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便宜”比吃亏还难受
(2008-12-21 15:58:49)
下一个
可能是基因的关系,我从小到大都是把吃亏当成吃饭的一部分,还没上小学就知道把亲戚送的珍珠项链拿出去跟人换粉笔(两根),大了以后,有朋友借我的鞋穿,还回来的时候撑大了半号只好捐掉。这种事对我来说简直是稀松平常,大多记不清了。
我这样一个冤大头型的人,前几天居然占了一个“便宜”,而且占得很别扭,有点消化不了。
有一个交往了几个月的朋友不久前回国,走之前把她的住家保姆“转租”给我一个月,这样的话,她回来以后可以继续用。确切说,是续用3-4个月,直到她生老二(月嫂早就定好了)。
她的保姆我在她家见过一面,当时厨房里只有两把椅子,我们坐下,阿姨蹲在一旁,我赶忙说:“咱们还是到客厅说话吧,这里阿姨没地儿坐。”我的朋友(称她为A吧)小声说:“你可真客气,哪儿有给阿姨让座的?”我还是挪到了客厅,只坐了个把小时,但已经多少看出A不是个好伺候的东家。
阿姨住到我家,相处很轻松,我和老公都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只要大面儿上过得去,小事都不计较。阿姨说,“要是能留在你们家就好了。”我们不太敢接话,毕竟没想过要挖朋友的墙角。
A的归期将至,阿姨再次表示不想回去了,说来我家以前就已经打算另找人家了。原因是A做的有些事让她感到伤心。话说有一次吃饭,内容大概有羊肉汤,A的老公给阿姨也热了一碗,阿姨刚从汤里夹了两块萝卜,A就说:“阿姨,您吃萝卜,那我就把汤喝了吧。”然后把汤从阿姨眼前端走。 阿姨觉得不受尊重,说当时只能紧紧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类似的事情大概还有,我实在不宜多听。
现在的难题是:我们留不留阿姨?我想折中一下,劝阿姨就算不做,也回去帮A过渡一段,毕竟她大着肚子,最需要帮助。可是阿姨说回去只做1,2个星期反而尴尬,如果我们不好留她,她就另找人家。
老公的意见是“二不”:不主动(挖墙角),不拒绝(阿姨投诚)。理由是:尊重阿姨的意见,既然她坚决不回去,以后给谁做都和A无关,那我们不妨省去换保姆的麻烦。附带还送我一句“交友不慎”。
于是我给在国内的A打电话,让阿姨自己告诉她这个决定。A很生气:认为保姆见异思迁,朋友见利忘义,说:“如果保姆不肯给我做,你也不应该留她。”后来对白就不赘述了,结局是朋友从此不相往来。
从结果上看,我好像还是“获益人”,把人家的保姆留下了。但是这个“便宜”占得好难受啊!
如果换了你,会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