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我和LG 乘坐号称超五星的世纪天子号游三峡。航程为五天四夜,每天停靠一个城镇。第三天安排是参观奉洁城的白帝庙,每位游客收费220元。我和LG没有预订,原因是这个城镇为三峡工程后新建,非“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中的那个白帝城了。二是觉得220元登上那个仿制的白帝庙看新造的刘备托孤雕像实在不值得。但是对于奉洁新城,我们还是想自行上岸走走看看的。
船泊在码头上,我们和前几天一样,到前台领取上岸牌。不料前台女孩子和蔼而又坚决地告知:不准上岸!
我们以为听错了,那位小姐再次重申,不缴费参加游轮组织的旅游活动,就不准擅自上岸。我们大为不解,游轮怎么有权禁止游客在游船停靠的码头上岸?前台服务员说这是他们游轮的规定。
就这样,我们被关了禁闭,作为游客,不准在行程中所经过的城镇旅游。
晚餐时,正巧游轮经理坐在我们的餐桌,我就这件事提出了异议:我们与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这条“不准上岸”的条款。我认为游轮单方面的规定限制了游客的旅游权和自由,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经理的解释说是这是为了保护游客的安全,怕游客单独上岸可能会遭遇不测,比如被抢劫被偷窃或自行游玩耽误了开船时间,所以才定出这条规矩。我惊讶竟然有这么中国特色的越超法律和人权的规定。这位年轻的经理非常老道地补充道,这是国际上惯例,大多数国家的游轮都是这么做的。
我更惊讶了,斗胆请教游船经理曾经坐过哪个国家的游轮,有禁止游客上岸自行活动的举措。经理顿了一下:没有,但是听说过。我细细回忆了下曾经坐过美国的公主号和自豪号、挪威的太阳号,上岸活动都是自愿的。即使你不参加,也可以上岸找当地旅游团或者自行游。
比如八月份去阿拉斯加,船上组织看冰川是80美元,而码头上当地旅游团组织的只要27美元。不少高龄人士还是愿意参加游轮组织的活动。而我们这些怀着年轻的心、和节省习惯的人就参加了当地旅游社的自助游行程。
游船经理不相信我的话:“这怎么可能?”他反诘。我答:确实。于是,在to be or not to be之间开始了拉锯战。
那位精通英语、德语、粤语、国语,多才多艺的游船经理露出了尴尬和愤慨的神色,把碗筷一推,起身就走了,没有一句告辞。
航程结束前一夜,每个房间收到了一张“小费提示单”并欢迎游客写下任何意见和建议。提示单列出了全体员工的小费数额,还特意说明如果游客对游船经理的工作满意的话,小费另装信封直接交给他。我们按照提示给了全体员工的小费。对打扫房间的服务员和餐桌服务员另附送了小费。
至于那位才华横溢的经理,我们给了一句建议:为了让游轮的服务更上一层楼,建议派送经理到西方国家游轮考察。当然,我们也没有漏掉对“不准游客自行上岸”这条规定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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