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人>>
(2004-10-29 16:46:23)
下一个
题记:
应该怎样提笔,才能写下这三个字
应该怎样开始,记忆才会鲜活
出国前拿到签证的那段日子,给自己放了三个月的长假,回家陪陪父母。远在克里弗兰的老公说,这应该是一段快乐的黄金时光,再也没有学业上的压力,工作上的烦恼,身体又健健康康,好好享受吧。
于是,开始了我吃喝玩乐的腐败日子。虽然,我依旧不怎么快乐。我原本应该是很快乐的,如果我没有碰到他,故乡人,红艳。
红艳是一个男孩,小我两个月。
(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试图将他的名字写成“宏彦”,可文章完成之后,我又改了回来)
其实,红艳也不怎么算得上是故乡人的。当初父母因为上班的原因,曾将我放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过过一段日子,我离开之前,也不过四岁。四岁的孩子,留在记忆中的事不会很多。最起码,不会有什么故乡的概念,更谈不上什么印象与感情。但对于红艳,我却保留了一个四岁的孩子的最大记忆。
他是我小时候玩过家家时神气活现的新郎,带我摸过鱼,逮过知了,为我编过花环,偷过红枣。虽然小我两个月,却处处让着我,护着我的“小哥哥”。
关于红艳的所有,在我离开爷爷奶奶家之后,只是零零星星地从父母口中知道一些。
小学,红艳的成绩很优秀,让多病的姑妈宽慰不少。(忘了说,我与红艳是亲戚。但具体是什么样的亲戚,我也说不清,应该是属于那种一竹竿子也捞不着的那种吧。太爷爷那辈,我们张家是一个很大的家族,在当地颇有些地位,它直接导致了我有着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永远也搞不清的血缘关系。)
初中,红艳早恋,并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地痞小流氓混在一起,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为此,他没少挨过姑妈的打。
高中,红艳已经成为他们那一块有名的黑帮老大,动不动就结帮拉派地打架。他砍了不少人,也被人砍了不少。于是,大大小小地,没少被派出所拘留过。后来终于被校方勒令退学,越发没得收拾。
为了让他收收心,姑父给年仅18岁的红艳娶了一个媳妇,于是,年仅19岁的红艳做了父亲。可做了父亲的红艳并没有安分,再一次因为涉嫌偷窃被公安局传讯,红艳的媳妇在那一次事件中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一去没回头。
可怜姑父在徐州煤矿里冒着生命危险没日没夜地干活,几年不回一次家,原指望攒点钱养儿防老,可红艳却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不争气,一时间,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终于,在一个累极了的日子,用铁棒将红艳拴在树上痛打了一通。姑妈说,红艳凄厉的哭叫声让全村的人恻隐,但是,她没有掉一滴眼泪。妈妈说,她的泪早就哭干了。打吧,打死这个儿子,打死这个家。
红艳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醒来后判若两人。
父亲去看过红艳,眼睛完全没了往日的神采,直直又空空地,很吓人。父亲说,哪能这个样子打孩子,叫人吗。
我嘤嘤地为红艳哭过一两次,日子隔得久了,不复想起,渐渐也就淡下了。更何况,父亲早就将爷爷奶奶从乡下接过来住,我们已经很少回老家那儿了。
我的记忆力一向具有选择性,原以为,关于红艳,如果有一天能够想起,我还会保留当初那个四岁孩子的最大记忆,没有将来。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个陌生人就是红艳。
由姑父带着来我家为我送行的红艳。
这哪儿是红艳?!哪儿是当初我那个神气活现的新郎?!
才二十几岁的人,佝偻着背,低低地眉,直直地眼睛,怯怯地话语,时不时地挤出来地一丝硬生生地笑容。
显然已不是正常人。
“看人家小烦,你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家多么有出息,就要出国了,而你呢?你看看你,还不如死了算了,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孽种。。。。。。”姑父不无伤心地唠叨着。
再看红艳,依然是木木地伫在那儿,有人看他时,赶紧挤出一丝谦卑的硬生生地笑容。
我赶紧牵着红艳的手,拉他进了我的房间。
“红艳,看,这张相片,你还记得它吗?”
那是我们仅有的一张相片,是在我离开爷爷奶奶家之前,红艳哭着赖着让姑妈带我们到离村子十里远的镇上拍的。
相片中的我们,每个人土土地带着一个太阳帽,傻傻地拿着一朵塑料花,却是那么紧紧地搂在一起,甜甜而又幸福地笑着。
“那是我的新娘小烦”,在那一瞬之间,他的脸生动起来,露出了一丝稍纵即逝的幸福。
“红艳,我就是小烦,你还记得我吗?”
木然,又是木然。
“小烦是我的新娘,她走了,去找她的父母去了。。。。。。”他嘟囔着,空空地对着泪流满面的我。
红艳走的时候,我把那张心爱的相片送给了他。
姑父神情黯淡地说,“还送给他干嘛呢,说不定哪天煤矿就塌了。。。。。。我什么也不管了,只要他不再给我丢这个人。。。。。。”
原来,红艳现在与姑父在一起挖煤矿。
说不定哪天煤矿就塌了。。。。。。
红艳,红艳,在煤矿塌之前,你的记忆走得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