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以德治國”
中國大陸政權中央領導人宣佈的“以德治國,以法治國”的施政方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以來最明智、最崇高的理想。如果政策貫徹落實,不但中國統一沒有問題,人民團結,和谐社会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因為這是公道,不是霸道。公理、正義的力量較武器強。專靠武器鎮壓是不會長治久安的。武器是無意志、無正義感的物件,不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嗎?試觀美國是多種族、多信仰的多元化的國家,人民在實際的以德、以法治國下,享受自由、平等、人權的幸福,也成為二百多年來許多在極權暴政下受害者的避難所與樂土,筆者也是身受其惠者之一。(1)所以“以德治國,以法治國”的正確性是有例可鑒,不但可以堂堂正正大力實行,且是中華同胞殷切期盼出現的黎明。
“德”的真諦
“德”的來源,出于人性。人有辨別是非、善惡之心,即良知或良心,以及同情他人疾苦的惻隱之情。(2)許多慈善為懷,施財濟貧的慈善家,或為同胞幸福,反抗暴政的仁人志士,或在蠻荒部落中服務的宣教士等等,都因為良知的驅使,對人類作出巨大貢獻。因為人有良知、理智,為萬物之靈,是高尚尊貴的;人除生存外,尚有尋求生存意義的本能,遠非禽獸可比。(3)一切暴君、暴政却都低貶人的價值,不將人作為人。在人性中,除了德(善)性的良心外,尚有罪(惡)性的惡心,人的許多罪惡行為,都是無可否認,罪性的表現。是非、善惡的判斷,明智人的內心自有定見,並不依賴外在潮流的標準,即所謂政治性的正確。否則在邪惡的政權下人人豈不都要隨伙劫財滅命嗎?當然,確有許多隨伙劫財滅命的人,否則暴君個人孤掌難鳴,怎能幹出滔天大惡。這裡便給我們知道,人的德性非常薄弱,遇見自身安全或利益受威脅時,便受壓制。所以良知辨別是非、善惡,在明白事實,不受外在壓力或引誘時方才正確。今天許多在暴政下當官、當兵的人,很難依照良心自主,只得唯命是從,說違心話、做違心事,但除不了內心的愧疚與自責。一旦情勢轉變,外在壓力放鬆時,良心便起作用。這在六、四學生民主運動時便可明白。許多團體包括人民日報,本來認為是可靠的工具,大為激動,上街抗議,為正義請願。人的良心在天賦人性中只可壓制一時,無法根除。
再之,道德沒有新、舊之分,只有真、假之別。數千年前的人認為欺騙、偷竊、強姦等等是不道德的事,今日仍然認為是不道德的事。因為人性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道德若不出于人的天良,先天一致的本性,而另立外在的標準,便不是真道德而是假道德。(4)不同社團或環境不能將人的是非之心改變。若有改變,只是表面暫時的,不是內心永久的,多因誤信謊言而致。有些人為了遮蓋罪行,將“假道德”作為“新道德”包裝,自欺欺人,不難識破。善者不霸,霸者不善,“善霸”一詞是自相矛盾的,由于假道德的標准而出。另一掩飾罪行的方法是主張“只求目的,不擇手段”,認為只要目的是善,可用惡的手段完成。這“以惡成善”的論調是荒謬的。因為惡的手段在先,能否達成善的目的尚不確知。目的只是人的易變意念。譬如有人說﹕“我要用惡手段詐取千萬元作濟貧善事。”當他獲得此款時,瞬間轉念說﹕“這些錢何不自己享受!”但惡行的禍害已成為歷史事實,無法擺脫。善的目的必需用善的方法完成,動用惡的手段,便會將善的目的勾銷。因人有善惡二性,故也不能將人分為善人與惡人。所謂善人者可能作惡,所謂惡人者可能變善。我們只能判斷行為本身或善或惡而已。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人非草木,焉能無情。人為父母所生都有共同的願望,即安全滿足,自由幸福,受人敬愛,理想成功。反之也有共同的恐懼。人總是人,人也有共同的局限,不能避免生老病死。人生短暫無常,一次交通失事,或一個細胞變質,便可能奪去我們的生命,所以地位、權勢、財富都是身外之物,不能永遠持有。由于人的自知之明,可以將自己與別人認同,站在同一“人”的地位上,推心置腹,伸出同情之手,減少別人的痛苦,發揮自己的德性。我們都是生命道路上的同路人。益人便是益己欺人也是欺己。人若沒有這點自覺,因著佔有社會上風,便会自高自大,與大眾脫節,無視同胞疾苦。仁慈之心是真正的智慧,殘忍之心是無比的愚昧。
“德”的表彰
“德”的表彰以公正、公平為首要。“人者心之器”,公正便是將心擺正作誠實人,問心無愧,無懼人的議論與指控,以是為是,以非為非,不以私利作為判斷的標准,不偏袒權大勢強的一方,緊握真實善良的一方,即擇善固執。公平即“人我平等,人人平等”。不論孔子說﹕“吾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基督耶穌所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都是平等觀念的發揮,人際關系的金科玉律。你不要人搶奪你的財物嗎?哪你怎可搶奪別人的財物?!你不願人欺騙你嗎?哪你怎可欺騙別人?!道德是維持社會正常運作的力量,若人人彼此欺騙,沒有信用,社會是無法運作的。德的最高表現是無私的愛。人人相愛相助,便有人間天堂;人人相恨相鬥,便有人間地獄。(5)
“法”的功效
“以德治國”是原則,“以法治國”是運作的方法。因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是合乎公平、公道的。首先,法的制立必須合乎“德”的標準。一切不合標準或存有雙關意義的字句都該鏟除或改正過來,誠誠實實地表明公正、公平的目的。立法工作必須光明正大,以全體人民的利益為目標,不偷偷摸摸製造出來。立法的程序要嚴謹,以能獲得廣大人民意見自由參與及共識。法律有獎善罰惡的功用,不過只能管制人的行為不能管制人的內心。惡的意念表現于行為時才受法律的制裁。但惡的起源乃在於人內心的驕傲、自私、貪婪、邪念、殘酷、卑陋等等罪性。“法”最多只能阻止敗壞的行為而不能產生道德的意念。在這一方面宗教的功能可補法律的不足。因為宗教信仰能在人的內心起棄惡就善的作用;在內心層次便得到自制自律,不必在既有惡行時才受責罰。宗教興旺則社會道德相應提高,宗教衰微則社會道德相應低落,已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崇敬神與珍重人是相輔並行的。西哲曾言﹕“與上帝為敵者必非人的真正朋友”。有些人以為只要否認神的存在,否認死後審判等,便可為所欲為,沒有顧忌,自以為擁有犯罪許可證,其實是鴕鳥政策而已。這些人愈多,社會愈可憐,人類愈悲哀。尊敬神(6),認識自己,作內心自省的悔悟是宗教治本之道,外表行為的管制是法律治標之路。但在這罪性膨脹的世界,法律對行為的管制是必需的,應該善自為之,不將無罪的作為有罪,不將有罪的作為無罪,不讓暴力橫行無忌。先進國家的憲法限制政府自身的權力,以免濫用成為暴政。(7)並且實行立法,司法,行政各自獨立,公正、公平處理。
“治”的目的與範圍
政府是治理國家的機構。治理國家的目的是為了人民的幸福,令人民的生命、財產得到保障,人民的權益不受侵犯,人民能自由平等相處、交往或交易。政府是由人組織的,因為人的本身渺小有限,所以政府的功能也是有限的。政府有它職責的範圍,換言之,它有該作的也有不該作的。執政者若明瞭政府的職責,便可“行所當行,止所當止”。執政者不該神化政府,認為萬能,可以無所不為。(8)不論將個人或政府神化都是幼稚荒謬的。人的見解或工作都有限度,不能等同創造萬物之神。若有人要神化偶像,是他們自己個人私事,萬不可強迫同胞接受,否則偶像破滅,便會無地自容。當年林彪及四人幫等都是“造神”能手;造出來的偶像豈不醜態畢露,帶來“十年浩劫”,終被墳墓吞滅,證其為偽嗎?!
什麼是政府不可為而當止的?其一是改變人性。政府無能改變人性,所以不該有此企圖。一切改變人性的工作必然徒勞無功。數十年前中共大唱塑造“新人”的美曲,還有以“新人”為名的雜誌。試問改造出來的“新人”今日在哪里?又今日中共政府官員的腐敗遠超國民政府時代的情況“新人”又在哪里?許多民主人士或宗教信徒,經過一、二十年的“勞動改造”出獄後,不是更忠于自己的信仰嗎?又因身受其害,不更堅決抗暴意志嗎?其次,政府不該干涉人民內心的思想、意念、判斷、信仰。這些都是個人的精神(靈魂)活動,是政府無能干涉的。經過半個世紀以上的洗腦工作,中國人民不是更嚮往自由、民主、平等、人權嗎?這些西洋社會的美果只不過由彼此平等相處的道德觀念衍生而已。壟斷與特權是不道德的事。政府可以控制人的身體,但無法控制人的靈魂。精神活動的主要目的為要尋求真理,這是人人自由的選擇,政府不能強迫。各國共產政府曾將馬克思的計劃經濟理論作為真理,但經過蘇聯七十多年的嘗試已告失敗,而在中國也已轉向自由化的“市場經濟”,才有今天的成果。廣大人民參與的經濟活動遠勝聽命少數掌權人的計劃,故馬克思的經濟理論沒有可行性,已證為偽。昔日有人願為主義犧牲,今日則不惜為錢財冒生命危險。另一被共產政府“神化”或“真理化”的是科學主義,將科學的有限範圍視為無限,將科學相對性的理論作為絕對性的真理。(9)以科學作幌子令人折服成為欺騙方法之一。共產政權採取無神論作為官方信仰,是一敗筆。宗教活動與人類歷史俱來,是天賦人性中發揮的功能。畢生研究歷史的學者湯恩比,晚年時在“歷史研究”中的結論說“人類的歷史在本質上是一部宗教史”又說“宗教掌握了人類生存奧秘的樞紐。”(10)西方基督教“一神”信仰產生民主(德先生)與科學(賽先生),且因工業革命帶來財物富裕,不可否認,優於東方“多神”信仰。“無神”信仰則是西方文明中的旁門左道,中共卻拾來作為國寶。樹好果子好,樹壞果子也壞。
中共的路向
中共經濟改革開放後,讓人民有權享受自己勞動的報酬,確是好事。但不要忘記,即使人民個個豐衣足食,如無自由,沒有發揮高尚理想或情操的機會,也是無法滿足的。許多西方國家的監獄建築與監犯的伙食都較優于落後地區的一般農民所有,但這些農民沒有自願出來坐監的。又在經濟發達的國家,每年都有許多生活無慮的人自殺,可見除物質以外,人的精神需要滿足。中共也在銳意發展原子武器及導彈,以為這樣便可擠身列強之中,以武力相持;不知危險便在這里,當對方知道它將使用核彈時,可能以數十倍強的火力反擊,因此引起民族的大灾難,大毀滅。人民在中共黷武力的政策下生活是不安全的,不但個人實行人權時,可被逮捕,且有集體毀滅的可能。
中共缺德治國的慘痛教訓
縱覽中共超半世紀血淋淋的治國歷史,中國人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除歷史記錄外,今天仍有千千萬萬同胞都是受害的見證人。(11)中共領導人自己心裡也明白。中共在奪取政權之前,以提倡民主政治為號召,要求多黨競爭,人民作主,取得政權後卻實行中國有史以來最專制的恐怖統治。中國人民被愚弄了。中共政權從未得人民公開投票選舉的合法化,只用武器邪術扣住人民,甚至制造仇恨,鼓勵人民彼此鬥爭。誠實的人因說句實話而被坐監多年的比比皆是,給中華歷史帶來空前最黑暗、最悲哀的時期。中華同胞在孫中山先生的領導下已推翻了數千年皇帝的專權統治,再也不願走回頭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虛有共和之名,而無共和之實;掛人民的招牌,剝奪人民的權利。中共自己說要“堅持中共領導”表示暴戾橫行,視人民為無物!“堅持中共領導”便不是“人民當家作主”,便沒有“政治文明”,而是政治罪行。中共領導中的死硬派常將“亡黨亡國”連在一起,因為私心太強,公道不足。“國”與“黨”根本是兩回事。“國”不可亡,“黨”若是個邪惡害人的組織,亡了才是國家之利,人民之福。中共政府不但沒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與人權,反成了侵犯生命、財產,剝奪人權的機構,救火者成為放火者,豈不天誅地滅!掌權者以詭詐待自己的同胞便會虧負自己,因為他們自己與同胞的利益與命運是息息相關無法分割的;即使政權仍在,他們個人也不會永遠掌權,很快便退下去,子子孫孫也不會個個跟著掌權,早遲都與廣大的人民融為一體。今天剝奪人民自由的,明天可能成為被剝奪自由的人民。反之,他們若眼光稍微放遠,勇敢實行政治改革,為人民造福,不但惠及自己的子孫與同胞,個人精神上更有無價的滿足與報酬。倘若蠻干下去,不但被國人也會被自己子孫辱罵。一黨專政,獨佔壟斷治國大事,沒有競爭監視,已弊端百出,官員腐化,道德衰敗,以致人民哀聲載道。在這樣的政權下分成欺壓與被欺壓的兩敵對階級,沒有平等和平共處的群體,有什麼團結可言?!
中國人自己宰割自己的同胞,怎會令世界各國的人尊重我們呢?做中國人還有光榮?中共領導人出國訪問有什麼體面?!國家若為共黨所有,淪為共黨的私產,那麼中國人要愛國便先要奪回國家主權。民為國之本,談“愛國”而不談“愛民”,是無聊政客的騙術。“國”為“民”所組織,也為民而設。先有民而後有國,國的主權在民。(12)今天在中共的監獄、勞改、勞教營中都有大量的政治犯、思想犯與信仰犯。政治犯大都是為人民爭利益的開明高尚人士,思想犯是有慎思明辨能力的優秀人士,信仰犯是追求永恆幸福的良善人士。若這些人都不能在中共政權下立足,這可說明什麼?是否中共政權只適合劣等愚笨或缺德的人?炎黃子孫是這樣民族吗?中共所怕的是高尚開明份子,因為他們不會同意不合理的政治制度;怕的是有知識、思想的份子,因為能看破共產政府的錯誤與謊言;怕的也是宗教良善的份子,因為他們不會苟同罪惡强暴的手段。這三類人也是中共無法消滅的敵人,並且陣容愈過愈壯大,因為都站在公理正義的一邊。公理自在人心中共却經常逮捕異議人士。剝奪人民言論自由,控制傳媒,是邪惡政權的標記。因為這樣遮蓋人民耳目,便可灌輸謊言,任其擺佈。若政府確實為人民謀幸福,人民怎可能成為政府的敵人呢?林肯總統曾說了一句名言﹕“你可能欺騙某一時期某一局部的人,你不能永遠欺騙全部的人。”中國人不會永遠被欺騙。今日交通發達,世界相對縮小,已無法一手遮天。中共逮捕一個無辜的人,消息很快傳開,全世界的人都可知道。又有許多出國求學,旅游或公差的人,一出國門,眼見文明世界的自由幸福,便會發覺自己已受騙了,且產生受騙後的憤怒!事實上,世界各共產政權所代表的都是黑暗奴役人民的惡勢力。東歐共產國家已率先相繼崩潰,領導人悲慘下場,其它共產政權也都在同一覆轍中,因為與人民對自由幸福的渴望背道而馳。中共長久的缺德治國,已促成一股民意沸騰的暗流,傾覆政權的力量。堅持自己的錯誤,希望他人來認為正確是行不通的。只有自己大悔大悟,從善如流,才是出路。從事政治工作需要政治學習與道德修養,單知拿槍桿子是不夠格的。
踏出“以德治國”的第一步
若不要中國同胞繼續流血流淚,中共掌權者必需拿出道德勇氣,誠實地踏出“以德治國”的第一步,進行政治民主化,社會自由化。(13)若有道德勇氣,必有實行方法。言而無行是無效果的,反會投射出偽君子的形象。中國同胞需要的是實際行動。中國人民是寬容的,只要中共悔過自新,踏實改革,人民便會“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因為始作俑者多已與草木同朽。鄧小平經濟改革時,將原有從人民手中奪去的財產歸還給人民。這一點是實際的改革行動。今日中共政府也當起步將屬于人民的政權還給人民,讓人民真正作主。踏出“以德治國”的第一步至少包括以下各項﹕
(一)向國人坦誠承認以往缺德治國的錯誤,宣佈實行政治民主化、合理化、道德化的決心;
(二)立即釋放政治犯,思想犯,信仰犯。這是刻不容緩的。他們的家屬、親友與國人都在望眼欲穿地等待著;
(三)取消一切控制思想與信仰的機構及行為;
(四)解除黨禁,報禁及一切傳媒的控制(除罪犯或淫穢的材料外);
(五)修訂憲法,參考先進國家,集思廣益;
(六)制定時間表,由人民進行普選。
“一統中華”
大陸與台灣若不能統一,只因大陸政權沒有落實“以德治國”的理想。台灣同胞的眼睛是雪亮的,沒有一個頭腦正常的人會自願放棄自由。中共數十年來的敗績人人可知,再也無法隱瞞或詭辯。台灣同胞若眼見大陸人民自由幸福,必會凝聚力量作全民選舉,自願統一了。(完)
附註
(1)美國不是完美無缺的天國。因為人的渺小有限,德性軟弱,我們也不敢存此奢望。人的任何工作,都無法完美,都有缺點。
(2)神造人的時候,將他的律法寫入人的內心,便是辨別是非、善惡的良知。順者擇善,心安理得;逆者擇惡,萌生恐懼羞情。
(3)生物學告訴我們,人類只屬一“種”。若人是值得尊重的,則人人當受尊重;若不值得尊重,則人人都不值得尊重。基督徒對人的尊貴性有進一步的認識。聖經啟示,人是根據造物主的“形象”而造,有永存不滅的靈魂,可得永生幸福的歸宿。虐待人或只將人作為工具利用,是侮辱神的形象。人的生命,神聖不可踐踏。
(4)假道德由“順我者善,背我者惡”而出,以人或人的言論、主張、組織等為標準。
(5)若已忘記“十年浩劫”情況,不妨重溫歷史一番。
(6)人是有良知理性的“萬物之靈”,生活在這美妙、神奇的大自然中,必能領悟一位造物者。萬物的存在,對人心靈有無言的啟迪。某些人認為相信神很難,另些人則認為相當容易,視個人心靈的明亮度而定。不論信或不信,人都會死,死後都受審判。
(7)世界上最大的恐怖組織是實行恐怖統治的國家政府。
(8)全能(萬能)、至高、無限、絕對、永存、真理,等觀念屬乎創造萬物之神。若將它們寄托在渺小有限的人,或人的言論或工作上,便是“神化”作用。著意神化由于不認識真神。真神造人,人造假神。
(9)自然科學建立在“自然劃一原則”上,假定在無限“時”“空”中自然作用,局部為真則全部皆真。科學方法中常用的外推法便基於此。那是無法求證的哲學前提,不能作為事實,只能作為操作上的假設。並且自然科學對道德,藝術,價值觀等都無能為力。
(10)太平洋時報。
(11)美國洛杉磯“國際日報”(7/18/1994)曾報告﹕“...在毛澤東統治中國大陸的幾十年中……造成了多達八千萬中國人死亡…成為二十世紀雙手沾滿最多鮮血的獨裁者。”另處說﹕“他成為現代歷史上最大殺人魔王”。事實上,中共殺人之多已被寫入記錄“世界之最”的基納氏(Guinness world Recod)書中。這些被殺的都是我們自己黑頭發黃皮膚的可愛同胞,中共卻視為草芥。今天毛像仍高懸在天安門上,供人贊賞或咒罵。
(12)民主多黨政治的國家,政黨由人民自由建立,為人民服務。國民選擇及監視政黨,而非政黨選擇及監視人民。專制政體則不顧人民意願,堅持自己掌權,喧賓奪主,上下倒置。這裡便是文明與野蠻的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