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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之犬

(2009-02-14 01:16:50) 下一个


【内容简介】

  “我想念我穿着白纱的妻子,是否能让她的狗告诉我,埋藏在她生命尽头的秘密……”
  妻子的意外身亡,是意外还是自杀?唯一的目击者是她的爱犬“罗莉”。丈夫保罗是一位语言学家,他要找到妻子死亡的真相,于是决定教会“罗莉”说话,道出真相。
  美国新生代女作家卡罗琳·帕克丝特的爱情悬疑小说《巴别塔之犬》以象征语言分野、表达困境的“巴别塔”作为基调,在悬疑的背后,探讨的是关于爱情和隔膜的永恒追问。
  美洲人评论说,这是“一个关于回忆、语言、悲伤和赎罪的故事,一次令人心碎的探寻!”欧洲人评论说:“这是一本罕见的小说……除了古老的神话、鬼魅的精灵所营造出的奇特氛围,还有心灵治疗、神秘塔罗牌……而当你随着主角一步步走向事情的真相时,更会感到一种椎心的痛楚……”亚洲人则评论说:“人人都以为和自己最亲近的人共有一座巴别塔,以为自己最了解那个亲近的人——然而,这座巴别塔真的存在吗?”
  本书甫一面市便压倒畅销书《追风筝的人》迅速登上亚马逊、《纽约时报》等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感动全球22国读者,让百万美国人为之潸然泪下。

    一个谜样的女人、一个思念亡妻的男人、 一段永无法唤回的灿烂时光……
  有多少个有理智的人,就会有多少个人拿起这本书,不忍放下;
  有多少个曾深情的人,就会有多少个人拿起这本书,不忍释手。
  读《巴别塔之犬》,方知大家的哀伤;它是一本中国作家写小说的范本,学习它是怎么讲故事的。


【作者简介】

  卡罗琳·帕克丝特

  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毕业于美利坚大学创作研究所。大学毕业后,曾经在书店工作三年,而后才全心投入创作。她的作品散见于《北美评论》、《明尼苏达评论》、《夏威夷评论》、《新月评论》。《巴别塔之犬》是她正式出版的第一部小说,甫一出版即引起热烈回响,有书评家说她具有强烈的阿言德风格:雾气浓重的鬼魅深夜、古老的民间传说、给予人如梦般的阅读历程;更有书评家赞许她是美国新生代作家之中最耀眼的一位。卡罗琳·帕克斯特现今与丈夫及儿子住在华盛顿特区,第二本小说《Lost&Found》也已经在美出版。

  何致和

  1967年生于台北。文化大学英文系,东华大学创作与英语文学研究所毕业。短篇小说曾获联合报文学奖、宝岛小说奖、教育部文艺创作奖。着有小说集《失去夜的那一夜》、长篇小说《白色城市的忧郁》。另有《酸臭之屋》、《恶梦工厂》、《时间线》、《人骨拼图》、《战争魔术师》等十余部译作。目前正于辅仁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


关于“巴别塔”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圣经·创世纪》

【宗教上的巴别塔】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宣称,当时人类联合起来兴建希望能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间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此故事试图为世上出现不同语言和种族提供解释。
  根据犹太人的《圣经·旧约》记载:大洪水劫后,天下人都讲一样的语言,都有一样的口音。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遍布地面,于是向东迁移。在示拿地(古巴比伦附近),他们遇见一片平原,定居下来。由于平原上用作建筑的石料很不易得到,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于是他们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又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由于大家语言相通,同心协力,建成的巴比伦城繁华而美丽,高塔直插云霄,似乎要与天公一比高低。没想到此举惊动了上帝!上帝深为人类的虚荣和傲慢而震怒,不能容忍人类冒犯他的尊严,决定惩罚这些狂妄的人们,就像惩罚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一样。他看到人们这样齐心协力,统一强大,心想:如果人类真的修成宏伟的通天塔,那以后还有什么事干不成呢?一定得想办法阻止他们。于是他悄悄地离开天国来到人间,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使他们分散在各处,那座塔于是半途而废了。那共同的语言被称为亚当语,历史上曾有学者提出某种语言是原始语言,例如希伯来语、巴斯克语等(参阅犹太文献)。高塔中途停工的画面在宗教艺术中有象征意义,表示人类狂妄自大最终只会落得混乱的结局。

【历史上的巴别塔】

 在希伯来语中,“巴别”是“变乱”的意思,于是这座塔就称作“巴别塔”。也有人将“变乱”一词解释为“巴比伦”,称那座城叫“巴比伦城”,称那座塔叫“巴比伦塔”。而在巴比伦语中,“巴别”或“巴比伦”都是“神之门”的意思。同一词汇(“巴别”)在两种语言里竟会意思截然相反,着实令人费解。其实这是有缘由的。
  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灭掉犹太王国,拆毁犹太人的圣城耶路撒冷,烧毁圣殿,将国王连同近万名臣民掳掠到巴比伦,只留下少数最穷的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巴比伦之囚”。犹太人在巴比伦多半沦为奴隶,为尼布甲尼撒修建巴比伦城,直到70年后波斯帝王居鲁士到来才拯救了他们。亡国为奴的仇恨使得犹太人刻骨铭心,他们虽无力回天,但却凭借自己的思想表达自己的愤怒。于是,巴比伦人的“神之门”在犹太人眼里充满了罪恶,遭到了诅咒。他们诅咒道:“沙漠里的野兽和岛上的野兽将住在那里,猫头鹰要住在那里,它将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
  事实上,“巴别”塔早在尼布甲尼撒及其父亲之前就已存在,古巴比伦王国的几位国王都曾进行过整修工作。但外来征服者不断地将之摧毁。尼布甲尼撒之父那波博来萨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后,也开始重建“巴别”通天塔,他在铭文中写道:“巴比伦塔年久失修,因此马尔杜克命我重建。他要我把塔基牢固地建在地界的胸膛上,而尖顶要直插云霄。”但尼布甲尼撒之父只将塔建到15米高,尼布甲尼撒自己则“加高塔身,与天齐肩”。塔身的绝大部分和塔顶的马尔杜克神庙是尼布甲尼撒主持修建的。备受人称赞的“巴别塔”一般指的就是那波博来萨父子修建而成的那一座。
  这座塔的规模十分宏大。公元前460年,即塔建成150年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游览巴比伦城时,对这座已经受损的塔仍是青睐有加。根据他的记载,通天塔建在许多层巨大的高台上,这些高台共有8层,愈高愈小,最上面的高台上建有马尔杜克神庙。墙的外沿建有螺旋形的阶梯,可以绕塔而上,直达塔顶;塔梯的中腰设有座位,可供歇息。塔基每边长大约90米,塔高约90米。据19世纪末期的考古学家科尔德维实际的测量和推算,塔基边长约96米,塔和庙的总高度也是约96米,两者相差无几。“巴别”塔是当时巴比伦国内最高的建筑,在国内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人们称它“通天塔”。也有人称它是天上诸神前往凡间住所途中的踏脚处,是天路的“驿站”或“旅店”。
  人们普遍认为,“巴别”塔是一座宗教建筑。在巴比伦人看来,巴比伦王的王位是马尔杜克授予的,僧侣是马尔杜克的仆人,人民需要得到他的庇护。为了取悦他,换取他的恩典,保障国家城市的永固,巴比伦人将“巴别”塔作为礼物敬献给了他。在“巴别”塔里,每年都要定期举行大规模的典礼活动,成群结队的信徒从全国各地赶来朝拜。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塔的上下各有一座马尔杜克神庙,分别称上庙和下庙。下庙供有神像。上庙位于塔顶,里面没有神像但金碧辉煌,由深蓝色的琉璃砖制成并饰以黄金。巴比伦人按照世俗生活的理想来侍奉他们的神灵。大殿内只有一张大床,床上“铺设十分豪华”(如同希腊贵族和罗马贵族,美索不达米亚贵族也是躺着进食),床边有一张饰金的桌子。庙里只住着一位专门挑选出来陪马尔杜克寻欢作乐的年轻美貌的女子。僧侣们使人们相信,大神不时地来到庙里并躺在这张床上休息。只有国王和僧侣才能进入神殿,为马尔杜克服务和听取他的教诲;这种超级神圣的东西是同老百姓无缘的,他们只能远远地敬拜心目中的神灵,因为如果近在咫尺,普通人经受不起大神的目光。据希罗多德记载,神像和附属物品一共用去黄金800泰仑,折合现价约值2400万美元。考古学家曾经在僧侣的一住处发现一只石鸭,上有铭文“准秤一泰仑”,石鸭约重29.68公斤。如果希罗多德的记载可靠,则照此推算,马尔杜克神像连同附件一共重约23700公斤,都是纯金所铸或制作!除了神灵,谁能享受如此高的礼遇?
  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为,巴别塔除了奉祀圣灵还有另外两个用途。其一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借神的形象显示个人的荣耀和威严,以求永垂不朽。其二是讨好僧侣集团,换取他们的支持以便稳固江山。美索不达米亚是一个宗教盛行的地方,神庙林立,僧侣众多。僧侣不仅在意识形态上影响着人民,而且掌握着大量土地和财富,如果不在政治上得到他们的支持,恐怕王位也会风雨飘摇。这种忧虑不是多余的,据历史学家研究,尼布甲尼撒之后,新巴比伦王国迅速衰落,以致波斯人不费一兵一卒就占领了巴比伦城,这与失去僧侣集团的支持有莫大关系。
  公元前1世纪的希腊历史学家认为,“巴别”塔是一个天象观测台。新巴比伦人信仰拜星教,星体就是神,在他们的神话中,马尔杜克是木星。新巴比伦王国的僧侣们神秘地登上塔顶,难道真的是侍奉半躺在床上的马尔杜克大神吗?对此希罗多德颇不以为然,现代学者更不相信,说不定正是他们半躺在床上观测天象呢!而且,人类早期的天文知识直接产生于宗教和巫术之中,掌握这些知识的多是僧侣。新巴比伦人取得了当时世界最杰出的天文学成就,这座塔的功劳恐怕不可抹杀。
  也有人认为,“巴别”塔是多功能的。塔的底层是祭祀用的神庙,塔顶则是用于军事瞭望的哨所。
  正是这座塔使得无数英雄为之倾倒。公元前539年波斯王居鲁士攻下巴比伦后,即被“巴别”塔的雄姿折服了。他不仅没有毁掉它,反而要求他的部下在他死后按照“巴别”塔的样子,在墓上建造一座小型的埃特门南基(埃特门南基是“巴别”塔的另一个名字,意为“天地的基本住所”)。然而,后来“巴别”塔终于毁掉了,波斯王薛西斯怨恨巴比伦人民的拼死反抗,恨屋及乌,下令彻底摧毁巴比伦城,“巴别”塔厄运难逃,变成一堆瓦砾。即使如此,以热爱文化名垂青史的亚历山大大帝还是爱慕它的雄姿。公元前331年,他远征印度时,特意来到了“巴别”塔前,英雄与奇观的对话大概只有彼此才能知晓。他一度要修复这座传奇般的建筑,下令全部拆除旧塔,一座更加宏伟壮丽的神塔眼看着有救了。然而,这只是让人空欢喜而已。据说,此时,一只患有疟疾的蚊子叮了他一下,这位文治武功盖世的一代天骄于是一命呜呼,“巴别”塔也就备受冷落了。事实是,这项工程实在是太大了,仅清理废塔就需要一万人工作两个月时间,于是,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几千年下来,这座塔已变成了废墟,真的应验了犹太人的诅咒。即便如此,几千年后的考古学家科尔德维见到它时,仍由衷地发出了赞叹之声。科尔德维写道:“尽管遗迹如此残破,但亲眼看到遗迹是绝非任何书面的描述可比的。通天塔硕大无比,‘旧约’中的犹太人把它看作人类骄傲的标志,四面是僧侣们朝拜的豪华的殿堂,许多宽敞的仓库,连绵的白墙,华丽的铜门、环绕的碉堡,以及林立的一千座敌楼。当年这样壮丽豪的景象,在整个巴比伦是无与伦比的。”

【巴别塔的故事】

  巴比伦是一座令人神往的古城,它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交汇处。早在公元前1830年左右,阿摩利人就以巴比伦为都城,建立了古巴比伦王国。在古巴比伦国最出色的国王汉漠拉比死后,巴比伦不断受到外族的进攻,历经了500多年战乱,直到公元前7世纪末,才在尼布甲尼撒领导下,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然而,88年后,新巴比伦王国又被波斯人彻底毁灭。随着巴比伦王朝的覆灭,显赫一时的古城巴比伦,也日渐消失在荒草之中了。
  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巴比伦也是古代两河流域地区最壮丽最繁华的都城,巴比伦古城有内外两道城墙,城里最壮观的建筑物,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宫通天塔和著名的“空中花园”,以及那座据说让上帝感到又惊又怒的巴别通天塔。
  那么为什么把巴比伦城又叫做“冒犯上帝的城市呢”?这个说法来自《圣经·旧约》。
  《圣经·旧约》上说,人类的祖先最初讲的是同一种语言。他们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发现了一块非常肥沃的土地,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下来,修起了城池。后来,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决定修建一座可以通到天上去的高塔,这就是巴别塔。他们用砖和河泥作为建筑的材料。直到有一天,高高的塔顶已冲入云霄。上帝耶和华得知此事,立即从天国下凡视察。上帝一看,又惊又怒,认为这是人类虚荣心的象征。上帝心想,人们讲同样的语言,就能建起这样的巨塔,日后还有什么办不成的事情呢?于是,上帝决定让人世间的语言发生混乱,使人们互相言语不通。后来人们就把巴比伦叫做“冒犯上帝的城市”。
  巴比伦城墙的厚度,可以让一辆4匹马拉的战车转身。长达16公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城楼。城墙的两端起于幼发拉底河畔。河对岸是巴比伦的新城区,一座大桥横跨幼发拉底河,使新城区跟主城连在一起。所以,这座城墙不仅是巴比伦人用来抵御敌人的主要屏障,而且也是一道保护巴比伦城不受河水泛滥之害的可靠堤防。巴比伦城有100座铜做的城门,因此希腊大诗人荷马又把巴比伦城称为“百门之都”。
  巴比伦古城的大门叫典礼门,高4米多,宽2米左右。门的上部是拱形结构,两边和残存的城墙相连,门洞两边的墙上有黄、棕两色琉璃砖制成的雄狮、公牛等图像。这座城门建筑得十分牢固,公元前568年波斯人在摧毁巴比伦古城时,只有这座城门幸存下来。在千百年风雨剥蚀下,古城城墙已坍塌无存,唯独这座城门依然完好如初。
  穿过城门是一条广阔大道,上面铺着灰色和粉红色石子,大道两旁的残墙上现在还留着清晰可见的雄狮、公牛等图像。尼布甲尼撒的王宫就在大道西边。被人们称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就在南宫的东北角。相传,它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为让他的米底妻子赛米拉米斯公主,排忧解闷而兴建的,可惜它早已不存在了。
  赫赫有名的巴别通天塔就耸立在大道的北面。巴别塔本是巴比伦古城里,一座供奉巴比伦人的主神马都克的神庙。塔的顶端是神殿。有一条石梯可以直通神殿,敬神时,穿着白色法衣的祭司在由乐器伴奏的合唱声中登上塔顶。这座巴别塔就是《圣经·旧约》里的巴别通天塔。“巴别”这个词是巴比伦文,意思是“神的大门”。由于它的读音跟古希伯莱语中的“混乱”一词相似,加上当时巴比伦城里的居民讲的远不止一种语言,《圣经·旧约》的作者也就很容易把“语言混乱”与上帝对建塔的惩罚相联系,编出上述的故事来了。巴比伦古城里最早的巴别通天塔,在公元前689年亚述国王辛赫那里布攻占巴比伦时就破坏了。新巴比伦王国建立后,尼布甲尼撒二世下令重建通天塔。他命令全国不分民族、不分地区都要派人来参加修塔。
  尼布甲尼撒下令重建的巴别通天塔共有7层,总高90米,塔基的长度和宽度各为91米左右。在高耸入云塔顶上,还建有壮观的供奉马都克主神的神殿,塔的四周是仓库和祭司们的住房。在5000多年前,人们能建起这样一座如此巍峨雄伟的通天塔,实在是人世间的一大奇迹。遗憾的是,巴别塔如今剩下的仅仅是一块长满了野草的方形大地基的残迹了。
  在波斯人彻底摧毁了巴比伦之后,人们对巴比伦通天塔仍然念念不忘。公元前331年,当亚历山大大帝占领已经荒芜的巴比伦后,他曾经想重建通天塔。但是,单单清除废塔的砖瓦就需要一万人工作两个月。最后他只好放弃了这个计划。
  千百年过去了,不知有多少人一直想找到巴比伦古城遗址。
  1899年3月,一批德国考古学家,在今天巴格达南面50多公里的幼发拉底河畔,进行了持续10多年之久的大规模考古发掘工作,终于找到了已经失踪两千多年,由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公元前605年改建后的巴比伦古城遗址。
  考古学家们现在仍在巴比伦古城遗址上进行着发掘工作。许多宫殿、神庙、街道和住房已经渐渐露出地面。考古学家们正在和历史学家、艺术家们一起,根据发掘出来的文物,复制古城巴比伦大多数建筑物的原型,以便有朝一日能使这座人类宏伟的古城恢复旧观。
  ——资料来自“百度百科”


一、坠落
  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事就只有这些——十月二十四日的那个下午,我的妻子露西·蓝森从后院的苹果树上坠落而死,当时现场除了我们养的狗罗丽之外,没有任何目击者。那天不是周末,邻居们都不在家,没人把窗户打开坐在厨房里,因此当我的妻子从高处坠下时,没人知道她是否惊声尖叫,是否哀鸣,或者根本没发出半点声音。那天不是假日,邻居们没人利用晚秋的好天气在院子里整理花园,因此当她落下时,没人看见半空中的她是缩成一团,是展开身体,还是张开双臂迎向辽阔的天空。
  意外发生时,我正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准备研讨会的论文,那天傍晚还有一堂研究生的课要上。要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份资料和露西一直想看的电影有关,而迫不及待打电话回家想告诉她相关的趣事,那么我可能和过去一样,在教完这堂课后和研究生们一起去喝啤酒,开开心心和他们共度几小时时间,而完全不知道我家院子的泥地上已蹲满了警察。
  不过,我毕竟打了这通电话,拨了自家的电话号码。但接起电话的却是一个男人。“这里是蓝森家。”陌生男人说。
  我愣了一下,一时有些迷惑。接着,我脑海中的记忆资料库便开始快速翻动,检索任何可能会为了某种理由而突然造访我家的朋友或亲戚,但就是比对不出电话那端的男子是谁。此外,那句“蓝森家”也让我困惑不已。我的姓氏是艾弗森,听见一个陌生人把我的房子说成似乎只有露西一个人住在那里,让我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在这一天中,我突然被人排挤出了自己的生命剧本之外。
  “我想找露西。”我终于说。
  “请问您是哪位?”陌生男人问。
  “我是她丈夫,保罗·艾弗森。”
  “艾弗森先生,我是安东尼·史塔克警探。你家出事了,请你赶快回来。”
  很显然,警方之所以会出现在我家,全是因为罗丽。当我的邻居们一个个下班回家时,他们都听见了罗丽悲嚎恸哭的嗥叫声,一声声似永无止息地从我家院子传出。他们都知道罗丽,大部分人都认识它,都听过它的吠声和在院里追逐松鼠或小鸟时发出的喘息,但没人听过罗丽发出这样的声音。最先好奇地过来打探的是我家左边的邻居吉姆·柏拉索,他走到篱笆边往我家后院看,登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随着秋季渐去,夜幕来得一天比一天早,那时天色已暗了,但当罗丽发了疯似的在苹果树和房舍后门之间来回奔跑时,触动了院子里的自动感应灯。电灯一亮,它便跑回露西那里,用鼻子轻推她的身体;灯光熄灭后,它又起身在院里四处狂奔,再次触动让电灯亮起。如此动作不断重复循环,就在灯光一明一暗的闪烁下,吉姆才得以瞧见躺在树下的露西,于是拨了九一一报警。
  当我赶回家时,警方已在我家后院拉起了封锁带,而我才一踏上草皮,先前接电话的那位警官便把我拦下。他再次自我介绍,然后把我带到客厅。我默默地跟着他走,满肚子疑问全卡在喉咙里,哽得我差点无法呼吸。我知道接下来等着迎接我的会是什么。没错,尽管摆设依旧,但我的家此时的感觉却是寂静而荒凉,仿佛有人趁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把屋里的种种家具全搬空了。就连罗丽也不见了。动物收容所的人已让它平静下来,把它带到另一个地方过夜。
  我茫茫然在沙发上坐下,听史塔克警探亲口告知我这个噩耗。
  “你知道你太太爬到树上去做什么吗?”他问。
  “不知道。”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就我对她的了解,她从未显露出对爬树的爱好,而这次绝不可能是她突发奇想之下的行为。我们院里那棵苹果树长得高大非凡,跟观光果园那种任游客自行摘取的矮小苹果树比起来,它简直就是个怪物。我们根本不理它,从搬来到现在一次也没修剪过,任其胡乱生长,迄今已有八九米高。我现在实在没心思猜想她爬到树上究竟想做什么,但史塔克警探的双眼却牢牢盯着我。
  “也许她想摘点儿苹果吧。”我小声地说。
  “嗯,这似乎是很符合逻辑的推断。”他看看我,又看看地板。“以我们的看法,你太太很显然是死于意外,但案发当时现场没有目击者,所以我们还是得调查一下,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恕我冒昧……你太太最近是否出现沮丧的情绪?她有没有说过想要自杀?有没有在不经意中提到这个?”
  我摇摇头。
  “我想也不可能,”他说,“只是问问而已。”
  在后院拍照取证的警察结束工作后,史塔克警探过去和他们说了些话,然后又回来向我报告。大家的看法完全一致: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意外。坠落的方式有两种,背后各有不同的含义。即使从七八层楼高的高处,若一个人是自己跳下,也有办法控制自己坠落的姿势。他往往会以脚先触地,双腿和脊椎可能会受重伤,但仍有存活的机会;假如他没活下来,那么由骨头折断的情况、由足踝和膝盖碎裂的方式,也可以让我们判断这一跳楼的行为是否是故意的。然而,若一个人从离地面约八米高的苹果树上不小心失足滑下,就很难控制坠落的姿势了。着地的部位也许是头,也许是肚子,或是背部,摔下后整个人外观似乎毫发未伤,但体内的骨头与器官却都已碎裂。这两者的差异,正是我们据以判断是否为意外的证据。当他们发现露西时,她面朝上仰躺在地,颈椎已经摔断了。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露西不是自己跳下来的。
  当警方离开,露西的尸体也运走后,我一个人走进了后院。
  苹果树下,散落着一些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露西之所以爬到树上,是想趁这些残余的苹果过熟掉落前把它们摘下吗?也许她想烤个苹果派;也许她打算把苹果放在漂亮的碗里,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和我一起享用。我把地上的苹果一个个捡起来,带回屋内。它们就这么被我摆在厨房的桌上,直到腐烂的甜味引来苍蝇为止。
  直到葬礼过后几天,我才发现了确定的线索。嗯,用“线索”这两个字可能不太恰当,此词一出,就排除了纯粹的巧合和我个人过度分析的可能性。说我找到了线索,就好像有人故意精心设计并留下蛛丝马迹,目的是想引导我找出一个秘而不宣却又极其明显、且其正确性不容置疑的答案。我并不奢望自己能有这种运气。因此我应该说,我开始发现一些不寻常的事实、一些和过去不同的迹象,足以让我怀疑露西死亡的那天并不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第一个不寻常是我们的书架。我和露西阅读的兴趣都很广泛,但是和大部分人一样,我们收藏这些书籍时并没有一套系统的分类方式,而是随兴依照好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摆放。有些书架上的书是依尺寸归类的,一些开本较大的书全被摆在书架的最下层,而那些平装本的小书则塞在空间较小的地方。另一种归类法则是依照主题(例如,我们所有的食谱都摆在同一层书架上),不过这种归类法颇伤脑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还有一种分类法是分成“她的书”和“我的书”,从书籍的主题可反映出我们两人不同的兴趣,而这些婚前就已各自拥有的书,就这么各成一区地待在自己的位置。除了这几种分类法外,剩下的书就像大杂烩般混在一起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有办法知道哪本书放在哪个地方。凭着记忆,我可以马上指出那本我在二十岁时颇为喜爱的小说,是夹在我们结婚时朋友送的诗集和那本某个夏天我在沙滩上消遣的科幻小说之间。若你再问,那本我和别人合著的教科书放在何处,我也能马上指出正确位置,告诉你它就插在披头士传记和一本教你如何自己酿啤酒的书之间。正因如此,我才知道露西在死前曾经动过一些书籍的位置。
  第二件异常之事和罗丽有关。就目前所拼凑的线索,我发现露西那天似乎从冰箱拿了一块牛排给罗丽。这块牛排本来是我们准备当天晚上烤来吃的,一开始,我以为是露西自己吃了这块牛排,只把骨头扔给罗丽啃啃——意外发生后几天,我在卧室角落发现了这块牛骨。问题是,我只看到厨房的炉子上留着一个平底锅,却没发现用过的盘子和刀叉。洗碗机的门是关着的。那天早餐后我曾让它运转一次,当我打开它时,发现没人动过我的杰作,里面的杯盘仍依照当天早上排列的方式摆放。洗碗机没人碰过,水槽边的杯盘沥水架上也是空的,擦盘子用的抹布也没有沾湿。这种种现象让我得出两个结论:露西若不是给罗丽一个惊喜,让它得到了一整块牛排,就是自己站在炉子前,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用手代替叉子吃掉了重达一磅多的牛排。现在再仔细想想,当然可能还有第三种版本,而这可能才是最理想的情况——说不定她和罗丽共享了这块牛排。
  也许这些事实根本不具任何意义。但是,悲痛中的我,正尽一切努力想合理解释我妻子死亡的原因。不过,我发现的证据实在太古怪了,足以让我怀疑那天的事,怀疑是否真的是因为苹果的诱惑,才让我的爱妻爬上那棵巨树。我只有罗丽这一位目击者,它不单目击了露西的死,也目击了导致这个意外的所有过程。它从早到晚都盯着露西的一举一动。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我和露西的婚姻关系都一览无遗地呈现在它眼前。简单地说,它一定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我感觉自己必须尽一切努力,从它那里把这些秘密给挖出来。


二、如果狗会说话

  关于狗的语言能力,也许你已能对一些著名的案例耳熟能详了,但是为了唤起记忆,请容我先针对这段历史,作一点简短的说明。
  一开始,我们当然要讲讲十六世纪里昂的那只灵犬。它是一只毛狮犬,母亲被荷兰商人带到里昂,它出生不久便被一名妇人收养。这个女人自己的孩子刚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了,哀伤不已的她把狗当成自己的孩子,给它穿上小睡衣和小童帽,甚至用自己的奶水哺育它。当狗儿渐渐长大,它的“母亲”便开始教它说话,经过一番不屈不挠的艰辛努力,她终于成功地让这只狗说起人话。虽然旁人还是得通过妇人翻译才能知道这只狗说了什么,但它很快就成为社会上的知名角色,而且从来不像其他狗儿那样只会打闹嬉戏。
  这一人一狗就这样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十三年,直到妇人得了重病临终之时,那只狗也从未离开过她的床边。妇人去世的那天晚上,在她最后合上眼睛的时候,那只狗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没有你的耳朵,就没有我的舌头。”这只灵犬在“母亲”死后又活了一年,却再没发出任何一个音节,无论对其他狗或人都一样。它死后,里昂的人们为它造了个雕像纪念它,刻在基座上的正是它最后所说的那句话。
  这个由前人记录的故事极具童话奇幻色彩,又充满哀伤,非常适合作为我这本书的开场白。我勤奋不休,孜孜不倦地研究,一心只想用这本著作向那些困惑不解的同事们解释,为何我在花了二十年精力投入语言学研究后,会突然决定着手教一只狗说话。
  以历史案例开场是有必要的,这足以证明我的行为并非异想天开,而是有史可考的。回顾过往,我们当然不能不提到瓦西尔这位十八世纪的匈牙利人。他深受著名哲学家杰佛里·朗威尔的影响,认为狗是失落的以色列部族,因而对一窝新生的维兹拉猎犬进行了一系列实验。瓦西尔从圣经的伊甸园故事得到灵感,虽然圣经中并未明确提到伊甸园里是否有狗存在,但瓦西尔认为上帝当然不会漏掉这么美好的动物。他把开口对夏娃说话的那条蛇视为证据,推断那时生活在伊甸园中的动物也都具有说话的能力,但随着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乐园,动物们的语言能力也跟着一起丧失了。对动物来说,这并不是件公平的事。瓦西尔相信,只要他能让动物还原这种能力,就能明了世界在创始之初生物所用的原始语言。
  为了重新挖掘出这种语言,瓦西尔把这些幼犬安置在一座以高墙围绕起来的花园里,每只幼犬都被单独隔离,不让它们与自己的兄弟姐妹接触,企图以这种方式重建出当时伊甸园的情景。他替这些幼犬准备了充裕的食物和清水,每天都帮它们按摩颈部,以刺激声带的发育。他的实验大有收获:一只小狗从未发出声音,另一只发出的声音则颇像一个人咕哝着说出的法文(不过根据后来研究者的发现,这些声音比较像阿尔萨斯的克里奥尔语),还有一只狗甚至学会说出匈牙利语的“烤牛肉”这个词。至于其他五只小狗虽然只会吠叫,但它们似乎都很清楚彼此的吠叫声所代表的意义。
  瓦西尔的学说,特别是上帝很不公平地剥夺了狗的说话能力的假说,引来了教会的责难,因此他生命中的最后二十年全在牢里度过。让他东窗事发而被捕的正是这些维兹拉猎犬——有一天这几只狗儿偷偷溜到了街上,那只会说法文的狗狂吠着低级下流的打油诗,而那只会说匈牙利文的狗则到处向人讨烤牛肉,于是,惊讶的群众才一路跟着它们找到了瓦西尔的住处。
  不过,最关键的例子,我认为还是温德尔·贺里斯的悲剧。研究语言学的人几乎都知道这个故事,关于狗语言能力的研究,此事堪称现代版的经典。贺里斯曾花费数年时间,替上百只狗动过上腭手术,改变它们的嘴部构造,使之适合用来说话。他在纽约自己家中进行这个实验,尽管有些狗儿在手术后死亡,但有更多狗儿在大劫过后逃回街上。贺里斯后来也难逃被捕命运——这些动过手术的狗儿怪里怪气的吠叫声让左右邻居忍受了好几年,最后终于有只狗学会了开口求救,才使附近一位居民报案,请警方前来处理。这只嘴巴严重变形、喉咙上还留有开刀疤痕的野狗被带上法庭作证。虽然它还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但凭它说出的“可恨”、“很痛”和“兄弟们死了”等几个字眼,让陪审团只花一个小时便裁定贺里斯有罪,于是法官判处他五年徒刑。
  当然,上述这些例子没有一个可说是完全成功的,但这些失败的不同方面、这些功败而“垂成”的各种特质,让我产生了这个领域尚有探索可能的想法。
  事实上,我发现自己除了这件事之外,也没别的事情可想了。
  虽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在意,但如果我想在学界保持好名声的话,就不允许抛出这么主观的议题。我必须这么告诉我的同事,说我研究的是一项整体性的工作,不但早已有人进行,而且差不多和语言学研究本身一样古老。我必须告诉他们,我所从事的并不是什么全新的研究。
  要是我能的话,我还想学学诗人的方法,仿效他们叙述有关爱情、战祸和烦扰等等的方式。我想在论文开始之前写下这么一段话:
  我歌颂一位双手沾染墨汁、秀发下藏有图画的女人。我歌颂一只毛皮像倒竖天鹅绒的狗。我歌颂那落下的人体在树底泥地留下的痕迹,也歌颂一位平凡人——他想知道没有人可以告诉他的事。这是真正的开始。
  让我们回到原本的话题,讨论一下我所要进行的计划。前面说到我这只名叫罗丽的母狗,它是罗德西亚脊背犬,是我妻子在结婚前养的,后来自然也就变成了我的狗。我的计划是运用一系列练习和实验,以任何可能的方法让它增加生理和心理上的能力,以了解人类的语言。简单地说,我想让罗丽开口说话。
  我知道你们现在的想法。若在一年前,我也会和你们一样对此感到怀疑。但我不得不提,过去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确实改变了我的想法。容我提醒各位,科学家们在上世纪已目睹一项奇迹,见证黑猩猩能以手语表达完整的句子。我们看过饲主为了让朋友开心,教会鹦鹉说上几句脏话。我们也知道,受过训练的导盲犬能开启电灯开关,替失聪的父母注意婴孩的啼哭。我自己还在电视上见过一位业余人士的表演,他教会自己的狗发出类似“我爱你”的声音。
  我举出上述例子,并不是用来推论我最后一定能成功。一开始我便相当清楚,比起黑猩猩或其他高等灵长类,狗的头盖骨容量小很多。我也不会欺骗自己;我深知说出“我爱你”的狗或像水手一样粗鲁骂人的鹦鹉,表现出来的只是一种小把戏,它们知道只要这么做,就会得到一点点食物的赏赐。
  然而,在无数个晚上,当罗丽坐在我身旁以大而充满不解的眼睛看着我时,我不禁这么想:如果它能说话,将会告诉我什么事?有时我干脆在地毯上躺下,用手抚摸它那颗布满皱纹的大脑袋,一边轻声对它说出我心中的疑问。好几次我就这么睡着了,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头正枕在它那毛茸茸的宽阔的腰背上。
  目前,我只得到一点最重要的结论:狗是最完全的目击者。它们被允许跟在我们身边,参与我们最秘密的举动,当我们自以为孤独时,它们却一直陪伴在那儿。想想看狗能告诉我们什么事?它们坐在历任总统的膝盖上,它们目睹爱情和狂热、争执和仇恨以及孩童们的秘密游戏。如果它们可以把见到的一切告诉我们,便足以缝补、弥合人与人之间的诸多鸿沟。我觉得自己别无选择,非得这么一试不可。


三、智能测验

  一个关于狗说话的笑话。
  有个男人牵狗走进酒吧,侍者说:“抱歉,老兄,狗不能进来。”男人说:“哦,可是你并不知道,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能开口说话。”侍者露出狐疑的表情说:“那好,你让它讲几句话来听听。”男人把狗抱上高脚凳,专注凝视着狗的双眼。“你说盖在房子上面的东西是什么?”男人问。“Roof!roof!(屋顶)”狗开口说。
  “那么,砂纸给你的感觉又是什么呢?”男人再问。“Ruff!ruff!(粗糙)”狗回答。“很好,再说说谁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棒球选手?”男人问。“Rooth!Rooth!(鲁斯)”狗儿立刻说。“够了,老兄,”侍者说,“你们两个给我一起滚出去。”男人把狗抱下高脚凳,一起离开酒吧。他们走出大门,狗抬起头纳闷地看着男人说:“是我说错了吗?难道是狄马乔?”
  这是当我和罗丽一起坐在地上,看着它深棕色的眼珠时,心中所想到的故事。目前为止,我已努力了两个小时,试了一些很初步的智能测验。我必须按捺住放弃担任教师的冲动,才能装傻一般用以对待幼犬的方式对它说话:“你去哪儿了呢,狄马乔?”我对婴儿说话一般对它说,并握住它的前爪,举高,直到它翻过身落回地上,进行这个我们常做的小小室内游戏。“嗯,妹妹?”我想抚摸它的肚子,轻声细语地说:“狄马乔去哪儿了呢?”但是,我们还有一点别的事要做,于是我只拍拍它的头,然后以充满威严的语气说:“乖妹妹。”
  罗德西亚脊背犬的体型很大。当罗丽站起来时,它的头部高过我的膝盖。这种狗最早是拿来猎狮子用的。在野外,它们能发挥极大的力量和敏捷性追捕兔子或其他小猎物(毕竟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想见到狮子并不容易),但在家里时,却又相当温驯稳重。它们名称的由来,是因为脊背中央有一长条逆生的毛流,像乱发般突起在光滑柔顺的棕色体毛上。当你把手放在这道毛流上时,感觉会有些扎手,有如我们小时候刚理完的平头。此外,这还让我想到我祖母家的那张天鹅绒椅子。若没穿长袖衣裤,是不可能坐在这张椅子上的,因为这椅子布料非常硬,不管你从哪个方向摸,都觉得刺刺地扎痛皮肤。然而,只要你用手指细心抚平绒毛,就可以感觉到那股藏在一根根纤维之间的柔软。
  在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一天早上,我先整理出罗丽所有听得懂的词。当然,它最熟悉的就是自己的名字,于是我马上做了一个小实验,以呼唤它名字时所用的音调喊出“巴克雷”、“水床”、“圣诞老人”等几个字眼。它一听见我的声音便坐了起来,凝视着我,露出一副专注聆听的样子,但仍留在原位不动。直到我正确喊出“罗丽”时,它才一跃而起跑来我这里。“妹妹乖,”我称赞它,“真是乖妹妹。”
  接着,我对它进行一些指令测试:“过来”、“坐下”、“不动”、“趴下”、“握手”和“换手”、“上来”(下这命令的同时要拍拍沙发,示意它可以这么做)以及“要不要出去”。
  在我们新婚的那段日子,露西还教会它这个指令:“保罗呢?去找保罗。”星期六我往往会睡得很晚,有时露西懒得叫我,而我一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罗丽的脸,发现它的前爪已搭上床沿,正用那双大眼睛凝视着我。奇怪的是,我永远也没办法报复,无法教会罗丽听懂“去找露西”这个指令。当我说“去找球”或“去找小鹿”(小鹿是指它最喜欢的长颈鹿玩具,因为其细长的脖子很适合玩拔河游戏)之时,它总是活蹦乱跳地马上回应,但它永远也听不懂“去找露西”这个命令。它是不知道露西的名字吗?或是根本清楚得很,只是拒绝服从,不想破坏属于它和露西(它的第一位饲主和最爱的人)所共有的这个把戏?
  我统计了一下,罗丽大约知道十五个不同意义的字眼:吃饭、散步、很好和不乖……数量相当于人类婴儿在十三个月大时所能掌握的字眼。不过这种比较并没什么帮助,因为婴儿只要到了十六个月大,他们知道的字眼就会膨胀两三倍,还能开始说出“妈妈果汁”或“车车嘟嘟”之类不完全的句子。对狗来说,它们一旦学会辨别这一长串指令后,这一生中就仅能或多或少维持在这个数量了。而且,就表面上来看,狗并没办法像人类一样,具有把单字连接起来组成句子的能力。
  然而,让我感兴趣的是人在婴儿时期的语言发展,他们对语言的理解,早在能使用语言之前就已开始了——在一岁到三岁之间,婴孩掌握的字眼大约超出他们可说出的五倍。是什么机制让十三个月大的婴孩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从理解跃进到使用?我相信,这个疑惑将是我整个研究计划的最核心的问题。
  罗丽强过人类婴孩的地方,在于它具有敏锐的感知力,能掌握一些我们人类所无法察觉的非语言的线索。即使隔着两个房间,它仍能听见系鞋带的声音而立刻起身,知道这声音代表有人可能正准备出门,而且说不定它可以跟着出去。它能辨别银制餐具在抽屉里发出的当啷声,以及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时的声响。当露西站在浴室镜子前化妆,而它嗅到这个动作所产生的特殊复杂气味(也许是化妆粉刷的刷毛味,结合粉底香味及睫毛膏浓浓的颜料味),它便明白这味道的含意。此时它会从不知哪个地方钻出来,站在浴室门口,在发现浴室的门微微敞开后,便把鼻子伸进门缝,耐心等待自己是否会被邀请参加露西即将进行的任何冒险。
  我继续对罗丽进行初步的智能测验。我拿了一块狗饼干给它看,再用杯子把饼干盖住。它嗅了一下杯子,旋即把杯子拨倒取得狗饼干,整个过程只让我的秒表跑了六秒。这个成绩相当优秀,证明它具有极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接下来,我再测验它的记忆力,先拿了一块狗饼干,在它的注视下藏在客厅角落,然后把它带到另一个房间待上五分钟。当我们再度回到客厅时,它便直接扑向藏有饼干的那个角落。这让我开心极了。
  我在进行第三种测试时,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项测验是以毛巾盖住它的头,然后计算它需要多久时间才能把毛巾甩开。此为另一种类型的解决问题测试,而我满心以为罗丽会以优异的成绩过关。然而,当我把毛巾盖上去后,它竟然不想反抗,除了脑袋因承受了毛巾的重量而微微低下外,身体一动也不动。我等了足足一分钟,又再等了一分十五秒,它却没有摆脱毛巾的打算。它弓着身体、顶着厚厚的绿色毛巾站在那儿,使我联想到一名头戴面纱的寡妇,突然感到难过。于是,我决定替它把头上的毛巾拿下,可正要这么做时,电话铃声却响了。我先去接了电话,而当我挂断电话转过头来时(这是一通打错的电话,我和对方通话的时间不超过五秒),罗丽不知何时已把毛巾甩开,早已好端端坐在那里看着我了。我这才想到,它在我注视它的时候,之所以一动也不动,是因为不知道我的意图,说不定它还以为我希望它顶着毛巾安安静静地站着。这项测验是今天所做的游戏中最奇怪的,而光凭这第一次接触,它当然搞不清楚游戏的规则。
  突然间,我觉得好累,觉得我们两个都受够了。我蹲下来,张臂抱住这只大狗。“好了,妹妹,”我温柔地说,“我们去散步吧。”


四、方形鸡蛋

  我有位大学时代的朋友曾住在纽约,住处位于某栋大楼的第十九层。在他刚搬去的时候,隔壁邻居是一对养狗的年轻夫妻。我记得那时去他那里,当我们坐在阳台上喝酒聊天待到很晚时,便会看见隔壁那位少妇带她的哈巴狗到阳台溜达。这户人家在阳台四周的栏杆间加上了细铁丝网,好让这只狗能安全地在阳台上乱窜,不致有钻过栏杆坠落的危险。
  我朋友在那里大约住了一年后,有天晚上,隔壁的那位年轻丈夫爬过阳台栏杆一跃而下。当时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我朋友躺在床上,只隐约听见一声尖叫,之后便没有其他声音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当他照例把音乐开得震天响,结果被隔壁一名前来致哀的亲属过来敲门,请他把音乐关掉时,他才知道前一晚他听见的那声叫喊所代表的意义。
  那时我在城里住了一个月,就睡在这位朋友家的沙发上——那是我年轻时代的事,有某人的沙发可睡就很不错了。每当我们在阳台上喝酒时,总会忍不住谈起这件事。这个事件一直挥之不去,不管我们聊什么话题,最后总是又回到这个跳楼事件上。有天深夜,在我们喝了不少酒后,聊天内容已不再感叹这名陌生男人的遭遇,而是开起他的玩笑来了。我们俯身从阳台高处往下看,想象这个男人当时是怎么掉下去的,计算他坠落时可能的轨迹。这个阳台的正下方是另一栋建筑的屋顶,大约有十层楼高,但我们认为他不会掉在那上面,而是会被风吹偏位置,摔落在人行道上。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讲得声音太大了,而那位年轻寡妇的卧室就紧邻在我们阳台旁边。我永远也不知道她是否听见那天晚上我们的谈话。我猜也许没有,因为她在一个月之后搬走时还特地向我朋友道谢,感激他在这段时间中的体谅。然而,一想到那天我们的谈话也许已被她听见了,便让我觉得惊骇莫名。如果我能再遇到这位女士的话(虽然事隔多年,我完全没把握能从人群中认出她来),我一定会当着她面前下跪,恳求她原谅;我会向她坦承,到今天我才明白,那时我对她做了多么残忍的事。无论她当时有没有听见,这都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的最狠毒的事。
  遇到露西那年,我三十九岁。在那之前,我有过一段维持了好几年的婚姻。莫拉,她是我第一任妻子。她的声音像厚厚的灰泥塞满房里的每道缝隙和角落,她总是说得太多,有意义的又太少,让我总有种淹没在她制造出的话语泥淖中的感觉。即使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点点琐事,她也必须剖开来谨慎处理;和她说话,我必须谨慎挑选使用的字眼,因为一些对我而言毫无恶意的话语,却会让她和我彻夜争辩,逼我澄清使用这些字眼的动机。我总觉得,莫拉永远都陷在焦虑的情绪中,担忧那些她觉得自己没做好的事,而她所采取的应对方法就是不断分析它,直到有一天这事在她生命中已不再存有任何意义为止。有时,在我们开车的时候,她偶尔会有沉默的状况出现。当我转头瞄她,会发现她脸上出现罕有的无防卫状态的表情。“你刚刚在忧心什么事?”我这么问时,她永远会立刻给我一个答案。
  到后来,在我拒绝参与这种对话后,她开始留字条给我。起初还很正常,像“请买牛奶回来”或“别忘了晚上要和迈克、珍妮吃饭”之类的,但随着时间过去,这些字条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敌意也渐渐增加。
  这段婚姻关系是这么结束的——有天我很晚回家,一回家便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道:“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几次了,出门上班前一定要把早餐的盘子放进洗碗机里,但是我今天回家又看到你的咖啡杯还留在餐桌上。我以为我能指望你,以为你既然是我丈夫,就会好好倾听我所说的话,用细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我的要求,但我想是我看错人了。我们的确需要好好谈谈,越快越好。”最后这四个字她特别强调,在下面用力画了两条线。
  我得承认,那时我的心情并不太好。我立刻抓起笔,在这张字条上写下“去你的!我受够你他妈的这些字条了”,然后贴在冰箱上好让她一早就能看见。隔天,我们就分手了,虽然在最后一刻她还想拦住我跟我说话,我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地方。
  事隔不到一年,我便认识了露西。从我们一开始谈话,我便知道她是个说话简洁又干净利落的人,绝对不会像莫拉一样用拜占庭式的复杂修辞和转折让我直坠云里雾中。
  我和她是因为旧货出售活动认识的,那时我照着她亲手绘制的路线,从大路循指示找到她的住处。在离婚后,我便经常去逛这种在自家庭院或车库中摆摊的跳蚤市场,喜欢开着车子到邻近一些我从未去过的街区,以狩猎的心态寻宝,并窥探那些我所遇到的人们生活中的一点点神秘,研究他们通过这些物品(浴室用的收音机、装饰华丽的水瓶、手工钩织的婴儿毛衣和限量版的超级可乐空罐),构筑出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同时也猜想他们生活中究竟出了什么转变,才让他们决定这些物品已没必要再留在自己的家中。尽管漫无目的,但也许可以找到某个已寻找多年的物品,这种期待总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近乎孩子气的兴奋。每当我从事这种活动,总会感到稍稍宽心,或得到某种程度的安慰,知道其他人的生活也会和我一样裂成碎片,甚至还散布在自家庭院草地上供人检视。
  那天是星期六,我把车子停在这栋门前草地上有一株遮荫巨树的绿色小房子前。露西那时就坐在门前阶梯上,低头读着一本平装书。她有一头深棕色头发,长度刚过下巴,身上穿的是一件印有藤蔓花朵的宽松棉布上衣。她还挺好看的,我不敢说我没注意到这一点,不过那时我只暗暗欣赏了一下这张脸,并没认真放在心上。从外表一看就知道她比我小八九岁,我只能立刻把她加入我随着年龄增长而日渐变长的“不可能对我感兴趣”的名单中。
  当我下车后,她抬起头对我露出微笑。“嗨,”她说,“请随便看吧,有问题随时问我。”
  我注意到草地上还趴着一只棕色的大狗。这只狗也抬头以浑圆眼睛好奇地打量我,好一会儿后才把头放回它那厚厚的脚掌上。
  我浏览摆在几张桌子上的旧货,等待出售的有一些普通的书籍和CD、一台外观颇旧的烤箱,以及几个印有卡通图案的玻璃杯。这些东西都不怎么吸引我,我却不打算马上转身离开。在院子里面一点,靠近屋子的地方,我注意到一个衣架,上头吊满各式炫亮耀眼且造型奇特的伴娘礼服,衣架上还贴有一张告示,上头写着:“免费赠送想盛装出席正式场合的人,每名顾客限取一件。每件衣服另附有染色新婚鞋一双。”
  “有人喜欢吗?”我问,伸手指向那排衣服。
  “有两个小女生很认真地挑了一件,还有一个对这种花哨的无肩带礼服有癖好的男生,老实说,他穿起来的样子还真不错。我有时不免多想,这些伴娘礼服其实是为那些男扮女装的男人设计的。”
  我笑了。“我前妻有个好友就是因为伴娘礼服,到现在都还不肯跟她说话。”此话一出,让我自己都觉得有些惊讶。我在挑逗她吗?想让她知道我目前处于单身状态?我不习惯对完全陌生的人透露太多隐私,而这句话暗藏的资讯已大大超出了限度。
  我怕自己这句话会引她厌恶——小心:又是个装可怜想伺机而动的寂寞男人!不过,她却露出了笑容。“什么颜色的?”她似乎很感兴趣。
  “薰衣草色,袖子很宽,背后还有一个大蝴蝶结。”
  “哦,又是背结式。为什么他们老是要伴娘穿这种礼服呢?”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接下来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便转身细看摆在另一张毯子上的其他货品。一个小盒子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盒子上印有“方蛋压制器”的字样,盒面图案呈现的是一盘铺在荷兰芹叶片上的白色立方体,其中一个小立方体已被切成薄片,展现出里面的黄色部分以证明这是鸡蛋。我打开这个盒子,发现里面是一个有正方形底座的塑胶容器。根据说明书指示,你可以把一颗刚煮好的鸡蛋去壳,趁热放进正方形底座,套上塑胶盖子,再转动盖上的螺旋钮,便能以适当压力把这枚鸡蛋挤压成另一种完全违反自然形态的样子。
  “这是干吗用的?”我转身问她。
  “呃……”她瞄了盒子一眼,然后说,“很明显,是用来把普通的水煮蛋压成怪怪的正方形。”
  “压得成吗?”我问。
  “不瞒你,我从来没试过。”她回答,“这是我以前室友的东西,她搬走时没有带走。我猜,她大概也是从别的旧货拍卖买回来的。她在学校主修艺术史,写过一篇关于超现实主义的论文。”
  “超现实,的确一语中的。”我说,“这东西你卖多少?”
  “五十美分。”她说,同时接过这个盒子,在手中翻来覆去若有所思地看了好一会儿,露出有点纳闷的表情。“真奇怪,这东西摆了这么久,我居然从来没想过拿来压压看。”
  “我想买它,但你不一定要卖给我,如果你还不想卖的话。”
  她抛开脸上的纳闷表情,再度露出笑容。“不不,”她忙说,“这种东西转手次数越多越好。也许哪天你觉得自己用不到了,可以再卖给别人。”
  “那当然。”我说。掏出钱付给她后,我在原地又愣了片刻。“那么,谢谢你了,祝你的旧货拍卖生意兴隆。”说完这句话,我转身朝车子走去。
  “也谢谢你,”她喊道,“祝你成功压出方形鸡蛋。”
  我开车离开,心中却涌起一股想笑的冲动。我已经好久没像现在这么快乐了,于是我马上回家,做了几颗正方形的水煮蛋。
  傍晚的时候我又来到她的住处,此时她正在把没卖出的东西一一搬进屋里。当我把车子停下时,她正看别处,头发上映着夕阳余晖。我凝视着她,在车上坐了好一会儿,旁边的副驾驶座上就摆着那盘水煮蛋——我完全按照盒子上的图片说明,把鸡蛋铺在荷兰芹的叶片上,并且把其中一颗切成了薄片。用这种行为示爱会不会太怪异?我心中暗忖,迟迟不敢下车。可就在这个时候,她转头过来看见我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把计划好的事情做下去。
  我端着这盘奇怪的礼物向她走去。“我猜,你可能会想要尝尝看。”我说。
  “方形鸡蛋!”她喊道,语气近乎崇敬,同时以惊讶的表情把盘子接过去。“真不敢相信,你居然做了方形鸡蛋拿来给我。”
  她的目光从盘子上抬起,看着我的脸。接着,她慢慢绽出了微笑,这个笑容越来越强,让整张脸都因而灿烂起来。
  “我想和你约会。”她说。
  “那么,”我说,“我的回答是——很乐意。”
  我们就站在那里笑着,那个盘子就卡在我们之间,立方体的鸡蛋在渐渐黯淡的光线中闪动着苍白的光芒。


五、面具婚礼

  我的同事曾用电子邮件发给我一个笑话,也是和狗开口说话有关。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狗走进酒吧,对侍者说:“这只狗会说人话,我卖你五块钱就好。”“是吗?你倒叫它说说看。”侍者说。于是,男人用手肘撞了一下那只狗。“说点儿话让他听听。”男人下令。这只狗抬起头看着侍者,张口说了:“求求你,慈悲的先生,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把我买下。这个人待我很不好,他总是把我锁在笼子里,从来不带我出去散步,而且一星期才喂我一顿饭。他真的是个很恐怖、很恐怖的男人。”侍者大感惊异。“这只狗能让你发大财,”他说,“你为什么只想卖五块钱?”这个男人回答:“因为我受够它说的谎话了。”
  这虽然只是个笑话,却暗藏一个有趣的问题:谁能保证会说话的狗一定会比人诚实?谁能保证万一我真的教会罗丽说话后,它一定会告诉我实话?
  和露西结婚前,我从未养过狗;坦白说,我以前甚至还有点怕它们。小时候,我遇过一只名叫鲁法斯的大狗,它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发脾气。它的主人名叫巴克基·琼斯,一个残暴又孤僻的男人,他曾在院子里公然切割鹿的尸体,还把一部分血肉模糊的内脏扔到我们上学必经的路上,吓坏了我们这群住在附近的孩子。我敢说他在某种程度上一定虐待了那只狗,尽管如此,鲁法斯却仍然十分忠诚。这只狗整天被绑在树下,一见到外人便不停蹦跳和恶狠狠地咆哮;但每当它主人走进院子,它便发出开心的呜咽声,温驯得像一条宠物狗。夏天晚上,巴克基经常爬上屋顶坐在上面喝啤酒,一个人对着空气骂些粗鲁的话,有时他会把鲁法斯也带上去,而这一人一狗在夜空之下的古怪轮廓,直到今天仍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我和罗丽第一次的正式照面——若在旧货拍卖会上,我们彼此小心提防的短暂对视不算的话,是在我和露西讲好约会日期后,去她家接她的那天(结果这次约会竟持续了一整个星期)。我一按下门铃,就听见罗丽洪亮的吠叫声从远处的屋内传来,然后以令人警戒的速度奔至大门的另一边。当露西把门打开时,我不由自主地退了两步,整个人贴在门廊的一根柱子上,但罗丽还是冲了出来直接扑向我,把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胸口上。我硬邦邦地站着,它则停止吠叫,就这么贴近看着我的脸,凝视了好一会儿,可是当我看着它的眼睛时,竟然感到一股出人意料的平静。原本我还在焦虑今晚的约会该如何进行,但在这个奇怪的时刻,这些担心似乎都退去了,而我压根儿没想过,此时我竟然会伸出手,缓缓放在它的头上。这就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属于我和罗丽的,在许多方面都与我和露西从那天晚上开始创造的故事不同。这是我第一次正视它那双诚挚的眼睛,触摸那毛茸茸的柔软毛皮。这也是第一次,我隐约感觉到狗的温柔,长久以来犬科动物对人类的信任可说是一项奇迹,没想到也会发生在我身上。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一个男人和一只狗守着这空荡荡的房子,我们所有的悲伤与嬉戏,在白天随着日光的推移,从这个房间移动到那个房间,直到太阳下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从我们在门廊上接触的那一刹那开始的。当时露西就站在那儿,见证着这一切。
  当罗丽还搭在我身上时,露西立刻冲上前——在那天我才第一次转头正眼看她。她把狗拉开,连声向我道歉,又用严肃的口气责备罗丽,然后把它拉进屋里锁在门内。这时,我已不再感到紧张,不再像过去一样,会在和女性第一次约会时怯场。关于我们第一次约会之夜的计划,露西一直故意暧昧不说,这让我不免有些不安,不太习惯这种不知该做什么的奇怪感觉。但现在,当我看着她把一切打点好,安抚了狗、穿上了夹克然后锁上大门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当下却抱定了主意——不管她今晚要带我去哪儿,我都一定要跟着她。
  “嗨,”她转身对我说,挂在脸上的是一个轻松的笑容,“抱歉,罗丽太没礼貌了。它平常很乖的,只是有时候很难叫得动。”
  “我明白。”我说。
  露西今天的样子相当迷人。她身穿黑色丝质T恤和长筒裙,棕色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从我们那天认识后,在这一星期中,只要我一没事做闲下来,脑海中便会浮现她的影子,但直到此刻我才发觉我几乎记错了所有细节。现在我才看见她那棕色的眼睛还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而且她的脸是瓜子形的,不像我印象中那般方正。我还看见她的头发有淡黄色和深蜂蜜色两种不同层次,皮肤也散发玫瑰般的红润光泽。我现在才真正发觉她确实是个很美丽的女子。
  “那么,”当我们一起朝我的车子走去时,我说,“我们去哪里?”
  “这个嘛,”她回答,语气像在道歉,“恐怕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参加一场婚礼。”
  “婚礼?”我尽力压住心中升起的恐慌。和陌生人进行社交活动向来不是我的专长,这点任何认识我的人都很清楚。
  她急忙说:“我知道第一次约会就去参加这种活动很怪,但他们是我的客户,我答应一定会出席。别担心,我们不会在那里待太久,我并不是打算去那里认识所有人的。我保证,等婚礼结束后,我们可以再去做点儿好玩的事。”
  “好极了,”我深吸一口气说,“看来一定很有意思。”
  她笑了。“这倒不一定,”她说,“如果你现在想打退堂鼓的话,我不会介意的。不过我敢说,这场婚礼和你以前参加过的绝对大有不同。”
  我替她把车门打开。“既然如此,”我说,“那我们还等什么呢?”
  我们开车出发,照着一张画在纸上的小地图找路。我猜,这张纸的背面可能就是婚礼的邀请函。
  “对了,”我说,“你刚才说这对新人是你的客户,我还不知道你是做哪行的。”
  她又微笑了。“哦,我的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她说,“不过,我想暂时把这个秘密保留得久一点。”
  “我穿这样适合待会儿的场合吗?”我问,“这场婚礼应该不是很正式的吧?”
  “一点也不正式,事实上,这场婚礼还有点新世纪的味道呢。他们之所以选择今天,是因为今天刚好是春分——一年中白天和夜晚等长的日子。他们说这一天是‘太阳和月亮的结婚日’。”她忍不住笑了,“我猜他们是想找个更戏剧性的说法,好强过只是‘布兰妮和费德林的结婚日’。”
  我们已驾车进入了乡间。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即将下山。按照地图,我们转进一条长长的碎石路,最后来到一片由杂草和野花构成的草丛前。一条小径通向这片草丛,两旁都挂有玫瑰做成的花冠装饰。
  一个女人站在小径的入口处,手中捧着一个缀有丝带的大篮子。当我们走近时,她先对我们笑了笑,然后举起篮子伸向我们。
  “请选面具。”她说。
  我瞄了露西一眼,发现她正微笑着看我。“你先选。”她说。
  我小心翼翼俯身看篮子里。原本我以为会看见小时候在万圣节戴的那种面具,以为是那种只有薄薄一片、仅用一条松紧带固定在头上的怪兽或超人塑胶面具。但是,这个篮子里的面具却不是如此,十几张纸糊的脸正仰头以挖空的眼珠看着我,精致的程度都是我未曾见过的。我第一眼看见的是青蛙,接着是斑马、以鲜黄花瓣围成的向日葵脸、粘满金色羽毛的鬼魅面具。篮中四分之三以上的面具都有夸张的曲线眉毛和看似凶残的鹰钩鼻,有些则是扑克牌上可见的小丑弄臣形象。我还看见满头蛇发的妖女美杜莎和头戴葡萄藤蔓花冠的酒神巴卡斯。面对选择,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
  “快选啊,”露西说,“你今天想扮演哪个角色?”
  我把手伸进篮子,拿出第一个碰触到的面具。这张面具做成书本的样子,一种样式古典、书页摊开的厚书,面具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就设计在书页内用金粉装饰的内文上。
  “很适合你。”露西说。当她俯身在篮里翻拣挑选时,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这张书本面具。在摊开的书页间,有一行手写的长句:“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我把面具调整了一下,戴在脸上。
  “太好了,”我听见露西说,“我就希望这张面具还没被人挑走。”
  我转头看向她。她那张美丽的脸庞已罩上了一个狗的面具——一张忠实诚恳、十分眼熟的狗脸。
  “这是罗丽!”我说。
  “没错,”她说,“那么,现在你应该知道我靠什么谋生了吧?”
  “这些面具都是你做的?”我问。
  “嗯。”她说,拉住我的手。“我们进去参加婚礼吧。”
  我们沿着小径走进去,来到一处丛林中的空地。空地上摆放了许多椅子,围出一条中央通道,而每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戴面具的人。我看到头发上夹有海星的海女在和戴着公牛面具的男人交谈,又看见头顶上有光环的天使正拿着手机聊天。我和露西也找了位子坐下,我们旁边是一名面具极为绚烂的蝴蝶夫人,另一边则坐着头上顶着一座巨大冰山的男人,而缩小版的泰坦尼克号就在冰山上断成了两截。
  在我们前方,有一支弦乐四重奏已开始演奏,他们身穿普通的乐队服装,只在脸上贴了许多枚银色的星星。我们随着众人起身,转头看“太阳”和“月亮”穿过人群向我们走来。
  新娘一出场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她穿着淡黄色丝质礼服,裙摆是一层一层叠起的珍珠光泽薄纱,脸上耀眼的太阳面具形成一圈向四方辐射的金色光芒。新郎穿着正式的晚礼服,脸上的面具是尖尖长长的银色新月形状。这对佳人漂亮极了。
  露西悄悄凑近我。“真令人怀疑,他们待会儿要怎么接吻呢?”她低声说。我把手伸了过去,握住露西的手,和她一起看着这对新人在黄昏暮霭下的剪影,观赏这场太阳与月亮神圣非凡的联姻。


六、开口

  啊,我已经透露过了,不是吗?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持续了一个星期,并未随那场在日落时分举行的面具婚礼结束而终止。不仅如此,我能说的事情还很多很多,从这场婚礼开始到露西自树上坠下的那天,这之中有太多事情值得追忆诉说,让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但是,我越是思念露西,越想要理出头绪,就越耽误了我的研究工作。事实上,虽然我已向学校请了长假,让自己拥有研究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我却仍无法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进行。我的书桌上已堆满关于犬科动物生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量关于黑猩猩和婴儿学习语言过程的论文,以及一些针对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中“会说话的狗”为课题研究的专门著作。我收集到的资料已装满好几个档案夹,里面按字母排列,从塞伯勒斯排到史努比,全是一些举世闻名的狗。昨天我还回到学校的图书馆,在缩微胶片房待了几个小时,收集有关温德尔·贺里斯一案和那只被迫害而出庭作证的狗明星的报道。这只把贺里斯送进监牢的狗原来的名字是“小J”,理由是J为字母表中的第十位,而它刚好是贺里斯从宠物店买来、在动物收容所认养或从街上抓回来的第十条狗。在它获救后,《纽约邮报》举办了一次命名活动,替它重新命名,而读者提议的名字从最泛滥的“吉利”到搞错性别又拗口的“海丽特·帕普曼”,五花八门,简直无奇不有。最后他们选中的名字是“英雄”,但是《纽约邮报》虽然以显眼的标题“英雄!英雄!”配上那张著名的相片(一群笑嘻嘻的警察护卫这只狗离开法庭),却无法让人把这个尊贵正义的名字和这只狗联想在一起。不过,我还是对这个事件深深着迷,理由很简单:这是一只我愿意和它对话的狗。
  所以,你知道我开始着手进行的事情了:我的书桌虽散满已读过的资料,显示着好几个我想要追踪探寻的方向。但是,当我坐在这里筛选论文,而罗丽仍像往常一样不可理解地躺在我脚边时,我才明白自己根本还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
  我觉得,想教狗学会说话,第一步应该是教它“开口”,也就是说,教会它听命令张嘴吠叫。于是,我拿了一块小点心,叫罗丽过来。
  “坐下!”我说。它立即照做了。
  “叫!”
  它看着我。
  “叫!”我又说一次。
  它不确定该做什么,便趴了下去。
  “起来,起来。”我说。
  它又站起来了。
  “妹妹乖。现在坐下。”我们又回到起点了。它专注地看着我,鼻子因我握在手中、近在咫尺的小点心而不停抽搐。它偷偷瞄了这个零食一眼——我不是已经执行了几个命令吗?
  “叫!”我以坚定的语气说。然后,我亲身示范对它叫了几声。“呜——汪!”我看着它的眼睛,“汪、汪!快叫啊。呜——汪!”
  罗丽把头歪到了一边。对我个人来说,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过去我从未趴在地上像这样对着它吠叫。它好奇地等在那里,似乎在看我接下来想做什么。
  “叫啊,妹妹!”我说,把脸凑近它,我们两个的鼻子都快贴在一块了。“呜噜……”我继续装出狗叫声,两眼凝视着它。“汪!汪!”我的声音已接近嘶吼了。终于,这招成功了,罗丽张嘴发出了一声。这声音不太像吠叫,也不太像呜咽,却很明白地表现出它不高兴的情绪(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点心?)。无论如何,我们算是有点进展了。
  “乖妹妹!”我热情地说,把点心剥开赏给它一半。它立刻叼过去,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享用起来。等它一吃完零食,我又催促它回来坐好,把手中剩下那半个点心举高给它看。“叫!”我说,“呜——汪!”这次,它很快就叫了,接连发出两声干干脆脆的吠叫。“乖狗狗,”我夸赞它,“叫得好!”我把手中那半个点心移向它面前,它却不加理会。它盯着我的眼睛,额头上挤出一道道皱纹,继续大声朝我狂吠。
  “可以了,妹妹乖,安静。”我慢慢起身,在地毯上恢复坐姿。“够了,别叫了!”
  罗丽站了起来,展现出它高大魁梧的身材。现在它必须微微低头才能对着我的脸吠叫了,但仍不肯中断叫声。
  “乖妹妹。”我柔声说。它让我有点紧张了。我很快站起来,因为书上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必须马上展现自己身为领导者的地位。“安静!”我以强硬的口吻再说了一次。它停了一下,抬头以探寻的目光看着我,但马上又继续叫起来。虽然叫得不像刚才那么凶了,我却仍无法制止它。我把手伸出去,小心拍拍它的头。“不想吃点心了吗?乖狗狗可以吃点心。”好不容易,它叼过那半个点心退到房间的角落,到那里把点心扔在地板上,然后用鼻子拱起地毯,做出要把点心埋起来的动作。
  “乖妹妹。”我在房间这头称赞它,然后坐回沙发,专心看着它做了一会儿埋食物的动作,才拿起了笔记本。“教导罗丽辨识‘叫’的指令,”我写下,“结果:不确定。”我往椅背一靠,闭上了眼睛。在房间那端,罗丽又叼起点心换到另一个角落,继续重复刚才的动作。


七、粉红色日子

  我之所以成为语言学家,有一部分理由是因为我这辈子一直没办法把语言说好。简单来讲就是,我生来就有点大舌头:联结舌头和口腔下部的组织长得太短又太厚,对语言活动造成了限制。这是一种很普通的情况。我常想象,当年产房的医生只要简单地替我剪开薄膜,我长大后就能像正常的小孩一样说话,不会有任何语言上的障碍。但是,这个想象一直跟着我,像是一种隐喻,只要在我碰到处理语言的麻烦问题时就会跑出来——我天生拥有一根不适合说话的舌头,也不愿以任何人工的方式矫正。它就这么根深蒂固地待在那里,破坏我生命中每个重要的时刻。
  不过,关于我和露西第一次约会的事,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当我们和众人一起排队准备向新郎新娘道贺时(他们已在交换信物后拿下面具彼此亲吻,现在脸上的表情真可说是容光焕发),我和其他宾客攀谈,兴高采烈地向他们介绍,让今天这场奇迹成真的人就是露西。
  我们走向接待处向新人致贺,感觉好像我们也是一对夫妻。此时,露西是面具制造者的消息已在人群中散播开来,一群人带着既崇拜又兴奋的情绪围住我们,好像今天结婚的不是布兰妮和费德林,而是我和露西。我一手搭在露西的肩上,吹嘘她的工作,骄傲地扮演起她的伙伴和宣传者的角色,让她像个谦虚的艺术家般害羞地接受众人的颂扬。她红着脸,微笑着回答关于技术和灵感的问题,并顺应众人的要求,把名片发给那些艺术品收藏家、童话爱好者,以及想在万圣节精心设计一场派对的人。
  等围住我们的人渐渐散去后,露西悄悄捏了我手臂一把。“真是谢谢你啊,”她说,“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好说,”我回答,“但坦白告诉你,平常我说话不是这么溜的,这一定是面具的效果。”
  “这我就不知道了,”她说,“我只知道你方形蛋做得蛮溜的,那些蛋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了。”
  “我敢打赌在人类语言的历史中,这些话一定从来没被说过。”
  “还有另一句呢:‘你何不替我把这个狗面具拿开才好吻我?’”
  “哦,这句话我倒肯定有人用过了,”我说,“事实上,我相信这句话曾出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相会那一幕的初稿中。”
  但她已主动贴过来吻我了。
  “我们走吧。”当我们的嘴唇分开时,我说。
  “溜。”她说。我们牵着手走过草地穿出人群,经过握着香槟杯的恶龙和公主,经过翩然起舞的魔鬼和兔女郎,回到汽车、蔓草和漫长尘土路的真实世界。
  “接下来去哪儿?”一坐进车上,我便问露西,“是不是该去做第一次约会应做的事了?吃晚餐、看电影、到咖啡馆尴尴尬尬地谈心?”
  她仰头靠在椅背头枕上,仿佛在检查车顶天花板。“呃……”她说,“让我想一下……你有没有去过迪斯尼乐园?”
  “迪斯尼乐园?”我重复了一遍。之前我忘了说,我们此时是待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郊区。不过我还是装作认真思考她的问题。“没有,我没去过。”
  我当然没去过迪斯尼乐园。我还小的时候,佛罗里达州的那个迪斯尼乐园还没出现(记得那是在我十五六岁时才开业的),而且无论如何,我父母都不可能有钱到带我们去度那种昂贵的假期。成年后,我从来没想过去迪斯尼乐园一游,而每次和莫拉去度假也都是去一些城市——伦敦、罗马、雅典,因为我们都对遗迹有兴趣。莫拉喜欢把假期白天的行程排至最满,喜欢享用最精致的餐点,使得我们晚上总是又累又饱地回到旅馆。我们蜜月的时候是去加勒比海度假胜地,每天一成不变的空旷沙滩和阳光差点让她发了疯。当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候,我只带了一本书,她却背了一个装满小说、杂志和填字游戏的草袋,而不到二十分钟,她就站起来在沙滩乱逛,偶尔泡泡海水,然后就缩回冷气房,躲在阴暗的酒吧里喝凤梨可乐,完全无视于沙滩上就有身穿花衬衫四处穿行叫卖饮料的男人。我问也不必问,就知道坐在巨大的旋转咖啡杯旁和扮成老鼠模样的成年人握手,绝对不会对她产生半点吸引力。所以,是的,我从来没去过迪斯尼乐园。
  露西转向我,脸上出现兴奋的表情。“真的吗?”她说,“那么,我们应该去那里才对。现在,就在今晚。”
  “今晚当然可以,”我应和她说,“但我们应该先去吃点东西。”
  “我们是可以去吃饭,”她说,“不过只能吃一点儿开胃菜。”
  “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们把整套晚餐吃完,那么约会也就结束了。”
  “为什么这么说?”
  “哎,你想看看,我们已经参加一场婚礼了。如果我们再去吃一顿正式的晚餐,那还剩什么事能做?毕竟这只是第一次约会而已。”
  “好吧,”我说,“但就算今天约会结束,为什么我们不能再找一天一起去迪斯尼乐园呢?”
  她转了转眼珠。“因为那太疯狂了。我们甚至不了解彼此,就要一起出发去旅行?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我们都认为迪斯尼乐园是第一次约会极佳的地点——我相信它一定是,那么以后的日子里就有一个美好的故事可讲了。”
  “你是认真的,没错吧?”我问。
  “那当然。”她又露出极其兴奋的样子,“你瞧,现在是春假期间,你不用去学校教书。你一个人原本打算怎么度过这一星期?”
  “呃……我有一些报告要批改,也想找时间给冰箱除除霜。”
  “这就对了,你确实需要一趟迪斯尼乐园之旅。”
  我不敢相信我居然会认真考虑。“那你的狗怎么办?”我问。
  “我可以打电话请邻居帮忙照顾。”
  “那衣服怎么办?”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称赞我的卡其裤和扣领式衬衫。
  “穿这样到那边没问题,”她说,“等我们抵达后你可以买一件米老鼠T恤。啊,不,不要米老鼠,买屹耳驴好了,你让我联想到它。我会帮你找一件屹耳T恤来穿。”
  “屹耳?”我问,同时搜寻脑海中对儿童文学的记忆。“你指的是那只忧郁的驴子?我让你联想到它?”
  “是呀,不过是好的方面的联想。”
  在开往高速公路的路上,我们找了一间意大利餐厅停下。我一直觉得她随时会取消旅行计划,但当我们一走进餐厅,她便说要去打个电话。等她回到座位,就对我说她已经把一切事情都打点好了;她的邻居已答应替她在这几天中照顾罗丽。我拿起菜单浏览,只觉得饥肠辘辘,而菜单上的主菜又个个看似可口。“真的只能吃开胃菜?”我问。
  她点点头。“这样很难让人吃饱,是不是?”她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突然,这让我燃起要配合她到底的念头,决定和她一起完成这疯狂的计划。
  “没人规定我们只能各点一样开胃菜。”我说,同时看着菜单上的项目。“这里的东西多到够当一顿晚餐了,我们可以合吃烤面包和白干酪沙拉,还有……你看,上面说我们还可以点半个比萨。重点是我们要合吃,主菜不能合吃,但大家都是一起吃开胃菜的。”
  她微笑看着我。“现在你可完全掌握点菜窍门了,”她说,“不过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吃一点淡菜。这样会不会太多了?”
  我连忙摇头。“很好,”我说,“这样很好。”
  一小时后,我们酒足饭饱回到车上,继续往南方开。
  “你每次约会都是去迪斯尼乐园吗?”我问。我们已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原本兴高采烈的谈话已渐渐和缓下来。尽管天性谨慎的我仍不免觉得这场冒险之旅有所不妥,此时却感到一股异样的平静。
  “不是的,”她说,“但我的确都会带不同人去他们需要去的地方。”
  “那你为什么觉得我必须去迪斯尼乐园?”
  “哦,只是一种感觉。大概是你的眼睛像屹耳驴的一样忧伤,加上你说还有等着要批改的报告。我不清楚你的前妻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会问,这并不是约会时的好话题,但我敢打赌她永远也不会跟你去迪斯尼乐园。”
  “这点你说对了。”我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呢?我们为什么不去你需要去的地方?”
  “哦,因为那些地方我大部分都去过了。还有,我若没真正去到那个地方,就不会知道我是需要去那里的。”
  “哇,”我说,“道理听起来蛮深奥的。”
  “别说这个了,”她说,“我们来玩文字游戏吧。”
  我们玩了一些游戏,断断续续持续了一整晚。到清晨四点的时候,我们已开到南卡罗莱纳州境内。我们已连开了七小时的车,这时我已累得想睡了。
  “我没办法再开下去了,”我说,“你还有体力继续开吗,还是要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
  “我还可以开一段路,”她说,“我是夜猫子,而且刚才也打了一会儿盹。不过我们先去买杯咖啡好了。”
  我们在下一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找到一家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便利超市的加油站。露西下车去买咖啡,我则爬到副驾驶座,尽可能把椅背放平。我舒舒服服地倒在软绵绵的坐椅上,沉思了一会儿——这确实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露西还没回到车上,我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发现一个小女孩正隔着车窗偷看我。我一时搞不清楚状况,随后才发现现在已是白天了,而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休息站的停车场。露西并不在驾驶座上;我转过头,看到她整个人在后座椅垫上缩成了一团。
  我再看向那个站在车窗旁的女孩。“妈咪,有人睡在车里面。”我听见她说。
  我没坐起来,只把手举起来挥了挥。
  “这个人对我挥手了!”女孩说,声音既惊恐又兴奋。
  “离开那里,亲爱的,”女孩的母亲说,“别大惊小怪,人家只是在那里休息一下。”
  “那我要不要也跟他挥一下手呢?”女孩问。
  “不!别随便跟陌生人挥手,这样做是很不好的。”
  我听见后座传来露西挪动身体的声音。“别跟陌生人挥手,”她的声音还充满睡意,“我最喜欢看这些做父母的怎么替孩子建立价值观。”
  “是啊,”我说,“看来她会带着一点‘陌生人挥手情结’长大了。”我看着小女孩和她母亲一起走过停车场,朝水泥建筑的八角形厕所走去。小女孩没转身,却偷偷把手伸到背后,悄悄地、很秘密地小小挥动了一下,然后才蹦蹦跳跳朝厕所走去。
  我笑了出来。“我接到她的回应了,”我说,“看来她很清楚该怎么做嘛。”
  我看向时钟,现在时刻是上午九点。“我们在这里停多久了?”我问。
  露西坐起来,伸展了一下双臂。“从七点到现在,”她回答,“我需要休息一下。”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大概快到沙凡那市了吧,我猜。走吧,我们活动一下,去吃个早餐。”
  我们先去休息站的盥洗室梳洗。我泼了点冷水在脸上,然后对着镜子检视自己的模样。我没刮胡子,脸上的皮肤也留着汽车坐垫的花纹,但除此之外,我还在自己的脸上看见某个已久未出现的东西——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轻松,十分快乐,也可说是相当平静。我看见自己的嘴角竟挂着一个小小的、充满自然的微笑,感觉整个人生气蓬勃,感觉未来的日子正在我面前展开,充满了种种可能性,而且迫不及待想和露西一起共度未来。我整理好衣服,离开厕所走到阳光底下,加入那群站在女厕所外的男人堆中,他们正在等待自己的老婆或女友从盥洗室出来。
  我们在路旁的一间咖啡厅吃早餐,但露西提出了一些意见。当我们找了位子坐下后,她马上说:“我想,我们有必要先订一下基本原则,是关于吃东西方面的。”
  我花了点时间才明白她的想法。“所以,”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还是不能吃主菜,这样约会才不会突然在第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上的某处结束?”
  “没错,”她说,“我可不想见到我们的约会结束在一间早餐连锁店里。”
  我低头看菜单。“呃,”我说,“上面虽然没有开胃菜,但辅菜倒有不少。”
  “太好了,”她说,“但这样好像又有点矛盾,对不对?如果没有主菜,怎么能说它们是辅菜呢?既然没有主,哪来的从?”
  “这是典型的文字游戏,”我说,“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需要先喝点咖啡。”
  我们吃了一顿古怪的早餐。几片葡萄柚和香肠、切成薄片沾上奶油的香蕉,以及几片吐司。再度上路前,我们买了一份地图——现在我们离奥兰多市大约还有两百八十英里远。这让我不免有些讶异,没想到我们已经开了这么远的距离。
  在接下来那个与露西共度的日子,在那昏沉欲睡,却又阳光闪耀的一天中,我几乎无法停止说话。我的心中仍充满惊喜,仿佛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她便让我的生命起了不可思议的转变。我有一种感觉,似乎一辈子在聆听、在默默从事解构句子和分析字词用语的工作后,我第一次拥有了真正的聊天。天气越来越热,当露西闭上眼睛,在从挡风玻璃透进来的阳光中睡着时,我的脑海中还塞满想问的问题和想说的故事;在我们换手开车,轮到我小睡片刻后,我醒来时又有新的话可说。在我们抵达奥兰多时,她几乎已知道我所有的事。她知道我在新罕布什尔州长大,我爸爸在屠宰场工作,每天都全身血腥味地下班回家。她知道我有一个夏天在床垫工厂打工,在那里看见一个人只为捡回掉落的铅笔而跳下电梯井,结果电梯压上他的背,也压垮了他的生命。我告诉她第一位被我亲吻的女孩的名字。我还告诉她许许多多事,都是多年来我从未回想过的。
  不知怎的,我们的话题落到了梦境上。露西告诉我,她从小便在床边准备一本梦的笔记,每次一醒来,就会把做过的梦写在笔记本上。她说,她有时不免这么想,只要看了这本笔记的人就会明了她的一切,知道她所惧怕的事和古怪的幻想,以及所有她醒来时去不了的地方。她告诉我,在她才只有四五岁大的某个夜里,她遇到一位国王,因为她躲在他的宝座底下而对她大声叫喊。另有一个晚上,那是她十二岁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出现在母亲招待客人的晚宴上。她还告诉我几个最鲜明的梦,这些梦都偶尔会再度出现,而且每次都一样令她惊心动魄。她像开清单似的列举出她的梦,提供零碎的片段让我拼凑出她的一生。她四肢并用爬过一间广阔的地下室。她看见一匹马被不断切割,直到成为一堆血肉的组合,但这匹马仍活着,还会呼吸,而且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她。她生了孩子,但孩子没了父亲。她从很高的地方坠下。她的名字每天都会发生改变。她在床上开垦了一个花园,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体已被繁茂的玫瑰、雏菊和常青藤紧紧包裹缠绕。她在一栋大房子里漫游,但嘴中充满了碎玻璃。她在水底下游泳,一路游到英国,一次也不需要浮上来换气。她的手臂变长,而双腿莫名其妙变短。她走进冰淇淋店,点了一种名叫“暴怒”的口味,这种冰淇淋的颜色红中带绿,冰凉、扎实又丰富,即使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杯冰淇淋的味道。她还告诉我,有一次她梦见自己的牙齿一颗接一颗掉下来;还有一次,梦见自己忽然有了神力,可以把一个大男人高举过头。她在一座大教堂里结婚,但还没见到新郎,教堂的墙壁就纷纷倾圮倒塌了。她梦到过在田野上被恶狗狂追,梦到过一种可怕的疹子突然从头到脚长满身体。她赤脚走过街道,面前出现长长的草丛。她被人追逐,却无法动弹。在梦中,她也曾见过一群蝴蝶飞来停满全身的景象……
  那天相当温暖,我们把车窗降下开着车,让熏风轻拂我握着方向盘的双手。现在,我回味那一天,回味那阵清风。让当时的记忆奔流于你的唇舌吧。大声说出来吧,没有人会聆听的。说出“太阳”、“酷热”和“日子”。闭上你的眼睛,回忆那个时刻,那温暖的粉红色日子,露西就在我座位旁边,车里充满了她的声音。好好回忆吧,这一切很快就过去了。


八、迪斯尼乐园

  我曾听说,有人在动过器官移植手术,接受了别人的心脏、肝脏或肾脏后,对食物或色彩的喜好会突然发生转变,仿佛这个移植进来的器官带了前主人的记忆而来,仿佛存留了太多过去而必须在新主人身上找到一个位置。我正是用这个方式把露西深植心中。从她在我体内占有一席之地的那一刻起,她便用她的色彩改变我看、我听和我品味的方式,因此现在我仅能勉强辨识这个世界过去和现在的差别。我说不出认识她之前的空气味道,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时,也说不出这城市的气味。我只有一根舌头和一双眼睛,而且已经很久没再信任过它们了。我没办法说出任何关于迪斯尼乐园的新鲜事,没什么事是你不曾听说或亲眼见过的。我只能说,那个地方是我和露西一起去的。
  大概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我们把车开进迪斯尼“神奇王国”的停车场。我提议应该先找旅馆再进乐园游玩——现在是春假期间,我有点担心找不到空房间。但是,露西坚持马上入园。
  “现在是最佳时段,”她说,“那些小孩玩了一整天,这时大部分都累了或准备去吃晚餐。现在队伍的长度一定短很多,而且天气也比较凉了。”
  “你还真有研究。”我说。
  我们越接近乐园,她就显得越兴奋。她把话说得飞快,告诉我一堆关于到迪斯尼乐园游玩的不成文规矩。“比较大的游乐设施,像太空山,排队的人超多,所以我们要等电光游行开始后再去玩。”
  “我们不看游行吗?”我问。
  “在太空山没人排队的时候不看。”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区,搭上电车到售票口,再搭单轨电车从售票口到公园。我不得不承认,这时候的我也跟着兴奋起来了。
  “往哪儿走?”等我们正式入园后,我马上问。
  “先去小小世界,”她说,“你会爱死它。看起来虽幼稚,其实却蛮有意思的。”
  我们走过“美国街市”,穿越潘多拉的城堡,进入梦幻乐园区。露西拉着我的手,领着我半跑半走地直奔小小世界的游乐设施。这里有一块告示说我们排队等候的时间可能需要四十五分钟,但露西要我别理它。
  “他们总是故意把排队时间说长,这样当你比预定时间提早排到时,就会很开心。”
  她说得没错。大概才排了二十分钟,工作人员就引导我们进入等待区,下一艘船过来,我们就可以搭乘了。
  “我们的座位在最后一排,真够浪漫。”露西说,“如果你想唱儿歌,待会儿就尽管唱吧。”
  小船开进来了。最后一排座位的人下了船,我们便从另一边上去。但我们前面那对带了两个小女孩的夫妻却没有下船,还留在座位上不动。那个男人站起来,朝身穿威尼斯船夫服装的工作人员说话,这名服务员的年纪不过才十来岁而已。
  “对不起。”男人严肃地说,用的是男人对男人说话的方式。“你能让我们再坐一次吗?刚才我们前面的小女孩叫声太大了,我们根本听不到音乐。”
  这位船夫摇摇头,说了一些我听不见的话。我们前座的那个女人也站起来,拿起东西准备下船,但被丈夫挥手制止了。
  “拜托了,”男人又对船夫说,态度相当坚持,“刚才我们坐得很不愉快,实在相当扫兴。”
  少年船夫耸耸肩。“好吧,你们再坐吧。”他说。
  男人立刻坐下,小船也马上缓缓开入运河。
  “你刚才说什么,爸爸?”一个小女孩开心地问。
  “爸爸撒了谎,”男人的声音大到让旁人都听见了,“爸爸很坏。”
  他老婆摇摇头笑了。“没错,孩子们,”她说,“你们要听爸爸的话,但别学他的行为。”
  我望着露西,对她转了转眼珠。“好一个榜样。”我小声说。
  露西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起来。“我没办法跟这种人待在一起,”她低声说,语气相当愤怒。“他们凭什么不守规矩?”
  我握住她的手。“算了吧,”我说,“你看,会唱歌的洋娃娃,看起来幼稚,其实蛮有意思的。”
  但她仍硬邦邦地坐着,直视着前方。我们搭乘的小船顺畅地滑过宽阔水道,凉爽的空气驱走了佛罗里达的炎热。我看着沿途经过的一个个娃娃玩偶。
  “那是哪个地方的景象?”我问,指向前方那片有企鹅在上面唱歌的冰蓝色的风景。“南极洲吗?”
  露西只耸了耸肩。
  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个男人转头对两个女儿说:“跟着唱吧,艾希莉、玛蒂生,歌词你们都记得。”他先唱了起来,“只有一个月亮和一个金色的太阳……”小女孩立刻跟着唱了,发出刺耳又尖锐的声音。
  “我们也来唱吧?”我对露西说,“来嘛,露西,歌词你是记得的。”
  但她还是不肯笑,只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有那么多东西可以分享,”前座的小女孩高声唱着小小世界的主题曲,“现在我们应该知道了……”
  当这段航程抵达终点时,露西还在生气。
  “走吧,”我说,站起来跨出船外,“我们去买米老鼠形状的冰淇淋吃。”但露西没理我,目光看向别的地方。
  “对不起!”她突然大声对服务人员说。前座的那一家子人全都回头了,似乎想听她说什么。“我们能不能再坐一次?我们前面的人太缺德了,让我没办法好好享受这段航行。”说完,她马上起身下了船,整个人仍绷得很紧,双手握实了拳头垂在身体两侧。
  “那是什么意思啊,爸爸?”其中一个小女孩问。
  露西立刻回头。“意思是,你爸爸是个浑蛋!”她说,然后快步走开,谁也不理地远远走在前面。
  我追上去,发现她眼中含着泪光。我伸手碰她的手,她却猛然甩开。
  “我们本来有愉快的一天,但现在我把它毁了。”她说。
  “你没有毁掉啊。”我说。我承认露西突然发作的脾气让我有点退缩,惊讶于随便一个陌生人竟让她有如此大的反应,情绪竟坏到这种程度。但是,在过去二十四小时中已有太多令我惊讶的事,而且我是完全自愿跟露西来的,为了和她在一起而彻头彻尾改变了自己。活到这么大,我还没对谁骂过“浑蛋”两个字——至少从来没当过谁的面——但这时我想也许我以后会这么做了。也许我只要常开口,让想说的话从心底浮上来,这样日子或许就不会过得如此寂寞了。
  “你说得没错,”我说,“那个爸爸是浑蛋。让我们回去找他,狠狠踹他的屁股。”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她说,仍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如果你觉得扫兴,就走好了,我没关系的。”
  我伸手托住她的脸庞,轻轻将它扳起,让她能看着我的双眼。我笑着说:“我并不想走。”
  “真的吗?”她说,眼睛因泪光而闪烁明亮。
  “没错,我不想。”
  “你难道不会……我不知道……看我这个样子,你不会生气、奇怪或觉得尴尬吗?我是说,我们根本不熟,我却在大庭广众下跟完全不认识的人吵架。”
  “至少,我绝对不会在你面前插队,这点我可以保证。”这句话总算把她逗笑了。我继续说:“我怎么可能生你的气?看看你带我来了什么地方?”我张开双臂,对着周遭的色彩、音乐、游乐设施、人群和佛罗里达的太阳,作势将它们全部拥入怀里。“你已把我带到我需要来的地方,现在应该再带我去参观其他部分了吧?”


九、也许什么也没有

  还记得吗,先前我提过,露西死前曾动过家里的书。今天我打算坐下来,把这些书列一份清单。目前我只发现,露西那天所动的是特别针对某一层书架上的书,虽然这屋里每个书架都多多少少被动过了,有的书被抽走后,放回原来位置的是另一本完全不同的书,但唯有我书房的书架是被她彻底动过的。那天早上我出门时还待在那里的书,后来全被她拿下来了,而且只有一部分被随便放回这个书架上。其他腾出的空间,则被她塞进从家里别的地方拿来的书。我开始按照她所排放的次序,依序把书名打进笔记本电脑,注明哪本属于她、哪本属于我,并加上这些书的主题和它们在我们生活中留下的历史痕迹。但到目前为止,我仍未发现任何可辨认的规则。
  我从最上层的书架开始,它是按照以下次序排列的:
  《玛丽要一只小绵羊:幼儿初期的语言学习》(我的。)
  《我是乔治·华盛顿》(露西的。这是关于前世今生的书,这种议题的书总让她爱不释手。)
  《非我昨天离开之地》(她的。成长小说,是五十年代某个布鲁克林区少女的故事。)
  《我希望、我盼望》(她的。一本关于世界各地儿童民俗和习俗的书。)
  《早安,那不是一只鸭子!》(我的。笑话集,当初为了写一篇关于妙语的论文而买的。)
  《参加电视节目游戏所必须知道的事》(我的。我从来没参加过电视节目游戏,可是我总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很行。)
  《你不是那个人吗?昨日明星和今天下落》(她的。)
  《世界的情爱》(她的。一本广受好评的小说,后来被改拍成极烂的电影。)
  《罗德西亚脊背犬饲养注意事项》(她的。不过我最近经常参考这本书。)
  《我绝对听过的——世界最糟音乐大全》(我的。这是露西开玩笑送给我的礼物,她总认为我的音乐品位差劲透顶。)
  《如何买一部中古车才不会中途抛锚》(她的。)
  《讽刺和挖苦:汽车保险杆、徽章、T恤标语语言学剖析》(我的。)
  正如我所说,这只是书架的最上一层的书。当我输入最后一本书的书名后,我不禁质疑起自己的行为:我到底想寻找什么?想在自己的书房里寻找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讯息吗?我忽然回想起自己年少时,当披头士合唱团“保罗已死”的谣言闹得沸沸扬扬时,那种让我们兴奋不已的怪异感受。这个传说爆发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和许多人一样沉迷在把音乐倒放时那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感觉,也深信一定有什么秘密线索藏在平凡的事物中。我有位好友叫保罗·麦琪,他和我同名,而我们又因为和这位披头士歌手的名字相同,而对这个阴谋事件十分关心。麦琪费心搜集,列出一长串出现在音乐杂志和收音机广播节目中的线索,有天下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急匆匆说:“你赶快去放《生命中的一天》,快点,我不挂电话等你。”
  “要倒着放吗?”我问。
  “不用,照正常方式听就行了。我会告诉你到哪里要停下来。”
  我放下电话,打开客厅的音响,把《胡椒班长》这张专辑唱片抽出封套,放在唱盘上。此时我父母都不在,所以我把音响开到极大,才回头拿起电话。
  “好了。”我说,同时背景中响起了熟悉的旋律。
  “很好,”他说,“现在你把眼睛闭上仔细听。”
  我闭着眼坐着,话筒贴在耳边,细细听着这首听过至少百遍以上的歌曲,但也没什么新发现。当第一段歌词即将唱完,来到“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领主之屋”时,保罗突然说:“你听到了吧?”
  “听到什么?”
  “他说‘保罗之屋’。”
  “不对,”我说,“是‘领主之屋’,‘领主’这个字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保罗’。”
  “你重放一次再仔细听,他真的说‘保罗’。”
  于是我抬起唱针,放回这首歌开始的地方。这次,我清清楚楚听见了自己的名字,“没人敢说他真的来自保罗之屋。”顿时,一股寒意流贯我全身。
  “天啊,”我喃喃说,“他真的说‘保罗’!”
  保罗和我坐在电话线两端,默默把剩下的音乐听完。这是神圣的一刻,我们发现的这个事实让此刻变得万分重要。“保罗之屋”,绝对是错不了的事实。
  当然,这个阴谋后来很快就被证明是骗局一场,保罗·麦卡尼从头到尾一直都活得好好的。但直到今天,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却免不了听见“保罗之屋”一词。我仍然相信那天下午我所发现的事是真实的,就算你拿来圣经或成堆的书,我仍敢按着它们发誓。
  三十年过去了,我仍在寻找那些隐藏在日常生活普通事物里的意义。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我完全孤独,没有像年少时代那位音乐狂那样的人协助。我所拥有的,只是四十九本排列在同一层书架上的书。它们真的藏有某种意义吗?
  也许有。
  也许什么也没有。


十、仙女皇后

  回到迪斯尼,回到那个燃放烟火的夜晚,回到那群戴着老鼠耳帽子的孩童中,在那里,露西和我将手牵手永远地一直走下去。我常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把那几天去过迪斯尼的人全部召集起来,请他们拿出当时在那里拍摄的相片和录像带,看会不会有人不小心把我们两个也拍进去。一定会有的,我敢确定。当某个聚在一起拍团体照的家族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们也许就从旁边走过去了;我还敢说,当做父亲的拿着摄像机,追逐拍摄那些兴奋过度而在大人脚下穿梭奔跑的孩子们时,一定同时也摄下我们爬进旋转咖啡杯或在鬼屋门口阅读墓石碑文的样子。那时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穿着屹耳T恤,而露西的发间洒满阳光。我该付出多少代价,才能看一眼我们当时的样子,重见两人在一起的时刻?一切,我愿意付出一切。
  我们在奥兰多待了四天。我们是在星期天下午抵达,到星期四早上才动身往回赶。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没吃过任何主菜,用来果腹的全是开胃菜、三明治和一些零食,直到星期五晚上才正正式式吃了一顿。那时我们几乎快到家了,两个人再度回到那天婚礼结束后所去的那间意大利餐厅,点了主菜、甜点、红酒和咖啡。在好好享用一顿大餐后,我先送露西回家,然后才回家,在充满活力而又洒脱自然的情绪下批改学生作业。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这么结束的。
  我还没提那几天我们是怎么安排过夜的;我还没告诉你,我们如何睡在同一间小小的汽车旅馆房间,一连过了四个佛罗里达潮湿的夜;也没说在最后一个晚上,露西如何走过来上了我的床,如何把手划过我久被遗弃的身体,低声对我说:“在第一次约会时我并不是经常这么做的。”为了不遗漏任何可能重要的细节,我该提提这些事,例如温暖的空气和冰凉的床单,例如露西躺在我身旁,我的肉体所感觉到的欢愉。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我能轻松说出的。那时我触摸她,感觉就像回到了老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说的?
  旅行回来后两天,我带了一束花和给罗丽的玩具骨头,在星期天下午来到露西的住处。这把第一次送给露西的花是大丽菊,花朵的颜色既红又深,看起来几乎像黑的一样。
  “哇!”露西从我手中接过花,忍不住惊叫起来:“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颜色的花。这会让我起邪恶的念头。”
  “邪恶?”我顺她的话说下去,“没错,我是故意送这种花给你的,目的是测验你对魔法的接受度。现在我可以介绍其他女巫成员让你认识了。”
  她笑了。“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这花的颜色红得那么深,蜂巢状的花瓣又如此诱人,会让人越来越被吸引进去。”她停了一下,才又开心地补了一句:“我想,等我结婚的时候应该也捧这种花。”
  我愣了半晌。“是啊,”我立刻接口说,“那你最好快点结婚。这种花一两天就谢了。”
  她笑着用双手搂住我。“哈,想那么简单就得到我,没那么容易。”她说,“不过,你知道这些花让我起什么邪恶念头吗?它们在引诱我,想要我开口要求你在我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娶我。我想趁我完全失去控制前,最好快点把这些花放到另一个房间去。”
  “那我们还是把它放在这里好了,看会发生什么事。”我说,然后拉着她一起坐进沙发。
  傍晚的时候,她带我到地下室看她的工作室,那里是她制作面具的地方。地下室中央有张很大的长桌,上头凌乱散布着报纸和喷漆罐。几乎所有东西上面都盖满一层白灰,做到一半的面具成叠堆放在地板上,未上漆装饰的脸如鬼魅般吓人。我想起自己那天在婚礼上戴的面具。
  “问你,”我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是什么意思?这话是从哪来的?”
  “是从坦林来的,”她说,“你听过这个故事吗?”
  “没有,”我说,“应该没听过。”
  “它本来是一首苏格兰古诗,不过我第一次听到的是童话故事。我小时候有一卷童话故事录音带,里面讲的就是这个故事——我一直有失眠的问题,必须听这种类似有声书的故事录音带才能入睡;念这些故事的都是一些退休的演员,这些人我从来没听说过,后来才在电视重播的一些老电影中见到他们的名字……无论如何,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故事主角是名叫珍妮的女人,她爱上一位叫坦林的武士,但这个人却被仙女皇后还是精灵皇后之类的神怪绑走,因此珍妮必须去救他,把他带回凡人的世界。于是,在万圣节的午夜,珍妮守候在树林里,当所有仙子和精灵都骑着马从树林穿过时,她一把将坦林从马上拉下来,紧紧抱住他。无论仙女皇后把坦林变成什么可怕的东西,不管把他变成蛇、变成张牙舞爪的野兽,甚至变成烧得通红的铁棒,她都不能松手,她必须紧紧抱住他,直到他变成‘赤裸的男人’——这个名词好像不怎么好听?总之,到那时他就永远属于她了。”
  “所以说,她在午夜时分和一个没穿衣服的男人待在树林里?这样还算童话故事吗?”
  露西笑了。“这算什么,”她说,“我大学时找到这首诗最早的版本,发现诗中写珍妮还怀了孕。在儿童版的故事里可没提起这件事。”
  “那么,‘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哦,那是最精彩的部分。当珍妮救出坦林,一切尘埃落定后,那位仙女皇后简直气疯了。在我的版本中是这么说的——那时仙女皇后气急败坏地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接下来仙女皇后对坦林说的话让我感到毛骨悚然:‘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今天的事,我绝对会挖出你的两个灰眼睛,放进泥土做的眼睛;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你不会属于我,我绝对会无情地挖出你的心脏,放入一个石头制的心。’到现在这些话仍会让我毛骨悚然。”
  “很精彩的小故事,”我说,“我可以想象为何它会令你念念不忘。”
  她在墙边一张旧长沙发上坐下,我坐到她旁边,楼梯那里传来一连串重重的脚步声,是罗丽迈着大步下楼找我们。它走近沙发,跳了上来,巧妙地把自己庞大的身体挤进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狭小空间。
  “你有什么事吗?”我对狗儿说,它的身体正抵在我的膝盖上。露西轻轻抚摸着它,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问题是,”她开口说,“我比较同情仙女皇后。”
  “为什么?”我问。
  “不知道,”她说,“也许珍妮对我来说太伪善了。”
  “怀孕的那段不会啊。”
  她笑了。“只有那段除外。”她沉默了一会儿。“我是说,我很能体会她的愤怒。故事把她写得气急败坏,行为完全失去风度,但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
  我想了一下。“当然,”我说,“她是仙女皇后,本来可以顺自己的心意,但珍妮却过来抢走了她最好的骑士。”
  “没错。”
  我边看露西温柔地搔着罗丽的耳背,边想象故事中的仙女皇后跺着脚在夜风中嘶吼的模样。我接着想到迪斯尼乐园,想起那时露西站在一株玻璃纤维树下,像仙女皇后那样气得泪水盈眶的样子。我执起她的手,轻轻一吻。


十一、去找露西

  狗有一种哀悼性的行为,例如会耐心等候主人回家,或去嗅闻某个早已不存在的东西所留下的气味。自从露西死后,我经常看见罗丽坐在地下室楼梯口,聆听底下工作室的动静。今天早上,我发现它跑进卧室,摊直身体睡在露西的一件毛衣上。我一定是忘了把衣橱的门关上了。我猜,罗丽可能是被露西衣服上残留的香水、头发和皮肤的味道吸引,才会跳进衣橱,叼住这件毛衣往外拉,直到衣服从衣架上滑落为止。我并没有把毛衣捡回来。相反,我马上离开卧室,留它独自在那里用嗅觉去追寻和她有关的记忆,不管这些记忆是什么。
  今天我必须回学校拿一些我留在办公室的资料。这是两个月来我第一次返校,从我向同事宣布研究计划的那天起。那天的感觉并不太好,当我把研究提案交到系里,说到我想处理犬科动物学习语言的问题时,办公室所有人突然都安静下来,他们全低下头,盯着手中的笔、手上的戒指或会议桌,流露出充满警戒的提防神情。
  我很希望今天不要遇到任何人。事实上,这一趟来学校,我已经计划很久了,刻意挑了一个应该不会有人在那里的日子。然而,他们似乎在我缺席的期间更改过研究所会议举行的时间。当我抵达时,竟然发现所有教授都到了,全站在会议室外的走廊上喝咖啡聊天,而且在我走近时,他们一个个安静下来。
  第一个开口向我说话的是朱丽亚·戴斯蒙。她是个身材修长的女人,家中经济阔绰,向来喜欢佩戴过度奢华的首饰。今天她戴的是红宝石。
  “保罗,”她愉快地说,向我走过来,张开双臂,“你好吗?”
  我接受她的拥抱,轻轻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很好,真的很好。”我说,同时环顾在场的人们,发现他们的笑容全僵在脸上。“我只是回来拿点东西。”我说。
  “很好,很好,”朱丽亚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们都很想你。”她对我微笑了好一会儿,手一直搭在我的手臂上,但似乎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那么……很高兴见到你。”她终于把话说完,溜进了会议室。
  我继续往办公室走。走廊上的人群自动向左右分开,仿佛我是圣人一样。当我在开办公室门锁的时候,我的好朋友系主任马修·瑞斯走过来站在我旁边,跟着我一起走进办公室。
  “保罗,你究竟在搞什么?”他问,一进来便把房门带上。
  “没什么。”我说。
  “我们都很担心你,”他说,“不过,你看起来气色倒不错。”
  “谢谢。”我这么回答,但心里很确定他在说谎。这阵子我根本不太在乎外貌,而且露西死后,我瘦了几公斤,感觉身上的衣服都变得松垮垮的。
  “你还在忙着研究吗?”他问,但似乎话一出口便后悔这么问。
  “是啊,”我说,“这次研究几乎占掉我所有时间。”
  他点点头,把目光别开。“你还在研究那个……计划?”他又问,“跟狗有关的那个?”
  “是啊,”我再回答,口气似乎快活得有点假,“进行得相当不错。”
  他仍然没看我。“那很好。”隔了一下,他才说,“对了,我和伊莲娜在瑞赫博斯的海边有一间小房子,如果你愿意的话,很欢迎你借住。暂时离开一下换个环境,对你会很有帮助。”
  我想了一下。早上可以带着罗丽在沙滩上漫步,晚上可以沐浴在海风的气味里,这倒不是个差劲的建议。
  马修继续说下去。“唯一的问题是,”他这么说,“伊莲娜对狗很敏感,所以你不能带罗丽去。你可以送狗去寄宿或请人代养一两个星期。朱丽亚也有狗,也许她能提供给你几家口碑不错的宠物旅馆。”
  那就不必了,我心想,没有再商量的必要。“谢啦,无论如何。”我说,但发出的声音像玻璃一样,既薄又易碎。“不过在目前这个节骨眼,我没办法把研究工作丢到一边不管。”
  马修点点头,视线还是停留在地板上。“那么……好吧。”他说,转身往门口走,看起来有点受伤的样子。我连忙放松表情。
  “我真的没事,”我说,“我知道这件事会让人觉得疯狂,但我真的认为其中必有可探讨的东西。我感觉自己已来到发现某种重要事实的边界了,现在需要的是花时间把它研究出来。”
  他怀疑地笑了一下,不过总算和我四目相对了。“让我想想,”他说,“如果你成功的话会有什么意义。”他想了一下,很认真地思考。“好吧,我得回去开会了。保持联络,没问题吧?”
  “我会,”我说,“代我向伊莲娜问好。”
  我收拾好想拿的东西,准备离开。在出去的路上,我注意到地上有一张粉红色的便条纸,很明显是被人从门缝下塞进来的。我把纸捡起来。这是一张留言便条,上面的标题写着“你的狗找你”,而底下的留言栏只有两个字:“汪!汪!”我把纸条揉成一团,远远抛开。
  回到家里,我从卧室地上拾起露西的毛衣,凑近贴在脸上。我的生命已经改变了,而露西会怎么想呢?我很想知道。这时罗丽走来找我,我轻轻搔着它的耳背。
  “露西呢?”我对它说。它立即以专注的眼神看着我。“去找露西!”我说。突然间,罗丽跑开了,它疯狂地跑过一个又一个房间,嗅闻每个角落,同时高声吠叫。“罗丽!”我在它后面喊它,“不行!停下,妹妹!安静!过来!”我把每个它听得懂的命令都喊出来了,但完全没用,在我刚刚说出那个关键字眼后,就没办法制止它了。一圈又一圈,罗丽绕着屋子狂奔,号叫着,搜索它所失去的东西。


十二、求婚

  第一次向露西求婚,她的回答竟然是“不”。那时是十二月初,我们相识已有九个月,两人约好一起共度周末。那天刮着风下着雨,我们待在海边的一家小旅馆里,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壁炉前玩棋盘游戏、喝红酒。
  当我们躺上床后,露西从床边桌上拿起一支签字笔,握住我的双手。“这些都是你给我的。”她说,接着开始在我手上写字。她先从我手背开始,然后转过来写在掌心,密密麻麻在我双手上写满了字。方形蛋,她先写下这个词,接下来还有冬天的海滩、亲吻我脖子的唇、连续一星期的开胃菜、糟透了的音乐。她还写下:咖啡牛奶、排字游戏、看起来很邪恶的花朵……当她写完时,我的双手已没有空间可再写下任何东西了。
  “现在,换你写了。”她说,把笔交给我,同时送上自己的双手。我不知道该写什么。饥饿,我想,当然还有充实。一种心中生了翅膀的感觉。这些日子和季节,以及一只毛发像倒竖天鹅绒的狗。但我没这么写,只把她的手拉过来,以颠倒的字迹写下她可以轻易读出的字。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慢慢地写:整个世界。
  这绝对是事实,也是我所用过的最浪漫的话语,而我竟然没有大声说出。这时我突然陷入一股澎湃的情绪中,便把她的手翻过来,连想都没想,便在她掌心上写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颤了一下,把手抽回去。“你是认真的吗?”她说,脸上并没有笑容。
  “当然是认真的。”我说,同时讶异地发现我真的是这么想。
  “你刚才要我嫁给你。”
  “刚才我是要你嫁给我。”
  她看着我的脸。“这……不行。”她说,把目光别向他处。“我必须说不,目前我们对彼此的认识还不够深。”
  我保持冷静,准备给她一点时间适应这个想法。“关于我的一切,你都已经知道了,”我说,“而我对你的认识也已足够,够让我确定我是爱你的。”
  她突然把脸转回来。“怎么了?”我问。
  她一时没有回答,整个人看起来有点紧绷僵硬。当我伸手去触摸她时,她却立刻扭捏地躲开。“我知道你爱我。”她终于说,声音显得有点刺耳。“但你怎么知道你是爱我的?”
  “我知道,因为我想用所有时间跟你在一起。”我说。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这个念头是怎么发生的?你什么时候知道你是爱我的?”
  “随时,我一直都知道。”
  “是的,你一直知道,但它是……它是藏在思绪深处的,没错吧?就像……就像你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死亡一样。”
  我伸手搭向她的肩膀,把她扳过来,让她再度面对我。“露西,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好,我是说,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亡,对吧?但大部分的人只让这念头一闪而过。我是说,这个事实一直都存在于你的脑海中,如果有人问起,你当然很清楚答案。但有些时候,你会突然深刻体认到这件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个想法会突然跑出来,对你说:‘你总有一天会死。’而你会说:‘天啊,这是生命中最严重的事实,我竟然差点忘掉了。’”
  “是这样,但又如何?”我说,“这件事和别的事有什么关系吗?没错,我不是无时无刻在想我有一天会死,但这是因为我希望忘掉它。如果不试着遗忘,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不过,我对你的感觉却不是这样。”
  “一样的,这就是你感知的方式,是吧?这种感觉是间歇性的。”她再度把脸转过去。
  我举起双手盖在脸上,用力搓揉了几下,努力整理混乱的思绪。过去我们从来没像现在这样争辩过,此刻的感觉很像泅游在一池又稠又黏的糖浆里。“够了,露西,你何必这样呢?我对你的爱是一直存在的,我们两个会永远在一起。可是你到底想要我怎么说?就算爱情再浓烈,你也不可能在这一生中的分分秒秒都维持这种强度。”
  她突然平静下来。“我能,我可以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爱着你,我便无法呼吸,一口气都不能。”
  我没再答话,只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看着她背部的线条。“你这些怪念头从哪儿来的?”我问。
  她没有马上回答,隔了一下才转过来看着我。“不知道,”她说,“对不起,大概是你让我有点儿反常吧,突然提出结婚这种事。”
  “要我收回吗?”
  她把手举起来移到面前,看着我先前写的那几个字。“不要,”她说,“我不要你收回。”她叹了口气。“只是现在我还不能答应。我认为你对我的了解还不够,万一你以后了解了更多,改变主意怎么办?”
  “这个嘛……我认为是不会发生的。不过,那好,你快说——你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可以,”她说,声音相当平静,几乎没有半点起伏。“如果你能回答这个问题,我就嫁给你——我身上有刺青吗?”
  我凝视着她。她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我都熟悉极了,难道她以为我会错过哪个部分吗?“没有,”我说,“你身上没有刺青。”
  她立刻低下头,把头发拨开。我看见她的头皮上有一块黑色的墨痕。“猜错了。”她说。
  我俯身凑过去,仔细查看,却分辨不出这是什么图案。“这是什么?”我问。
  “是蛇发妖女,”她说,“像美杜莎之类的。”
  “哇!”我说。我试着从她的发根之间辨识哪里是女妖身上的鳞片或狰狞的蛇脸,但她的头发实在太密了。“你什么时候刺的?”
  “十七岁。”她把我放在她头发上的手移开,抬头看着我。“以前我有拔头发的习惯,是一种精神疾病。”
  我点点头。“我听说过,”我说,“让我想一下,这叫……”我苦苦思索几个可能的拉丁或希腊字根。“Trichotillomania,拔毛症?”
  露西看着我,无奈地摇摇头。“这种事你居然也知道,”她说,“总之,我爸妈带我找了好几个医生,他们都要我接受治疗,却没有半点效果。所以有一天,我决定把头发剃光,然后刺上这个图案。”
  我想象我的露西在少女时代的样子,想象她光着头、万分尴尬地面对这个世界。这突然让我有点难过。“这样做有效吗?”我问。
  “有,因为剃光头就没有头发可拔了。”
  “的确。”
  “我留了一年多光头,直到觉得生命中的一些事好转了,才让头发安全地长出来。我把这个刺青当作护身符,是我力量的神秘来源。我相信它会保护我,不让我落回原来的处境。”
  我试探性地把手伸向她,而她愿意握住了。“对不起。”她说。
  “为什么道歉?”
  “因为我破坏了你美好的提议。”她再把手举起来,看着手上的字。“很贴心。”
  “没关系。”
  “我只是需要时间,”她说,“好让我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
  “别担心,”我说,“这段时间我哪都不去。”
  所以,我继续等待。我又等了五个月。之后,有天早上当我醒来时,发现我的手掌上出现了几个字:我愿意。


十三、蛇发

  有件事我没有坦白:当警探安东尼·史塔克问我露西过去是否提过自杀的事时,我没有对他说实话。这并不是说,我早在露西去世的前几月或几周就知道她动了自杀念头而未加防范;至少,当时我完全没有往这个方向猜想。不过对我而言,我还是不够坦诚,没在警探问话的第一时间,说出露西曾在我们订婚的那个甜美、令人屏息的时刻,告诉我她一生中曾出现过三次自杀的想法。
  最接近的那次,她告诉我,是在她成年前那段拔头发的时间,发生在那个刺青进驻她头皮上的那一年。当时她父母在闹离婚,而她在学校的生活也相当不愉快——我好像把这些事说成理由了,似乎人类的诸多痛苦能被一一解开来,像上述那样条理分明地整理。有多少像她当时那种年纪的女生在学校有适应不良的问题,有和父母闹不愉快的问题,却从没想过拿起刀来用锐利冰凉的刀刃划向自己的手腕?不,事情绝对不只是这样,凭我个人有限的能力,是无法把全部事实拼凑出来的。
  但是,无论那致命的原因为何,无论是何种际遇和心情才会使一个人徘徊在死亡边缘,这种因子确实曾像血液一样流动在露西的体内。她陷入深度沮丧,每个日子都过得万分艰难,她承受压力,宛如体内有块巨石,让她整个人完全精疲力竭。每天,她一从学校回来便缩回床上,躺在那里直到母亲下班回家,她才勉强爬起来装出一副正常的样子。在那些从午后便躲在床上直到天色渐暗的时光,她会拿笔在自己的手臂和腿上写字,写在可以用衣服遮住的位置,用笔尖深深戳进自己的肌肤。她写过:有时,我觉得很想哭,想哭个一天一夜不停;这样也许够了,也许还是不足。她写过:有时,我觉得内里有个破洞,而且一天天变大。她还写过:有一天,一个女子突然消失了。当她告诉我这些事时,她是笑着说的,仿佛把自己少女时期的凄惨处境当成趣事。但我知道这些事一定深深伤害过她,才会使她记到现在。就是在那些蜷缩在床上的下午,她开始拔下自己的头发。她说,她想让自己产生痛楚的感觉,好借此去感受外界的一些东西。当她把拔下来的头发并排放在床单上时,她告诉我,当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满足的成就感。
  连续几个月的不愉快,终于形成具体的单一事件——在高年级舞会的那天晚上,她起了自杀的念头。
  露西那时有两个相当亲密的朋友——布莱恩和莎拉。布莱恩是同性恋,而莎拉有一个在学校高她一届、名叫琼斯的男友。由于莎拉的舞伴是琼斯,露西和布莱恩便很自然地暂时凑成一对儿。她们都非常重视这场舞会,莎拉和露西还特地上街去买衣服。莎拉想找黑色的、性感一点的衣服,尽可能不要像一般人在高年级舞会上穿的;而露西则想找秀丽型的,虽然她知道自己不是这种类型,但她还是想买一件能在舞会上穿着的正式服装。她在一家古典服饰店找到她的梦幻衣裳,那是一件二十世纪初的淡蓝色无肩带礼服,上头有一道粉红色玫瑰花饰呈对角线从胸口斜向边缘。她爱死这件衣服了,却因自己的头发而感到尴尬。那时她的头发还稀稀落落的,遮不住头皮,于是到了舞会那天,她索性拿起剃刀把头发刮干净。她喜欢没有头发的样子,喜欢把手放在头皮上时那种光光滑滑的感觉。可想而知,穿着绸缎晚礼服的光头女子会造成何种不寻常的效果,但她自己却感觉这样的装扮是极富魅力且迷人的。
  然而,舞会那天的情况并不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大家以毫不掩饰的鄙夷目光看着她刚刮干净的头皮,而她只能落寞地和仅是好友关系的布莱恩共舞。她好希望自己也能和舞会上其他女孩一样,身旁有位穿着晚礼服的英俊青年伴舞,任由男友抚摸她们裸露的肩膀,并在耳边细语着待会儿舞会结束后的下一步计划。她其实并不喜欢这些男生,坦白说,这些人没半个够资格成为她幻想的对象,可是她也确实希望有人能来追求她。她幻想能与某个男生跳舞,让他因两人身体挨在一起而变得兴奋,让他闭上眼睛用嘴唇轻轻接触她的头顶。她想要的是成年人的浪漫幻想,而不是眼前这位笨笨拙拙的好朋友布莱恩——他的手畏畏缩缩地搭在她臂膀上,目光却始终瞟向他暗恋一整个春天的迈克尔·帕特森身上。她羡慕莎拉,后者穿着透明的黑色衣裳,画上浓浓的眼影,一副成熟老练的模样,心中早已知道今晚舞会上会亲吻她的人绝对不止一个。舞会结束后,四人同去一家假日旅馆,他们在那里已预订好两个房间过夜——露西的妈妈知道她和布莱恩之间什么事也不可能发生,便欣然替她负担旅馆费用。他们四人在一块喝酒,直到莎拉和琼斯使过眼色溜回自己的房间后,才留下露西与布莱恩独处。
  “舞会就这么过了。”露西对布莱恩说。她伸手抓起伏特加酒瓶,往柳橙汁中加了一点酒。
  “是啊,”布莱恩说,“真有点失望。”
  “迈克尔今晚很帅呢。”露西说。这句话让布莱恩低下头,看着自己杯中的饮料。尽管露西已尽可能全力表态支持他,但他仍羞于提起这件事。
  “是啊,”他说,“你想,他现在会在和贝珊妮做爱吗?”
  “可能吧,”露西说,“也许现在所有人都在做爱,除了我们两个以外。”
  “是的。”他在床上躺下,闭上眼睛。“人人都在做爱,除了光头女孩和同性恋男孩。”
  “如果迈克尔在这里的话,你会怎么做?”露西问。
  “可能什么也不做。我大概会突然变得很安静,害怕跟他说话,就像平常一样。”
  “你喝了多少酒?”她问。
  “很多了。”
  “那你把我当成是迈克尔好了。”
  布莱恩仍闭着眼睛。“我不认为我可能醉到这种地步。”
  露西灌下杯中剩余的饮料。“那是当然的,”她说,“试看看嘛,我会把灯关上。”
  她在布莱恩身边躺下,用鼻子磨蹭他的脖子。
  “露西。”他说。
  “别说话,”她说,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只管想着迈克尔。”
  她边抚摸他,边轻声对他说出所有迈克尔可能会说的话。
  “他很想对你这么做,已经一整年了,”她呢喃道,“他终于到这里跟你在一起了。嘘……你只要想着迈克尔现在正在这么对你做。”她感觉布莱恩的身体因她的抚摸开始有了反应,便又说:“假装我是迈克尔。”
  完事后,布莱恩在黑暗中捏了一下她的肩膀。
  “谢了,露西,”他说,“真的很棒。”
  她等了几分钟,直到确定布莱恩睡着了,才下床走进浴室,把门关上,把脸埋进掌心放声哭了起来。她在小小的浴室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啜泣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激动,最后她索性在浴缸边坐下,用浴巾把脸捂住,以免让布莱恩听见她的哭声。就在她趴在狭窄的陶瓷浴缸盆缘、把脸压在粗糙的纺织物中时,那个想法出现了,她想到可以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充满了平静。我可以这么做,她心想,这个念头具有一种单纯的美。
  她站起来,再度在浴室里踱步,但已不再哭泣。她心中已有了明确的想法,让她振作了起来。我只要这么做就行了,她心想,然后一切就会结束。可是,该怎么做呢?她环顾浴室寻找灵感。布莱恩的个人清洁用品袋还留在盥洗台上,她想拆开他的安全刮胡刀片,但那刀片实在太小了,难以胜任。除了这把刮胡刀,浴室里似乎没别的东西可以选择,毕竟这里是旅馆,浴室的药柜里不会有医生处方药物,也没有厨房可让人随意挑选可用的刀具。平常人们充塞家中的那些足以致命的日常用品,没有半件出现在他们的旅馆房间。
  这时,她瞄见放在盥洗台上的玻璃水杯。每个杯子上都盖着一张白纸,代表这些杯子是干净的、没人用过的。她拿起一个玻璃杯,摔向坚硬的瓷砖地。玻璃杯在一声脆响中破碎,她担心布莱恩会被这声音惊醒,等了几分钟,没听见卧室传出任何声音,才弯腰拾起一块尖锐的碎片。她站在盥洗台前,对着镜子看了好一会儿,在诡异又刺眼的浴室灯光下,看着镜中自己的身影——一位红肿着眼睛、睫毛膏化开流下脸颊的光头女孩。于是她毫不犹豫举起玻璃碎片,以锐利尖端刺向自己的手腕。
  她并没有坚持到底——当第一滴血落在洗脸盆上时,她起了一股恐惧感,便立刻拔出玻璃片。她用水冲洗手腕,以毛巾压住伤口,直到鲜血不再淌出。接着她尽可能把地上的碎玻璃清干净,才打开浴室的房门。布莱恩仍躺在床上轻轻打着鼾,他的裤裆拉链也仍未拉上。露西爬上床,躺在他身边,把受了伤的手压在身体底下,拼命思考自己刚才究竟做了什么事。
  没人知道这件事。她讶异手腕上的伤口竟然如此小,即使在大白天也没引起任何人注意。舞会过后两天,她一个人到城里去,找了一间刺青店,在老板面前露出光秃秃的头皮(刺青店老板是个大块头,名叫葛迪),要求老板在她的头上刺满小蛇。在手腕伤口完全痊愈之前,她一直穿着长袖衣服,但令她父母担心害怕的却是她头上的蛇发。几个月后,露西进了大学,渐渐地,那些长久以来盘踞她体内、让她感受无比沉重的负荷一个个消失了。然而,那天晚上在旅馆浴室里的事件仍一直跟着她,她所呼吸的每一股气息,都被那天晚上的念头给染上了色彩。
  自杀的念头只是一时的,露西告诉我。她这么对我形容:在一时之间,你不会想到身旁还有爱你的人们,不会想到春光正明媚,不会想到周末有一场你盼了许久的电影将要上演。这个念头会突如其来,没有一件事是顺遂的,没有半个,而你会有点像在激将自己:是这样吗?你想到这总有一天要来的,只是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是那一天。如果你再多想一点,就可能不是,但你却激将自己。你会拿起刀子慢慢放在手腕,你会看着十九楼的窗户,心想,我可以就这么做。不过,多半在这种时候,当你从高处往下看时,你会开始感到害怕,或是想到下面人行道上那些可怜的人——万一有孩子正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该怎么办?他们在有生之年,都得试图摆脱你强迫他们目睹的这个恐怖景象。你这么想着,那个时机就过去了。后来你会感到悲伤,想到自己再也不能看电影了;看着自己的狗,想到以后不知道有谁可以照顾它。这时,你就恢复了正常。不过,这个念头你还是一直放在心里,即使你从未这么做,却仍会感到一点安慰,因为你知道那必定来临的那天,可以是自己选择的。你把这个想法收进脑海,像把一颗酸掉的糖果塞进嘴巴,而这收藏起来的记忆所留下来的感受,和那股在舌头上蔓延开的酸涩滋味,其实几乎是一样的。
  就我们目前所知,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说法是:露西并不是自己跳下来的。从她在坠落后受的伤、从骨头折断和器官受损的情况、从溅洒在泥土地上的血迹,每一样都能证明这个事实。但也许——我一想到就觉得难以呼吸——也许她是故意让自己落下的,那一天是她的选择。也许当她爬上树顶,在低头往下看的时候,看见的是院子、世界以及在她面前摊开来的一生,而她也许选择迎头向前冲去。也可能,她看见横亘在面前的是必须走在残破大地上的一生,于是她决定用在空中的一时停留加以替代。


十四、罗丽的吠叫

  我记得,在我一开始追求露西的时候,她便对我提过收养罗丽的经过。罗丽是自己闯入露西的生活的,那时它大概只有五个月大。那是一个暴风雨突如其来的夏日早晨,这只大狗走在乌云笼罩的天空下,身上淌着血,最后来到露西的家门口。当时露西正匆匆在屋内逡巡,把窗户一个个关上,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外头传来一声低沉的哀鸣,接着是一阵短促、急切的吠声。她把大门打开,一眼便瞧见这只大狗,看见它长长的耳朵,看见它背部的那条脊线,以及脖子上那道鲜血不停流出染红皮毛的伤口。“嗨,”露西说,“你是谁啊?”她蹲下去,察看是否有项圈或狗牌,但它身上并没有这些东西。“你等等,别动。”她说,马上跑回屋内拿了一条浴巾。露西把狗抱进屋里,用沾了温肥皂水的毛巾清洗它的伤口,当她手上的毛巾触及罗丽的伤口时,罗丽缩了一下,但一声也没吭,也无意张口咬露西。这个伤口不大,但看起来很深。露西立刻拿下摆在冰箱上面的电话簿,寻找兽医的电话。当她从兽医那里把狗带回来时,罗丽的喉咙被缝了四针。医生说他无法确定这个伤口是如何造成的。喉咙上没有咬痕,所以他认为不是和别的狗打架的结果。他猜罗丽可能被某种低矮的有刺灌木缠住,或被某块粗糙的金属钩住,才会扯开皮肉造成这个伤口。不过这个伤口的边缘十分平整,因此他也不排除可能是由人类造成的,虽然他想不出这么做的动机。
  露西本来还很积极寻找这只狗的饲主,但医生最后的这个推测让她犹豫了起来。此外,她和罗丽相处的时间越久,就越舍不得把它还给别人。她写好草稿准备在报上刊登的“寻找失主”启事,一直放在厨房桌上没有寄出;而那些已复印好打算张贴在社区里的告示,也始终没有贴出去。她一直注意有没有人在寻找一只罗德西亚脊背犬(兽医替它疗伤时也顺道证实了它的纯种血统)。但失主一直没现身,这让露西感到非常高兴。从那之后,罗丽每个晚上都睡在露西的床边,大大的狗爪在酣梦中抽搐,而当露西工作的时候,它也一整天跟前跟后。这就是罗丽和露西相依相伴的经过。
  最近,我已开始研究罗丽的发声,考察它已懂得发出的声音。目前为止,我已独立归类出六种具有明确差异的吠声、四种不同的尖叫声、三种呜咽哀泣声,以及两种咆哮声。举例来说,它会发出一种嘹亮的、连续爆发的吠叫声,目的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每当超过喂食的时间太久,或到了该去散步的时刻,它会先在我脚边坐下,眼神定住不动看着我,等好一段时间过去而我仍没有任何反应时,它便会发出这种叫声。另外,它会发出一种声响较小、音阶较低的咆哮声,这种声音是从喉咙深处发出的,节奏相当缓慢,时机则是在它听见屋外远处有车门关上的声音时。而这位锁上车门的车主若胆敢走上我门前的台阶来敲门,它的叫声就会完全改变,先转成带有警告意味的咆哮,紧接着便是一阵狂吠。当我出门一段时间才回家时,它会用短促、愉悦的音节来欢迎我;当我不小心踏错一步,一脚踩在它的尾巴上时,那凄惨又夹杂惊怒的嗥叫,往往会让我差点就滴下眼泪。我必须辨识这些不同的声音,从中理解犬类范围极广的情绪,一如初为人母的妇女,从婴孩啼哭的音调和震颤理解孩子的需求一样。我必须继续前进,直到能完全明白罗丽吠叫声的意义为止。
  我花了不少心思,留意潜藏在罗丽的吠叫与呜咽中的人类语言音韵元素。就英语来说,它的咆哮中带有卷舌的r音,嗥叫里有必须把嘴张圆的o音。字母中有许多母音和轻声的子音,它能发出w音,以及类似h的声音。当它咳嗽时,可以形成比较硬的喉音ch。在它躺在地上,把肚皮翻过来任我抚摸时,它卷起的舌头有时候可以发出近似l的声音。真正难倒它的是需要嘴唇配合发出的辅音,它怎么也发不出b,发不出p,也发不出v,因此可以肯定它永远也没办法念出我的名字保罗(Paul),但我仍很希望有朝一日它能讲出自己的名字。
  昨天我读到一个消息,那所关了温德尔·贺里斯的监狱刚开始进行一个计划,他们让表现良好的犯人替盲人训练工作犬,以此作为他们纠正行为、重返社会的一部分内容。看来,那位恶名昭彰的狗屠夫是不可能参与这个计划的,至少我希望是这样。但是,对判了三年徒刑、只能与人类相处的贺里斯来说,当他从监牢狭小的窗户看出去,见到外头有狗儿在嬉戏时,不知他会有何感想?
  为何贺里斯这个人会如此吸引我,我无法说清,但我猜这可能是一种同类的感觉。虽然我们的研究方法大不相同,却都是被同样的念头所驱使的。我们都渴望,渴望的强度超过一切,只希望让犬科动物的喉咙说出人类的话语。我和他唯一的差别,只在于我没拿刀这么做。我对他感到相当好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种种变化,让我因进行这奇怪的研究工作而走上幽僻之境,这些变化是如此复杂,我无法想象它们也可能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然而,我们两个却都一样,把心思投在相同的地方。
  我想,或许我该写一封信给他。


十五、蜜月

  露西和我举行了一场小而美的婚礼。露西身穿白色丝质紧身衣,手捧红色大丽花。她让伴娘们自己决定想穿的衣服。我们没戴面具,把我们灿烂的面容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众人面前。
  婚礼隔天,露西一早醒来便说:“我做了奇怪的梦,我要回想一下,把它写在笔记本上。”
  “是关于什么的梦?”我问。
  “我梦见自己是个作家,非常有名,但我只写过一句话。”
  “什么话?”
  “‘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这句话让人一听就哭了。在梦里,我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也都忍不住哽咽。”
  晨光下的她美丽极了,我把她拉过来,拥在怀里。此时我们除了手上的戒指,全身上下什么也没穿,而我从未像那时那般开心过。“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我在她耳边说。
  “是啊,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悲伤的字句,完全不管我是否写过其他的句子。光是这句话,就足以让未来任何字句失去存在的理由。我说完了。”
  我看见她的新娘礼服挂在衣柜里,旁边就是我昨晚穿的西装。我很喜欢这两件衣服所造成的画面,两个没有身体的我们紧紧依偎在一起,相伴而舞。
  “我不觉得这是悲伤的话,”我说,“我这一生中绝对不会忘记你昨晚的样子,而我的感觉除了快乐之外,没有别的情绪。”
  她笑了。“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她说。
  “客房服务吗?”
  “不,我想是二度洞房的时候了,因为昨天我还不太确定呢。”
  我们的蜜月是在一艘游轮上度过,刚开始露西晕了两天船。这两天里,我一个人在船上乱逛,和老人们玩扑克牌,瞭望无边无际的大海,并不时回舱房查探我新婚妻子的病况。她虚弱地躺在床上,胃里的东西早已一干二净,全吐进了舱房盥洗室小小的便盆里。
  第三天早上,露西总算坐了起来,要我去替她拿点早餐。我为她点了一顿大餐,有鸡蛋、香肠、新鲜水果、培根、咖啡和小薄煎饼。我说服侍者,要他暂时脱下白夹克,让我亲自把食物送至我妻子面前。我到那里时,发现她靠着枕头坐着,一头可爱的乱发披散在脸上。从现在起,我心想,我们的人生就要开始了。
  我亲自一口一口喂她,直到她吃不下任何东西为止。接着我替她更衣,带她走出舱门,让她看看这两天所错过的东西。这里是海上,天气炽热明亮。这里有玩牌的人们。在这里,我和我所爱的女人,一起走在阳光底下。


十六、肉丸

  我做了一个罗丽开口对我说话的梦。在梦中,我坐在厨房里吃意大利面和肉丸,而罗丽竟然用后脚站立向我走来。它张口说了话,声音出奇地尖细,腔调听来很像卡通影片里的人物。
  “给我肉丸,”它对我说,“我就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我用叉子戳起肉丸递给它。它先试舔了一下,才用牙齿咬住肉丸,接着转身便向外跑。我跳起来,紧跟在后。当我追上它时,才发现它跑进了我的办公室,躺在一扇过去我从未见过的房门前。
  “她在里面。”罗丽说,嘴里仍满是碎肉。
  我把房门打开。门后是一间小密室,露西蜷缩着坐在地板上。她身穿蓝色睡衣,模样十分憔悴。“你为何这么久才来?”
  我醒过来,一开始心中充满狂喜,好一会儿后才察觉自己的处境,发现自己仍是孤零零一人,想起妻子早已去世而现在只有我独自躺在这张床上。顿时,沮丧的情绪铺天盖地而来。我坐起来,打开电灯。天快亮了,而罗丽正睡在床边地板上。“罗丽。”我轻声叫它,它立刻抬起头。“妹妹,上来,上来。”我拍着床垫。
  平常我没有邀它上床的习惯,因此必须把这个指令重复说两次,它才乖乖照做。它打个呵欠,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跳上床铺在我身边躺下。我轻轻抚摸它。“刚才我梦到你了,”我说,“你想听我讲梦里面的事吗?”它先长长叹了口气(这是它所能发出最接近人类的声音之一),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在它身边躺了一会儿,一只手放在它的肚皮上,感觉它起伏剧烈的呼吸。现在的我只想闭上眼睛,快点回到露西躲藏的那间密室,将她紧拥入怀,把虚弱憔悴的她抱到光天化日下。但随着时间过去,我知道自己再也睡不着了,而且知道就算睡着,也可能会发现自己进入的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梦境。关于梦,始终存在一个悲哀的特色——鲜少有人能再度回到完全相同的梦里。
  我决定起身散个步。我下了床,套上鞋子,身上穿的仍是睡觉穿的内衣和T恤,抓起钥匙和皮夹,走进屋外朦胧的晨光中。
  我并没有特定的目标,但在走过几个街角后,我看见前方有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光亮亮地像绿洲一样出现在阴暗的街景中。对任何人来说,它似乎都是一个很好的目的地。
  清晨五点的超市是个奇怪的地方,在这里你会发现各种层面的人们——值完夜班的男人在回家的路上暂作停歇,来这里带啤酒和香烟回家;一夜没睡好的母亲早早来到这里购买尿布、儿童阿司匹林和舒缓喉咙发炎用的冰棒。我看见一位穿着黑色晚礼服的女人只买了一品脱冰淇淋,又看见一个外表看似游民的人却推着装满商品的手推车,手里还拿着一瓶腌朝鲜蓟凑近眼前细看。这个游民很认真地把瓶上的标示文字读了几回,才放进他的购物推车里。我注意到他的推车中已摆满各种奢侈的食品——几罐烟熏牡蛎、一盒蛋糕、一大包家庭装的冷冻意大利卤汁面条。我很想送他一点儿钱,甚至替他支付整推车商品的钱,但我有种感觉,觉得这样做会毁掉他扮演一名漫游在明亮卖场里的普通顾客的幻象。于是我只好走开,留他一个人在调味品区,继续比较两种不同牌子的烤肉酱。
  我像个鬼魂一样走在卖场通道,购物篮空空的。我想要什么?所有东西都已摆在我面前,一切我可能用得到的东西,我只需要作选择而已。我想起刚和露西交往的时候,我们曾经彻夜聊天和做爱,一整个晚上没睡,天亮时才一起走到这间超级市场买焙果和果汁。“别想了,”我大声说,“不要再想了。”然而我却又想到了刚才的梦境,想到这几个月来露西一直躲藏在那间小密室里,等待我去找她。这时,我突然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我想要的是意大利面和肉丸。
  我拿了碎牛肉、荷兰芹、番茄、面包粉和帕马干酪,至柜台结了账,便在晨间苍白的阳光下步行回家。
  我打开音响,在音乐声中切碎洋葱和大蒜,打鸡蛋,量取面包粉的用量。当我把碎肉从塑胶袋里倒出来时,罗丽走进厨房,坐在地板上,兴味十足地看着我。我让自己专注在每一道工序里,让这些细节占据我所有思绪。现在,你加热油锅。现在,你把手伸进冷冻碎肉,用指头捏成球。
  到了七点,屋里已充满食物的香味。几个月来,这间房子第一次出现“有人住在这里”的味道。料理完成后,我吃掉一大盘面,并喂了罗丽三颗肉丸。我一颗接一颗用叉子喂,而它用牙齿接过肉丸的方式优雅得令人惊讶。我爬回床上,坠入一个值得高兴的无梦睡眠状态。


十七、游戏方式

  蜜月过后,露西和我回到她那栋后院有苹果树的小屋,开始崭新的婚姻生活。那时是九月,露西最忙的月份之一。当树叶颜色开始转变,天气渐有凉意,万圣节的影子已隐约出现在地平线上时,人们便想到了魔术和化装舞会,仿佛在温暖的月份中绝不会想到这些事。
  我喜欢看她工作。她的面具是用层叠法做的,将一层层纸张叠在黏土模型上,再刷上糨糊。她曾用过其他方法,例如直接购买工厂生产的纸浆混合物,也试过自行用果汁机绞碎纸张做纸浆,不过层叠法仍是她的最爱。制作好的面具,她有时会搬到户外曝晒,但更经常的做法是用电风扇吹干。等面具完全晾干后,她会用塑胶漆上色,最后表面再涂上一层亮光漆。
  她除了在手工艺品市场、文艺复兴化装游会园或通过网络贩卖面具成品外,还偶尔会接到当地剧院的订单。记得有一次,她为《仲夏夜之梦》这出戏做了一个很特别的驴头面具。她设计过的面具至少有一百种,而且不断有更新的点子跑出来。她接过的特殊订单还真不少,我们住的地方离华盛顿不远,因此常有人订购政治人物的面具,尤其是在选举年的时候。有些订单更是奇怪,例如有家餐厅为了参加商展而订了一个巨大的意大利辣味香肠比萨面具,某个保护动物团体为了上街抗议而订制了一个血淋淋的牛头。当我结束一天工作回家,家里会出现何种造型奇特的新面具,这点我永远也猜不到。
  有一天,大概是在我们结婚一个月后,露西戴上依照我的脸所制作的面具,站在家门口迎接我下班。这张面具做得惟妙惟肖,她确实有这种天分,能把一个人脸部的细节完全表现出来。
  “嗨,”她装出粗声粗气的嗓音,“我是保罗。”
  我笑了。“哇,”我说,“你做得真像,而且还很好心地把我眼睛附近的皱纹给除掉了。”
  她用手上的东西拍了我一下,那是另一个面具。“别傻了,”她说,用的仍是装出来的保罗的粗嗓音,“我的脸蛋可年轻得很。”
  “这是什么面具?”我说,指向她手里的那个东西。
  她把这张面具举起来,是她自己那张美丽的脸孔。“拿去。”她说,把那个“露西面具”递给我。“我扮演你,你来扮演我。”
  我把面具戴上。“我的名字叫露西,”我说,“我的老公是个很棒很棒的男人。”
  “嗨,露西,”她说,“你真是个辣妹。”
  “我不会这么说的。”我马上抗议。
  “是啊,不过你应该这么试试。”她挽着我的手,拉我走进客厅,一起在沙发上坐下。“来吧,”她说,“告诉我一些和你有关的事。”
  “这个嘛……”我尽可能模仿露西说话的声音,但说服力并不太强。“正如你注意到的,我是一个超级辣妹。”
  她笑了出来。“你看,”她说,“这么说并不难吧?”
  “我是一个很有天分的艺术家,我非常非常聪明,也很有幽默感……”我环顾客厅寻找灵感,“而且,看来我今天连房子都扫过了,这不是我的职责,我真是太伟大了,希望以后不要变成管家婆才好。”
  “真好玩,你说得一点也没错,当你在做家务时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不过,反正今天的工作都已经做完了,而且还剩许多时间,所以做点家务也无所谓啦。好了,你的部分够了,现在该来讲讲我了。”
  “没问题,”我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呢?”
  “嗯,我想想……我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是顶尖的教授。我既体贴又会照顾人,而且在我糊涂起来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儿性感。”
  “够了,”我说,“你这么说不会感到害臊吗?”
  “好吧,露西,那就请你去开瓶红酒,替你老公做一顿美味的晚餐吧。”
  “才不,”我说,“晚餐应该由你做,这可是你自己坚持的。”
  隔天,我在沙发后面的墙上钉了两根钉子,把我们的脸部面具挂上去。直到现在,保罗和露西的脸仍挂在那里,仍带着新婚时的微笑,俯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把露西的面具拿下来,用指尖感觉她脸上所有弯曲起伏。我摸着她的鼻子,她的下巴,摸向该是她眼珠所在的那两个圆洞。我抚摸她的嘴唇,这两片樱唇虽已经永远僵硬坚挺,却的确是我曾在这屋里的每个房间中所亲吻过的。
  还有一天——过去的记忆宛如一池温泉,而我深浸其中。有一天,我下课回家,发现露西竟然趁我在学校的时候把厨房重漆过了。在这之前,我们至少讨论过两次要把厨房的墙壁改个颜色,好让它看起来明亮些,但几个月过去了,我们仍没有行动,没去油漆店挑选想要的颜色。那天早上我在厨房喝咖啡时,面对的还是从搬来就已看惯的暗土色墙壁,然而当我傍晚回家,却发现自己的妻子坐在一间拥有鲜艳亮黄色墙壁的厨房里。
  “觉得如何呀?”我一走进厨房,她便笑着问。那天晚上天气挺冷的,但她却把后门打开,好让夜风灌进来冲淡新漆的气味。
  “我很喜欢。”我说,转头环顾四周。“太棒了,真不敢相信这是你一个人完成的。”
  “是啊,”她说,“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麻烦多了,不过我还是赶在你回家之前完工了。”
  “真漂亮,”我说,“这真是一个大惊喜。”我俯身亲吻她,看见她的嘴唇上方还留有一小点黄色的油漆痕迹。
  “还有另一样惊喜的事,”她说,“不过这要靠你自己去找了。”
  “也是在这个厨房里吗?”
  她点点头。
  我左看右看,却没见到任何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我打开橱柜,检查里面的物品。
  “鹰嘴豆!”我说,拿出一个罐头。“真是让人意外啊。”
  她笑了起来。“不是这个。”
  “那就是这些海绵啰?”我问,同时从梳妆台水槽上拿起一块新海绵。
  “很接近了,但也不是那个东西。”
  我仔细找过厨房每一个角落,打开每个橱柜,猜过马克杯、蒜头和几个我们从来没用过的装饰用浅盘。“我放弃了。”最后我终于说。
  “你一定会发现的,”她说,“很快就会了。”
  我是在隔天早上发现的。那时我坐在餐桌前吃早餐,无意间把头从报上抬起时,竟看见面前墙壁的最上端出现了“你”这个字。这个字几乎是透明的;唯有在晨间阳光斜射进来时才会浮现。我的视线沿着墙边搜寻,又看见了“我”这个字,然后是“爱”,紧跟着又是一个“你”。在墙壁的最上缘,我看见露西一遍又一遍写下“我爱你”这三个字,构成一道半隐形的墙沿饰纹,只有在早晨的阳光反射下才能看见。
  在我抬头观看的时候,露西也走进了厨房。“找到了吗?”她问。
  我站起来,张臂抱住她。“找到了。”我说。
  “这是半透明釉料,”她说,“我想,以后你每天早上都会看得到。”
  我的确是。露西去世后,一开始我完全避免在上午走进厨房,就算非进去不可,也始终低着头,让视线盯着地板,没办法承受那只要一抬头就会映入眼帘的东西。不过,现在我已经可以直视它了。我甚至开始喜欢这条文字装饰的存在,因为它能帮助我,给我力量迎向每个崭新的一天。有些早上,我煮完咖啡便坐在厨房里,消磨一小时或更长时间,就这么看着阳光在墙上移动,照亮墙缘每个重复的字眼,直到午后的阴影漫过来盖掉那些字眼为止。
  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露西在生活中的游戏方式。她不正是抱持这种游戏的态度,让所有事物都染上了色彩?我环顾她遗留下的每件东西,怀疑是否可能还有别的惊奇存在,是否,她到现在还在跟我玩什么秘而不宣的游戏呢?


十八、第一个字

  我认为我和罗丽总算有点进展了。至少,我相信我们已跨出第一步,开始朝让它说出第一个字的路上前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那时罗丽懒洋洋地躺在地毯上的阳光里,背贴地侧躺着,而我正隔着房间观察它。它躺在那儿,打了个呵欠,在这同时发出了一个近似wa的声音。我立刻从坐的地方跳起来。
  “乖妹妹!”我喊道,立刻冲进厨房捧起它喝水用的碗,一路跑回客厅,兴奋得差点洒出碗里的水。我突如其来的动作,让罗丽警觉地坐了起来。“乖妹妹。”我重复说,把水碗放在它面前。它抬头看着我,又看看水碗,先懒懒地嗅了嗅碗里的水,才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wa!”我学它发出刚才的声音。“wa!”我把水碗拿走,放到一旁的咖啡桌上,然后坐在罗丽旁边的地上。wa这个音类似“水”(water),我必须让它再一次说出这个字。
  “妹妹乖,躺下来。”我边说边推推它的肚子,它却抗拒不从。“听话,妹妹,”我柔声劝诱它,“躺下来。”试了几次,我终于让它躺在地上,但要如何才能让它再打一次呵欠呢?
  它仍带着戒备望着我。我突然想起,几年前,当我外甥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我曾看我姐姐把他抱在怀中。那时我发现姐姐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孩,眼皮却缓缓地一睁一闭,看起来像困得快撑不住的样子。
  “你累了吗?”那时我问,“要不要交给我抱抱?”
  “我不累,”她回答,“我是在哄他睡觉,这样做有时很有效果。”
  让人惊讶的是,在我姐姐这么做了一会儿后,那孩子竟然真的也跟着把眼皮闭上又睁开。只过了一会儿,他就睡着了。
  或许,同样的策略也可以用在罗丽身上。于是我在它身边躺下,两眼对着它的脸,先闭上眼睛,装出极费力的样子把眼皮睁开,接着又像装了铅块似的迅速闭上。当我再次把眼睛睁开时,发现罗丽正目不转睛盯着我,眼睛睁得老大。我试了好几次,但好运一直没出现。
  我改试另一种方法,决定亲身示范。“wa——”我夸张地打了个呵欠,“wa——”我伸出手,从咖啡桌上拿下它的水碗,放在自己面前。“wa。”我再重复一次,然后把脸凑近水碗,假装要低头喝水。我偷偷瞄了罗丽一眼。如果狗也会有惊讶表情的话,那么它这时的脸看起来就是这样。就干吧,我心想,别管罗丽的舌头曾经舔过哪些地方。这样做一定能引起它注意,只管做下去就对了。“wa。”我又说了一遍,然后伸出舌头放进水碗里。碗里的水味道有点臭,但我还是以大动作卷动舌头,在水碗里翻动两次。
  “wa,”我配合声音,“这是——wa。”
  罗丽站起来,抖了一下身子,丝毫不给面子便走出客厅,独留我一个人坐在地上的阳光中,嘴里全是它喝过的水的臭味道。
  我叹了口气,从地上起身,拿起水碗走进厨房,把碗里的水全倒进水槽。若说我从这个事件学到了什么,便是我有点亏欠罗丽,没替它勤换水,也很少帮它把碗洗一洗。我用百洁布把碗仔细洗干净,装满新鲜清洁的水。然而,就在我打算把这个水碗放回平常位置时,我突然停下动作。如果我让罗丽自己来讨水喝会如何呢?我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当然,不能让狗儿的饮水短缺,这是狗饲主守则中重要的一条规定,不管翻开哪一本宠物饲养手册都一定会看到这条守则,而且有些还会用粗体大字写道:一定要准备足够的新鲜干净的水,好让你的狗能随时饮用。不过,我并不打算长时间让它脱水,只是想把握罗丽过来找水喝的时机,利用机会教它学会wa这个发音。就算不成功,我最后还是会把水给它,因此应该无伤大雅。打定主意后,我便把水碗放在梳理台上,耐心等待罗丽口渴的时机。
  我没浪费等待的时间,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我打开笔记本电脑,继续上次做到一半的书名整理。书架上端第二层的书在被露西调整后,排列的次序如下:
  《三振出局!棒球运动史》(我的。)
  《你的狗也能成为好莱坞狗明星》(她的。这本是我在旧书店偶然发现的,心想露西会喜欢便买下送她。她的确很喜欢这本书。)
  《两个人的食谱》(我们的。这是朋友送的结婚礼物。)
  《灰姑娘》(我的。这是一本访谈录,对象是当年曾在“艾德萨利文”演出上听过披头士第一次演唱会的女性观众。)
  《别闭上眼睛》(露西的。她特别喜欢看这种惊悚小说。)
  《把我放进动物园》(露西的。这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图画书。)
  《全球泥土面具大观》(露西的。)
  《做伴出游北加州》(我们的。有一次我们获邀到旧金山参加朋友的婚礼,便计划顺道游玩一下这红酒之乡,但这场婚礼竟在最后一刻取消了。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只听说好像是新娘和新郎的爸爸爆出丑闻。这趟旅行一直没有成行。)
  《狗与猫的急救大全》(露西的。)
  《眼睛的盛宴》(露西的。这是一本又大又厚的食谱书,里面有复杂的菜单和精美图片,但我们两个都不曾用过。)
  《我要有个梦:民权运动和现实生活》(我的。)
  《小游戏是旅途解闷良方》(我们的。这本书是在我们第一次佛罗里达之旅中买的,用来排遣漫长的回程时光。)
  当我输入最后一本书的名字时,听见罗丽的脚步声从厨房前的通道上传来。我立刻起身,跟在它后面,看着它在放饲料盆和水碗的地方东闻西嗅。它舔了舔空空的饲料盆,好像找到了一点早餐留下来的残渣碎屑。接着它又嗅闻地板,那里是水碗平常所在的地方。
  “wa,罗丽?”我说,“你是不是想要wa?”它抬头看着我,轻轻摇了两下尾巴。
  “说‘wa’,罗丽。”我抚摸它喉咙的皮肤。它发出一声不耐烦的鸣声。声音听来虽然像“唔唔唔……”而不是“wa”,但总算有进展了。
  “乖妹妹,”我说,“现在说‘wa’。”
  它转身走开,继续回去嗅闻水碗应该出现的那个角落,仿佛在它没注意的这段时间,水碗就会自动跑回来似的。
  也许它不够渴,我才无法成功,于是我决定加点筹码催化。我从厨房柜子里拿出一包薯片,一块一块拿给它吃,它大口嚼薯片的声音一时响彻厨房。等它吃足薯片后,我扭开水龙头,它立刻充满期待地看向水声的来源。
  “wa,罗丽,”我说,“wa,wa。”
  我站在水槽前耐心等待,但罗丽看了我一会儿,便转身奔出厨房。我急急追出去,可是我才走到通道,就听见浴室传出清清楚楚的舔水声。我心一沉,循声走进卧室。罗丽果然在那里,整个头已探进了马桶里,又渴又急地喝着里面的脏水!


十九、孩子

  在我们婚后的第一个冬天,露西和我曾吵了一架。
  我很想有个小孩,有一个兼具我和她外貌特征的孩子。我幻想着露西怀孕的样子,幻想着她大腹便便、有个生命在她腹中渐渐孕育成长的景象。我想象我们推着娃娃车走在树荫浓浓的街道上,小小的四轮车中躺着我们的儿子或女儿,甚至同时有一男一女——毕竟在我的家族中并不是没人生过双胞胎。我要推着娃娃车,边散步边对孩子描述周遭的生活景象。“看,”我会这么说,“树叶变颜色了。看,辛格小姐开着红色车子过去了。”我的孩子躺在娃娃车里,看着天空,而我能想见初生在他头上的柔软鬈发。我多么渴望能这样啊。我要在天气变暖的时候,在草地上铺一张毯子,让我的孩子躺在上面,好让他随手一握就能抓起满满一把绿草和蠕动的小虫。我要趁他把抓到的东西放进嘴里前,从他肥肥短短的指头间抢下那些小虫。我要把他高高抛上空中,听他开心的笑声。我要在他闹情绪不肯睡觉的时候,抱着他在房间里旋舞。
  我第一次提到生小孩,是在一家餐厅里,当时隔壁桌刚好坐了一对带着婴儿的夫妻,那个孩子大概只有七八个月大。我很喜欢这种景象,那对父母从大尿布袋中拿出一个又一个玩具逗弄婴儿,从装满食物的塑胶袋中拿出圆圈饼干给婴孩吃,又以果汁让他止渴。婴儿不时发出一连串听不出意义的音节,让整个餐厅都充满这个快乐的声音。
  后来,婴孩的妈妈从盘子里舀了一匙“库斯库斯”小麦饭,塞到婴儿嘴里。“你看你看!”当婴孩把小麦饭吞下时,她开心地对丈夫说,“这是他第一次吃库斯库斯!”
  露西听见后立刻对我露出笑容。“第一次吃库斯库斯,”她压低声音对我说,“如果是我的小孩的话,这句话可能就会变成:‘哇,你看你看,他第一次吃大麦克汉堡!’”
  我笑了。“也可以是第一次吃玉米饼……咦,这不就成为诺曼·诺克威尔的画作了?”
  “或是‘宝贝时光’的小雕像,如果他第一次吃‘贺斯提斯’小蛋糕的话。”
  “他的第一个洋葱圈。”
  “他的第一瓶山露汽水。”
  “我学校有位同事说过,他妈妈曾在他小时候把可乐装进奶瓶给他喝。”
  “哇,再也没有比婴儿染上咖啡因瘾更夸张的事了。”
  我吃了几口沙拉,过一会儿才开口。“那么,”我说,“你想过这件事吗?”
  “什么?”她问,“婴儿染上咖啡因瘾?”
  “不是,”我说,“我是指婴儿、怀孕这件事。”
  “当然想过,”她说,“但大多数的答案是‘不’。”她认真盯着我,似乎想看我的反应。
  “为何不?”我问,“你不喜欢孩子吗?”
  “喜欢啊,只是不确定我应该也要有一个。”
  “你的用词很奇怪,”我说,“你不是说‘我不确定我想要个孩子’,或是‘我不确定我喜欢生孩子’,而是说‘我不确定我应该有个孩子’。这有什么特别含意吗?”
  “又来了,”露西做了个鬼脸说,“这就是跟语言学家在一起的坏处。”
  “别闹了,我是认真的。”我说,“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不应该有孩子?”
  她凝视我的脸,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只是不确定……对孩子来说,有我这样的母亲对他是否公平。好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讨论这件事。”
  我看着她,感到相当惊讶。“你在开玩笑吗?天啊,露西,我觉得你一定会是全天下最棒的母亲。你又有爱心,又仁慈——”
  她举起手制止我的话。“别说了,”她说,“我说过了,我不想再谈这件事,好吗?”
  “但是……露西,我不敢相信你会有这种想法。”
  她站起来。“我去一下洗手间,”她说,“等我回来我们就换个话题,谈点别的事。”
  她转身想走,又突然停下脚步。“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绝对不会喂那种东西给婴儿,对吗?”她说。
  “看吧,”我笑着说,“这不就是母爱的本能吗?”
  那天晚上我们没再谈这件事,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发觉自己经常想到这个问题。那时我班上有一位名叫安琪莉嘉·拉莎的女生刚好怀了孕,有一天我和她碰巧都提早到教室,在和她随意交谈几句后,我决定问她一些问题,想借此帮助我整理一下心中的疑虑。
  “对了,”当时我问,“你一直很想生孩子吗?”
  她想了一下。“是啊,非常想,”她说,“是我丈夫坚持不想要,不过最后他还是妥协了。”她用手拍拍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又补充说:“很显然。”
  “你怎么说服他的?”
  “这个嘛……基本上我并没有说服他。他是个相当谨慎的人,喜欢自己花时间思考才作出决定。他花了七年的时间才决定娶我,而那时候我们两个都已经同居五年了。”
  “哇!”我说。
  “老实说,”她笑着说,“我知道他最后一定会决定生孩子,我只担心,搞不好那时我已经八十岁了。”
  “你没给他压力吗?”
  “没有。我了解约翰,他才不在乎人家给他压力,所以我只好放轻松。我有时会故意谈论我们认识的人所生的孩子,也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开一些玩笑。有一次,我们还玩起游戏,想象什么名字最不适合我们自己的孩子,结果获胜的是‘泰碧拉’(Tabula)这个女孩名。你听出来了吗?这个名字再加上我的姓,就变成‘泰碧拉·拉莎’(TabulaRasa),和教室里的‘白板’(tabularaza)同音。”
  我笑了起来。
  “后来,”她继续说,“有一天,当我们在看某个表演的时候,他突然转过来对我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真是太好了。”我说。
  “是啊,而且他话一出口就迫不及待了,后来他看的婴儿书籍比我还多。”
  我们聊到这里,又有两个学生走进教室,于是话题便转到别的地方去了。那天晚上,我回家后便决定试试安琪莉嘉的方法。
  我先把“泰碧拉”这个名字的笑话讲给露西听,她听完便笑着说:“哈,你们这些语言学家,永远都是这么敏感。”
  “听完这个笑话后,”我说,“我不由得也跟着思考,有哪些名字不能配我的姓‘艾弗森’,不过好像没那么容易。目前我想到最糟糕的就只有‘伊凡·艾弗森’(IvanIverson)。”
  “这个名字还没有‘史汀奇·艾弗森’(StinkyIverson)难听,”露西说,“不过这和姓氏无关,我觉得如果给孩子取名为‘恶臭’(stinky)的话,肯定让他这辈子都不好受。”
  事情进展得似乎相当顺利,我心想。“那么你的姓‘蓝森’(Ransome)呢?”我说,“有什么名字不能取在‘蓝森’前面?我想到了,‘金斯’(Kings)这个名字不能取。你一定不乐意见到孩子的名字被取为‘金斯·蓝森’吧?听起来跟‘高额赎金’(king·sransom)一模一样。但话说回来,这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名字。”
  “我爸爸也讲过一些类似这样的笑话,不过那时我太小了,记不得为什么他说应该生两个儿子,并同样取名为威廉。天啊,我真希望能想起来,这样你就会知道我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总之,这个名字最妙的地方是用小钱支付赎金。”
  我又笑了出来,但这次好像笑得太假了。
  露西看着我,脸上突然出现严肃的表情。“亲爱的,我知道你说这些事的用意,”她说,“老实告诉你,这样做是完全没有效果的。”
  “没有吗?”我握住她的手。“露西,我不想给你压力,但你难道没有任何改变心意的可能吗?”
  “人们常说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可我不这么认为。”她把脸扭开。“也许,这个问题我们在结婚之前就该摊开来谈。”她说,仿佛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早点讲清楚,说不定就会改变一些事情。”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又细又弱,像个小女孩似的。
  “不会,绝对不会的,”我急忙说,“没有任何事能改变我娶你的决心。”这句话让她又露出了微笑。“我不否认我是有点失望,也不否认希望你能再考虑一下,但不管你的决定是什么,都不会影响我们的感情。”。
  就这样,我接受了露西的决定,同意不生孩子,同意过着没有孩子的二人生活。尽管我还是有点怀疑未来,不知这个空间该如何填补——夫妻之间不是应该有个属于孩子的空间吗?不是应该有个孩子走在两人之间,一左一右握着我们的手吗?不过,我还是释然了,决定就让我们彼此占满未来的日子。我们会紧紧依偎前行,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虽不是那熟悉的字母H——两个大人中间夹个小孩牵手漫步的形象,但我们仍会坚强地走下去。我们会过得舒舒服服,没有孩子的嬉闹尖叫声,没有孩子造成的破坏,也不必调解他们抢夺玩具的争执。我们完全不会受干扰,就这么日复一日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我们可以就这么走下去,两人的爱情将如蓝天恒久如新。为了她,我可以这么做,而且不见得会有多糟。当然,未来可能会有不好受的时候,但既然是两人一起,我又何必在乎呢?我对她的爱早已开枝散叶,足以承接遮挡任何风霜雨雪。我们会过得很好的,只要两人一起。我们一定会过得很好的。


二十、阿拉贝拉夫人

  当我还是个小男孩时,我那老爱夸张的母亲曾说,万一哪天世界末日来了,在天崩地裂、万物俱灭的时候,她最后一个念头会想着我,会念着我的名字上到天堂去。直到后来,当我惊觉自己已一天天变老,我才相信我母亲并不是信口开河或言过其实。我相信每个人都一样,每个人心中都会挂念着一个名字,这个名字的重要性在平日可能不是很突出,唯有在人生最后一刻来临时,我们才会发觉这个名字成为挂在嘴边的最后几个字。这个名字或许不是我们所预期的,我想,即使是我母亲,她最后念叨的名字也不一定是我。
  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我已经四十三岁了,或许还有另一个四十年可活。未来这漫长的日子我该怎么过呢?少了露西,我该用什么去填补?当我年老,回首遥视这一生的故事时,势必会看见一条已随着岁月起皱、模糊和消淡的界线,而露西就停止在这条线上。以后如果我中了彩票大奖、生了孩子、双腿残废失去行走能力,这些露西都不会知道,因为她已经停在那里不会继续了解我了。“等我上天堂,”我那位从三十九岁便守寡的祖母曾这么说,“你祖父一定完全不认识我。”
  最近,我有失眠的问题,入睡对我而言已成了一件麻烦事。白天的时候,我可以一件又一件事情地忙,不去想生命中的阴暗面,不想露西的死,不想我的伤悲、我所选择的奇怪研究,也不管自己是否已在学术领域成为众人的笑柄。一整天下来,我都可以完全不想这些事。但是,躺在床上后,面对接下来漫长的几个小时,我除了胡思乱想外什么事也不能做。就算我放弃睡眠,下床继续进行研究,但从晚上八点到早上六点的这段时间,罗丽摆明了不愿跟我配合。狗很爱睡觉,这是我在头两个月的研究中所学到的事。它们还真能睡,花在上面的时间胜过做其他任何事情的。
  所以,在今天晚上,在我妻子去世后第四个月的这一天,我才会坐在黑暗中,独自盯着电视上的一个与算命有关的访谈节目。
  对于这种涉及鬼神的秘术,我向来不太相信,只有在小时候好奇过,曾经沉迷这种异灵之事好一阵子,玩过类似碟仙之类的东西。不过,碟仙倒成为我家的一个小小传奇事件:在我和姐姐年纪都还小的时候,碟仙说她将来会嫁给一个姓名缩写为PJM的人,后来真的应验了。我姐姐的第一段婚姻仅维持了八个月,而这位在她大学一毕业便娶她的男人,名字就叫PeterJamesMarsh。她第二任丈夫的姓名缩写是LRS,如今婚姻生活已幸福美满地迈入第十五个年头。关于她的第一段婚姻,她只有一点评论——当初她应该彻底了解这个男人,而不是只因姓名缩写的巧合便决定嫁给他。
  当我成年后,我对一切总是抱持怀疑的态度。我不相信第六感、飞碟、来生、平行世界,或亡灵还会纠缠活人之类的事。所有不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我一概不信。然而,电视上的这个女人却有某种特质引起了我的兴趣,让我居然没有换台的打算。我想,也许每个人原本都是怀疑论者,直到有天某个理由出现,才让他们开始去相信一些事情。
  电视上的这个女人名叫“阿拉贝拉夫人”。她的外表看起来真的很俗气,头上盘着五彩头巾,脖子上还挂着一大串黄金项链,可是她却拥有一种诚恳的特质,能让你一点也不介意她的外貌。这个特质是行为上的,她流露出极亲切热忱的态度,能立刻吸引你的注意力。我能理解为什么人们愿意相信她所说的话,那是因为不管谁有问题打电话进来,她都称呼他们“甜心”或“宝贝儿”,而且表现出来的态度是完全诚心诚意的。我发觉她身上有一种母性的特质。如果她叫我宝贝儿,我想我可能会立刻哭出来。
  “你要提防他,亲爱的。”她对一位打电话进来的女人说,“要确定他真的已经离婚了。我觉得他没有对你说实话,应该还有什么事瞒着你。他叫过你别打电话去他家吗?”
  “这……他说因为他有一个讨人厌的室友,所以常常不在家。他叫我有事就打他的手机。”
  “亲爱的,根本没什么室友,那个人就是他的老婆。”
  电视上闪过一行电话号码,同时配上一段旁白:“阿拉贝拉夫人知道你所有秘密,回答你关于未来、关于过去的问题。”噢,真有意思,回答和过去有关的问题。我开始想象假如我拨了屏幕上的这个电话号码,会有什么样的对话。“我看见一条大狗,那条狗有事情要对我说。”我也许会这么问。
  又一名观众打电话进节目,这次是个男人。“我很抱歉,亲爱的,”阿拉贝拉夫人对他说,“但是那个孩子并不是你的。”
  “不是?”
  “不是,亲爱的,绝对不是。你告诉我,几个月前她是否曾经离家一段时间,也许因为工作的关系?她有没有去过哪个东部的城市?”
  “有,”男人说,声音突然变得很沮丧,“她六月的时候去过波士顿。”
  “那么,事情就是那时候发生的。你问问她吧,问她是不是在那里和旧情人重逢了,然后看看她怎么说。”
  我猜,这个男人的婚姻大概就此完蛋了,只因为他打了这通电话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我不知道她说得煞有其事的这件事是否是真的,但可以想见在这通电话挂断后,紧接而来的必定是一段争吵。
  旁白又来了,屏幕上出现的是打这个电话号码每分钟所需要的费用。我发现自己有一股冲动想把这个号码抄下来。接着,阿拉贝拉夫人又回来了,这次是和另一个来电的女人对话。
  “你还有一些事没告诉我,”阿拉贝拉夫人说,“你现在被兴奋冲昏头了。你是不是在他外套里找到什么东西?”
  “是啊,”来电的女人说,“我找到一个戒指。我猜他打算向我求婚了!”
  “宝贝儿,我不得不告诉你,那个戒指是为别人准备的,不是要给你的。”
  她说的都是足以决定一切的具体事件。东部的城市、藏起来的戒指,件件都证据确凿,相当具有说服力。可是,这个女人看起来虽然诚恳,但毕竟对这些人的生活完全不了解。我眼见这些来电者对她的信任,体味他们获得答案后的绝望心情,不禁让我觉得有些烦闷。于是我站起来,打算把电视关掉。我已经把遥控器拿在手里了,但这时听到的声音却让我霎时屏住了呼吸。
  接下来,电视中传出的是露西的声音。


二十一、她的声音

  是她!
  是她的声音!
  我熟悉这个声音,一如熟悉自己脉搏的律动。
  露西的声音,像是回来探视我;露西的声音,此时此刻再次回响在这个房间中。
  “我迷失了。”她说,而这时我差点晕厥,站不住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说,而这让我发出一声像动物般的哀嚎。
  我双手颤抖,头昏眼花,心脏狂跳到让我以为它即将停止。我捡起掉在地上的遥控器,把音量按到最大。阿拉贝拉夫人用温柔的声音给了她回应。
  “听我说,亲爱的,”她这么说,声音大到连我的牙齿都能感觉音量的震颤,“你拥有自己所不知道的力量。”
  我等着,等待露西的声音再出现,想再听她多说一些事。但她说的话就只有这两句,接下来又是介绍节目电话号码和每分钟费用的旁白。
  露西的声音消失了。我用手捣着脸,任由电视巨大的音波折磨我的身体。我只觉得胸口一紧,跟着是一声长长的哀嚎。在电视机投射出的晦暗光线中,我双膝跌跪在地,发出的哭声足以吵醒已安息的死者。
  突然,我觉得手背有点湿,抬起头,看见罗丽正面对面盯着我。“罗丽,”我说,声音相当激动。“刚才你听见了吗?”罗丽没有回答,只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脸。我张开双臂搂住它,将它抱起,让它身体沉沉的重量压在我的双膝上。我把脸埋进它的脖子,贴在宽大的皮项圈上感觉那毛茸茸的温暖,不停流出的泪水使它的毛发在我脸下渐渐变湿。“你听见了吗?罗丽?”我说,“是她,是她,真的是她!”
  良久,良久,当我稍稍平静下来,身体不再颤抖,呼吸也调顺之后,我随手抓了一张纸,把屏幕上的电话号码抄下来。凝视着纸上的数字,我感觉脑袋里似有东西在不断敲打。这代表什么呢?在刚才那激动的时刻,我以为露西还活着,她就待在某个地方,正拿着话筒和电视里的人说话。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很快便重新找回事实,露西此刻冷冰冰静止不动地躺在棺木里。那么,这通电话她什么时候打的呢?可能是在她死前几个月,也可能是好几年以前。我开始反复想着露西的话。“我迷失了,”她是这么说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而那个时候我又在哪里?我直觉这通电话谈的内容绝对不只这样,我得去问问那个女人,我必须知道她们全部的对话。但是,她可能记得露西吗?她一天要接上百通电话,而所有人讲的都是同样的问题。世上所有问题和秘密没有一个是新鲜的,她给所有人一样的建议:跟随你自己的心,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她根本没有什么神秘的力量。那些打电话来的人其实早已清楚答案,他们要的只是有人替他们大声讲出来而已。
  我离开卧室开始进行研究。这是第一次,我庆幸自己没有随便扔东西的习惯。我在抽屉里找到厚厚一本档案夹,里面装的全是旧账单,于是便一张张翻开来检视。这些账单并未按照任何规则排放,过去我在缴了费用后,就随意把单子塞进档案夹里,因此里面既有三年前的水费收据,也有上星期才缴的信用卡账单。我一张张拿出来,只挑出电话费账单,把其他的单据全都丢在地板上。
  我大概花了一个小时才找到我要的东西——那张列有我刚从电视上抄下号码的电话费账单。这通电话一共讲了四十六分钟,时间是在晚上十一点二十三分。那是个怎样绝望又孤单的夜晚?在我入睡后,她就坐在这个房间里,拿起电话打给电视台的神秘巫师。“我迷失了。”她这么说,而那时的我却在熟睡中。打完这通电话,她回卧室躺在我身边。她迷失了,而我完全不知道。她就这么躺在我身旁,感到迷惘又害怕。
  这张账单高达二百二十九美元五十四美分,我怎么可能没注意到?没错,对于账单我是有那么点粗心,以前曾被一家从未去过的健身中心收过会费,连续收了半年我才发现。但是,我怎么可能没多加留意金额高达两百元以上的电话费?我看了一下日期,时间是去年的十月二十三日,是露西去世的前一天。当然,那时深受打击的我肯定是迷迷糊糊付了该月的电话账单。
  罗丽进来房间,发出想要出门的哀鸣。现在是半夜,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而它几小时前才出门散过步。今晚对我们而言,似乎都是个奇怪的夜。我跟着它走到后门,开门让它进到院子。它一奔出去便绕着那棵苹果树,在树干基部胡乱嗅闻。我不禁这么想,也许露西的气味还留在那里,深深嵌进了潮湿的土壤中。怪的是,露西的声音出现在电视上,罗丽却没有任何反应。那时它睡得正熟,直到我大哭出声时才醒过来。狗的听觉是如此敏锐,它怎么可能会错过这个声音呢?是它在这么短的时间中遗忘了露西的声音,还是因为录音带和电视喇叭的转化因素,才让它把这个最挚爱的声音当成了背景噪音?我以前注意过,对出现在电话答录机中的熟悉声音,罗丽也一样没有反应。唯一的例外是门铃声。每当哪出电视剧里有门铃声传出,它便立刻跳起来奔向大门狂吠。然而,从住进这里到现在,我还不曾听这个门铃什么时候响过。
  我们回到屋里后,我立刻拿起电话,拨了刚才抄在纸上的那个号码。铃声只响了一次就被接起了,话筒先传出充满神秘感的细柔乐音,然后才是一段预录的声音:“这里是心灵咨询中心,通往超自然之旅的大门。你必须年满十八岁才能使用这项服务,电话费是每分钟四百九十美分。本中心不提供医疗行为,纯属娱乐。请等候我们的专属心灵顾问为您服务。”
  铃声再次响起,紧跟着有位女人接起了电话。她的声音很年轻,听来像中西部的人。“欢迎您致电心灵咨询中心,我是凯特琳,分机号码是七九六四二,今天将由我来为您作塔罗牌解析。请您告诉我您的姓名、生日和地址。”
  “呃……其实,我不是来玩塔罗牌的,我想跟阿拉贝拉夫人说话。”
  “阿拉贝拉夫人现在没空。可以让我来替您服务吗?”
  “那你让我在线上等好了。我有很重要的事想对阿拉贝拉夫人说,可以等到她有空为止。”
  “很抱歉,阿拉贝拉夫人现在并不在这里。你是双鱼座吧?我有种强烈的感觉——”
  “我可以留言请你转交给她吗?或请你告诉我,她什么时间会回来,到时我再打电话过去。”
  “我恐怕不能这么做。不过我向你保证,我是合格的专业咨询师,也很乐意替你服务。我感觉到,你最近生命中似乎遭遇了问题……”
  “对不起,”我打断她的话,“我有很重要的事,是和生死有关的。”这么说是有些夸张,但就某个意义上而言确是如此。“你务必告诉我怎么才能联络到阿拉贝拉夫人。我了解你不能给我她家里的电话号码,但也许你听完我解释,就会明白为什么我急着找她……”
  凯特琳叹了口气。“很抱歉,但我真的不知道她的联络方式。”她的嗓音变粗了,失去了原本强加进言谈中的轻柔语气。
  “什么意思?不是真的有这个人吗?我在电视上看到她。”
  “当然有这个人,但问题是,我们中心有上百名咨询师,你们打电话进来,电脑系统会自动转给有空的咨询师。你们不能挑选想要讲话的对象。”
  “就算如此,你们不都是在一起工作吗?你一定可以帮我留个字条之类的东西。”
  “不,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知道吗?现在我不是在咨询中心,而是在我自己俄亥俄州丹顿市的公寓里。你说的这个阿拉贝拉夫人,很抱歉我根本不认识,而我猜她现在可能是在加州或德州某处。我们不是如你所想象的,全都抱着自己的水晶球坐在同一栋大办公室里。甚至,我们每个人所属的公司都不一样。像这种公司有上百个,它们都和佛罗里达州一家拥有大型电脑的公司签约,只要有人拨电话进来,电脑会自动接线,然后转到像我一样的咨询师家中客厅的电话,而我就是这么接到你的电话的。就算你打一百通,也很难再遇到同一位咨询师。”
  “我明白了,”我说,感觉有点泄气,“不过你一定有别的电话号码,可以让我联络到负责的人。那家在佛罗里达州的电脑公司总应该有负责人吧?”
  “就算有,我也真的不知道。”她的语气变得柔和了,“不过,如果你愿意多讲一点关于生死的事,或许我能帮你找出一点答案。来嘛,亲爱的,告诉我你的出生年月日。”
  那句“亲爱的”发挥了作用。即使这几个字是出自这位声音又细又柔的年轻女生,却一样立刻让我感到胸口一紧。难道我真的如此渴望温柔与抚慰?
  “九月二十号。”我说,然后把话筒紧紧贴在耳朵上,准备听她接下来想说的任何事。


二十二、拼字游戏

  我年纪还小的时候,每当遇到漫长的汽车旅行或者下雨的午后,我总喜欢玩一种文字游戏。我会拿一张纸,先在上头随便写一个词,然后在底下列出所有可能以这个词的字母重组而成的字眼。游戏的乐趣不在于重组出的新词数量,而在于这些新词中是否透露了什么和母词有关的讯息。对我来说,这就像一种魔法,某种待解的密码。例如,以“家庭”(family)这个词为例,你既可以重组出“番薯”(yam)这个甜如感恩节的字眼,也可以组出“逃逸”(lam)。代表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自己的巢穴。再看看“失败者”(loser)一词,可以用字母重组成“悲痛”(sore),这不就贴切地表达出了失败的情绪?在这个游戏中,如魔法般出现的意象让我沉迷,而且这些浮现的景象都相当准确。我把“父亲”(father)这个词拆开,看见父亲变成了一艘“木筏”(raft),载着全家浮在水面上向前航行。我再拆开“母亲”(mother)这个词,看见我的母亲不停围绕着我们飞舞,像只“飞蛾”(moth)。
  现在,我发觉自己又玩起这个游戏了。我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名字,看看是否能从中发现任何意义。我先用“罗丽”的名字来分解,初步得到“滚动”(roll)和“躺下”(lie)两词,两个都是很符合小狗的字眼,而且它这两个动作也做得特别好。不过,再仔细研究下去,就会发现这个名字暗藏着一个没说的故事。你瞧,用这几个字母可重组成“传说”(lore)一词,而且它在这个故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role)。
  拆开“露西·蓝森”的名字,可得到“预兆”(omen)、“性感”(sexy)、“翱翔”(soar)和“玫瑰”(rose)等词,也可以组出“思念”(yearn)、“接近”(near)和“再也”(anymore)的意思。瞧见这个游戏的厉害了吧?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这再清楚不过了。只要再重复一个字母,就变成“懊悔”(remorse);再多添一个字母,就变成了“答案”(answer)。
  拿我自己的名字“保罗·艾弗森”来说,也同样含有丰富的词汇,但说来尴尬,其中有许多单字都和身体或生命有关。稍作拆解重组,你就会发现用我名字中的字母可组成“血管”(veins)、“肝脏”(liver)、“毛孔”(pores)、“颈背”(nape)、“阴茎”(penis)、“腰部”(loins)和“脉搏”(pulse)等单词。我很努力地试过了,但就是逃不开我的躯体,离不开这个有呼吸和心跳、在阳光底下仍会流汗并渴望喝水。且像所有生物一样会小便的身体。我和大地一样具有形体。我是土壤,我是蒸气。但再仔细看,我可又不只是一大堆器官而已,还是有一些东西超过了我自己的躯壳。再组合一遍,你会发现“灵魂”(soul)和“理性”(reason),会看见“散文”(prose)、“安慰”(salve)和“爱人”(lover)等几个字。我有点“焦急”(nervous),是我父母亲的“儿子”(son),也有点“天真”(naive)。我就和你所认识的一般人一样,会“打鼾”(snore),也有“渴望”(pine)。再多一个字母,就变成“热情”(passion);加一个字母,就变成了“揭露”(reveal)。
  这些单词都是我在和凯特琳说话时写下的,它们告诉我的事胜过她所说的一切。凯特琳说我已经遭遇了一场生命中最大的悲痛。(有谁不是呢?我很想问问她。在这些愿意付每小时三百元电话费而打电话进来的人中,有哪个没遭遇到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承受的困厄?)她说事情会渐渐好转,还说她看见有一个女人出现在我的未来,而当我打断她的话,告诉她我再也没办法想象这种事后,她立刻改口说看见一个男人出现在我的未来。我想,可能是我自己提供的资讯不够。我只告诉她我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而当她问我结过婚没时,我仅回答“再也不了”,是我让她必须自行作出种种判断。我不肯让她套出关于我的任何事,我想,既然她是必须付费的咨询师,就让她自己去推敲吧。但我必须承认,我有部分心态希望她说出一些事实,希望她真的拥有魔力。这样神秘巫师扮演的是很奇怪的角色,他们既是玄学顾问,又有点心理治疗师的色彩,而我则希望她能讲出什么足以解释一切的道理,又希望她能在某种程度上拯救我,让我得到慰藉。然而,最后她只证明自己只是一个坐在俄亥俄州家中客厅、在午夜时分跟一位陌生男子讲电话的普通女人。至于我,则是一个打了超过自己支付能力的昂贵电话的呆瓜。
  现在,外头天色渐渐亮了。我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此时觉得既空虚又疲惫,累到无法再思考露西的事和那通她打给阿拉贝拉夫人的电话。当我走进卧室时,发现罗丽横着身体睡在我的床上。我决定不赶走它。爬上床后,为了不踢到罗丽,我让自己床角缩成一团,而不到片刻工夫,我便陷入了沉睡。


二十三、莫拉来访

  我今天遇到莫拉,我的前妻。说是遇到,但其实是她自己出现在我家的前廊上,当时我打开大门想出去拿报纸,便一眼瞧见她站在我面前。这真是出人意料,她没有敲门,只拿着一张字条站在那里,大概正在考虑要不要把字体贴在门上。当我打开大门时,她被我吓得往后跳。
  “嗨。”我说。突然看见她,让我也有点猝不及防。
  “哎呀,保罗,”她说,“我不知道你在家。”
  “我没出门啊。”
  她笑了一下,接着露出那种矫揉造作的怜悯表情。“我听说露西的事了,”她说,“保罗,我真的很遗憾。”
  我点点头,悲哀地还以微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含糊说些感谢的话。我还是不习惯接受人们的吊唁,尤其是那些根本不认识露西的人。
  “呃……你要不要进来喝点咖啡什么的?”我终于说。看见莫拉站在我家门口对我微笑是件很奇怪的事。我之前提过,我们分手时闹得并不是很愉快,但现在看见她的感觉还算不错。
  毕竟,我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话了。
  “很乐意。”她回答。
  别想太多,这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关系暧昧的开场白。
  当她走进屋里,我也跟着环顾屋内,瞄向她一定会看见的那些东西。房里一片混乱,到处都是散落的碗盘,几叠书堆高到随时可能倒下。我敢说,我的外表也一定同样邋遢。这时我才想起来我好像很久没刮胡子了。
  莫拉走进我家里好一会儿,罗丽才冲过来对她狂吠。我想,它的看家本事可能已经退化了。在我把门打开之前,莫拉已不知道在门廊上站了多久,而罗丽却不知不觉。我第一次闪过这个念头——罗丽已经老了。它大概已有八岁,可让我进行研究或陪伴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总有一天会失去它,这是无法避免的事,但我一想到就觉得心痛。不过,正如所有狗主人所必须练就的能力,我很快就把这个思绪抛诸脑后。
  当罗丽出现的时候,莫拉立刻转过身子,很害怕地退到墙边去。我知道她这个人向来不喜欢狗。
  “坐下,妹妹!”我以最具权威性的声音下令。“别紧张,”我对莫拉说,“让它闻闻你的手,没关系的,它不会咬人。”
  莫拉畏畏缩缩得把手伸出。罗丽很热情地彻底嗅了嗅,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觉得满意了才转身走开。我猜,它大概觉得情况已经在它控制之下了。
  “那么,”莫拉说,“我猜它就是罗丽。”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
  “保罗,老实说,马修·瑞斯打电话给我了。”她换了一种表情,露出兴奋的样子。“他告诉我,他现在接任系主任了。这实在是件好事,对他未来发展也很不错。”接着,那种怜悯的表情又回来了。“不过,他很担心你,保罗。他觉得我应该到你这里一趟,好好地和你谈谈。”
  我突然有点生马修·瑞斯的气。他知道我对莫拉的感觉,而且我还有工作要做,这突如其来的造访已经对我造成干扰。
  “好,那你就坐下来和我谈谈吧。”我说。我的口气一定不太好。
  我带她走进客厅。她在一张边桌前停下,看着画框中的相片。那是露西和我的合照,我们在婚礼上拍的。
  “那么,她就是露西了。”她的口气有点酸,并没有隐藏得很好。“她很漂亮。”她说,语气似乎在控诉着什么。
  “是啊,”我说,“她的确很漂亮。”
  我拨掉沙发上的报纸和笔记本,招手要莫拉坐下。
  “天啊,保罗,”她说,“看看你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我没料到会有人来拜访,”我简短地说,“要不要来杯咖啡?”
  她以恐惧的眼神瞄向桌上的脏盘子。“不用了,”她说,“别客气。”
  我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那么,”我说,“你近来好吗?”
  “很好,谢谢。”
  “工作顺利吗?”
  “很不错。”
  “你……开始约会了吗?”我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愚蠢。
  “没,目前还没有。”
  “好吧,”我说,“我们直接讲重点好了,你今天来想说什么?”
  “保罗,马修觉得你已经失去理智了。他说你不再和任何人走动,也不再去他家吃晚餐……”
  她说得没错。不过那天正是我发现罗丽大有进展的日子,正是它发出wa的那一天,而我只是兴奋得忘了自己答应过马修和伊莲娜的聚餐。隔天我立刻打了电话道歉,而且自信已经把情况解释得相当清楚。马修这个人在从事研究的时候也是极端投入,我想,在所有人之中,他应该是最能体谅我的那个人。
  莫拉还在数落我的不是。“他说你真的以为自己能教狗说人话。说实话,保罗,你该不会真的这么想吧?”
  “我相信跨物种的沟通是一个从来没有被充分探索的领域,”我认真回答,“我认为我们需要学的地方还很多——”
  “天啦!”莫拉打断我的话,“保罗,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你需要有人扶你一把。露西的去世确实令人遗憾,那是个悲剧,不过你还是要坚强起来。你这样下去会毁掉你的人生,也许会毁掉你的工作。”
  我站起来。难道这辈子我花在听这个女人唠叨上的时间还不够吗?既然她觉得我不正常,那好,我就装疯卖傻让她回去向马修报告。
  “罗丽!”我大吼,讶异于自己的口气竟然这么凶。
  莫拉露出紧张的表情。“你想干什么?保罗?”她问。
  “罗丽!”我再吼一声,这时罗丽才出现在房门口。“咬她!”我指着莫拉说,但罗丽却只站在那里看着我。
  莫拉跳了起来。“噢,天哪!”她说。
  “咬她!妹妹!”我喊道。罗丽看着我,又看看莫拉,然后看向我,它并没有挪动身体,只发出一声吠叫。我猜,大概是对我咆哮声的回应。
  “你疯了吗?”莫拉对我说。
  “没错。”我说,“罗丽!快去咬她!”
  “我要走了,”莫拉说,“保罗,你真的失去理智了,让我离开这里。”她抓起皮包,快步走向门口,和罗丽保持极远的距离。
  我跟着她走出去,站在门口看着她冲出前院大门。
  “不要再来了!”我在她身后这么喊着。不过很奇怪,这样做居然让我有股满足感,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看着莫拉开车离开,然后带着笑意走回我凌乱的客厅,继续我的研究。


二十四、亡灵面具

  大概是在我和露西结婚吼的第六或第七个月,她接到一份为刚去世的少女制作面具的差事。那时,她要我陪她一块儿去。
  “嗨,”她说,“你知道梵勃伦殡仪馆在哪儿吗?”
  “不太确定。”我回答,“怎么?有谁去世了?”
  “没有……不,是有人去世了,但不是我认识的人。”
  “什么?”
  “我刚接到一个很感伤的电话,”她说,“是一位母亲打来的,她的女儿刚刚去世,她希望我依照她女儿死后的面容做一张面具。”
  “不会吧,”我说,“你还真的答应了?”
  “刚听她这么要求时,我有点想推辞,但听她解释后,我就慢慢能谅解她的心情了。这个女孩好像才19岁,还在学校念书,我猜她大概是患了癌症之类的重病。她母亲的语气听起来很平静,也很有理性;我想他们大概早就已经作好心理准备了吧。无论如何,这个女孩念的是戏剧系,个性好像很是古灵精怪。她母亲说,她其实并不害怕死亡。她的父母认为,替她制作面具是很好的怀念方式,而且认为她也一定会赞同他们的做法。”
  “可是,”我说,“我还是觉得有点毛骨悚然。难道你不觉得吗?把死去女儿的面容做成面具,好像不是很好的哀悼方法。他们打算把面具放在哪里?放在咖啡桌上展示吗?”
  “我知道这很奇怪,”她说,“但其中有某个特质吸引了我。你知道吗,这次的工作是很重要的,重要性超过以前我所做过的任何面具。想想看,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捕捉自己女儿真实相貌的机会。”
  “那是已经死掉的相貌。难道他们从来没替她拍过照片吗?没趁她还活着的时候多拍几张?”
  露西叹了口气。“我可能没办法向你解释清楚,”她说,“但我能了解这种心情。你知道吗?替死者做面具的习俗已有数千年历史,有次我在书上读到,当照相机刚发明的时候,人们会请摄影师拍摄过世亲人躺在棺木中的样子。有的母亲甚至会抱着死掉的孩子去找摄影师拍照。这是他们唯一能怀念这些人的方式。”
  “听来很让人感伤,但我还是觉得这种要求太奇怪了。”
  “我也不知道。的确,捕捉亡者死后的面容确实会让人害怕,但你想想,如果大家都不希望记住亲友死后的样子,那在葬礼上又何必把棺木打开让大家瞻仰呢?”
  “关于这一点,我还不至于疯到跟人跑去瞻仰。”我说。
  “我觉得其中带有慰藉的作用,”她说,“你知道吗?死亡是世上最大的秘密,是所有人都害怕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看到某人,尤其是那些生前承受了极大痛苦而终于获得安息的人,在死后脸上的表情是如此安详时,倒并不是什么坏事。也许那个女孩的父母就是想要捕捉这种感觉。”
  “也许吧,”我说,“不过你真的确定要做吗?”
  “当然,”她说,“我很确定。”
  当时,我发现自己很厌恶这种事情。我的看法是,这根本就是那对父母在伤心欲绝中的举动,因为他们无法割舍自己的女儿。虽然我不认识这个女孩,但我很怀疑她是否会选择这种方式让双亲对她永远怀念。她愿意把过世时的那张脸摆在家里,让他们随时转个头就能看到?她愿意把自己死亡的那一刻永远深植在他们的心中吗?我想,如果悲伤的目的是为了释怀,是为了在失去亲人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那么这些悲伤中的人们的行为只会造成反效果,不仅对他们自己不好,也会伤及他们对那个可怜女孩的回忆。
  但现在,和悲伤已变得如此亲密的我,已不敢再确定他们是错误的了。
  露西去世时,我承认,当我看见她的脸并没有因为从高处坠落而淤青时,心里确实偷偷感到一丝安慰。不管我过去怎么说,但在露西的葬礼我一样不能免俗,必须让亲友瞻仰露西的遗容。每当有人对我说“噢,她看起来还是这么美”的时候,对我而言就是最大的慰藉。那时我跪在她的灵柩旁,思绪突然一片空白,忘掉了小时候所有学过的祷词,我只知道把手伸出去抚摸她的脸,只知道要以最用力的方式凝视她,将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特征全都牢牢地凝固在自己的记忆里,因为我知道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把视线落在她的身上。那么,我是否改变了主意,也希望能留下一张露西遗容的面具挂在墙上,或许还挂在那张她在世时所制作的面具旁?不,我还是不想这样、不过,我以后再也不会对那些失去亲人的悲伤者说他们的这种要求是错误的。我再也不敢这么说了。
  我原本担心露西接下这份有点病态的差事后,多多少少也会让自己陷入忧郁的情绪,没想到当她回家时,竟然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她很漂亮,”她说,“虽然因为生病变得很瘦,但仍看得出她的脸真的很美丽。”
  我试着想象死去的少女躺在棺木中的景象,却完全没办法和“美丽”这个字眼对上号。
  “我去的时候,他们还没替她化妆,因此她的皮肤很苍白。我的动作必须很快,他们给我的时间只有一个下午,不过我没花多少时间就把模子打好了。并不是我故意草率,而是当你不需要一直叫人安静别动时,事情就简单多了。”
  “她的身体冰冷吗?”我问。我接触尸体的经验并不多,即使是我自己的父亲过世,葬礼中的我都刻意和他的尸体保持一些距离。
  “没像冰那么冷,但有点凉。体温当然比活人低。”
  “你和她的父母谈过话吗?”
  “当然。我坐下来和他们仔细讨论,以了解他们希望面具做成什么样子。”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说到这里,我还是无法想象任何思想健全的人会要求做这种事。
  “看起来相当正常。当然,难过是免不了的,她父亲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不过我愿意为他们达成心愿,他们都很欣慰。原本他们还以为不可能找到任何人做这项工作。”
  那是当然的,我心想,但没把话说出来。
  “好吧,”我改变话题,“你说我们出去吃个晚餐如何?折腾了一天,你需要重返活人的生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她说,“我们叫外卖食物来家里好吗?我有点急着去地下室,想趁机印象还鲜明的时候把工作做好。”
  “没问题。”我回答。其实我有点失望。这天是星期五,我盼了一整个星期,只希望今天晚上能和露西共度,一块儿做些甜蜜浪漫的事,从晚餐开始展开周末的生活。虽然那时我们还算是新婚期间,但我很久没见过她因为工作而如此兴奋,因此尽管心里不怎么舒服,我还是决定别破坏她的工作热情。于是我走进厨房,拿起电话订了一份披萨。
  露西整个周末都在制作这个面具,偶尔几次从地下室上来,也只是为了到厨房拿东西吃,或是在客厅里踱着步子沉思,罗丽和往常一样,这段时间都待在地下室陪露西,因此对我而言这几天可说是相当孤单。到了星期天晚上,我坐在客厅不知看了多久的书,一抬头才发现罗丽站在我面前。
  “嗨,妹妹。”我说,同时伸手拍拍它的头,当我这么做时,我注意到它的项圈上粘了一小张纸。我把纸撕下来,看见上头写着:“露西·蓝森小姐想邀请您移驾到地下室,为她新出炉的作品举行发布仪式。”我顿时出声大笑,这几天的不快活一笔勾销。我连忙走向地下室入口,由罗丽在前替我领路。
  我一下楼,便看见露西瘫坐在那张旧沙发上。那张刚完成的面具就放在工作台上,盖在一块布下面。
  “你现在才收到字条吗?”她问,站了起来。“我半个小时前就派罗丽送上去了。”
  “我猜,这家‘背脊犬快递公司’的效率并不太高,你永远无法预料它何时会不按计划,溜去吃个东西什么的。”
  “你准备好欣赏我的作品了吗?”她的语气很兴奋,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
  “当然。”我说。我已经作好准备,只等她征询我的看法时,就说出最美丽的谎言。
  她要我坐下,闭上眼睛,然后把面具放在我手上。我有点惶恐地把眼睛睁开。
  这张面具很美。这让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张脸居然这么漂亮。在我先前的想象当中,我以为她会完全依照实际的样子上色,以为她会依照死者的模样,在面具上漆上苍白的肌肤,画上残存一点点红的苍白嘴唇,并画上明显的睫毛以突显紧闭的眼睛。我是说,先前我认为这张面具看起来会和死者一模一样。然而,她却不是这么做的。她的确为这面具漆上了纯白色,但那只是背景,重点是为了强调画在脸上的娇艳花朵。她使用的色彩都是鲜明的——没有柔和的淡色彩,也没有粉红色或婴儿蓝。她用明亮鲜活的绿色,画上茎干和叶片,再覆以红色、紫色、黄色和蓝绿色的花朵。她还在花瓣上饰以金色花纹,制造出阳光照耀的效果。这些花都不是葬礼上用的,不是那种经过可以排列,既正式又令人感到肃穆的殡葬花朵。她绘在面具上的都是不知名的花朵,是那种会随风吹到各地、以各自独特的样式生长的野花。
  女孩脸型的特征只能依稀分辨,露西不但未作任何强调,甚至让人在一瞥之下,不会以为这是一张人的面孔。浅浅的眼洞、微隆的鼻子和稍弯的嘴唇,都宛如羊皮纸一般被花朵覆盖。而当我一旦注意到这些脸部特征,我便无法不继续细看下去。我能看见呈现在这张脸上的青春,看出她成年后肯定会更加散发的美丽。面具给人的感觉丝毫不悲伤,这是最难能可贵之处,尽管我知道这张面具是依据一名早逝少女的脸型制作的,可我在凝视时并不会感到难过。在某个程度上,我甚至认为那种在生前拍的照片,即使笑得再灿烂再充满活力,却只让人看了更加沮丧——最好的例子就是那些发生在毕业典礼之夜的车祸,隔天,毕业纪念册相片会伴随新闻出现在报纸上。这种事总是屡见不鲜。看见这些不幸的孩子别扭地穿着新裁的衣裳,脸上挂着不自然的微笑,确实会让人心碎。不过,这张面具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它不会令人感伤,它呈现的是一种姿态,而不是一种可能。看着这张面具,我理解了即使是死亡也能死得优雅和美丽,我理解了当女孩的双亲拉着露西的手、恳求她去看一眼他们的女儿时,他们那时候所见到的景象。
  我捧着面具坐在那儿,大半天说不出话。原本准备好的谄媚恭维的客套话语,此时早都烟消云散了。
  “如何?”露西问。
  “太美了,”我说,“我压根儿没想到会这样。”
  “你本来以为它看起来会很恐怖,对吗?”她笑着说。
  “要我老实说吗?没错。”我再仔细地把这张面具看一遍。
  “不过,你觉得做成这样是那对父母想要的吗?这张面具做得有一点儿抽象,说不定他们希望你做得比较写实一点。”
  她很认真地看着我,“什么意思?”她说。
  “意思是,我只担心,万一他们希望符合现实,希望完全依照她实际的模样去描绘上色。”
  “她的脸就是这样,”露西固执地说,“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他们要的就是她的脸。”
  “对,那是当然的,但你有没有跟他们说,你可能会用这种方式制作?”
  “‘这种方式’?”她说,“你说的‘这种方式’是什么意思?”她的音调拉高了?
  我起身向她走去,伸手想拉她的手,但她却躲开了。
  “别误会,”我说,“我认为这张面具美极了,而且我觉得这是你所做过最好的一个。我只是担心那对父母太保守而不懂得欣赏它。”
  “你觉得他们会不喜欢,”她说,“你一定觉得它还不够好!把面具给我!”她一把从我手中抢过面具。
  “不,露西,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冷静一下。”
  她垂着头,面具在她手中不停颤抖。“你不喜欢它。”她尖声说。跟着,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忍不住开始啜泣。“你不喜欢它,因为我做得太糟了。”
  “不是。”我说。
  “是!”她说,“你讨厌它。”她把面具扔在地上,用力以脚践踏。凝固后的纸浆非常僵硬,赤着脚的露西一时无法将它破坏。
  “住手!露西!”我说,“你这样太可笑了,快住手!”
  她捡起面具用力丢向工作台,随手拿起一把用来修裁面具边缘的利刃,把刀尖一遍又一遍用力往面具上戳。纸浆顿时裂开,扬起一阵细微白色粉末,但她仍不停止。直到面具表面布满了破洞,直到面具鼻部完全碎成粉末,她才把刀放下,看着自己干的好事,接着她用手捂住脸,哭得全身发抖。
  我后退了几步,感到既惊讶又生气。“你干吗这么做?”我厉声说。
  “不知道,”她说,声音像卡在喉咙里,仿佛无法吸进充足的空气。“我也不知道。”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无法向前一步给她任何安慰。好一会儿后,她才把手从脸上移开,抬头看着我。她的脸很红,但额头上却出现一道白色新月形状的痕迹,那是她把指甲深深掐进皮肤所造成的。
  “你知道吗?”她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能有孩子了吗?”说完她转身冲上楼梯。
  我呆站在地下室里,看着已毁掉的面具,听着她的脚步声从我头上越过。我听见大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知道自己现在又是孤独一人了。


二十五、打字

  我无法控制,每天都打电话进心灵咨询中心,只希望能听见阿拉贝拉夫人的声音。通常我只要一听见人名,确定接电话的人不是她,便会马上挂断电话。但偶尔,当我觉得孤独的时候,就会继续留在电话线上,等着听听看她们(虽然也有男的咨询师,但接电话绝大部分的都是女性)会和我说什么话。有时候我会主动告诉她们整个故事,有时则让她们自己去猜。“我敢说那绝对是个意外。”她们总是这么说。“看来她是非常爱你的。”她们这样告诉我,“虽然你可能有这种感觉,但其实你并不孤单。”她们还说,如果我再等待下去,就会有一笔意外之财和料想不到的爱情。她们要我别丧失希望,告诉我塔罗牌呈现的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死牌”代表改变,而非死亡。她们问我还有没有什么问题,而我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是自杀的吗?我永远也没办法让自己说出这几个字。我能教会狗儿说话吗?这么问岂能不惹来一番嘲笑?我曾问过其中一个人:“你看见过任何关于动物的预兆吗?有没有看见关于狗的景象?”而她则立刻要我放心,说我那只走丢的狗目前不但平安无事,而且很快就会自己回家。这些咨询师中有些既狡猾又心狠,她们会想尽办法让你留在线上。其中有一个说我生了重病,另一个则说她预见到一场灾难,但只要我别急着挂断电话,或许就能找出预防和化解的方法。“最近你会觉得很疲惫吗?”她们总是这么问,但凭良心说,有哪个在凌晨一点钟和陌生人讲电话的人没有这种感觉?她们会说:“有个和你一起工作的女人……我看见她好像有个S开头的名字?好像又是R开头的?”当我第一次听到有位咨询师问我是否认识一位R开头姓名的女人时,我的心立刻狂跳起来。然而,当她发现我没有马上回答,无法从我的语气探出任何肯定时,她便马上改口:“不对,好像是T开头的女人。泰莉?泰丽莎?”而我才发觉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有时候,也许是我把这些事说太多遍了,我会不小心主动说出露西的名字,而她们立刻询问她的出生日期。她们一边理牌,一边要我想着她的脸。我照做了。我完全集中思绪想着她。她们会根据我和她的星座,说一些关于我们婚姻的事,但全都是打马虎眼的。“她很爱干净,没错吧?”她们会这么说,而我则说不。于是她们会说:“你们有时候会为了钱吵架。”我想起有一次,我用提款机领钱忘了记录,结果让露西漏掉了一张支票。“没错,”我说,只希望她们能多说出一些事实。“是的,有时候我们会为了钱吵架。”她们想知道我想听什么。但也有时候,她们问的问题相当正确,正确到让我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她是突然去世的。”她们会这么说,而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我很快明白了,虽然我自己并未觉察,但她们可能从我的语气中听出什么绝望的特质。她们可以从语气分辨,这并不是一个长期照顾久病在床的老婆的男人;她们可以分辨,透过说话者的语气,知道这绝对是某一早醒来,才赫然发觉妻子已经不在人世的男人。
  关于狗的方面,我的进展可说相当顺利。我想出了一个神奇的点子、一把我认为可能会让我对罗丽的实验迈向成功的关键钥匙。这个灵感是突如其来的,那时我坐在书房里,继续研究露西去世那天,她更改过书本排放次序的书架。我用笔记本电脑记录,把书架第三层的书籍名称一本本输入电脑。这层书架上的书是这么排列的:
  《忘了昨天,努力今天》(她的。)
  《我的安东尼亚》(我大学时候的书,但从来没读过。)
  《及早畅游北美洲云霄飞车》(露西的。她喜欢坐云霄飞车,老是说她打算把这本书上提到的每一座云霄飞车都坐过一遍,趁她……唔,她那时是这么说的……趁她还没死的时候。)
  《我希望已经知道的事》(她的。这是一本诗集。)
  《你最好相信!史上最著名恶作剧和实用笑话》(我的。)
  《不会梦过的地方》(我的。这是一本旅游文学的书。)
  《属于宠物的DNA》(我的。)
  《七百九十六个说“我爱你”的方法》(我的。我一直很想像露西一样拥有发自内心的浪漫,好能用她让我惊讶的那种方式去让她惊讶。所以我买了这本书,以帮助我变得浪漫一点。没想到她竟然知道我有这本书。)
  《我自己的房间》(她大学时候的书,不知道她有没有度过。)
  《不可思议却绝对真实:外星人就在我们之中》(她的。有次有位客户为了开派对而订制一个外星人面具,她才去买这本书以参考里面的图片。)
  《十四天学会弹钢琴》(我的。)
  《无情》(她的。一本趣味短篇讽刺小说集。)
  那时我一边输入,一边吃火腿奶酪三明治。同时做两件事确实不太顺手,三明治还没吃完,我就不小心把一点奶酪和芥末酱滴在键盘的K键和L键上。我连忙把笔记本电脑放在地上,冲去厨房拿海绵,然而,当我赶回来时,却发现罗丽已站在我的电脑前,整个脑袋埋在键盘上,狂舔刚才奶酪掉落的地方。我把它嘘开(谁知道狗的口水会不会对昂贵的电脑造成破坏?),但当我俯身要擦拭键盘时,我看见了一个奇妙的景象。在屏幕上,就在我输入的最后一本书的名字下面,竟然出现了一长串字母:KKKLKLLKIKKLMLK,这是罗丽用舌头打出来的,是它写出的第一个字。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令人震惊、宛如曙光般的灵感跃进我的脑海——我要教罗丽学会打字!
  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完美的解决问题办法。上次wa事件迄今已过了几个星期,可是我们却没有任何突破。我想,也许是罗丽的声带本身就不适合说话,但这并不表示沟通是毫无希望的。
  我开始构思这个计划。当然,我不指望它学会用键盘打字,我的算盘是,如果我能利用特定的视觉符号,教它结合那几个它已经懂得的字眼——“球”、“出去”、“吃饭”、“露西”,这样我就可以用这些符号设计出一组特殊键盘,让罗丽只需要用鼻子碰触一下,就能打出一个完整的字。这个键盘的按键必须比平常的大,空间要能容纳它鼻子的宽度,也要能清楚展现这些特殊符号,好让罗丽易于“读”它们。我从辨认纸卡开始。我先在一张纸卡上画下一道波浪状的纸条,然后拿给罗丽看。“水,”我说,“这是水。”接着我换下一张,用类似棒棒糖的形状代表树。“树,这是树。”我说。就这样,我画了一个拥有长长卷发的笑脸代表“露西”,用一个箭头代表“出去”,又用一根骨头代表“吃饭”。
  只是,这样仍然不够。我还必须教它认得“悲伤”,必须教它认得“坠落”和“跳”。我必须让它明白这些字眼的差异。
  若进展顺利,我可以替每个我需要用到的词创造一个符号。我可以慢慢教它认识这些字的意思。
  关于键盘的事,我决定去找一位朋友帮忙。此人名叫迈克·伍尔夫,在学校里的电机系任教,他一直对语言学很感兴趣,所以我想他应该很乐意帮我这个忙。过去我也有个学生找迈克帮忙,那时他想进行一个关于语言构成的研究,便请迈克替他写一个能随机把声音凑在一起,创造出毫无意义的字眼的程序。事实上,这是个很无聊的计划。我记得那个学生进行这个计划没多久便离开了学校,连学位都没有拿到,只让我留下他曾找过迈克帮忙的印象。
  于是我去找了迈克,告诉他我想要他设计的东西。我没说是要给狗用的,只说我正在研究几个智能发展有严重障碍的儿童,还特别强调其中有几位必须用鼻子去触碰这种特殊键盘。他很严肃地点了点头,看来完全相信我说的话。但两周后,当我回学校拿这个机器装置时,我在电机系迈克某位同事的办公室门上看到了一幅漫画,显然是从学校的报纸上剪下来的。漫画画了一只狗坐在电脑前,吐着舌头露出一脸呆笨的样子,两只前爪搭在键盘上,而屏幕上则出现一连串毫无意义的字。这只狗的背后还站了一个男人,很专注地看着屏幕。不得不说,这个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我。“太棒了!继续、继续!”漫画上的这个男人说,而漫画的标题则是“反对永久任职权”。
  现在,我的一切指望都放在这个装置上了。迈克找了一台旧电脑加以改装,他说速度虽有点慢,但绝对足以应付我的需求。这台电脑的键盘按钮非常大,上面清楚印有我交给他的一些符号。由于他是用一般键盘改装的,因此每个按键都能与一个字母对应。我只要记住什么字母代表什么符号,就能把罗丽打的字翻译出来。例如说,BNL这三个字母连起来,就表示“露西树坠落”的意思。
  在把键盘拿给罗丽使用之前,我花了两个星期让它认识和记忆这些符号。一开始,我让它看一张画有特殊符号的闪光卡片(例如那个代表“树”的符号),然后重复把这个字念几遍。接着我把这张卡片和另外两张混在一起,像魔术师一样以极夸张的动作洗牌,然后把这三张卡片平铺在地上。
  “水,罗丽,”我说,“水在哪里?去找水来。”
  起初,它似乎不明白我要它做什么。在我第一次下达这个指令时,它有点迟疑地走到房间角落,叼起它的玩具长颈鹿。真糟,我心想,我已经让它对原本懂得的指令产生迷惑了。于是我干脆亲自示范,做出我希望它做的动作。我先把目光投向那张我希望它挑出来的那张卡片,用手指指它,接着弯下腰,用鼻子去碰触这张卡片上的符号。好不容易,最后它似乎明白了。当它低头嗅闻那张我所指出的卡片时,我立刻大大称赞了它一番。
  两个星期后,它指出正确卡片的几率已达百分之五十。成效不错,但这是只从三张卡片中挑选的结果;若让它从所有卡片中挑选,正确率大概只有30%,不过这样还是很不错了。我突然想到,也许我让它凭视觉挑选根本就是错误的做法。视觉并不是狗最优秀的感官,也许我应该利用嗅觉,用各种不同的味道涂抹在键盘按键上,设计出一个凭嗅觉辨识的键盘。但是,我该如何让罗丽知道哪个味道是代表露西呢?拿她的毛衣在键上摩擦?还是把她的香水、她的发胶、她的唇膏全倒在盘子里搞成一块?但是,这些味道都是外来的,除掉这些东西,什么味道才是真正属于露西本身拥有的呢?就算我知道,也无法复制出来(噢,如果我能的话,我要把这气味装在喷雾器里,整天把这味道喷向空中!)。此外,我又该如何制造水的味道?如何制造十月天的苹果树味道?关于空气的味道,是否会因为不小心落下和主动跃下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关于泥土的味道,是否会在人体撞击地面之时而产生差异?
  我想,我还是继续坚持视觉辨识法好了。不过,就在我使用闪光卡片训练罗丽时,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忘了做一张能代表我自己的卡片。我并没有设计任何符号,可以用来代表“保罗”这个概念。我觉得应该设计一张出来才对,毕竟,罗丽未来将说出的故事也有我在里面。话说回来,我是否太一厢情愿了呢?会不会到时它说了故事,内容却完全与我和露西无关,只涉及它自己的童年,说起那段我一无所知的往事?它选择说出的事,对它而言或许相当重要,但可能不会是我想听的。我又想起当初罗丽和露西相遇的故事。暴风雨中的救援、喉咙痛楚彻骨的创伤,或许这才是罗丽想告诉我的。又或许,它会说说更早以前的事。它还记得它的母亲,它的兄弟姐妹吗?这是所有狗类的悲剧,它们没生下多久就被迫与家人分开,一生中难得再有相见的机会。这就是我们强加在这种人类所挚爱动物身上的悲哀。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把它们也当成人了?我当然是,这是完全情不自禁的。但是,我凭什么理解那颗在皮毛底下跳动的心?在它们那浑圆、难以猜测的眼睛后面,深藏着什么样的美梦?它是否梦见当年蹒跚迈开厚嘟嘟的脚掌,拼命挤出一块地方和兄弟姐妹一起吃奶的情景?它是否会想起这些往事?还是如同我们的幼年期一样,把这些儿时记忆都遗忘在前语言期的迷雾中?
  也许,它想叙述某个夏日待在草地上的时光,说说四处寻找可追赶的东西,以及脚掌踩在潮湿泥土地上的感觉。它可能很想告诉我这些事。当它狂奔追逐汽车时,全身肌肉和骨头完美地运作的那种愉悦。当它把头探出车窗外,强风拂过耳朵的那种狂野。当它被独自留在家里,看见大门关上之时的那种寂寞。当它在餐桌下耐心等待,嗅着不是属于它的食物的味道,在第一时间逮住人们手中不慎掉落的肉块时那种兴奋。当它被带到兽医大门前那种骇人的惊恐。当露西离开人世,它彻夜等待她归来的那种哀伤。它或许会诉说见过的许多令它纳闷的奇事,诉说其它狗儿的气味、沙发垫子的柔软,以及用利齿撕破枕头的那种满足感。它还可能谈起狩猎,讲讲阳光,提到在泥地上打滚的感觉。
  “罗丽,树在哪里?”我撅撅嘴,指着前面地板上的卡片,“树在哪里?”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那张代表露西的卡片。
  “算了,妹妹,”我说,“今天到此为止吧。”
  我累了,真的很累了。我把卡片收拾好放到一边,坐回书桌前,开始写准备寄给温德尔·贺里斯的信。


二十六、你是坦林

  在亡者面具事件发生后,露西出了门便没有回家。我整夜没睡,但等她直到早上八点,我才听见大门传来钥匙插进门锁的转动声。
  她走进来,一副又疲累又邋遢的模样。看见我坐在客厅,她倒是一点也不惊讶。
  “嗨!”她说,眼睛并没有看我。
  “嗨!”
  她站住不动,低头看着地板,手中还拿着刚才用来开门的钥匙。
  “你去哪儿了?”我问。
  “我开车去特拉华州又开回来。”
  “为什么?”
  “不知道。我上了车就开了,并没有打算回来。”
  “永远吗?”
  “永远。我只想让自己消失。”
  “露西,这样做太疯狂了。”
  她干笑了一下。“是啊。”
  “是什么让你改变了主意?”
  “我想到你会坐在这里等我,我不能让你一直等下去。”
  “我希望你能打个电话回来,”我说,“我只担心……”我没把话说下去。
  “对不起。”她说,然后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你现在这个样子很吓人。”她再度开口时这么说。
  “是吗?没错,是有一点。”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上扬了,气愤的程度超过了自己的想象。我停顿了一下,把语气调回平常的样子。“你的情绪失控了,”我尽量把话说得很平静,“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嗯,我自己也不知道。”
  “天啊,露西。”我说,而我这次再也无法抑制愤怒情绪了。“你知道你说那些话让我多害怕吗?我整夜坐在这里,不知道你是死是活,你能体会我的感受吗?”
  她终于抬起头,把目光移向我。我看见她整张脸揪成一团,“很抱歉,”她说,开始哭出声来,“我真的很抱歉。”
  她站在那儿哭泣,杵在客厅中央,我却没起身去安慰她,我做不到。
  “露西,我觉得你需要帮助,”我说,“你这个样子把我吓着了。你需要找个人谈谈。”
  她哭得声音更大了。“你认为我有精神病。”她说。
  “不,我不认为你有病,我只是觉得你需要找个人来帮助你。”
  她把脸别开,仍哭个不停。“我不该回来的,”她说,“我应该走得远远的。”
  “才不,”我说,“我并不希望这样。我只想把事情好好谈一谈。”
  “我现在不想谈,”她说,哽咽着努力把话说清楚,“我太累了,现在只想去洗个澡。”
  她转身走开,背影看起来是一副倔强又刚硬的模样,但当她一关上浴室的门,我便听见她的哭声立刻变大,接着才被莲蓬头的水声给掩盖。我在沙发上呆坐了好一会儿,才起身走向浴室,用力拍门。
  “露西,”我喊道,“让我进去。”
  “不!”她叫道,“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露西,”我说,“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
  “走开!”她说,“我现在没办法面对你。”
  “露西,我们需要好好谈一下。”
  她不回答,浴室门后只传出她凌乱的啜泣声。
  我试转了一下门把,发现并没有上锁。“我要进来了。”我说。
  露西并没有站在淋浴间里,她光着身子坐在瓷砖地上,膝盖抵着下巴,把脸埋进了双掌中。蒸汽渐渐弥漫整间浴室。
  看见她如此悲哀地坐在地上,我整个心都碎了,怒气也立即烟消云散。
  我在她身旁蹲下。“嘘,露西,”我说,“没事了。”
  我伸手摸她,但她像触了电似的闪开。
  “走开,”她说,“我不想见你,你走开。”她扭过头,把泪痕斑斑的脸面对着墙壁。
  “我不打算走开。”我说。
  “你不走,我走!”她说道,同时立刻站起来,但站在她旁边的我马上抓住她,不管她愿不愿意便把她紧紧抱住。
  “放开我!”她说。
  “我不。”
  她发出尖叫拼命挣扎,但我不肯松手。我像棵大树般牢牢站着,根部深深扎进地里。她越是推我,我就抱得更紧。
  “我不,”我说,“我绝不会让你走。”
  她的肌肤如熨斗般发烫,热得叫人难以抓握。
  她发出一长声喉音,有如动物在抵抗敌人时所发出的愤怒咆哮,但我仍不为所动。
  “让我走!”她喘着气说,在我的搂抱中拼命扭动。她像鳗鱼一样滑溜,可我还是紧抱不放。
  我们就这么站在满是蒸汽的浴室里,露西不停地挣扎哭泣,而我始终紧抱住她,直到她哭声渐息,直到我感觉她的身体慢慢松软。最后,她完全静止了,像个初生婴儿般赤条条地被我搂在怀里。
  “我可怜的小女孩,”我的嘴埋在她的发间说。“你一直以为你是仙女皇后,对不对?但你不是仙女皇后。难道你不明白吗?你是坦林,你是坦林,而绝不放你走的人是我。”
  稍后,当露西完全平静下来时,淋浴间的水也全都冷掉了。我见她已能心平气和说话,便问她打算怎么做那个面具。
  “我想重做一个,”她说,“我要把它画得和原来一模一样。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自己当初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女孩的父母不喜欢这个面具,我就再做一个更写实一点的,不过我认为他们一定会很满意。真希望我打从一开始就能信任自己的设计。”
  “是啊,”我说,“我也这么想。”
  果然,女孩的父母非常喜欢这个面具。至于已被捣烂的那个,则一直原封不动地摆在地下室的工作台上好几个星期;露西和我都很小心地避免碰到它,两个人皆不想把它丢掉。如果说,第二个面具的色泽不如第一个亮丽,如果说,那些画在女孩脸上的花朵不如原本鲜活,女孩的父母也绝对不会知道其中的差异。


二十七、贺里斯的信

  我写给温德尔·贺里斯的信非常直接。从过去读过的资料,我知道他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自认为是科学上的殉道者。我知道我若想得到他的答复,就必须配合他自封的这个形象。最好还要有点谄媚,我想。要表现出很相信他是个学者,而且很认真看待他的研究。既不能露出被他的手段吓到的样子,也必须小心不能泄露出对他臭名的厌恶。
  这封信我是这么写的。
  亲爱的贺里斯先生:
  你不认识我,但我对你过去的研究非常感兴趣。身为同样是针对犬科语言领域进行研究的学者,我觉得有许多事必须向你讨教。我有一只名为罗丽的狗,是罗德西亚脊背犬,我已对它进行了好几个月的研究,但得到的成果只有一点点。你能指点我一些诀窍吗?还有,你为何会对这类研究产生兴趣?等你出狱后是否有后续的研究计划?不管你给我什么建议,我都万分感谢。
  诚挚的保罗·艾弗森
  出人意料的是,才两个星期,我就收到了回信。当这封信出现我的信箱中,当我看着发信地址赫然是贺里斯被关的那所监狱时,我心中只觉得一阵慌张,纳闷自己干了什么好事。而当我在看了这封信的内容后,内心的恐惧更深了。
  亲爱的保罗·艾弗森:
  写信给我的人很多,告诉你,写好话的倒没几个,所以你这封信颇与众不同。很高兴当我待在这里浪费时间的时候,外头仍流传着我的故事,也很高兴能有像你这样严肃的学者也在研究“狗问题”。我想知道你对罗丽做的更多的事。你对它动手术了吗?我敢说,像你这么有学问的人,如果想得到什么结果的话,一定知道必须对它作出一点修正。随信寄上几张我以前动手术时的图片。如果你能寄一张你那只狗的相片给我,相信一定会更有帮助。
  至于我为什么会对狗有兴趣,那是因为它们一直瞪着我。我很想知道,每当它们用那种样子看着我的时候,它们心里在想什么事情。以前我家隔壁曾有一只小狗,总是叫个不停。它几乎无时无刻不吠,但什么话都没说出来,只是不断发出噪音。不管白天晚上,只要我看见这只狗和它的老女主人一起待在大门前时,这只小贱狗就会绷紧狗链向我扑来,以冲着我狂叫为乐。我心想,你到底有什么毛病?你一定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后来,隔壁那个老太婆死了,一群警察出现在她家里,我问他们要怎么处理那只可怜的小狗,你听我说,那时我的演技实在棒极了。他们说要把它送到动物收容所,而我立刻撒了谎,说我和那只狗的感情一直很好,拜托你们把狗交给我,我会给它一个温暖的家。那个老太太也这么希望,她老是对我说,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就请我照顾她这只狗宝贝。我这个谎言编得实在太好了,于是警察说,好吧,反正这只小杂种狗也让他们觉得麻烦。所以这只狗就被我带回来了,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替它盖一间隔音室。说是盖,其实只是把一间多出来的房间稍微改装一下而已,这样就非常理想了。我把它放进这个房间,然后说,好了,现在看看你这么长时间以来到底想对我说什么,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哈哈,至于后来的事,就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我得承认,这小家伙还蛮可爱的,但这点并没有阻挠我。我有很严肃的工作要做,任何事都不能阻碍我对科学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故事,现在该换你说说你的事了。我已把你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的一个朋友,他名叫雷莫,就住在你家那一带。他创立了一个同好团体,有点类似地下组织。他将会和你联络。
  快点回信。我们这些科学家势必要紧紧团结起来。
  温德尔·贺里斯 敬上
  贺里斯果然随信寄来了几张图片,都是极恐怖的解剖图。图中的狗被活活切开,面部器官被切下来,又拼回完全不一样的位置。另有一张图片画的是狗的脑子,他以不同名称,在上头分区标注了“语言节点”、“饥饿中心”和“攻击性来源”。他还在图上写下长长一段话,说明如何将人类的下颚移植到狗的头部,“如果你能取得人类下颚而不被逮到的话”。
  我放下这些纸张,只觉得惊骇不已。如果把“温德尔·贺里斯”的名字拆开再重新拼凑,可得出这个名字是由“谎言”(lies)、“罪恶”(sin)、和“地狱”(hell)组成的,带有“扭曲”(slew)和“灾厄”(woe)之意。这个人是“下等”(low)的,他根本就是“猪”(swine)。我怎么会想和这个疯子合作?还有,那个“会和我联络的”雷莫究竟是什么人?一想到这点,我就害怕了起来。
  话说回来……你们一定会觉得奇怪,面对眼前这些残忍至极的图片,在深深受到这个疯子骇人的想法的惊吓之后,我怎么还可能说出“话说回来”一词?但那时我的思绪确实是这么运作的。话说回来,我心想,不可否认的是,温德尔·贺里斯是成功的,至少整个法院的人都听见那只名叫小J的狗开口说了话,而在这方面我却失败了。我转头看着躺在沙发上打盹的罗丽,看着它原封未动的完整身体。绝不!我心想,我绝不采用温德尔的方法,我绝不会做出任何伤害我的狗的事。不过,听听那个名叫雷莫的家伙想说什么,又有何妨呢?


二十八、生之梦想

  亡者面具事件落幕后,我很高兴事情总算过去了。没想到,这件事根本没有结束。那个女孩的父母非常喜欢这个面具,他们把它放在家中极明显的地方,展示给所有的亲朋好友看,其中也包括几位来自癌症病患家庭互助会的成员。如此一来,露西又接到更多要求为死者制造面具的订单。在做到第四或第五个后,她突然接到一个记者的电话。这位记者曾在一场葬礼中露西做的面具——那名死者因车祸丧生,遗体太破碎不好公开让亲友凭吊,于是家人便把露西做的面具放在棺木上作为替代。这个面具让那位报社记者一直念念不忘,他告诉露西,他感觉这种面具既鬼魅又富有真实形体,他想为露西做一篇专题报道。这篇报道的标题是“发掘亡者之美的艺术家”,文中把露西封为“悼念亡者新趋势”的先锋人物,记者以“恐怖的雅致”之语来形容她的作品,还说她借由每个制造出来的面具,持续捕捉“悲伤本身的本质和内涵,同时又让作品栩栩如生以赞颂生命”。这是一篇很成功的报道,还附了好几张露西的面具作品的图片(也包括一张露西本人的照片,让读者看看这位艺术家是如此的美丽!),结果引来了一场小小的骚动。对她作品感兴趣的人暴增,要求她替死者做面具的订单如潮水般涌来,迫使她必须把其他的面具计划放到一边。她暂停替剧院制作光鲜亮丽的脸谱,也不再制作用在狂欢节宴会上的面具,因为她说,总不能因为这些毫不重要的东西而对悲伤的母亲或恋人说不吧?
  后来,她索性称呼自己为专业亡者面具制造者。她很喜欢做这种面具,她告诉我,看见人们被这些面具感动,看见他们因面具而得到安慰,让她获得很大的满足感。“这是很重要的工作,”她说,“人们需要这种东西。它对他们很有帮助,它能抚慰活下来的人。”有人说,当所爱的人去世时,看着死者静静的遗体是很有帮助的,如此能让人接受事实。然而,当人们所爱的人消失、再也不会回来时,他们要承受的痛苦是永远的。露西相信,借由她凝视死亡的眼光,她能帮助这世界的生者好好地活下去,继续他们自己的生活。
  她开始把名片留给殡葬业者,还在报上的讣闻专栏刊登广告。她到医院拜访濒死的病人,拜访那些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人,而且颇能令他们接受。就这样,她制作死者面具的工作一直没有中断。
  我必须承认,露西做出来的这些面具都十分漂亮。她花了不少功夫仔细设计每一个面具。她会去和死者家人会面,倾听他们说的故事,并用笔记摘录下来。让丧亲者开开口是很好的事。露西不像殡仪馆的人,她绝不会说“逝者”二字,她只说:“说说你的母亲吧。告诉我你所记得的事。”她征求他们同意,允许她尽情设计,事先声明面具将会出乎他们的意料。她向客户保证,如果他们不满意就重做。但这种情况只发生过一次。
  她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悟出一个形象,好让人一看到便能想起那位已逝去的死者。形象的重点不在于那个人过去的生活,而是在于此人的本质,表现的方式则可能是一幅图画、一个象征或某个特殊的场景。人的一生全写在他的脸上,如刺青一般具有个性。她不会选择那些太典型的形象,例如给高尔夫球员画球杆、给医生画双蛇交缠的节杖。她的图画有种梦幻的特质,那是死者的生之梦想。她画过朦胧微黑的人形,背景衬的是明亮的天空。她画过田园景致,画过山峰树木和巢中之鸟。她画过城市风光,画出了天际线。她画过星群和流星,画过一个刻在岩石上的名字。她的画中有种欢愉、有种刺激,能让人记取美好的事物。她在一名老妇人的面具上,画下了一个跳舞旋转的小女孩。有位中年飞行员去世(他死于心脏病而非飞机失事),但她在他的面具上画的不是飞机,而是一幅由高空俯瞰这世界的景象,她还在星空上写下一行字:叫它天堂或叫它飞翔。另一名死者是致力于为病友请命的艾滋病患者,露西为他画了病毒的图案,她把致命的病毒画得美丽非凡,旁边则陪衬着此人生前的种种生活情景。有个老太太生前是裁缝,露西用补缀的概念拼成整张面具,每块补丁都画成宛如布料的质地,从新娘婚纱到包婴儿的毯子,每片布料的主题都不同。这些面具的唯一共同点仅在于:死者真实的脸庞都是藏在露西的作品之下的,如此便让面具的表面拥有更强的可观性。
  对于自杀死亡的人,露西会做得特别用心,而这种活她一共接过两次。第一次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此人患忧郁症已有一段时间,但他的家人还以为他最近的病情已有好转的迹象。这个男人是在七月自杀的,在他死后,他的家人才发现他早已为他们准备好了一整柜包装精美的圣诞礼物。露西为这个男人设计了一个冬天的场景,景致虽然宁静,却布满雪堆、枯树和玻璃碎片般的冰柱,让人难以穿越。雪地前景站着一个很小的人,正仰着头往上望;若你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就会发现不远处隐约出现一栋窗户透出光亮的小农舍。在这个人的面前还有一大段路要走,还有一座险峻的山岭等待他爬过,但他可以远远地看见那道光亮和温暖,知道目的地就在不远的前方。
  第二个自杀的是一位十来岁的少女,名字叫珍妮弗。露西找她的父母谈过,但他们的脸上却满是茫然和惊讶的表情。他们似乎无法告诉露西任何关于自己女儿的事,过去他们自以为知道的一切,如今都被打上了问号,让他们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了解过自己的女儿。少女的父母把她的日记交给露西,露西花了一整晚时间读完,然后及时还给这对父母,好让他们把这本日记放进女儿的棺木里。他们自己并没有读这本日记,因为他们根本不想知道日记中到底写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那本日记让露西得到了什么体悟,她一个字也不愿意对我提。通常,只要露西接了新订单,她都会告诉我这个对象的情况,告诉我她从这些人生前的生活中学到了什么,找我讨论一下关于面具设计的想法。然而,这次她并没有这么做,她似乎决定把这个女孩的故事往心里沉。几个月后,当她偶尔心情低落,脸上的悲伤神情让我关切地问她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时,她总是说:“没什么,我只是想到了珍妮弗。”
  为了珍妮弗,露西设计了一个面具上的面具。乍看之下,这个面具只简单呈现了珍妮弗的笑脸,但若再细看,就会发现这张微笑的脸只是一个面具;你会看见这张脸周围呈现出模糊的盾形轮廓,有点像用来象征剧场的那种悲喜表情面具。这个面具左右还各有一条带子,看起来像是被固定在珍妮弗的脸上。在这个面具底下才是珍妮弗真正的脸,相对于面具的开朗、微笑和喜悦,这是一张既忧郁又闷闷不乐的脸。
  这个面具绝对是大师之作,却不是珍妮弗的父母想要的。在我的印象中,这是露西唯一遭到客户退回的作品。她告诉我,那对父母一看到这个面具就发了脾气,珍妮弗的母亲当场哭出来,而她的父亲则对露西大声咆哮。“这不是我的女儿!”他愤怒地说。
  露西立刻允诺重做一个。第二次做出来的面具非常漂亮,但没什么特质。面具上画了一群飞翔的蝴蝶,有种轻盈的感觉,仿佛完全摆脱了地球的重力。面具全是明亮的色彩和绵蓬蓬的云朵,这正是那对父母所希望的。
  露西把第一个面具留了下来,挂在工作桌前的墙上。有时候,当我走进地下室看她做什么或跟她打声招呼时,我会发现她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这个微笑女孩的面具。


二十九、小J失踪

  真是巧合吧,在我收到温德尔·贺里斯回信的隔天,报上又出现了贺里斯的名字。这次的新闻是——小J失踪了。
  在那次审问结束后,贺里斯被送进了监狱,小J则被一名当时参与攻坚、把它从贺里斯的公寓里救出来的警察收养。这名警察后来收到许多邀请函,希望他能让小J(或可以叫它成名后的新名字“英雄”)上电视节目或参加展览会演出,但都被他回绝了。“这只狗已经被彻底利用过了,”他说,“我现在只希望给它一个平静的生活。”
  但现在,英雄却从这位警察在布鲁克林区的家中不见了。那天他照常去上班,留下英雄睡在沙发上,而当他在午休时返家准备牵狗去散步时,才发现家里的大门敞开,狗也不知去向。门上的痕迹说明了这里遭人强行侵入,而警察家中的电视和音响也不翼而飞。他们研判,这条狗一定是在歹徒大搬家时,从敞开的大门溜到了户外。于是,警方展开了庞大的搜寻行动,但到目前为止仍一无所获。全市各地都贴上了告示,要求人们协助寻找一只四岁大、具有说话能力的黄色拉布拉多猎犬。“无论如何,”这名极度悲伤的警察在接受访问时说,“至少它有办法开口要求协助。”
  在新闻披露这事件的这天,马修·瑞斯和他老婆伊莲娜一起上门找我。当敲门声传来,我正躺在沙发上盯着电视,一心只想多得到一些关于小J的消息。此时才刚过中午,我身上还穿着睡衣睡袍。我本来不想应门的,可是在我站起来透过百叶窗看看来访者是谁时,不小心绊倒了地上的一堆书,更不小心地发出一声响亮的咒骂。这样一来,我觉得就不好假装自己不在家了。
  我把门打开,看见马修和伊莲娜站在那儿,冲着我大咧咧地笑着。马修提着几个保鲜盒和盖好锡纸的烤盘,伊莲娜则抱着一个大桶,里面装满清洁用具。我愣了一下,怀疑自己是否和他们约了见面。也许他们打过电话来说要找我,是我一时糊涂忘记了。
  “哈罗。”我说得有点迟疑。
  “嗨,保罗。”伊莲娜亲切地说,“请原谅我们不请自来,因为你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她说得没错,这阵子我的确不想接电话。都怪我妈妈和姐姐,她们太常打电话来表达关怀,让我有点受不了,只好让答录机去接电话。我好像很久没去听答录机里的留言了。
  “别这么说,”我说,“欢迎你们来。”这时候,罗丽从屋里跑过来,想看看大门这边发生了什么事。它从我旁边挤过,先嗅嗅伊莲娜的脚,又转过去嗅马修的。它闻到马修带来的容器中散发出的食物的味道,便四处嗅闻寻找来源。我抓住它的项圈,使劲往后拖开。
  “坐下,妹妹!”我喝住罗丽,又转头问伊莲娜,“要我把它关到后面吗?你对狗过敏,没错吧?”
  “不用,不用。”她忙说,同时把小桶放下伸手摸摸这只狗。“我吃过药,没关系的。”
  “你们带什么来了?”我问。我知道自己应该请他们进去坐才对,但屋里实在太乱了,让他们看见里面的情况会让我觉得很尴尬。
  “呃……莫拉从你这里回去后,和我们谈过了。”马修说,“看来,你好像需要有人帮你一点忙。”
  “帮忙?”我冷冷地说。
  “哎,我们只是出于善意,想帮忙你整理一下房子,”伊莲娜飞快地说,“我还替你带了点食物,你可以放进冰箱慢慢吃。这些是意大利面、红番椒和一锅白豆汤。”
  “还有干酪、通心粉、布丁,”马修说,“里面加了火腿,就像前年伊莲娜为圣诞节百乐餐做的那样。我记得你对这道菜赞不绝口。”
  这一长串食物的名字让我不由得感到饥肠辘辘。上一次去超市采购已经是好几个星期前的事了,这阵子我几乎都靠饼干和干麦片度日,最近几天甚至还想到车库去,从大包的狗饲料袋中抓几把来吃。
  伊莲娜继续说下去:“我想卷起袖子动一动,做点清洁工作。这段时间你可以跟马修好好聊聊。”
  “你们实在太好了,”我说,“但……现在可能有点不方便……”
  伊莲娜对我笑了,她伸手碰碰我的脸,摸摸我满是胡碴的粗糙脸颊。“让我们进去嘛,保罗,”她说,“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她温柔的触摸让我差点掉下泪来。“我替你烤了一盘你最喜欢的薄荷核仁巧克力饼。”
  我低头看着地上,点了点头。我感觉自己卑微透了,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一样。“好吧。”我说,然后往旁边退了一步,让他们进屋去。
  屋里真的很乱,但就算他们再怎么受不了,也不会表现在脸上。“好了,”伊莲娜说,“我先替你热点汤喝。你要不要趁这个空当去洗个澡,换件衣服?”
  “厨房里不知道有没有干净的锅子或碗。”我说。
  “放心,我会处理。”她说。
  当我洗干净身体,换好衣服走出卧室时,发现整间房子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伊莲娜拉开所有窗帘,让每个房间都充满光亮。她清掉餐桌上的脏碗盘,为我准备好一套干净的餐具。我一坐下,她便马上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汤和一盘奶油面包。我立刻狼吞虎咽吃起来。
  饱餐后,我和马修坐在客厅沙发上喝着刚煮好的咖啡,面前摆着一盘核仁巧克力饼。伊莲娜已用吸尘器吸过了地毯,也清掉了堆在茶几和地板上的杂物。她还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整个房间充满了新鲜的空气。
  “如何,你的研究还顺利吧?”马修问。当他问这句话的时候,看得出他是很刻意地逼自己直视我的眼睛。
  “很不错啊。”我说,但马上改了口,“呃……应该算普通而已。坦白说,很难说我究竟有什么进展。”我把罗丽学打字的情形一五一十对他说了。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方法还真有趣,”他说,“你知道吗,我读过一篇文章,说托马斯·曼的女儿也做过类似的事。她让自己的小狗用打字机写诗。”
  “真的?”我问,“结果成功了吗?”
  马修耸耸肩。“关于这点,我也很感兴趣,”他微笑说,“不过看来最后这只狗开始反抗了,再也不愿意靠近打字机。”
  “的确是,”我说,“狗都不喜欢打字,要它们用鼻子去打字实在太难为它们了。”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两个人都盯着罗丽,看着它在我们面前低头嗅闻地毯。我听见另一个房间传来咔嗒一声,那是运转中的洗衣机所发出的。
  “你知道吗,保罗,”马修说,“我并不完全明白你的计划。说真的,我还真不懂你究竟想要知道什么。”
  “呃,我想……”我结巴了一下,努力回想我当初在研究提案中所写的研究目的。“我想……我想知道人类与犬科动物是否有沟通的可能性。”
  马修摇摇头。“我不是指这点,”他说,“我的意思是,你想知道关于露西的什么事?”
  我把目光移开。我从未对马修提起过我的计划与露西有关,没想到我的动机竟然如此显而易见。
  “我说得没错吧,保罗?”看我半天没说话,马修便接着问下去,“你想挖出一些关于露西的事?”
  我点点头。“在她死后,”我说,“我发现有些事情不太合理。”
  “不合理?什么意思?”
  我把我发现的事告诉他,包括那块牛排和平底锅,包括书架上那些重新排列过位置的书。“甚至她爬到树上这件事,”我说,“也是一种不合理。她没事爬树做什么?”
  “所以你认为露西可能是自杀的。”马修说。
  我再度把脸转开,勉强自己把目光集中在挂在对面墙壁上的一幅画上。我并不喜欢这几个字被这么直接地讲出来。
  “而且,你觉得罗丽能帮你找出真相?”
  我转头看着马修,直接与他四目相对。
  “它是目击者,”我说,“你不明白吗?只有它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他缓缓点了个头。“说真的,保罗,”他说,“失去另一半真的不是件容易面对的事。你有没有想过去找个人谈谈?例如心理专家,或某个能提供你帮助的人?”
  我挤出一丝微笑。“我不需要其他人帮忙。”我说,“我已经有罗丽了。”
  马修叹了口气。“那好,”他说,“那好。”他顿了一下。“对了,我很欢迎你回来教书。回学校对你应该有很多好处,即使只上几堂课也好。”
  “不了,”我斩钉截铁地说,“我手边的事已忙不过来了。”
  “好吧,”他说,“无论如何,还是考虑一下。”
  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罗丽突然从睡梦中醒来,扭头去咬尾巴附近的一块痒处。
  “你知道那只狗被绑架的新闻吗?”马修问,“那只名叫英雄的狗?”
  我点点头。“它本来的名字是小J。”我说。
  “没错。”他苦笑了一下。“坦白说,”他说,“在上你这儿来之前,我真有点担心一进门就发现你窝藏了那条狗。”
  “你说对了,我还真后悔没有先人家一步想到。”我说。马修立刻狐疑地看着我。“开玩笑的,我还没到作奸犯科的地步。”
  “你当然不会。”他俯身向前,拿了一块核仁巧克力饼。“真是丧心病狂,不是吗?居然有人会对狗做那种事。”
  我环顾四周,感到有点罪恶感。当马修和伊莲娜敲门时,温德尔·贺里斯寄来的那封信就摆在咖啡桌上,但现在显然已被伊莲娜连同其它杂物一块清掉了。
  “确实疯狂,”我说。“那件案子还真恐怖。不过,你无法否认他的成果。”
  马修谨慎地瞄了我一眼。
  “我的意思是,至少这是个证据,”我说,“他搞出一只活生生能说话的狗,就是我没发疯的最好证明。”
  “他真的搞出来就好了。”
  “什么意思?大家都听到了。当它开口说话时,法院里面有一大群人在。”
  他耸耸肩说:“这若不是精心设计过的表演,就是众人一厢情愿的想法,当年在沙仑镇法院里的人还不是都认为他们亲眼目睹了巫术?”(1692年,在现美国麻省沙仑镇曾发生过著名的巫师审判事件——十九名男女被指控对镇上少女施行巫术而被法院判处死刑,另有一名八十高龄的老人因拒绝接受审判而被众人以乱石砸死。)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像受了伤,因为他马上软化了口气。“好吧,其实这也很难讲,”他说,“这年头什么事都有可能,或许这件事情是真的。”
  “是真的,”我说,“肯定是真的。”
  马修和我又聊了好一会儿,主要谈的是系里面的最新八卦。当伊莲娜把家务都做好时,整间屋子简直焕然一新。她洗了地板、擦亮浴室的卫浴设备、清理过冰箱,又替我的床铺换上干净的床单。她拾起散落在卧室地上的衣物,洗净烘干蓬蓬松松折成了好几叠。现在整个房间闻起来都是柠檬和松木的味道。
  “谢谢你,”我说,亲了她脸颊一下,“真的非常感激。”
  “别客气,”她说,“只要有需要,开口讲一声就行了。”
  “保持联络吧。”马修说,“好好照顾自己。”
  我站在门口,挥手目送他们开车离开,然后才转身走向我崭新的屋子。
  “进来吧,罗丽,”我说,“该是练习打字的时间了。”


三十、西伯勒斯协会

  没隔多久,贺里斯的朋友雷莫就和我联络了。在贺里斯回信后的第五天,我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张字条。这张纸条不是邮寄来的,显然那位和素昧平生的男人、那位由贺里斯这个神经病介绍的男人,曾亲自来过我住的地方。这张纸条是用手写的,纸张是从一般笔记本撕下的横线笔记纸。上头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保罗:
  我稍微调查了一下你的底细,显然你不是条子之类的人,我相信温德尔的推荐并没有错,这才来和你联络。我们一直很欢迎新成员加入。这星期六晚上七点钟我们会召开每月例行的聚会,你可以提早一点过来,大约六点以后就可以到了,给我一点时间向你介绍一下我们的研究所。希望到时能见到你。
  西伯勒斯协会雷莫敬上
  P.S:请把你的狗也带来,我们很想看看它目前的情况。
  这封信让我有种不安的感觉。他说的“研究所”指的是什么?我若一头闯进去,会不会让自己陷入身不由己的境地?还有,他们想对罗丽做什么?带它去的话会让它陷入危险吗?除了担心这几点,我心中又出现了另一种思虑,这种思虑和罗丽的安全无关,但是关系到我自己的荣辱:如果我带罗丽过去,能展示什么?我辛苦研究几个月后的成果?难道要让他们看罗丽用鼻子在键盘上胡戳一通吗?或者是让他们看看只给罗丽三张卡片挑选,它都会出错?如果我告诉他们罗丽曾经发出wa的声音,告诉他们当时我失败的做法,他们会怎么看待我这个人?当然,我也可以欺骗他们,可以事先在特定的键盘按钮上抹上肉类的味道。可是,这样对我有什么好处?
  这张纸条上还画了一张地图,指引出如何到达那天聚会的地点。看来,这个“研究所”的所在地似乎是一般民宅,地点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我特别先开车到附近绕了一下,发现那里果然是一栋普通的小砖瓦房,外头有修建整齐的草地,看来一点也不像可能拥有地下实验室或隔音设备,以秘密进行不可告人研究的地方。但是,谁会知道我们的邻居在围篱之后会干些什么事呢?谁会知道发生在隔壁房子里的是风流韵事还是血腥宗教仪式?这世界有趣的程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回到原来的问题:我到底该不该参加这个聚会?他们会不会一棒把我敲昏或在饮料中掺入迷药,然后把我的狗抢走?或者,这和一般的会议根本没两样,先是专题演讲,接下来或许还有分组讨论,有专人做会议记录,然后在会议结束后还提供咖啡和茶点?答案已经很清楚了(相信你们一定也已经猜到),我决定要参加这个聚会。我这个人好奇心是很强的。一个就在我家附近的地下犬科语言协会,近到几乎可以步行前往的聚会,这让我如何抗拒?想到可以和那些人对话——那些不会在我说出研究计划时把我当神经病看待的人,光是这点就让我充满了兴奋。对此刻的我来说,与我有较多共同点的可能是这群不曾谋面的人,而不是我任教大学里那些所谓的同事。
  于是,在那个气候宜人的星期六晚上,我洗了澡,刮了胡子,拿起狗链扣上罗丽的项圈,出发前往参加西伯勒斯协会的聚会。
  当我和罗丽抵达雷莫的房子时,发现车道和外头的街上已经停满了车子,一看就知道有人在此举办活动,我找了个地方停车,让罗丽下来,一开始它还很兴奋地跟着我往前走,但等到我牵着它要走上这栋房子门前的人行道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它竟然停了下来,拒绝继续前进。我拉了又拉,可它就是不肯再往前走半步。
  “走啊,妹妹,”我说,“怎么了?”
  就在我和罗丽僵持不下之时(毕竟它的体重超过三十五公斤,而且现在正使出全力与我拔河),那栋房子的大门打开了,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廊上。这个人的年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顶多只比我大几岁。他身材壮硕,蓄着白色长发和满腮胡子,让人不由得联想起扑克牌中的国王。罗丽一瞧见他,便开始低吠起来。
  “嗨,”他说,“遇到麻烦了吗?”
  “是有一点,”我说,“它平常不会这样的。对了,我就是保罗。”
  “我早就猜到了,”他说,“我是雷莫。”
  雷莫走下台阶,朝我们走来、罗丽突然没了胆子,畏缩地想躲在我的脚后。虽然它仍在低吠,但吠声和刚才已有很大不同。我听出这是被我归类于“恐惧之吠”的第一种吠法。
  雷莫在罗丽身边蹲下,把手伸向它的头部。罗丽猛然把脸转向他的手,露齿咆哮,似乎随时可能一口咬下。我有点紧张,但雷莫的动作飞快,他一把便抓住了罗丽的鼻吻不让它的嘴张开,另一手则伸到它的左耳后面,摸索着某块部位。他拨开罗丽耳后的毛发,露出底下的皮肤。我俯身看他在做什么,结果看见在罗丽的耳后有一小块红色的斑点。这块斑点我以前倒从来没发现过,我也从未想过检查罗丽耳后的这个部位。
  “你看看,”雷莫说,“它是我们的狗。”
  我看着他,又看向那块小红斑,感觉很不自在。“那是什么?”我问。
  “是记号。”雷莫说。他放开罗丽,站直了身子。罗丽登时躲到我身后,拖动狗绳缠住了我的后腿。“我们在所有小狗身上做这种记号,这只狗一定是从这里逃出去的,这种情况偶尔会发生。”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说,“罗丽是从小被我们养大的。”
  “但看来最先养它的是我们,那个记号不会骗人。”他咧嘴笑着说,“这只狗一定是很久以前跑掉的,让我想想……大概七八年前我们有过一窝脊背犬,其中好像有一两只跑掉了。这个时间点吻合吗?你是不是在七八年前开始养这只狗?”
  “好像是吧。”我说,他的话让我感觉脑袋一团混乱。“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
  “当时它虽然成功逃掉了,但看看它最后来到了哪里?”雷莫大笑。“欢迎回来,妹妹,”他对罗丽说,“欢迎归队。”
  我开始退缩了。“呃……我觉得我好像不该来这里,罗丽看起来很不安,我从没见过它这个样子。我应该把它带回家才对。”
  “才怪,”他说,“我们是老朋友了,不是吗?”他把手伸向罗丽,好像要拍拍它,但罗丽害怕地退开了。
  “这样吧,”他继续说,“它现在心情是有点不好,不如我们先把它关到后院的狗舍,让它在那里放松一下。它待在那儿不会有事的,聚会结束后你就可以带它回去。”
  我望着罗丽,它正在我身后不停发抖,真的害怕极了。我发现自己根本不该来这个地方的。雷莫的话已经解开了罗丽的身世之谜,那正是它浑身湿透又血淋淋地来到露西的门前的原因,天知道它在逃脱前曾受到什么样的恐怖待遇?我应该马上带它回家,永远远离这个地方。我甚至还应该打电话报警,要他们来调查这些奇怪的人。
  雷莫看出我的犹豫。“你大概在考虑要不要留下来吧?”他说,随后压低了声音,“今晚的聚会可是很特别的哟。我们请来了一位会说话的贵宾,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位贵宾可不是人类。”
  我目瞪口呆看着他。“你们该不会……”
  他又咧开嘴笑了。“正是,”他说,“我们把小J请来了。”


三十一、罗丽不见了

  我呆望着雷莫。“小J?”我说,“它在里面?”
  雷莫笑得更加得意了。“你猜对了,”他说,“所以,现在你决定如何呢?要不要暂时把你的狗关进狗舍,让我带你进去看看?”
  我低头看向罗丽,它仍蜷缩在我身后发抖。我该立刻带它回家,当作根本没来过这个地方吗?我试想了一下,如果我带罗丽回家,今晚就只能和它一块乖乖待在家里,而近在离我住处只有几个街区的地方,却有这么一群人聚集,准备观赏一只会开口说话的狗。一想到这种情况,我就无法忍受。我必须承认,最近我对研究计划渐渐失去信心,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能目睹这活生生的证据,就能证明我过去的努力并没有白费,这将是多么大的鼓舞啊!毕竟,只要亲眼看见“可能”,便足以让我重新燃起希望。我转过头,望向雷莫那栋看似平凡又不怎么讨人喜欢的屋子。在这栋房子的某处,这世界唯一会开口说话的狗正在里面等着,等着告诉我们它想要说的话。我怎么可以不留下来呢?
  “这样吧,”我对雷莫说,“我先把狗带回去再过来,用不了几分钟。”
  “何必呢?”他说,“狗舍就在后舍,我保证它在那里一定待得舒舒服服的。”
  但是,罗丽那副害怕的样子让人起了保护之心。“不用了,”我说,“它待在家里会更好过。”我蹲下来安抚它。“嘘……妹妹。”我说,感觉它抖得十分厉害。“妹妹乖,没事了。”
  雷莫以奇怪的表情看着我。“你都这样和它说话?没搞错吧?”他说,“算了,反正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
  “走吧,妹妹。”我说,牵了罗丽便往人行道走。它兴奋地抢着走在我前面,大口喘气,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罗丽一路拉着我走到停车处,我把车门打开,它便马上跳上车。“别担心,妹妹。”我轻声对它说,同时把车窗降下一道缝隙。“我马上带你回家。”它在椅子上躺下,把头枕在前爪上。
  我火速把车开回家,让罗丽进到后院。我拍了它几下,又倒了一小堆点心在它脚边,补偿它今晚受到的折磨后,才折回雷莫的住处。等我抵达时,街上已经停满了车子,最后我只能把车停在两条街以外的地方。当我向那栋屋子走去时,我看见雷莫还坐在前廊上,正在等我回来。
  “你把它安顿好了?”我一踏上屋前的小路,他便问。
  “是啊,”我说,“它没事了。”
  “很好,”他说,“那么,我带你四处看看吧。”
  他领着我往屋后走去。“我们不大有新会员,”他边走边对我说,“而且对外人非常警惕,因为没办法预料新来的人会不会被吓到报警。不过正如我在信上说的,我们查过你的底细,而且你是温德尔·贺里斯推荐来的——再也没有比这更具有说服力了。”
  我勉强挤出笑容。“是啊。”我说。
  我们来到后院,站在一座大房舍前。我听见里面传来狂吠和号叫,音量大得骇人。
  “这就是我们的狗舍。”他说。
  “难道邻居不会抗击吗?”我问。
  “当然会啊,”他说,“但我也不是好惹的人,因此他们最后要不自己闭嘴,要不就自己搬走。”他笑了起来,“哈,我对他们可是很不客气的。不过现在这里左右两边的房子都被我们的会员买下了,所以不太会有人过来抗议。”
  他把狗舍的大门推开,带我往里面走。我看见门后是一条狭长的走道,两边全是狗笼,每个笼子里面都有狗,而且大部分是两条狗合住在一个笼子里。这里的狗种类繁多,数量则大概有三十几只。它们大都瘦骨嶙峋,有些身上还裹着纱布绷带,伤口的部位各不相同。这个狗舍显然很久没清理了,里面的味道臭得恐怖。我暗暗庆幸,还好刚才我没答应让罗丽待在这里。
  “这些都是我们最近在研究的狗。”他说。当我们走在通道上时,两边的狗都扑上前搭在铁笼柱上,拼命对我们吠叫。
  “它们看起来好像不是很快乐。”我说。
  “没这回事,它们只是想吃晚餐罢了。”
  我们走出狗舍回到院子,雷莫转身把大门关上。“开会的地方在主屋的二楼,但我们现在还有一点时间,”他说,“你想不想下去我们的实验室看看?”
  我深吸了一口气。“好啊,”我说,“能这样最好。”
  后院地上有个地窖入口,门是倾斜式的,必须向外拉开才能看见通往地下室的阶梯。我突然想起我祖母家也有一个像这样的地窖门,小时候我经常把那扇门当成滑梯爬上滑下。雷莫把门打开,伸手指向底下的阶梯。“请进。”他说。
  我小心翼翼走下楼梯。这里很黑,在雷莫把灯打开前什么也看不到。我已做好心理准备,打算目击种种骇人的景象,但出人意料的是,这里和一般的实验室并无两样。地下室的中央是一张大桌子,角落有一个水槽,有一面墙壁堆放了一长排纸箱。我看见水槽边的柜子上有一套手术刀等外科工具,不由得有些惊心。
  “这就是我们具体实现计划的地方,”雷莫说,“只要你加入协会,支付会费后,你就可以使用这里的一切设备。我猜,目前你是在自己家里进行研究吧?”
  我点点头。
  “那么,未来你会发现在这里方便多了。这个地下室是隔音的,还有许多好用的工具和充足的乙醚、缝线等材料,任何你需要的东西这里几乎都有了。”
  我再点点头。“太好了。”我轻声说。
  雷莫继续说下去。“依我看,你那条母狗好像还没做任何改变。我说得没错吧?你应该还没对它做手术吧?”
  “呃……我是研究语言学的,所以想先从非手术的方式开始。”
  雷莫露出怀疑的表情。“既然如此,那目前你对它做了什么?”
  “是这样的……最近我使用闪光卡,用一组我设计的图形符号让它学习与一些特定话语作联系,”我解释说,“我还用这些符号做了一个特殊键盘,想让它利用这个键盘用鼻子敲出完整的句子来……”我说不下去了。这套说法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得可笑。
  雷莫微微扬起嘴角。“那么,你的成效如何?”他问。
  “我得承认,效果比我想象中的慢很多。”
  雷莫大笑起来。“是啊,我想也是。你要知道,你并不是第一个想从那种方法切入的人,但我们西伯勒斯协会早就确定若不动手术,就不会有任何进展。如果你决定加入的话,你还可以使用我们的图书馆……”他指向地下室的一个角落,那里有几层书架,上头排放许多三孔资料夹和兽医领域的专业书籍。“我敢说,在你读过一些资料后,你也会有相同的结论。”
  雷莫走到“图书馆”边的一个档案柜,打开抽屉取出一些纸张,然后递给我。
  “这是我们的入会说明书。你先看一下,等会议结束后再告诉我,你是否打算加入。我们一年的会费是三百美元,听起来可能有点贵,但包括了这里的医学设备、狗的膳食费,以及邀请特别来宾前来演讲的车马费。”他又露出笑容。“当然,今晚请的演讲者是不用支付报酬的,我们会用狗食当作报酬。”
  我也挤出微笑。“好的,”我说,“我会仔细看看。”
  雷莫看了一下手表。“我们差不多该上去了。”他说。他走上阶梯,突然又停下转身。
  “我忘了问,”他说,“你有老婆吗?”
  “没有,”我说,“我太太已经去世了。”
  “抱歉,真的很遗憾……不过这样可能会比较好。我们发现几乎所有女人都无法理解我们的行为。我们这里有句笑话‘唯一获准进来的母狗只有会吠的那种’。”他大笑起来。
  我把头别开,但还是被雷莫看见我并没有笑。
  “别在意,”他说,“我并没有任何不尊重你前妻的意思。”
  “不,”我说,“我没这么想。”
  雷莫领我走上地窖阶梯回到后院。再度听见狗舍那群狗的狂吠声,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
  我们一起绕回房子正门,爬上台阶。雷莫把大门打开,我们先进到一个小门廊,在右边的是客厅,里面已放了好几排椅子,全都面对着一个讲台。看到他们居然为小J准备了讲台,不禁让人觉得十分有趣。在客厅里,已有二十几个人三五成群站着聊天。
  “来吧,”雷莫说,“我来向大家介绍你。”
  他带我走向一个由三个人组成的群体,拍拍其中一个人的背。这是个块头很大、相当肥胖的男人,他头发稀疏,手里拿着一块记事板。
  “卢卡斯,”他说,“这位是保罗,他正在考虑加入我们这个小团体。保罗,卢卡斯是我们的会计。将来如果你要缴会费,就直接把支票交给他。”
  “不对,是交给我。”另一个男人说。这个人的头发是红的,皮肤非常白。“你把钱交给我就行了。”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他是亚伦,”雷莫说,“你别理他。”
  “也千万别把钱交给他。”第三个男人补充说。此人个头很矮,眼睛很大,头发是灰褐色的。他的话惹起更多笑声。“我叫汤姆。”他补充说。
  我和这几个人一一握了手。“保罗养了一只母脊背犬,”雷莫说,“后来才发现,原来它曾经是我们的狗。”
  “跑掉的?”汤姆问。
  “是啊,”雷莫说,“但它们迟早都会回来的,不是吗?”他转向卢卡斯。“七八年前那几只小脊背犬是你负责研究的,没错吧?”
  “没错,就是我。我敢说它一定是我那迷途知返的小女孩。它现在在狗舍里吗?”
  “不,”雷莫说,“保罗带它回家了。再度回到这里让它看起来有点沮丧。”几个人又笑了。“我们这位保罗很在意它的感受。”雷莫和卢卡斯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神。“以后他也许会让你看它一眼,如果你客气点请求的话。”
  “我很愿意,”卢卡斯说,“有空的话,也许我真的会过去拜访。我看看,你是住在……”他看了一下记事板。“你住在透纳街,对吧?”
  “没错。”我说,但让这些人知道我住在哪里,令我很不自在。
  雷莫看见我脸上的表情,笑着说,“我说过,我们是很小心的。”
  “我知道。”我说。
  “所以,保罗,”卢卡斯说,“你对它做了喉部手术了吗?”
  “没有,”我说,“目前还没。”
  “保罗对我们这套还不太了解,”雷莫对他们说,“他之前用的是‘非手术方式’。”他的话让这三个人一起爆出大笑。
  “原来你也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卢卡斯对我说。
  我很不自在地站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雷莫拍了一下我的臂膀。“别那么紧张,老兄。”他说,“我们只是在开玩笑而已。”
  “这段历程我们都曾经走过,”灰褐色头发的汤姆说,“我一开始也是这样,花了三年时间想让我的米格鲁开口说‘玛丽有一只小绵羊’。最后我才发现,它根本是生理构造错误,如果不动手修正,就不可能让它说出半个字。”
  “结果成功了吗?”我急忙问。
  “那只失败了,不过后来进行的这只,现在已能发出K的声音了。”
  “我们每个人的进展都不错,”雷莫告诉我,“但没人像温尔德那样成功。这家伙是个天才。”这句话让其余人纷纷表示赞成。
  “所以我们今晚才会如此兴奋地等待我们的贵宾出现,”卢卡斯说,“说到这点……”他看了一下手表。“我想这场表演的时间应该快开始了。”
  “先找个位子坐吧,”雷莫对我说,“我去看看我们这位贵宾是否准备好了。”
  “我也先告退了,”卢卡斯说,“在聚会开始前,我还有一点事情要忙。”他和雷莫走进隔壁的房间,而汤姆则向其他人宣布会议即将开始。亚伦和我一起找了紧挨着的座位坐下。
  “你为何开始从事这种研究?”亚伦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告诉他实话,但又想不出其它具有说服力的故事。“我太太在去年秋天去世,”我说,“那时待在她身边的只有我那只叫罗丽的狗。我想……我想我只是想知道它那时究竟看到了什么。”
  这套荒诞的说辞让我羞红了脸,但亚伦却严肃地点了点头。
  “你的想法和我相去不远,”他说,“我也曾经怀疑我太太……现在应该说是前妻了,我怀疑她欺骗我。我认为唯一会告诉我实话的,就是她养的那只狮子狗,它的名字叫法佛。”他露出苦笑。“我一直很讨厌这个名字。”
  “那么……法佛告诉你什么了吗?”
  “用不着它说了。有一天我回家发现我老婆和另一个男人躺在床上,后来她便带着法佛走了。不过,那时我已经和这些人联络了。”他挥了一下手,把这个房间里的人全包括进来,“虽然有点迟,但我还是迷上了这种想法。”
  我点点头。这是个非常奇怪的群体,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也是和他们一样的。
  会议开始了,先由一位名叫杰夫的男子简短致辞,此人似乎是协会的秘书长。他宣读了几则事项,接着又念了上次会议的记录。这场会议看起来和我以前参加过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差别在于不时会跑出一点点令人不愉快的小事:杰夫向大家宣布图书馆有一本兽医教科书不见了,请借走的人迅速归还;他提醒大家,身为会员就要服从规范,必须在使用后把手术设备清理干净。台下有人举手发现,说他找到某个大量贩卖廉价狗食的地方,另一个人则宣布他有条狗怀孕了,如果有人想要小狗可以跟他说。我越待越感觉不自在,看了一下手表,才发现我们在这里已经快坐了二十分钟了。
  此时,室内突然安静下来——雷莫和卢卡斯回来了,两人合力抬着一个大木条箱,箱上覆盖着一块深色的布。他们小心翼翼把箱子放下后,雷莫走上讲台,而杰夫则退下回到前排的座位上坐下。
  “谢谢你,杰夫。”雷莫对着麦克风说,“晚安,各位先生。今晚是西伯勒斯协会的荣耀之夜。十一前,我认识了那位名叫温德尔·贺里斯的人。当时我什么都不懂,完全是个外行,只用一条从动物收容所捡回来的杂种狗做各种古怪的实验。但是,和温德尔·贺里斯相遇改变了我的一生。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目标清楚、意志坚定、为理想而毕生奉献的人。他是我们这个新领域的梦想家,真正的梦想家,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但非常不幸,正如各位所知道的,由于联邦政府法律系统的无知和短视,温德尔今晚无法跟我们在一起。不过我们有更好的东西,我们拥有温德尔·贺里斯的最高成就。有些人称呼它‘英雄’,但我决定还是叫它本来的名字。各位先生,让我向各位介绍——小J!”
  屋内顿时掌声如雷。坐在我旁边的亚伦甚至站了起来,大声吹着口哨。雷莫走向那个木条箱,撩起遮布,打开箱门。处在人群中的我也伸长了脖子,但是,就在那条狗一走出箱子的时候,我便立刻把头别开——这条狗几乎已经没有脸了。从背后看去,它完全是一只正常的黄色拉布拉多犬,身体已是成犬体型,但走起来仍有幼犬的轻快。让人惨不忍睹的是,它的头部几乎完全被重建了,它的吻鼻被削得极短,看起来像整个儿陷了进去,下颚则被拉长弄宽,塑造成人类下颚的形状。即使我是坐在第四排的位置,仍能见到它颈部的疤痕——我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报上说过贺里斯曾把它的喉咙切开动手术。
  亚伦凑过来小声对我说:“做得很漂亮,对吗?”
  雷莫把这只大拉布拉多犬抱起来,放在讲台前的一张大凳子上。他调整麦克风,降至小J那张伤痕累累的嘴巴同高的位置。屋里的人都安静下来,而小J也立即开始张嘴说话。
  它发出的声音实在太恐怖了,像是一种介于嘶吼和吠叫的声音,但里头却是由一连串毫无意义的母音和子音组成。我从未听过任何生物发出类似的噪音,这是我所听过最凄惨的声音,但这并不是语言。
  “哎哎哎,”这只狗说,“卡佛哇哟。”
  我环视屋内,所有人都面露微笑,全神贯注。
  “哇嘎喏呜,”小J清晰地说,“朱卡鲁。”
  “太神奇了,”亚伦低声说,“T和K这两个音是很难发的。”
  我坐在那儿听着这难以忍受的噪音,只期待有人会先受不了而提出抗议。但是,这些人似乎都听得心满意足。雷莫站在讲台旁,脸上露出喜不自胜的笑容。他的双眼闪耀着一种光彩,而这样的光彩在我周遭这些人的眼中也能瞧见。
  我怀疑只有我听不懂。“它说什么?”我低声问亚伦,但他立刻挥了一下手。
  “注意听就好,”他说,“这再清楚不过了。”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突然有人用力敲起门来。响亮的砰砰声盖过那只狗凄惨的号叫,让我如释重负。
  “警察!”外面的人喊道,“开门!”
  屋里立即起了一阵骚动。我身边的人全都跳了起来,往后门狂奔。讲台上的雷莫急忙抱起小J,把它推回箱子里。我看见他不知道对卢卡斯说了什么,两人同时转身瞄了我一眼,接着他们便合力抬起那个笨重的箱子跟着大家往后门跑。混乱中我一时不知所措,只能呆站在那儿,看着其他人撞翻椅子、彼此推挤着从各个方向往后门冲。
  我很高兴警察赶来了。我希望这些人都逮捕,也希望那些狗都能重获自由。我差点就去替警察把大门打开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万一警察以为我也是他们的一份子怎么办?我该如何解释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为何会和这群坏蛋在一起?我当机立断。眼前最好的办法是马上离开,回到车上用最快的速度开车回家。当我跑到后门时,警察正好撞破前门进来。后院已乱成一团,但我仍有机会逃走。我闯进隔壁人家的院子,沿着小路一直跑到我停车的那条街,跳进车里以极速开回家。
  我把车子停在屋前的车道上,将引擎熄火,但过度分泌的肾上腺素仍让我惊魂未定。我在车上坐了一会儿,在突然安静下来的环境中,我发觉自己的心跳仍十分厉害。刚刚我在警察面前逃走,我会因此惹上麻烦吗?我告诉自己,除了刚才那段逃亡不算,今晚我只不过是参加了一场会议而已。我暗忖警方是否会在雷莫的住处发现我的名字。我没在那里签过名,也还没缴交会费,所以那个协会的名单上一定没有我。但是……我突然感到一阵惶恐,温德尔·贺里斯已把我的姓名和地址寄给雷莫。警方为了追查小J的下落,当然会去检查所有与贺里斯通信的人。更何况,卢卡斯的那块记事板上已有我的姓名和地址。冷静点,我对自己说。事情再清楚不过了,在这个剧本里我只不过是个小角色,我和小J的绑架案根本没有半点关联,而且我也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狗。我并没有做错事。
  但我立刻知道这不是真的。我根本不应该去那里。我到底在想什么,怎么会跑去那种地方?我有种感觉,知道今晚所见的景象将会一辈子也忘不了,但现在我已不愿再多想了。当下唯一能慰藉我的,是快点回去与罗丽团聚,快点用我的双臂紧紧搂住它毛茸茸的身体。于是我下了车,几乎是跑着奔过前院草地。
  可是,当我跑到后院门口时,不禁停下来倒抽了一口气——后院空荡荡的,罗丽已经不见了!


三十二、蓝玛丽

  我和露西共度了一段相当平静的时光。我们抛下那个不愉快的夜晚,再也不提她毁掉第一个亡者面具,以及想从我身边消失却被我及时拉回来的事。我知道她相当尴尬,尴尬于那天晚上发的脾气,尴尬于她表现自我的方式太任性,像条活蹦乱跳的大狗在家具上留下了自己的记号。然而,我觉得她现在对我小心过头了,似乎随时随地都在检讨自己的行为。我不喜欢她这种转变,我喜欢她像过去那样,还是那个既野蛮又火力四射的女孩。我觉得我应该加以干涉,她花了太多时间和死亡相处,现在该是把她带回来重返活人世界的时刻了。
  我决定让她放松一下。她从来没去过新奥尔良的嘉年华会——你能想象吗,露西是面具设计师,而她竟然从来没有去过嘉年华会。这个计划实在太完美了,我要假装临时起意带她前往,以此纪念我们初遇之时共同出游的那一个星期。我们要一起离开目前枯燥又一成不变的漫长冬日。我要替她收拾最不寻常的行李——一件亮片装饰的礼服、一条羽毛围巾。到时我们会化装、打扮和狂欢作乐,醉得东倒西歪。我要带她去她真正需要去的地方,一间有阳台、落地窗和悠久历史的再浪漫不过的旅馆。我要让她好好装扮,胸前闪耀着金色亮片,我要她用珠子(新奥尔良嘉年华会活动中,花车游行队会向人群抛撒一种项链让人抢拾,项链可作为游乐中使用的钱币,大家习惯称之为“珠子”(beads))收买我。
  那个时间点恰到好处。当年的复活节在4月中旬,比前几年都晚,而那年春天又来得特别早。当然,我的心血来潮绝不是临时起意的——若在嘉年华期间才决定前往新奥尔良,怎么可能订得到旅馆的房间?这个点子着实让我费了一番功夫,我不但要提早几个月开始计划,还得守住这个秘密。
  直到我计划出发的前一天,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露西。我装出一副毫无准备的样子,但还是很快被她识破了。
  “嘿,我有个点子。”我这么说。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学校放春假的第一天,而且与当年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日子很近。“我们飞去新奥尔良参加狂欢节。”
  她放下书本看着我。“真的吗?说得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我说,同时弹了一个响指,但立刻想到这样好像太做作了。幸好,她似乎没注意到。“一定很好玩的。”我补充说。
  “罗丽怎么办?”她问,“吉姆好像不在家里。”有时我们离家几天的时候,会托邻居替我们照顾罗丽。
  “送去宠物旅馆啊。”
  “临时送去可能没有空位,你忘了吗?去年感恩节我们不得不把它带去你姐姐家。宠物旅馆都得提前几星期预订。”
  “话是没错,不过那时是他们特别忙碌的旺季。不然我打个电话问问如何?谁也料不到他们会不会还有空位。”
  她仔细看着我的脸,好一会儿后才露出微笑。“你早就打过电话了,对吧?你可能早在一个月前就打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说。撒谎我并不是很在行,但我还是尽力维持表情不变。
  “那么,如果我现在去翻你的书桌,也绝对不会找到任何机票啰?也不会找到打印出的旅馆资料?”
  “当然不会,”我说,“我两分钟前才想到这个点子。”
  “所以你没有去买旅游手册,也没预订出租车,也还没列印出新奥尔良最佳餐厅的名单?”
  是她提到的餐厅名单让我露出马脚。这个想法太棒了——毕竟,既然找到一家好餐厅这么容易,为什么要冒着不小心闯进破烂店的风险呢?结果,我因自己的个性完全被她摸透而笑了出来。
  “好了,好了,”我说,“被你识破了,我的确早就安排好了。但那又如何?重要的是想法,不是吗?”
  “是啊,我敢打赌你一定放了好多想法在里面。”
  “是是是,”我说,“反正,明天早上我会坐在飞往新奥尔良的飞机上,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当然要去。”她说,吻了我一下。
  “准备玩个痛快吧。”我说。
  “哎,可是我不知道该带什么去?”
  “我知道。你的行李箱我已经收拾好了。”
  我唯一留给露西自己收拾的东西,是我们到时会在化装游行中用到的两个面具。
  “你爱挑哪个都行,”我说,“你想让我们扮成什么都可以。”
  “真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她说,“这样我才有时间为这次活动特别设计。”
  “可是这样就不会那么不经意,也不那么浪漫了。”
  她笑了。“好吧,浪漫优先,”她说,“算了,反正我有一大堆面具可以挑。我会选出两个最适合的。”
  她把挑出来的面具用另一个行李箱装起来,不让我看她的选择,要我耐心等待,到时再揭晓。
  到了新奥尔良,我们住进一家据说闹鬼的旅馆。这里的鬼魂主角是位年轻的女士,因为她总是穿一袭蓝色礼服而被人称为“蓝玛丽”。蓝玛丽曾有个情人,但在一场决斗中被枪杀了。旅馆的柜台放有供客人取阅的小册子,上头写道:你可以在气候宜人的夜晚到院子里寻找鬼魂,寻找一个身穿蓝色礼服、黑色卷发高高盘起的女人。根据小册子的记载,这个女人后来死于心脏病,如今她会不时在旅馆外面现身游走,呼喊她爱人的名字。已经有不少人宣称看见过她,也有很多人表示曾经目击她情人的鬼魂——当他出现在旅馆的庭院时,手里仍然拿着决斗时用的手枪。这两个鬼魂从未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就这么注定永远错过彼此。
  如果你遇见蓝玛丽,这本小册子说,万一你在某个没有月光的晚上遇见她,可别害怕地跑开。你可以坐下来,和她聊聊天,告诉她你知道他们的故事,试着抚慰她的心灵。万一你遇见蓝玛丽,就握握她的手。放大胆一试,鬼魂的实体会让你惊讶,因为她的手摸起来可能有点冰。告诉她别急着走,留下来多陪你一会儿。当她问你有没有看见她的爱人时,你一定要说有,说他托你捎来口信,要她早点安歇,要她别再寻觅下去。那本小册子还建议,你可以送她一朵玫瑰,告诉她这是他托你送来的。她可能会说她觉得冷,这时你可以把夹克脱下,轻轻披在她的肩上。不过,她最后还是会消失的。当她消失时,为她祈祷吧,毕竟,鬼魂一点也不可怕。他们的故事都是悲伤,所有鬼魂都是。这位身穿蓝衣的女子就这么永无止境地漫游,只等待他的吻。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去看看她的坟墓。据说她的坟墓就在这附近,注意墓碑上面有天使雕像的那个。去吧,摸摸那个石碑。
  露西完全被这个故事迷住了,但我压根儿不信。虽然柜台服务员很认真地跟我们解释这个故事,我还是怀疑这根本就是旅馆编造出来的。这个故事太工整了。简直就是六十年代一些悲伤的流行歌曲的翻版。它和那些无稽可考的鬼故事并没有什么不同:坐上你的车却莫名其妙消失的搭便车者。来开门的老婆婆以悲伤的笑容说:“她在十年前的这个晚上去世了。”这些故事我们都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
  无论如何,我认为,这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所有关于鬼魂的谣言都是。如果已经去世的人还在我们之中游荡,他们的灵魂仍存在于地球上,那么我们又何必悲伤呢?
  但是,当我想要提出质疑时,却被露西白了一眼。
  “这是个很美的故事,”她说,“你有什么资格说它不是真的?难道你就不能让自己委屈一下,就这么一次也好,接受某件看似不那么合乎逻辑的事?”
  不能,我心想,我的确没办法。但此时我们是来度假的,而且我一心只希望露西快乐,所以我把批评的话语全忍住不说。
  第一天晚上我们去的是法国区,那里的实际情况和我的想象完全不一样:那里根本没有任何神秘,没有我期待看到的“黑色魔法”。这一区的街上全是嘈杂的音乐,喝醉酒的少年对人展露阳具,女孩则撩起裙子或露出胸部以换来珠子。这种寻欢作乐的方式完全和我不搭调,我已经过了这样的年纪了。
  “我们回旅馆吧。”我说。
  “不要嘛。”露西说。她手中还拿着街边买来的鸡尾酒,塑胶制的杯子做成手榴弹的形状。“这里很好玩呀,而且我们刚来,应该好好享受一下。我们去找个地方跳舞吧。”
  “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好玩,”我说,“这里和我的口味不合。”
  “你当然和这里合不来,但这正是重点,我们应该做一点不合我们本性的事。这不就是你带我来这里的目的?”
  我已经不那么确定带她来这里的原因了。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只想快点上床睡觉。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便不由得记起露西比我年轻八岁的事实。话说回来,也许这根本与年纪无关。我年轻的时候怎会像这群人这般疯狂?
  “别生气,”她说,“我请你喝饮料好了。你喜欢装在猴头里的那种,还是装在假椰子里的?”
  “都不要,”我做了个鬼脸说,“晚餐时我喝过红酒了,不想喝混酒。”
  “可是这里一定找不到红酒。”
  “那我们就回去啊。”我说。我们站在街心,人们从各个方向推挤着,从我们旁边经过。我抓住露西的手,拉着她走到街边。“明天还要看游行,必须早点起床才能占到好位子。”
  “我才不信呢,”她说,“你哄我来这趟旅行,说什么这是你做过最浪漫的事,但一到这里,你又不肯去找乐子了。”
  “我只是觉得和这群小孩格格不入。万一我遇到学生怎么办?”
  “万一遇到,他们一定会觉得你比他们想象的还要酷。”
  “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要回旅馆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不要。”她说,“我要留在这里好好疯一下。”
  “很好。”我说。我的脾气上来了,决定扔下她一个人回去。“你还记得回旅馆的路怎么走?”
  “别担心我。”她转身走开了,看得出来她也很不高兴。我夹在人群中往旅馆的方向走了几步,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留下来才对。但是当我转身寻找露西的时候,已经看不见她的踪影了。
  回到旅馆,我突然感到有些不安。露西说得对,我是带她来这里玩乐的,可是我又拒绝投入。想到她孤身一人呆在那一大群人中,我不由得担心起来。万一她出了事怎么办?要是她不打算回旅馆又该如何?在这个人山人海的城市,我要上哪儿去找她?
  一个小时过后,我听见房门传来钥匙开门声,我已准备好请求她原谅了。但她走进来时,脸上全是兴奋快乐的表情,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
  “露西,”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不起。你说得对,我是个混蛋。真的很抱歉,我把一切搞砸了。”
  “没关系,”她说,“你并没有错,那里其实一点也不好玩,那种景象真的令人很不愉快。你走了以后,我只待了十五分钟。”
  “那你怎会这么晚才回来?”
  “保罗,”她说,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我看到她了……我看到了——蓝玛丽。”


三十三、拓印

  露西认为她遇到了蓝玛丽。她告诉我,当她回到旅馆,决定在回房间前先去开阔的旅馆庭院里散散步。她走到游泳池边,享受凉爽的夜风,此时注意到有个身穿蓝色晚礼服的女人,坐在一张折叠椅的边缘,低着头把脸埋在双掌中,显然是在哭泣。她的服饰华丽又太老式,但露西并没有多想——毕竟此时正是嘉年华会期间,每天晚上都会有化装舞会。于是,露西走过去站在她身边。
  “你没事吧?”她问。
  露西就是这样的人,她会主动接近哭泣的人,对他们付出关心。
  那个女人抬起头,露西注意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
  “我找不到他,”她对露西说,“我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
  在她说话的同时,她伸手握住露西的手,被她碰触的感觉就像摸到了冰。就是在这个时候,露西说,她才想到眼前这个跟她说话的人是谁。
  “很抱歉,”露西说,“但你不应该再找他了。”
  此时,露西告诉我,那个女人突然生了气。“不要找他?”她拉高声音,几乎是尖叫地说,“你跟他做了什么?”在露西眼中,她的脸开始变得丑陋起来。她从椅子上站起,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你跟他做了什么?”她又问了一次。
  “我什么也没做。”露西说。
  “那么,他在哪里?”她吼道。
  露西把身体挺得笔直,坚定地看着她。“他走了,”她说,“你现在再也找不到他了。”
  在那个女人转身跑开之时,脸上的表情变得极为可怕恐怖,痛苦得极为骇人。露西立刻后悔自己不该说那些话,但当她想伸手握这女人的手时,这个蓝衣女子已消失不见了。
  “你觉得如何?”露西对我说。现在我们一起坐在房间的床上。“那是她,一定是。”
  “我不知道。”我说,我永远是那种抱持怀疑论的讨厌鬼。如果露西看到我现在居然相信狗能说话,真不知道她有何感想。“她可能是某个从化装舞会回来的房客,而你居然对她说她丈夫已经走了。”
  “她的手很冰,如果你也摸过,就不会这么说了。”露西说。
  “这是因为她体质的关系。有些人的手脚总是特别冰冷,可能是体内调节体温的机能有问题。”天啊,看看我当时说了什么。
  “她消失了,保罗!她凭空消失了,就在我的面前。”
  “也许你刚好转头,而她趁这空当跑掉了。”
  “我并没有转头。”
  “那么,我就不知道了,露西。不过,我还是不相信你真的看到了鬼。”
  “无所谓,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的,”她说,倒下准备睡觉。“反正我知道我看到的是她。”
  稍晚,我醒过来,发现露西正在啜泣。“我很害怕,”她说,“我害怕你会死去。”我把她拥进怀里,她的泪水湿了我的胸襟。
  隔天早上我起了个大早,趁露西还在睡,我溜出去买贝奈特(beignet,一种菱形的法式甜甜圈,为新奥尔良著名小吃)。当我提着食物袋回来时,发现露西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正专注地看着那本关于蓝玛丽的小册子。坐在晨间阳光下的她是如此可爱,让我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早安,”我说,“我带了早餐回来。”
  “好。”她说,但连头都没抬。
  “你在看什么?”虽然从我站的地方可以看得很清楚,我还是故意这么问。
  “看关于蓝玛丽的事,”她抬起头看着我,“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肯定昨晚我看到的就是她。”
  我点点头,不想和她争执。“先来吃贝奈特把,还是热的。”我说,“吃完我们要快点去游行的街道上占个好位子。”
  “我不想去,”她说,“我想去墓园,我要去看看蓝玛丽的坟墓。”
  “那游行怎么办?我们来这里就是为了看游行表演。”
  “保罗,从今天到星期二这里有五次以上的游行,我们随便看哪一场都行。”
  我叹了口气。“露西,我很担心你,”我说,“从制作亡者面具开始,你最近似乎太关心死亡了,我带你来这里,是想让你暂时抛下那些想法。”
  她抬起头,看着我笑了。“没什么好担心的,”她说,“亡者面具对我来说相当重要——那是我工作的新方向,让我兴奋极了。我保证,我不会让它把我变成忧郁症患者。再说,这和蓝玛丽的事完全是两码子事,我只是因为从来没有这种经验,才想多了解一点。你就是不太信邪,否则一定也会觉得很有趣。”
  “好吧,”我说,“我会试着把态度放开一点。”我犹豫了一会儿。“那昨晚的事怎么解释?”我问,“你好好的怎么哭了。”
  “对呀,”她说,头垂了下去,“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有时会突然很害怕失去你。”
  “你不必担心我,”我说,“我又没要去哪里。”我走向她所坐的那张沙发,吻了她额头一下。“趁早餐还热着,快点来吃吧。”
  于是,我们把观看游行表演改成去寻找蓝玛丽的坟墓。墓园是新奥尔良一项特殊的景观,坟墓不是埋在地底,而是建在地面上。说实话,这里的景致还真美,到处都是古老的大理石和垂挂在树上的西班牙苔藓。我惊讶地发觉,其实来这里走一趟并不会让人后悔。
  我们跟着旅馆小册子的指示,终于找到了那座坟墓。墓碑是一块高大的花岗岩石,上头有个张开翅膀的小天使雕像。我大声念出墓碑上的字。
  此处安息一位无名女子。她于一八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新奥尔良街头被人发现,因无亲戚友人出面指认这位身穿蓝衣的美丽姑娘,故由新奥尔良市民基金会代为竖立墓碑。愿她在宁静中安息,最后荣归主的怀抱。一八七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露西弯下腰,用手抚摸墓碑上已褪色的字迹。“真希望我带了纸来拓印。”
  “为什么?”
  “当作纪念啊。”
  我摸摸口袋,找到一共三页的旅行计划书,那是我在出发前特别计划的。我摊开这几张纸,看见上头写着我们今天该去做的事——先欣赏街头游行,再去一家精心挑选的餐厅吃午餐,然后整个下午在面具商店里随兴闲逛。不过,我只匆匆瞄了一眼,便把第一页撕下。
  “你有铅笔吗?”我问。
  露西笑了。“好像有。”她说,立即打开皮包翻寻起来。于是,我们就这么度过了在新奥尔良的第二个下午——我们这对夫妻跪在潮湿的草地上,在陌生人的坟前拓下了墓碑上的字。三张旅行计划书,刚好把碑上的文字全部拓下。
  那奇怪的一天过去后,我们的旅行似乎又回到了正轨,事情开始多多少少照着我的计划进行了。果然错过了一场游行也无所谓,因为这里的游行活动实在太多了,整座城市注满了狂欢作乐和化装舞会的气氛,而且极具有感染性。我们看见不少美妙的景象:仿佛走在空中的杂耍演员、一只为配合主人的扎染衬衫而全身被染成白色的大狗。在这几天中,露西的心情一直非常愉快,这趟旅行似乎已经振作起她的精神,不知道是因为我的计划太过完善(我宁可相信这点),或是因为她和蓝玛丽的不期而遇。无论如何,这次旅行的成效比我所预料的要大得多了。
  我们在新奥尔良的最后一晚,也正是嘉年华会的最后一晚。当我们准备出去狂欢时,露西打开装面具的行李箱,拿出一个面具交给我。这是一张狮子的脸,周围全是蓬松的金色鬃毛。我开心极了。“为什么是狮子?”我问。
  “不为什么,只是觉得你戴起来会很好看。”
  我的表情看起来一定有点失望,因为她马上笑了出来。“好啦,让我想想,”她说,“我之所以替你准备狮子面具,是因为你如此强壮、凶猛又狂野。”她走到我身旁,在我耳边装出一声狮吼。“没人比你更适合戴这个面具了。”
  “算了吧,你不必编出这些理由。”
  她笑了。“并不是任何事都有理由,这只是化装舞会用的面具,而且你也知道,我没有什么时间思考。不过,我猜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你就像一只大猫吧。这样讲,你感觉有没有好一点?”
  “是啊是啊,真是好多了。你自己戴什么?”
  “我们当然要像一对情侣啊。”她说,拿出了一个可爱的母狮子面具。母狮子头上有个纸浆做成的花环,很自然地和鬃毛交织在一起。
  “太完美了。”我说,把面具翻过来拿在手上。“这两个面具我怎么没看过?你什么时候做的?出发前你根本没时间啊。”
  “我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做的,本想留到我们的周年纪念日再拿出来,”她说,“不过,这时候公开似乎也很不错。”
  “我太喜欢了,”我说,“我们将是今晚装扮最美的夫妻搭档。”
  我们拿着面具下楼走至旅馆大厅,排在柜台前的队伍中(这家旅馆仍保持旧日的习惯,要求房客外出时要把钥匙交给柜台保管),这时,有个女人走过来,拍了一下露西的臂膀。这个女人相当年轻,长得非常漂亮。她的头发是黑色的,身上则穿着一袭红色的舞会礼服。
  “嗨,”她说,“记得我吗?”
  露西转身看着她,但没有回话。
  “记得那天晚上吗?”那女人说,“在游泳池边?我一直很想再遇到你,才好向你道歉。”她转身对我解释:“那天我从舞会回来,喝了太多酒,又和老公大吵一架,后来就坐在那边哭了。你这位朋友过来关心我,但我的行为太失态了。我好像对你大吼大叫,没错吧?”她朝露西微笑。“然后我就跑掉了。”
  我看向露西,她的脸霎时变得有点苍白。“我把你当成别人了,”她终于开口说,“你的手很冷。”
  这个女人纳闷地看着露西。“是吗?”她说,“哎,无论如何,我只是想对你说声抱歉。”此时,她瞥见露西手上的面具。“好漂亮的面具!”她惊呼说,“可以戴起来让我看看吗?”
  露西一声不吭,便把面具戴上。
  “噢,真是太美了!”这女人说,“你在哪儿买的?”
  我插嘴替露西说:“是我太太自己做的,我也有一个。”我戴上我的面具。
  这个女人大肆夸赞我们的面具,又站在我们旁边聊了一会儿,直到我们排到柜台前为止。
  她向露西道过最后一次歉意,走开了,我握起露西的手。“你还好吧?”我问。
  “很好。”她说。但我无法从她的口气分辨是真是假。“我想,是你说得对。”
  “对不起,”我说,“真希望是我错了。”
  我们走出旅馆来到嘈杂的街上。今晚天气很温暖,我刚把面具戴上就觉得热了。当我们和其他人摩肩接踵走在人群中时,露西一句话也没说。我们就这么走在挤满人的街道上,汗水从我戴着面具的脸上不断流下。露西在想什么?我完全不知道。我看不到她的脸。
  我们在外头待到很晚,途中经过好几个庆祝活动,但都没有参与太久,而这段时间,露西一次也没有把面具摘掉。当我们总算回到安静的旅馆房间时,我才替她把脸上的面具拿下。
  “你没事吧?”我问。我握住她的手,而她则把头抵在我的胸前。
  她耸耸肩。
  “你知道吗?”我说,“虽然那个女人不是蓝玛丽,但不表示她不存在。我们现在可以出去走走,一起去找她。”
  她摇摇头,伸出一根手指按住我的嘴唇。接着她握住我的手,拉着我走到床边。慢慢地,她开始替我脱衣服。
  “噢,”我说,“我明白了。”
  在我的衣服被全脱下后,她轻轻推了我一下,要我坐在床上。她俯身过来,给我一个又长又温柔的吻,跟着又举起一根手指头,示意我再等一分钟,然后她便走进了浴室。
  我光着身子钻进了被单里。房间虽暗,可是当露西从浴室出来时,我仍能看见她换上了一袭白色睡衣,并戴上了面具。
  “哎呀,”我说,“还真特别,我是不是也该戴上面具?”
  她没有回答,把被单拉开,径自上了床。我闭上眼睛,让她蜷伏在我的身上,挨着我磨蹭。当她翻身上来,想引导我进入她时,我感觉她脸上那张坚硬的面具紧紧贴着我的脸。
  “喂,慢一点,”我睁开眼睛说,“干吗那么急?”在从窗户透进来的月光下,我看见露西并没有戴那个狮子面具。她戴的是珍妮弗的面具,那个笑脸盈盈的女子。
  我立刻挣扎起来。“别,露西,”我说,“把这个面具摘掉!”
  她紧紧抱着我,倔强地摇了摇头。
  我可以抵抗得更强烈一点的。如果能回到那天晚上,我一定会。只要能让时光倒转,我一定会把她脸上那张面具摘掉,亲吻她那柔软的唇。但是,那天我并没有这么做。我顺从她,躺在那儿任由她摆布,让她戴着那张笑脸盈盈的女孩面具和我做爱。当我到达高潮时,我感觉仿佛背叛了她,也背叛了自己。
  那是三月间的事。
  露西是那年十月去世的,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三十四、没有半点星光的夜

  后院是空的。我焦急地左看右看,却没看到罗丽的影子。我确定刚才离开时锁上了院门;我还记得铁门闩摸在手里的感觉,也记得我试推过一下院门,看看有没有关牢,而那时罗丽还搭上门来用鼻子碰我的手。可是现在,后院的门是完全敞开的。我的狗不见了,我只知道它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跑出去。
  我跌坐在草地上,脑子一片混乱。罗丽跑了,罗丽跑了……这句话不停闪过我的脑海,但我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很清楚,是我让罗丽陷入危险的,是我把它带回童年受伤害的地点,引起那些想伤害它的人的注意。那些人中究竟是谁带走了我的狗?想到这里,我突然记起卢卡斯。那时他站在我身边,当他听见罗丽是一只脊背犬时,立刻微微凑近我,用那对长在肥脸上的小眼睛盯着我。“我敢说它一定是我迷途知返的小女孩。”那时他是这么说的。罗丽绝对是他带走的;他一定认为罗丽是属于他的,还可以把这只逃走的狗抓回来继续未完成的计划。也许雷莫有嫌疑,协助卢卡斯抓走罗丽。但他们哪来的空档?不可能发生在警察上门后,那会儿时间根本不够。他们一定是利用会议进行的那段时间,在把小J带进会场前,先到这里来抓走了罗丽。我记得卢卡斯那时的确先离开,说他还有点事情要忙。我还记得他那时从记事本上念出我的住址,还上上下下地打量我。
  一想到他们可能要对罗丽做的事,便不禁让我打了个寒战。我必须把罗丽找回来——但是,我连他们姓什么都不知道。我要去报警!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我起身走进屋里,翻开电话簿,想找出离这里最近的警察局地址。我的思绪杂乱极了。在我担心罗丽的同时,突然有另一个想法出现拖住了我,一个我不愿意去想的事实——小J不会说话!在我以罗丽进行研究的这几个月里,小J的传奇已成为我的明灯:你瞧,这个案例证明这件事毕竟是有可能的。每当我出现沮丧的念头,觉得自己在做蠢事,这些努力永远也不会有结果时,我总会打开书桌抽屉,拿出那叠关于小J的剪报,而它们总能让我再度燃起希望。但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今晚在那间屋子里的人都和我一样听见那毫无意义的噪音,而除了我之外,每个人似乎都把这噪音解读成语言。他们以为那只严重残疾的狗在说什么?而那些陪审团成员呢?那些在听过小J的证词后判定温德尔·贺里斯有罪的陪审团成员,他们又是怎么了?难道这只是国王的新衣,大家只听到自己想听到的,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不,这绝对不可能,因为不会有谁比我更渴望相信!
  在我翻查电话簿的同时,我打开电视,转到地方台新闻频道。今晚的事件果然立即成为头条新闻。“警方表示,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残忍虐待动物的案件。”电视上的女主播说,背后画面是动物收容所的人员正一只只把狗从雷莫后院里的狗舍带出的情景。有些狗似乎连路都没办法走了。我目不转睛盯着电视,想看看罗丽是否也在那些狗之中,但它并不在里面。“今晚稍早,”女主播继续说,“警方掌握线报,突袭了雷莫·普拉特的住所,企图找到‘英雄’——那只大名鼎鼎、会说人话的狗,它是上星期在纽约市的饲主家中被人偷走的。警方这次行动并没有找到‘英雄’,但他们却发现足以让任何爱护动物人士反胃的事。”画面切换到一位站在雷莫住处外面的现场采访记者,由他接续报导警方捣破这场“肢解动物秘密组织”的聚会。根据他的报导,其中大部分成员皆在警方抵达时逃脱了,“警方在搜查房子时,”这位记者说,“他们发现一个地下实验室,普拉特和同伙显然已在此对狗进行不少残忍实验。根据现场找出的文件……”现场采访记者拿起一份入会申请书,和雷莫稍早交给我的一模一样。“这个组织曾对狗动手术,想改变狗的身体构造以让它们具有说话的能力。这个想法似乎是从‘英雄’的前主人——号称布鲁克林狗屠夫的温德尔·贺里斯那里学来的。”
  现场采访记者和主播打趣了几句,然后屏幕上出现了三个被警方逮捕的协会成员的相片。我认出其中一个是亚伦(蓄有一头红发,老婆红杏出墙的那个男人),另外两个人我不认识,只记得好像曾在会议上见过。
  “普拉特仍在逃,”主播说,“如果你有线索,请立刻通知警方。”
  所以说,雷莫已带了小J逃走,而卢卡斯则带了罗丽逃亡。我关掉电视,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过了好几分钟,我才穿上夹克,下定决心准备前往警察局。但我还来不及出门,门铃便响起了。上门的正是警察。
  “保罗·艾弗森?”我一把门打开,门口的警察便劈头问道。我点点头。“请跟我回局里,”他说,“我们有一些事想问你。”
  当我回到家时天色已经亮了,经过一夜的折腾,我整个人已完全精疲力竭。搞了半天,我才知道原来警察早就盯上我了。在小J不见之后,他们立即调查温德尔·贺里斯最近的通讯情况,而我的名字当然也列在其中。事实上,警方今晚就是跟踪我,才在无意中捣破那场会议的。尽管我说“我正准备去警察局,你们就来了”,这句话却发货不了什么作用,我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让他们相信我并不是西伯勒斯协会的正式成员。当然,对于警方提出的问题,我也没有任何帮得上忙的线索。我不知道雷莫可能上哪儿去,我完全不知道绑架案的过程与计划,也不知道雷莫他们下一步打算对小J做什么。至于罗丽,虽然他们已经把我的叙述记录在笔录上,并告诉我若他们找到它的话,会立刻通知我,但很明显,对他们而言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毕竟,受到众人关心且一心想寻回的狗并不是罗丽。
  至少他们没有逮捕我。虽然我很有把握很快澄清自己并未涉及绑架案,但从一开始的态势看来,颇有这个可能。无论如何,在我一生当中,从未像今天这样丢脸过。那位审讯我的大胖子警察名叫卡菲利,他说话一直语带威胁,直到他判断我与案情无关时,便用对待弱智的态度对待我。当我说到露西的死,以及后来我怎么对罗丽进行研究时(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背景,可以说明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场聚会),他竟然笑了出来。
  “所以说,我应该向外宣布,现在我们又有另一只会说人话的狗了?”他嬉皮笑脸地问。
  “不,”我立刻说,“它还没有学会。”
  “我懂了,”他说,“原来是它‘还没有’学会。好吧,如果它来这里请我们帮忙的话,我一定马上让你知道。”
  此时,上次负责侦办露西意外事故的安东尼·史塔克警官走进审讯室。
  “艾弗森博士。”他对我说,我差点因为他在这里称呼我博士而跳起来拥抱他。“我听说你在这里,便过来跟你打声招呼。”
  “很高兴见到你,警官。”我说,“我很希望能贡献一点力量协助你们侦办西伯勒斯协会,但目前我好像还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当我看到你的名字时,还真有点惊讶,不敢相信你居然会和这些人搅和在一起。”
  “呃……我并没有加入,”我说,“详细的情况我都告诉卡菲利警官了,那是——”
  “教授是想教他的狗说话。”卡菲利说,“他想把那只狗变成警犬,让它来解开他太太的死亡之谜。”
  “艾弗森博士,”史塔克警官说,“你很清楚你太太的死完全是出于意外。”
  “话是没错,”我说,“我只是……只是发现了一些矛盾的现象。”我结结巴巴地说。
  史塔克警官脸上的表情满是狐疑,但还是点了点头。
  “不过,我刚才已向卡菲利警官说了,”我继续说,“我那只狗不见了,一定是被那个组织中的某个人偷走了。”我听出自己的口气充满愤怒。
  “而且很显然,”卡菲利说,“只有那条狗能识破‘矛盾’。”
  史塔克瞪了卡菲利一眼。
  “好的,我们会想办法帮你找回那条狗。”他对我说,语气相当和缓。“现在你先回去吧,。要不要我找个人送你回家?”
  一时之间,我清楚看到自己此刻的形象——邋遢、衰弱、颓废,而我知道这正是史塔克警官眼中的我。顿时,我觉得可耻之极。“不用了。”我说,“谢谢你。”我走出警察局,进入没有半点星光的夜。
  现在,我又回到我那空空荡荡的房子,而太阳已经开始露出头来了。有时晚睡过头,反而不太想睡。既然还有一点时间,我便按照最近睡不着时养成的习惯,拿起电话拨了“心灵咨询中心”的号码。
  “感谢你打电话给本心灵咨询中心,”接线的女人说,“我是阿拉贝拉夫人。”


三十五、她怀孕了

  “我是阿拉贝拉夫人。”见我没有回答,电话那端的女人又重复了一遍。“分机号码是43981。我可以用塔罗牌替你算命,请你告诉我你的姓名、生日和住址。”
  “你真的是阿拉贝拉夫人?”我问,虽然我早已认出了这个声音。
  “我是,”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保罗。”我说。
  “很好,亲爱的保罗,请你告诉阿拉贝拉夫人你的生日吧,我们马上开始。”
  “九月二十日,”我说,“但我不是打电话来算命的。”
  “哦?不是?”她说。她的声音像糖浆一样甜蜜悦耳。
  “不是。”我说,思考了一下该从何说起。“我找你好几个星期了。你知道吗?我的太太去年十月去世了,而就在几个月前,我看电视,在电视广告中听见你和她谈话。她就是那个说‘我迷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你知道我在说谁吗?”
  “我知道那部广告片,不过恐怕没办法透露来电者的事,因为这牵涉到个人隐私。不过那是另一回事,老实说,我不敢讲我记得每一个来电的内容。”
  “我理解。但你能不能回想一下?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也许你稍微想一下就记起来了。”
  她想要找理由推托,但被我打断了。我继续请求她。“至于隐私的部分,”我说,“我相信你当然有自己的原则,但这原则是否还适用在已逝去的人身上?”
  阿拉贝拉夫人叹了一口气。“可是,”她说,“你听到的也许不是你太太的声音,说不定是另一个女人的。会不会是你悲伤过度,才让你产生这种误会?”
  “我很清楚我太太的声音是什么样子。”我说,口气冷得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讶。我做了个深呼吸,稳住情绪。“此外,”我说,“我在电话帐单上看到这笔记录,那天是十月二十三日,东部时间晚上十一点二十三分,你和她一共讲了46分钟。这样你总该能想起什么吧?拜托你想一下。”见她没有马上回答,我便再说下去。“你也知道,我打的这个电话一分钟要5块钱,而我不打算马上挂断,直到从你那里得到答案为止。像这样的机会多久才会出现一次?”
  她没笑。但当她开口时,我感觉得到她的态度缓和多了。“你能不能多讲一点你太太的事?”她说。
  我照做了,把所有想到的事情都告诉她。我告诉她我和露西相遇的情景,告诉她露西死亡的经过;我告诉她从意外发生到现在我是怎么捱过来的,如何把心思全系于破解一些可能不是线索的线索;我告诉她我和罗丽所做的努力,一直说到被人打开的后门与空荡荡的后院。我不知道自己讲了多久,但在我终于把话讲完时,我发现自己的喉咙已经干了。
  听完我说的话,电话那端却是长长一阵沉默。“阿拉贝拉夫人,”我说,“你还在吗?”
  “我还在,宝贝儿。”她说。
  “那么……这样有帮助吗?”我说,“这样是不是让你想起露西的来电内容了?”我的声音哑了。如果这样她还拒绝的话,我想我一定无法承受。
  “我应该可以帮你。”她说。我立即长吐了一口气,但听来极像呜咽。“必须坦白告诉你,我不记得那个电话了。我一个月要接上百个电话,而大部分人的声音听起来都差不多。不过,我做过笔记。”
  笔记!噢,天啊!她把露西来电的内容做成了笔记!这让我一时找不出任何话回答她。
  “我正在写一本书,”她说,“内容是关于我担任阿拉贝拉夫人的经历。从去年秋天开始,我把每个电话的内容都做成笔记。如果你再给我一次日期和时间。我可以查一下我的笔记本有没有记载什么,然后我会再打电话给你。”
  “谢谢,”我说,“谢谢你。我真不知道该——”
  “我知道,宝贝儿。”她说。
  我把日期和我的电话号码都告诉她,然后结束了这次谈话。我全身都在发抖,整个人既兴奋,又害怕。
  这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阳光从窗户射了进来。我必须冷静下来,在等待阿拉贝拉夫人回电的这段时间,必须找一些事情来填补思绪。我坐下来,打算写一张寻狗启事。但是,我刚写下“寻找爱犬:八岁罗德西亚脊背犬”这几个字时,我的眼眶就湿了,我不得不把笔放下。于是我换了件事情做,走进书房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上次记录书架上的图书的工作尚未完成,我坐在书架前的地上,开始把最下面两层的书名输进电脑。
  《十分钟烹饪法》(她的,不过我倒是经常使用。这本书里面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好食谱,尽管往往实际烹饪所需的时间不止十分钟。)
  《挖到一只癞蛤蟆:双关语的语言学价值》(我的。)
  《脱出竞争开始致富》(我的。这是我大学时想追的一个女生的祖父写的。他描述自己如何开始他的邮购生意,不但因而致富,而且每天下午都还能去打高尔夫球。)
  《邮购生意让你发财》(我的。)
  《如何做自己喜欢的事且获得成功》(她的。)
  《心脏健康运动》(我的。这是本小说,但书店却把它错摆在医疗保健区。)
  《放入开关:控制你的脾气》(她的。)
  《独一无二的城市》(我的。是一本关于未来的科幻惊悚小说。)
  《两个人的约定》(我们的。这是一本关于如何撰写婚礼誓言的书,我们在婚前买的。)
  《石头靴子及其他寓言》(她的。)
  《纸浆艺术和工艺制作》(她的。)
  《英语的历史》(我的。)
  《心的方向》(她的。一本解析梦境的书。)
  书架上的书就这些了,而我还是什么也没发现。我突然觉得有点想睡了,毕竟,我一整个晚上都还没合过眼。于是我躺在地毯上,地毯上的绒毛贴着我的脸,感觉软柔柔的相当舒服。我闭上眼睛,就这么睡着了。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和露西一起待在厨房切洋葱。在梦中,我感觉双眼被洋葱辛辣的气味刺得发疼。
  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切洋葱前是该先剥皮,”她说,“但你也未免剥得太多了。”
  “露西!”我说,“你还活着!”此时我的感觉并非惊讶、愉悦或好奇,我只觉得生气,感觉自己从来没像这样愤怒过。
  “我本来想打个电话告诉你的。”她说。
  “打个电话?”我大声说,“是啊,若你这么做,可真帮了我的一个大忙。”
  露西笑了。“真对不起。”她说。
  “你以为你回来了就什么都算了吗?”我说,“你有没有想过这段时间我怎么度过的?你他妈的到底在想什么?”我对她大吼大叫。
  “你希望我离开吗?”她说,从桌前站起来。
  “不!”我说,“我只要你继续切你那该死的洋葱!”
  梦境从这里开始变得奇怪了——我们好像还需要去找一些东西,露西必须把她的身体找回来,但那个身体已被我埋葬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还她一个完整的身体。“都是你的错!”我对露西吼道,脾气失去了控制。“如果你一开始不让这件事发生,我们就不用这么费力了。”
  当我醒来时,仍感觉一肚子气。电话铃声不知已响了多久,但我只迷迷糊糊地看着它,好一会儿才拿起话筒。
  是阿拉贝拉夫人。“我查过笔记了,”她说,“的确是有一些事,不过你可能不愿意听。”
  我做了个深呼吸。“我一定要知道。”我说。
  “好吧,甜心,现在听我说……”她顿了一下。我知道她早已经准备好了,但还是听见笔记本纸张翻动的声音。如果把“阿拉贝拉夫人”(LadyArabelle)的字母拆开,可以重组出什么字?“阅读”(read)和“流血”(bleed),“赤裸裸躺下”(laybare)。
  “你的太太,”阿拉贝拉夫人说,“她怀孕了。”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当我再度开口时,感觉声音离我好远好远。
  “是的,”我说,“我早知道了。”


三十六、解读

  其实我是在露西死后才知道的,她生前从来没对我说过这件事。当然验尸时法医也发现了这个事实,史塔克警探还亲自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她已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不过,我知道的时间比这稍微早一点,因为我找到了一张碎纸片,那是家用验孕纸包装盒的一角。我承认,在意外发生后的那几天,我发了疯似的把整间屋子翻了一遍,我掀开每一张地毯,翻寻垃圾桶,捡出每一个湿淋淋、染上咖啡渍的信封,一心只想找出任何能告诉我露西为何这么做的线索。我并没有找到那个验孕纸,大概已被她小心处理掉了,但在浴室的垃圾桶里,我从一堆卫生纸、棉花和几团用过的牙线底下,找到这张粉红色的碎纸片。这一定是她漏掉的,而且正是……正是我在那几天充满煎熬的日子中所发现的一个“异常”现象。正是这个线索才让我走上后来那条路。这张纸片上面有三个字母:CLE。一开始我不知道这几个字母代表什么,也不知道这粉红色的纸片来自于我们屋里的哪个东西。于是我把这张纸片捏在手上,出门到药店去,在药店货架通道间一样一样对比,直到找到那个与这张纸片吻合的包装盒为止。这几个字母原来是CLEAR这个字,而这个盒子正是家用验孕纸的包装盒。就这样,我知道了这件事。
  露西不是在新奥尔良怀孕的,很显然,那时还太早了。但是,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我们一直都有避孕措施,我不记得有哪次不小心失败。我猜,我对怀孕这档事大概已有一些浪漫幻想,觉得女人一旦怀了孩子,生活就会出现剧变,一定会出现一些状况,告诉你这件重要的事情已经发生了。然而,当时根本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事。我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回头翻看日历,找出露西究竟是在哪一星期受孕的。我努力回想,想起在那星期曾发生过的事,却想不出任何特别的事件。那时没有翻天覆地的剧变,一切事情都和平常一样愉快。那只是我生命中极其平凡的一个星期。
  但是,知道她怀孕的事实,又能改变什么事?这件事帮上什么忙了?没有,它并没有澄清任何事,只加大了想象空间,让我的思绪更加紊乱。例如,我曾这么想:好吧,既然她那时怀孕了,也许就会偶尔觉得头晕。尽管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爬到树上,但可以合理解释,当时她可能因为突然头晕而不小心摔下来。或者,是荷尔蒙搞的鬼。孕妇的情绪经常起伏不定,也许是突如其来的一股绝望,才使她爬上最高的树梢。那股绝望感是由荷尔蒙所引起的,与我、她的生活或我们的孩子完全无关。造成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实在太多,她却丝毫未露声色。也许她有?她那时或许已露出不寻常的迹象,只是我自己发现得太慢?我绞尽脑汁,却想不起来她最后一次在我面前裸体的样子,我甚至记不得她最后一次裸体是在什么时候。
  为什么那些每天都能见到的事,我们就会视为理所当然呢?曾有一段时间,她的胴体会让我忘了呼吸。每当她脱下身上衣物,我总会燃起一股激情,体内像有一把火到处乱窜。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我蹑脚溜到她身后,双臂圈住她,用手掌裹住她的乳房。从什么时候开始,从浴室走出来的她在我眼中已成为稀松平常之事?她的身体并未让我失去热情,我们做爱的频率也未比以前少——当然,这不能和我们初识之时那段天旋地转的时期相比。有谁可以一直维持第一年的那种热情?无论如何,性爱已不再是我们之间最重要的事。她注意到了吗?她是否觉得我已经不像当初这么爱她了?她感觉受挫了吗?我对她的欲望是否落差太大,已成为生活里的背景,而不再是最主要的成分?噢,天啊!噢,天啊!她是不是以为我不再觉得她美丽了?她是不是担心生孩子会让她外表改变?不会的,她不是那么小心眼、那么没安全感的人。那么,到底为什么呢?我究竟是做了什么,还是忘了做什么?我哪里让她失望了?到底在哪方面做得不对?我知道我一定有错,一定有,但问题是我不知道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我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方法来解释。或许,这点连露西也无法做到。
  阿拉贝拉夫人的笔记无法让我知道更多的事。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全集中在她当时为露西作的塔罗牌解读。
  “我用十张塔罗牌排成塞尔特十字牌阵作占卜,”她说,“你懂不懂塔罗牌?”
  “不懂。”我说。
  “没关系。在作塔罗牌解读时,我会发十张牌,每张牌上都有一个特别的角色。把这些牌集中起来,就可以看出某人在某个时刻所呈现出的生活景象。这样你懂了吗?我可以透过塔罗牌得到启示,替人判断他应该选择走哪一条路。别误会,我并不是在预测未来,因为未来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未来会如何,全看你当下所选择的行动,而塔罗牌只能作为决定最佳行动路线的参考。这样你懂了吗,亲爱的?”
  “应该吧,”我说,“我懂了。”
  “很好。以你太太当时的情况来说,那时我翻出的第一张牌是‘魔术师’。”
  “魔术师?”我说,同时四处张望寻找纸张,好把她的话记录下来。
  “没错。魔术师出现在‘代表牌’的位置。这个位置表示询问者目前的状态,也就是你太太打电话那天晚上的情况。”
  “看来似乎很重要。”我说。
  “那当然,”她说,“每张牌都很重要,他们彼此会产生影响。当魔术师出现在这个位置时,表示你太太正站在一个关键的控制点上。魔术师代表未被探索的潜能,代表机会和可能,而你太太拥有这个力量去掌握这些机会。她的世界是在她的控制之下的。”
  “好,”我说,“听起来很不错。”
  “再来是第二张牌,这张牌是横摆的,代表询问者——我是说你太太——要面对的基本问题。在这次占卜中,出现在这里的是‘恋人’。”
  “好的。”我说,把它写了下来。
  “‘恋人’代表选择,一个必须要决定的重要选择。这个选择将会影响到你未来的生活,但相互冲突干扰的外力太多,你必须仔细辨明、看清楚问题才行。好,接下来是第三张牌,这张牌的位置在最顶端,代表此刻笼罩在询问者身上的状况。就你太太老说,出现在这个位置的是‘圣杯侍者’,这表示她遇到了某个全新的情况。通常这种情况是指诞生或全新的开始,我想这应该是指你太太怀孕的事。”
  “的确,”我说,“我敢说这点毫无疑问。”
  “第四张牌是问题的根本,表示纠结在眼前情况基部的是什么东西。你太太的这张牌是‘权杖一’,不过,它是逆位。”
  “什么意思?”
  “意思是这张牌翻出来时是上下颠倒的,所以它的意义会有一点点不同。通常,‘权杖一’表示新的开始,还是一样,有可能是指诞生或换新工作之类的事。可是,当它变成逆位时,就表示这个新的开始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环境不对,询问者极有可能会失败;但也有可能最后还是会成功,只是目前还不够有信心而已。”
  “听你这么说,当时她有什么想法?”
  “很抱歉,甜心,我没有把她的反应写在笔记本里。不过我保证,她应该不会往坏的方面想,因为我是引导询问者以正面的态度思考。如果她能够相信自己,最后一定会成功。我当时一定是这么告诉她的。”
  “好吧。”我说。她说的这些话开始在我脑海中翻搅起来,每句话听来都如此沉重,而我却不知该如何一一理清。于是,我只能忠实地把她说的事情全纪录下来。第五张牌,她告诉我,代表过去的影响。在露西那次占卜中,出现在这个位置的是“圣杯六”;这张牌代表对过去愉快事物的眷恋,但除了这点,其他的意义我就听漏了。我摇摆头,集中精神,继续仔细聆听阿拉贝拉夫人所说的话。
  “下一张牌,第六张,”她说,“是在对立的那一面,表示未来的影响。在此出现的是‘权杖七’,这张牌告诉询问者,现在该是作出行动的时刻了。她也许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但她一定要有行动。任何行动都比不行动好。”
  “任何行动都比不行动好。”我重复一遍。
  “没错。第七张牌的位置叫作‘寻找自我’,这也是一种‘指示者’,但意义还要更深远。在此出现的牌可表示询问者内心的状态,并提供指示说明接下来该怎么做。在你太太的牌阵中,在此出现的是‘愚人’。”
  “你说露西是愚人?”我开玩笑说。我早就被这些塔罗牌搞得头昏眼花了。
  “不,我没有这个意思。‘愚人’是代表……如果你看到这张牌的话就明白了。这张牌画的是一个人走在悬崖上的图像,不同的塔罗牌画的图案各有不同,但这个人旁边一定都会有一只动物,有时是狗,有时是其他动物,不过作用都是想阻止这个人继续前进。”
  “狗?”我说,立刻坐直了身子。
  “不一定是狗,有些塔罗牌画的也可能是鸟。重点是,这只站在愚人旁边的动物能看清楚他的错误,而其实愚人自己也知道,只是他拒绝面对。如果他再继续走下去,就会直接摔下悬崖。”
  “所以这张牌代表死亡?”
  “不,通常没这个意思。这张牌只是表示询问者有个选择必须决定,而一旦他选择错误,就将会付出极大的代价。”
  “我懂了。”我说。
  第八张牌,她继续说,代表其他人看待露西的方式。出现在这里的是“圣杯一”,阿拉贝拉夫人说这是很理想的一张牌,代表快乐、爱情、和繁殖力,表示她拥有快乐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可是,这是其他人眼中的露西?”我问,“她并没这么看待自己?”
  “嗯,那只是这张牌出现在这个位置的意义,并没有其他意思。甜心,我看不出任何代表你们婚姻不快乐的指示,没这样的事。”
  我点点头,说不出话,感觉喉咙有个东西哽在那儿。
  “第九张牌……再忍耐一下,宝贝儿,我们快结束了。第九张的位置代表希望和恐惧,因为希望和恐惧是一体两面的。出现在此的牌是‘宝剑五’,这张牌是非常负面的,代表强大的损失和悲剧、完全的破坏。我猜,这正是你太太所害怕的。”
  “谁会不怕呢?”我说。
  “那当然,甜心,”阿拉贝拉夫人说,“我们每个人都会害怕。再来,第十张,这是最后一张牌了,代表结局和结果。不过,先别想太多,我当时也是这么对她说的,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是注定不变的,‘结局’只代表从环境衍生出的一种可能性。”
  “我知道了。最后这张牌是什么?”
  “嘿,我真的不希望你想太多……最后一张牌是‘上吊者’。”
  “天!”我说。
  “别多想,甜心,‘上吊者’并不是意味死亡,它只代表自我奉献。这张牌表示抛弃,代表你可能为了某个原因或某个重要的理由而放弃一些事。”
  “我懂了,”我说,“就这样?”
  “就这样了。”她说,沉默了一下才又开口。“我必须强调,”她说,“这次占卜的结果并非不吉利,不过从塔罗牌中,我看不出她的未来会有任何令我担心的事。”
  “我明白,”我说,“你笔记上还记载了其他事吗?”
  “我看一下……我的记载是,她三十五岁,已婚,怀有身孕,而且没告诉丈夫她已怀孕的事。她只告诉我这么多。我的笔记上有她的生日,有这次塔罗牌占卜的牌阵。我还写上了一点:在我们挂断电话前她已经停止哭泣了,她说谢谢我,说我已帮了她的忙。我在这次通话上加注了一个记号,表示这次解读的结果是良好的。我笔记本上就只写了这些东西。”
  “谢谢你,”我说,“真的非常感谢。”
  “别客气,宝贝儿,”她说,“你要好好保重,试着让悲伤快点过去。我敢说,这一定是她所希望的。”
  “是啊,”我说,“谢谢你。”
  我挂断了电话,只感到一股迷惘。这么长的时间以来,我把希望全寄托在这个电话上,而现在,电话终于接通了,可是我知道的事情却并不比以前多。我有自己的笔记和档案,和其他我所记录的档案摆在一起——包括我记录罗丽的行为,犬科生理以及书架上看似无意义排放的书目清单。突然间,我好想念罗丽!此刻我最希望的,并不是揭露这死亡之谜,也甚至不是希望我妻子重新回到我怀里,而是希望能像以前那样爬上床让罗丽躺在我身边,感受它身体那种柔软的舒适感。我好想把手搁在它温暖的、随着呼吸起伏的肚子上,以此方式让我入睡。我起身走进卧室,拉上窗帘隔绝外头明亮的光线。我孤零零躺在床上,沉入一个不安稳、失去亲人的睡眠,梦中全是从高处摔下的女人和狗的吠叫声。


三十七、戏剧

  结束新奥尔良之旅后,我和露西的关系又陷入了阴郁状态。露西变得相当沉默,绝口不提遇见蓝玛丽或戴面具主动挑逗我的事。她把我们从蓝玛丽墓碑上拓下的字给扔了,当我从垃圾桶中抢救回来把它们摊平时,她对我说她再也不想要这个东西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小心把这几张纸收好放在文件夹里,以免几天过后她又改变主意。
  露西继续制作亡者面具,不过她的兴趣似乎衰退了不少。我不知道这是因为蓝玛丽的关系,或只单纯因为对这种表现手法的热情已燃烧怡尽。她还是一样接这种订单,却不再访谈死者家属,于是订单便渐渐减少了。然而,她好像也不想重回制作亡者面具之前的风格。她有一些新点子,但从未成形;她画了一系列的面具设计图,却不曾动手制作。她有过替孩童制造万圣节面具的想法,而且是高级版,无论是相貌狰狞的女巫或魔鬼,价值都比我小时候戴的那种廉价塑胶橡皮筋面具高一百万倍。但是她估计这种面具的价格太高,一定没有哪个父母愿意买给自己的孩子。后来,她一连好几天都投入她称为“洗衣店类型灵魂”的构思计划。这个怪词是她做梦得来的,她没办法解释这个名词的意思,但那场梦境确实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而这个怪词也够神秘,以至于让她醒来时仍喃喃念着这个词语,让她感觉自己必须努力使这个点子成形。可是过了几天,一如大部分梦境,这股因梦的刺激而形成的冲动便又消退了,她发现自己失去了梦醒那天的兴奋感,再也无法让此梦境成真了。不久,她又有另外一个点子,灵感得自我们在嘉年华会化装游行时看到的狗,想为动物设计一些人脸面具。过去她常做动物面具给人类戴,而且这总是她最受欢迎的题材,但现在她却想把这种模式反转过来。这次她还真的做了一个出来,她以罗丽为模特儿,结果搞出一种十分怪异的效果——明明是一个维多利亚式孩童的脸,有红润的脸颊和金鬈发,但底下突出的却是罗丽长长的吻鼻。再一次,她很快就失去对这种面具的兴趣。至于罗丽,它头部的毛发粘上的石膏一连留了好几天,直到我们把它送去宠物美容店才清理干净。
  露西的状况很令我担忧。有时我下课回家,会看见她躺在客厅,和罗丽一起蜷缩在同一张沙发上。“我一整天什么事也没做。”她总会这么说。非但如此,她还开始有失眠的问题。有天夜里我醒来,发现她竟然不在我身边。我下床找她,最后在地下室的工作间里看见她在那儿来回踱步。
  “你在干什么?”我问。
  “在想事情,”她说,“想想接下来我该做什么。”
  我想为她做点事,拉她一把,于是我找上戏剧系的一个朋友,叫帕特里夏·威尔曼,那时正在导一出马克白的戏准备夏天公演。对于这场戏,她有许多精灵古怪的想法,例如说,她不但让所有男性的角色都由女性来演,而女性的角色则由男性反串,而且还把整个故事的场景搬到赫肯色市的一间卡拉OK酒店内。当我向她提出建议,问她要不要考虑让所有演员都戴上面具时,她立刻欣然接受了。
  但是,露西一开始对这个工作并不怎么感兴趣。对她来说,这毕竟不是什么具有开创性的工作,而且帕特里夏的想法还很模糊,决定好的事情说变就变——这星期她希望所有角色的面具都是纯白的、不要有任何五官,但下星期又改成黄色调,希望每个都是愉快的笑脸。尽管如此,让露西手边有工作、有个交货期限,对她而言总是有点好处的。她还挺喜欢去看排练,看着这场戏渐渐成形,而每当帕特里夏又想出什么稀奇古怪的点子时,总会让我们两人相视而笑。
  首演的那天晚上,我和露西一起去观赏这场戏,结果我发现这场戏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还要好。露西做的面具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事前她曾找帕特里夏详谈,建议她取消让每个人戴笑脸面具的想法,最后她们达成共识,决定用能透露出每个内心折磨的面具取代。结果证明,原本应该是平淡无奇的一场演出,却因露西的面具而呈现出非凡的效果。公演结束后,帕特里夏邀请我们参加庆功宴,地点是在……还会在哪儿?当然是一家卡拉OK酒店。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过得非常愉快。我们喝的是龙舌兰,几杯下肚后,我竟然被露西说服,站起来和她合唱一曲《我拥有你,宝贝儿》。那时的情景仍映在我脑海里,当时露西站在那儿,手中拿着麦克风,柔声对我唱着情歌,脸上全是兴奋的笑意。当我唱到“让我握着你的小手”时,她立即把手伸给我,让我感受她双手的温暖与柔软。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像一对情不自禁的少年,趁出租车司机没注意时在车上接起吻来。那是一段全然快乐的时光,不仅是对我而言,而是属于我们两个的。那天晚上她过得非常快乐。你听到了吗?她是非常快乐的。
  那是八月中旬的事。根据法医的推断,我们的孩子就是在那一周受孕的。


三十八、梦境笔记(第二颗心脏)

  我一直在想孩子的事。罗丽失踪已经一星期了,可是我能做的事并不多。我把它的相片分送给邻居,把寻狗启事刊登在地方报纸上,而且还天天打电话到警察局询问情况,但仍然什么消息也没有。所以,我只能枯坐家中,一边等待狗的消息,一边思索我到底失去了什么。现在是七月了,如果那孩子生下来的话,现在应该是两个月大,他的脖子大概已经硬了,也许还会开始对人微笑。我忍不住试想另一种我无缘经历的生活,试想去年冬天可能有的另一种情况,想象露西不曾发生意外、身体因怀孕而逐渐变重的样子。我想象,她的羊水可能破在半夜,我们会盯着秒表计算她子宫收缩的次数。我想象,我们可能在明媚的春光中从医院回家,我挽着露西,而她的怀里则抱着我们的孩子,我们一起带孩子第一次进到这间屋子。一开始,我想象我们生的是一个女儿,脸颊上有双小酒窝,头上长满柔细的绒毛。随后,我又想象是个小男生,一个俊俏的男孩,有张像玫瑰花瓣的小嘴。最后,我发现自己竟然生起气来了。
  我气这个死去的女人。这种感觉并不舒服,而当我力图控制,想把这股怒气抽丝剥茧理清源头时,我竟然把这个结越打越紧了。我之所以愤怒,我猜,是因为她明知道有了我们的孩子,还爬到树顶上去。我气她从未告诉我她怀孕的事,不但没有把这个喜讯当成礼物送给我,还把所有事情都藏起来不肯说。我气极了,虽然我不断对自己说:你并不知道原因,这些事情背后的理由,你一点都不了解。但我还是气极了,这是想当然的事。我气她在结束自己生命的同时,还心知肚明地带走了另一个生命。
  我想大吼大叫,我想用拳头捶墙,想把屋子里的东西全砸个粉碎。我感觉血液快沸腾了,感觉我的灵魂像快跳出身体外了。我在这几个无人的房间里来回踱步,独自品尝这未曾有过的情绪的滋味。它自我增长,不断在我体内膨胀,最后逼我不得不找点事情来做,好让它有个出口排泄。在我第五十次(也许不止这个数)走过地下室的门时,我决定把门打开,下楼走进露西的工作室。当然,露西去世后我并非没进来过这里,但这是我第一次不带哀伤与温柔之心看这个地方。我只想来个大破坏,想把挂在墙上的所有面具都扯下来砸碎。然而,我还是控制住自己了。我真正想要的是答案,我想知道真正的露西,而这里一定藏有能帮助我了解的东西。在地下室角落,有一张她用来存放档案资料、面具销售收据和设计草稿的小桌子。我直接奔至这张桌子前,拉开抽屉翻出里头的所有纸张。我一个抽屉接一个抽屉翻寻,只想找到能告诉我任何事情的东西。在愤怒和鲁莽的情绪下,我再也顾不得礼貌和尊重了,我直接翻出露西最私密的东西,最后翻出她那本记载梦境的笔记簿。
  当然,我立刻一眼就认出这本笔记簿,过去不知道有多少次看见露西捧在手上。真不敢相信,我以前居然没有动过把它翻开来看的念头。这是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是露西亲手做的,封面是蓝色的天鹅绒,内页则是柔软的手工木纹纸。当然,这不是露西最早的那本笔记,她从孩提时代开始用的那本笔记是红色的,封面几乎全烂掉了,螺纹环也断成几截向外突出,一不小心便会扎到手。露西的这本笔记簿一直用到我们认识之后,后来我在第一个圣诞节送她一套造纸工具当礼物,而她在做出那本漂亮的笔记本后,另外又花了几星期时间,很仔细地把旧笔记本所记载的梦境一个个抄到这本新笔记上。
  我手里拿着这本笔记,内心却感到相当震撼。一开始,我觉得我不应该翻开它,而应该把它藏好、烧掉或干脆埋了它。我应该效法那个少女的父母——那个露西把她死后容貌做成面具的少女珍妮弗,学她的父母不愿偷看藏在里面的秘密,便把日记本埋掉的做法。但是,那只是一瞬间的念头。我知道我会偷看的。我怎么可能不看呢?
  我拿着这本笔记到沙发上坐下。笔记本上记载的梦境是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的。露西是从十一岁那年开始写,不过她先做了个回顾,把更早前做过而且还记得的梦境给写下来。因此,笔记本上最早的那个梦是在她四岁那年,确切的时期被露西打了个问号。这个梦境我记得她曾对我说过,那是在我们开车去迪斯尼乐园的路上说的:“我在一座城堡里,这里只有一个房间。有个国王走过来,我就躲在他的宝座后面,但还是被他看到了。他对我大吼大叫,把我吓得半死。”接下来的那个,日期是两年后,一样是个噩梦:“到处都是蜘蛛。一点也不像做梦,蜘蛛好恐怖。”她九岁做的梦是:“我的小狗死了,我很难过。”十岁的梦,她写道:“我和强纳生·魏斯结婚,他是我在学校里喜欢的人。当我醒来时,以为他真的会出现在这里,结果跑遍整间屋子去找他。”当她年纪稍长,随着心智和梦境的成熟,她的描述也更加详细了,例如以下这个她在十二岁时写的:“我在朋友丽莎家里,但那里竟然是一家购物中心里的麦当劳。我想找丽莎,告诉她这并不是她真正的家,可是她妈妈站在柜台后面一直和我说话,还弄热狗给我吃。我对她大吼说麦当劳根本不卖热狗,可是她都听不懂。”这本笔记中有许多梦境都是像这样的:很生活化,情节曲折,以一种只在梦里才有的逻辑成形。但是,这些只是她做过的梦而已。我怎能期待从里面得到什么?
  我继续翻下去,浏览这些由小女生所做的关于魔幻和现实的梦。其中有一个,日期是她十六岁那年,让我差点停止呼吸:“我在一栋楼房高处,走过边缘的地方,结果摔了下去。我以为自己会笔直摔落至地面,但在半空中,我突然飞了起来。”看见“高处”、看见“摔落”,顿时让我感到天旋地转。但是,太多人都做过关于摔落的梦,做过飞翔的梦——我自己也曾做过这种梦,梦醒时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狂跳不休,以为自己刚刚是从很高的地方摔回床上。我下了个判断,认为这个梦境并不代表什么。
  我接着浏览下去,迅速翻阅她大学时代错过考试或与陌生人做爱的梦。我翻看她二十几岁时不断重复做的噩梦,那是关于开车飞下一座石阶陡坡的噩梦。我继续往后翻,来到她与我相遇之后的年代。从这里开始,我成为她梦境中的新角色,有时我扮演梦中的关键人物,有时只是个小配角:“保罗和我决定买新房子,但它太大了,我进去就迷了路。他一直叫我,我循着他的声音走去,却一直找不到他。”或是:“我在一列行驶在欧洲某处的火车上,不知道该在哪站下车,不过我一点也不在乎,只顾着吃车上好吃的酥皮点心。保罗也在那里。”我很喜欢看有我出现的梦境,即使我在里面只是扮演一个小角色。知道自己出现在别人的梦里是很让人开心的事,这能证明你的存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证明你在别的地方也具有实体和价值。
  有许多梦境的内容,露西都曾告诉过我,像“洗衣店类型灵魂”和“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都确切出现在这本簿子中。此时,我突然觉得羞愧起来,她根本没有任何瞒着我的事,至少在这本笔记簿里不会有。至于那些我看不懂的梦境叙述,有的本身就很神秘,仿佛露西自己也看不懂,只能把情节记下。“蛇吃钱,”有一个梦她是这样写的,“许多人扔钱给它。”还有另一个梦更没头没尾:“我把一个放进铁,一个放进玻璃,一个放进木头。”
  从我们结婚的那个冬天开始,她的记载中出现许多关于怀孕和诞生的梦。有一个梦是这样的:“我生了一个小女孩,她非常怕我。”另一个梦则是:“我养了一个孩子,但他其实不是我生的。”在某个梦中,罗丽生了一窝小狗,然后把它们一只只吃掉。在又一个梦中,露西发现自己大腹便便坐在法院里。“很抱歉,”法官对她说,“但我们必须阻止这件事。”说完,她低头一看,自己的肚子已经完全变平了。
  检视这些梦发生的日期,我发现它们差不多是在我努力说服露西生小孩的那段时间出现的。当时我以为她根本不愿意考虑这件事,连想都不想就拒绝我的提议,但现在我才知道那时她的选择是多么沉重,连睡梦都被深深影响了。是啊,那又如何?我心想,才消退不久的怒气又隐隐涨了上来。想生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是合理的期盼。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不必因为要求她生孩子而感到罪恶。
  我原本以为在她制造亡者面具的那段时间,她梦境的内容会经常和死亡有关,但结果并非如此。事实上,在那一整段时期中,我只找到一个关于死亡的梦,而且内容还相当典型。“我死掉了,”她写道,“我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保罗坐在最前排,不停地哭。我想过去安慰他,便走到他身边把手放在他肩上,可是他感觉不到。此时,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虽然我知道他根本就看不到。‘我之所以哭泣,’他说,‘因为这是一种慰藉。’这时,我的梦就醒了。”
  但我必须强调,并非所有的梦都像这样,都呐喊出某种象征符号或特殊关系,其中有许多只是很一般的梦境。例如,在那个葬礼之梦的前一个星期,她写道:“我去超级市场,买了一堆凤梨。”在她梦见我出现在她葬礼上的隔天,她又梦到:“我和保罗、罗丽一起开车长途旅行,罗丽把头伸出车窗,而我和保罗一起大笑。”
  在我们从新奥尔良回来后,她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没记载任何梦境。我不知道其中原因,不知道露西在这期间都没做梦,还是她那阵子懒得像以前一样记录自己的梦。这段时间过去后,接下来的第一个梦散发了一点光芒:“我在游泳池里游泳,结果发现游泳池变成海洋。我在水中睁大眼睛,看着五颜六色的鱼群在我身边巡游。”
  我越往后翻,随着梦境的日期逐渐无情地接近露西死亡的那一天,便越感到惶恐与不安。我不知道她在何时发现自己怀孕,不知她何时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变化,也不知她在哪一天偷偷做了验孕的测试,但我相信这些事一定会反映在她的梦中。然而,还是一样,我又猜错了。毕竟这不是一本日记薄,它记录的只是一些神经突触的自由运动,让我想从里面找出意义的企图完全落空。在她去世之前,没做过任何与婴儿有关的梦。她死前一周的某个梦境是这样的:“我全身上下都布满疤痕,从头到脚。”这可能是身体出现变化的暗示,但也可能不是。死前四天,她梦见自己去一家干洗店;隔天,她梦见自己烹调了一顿风味极佳的大餐。她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梦,或说,她最后一个记录下来的梦,上面标注的日期是她死亡的前一天:“我梦见他们把我的身体剖开,发现我有两棵心脏,其中一个比较小,颜色也不一样。这颗心脏藏在较大的心脏后面,因此他们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但他们告诉我这件事时,我非常惊讶,不过医生说这是相当正常的事。他说大部分的人都有两颗心脏,我们只是不知道而已。”
  这个梦让我陷入了沉思,但并不是因为它是最后一个梦。这的确是事实,不是吗?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两颗心脏吗?私密的那颗心就蜷伏在那颗众所周知、我们日常使用的那颗心脏背后,干瘪而瑟缩地活着。我记得一年前或更早的某个夜里,我躺在露西身边一直无法入睡。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大学时代认识的一个女生,那时我们大概交往了六七个星期。严格说来,我们之间还算不上男女朋友关系,至少对她而言并不是,但我确实是深爱过她的。说来有点丢脸,这么多年过去后,一想起当时的她并没有以同等的爱情回报我,仍会让我感到心痛。怎么会这样呢?我纳闷不已。我们怎么可以躺在我们最心爱的人身边、躺在爱她胜过自己的女人身边,心里却痛楚地想着那么多年前对我们造成伤害的女人?毫无疑问,这当然是第二颗心脏的背叛。它的肌肉被紧紧捆绑,有如被细绳紧密缠绕住的指尖,因缺乏血液而变成了蓝色。那种遗憾的感觉便是由此挤压出来的。在那个躺在露西身边无法成眠的晚上,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位置,惊讶自己一辈子都活在过去的那段时光里。现在,我坐在这里,膝上放的是露西的所有梦境,此刻才知道她有太多我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事。让我们的第二颗心脏变色的并非梦境,而是那些在无法入睡的夜里奔腾过我们脑海里的思绪。这些思绪,我们是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三十九、你是我最好的武士

  我还是每天打电话给史达克警官,只希望能有罗丽的好消息,可目前为止幸运之神仍未出现。然而,今天,他居然自己打电话来了。
  “艾弗森博士,”他说,“我们昨晚得到线报,顺利逮到了雷莫·普拉特和卢卡斯·哈洛了。他们现在都被关在拘留所里。”
  “噢,谢天谢地,”我说,“那罗丽呢?你们找到它了?”
  “我还不确定,”,他说,“在他们窝藏的地方有好几只狗,但我不知道你的狗有没有在里面。昨晚行动的警员把它们都交给动物收容所了,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过去看一看。”
  “太感谢你来,警官,”我说,“我真的很开心。”
  “不客气,”他说,“希望你能顺利把狗找回来。”
  “那些狗……它们都没事吧?”我问。
  他顿了一下。“其中有些的情况并不太好,”他说,“不瞒你说,我们在现场找一些证据,发现有些狗已经……已经被他们杀掉了。”
  “我明白了,”我说,“还是很感谢你。”
  在开车前往动物收容所的途中,我试想着各种可能性:罗丽不在那里;罗丽在那里,但受了重伤;罗丽在那里,但它已不想认我了。我知道,最后一个想法最折磨人,但是这怎能责怪它呢?就连狗也知道什么是背叛。它完全信任我,可是我却把它带回到那里,那个曾经伤害过它的地方。它知道有个它怕得要死的人就要来抓它了,而那时我却不再它身边保护它。
  我想作一点心理准备,准备面对它万一不幸死亡的结果,然而我实在无法承受这个结果。只要我一想到那些人可能伤害它,甚至可能杀死它时,我便不由得全身颤抖,严重到必须把车停到路边,等情绪稳定下来才能再上路。
  最终,我抵达了动物收容所。我把车停好,走进收容所。里面有个年轻女子坐在门口的桌子后面,看起来相当和善。她身上佩带的名牌上写着“戈丽丝”这个名字。
  “嗨。”等我走到柜台前,她冲着我微笑,“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希望有,”我说,“听说警方昨晚送来一批狗,我的狗可能也在里面。”
  “哦?”她的笑容顿时少了几分,“你是说那件虐待动物的案子?”
  “是的。”
  “那真的好可怕,幸好有警察把这些人都抓了起来。如果你看见他们对那些狗做了什么……”她越说越小声,没有把话说完。“对不起……请问你养的是什么狗?”
  “罗德西亚脊背犬,是母的,名字叫罗丽。”
  “好可爱的名字。昨天的确有一只母脊背犬,不知道是不是你那只……那些狗身上都没有项圈或名牌。但那只狗真的好可爱,我整个早上都和它在一起,我们已成为好伙伴了。”
  “它没事吧?”我问。
  戈丽丝低下头。“呃……它……它没事,别担心,它不会有事的。只是……那些人在它身上动了点手术。我们早上请兽医来替他诊断了,显然它被……”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它的喉头被那些人摘掉了。”
  “天!”我惊呼,“我的天!”
  “真的很遗憾,”她说,“但还好,情况不算太糟,它很快就会康复的。兽医所手术做得还不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它会好起来的,只是,以后它再也不能吠叫了。”
  我的泪水霎时涌来上来。“它没办法说话了。”我说。
  突然,我因这句可笑的话而大笑。
  戈丽丝附和我笑了几声,但她再度开口时,声音却变得非常轻。“是啊,”她说,“它再也……没办法说话了。”
  我点点头,然后低头看着地板,只希望泪水能快点止住。
  “哎呀,”戈丽丝说,“哎,你别哭嘛。”她站起来,从面前的纸盒中抽出几张面巾纸,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她伸手握住我的手,轻轻捏了一下。“好吧,”她说,把面巾纸递给我。“它不会有事的。”
  她给了我一点时间让我平静下来。我揩揩脸,擤了把鼻涕。在陌生人面前做出这种行为,感觉实在很丢人。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说,“毕竟,总要看一下才知道它是不是你的狗。”
  “对,”我说,“谢谢你。”
  她带我穿过一扇上了锁的房门,进到一条两边都是笼子的走廊,这个地方让我悲哀地想起雷莫院子里的那座狗舍。当我们走在通道上时,两边的笼子里的狗都扑向栏杆,冲着我们拼命狂吠。我看见其中有些狗受了伤,身上裹着干净的白绷带。
  “它就在右边倒数第二个笼子里。”戈丽丝说。
  我加快脚步,抬头看向前方,迫不及待想看清右边笼子里的狗,但我走到那个笼子前时,看见它!果然在里面!我心爱的罗丽!我可爱的宝贝!
  它本来一动不动地躺在笼内底处,但当它一看到我便立刻跳了起来,疯狂地绕着圈儿打转。它使劲扑向我,前爪高高地搭在笼柱上,两眼凝视着我的脸。我看见它的喉咙上裹着全新的绷带,而此时它发出了一个声音,一种空空洞洞的呜咽声,极像气流通过空心芦苇的啸音。我把手伸进笼内,它立刻拼命舔了起来。“罗丽,”我哽咽,“妹妹乖,妹妹好乖。我真的很对不起你,妹妹。”它伸出舌头穿过栏杆舔着我的脸,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戈丽丝也露出笑容。“我猜,它的确是你的狗。”她说。
  我也对她报以微笑,感觉此时的快乐胜过以往。“没错,”我说,“我的狗就是这一只。”
  我带罗丽回家,回到我们的那个小房子。我喂它吃了晚餐,然后按照兽医的嘱咐检查它身上的绷带。打点妥当后,它趴在最喜欢的那个角落。陷入熟睡,梦中还偶尔会抽搐几下腿。我很想知道(当然这是永远也不可能的),在它经历过这些事情后,它做的梦会不会有所改变。当它舒舒服服地躺在这里,安全地待在我们的客厅时,会不会梦见那些把它锁进笼子、拿刀逼近它、让它的喉咙疼得像被强酸灼伤的坏人?那些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的目标不是要“让狗说话”吗?此时,一个念头突然冒了上来,让我顿时感到天昏地暗,不得不马上坐下。都是因为我!我想起那天在警察撞门的时候,雷莫和卢卡斯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真是个浑然不觉的笨蛋。他们的意思是要我来为引来警方负责!这都是我的错。他们没办法让我变成哑巴,于是才把罗丽的喉咙弄哑。我不知道他们是想对我警告(他们知道自己终将被逮捕吗?),还是只单纯地拿它当替代品施加报复,但这绝对都是我的错。罗丽一切的不幸都是我造成的,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补偿它。
  睡梦中的罗丽发出了声音,听起来很像喘息,若是在过去,这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必定是一种吠叫。我蹲在它身边,轻轻抚摸它的肚子,它却突然惊醒,猛然抬头,睁大浑圆的眼睛看着我,像是不认得我。
  “嘘,妹妹,”我说,“是我,别害怕。”它又发出一声喘息,才把头低下,继续安详地沉睡。
  几天后,我带罗丽回动物收容所接受兽医复诊,离开时,戈丽丝叫住了我们。
  “我一直在等你们来呢。”她说,起身绕过桌子,蹲下来和罗丽打招呼。“警方送来一堆在犯罪现场找到的项圈,也许其中有一条是罗丽的。你想看看吗?”
  “当然,”我说,“那条项圈它从小戴到大,我当然想拿回来。”
  戈丽丝从桌子下抱出一个纸箱,放在我面前。“你自己找一下吧。”她说。
  我动手开始翻寻。箱里的项圈大概有三四十条,有尼龙的、皮质的、镶了假钻石的,其中还有一条,上面有银色狗饼干图案拼成的“奥利弗”这个名字。箱里的这堆项圈让人十分难过,这些狗原本都有深爱它们的主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和罗丽这么幸运。终于,我找到罗丽的厚皮项圈了。仍保持圆圈形状,仿佛还套在它的脖子上。我从箱底把这条项圈拣出来。
  我解开铁扣,把项圈翻过来,看见项圈背面有一行用签字笔写的字。在这行字迹映入眼帘的同时,我感觉身体像被移动雷电击中。那是露西的字迹,我在这一瞬间突然明白了这行字的意义。这行字是……这行字写的是: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
  我的呼吸霎时停滞。
  整个世界也霎时静止。
  我跌坐在地,把脸埋在罗丽尚未系上项圈的颈子上。我在它的毛发间喃喃低语,感谢它告诉我这件它一直带在身上的事。
  我抬头看着戈丽丝。
  “我的妻子……”我说,“我真的一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抱着罗丽坐在地上,就这么过去了几分钟。我抱着它,感觉它的身体既坚硬又温暖,有如阳光底下的岩石。好一会儿后我才站起来,替它系好项圈带它回家。
  一回到屋里,我立刻走进书房。现在我明白了,我想,我知道自己该去找寻什么了。答案一直在那里,我不敢相信自己之前竟然没有发现。
  这段话出自《坦林》,是仙女皇后在让坦林回到凡人世界、在知道自己就要失去他时,对他说的话。那时露西告诉我这个故事,而我认为这段话是狠毒的,充满恶意与怨恨。也许,对仙女皇后而言确是如此,但现在当我重读这段话,我却感到一股悲哀。我发现这段话也能被解释为仁慈,解释为保护。这是一种咒语,一个避免造成伤痛的心愿。自从露西死后,我有多少次希望眼睛别再流泪、心也别再悲伤呢?
  然而,我现在才明了,她对我的希望只实现了一半。我这阵子都是用泥土做的眼睛观看事物。而现在,我那颗无用的心,那颗屡屡出错的心,那颗血肉组成的心,似乎已裂成两半了。
  在心碎中,我发现了那个埋藏已久的事实。我终于知道了,那天我的露西爬到树上是为了——自杀。


四十、暴风雨

  在最后两个月,介于她怀了孩子到爬上树之间的这两个月,露西的情况究竟如何呢?对我来说,她的情况似乎好得很。她看起来完全没事,从新奥尔良之旅带回的沮丧和消沉已消失无踪,她又开始积极投入新的计划。我们附近有一家咖啡馆筹划了一次威尼斯嘉年华会展,露西有几个面具被挂在墙上,后来还卖出了一些。九月初的一个周末,我们一起去海边度假,手牵手在沙滩上散步。我的脸被晒得通红,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还吃掉了一磅的盐水太妃糖。这段时间有位学校同事结婚,我们一起参加了婚礼。我的生日也在这两个月之间,她像过去一样为我庆祝。我花了另一个周末重漆浴室墙壁,露西则开始对中国菜感兴趣,特别去了几趟亚洲人开的超级市场购买一些食材。一切都很正常,不是吗?这段时间我应该多留心一点,但我并没这么做,因为这一切都太正常了。我压根儿不知道结束的那一天竟然离我如此近。
  然而,在这段时间中,确实发生了某件我没注意到却改变了一切的事。在这两个月的某一天,露西发现自己怀了身孕。我记得有天晚上,大概是九月中旬或月底,她说她觉得不舒服想吐。还有,也许是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天,她睡了午觉,而过去她并没有这样的习惯。是这些症状才让她起了买验孕纸测试的念头吗?我知道她的经期向来不太规律,也许她注意到离上次月经时间已相隔太远,才决定自己验孕。只是,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究竟把这个秘密瞒了多久?我又究竟如此浑然不觉地和她共度了多长时间?
  我唯一的线索,就只有那一小块在垃圾桶找到的粉红色纸盒碎片。或许我可以从这个方向推断。通常我们一星期才倒一次垃圾,但浴室那个小垃圾桶不会那么快装满,不需要每周清空。我不确定这个垃圾桶我们多久才倒一次,我承认,以前这个工作通常是露西做的。我只能说,自从她走了之后,倒这个垃圾桶,我一个月不会超过一次。不过,在这之前,它是露西丢弃化妆棉和一些女性清洁用品的容器,我敢说它被装满的速度应该比一个人用快过两倍。而当露西死后我去翻寻这个桶子时,里面的垃圾只装了一半,因此看来离上次清空的时间至多只有一个星期——她是在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星期才发现自己怀孕的。既然知道了我现在才知道的事,知道了露西在那一星期结束后就会带着自杀的念头爬上后院那棵树,我就应该试着重建那一个星期的情况。
  露西是星期三那天去世的,所以我从前一个星期四开始推想。我记得,星期四那天她比我早起。她是故意提早起床验孕吗?现在想起来,我突然觉得那天她的态度似乎比平常愉快,当她对我说早安时,微笑的时间似乎比平常还长那么一点点。但我还是不敢确定。那天我们一起吃了早餐,看了报纸,然后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去上班。
  “你今天打算做什么?”我在出门前这么问她。
  “我有一些万圣节的订单要完成,”她说,“下午我想去超级市场买点东西。”
  “很充实啊。”我说,吻了她一下。“那么,祝你有个愉快的一天。”
  你瞧见了吗?这只是一星期之中平凡的一天,多么正常,又多么无味。我已尽力回想了,却和当时一样,无法从中找到任何具有暗示性的意义。那天我去学校上班,和一位受我指导的研究生面谈讨论进度,填了一份后来根本没有送出去的研究计划奖学金申请表。我下班回家,露西煮了意大利面当晚餐。我们一起在客厅看电影,两人紧紧并肩坐在沙发上。一切都还是那么正常。我们在床上看书,各自沉醉在各自的书中,然后我比她先睡着。这就是我们婚姻生活的一天,是我十分满意的。我相信,即使到了现在我还相信,露西的想法一定和我一样。
  星期五晚上有一场暴风雨。那时我们还在玩两人最喜欢的纸牌游戏,后来灯光就突然熄灭了。我们发现,要找蜡烛是很容易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结婚时收到了数不清的各式烛台,所以家里到处都有蜡烛),但火柴就有一点难找了。我们笨拙地到处摸索,不时绊着桌椅,在黑暗中叫彼此的名字。电力中断前我们还在听音乐,在突如其来的宁静中,两人的声音感觉巨大得有些奇怪。罗丽惊慌不已,它怕死了闪电和打雷,当我在房里摸索时,它焦虑的喘气声一直没停过。好不容易,我终于在厨房水槽上的窗台找到一盒火柴,立刻点亮几根蜡烛。在柔和的光线中,我看见罗丽挤进沙发和墙壁之间狭小的空隙里,在那儿拼命的发抖,嘴角淌着害怕的口水。
  “噢,可怜的妹妹。”露西说。她走过去坐在地上,轻轻拍着罗丽的背,柔声对它说话。我也在露西旁边坐下,一起安抚我们这只吓得抖个不停的狗。
  “我总觉得,”露西说,“它之所以害怕雷声,可能因为当年它走丢被我们发现的那一天,正好也是一场大雷雨。”
  “有可能,”我说,“不过我认为大部分的狗都害怕这种声音。”
  “我有没有说过,”她说,“为什么我把它取名为罗丽?”
  “没有。我以为你只是喜欢用这个名字。”
  “我是啊,不过那时我为了寻找制作面具的灵感,看了一些神话故事。我受够老是做蛇发女妖美杜莎和酒神巴卡斯。巴卡斯的字尾是ae还是us?”
  “字尾应该是us,如果用ae的话,指的是他的女性崇拜者。欧里庇得斯有一个剧本就用这个名字——”我又开始卖弄学问了,有时在露西面前,我总喜欢抖点包袱。
  “我知道了,”露西打断我,“但我的故事还没说完呢。”
  我们都笑了。
  “好的,”我说,“抱歉。”
  “所以,我那时看的神话故事中,有一个是罗丽的故事。这是德国故事,你听过吗?”
  “没听过。”
  “罗丽是个很美丽的女人,她因丈夫不忠而投河自尽,死后变成了一条美人鱼,坐在莱茵河中的石头上,以曼妙歌声诱使水手迈向死亡。”
  “所以你读完这个故事后,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用在狗身上?”
  “才不,当然不是这样。不过当我第一眼见到罗丽浑身湿透、在雨中发抖的样子,我马上联想到它也是某种悲剧人物。你看,它的脸永远都这么忧郁,即使在感到快乐时也一样。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它。”
  我脑海里浮现一个女人坐在河中岩石上的画面,但她的脸却是和罗丽一样的狗脸,唱出的歌声是不成调的恐怖咆哮声。
  “你做过罗丽的面具吗?”我问,“我是说,那个神话故事中的罗丽。”
  “做过了,但效果并不好。我想象她的表情应该是充满痛楚、带着报复的怨念,但是把面具的眼睛部位挖空后,实在很难表现出这种感觉。我一直觉得没做好。”
  “那个面具还在吗?”
  “不在了,我卖给了一对德国夫妻。其实他们想要的是有美国风的,像克林顿面具之类的当作纪念品,不过我一听出他们的口音,就强力向他们推销罗丽的面具。他们都知道这个神话,都熟得不得了,而且我还用特别便宜的价钱卖给他们。”
  外面又轰然响起一阵雷声,罗丽虽在我抚摸下,却仍痉挛抽搐了一下。
  “嘘,妹妹,”我说,“别怕,别怕。”
  但它始终无法恢复镇静。在我和露西进卧室睡觉时,我们让它爬山床躺在我们中间,结果换成了我一整个晚上不得安宁。它不时发出的颤抖和呜咽声干扰了我的睡眠,直到风雨过去,晨间阳光又普照这被大雨洗刷后的崭新世界时,罗丽才真正放松下来,在知道危险已经过去后,它便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我和露西共度的最后一个周末仍是平静无比,有太多时间与机会可让露西说出她埋藏在心中的秘密。那时已是秋天,又到了庭院旧货拍卖的季节。我们星期六一整个下午都开着车在附近绕,闯进一些我们从未去过的社区,寻找那种能够用手写的、作者往往没算好空间而必须把一堆细节挤在底部角落的告示。这是我们两个人喜欢一起做的事,它可以让我们甜蜜地回想起当时相识的情景。那天周末,我买了一件露西觉得不太好看的毛线背心,买了一个打算放在书房的时钟;露西则买了一个电动咖啡研磨机,一个能把冰块做成心型的制冰盒,还说她就是喜欢这些庸俗的玩意儿。现在回想起来,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充满希望的,她仍在计划未来,想着以后我们早上可以喝刚研磨的咖啡,还可以丢进一些心型小冰块,看着它们在杯里漂浮的样子。
  在那天庭院拍卖之旅的最后一站,露西站在一张摆满玩具的桌子前,拿起一个塑胶制的万圣节面具,用橡皮筋套在耳朵上的那种。这个面具的主题是科学怪人,色彩鲜艳得有点假,一看就知道相当廉价。
  “我觉得你做的比这个好多了。”我小声对露西说,小心不让坐在几英尺外的草地上的拍卖女主人听见。
  “是啊,不过这很有趣呢。这种面具很能勾起我们小时候对万圣节的回忆,我想买回去收藏。”
  她付给了女主人二十五美分,我们拿了面具越过草地往停车的地方走。
  “我想,”露西那时说了一句话,让我现在一回想起来便感到胸口一阵痛楚。“也许我会开始收集这种面具。”
  星期天我们起得很晚,露西参考食谱,做了薄煎饼当早餐。
  “没想到居然这么简单,”露西说,“我妈妈早上从来不煮东西,有一次我在朋友家过夜,隔天看见她妈妈早上做了这种煎饼,简直让我嫉妒死了。没想到,原来做起来这么容易。”
  “所以啊,”我说,“你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妈妈。”
  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我想,也许当时她差点想告诉我这件事。但最后她还是没有。她转过身,又舀了一些面糊倒进平底锅,回答我的话是:“是啊,我猜我应该可以。”
  我把这件事看成是一次小胜利,将它归档列入记忆,打算日后如果再谈到要不要生孩子的问题时,就把它拿出来当作佐证资料。我开心地扯着煎饼,欣慰露西自己说出的那句话。那时我心想,也许生孩子这件事还是有希望的。
  下午我们出去散了步,看了一场电影,又到我们最喜欢的比萨店吃晚餐。星期天是快乐的一天,接着,星期一过得也风平浪静。
  但是星期二……在那个星期二,我们吵了最后一架。


四十一、最后一日

  我们快接近了,就快要接近终点了。当然,这是你们早已知道的事。从故事一开始,从我所的每一句话,你们早就知道了。不过我自己却是越来越紧张,既想把步伐放慢,又想加速向前迈去。
  星期二我的工作全都耽搁了,本来应该完成一份研讨会论文,可是我一直没办法专心。那时候,我发现自己不时想起罗丽的神话,脑海里不时浮现我在暴风雨之夜所想到的那个意象——那是一人一狗,两个罗丽的结合,一头长发唱着死亡之歌的女人,脸部却是罗德西亚脊背犬满是皱纹又诚挚无比的五官。这是个很令人着迷的画面,至少对我这个人而言,而它也让我继续推想,猜测露西的下一个计划或许就是这个主题。自从夏天完成马克白戏剧用的面具后,她就有一点漫无目标,我认为现在她可能已找到方向了。她可以从过去的经验汲取元素,可以无止无境地加以结合——毕竟世界上有这么多神话和狗的品种。埃及人不是有个狗头人身的神袛吗?把这个概念扩至别的神话故事又有何妨?我想象把美杜莎换成杜宾狗的脸,那头蛇发就长在额头黑得发亮的短毛上;我想象波提切利那幅从贝壳中诞生的维纳斯,她的脸变成甜美的喜乐蒂犬。我拿出纸张画了几幅草稿,画了一个脸部变成哈巴狗的丘比特,画了大麦町犬长相的雅典娜,而从她头上蹦出的宙斯变成了一只拉布拉多犬。我还画了赫尔墨斯,他那顶有翅膀的帽子就戴在杰克罗素梗犬的双耳间。这些点子让我满意极了,虽然我的草图画得很糟,但我相信露西一定能把它们表现得更好。
  我看向时钟。已经是下午四点了,而那天我自己分内的工作几乎一样也没做。我离开办公室去图书馆,找了一本图解版的世界神话故事和一本狗种百科。利用复印机和向柜台借来的剪刀胶带,我又创造出一个新造型。海神波塞尔的脸换成了葡萄牙水犬,冥王哈得斯变成斗牛犬皱巴巴的满面愁容。这种组合让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引来附近几个学生(现在正是期中考试的时候,图书馆里挤满了学生)向我这里投来抗议的目光。我创造出来的这些图案虽很糟糕,比例也不对,但对我而言是极有意义的,至少我能借此让露西明白我的想法,让她从中得到一些灵感。那天我做的最后一张图,是把罗德西亚脊背犬的脸贴在海妖女的身体上(我找不到德国那位罗丽的图片,只好借用一下希腊神话故事里的人物),然后兴高采烈带着这些作品回家,打算在露西面前献宝。
  我进家门的时,露西正在厨房切菜准备晚餐。我亲吻她额头一下,然后在厨房餐桌前坐定。她带着微笑看着我。
  “嗨,”她说,“今天过得如何呀?”
  “很好呀,”我说,“简直棒透了。我想出了一个了不起的点子。”
  “说说看。”她把切好的洋葱推到一边,继续切红辣椒。
  “其实,这个点子是为你想的。我想到你接下来可以做什么了。”
  她放下刀子,以慎重的眼神看着我。“很好,”她说,“但你也知道,我不习惯把别人的点子用进自己的作品。我的东西必须出自我自己的想法,你明白吗?我有没有灵感都得靠自己。你这样做就像……记得你打算出版第一本语言学专著的事吗?那时你叔叔突然跑来告诉你一个推理小说的题材。你不应该学他,放着自己的事不做,跑去管起别人的想法。”
  “哎,这是两码子事。他的点子实在太恐怖了,我的想法可好得很。你让我拿给你看嘛。”
  她叹了口气。“好吧,但先说好,我可能不会接受你的意见。”
  我从夹克口袋拿出草稿和影印作品,在餐桌上摊开。露西一脸狐疑地看着它们,脸上并没有笑容。
  “你看,”我说,“这是神话人物和狗的结合,是不是很有趣?”
  她耸耸肩。“或许吧。”她说。
  “当然,我做得并不是很好,但如果由你来做的话……”
  她没吭声,只低头看着桌面,似乎不想和我的目光相会。
  “你瞧,”我继续说,“这个灵感是从你说的故事得来的。你告诉我罗丽的神话故事,又说当年我们的狗妹妹罗丽出现在门口时,让你联想到那个神话里的角色,结果我脑海里就浮现这个画面——一个结合了女妖和罗丽的全新形象……”我翻寻桌上的纸张,找出那张脊背犬的图片。“你看,就是这一张。”
  她拿起这张纸,看了一眼,然后又摆回桌上。
  “保罗,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她说,口气突然变得尖锐起来。“你自己看,这些设计有的根本不可能做成面具。像这张维纳斯的诞生……如果你只做出她的头部,根本没人知道你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你可以下个标题,作一点解释啊……那些艺术家们不都这么做?你可以把它取个‘喜乐蒂维纳斯’之类的名字;或者‘喜乐蒂维纳斯一号’。”
  “你这么说,意思是我不只做一个就好,而是要做一系列的喜乐蒂维纳斯?而这样就可以让我一炮而红?”
  “露西,这是我花了半天时间做出来的,你至少——”
  “我可没麻烦你这么做。”
  “我不懂你干吗这么沮丧。”我说,我的声调也拉高了,“我只想帮个忙。看你已经闲晃了好几个星期,苦苦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我的想法?”
  “因为你这些想法根本是垃圾。”
  “我怎么看不出它比你以前做的东西差?‘洗衣店类型灵魂’?那是什么鬼东西?”
  她猛然从桌前站起,气愤地瞪着我,那股怒意逼得我不得不把头别开。“我不敢相信你居然说这种话。”她说,声音有点颤抖。她握起拳头,放开,同时发出一种又愤怒又沮丧的声音。突然,她用力一挥,把桌上所有东西——纸张、切好的蔬菜、砧板——全扫到地上,力道之强,让菜刀在掉落地板之后又弹起向她飞去,迫使她立刻向后退了一步,才没被刀刺中。
  我并没有退让。“很好,”我冷冷地说,“我们又来了。”
  她抡起拳头,用力捶了桌子一下,又一下,然后缩回来用另一只手抚摸,仿佛弄痛了自己的手。
  “你去死吧!”她狠狠地说,转身走了出去,动作既激动又僵硬。我听见地下室那扇门被甩上的声音。
  我从地上捡起那些纸张,一一摊平,却不想管那些散落一地的青菜。我看见那个木头砧板已裂成了两半。
  我在厨房来回踱步,心中怒火越烧越旺。为什么每件事都这么难搞?我心想,为什么其他人的生活可以过得这么容易,不必担心一些善意的小举动会引起心爱的人发脾气?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冒出想和露西分手的念头。一时之间,只是一时之间,我瞥见生活中若没有她可能呈现的面貌,而我看见的是更美好、更自在光明的生活。一时之间,我那潜藏的第二颗心似乎突然挣脱,获得了自由。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听见地下室传来了哭声。
  我走下露西的工作室,发现她正坐在沙发上哭泣。她的膝头上放着一本大开本的非洲面具图鉴,上面放了一张纸。她低着头,凝视自己放在书上紧握在一起的手。我看见她的手上有鲜红的液体,一开始以为那是血。同样颜色的液体也渗进了纸张和书本里。
  “怎么回事?”我问。
  “我太生气了,”她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你做了什么?”我问。
  “我本来想,如果我把情绪写下来,或许有助于控制它,但我才一提笔就无法自制了。我拿起笔用力往纸上戳,结果纸破了,笔也断了。”
  “所以那是墨水啰?”我问。
  她点点头,然后把头低下,哭得更伤心了。
  “我到底怎么了?”她说,“我把笔弄坏了,为什么我会做这种事?”
  我一动不动,只站在那儿看她哭泣。原本还想暂弃前嫌,走过去安慰她,但当我看见她握在手中的那支笔时,我才明白她弄坏的是谁的笔。那是我大学毕业时父母送我的金笔,我习惯用它来批改作业和考卷,所以里面灌满了红色的墨水。这支笔对我而言意义实在太重大了,因此即使后来我每天都在悔恨当时应该采取别种行动,但在那一时之间,我实在没办法让自己和颜悦色。
  “我上去了,”我说,“你能不能不再毁坏别的东西?”
  我扔下双手沾满酷似鲜血的墨水的她,让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哭泣。
  那天晚上我没再见到她。她一直待在地下室,直到我上床睡觉都没回屋里。尽管我的怒气在上床时已消退了不少,尽管我清掉厨房撒了一地的东西,又留了一张纸条向她道歉,但伤害已经造成了。那天晚上,当我入睡后,露西拿起电话打给阿拉贝拉夫人,说出那个她不曾对我说的秘密。“我迷失了,”她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到了星期三早上,当她醒来,当她换好衣服,当她在吃早餐时向为我道歉,当她在我出门上班前再次亲吻我的唇,当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清楚那天就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日。
  也许不是这样的。我想,最后那部分我可能想错了。以我对露西的了解,知道她常凭一时冲动做事,我相信她是“突发性自杀”,我认为她可能直到爬到了树顶,待在上面向下俯瞰时,才突然有了自杀的念头。至于她所俯瞰的,我现在已预料到,是她生活的世界和死后的世界。对大部分人来说,自杀并不是我们的选项。但像露西这样的人,他们知道他们最后会作这种选择,他们相信自己必须作出选择。于是,露西在过完那一天,布下了一个谜题让我解答后,她相信自己有可能毫发无伤地从树上下来。而如果这样的话,她就可以让自己得到赦免。
  那是什么感觉呢,露西?当你醒来之时,你的感觉是……是沉重无比,是心里隐隐作痛,还是感到一股压力?没错,是压力。你的躯体被压跨了,你感觉体内仿佛像被刮掉了一层皮。你的脑袋里有一个声音。不对,不是声音,不是那种听得见的声音,你还没那么疯狂。那只是你自己心里的声音,就像平常说“到街角要向左转”或“别忘了在邮局前停下”的那种声音。只不过,这种声音现在说:“我讨厌自己。”还说:“我想死。”这个声音是从早上开始的,从你醒来的时刻开始。你看见从窗帘透入的阳光,知道这可能又是美丽的一天,但那已无关紧要了。你翻个身,试看看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可是你知道你已经睡不着了。新的一天就展开在你面前,你想要躲藏,想把自己缩成一个球,但这么做也无济于事。毕竟,这无法止住你的思绪,就算可以,也无法让你不觉得疼痛。新的一天就在你面前,而你无法逃避,你该怎么面对它呢?你希望逃得远远的,可是不管你走到哪里,这种感觉都会紧紧跟着你,藏在你体内,像一种反胃的感觉。的确,即使是睡眠……你整个晚上都紧咬着牙齿,一整晚都在担心这个醒来的时刻,而醒来时只感到下颚酸痛。灿烂的阳光对你而言毫无用处。哭泣偶尔会有点效果,就像用力作呕几次,可以暂时止住恶心想吐的感觉。毕竟,此时你受到的折磨是和反胃作呕有点像的。
  你不想离开床铺,但也不想太引人注意,你知道赖着不起床会造成的危险。于是你下来床,想从一些小事中寻求慰藉,例如早晨的第一杯咖啡、薄荷味道的牙膏,但你发现自己刷牙的力道太强了,你和丈夫一起吃早餐,你那什么都不知道的呆头鹅丈夫,他只知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其他一概不知。你向他说对不起——你总是道歉,不停道歉,这种感觉是如此熟悉。你在他上班前亲吻了他的唇,而他就出门离开了。
  你开始进行上午的活动,但你和他人的互动显得有些虚假,那些在平常很容易做到的小事——向街上遇到的邻居微笑,在杂货店和颜悦色地对长相丑陋手脚笨拙的收银员小男生说话。你脸上的微笑似乎有点不对劲。你看向其他人,知道每个人都一样有自己的麻烦,但你觉得他们每个人好像都能轻松应付。至少,他们在说话的时候,语气中没有那种空洞的声音。
  你强迫自己做一些眼前的工作,那些非做不可的工作;你开了支票付煤气费,把冷冻食品从冰箱拿出来解冻。但这些杂七杂八的工作,这些在此刻并非如此重要的家务,最后只把你的思绪引入一些值得忆起的事——那些最难以面对的。你宁可做些愚蠢又浪费时间的事,只要能暂时占据心思就好——电视、填字游戏、一本名人的八卦杂志。你花了一整天做这些事,然后你突然觉得害怕,因为生命就这么又过了一天,而你究竟得到什么?他们会发现什么?你纳闷,当他们发现你死掉之时,岁月可以像这样流失,年复一年地过去。身体的愉悦、食物和性爱、走在秋天的树木下,这些事虽能给你一点小小的慰藉,但即使是在这个时候,你的思绪仍在底层狂奔不休,充满担忧、创伤、怨恨与绝望。你头发下的那几条蛇不能保护你逃离其中任何一种情绪,也许,它们从来就没有这种功能。你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快乐?世界是如此辽阔,而能让你快乐的东西似乎一样也不存在。因此,你无法想象在这样的生活中再加进来一个孩子。你一秒钟也不相信自己,不相信自己的一切。当你已变成这副模样时该怎么办?你会伤害这个孩子,这似乎无法避免。你怎能冒这种风险?你的孩子,保罗的孩子,应该得到比这更好的生活。
  你向诱惑屈服,在午后躺上床午睡,不想整理那些装在购物袋里、已在地上放了两天的杂货和食物。你注意到沙发底下有一本书,它不知道已在那里待了多少天了,但你还是懒得动手拾起,让它继续在那儿任由灰尘覆盖。你怎能把孩子带进这样的环境中?你不想改变这种状况,改变的风险实在太高了。好笑的是,这就是你向来说希望的,胜过任何事情。
  在那个时刻,你感觉到希望。不是吗?在你体内有了一、另一个什么的时刻?你的确感觉到了希望。你心想,是的,也许我还是可以做到的。但我们吵了一架,愤怒在你的体内横冲直撞。于是你想起了自己是谁了。如果你昨天早已知道今天的事……
  你了解自己,这件事是不可能去做的。也许你必须放弃一些东西,那是心灵咨询师告诉你的,为了某个更重要的理由,你必须放弃一些东西。而且,任何行动都强过没有行动。这个放弃是你所做过最困难的事,但也许,这是最勇敢、也最成熟的。你要做的是最正确的事。
  你只担心保罗,担心你将对他造成的痛苦。但你知道,他一定会撑过去的。你留给他几句话,用书本的名字拼成,又在项圈上写下线索,设计了一个谜题让他破解,好让他可以暂时忘记伤悲。至于罗丽……你把罗丽留给他。那就是所有该做的事。你去做了,也都完成了。
  于是,你走到屋外,爬上了那棵树。现在你已不比孩提时代,爬树比你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了。但你爬到树梢时,感觉双手因抓握粗糙、坚硬的树皮而有点儿疼痛。你让自己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间,看着从这里所能看见的景象。你想知道,从这个视角,从这样的高度,能不能把事情看得更清楚一些。结果的确是如此。你不再多想,也没有犹豫,你站了起来,在树杈间保持平衡。你就像这样站着,感觉相当兴奋,你觉得自己已打破了物理法则,感觉自己就像走在空中。你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把头微微后仰,体会阳光照在脸上的感觉。你放开了一切,这种感觉是如此轻松。然后,你便坠落了。
  我们要停在这个时刻,让露西仍留在空中,像电影定格一般凝结成永恒的画面,让她永远也不会触及地面。看她,漂浮在秋天的阳光下,头发因风的力量而向上披散。她的双手如翅膀般张开,短上衣灌饱了空气而微微鼓起。她并没低头看着向她直冲而来的地面,她的脸是仰起看着天空的。但是,她却把头微微偏向一边,这正是我不断回顾这个画面的原因。无论我重看多少次,都无法看见她的脸。


四十二、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

  我发现自己已无所适从了,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不再有谜题需要我破解,我对狗的研究计划也早已宣告结束——即使罗丽不以气喘吁吁的声音天天提醒我这种努力永远不可能成功,光是从上次小J的事件,便足以让我领悟到有些事是绝对不应打着科学或者爱的名号进行。然而,我似乎还无法让这件事过去。我待在我的房间里,保罗一个人的房子,陪伴我的是周遭那些没有半点用处的线索。无论我怎么梳理,这些线索都没有任何帮助,无法告诉我该如何继续未来的生活。
  我还在思考那块露西煎给罗丽的牛排。我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露西站在炉子前,被肉香味吸引而来的罗丽一直在她的旁边徘徊。露西把牛排放在地上。罗丽还来不及舔干净地板上的肉汁和油脂,也许才几分钟过去,露西的身体便一动不动地躺在泥地上了。泥土上的血,厨房地板上的血,能把这两样东西串在一起的是什么?而它又代表什么意义?
  有部分原因是为了暂时逃避这磨人的思绪,我决定爬到树上去。我只是想知道从树顶上观看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想知道露西究竟在那里看到了什么。
  我把罗丽关在厨房,走进后院。今天是个热天,但我已换上了长裤和长袖衬衫。上一次爬树对我而言已是年代久远的事,我这个中年男人可禁不起膝盖和手肘的擦伤。
  我试了好几次才找到抓握的要领,开始向上攀爬。当我站在一根矮树枝上,纳闷这种树枝怎么能支撑我的体重时,我听见厨房那里传来了一阵怪异的抓扒声。那是罗丽弄出的声音,它正在想办法到后院来。厨房通往后院的门上有一个狗门,但罗丽从来没用过。那是前任屋主设置的,他养的狗肯定体型不大,因为那道狗门对罗丽来说实在太小了,它必须硬挤强塞才可能钻出来。然而,但我转头看去时,我发现那道门已经被推开了,罗丽的鼻子从那里露了出来。它发出微弱的、气喘似的哀鸣,硬把自己往那道小门挤。我很担心它会被卡在那里。
  “罗丽!”我对它叫喊,“进去,我没事!”
  但它还是拼命扭动挣扎,直到身体的中段挤过了那扇小门,便狂奔而出。它睁大充满警惕的眼睛,不停地发出可能代表吠叫的声音。它急冲到树下,抬头用紧张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又围着树干转圈,着急地狂蹦乱跳,同时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吠叫。
  一个影子跃进我的脑海,那是塔罗牌上的那只狗,阿拉贝拉夫人曾描述过的,那只朝愚人狂吠,想阻止他往悬崖走的狗。这个意象在这一瞬间突然浮现。罗丽阻止过露西——这个想法像一记直拳击中了我。我有如突然摔了一跤,差点喘不过气。这就是露西煎牛排给罗丽吃的原因!她想引开它的注意,让它安静不要狂吠。露西到后院爬山这棵树,心里完全是牺牲自己的想法,一心想让一切结束,但罗丽不肯让她轻易这么做。面对这如此狂野激动、来自动物的爱意,她怎能完成任务?怎么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呢?她办不到,根本不可能。于是,她回到屋里,准备她一生中给罗丽的最后一次犒赏。她用平底锅煎了牛排,放在地上摆在罗丽的脚边。许多宠物主人在给喂东西之前常会逗逗它们,通常都以“要不要吃东西啊”作为开场白,但露西把这些话全省下了。至于罗丽,它猛摇尾巴,欣然接受了犒赏。
  从罗丽的观点来看,一块香喷喷的牛排突然摆在面前,这分明是一个礼物,是自己刚才发出警戒的犒赏。它刚才做的事是对的,这块牛排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可以想象它那时心中一定充满感激,充满欣慰。但露西呢?当她看着眼前这只动物展现出的饥饿与满足,看着这种狼吞虎咽大饱口腹之欲所展现出的生命活力时,她是否暂时停下思索自己正要做的是什么事?她稍有犹豫吗?她重新思考过吗?罗丽有没有让她闪过这个念头?或是,她太专注在自己的目标上了,而没时间(她能利用的仅有一只饥肠辘辘的动物吞掉一块肉的时间)停下来思考?罗丽一时出了神,沉迷于弥漫在厨房里的香肉味,沉迷于用牙齿把牛排撕开的动作,但那仅是一点点时间而已。当它把地板上的肉汁舔干净,当它再度抬起头时,露西已经不见了。
  她永远不见了。
  背叛罗丽的是它的肚子,背叛它的是对味道的敏锐感知——它的鼻子以不断抽搐的方式背叛了它,它的嘴巴以淌满口水的方式背叛了它。它不留神的时间才那么一点点,有如转身接电话而忘了孩子就待在窗边的母亲,有如置身异国他乡忘了交通规则而看右不看左的旅游者……就这么倏忽的一瞬,一切就都失去了。露西躺在地上,悄无声息,哀伤至极的罗丽,就这么失去了至亲。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
  树底下,罗丽仍在那儿不停跳跃喘息,发了疯似的拼命转圈。
  “我没事,妹妹,”我对它说,“我马上就下来。”
  我估算了一下从这里到地面的距离,知道自己并没爬多高,便直接跳下。虽然有点蹒跚,但双脚还是安全着地。才一落地,罗丽就向我扑来,差点把我给撞倒。它拼命舔我的手、我的臂膀,狂舔任何它舔得到的地方。我蹲下来,紧紧抱住它。
  “我没事,妹妹,”我说,“我就在这里,哪里都不会去的。”
  一会儿,我让罗丽坐进车里,开车去超级市场。它很喜欢搭车兜风,而这阵子只要我办得到,我会让它做任何能让它快乐的事。我替它留了一点车窗缝隙,让他待在车上,对任何胆敢从这辆车旁边走过的人咆哮狂吠,然后便走进了超市。我直接到肉品区,挑了两块全超市最上等的牛排,一块给我,另一块给罗丽。回到家里,趁着烤肉盘还在加热的空当,我拿起电话打给马修·瑞斯。
  “马修,”我说,“我想回去工作了。”
  就这样,露西死后第一年的日子就这么过了,我和罗丽的生活渐渐恢复了平静。我们经常外出散步,秋天的落叶被我们的六只脚踩得沙沙作响。我回学校继续教书,重新和同事聊天来往,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对我的戒心似乎越来越薄弱了。我又开始能享受生活,享受食物、阅读以及扔球让我的狗狗衔回的愉悦。上周戈丽丝从动物收容所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空和她一起喝杯咖啡。我答应了,只稍稍犹豫了一下而已。
  不久前,我做了一个梦,就像先前我讲过的那个笑话,我梦见我和罗丽一起走进酒吧。
  “狗不能进来。”侍者说。对白和那个笑话一模一样。
  “但你有所不知,”我说,也跟着那个我熟得不能再熟的剧本走,“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能开口说话。”
  “那好,”侍者说,“让它讲几句话来听吧。”
  我把罗丽抱起放在高脚凳上。它张开嘴巴,侍者和我都等着听它要说什么。但是,它一个字也没说,只把头偏过来凑近我,先舔了几下我的脸,又感觉脚有点痒,便低头咬起自己的前爪。
  “看到了吗?”我对侍者说。
  “你说得对,”他说,不带任何讽刺表情。“果然是一条好狗。”
  但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脸上竟带着微笑。
  我记得我的妻子身穿白纱的样子。
  我记得她在婚礼上走向我,双手抱着一束鲜红色的花。
  我记得她生气不理我的时候,身体僵硬得有如一块石头。
  我记得她睡觉时的呼吸声。
  我记得双手抱住她的感觉。
  我记得,我永远记得,她为我的生命带来了慰藉,带来了悲伤。
  我记得两人共享的每一个阴暗时刻,至于那些光明的日子,我几乎无法直接正面凝视。
  我努力记住她原本的样子,而不是那个为了安抚我的悲伤而被我建构出来的形象。
  我发现,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宽怒的慰藉渐渐冲刷掉我心上的裂痕和焦躁后,我越来越有这样的体会——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全文完)——


附 录 媒体热评

  “这部小说有着不可臆测的魔力,它能将读者带往未知而惊奇的境地!你必定会为它动容,然后甘心接受它给予你的一切逻辑,并且无从抵抗地被这个故事摆弄,随它欢喜、伤悲、起伏……”——《纽约时报》

  “一个女人从树上坠地致死,死因不明,唯一的目击者竟是她的狗……如此引人入胜的开场,带出了这个动人心魄故事……学说话的狗、精彩的转折、如诉如泣的真相,都让读者心灵久久无法平息。”——《出版家周刊》

 “相当耀眼的小说!它精彩的地方在于男主角探寻妻子谜样个性的真相,讨论人与人之间是否永远存在着无法跨越的距离……在真相逐渐显露之时,伴随而来的是一股强大的情感力量,冲击着我们,让人在摇晃不定的心绪中对它难以忘怀……”——《好书情报》

  “让狗开口说出真相?选择这个主题确实是一次高难度的挑战!尤其是如何说服读者、化解他们心中的疑虑,并且让他们为这故事着迷……然而,卡洛琳?帕克斯特在这部处女作的表现相当令我们赞赏!”——《今日美国》

  “一个关于回忆、语言、悲伤和赎罪的故事,一次令人心碎的探寻!”——《老爷杂志》

  “这部作品相当奇特,令人眩惑!……优美的笔触,伴随着惊悚的元素,满溢着强烈的情感张力……”——《每日邮报》

  “一部具原创性、充满灵性的小说……既是阳光灿烂的回忆场景不断,在在又是令人鼻酸的真相浮现。作者也展现了高度的叙事技巧,让读者一展页就无法放下本书;在她天衣无缝的布局之下,我们也慢慢窥见了在男女主角看似完满的幸福婚姻里面,教人无法负荷的残酷事实与悲哀……这的确是一本关于爱的深度书写。”——《西雅图时报》

  “不可思议的作品!帕克斯特深刻描写了这个丧偶男人的情感写照:他无法前行,又只能停在原地悲伤地忆及过往。他对妻子的思念与不解,是作者企图探索爱的界线的野心……然而,这部令人难忘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椎心的体悟:当事情发生而无从弥补之时,有时候,需要的只是谅解。”——《时人杂志》

  “你一开始阅读,便会发现这是一本危险的书;在它紧密的结构中有一切足以令你着迷的元素:爱情、悬疑、奇幻,以及让读者绝不会失望的阅读满足感。”——《红皮书杂志》

  “这是一本很罕见的小说……除了古老的神话、鬼魅的精灵所营造出的奇特氛围,还有心灵治疗、塔罗牌等素材;其中,人与狗的互动情感着实令人心动……而当你随着主角探究出事情的真相时,更会感到一种椎心的痛楚……”——(伦敦)《Time Out周刊》


读者评论(一)

  《巴别塔之犬》是在5月25日青川6.4级余震时在成都布克书店购买的,当时正捧着书抉择是否要购买时脚底就传来了一阵抖动,书店里小孩居多,大家都害怕起来,纷纷往外跑,我就这样不自觉地拿着这本书跟着人流走了出去,稀里糊涂的把它买了下来。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对一切充斥悬疑感的小说都万分感兴趣。简介告诉我,男主人公的妻子从后院的树上意外坠落身亡,目击全过程的只有他们家一条叫罗丽的狗。为了探寻妻子死亡真相,男主任公决定教会这条狗说话……
  故事从悬疑开始,到结束,才明白,这根本就不是一本悬疑小说。事情的真相从一开始这男人就该明白,但生活的琐碎与日复一日的重复让他忽略了离自己最亲近的人,忽略了她的感受,忽略了她的变化,忽略了她的异常。所以当妻子突然死亡他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这到底是怎么了,于是一切都变成悬疑。
  教狗说话只是灾难最初自己无法探寻真相的权宜之计,正常人想想也知道,这事永远也是天方夜谭。经历了教狗说话的失败后,他才慢慢学会沿着妻子生前的思想轨迹重走一遭,终于明白一切真相都是如此简单,简单到自己当初完全可以挽回,可却就这样让机会溜掉了。
  故事到最后是让人难受的,每个人一生都有离我们最近的爱人,就是这样一个夜夜躺在你身边的人,你却永远也不知他每时每刻的思绪,这些在你沉睡时浮现在他脑海中的思绪永远只属于他自己。
  想来,世间任何人都不完全属于谁,因为总会有一份情感不可告诉你,只能自己知。也正因为这份私密情感的存在,成就了人与人之间相交但不相容的关系。
  和你在一起,但我不一定属于你。


读者评论(二)

每个人都有“两颗心”

  巴别塔——“变乱”的塔。
  上帝耶和华担心人类因为语言的一致而能够做出无所不能的事情,而在人们齐心协力建造“通天塔”机将完工时“变乱”了语言。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没有了,无法再有一致的力量去建“通天塔”了,耶和华又成了唯一的无所不能的掌控一切的上帝了。
  《巴别塔之犬》看上去似乎是人与狗之间无法用语言沟通,而使人无法得知狗所见到的事情,实际上是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巴别塔。这障碍不是来自语言的不同,也不是来自两个人空间的物理距离,而是双方永远也无法跨越的心理距离。无论是亲人、恋人、也无论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
  露西的最后一个梦是这样的:他们把我的身体剖开,发现我有两颗心脏,其中一个比较小,颜色也不一样。这颗心脏藏在较大一点的心脏后面,因而不容易被发觉……。作者接着说:“这的确是个事实,不是吗?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两颗心脏吗?秘密的那颗心就蜷伏在那颗众所周知的、我们常常使用的那颗心脏背后,干瘪而瑟缩地活着。”看到这些话,我想没有一个人能否认掉的。这会让人想起:常常,当你独自一人,外界的一切干扰喧嚣都逐渐从身边隐去的时候,思绪常常会将你带到内心深处的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你轻轻地唤醒了它,进入了它。此时,它带给你的可能会有种隐隐的痛楚,丝丝的忧郁,如同寒夜里袭来的凉风,思绪渐渐的被寒意笼罩……。那感觉是对自己的怜悯、悲哀,还是对人生的遗憾和无奈?可能自己也说不清,它缠绕着你,而你又不得不去抚慰它,就好似动物在舔伤口,用自己温柔的唇和舌来减轻这丝丝的隐痛。这颗心是每个人内心最最隐秘的领地,不允许任何人踏入。因为它太脆弱,太敏感,自己踏入的时候都会小心翼翼。这颗心是干瘪的、瑟缩的,甚至是丑陋而自卑的。这颗心不被人喜爱,但又绝无法抛却,它执拗而任性地存在着。它看似安静,但又时常的提醒你对它的注意。有时,它的能量又大的可怕,偶尔爆发的时候,不说别人,连你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当时的样子了。发作过后又会十分后悔,怎能把自己的这个样子给别人看呢?最极端的爆发就是露西的人生终点—选择自杀。
  人是社会的人,人们总是希望自己能展现的是自己阳光的、坚强的、自信的、有能力的一面,而决不希望被人看成是灰暗的,懦弱的、自卑的、无能的样子。可是,又有哪个人没有自己脆弱的甚至是龌龊的一面呢。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一定是自己阳光灿烂的第一颗心,而那躲藏在背后的小小的第二颗心却往往是对第一颗心的背叛,或者可以说是对人的理性的背叛。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
  其一,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绝对隐私的空间,自己需要,必然也要留给别人,无论多么亲密的关系(比如夫妻关系)都不要觉得自己能有踏入别人隐私空间的权利。保留和不侵入个人必需的空间,也是人们交往和关系能保持的很重要的条件之一。
  其二,永远都不要以为你多了解某人。你看到对方的都是对方能让你看到的部分,你也可以看到他们偶尔爆发的部分,但是你永远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不要对别人的行为贸然的做判断,保持一些无知于人于己都会有好处。
  ——(豆辩网读书成员“whiteonly”的评论)


喧闹又缄默的狗儿们

  一棵长到不可思议高度的苹果树。
  滚落一地的,即将成熟的苹果。
  唯一看到了一切过程的狗。
  无数个看似浪漫完美的日日夜夜。
  为了别人的欢乐或回忆制作的面具。
  因为思念亡妻而试图让狗说话的丈夫。
  带着无法说出的秘密,谜一样死在苹果树下的妻子。
  无法沟通,崩溃在神前的巴别塔。
  语言学家的妻子在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午后从自家的苹果树上掉了下来,当场死于非命。而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是一条巨大的宠物狗。陷入悲痛中的丈夫在妻子死前留下的痕迹中追寻到了让他不解的蛛丝马迹,为了搞清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男人决定让唯一的证人来告诉他发生的一切。
  他决定教狗儿说话。
  小说《巴别塔之犬》是一本讲述沟通的故事。而书中不论是那棵代表接近拯救的塔的苹果树;还是夏娃没有交给亚当的成熟果实;甜蜜回忆中一张张绚丽的假面具;甚至被人类逼迫着说出“兄弟们死了”的狗儿;可以将水煮蛋做成方型再切片的机械……都如同这本书的名字一样充斥着晦涩的宗教二元制含义。
  相爱之人就真的了解对方吗?
  抑或是太爱对方了,所以不忍让他们看到那一面的自己。
  也所以,沉沦在甜蜜中的人们就不去看那一面的他们。
  直到所有的沟通都被死亡阻断的时候,丈夫才开始想要碰触自己认为的“包容”,其实是有意识忽略了的妻子的另一面。随即发现事情的真相是如此遥不可及,不可思议。
  原来,女人的痛苦一直都存在于平和完美的表象之下,随着两人在一起时的回忆慢慢展开,男人才发现,那些隐藏在甜蜜下的刺痛会聚成一束盘绕卷曲的荆棘压在女人的心上,最终摧毁了一切。
  丈夫只能看见妻子在阳光下快乐的微笑,却看不到她忧伤蹙眉的原因,听不见她在深夜在电话里向陌生人吐露的绝望,忽略她因为恐惧而保持缄默,任由她在担忧中不安局促。在书中妻子讲述的童话中,爱着骑士的仙女宁愿夺去他的眼睛和心也不愿让他离开,这其实更是一种爱到极致的表现——没有了视力,你就看不到我的眼泪;没有了心,你就不会因为我而心痛。
  因为爱着对方,所以无法将所有的自己都表现出来——不敢让他知道,不舍让他不安。
  也许,真的能体会到妻子痛苦的,只有那只永远睁大了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却不会说话讲述的宠物狗,上帝赐予人类最忠诚的生物。当人们失去了彼此间沟通最后的可能的时候,就骄傲的逼迫明眼却无法说出真相的它们开口,甚至使用卑劣的手段折磨它们,为了得知已经失去的“真相”。
  连水煮蛋都能做成方型的人类,自信满满的挑战着神的权威。
  但是,失去了根基的塔一旦崩溃,永无重建之日。
  明明是为了达到天堂而建立的塔,却名为“巴别”(希伯来语,意为变乱),这塔永远都无法建成。而塔的定义在塔罗牌中不论是正位的存在还是逆位的崩溃,都代表了失序,不为神所容。
  你了解身边的人们吗?我们所谓的缄默,是给对方自由的空间,还是筑起了彼此间难以逾越的高墙?他们真的快乐吗?还是有无法出口的话要和我们说?我们是否也在盼望能对他们讲出真正的自己,和那些无法存在于空气中的心声呢……
  我们,真的完全的知晓他们在一抹微笑下,偶然的茫然中,轻声的叹息里那些因为爱而无法出口的答案吗?
  ps:《巴别塔之犬》,是美国新生代女作家卡罗琳·帕克丝特的爱情悬疑小说。
  我很喜欢译本小说,尤其是美国报刊连载的。这种小说构思精巧细致,叙述方式也相当独到。
  而且,意义深刻。
  ——(豆辩网读书成员“荀夜羽@逆道、乱流、斩玉刀”的评论)


悲哀

  《巴别塔之犬》确实是一本很哀伤的小说,它的哀伤,不在于自杀的亡妻,不在于苦苦回忆追寻的丈夫,不在于感伤婉转的故事,也不在于细密干净的文字,而在于,它的作者,是一个女人。
  如果不看作者名,相信也不会有多少人会天真的认为它是一本由男人写出的书,虽然通篇都是以男性第一人称絮絮悼念亡妻,一点点发现她的内心世界,真正了解她伤痛的灵魂。可是,这些全是女人渴望男人去做的,而绝不是男人会去做的。这种心理差异的日常描述,可见早年畅销书《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不过这本书将其推到极致:我都悄无声息的自杀了,你还不去探索我丰富的、矛盾的、受伤的内心世界吗?
  不避嫌凑字数,贴一段王小波的文字:有位武士犯了重罪,王后命他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女人最大的心愿?这位武士当场答不上来,王后给了他一个期限,到期再答不上来,就砍他的脑袋。于是,这位武士走遍天涯去寻求答案。最后终于找到了,保住了自己的头。据说这个答案经全体贵妇讨论,一致认为正确,就是:“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爱她。”要是在今天,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在中世纪,这答案就可以得满分啦。
  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在现在这个世纪里,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爱她的人,了解她。为什么?因为仅仅有爱已经不够了,重视我,就需要了解我:我是与众不同的,我需要你以探宝的精神挖掘我内在的宝藏。
  所以不得不说,《巴别塔之犬》中最悲哀的不是那个鳏夫,也不是那只被强迫学说话的狗,而是那个终于等不到男人来写这个故事,自己动手的女作者。
  而一本爱情小说若想要畅销,要素是:一,它是女人写的;二,它是女人写的;三,它是女人写的。因为,只有女人才能写到女人心坎里,而需要爱情小说的人是谁:还是女人。所以,《巴别塔之犬》的销量超过《追风筝的人》实在不值得奇怪,因为后者是男女通吃的,前者目标与定位明确,图书市场和任何市场都一样: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才是取胜的法宝。
  ——(豆辩网读书成员“叶习习”的评论)


“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

  四点的时候醒来,我的手心有隐隐的疼痛,看见掌心有红色深痕,该是被书棱压到,原来读书的时候又悄悄睡着。我坐起来,拿开枕边的书,还是那页,“‘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这句话让人一听就哭了。”我的心,又一次无法抑制的悲伤。
  整个四月我几乎都在读这一本书,用所有细碎的时间,读了不知几遍。而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想念你。
  你曾经写:“爱是怀疑。对怀孕的恐惧。对人性本身的失望。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极力掩饰时常出现的疯狂举动。自卑。熟稔时间无情。一直有记录梦境的习惯。简单来说,它(《巴别塔之犬》)所呈现给我的,是一个同样感到无望的女人,在以为自己得到救赎之后,从苹果树上跳下来,结束生命。
  爱情拯救不了迷惘的灵魂,我不得不戴上杰妮弗的笑脸假面,无休止地与生活做爱,并一样抵达高潮。”
  ——去年八月,你为了这样一本书精神恍惚,甚至痛哭失态。我曾问你生活如此悲观,我们为什么还要活着。你的回答与露西如出一辙:“当你想放弃一切,脑中就不会有亲友的影象;当想到他们的痛苦时,你就不会再有勇气自杀了。”也因此你一直保持在此间边缘。我们有家人,有爱人,有朋友,可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足够。如何对抗虚无。对抗时间。以沉默以眼泪以食物以爱情吗。
  可是爱情。保罗失去露西后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中,寻求任何一种可以求得妻子死亡真相的方法,甚至研究如何让唯一的目击者罗丽(爱犬)说话。他深爱着妻子。却在她死后才发现自己从没有真正了解她。他们肌肤相亲,灵魂却始终陌生。当露西死前设置的谜底解开,竟是她第一次讲给他的神话台词:“假如我早知道这件事,我就会挖出你的眼睛,换成泥土做的眼睛;假如我早知道这件事,我就会挖出你的心,换成石制的心。”这样,保罗就不会如此悲伤了。是的,她也爱他。但仍无法填补她内心的绝望。除了死亡。
  读书的时候,我常常禁不住落泪。他说他记得妻子穿白纱的样子。他记得她在婚礼上走来,双手抱着一束鲜红色的花。他记得她生气不理睬的时候,身体僵硬得如同一块石头。他记得她睡觉时的呼吸声。以及双手抱住她的感觉。而我,依旧沉默不语,只是以这一本书,以我的方式追随着你。再也不会有人,以这样的方式爱你。即使你说,友情与爱情一样,也会有一天消逝的吧。然我仍会记得,你我共享的每一个阴暗时刻,你向我描述的奇异的梦境。会记得你为我的生命带来的慰藉,和悲伤。
  若是那一天真的到来。你亦明白,遗失与缺憾,生命便也是如此了。
  ——(豆辩网读书成员“眠去”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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