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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宫砂

(2005-08-09 21:37:03) 下一个

 

守宫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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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位请不要深究,我写的是唐朝的故事,用的是李后主的词,只是为了表达一种心情。我喜欢李后主前期风花雪月的风格,更为其后期的厚重感所震撼着……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守宫砂:女人贞节的标志!
    
      唐代的长安,喧哗而具有优越感,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出生地自豪着。这一片繁华,这一片旖旎,从身边匆匆掠过。我的臂上,点着一颗守宫砂。
    
      背着小小的行囊,和几乎以生命保护珍贵的东西,我逃了出来。临行前小姐对我说过:女人,最重要的就是守住自己的清白,然后等着一个安分的人,明媒正娶的用花轿抬回家。
    
      我在妓院长大,不记得自己的年龄和身世,只知道还年轻,我们的妈妈还没发现我这个小丫头,所以一直平安的,伴着小姐,伺候着小姐。而我的小姐,正是春雨楼的头牌花魁。
    
      男人们在这里可以放荡不羁可以游戏人生,但没人,会真的捧出感情,他们给的只是钱,她们收的只有钱。
    
      小姐一直养着一只壁虎,自小用朱砂喂养,我不知原因,却也尽职的把朱砂调制妥帖。当它成长为一只成年的壁虎时,小姐在一个黄昏,在我面前,将它刺死。我被吓呆了,眼睁睁看着小姐的“心肝”被分尸,朱红色的血,蔓延着。小姐用簪子挑起了殷红一片,点到了自己的手臂上,我才知道,原来守宫砂的制造方式,如此的血腥。我在糊涂中也被点上。小姐嘴角挂着诡秘的笑:可儿,你要保护它,它就是你以后的一切。
    
      可我的小姐,我相依为命的主人,一身的傲骨,金玉质的一个美人,终于还是被那个纨绔子弟,伤害了。在我的印象中她没有哭,冷静的,打发了我,我不舍离去,她第一次打了我,我抱着她痛哭。她说:可儿,这不是咱们这种人住的地方,你走吧,以后没有我,你要好好生活。
    
      我背着小姐给我的小小的行李,里面是她多年的积蓄。回头看到了三尺白绫,一截藕臂上已没有了守宫砂。从此后,我离开那座小城,漂泊至此。
    
      好冷,细细的雪粒飘飞,像天在下沙。我步履艰难,衣衫单薄。却不再回头,我生长的姹紫嫣红中,已没有了惦念的人。小姐死了,我躲在角落,看到了曾经的花魁被一卷席,包裹着,抛到了荒凉的郊外。伴着泪水,我独自葬了她,这个一生不相信爱情却被爱情杀死的烈女子。
    
      说是逃命,其实也不然。我只是春雨楼的一个小人物,她们在寻觅很短的时间后,便也放弃。我彻底的自由了,但心里,却空空的。
    
      如果让男人爱上你,就不要告诉他你的过去,保护好你的守宫砂,妹妹,现在我宁愿自己无才。是啊,小姐的才气是震惊这个城池的,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常常捉弄的五尺文人汗颜,他们在爱慕之余,更多的是敬畏。但小姐,却爱上了一个仅仅看到她美丽的人,一个单纯为了她女性特征明显而自诩风流的浪子。所以,在她最后离去时都在提醒我,不要相信男人。
    
      小姐的话,我有过怀疑,在她的墓前,我看到了他,小姐口中的傻小子,一个落拓书生。痴心爱慕小姐的人。他暗自垂泪,举起酒壶,对着小姐的墓,念念有词的一口口饮着,烧掉了为小姐做的诗句。心酸酸的,我想,世间还是有真感情的,只是小姐和他错过了。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我还是要开始生活的,像我这种青楼出身的女子,虽然点着守宫砂,虽然保护了清白。但我的出身,一直是个隐忧。
    
      脱去纱衣,厚重的棉布包裹起柔弱无骨,头发被银簪束起,灰尘遮住白皙的皮肤。我以一个男人学徒的身份,在这个充满了阳刚气的军队中生活着,过着自食其力的日子。我的医术,正在一天天的精湛,老大夫欣慰的笑着,我的心中,很充实。
    
      他,是这里的首领,他的旨意就是天。但他很失意。我可以感觉到,这要得益于我生长在那样一个察言观色的环境。
    
      本来,他并不会注意到我,我只是他军营中的草芥。但,他还是注意到我,也许因为,我毕竟不是男人。疼的时候我会哭,大雨倾盆时,我会站在雨中感叹,生气时,我会噘起嘴。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我尽量的使自己和他们的距离缩小,但,我还是无法掩饰自己的性别带来的尴尬,比如睡觉时,我从不与人同床,生活起居像在做贼。
    
      我不敢面对他研究的目光,脸常常红的烧到了耳朵。他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
    
      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战争,没有侵略,军队相对平静的锻炼、驻守着。我通常无所事事的和老医生学习着识药采药的本领。我几乎忘了自己也曾生活在富足奢靡中。我想我已经适应,在和平时期,做一个悠闲的学徒医生。
    
      这里还是比较人道的,不久前我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屋子,由于职业特点我知道它的用处。那里住着几个艳装的女子,丰满美丽,她们会晒太阳,会聊天,会抛媚眼。我从心里鄙视她们。她们在我的眼里比不上京城半掩门的。
    
      妓女,并不完全是人们想象的那种人尽可夫的女子。头等的是红遍全城的花魁,卖艺不卖身;次之为茶室,虽没有红绿彩绸,但姑娘们也是矜持有尊严的;三等的为下处,屋里布置简陋,只要一张炕就够了;四等为小下处,妓女也不能算完整的人只是一种工具了;半掩门的又称暗门子,不提也罢。
    
      这几天,我简直块崩溃了,我想他肯定发现我了,偶一回首他笑容诡异。我想我爱上他了,每次在人群中都能准确的寻觅到他的影子。小姐曾说过: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就会不自觉的,在茫茫人海中,也能寻到他。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我只是一个卑微的女子,怎敢高攀,当他握住我点着守宫砂的手臂时,挣扎中,那一点殷红,还是被他发现。他的眼睛深邃的像个谜,我只好任人宰割的等待宣判。他却说:哦,还好,我还以为自己有毛病,怎会喜欢一个男人。 说完他笑了,对着我的眼睛,笑着。我完全的傻了,感动得几乎把自己的过去冲口而出。但还是强行压下。
    
      从此后,我由准军医,变成了他的女人。但守宫砂还在,他说,在我没有接受他时,不会侵犯我。不过,能伺候他就心满意足了。
    
      那个小军医不见了,老大夫有了新的学徒。将军府邸中却多了一个神秘的女子。每个晨昏会在花园中散步,沉静的犹如湖中的荷花。但我知道,自己只是活在梦幻中,我始终在以小姐的生活方式为榜样。我不知哪个是自己。
    
      我日夜作着同样的梦,他骑着高头大马,身后的花轿已掀开了帐子,他笑着对我指指那顶轿子:上去吧!每次都幸福的笑醒。
    
      著名暴乱拉开了序幕,将军露出难得一见的柔情看着我,呵呵,还是有感情的,我出身于风月,当然看得出男人眼睛的眷恋。
    
      那夜,我献出了自己,当守宫砂在手臂上越来越淡时,我的心,荡漾着……
    
      晨,眼光停留在白皙的手臂,呵,原来守宫砂从身上褪去时,也是疼痛的,不禁想到了那只壁虎。如此血腥的被制造和消失的过程。
    
      我不知以后何种命运等待着我,将军走了,跨上高高的战马,身后没有轿子,也没有笑容,只是对我说:保重!其实,这两个字,应该由我说出口。
    
      我知道,他回来,就能用八抬的红色轿子迎娶我,可我忘了,生命中有太多的意外存在着。从他走后,伴着冷月,满湖的涟漪,思念填充了生命,我也拥有了小姐冰山雪莲的性格,即使,等到的只是一个死讯。
    
      每个夜晚,都能看到他在湖中对着我笑。我看得到他的口型,他对我说:可儿,我回来娶你。
    
      冷风翦翦,一支荷花残了,满池的水都在流泪。
    
     我没有眼泪,没有悲哀,突然觉得,今晚的夜风很凉。渴望一个温暖的胸膛。
    
      又看到他,我的挚爱,眼中盈满笑意。我迎视着他,走向湖心……
    
      我以为,从此后,就能和他相见。可我还是错了,我们这种人,是上不了天堂的,我过了幽暗的奈何桥,不肯喝下孟婆汤。我说我是来找丈夫的,那个满脸沟渠看不出表情的老妇人,冷笑着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人,别妄想了,他是上天堂的。我恍然大悟,原来一步错过,便再也赶不上。
    
      回头,却看见小姐,她美丽如初,幽幽的笑着:妹妹,你来了……
    


枕一袭轻柔的海风/
穿上最心爱的红舞鞋/
和弦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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