来推个一干二净。况且,在随后作为对丁玲、陈企霞批判的执行者,周扬的“左”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关于这一点,陈明作为当事人恐怕比别人感受得更多,也应该理解得更透彻。
其四,从当时的大背景来看,对胡风批判所引发的肃反运动,使人们又绷紧了阶级斗争的弦,大批判、肃反审干,人人积极参加,唯恐落后于人,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想到自己是“左”了。以丁玲陈明夫妇对党的忠诚而言,在当年受批判时,也没有觉悟到这一点。现今留下来丁玲在当年的检讨,不也是发自内心的吗?
要回顾这个事件的历史过程,总结其教训,就要充分理解周扬、丁玲包括陈明在内的那一代共产党人,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一些特定观念和思维方式,否则的话,就无法理解他们的许多令今人看来显得多么不尽情理的言行。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为世人所瞩目的人的沉浮线,通常总是由后人而并非当世人所能描绘出来的,当世人是看不到那只有后人才能看到的冷峻的现实的。因此,虽然经历若干年后,人们对某一个历史事件有了清醒的认识,但这认识并不能替代当年的认识。否则,也就割断了历史。在看待历史事件时,似乎人人都愿意当诸葛亮,但同样一个诸葛亮,是“事前”还是“事后”,这区别就大了。不过,既然希腊神话中象征人类智慧的猫头鹰在夜晚才能起飞,我们当“事后诸葛亮”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当。问题的关键时,人们往往把“事后”与“事前”搞混了。陈明在新世纪初对上个世纪50年代的事件的认识,大约可归结到此类。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讨论为什么周扬没有在这个报告署名的问题。
1955年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是随后在全国大规模开展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群众运动的前奏或序曲。这年的6月1日,毛泽东为转发北京市委《关于查处胡风分子的报告》写信给陆定一,信中要求:各地各单位“注意在所属机关、学校、人民团体和部队中调查和研究有无胡风分子,并按情况作适当处理,凡有胡风分子较多的省市均应指定几个可靠的同志(例如五人)组织胡风问题小组,专门注意处理此事。”
6月3日,毛泽东在中央关于揭露胡风集团的指示上作了批语和修改。在修改中指出:各省市委和党组必须认识这一斗争的目的,不但在于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主要的是借着这一斗争提高广大群众(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干部)的觉悟,揭露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特务分子、帝国主义特务分子,托派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进一步纯洁革命队伍。因此,当斗争有了进一步发展时,就要公开号召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动分子进行自我坦白。这种坦白,向小组会向大会负责人去做或写书面材料都可以。
6月18日,毛泽东又在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指示稿上作了修改和批示。
毛泽东的一系列的指示,把反胡风集团的斗争迅速地扩大为全面的内部肃反运动。
在中国作协,大约是在毛泽东6月1日批示前后,就率先成立了五人小组:
作协五人小组组长是刘白羽,组员是严文井、阮章竞、康濯和张僖。五人小组的分工是这样的:刘白羽同志抓总。严文井同志负责从作协出去的所有文字,他对文字抠得很细,无论从政策的把握还是用词的分寸上,他都很有经验。阮章竞是作协的总支书记,负责主持作协内部的各种批判会。当然,大型的会议还要周扬或刘白羽来主持。康濯负责《文艺报》、文学讲习所和作家支部。我负责抓日常工作。
稍后,中央成立了肃反领导小组,组长是陆定一。中央宣传部成立了“五人小组”,常务副部长张际春是组长,刘白羽是成员之一。
熟悉当时情况的人都知道,从中央到地方迅速成立起来的“五人小组”,是肃反的核心。这个核心虽然是以“小组”而冠名,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基本上取代了各单位的正常的领导核心。在我采访张僖老人时,他对这一点仍然记忆犹新:
那时候,作协党组的活动基本停止了。当时的党总支就是五人小组的办事机构。五人小组的主要任务,就是肃清反革命分子,同时也就要审查作协机关和所属单位所有干部的历史。
在1955年10月初调进作协担任副秘书长的黎辛,对此也有印象:
作协宣布我工作时,说过我兼做党组秘书,但党组不开会、不活动,我连党组成员有哪些人知道的也不全。
作协肃反“五人小组”,是在以张际春常务副部长为组长的中宣部的“五人小组”和以部长陆定一为组长的中央肃反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之下工作的。作为作协“五人小组”组长的刘白羽,肃反工作是要直接向陆定一和张际春请示汇报的。
在作协的肃反审干中,丁玲的历史问题、陈企霞的托派嫌疑,都被翻腾出来了。随之,1954年到1955年初的批判《文艺报》事件也连带着出来了。于是才有了前面所提到的张僖回忆中的康濯写材料揭发丁玲的事情。
康濯是作协肃反“五人小组”的成员,而刘白羽是组长。康濯把材料送给组长刘白羽,刘白羽签名后,又让既是五人小组成员又是作协总支书记的阮章竞签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作为既是作协“五人小组”组长又是中宣部“五人小组”成员的刘白羽,把材料直接送给中宣部部长兼中央肃反领导小组组长的陆定一,而不送给主管文艺的副部长周扬,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再回头看丁玲给刘白羽的信就不难明白,丁玲不给周扬写信而给刘白羽写信请示,因为刘白羽是“五人小组”组长,而刘白羽给周扬的信中提出,希望周扬和陆定一、张际春一同商定个意见,因为陆、张二人是在肃反中直接领导他的上级;而让周扬与他们二人一起商定,是因为理事会是周扬主管的。
理解了这一点,前引陈明一系列“奇怪”的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丁玲的要求被否定了
在丁玲给刘白羽的信中,丁玲承认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是,从内心深处来讲,丁玲显然不希望如此。所以,很渴望能参加即将召开的作协理事会,哪怕为此而再一次承认自己的错误,向理事会作出检讨也在所不惜。于是,在口头上向刘白羽请示未得答复之后,这才又致信刘白羽,郑重其事地提出了这个要求。
陆定一、张际春和周扬商定的结果,看来是否定了丁玲的要求。
在《中国》编辑部编的《丁玲纪念集》中 ,附有简单的《丁玲年谱》,“一九五六年二月条”中记载:
和陈明一起到夏更起同志(丁玲同志的勤务员)的老家河北曲阳农村过春节。十日到定县。十一日坐胶轮大车到曲阳夏赵印村。十二日(初一)在村内参观。月底返京。
显然,丁玲的要求没有被批准后,孤独地到曲阳“暂住”了。
2月27日,作协第二次理事会开幕,周扬在大会上作报告。报告中说:
和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相联系,我们反对了文艺界某些宗派性小集团的活动。宗派主义者不把国家、人民和整个文艺事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企图在文坛上造成一种“特殊势力”,拒绝党和人民对他们工作的监督,对许多党的和非党的正派作家采取排斥的不合作的态度。他们在文学青年中传播资产阶级的腐朽的个人主义的世界观,宣传什么一个作家“写出了一本书就有了一切”、“骄傲是美德”等等。陈企霞就是这种思想的代表者之一。我们坚决地反对了这一类的思想和活动。
周扬的讲话,只点了作为“代表者之一”的陈企霞的名字,文艺界当然知道其实是指的丁玲。周扬的报告在3月25日才由《人民日报》发表,在曲阳乡下的丁玲,自然没有机会读到。如果读到了,丁玲或许会懊恼地想,写这样一封信是多么地不合时宜。
需要说明的是,1955年发生的“丁陈反党小集团”,1956年中宣部重新审查时,基本上予以否定。但是,到了1957年反右派时,却又错误地将丁陈打成右派,丁玲的历史问题结论也随之成为“自首”。此后,丁玲、陈企霞等人开始了22年的流放生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逐步走出了“左”的指导思想的阴影,对于历史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审理,开始了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1979年,中国作家协会对丁玲、陈企霞的问题进行了复查,作出改正的结论并报中央同意,恢复了丁玲、陈企霞党籍,恢复政治名誉和原工资级别。所谓“丁陈反党小集团”、“右派分子”属于错划,应予平反。1984年,中央组织部经过重新审查,对丁玲的历史问题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
选自《名家书札与文坛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