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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废话多多】 加拿大人马克·罗斯韦尔(Mark Rowswell), 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加拿大人路世伟,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加拿大人大山,1965年在渥太华出生,身高187公分,体重80公斤。。。 上面这三句话说的都是一个人。如果读了第一句莫名其妙,读了第二句稍有兴趣,读了第三句恍然大悟,入乡随俗的重要性便可见一斑。在中国的外国人有个中文名字,不仅做事方便,更避免了许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麻烦。同理,在美国的中国人,有个英文名字沟通起来也容易的多。 从前有位同事(姑且称其为张三),中文名字极好,但用汉语拼音拼出来又有Z,又有J。非中国人学半天学不会,于是这位同事就成了“和汤姆背靠背坐着的那家伙。” 美国文化注重个人,大家喜欢听别人用自己的名字。根据己所之欲,施之与人的黄金定律,见人说话打招呼一定要用名字,否则便是不礼貌。因为不会说这位同事的名字,乱说一气又不好意思,人们只有忍住不说,见面点点头,聊天避开他。就是有了正经事,能不找他就不找他。实在要找他,先去找汤姆,然后顺藤摸瓜的找汤姆背后坐着的那家伙,结果张三无形中成了汤姆的广告牌。 偏偏这位汤姆又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忠实信徒, 一来二去的,张三的功劳被汤姆抢走不少。我看着心里为他不平,在张三抱怨汤姆时劝他用个英文名字,沟通起来方便。不想张三义正词严地对我进行了一番爱国主义的教育。大意是汤姆奸诈狡猾,身为印度人偏起个英文名。中国人就该用中国名字,非中国人不会说应该学,学不会是他们的错。 张三的看法原则上绝对正确,但实施起来有一个弱点,他的做法是被动地等着别人去学他的名字,如果别人学不会,或不想学,他对结果毫无控制的可能。其实,是不是中国人与用不用中国名字没什么关系。中国文化已经融入我们第一代移民的血液中,就是存心想丢都丢不掉。用英文名字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完全符合老祖宗的为人之道。 张三坚持用他的中国名字,人们坚持学不会,汤姆坚持奸诈狡猾的用英文名,将张三的功劳据为己有。坚持到底的结果是张三走人。再提起他来,人们经常莫名其妙地问道:谁是张三? 当然,导致张三走人的原因不光光是因为他的名字。但中国人在美国职场,专业不好的很少,语言也不是主要问题,升职长薪的主要障碍在于文化习惯的不同。而文化习惯,往往表现在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上。例如有一个大家都说的出来的名字。 《我编编,你看看,法律责任我不担。你转贴,我谢绝,©废话多多拥版权。》 |
做助教时,一位女同学名萏,一位男同学姓石。女生的名字中英文发音均为 “dan”。男生的名字美国人不会说,大家都以姓(shi)来称呼他,英文念做 “she”。
新学年开课前,某学生来找任课助教,因从前选过我的课,先到我这儿来聊聊天。不巧我正在赶一个大实验,和人说话时心不在焉的。
学生:Where is Dan?
我:TA office, the end of hallway.
办公室里只有萏一个人,于是学生回来找我。
学生:I’m looking for a Chinese guy.
我:She should be there too.
学生急了:I’m looking for a MAN!
我这才纳过闷来,领着学生到了办公室,正好萏和石都在。
我指指萏:She is Dan.
再指指史:He is she.
学生目瞪口呆,我坏笑一下,回去接着做实验。
可是,来美国后,我的名字给了我无穷的烦恼,美国人不会发,每认识一个新人,就要教,还要恭维人家“You got it right”,不管其实发音差得十万八千里。 关系好的老美,经常还取笑我的名字。后来工作了,痛定思痛,给自己取了个洋名,从此麻烦顿消,一身轻松。
你的这位同事,其实是不能从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在工作上,估计也是比较难相处。不是我吹牛,我还是很有人缘的。要不然,朋友也不会拿我的名字开玩笑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