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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意义上的缓兵之计:论国民政府的对日宣战策略(转帖)

(2009-10-18 09:29:14) 下一个

[转帖] 战略意义上的缓兵之计:论国民政府的对日宣战策略

作者:缪人凤

   
1941年12月9日,中国抗战经过了4年零7个月零2天,如果从1931年9月18日算起则经过了10年2个月21天,中国政府终于发表了宣战布告,而且一发就是二份。第一份是对日的,如下: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30年12月9日
主席 林森
   
第二份是对德意的,如下: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与日本订立三国同盟以来,同恶共济,已成一侵略集团。德、意两国始则承认伪满洲,继复承认南京伪组织,中国政府业经正式宣布与该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最近德、意与日本竟扩大其侵略行动,破坏全太平洋之和平,此实为国际正义之蟊贼,人类文明之公敌,中国政府与人民对此碍难再予容忍。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30年12月9日午夜12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30年12月9日
主席林森
   
日本是近代中国的死敌,对中国的伤害远较其它列强的总和还多。近代日本侵华之战,从甲午战争到七七事变。中国是连战连败,割台湾,割朝鲜,让权益,最后连东三省也被侵占,华北也在风雨飘摇之中。那几十年间,中日间虽然战事不断,但宣战的只有甲午战争和西太后的义和团,其它的战争虽烈,双方却再无宣战之事。而且两次宣战都是中国方面主动,光绪和西太后在面子上先威了一把,雄得很,最后却以割地赔款,焦头烂额收场。
   
七七事变以后,中日双方实际上已处于全面战争状态。要不要宣战,中日双方经过研究,最后得出的结论却都是不宣战为宜。在两国全面作战这一零和博弈之中,选择同一策略必有一方为得,一方为失。那么,最后得的是那一方,失的又是那一方呢?毫无疑问,得的是中国,失的是日本。
   
日本方面不宣战的理由是:
1、 日本的战略资源严重依赖外国,宣战的话中立国如按战时禁运规则停供某些重要原料物资,对日本的备战十分不利。因为日本的主要敌人不是中国,而是苏联。
2、 不宣战就可以不遵守自己签署国际条约(如非战公约等),使自己不按战争法对待战俘和平民有所借口。
3、 宣战不利于控制战争规模,有利于在有利于自己的形势下对华媾和。

中国方面不宣战的理由是:

1. 中国军工极其落后,大部分军需都需要进口,如宣战,日本可名正言顺地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而中国由于由于几乎没有海军可言,海外援华物资不可能靠自力运入。
2. 抗战初期中国对外主要依靠力量是德国和苏联,德日是友好国家,日苏互有顾忌。如正式宣战,对这二国的援华工作不利。
3. 在日本中国有不少侨民,如宣战则政府无力将这些人运回祖国,他们将受到迫害;而日本在中国的侨民迁入租界后中国方面对他们无计可施。
4. 中国的抗战既然是长期抗战,不宣战,同日本保持接触有利于日本产生可以同我合作的错觉,使其不加全力于我。

从两国不宣战的理由看,显然中国方面是正确的。日本由于极度轻视中国,以为只需对中国的精锐军队予以重点打击后,中国会象以前一样屈服。日本可以以很少代价取得重大利益后轻易从中国脱身,然后继续他的对苏作战准备工作。他们料不到中国会进行长期持久作战。中国方面则对敌强我弱的态势比较清醒,在坚决抵抗日本侵略的同时保持与日本的接触(不过在接触中坚守了底线)。
   
正是由于日本对中国的轻视和中国的低调但不屈服策略,使日本的对华用兵上采用了兵家大忌的逐次增兵,俗称添油的战术,这显然有利中国的长期抗战。如日本一开战就加重兵灭国方式对华作战,则中国抗战将困难得多。正如李宗仁在其回忆录中所言,如日本一开战就用重兵沿平汉线直冲武汉,另外又以重兵从上海登陆,南北夹击,即阻断中国军队西撤之路,又可将中国的精兵聚歼于平野、海滩,则中国在开战未久都有灭亡的可能。所以中国政府的对日战而不宣的策略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缓兵之计,是进行持久作战,以拖待变的正确之道。如硬充大头,对日宣战,不等于告诉日本你的战略错了吗?
   
1941年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国际形势已经壁垒分明,日本的作战力量也有相当部分用于东南亚作战。而这时的中国政府也早已据有西南重地,安全形势已大为改观。故此时宣布参加世界反法斯阵营,宣布与日德意作战正当其时。这样做一可以鼓舞人心,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战后的国际新秩序中取得有利地位。故国民政府适时地发出了对日德意的宣战布告。
   
细心的朋友可能会发现,国民政府的二份宣战布告是有所不同的。关键之处是对日的宣战布告竟然没有生效日期。这里既有国民政府的技巧之处,也有难言之隐。对德宣战写个什么日期都没有问题,反正中国对此两国没有什么利害冲突,宣战不过是加入反法斯阵营的必需而已。关键在于对日宣战的时间无法写。如写即日起则以前的帐怎么算?就算写个1937年则1937前的帐也无法算。因此如明写日期则很有可能使一些日本战犯逃脱战争罪责。而事实上战后的东京大审判追究日本战犯罪责是从1931年的9.18算起,板桓征四郎正是由于发动9.18事变而被判绞刑。
   
所以从根本上说,中国迟至1941年才对日宣战是明智之举,是从根本上维护了国家利益,根本不是什么耻辱。如蒋介石也象西太后、光绪那样逞雄于前,萎靡于后,则后世轻浮之徒又当不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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