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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卑贱,愈爱国--也谈爱国意识

(2010-10-07 01:30:09) 下一个
即便你正卑微的活着,即便你的境遇如何不堪,即便你作为公民的权利曾被侵犯,你都有权利热爱自己的国家。某些时候,这种“爱”是一种强制性存在,在诸如政府、教育机构、出版部门等等,它表现出的是“政治正确”的压力;我们也很容易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愈卑贱,愈爱国,越是底层的民众,他们对于“国家”的宏大叙事越是着迷,很容易就会因为诸如大典,奥运金牌,功夫胜泰拳之类的事宜欢欣鼓舞。
  
   “祖国昌盛了,我太自豪了”、“中国强大了,我们再也不要受欺负了”•••所以,我常常看到老家乡村的村民、广州城中村街头巷尾的小市民,在观摩,奥运会开幕式,国庆盛大庆典,神7上天之类的大事件,神采奕奕,唾沫飞溅,洋溢一种由表及里的热情。对此我很理解,试想,他们所积攒的热情和能量,除了在诸如此类国家大庆典大盛会之时宣泄表达,还有多少其他参与公共生活的路径呢?
  
  像国庆大阅兵、奥运会、神七上天等国家大项目,我们会遭遇到的一个词,就是“举国之力”,既然是“举国之力”,就有一个合乎逻辑的前提,那就是这些项目的意义已经远非金钱所能衡量,通常来说:这是国家崛起、大国复兴的重要象征,是用来提升民族自信、凝聚国家认同的,同样也是维系民众对于政府合法性认可的重要手段。这套说辞能够长期运行,乃至行之有效,乃是建立在“先验国家观”的逻辑基石上的。
  
  所谓“先验国家观”,就是国家作为一种先验性的存在,国民的生产和生活都要附庸于这个先验性的目的,当然,国家是个抽象的东西,需要代理人,像以前皇朝专制时期,代理人就是皇帝及朝廷,然后还需要一个终极性的东西“上天”赋予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天命”。当然,现今中国,正在极力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个转型过程中,“先验国家观”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基本逻辑,就是国家这个抽象的东西,其代理人党和政府,赋予它权力的那个终极性的东西,换成了“人民”,注意,人民也只是一个抽象的集合体,并非是一个个拥有选票的选民或者公民,因此,公民个体的根本权利困境就在于,当他面临国家的代理人(党和政府)的时候,无条件的服从从了唯一的选择,服从政府--服从国家--服从人民,就是这么一个推导公式,这也是转型中国,“国家主义”叙事依然可以压倒个人权利的逻辑基础。
  
  无可否认,漫长的皇权时代,还是改革之前的几十年,中国赖以运行的基础都是这种“先验的国家观”,民众对于其的认同,是一种文化传统长期浸淫的结果,几已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尤其是近现代的历史,因为中国羸弱,自鸦片战争以来,曾长期受侮辱侵略,于是,不作“亡国奴”,让国家强盛,抵御外辱,最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国民最强音。国民笃信,只有国家强大了,国家崛起了,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因此,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的就是那一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将这种国家主义叙事推上巅峰。
  不过,我们既要认识到“先验国家观”的历史合理性,又要认识到建国60年后,经过60年的发展,尤其是30年的改革开放,在经过全球化、市场经济、互联网狂飙突进洗礼后的中国,已经初具向现代社会现代国家转型的国家经济能力和民众思想基础,有能力完成向法治社会、公民社会、民主社会的转型。
  
  所谓法治社会、公民社会、民主社会,实质就是“契约社会”,国家、政府,机构、组织和个人,依照契约,各有其行动边界,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皆有边界,大家遵循的是制度、法律和条例,日常生活中,皆按照既定程序走,程序正义为最高天条,目的正义仅仅存在于立法活动中,如此,作为“先验性存在”的国家,将有一个逐渐边际化的过程,无论是国家还是政府,都必须在宪法和法治框架下,在公民基本权利约束下,严格依照既定的制度、法律和条例,按照程序,在其许可边界内活动,不再具备比公民超人一等的地位,于是,“先验国家观”就将逐渐演变成一种权利本位的契约国家观。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转型却仍在深海打转,衷心祝愿,它终将摆脱“先验国家观”的桎梏,走向权利本位的契约国家观,而我认为,这种国家观的转型能否最终完成,也是中国是否能够最终完成转型,迈进现代社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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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呜的土话是这样讲的:

因为肾亏,要有可以撑撑连腰都不算的软肋的东西。

这在国外看得最清楚。用有文化的话讲,叫弱国国民心态。

整个文学城网站,整个留学生中,整个所谓海外学人中,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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