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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不仅为杨佳而鸣

(2008-12-01 15:09:24) 下一个
丧钟不仅为杨佳而鸣



我有亲人住在内地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他们楼下有好几家水果摊贩,其中一家生意特好。竞争对手妒忌得牙痒痒,就诬告他私卖香烟。烟草专卖局的人冲进来搜查,摊主认为他们没有证据和法律手续,所以抗拒搜查。烟草专卖局的先生们便把警察叫来,把摊主一顿好揍,水果铺被抄个天翻地覆,也不见香烟。在“执法”过程中,路人甲路见不平,起哄“警察打人啦!”于是,摊主和个路人甲同时被收押。一个月后,摊主被释放,路人甲还被圈着。

没人知道路人甲的结局如何。后来没有听说他捡起剔骨刀,袭警维权的传闻。所以,可以肯定他在看守所里被收拾得服服帖帖,出来后一定“洗心革面,从新做人”,绝对不敢为别人伸张正义。更可能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时,也会选择委曲求全。在一个有法不依,政府权力无限膨胀的社会里,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蚁民似乎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以暴易暴,这是异数;一是忍气吞声,此乃常态。

没有人否认杨佳的犯罪事实。然而,我们这些生活在西方民主社会的人,如果看到中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大红印戳,便认为法律得以维护,正义得以伸张,然后踊跃的在这一纸判决书上追加一个自己道德的评价“莫拿罪犯杨佳当英雄”,那真是太容易,太简单,“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了。试问您想过没有中国为什么会有产生杨佳的土壤,为什么会有杨佳的崇拜者,为什么一个物质文化日益发达的社会里,青年们不相信司法,而是渴望、向往用暴力维护自己尊严的勇气呢?再问如果您本人或者您的父兄家人某日不幸遭遇警察暴力,成为杨佳或者前文中的路人甲,您会怎么作呢?再假设在审判您的过程中,您的母亲神秘失踪,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每天被要求服用几片药物,您又会怎么想呢?

在一个正常的公民社会中,政府侵犯任何一位公民的权益,就是对全体公民权益的践踏。这个信念在美国乃至西方人民心中根深蒂固,大家守望相助,时时刻刻警惕政府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滥权。人们不仅关心受害者的权益,同时关注罪犯的权益;如有必要,也不吝惜给以罪犯道义上的同情和支持。而且,大家更是紧紧盯牢审判过程,以确保司法程序上的公正、透明,因为人们有理由相信下一个受审的或许是自己。我们这些生活在西方的中国人大都生活稳定,即使对眼下的经济危机稍有恐惧,但普遍对社会公正仍然满怀信心。当我们在这个制度中受益时,也应该学习西方人对弱者的同情、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对司法程序的坚持,并把这些进步的声音投射到中国社会。如果这不是你我力所能及的事,那么至少我们还可以努力保持一些知识分子独立思考的能力,质疑那些把一位青年逼上绝路的警察执法行为,反省这个仓促的审判过程,而断断不是对终审判决拾人牙慧式的唱和和对杨佳及其崇拜者们简单的道德批判。翻遍历史,中国从来都不缺乏道德批判和对当权者的拥护,缺乏的是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法律程序的坚持。

六位遇害警察是儿子,是父亲,是丈夫。加上杨佳,七个家庭从此支离破碎。我们听到一连串的丧钟,丧钟不仅为遇害警察而鸣,也是为杨佳而鸣,更是为活着的你我而鸣。在一个畸形的社会里,任何一刻你我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或罪犯中的任何一方,你不是烈士,我也不是英雄,我们同样是这个制度的受害人。在下一轮的丧钟响彻大洋彼岸之前,请我们反思:

  “没有人是一座岛屿,孤零零形影相弔;每个人都是洲陆的一块,每个人都是大地的一角。如果海水冲走了一楞土疙瘩,欧罗巴就少了一楞土疙瘩;如果海水冲走了一块海岬,欧罗巴就少了一块海岬;如果海水冲走了朋友或自己的庄厦,欧罗巴就少了一座庄厦:别人的死都是我的损失,我同全人类相依为命;丧钟敲时不要问是谁死,丧钟正是为你而响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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