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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能否领取配偶社安金(退休金)?

(2009-06-22 23:37:00) 下一个
我有个阿姨,来美时已四十多岁,加上身体不好,没有工作,因而也没交税,现在60岁了,没有退休金,生活比较困难。

她十年前和一公民男士结婚,婚前签有财产协议:这位男士不会留任何财产给她。

碰巧的是,刚过十年,因为该男士在外嫖赌,他们现已离婚,按协议规定,这个阿姨并没分到任何财产。

最近这几天听熟人说起:如果结婚满十年,即使离婚,如果配故去,在世的一方仍可领取对方的社安金(退休金),这个说法准确吗?适用于我阿姨这个情况吗?需要对方遗嘱中提及或是有其他要求吗?

他们住在纽约州。

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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