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空穴来风:周恩来要杀王光美而被毛保下来
(2009-06-14 1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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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结束之前,围绕着涉及周恩来历史责任的专案审查问题,再选几个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案子作点说明。目前坊间流传一种说法,说周恩来在处理王光美的问题上,主张处以极刑,而被毛泽东保了下来。这种说法在海外学术界很有市场,被广泛引用。更有人移花接木,指周比毛更恶,主张杀掉刘少奇,言之凿凿。以作者曾在大陆多年从事文革史研究的经历,翻阅了大量当年的历史文献,其中包括许多被列为绝密的档案,并没有看到过“此人该杀”一类的原始批件。这只是一种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同时也太不了解毛、周各自的为人。
应该说,在整刘少奇的问题上,毛泽东是主谋,周恩来是跟着干的,更确切地说是被毛拖下水的。毛虽执意要在政治上置刘少奇于死地,却不愿意背上公然杀他的罪名,这是他对待政敌的一贯作法。无论是在建国前对张国焘、王明,还是建国后对彭德怀都是如此。
在毛泽东看来,根本用不着干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蠢事,只要在政治上宣判这些人的死刑,然后给他们吃饭、拉屎、睡觉“三大任务”,一直关到死完事。这样既在政治上达到了目的,又不必在历史上承担骂名,还可以显示毛本人的“宽宏大量”。当刘少奇在监禁之中患了急性肺炎,高烧不退,毛就曾批示:政治上划清界限,生活标准不降低。应该说,毛所惯用的这一手,比斯大林为了除掉自己的政敌而在肃反扩大化中大开杀戒更为阴毒老辣。
既然毛泽东不想杀刘少奇,一向善于观风而又很会做人的周恩来实在没有什么必要再出来充当恶人,这并不符合他一贯的为人处世之道。这一点,从他对处理刘少奇与邓小平专案大相径庭的态度上,也可以看出来。这并不是他有意厚邓薄刘,而是他在看毛泽东的脸色行事。文革一开始,毛泽东在一面批邓的同时,一面又在私下谈话中多次表示对刘、邓要有所区别,要把两人“拆开来”。周是个聪明人,岂有看不出毛的用心之理?所以在处理邓小平专案的问题上,周自然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可以不大理会林彪、江青的态度。
比如,邓小平专案组当时曾要求周恩来对邓本人历史上的几个“疑点”提供线索,进行“帮助指导”。他先是把这份报告压了下来,不予理睬,后又在邓入团、转党的问题上,亲自出来作证明。在邓下放江西的问题上,周氏也作了格外关照,坚持把他安排在南昌附近,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卢山会议毛、林交恶以后,周更是乾脆趁机把邓小平专案组撤销掉了。
至于目前海内外流传周恩来主张杀王光美的说法,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事出有因。刘少奇平反后,他的子女在回忆文章中提到当时林彪、江青一伙要给王光美判死刑,毛泽东批了“刀下留人”。不过,根据作者所接触过的档案材料和访问有关知情人,情况并非如此。事实上,当时主张杀王光美的,是江青而不是周恩来。不过江青并没有在正式会议上提出,而是个别同毛讲的。后来在一九七0年六月间,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向中央正式报送了《关于王光美特务罪行的审查报告》,提出:“鉴于王光美是一个长期隐藏在我们党内的美国战略情报局特务,罪行严重,建议永远开除她的党籍,并依法惩办。”在这里,专案组并没有言明其中所谓“依法惩办”,是处死还是判刑。
对此,当时在中央主管这一专案的江青首先作了批示:“拟同意。”然后送给毛泽东、林彪、周恩来、谢富治、汪东兴审批。林彪批了“同意”;周恩来则批示: “应予判刑。”最后,毛在上面批了一段话:“暂时还不宜判刑。一切这类专案,对罪犯都宜调研从严,处理从宽,保护犯人,使他们感觉有出路,以便保留活证据,对将来有利。此事请中央一议。”其中“保留活证据”便是所谓“刀下留人”的由来。就这样,王光美一直被关押在秦城监狱,直到毛死后两年多才被放了出来。
历史总是在不断捉弄人的。毛泽东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翦除掉心腹大患刘少奇后,到头来却发现扶植起林彪这样一个更加难于驾驭的对手。这完全打乱了毛原本想通过召开中共九大来巩固文化大革命既成格局的部署。实际上,九大召开之日,就是毛、林两人在政治上分道扬镳之时。在刻意营造的“团结、胜利”的表面气氛之下,新的一轮党内权力斗争已经悄然展开。在这种情况下,早已被文革乱局弄得心力交瘁的周恩来还没有来得及稍稍喘一口气,就被卷入到另一场你死我活的角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