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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18:38:04) 下一个



绘图:心园/蓝语
 
【悦读唐诗】王维〈观猎〉
 
作者:明珠
观猎  王维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王维在开元初期入朝为官后,除了担任太乐丞之外,还历任了右拾遗、监察御史、左补阙、库部郎中、吏部郎中、给事中。安史之乱以后,乾 元二年,迁太子中庶子、中书舍人,复拜给事中,转尚书右丞。(尚书)右丞为尚书令的属官,这是王维在朝中担任的最后一个职位,也是他任职中品秩最高的(正四品),因此后代文人也将王维称为“王右丞”。

王维年轻时的作品

这首诗是王维年轻时担任监察御史时写的,监察御史品秩不高但许可权很广,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等事宜,因此王维经常往来于长安及洛阳等地。笔者由王维的一些诗歌作品分析,王维因为职责的需要,曾在渭城(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二十里)住过一段时间,那里有一座很大的屯兵军营,〈观猎〉及著名的〈渭城曲〉都是在此地写的。而王维任监察御史时还到过塞外,也是为了检查军容军纪及军营搜狩的情况。如王维著名的〈出塞>曲,注释云:“时为御史监察塞上作”。


《全唐诗.卷126_070》

从周朝至清朝,历代朝廷都沿用搜狩(狩猎)之礼法,春猎为搜,冬猎为狩。《春秋谷梁传.昭公八年》:“因搜狩以惯用武事,礼之大者也。”据《旧唐书.太宗下》记载:“(贞观四年冬十月)辛丑,校猎于贵泉谷。甲辰,校猎于鱼龙川,自射鹿,献于大安宫。”这是记载唐太宗冬猎的事情。各地军营则由将军主持搜狩之事。狩猎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到多少猎物,而是借此机会检验带兵将军的武艺及振奋军威。《旧唐书.志第一》载:“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但每年只限于孟春及孟冬这两个月的几次搜狩(一说一年以三次为度),其他时间不管是皇帝或各地军营的将军,依礼不允许狩猎。当皇帝的如果沉湎于狩猎之事,则会增加朝廷的开支及耽误国事。

另外,古礼还规定,朝廷的正式狩猎,不能将猎场四面合围,只能围三面而网开一面,表示敬顺上天有好生之德。《易经.比》:“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其中的“三驱”即为此意。古时民间有以狩猎为生的,则不在此限。

戎浑,表现浩大的军威

当时王维被分派到渭城检查军营冬猎的情况,这首诗所讲述的也是此事。所以,〈观猎〉一诗又被归入《全唐诗》卷二十七的“杂曲歌辞”中,题目是“戎浑(浩大的军威)”。也就是说,这首诗是配乐的歌词,主要为了表现大唐开元盛世时期的军威。因此,我们来看看王维是怎么通过诗来表现的。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角弓,指用兽角装饰的弓,用兽角还有一个目的是它能放大发箭时的响声,也就是弓弦的声音通过兽角放大后会传出去很远。后一句“将军猎渭城”则把打猎的地点写清楚了。清朝的诗评家沈德潜在评论此诗首联时说:“起手贵突兀。王右丞‘风劲角弓鸣’……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说诗晬语》卷上)确实是这样,在狂风呼啸之时,突然传出强劲的角弓响声,可见这角弓的声音真如青天霹雳一般,令人惊绝,胆小的人可能要吓出一身冷汗:到底是在打仗呢?还是在打猎?作者紧接着就说了,将军在渭城郊外打猎呢。

王维的这种写作手法就是先声夺人,人未至而声先到。能在大风中传出弓箭的鸣声,可以想像这弓的强度有多威猛。这也说明了作者善于捕捉场景来表现自己所要表达的意境。什么叫作“神来之笔”?这一句就是。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笔者先说明一下,在古代,朝廷正式的狩猎必须纵养鹰犬或鹰科类的动物“雕”,如唐.崔颢〈古游侠呈军中诸将〉:“地迥鹰犬疾,草深狐兔肥。腰间悬两绶,转眄生光辉。”唐.魏知古〈从猎渭川献诗〉:“尝闻夏太康,五弟训禽荒。我后来冬狩,三驱盛礼张。顺时鹰隼 (鹰和雕)击,讲事武功扬。”唐.王昌龄〈观猎〉:“角鹰 (顶有毛角)初下秋草稀,铁骢抛鞚去如飞。”等。但也有例外的,如唐太宗即位之初,为了节省朝廷的开支,把宫中豢养的鹰犬放掉。《旧唐书.本纪第二》:“太宗乃纵禁苑所养鹰犬,并停诸方所进珍异,政尚简肃,天下大悦。”

诗中“鹰眼”的意思是指鹰的眼光或目光。疾,锐利之意,如唐.和凝〈题鹰猎兔画〉:“虽是丹青物,沉吟亦可伤。君夸鹰眼疾,我悯兔心忙。”另外一个含义是形容鹰飞的速度很快。因为入冬,草都枯萎了,这时候的猎物很难躲藏,猎鹰在天上飞的时候更显得目光锐利,很快就能发现猎物。“雪尽马蹄轻”是说刚开始打猎的地方有积雪,或者是刚开始打猎时天正下着雪;后来在追逐猎物的过程中,已经没有积雪或雪已经停了,所以此时马跑的速度更快了。

这一联是很漂亮的“流水对”,出句讲的是鹰在天上引路,对句说猎骑追踪而至,显示了将军的志在必得之意。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新丰,县名。秦朝时称“骊邑”,是秦始皇为修皇陵的工匠居住而专门建造的一座城市。汉高祖七年重置,唐废。原治所在今西安市临潼区西北。当年汉高祖刘邦定都长安,其父亲刘太公(太上皇)居长安宫中,思乡心切,郁郁不乐。汉高祖出于孝心,敕令改建骊邑,依照故乡丰邑街(今江苏省丰县)的格局一模一样的重新建造。并把故乡丰邑的居民全部迁来此地,更名为“新丰”。据说汉高祖的乡亲们迁来新丰时,士女老幼各知其室,从迁的犬羊鸡鸭亦竞识其家。太上皇居新丰,日与故人饮酒高会,心情愉快。

细柳,地名。在今陕西省咸阳市西南渭河北岸。有细柳仓,即汉朝周亚夫将军屯军处。据《汉书.周亚夫传》记载,汉文帝时,匈奴入侵。帝令刘礼屯兵霸上,徐厉屯兵棘门,周亚夫屯兵细柳,以备胡。文帝亲自劳军,到霸上、棘门军营时,皆直驰而入;至细柳营,因无军令而不得入。于是令使者持节诏将军,周亚夫将军传令开营门。既入,帝按辔徐行。至营,周亚夫以军礼见,成礼而去。文帝感慨的称赞周亚夫:“此真将军矣!曩者(之前)霸上、棘门军,若儿戏耳!”后人因以“棘门军”形容军纪涣散的军队;而军营纪律严明者称为“细柳营”。

新丰街市与细柳营两地相距约80余里。前面笔者说了,王维是在渭城观猎,而不是在这两个地方。因此,这一联的写作方法是采用虚实结合的方式。“忽过”与“还归”是为了表达一个“快”字。也就是说刚刚还在新丰,没多久就到了细柳。并不是真的跑到这两个地方打猎,所以这是虚写。那么,实写是什么呢?还归细柳营,是讲打猎归来回到了军营。而这个军营又是一座军纪严明的“细柳营”。王维在写诗时对辞汇的运用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成度,这一联不仅又是对仗工整的流水对,而且虚实结合,在表达“快”字的同时又不忘了借“细柳营”的典故称赞大唐的军威军纪。

(律诗)中联以虚实对、流水对为上

清.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律诗﹞中联以虚实对、流水对为上。”这一联既是“虚实对”又是“流水对”。所谓的虚实对即笔者前面讲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结合;这是律诗中很难写的对仗联句,但如果写得好,这诗就别提有多优美了。又如杜甫〈琴台〉:“野花留宝靥(古代妇女贴于面部的花钿),蔓草见罗裙。”这是杜甫在司马相如的旧宅处写的一首诗。因为野花中不可能还有卓文君的宝靥,蔓草中不可能还能看到卓文君的罗裙;所以这是虚写。而实写是用“宝靥”来形容野花,“罗裙”来形容蔓草,写景的同时又有缅怀古人之意(或说仿佛又看到卓文君的身影)。

流水对,这是今体诗或对联中很独特的一种写作方式。好的流水对不仅词性对得工整,承接自然,而且如行云流水般潇洒飘逸;有时出句为因,而对句是果。或是出句在一个地方,对句紧接着到了另一个地方等等,如王维的这一句是通过骑马来达到的。又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是通过乘船来达到的,真如流水一般,表达了杜甫当时欣喜若狂的心情。再如王之焕〈登鹳鹊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重楼。”这是因果关系的流水对。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射雕,原意是比喻善射的人或弓马娴熟的人,因为能够把雕都射下来的人一定是善射者。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唐诗中也很常见,除了比喻“善射者”之外,还用来表示“打猎”。比如王维〈出塞〉:“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杜甫〈寄董卿嘉荣十韵〉:“落日思轻骑,高天忆射雕。”等等。

因此本诗中的“回看射雕处”大意是:回头看看刚才打猎的地方。“千里”比喻远处;“千里暮云平”是说:远处(原来打猎的地方)的晚霞已经快与地平线平齐了。换一句话说就是:打猎回来,到了营房门口,天已经快黑了。

神完气足,不可移易

清.沈德潜又评曰:“王右丞‘风劲角弓鸣’一篇,神完气足,章法、句法、字法俱臻绝顶,此律诗正体。”(《说诗晬语》卷上)此诗通过先声夺人的气势起句;句法、章法、典故运用、动词运用皆恰到好处,诗意之转承自然,一气呵成,不可移易。

笔者认为,此诗有很多地方我们可以在今后的诗词创作中借鉴和学习。比如,我们要描写一支军乐队的雄壮威猛气势时,可以借鉴王维这种“先声夺人”的写作技巧。而“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句子除了含有笔者在前面说的那些写作技巧外,在对速度的描写上也独具一格。我们常用来形容速度快的辞汇也很多,不管怎么形容,即使比喻如闪电那么快,那也是人类这个空间的速度。可是王维用来比喻速度的快则是用变换时空的方法来表现。换一句话说,不受时空限制的速度才是最快的,这就是所谓的“神速”。刚才还在“新丰市”,眨眼间就“还归细柳营”。而且这种形容又不能太夸张,这两个地方和渭城都在咸阳的周围。如果说从咸阳一下子到了成都这就不行。因为虚中必须有实,不然就收不回来了,也无法自圆其说了。所以说,王维在用词上拿捏的恰到好处。

《旧唐书.王维传》在评价王维的书法及绘画作品时说:“书画特臻其妙,笔踪措思,参于造化;而创意经图,即有所缺,如山水平远,云峰石色,绝迹天机,非绘者之所及也。”笔者认为,王维的一些诗歌作品也是这样,只能用天赋灵机找不到一点雕琢的痕迹(天机绝迹)来形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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