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是等级制度的热爱者。从古至今,中国人创造了许多等级,特别是关于人的等级。难怪有人一直怀疑:民主制度宣扬的所谓人人平等是否适用于中国人?
在中国人之间划分优劣的做法由来已久:上古以来,中国人就用"蛮夷"来把中国人中的某些人打入劣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国的等级制越来越完善;到了元朝,汉族的统治地位被颠覆,占领中原的蒙古族搞种族隔离,汉族作为被征服民族,地位很低,被种族歧视了一把;后来的清朝,也是类似,汉族的情况没有太大改观。
鲁迅曾说,中国人有两个不同状态:一是做稳奴隶的时候,另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时候。乱世为后者,治世为前者。先生这么说,就是看到等级观念如何深入中国人心中,民主思想如何难入中国人之耳之心。
鲁迅在的时候,全球化还没有开始,北美也还没有多少华人。否则,他可能会加上第三种状态:做上自由人却想做回奴隶的时候。
归根到底,要在加拿大华人和美国华人之间划线来区分优劣的做法是非常可笑的想法。这个想法说明了某些华人中等级制度的毒很深,非把人分个三六九等不能理解。更不用说,把加拿大和美国的那么多华人抹杀个性,一概而论,在实际上是多么浅薄的做法。
当然,中国人一向不把自己当人看,都几千年了,要改也不是那么容易。
何况,中国人做奴隶久了,大约对于做自由人有点不习惯也是可以理解的。
现在我想用这样的方法来推论一下:
推论一:男人都是优等的,女人都是劣等的。
推论二:白人优等,黑人二等,华人三等。
推论三:同性恋者都是低等生物。
我想知道:那些鼓吹把加拿大华人和美国华人拿来分等级的人是否同意以上推论,是否有胆量和他们的美国(加拿大)同事分享一下以上三点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