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倒梁”人士的五大误区
解滨
220大游行结束才几天,“挺梁”行动风起云涌,“倒梁”之风也暗潮汹涌。 昨天看了好几个帖子,内容是反对220大游行,认定对梁彼得的判决正确,认为华人挺梁是无理取闹,让美国社会觉得华人胡搅蛮缠,影响华人在美国主流社会的形象。 在几个微信群里,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互相叫骂起来。
首先,我认为华人对此事存在不同的看法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不必愤怒和惊诧。 这就是美国,一个包容不同观点和思想的国度。 没有必要以任何方式压制不同的声音。
正因为如此,我不同意有些“挺梁”的同胞骂“倒梁”一方为汉奸这种粗鲁的做法。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 在美国对一件事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这是天经地义的。 要是人们看问题都是一个观点、一种看法、一个思想、一个角度,那就不是美国了。 这一次虽然纽约的不少黑人反对挺梁,但也有黑人站出来支持为梁警官诉求司法公平的。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这就是美国。黑人有不同的声音,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有?
同时,我也不同意“倒梁”的同胞们骂那些参加220大游行的人“耻辱、无知、愚昧、没有人性”。 请注意游行示威也是美国人民的合法权利,同样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您如果对人家的游行示威不高兴,完全可以不去参加,甚至组织一个倒梁大游行也是您的权利,犯不着把人家臭骂一通。 您要是真的相信美国的民主制度,那您就必须让人家履行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在仔细阅读了微信里双方辩论内容后,我基本上还是赞成“挺梁”一派的多数看法,对于“倒梁”一方的多数观点和看法难以苟同。 我认为他们对于美国的政治和司法体制的看法过于简单,把一切理想化了,存在着一些误区。 具体地说,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一:法庭判决永远是正确的,不懂法律的旁人无权干涉。 例如,一位群友认为:既然已经请了律师、法官,有了陪审团的裁决,那你们这些并非法律专业人士还吵闹个啥? 还有一位天才干脆写了一篇宏论,旁征博引,论证了起诉书中五条罪状全部定罪的合理性。
这种一边倒支持检方,不允许旁人质疑的腔调,几乎跟《赵家日报》可以媲美了。 我不谈这些倒梁高论的漏洞百出,就算法庭的判决全部是对的,旁人就无权表示异议了吗? 如果法庭判决都是对的,那美国还要上诉法庭做什么? 我相信美国的司法程序和制度确实是近乎完美的,但不出错的系统在世界上还没有诞生。 美国法庭判案毕竟还是靠人,不犯错误的人存在吗? 实际上美国法庭荒唐透顶的判决并不罕见。 众所周知的O.J. Simpson就是一例。 前年德州一个富二代飚车,一口气撞死四个人,法庭的判决居然是probation,理由是那家伙家里太富有了,以至于头脑里没有是非对错观念,不该治罪。 这荒唐不荒唐? 就说纽约市的检察官们,也渣男辈出。 二十几年前,纽约Bronx区一位名叫Eric Glisson的黑哥小混混被冤枉入狱,以杀人罪被判终身监禁。 那小子喊冤叫屈无数次无人理睬,于是发奋图强在狱中修完法学课程,后来遇到恩人修女导演陈尹莹博士(纽约长江剧团艺术总监),grandma陈帮他翻案,他甚至找到了真凶,并发现检察官知错犯错一意孤行才导致他身陷囹圄,最后的结局当然是平反昭雪,当局赔钱消灾。 这些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美国虽然离地狱很远,但还不是天堂。 要实现公平和正义,还要抗争! 倒梁的同胞们看倒美国法院办的案子几乎都是有理有据、铁证如山、无懈可击的,跟赵家法院犹如天渊之别,于是就一厢情愿地跟着检察官走,跟着政府走,跟着陪审团走。 天真不是错,但天真到把美国当天堂就是错了。美国司法体制之完善,不只是体现在一审判决的慎密,更是体现在一审结束后的纠错机制。 华人挺梁的抗争和对公平的诉求,就是这种纠错机制的功能之一。这才叫美国。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二:梁彼得自私自利、道德缺陷,法庭上又撒谎,导致重判,罪有应得。 这些华人列举梁彼得在案发前胆战心惊,在案发后惊慌失措、痛哭流涕,放下被他伤害的人于不顾的行为,认定梁彼得具有人格缺陷,就该为他的罪行负责。
姑且不论这里面对梁的指控是不是事实,我觉得这些华人要么是以前样板戏看得太多了,要么是美国的英雄大片看得太多了,总而言之在他们眼中美国警察就应该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样板戏中的高大全。 我想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即便在梁警官误杀那个黑人后,他赶紧去为那个青年做CPR,那会改变那个法庭的判决吗? 我敢打赌:检方会建议陪审团忽略这一段陈述,认定这一细节与本案无关。 我提请诸位倒梁人士注意三点:一、美国法院不是道德审判所,道德的高尚与否不在考虑之中。 二、说梁警官在法庭撒谎,纯粹是栽赃! 在美国,在法庭撒谎也是一桩罪。 就连检察官都没有指控梁彼得在法庭说谎,你们是凭据什么说他撒谎? 三、即便梁的道德不高尚,那他就该被定二级杀人罪吗? 你们的道德又高尚在哪里? 美国没有人说梁警官没有犯错误,但犯错跟犯罪是一回事吗? 那些对梁警官进行道德审判的高尚华人们(例如润涛阎),我建议你们的孩子也去纽约、芝加哥或LA那样的高犯罪率的区域当两年警察。 等你们的孩子当完两年警察后再来开道德审判所! 你不是牛X哄哄地说“死又如何?二十年后又是一条汉子”吗? 我敢打赌,不管是你或是你的孩子,在那种场合早就吓尿了,表现不及梁警官的十分之一! 再说一句对死者可能有所不恭的话: 如果美国法庭跟赵家法庭那样搞道德审判,那梁警官岂不是成了“为民除害英雄”了? 不信请诸位扒一扒那位死者的案底记录就知道为什么这样说。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三:华人挺梁大游行是滥用美国的民主自由,有损于华人的正面形象,给美国社会造成一种“华人胡搅蛮缠”的印象,而且也对梁彼得的案子毫无帮助(“司法不受政治干扰”)。 我们不能跟黑人那样,动不动就上街游行,让主流社会看不起我们。
这些同胞大概以前在赵家被“安定团结”的口号给洗脑了,以为上街游行是天大的事情,稍微不慎就会给人家造成不好的印象。 这些同胞不懂美国的政治体制,即便他们厌烦赵家,但思维模式仍然是赵家的。 前面我说过,在美国,游行示威的权利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美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遇到什么事情可以上街游行什么事情不可以游行。 而且美国人民对于游行示威并没有我们一些同胞所担心的那种“反感”。 黑人游行示威确实有的时候被人不齿,但那不是因为游行,而是因为有些黑人借游行示威打砸抢烧。这一次美国华人游行并没有出现任何打砸抢,甚至就连垃圾乱扔的情况也基本上没有出现。 事后美国主流媒体对这一次全美华人大游行的评价多半是正面的。 那天我不断接到媒体的电话询问,除了明尼苏达的一家媒体提问的问题有些恶意,所有其它的媒体都表示理解和同情。 而且这个大游行不光是给美国社会看的,也是给我们华人自己看的。 华人一盘散沙、内斗不断是个老问题,这一次终于可以团结一致了,确实是多年未见的一个大好局面。 所以这不光是帮梁警官,也是帮我们自己。 这一次华人空前大团结,对于今后我们参与美国政治生活、参政议政、提高华裔的社会地位,都是大有益处的。 至于大游行是不是会影响梁俺案的结局,美国现代史有很多案例可以查询。 例如1992年洛杉矶警察暴打Rodney King案,引发黑人大暴乱。看看暴乱前后的法庭判案结果就知道了。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四: 不能就因为梁警官是华人我们就帮他。 他是肇事者,罪有应得。 我们应该忽略他是华人,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说话。 华人不应该只顾着帮华人,也应该着眼于美国社会的整体和谐与稳定。 这一次是黑人有理,我们没啥好争的。 要是美国黑人帮黑人,拉丁裔人帮拉丁裔人,华裔帮助华裔,那美国不就永远不得安宁? 美国人要都是那样的只顾着自己族裔,那黑人奥巴马永远不会被选上总统。
天哪,很多年后又听到共产主义的声音了。 就连美国的最左翼的教科书上也没有鼓励各族裔放弃对自己族裔的认同,停止对本族裔利益的维护和追求。 美国是个大融炉,其意思并不是指美国各族裔人民都放弃自己的族裔,恰恰相反,而是容纳各族裔的不同的文化,各族裔保持自己的特色,各个族裔对美国的发展都做出贡献。 所谓的“Multi-culture”并非一个族裔同化另一个族裔,而是各族裔平等存在,展现自己的特色。 您知道吗,美国这个月是“black history month”,五月份是“Asian History Month”。 这说明美国是鼓励多族裔的存在,并重视各族裔的文化传统和特色。 既然如此,各族裔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您以为马丁路德金真的不是为黑人而奋斗的吗? 他要是一生为犹太人、白人或华人利益而抗争,有谁会理他? 黑人帮黑人,黑人90%的选票投给黑人总统,有谁说过这是违法的吗? 那么华人帮华人,华人为一个华人警察遭受的不公正的审判而诉求公平,又何错之有? 按照倒梁人士的逻辑,黑人都当上总统了,那他们就该心满意足,好自为之,多多考虑其他族裔的利益了,还闹什么闹? 可是奥巴马8年内,黑人少闹过吗? 我们美国华人这辈子闹过几次? 我们为什么就不可以闹? 美国犹太人每年把几十亿美金汇给以色列,美国黑人一上街游行一定是为了帮黑人的,美国拉丁裔只要上街游行示威一定是为了非法移民争取利益的,有谁说过他们不应该那样做吗? 那么凭什么华人就该忘记自己的祖祖辈辈,心中想着全人类?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五: 美国这些华人看着国内的坦克轧死老百姓不去抗议,看着政府强拆教堂不去抗议,看着国内贪污腐败不去抗议,偏偏美国依照法律判处一个华人警察有罪就上街抗议了。 梁警官若是在中国大陆被判有罪,他们敢上街游行抗议吗? 为什么在美国就如此张狂,滥用美国的游行示威权利?
我相信,如果中国大陆给予老百姓美国这样的游行示威权利,假如这一次参加挺梁游行的大多数人在中国,他们也会对那些混帐的事情发出抗议之声的。 而且我还相信,这一次“倒梁”的许多人在国内的时候是不敢为那些事情上街游行示威的。 请不要责骂对方了。 我们都是用脚投票的华人。 我们既然选选来到美国,就应该把这当作自己的国家,把自己当作这里的主人。 在这里骂天朝,确实比在天朝骂天朝容易得多,也安全得多。 但那并不能证明谁就是英雄。 大家都躲在这里,没人敢回去闹,就不要说别人是孬种了,因为谁都没有资格。 既然都在这里安家落户了,何不把这个地方当作我们新的家园,行驶我们的权利,保护我们的利益,扩大我们的影响,弘扬我们的文化呢? 您在美国国旗下宣誓成为美国公民的那一刻,您就是美国人了。 美国公民当然有义务在全世界宣扬美国的价值观,但首先要做维护美国宪法(“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当我们看到梁警官被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我们履行公民的义务,发出我们的呼声,不也是维护美国宪法吗? 美国的公平和正义,不正是这几百年来各族裔的老百姓“闹”出来的吗? 要是没有女权运动,美国的妇女今天还不能投票。 要是没有人权运动,美国的政府、高校、大公司今天仍然是白人垄断的世界。 正如那天游行示威中一位22岁的华二代女孩所说的那样: 我们华人并没有白人那样的优越性,我们这一次也不是想得到那种优越性。我们不过是诉求一点公平。
今天上午看见两位华二代在网上为梁警官一事辩论。 我想抄录其中那位挺梁的姑娘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
With all due respect, you have missed the entire point. You may be close to being a saint, but the vast majority of us are not. At the minimum, you should keep your pursuit of Holy Grail private, especially at this point. Quit educating others. And I must add, without intending to offend, I feel sorry to have a fellow Chinese like you.
尤其是法院不是審判梁的 品德 和能力,是審是否犯法 犯何法
陪審因被告個人問題 而思想偏頗 是他們素質不够, 此案 誤殺或意外 不易界定 依美國法律不能認定梁有殺人意圖 就不能定為誤殺. 其實梁可一語不發 讓控方舉出梁有殺人意圖
举头三尺有神灵,善恶到头终有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多俗语都是基于宗教信仰的。 自从中华民族开始敬鬼神而远之,很多人丧失了道德准则,所以做出丧家辱国之事,导致中华民族屡次被外族侵略。相反,日本就很好地保留了本土宗教,神道教和后来的佛教。不可否认日本人当年的战斗力胜过中国人。而中华民族没有强烈的宗教信仰,所以不能很团结。 像美国的犹太人就通过犹太教团结起来,相比之下以色列人的宗教情结还不如美国的犹太人。 佛教道教被打为迷信以后,中国人的道德状况每况愈下。如果不重新建立宗教信仰的话,今后中国的前景可忧。 在美国的华人也应该像犹太人一样,用宗教信仰团结起来。很多人以为道教佛教里的因果报应是迷信,其实是因为我们智慧不够,看不到而已。 等到我们能够看到因果报应的时候为时已晚,此生已过。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2016-02-25 02:39:59
记住量刑的法官是华裔这个事实。
2**你湖说八道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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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这样的人连法官是华裔还是韩裔都没搞懂就敢到处发表自以为是的言论,真是个不 言有罪的人。
记住量刑的法官是华裔这个事实。
2**你湖说八道没底线!!!!!!!!!!!!!!
记住量刑的法官是华裔这个事实。
2**你湖说八道没底线!!!!!!!!!!!!!!
有个小小建议,最好题目中有梁警官三字,关心这个事件的人对这三个字比较敏感,不然很容易被忽略。
我们的人之初性本善理论让我们把提高人自身的道德水准做为最重要的,所以我们才有圣人,圣君之说,我们千百年来一直等着明君出世,等着完全无私的人带领我们,为我们主持公正,而自己却站在各种道德至高点(比如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来指责别人,从而为自己谋私利,我们在道德水准不停得拨高中学会的是口是心非,阴谋诡计,失去的是追求公平,公正的能力。
反观西方文化,大家知道人人从本质上都不是好人,只能用制度来管理,不停地完善法律来达到相对公平。西方小孩成长过程中喊得最多是“it is not fair”,他们在追求公平中学会了平等待人,学会了遵纪守法。
至于梁警官,他无非就是职场上的新手,不幸地犯了致命的错误,请不要上升到人品不好的高度。我们华人在北美就好象是一个大家庭。请问哪个家庭的一个成员出事,家中的兄弟姐妹们不出手相救?如果家人都冷漠对待,周围的邻居会如何做想?他们只会鄙视这家人。同样如果我们不出声,我们的种族邻居会如何看我们?
我们的游行是在心理上给法官压力,但最终应该走法律程序。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只要有判决,就一定会有不公正的地方,就看如何找了。同样,任何制度都会有漏洞,比如派两个同是新手的人就是漏洞,两个人谁也不是谁的上司,谁也不比谁有经验,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源。如果梁警官和一个有十几年经验的警官一起,他心里可能不会太紧张,也许就不会走火,即使走火老警官也会做出正确反应。老警官也会承担责任,而不是梁警官承担全部。
只有一个建议, 把别人的名字删掉吧。您通篇"尊重其他人的意见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把别人的名字放上去这一个动作, 就简直可以把您整篇文章自黑掉了。心平气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