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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轰动中美的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辱案,经过一年的审理,最终签署了认罪协议书。翟云瑶,杨玉菡,张鑫磊分别被判13年,10年和6年。
这个小留学生凌辱案发生在洛杉矶的罗兰岗区域,一个晚上12个小留学生聚集在公园里欧打一个女生,剪头发,香烟头烫乳头,拳打脚踢五个小时。受害人报警后,司法介入审理。逮捕三个年满十八岁的学生,另外三个未成年的不公开审理,其他6位在逃。去年12月在罗兰岗华人中学,又逮捕一个在逃学生卢正。一百万保释金,他接受庭外审理。
今天是第四次审理,我早早赶到洛杉矶破蒙娜刑事法庭,5楼审判庭里坐满了人,但华人听证只有我和另一个记者,似乎其他的报社记者都把小留学生放弃了。我找不到位置,只好坐到最边上。卢正穿着绿色格子衬衫,黑色休闲裤,一双红色的运动鞋,高高个子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很难想象他那天晚上动手打女生。
律师是个黑皮肤,光头,外表非常强悍,还有一个小个子翻译,三个男人站在被告席上有点滑稽。今天他们进进出出,据我们经验,这是要签署庭外协议了。卢正的脸上没有一点紧张不安,一切都听从律师指点。他的同伴穿一身名牌,开一辆黑色奔驰箱形车载他而来。
经过几次进出谈判,他们终于站到法官面前,律师拿出一张粉红色的纸,那就是法庭通用的协议书,法官问的问题,还是由翻译传达给卢正,显然他的英语不够用。法庭气氛温和。法官核实了认罪协议内容和卢正的名字,签字的真实性后宣布:
7月12日将正式宣判。卢正犯下三项罪名:折磨罪,绑架罪,攻击罪。如果七月十二日他准时到庭认罪,就免除折磨罪,绑架罪两相罪名。只剩攻击罪,判三年徒刑。
如果卢正7月12日不准时到庭,所有的罪名都将成立,将判终身监禁。
我们问检察官,为啥他逃逸八个月,没有逃跑罪呢? 检察官没有起诉这条罪,因为美国有很严格的“逃跑”规格,被抓以后叫逃跑,搬家不算逃跑。
7月12日审判之前,如果卢正没有任何新的意见,他将在那天宣判之后,被戴上手铐送去监狱服刑。
离开法庭,联系上已被判刑的学生张鑫磊的父亲,他感到不平:”卢正当时参与动手打人,给被害人以身心伤害,只判三年。而张鑫磊 只是到现场陪同女友观望,却要判6年“。他为儿子感到不公。他说“我儿子什么也没做,只是帮女朋友开车司机而已……。而律师说是这案子绑在一起,我们害怕得罪律师,害怕法官,什么也不敢说。”他还说:“儿子现在很懂事,告诉我们,他会努力学习,会度过难关的。“
从2月宣判以来,他们就没有再见到儿子,因为律师申请探监手续至今没有批准下来。他还透露,被害人刘怡然因此案拿到了绿卡,她的父亲在天津大爆炸中失去了工作,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供养女儿美国读书,他说:”“如果社会能让我们三家四家把刘怡然当女儿养,不犯罪,我想我们四家供她上完学,我愿意认她做女儿,只要她愿意,我会开心一辈子。”。
张鑫磊的父亲说:“律师说这是花钱也买不到的人生阅历呀!我们花钱买到了!是祸是福,上天知道!”这一年里,他们飞来美国开庭,探视儿子,卖了一栋房子,花费了20万律师费,还有机票,住宿,几乎倾家荡产。精神压力,经济压力让他们无法正常生活。希望儿子能平安度过这四年。
卢正也是跟随女朋友来到现场的,他参与动手打了那个女孩,事发之后,他搬家转学,没有被警察抓到。直到八个月后,他才逮捕归案,单独审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6/02/5255048.html
受害人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能修复心理伤害,更让人同情。
这场小留学生的故事是典型的两种制度的冲突所致。
真正的主犯,发起人,最残忍的三个人逃回中国,就没有罪了,这才是最不平的。
别的孩子怎样了不清楚,张鑫磊好像是学乖了,也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同时英语及其他方面都有突飞猛进的势头.怎么说呢,代价非常大,但我真的认为这一经历会使他达到他原先的生活轨迹永远达不到的高度.For someone, they can only learn the hard way.但他终于learn了,也算是变坏事为好事吧.这算不算立志故事,天晓得!
(想一想,张鑫磊在这里读了部分中学和大学,居然无法与律师交流,如果没有这个经历,你能指望他将来"成长"为什么呢?进了监狱后,半年内就可以独立与律师交流了,好像还在里面读了不少书.倒是其父没有真正悟出点有价值的东西.他父亲接受过不少采访,也是有变化,但未得真谛.)
国内这种学生霸凌的事件很多,有的还录像放到网上,这么确实的罪证好像也没人管,因此这些孩子根本没觉得这是犯罪。
我很好奇,如果他儿子是在中国犯了同样的罪而被判刑,他会不会换一副嘴脸,大喊“践踏人权”“侵犯自由”“司法不公”“政治黑暗”?
问好潇潇 :)
但决不同情动手打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