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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案例

(2011-01-01 22:31:28) 下一个

我写的“晶J的婚姻”是真实故事,其丈夫雄哥就是遇见了跟他天雷勾地火的蜜J,两人开始疯狂享受没有任何约束的性爱而导致雄哥的婚姻破裂和被驱逐出公司的案例,咱不知道你是否把它定义为没有条件、不讲理由的爱情?恐怕有时性还是性、爱还是爱吧,否则再度发达起来的雄哥不应该就是不肯娶令他疯狂的阿蜜。


另一个故事是“有多少人能够等待”:男主疯狂地喜欢上女主,但他已婚、因不忍女主背上小三之名,故在她不知晓任何情况的状态下先行离婚,然后才去跟女主求爱。这个状态应该算男主是真心爱女主的,但女主因此不信任他,后来被他的诚心所打动,但只同意同居但不同意结婚,她决定以十年为考察期,期满双方还相爱就结婚。这有盟约的是否就不叫爱情?因为不够疯狂?但最疯狂的是老天---第8年男主病逝。。。


也许人到底还是社会动物,不可能完全超越一切约束的,就算是正确时间遇上正确的人了,恐怕要想长期沉醉在爱河里,恐怕也是不容易的吧?否则就不知该叫艺术还是生活了,或者叫生活的艺术?艺术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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