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二丁目

林间,阳光碎碎的照过来,我是走着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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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005-05-26 21:24:23) 下一个
这个季节真好!不暖也不凉,风不大也不小,树叶不浓也不疏。 我辞去工作,搬家到这儿与他汇合已经整整一个月了。在最当初的想象里面,我应该快乐的做两、三个月的米虫,每天无所事事的闲逛,没有节制的上网,买了一年多的瑜伽DVD也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一个星期去健身三次,每天泡澡一个小时,晚间营养面膜必定一次,最后大菜是回家一趟住上个三个月,等等。实际呢,除了上网,跟晾衣服做晚饭以外,我什么也没做。这样的一种我不在赚钱的生活,好像不会游泳的人,即使有个救生圈也不敢涉足深水区。当我来了这儿以后,就明白了我是不可能过三个月小资日子的。不要说小资,连平日里爱吃的零食都省掉了。唉,一个不在工作的人实在是找不到宠自己的理由。想想一个人在另一座城市时,是何等自在!有风光的工作,有足够我优雅的收入,喜欢的衣服见到几件就买几件,最新的护肤品眼睛不眨全部扫荡。那时的我也不是挥霍浪费,象书一般都是从图书馆借的,只不过看书的地方喜欢在幽静的午后,茶餐厅的一个不起眼角落。 那时不觉得如何,现在却是无比怀念,可能等我变成老太太,类似这样的怀念会越来越象我那经常唠叨自己年轻时如何美丽,如何艳冠小镇的妈。可惜,我没有遗传她老人家的半分美貌,倒是将她的任性照单全收并有变本加厉之嫌。我更多的是象我爸,这个好像一般本人是不会明白的,只有旁人才能看得分晓。爸爸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性格帅哥吧,就是脸不是那么英俊,却又帅气逼人。一个打打篮球,个子高高,但不是太听话的单位问题青年,和又红又专,重点培养的工会苗子,是怎样的一场相遇呢?外婆是填房,小姨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外公就去世了,一个女人干苦力养一大家子人,唯一的儿子年纪轻轻23岁就因白血病死了。外婆是苦怕了,所以坚决不让女儿也受苦,偏偏这帅哥也是苦出身,于是一段轰动的恋爱就必然发生了。帅哥每天在车站等美女,最终曾经动摇过的美女不顾母亲的反对嫁给帅哥了。当年外婆的反对可不是闹几天就完事儿的,说断绝母女关系就断绝,直到我的出现,用一对不大却乌亮的单凤眼一下子就把她老人家击倒了。再加上我的帅哥爸爸是个极有孝心的人,不因为是自己的丈母娘才孝顺,凡是对年长者都特别热心,外婆这才慢慢接纳了问题女婿,到后来索性把对儿子的爱都挪到我爸身上了。这段不一样的爱情故事一直影响着我,怎么着我也不能随随便便恋一场就谢幕嫁人吧。我等等等,等到长大,大到不会不好意思仔细问清楚爸妈当年的经历的时候,他们又分手了。 到分手为止的过程是惨痛的,吵架的两个人虽然也痛,但他们起码还有肆意伤害对方的快感和吵完后的舒畅,而我呢,就是城堡崩塌、逃也逃不了挡也挡不住的状态,最后,基本上我已经到了死也不碰这个话题,谁跟我提跟谁急的地步。遇到一个男人,也顾不及仔仔细细谈恋爱,分在两地,见过十几次,还不满一年的时候就嫁了。所有人的祝福都是:你恋爱了?怎么我们都不知道。而唯一没有反对意见的就是我那对分了手的爸妈。可能他们想的和我一样,这儿的城堡塌了,有人盖一座新的给我,何乐而不为:) 他们一起从江苏来广东参加我的婚礼,也许是长途的旅行,也许是婚礼的气氛,他们维持了一对临时夫妇的样子,不知是角色太得心应手还是突然唤醒旧日的好时光,回江苏的时候基本上回到恋爱初期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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