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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捞尸”公司老板被拘15天 罚款1000元(图)

(2009-11-07 17:04:4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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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据央视新闻和当地“荆州新闻网”报道,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印发一些名片,发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周围的人,进行一些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的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到70%。

  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从工商的登记来看,这家公司虽然注册了,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11月7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调查组得出的几个结论内容具体如下:

  结论一:事发时停靠事发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调、配合长江大学学生、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靠近渔船的时候,伸了竹竿,帮助拉向渔船,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渔船主人除许刚教年轻外,陈选德1940年3月出生,熊绍香1942年1月出生,陈恒云1946 年1月出生,年龄较大。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施救现场基本情况如下: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学生,在长江干堤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部分学生离开现场。

  下午14:15左右,在大学生活动地点附近的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长大学生在呼救的同时,在场的10余名长大学生立即展开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此间,长大学生高阳用手机拍摄,自14:29至14:20:20,时长1分20秒。在此游玩的市民陆铭用相机拍摄了近20张照片,但其相机设置时间比北京时间超前55分钟,其拍摄的第一张照片显示大学生下水救人的时间为15:11,校正后应为 14:16,与高阳拍摄时间基本吻合。

  当时,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享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获救小孩由船主程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并转送到岸上。

  结论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目击者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旭东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分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结论三: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

  结论四: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该事件引起社会各界、舆论媒体高度关注。

  附一:部分网友评论

  ·这些人一天没被绳之以法,我就天天来顶贴。希望大家支持。支持的不是我,而是三位大学生的冤魂和这个社会的良心。侮辱尸体罪!敲诈勒索罪!我看到图片心里一阵恶心,中国居然还有这么“善良的渔民”。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我认为已经构成了刑法第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首先打捞者虽有要求支付打捞成本的权利,但其没有要求获得巨额利润的权利,因其并不是拥有合法打捞资格的主体(最起码其没有营业执照),故其索要的巨额打捞费应定性为非法占有。其次,打捞者的行为属于趁人之危的敲诈行为,很明显打捞者正是利用在岸上落水者亲友的急于将落水者救上岸来的急迫心理,大肆要价,而落水者亲友也是受其胁迫而被迫支付高额打捞费用,双方之间并非平等民事主体地位,不存在平等协商的情形。第三,敲诈金额巨大,共计3.6万元,已经超过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综上,打捞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财产权利,与社会公德和普遍评价标准格格不入,对此类行为必须给予严惩,方能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巨大(10000元以上)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认为基于其行为的恶劣性,以及数额巨大的情节,似在7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较为合适

  ·敲诈勒索才15天??我显示器坏了??还是我看错了???

  ·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 你信么?

  ·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说实在的,我在看完跟贴后,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所以关掉了网页,而在我刚刚关掉的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不能就这样无声无息的了结,我的良心在叫我去做点什么,所以我又再次登陆了网页,点击了回复,我要拍拍自已的良心,我要说,我要顶,把正义和良心顶起来,为三个年轻的生命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让他们能在天上看到有很多人关注他们,为他们祈祷。

  ·这些人不严惩,天理难容!在天的英灵请不要放过这些道德沦丧的人渣!如果法官判决不公,请你们天天去那些乱判案的贪官家里去找他们!和他们的家人!

  ·摸着良心顶一次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巨大(10000元以上)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认为基于其行为的恶劣性,以及数额巨大的情节,似在7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较为合适

  ·必须拿下当地的保护伞,估计当地警方才能正常办案,当地警方对视人命为草芥的敲诈者的立案标准出现了明显及严重的错误,居然用治安拘留代替了应该立案为刑事案件的案子,对嫌疑人应直接采用刑拘而不是简单的使用行拘,

  ·敲诈3.6万 + 见死不救 = 15 天拘留 + 1000元 罚款; 中国的法制很人性化。

  ·如果是荆州的相关领导落水会怎样?也是罚款1000吗?

  ·上帝,请给好人们一艘诺亚方舟吧?!然后把那些阴暗奸险的坏人全灭掉!

  ·湖北荆州的网友们,你们帮忙人肉一下那两个落水小孩吧。我不能代表全体网友,但是我可以代表我全家感谢你。



多么可怕的“喝血社会”


  附二:天涯爆料:大学生救人溺亡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最新内幕

  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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