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方圓

秉筆直書、期待真相
正文

關於醫療腐敗——與總理說說真心話!

(2010-01-10 07:37:54) 下一个

欢迎您留言


關於醫療腐敗——與總理說說真心話!

磊鋒/2009.12.16
“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关键词:杨浦区中心医院 消化内科 篡改病历 提供伪证 故意伤害 扰乱司法 医疗腐败 顾晓红 李国华




敬愛的溫總理:您好!
我們是受害者的親弟妹,今天能與您溫總理說上幾句心裡話確實難能可貴!本案簡單經過是這樣的,我哥不幸身患重疾,雖經醫治終在2008年4月7日在上海市楊浦區中心醫院逝世,生前在該院病床留有一份親筆遺囑,將部分財產贈與一直照顧在側的堂弟,本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家庭遺贈事件,但幾個月後當我從法院轉來的病歷中才驚愕發現,在2008.04.07上午九點半,也就是我哥逝世當天,醫院為了證明患者已是神志不清的精神病患者無行為能力病人,該院竟然用殘忍的醫療手法對惡意注射了治療精神病的藥物,患者當天下午去世!

一年來我們弟妹為了弄清該醫療事件的真相,遍訪了上海無數的專業醫生,在鐵證如山的事實之下,眾多專業醫生包括律師都無不認為本案是一樁極其嚴重的惡性醫療故意事件!鑒於目前遺贈民事訴訟對病歷真假與遺囑真假的爭論還在法院審理中,我們期待著《司法精神病鑒定程序》的詳細情況能夠儘快予以公佈。

我哥是否患有肝性腦病?為什麼要注射精神病藥物?去年年底,正當上海司法鑒定機構向楊浦法院發出召開公開聽證會的請求時,正當我們期待著醫院能在公開的鑒定聽證會上解釋“肝性腦病”診斷依據從何而來時,楊浦區中心醫院消化內科的顧曉紅主任卻突然離開了中國,上海楊浦法院也沒將任何關於聽證會的情況告知當事人。

儘管法院訴訟程序早已超過了時限,可是上海楊浦法院為了“和諧關係”卻用盡種種手段——拒絕公佈司法鑒定結果,決絕當事人對造假病歷進行司法鑒定的請求,訴訟程序,結案時間一拖再拖……等等等等。溫總理,你肯定不難想像,我們弟妹為了瞭解醫院傷害事件的真相所付出的精力是難以想像的!更難以想像如果是一個偏遠農村來上海的醫療腐敗受害者,欲瞭解醫療事件真相是何等的天地!

反觀上海楊浦區中心醫院為了進一步掩蓋故意傷害的事實,訴訟過程中曾經幾次三番的將造假的病歷遞交上上海楊浦法院,還將偽證送上海司法部對患者進行所謂的“既往精神病行為能力鑒定”以進一步達到誣陷我哥“神志不清、無行為能力”以此來證明遺囑無效以及掩蓋故意注射“精神病藥物”的行為。

醫療行業的腐敗現象在中國屢見不鮮已是事實!這也是我今天不得不與你老人家多說幾句真心話的原因。因為醫療腐敗在令患者付出了生命代價的同時也同樣傷害了醫生本身!醫患本是同根生。有些逆耳忠言的心裏話,如有得罪,深表歉意,但我們也實屬無奈,望總理諒解!我本人曾在滬港兩地醫療行業工作多年,也同樣知道上海楊浦區中心醫院今天其喪盡天良的故意傷害行為,並不能說明上海醫療行業的全貌。有道德良心的醫生在上海還是佔據大多數。

作為醫院應該把努力的方向集中到醫療技術的提高上、診治質量的嚴謹上,而不應該利用醫院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對病歷進行大肆的篡改、匿藏、偽造,用盡其骯髒手段來賺昧良心的報酬。溫總理你是否同意我的說法?我更認為,醫患關係和最終要諧取決於醫患矛盾溝通和維權渠道的暢通,如果用醫院的特殊優勢地位請求地方利益集團的保護,橫行霸道肆意坑害,那麼醫療腐敗它不僅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最終也同樣會損害到黨和政府的利益。

我們大家都清清楚楚,醫患和諧包括社會和諧最終的根源,它取決於司法的公正、公平、公開。為此,我向溫總理誠意的提出如下建議;希望政府儘快成立一個與醫療糾紛雙方無利益關係的,成立一個沒有行業本位、部門本位以及地方本位的,成立一個不是隸屬與醫療行業政管轄下的,成立一個堅持公正、公開、合法原則的,一個真正能讓醫患雙方都予以信任的,具有絕對公信力的“第三方”(醫療法庭)機構!

今天上海楊浦區中心醫院為了一己私利踐踏生命的做法,它也必將令整個醫療行業蒙羞!最後,為了以後不再有類似我哥哥遭遇的事件發生,我希望溫總理與廣大同胞一道為本案的事實與真相給予應有的關注!

祝您老人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此致敬禮!





寫信人:S .K.CHEUNG(受害者弟弟)

寫信人:KEELY.CHEUNG(受害者妹妹)

网页:http://blog.sina.com.cn/telltrush

电子邮件:telltrush@sina.com

備註:澄清事实、公开真相才是创建社会和谐、医患和谐的基础,医院仁德,应该感恩,医院缺德,理应道歉,我在这里郑重告知全社会,我们弟妹绝不要医院一分钱的赔偿,也绝不牵涉哥哥的遗产分配。就如本案的代理律师所说,我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我们的社会不要再不断的发生类似我哥遭遇的医疗残害。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