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5)
依照个人自由和个人自由意志的基本原则. 婚姻是两个自由人共同生活的契约, 两个人自由地进入, 也可以自由地解约. 用比喻来说, 就是两个人决定同乘一条船, 但男女双方都可以自由地选择下船.
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的婚姻关系. 至于那种受害人情节, 实在是有悖于自由,平等婚姻的精神, 至于戕害对方的肉体, 精神, 乃至生命, 更是过分. 中国古代说: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婚姻就是个缘分. 缘未尽时, 就好好珍惜. 缘已尽时, 就自然放手. 所有的缘分都有尽头, 迟早而已, 或生离, 或死别. 俗话说: 好聚好散. 放对方一条生路, 更是放自己一条生路.
在美国工作, 是自由雇佣, 随时可以辞职, 也可以随时被解雇. 有没有要一年的观察期? 但在美国离婚, 就得先分居一年, 才能离婚. 此是美国的婚姻制度的第一恶. 不能自由离婚. 在中国, 只要双方无争议, 可以立即离婚. 谁说美国比中国自由?
美国的婚姻制度的第二恶, 就是配偶赡养费. 我不反对短期支持, 也赞同对孩子的共同责任, 但我实在看不出十年, 二十年, 长期地支付配偶赡养费的合理性. 不过是两个成年人共同生活了几年, 难道就超过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 而在美国, 子女是不用给父母赡养费, 哪怕父母老,病,贫困. 这种制度既不合理, 也违背人性.
美国的婚姻制度之恶, 导致很多人视婚姻为畏途. 严重加剧了非婚生子女, 单亲家庭的数量和比例. 加剧了家庭解体, 社会矛盾. 要是企业解雇员工, 得观察一年, 还要付终身赡养费, 谁还敢雇人?
被长期垄断所保护的大熊猫, 一进入市场, 就被淘汰. 这是不是很多海龟家庭瓦解的内在原因? 长期的保护, 已经缺乏自由面对市场的能力.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工作,将来那个没有上过班的到退休年龄可以拿到那个有工作人一半的social security。
祝您好运.
如果要是没结婚,但女的怀孕生小孩子后两人break up了,这种情况男方能不能把小孩子要过来? 要不要还再给女方赡养费?
假如没想通,还是表结婚好。这就是为何美国单身男人特多。
你老婆给你当全职保姆(一个月2000),借腹生子(一个10万),陪您吃喝,陪笑脸,陪睡(一天少说也得100吧),这么多年算下来,您欠的太多了,加上这么多年的利息,就算是后半辈子付抚养费,都不知道付得清不。
把人家的青春利用完就走人,亏你想得出啊。
你要是羡慕女人因为这样拿了抚养费,你有本事去找个女大款给你付抚养费好了。
TYPO: 并且在美国只谈恋爱DATE 别结婚
你运气好点,还可以找个富婆结婚,离婚的时候不但不用付她赡养费,还可以跟她要赡养费。
不过,你有这本事吗?无论是找人只DATE不结婚,还是绑富婆,都要有点性吸引力,比如体型要像运动员,脸蛋要像演员,说话要像播音员。。。
很同意.有这种想法的男人最好别婚.愿意死心踏地跟着你的女人也不是傻瓜!
给小孩的赡养费是没得说的,给配偶的赡养费通常是依据婚龄,还有双方收入的。因为在家里顾家养孩子,不能出去赚钱也是一种奉献,不能到时候女人奉献完了,孩子带大了,人老珠黄,失去的找工作的最佳时机,男人就一走了之啊。男人的成功也是因为有女人在后面支持的啊,那个抚养费就是女人前面多少年付出的报酬,那个是应得的。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如果想要得到对方全心全意的付出,总是要给些承诺和保障吧。不然结婚干什么?就是要一方付出是不现实的,不给回报是太自私的想法。
2) "配偶赡养费." --- 看你请到什么律师了!!! 哈哈!
3) 奉劝: 有婚姻问题是,千万不要找"美国人"的婚姻顾问辅导,他们会把事情越弄越坏的! 花了钱、跑了人!
哈哈!
摩梭族没有婚姻,甚至没有同居。今天和这个同居明天和那个同居的是美国
为什么是对付对婚姻不负责任的男人,而不对付对婚姻不负责任的女人?sexual discrimination!
其实西方文明也是一个渐进过程。当法律和道德都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时候,一般的做法都会采用“偏袒弱势”。这也是对弱肉强食野蛮社会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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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走婚。仍然保留一定原始社会痕迹的摩梭人仍然沿用这种制度。楼主,可以考虑移民。
至于赡养费,应该是看是不是一方为家庭主妇/主夫而没有稳定收入。若是两人挣得差不多应该也没这一说。因为在家的一方多半也承担了很多家务劳动,事实上进行了与对方的家庭内部劳动分工,那么配偶的收入其实也有在家一位的份。并且在家的那位脱离了就业市场一段时间,要在找到工作可能有困难。为了确保这位财政上处于弱势的一方不会因为惧怕失去生活来源而受欺受辱仍不敢离婚,所以立法保障他们的权利。国内离婚法没有那么照顾弱的一方,所以才有不少大奶对二奶装作视而不见,婚姻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