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两夜,不请自来的飞花,使得地上的积雪有一尺多厚。我犹豫着是否开车去上班,算了,反正走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漫天飞舞的雪花让我望之却步。 出了院门,我发现有两道深深的车辄印横在眼前。这雪虐周末的早晨,居然有人比我还勤奋,这么早起为了什么呢? It's not my business.我就沿着车辄的方向走到大街上,再去寻那扫过雪的路线。 我纵身跃入一条辄印,起初还好,但没走几步就觉的十分别扭。雪顺着裤脚争先恐后的往鞋子里钻,我努力平衡自己的身子,但总是徒劳无功。我试着把两支脚分别踩在两条不同的车辄印上前行,但别扭依旧。妈的,见鬼了,我在心里暗暗的骂着。 突然我哑然失笑,笑我自己愚蠢至极。平时走路时,两只脚早已习惯在与两肩平行的间距上挪动,现在无论是并在一条线上,还是在宽于两肩距离上迈步,都是违反常态的行为,由此出现的生理不适就理所当然了。 如果我们仔细地想想,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不都是如此吗。习惯几乎左右了我们生活的轨迹,尤其对于懒惰的人更是如此。 习惯让我们感觉舒服,但同时也抑制了我们思变的精神。一个有作为的人,就是要不断的和自己挑战,不断地改变习惯,努力去适应新的事务,而这一切的一起都要有极大毅力去冲破那些有形无形地潜规则。 我是一个懒惰的人,所以一生毫无建树。真的希望你们能向奥巴马竞选口号里讲的那样,永远对自己说;WE CAN CHANG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