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现象看传福音
(2010-05-08 13:35:11)
下一个
前些天的时候,听一位朋友大发感慨,大意是说,他平生最反感基督徒到处传福音,他认得的几个信徒,安安静静做基督徒,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但他们从来不在他面前大谈信仰。这一语道出了我们惯常所见的一个现象,越来越多的基督徒传讲福音只在教堂里,在生活中讲福音越来越被认为是宗教狂人或者不够礼貌。这与我们日渐封闭的人际关系有关,也与当今的世风日下有关,还与我们作基督徒的人的信心有关。
没有传福音的人怎么得救呢?世上那样多的人还未得救,传福音怎不紧迫呢?基督当日为我们受的一切羞辱和打骂是在完全公开的场合,以他毫无罪性及黑暗的神圣性情来承受罪人的顶撞,他受到的凌辱比我们所能想像的更难以忍受,但他如羊在剪毛人的手下无声,他顺服这一切的错待。今日得赎的信徒,有什么理由不公开地承认他是救主,并遵照他的话,传讲这罪得赦免的好消息,让凡听见的人有机会接受呢?我们可想过,我们的好友邻居若从未听过福音,他们怎有机会得救呢?而我们曾是他们亲近的人,我们将来怎么向主交账呢?主若问,你为什么从来不向你周围的人传福音呢?我若说,主啊,我怕他们不信,反来嘲笑我。主回答的话《圣经》里已经有了:“我(保罗)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3:6、7)人信福音是圣灵的工作,人得以听见福音是主给他儿女的使命。
有的时候,我们不敢贸然劝人信主,内心惧怕被人耻笑(或在心里讥讽),这是仇敌的吼叫,我们应当识破它而放胆,即使我们必须为主的缘故忍受辱骂和错待又有何惧呢?人若不就近光就没有人承认自己是罪人的;人若不认自己有罪就永远不承认需要救主。信徒是应当作一个把光带给周围的人。
也有的时候,我们自己的生活没有被主摸着,无法活出更刚强的见证,我们传福音时就有拦阻,说话就不够刚强。假如人得救前后的日子是一样的,话题是一样的,朋友是一样的,爱好也是一样的,我们没有一点改变。耶稣在我们的生命里只是一个装饰,不是全部;耶稣是我们一周的十四分之一(周日半天),而不是七个白天加夜晚;耶稣对于我们仍只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不是住在我们心里的个人的救主。我们自己没有更深地尝过他的爱,怎样对人述说呢?盼望福音在我们身上结出果实,我们活着就是主的见证人。
一个被基督的爱摸过的人不可能永远闭口不言。一位弟兄曾经的比喻很恰当:众人都得了绝症,我们找到了治病的良药,这药不仅治得好病,且是用之不尽的。这时候我们是将这良药揣在怀里,没人的时候吃,还是要迫不及待把药分给身边的人同吃呢?福音的传扬也是有期限的,方舟的门是会关闭的。所以:传扬福音请及时,救人爱神不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