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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置三十六郡。
有辽东与辽西郡。
我生于中国辽西。
我自幼见惯了荒原,见惯了大山,见惯了狼。
辽西与内蒙古戈壁,荒漠,草原相邻,辽西狼与草原狼相类。
我知狼,也熟知许多狼故事,很早就思考过狼,近年开始大量的读狼,研究狼。
我爱狼!
我认为,狼性与人性相同。
不过,现代人类离自然越来越远,改变得太多了,其狼性渐失。结果,自己弱不禁风,在严酷的自然界面前常常不堪一击,而且,经常做一些对不起自然的事,改变了自己的自然属性,令我失望,我也挺不适应的,也令人担忧。不过,我从狼身上却可以重新拾回一些人性。
有时,看狼也就是在看人,读狼也就是在读人。而在人世间看人,却越来越看不清了。
读懂狼,无论在社会科学角度,还是自然科学角度都有些意义。
狼是一种猛兽!
这恐怕不被人们经常想到。
老虎狮子豹们是猛兽,都是大型的猎食动物,食肉动物,狼也如此!
但狼的攻击力,绝不亚于以上的猛兽,有时狮虎豹们还要惧狼三分。这更鲜为人知。
中国传统的古医学特别强调“人与天地相参,以四时之法成”。人们也常讲“天人合一”,这话说说倒很容易,人们却很少去做,但我同意这说法。
何有此说?思考,研讨人与狼的关系,多少会有些俾益,让人有所感悟。看来,读狼,与读《内经》,读《伤寒论》,读中医都有些关联。
近些年,狼再度引发人们的关注与兴趣,人们总结出狼与国民性,与民族性,与历史进程的某些关系。
其实,说狼与读狼,还有另外的意义,非常人所能知,愚愿略解其一二。
狼是伟大的群体动物,具有强烈的,严密的组织性。狼家族或群体带也有森严的阶级性,狼还具有鲜明的尊卑观。狼群里经常发生阶级斗争,所以,人类社会存在阶级斗争也并不奇怪!
狼的群体里有礼仪,这更难被人理解。而且,狼的礼仪被人学到,用到今日,包括国宾大礼。人们都以为如此重大的礼仪是自己创造发明的,是人类的文明,其实,是效法于狼,或者是自然界让人与狼共用之。
狼与人通行同一种大礼——狼,坦露肚腹;人,在刀丛中走过。
说狼(2)
现代的生物学,微生物学,对人以外的生命物作了科学分析,多半是正确的,但却忘记了,这一切与人-狼-天地是同一的。应当将所有生命物放在一起讨论,再与浩瀚的宇宙相连,这确实是天人合一。
人类的好多现代病疾病可能与狼性渐失有关。
狼与人是并存的。
有自然界,才有人。不但有人,还有山川,河流,湖海,草木,还有马牛羊,狮虎豹,鱼鳖蟹,鹰鸟鸭。。。还有狼。
《黄帝内经素问》将这些地球生命,用一个字称谓:虫。
虫分五种,如果黄花鱼属鳞虫,那么蜗牛就是介虫,麻雀,乌鸦是羽虫,狮虎豹狼是毛虫,蚯蚓与蛔虫们就是倮虫。而人类也是生命,或许也是虫,则可能要归类为裸虫类?当然,细菌,病毒们更是虫,还有血吸虫,也应当有所归类。。。这些我还没想好,大家可以帮助拿主意,不过,是虫是生命,它们必定应该有所归属。
世间的100多种元素都可归类,分属金属与非金属,分气态,液态与固态。而气态还分为活泼与惰性之分,何况有生命之物?
人们经常对五行学说有困惑,其实不必,就是一种分类法,要不然,就更无法把握自然。你吃下的一只馒头里面也有大千世界,因为,含有几十种多种地球元素及其N种组合,你总不能说吃进了一个大千世界,或者说,将地球吃进肚里去了。顶多是说吃进了金木水火土。
虫,就是虫,是有生命之物,含有DNA,RNA之物,或含有细胞之物——这也许是21世纪的虫概念。不过,《内经》把人与万物早就合一,混为一谈了。现在,人自己偏说自己不是虫,是龙,是万物之灵,跟谁叫虫谁急眼,那有啥办法?
虎狼为毛虫,《水浒传》写武松打虎,就把武二郎所见之虎称之为大虫,是那种“吊睛白额大虫”。儿时读水浒,我还犯疑惑,明明是虎嘛,咋就是虫呢?现在知道了,原来打这儿来的。
我天生好奇心较强。我知道,人太好奇并不好,耽误正事。我上学时净看闲书,要搁现在,望子成龙,就这读书法,永远也毕不了业,好在我老妈不识字,也就不逼我读书。但一点不好奇人又做不到。当然,人家爱因斯坦好奇到正地方,好奇人与光束同步该如何,所以发明了相对论。我等却是瞎好奇,好奇去挖老鼠洞,结果发现了老鼠崽。
说狼(3)
不过,我除了好奇老鼠洞,也好奇另外一件事,这就是为何人的全身不能长满毛,人与狼就是有不同,人身上没有全部被覆着毛发,唯有头发却疯长。人不理发,头发可长及足踝。这长长的头发又作啥用?因此我就翻《圣经》,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知道圣经的创世纪,也知道一些进化论。但我没能精读这些书。我读这些书,不如《毛选》读的细。但是,所有的人类文明都有用。都可为一说,能帮助我思考。
人是倮虫,就是没能全身长满长毛,唯独头发能长长。在这个主题上,我更相信圣经创世纪,而不大相信达尔文。即人类当初就那样,当初全身就没长满毛。我也就更相信《黄帝内经素问》的人是倮虫说。好像《黄帝内经》与《圣经》说的都是一回事。
最近,我有学生就送本书给我,是一个伟大的中国基督徒写的,书名叫《老子VS圣经》,倒挺有意思。我知道老子创立道家学说,而黄帝内经就受道家影响,其实,也与秦汉帝国时代的意识形态有关。这大一统的中华文化传至今日。谁说国人没有精神支柱?早就有,深入骨髓却被遗忘了。我看了这书,我倒觉得,写《圣经》的人说不定是老子的学生,《圣经》的文化渊源在中国,可能西人理解有偏差,国人却把很多内容遗忘了,遗忘的原因,是中国人发明的太多了,家财万万贯,谁还在乎一个老子。
因为这个主题是高科技,所以我先不讨论。
创世纪里边说过,亚当与夏娃吃了伊甸园的果,才知道自己赤身裸体,因而害羞,二人都慌忙找树叶将自己那地方遮蔽起来。这表明,自从地球上有了人,人毛就没长全,而非以后退化的。但是,我也关注过许多描绘《圣经》神话的油画,好多名画,都把亚当夏娃画错了,头发都给画短了。这是重大失误,我有我的画法。
我觉得,人天生就是少毛,无壳,无翅膀,无鳞的动物,也就是裸体的,即归入倮虫之类。我想,与人最像的虫,应该是蚯蚓,或蛔虫之类,也都是倮虫。人与蛔虫在自然界是同级,但没人家蛔虫住得好,也没有蛔虫活的省心。因此,张仲景写《伤寒论》就特别重视蛔虫的存在。
我相信人天生就缺少被覆的长毛,但在严酷的自然界中却冻不死,其中必有奥妙,这对研讨中医经典《伤寒论》有帮助。我想连大师们也想不到,算是我独家之见。待我以后细说不迟 (待续)
说狼(4)
我相信人天生就缺少被覆的长毛,但在严酷的自然界中却冻不死,其中必有奥妙,这对研讨中医经典《伤寒论》有帮助。我想连大师们也想不到,算是我独家之见。待我以后细说不迟。
狼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人与山川,河流,海洋,与所有动植物,与细菌,病毒们共存共成生物圈,组成食物链,互相依存,不可或缺。这是宇宙自然之奇妙。翻检人们的最新研究资料,追溯远古人类的食性,或食谱,或食物源,是先以动物体为主,还是植物为主,也就是说,食肉为主,还是食草为主。只能回答,先食肉,后食草,或肉与草间杂。也就是说,人类远古与狼同属“肉食动物”,在此意义上,人类也是真正的“猛兽”!这有些让人惊悚,却是话糙理不糙。
狼是肉食动物,这没人怀疑。狼走到哪里都吃肉,狗走到哪里都吃屎。百姓们也活画出狼的一种伟大!
对人类,对动物界而言,食肉,有肉可食,绝对是一种伟大!人们看重这一点。孔子就诉过苦,说自己三个月不知肉味。而他接受到的高级礼物也不过是肉干,叫束脩。
当人们张开自己的口,就会露出那两对犬牙,也就是那尖齿。这是肉食动物们的生态特征,马牛羊草食动物们就不具备这种牙齿,而狮虎豹与狼们必备!因为要用它撕扯,叼咬猎物,也用来杀毙致死猎物,这是肉食者必备的攻击与防卫武器。这种牙齿没有切断草茎的功能,必有洞穿猎物气管与食管,咽喉的功用。这是吃肉的首要技巧,没有犬牙就办不到。
在上世纪30年代,中国饱受日帝i侵袭,人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一大群被收容的孩童在转移逃难的途中,遇到过被炸死的牛只,饥饿的孩童们竟然会蜂拥而上,扑在牛身上,用牙齿撕开牛皮,生食了整头牛只。据亲历者回忆,趴伏在牛身上,生食牛肉的鲜美滋味仍深存脑际(见2007CCTV专题节目)。
说狼(5)
我想,人类的尖牙当初一定与狼们不相上下,会相当尖锐而粗壮。以后却被岁月消磨变小了,这倒是确实与进化论有关。但它至今还是尖锐的,有人称之为虎牙,这虎牙带有极强烈的攻击性,不会体现一丝的温柔,所以,好多现代女性深以为苦,不惜重金,必欲拔除而后快。我看大可不必,自然属性,并非都丑,反而自然就是美。我倒很喜欢自己的这对虎牙,也喜欢别人的虎牙,更不排拒任何女性的那对虎牙,一个女性,温柔秀美,又有一对漂亮的虎牙,至少在我心目中是加分的,妩媚无关牙齿,温柔贵在人心。不过,此为一家之言,我也没有问卷过全人类的男士们,不知他们意下如何。
无论如何,这牙好好的,食肉和咬人都有用,去之实在可惜。
虎牙是美丽的!有科学意义,有审美情趣,有科研的价值,因为它与人,狼的自然属性有关。
人类现在的饮食太精细了,甚至有一半是流质的,你到食品店,瓶装食物占一半。这让我失望,因为你会发现,我特别崇尚自然,甚至有些原始。这与我眼前的现代化有些不合拍。
(待续)
说狼(6)
狼与人共存于自然界。
那么,当初是狼吃人,还是人吃狼呢?是狗咬人,还是人咬狗呢?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的回答肯定让人们吃惊!我的回答是人吃狼!人咬狗!而狼们并不会想起主动攻击人。除非极有必要。这是一个高科技的主题,我对高科技了解有限,我至今依然很崇尚原始与自然。但我对“人咬狗”这一高科技的主题却有些能力来讨论。因为我自幼见过狼,知道狼,多年来,又思考过狼。
这可谓我的独家发明,知识产权在我!我不能将它让给别人,迄今为止,大师们都没能发明过这理论。
远古人类,或我们的先民,与狼,与所有动物在自然界中是啥关系,这要靠地下挖掘来佐证。我关注过这种挖掘。
在中国浙江,靠近杭州湾,有一重要的史前人类文化遗存,据考证,距今已超过7000年,称河姆渡文化。现今还在不断发掘中。人们更多关注这里的干栏式建筑(一种远古的建筑模式),我却关注这里掘出的极多动物遗骨堆积层。因为这与狼们有关系,能回答人吃狼的问题。也回答了人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的食肉动物。有人曾把这里挖出的动物骨骸分类,种类极多,超乎想象,还有不知名的动物。有猴子,有鹿,有鳖,也有狼,甚至还有幼童,也就是幼小的人类。对于不知名的动物,人们认为,最可信的理由就是,这些动物早已灭绝,不排除被人食尽。即然现存的动植物物种,每天都正在地球上消失,那远古的动物绝迹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类的历史是人类从幼年走向成年的历史,也是动植物物种被人类生存活动大规模灭绝的历史。这也许是一种物质不灭定律。或是能量转化定律。不幸的是,它却体现在生物学领域,体现在人与动物世界中。而没有全部体现在一种纯粹的物理学领域。
在河姆渡文化遗存中,除了堆积有大量的兽骨,人们甚至在一口大陶罐中,发现了一具幼童的骨骼,它与另些动物骨混在一起,据信,这种陶罐是烧煮器,显然,人们当时也会将幼童作为肉食用来裹腹。而以后的人类社会,曾不断地上演过“人相食”的惨剧。食人之风,至今还存在于这只地球上的某些角落。
(待续)
说狼(7)
人是猛兽!天生食肉;无肉可食,甚至就近食人。这与其说,人在自然界中始终处于半饥饿状态,不如说,人类食肉是其远古的本性。人类本不屑于食草,本不适应以食取植物为生,却因为在万千年的生命史中,逐渐把其他动物猎光食尽,最后终至于无足够的马牛羊,猪猫狗,狮虎豹们可食,才转而寻求狗尾巴草,野生稻麦的,而它们都是草。人们吃起此种食物一定极不情愿,但无肉可食,还要生存,没有办法。而现代的营养学,也揭示一个道理:世间所有的食物,越接近人体架构越易被人体消化吸收。那最接近人类的有营养之物,一定是带脊椎,又哺乳的一类动物,此外,当然是人类。虽然,“人相食”绝对是人性的反动。却也是人性的反映。
社会已经极大进步,形式已变,但人相食的本质依然存在着,人们都心知肚明,有人食的斯文些,有人食的野蛮些,有人食的慢些,有人食的快些。不过都没对错,食就是食。鲁迅先生揭露过这事,痛陈其弊。我却觉得,人们应以平常心待之。人必相食,保持平衡就好。不过,这又是高科技主题,我是顺便提一下,还是该听大师们解答的。
人当初也食狼,这没甚麽可意外的,并非狼食人。
为我这种观点提供佐证的,还必须提到中国另外的著名文化遗存,如仰韶文化,半坡文化,龙山文化,红山文化等。它们都在7000年左右。是较远古的文化。在这些早期文化遗存中,人们同样能见到堆积很厚的动物骨骼层。其中有马牛羊,有犀牛,鹿,象等大型动物,当然也少不掉狼与其它猛兽。
狼,当时也是人类的主要肉食品牌 。(待续)
说狼(8)
狼,当时也是人类的主要肉食品牌。
人们于中国辽西,内蒙古一带挖掘出土过玉器,也有陶制“女神像”。其中的玉器大半是动物,人们将其定位为龙的雏形。我觉得,这玉琢的动物一定是当时人们最为常食之物,更是野猪,野牛之类,不应该是龙。因为,人是伟大的肉食猛兽,猪牛羊马鹿虎狼们才是人的最爱!而且于生存至关重要,龙则属虚无飘渺之物,并不能当肉吃。时至今日,于我而言,我更喜欢美食当前,不太喜欢一纸折扣券,再美丽的图画纸,都不能食之裹腹,而即使牛腿已臭,毕竟还可勉为下肚。我相信远古先人的智慧与对势利的感知,追求。
如果,龙是虚假的,那这用玉石打磨的动物,必不是龙,而是猪猫狗们,说不定就是狼。那尖吻,那利目,那被疾风扬起的鬃毛,那流线型的身躯,那细瘦的狼腰,收紧的狼腹。
以上是一些考古学的证据。
除此之外,讨论人与狼们的关系,不能不提到古文献的记载与描述。
我先提到韩非子,然后必也提到《黄帝内经素问》的篇章。
韩非子,春秋战国时代人。帮助秦王建过功立过业,对远古文化有研究。在《韩非子-五蠹篇》,有这样记载:“上古之时,人民少而禽兽多,---”
这段文字活画出人与兽类杂居混在一块儿,并且以猎杀动物维生的场景。但没有指出具体的猎杀方法,也没有指出人猎杀动物的难易。但是,1,动物资源极其雄厚;2,猎杀食取极易;3,生食肉,同时喝血。这信息很重要,令我们知道人类肉食历史有其必然性,同时,了解远古人类的营养结构,也知道食物的新鲜度。尤其是,人少,动物多,这一远古时代的自然现象。为人类自古吃肉的可能性提供重要依据。
《黄帝内经素问》也是一本伟大的奇书。书中记载的并非仅仅是一点灵丹妙药而已,这其中有数理化,有天地生,也有动物学。人与自然关系说得很清楚。也提到了人吃狼的问题。
(待续)
说狼(9)
《黄帝内经素问》篇记载:“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这些字句有三层含义。容我分别叙述:
1,远古时代,即内经时代之前,人类与动物们在自然界之中是混居的,再加上动物群体大,人群小。因而,人与所有动物是挤在一起的。这表示人与狼们在生活中曾和平共处过。与其它猛兽们也可能如此。每天人与狼们的距离都相当近。人群可能就睡在狼群边上。绝非像今日这样如此隔膜,视为仇敌。这真是一种奇怪的天人合一。
如今,美国的科学家还在考察着狼。在黄石国家公园,在北极荒原,人们把帐篷安扎在狼窝的近处。从来没有见过人类的狼们,并不惊慌,它们也在观察着,研究着人类,然后逐渐接近人,在人们睡着时,将人们的食物偷走。最后,竟然近距离地与人互动,取走人们投给它们的食物,而丝毫没有攻击人类,将人类当成裹腹大餐的念头。当然,人类的肉用价值,它们也不会不知,这种价值连人类自己都已熟知,何况狼乎?
当极度的饥饿达至顶点,某种特殊的物质必在人脑中发生,此物质必将启动人类的伟大兽性,将人本身视为美味,这才是“人相食”的生物学与生理学基础。这种物质是内腓肽,还是以类固醇为骨架的大分子?现在并不为人知。
饥饿!极度的饥饿!这对人生理机能的影响,人们似乎已经研讨极详,但是,它竟然也可以启动人类的一种亘古的兽性,以至于同类相残,相食,食的香甜!超乎人们的想像。
“食,色。性也”,摄食,人类这种天然伟力的背后,却含有对人肉的向往。阐明这种现象的社会学意义恐怕是那些大师们的任务。
我曾经亲历过某种极限的饥饿,它曾经带给我一些非常奇妙的感觉,我至今还为拥有过这些感觉而惊奇着。我有文字记述过这些感觉,这是我的财富。有兴趣者,见我拙文《饥饿的感觉》。
时光已历万千年,狼与人依然如此默契,友好,贴近。可想而知,远古之人必与狼更为贴近,人确实是“居于禽兽之间”的。人曾在猛兽们的卧榻之旁互相酣睡过,并且相安无事。这种场景,在21世纪的今天,还可重复,这真令人难以想象!
是谁首先打破了这种相安无事与祥和?是狼们?否!那一定是人们。
(待续,还有20余节,必考验看官耐性,其中会插播我另外文字,看官勿躁)
说狼(10)
我的辽西家乡,有一座著名的古城—古宁远城(现今的兴城)。这是一座英雄的古城,它曾经上演过人与狼,人与人的悲壮故事。当年,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铁骑欲入主中原,就是被阻于此无商量!那战争叫无比惨烈!超乎今人想象。我了解这些,幼时就听祖父们讲袁崇焕,讲祖大寿,讲狼们。但人比狼还要狼性十足。3,400年前,皇太极围城三月,围而不打,守城的祖大寿们无粮可食,就靠食人求生。老弱残几被食尽,肉为食,拆骨为薪。就是以人,马,兽之骨当柴,再烧煮人,马,兽之肉以食之。
祖大寿杀掉副将,转眼即被众人抢去分食之。
及至袁崇焕遭致磔刑,蒙千古奇冤,其死也是被人们争抢分食之。
人写的历史,记下了狼们,也同时记下了人们。但人狼同性!
人们知道内经文字的古朴,深奥,甚至怪诞。但是,现代人类的科学发现,似乎又在不断地验证着这些远古的故事,只是内经文字还远没有被我们完全读懂。
上面,我所引用的内经原文“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就经常被人们忽略了。
人与禽兽到底离多远?人们却从来不想知道。内经本是一本医书,却在究天人之大道。学习中医的人们也最看重这书的医理,却没很在意其中的天理。当然,“存天理,灭人欲”是偏激些,但天理却也不可违。
天与人与狼与生命与人类疾病与禽兽类疾病是相连的,同一的。
人类面临禽流感,那就一定有人流感,猪流感,也必存在天流感,我倒没听过有狼流感。狼在当初如何?人在当初又如何?实在是个谜。
人狼共享一片天,从来就是好朋友!
说狼(11)
人是活生生的妖魔鬼怪。
我知,这话有些极端,但是,谁能否定我这极端的语言呢?我最讨厌攻击,我遭遇过攻击,我也曾攻击过别人。那怕一句无意之言,有时也会伤人不浅,我说话小心着,就是这道理。但是,攻击不正是亘古人类的天性吗?然而,过度的攻击也就无可依托,人与自然的“阴平阳秘”,似乎也只有天才能去摆平。
自然自有自然之理。它才不在乎人怎样去猜想它。“天何言哉?”,这是孔子说的。
此外,在礼记等古文献中,还记载过人类生食动物,茹毛饮血,不避腥臊恶臭,这与现代狼们一样。狼的食谱极其广泛,而且,是唯一食腐的动物,狼不拒腐臭,但所食之物一定是动物,一定是肉!那怕是已经臭烂腐败的肉!狼确实是超级伟大的,坚定不移的肉食动物!狼,无论走到哪里,永远是吃肉的!百姓们的话,与其说是对狼的赞美,不如说是对狼性的一种伟大观察!人们也是爱狼的。因为,狼怀有人类的一种伟大精神。现在,人缺少了某种精神,狼还完全保留着。人要思考一下。
2,动作以避寒。这无疑表明,远古人类,是赤身裸体的,没有衣穿,没有被覆足可御寒的长毛。人们说,人是猿变来的,后来住山洞,会取暖了,环境改变,不需要毛了,毛就退化了。这与内经所示刚好相反!因为,远古之人进山洞,找树荫并非御寒,反倒是避暑。人无毛,与兽同居的事实昭然若揭。
说狼(12)
动作以避寒。这无疑表明,远古人类,是赤身裸体的,没有衣穿,没有被覆足可御寒的长毛。人们说,人是猿变来的,后来住山洞,会取暖了,环境改变,不需要毛了,毛就退化了。这与内经所示刚好相反!因为,远古之人进山洞,找树荫并非御寒,反倒是避暑。人无毛,与兽同居的事实昭然若揭。
我猜想,在极早的地球上,必存在过环球同此凉热的世代,那时的地球一定温暖,详和,鲜花盛开,水草丰盛,牛羊成群,狮虎狼云集,犀与象们悠然散步,大家近距离接触,相互为食,好一派和平景象。人与狼们共舞。人无衣,照样活,不存在受冻御寒的问题。现代的科学研究,正在揭示一些地球的气候变迁真相,却还很不完全。但是,变迁却是无疑的,冰河期,洪水,地壳板块正广为人知。
内经的千古文字,却可为自然作证。端看你能否读懂。而字眼就是字眼儿,内经的注解就是人本身,就是现存的宇宙,自然本身。内经的原理在书外。从这里人们也可见中医学理的博大精深之一斑。
现代的生理学,早已经揭示:人体的散热源是糖元,糖元主存与肝脏,也主存于肌肉中。肌运动会产热,所以动作以避寒,看来舞蹈的发生也应与此有关,人类最自然的动作就是人的生产,劳动。现在,人已经需要运动身体以应对低温了,那就会衍发出特定的,有规律的动作,这还不是舞蹈吗?。而猎狼,猎兽不费力吗?如果追击狼们很费周折,何必要特意动作?也许猎狼,猎兽真的极容易。
3,无论如何,远古人类,与狼共舞,混身无长毛御寒,又要避寒,又要避暑,确是真实的。
现在,无论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鸟兽,一但见到生人就会十分警觉,首先作好逃避的准备,必要时,会起而攻击人。这是人类捕杀猎取攻击的结果。
(待续)
说狼(13)
内经的这句原文,至今没被人认真读懂,我看过大师们的权威解说,都语焉不详。其实现在,无论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鸟兽,一但见到生人就会十分警觉,首先作好逃避的准备,必要时,会起而攻击人。这是人类捕杀,猎取,攻击的结果。
是一代又一代的遗传基因被记录下来,再深存动物们的脑际。相信在这些鸟兽的脑里,一定有它们的先祖看到的,那一幕幕人类杀戮动物们的惨景。
我对比过,中美两国的麻雀与鸽子,中国的麻雀与鸽子都立在极高的电柱上,屋脊上远眺人类,它们时刻准备逃离,而美国的麻雀与鸽子们却可以飞到你手上来啄食。离人近在咫尺,却非常从容镇定。我想,这就是动物们与人类活动的不同写照。
因此,我相信,在韩非子所描写的远古时代,或者在河姆渡,半坡时代,人与绝大多数动物都是从容地,近距离地漫步在一起的。在河滩,在湿地,在草原,在林间,动物与人互不设防,悠然度世。我甚至可以猜想:无毛被覆全身的人类,在没有发明织物,衣物之前,可能会依偎在大型动物旁边,借动物们那毛绒绒而温暖的躯体御寒。这也是为何陆生大型动物是恒温的,而非冷血的原因。这种自然天造的奇妙,好像就是为人特设,有时超乎人的想象,天与人的默契何尝不是如此。
“往古人居禽兽之间,阴居而避暑,动作而避寒”。
《黄帝内经素问》的这句话,内经也是从人类生命史,疾病史的角度如实记下了一种真实。
人与动物当初和谐相处,互不防范过。正因为如此,人类极易猎食它们,包括大型动物,而且,体型越大,越易猎取。因为体型越大,越少天敌,越不加防范,越易被人猎食灭绝。至今,在非洲原野上,巨大的犀牛见到人类,还是照样漫不经心,悠然漫步,并不会惧怕而逃亡。因为它脑中没有被输入过信息,它从来没有遭遇过天敌,人却是它唯一的天敌。
如今的人们,并不为了食肉,却杀牛割角弃尸。为那价值不菲的犀角,绝杀这憨态可掬的生灵。温病条辨记下了一个千古名方,即以犀角为主药,称犀角地黄汤。我在教我的学生时,会径去犀角,那怕改为牛角,我也心有惜惜然。我宁可用人角。人与狼与犀牛与马与所有的生灵亘古相生相息。灭绝了动物,人并不能超然而独立。
内经的这句话表明:人类曾经有过肉食极易满足的生命史,持续多少世代,已无法确定。
狼呢?人与狼相遇会如何?
说狼(14)
狼是群体动物,狼群可大可小,辈份可有三辈,而现存地球上最主要的几种猛兽,狮虎豹熊狼中,狼群偏大。狼每次可产幼仔数只,甚至近十只,孕期也短。而虎与象则不如狼的产仔量,象的孕期超过一年。
人类早就与狼共舞,因为,狼也曾经是这只星球上的繁衍兴旺一族。人类当初也靠食狼为生,因此人类由于猎杀食取狼肉,最终将狼们几近杀绝,从而再也无法能够大量猎狼,于是,就圈养野生狼,最后训化了狼,成为狗。狗的祖先就是狼,狗性与狼性相通,不过原始的自然属性已大失。狗最终成为人类最为温驯与忠实的朋友。
人们爱狗的同时,却再不会想起或提及那些远古的食狗历史。
直到几千年前,直到如今,人们一直将食狼食狗的习性遗传下来,深存脑中。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了鸿门宴的故事。里边有一大英雄叫樊哙,是他在项庄舞剑时也拔刀相舞,保护了刘邦没有被人暗算。此人就是一介屠夫,专以屠狗为业。这表明在秦汉时代,食狗与屠狗都很寻常。而与其说人食狗为生,不如说也就是食狼为生。
狼是自然界的一员,是食物链与生物圈的重要部分。却在人类的生命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分量。人类曾经仰赖这可爱的生灵裹腹维生,获取过丰富的营养和能量。我相信也一定与狼们斗智斗勇,最后绛服了这一伟大的生灵!
人与狼,狼与人焉能不互相动,不互相学习呢?这就必须涉及伟大的人性,与同样伟大的狼性。他们曾经完美地统一过,在自然界中谱写过动人的篇章。现在,人们说自己已经脱离了动物界,具有天赋人权,是万物之灵,依据科技进步,离自然越来越远,同时,自己的原始自然属性也在浩浩时空中飘散了。但是,自然却亘古难变。人类至今还要面对风霜雨雪,电闪雷鸣,低温严寒,洪水干旱,甚至火山,地震,海啸,还有那数不清的各色疾病。SARS(萨斯),禽流感,口蹄疫,AIDS(爱滋病),疯牛症------
人现在应该再究狼,真得应该从狼的身上再学些甚麽。而最应该回收,汲取的,首先是人的某些原始自然属性,这与人类可怜的免疫力有关,也与人类疾病有关。当然与人的身心,形神都有关。
说狼(15)
狼具有极强的消化力,这也是免疫力的体现。
我在辽西曾经与狼交锋过,也见过狼粪。辽西人说谁不地道,恨谁没人性,不讲情意,就骂那人:拉白屎。白屎,就是白色的粪便。狼粪接近白色,这与狼特殊的消化能力有关。
大型猛兽,只有狼可以吃腐败发臭的肉,而且,狼的食谱极其广泛,还有,狼的食量极大。
一截干燥的狼粪,里边就乎找不到整粒的东西,可捻成粉末随风飘散,偶尔会找到几粒动物的牙齿,狼的消化力度惊人,连同骨头都磨烂消化掉。
拥有此种强大消化能力的哺乳动物不多。
我最为困惑不解的是:狼食腐尸腐肉,腐败变质的动物体。这些食物无疑具有很强的致病性,或者含有毒物。但狼却不惧!这是何等的野性,何等伟大的自然原始属性。
现代人类,早已习惯了新鲜,精致的美食,极其清洁干净。孰不知,这也是让人体免疫能力惊人退化的动力。也是人类的一种虚弱与可怜!但是,人类究竟还是不能活在真空里。
人真的需要如此洁净吗?在极为洁净之中,人究竟失去了甚麽没有。我看都值得研讨。
事实上,在原始的自然之中,人保有原始的属性,天与人是和谐一致的,现在,人与天闹别扭,非要跳出它的怀抱,自立门户,那就要丢失其原始的自然属性。
美国人就注意到这种不妥。有人就警告人们:人类的好多重要生理机能都在消退。这包括诸如放屁,出汗之类,也包括诸如生精,排卵之类。依我看,还包括诸如开口大笑,迈腿走路,握笔写字,大声呼叫之类。
且不论放屁,出汗,就说笑,这是人的招牌动作,但是现代人越来越不爱笑,不会笑,不想笑,不敢笑了,最后笑容终将从人的脸上彻底消失,22世纪之人可能都是一副腊像面容,或面具面容,这世界将是冷美人,或杜丘式酷男的世界。弄得现代人,见人大笑之,竟然视为奇事。那年中国回到联合国,中国外长乔冠华在场朗声大笑!被记者摄入镜头,成为现代人的经典一笑。
说狼(16)
人们笑的太少了!生活果真没有笑?我看未必如此。
而笑就是人性之一部,笑一笑十年少,笑能释放,能解脱,笑能使人深呼吸,笑能使人全放松,笑能运动几十条肌肉,笑能使人清气上升,浊气下降,屎归大肠,尿归膀胱。人在远古时代善笑,大笑,我自横刀仰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笑,是人性,人体免疫力的忠实体现。那末狼呢?狼一定也笑,狼一定也会笑,狼也有悠闲自得,也有兴高彩烈。狼如何笑?如何大笑?XX
人们从没见过狼在笑,我见过,我听过!我与狼近距离接触过!
暗夜里的狼,两眼发出幽幽的绿光,在你面前飘忽不定------
那是我知青生涯的第二个早春,清早我去公社办事情,特意向老乡借一辆自行车,飞鸽牌的,很好用。
我顺便帮人家带回两斤饼干,人家肯借你这车用,在那年代,相当借你辆宝马开。好大的人情。没车当天回不来。
结果,回来天黑,到底还是遇上了狼。
两山夹一沟,天色黑漆漆,农村没有正经路,路就是两条大车的车辙,不是骑进这道沟,就是骑进那道沟,索性推着走。那是一个静夜,沟里的山杏树还没绽放花蕾,沟里除了驴马粪尿味,还有些春的气息,空气潮潮的。
边推车走,便胡思乱想,没想遇到狼。正走间,闻到一股浓浓的腥气,马上反应上来,这是狼!这味儿我太熟了。狼把羊圈掏开,那是常有的事儿,狼已走,气还在,羊闻气味还打抖。
前后瞄一瞄,没见狼影。稍转一湾,看到了。正前30多米,两只幽光,狼腥越浓。狼不爱与人接近,也许青黄不接,这狼也饿坏了,前来与我相见,其实是挺而走险。
这狼很滑稽,你走,他就走;你停,它就停;距离均等,悄无声息。凭我一人之力,赤手空拳难搏一狼,以前知青点常备两只AK47自动步枪,走远路带枪。此次我嫌枪太沉,骑车也不方便。没带家伙。
手无寸铁,挺着吧,车把上就挂两斤饼干,我知道狼不吃这玩艺。
说狼(17)
手无寸铁,挺着吧,车把上就挂两斤饼干,我知道狼不吃这玩艺儿,带两斤肉就好了。但是那年代,猪肉比金子还值钱呢。
狼生性多疑,和曹操差不多。
这也难怪,狼们世代和曹操,关羽,赵云,刘备们打交道了。所以,轻易不与人照面,我知此狼性。再者,老辈人也常说,遇狼别慌,先斗私批修,就是捡查自己做啥亏心事没,我脑子里早就快速搜索过了,我也确实没做啥亏心事啊。最近净做善事了,那阵子,知青点女生王杰一吃高粱米籽就胃疼,喝姜汤也不好使,非叫我给她扎针灸,说我没事儿就看“四百味”,大队赤脚医生她都不信,就信我。其实,我就知道气海,关元,足三里,被她磨叽的没办法,就给她一条腿上攮一针,她还叫我给她扎肚子,我没好意思扎。但管用,给治好了。王杰是我知青点头号美女,给美女治好病,这是善事。
还有,前两天杀兔子,我都没下手,叫手下人一锤子给敲死了,兔肉我是吃了,洗脸盆清炖,也只能清炖,炖是术语,就是清水煮,放点大粒盐,丢俩花椒粒。没法红烧,知青点一滴油都没有,烧个屁!但清水兔肉,爽滑细腻,非常香,香味记忆如今。
我知道看官等我讲狼,关心狼为何没把我吃了。没空听我白话兔子肉,但我在饿狼当前,确实是想到了美女王杰和我的兔子肉。
闲言少叙,接着说我的狼。
推车慢行,狼也慢行,绿目幽光飘忽不定,狼腥气阵阵袭人,我知道,狼在运气呢,这气息我能感觉到。捡石头砸?使不得,没等你丢出第二块石头,狼早就蹿到你嗓子眼儿底下了,狼知道你害怕了,狼也知道你没带枪,枪口的火药味狼太熟了。摇车铃吓跑狼?没用!这些年开山炸石,山摇地动,狼都不在乎,还怕你一花铃铛?给狼当催眠曲还差不多。
唉!没办法,盯着绿光,跟着狼步慢慢走吧。
走一步,离家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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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二去隐约可闻听狗吠,再一细瞧,前面的狼已攸乎消失无踪,仅余狼味随风飘散。一旦知道狼已去矣,刹时间人就瘫坐土路上,自行车嚯啷一声倒在一旁。凉风吹来,前胸后背瓦凉瓦凉的,冷汗早就浸湿了两层衣。
摸一把裤裆,还好!没尿裤子,自己赞自己是个大老爷们!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18)
还有,前两天杀兔子,我都没下手,叫手下人一锤子给敲死了,兔肉我是吃了,洗脸盆清炖,也只能清炖,清炖是术语,就是清水煮,放点大粒盐,丢俩花椒粒。
没法红烧,知青点一滴油都没有,烧个屁!但清水兔肉,爽滑细腻,非常香,香味记忆如今。
我知道看官等我讲狼,关心狼为何没把我吃了。没空听我白话兔子肉,但我在饿狼当前,确实是想到了美女王杰和我的兔子肉。
闲言少叙,接着说我的狼。
推车慢行,狼也慢行,绿目幽光飘忽不定,狼腥气阵阵袭人,我知道,狼在运气呢,这气息我能感觉到。捡石头砸?使不得,没等你丢出第二块石头,狼早就蹿到你嗓子眼儿底下了,狼知道你害怕了,狼也知道你没带枪,枪口的火药味狼太熟了。摇车铃吓跑狼?没用!这些年开山炸石,山摇地动,狼都不在乎,还怕你一花铃铛?给狼当催眠曲还差不多。
唉!没办法,盯着绿光,跟着狼步慢慢走吧。
走一步,离家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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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二去隐约可闻听狗吠,再一细瞧,前面的狼已攸乎消失无踪,仅余狼味随风飘散。一旦知道狼已去矣,刹时间人就瘫坐土路上,自行车嚯啷一声倒在一旁。凉风吹来,前胸后背瓦凉瓦凉的,冷汗早就浸湿了两层衣。
摸一把裤裆,还好!没尿裤子,自己赞自己是个大老爷们!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19)
无论如何,狼性,人性,原始自然的属性在人身上快速消失却是事实。孰为对错,愚焉能详解?但与人的免疫力一定有关。
其实,社会越现代化,人的自然属性就越淡漠,人的性欲也越淡漠。连同人的繁衍能力也同样衰减。有人研究过,一个世纪来,人类的精子量已经剧减,目前,还在减。人失其狼性,可能面临绝种。
我提到了人类的食肉特性,这确实是我的新发现,我不能把如此重大发现的专利让给别人,我也有过伟大的科学发现,虽然,这世界上有那麽多的权威与大师们。我的发现令历史学家,人类学家,生理学家,医学家,营养学家们感到意外。因为他们一直对人与狼的食肉本性无动于衷,不置可否,视而不见。当然,这也不怪他们,他们饱读诗书,或者手握高科技的利器,却忽略了中国古文明之中有中国传统医学这回事。越现代化的人们可能越不拿这当回事。而当回事至少就要去读一下《黄帝内经》,相信也没有几人会有兴趣,因为这确实考验人们的耐性。
我从内经的这样一点文字中,能读到狼与人,只为冰山一角。看官们可推而广之,将这古老的文字再多读通一些。牛顿先生说过,我能拥有伟大的发现,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
我们自己是伟大的,因为我们的祖先是伟大的。
这书记载了许多古老洪荒的人类疾病,有些直到如今还令人不解与困惑,原因至今不明,却从来没有人去多思考一下,人类自己做错了些什么?
以狼性而言,食肉的特性人狼都俱备,甚至,人也具有食腐的特性。现在的人类还嗜食腐物:如臭得发绿的蛋与豆制品,及其它含有特殊气味的腐败物。
在美国,我曾食用过一种奇臭之物。我并且亲眼目睹厨师们制作它,人们将剥下的虾皮搜集起来,加水再装入一个罐中密封,置于室温中,放置几天,再开封既得到一种奇臭无比,呈深绿色的汁液。
然后人们以这种臭臭的浓汁浸泡豆腐块,油炸过后,即成美味。此物呈黑绿色,外酥里嫩而白,臭中带香。食客竟以美女居多,也有老美美妹。这令我大惑不解,以我等山里之人,一介乡野村夫,嗜之食之,不避腥臊恶臭,却也罢了,何以体态玲珑,面似娇花,唇红齿白之美妹们竟也逐臭围而大啖?这实在是另外一种“世风日下”。我想,这才是真正的一种返祖现象,人狼同性,嗜食腐物。推而广之,现代人类的许多美味,美肴,美饮也都是化腐朽为神奇而得到的。
说狼(20)
黄帝内经素问》的汤液醪醴论,就专篇论述过这种化腐为奇的伟大。篇中述及以完实之稻米,再“炊之以稻薪”,以成汤液醪醴。其实,这四字是四种不同的物质,应写成“汤,液,醪,醴”才对,大师们并没有读懂它,所以至今还在陇而统之。
篇中所述,其实也就是记载如何熬煮大米稀粥。这粥如果没能被食尽,就要留待下次再吃。但古时没有冰箱,剩饭剩粥焉能不馊腐?馊腐就是发孝。酒,醋,酱料就是这样被发明的。酒是最先被发现的臭腐之物,与那些伟大的臭腐之物性质相同。腐物之中有神奇,却被人忘记了。人体就是每日每时重复着此种神奇,再造生命之奇迹。一块美丽的蛋糕,一只刚刚出炉的烤鸭,色泽鲜艳,看着馋涎欲滴,香气扑鼻,闻着欲罢难能,但食下肚终将成为腐物,不腐不足以为人吸收。素问有腐熟水谷之句。活画出腐之用。腐臭,也是五味之一,而且是伟大之味,归于肾。中医学术,将肾视为先天之本,何为先天?就是与DNA,RNA有关的生命物质,或生命现象。本文并不想为臭豆腐等超级腐物作广告,但必被聪明者心领神会,打造出“老狼牌”臭豆腐。愿人们功成之后,将此拙著再多捧读回味一番。
人类每日都在食腐,食腐并非狼们的专利!腐物并非可怕得不得了,自然界早已赋予人狼同样的降腐之神功。现在,狼们依旧完全保持了下来,人们却因现代化而丧失大半,但这却是人狼共有的亘古天性。
人体的胃肠道里寄住许多乳酸菌与杆菌,人所咽下的食物中不可能过分洁净,也没必要。人的胃囊中有强大的胃酸,有多种消化酶。同时,人类每日每时都在进行抗原抗体反应,人有足够的应对外界毒物的能力。但是,却因为现代化而退化得太多了。
我遇到过许多病例,许多人从中国来到美国很少生病,而在美国呆久,再回到中国却一定要去医院。
美国在两年前,曾发生大肠杆菌类的致病菌污染波菜,险些爆发一种流行病,全美国都人心惶惶,没人敢食波菜。
而大肠肝菌,是自然界与人体之中必存之物,可怜美国人,用现代化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也在将自己的自然免疫力消磨殆尽,至使这小小的大肠杆菌还成精了。
说狼(21)
我生于中国,在1970年代下乡到辽西农村。
那时我们到荒岭野外去耕种,远离村屯,有时口渴难耐,只有渴饮溪水。水中已有绿苔,上面有无数蠓虫飞舞着,低头吹去绿苔,用手捧起就喝,何来痢疾,肠炎,霍乱?
现在,人们久居在美国生活,喝的是瓶装矿泉水,消过毒的桔汁,冰镇的饮品,干净得不得了。却稍有差池既发生胃肠问题,这表明人的胃肠免疫力大为降低。这与人类远离自然有关,又何尝不是狼性渐失呢?
而狼性真的就不重要了?
我并非主张人们肮而脏之,或不顾基本的卫生常识,不去“避之有时”,我是以此表明另外一个道理:人只能生活在自然中,自然是天,天与人与狼与细菌与病毒们有其和谐的一面。人不可能作到拒腐朽永不粘,有时,也要相信一点自己的免疫力,并时常锤炼之,内经称之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我还是想说说狼的笑声。
我知道,人们一直对狼笑不以为然。也不会相信秦氏的狼笑之说。
狼是除了人类以外,唯一会笑的生灵。
狼也有很高兴的时候。
狼嗥,就是狼在笑。
那一匹狼,高昂着头,仰天长啸,气贯山河,天地为之惊悚!
人们也一样,且看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阅尽人间,啸又何尝不是朗朗大叫大笑呢?笑傲江湖,是英雄焉能不昂首长啸呢?
这太自然了。嗥与啸同,是人性,也是狼性。
狼嗥,就是狼在逗哏在聊天。
逗哏聊天也是笑。这和大家上网聊天,开玩笑差不多。与刘三姐们高唱山歌也差不多。不过,人听了三姐唱山歌,会更加喜爱刘三姐,要娶她,要爱她;狼却听不懂她唱些啥,一心要吃她的肉。
说狼(22)
狼们有自己的山歌,狼们自己听起来也是娓惋动听,豪迈风趣,充满激情的。
你细听,那每一声嗥叫之中都有微妙的变化:
嗷---呜-哦-哦---,
哦---嗷-呜-呜---。
狼语是独特的,狼嗥是美丽的,狼们是在笑。
笑傲人间不平事,笑傲世间愚蠢人,笑人太虚弱,笑人是傻帽。人们当然听不懂。
一心想把狼杀尽的人,必无心欣赏狼嗥之美,热爱这可爱生灵的人,必熟知狼嗥。因为,狼们一定是高兴了,一定是吃饱了,一定是找到了同伴了,一定是笑起来了。
人需要笑,狼也同样需要笑。
老子说过宇宙,自然,人世间的奇妙道理。老子也详解过这种奇妙,但并不为人们普遍理解。
因此,老子有些失望,他在《道德经》第41章中就记述道:“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看来,笑也是寻常人对道的懵懂之状。
这世界,大半都是寻常人,那人们也就更有理由大笑之。但笑过之后要悟道;悟不出,要慢慢地悟,能悟一点儿是一点儿。就像我一人走黑路,遇上狼截你,你也只能笑,不能哭,慢慢跟它磨,多走一步是一步,这也就是在悟道。
别的动物们倒是很少笑,不会笑,不敢笑,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想要笑,如同小媳妇放屁要加小心。偶尔挤出一点儿笑,看上去却像哭。
心中城府坚如铁,人间必少豪迈声;如铁坚城困人心,世界一定少温暖。冷面美人未必美,柔情男儿铁心肠。
说狼(23)
先是有狼带头笑起来,很大声,而笑声是具有传染性的,另外的狼们也忍不住大笑,后来狼们都难以自制,竟然笑成了一团。
狼的笑声经常被我听到,于是,我也被狼的笑声所感染,竟然也扯开嗓子嗥起来,当然音量远不如狼,不过嗥两声,倒是满舒服的。
最后,我被祖母喝止了,她老人家让我帮她装袋烟,划根洋火再点着,然后你再接着嗥。
祖母宠着我,儿时,我是混世魔王。
狼是群居动物,族群性很强。有国王,有王后,国民们也就是狼子狼孙们。而当一只狼违犯了族规,照例要加以严惩。不过,狼世界的惩罚比人世界要温情些。最为严厉的惩罚就是逐出族门。而人世界的惩罚却非要将人杀死。在这方面,人是凶残的,狼是温柔而美丽的。
但是,孤狼的生活也是艰辛的。近年来,美国的研究者追寻过孤狼,我关注过这一过程,我为这孤狼的艰辛而流泪!不过,它终于战胜了另一个狼王,而重获爱情与新生活,我又为它的成功而鼓掌欢呼!
可是,那只败去的狼却从此不知去向。
我体验到了自然法则的残酷。
我愿意将这一幕回放一段给列位看官。
冬季的美国黄石公园。
大雪封山,狼王Divid与狼小姐Jieny结为妇妻相伴而行。
两狼在一条冰封的河边嘻戏,两狼虽情深意长,但生计不容乐观,因为还有狼子要吃,找不到吃食,Divid就是不称职的父亲,而此时的狼小姐Jieny却有点厌倦了这种生活,当Divid情意绵绵与Jieny告别,去远方觅食的时候,狼小姐眼中透出一丝失落与无奈。
这一切,都被孤狼看到了,当狼王Divid刚刚离去,它就快步赶到,与狼Jieny打得火热。Jieny早就爱孤狼,两狼在广阔的天地之间翻云覆雨,婉转腾挪,顿挫交集,滚成一团。
那场景,比张子怡小姐与刘德华哥哥还要火热百倍。
《十面埋伏》那叫演电影,一场热吻当然可以从冬吻到春。但狼却没有那耐性,必须速战速决,即便如此,还是被狼王Divid抓个正着。狼王看出了两狼的心思,觅食途中又犹豫返回,狼Tony倒霉了,被狼王凶残地现场捉奸,差点儿惨遭宫刑。
人们看到了狼Tony惨叫着被逐出狼群,那截生殖器上滴着血------
(待续)
说狼(24)
先是有狼带头笑起来,很大声,而笑声是具有传染性的,另外的狼们也忍不住大笑,后来狼们都难以自制,竟然笑成了一团。
狼的笑声经常被我听到,于是,我也被狼的笑声所感染,竟然也扯开嗓子嗥起来,当然音量远不如狼,不过嗥两声,倒是满舒服的。
最后,我被祖母喝止了,她老人家让我帮她装袋烟,划根洋火再点着,然后你再接着嗥。
祖母宠着我,儿时,我是混世魔王。
狼是群居动物,族群性很强。有国王,有王后,国民们也就是狼子狼孙们。而当一只狼违犯了族规,照例要加以严惩。不过,狼世界的惩罚比人世界要温情些。最为严厉的惩罚就是逐出族门。而人世界的惩罚却非要将人杀死。
在这方面,人是凶残的,狼是温柔而美丽的。
但是,孤狼的生活也是艰辛的。近年来,美国的研究者追寻过孤狼,我关注过这一过程,我为这孤狼的艰辛而流泪!不过,它终于战胜了另一个狼王,而重获爱情与新生活,我又为它的成功而鼓掌欢呼!
可是,那只败去的狼却从此不知去向。
我体验到了自然法则的残酷。
我愿意将这一幕回放一段给列位看官。
冬季的美国黄石公园。
大雪封山,狼王Divid与狼小姐Jieny结为妇妻相伴而行。
两狼在一条冰封的河边嘻戏,两狼虽情深意长,但生计不容乐观,因为还有狼子要吃,找不到吃食,Divid就是不称职的父亲,而此时的狼小姐Jieny却有点厌倦了这种生活,当Divid情意绵绵与Jieny告别,去远方觅食的时候,狼小姐眼中透出一丝失落与无奈。
这一切,都被孤狼看到了,当狼王Divid刚刚离去,它就快步赶到,与狼Jieny打得火热。Jieny早就爱孤狼,两狼在广阔的天地之间翻云覆雨,婉转腾挪,顿挫交集,滚成一团。
那场景,比张子怡小姐与刘德华哥哥还要火热百倍。
(待续)
说狼(25)
《十面埋伏》那叫演电影,一场热吻当然可以从冬吻到春。但狼却没有那耐性,必须速战速决,即便如此,还是被狼王Divid抓个正着。狼王看出了两狼的心思,觅食途中又犹豫返回,狼Tony倒霉了,被狼王凶残地现场捉奸,差点儿惨遭宫刑。
人们看到了狼Tony惨叫着被逐出狼群,那截生殖器上滴着血----
两只伟大的公狼,经过公平竟争,终于有一只获得了母狼的爱,成了这只狼家族的统治者,其中有许多原因,有上辈遗传下来的品质,也有自己在自然界中所锤炼出来的勇气,智慧与体力。
人类社会呢?
人类相亲相爱,结为连理,与其说是文明社会的一种生态,毋宁说是一种伟大的自然竟争。实质上依然与狼相同。
有了这种竟争,才能使强者出线,脱颖而出。将更优秀的基因传布下去,整个生命种群才会愈加强壮。
当然,对于文明社会的人类而言,竟争除了表现在体质与体力上,更多地表现为脑力与智慧。或者为一种综合力。
狼是有阶级的,连进食都有严格的顺序。你费尽周折获取的猎物,并不属于你,要先由头狼,或族长,狼王,狼后们先食,别的狼只能恭候在一旁,眼巴巴地等。有的狼已经哈拉子老长了,却还是耐心地等,等那残骨残肠残蹄残尾,狼们值望着这些,狼们以为,好东西被狼王吃了是天经地义。狼王狼后终于吃好了,剩余的残物被最卑小的一群争抢分食,一点儿都不浪费。
看到狼社会,你一定想到人社会。
人的阶级斗争,有时不如狼爽快。可能人的阶级斗争,多出几副更加复杂的大脑。变得更隐秘些,这给人类社会,人类的阶级斗争增加了一些美丽。
人们喜爱此种美丽,津津乐道着此种美丽,复习着此种美丽,实践着此种美丽。但是,我说此种美丽不过是一种秩序而已,秩序自有其美丽。秩序不可凭空而来,需要阶级斗争。
此种美丽,最终会暴露出残酷无情。也许,人脱离了狼性,展现出更多一些温情与大爱,这也是许多智者,大师们所广布的。
(待续)
说狼(26)
说到秩序,就会涉及礼仪。就让人想到孔子的礼。而狼的礼仪相当奇妙,人们现行的礼仪可能是从狼学来的,或者亘古存在于自然之中,人狼共享。
不要以为人是万物之灵,能发明,能发现,能上天,能入地,就非常伟大,狼们同样伟大。而再伟大的人与狼却都尊循着宇宙,尊循着太阳。所以,美丽,神圣,庄严的礼仪之中都有自然之理。最美丽的秩序必是最自然的,最自然的东西,必深含美丽。
当一只狼向整个狼群表示一种臣服,或友好的温情时,是最为诚挚的。那么,究竟如何表达这种诚挚?恐怕无人能够猜出。
我问过最懂礼仪的专家,礼仪小姐,银行家,老板,政客,官员,我也是讨人嫌的人,问人家啥不好?但我好奇狼世界,同样也好奇人世界。我更好奇,社会越进步,人们礼越多,骗术越高明,人们越大讲诚意,诚心,诚实。于是,连魔鬼都更加喜欢诚实者。
但是,人类间最为终极的诚意是如何表达的?是甜言蜜语?是一纸契约?是以身相许?都不是,是以生命为抵押。人们都忘了。所以,我的问卷从来没有人答对过。
但是,狼能做答,人会无声地跟从之。至今将这狼礼仪运用着。
人们读狼,观狼,常会见到一只伟大狼仆俯在地,再翻转身躯,将自己那柔软的腹部暴露给对方。
狼无惧!狼是极其坚韧的生灵,狼是伟大的猎食者,狼有巧妙的攻击技巧,也有强烈的防御能力,狼技高一筹,想杀死狼并不容易。狼是在将自己最虚弱之处给对手看!这是最危险的,足以被攻击而致命。
狼腹一口就可以被掏开,瞬间就可能肝肠寸断。狼永远要收紧狼腹,甚至紧紧地扑俯在地,让狼腹与大地紧贴在一起,就是要全力保护自己。
现在,狼腹朝天,充分暴露自己,这与其说是一种终极的诚意表示,不如说是以生命为代价,来诉说忠实。
(待续)
说狼(27)
现代的人类,更常常诉说忠实,文字之中有更多的忠实。美国人也讲忠实,我有美国联邦议员写给我的信,落款也是不忘写道,“忠实你的”几个字。
人类渴求真实,人类更喜爱忠实。
人们几乎每一天都会遭遇忠实,在职场,在商场,在情场,在官场,在家中。究竟何等的行为能最深切地表现忠实,或诚意呢?狼给人示范着。
人与人互信不容易。狼们却很直接。
当把自己的腹部暴露给对手那一刻,对狼而言,可能要抱持必死之心。虽然狼已经思考测算过了。
(待续)
说狼(28)
但是,人与人之间,难道有甚麽比真挚,忠实还重要的吗?
狼是为了彻底地展示诚意,不惜性命。
人能做到吗?
而人类最崇高的礼仪,并非向对方献上一座城池,一座金山,一块和氏璧,一个特定的男人或女人,而是要献上自己的一片真诚!
人性与狼性在这一点上也是等同的。
届定何为忠实,并非我等的事。但是,狼礼仪必是已将动物间的忠实表达的无可复加。
伟大的民族,伟大的征服者,必存在伟大的忠实。这已被人理解一些。
狼是机敏的,狡猾的,凶残的,却也会表现终极的忠实,因而也是无畏的,狼确实是让人叹为观止的生灵!
为了表示真挚与忠实,狼向对手展露肚腹,同样,人在刀丛之中走过。
现代化的人类礼仪,依然遵循着狼礼。
最高的国宾礼仪,必少不了红地毯与手持刀枪的仪仗兵,那都是倾全国之国民精英,再精挑细选过的,每个人都是最强壮精悍的个体,他们列成一队,手持钢枪,如林的刺刀闪着令人胆颤的寒光,在钢刀的引领下,元首们必从这刀丛中走过。
我是一介平民,无法体验那些身临其境者的感受。但我曾多次观赏到这些伟大的历史性场面。
虽然我为那枪林刀丛耽心,但历史的缔造者们无惧!
缔造历史必提供忠实。
即然狼们可以向对手敞开所有胸怀,人又何惧哉?
而战争的极致,国与国关系的极致,有时真正在乎的也就是一点点忠实。
人们要读兵法,读那些三十六计,也要读一点忠实。这样,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至少会减少些误解,战争也会提早结束一点儿。其实,输赢在战事未开时,就已决出,那何必不要它早些解束呢?人们过分痴迷于精心策划的计谋,从来不想付出一点忠实,结果,也白白送走了时间。
我相信,大国的领袖们必也读不到我的狼说,那深陷泥沼的战争必将遥遥无期。百姓们可怜。
说狼(29)
战争能将骗术运用到极至,但却和忠实有关。不管人们是否记起,忠实与欺诈却在互动着。狼最深喑其道,狼将二者掌握的炉火纯青。人却自恃清高,要那张面皮,明知错却不认错,死要面子活受罪。狼不做这种傻事,会直奔主题,不狼费时间。因为狼的脸皮,并不重要。对狼而言,两点间的最短距离注定是那条直线。
狼用不着批评与自我批评,人需要。
攻击!永远是狼的重要生命乐章。
狼们通常是团队攻击与围捕,有时是小分队,孤狼难以攻击成功,至少是两狼。
我说过,这世界上,战争才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
我这话,会让人们吃惊,因为人们过于厌恶战争,期待永久的和平,总说和平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却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这地球上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战争。
我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我这一代中国人虽然遭遇了一些动乱与苦难,但总该庆幸,因为总算没有遭遇到大规模的战争。而父辈们都曾经遭受过战火,饱尝过锥心之苦痛。
中国已有半个多世纪没有成为列强们的世纪战场了,人们应当珍视!
这让我想起毛泽东的格言:革命制止战争,战争引发革命,或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以为:这是这位战略家,智者,哲人的经典之论。
对此,我不想多说,这非本书的主旨。
我还是说狼。
团队精神,加上组织严密,无疑给胜算加分。但是,我更佩服狼们的英勇无惧,奋不顾身!那种执着与坚韧!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无论何种战争,如果遭遇到了这种精神,必将令人胆寒!必是遭遇到了空前的强者 。
说狼(30)
一群狼围猎一群美洲野牛,这种牛体型巨大,有一两吨重,牛群奔跑着,腾起漫天烟尘,轰鸣着,卷起狂飚,如同一座山一样压来。每头牛如同一辆坦克,牛角尖锐昂扬,胆敢阻挡者必沾上死,挨上亡。
狼却不惧!
狼们会巧妙地分割出一两只牛,再聚而歼之。每只狼都有自己的任务与职责,攻击这庞然大牛的不同部位,而主攻手却直奔牛首——这极其危险!那坚锐粗壮的牛角会刺穿狼身,再猛然地将其抛甩向半空,狼也就肝脑涂地了。
这只狼却成功了,它巧妙地躲过锋利的牛角,一跃而起,从下面咬住牛脖子,再四肢环抱,死死地吊在那粗壮的牛颈之下,锁定牛的咽喉,至死也不会松口。任凭这牛千回百转,拼命抛甩,狼却绝不会放松一点儿。真有一种壮士撼山,百折不回之气!我为它感动!击节!赞叹!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伟大的攻击!将无坚不摧!
人类喜爱自然界的花香鸟语,花前月下,人类喜欢温情,喜欢说爱字。这没错,但是,人们往往不知,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宁静与爱,战争与杀戮,这两组文字是相反相成的。人们都梦想成为强者,却独独缺少了丢失了一种精神!一种百折不挠的必胜精神。现代的人们,所面对的最凶恶敌人是自然界,人与天斗,天必不容。人们要与天斗,还要怀有敬畏之心。但是人们为了与天斗,为了征服自然,太过依赖科技力量,反而慢慢地抛弃了一种精神。其实人类的所有科技进步,都是以一种精神搏取的。
人类无尽的探险!第一个吃螃蟹!第一个吃番茄!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登顶珠峰!涉足北极!万米潜水!不就是这精神吗?
中国人发明了中医学,以自然之法应对自然之变,竟维持了民族的肌体万千年生生不息,繁衍昌盛。这千古医术的每一步新发现,都必含有原始的探险,而探险又谈何容易!
在美国,我教给我的学生如何使用大黄,会叫他们都找一片真正的大黄泡水尝一尝,这对于先师们的那些无数的伟大探险而言,应是最为寻常之举。人们竟然也有害怕中毒的。据我所知,大黄是一味千古神物,有解毒之功。现代的人们初尝尚且畏之如虎,那又焉能发现巴豆的妙用?人若缺少了一种精神,那怕遭遇了一粒草芥,都可能是不越的高山。当然,也就永难发现一丝真相。看来,这精神太重要了!
这从反面彰显了仲景先师们的一种平凡的伟大。
(待续)
说狼(31)
人们都想享受结果,却很少去学着享受过程。而享受过程却需要精神。安享乐享结果,现成的,走捷径,过分追求多快好省,焉能言精神?而人缺少了这精神,咋活着都会不舒服,不高兴,高兴不起来。人们该问一下自己,到底哪根筋不对了?而缺少精神,必使生活无味。但困苦不就是精神的磨石吗?时代进步,有人依据高新科技,将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却还是寻不到一丝快乐。就是因为抛弃了精神。狼们在攻击,去看它们是怎样地执着,坚韧,不屈,你将受益。不然,终将被自然界,被自然界的敌人,被自己所击败。
攻击也是一种劳动。
劳动就是一种战争。
这是所有大战的基本要素与元素。
而劳动最需要诚实与投入,智慧与之相辅相成。
连最普通的劳动与创造中,都有不变的,永恒的价值,都需要你认真对待,享有。
南非有一位伟大的黑人总统,叫曼德拉。
他为了做成一件事,被人家关进监狱20余年,每天的事情,就是用铁锤将一块巨大的岩石分解,再分解,砸碎,再砸碎,最后砸成能铺铁路的石子。曼老先生砸了20余年。我相信,他必出于无奈,我也相信,他必享受着创造,享受着一种普通的劳动。至少,他在烈日下享受着艳阳,享受着汗流夹背的快感。当然,还有饥饿,大渴,极度的疲乏,深沉的睡。
曼老先生已年近九旬,至今,他还活着!
不享受这看似简单的劳动,就难以企望任何辉煌。我知道,曼德拉老先生是享受的,不然他必死无疑。
狼们深知这一点,为了捕获一头牛,狼们长途跋涉,分进合围,精心巧设围场,甚至连地形地貌都想到了。然后才发起攻击。而那种执着,不惧,坚韧,才最终奠定了胜局。
人与狼比,有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差多了,焉有不败之理?
虽屡败屡战,但缺少精神,还是屡战屡败。
说狼(32)
虽屡败屡战,但缺少精神,还是屡战屡败。
我见过太多的怨天忧人者,见过太多的失败者。连我自己也是个广义的失败者。却没能知晓败在那里。其实,败在太过聪明(不指我,愚就是愚,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独独缺少一份精神。好多事情,做到一半,没能再坚持一下,就放弃了,而当你放弃时,也许离成功就差那一丁点儿了。而那只狼,却能用尽全身之力,紧紧地抱住这庞然大物的脖子,以利齿紧紧地扼住这庞然大物的气管,食道,至死不言放弃。
这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之举!
狼靠着这种精神,才存活至今。在极为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生生不息。
中国的辽西。
那是一片热土,是一片布满砂石与崎岖的热土,是敞着胸怀的热土。
它西连蒙古大漠,东扼北国平原。2200多年前,秦长城从此蜿蜒而过,伸向鸭绿江畔。
秦初,置辽西,辽东郡。
自然的变迁,人类的活动,使这里发生了巨变。这里有些土地非常贫瘠,植被稀少,十年九旱,四季多风。一年刮两次风,一次刮六个月。
有一年,胡耀邦先生巡视这块坚困之地,面对那漫漫黄尘,荒山秃岭,耀邦先生思考再三,似乎也没啥高见。据说,最后他出了个主意,叫人们种草。他可能在想:这地儿,能长草就不错了。但是,这里自古以来却顽强地生息着一方百姓,自古以来也生息着蒙古草原狼,也就是辽西狼。虽然,这里有全中国最为著名的艰困之地。
我自幼生活在那里。又下乡在那里。
我遭遇过许多狼故事,有些淡忘了,有些还记得非常清晰。
辽西人是纯朴的,坚韧的,英勇的,无畏的。
在严酷中生存更需要无惧,所以,也具有可爱,又可怕的狼性,野性。
时代巨变,还需要唤醒这些特性。
说狼(33)
我记得一个普通老百姓与狼的故事。
那年代,辽西也时兴修大寨田,建大寨县。开山采石,打眼放炮。搅得狼们没办法,只有化整为零,单独行动,各自为战,再回狼窝。狼们不爱与人照面,我说过,狼怕见到人,人手里有真家伙,狼很打怵那股火药味,金属味,狼喜欢猪皮味,驴皮味,羊膻味,实在不行,老鼠尿味儿也好使,狼闻到这些气味特兴奋,表明有了午餐卷。
一座普通的荒村,村东头两间黄泥土屋,住个光棍汉,守着八十岁老爹。
这光棍汉的大号没人能说准,人称外号:老没劲儿。他个儿不高,精瘦精瘦的,拿他喂狼,狼都吃不饱。脸腊黄,估计是得过肝炎没好利索。一干活,他就喊没劲儿(那时这类人不少,可能与低血糖有关系,与高血糖关系不大)。
话说这天,老没劲儿被队里派去看青,这是俏活,不累,戴个草帽,拎把镰刀南山北岭地瞎转悠,队长知他老没劲儿,啥活也干不来,就派他围着高粱地慢慢转悠去罢。
老没劲儿转悠一天,把一块苞米面大饼子造进去了,一块咸芥菜圪瘩啃光了,一壶凉水喝没了(食欲不错!)。日落西山,红霞一片,天色渐黑,回家去也。顺着山坡往家走,两边都是高粱地,黑森森,凉丝丝的,路边草棵有几支被趟起的蚂蚱,崩到他露脚趾头的胶皮鞋上。老没劲儿今儿个挺高兴,还哼起了京剧《智取威虎山》。
结果虎没打着,遇上了狼。
这是一只少年狼,刚被狼妈妈放单飞。
少年狼急功近利,但经验不足。见到大个儿的豆雏子(田鼠)就扑上去,结果啃了一嘴土,太过生猛没技巧。辽西人管这就叫生荒子。
但少年狼子不怕人,又偏偏碰上个老没劲儿。
狼一看,这家伙只用两条腿立着走,个头不大,爬下来和自己差不离,比自己还瘦呢,身上一股旱烟味,和放火烧荒那味差不离,这家伙还能够吃一顿的,咋说也比那豆雏子大。
老没劲儿前边走,《打虎上山》不离口,少年狼慢跟随,馋涎欲滴要下口。狼跟着老没劲儿有一阵了,狼很疑惑,这猎物咋就总也不爬呢?狼没学过对付两条腿动物的课程,那得再念两年研究生。狼一时不知应该咋下口。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34)
但狼就是聪明,它知道,人吃饭的家伙事儿下面就是要害。但跟在后面咬不到------狼正在左思右想,老没劲儿哼唱的京剧二黄散板《打虎上山》突然没声了:老没劲儿憋了一泡尿,刚好遇到一块向阳宝地,他胳膊肘夹着镰刀,解开裤腰带,背着高坡,对着高梁地,抻出来就尿。
这尿憋好久了,一旦开闸放水,必然汹涌澎湃,尿得痛快!尿得爽!据现代生理学大师们说,人类的所有排泄都能给人带来快感------
老没劲儿尿得正爽。
这尿还差最后一股儿,彻底呲出去就竟全功了,后面突然有两只手搭在他双肩上,老没劲儿没害怕:这是二蛋子闹着玩儿,二蛋子也是村里看青的,两人一南一北,遇上经常闹着玩儿。老没劲儿用手一扒拉:哥们不够意思,连撒泡尿都有人倒乱,话没说完,感觉不对劲儿,这是狼爪不是手,随后一股狼腥气,头顶上正是狼下巴,老没劲儿妈呀一声,本能的就攥住了俩狼爪子,脖子一梗就把狼下巴死死给顶住了,狼本想先跟老没劲儿闹着玩,等人一回头正好咬住他气管咽喉,这美味就到手了。没想到,这两条腿的动物有这招。
狼急得直喘不上气来,人急得气上不来直喘,狼越急得喘不上气来就越喘,人越急得气直喘就越喘不上气来,人狼就这样滚成一团。
都说老没劲儿干啥都没劲儿,今个儿徒手搏狼,愣是头顶狼下巴,手攥狼爪子坚决就是不撒手。人狼大战,碾倒了一大片红高粱,最后,老没劲儿再也没劲儿了,狼也睡过去了,天也快亮了。
大队派人找到老没劲儿,一看,老没劲儿身上驮着一匹狼,倒在高粱地里睡过去了,双手还紧攥着狼爪子不撒开呢。狼早就翻白眼了,狼尿撒了人一身。
没人瞧的起的老没劲儿,一下子成了大英雄。
竟然有美人远道慕名而来,说啥要给他当媳妇。
说狼(35)
这美人叫爱美,年方28岁。且记,不是古书里的“年方二八”,那是二八一十六岁,形容妙龄少女。在农村,28岁这叫大姑娘了。那年月,时兴“有成份论”,一切以阶级划分,搞对象也不例外。爱美身量苗条,长相端庄,杏目直鼻鸭蛋脸,唇若涂脂面似花,满头黑油油的秀发,举止温柔,粉面含羞。
据说,爱美的佬爷是大地主,与张作霖大帅拜过把子,后来参加热北队,是汉奸。爱美就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女了。因此,找贫下中农,没人敢娶,嫁四类分子,又不甘心。找对象的事就一直拖下来了。虽然看上的是个老没劲儿,但家庭成份是贫农,根红苗正,长相也就不挑了,人哪有十全十美的,男才女貌嘛。再说,毕竟是搏狼英雄美名扬,于是美女嫁英雄,成就一段佳话。
老没劲儿自己三寸豆腐长,娶个美娇娘,高兴自不待言。
真是滚滚凌河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山野村夫,博白狼,惯看秋月春风,------荒山依旧在,几度残阳红------多少荒唐事,都付笑谈中。
伟大的辽西狼,除了打家劫舍,与人同行,竟可舍身取义,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狼乎?神乎?
时乎?人乎?
说狼(36)
有人参加过老没劲儿和爱美的婚礼。
残破的门框上,挂俩红灯笼。土墙院里,摞起来的土坯上面铺块门板,就是喜宴饭桌。上置七碟八碗,哪七碟?计有拌凉粉,拍黄瓜,拌四辣,拌番茄,清酱蒜泥水豆腐,小葱拌豆腐,罗卜缨子小豆腐;哪八碗?计有木制粉蒸扣肉,木制四喜丸子,木制红烧鱼,木制红烧肉,木制烧鸡,木制烧鸭,木制红烧肘子,木制红烧狮子头,外加白高梁米水饭管够造,掺水地瓜烧管够喝---
就这样,还把大队的领导给喝高了,把人家灶火坑当茅房了,结果,一泡尿撒在灶火坑里的炉灰上,霎时,腾起一股冲天烟雾,险些酿成灾害事故,也算给这英雄的婚礼增加了不凡的气氛。
而这一切,都是那匹少年狼惹的祸。
人们都好奇老没劲儿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就紧打听。
老没劲儿没劲拉撒地不实说。
后来,二蛋子套出了实情,原来老没劲儿确实啥也不会。倒是人家爱美明白,平时就爱看《赤脚医生手册》啥的,据说那上面画着图呢。二人按图索骥,鼓鼓捣捣地,将就着把事儿给办了。老没劲儿还说,不如那泡尿爽。也有人说,去窗下偷看过,手指蘸点唾沫,悄悄洇开窗户纸,在灯影之下,看到爱美批散着秀发,就穿着件绣花红兜兜,蜂腰肥臀,肤白滑爽,又见老没劲吭哧憋肚地,咋也不行,爱美狼性大发,照那家伙就扇了一掌,结果立刻就中了------
此属道听途说,却也难以尽述。
待愚那天拜访这打狼英雄,定讨个正式说法,再给列位看官一个交待不迟。
不过,那将是《狼说》一书的主题了。
或许愚就此封笔,此必将成千古谜案。
这少年狼把祸惹的也太大了。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37)
中国之大,中国人之多,泱泱大国,泱泱中华。
我也好奇:这地球之上,五大洲,四大洋,何以我华胄能如此繁衍昌盛,昌盛的出奇?
我粗通历史,24史虽断续在读,至今未能得全貌,没读很懂。我手头还有一本残缺的史记选,已卷边了。即使残缺,反复读来也总有新意。连《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有些真理在里边,何况这史家绝唱,千古离骚。读《黄帝内经》,读《伤寒论》也是如此,里边都有些大智慧。我崇尚高科技,我也喜欢低科技。何况,孰高孰低还难说,那要时间来验证。其实,理解民族的一段历史,也并不特别难,书中的深意就在前辈-你我-下代人身上,就在自然与天地之间。这些都在给历史和文字作见证。
关于中国,人们总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表述并不全正确!因为,狼的历史以万年计,人也同样。狼窝里没留下文字,远古的人窝里也没留下文字,单以文字来确定,理解历史会有缺失,会限定视角,会一叶障目。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能是信史,是确史,是文明史,却非全史。
比如内经文字,固定成型在西汉,而写人写事的时空却跨越万年。比如中国人发现五脏六腑,那就是很久的事了。内脏都在肚腹,体腔内,隔着肚腹就看不到,“人心隔肚皮”,怎能看到,那就必要解之剖之。心肝脾肺肾本身首先是解剖学的记录,解剖学的概念。吃人就是解剖人,吃人与吃狼同步,所以中医解剖学起源应在万年以上。不知这些,就不知文字想说啥?文字是沉默的,事件是鲜活的。咋看那是你的事。
我这话,会让历史学家们不高兴。但我想说,文字与历史不等。文字太少,历史却是极其复杂丰富的,容量是巨大的,人类的生命史以万年计。讲历史,也要知此,才不会误导观众,才能得见历史大观。
如果,人的基因有3000万个碱基对组成,每一个碱基对算一年,那排起来就是3000万年,地球生命的历史应该不会少于3000万年。假如生命的历史有3000万年,那我们所感知这段可能就是这几千,几万段,基因每一段排列归律都不一样,谁知到了后一千几百万段咋排列的呢。人们都说自己对,其实都在猜想,而验证的也是暂时对。把整段基因摆出来,几乎都相同。那你就分不出黑与白。
我知看官很困惑,不知我到底想说啥。
说狼(38)
我知看官很困惑,不知我到底想说啥。
我还是想说历史,想说狼,想说自然与中国人。
在美国,有人跟我讲,说是中国八年抗战,打败日帝,是因为有美俄帮忙。这没错,但老中也帮老美老俄了。地球一村,就那大一点儿,唇亡齿寒。遇上事儿,也说不明白谁帮谁,是互相帮忙的事。等千古N帝(秦N世?)统一全世界,我看也不要几百年,慢慢等吧。现在大家都朝这方向努力呢。不过,在1930年代,日本确实并没有这能力。
不可为而为之,不太和乎狼性。
我读过《毛选-论持久战》这一长篇。我对抗战了解多一些,因为我自幼就从祖父辈,父辈那里听过狼故事,也听过打日本和被日本打的故事。日本当年没能征服中国,原因很多,其中,它也遭遇到了狼性。国人的狼性并没有全消,只是历史差了小半拍,虽然日帝确实占到了便宜,但最后必难征服中国。去看《毛选》,那里净狼性,咋就说中国不行呢?说国人的狼性并未全消,是因为它深入骨髓,不定啥时就给激发出来了,人们耽心太过。
再说,这支星球上,就属中国人最密集。
中国历史上多次人吃人,天灾人祸不断,聚散离合,却总归大一统,凤凰涅磐,浴火重生。至今抱为一团,不是一小团,而是13亿人口的一大团,这是奇迹!
我知道,也有人打心眼里不爱当中国人。我也不好反对,人家嫌自己日子不好,嫌自己祖宗基因太一般,想另找自己的幸福,那是人家的事。但是,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没法无视这奇特的自然现象——中国人,这一大群中国人。
人说中国人一盘散沙,但是,确也有13亿多人都说中国话,13亿多人都写中国字,13亿多人都是中国心,13亿多人都有中国胃,都喝中草药,都唠中国嗑。
这只星球上,一个最为密集,最为庞大的人类生命群体,历经万千年的自然之变,能散到如此程度也是散之极至了!这令人惊叹!
说狼(39)
中国并不散!中国是这星球上最大,最紧密的一群。中国确实是一种天造地设的自然奇观,中国无法分开,中国也分不开,外力只能融入它,却难撬走它。
这超出任何阶级,政治,国家,民族,意识形态。
这只是一个自然现象。原因到底何在?就在于,这一大群中国人与自然贴得太紧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里边确实有狼性,而最本质的狼性,就是自然属性,能与自然合为一体。不然咋就不灭呢?人咋就不少呢?那犹太人,俄罗斯人的人口咋就发展慢呢?狼性不是表面的,是骨子里的东西,是与自然贴近,土生土长,生命力超强!细胞里面沉淀了太多信息,远古信息流传下来,是潜在的力量,人难理解。
我见过《著之竹帛》一书,说世界上只有中国人才有这多书看,占全球现存文字总量的大半。中国人得天独厚,先人将生存经验以极多的文字固定下来。而越往前的经验,有时就越重要,没有文字就更难弄清楚。
狼为何生存至今?狼为何依然食腐?这远古的特性,病毒都搞不定它,细菌更搞不定它,万年基因难蜕变,是总有细菌病毒喂着它,总给它信息,不让基因睡着了。按《黄帝内经》的说法,这叫“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叫“人与天地相参,以四时之法成”。
我设想,假如抗战再打18年,战争进行到最后,一定会饿死更多的人。到最后就比谁抗饿,那一定是中国的老百姓。再加上人多,中国人没被全饿死,你日本人却必先都饿死了。
再说了,就算让你当领导,好几亿人还能说你的日本语?你巴不得脱胎换骨中国化了。看那汉字给写的,缺胳膊拉腿的丢死个人。
最后还是中国胜!
谁有中国人抗饥,抗渴,抗病能力强?
这不是狼性是啥性?
一个民族,繁衍昌盛必是生命力强盛之体现,这与文化的关系不太大。中国人喜爱多子多孙,是文化,所以拼命地生。那也要能生得出,没那基因你生啥?基因里有远古信息,现放进去不好使。我想,就权且称之为基因文化。这纯学术的主题要另写一本大砖头,弄些图表很花哨,我没这能力,还是留给大师们慢慢写。
顺便说一句,计划生育谁不想?但没有人口你计划啥?没人你就没计划。
世人不解中国情,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痛。
说狼(40)
一个民族,繁衍昌盛必是生命力强盛之体现,这与文化的关系不太大。
中国人喜爱多子多孙,是文化,所以拼命地生。
那也要能生得出,没那基因你生啥?基因里有远古信息,现放进去不好使。我想,就权且称之为基因文化。这纯学术的主题要另写一本大砖头,弄些图表很花哨,我没这能力,还是留给大师们慢慢写。
顺便说一句,计划生育谁不想?
但没有人口你计划谁?没人你就没计划。
世人不解中国情,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痛。
(待续)
说狼(41)
就是再起大战,核战争,按老美历史学家说法,整个星球变焦土了,死寂了,最后还有几人存活,即便如此,那这也必是中国人。野火烧不尽,那野草厚密的地方必禁烧,最后都烧没了,这地儿还能生。
我从没杀过人,但却放过火,烧过荒。当年要修大寨田,要斩草锄根,就放火烧荒,没想到,越烧草越旺,这真不是个好办法。原因在于,这草能在这地儿活着,必符和自然之理,这里有天意!辽西荒原的草,看起来蔫蔫的,黄黄的,柔柔的,但是,它却从巨岩下长出来了,若干世代,盘根错节,极具生命力。胡耀邦先生有道理,让辽西人种草是好主意。
我看,中国人还是先拿自己当颗草,我看草民有道理,里边含有生命力。我知国人不爱拿自己当颗草,觉得没啥大意思,但当草没啥不好,自然自有道理。对一单个的中国人而言,可能不高大,很卑小,或者有点猥琐,有点丑,或者很无力,处境并不好,小草就这样。整个中国是大草原,单颗小草根本不算啥。但野火来了,就兴许把你这颗小草剩下了。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草。人都是知其一,忘其二。光看光鲜亮丽,不求其内在之本,愚给人们提个醒。
我知道有人会骂,傻X,闲的!你懂个屁!我就先替你骂了,骂人技艺我没忘,我这代人应该是熟知国骂的一代人。当然,也在逐渐淡出舞台。
国人还要多自重,多自强,尽量别让人家笑话咱,尽量别随地大小便。
国人喜爱随地大小便,与厕所不够也有关。当然,我知道市长们都爱盖高楼,没有人喜欢盖厕所,即不算政绩,剪彩也不在厕所里边剪。
其实,狼不爱随地大小便,那样容易暴露自己,不单是走光问题,有时关涉性命,狼小心着呢,人也学着点。
再当然,小草就小草,活着高兴就是好。
说狼(42)
是,人多有人多的不好。房不够住,车不够开,肉不够吃-----,那你非住别墅?就安居陋室,非开汽车?就开自行车,非吃那多肉?就多吃大白菜,即绿色又环保。凡事都要有度,过度就是错误。这些年,国人也高发糖尿病,脑梗塞,心绞痛与这过度也有关。1960年代,1970年代这病就少。度,就是度。
地球就这样,老天爷安排的。
中国人就是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
这也就是最根本的伟大的狼之性!
最近,有学者著书撰文论狼,怕国人尽失其狼性,给提个醒,这正确。但要说国人已经彻底不是“狼”了,却不正确。明明这“狼群”世界第一,繁衍昌盛,咋就说狼没了呢?狼性没了呢?但是,要知国人为何有狼性,狼性到底为何物?那就要看我拙著,那就要去读孔子,读老子,读韩非子,读毛泽东,读孙中山,读蒋中正,读鲁迅,还要读中医,读《黄帝内经》《伤寒论》,读《本草纲目》李时珍。
而这最后一些更重要,不读不知中国人的生命史,不读不知中国人啥体格,你咋实现好现代化?
难道中国人历来体格不好,历来就没好草,就没长过好蒿子。我看也未必!
去看秦皇兵马俑。
这俑坑有上万个陶俑,都按真人大小塑造,连面目表情都不一样,我相信都是按不同的真人原样塑造的。以后的汉俑数多,人不大,都一个模子出来的。表明秦始皇帝挺客气,没用活人徇葬。我猜一是战士有大用,是征战之必需,二是退步讲,不用活人已算降格安葬了,那就以活人样貌一点不差造陶俑。因此,我相信秦俑基本反映了秦人秦军的体格状态。专家测算,秦俑平均身高185Cm,这表明,秦帝国时代,国人体质强壮。后来到清帝国后期,国人体质虚弱,才有东亚病夫之称,这自有时代原因,并非自古基因缺欠。有人讨论国人体质,光讲文化和历史的关系,却不表明这一点,给人感觉,好像中国人自古基因就有缺失,就不如人家白人,西洋人,所以,国人技不如人,永远技不如人,这并不正确。
(待续,还有)
说狼(43)
民以食为天。
民食肉,也食草。
《黄帝内经》讲的很明白。
草生五色,五色之变,不可胜视。
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胜极。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
五气入鼻,藏之于心肺。
五味入口,藏之于肠胃。
味有所藏,以养五气。
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以上载于《黄帝内经-六节脏象论》。
我将这两大段原文加以引述,是因为我真的很喜爱这些文字。我与学生们在课堂上讨论这文字时,也会情不自禁地背诵之。这让我想起百草堂与三味书屋,想起那位“将头拗过去,拗过去”的老先生。
当年,我并不明白,一篇古老的文字,何以令人如此痴迷?
内经愰如天书,但理解这段原文并不很难。
较难解者,是“草”字。将草解通,必一通百通。可见内经文字很多也没啥大难,还是可以读的通晓明白。
草,我很喜欢,前已述及。
草之生命力极强,人生存离不开草,马牛羊生存离不开草,狮虎豹生存离不开草,狼生存更离不开草。草原狼就是草原上的另一霸主。肉食动物却身处草原,自有其道理。
狼亦喜草?食草?
人类是伟大的食肉动物,我已经屡次强调,不厌其烦,并将其视之我的一个伟大科学发现。
现在,我还要说,人也是伟大的食草动物。
这又算我的一个伟大科学发现。
我知道没人会理睬我的发现。但是,我却一定要将其诉诸于文字,立此存证。
人何以是食草的?
草对人真的如此重要?
是的!
现代人类,食物来源有动,植物两类。而无论东西方,主要的植物类食源都是草。
东方人多喜欢稻米,西方人更喜欢麦面。
然而,稻与麦就是草。
它们同属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其祖先也就是地球上存在最为普遍的草。
当代中国有两位最伟大的农民!一位叫李振声,一位叫袁隆平。我听说,袁隆平先生最近才成为中科院的院士,此前他先被美国人授予院士称号。其中细节,不得而知。其实,一个科学家,在广阔的天地里大有作为,种了一辈子稻麦。也就是一个纯粹的农民,其他名份对他也没有大用,其伟大的发现被人们接受,造富人类比啥都强。
袁李二位先生,我所敬!他们就是当代的神农氏与轩辕氏,人们总在祭拜炎黄二帝。其实,他们还活着,活着的炎黄二帝们我也拜!
现在,人不能没草吃,种地就是种草,民以草为天。因为草即可直接种植采收充饥,亦可喂养五畜,换来肉食。狼们却不知食草,那就只好专食草食动物了。
(修改于2008-06-30 09:45)
说狼(44)
袁李二位先生毕生研究稻麦,研究草。几十年如一日,从一种最古老的野草里,找到抗病基因,培育出最为优质的种子。将中国人食草的水准提升一大步,令世人瞩目。细想一下,鸡鸭鱼蛋,猪牛羊马,不也是草变来的?草生五色,种类繁多,品味多样,人们各取所需,营养自身,岂非天赐?
现代营养学与生物化学告诉人们,稻麦等植物性食源主含淀粉,提供热量。过食会转化为脂肪贮存体内,同时过耗胰岛素,这也是糖尿病的主因。
这也表明,在内经时代,中国人已经成功训化草,开始补充肉食之不足。而之前,却有足够的肉吃,不需食草。人们可能已将动物大量猎杀,光靠食肉已不足以生存。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然发生质变。而这与人类疾病必有关联。食链-生物圈-动物-人-自然-人类疾病,密切相关,互为影响,都与草有关。
《黄帝内经》伟大!
狼亦以食为天。
与人不同,狼仅以食肉为天。
狼之食量极其惊人。一只成狼,体重如达40公斤,一次可食肉10-15公斤,食量几占体重的一半。人们忽略了狼的此种食量特性,习以为常,因为这是千古狼性,不以为怪了。
那末人性呢?
我反复强调过人的食肉特性。不仅如此,人类的食量也是巨大的,与狼相类。对此,人们也许不以为意。因为现在的人类早已荤素搭配,营养协调,多样化。再说,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定品种,每餐只需少量即可维生。有美国人,甚至以电脑精密测算每一个卡路里,连喝一口桔汁,迈一步都要算进去,使收支平衡,当然,这样活着也挺累。
人当初并不是这样的。
人狼同性,自古食肉,无肉可食,人就会以草充饥。
是的,人的食草食肉量巨大而惊人。不比狼小多少。
待续
(修改于2008-06-30 09:54)
说狼(45)
狼亦以食为天。
与人不同,狼仅以食肉为天。
狼之食量极其惊人。一只成狼,体重如达40公斤,一次可食肉10-15公斤,食量几占体重的一半。人们忽略了狼的此种食量特性,习以为常,因为这是千古狼性,不以为怪了。
那末人性呢?
我反复强调过人的食肉特性。不仅如此,人类的食量也是巨大的,与狼相类。对此,人们也许不以为意。因为现在的人类早已荤素搭配,营养协调,多样化。再说,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定品种,每餐只需少量即可维生。有美国人,甚至以电脑精密测算每一个卡路里,连喝一口桔汁,迈一步都要算进去,使收支平衡,当然,这样活着也挺累。
人当初并不是这样的。
人狼同性,自古食肉,无肉可食,人就会以草充饥。
是的,人的食草食肉量巨大而惊人。不比狼小多少。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赵国大将廉颇,年已老迈,尚可一顿食米一斗,食肉10斤。其血气方刚,频频征战之时,更需补充体力,当能顿食斗米,食肉十几斤也说不定。足见古人食量之巨大。
《史记-项羽本纪》还记载,鸿门宴时,武士樊哙,其貌甚伟,项羽得见颇爱之,吩咐赏其酒食,其中就有整只的豬肩。樊哙能顿食几只猪肩,不得而知,反正古人的食量之超常,是难以想象的。(原文有:赐之彘肩,即整只猪肩胛连带前蹄膀,而且是生食)
这与古时人类的生活生存状态有关。时代决定人类的饮食习性发生变化。基因呢?基因也在变化,却是滞后许多,人类历万千年,其重要的生理参数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就是事实(如T,P,R,Bp等)。
说狼(46)
1970年代,我当下乡当知青时,在辽西农村每日要长久地劳作,从事重体力劳动,体能消耗之大,超乎想象。我也曾经顿食过一斤馒头,一大碗猪肉炖粉条子。当然,那确实也是过年了,难得一食。五只馒头,需要以500克面粉制作。这些馒头堆放在一起,可占很大空间。现在看来,会令我不可思议:愚属寻常之人,胃囊的空间竟可有如此巨大,更是超乎想象。
想当初,人之消化力,生命力如此强悍,应不比狼差!而这强大的消化力,又何尝不是免疫力呢?
元旦那天,青年点杀猪过节。
一年一次酒肉管够。公社,大队都来人了。猪肉炖粉条子,卯劲造;闷一锅大米饭,卯劲吃。整几个小炒给领导:白菜片爆炒里脊,洋葱炒肚片,绿豆芽炒肉丁,酸菜丝炒肺片。大桶地瓜烧,粗瓷茶碗酒满上,就是个喝,昏天黑地,直整到后半夜。队长高兴,队长的尖鼻子头平时就红红的,天冷再一冻,有点像小孩子的小辣椒。脸红红的,鼻涕泡都出来了。队长顺手一抹,再顺势往小背头上一抿,等于给背头打点蜡,顿时有了光亮。
队长没少喝,大家一个劲儿地陪,说啥得让人家喝好,这是知青点的重要客人。酒至半酣,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是别人就是王杰。
这人我说狼时提过她,是知青点的重要美女。人长的相当美。不过,那时的美与现在不一样,现在人可能不认那种美。王杰一看队长没喝足,举着一茶缸子酒就过来了,说啥要跟队长整一个!这王杰杏目圆睁,两腮带绯,(绯,就是浅红色,粉红色,不知人们为啥把新闻用绯字标定,粉红色的新闻?)红毛衣,绿军裤,腰干挺直,双腿休长;她挺胸抬头,与队长咣当一声酒碗相撞,然后率先咕咕咕仰脖一气灌下,再将喝干的缸子一扣,手背一抹红唇,胸脯微微起伏,面色不红反见白皙。大家吃惊不小!我自幼知酒,也能整点儿,没见女生这能喝的。最近,查书一看,酒精化水与碳气,需要一种酶,有多有少,因人而异,似决定人体对酒精的承受度。王妹可谓天生异禀,不可小觑!提醒酒家,如遇可疑女子必多加仔细,不可掉以轻心!
队长虽然已经到量,却无法不喝干,结果可想而知。这次没把尿撒到灶火坑里去,都尿自己裤裆里了。
王杰成了喝酒大英雄。美女加酒神,堪比女神!
美女王杰为知青点立了一功,队长虽然喝尿裤子了,洗洗晒晒再接着穿;但是,酒喝的高兴比啥都强,马上就批给知青点两麻袋荞麦皮,每人换换枕头芯。
结果,当晚来了狼。叼走了半付猪下水,雪地上留下了狼脚印。(待续)
(修改于2008-07-03 07:02)
说狼(47)
一大早,众人码着狼迹去追狼,准备掏狼窝。
那年雪下的大,老乡高兴,瑞雪兆丰年。
四个人两支半自动步枪,现从大队仓库偷两把子弹,那子弹就放在库房尽里边,装在大抬筐的油布口袋里,趁干活时,往里一溜哒,顺手抓一把,裤兜一揣,走人。
刚出村,背后有人喊,回眼一看是王杰:狗皮帽子,军大衣,一条红围巾把口鼻扎的溜严,就剩两只黑眼珠溜留地转,长眼睫毛上结着霜,手里拎根镐把。说啥她也要去打狼,人比狼还野呢。
撵不回去,认了吧。
大刘问她:“你今儿早洗脸没?”
王杰不高兴:“洗不洗脸咋的?”
大刘说:“你洗脸就擦雪花膏,狼闻香味早跑了”
王杰说:“没洗,不信你闻闻”
说着就把脸往大刘的鼻子上蹭,吓得大刘直跑,好像遇到了狼。
狼迹顺着东沟一路下去,穿过杨树林,就奔河套去了。这河宽得很,白莽莽银装素裹,两边的树挂美丽异常。河水就剩不宽一小条,冷得直冒汽。狼没过河,顺河又回转,直往山里去了。
大伙有点累,怀揣两块苞米面大饼子,早就冻硬了,拜开带冰茬,那也得啃,再抓把雪就往嘴里送,不吃,饿得慌。大头鞋里灌进雪,都化了,停下才知脚趾头疼。
这狼迹还是跟你逗着玩儿,断断续续,无尽无休。
几人不能善罢甘休,颇有宜将剩勇追穷狼的劲头。
真的打着狼,烀一锅狼肉再过把年。
心里想的美!老乡管这叫心里俊儿。
正拔步紧追,后面有人喊,还是王杰!大家光顾追狼,忘了还带着一女生,拉后老远丢了也不知道。这王杰也倔,吭哧吭哧地在后面跟,走不动也不吱声,结果掉雪窝里把脚崴了。
大家回来救人。
一看这王小姐:镐把当拐杖,狗皮帽子也歪了,红围巾也掉了,一脸汗水,直冒热气,不知是疼的,还是赶路走热了。一劲儿直哎吆,不敢站起来。脱鞋一看,脚脖子青紫,肿得老粗了。得!狼也别打了,背着人回家吧。
大刘五大三粗,有的是力气,打狼的信心最足,好梦让王小姐给搅了,实在心有不甘。虽然腼腆,还得背这丫头,于是,边背她边恨她:“你这丫头够沉的,看着挺苗条,回去把你烀肉吃算了!”。王杰也恨:“吗拉个巴子的,好好演你的猪八戒得了,我的肉你也敢吃?”(骂吧,吃亏了不是,人家是八戒,你是谁?),大刘回敬:“一会儿就卸你一条腿,好减点份量-------”
四人连背带架,把王杰给整回来了。大家看着背回一物,都以为一狼,结果空高兴一场。
打狼行动以失败告终。
失败的原因:1,狼窝难找。2,指挥者心慈手软,见美女可怜,没把王杰就地赶回去。不带她就好了,指定能掏着狼窝。
(没完,还有)
(修改于2008-07-05 07:45)
说狼(48)
在远古时代,人确实是食量惊人的,这没什麽可讨论的。
但是,人类由远古到如今,食量与食物结构所发生的改变,却要讨论。因为这关乎现代人类的重要疾病,也是主要的现代病。
人们已知:1,心脑血管病;2,癌病;3,意外是当代人类的前三位死因。而紧追其后,就是4,糖尿病以及严重合并症。
糖尿病已是全球人类的前卫高发病。
有关此病,现代科学有种种解说。却从来没有人去追寻远古人类的食性。
更没人将其与狼性,狼的食性,人狼同性相连系。
恐怕这又是秦氏的考古考今大发现。
而这些,却也早就记载于《黄帝内经》里。人们至今并没真正读懂它。
人们必须再读经典。
人们应该重新认识中医的脾胃学说。
人们也要重新审视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
使自己真正回归自然。
人类消化腺与消化器的特性,决定了人类的饮食特性。人类饮食特性的改变,也挑战着人类千古留传的肝胆脾胃们。自然在变,人类在变,人类在改变自然,也在远离自然,但是,仍然难以逃离自然。千古的自然法则,依然通过遗传基因密码在操控着我们。我们自己却彻底忘掉了。
幸好,《黄帝内经》的文字却反复地在提醒,告诫着我们。
这书用汉字造就,中国人有责任多读懂些。
内经的文字,现代中国人没几人能完全读懂。即使专门家也要穷毕生精力。给我的感觉,人们仅读懂一半,或许仅有1/4。这文字极有意思,恍如天书,连鲁迅,李敖这样的大师们都会望书兴叹,最后,气极而欲毁弃之。即便如此,这书确实是存世极久的真正典籍,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我知道当今的人们更痴迷与UFO,不大会痴迷这些2000年前的人类记述。
然而,时空巨变,这古老的文字依然还在诉说着什么。
《黄帝内经》至今还在为我们贡献着智慧!
依我愚见,即使科学已经高精尖如此。即便人类可以制造器官,可以复制(Copy)人类。即便人们可以像修车那样修人,换一具心或肝,如同换一件汽车引擎那样简单,但是,对人类自身的认识也还是皮毛的。
人们在认识自身的同时,必要认识自然,再反馈回来,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人们确实要读懂自然,读懂生命,读懂自己。因而,内经文字的涵义其实在书外。宇宙与自然,人与生命在给内经作证。
我对内经文字感到好奇,读不懂才有挑战性。
(待续)
(修改于2008-07-05 06:49)
说狼(49)
我最近在读狼之时也在读“脾”。
脾字,在中国的传统医学体系中极重要。因为它标识人体的一个重要脏器,与心脏,肝脏,肺脏,肾脏这几大脏器并列。以此,构架起人体的几大重要系统。
人们对人体器官,系统,生理功能的认识历经万千年。
我先回顾一下现代解剖学。
现代解剖学有极大进步,对人体脏器构件的认识愈趋精致细密。也似乎更加逼进生命的真象。
现代解剖学源于西方人对人体的观察,于文艺复兴时代飞速兴起。
关于中国医学与西方医学的历史比对,已有许多专家研讨。我还记得,我有大学同学李永明,王小明先生在1980年代,就曾撰文比对过。当时,他们的想法也曾引起我的关注。
西方人以希波可拉底为医学鼻祖,希氏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前后,应与中国的孔子,老子年纪相仿。
那时的中国也有伟大的医师。《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就曾有记载。《史记》除了给帝王们做传,还记下了一些小人物,其中就有扁鹊与仓公,他们就是同时代,属于中国的伟大医师。
这表明中医起源也极早,不比西医或希波可拉底们晚。这与中国悠久的古文明有关系。
其实,现代医学,是借助西方的两次工业革命而飞跃进步的。在此前,中西方医学的水准相当。很长时间里,中医居于领先地位。
不然,就难以理解,中国何以有浩如烟海的医著存世;就难以理解,中国人何以繁衍昌盛,成其这星球上最大的人类群体。这里面有一种天理在支撑,中医就是这天理的一部份。中国人知道运用这天理,并有自己的独特说词。中医对民族的贡献咋说都不过。
当代的中国人,血液里,基因中都有中药的分子在流淌,好多都是按着内经们的指教,喝进肚腹里来的。比如,中药能安胎,国人自古受用,说不定千年安胎者的后代就有当今的人们,可能就是要自毁这千年古医术的大师与晚辈们。没中医,或者没安胎药,可能就没有他们自己。说不定,他们的老祖母的老老老祖母就用过安胎药,他就是人参,黄芪,白术,熟地的产物。别小看这草根树皮,谁知它能有多大神通?就好比我前述的草,人们还不是每日在吃,你咋不问大米白面科不科学,而米面就是草,是草籽。再说了,不科学,人咋就靠他活下来了呢。你当然可以穷毕生精力研讨之,但你自己打哪来的到现在都不知,你就先别活了,啥时整清楚你再活着好了。
人类不可以用一种固定的思维去看所有的事。
中西医各有短长,都是生命的精辟解说。而且中医已经长时间验定。
而据我的观察,好像现代科学的进步都在给中医作证。给这千古医经作证。
没有一种伟大的医学,何以造就伟大的民族?二者互为关联。而这医学,无论精密还是粗放,必与自然相符。我无意否认科学的进步,但是,科学并非就是彻底的数字化,医学更是如此。
(待..
说狼(50)
我能步入医林,是历史与宿命。
我刚学中医的时候,就非常困惑这伟大的脾。
我对心肝肺肾不困惑。
心主血脉,是血循环的中心与动力;肺主气司呼吸,也没啥疑义;肝胆相表里,胆藏金汁,无可厚非;肾主水,与膀胱相表里,都与现代解剖学所见无大冲突。
脾却大不同!
我在学中医的同时,也曾着迷过解剖学。
脾,英文写成SPLEEN,在现代解剖学教科书中,隶属淋巴系,是人体最大的淋巴器,参与人体免疫及血细胞的代谢。而饮食物的消化吸收,能量代谢并无直接关系。做为一实质性脏器,位于左季肋部,虽与胃相邻,却根本不相连通。(图)
而在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中,脾脏与脾所涵盖的生理功能却关乎消化吸收,关乎人体的能量转化,这令人困扰。
与心肝肺肾相比,中医的脾,是较为难懂之物。
脾何以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
脾到底是何物?
我们的先人看到了什么?
最早记载脾的医书,无疑是《黄帝内经》。
我亦思考有年,愿将新解公之于众。
果如我所言,或可揭起中医学重大理论问题之新篇,连带引发另一波效应,推动人类更深切关注自身健康,关注自然与人,从根本上扼止人类第4大病,俾人类与自然重归于平衡。
我说过,这书是我的学术专著。
我也说过,著述学术论著者,没有如我这样的。
学术也即艺术。
当然,人们愿意当评书看,我也管不着,能领会啥样算啥样。
我固我所思。
下面我将大段地引用《黄帝内经素问》的原文。
但愿看官不犯困。
(修改于2008-07-19 08:05)
说狼(51)
在2000多年前的内经时代,中国的先人们看到的那个脾,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而这早已见诸于内经文字!
《黄帝内经素问》太阴阳明论篇载:脾与胃以膜相连耳,而能为胃行其津液,何也?
《黄帝内经素问》奇病论篇载: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津气,津液在脾。
研读这两段原文,有五层意涵:
一,明确指出,脾与胃在解剖关系上是密切相连的。
二,脾与胃是借助“膜”相连的。
三,脾可以主导津液。即能为胃行其津液。
四,脾可以产生津液。即津液在脾。
五,津液是调整人体机能的重要生理产物。
这已经活画出脾。
我相信,这就是内经作者们肉眼所见到的胰脏Pancreas。
同时,这是人类重要的解剖学发现。也很可能是人类首次观测到胰脏的文字记载,并确知胰与消化系统的连带关系,而且还可能已经知晓胰脏能产生胰液。
事实上,现代解剖学已知,与胃相连属的脏器是肝胆,还有就是胰。肝胆胰与胃成其消化系的关键解剖架构。而重要的消化液,胆汁与胰液都通过十二指肠大乳头输入消化道。
而以上的情形,却与另一脏器,即现代解剖学的脾脏Spleen毫无关系。
已知,现代解剖学的脾脏,位于左季肋部,虽邻近胃底,肾,结肠,胰等器官,却独立存在,不与之相连通。是人体最大的淋巴器,参与储血,造血,清除血细胞,及免疫应答,并非参与消化吸收。而且,即使将脾摘除,人尚可存活。如果没有胰脏,则必难存活。单就生理功能而言,胰至关重要,堪称“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则不及。
即然如此,脾字,或对脾的解说理解,何以一直困扰人们呢?
这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探讨此一问题,又可反证中国汉字的重要。 (待续)
(修改于2008-07-19 08:09)
说狼(52)
我想,在内经时代,人们一定看到了胰脏,或可始于万千年前,中国先人早已经积累了深透的解剖经验。
那么,不会没有看到胰与胃在解剖学上的这种密切关联,已如上述,因为它太重要了。而且,在解剖学上极为特别,竟然与肝胆胃紧密相连。脾脏就显得孤立不显眼,当时可能没引人注意。在2000多年前,内经时代的解剖必竟相对粗放。再说了,即使现今高科技的时代,现代解剖学也还没有搞清人体架构之全部。人们还是以历史眼光审视这一有趣的现象。
即然内经时代没见到现代解剖学的脾脏,那就不会有另一个字去标识这一脏器,而当人们后来终于发现了脾脏的存在,历史已经大步进入新时代。
而百年以来,西风渐近。现代解剖学被引入中国,却直以脾字来命名这只人体最大之淋巴器,同时却以胰字命名本属中医五脏之一的重要消化器脾。造成一大谬误。
我想,其中必有缘故,大师们必也动了一番脑筋。
人们也一定要问,即然如此,内经的作者们何不直接使用胰字命名之?
内经文字,底定于西汉。中国现存最早的字典,是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这书收录近万个单字,我翻检过有关人体解剖的字,在肉月偏旁部首下,共列有140余字,诸如肝脾肾肺,胆胃肠膀胱,或者腰腿背膝,及膏脂膜等,却没有找到胰字。可见,汉以前的时代,没有另外的单字命名胰脏这一重要消化器。
在内经时代,脾脏与胰脏还没有被人们同时发现。
人们发现了胰脏的存在,名之为脾字;却还没有注意到现代解剖学的脾脏。
即然如此,也不可能有专门的文字命名这一脏器,比如胰字。
从文字学角度也可证,脾字所命名的脏器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这没有悬念,
内经记载的脾,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
事实上,依据内经的脾胃学说,千百年来人们反复验证于临床实践,救治过大量的病人。
人类对胰与脾的命名与观察,在表明人类对生命现象的探索历程。我想说的却是,人们还是要对万千年的古文字多加探研,这里面还有我辈没能读懂之处,不可轻言放弃。
以我愚见,内经文字,还有好多其实是解剖学的观察记载,人们至今不去深究,这令我失望,比如,---。而西医本源于西方,西人又何谈读懂内经呢?现代西人,能对这万千年古医术感趣,我都会极为钦佩,因为,解读中医密码,必需特殊之解读器,这器具只存在于中国人的脑中。
我对当年能将西方医学理念引入中国的先辈深为敬重!
我也为大师们当年并没有去深读内经文字而深表遗憾。不然就不会有脾之困扰,当然我也深受其扰多年。
好在我童心尚未全泯,依然好奇。
这算秦氏的一点新发现。
我会接着说狼,说人,说脾,说人类疾病。
(修改于2008-07-22 06:34)
(修改于2008-07-22 06:57)
说狼(53)
民以食为天。
这句话典出何处,我无从考究。
狼与民争食,还是馈民以食,我已说过。人在当年是靠食“狼”为生的,此处,狼是所有人类食物的代表。即肉食类的总括。
人确实是伟大的肉食动物。是猛兽。
现在,这只可怕的食肉巨兽,几乎将地球表面上的所有动物都已食光,砸尽。在无肉可食之际,情急食草,再以草养动物,以获得肉食。
这发生一个问题。
本来人类的所有的消化器,是按照食肉特性而设计的,并非按照食草而设计,这与马牛羊们极不一样,却与狼们相似。
因而人类的胰脏——这只藏有“津液”,或“散膏半斤”的地方,却也是为人类食肉特性而精心打造的。
胰脏,是人体第二大消化腺,位居胃的后方,是一只狭长的腺体,长17—20cm,宽3—5cm,厚1.5—2.5cm。重82—117g。呈灰红色。每日可生成“津液”,即胰液1000ml之多。同时,以自动化程序调节血糖代谢,当血中有糖出现,只须几秒钟,血中即可找到胰岛素。胰岛素对血糖调节速度是惊人的敏捷。血中只要有进糖,胰岛就要起而应之,换句话说,人们摄取过量的糖,或脂类等高密养物,对胰岛而言,等于是一种摧残。人体当初没能设定对胰岛的保护装置。
胰的体积并不大,重量偏轻,仅仅约100g,比起人体最大的消化腺——肝,要小得多(肝重1000g以上)。却对人体消化吸收至关重要,胰液所含几种重要物质,是人体糖,脂,蛋白代谢的催化物。其中胰岛细胞所产生的胰岛素,关乎糖的吸取与转化,人们早已知晓。
我想,人类的胰岛细胞太微弱,分泌的胰岛素量也少,这本于人类的食肉特性,而现代人类每日进食大量的糖,致使胰脏无法满足糖的转化所必需,成其糖尿病。而糖被大量地转变为脂肪,沉积于体内,又成其肥胖,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病等著名现代病的基础。
近年,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高度关注下,人们简化了这病的分类法。但对其确切原因却众说纷纭,目前还没有找到根本原因,也难找到根本的对抗手段。
其实,大师与专家们倒是忘记了人性与狼性。
而人性之中有极深的科学内涵,并非简单。
“人与天地相参”,并非说说而已。人性,就是人的自然属性,与自然相默契一致。人性与狼性之中都含有食肉的特性。
远古人与狼以肉食为生,肉食里边含有糖,脂,蛋白,并搭配合理,适量的糖入血,并不需要设定大量的胰岛细胞。而且,远古之人在自然界之中疲于奔命,体力消耗极大,不需贮存多量脂肪。还有,人类总是处于半饥饿状态,种种原因,令人类不需要大量胰岛素来化解摄取的糖。
远古之时,人以肉为食,营养摄取较为自然而均衡。
人类没有大量的糖摄入,对胰脏的内分泌部——胰岛不构成压力。(待续)
(修改于2008-07-26 12:30)
(修改于2008-07-26 12:45)
说狼(54)
现代人类,饮食结构已然发生极大变化。
由单纯肉食,彻底转化为以草食为主,兼杂肉食。糖的摄取量急剧增高。造成胰的内泌功能压力过大,胰岛细胞快速低功。结果,难以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来化解血糖,成其现代糖尿病的根本原因。
另外,如前所述,人与狼同,当初每餐的食量可以十分巨大。这与远古人类摄食环境有关,肉食动物有时几天,或更久的时间也无法寻获猎物,饥饿或饿毙经常发生。自然规律必须让人,或狼具备一次大量进食的特性,以备不时之需。
现代人类依据科技进步,基本人群的粮食及营养物摄取丰富,一日三餐没有问题,已无长期饥饿之虞。但是人类摄食的远古习性却依然保持,胃与脑的原始程序设定没变,当胃囊被装满到足够的空间,脑才会发出停止进食的信号。所以,人们每一餐都可能多吃。这是血糖积聚,造成大量胰岛素消耗的原因。也是人口大量超重,血液粘滞,动脉管壁加速硬化的病理基础。
无论现代科技对疾病的研究多细密,人类的自然本性却无法改变,必在疾病的发生过程中伴演重要角色。这才是我要特意提到的。
内经时代,或者在西汉时代,也是糖尿病的高发时代。
这与汉初的“文景之治”盛世有关。而越是“盛世”,人类的饮食物就越加丰盛而容易满足。内经里有诸多文字,其实就是在说糖尿病。我可以随意列举些,比如在痹论,举痛论,六节脏象论等诸多篇章里都曾论到。也因此,糖尿病在发达国家更为多发。
以美国为例,糖尿病的高发病率就是惊人的。
人们有一错觉,以为美国只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大国,其实美国也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因为美国的农产品总量也占世界前列。
好事也可变坏事,这促使糖尿病等高发。
美国有两大宗农产品,消费量惊人。
一是玉米与小麦,一是马令薯。
其次就是糖。
而玉米,小麦,马令薯主要富含淀粉,淀粉在体内的生化过程,与糖相同。
(待续)
(修改于2008-08-01 03:45)
说狼(55)
美国人不住嘴地喝,大罐的可乐,大罐的加糖咔啡。
美国人不住嘴地吃,汉堡包,甜点,冰激淋,炸薯条。
这些饮食物支撑了美国的支柱产业,与国家经济命脉相关。
当然也与糖尿病这样的人类疾病有关。
人们看到了这一点,也呼吁制定法律,减少糖与脂的消费。这会触犯农场主的利益,还有,事关农工们的去留。布希当不成秦始皇,老百姓吃啥,他不能全作主。玉米麦马令薯脂类消费高,糖尿病就高发,心脑血管病就高发,再用玉米麦马令薯喂猪们,制造提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偏与老天爷对着干,我也不知他们在干啥。
然而,政客与老板们看到的却是权力与金钱。何况,人们嘴里塞满了香甜就会暂时停止骂娘。但却重创了自己的“中医脾”,也伤到了自己的“西医胰”。内经说过,过食甘必伤脾,甘味,在五行之中归属于脾。而所有甘甜之物,多半含有糖,有糖必给胰脏增其压力。“脾湿生满病”,脾虚而中满。更直言:“肥甘厚味,足生大疔”。这都在说,糖的过量摄入,必将伤害血管及神经,最后造成“糖尿病足”,还有其它严重合并症。
回想30年前,我在中国刚刚学医时,糖尿病的病人并不是很普遍。现在已经紧追西方欧美,连青少年的病发率都在急剧增高。我曾笑言,这都是邓小平先生惹的祸。
人们有肉吃,有饭吃,应当珍视之,不可浪费食物,不可过饮过食,不可太过追求享乐,不可太懒堕。而食物的浪费,更是资源的大浪费。
我听说,北朝鲜的糖尿病发生率就很低。还有人说,整个北朝鲜只有一个胖子。这些,我也不能全信,但过食肥甘,确是此病主因,人们还是应该深思。
我非糖尿病专家,我只是说,这病的主因与狼,或人所具有的原始属性有关。
摄食,不仅关涉狼世界的阶级斗争,也关乎人世界的战争。
人们在追述人类战争根源时,要讨论摄食。
人们在追寻病源时也要不忘讨论之。
而所有看似完全不相关的问题,可能都密切相关着。
宇宙混沌,阴阳互根。
(待续)
我生于中国辽西。
我自幼见惯了荒原,见惯了大山,见惯了辽西狼。
辽西与内蒙古戈壁,荒漠,草原相邻,辽西狼与草原狼相同。
我知狼,也熟知许多狼故事,很早就思考过狼,近年开始大量的读狼,研究狼。
我爱狼!
我认为,狼性与人性相同。不过,人现在离自然越来越远,改变得太多了,狼性渐失。结果,自己弱不禁风,在严酷的自然界面前不堪一击,而且,经常做一些对不起自然的事,改变了自己的自然属性,令我失望,我也挺不适应的,也令人担忧。不过,我从狼身上却可以重新拾回一些人性。有时,看狼也就是在看人,读狼也就是在读人。而在人世间看人越来越看不清了。
读懂狼,无论在社会科学角度,还是自然科学角度都有些意义。
狼是一种猛兽!
这恐怕不被人们经常想到。
老虎狮子豹们是猛兽,都是大型的猎食动物,食肉动物,狼也如此!
但狼的攻击力,绝不亚于以上的猛兽,有时狮虎豹们还要惧狼三分。这更显为人知。
中国传统古医学特别强调“人与天地相参,以四时之法成”。人们也常讲,“天人合一”。这话说说倒很容易,人们却很少去做,我同意这说法。何有此说?思考,研讨人与狼的关系,多少会有些俾益,让人有所感悟。看来,读狼,与读《内经》,读《伤寒论》,读中医都有些关联。
近些年,狼再度引发人们的关注与兴趣,人们总结出狼与国民性,与民族性,与历史进程有关。其实,说狼,读狼,还有另外的意义,非常人所知,愚愿略解其一,二。
狼是伟大的群体动物,具有强烈的,严密的组织性。狼家族或群体带也有森严的阶级性,狼还具有鲜明的尊卑观。狼群里经常发生阶级斗争。所以,人类社会存在阶级斗争并不奇怪!
狼的群体里有礼仪,这更难被人理解。而且,狼的礼仪被人学到,用到今日,包括国宾礼仪。人们都以为如此重大的礼仪是自己创造发明的,是人类的文明,其实,是效法于狼,或者是自然界让人-狼同用之。狼与人通行同一种大礼。狼,坦露肚腹;人,在刀丛中走过。
说狼(2)
现代的生物学,微生物学,对人以外的生命物作了科学分析,是正确的,但却忘记了,这一切与人-狼-天地是同一的。应当将所有生命物放在一起讨论。再与浩瀚的宇宙相连。这确实是天人合一。人类的好多现代病疾病可能与狼性渐失有关。
狼与人是并存的。
有自然界,才有人。不但有人,还有山川,河流,湖海,草木,还有马牛羊,狮虎豹,鱼鳖蟹,鹰鸟鸭,还有狼。《黄帝内经素问》将这只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物,用一个字称谓:虫。虫分五种,如果黄花鱼属鳞虫,那么蜗牛就是介虫,麻雀,乌鸦是羽虫,狮虎豹狼是毛虫,人就是倮虫。细菌,病毒们也应当有所归属。这些我还没想好,大家帮助拿主意,不过,在虫的方面,它们必定有所归属。世间的100多种元素都可归类,分属金属,非金属,还有气态,液态,固态。而气态就有活泼,与惰性之分。何况有生命之物。人们经常对五行学说困惑,其实不必,就是一种分类法,要不然,就更无法把握自然。你吃一只馒头里面都有大千世界,世界的100多种元素大半都有,你总不能说吃了一个大千世界,或者说,将地球吃肚里去了。顶多是说吃了金木水火土。虫就是虫,是有生命之物,含有DNA,RNA,含有细胞之物。这也许是21世纪的虫概念。反正人家《素问》把人与万物早就合一,混为一谈了。现在,人自己偏说自己不是虫,是龙,是万物之灵,跟谁叫虫谁急眼,那有啥办法?
虎狼为毛虫,《水浒传》写武松打虎,就把武二郎所见之虎称之为大虫,是那种“吊睛白额大虫”。儿时读水浒,我还犯疑惑,明明是虎嘛,咋就是虫呢?现在知道了,原来打这儿来的。
我天生好奇心较强。我知道,人太好奇并不好,耽误正事。我上学时净看闲书,要搁现在,望子成龙,就这读书法,永远也毕不了业,好在我老妈不识字,也就不逼我读书。但一点不好奇人又做不到。当然,人家爱因斯坦好奇到正地方,好奇人与光束同步该如何,所以发明了相对论。我等却是瞎好奇,好奇去挖老鼠洞,结果发现了老鼠崽。
说狼(3)
不过,我除了好奇老鼠洞,也好奇另外一件事,这就是为何人的全身不能长满毛,人与狼就是有不同,人身上没有全部被覆着毛发,唯有头发却疯长。人不理发,头发可长及足踝。这长长的头发又作啥用?因此我就翻《圣经》,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知道圣经的创世纪,也知道一些进化论。但我没能精读这些书。我读这些书,不如《毛选》读的细。但是,所有的人类文明都有用。都可为一说,能帮助我思考。
人是倮虫,就是没能全身长满长毛,唯独头发能长长。在这个主题上,我更相信圣经创世纪,而不大相信达尔文。即人类当初就那样,当初全身就没长满毛。我也就更相信《黄帝内经素问》的人是倮虫说。好像《黄帝内经》与《圣经》说的都是一回事。
最近,我有学生就送本书给我,是一个伟大的中国基督徒写的,书名叫《老子VS圣经》,倒挺有意思。我知道老子创立道家学说,而黄帝内经就受道家影响,其实,也与秦汉帝国时代的意识形态有关。这大一统的中华文化传至今日。谁说国人没有精神支柱?早就有,深入骨髓却被遗忘了。我看了这书,我倒觉得,写《圣经》的人说不定是老子的学生,《圣经》的文化渊源在中国,可能西人理解有偏差,国人却把很多内容遗忘了,遗忘的原因,是中国人发明的太多了,家财万万贯,谁还在乎一个老子。
因为这个主题是高科技,所以我先不讨论。
创世纪里边说过,亚当与夏娃吃了伊甸园的果,才知道自己赤身裸体,因而害羞,二人都慌忙找树叶将自己那地方遮蔽起来。这表明,自从地球上有了人,人毛就没长全,而非以后退化的。但是,我也关注过许多描绘《圣经》神话的油画,好多名画,都把亚当夏娃画错了,头发都给画短了。这是重大失误,我有我的画法。
我觉得,人天生就是少毛,无壳,无翅膀,无鳞的动物,也就是裸体的,即归入倮虫之类。我想,与人最像的虫,应该是蚯蚓,或蛔虫之类,也都是倮虫。人与蛔虫在自然界是同级,但没人家蛔虫住得好,也没有蛔虫活的省心。因此,张仲景写《伤寒论》就特别重视蛔虫的存在。
我相信人天生就缺少被覆的长毛,但在严酷的自然界中却冻不死,其中必有奥妙,这对研讨中医经典《伤寒论》有帮助。我想连大师们也想不到,算是我独家之见。待我以后细说不迟 (待续)
说狼(4)
我相信人天生就缺少被覆的长毛,但在严酷的自然界中却冻不死,其中必有奥妙,这对研讨中医经典《伤寒论》有帮助。我想连大师们也想不到,算是我独家之见。待我以后细说不迟。
狼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人与山川,河流,海洋,与所有动植物,与细菌,病毒们共存共成生物圈,组成食物链,互相依存,不可或缺。这是宇宙自然之奇妙。翻检人们的最新研究资料,追溯远古人类的食性,或食谱,或食物源,是先以动物体为主,还是植物为主,也就是说,食肉为主,还是食草为主。只能回答,先食肉,后食草,或肉与草间杂。也就是说,人类远古与狼同属“肉食动物”,在此意义上,人类也是真正的“猛兽”!这有些让人惊悚,却是话糙理不糙。
狼是肉食动物,这没人怀疑。狼走到哪里都吃肉,狗走到哪里都吃屎。百姓们也活画出狼的一种伟大!
对人类,对动物界而言,食肉,有肉可食,绝对是一种伟大!人们看重这一点。孔子就诉过苦,说自己三个月不知肉味。而他接受到的高级礼物也不过是肉干,叫束脩。
当人们张开自己的口,就会露出那两对犬牙,也就是那尖齿。这是肉食动物们的生态特征,马牛羊草食动物们就不具备这种牙齿,而狮虎豹与狼们必备!因为要用它撕扯,叼咬猎物,也用来杀毙致死猎物,这是肉食者必备的攻击与防卫武器。这种牙齿没有切断草茎的功能,必有洞穿猎物气管与食管,咽喉的功用。这是吃肉的首要技巧,没有犬牙就办不到。
在上世纪30年代,中国饱受日帝i侵袭,人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一大群被收容的孩童在转移逃难的途中,遇到过被炸死的牛只,饥饿的孩童们竟然会蜂拥而上,扑在牛身上,用牙齿撕开牛皮,生食了整头牛只。据亲历者回忆,趴伏在牛身上,生食牛肉的鲜美滋味仍深存脑际(见2007CCTV专题节目)。
说狼(5)
我想,人类的尖牙当初一定与狼们不相上下,会相当尖锐而粗壮。以后却被岁月消磨变小了,这倒是确实与进化论有关。但它至今还是尖锐的,有人称之为虎牙,这虎牙带有极强烈的攻击性,不会体现一丝的温柔,所以,好多现代女性深以为苦,不惜重金,必欲拔除而后快。我看大可不必,自然属性,并非都丑,反而自然就是美。我倒很喜欢自己的这对虎牙,也喜欢别人的虎牙,更不排拒任何女性的那对虎牙,一个女性,温柔秀美,又有一对漂亮的虎牙,至少在我心目中是加分的,妩媚无关牙齿,温柔贵在人心。不过,此为一家之言,我也没有问卷过全人类的男士们,不知他们意下如何。
无论如何,这牙好好的,食肉和咬人都有用,去之实在可惜。
虎牙是美丽的!有科学意义,有审美情趣,有科研的价值,因为它与人,狼的自然属性有关。
人类现在的饮食太精细了,甚至有一半是流质的,你到食品店,瓶装食物占一半。这让我失望,因为你会发现,我特别崇尚自然,甚至有些原始。这与我眼前的现代化有些不合拍。
(待续)
说狼(6)
狼与人共存于自然界。
那么,当初是狼吃人,还是人吃狼呢?是狗咬人,还是人咬狗呢?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的回答肯定让人们吃惊!我的回答是人吃狼!人咬狗!而狼们并不会想起主动攻击人。除非极有必要。这是一个高科技的主题,我对高科技了解有限,我至今依然很崇尚原始与自然。但我对“人咬狗”这一高科技的主题却有些能力来讨论。因为我自幼见过狼,知道狼,多年来,又思考过狼。
这可谓我的独家发明,知识产权在我!我不能将它让给别人,迄今为止,大师们都没能发明过这理论。
远古人类,或我们的先民,与狼,与所有动物在自然界中是啥关系,这要靠地下挖掘来佐证。我关注过这种挖掘。
在中国浙江,靠近杭州湾,有一重要的史前人类文化遗存,据考证,距今已超过7000年,称河姆渡文化。现今还在不断发掘中。人们更多关注这里的干栏式建筑(一种远古的建筑模式),我却关注这里掘出的极多动物遗骨堆积层。因为这与狼们有关系,能回答人吃狼的问题。也回答了人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的食肉动物。有人曾把这里挖出的动物骨骸分类,种类极多,超乎想象,还有不知名的动物。有猴子,有鹿,有鳖,也有狼,甚至还有幼童,也就是幼小的人类。对于不知名的动物,人们认为,最可信的理由就是,这些动物早已灭绝,不排除被人食尽。即然现存的动植物物种,每天都正在地球上消失,那远古的动物绝迹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类的历史是人类从幼年走向成年的历史,也是动植物物种被人类生存活动大规模灭绝的历史。这也许是一种物质不灭定律。或是能量转化定律。不幸的是,它却体现在生物学领域,体现在人与动物世界中。而没有全部体现在一种纯粹的物理学领域。
在河姆渡文化遗存中,除了堆积有大量的兽骨,人们甚至在一口大陶罐中,发现了一具幼童的骨骼,它与另些动物骨混在一起,据信,这种陶罐是烧煮器,显然,人们当时也会将幼童作为肉食用来裹腹。而以后的人类社会,曾不断地上演过“人相食”的惨剧。食人之风,至今还存在于这只地球上的某些角落。
(待续)
说狼(7)
人是猛兽!天生食肉;无肉可食,甚至就近食人。这与其说,人在自然界中始终处于半饥饿状态,不如说,人类食肉是其远古的本性。人类本不屑于食草,本不适应以食取植物为生,却因为在万千年的生命史中,逐渐把其他动物猎光食尽,最后终至于无足够的马牛羊,猪猫狗,狮虎豹们可食,才转而寻求狗尾巴草,野生稻麦的,而它们都是草。人们吃起此种食物一定极不情愿,但无肉可食,还要生存,没有办法。而现代的营养学,也揭示一个道理:世间所有的食物,越接近人体架构越易被人体消化吸收。那最接近人类的有营养之物,一定是带脊椎,又哺乳的一类动物,此外,当然是人类。虽然,“人相食”绝对是人性的反动。却也是人性的反映。
社会已经极大进步,形式已变,但人相食的本质依然存在着,人们都心知肚明,有人食的斯文些,有人食的野蛮些,有人食的慢些,有人食的快些。不过都没对错,食就是食。鲁迅先生揭露过这事,痛陈其弊。我却觉得,人们应以平常心待之。人必相食,保持平衡就好。不过,这又是高科技主题,我是顺便提一下,还是该听大师们解答的。
人当初也食狼,这没甚麽可意外的,并非狼食人。
为我这种观点提供佐证的,还必须提到中国另外的著名文化遗存,如仰韶文化,半坡文化,龙山文化,红山文化等。它们都在7000年左右。是较远古的文化。在这些早期文化遗存中,人们同样能见到堆积很厚的动物骨骼层。其中有马牛羊,有犀牛,鹿,象等大型动物,当然也少不掉狼与其它猛兽。
狼,当时也是人类的主要肉食品牌 。(待续)
说狼(8)
狼,当时也是人类的主要肉食品牌。
人们于中国辽西,内蒙古一带挖掘出土过玉器,也有陶制“女神像”。其中的玉器大半是动物,人们将其定位为龙的雏形。我觉得,这玉琢的动物一定是当时人们最为常食之物,更是野猪,野牛之类,不应该是龙。因为,人是伟大的肉食猛兽,猪牛羊马鹿虎狼们才是人的最爱!而且于生存至关重要,龙则属虚无飘渺之物,并不能当肉吃。时至今日,于我而言,我更喜欢美食当前,不太喜欢一纸折扣券,再美丽的图画纸,都不能食之裹腹,而即使牛腿已臭,毕竟还可勉为下肚。我相信远古先人的智慧与对势利的感知,追求。
如果,龙是虚假的,那这用玉石打磨的动物,必不是龙,而是猪猫狗们,说不定就是狼。那尖吻,那利目,那被疾风扬起的鬃毛,那流线型的身躯,那细瘦的狼腰,收紧的狼腹。
以上是一些考古学的证据。
除此之外,讨论人与狼们的关系,不能不提到古文献的记载与描述。
我先提到韩非子,然后必也提到《黄帝内经素问》的篇章。
韩非子,春秋战国时代人。帮助秦王建过功立过业,对远古文化有研究。在《韩非子-五蠹篇》,有这样记载:“上古之时,人民少而禽兽多,---”
这段文字活画出人与兽类杂居混在一块儿,并且以猎杀动物维生的场景。但没有指出具体的猎杀方法,也没有指出人猎杀动物的难易。但是,1,动物资源极其雄厚;2,猎杀食取极易;3,生食肉,同时喝血。这信息很重要,令我们知道人类肉食历史有其必然性,同时,了解远古人类的营养结构,也知道食物的新鲜度。尤其是,人少,动物多,这一远古时代的自然现象。为人类自古吃肉的可能性提供重要依据。
《黄帝内经素问》也是一本伟大的奇书。书中记载的并非仅仅是一点灵丹妙药而已,这其中有数理化,有天地生,也有动物学。人与自然关系说得很清楚。也提到了人吃狼的问题。
(待续)
说狼(9)
《黄帝内经素问》篇记载:“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这些字句有三层含义。容我分别叙述:
1,远古时代,即内经时代之前,人类与动物们在自然界之中是混居的,再加上动物群体大,人群小。因而,人与所有动物是挤在一起的。这表示人与狼们在生活中曾和平共处过。与其它猛兽们也可能如此。每天人与狼们的距离都相当近。人群可能就睡在狼群边上。绝非像今日这样如此隔膜,视为仇敌。这真是一种奇怪的天人合一。
如今,美国的科学家还在考察着狼。在黄石国家公园,在北极荒原,人们把帐篷安扎在狼窝的近处。从来没有见过人类的狼们,并不惊慌,它们也在观察着,研究着人类,然后逐渐接近人,在人们睡着时,将人们的食物偷走。最后,竟然近距离地与人互动,取走人们投给它们的食物,而丝毫没有攻击人类,将人类当成裹腹大餐的念头。当然,人类的肉用价值,它们也不会不知,这种价值连人类自己都已熟知,何况狼乎?
当极度的饥饿达至顶点,某种特殊的物质必在人脑中发生,此物质必将启动人类的伟大兽性,将人本身视为美味,这才是“人相食”的生物学与生理学基础。这种物质是内腓肽,还是以类固醇为骨架的大分子?现在并不为人知。
饥饿!极度的饥饿!这对人生理机能的影响,人们似乎已经研讨极详,但是,它竟然也可以启动人类的一种亘古的兽性,以至于同类相残,相食,食的香甜!超乎人们的想像。
“食,色。性也”,摄食,人类这种天然伟力的背后,却含有对人肉的向往。阐明这种现象的社会学意义恐怕是那些大师们的任务。
我曾经亲历过某种极限的饥饿,它曾经带给我一些非常奇妙的感觉,我至今还为拥有过这些感觉而惊奇着。我有文字记述过这些感觉,这是我的财富。有兴趣者,见我拙文《饥饿的感觉》。
时光已历万千年,狼与人依然如此默契,友好,贴近。可想而知,远古之人必与狼更为贴近,人确实是“居于禽兽之间”的。人曾在猛兽们的卧榻之旁互相酣睡过,并且相安无事。这种场景,在21世纪的今天,还可重复,这真令人难以想象!
是谁首先打破了这种相安无事与祥和?是狼们?否!那一定是人们。
(待续,还有20余节,必考验看官耐性,其中会插播我另外文字,看官勿躁)
说狼(10)
我的辽西家乡,有一座著名的古城—古宁远城(现今的兴城)。这是一座英雄的古城,它曾经上演过人与狼,人与人的悲壮故事。当年,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铁骑欲入主中原,就是被阻于此无商量!那战争叫无比惨烈!超乎今人想象。我了解这些,幼时就听祖父们讲袁崇焕,讲祖大寿,讲狼们。但人比狼还要狼性十足。3,400年前,皇太极围城三月,围而不打,守城的祖大寿们无粮可食,就靠食人求生。老弱残几被食尽,肉为食,拆骨为薪。就是以人,马,兽之骨当柴,再烧煮人,马,兽之肉以食之。
祖大寿杀掉副将,转眼即被众人抢去分食之。
及至袁崇焕遭致磔刑,蒙千古奇冤,其死也是被人们争抢分食之。
人写的历史,记下了狼们,也同时记下了人们。但人狼同性!
人们知道内经文字的古朴,深奥,甚至怪诞。但是,现代人类的科学发现,似乎又在不断地验证着这些远古的故事,只是内经文字还远没有被我们完全读懂。
上面,我所引用的内经原文“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就经常被人们忽略了。
人与禽兽到底离多远?人们却从来不想知道。内经本是一本医书,却在究天人之大道。学习中医的人们也最看重这书的医理,却没很在意其中的天理。当然,“存天理,灭人欲”是偏激些,但天理却也不可违。
天与人与狼与生命与人类疾病与禽兽类疾病是相连的,同一的。
人类面临禽流感,那就一定有人流感,猪流感,也必存在天流感,我倒没听过有狼流感。狼在当初如何?人在当初又如何?实在是个谜。
人狼共享一片天,从来就是好朋友!
说狼(11)
人是活生生的妖魔鬼怪。
我知,这话有些极端,但是,谁能否定我这极端的语言呢?我最讨厌攻击,我遭遇过攻击,我也曾攻击过别人。那怕一句无意之言,有时也会伤人不浅,我说话小心着,就是这道理。但是,攻击不正是亘古人类的天性吗?然而,过度的攻击也就无可依托,人与自然的“阴平阳秘”,似乎也只有天才能去摆平。
自然自有自然之理。它才不在乎人怎样去猜想它。“天何言哉?”,这是孔子说的。
此外,在礼记等古文献中,还记载过人类生食动物,茹毛饮血,不避腥臊恶臭,这与现代狼们一样。狼的食谱极其广泛,而且,是唯一食腐的动物,狼不拒腐臭,但所食之物一定是动物,一定是肉!那怕是已经臭烂腐败的肉!狼确实是超级伟大的,坚定不移的肉食动物!狼,无论走到哪里,永远是吃肉的!百姓们的话,与其说是对狼的赞美,不如说是对狼性的一种伟大观察!人们也是爱狼的。因为,狼怀有人类的一种伟大精神。现在,人缺少了某种精神,狼还完全保留着。人要思考一下。
2,动作以避寒。这无疑表明,远古人类,是赤身裸体的,没有衣穿,没有被覆足可御寒的长毛。人们说,人是猿变来的,后来住山洞,会取暖了,环境改变,不需要毛了,毛就退化了。这与内经所示刚好相反!因为,远古之人进山洞,找树荫并非御寒,反倒是避暑。人无毛,与兽同居的事实昭然若揭。
说狼(12)
动作以避寒。这无疑表明,远古人类,是赤身裸体的,没有衣穿,没有被覆足可御寒的长毛。人们说,人是猿变来的,后来住山洞,会取暖了,环境改变,不需要毛了,毛就退化了。这与内经所示刚好相反!因为,远古之人进山洞,找树荫并非御寒,反倒是避暑。人无毛,与兽同居的事实昭然若揭。
我猜想,在极早的地球上,必存在过环球同此凉热的世代,那时的地球一定温暖,详和,鲜花盛开,水草丰盛,牛羊成群,狮虎狼云集,犀与象们悠然散步,大家近距离接触,相互为食,好一派和平景象。人与狼们共舞。人无衣,照样活,不存在受冻御寒的问题。现代的科学研究,正在揭示一些地球的气候变迁真相,却还很不完全。但是,变迁却是无疑的,冰河期,洪水,地壳板块正广为人知。
内经的千古文字,却可为自然作证。端看你能否读懂。而字眼就是字眼儿,内经的注解就是人本身,就是现存的宇宙,自然本身。内经的原理在书外。从这里人们也可见中医学理的博大精深之一斑。
现代的生理学,早已经揭示:人体的散热源是糖元,糖元主存与肝脏,也主存于肌肉中。肌运动会产热,所以动作以避寒,看来舞蹈的发生也应与此有关,人类最自然的动作就是人的生产,劳动。现在,人已经需要运动身体以应对低温了,那就会衍发出特定的,有规律的动作,这还不是舞蹈吗?。而猎狼,猎兽不费力吗?如果追击狼们很费周折,何必要特意动作?也许猎狼,猎兽真的极容易。
3,无论如何,远古人类,与狼共舞,混身无长毛御寒,又要避寒,又要避暑,确是真实的。
现在,无论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鸟兽,一但见到生人就会十分警觉,首先作好逃避的准备,必要时,会起而攻击人。这是人类捕杀猎取攻击的结果。
(待续)
说狼(13)
内经的这句原文,至今没被人认真读懂,我看过大师们的权威解说,都语焉不详。其实现在,无论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鸟兽,一但见到生人就会十分警觉,首先作好逃避的准备,必要时,会起而攻击人。这是人类捕杀,猎取,攻击的结果。
是一代又一代的遗传基因被记录下来,再深存动物们的脑际。相信在这些鸟兽的脑里,一定有它们的先祖看到的,那一幕幕人类杀戮动物们的惨景。
我对比过,中美两国的麻雀与鸽子,中国的麻雀与鸽子都立在极高的电柱上,屋脊上远眺人类,它们时刻准备逃离,而美国的麻雀与鸽子们却可以飞到你手上来啄食。离人近在咫尺,却非常从容镇定。我想,这就是动物们与人类活动的不同写照。
因此,我相信,在韩非子所描写的远古时代,或者在河姆渡,半坡时代,人与绝大多数动物都是从容地,近距离地漫步在一起的。在河滩,在湿地,在草原,在林间,动物与人互不设防,悠然度世。我甚至可以猜想:无毛被覆全身的人类,在没有发明织物,衣物之前,可能会依偎在大型动物旁边,借动物们那毛绒绒而温暖的躯体御寒。这也是为何陆生大型动物是恒温的,而非冷血的原因。这种自然天造的奇妙,好像就是为人特设,有时超乎人的想象,天与人的默契何尝不是如此。
“往古人居禽兽之间,阴居而避暑,动作而避寒”。
《黄帝内经素问》的这句话,内经也是从人类生命史,疾病史的角度如实记下了一种真实。
人与动物当初和谐相处,互不防范过。正因为如此,人类极易猎食它们,包括大型动物,而且,体型越大,越易猎取。因为体型越大,越少天敌,越不加防范,越易被人猎食灭绝。至今,在非洲原野上,巨大的犀牛见到人类,还是照样漫不经心,悠然漫步,并不会惧怕而逃亡。因为它脑中没有被输入过信息,它从来没有遭遇过天敌,人却是它唯一的天敌。
如今的人们,并不为了食肉,却杀牛割角弃尸。为那价值不菲的犀角,绝杀这憨态可掬的生灵。温病条辨记下了一个千古名方,即以犀角为主药,称犀角地黄汤。我在教我的学生时,会径去犀角,那怕改为牛角,我也心有惜惜然。我宁可用人角。人与狼与犀牛与马与所有的生灵亘古相生相息。灭绝了动物,人并不能超然而独立。
内经的这句话表明:人类曾经有过肉食极易满足的生命史,持续多少世代,已无法确定。
狼呢?人与狼相遇会如何?
说狼(14)
狼是群体动物,狼群可大可小,辈份可有三辈,而现存地球上最主要的几种猛兽,狮虎豹熊狼中,狼群偏大。狼每次可产幼仔数只,甚至近十只,孕期也短。而虎与象则不如狼的产仔量,象的孕期超过一年。
人类早就与狼共舞,因为,狼也曾经是这只星球上的繁衍兴旺一族。人类当初也靠食狼为生,因此人类由于猎杀食取狼肉,最终将狼们几近杀绝,从而再也无法能够大量猎狼,于是,就圈养野生狼,最后训化了狼,成为狗。狗的祖先就是狼,狗性与狼性相通,不过原始的自然属性已大失。狗最终成为人类最为温驯与忠实的朋友。
人们爱狗的同时,却再不会想起或提及那些远古的食狗历史。
直到几千年前,直到如今,人们一直将食狼食狗的习性遗传下来,深存脑中。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了鸿门宴的故事。里边有一大英雄叫樊哙,是他在项庄舞剑时也拔刀相舞,保护了刘邦没有被人暗算。此人就是一介屠夫,专以屠狗为业。这表明在秦汉时代,食狗与屠狗都很寻常。而与其说人食狗为生,不如说也就是食狼为生。
狼是自然界的一员,是食物链与生物圈的重要部分。却在人类的生命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分量。人类曾经仰赖这可爱的生灵裹腹维生,获取过丰富的营养和能量。我相信也一定与狼们斗智斗勇,最后绛服了这一伟大的生灵!
人与狼,狼与人焉能不互相动,不互相学习呢?这就必须涉及伟大的人性,与同样伟大的狼性。他们曾经完美地统一过,在自然界中谱写过动人的篇章。现在,人们说自己已经脱离了动物界,具有天赋人权,是万物之灵,依据科技进步,离自然越来越远,同时,自己的原始自然属性也在浩浩时空中飘散了。但是,自然却亘古难变。人类至今还要面对风霜雨雪,电闪雷鸣,低温严寒,洪水干旱,甚至火山,地震,海啸,还有那数不清的各色疾病。SARS(萨斯),禽流感,口蹄疫,AIDS(爱滋病),疯牛症------
人现在应该再究狼,真得应该从狼的身上再学些甚麽。而最应该回收,汲取的,首先是人的某些原始自然属性,这与人类可怜的免疫力有关,也与人类疾病有关。当然与人的身心,形神都有关。
说狼(15)
狼具有极强的消化力,这也是免疫力的体现。
我在辽西曾经与狼交锋过,也见过狼粪。辽西人说谁不地道,恨谁没人性,不讲情意,就骂那人:拉白屎。白屎,就是白色的粪便。狼粪接近白色,这与狼特殊的消化能力有关。
大型猛兽,只有狼可以吃腐败发臭的肉,而且,狼的食谱极其广泛,还有,狼的食量极大。
一截干燥的狼粪,里边就乎找不到整粒的东西,可捻成粉末随风飘散,偶尔会找到几粒动物的牙齿,狼的消化力度惊人,连同骨头都磨烂消化掉。
拥有此种强大消化能力的哺乳动物不多。
我最为困惑不解的是:狼食腐尸腐肉,腐败变质的动物体。这些食物无疑具有很强的致病性,或者含有毒物。但狼却不惧!这是何等的野性,何等伟大的自然原始属性。
现代人类,早已习惯了新鲜,精致的美食,极其清洁干净。孰不知,这也是让人体免疫能力惊人退化的动力。也是人类的一种虚弱与可怜!但是,人类究竟还是不能活在真空里。
人真的需要如此洁净吗?在极为洁净之中,人究竟失去了甚麽没有。我看都值得研讨。
事实上,在原始的自然之中,人保有原始的属性,天与人是和谐一致的,现在,人与天闹别扭,非要跳出它的怀抱,自立门户,那就要丢失其原始的自然属性。
美国人就注意到这种不妥。有人就警告人们:人类的好多重要生理机能都在消退。这包括诸如放屁,出汗之类,也包括诸如生精,排卵之类。依我看,还包括诸如开口大笑,迈腿走路,握笔写字,大声呼叫之类。
且不论放屁,出汗,就说笑,这是人的招牌动作,但是现代人越来越不爱笑,不会笑,不想笑,不敢笑了,最后笑容终将从人的脸上彻底消失,22世纪之人可能都是一副腊像面容,或面具面容,这世界将是冷美人,或杜丘式酷男的世界。弄得现代人,见人大笑之,竟然视为奇事。那年中国回到联合国,中国外长乔冠华在场朗声大笑!被记者摄入镜头,成为现代人的经典一笑。
说狼(16)
人们笑的太少了!生活果真没有笑?我看未必如此。
而笑就是人性之一部,笑一笑十年少,笑能释放,能解脱,笑能使人深呼吸,笑能使人全放松,笑能运动几十条肌肉,笑能使人清气上升,浊气下降,屎归大肠,尿归膀胱。人在远古时代善笑,大笑,我自横刀仰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笑,是人性,人体免疫力的忠实体现。那末狼呢?狼一定也笑,狼一定也会笑,狼也有悠闲自得,也有兴高彩烈。狼如何笑?如何大笑?XX
人们从没见过狼在笑,我见过,我听过!我与狼近距离接触过!
暗夜里的狼,两眼发出幽幽的绿光,在你面前飘忽不定------
那是我知青生涯的第二个早春,清早我去公社办事情,特意向老乡借一辆自行车,飞鸽牌的,很好用。
我顺便帮人家带回两斤饼干,人家肯借你这车用,在那年代,相当借你辆宝马开。好大的人情。没车当天回不来。
结果,回来天黑,到底还是遇上了狼。
两山夹一沟,天色黑漆漆,农村没有正经路,路就是两条大车的车辙,不是骑进这道沟,就是骑进那道沟,索性推着走。那是一个静夜,沟里的山杏树还没绽放花蕾,沟里除了驴马粪尿味,还有些春的气息,空气潮潮的。
边推车走,便胡思乱想,没想遇到狼。正走间,闻到一股浓浓的腥气,马上反应上来,这是狼!这味儿我太熟了。狼把羊圈掏开,那是常有的事儿,狼已走,气还在,羊闻气味还打抖。
前后瞄一瞄,没见狼影。稍转一湾,看到了。正前30多米,两只幽光,狼腥越浓。狼不爱与人接近,也许青黄不接,这狼也饿坏了,前来与我相见,其实是挺而走险。
这狼很滑稽,你走,他就走;你停,它就停;距离均等,悄无声息。凭我一人之力,赤手空拳难搏一狼,以前知青点常备两只AK47自动步枪,走远路带枪。此次我嫌枪太沉,骑车也不方便。没带家伙。
手无寸铁,挺着吧,车把上就挂两斤饼干,我知道狼不吃这玩艺。
说狼(17)
手无寸铁,挺着吧,车把上就挂两斤饼干,我知道狼不吃这玩艺儿,带两斤肉就好了。但是那年代,猪肉比金子还值钱呢。
狼生性多疑,和曹操差不多。
这也难怪,狼们世代和曹操,关羽,赵云,刘备们打交道了。所以,轻易不与人照面,我知此狼性。再者,老辈人也常说,遇狼别慌,先斗私批修,就是捡查自己做啥亏心事没,我脑子里早就快速搜索过了,我也确实没做啥亏心事啊。最近净做善事了,那阵子,知青点女生王杰一吃高粱米籽就胃疼,喝姜汤也不好使,非叫我给她扎针灸,说我没事儿就看“四百味”,大队赤脚医生她都不信,就信我。其实,我就知道气海,关元,足三里,被她磨叽的没办法,就给她一条腿上攮一针,她还叫我给她扎肚子,我没好意思扎。但管用,给治好了。王杰是我知青点头号美女,给美女治好病,这是善事。
还有,前两天杀兔子,我都没下手,叫手下人一锤子给敲死了,兔肉我是吃了,洗脸盆清炖,也只能清炖,炖是术语,就是清水煮,放点大粒盐,丢俩花椒粒。没法红烧,知青点一滴油都没有,烧个屁!但清水兔肉,爽滑细腻,非常香,香味记忆如今。
我知道看官等我讲狼,关心狼为何没把我吃了。没空听我白话兔子肉,但我在饿狼当前,确实是想到了美女王杰和我的兔子肉。
闲言少叙,接着说我的狼。
推车慢行,狼也慢行,绿目幽光飘忽不定,狼腥气阵阵袭人,我知道,狼在运气呢,这气息我能感觉到。捡石头砸?使不得,没等你丢出第二块石头,狼早就蹿到你嗓子眼儿底下了,狼知道你害怕了,狼也知道你没带枪,枪口的火药味狼太熟了。摇车铃吓跑狼?没用!这些年开山炸石,山摇地动,狼都不在乎,还怕你一花铃铛?给狼当催眠曲还差不多。
唉!没办法,盯着绿光,跟着狼步慢慢走吧。
走一步,离家近一步。
------
一来二去隐约可闻听狗吠,再一细瞧,前面的狼已攸乎消失无踪,仅余狼味随风飘散。一旦知道狼已去矣,刹时间人就瘫坐土路上,自行车嚯啷一声倒在一旁。凉风吹来,前胸后背瓦凉瓦凉的,冷汗早就浸湿了两层衣。
摸一把裤裆,还好!没尿裤子,自己赞自己是个大老爷们!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18)
还有,前两天杀兔子,我都没下手,叫手下人一锤子给敲死了,兔肉我是吃了,洗脸盆清炖,也只能清炖,清炖是术语,就是清水煮,放点大粒盐,丢俩花椒粒。
没法红烧,知青点一滴油都没有,烧个屁!但清水兔肉,爽滑细腻,非常香,香味记忆如今。
我知道看官等我讲狼,关心狼为何没把我吃了。没空听我白话兔子肉,但我在饿狼当前,确实是想到了美女王杰和我的兔子肉。
闲言少叙,接着说我的狼。
推车慢行,狼也慢行,绿目幽光飘忽不定,狼腥气阵阵袭人,我知道,狼在运气呢,这气息我能感觉到。捡石头砸?使不得,没等你丢出第二块石头,狼早就蹿到你嗓子眼儿底下了,狼知道你害怕了,狼也知道你没带枪,枪口的火药味狼太熟了。摇车铃吓跑狼?没用!这些年开山炸石,山摇地动,狼都不在乎,还怕你一花铃铛?给狼当催眠曲还差不多。
唉!没办法,盯着绿光,跟着狼步慢慢走吧。
走一步,离家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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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二去隐约可闻听狗吠,再一细瞧,前面的狼已攸乎消失无踪,仅余狼味随风飘散。一旦知道狼已去矣,刹时间人就瘫坐土路上,自行车嚯啷一声倒在一旁。凉风吹来,前胸后背瓦凉瓦凉的,冷汗早就浸湿了两层衣。
摸一把裤裆,还好!没尿裤子,自己赞自己是个大老爷们!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19)
无论如何,狼性,人性,原始自然的属性在人身上快速消失却是事实。孰为对错,愚焉能详解?但与人的免疫力一定有关。
其实,社会越现代化,人的自然属性就越淡漠,人的性欲也越淡漠。连同人的繁衍能力也同样衰减。有人研究过,一个世纪来,人类的精子量已经剧减,目前,还在减。人失其狼性,可能面临绝种。
我提到了人类的食肉特性,这确实是我的新发现,我不能把如此重大发现的专利让给别人,我也有过伟大的科学发现,虽然,这世界上有那麽多的权威与大师们。我的发现令历史学家,人类学家,生理学家,医学家,营养学家们感到意外。因为他们一直对人与狼的食肉本性无动于衷,不置可否,视而不见。当然,这也不怪他们,他们饱读诗书,或者手握高科技的利器,却忽略了中国古文明之中有中国传统医学这回事。越现代化的人们可能越不拿这当回事。而当回事至少就要去读一下《黄帝内经》,相信也没有几人会有兴趣,因为这确实考验人们的耐性。
我从内经的这样一点文字中,能读到狼与人,只为冰山一角。看官们可推而广之,将这古老的文字再多读通一些。牛顿先生说过,我能拥有伟大的发现,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
我们自己是伟大的,因为我们的祖先是伟大的。
这书记载了许多古老洪荒的人类疾病,有些直到如今还令人不解与困惑,原因至今不明,却从来没有人去多思考一下,人类自己做错了些什么?
以狼性而言,食肉的特性人狼都俱备,甚至,人也具有食腐的特性。现在的人类还嗜食腐物:如臭得发绿的蛋与豆制品,及其它含有特殊气味的腐败物。
在美国,我曾食用过一种奇臭之物。我并且亲眼目睹厨师们制作它,人们将剥下的虾皮搜集起来,加水再装入一个罐中密封,置于室温中,放置几天,再开封既得到一种奇臭无比,呈深绿色的汁液。
然后人们以这种臭臭的浓汁浸泡豆腐块,油炸过后,即成美味。此物呈黑绿色,外酥里嫩而白,臭中带香。食客竟以美女居多,也有老美美妹。这令我大惑不解,以我等山里之人,一介乡野村夫,嗜之食之,不避腥臊恶臭,却也罢了,何以体态玲珑,面似娇花,唇红齿白之美妹们竟也逐臭围而大啖?这实在是另外一种“世风日下”。我想,这才是真正的一种返祖现象,人狼同性,嗜食腐物。推而广之,现代人类的许多美味,美肴,美饮也都是化腐朽为神奇而得到的。
说狼(20)
黄帝内经素问》的汤液醪醴论,就专篇论述过这种化腐为奇的伟大。篇中述及以完实之稻米,再“炊之以稻薪”,以成汤液醪醴。其实,这四字是四种不同的物质,应写成“汤,液,醪,醴”才对,大师们并没有读懂它,所以至今还在陇而统之。
篇中所述,其实也就是记载如何熬煮大米稀粥。这粥如果没能被食尽,就要留待下次再吃。但古时没有冰箱,剩饭剩粥焉能不馊腐?馊腐就是发孝。酒,醋,酱料就是这样被发明的。酒是最先被发现的臭腐之物,与那些伟大的臭腐之物性质相同。腐物之中有神奇,却被人忘记了。人体就是每日每时重复着此种神奇,再造生命之奇迹。一块美丽的蛋糕,一只刚刚出炉的烤鸭,色泽鲜艳,看着馋涎欲滴,香气扑鼻,闻着欲罢难能,但食下肚终将成为腐物,不腐不足以为人吸收。素问有腐熟水谷之句。活画出腐之用。腐臭,也是五味之一,而且是伟大之味,归于肾。中医学术,将肾视为先天之本,何为先天?就是与DNA,RNA有关的生命物质,或生命现象。本文并不想为臭豆腐等超级腐物作广告,但必被聪明者心领神会,打造出“老狼牌”臭豆腐。愿人们功成之后,将此拙著再多捧读回味一番。
人类每日都在食腐,食腐并非狼们的专利!腐物并非可怕得不得了,自然界早已赋予人狼同样的降腐之神功。现在,狼们依旧完全保持了下来,人们却因现代化而丧失大半,但这却是人狼共有的亘古天性。
人体的胃肠道里寄住许多乳酸菌与杆菌,人所咽下的食物中不可能过分洁净,也没必要。人的胃囊中有强大的胃酸,有多种消化酶。同时,人类每日每时都在进行抗原抗体反应,人有足够的应对外界毒物的能力。但是,却因为现代化而退化得太多了。
我遇到过许多病例,许多人从中国来到美国很少生病,而在美国呆久,再回到中国却一定要去医院。
美国在两年前,曾发生大肠杆菌类的致病菌污染波菜,险些爆发一种流行病,全美国都人心惶惶,没人敢食波菜。
而大肠肝菌,是自然界与人体之中必存之物,可怜美国人,用现代化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也在将自己的自然免疫力消磨殆尽,至使这小小的大肠杆菌还成精了。
说狼(21)
我生于中国,在1970年代下乡到辽西农村。
那时我们到荒岭野外去耕种,远离村屯,有时口渴难耐,只有渴饮溪水。水中已有绿苔,上面有无数蠓虫飞舞着,低头吹去绿苔,用手捧起就喝,何来痢疾,肠炎,霍乱?
现在,人们久居在美国生活,喝的是瓶装矿泉水,消过毒的桔汁,冰镇的饮品,干净得不得了。却稍有差池既发生胃肠问题,这表明人的胃肠免疫力大为降低。这与人类远离自然有关,又何尝不是狼性渐失呢?
而狼性真的就不重要了?
我并非主张人们肮而脏之,或不顾基本的卫生常识,不去“避之有时”,我是以此表明另外一个道理:人只能生活在自然中,自然是天,天与人与狼与细菌与病毒们有其和谐的一面。人不可能作到拒腐朽永不粘,有时,也要相信一点自己的免疫力,并时常锤炼之,内经称之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我还是想说说狼的笑声。
我知道,人们一直对狼笑不以为然。也不会相信秦氏的狼笑之说。
狼是除了人类以外,唯一会笑的生灵。
狼也有很高兴的时候。
狼嗥,就是狼在笑。
那一匹狼,高昂着头,仰天长啸,气贯山河,天地为之惊悚!
人们也一样,且看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阅尽人间,啸又何尝不是朗朗大叫大笑呢?笑傲江湖,是英雄焉能不昂首长啸呢?
这太自然了。嗥与啸同,是人性,也是狼性。
狼嗥,就是狼在逗哏在聊天。
逗哏聊天也是笑。这和大家上网聊天,开玩笑差不多。与刘三姐们高唱山歌也差不多。不过,人听了三姐唱山歌,会更加喜爱刘三姐,要娶她,要爱她;狼却听不懂她唱些啥,一心要吃她的肉。
说狼(22)
狼们有自己的山歌,狼们自己听起来也是娓惋动听,豪迈风趣,充满激情的。
你细听,那每一声嗥叫之中都有微妙的变化:
嗷---呜-哦-哦---,
哦---嗷-呜-呜---。
狼语是独特的,狼嗥是美丽的,狼们是在笑。
笑傲人间不平事,笑傲世间愚蠢人,笑人太虚弱,笑人是傻帽。人们当然听不懂。
一心想把狼杀尽的人,必无心欣赏狼嗥之美,热爱这可爱生灵的人,必熟知狼嗥。因为,狼们一定是高兴了,一定是吃饱了,一定是找到了同伴了,一定是笑起来了。
人需要笑,狼也同样需要笑。
老子说过宇宙,自然,人世间的奇妙道理。老子也详解过这种奇妙,但并不为人们普遍理解。
因此,老子有些失望,他在《道德经》第41章中就记述道:“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看来,笑也是寻常人对道的懵懂之状。
这世界,大半都是寻常人,那人们也就更有理由大笑之。但笑过之后要悟道;悟不出,要慢慢地悟,能悟一点儿是一点儿。就像我一人走黑路,遇上狼截你,你也只能笑,不能哭,慢慢跟它磨,多走一步是一步,这也就是在悟道。
别的动物们倒是很少笑,不会笑,不敢笑,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想要笑,如同小媳妇放屁要加小心。偶尔挤出一点儿笑,看上去却像哭。
心中城府坚如铁,人间必少豪迈声;如铁坚城困人心,世界一定少温暖。冷面美人未必美,柔情男儿铁心肠。
说狼(23)
先是有狼带头笑起来,很大声,而笑声是具有传染性的,另外的狼们也忍不住大笑,后来狼们都难以自制,竟然笑成了一团。
狼的笑声经常被我听到,于是,我也被狼的笑声所感染,竟然也扯开嗓子嗥起来,当然音量远不如狼,不过嗥两声,倒是满舒服的。
最后,我被祖母喝止了,她老人家让我帮她装袋烟,划根洋火再点着,然后你再接着嗥。
祖母宠着我,儿时,我是混世魔王。
狼是群居动物,族群性很强。有国王,有王后,国民们也就是狼子狼孙们。而当一只狼违犯了族规,照例要加以严惩。不过,狼世界的惩罚比人世界要温情些。最为严厉的惩罚就是逐出族门。而人世界的惩罚却非要将人杀死。在这方面,人是凶残的,狼是温柔而美丽的。
但是,孤狼的生活也是艰辛的。近年来,美国的研究者追寻过孤狼,我关注过这一过程,我为这孤狼的艰辛而流泪!不过,它终于战胜了另一个狼王,而重获爱情与新生活,我又为它的成功而鼓掌欢呼!
可是,那只败去的狼却从此不知去向。
我体验到了自然法则的残酷。
我愿意将这一幕回放一段给列位看官。
冬季的美国黄石公园。
大雪封山,狼王Divid与狼小姐Jieny结为妇妻相伴而行。
两狼在一条冰封的河边嘻戏,两狼虽情深意长,但生计不容乐观,因为还有狼子要吃,找不到吃食,Divid就是不称职的父亲,而此时的狼小姐Jieny却有点厌倦了这种生活,当Divid情意绵绵与Jieny告别,去远方觅食的时候,狼小姐眼中透出一丝失落与无奈。
这一切,都被孤狼看到了,当狼王Divid刚刚离去,它就快步赶到,与狼Jieny打得火热。Jieny早就爱孤狼,两狼在广阔的天地之间翻云覆雨,婉转腾挪,顿挫交集,滚成一团。
那场景,比张子怡小姐与刘德华哥哥还要火热百倍。
《十面埋伏》那叫演电影,一场热吻当然可以从冬吻到春。但狼却没有那耐性,必须速战速决,即便如此,还是被狼王Divid抓个正着。狼王看出了两狼的心思,觅食途中又犹豫返回,狼Tony倒霉了,被狼王凶残地现场捉奸,差点儿惨遭宫刑。
人们看到了狼Tony惨叫着被逐出狼群,那截生殖器上滴着血------
(待续)
说狼(24)
先是有狼带头笑起来,很大声,而笑声是具有传染性的,另外的狼们也忍不住大笑,后来狼们都难以自制,竟然笑成了一团。
狼的笑声经常被我听到,于是,我也被狼的笑声所感染,竟然也扯开嗓子嗥起来,当然音量远不如狼,不过嗥两声,倒是满舒服的。
最后,我被祖母喝止了,她老人家让我帮她装袋烟,划根洋火再点着,然后你再接着嗥。
祖母宠着我,儿时,我是混世魔王。
狼是群居动物,族群性很强。有国王,有王后,国民们也就是狼子狼孙们。而当一只狼违犯了族规,照例要加以严惩。不过,狼世界的惩罚比人世界要温情些。最为严厉的惩罚就是逐出族门。而人世界的惩罚却非要将人杀死。
在这方面,人是凶残的,狼是温柔而美丽的。
但是,孤狼的生活也是艰辛的。近年来,美国的研究者追寻过孤狼,我关注过这一过程,我为这孤狼的艰辛而流泪!不过,它终于战胜了另一个狼王,而重获爱情与新生活,我又为它的成功而鼓掌欢呼!
可是,那只败去的狼却从此不知去向。
我体验到了自然法则的残酷。
我愿意将这一幕回放一段给列位看官。
冬季的美国黄石公园。
大雪封山,狼王Divid与狼小姐Jieny结为妇妻相伴而行。
两狼在一条冰封的河边嘻戏,两狼虽情深意长,但生计不容乐观,因为还有狼子要吃,找不到吃食,Divid就是不称职的父亲,而此时的狼小姐Jieny却有点厌倦了这种生活,当Divid情意绵绵与Jieny告别,去远方觅食的时候,狼小姐眼中透出一丝失落与无奈。
这一切,都被孤狼看到了,当狼王Divid刚刚离去,它就快步赶到,与狼Jieny打得火热。Jieny早就爱孤狼,两狼在广阔的天地之间翻云覆雨,婉转腾挪,顿挫交集,滚成一团。
那场景,比张子怡小姐与刘德华哥哥还要火热百倍。
(待续)
说狼(25)
《十面埋伏》那叫演电影,一场热吻当然可以从冬吻到春。但狼却没有那耐性,必须速战速决,即便如此,还是被狼王Divid抓个正着。狼王看出了两狼的心思,觅食途中又犹豫返回,狼Tony倒霉了,被狼王凶残地现场捉奸,差点儿惨遭宫刑。
人们看到了狼Tony惨叫着被逐出狼群,那截生殖器上滴着血----
两只伟大的公狼,经过公平竟争,终于有一只获得了母狼的爱,成了这只狼家族的统治者,其中有许多原因,有上辈遗传下来的品质,也有自己在自然界中所锤炼出来的勇气,智慧与体力。
人类社会呢?
人类相亲相爱,结为连理,与其说是文明社会的一种生态,毋宁说是一种伟大的自然竟争。实质上依然与狼相同。
有了这种竟争,才能使强者出线,脱颖而出。将更优秀的基因传布下去,整个生命种群才会愈加强壮。
当然,对于文明社会的人类而言,竟争除了表现在体质与体力上,更多地表现为脑力与智慧。或者为一种综合力。
狼是有阶级的,连进食都有严格的顺序。你费尽周折获取的猎物,并不属于你,要先由头狼,或族长,狼王,狼后们先食,别的狼只能恭候在一旁,眼巴巴地等。有的狼已经哈拉子老长了,却还是耐心地等,等那残骨残肠残蹄残尾,狼们值望着这些,狼们以为,好东西被狼王吃了是天经地义。狼王狼后终于吃好了,剩余的残物被最卑小的一群争抢分食,一点儿都不浪费。
看到狼社会,你一定想到人社会。
人的阶级斗争,有时不如狼爽快。可能人的阶级斗争,多出几副更加复杂的大脑。变得更隐秘些,这给人类社会,人类的阶级斗争增加了一些美丽。
人们喜爱此种美丽,津津乐道着此种美丽,复习着此种美丽,实践着此种美丽。但是,我说此种美丽不过是一种秩序而已,秩序自有其美丽。秩序不可凭空而来,需要阶级斗争。
此种美丽,最终会暴露出残酷无情。也许,人脱离了狼性,展现出更多一些温情与大爱,这也是许多智者,大师们所广布的。
(待续)
说狼(26)
说到秩序,就会涉及礼仪。就让人想到孔子的礼。而狼的礼仪相当奇妙,人们现行的礼仪可能是从狼学来的,或者亘古存在于自然之中,人狼共享。
不要以为人是万物之灵,能发明,能发现,能上天,能入地,就非常伟大,狼们同样伟大。而再伟大的人与狼却都尊循着宇宙,尊循着太阳。所以,美丽,神圣,庄严的礼仪之中都有自然之理。最美丽的秩序必是最自然的,最自然的东西,必深含美丽。
当一只狼向整个狼群表示一种臣服,或友好的温情时,是最为诚挚的。那么,究竟如何表达这种诚挚?恐怕无人能够猜出。
我问过最懂礼仪的专家,礼仪小姐,银行家,老板,政客,官员,我也是讨人嫌的人,问人家啥不好?但我好奇狼世界,同样也好奇人世界。我更好奇,社会越进步,人们礼越多,骗术越高明,人们越大讲诚意,诚心,诚实。于是,连魔鬼都更加喜欢诚实者。
但是,人类间最为终极的诚意是如何表达的?是甜言蜜语?是一纸契约?是以身相许?都不是,是以生命为抵押。人们都忘了。所以,我的问卷从来没有人答对过。
但是,狼能做答,人会无声地跟从之。至今将这狼礼仪运用着。
人们读狼,观狼,常会见到一只伟大狼仆俯在地,再翻转身躯,将自己那柔软的腹部暴露给对方。
狼无惧!狼是极其坚韧的生灵,狼是伟大的猎食者,狼有巧妙的攻击技巧,也有强烈的防御能力,狼技高一筹,想杀死狼并不容易。狼是在将自己最虚弱之处给对手看!这是最危险的,足以被攻击而致命。
狼腹一口就可以被掏开,瞬间就可能肝肠寸断。狼永远要收紧狼腹,甚至紧紧地扑俯在地,让狼腹与大地紧贴在一起,就是要全力保护自己。
现在,狼腹朝天,充分暴露自己,这与其说是一种终极的诚意表示,不如说是以生命为代价,来诉说忠实。
(待续)
说狼(27)
现代的人类,更常常诉说忠实,文字之中有更多的忠实。美国人也讲忠实,我有美国联邦议员写给我的信,落款也是不忘写道,“忠实你的”几个字。
人类渴求真实,人类更喜爱忠实。
人们几乎每一天都会遭遇忠实,在职场,在商场,在情场,在官场,在家中。究竟何等的行为能最深切地表现忠实,或诚意呢?狼给人示范着。
人与人互信不容易。狼们却很直接。
当把自己的腹部暴露给对手那一刻,对狼而言,可能要抱持必死之心。虽然狼已经思考测算过了。
(待续)
说狼(28)
但是,人与人之间,难道有甚麽比真挚,忠实还重要的吗?
狼是为了彻底地展示诚意,不惜性命。
人能做到吗?
而人类最崇高的礼仪,并非向对方献上一座城池,一座金山,一块和氏璧,一个特定的男人或女人,而是要献上自己的一片真诚!
人性与狼性在这一点上也是等同的。
届定何为忠实,并非我等的事。但是,狼礼仪必是已将动物间的忠实表达的无可复加。
伟大的民族,伟大的征服者,必存在伟大的忠实。这已被人理解一些。
狼是机敏的,狡猾的,凶残的,却也会表现终极的忠实,因而也是无畏的,狼确实是让人叹为观止的生灵!
为了表示真挚与忠实,狼向对手展露肚腹,同样,人在刀丛之中走过。
现代化的人类礼仪,依然遵循着狼礼。
最高的国宾礼仪,必少不了红地毯与手持刀枪的仪仗兵,那都是倾全国之国民精英,再精挑细选过的,每个人都是最强壮精悍的个体,他们列成一队,手持钢枪,如林的刺刀闪着令人胆颤的寒光,在钢刀的引领下,元首们必从这刀丛中走过。
我是一介平民,无法体验那些身临其境者的感受。但我曾多次观赏到这些伟大的历史性场面。
虽然我为那枪林刀丛耽心,但历史的缔造者们无惧!
缔造历史必提供忠实。
即然狼们可以向对手敞开所有胸怀,人又何惧哉?
而战争的极致,国与国关系的极致,有时真正在乎的也就是一点点忠实。
人们要读兵法,读那些三十六计,也要读一点忠实。这样,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至少会减少些误解,战争也会提早结束一点儿。其实,输赢在战事未开时,就已决出,那何必不要它早些解束呢?人们过分痴迷于精心策划的计谋,从来不想付出一点忠实,结果,也白白送走了时间。
我相信,大国的领袖们必也读不到我的狼说,那深陷泥沼的战争必将遥遥无期。百姓们可怜。
说狼(29)
战争能将骗术运用到极至,但却和忠实有关。不管人们是否记起,忠实与欺诈却在互动着。狼最深喑其道,狼将二者掌握的炉火纯青。人却自恃清高,要那张面皮,明知错却不认错,死要面子活受罪。狼不做这种傻事,会直奔主题,不狼费时间。因为狼的脸皮,并不重要。对狼而言,两点间的最短距离注定是那条直线。
狼用不着批评与自我批评,人需要。
攻击!永远是狼的重要生命乐章。
狼们通常是团队攻击与围捕,有时是小分队,孤狼难以攻击成功,至少是两狼。
我说过,这世界上,战争才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
我这话,会让人们吃惊,因为人们过于厌恶战争,期待永久的和平,总说和平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却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这地球上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战争。
我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我这一代中国人虽然遭遇了一些动乱与苦难,但总该庆幸,因为总算没有遭遇到大规模的战争。而父辈们都曾经遭受过战火,饱尝过锥心之苦痛。
中国已有半个多世纪没有成为列强们的世纪战场了,人们应当珍视!
这让我想起毛泽东的格言:革命制止战争,战争引发革命,或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以为:这是这位战略家,智者,哲人的经典之论。
对此,我不想多说,这非本书的主旨。
我还是说狼。
团队精神,加上组织严密,无疑给胜算加分。但是,我更佩服狼们的英勇无惧,奋不顾身!那种执着与坚韧!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无论何种战争,如果遭遇到了这种精神,必将令人胆寒!必是遭遇到了空前的强者 。
说狼(30)
一群狼围猎一群美洲野牛,这种牛体型巨大,有一两吨重,牛群奔跑着,腾起漫天烟尘,轰鸣着,卷起狂飚,如同一座山一样压来。每头牛如同一辆坦克,牛角尖锐昂扬,胆敢阻挡者必沾上死,挨上亡。
狼却不惧!
狼们会巧妙地分割出一两只牛,再聚而歼之。每只狼都有自己的任务与职责,攻击这庞然大牛的不同部位,而主攻手却直奔牛首——这极其危险!那坚锐粗壮的牛角会刺穿狼身,再猛然地将其抛甩向半空,狼也就肝脑涂地了。
这只狼却成功了,它巧妙地躲过锋利的牛角,一跃而起,从下面咬住牛脖子,再四肢环抱,死死地吊在那粗壮的牛颈之下,锁定牛的咽喉,至死也不会松口。任凭这牛千回百转,拼命抛甩,狼却绝不会放松一点儿。真有一种壮士撼山,百折不回之气!我为它感动!击节!赞叹!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伟大的攻击!将无坚不摧!
人类喜爱自然界的花香鸟语,花前月下,人类喜欢温情,喜欢说爱字。这没错,但是,人们往往不知,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宁静与爱,战争与杀戮,这两组文字是相反相成的。人们都梦想成为强者,却独独缺少了丢失了一种精神!一种百折不挠的必胜精神。现代的人们,所面对的最凶恶敌人是自然界,人与天斗,天必不容。人们要与天斗,还要怀有敬畏之心。但是人们为了与天斗,为了征服自然,太过依赖科技力量,反而慢慢地抛弃了一种精神。其实人类的所有科技进步,都是以一种精神搏取的。
人类无尽的探险!第一个吃螃蟹!第一个吃番茄!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登顶珠峰!涉足北极!万米潜水!不就是这精神吗?
中国人发明了中医学,以自然之法应对自然之变,竟维持了民族的肌体万千年生生不息,繁衍昌盛。这千古医术的每一步新发现,都必含有原始的探险,而探险又谈何容易!
在美国,我教给我的学生如何使用大黄,会叫他们都找一片真正的大黄泡水尝一尝,这对于先师们的那些无数的伟大探险而言,应是最为寻常之举。人们竟然也有害怕中毒的。据我所知,大黄是一味千古神物,有解毒之功。现代的人们初尝尚且畏之如虎,那又焉能发现巴豆的妙用?人若缺少了一种精神,那怕遭遇了一粒草芥,都可能是不越的高山。当然,也就永难发现一丝真相。看来,这精神太重要了!
这从反面彰显了仲景先师们的一种平凡的伟大。
(待续)
说狼(31)
人们都想享受结果,却很少去学着享受过程。而享受过程却需要精神。安享乐享结果,现成的,走捷径,过分追求多快好省,焉能言精神?而人缺少了这精神,咋活着都会不舒服,不高兴,高兴不起来。人们该问一下自己,到底哪根筋不对了?而缺少精神,必使生活无味。但困苦不就是精神的磨石吗?时代进步,有人依据高新科技,将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却还是寻不到一丝快乐。就是因为抛弃了精神。狼们在攻击,去看它们是怎样地执着,坚韧,不屈,你将受益。不然,终将被自然界,被自然界的敌人,被自己所击败。
攻击也是一种劳动。
劳动就是一种战争。
这是所有大战的基本要素与元素。
而劳动最需要诚实与投入,智慧与之相辅相成。
连最普通的劳动与创造中,都有不变的,永恒的价值,都需要你认真对待,享有。
南非有一位伟大的黑人总统,叫曼德拉。
他为了做成一件事,被人家关进监狱20余年,每天的事情,就是用铁锤将一块巨大的岩石分解,再分解,砸碎,再砸碎,最后砸成能铺铁路的石子。曼老先生砸了20余年。我相信,他必出于无奈,我也相信,他必享受着创造,享受着一种普通的劳动。至少,他在烈日下享受着艳阳,享受着汗流夹背的快感。当然,还有饥饿,大渴,极度的疲乏,深沉的睡。
曼老先生已年近九旬,至今,他还活着!
不享受这看似简单的劳动,就难以企望任何辉煌。我知道,曼德拉老先生是享受的,不然他必死无疑。
狼们深知这一点,为了捕获一头牛,狼们长途跋涉,分进合围,精心巧设围场,甚至连地形地貌都想到了。然后才发起攻击。而那种执着,不惧,坚韧,才最终奠定了胜局。
人与狼比,有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差多了,焉有不败之理?
虽屡败屡战,但缺少精神,还是屡战屡败。
说狼(32)
虽屡败屡战,但缺少精神,还是屡战屡败。
我见过太多的怨天忧人者,见过太多的失败者。连我自己也是个广义的失败者。却没能知晓败在那里。其实,败在太过聪明(不指我,愚就是愚,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独独缺少一份精神。好多事情,做到一半,没能再坚持一下,就放弃了,而当你放弃时,也许离成功就差那一丁点儿了。而那只狼,却能用尽全身之力,紧紧地抱住这庞然大物的脖子,以利齿紧紧地扼住这庞然大物的气管,食道,至死不言放弃。
这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之举!
狼靠着这种精神,才存活至今。在极为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生生不息。
中国的辽西。
那是一片热土,是一片布满砂石与崎岖的热土,是敞着胸怀的热土。
它西连蒙古大漠,东扼北国平原。2200多年前,秦长城从此蜿蜒而过,伸向鸭绿江畔。
秦初,置辽西,辽东郡。
自然的变迁,人类的活动,使这里发生了巨变。这里有些土地非常贫瘠,植被稀少,十年九旱,四季多风。一年刮两次风,一次刮六个月。
有一年,胡耀邦先生巡视这块坚困之地,面对那漫漫黄尘,荒山秃岭,耀邦先生思考再三,似乎也没啥高见。据说,最后他出了个主意,叫人们种草。他可能在想:这地儿,能长草就不错了。但是,这里自古以来却顽强地生息着一方百姓,自古以来也生息着蒙古草原狼,也就是辽西狼。虽然,这里有全中国最为著名的艰困之地。
我自幼生活在那里。又下乡在那里。
我遭遇过许多狼故事,有些淡忘了,有些还记得非常清晰。
辽西人是纯朴的,坚韧的,英勇的,无畏的。
在严酷中生存更需要无惧,所以,也具有可爱,又可怕的狼性,野性。
时代巨变,还需要唤醒这些特性。
说狼(33)
我记得一个普通老百姓与狼的故事。
那年代,辽西也时兴修大寨田,建大寨县。开山采石,打眼放炮。搅得狼们没办法,只有化整为零,单独行动,各自为战,再回狼窝。狼们不爱与人照面,我说过,狼怕见到人,人手里有真家伙,狼很打怵那股火药味,金属味,狼喜欢猪皮味,驴皮味,羊膻味,实在不行,老鼠尿味儿也好使,狼闻到这些气味特兴奋,表明有了午餐卷。
一座普通的荒村,村东头两间黄泥土屋,住个光棍汉,守着八十岁老爹。
这光棍汉的大号没人能说准,人称外号:老没劲儿。他个儿不高,精瘦精瘦的,拿他喂狼,狼都吃不饱。脸腊黄,估计是得过肝炎没好利索。一干活,他就喊没劲儿(那时这类人不少,可能与低血糖有关系,与高血糖关系不大)。
话说这天,老没劲儿被队里派去看青,这是俏活,不累,戴个草帽,拎把镰刀南山北岭地瞎转悠,队长知他老没劲儿,啥活也干不来,就派他围着高粱地慢慢转悠去罢。
老没劲儿转悠一天,把一块苞米面大饼子造进去了,一块咸芥菜圪瘩啃光了,一壶凉水喝没了(食欲不错!)。日落西山,红霞一片,天色渐黑,回家去也。顺着山坡往家走,两边都是高粱地,黑森森,凉丝丝的,路边草棵有几支被趟起的蚂蚱,崩到他露脚趾头的胶皮鞋上。老没劲儿今儿个挺高兴,还哼起了京剧《智取威虎山》。
结果虎没打着,遇上了狼。
这是一只少年狼,刚被狼妈妈放单飞。
少年狼急功近利,但经验不足。见到大个儿的豆雏子(田鼠)就扑上去,结果啃了一嘴土,太过生猛没技巧。辽西人管这就叫生荒子。
但少年狼子不怕人,又偏偏碰上个老没劲儿。
狼一看,这家伙只用两条腿立着走,个头不大,爬下来和自己差不离,比自己还瘦呢,身上一股旱烟味,和放火烧荒那味差不离,这家伙还能够吃一顿的,咋说也比那豆雏子大。
老没劲儿前边走,《打虎上山》不离口,少年狼慢跟随,馋涎欲滴要下口。狼跟着老没劲儿有一阵了,狼很疑惑,这猎物咋就总也不爬呢?狼没学过对付两条腿动物的课程,那得再念两年研究生。狼一时不知应该咋下口。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34)
但狼就是聪明,它知道,人吃饭的家伙事儿下面就是要害。但跟在后面咬不到------狼正在左思右想,老没劲儿哼唱的京剧二黄散板《打虎上山》突然没声了:老没劲儿憋了一泡尿,刚好遇到一块向阳宝地,他胳膊肘夹着镰刀,解开裤腰带,背着高坡,对着高梁地,抻出来就尿。
这尿憋好久了,一旦开闸放水,必然汹涌澎湃,尿得痛快!尿得爽!据现代生理学大师们说,人类的所有排泄都能给人带来快感------
老没劲儿尿得正爽。
这尿还差最后一股儿,彻底呲出去就竟全功了,后面突然有两只手搭在他双肩上,老没劲儿没害怕:这是二蛋子闹着玩儿,二蛋子也是村里看青的,两人一南一北,遇上经常闹着玩儿。老没劲儿用手一扒拉:哥们不够意思,连撒泡尿都有人倒乱,话没说完,感觉不对劲儿,这是狼爪不是手,随后一股狼腥气,头顶上正是狼下巴,老没劲儿妈呀一声,本能的就攥住了俩狼爪子,脖子一梗就把狼下巴死死给顶住了,狼本想先跟老没劲儿闹着玩,等人一回头正好咬住他气管咽喉,这美味就到手了。没想到,这两条腿的动物有这招。
狼急得直喘不上气来,人急得气上不来直喘,狼越急得喘不上气来就越喘,人越急得气直喘就越喘不上气来,人狼就这样滚成一团。
都说老没劲儿干啥都没劲儿,今个儿徒手搏狼,愣是头顶狼下巴,手攥狼爪子坚决就是不撒手。人狼大战,碾倒了一大片红高粱,最后,老没劲儿再也没劲儿了,狼也睡过去了,天也快亮了。
大队派人找到老没劲儿,一看,老没劲儿身上驮着一匹狼,倒在高粱地里睡过去了,双手还紧攥着狼爪子不撒开呢。狼早就翻白眼了,狼尿撒了人一身。
没人瞧的起的老没劲儿,一下子成了大英雄。
竟然有美人远道慕名而来,说啥要给他当媳妇。
说狼(35)
这美人叫爱美,年方28岁。且记,不是古书里的“年方二八”,那是二八一十六岁,形容妙龄少女。在农村,28岁这叫大姑娘了。那年月,时兴“有成份论”,一切以阶级划分,搞对象也不例外。爱美身量苗条,长相端庄,杏目直鼻鸭蛋脸,唇若涂脂面似花,满头黑油油的秀发,举止温柔,粉面含羞。
据说,爱美的佬爷是大地主,与张作霖大帅拜过把子,后来参加热北队,是汉奸。爱美就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女了。因此,找贫下中农,没人敢娶,嫁四类分子,又不甘心。找对象的事就一直拖下来了。虽然看上的是个老没劲儿,但家庭成份是贫农,根红苗正,长相也就不挑了,人哪有十全十美的,男才女貌嘛。再说,毕竟是搏狼英雄美名扬,于是美女嫁英雄,成就一段佳话。
老没劲儿自己三寸豆腐长,娶个美娇娘,高兴自不待言。
真是滚滚凌河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山野村夫,博白狼,惯看秋月春风,------荒山依旧在,几度残阳红------多少荒唐事,都付笑谈中。
伟大的辽西狼,除了打家劫舍,与人同行,竟可舍身取义,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狼乎?神乎?
时乎?人乎?
说狼(36)
有人参加过老没劲儿和爱美的婚礼。
残破的门框上,挂俩红灯笼。土墙院里,摞起来的土坯上面铺块门板,就是喜宴饭桌。上置七碟八碗,哪七碟?计有拌凉粉,拍黄瓜,拌四辣,拌番茄,清酱蒜泥水豆腐,小葱拌豆腐,罗卜缨子小豆腐;哪八碗?计有木制粉蒸扣肉,木制四喜丸子,木制红烧鱼,木制红烧肉,木制烧鸡,木制烧鸭,木制红烧肘子,木制红烧狮子头,外加白高梁米水饭管够造,掺水地瓜烧管够喝---
就这样,还把大队的领导给喝高了,把人家灶火坑当茅房了,结果,一泡尿撒在灶火坑里的炉灰上,霎时,腾起一股冲天烟雾,险些酿成灾害事故,也算给这英雄的婚礼增加了不凡的气氛。
而这一切,都是那匹少年狼惹的祸。
人们都好奇老没劲儿的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就紧打听。
老没劲儿没劲拉撒地不实说。
后来,二蛋子套出了实情,原来老没劲儿确实啥也不会。倒是人家爱美明白,平时就爱看《赤脚医生手册》啥的,据说那上面画着图呢。二人按图索骥,鼓鼓捣捣地,将就着把事儿给办了。老没劲儿还说,不如那泡尿爽。也有人说,去窗下偷看过,手指蘸点唾沫,悄悄洇开窗户纸,在灯影之下,看到爱美批散着秀发,就穿着件绣花红兜兜,蜂腰肥臀,肤白滑爽,又见老没劲吭哧憋肚地,咋也不行,爱美狼性大发,照那家伙就扇了一掌,结果立刻就中了------
此属道听途说,却也难以尽述。
待愚那天拜访这打狼英雄,定讨个正式说法,再给列位看官一个交待不迟。
不过,那将是《狼说》一书的主题了。
或许愚就此封笔,此必将成千古谜案。
这少年狼把祸惹的也太大了。
(待续,还有若干节)
说狼(37)
中国之大,中国人之多,泱泱大国,泱泱中华。
我也好奇:这地球之上,五大洲,四大洋,何以我华胄能如此繁衍昌盛,昌盛的出奇?
我粗通历史,24史虽断续在读,至今未能得全貌,没读很懂。我手头还有一本残缺的史记选,已卷边了。即使残缺,反复读来也总有新意。连《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有些真理在里边,何况这史家绝唱,千古离骚。读《黄帝内经》,读《伤寒论》也是如此,里边都有些大智慧。我崇尚高科技,我也喜欢低科技。何况,孰高孰低还难说,那要时间来验证。其实,理解民族的一段历史,也并不特别难,书中的深意就在前辈-你我-下代人身上,就在自然与天地之间。这些都在给历史和文字作见证。
关于中国,人们总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表述并不全正确!因为,狼的历史以万年计,人也同样。狼窝里没留下文字,远古的人窝里也没留下文字,单以文字来确定,理解历史会有缺失,会限定视角,会一叶障目。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能是信史,是确史,是文明史,却非全史。
比如内经文字,固定成型在西汉,而写人写事的时空却跨越万年。比如中国人发现五脏六腑,那就是很久的事了。内脏都在肚腹,体腔内,隔着肚腹就看不到,“人心隔肚皮”,怎能看到,那就必要解之剖之。心肝脾肺肾本身首先是解剖学的记录,解剖学的概念。吃人就是解剖人,吃人与吃狼同步,所以中医解剖学起源应在万年以上。不知这些,就不知文字想说啥?文字是沉默的,事件是鲜活的。咋看那是你的事。
我这话,会让历史学家们不高兴。但我想说,文字与历史不等。文字太少,历史却是极其复杂丰富的,容量是巨大的,人类的生命史以万年计。讲历史,也要知此,才不会误导观众,才能得见历史大观。
如果,人的基因有3000万个碱基对组成,每一个碱基对算一年,那排起来就是3000万年,地球生命的历史应该不会少于3000万年。假如生命的历史有3000万年,那我们所感知这段可能就是这几千,几万段,基因每一段排列归律都不一样,谁知到了后一千几百万段咋排列的呢。人们都说自己对,其实都在猜想,而验证的也是暂时对。把整段基因摆出来,几乎都相同。那你就分不出黑与白。
我知看官很困惑,不知我到底想说啥。
说狼(38)
我知看官很困惑,不知我到底想说啥。
我还是想说历史,想说狼,想说自然与中国人。
在美国,有人跟我讲,说是中国八年抗战,打败日帝,是因为有美俄帮忙。这没错,但老中也帮老美老俄了。地球一村,就那大一点儿,唇亡齿寒。遇上事儿,也说不明白谁帮谁,是互相帮忙的事。等千古N帝(秦N世?)统一全世界,我看也不要几百年,慢慢等吧。现在大家都朝这方向努力呢。不过,在1930年代,日本确实并没有这能力。
不可为而为之,不太和乎狼性。
我读过《毛选-论持久战》这一长篇。我对抗战了解多一些,因为我自幼就从祖父辈,父辈那里听过狼故事,也听过打日本和被日本打的故事。日本当年没能征服中国,原因很多,其中,它也遭遇到了狼性。国人的狼性并没有全消,只是历史差了小半拍,虽然日帝确实占到了便宜,但最后必难征服中国。去看《毛选》,那里净狼性,咋就说中国不行呢?说国人的狼性并未全消,是因为它深入骨髓,不定啥时就给激发出来了,人们耽心太过。
再说,这支星球上,就属中国人最密集。
中国历史上多次人吃人,天灾人祸不断,聚散离合,却总归大一统,凤凰涅磐,浴火重生。至今抱为一团,不是一小团,而是13亿人口的一大团,这是奇迹!
我知道,也有人打心眼里不爱当中国人。我也不好反对,人家嫌自己日子不好,嫌自己祖宗基因太一般,想另找自己的幸福,那是人家的事。但是,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没法无视这奇特的自然现象——中国人,这一大群中国人。
人说中国人一盘散沙,但是,确也有13亿多人都说中国话,13亿多人都写中国字,13亿多人都是中国心,13亿多人都有中国胃,都喝中草药,都唠中国嗑。
这只星球上,一个最为密集,最为庞大的人类生命群体,历经万千年的自然之变,能散到如此程度也是散之极至了!这令人惊叹!
说狼(39)
中国并不散!中国是这星球上最大,最紧密的一群。中国确实是一种天造地设的自然奇观,中国无法分开,中国也分不开,外力只能融入它,却难撬走它。
这超出任何阶级,政治,国家,民族,意识形态。
这只是一个自然现象。原因到底何在?就在于,这一大群中国人与自然贴得太紧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里边确实有狼性,而最本质的狼性,就是自然属性,能与自然合为一体。不然咋就不灭呢?人咋就不少呢?那犹太人,俄罗斯人的人口咋就发展慢呢?狼性不是表面的,是骨子里的东西,是与自然贴近,土生土长,生命力超强!细胞里面沉淀了太多信息,远古信息流传下来,是潜在的力量,人难理解。
我见过《著之竹帛》一书,说世界上只有中国人才有这多书看,占全球现存文字总量的大半。中国人得天独厚,先人将生存经验以极多的文字固定下来。而越往前的经验,有时就越重要,没有文字就更难弄清楚。
狼为何生存至今?狼为何依然食腐?这远古的特性,病毒都搞不定它,细菌更搞不定它,万年基因难蜕变,是总有细菌病毒喂着它,总给它信息,不让基因睡着了。按《黄帝内经》的说法,这叫“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叫“人与天地相参,以四时之法成”。
我设想,假如抗战再打18年,战争进行到最后,一定会饿死更多的人。到最后就比谁抗饿,那一定是中国的老百姓。再加上人多,中国人没被全饿死,你日本人却必先都饿死了。
再说了,就算让你当领导,好几亿人还能说你的日本语?你巴不得脱胎换骨中国化了。看那汉字给写的,缺胳膊拉腿的丢死个人。
最后还是中国胜!
谁有中国人抗饥,抗渴,抗病能力强?
这不是狼性是啥性?
一个民族,繁衍昌盛必是生命力强盛之体现,这与文化的关系不太大。中国人喜爱多子多孙,是文化,所以拼命地生。那也要能生得出,没那基因你生啥?基因里有远古信息,现放进去不好使。我想,就权且称之为基因文化。这纯学术的主题要另写一本大砖头,弄些图表很花哨,我没这能力,还是留给大师们慢慢写。
顺便说一句,计划生育谁不想?但没有人口你计划啥?没人你就没计划。
世人不解中国情,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痛。
说狼(40)
一个民族,繁衍昌盛必是生命力强盛之体现,这与文化的关系不太大。
中国人喜爱多子多孙,是文化,所以拼命地生。
那也要能生得出,没那基因你生啥?基因里有远古信息,现放进去不好使。我想,就权且称之为基因文化。这纯学术的主题要另写一本大砖头,弄些图表很花哨,我没这能力,还是留给大师们慢慢写。
顺便说一句,计划生育谁不想?
但没有人口你计划谁?没人你就没计划。
世人不解中国情,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痛。
(待续)
说狼(41)
就是再起大战,核战争,按老美历史学家说法,整个星球变焦土了,死寂了,最后还有几人存活,即便如此,那这也必是中国人。野火烧不尽,那野草厚密的地方必禁烧,最后都烧没了,这地儿还能生。
我从没杀过人,但却放过火,烧过荒。当年要修大寨田,要斩草锄根,就放火烧荒,没想到,越烧草越旺,这真不是个好办法。原因在于,这草能在这地儿活着,必符和自然之理,这里有天意!辽西荒原的草,看起来蔫蔫的,黄黄的,柔柔的,但是,它却从巨岩下长出来了,若干世代,盘根错节,极具生命力。胡耀邦先生有道理,让辽西人种草是好主意。
我看,中国人还是先拿自己当颗草,我看草民有道理,里边含有生命力。我知国人不爱拿自己当颗草,觉得没啥大意思,但当草没啥不好,自然自有道理。对一单个的中国人而言,可能不高大,很卑小,或者有点猥琐,有点丑,或者很无力,处境并不好,小草就这样。整个中国是大草原,单颗小草根本不算啥。但野火来了,就兴许把你这颗小草剩下了。那是因为有了太多的草。人都是知其一,忘其二。光看光鲜亮丽,不求其内在之本,愚给人们提个醒。
我知道有人会骂,傻X,闲的!你懂个屁!我就先替你骂了,骂人技艺我没忘,我这代人应该是熟知国骂的一代人。当然,也在逐渐淡出舞台。
国人还要多自重,多自强,尽量别让人家笑话咱,尽量别随地大小便。
国人喜爱随地大小便,与厕所不够也有关。当然,我知道市长们都爱盖高楼,没有人喜欢盖厕所,即不算政绩,剪彩也不在厕所里边剪。
其实,狼不爱随地大小便,那样容易暴露自己,不单是走光问题,有时关涉性命,狼小心着呢,人也学着点。
再当然,小草就小草,活着高兴就是好。
说狼(42)
是,人多有人多的不好。房不够住,车不够开,肉不够吃-----,那你非住别墅?就安居陋室,非开汽车?就开自行车,非吃那多肉?就多吃大白菜,即绿色又环保。凡事都要有度,过度就是错误。这些年,国人也高发糖尿病,脑梗塞,心绞痛与这过度也有关。1960年代,1970年代这病就少。度,就是度。
地球就这样,老天爷安排的。
中国人就是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
这也就是最根本的伟大的狼之性!
最近,有学者著书撰文论狼,怕国人尽失其狼性,给提个醒,这正确。但要说国人已经彻底不是“狼”了,却不正确。明明这“狼群”世界第一,繁衍昌盛,咋就说狼没了呢?狼性没了呢?但是,要知国人为何有狼性,狼性到底为何物?那就要看我拙著,那就要去读孔子,读老子,读韩非子,读毛泽东,读孙中山,读蒋中正,读鲁迅,还要读中医,读《黄帝内经》《伤寒论》,读《本草纲目》李时珍。
而这最后一些更重要,不读不知中国人的生命史,不读不知中国人啥体格,你咋实现好现代化?
难道中国人历来体格不好,历来就没好草,就没长过好蒿子。我看也未必!
去看秦皇兵马俑。
这俑坑有上万个陶俑,都按真人大小塑造,连面目表情都不一样,我相信都是按不同的真人原样塑造的。以后的汉俑数多,人不大,都一个模子出来的。表明秦始皇帝挺客气,没用活人徇葬。我猜一是战士有大用,是征战之必需,二是退步讲,不用活人已算降格安葬了,那就以活人样貌一点不差造陶俑。因此,我相信秦俑基本反映了秦人秦军的体格状态。专家测算,秦俑平均身高185Cm,这表明,秦帝国时代,国人体质强壮。后来到清帝国后期,国人体质虚弱,才有东亚病夫之称,这自有时代原因,并非自古基因缺欠。有人讨论国人体质,光讲文化和历史的关系,却不表明这一点,给人感觉,好像中国人自古基因就有缺失,就不如人家白人,西洋人,所以,国人技不如人,永远技不如人,这并不正确。
(待续,还有)
说狼(43)
民以食为天。
民食肉,也食草。
《黄帝内经》讲的很明白。
草生五色,五色之变,不可胜视。
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胜极。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
五气入鼻,藏之于心肺。
五味入口,藏之于肠胃。
味有所藏,以养五气。
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以上载于《黄帝内经-六节脏象论》。
我将这两大段原文加以引述,是因为我真的很喜爱这些文字。我与学生们在课堂上讨论这文字时,也会情不自禁地背诵之。这让我想起百草堂与三味书屋,想起那位“将头拗过去,拗过去”的老先生。
当年,我并不明白,一篇古老的文字,何以令人如此痴迷?
内经愰如天书,但理解这段原文并不很难。
较难解者,是“草”字。将草解通,必一通百通。可见内经文字很多也没啥大难,还是可以读的通晓明白。
草,我很喜欢,前已述及。
草之生命力极强,人生存离不开草,马牛羊生存离不开草,狮虎豹生存离不开草,狼生存更离不开草。草原狼就是草原上的另一霸主。肉食动物却身处草原,自有其道理。
狼亦喜草?食草?
人类是伟大的食肉动物,我已经屡次强调,不厌其烦,并将其视之我的一个伟大科学发现。
现在,我还要说,人也是伟大的食草动物。
这又算我的一个伟大科学发现。
我知道没人会理睬我的发现。但是,我却一定要将其诉诸于文字,立此存证。
人何以是食草的?
草对人真的如此重要?
是的!
现代人类,食物来源有动,植物两类。而无论东西方,主要的植物类食源都是草。
东方人多喜欢稻米,西方人更喜欢麦面。
然而,稻与麦就是草。
它们同属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其祖先也就是地球上存在最为普遍的草。
当代中国有两位最伟大的农民!一位叫李振声,一位叫袁隆平。我听说,袁隆平先生最近才成为中科院的院士,此前他先被美国人授予院士称号。其中细节,不得而知。其实,一个科学家,在广阔的天地里大有作为,种了一辈子稻麦。也就是一个纯粹的农民,其他名份对他也没有大用,其伟大的发现被人们接受,造富人类比啥都强。
袁李二位先生,我所敬!他们就是当代的神农氏与轩辕氏,人们总在祭拜炎黄二帝。其实,他们还活着,活着的炎黄二帝们我也拜!
现在,人不能没草吃,种地就是种草,民以草为天。因为草即可直接种植采收充饥,亦可喂养五畜,换来肉食。狼们却不知食草,那就只好专食草食动物了。
(修改于2008-06-30 09:45)
说狼(44)
袁李二位先生毕生研究稻麦,研究草。几十年如一日,从一种最古老的野草里,找到抗病基因,培育出最为优质的种子。将中国人食草的水准提升一大步,令世人瞩目。细想一下,鸡鸭鱼蛋,猪牛羊马,不也是草变来的?草生五色,种类繁多,品味多样,人们各取所需,营养自身,岂非天赐?
现代营养学与生物化学告诉人们,稻麦等植物性食源主含淀粉,提供热量。过食会转化为脂肪贮存体内,同时过耗胰岛素,这也是糖尿病的主因。
这也表明,在内经时代,中国人已经成功训化草,开始补充肉食之不足。而之前,却有足够的肉吃,不需食草。人们可能已将动物大量猎杀,光靠食肉已不足以生存。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然发生质变。而这与人类疾病必有关联。食链-生物圈-动物-人-自然-人类疾病,密切相关,互为影响,都与草有关。
《黄帝内经》伟大!
狼亦以食为天。
与人不同,狼仅以食肉为天。
狼之食量极其惊人。一只成狼,体重如达40公斤,一次可食肉10-15公斤,食量几占体重的一半。人们忽略了狼的此种食量特性,习以为常,因为这是千古狼性,不以为怪了。
那末人性呢?
我反复强调过人的食肉特性。不仅如此,人类的食量也是巨大的,与狼相类。对此,人们也许不以为意。因为现在的人类早已荤素搭配,营养协调,多样化。再说,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定品种,每餐只需少量即可维生。有美国人,甚至以电脑精密测算每一个卡路里,连喝一口桔汁,迈一步都要算进去,使收支平衡,当然,这样活着也挺累。
人当初并不是这样的。
人狼同性,自古食肉,无肉可食,人就会以草充饥。
是的,人的食草食肉量巨大而惊人。不比狼小多少。
待续
(修改于2008-06-30 09:54)
说狼(45)
狼亦以食为天。
与人不同,狼仅以食肉为天。
狼之食量极其惊人。一只成狼,体重如达40公斤,一次可食肉10-15公斤,食量几占体重的一半。人们忽略了狼的此种食量特性,习以为常,因为这是千古狼性,不以为怪了。
那末人性呢?
我反复强调过人的食肉特性。不仅如此,人类的食量也是巨大的,与狼相类。对此,人们也许不以为意。因为现在的人类早已荤素搭配,营养协调,多样化。再说,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定品种,每餐只需少量即可维生。有美国人,甚至以电脑精密测算每一个卡路里,连喝一口桔汁,迈一步都要算进去,使收支平衡,当然,这样活着也挺累。
人当初并不是这样的。
人狼同性,自古食肉,无肉可食,人就会以草充饥。
是的,人的食草食肉量巨大而惊人。不比狼小多少。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赵国大将廉颇,年已老迈,尚可一顿食米一斗,食肉10斤。其血气方刚,频频征战之时,更需补充体力,当能顿食斗米,食肉十几斤也说不定。足见古人食量之巨大。
《史记-项羽本纪》还记载,鸿门宴时,武士樊哙,其貌甚伟,项羽得见颇爱之,吩咐赏其酒食,其中就有整只的豬肩。樊哙能顿食几只猪肩,不得而知,反正古人的食量之超常,是难以想象的。(原文有:赐之彘肩,即整只猪肩胛连带前蹄膀,而且是生食)
这与古时人类的生活生存状态有关。时代决定人类的饮食习性发生变化。基因呢?基因也在变化,却是滞后许多,人类历万千年,其重要的生理参数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就是事实(如T,P,R,Bp等)。
说狼(46)
1970年代,我当下乡当知青时,在辽西农村每日要长久地劳作,从事重体力劳动,体能消耗之大,超乎想象。我也曾经顿食过一斤馒头,一大碗猪肉炖粉条子。当然,那确实也是过年了,难得一食。五只馒头,需要以500克面粉制作。这些馒头堆放在一起,可占很大空间。现在看来,会令我不可思议:愚属寻常之人,胃囊的空间竟可有如此巨大,更是超乎想象。
想当初,人之消化力,生命力如此强悍,应不比狼差!而这强大的消化力,又何尝不是免疫力呢?
元旦那天,青年点杀猪过节。
一年一次酒肉管够。公社,大队都来人了。猪肉炖粉条子,卯劲造;闷一锅大米饭,卯劲吃。整几个小炒给领导:白菜片爆炒里脊,洋葱炒肚片,绿豆芽炒肉丁,酸菜丝炒肺片。大桶地瓜烧,粗瓷茶碗酒满上,就是个喝,昏天黑地,直整到后半夜。队长高兴,队长的尖鼻子头平时就红红的,天冷再一冻,有点像小孩子的小辣椒。脸红红的,鼻涕泡都出来了。队长顺手一抹,再顺势往小背头上一抿,等于给背头打点蜡,顿时有了光亮。
队长没少喝,大家一个劲儿地陪,说啥得让人家喝好,这是知青点的重要客人。酒至半酣,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不是别人就是王杰。
这人我说狼时提过她,是知青点的重要美女。人长的相当美。不过,那时的美与现在不一样,现在人可能不认那种美。王杰一看队长没喝足,举着一茶缸子酒就过来了,说啥要跟队长整一个!这王杰杏目圆睁,两腮带绯,(绯,就是浅红色,粉红色,不知人们为啥把新闻用绯字标定,粉红色的新闻?)红毛衣,绿军裤,腰干挺直,双腿休长;她挺胸抬头,与队长咣当一声酒碗相撞,然后率先咕咕咕仰脖一气灌下,再将喝干的缸子一扣,手背一抹红唇,胸脯微微起伏,面色不红反见白皙。大家吃惊不小!我自幼知酒,也能整点儿,没见女生这能喝的。最近,查书一看,酒精化水与碳气,需要一种酶,有多有少,因人而异,似决定人体对酒精的承受度。王妹可谓天生异禀,不可小觑!提醒酒家,如遇可疑女子必多加仔细,不可掉以轻心!
队长虽然已经到量,却无法不喝干,结果可想而知。这次没把尿撒到灶火坑里去,都尿自己裤裆里了。
王杰成了喝酒大英雄。美女加酒神,堪比女神!
美女王杰为知青点立了一功,队长虽然喝尿裤子了,洗洗晒晒再接着穿;但是,酒喝的高兴比啥都强,马上就批给知青点两麻袋荞麦皮,每人换换枕头芯。
结果,当晚来了狼。叼走了半付猪下水,雪地上留下了狼脚印。(待续)
(修改于2008-07-03 07:02)
说狼(47)
一大早,众人码着狼迹去追狼,准备掏狼窝。
那年雪下的大,老乡高兴,瑞雪兆丰年。
四个人两支半自动步枪,现从大队仓库偷两把子弹,那子弹就放在库房尽里边,装在大抬筐的油布口袋里,趁干活时,往里一溜哒,顺手抓一把,裤兜一揣,走人。
刚出村,背后有人喊,回眼一看是王杰:狗皮帽子,军大衣,一条红围巾把口鼻扎的溜严,就剩两只黑眼珠溜留地转,长眼睫毛上结着霜,手里拎根镐把。说啥她也要去打狼,人比狼还野呢。
撵不回去,认了吧。
大刘问她:“你今儿早洗脸没?”
王杰不高兴:“洗不洗脸咋的?”
大刘说:“你洗脸就擦雪花膏,狼闻香味早跑了”
王杰说:“没洗,不信你闻闻”
说着就把脸往大刘的鼻子上蹭,吓得大刘直跑,好像遇到了狼。
狼迹顺着东沟一路下去,穿过杨树林,就奔河套去了。这河宽得很,白莽莽银装素裹,两边的树挂美丽异常。河水就剩不宽一小条,冷得直冒汽。狼没过河,顺河又回转,直往山里去了。
大伙有点累,怀揣两块苞米面大饼子,早就冻硬了,拜开带冰茬,那也得啃,再抓把雪就往嘴里送,不吃,饿得慌。大头鞋里灌进雪,都化了,停下才知脚趾头疼。
这狼迹还是跟你逗着玩儿,断断续续,无尽无休。
几人不能善罢甘休,颇有宜将剩勇追穷狼的劲头。
真的打着狼,烀一锅狼肉再过把年。
心里想的美!老乡管这叫心里俊儿。
正拔步紧追,后面有人喊,还是王杰!大家光顾追狼,忘了还带着一女生,拉后老远丢了也不知道。这王杰也倔,吭哧吭哧地在后面跟,走不动也不吱声,结果掉雪窝里把脚崴了。
大家回来救人。
一看这王小姐:镐把当拐杖,狗皮帽子也歪了,红围巾也掉了,一脸汗水,直冒热气,不知是疼的,还是赶路走热了。一劲儿直哎吆,不敢站起来。脱鞋一看,脚脖子青紫,肿得老粗了。得!狼也别打了,背着人回家吧。
大刘五大三粗,有的是力气,打狼的信心最足,好梦让王小姐给搅了,实在心有不甘。虽然腼腆,还得背这丫头,于是,边背她边恨她:“你这丫头够沉的,看着挺苗条,回去把你烀肉吃算了!”。王杰也恨:“吗拉个巴子的,好好演你的猪八戒得了,我的肉你也敢吃?”(骂吧,吃亏了不是,人家是八戒,你是谁?),大刘回敬:“一会儿就卸你一条腿,好减点份量-------”
四人连背带架,把王杰给整回来了。大家看着背回一物,都以为一狼,结果空高兴一场。
打狼行动以失败告终。
失败的原因:1,狼窝难找。2,指挥者心慈手软,见美女可怜,没把王杰就地赶回去。不带她就好了,指定能掏着狼窝。
(没完,还有)
(修改于2008-07-05 07:45)
说狼(48)
在远古时代,人确实是食量惊人的,这没什麽可讨论的。
但是,人类由远古到如今,食量与食物结构所发生的改变,却要讨论。因为这关乎现代人类的重要疾病,也是主要的现代病。
人们已知:1,心脑血管病;2,癌病;3,意外是当代人类的前三位死因。而紧追其后,就是4,糖尿病以及严重合并症。
糖尿病已是全球人类的前卫高发病。
有关此病,现代科学有种种解说。却从来没有人去追寻远古人类的食性。
更没人将其与狼性,狼的食性,人狼同性相连系。
恐怕这又是秦氏的考古考今大发现。
而这些,却也早就记载于《黄帝内经》里。人们至今并没真正读懂它。
人们必须再读经典。
人们应该重新认识中医的脾胃学说。
人们也要重新审视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
使自己真正回归自然。
人类消化腺与消化器的特性,决定了人类的饮食特性。人类饮食特性的改变,也挑战着人类千古留传的肝胆脾胃们。自然在变,人类在变,人类在改变自然,也在远离自然,但是,仍然难以逃离自然。千古的自然法则,依然通过遗传基因密码在操控着我们。我们自己却彻底忘掉了。
幸好,《黄帝内经》的文字却反复地在提醒,告诫着我们。
这书用汉字造就,中国人有责任多读懂些。
内经的文字,现代中国人没几人能完全读懂。即使专门家也要穷毕生精力。给我的感觉,人们仅读懂一半,或许仅有1/4。这文字极有意思,恍如天书,连鲁迅,李敖这样的大师们都会望书兴叹,最后,气极而欲毁弃之。即便如此,这书确实是存世极久的真正典籍,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我知道当今的人们更痴迷与UFO,不大会痴迷这些2000年前的人类记述。
然而,时空巨变,这古老的文字依然还在诉说着什么。
《黄帝内经》至今还在为我们贡献着智慧!
依我愚见,即使科学已经高精尖如此。即便人类可以制造器官,可以复制(Copy)人类。即便人们可以像修车那样修人,换一具心或肝,如同换一件汽车引擎那样简单,但是,对人类自身的认识也还是皮毛的。
人们在认识自身的同时,必要认识自然,再反馈回来,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人们确实要读懂自然,读懂生命,读懂自己。因而,内经文字的涵义其实在书外。宇宙与自然,人与生命在给内经作证。
我对内经文字感到好奇,读不懂才有挑战性。
(待续)
(修改于2008-07-05 06:49)
说狼(49)
我最近在读狼之时也在读“脾”。
脾字,在中国的传统医学体系中极重要。因为它标识人体的一个重要脏器,与心脏,肝脏,肺脏,肾脏这几大脏器并列。以此,构架起人体的几大重要系统。
人们对人体器官,系统,生理功能的认识历经万千年。
我先回顾一下现代解剖学。
现代解剖学有极大进步,对人体脏器构件的认识愈趋精致细密。也似乎更加逼进生命的真象。
现代解剖学源于西方人对人体的观察,于文艺复兴时代飞速兴起。
关于中国医学与西方医学的历史比对,已有许多专家研讨。我还记得,我有大学同学李永明,王小明先生在1980年代,就曾撰文比对过。当时,他们的想法也曾引起我的关注。
西方人以希波可拉底为医学鼻祖,希氏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前后,应与中国的孔子,老子年纪相仿。
那时的中国也有伟大的医师。《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就曾有记载。《史记》除了给帝王们做传,还记下了一些小人物,其中就有扁鹊与仓公,他们就是同时代,属于中国的伟大医师。
这表明中医起源也极早,不比西医或希波可拉底们晚。这与中国悠久的古文明有关系。
其实,现代医学,是借助西方的两次工业革命而飞跃进步的。在此前,中西方医学的水准相当。很长时间里,中医居于领先地位。
不然,就难以理解,中国何以有浩如烟海的医著存世;就难以理解,中国人何以繁衍昌盛,成其这星球上最大的人类群体。这里面有一种天理在支撑,中医就是这天理的一部份。中国人知道运用这天理,并有自己的独特说词。中医对民族的贡献咋说都不过。
当代的中国人,血液里,基因中都有中药的分子在流淌,好多都是按着内经们的指教,喝进肚腹里来的。比如,中药能安胎,国人自古受用,说不定千年安胎者的后代就有当今的人们,可能就是要自毁这千年古医术的大师与晚辈们。没中医,或者没安胎药,可能就没有他们自己。说不定,他们的老祖母的老老老祖母就用过安胎药,他就是人参,黄芪,白术,熟地的产物。别小看这草根树皮,谁知它能有多大神通?就好比我前述的草,人们还不是每日在吃,你咋不问大米白面科不科学,而米面就是草,是草籽。再说了,不科学,人咋就靠他活下来了呢。你当然可以穷毕生精力研讨之,但你自己打哪来的到现在都不知,你就先别活了,啥时整清楚你再活着好了。
人类不可以用一种固定的思维去看所有的事。
中西医各有短长,都是生命的精辟解说。而且中医已经长时间验定。
而据我的观察,好像现代科学的进步都在给中医作证。给这千古医经作证。
没有一种伟大的医学,何以造就伟大的民族?二者互为关联。而这医学,无论精密还是粗放,必与自然相符。我无意否认科学的进步,但是,科学并非就是彻底的数字化,医学更是如此。
(待..
说狼(50)
我能步入医林,是历史与宿命。
我刚学中医的时候,就非常困惑这伟大的脾。
我对心肝肺肾不困惑。
心主血脉,是血循环的中心与动力;肺主气司呼吸,也没啥疑义;肝胆相表里,胆藏金汁,无可厚非;肾主水,与膀胱相表里,都与现代解剖学所见无大冲突。
脾却大不同!
我在学中医的同时,也曾着迷过解剖学。
脾,英文写成SPLEEN,在现代解剖学教科书中,隶属淋巴系,是人体最大的淋巴器,参与人体免疫及血细胞的代谢。而饮食物的消化吸收,能量代谢并无直接关系。做为一实质性脏器,位于左季肋部,虽与胃相邻,却根本不相连通。(图)
而在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中,脾脏与脾所涵盖的生理功能却关乎消化吸收,关乎人体的能量转化,这令人困扰。
与心肝肺肾相比,中医的脾,是较为难懂之物。
脾何以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
脾到底是何物?
我们的先人看到了什么?
最早记载脾的医书,无疑是《黄帝内经》。
我亦思考有年,愿将新解公之于众。
果如我所言,或可揭起中医学重大理论问题之新篇,连带引发另一波效应,推动人类更深切关注自身健康,关注自然与人,从根本上扼止人类第4大病,俾人类与自然重归于平衡。
我说过,这书是我的学术专著。
我也说过,著述学术论著者,没有如我这样的。
学术也即艺术。
当然,人们愿意当评书看,我也管不着,能领会啥样算啥样。
我固我所思。
下面我将大段地引用《黄帝内经素问》的原文。
但愿看官不犯困。
(修改于2008-07-19 08:05)
说狼(51)
在2000多年前的内经时代,中国的先人们看到的那个脾,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而这早已见诸于内经文字!
《黄帝内经素问》太阴阳明论篇载:脾与胃以膜相连耳,而能为胃行其津液,何也?
《黄帝内经素问》奇病论篇载: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津气,津液在脾。
研读这两段原文,有五层意涵:
一,明确指出,脾与胃在解剖关系上是密切相连的。
二,脾与胃是借助“膜”相连的。
三,脾可以主导津液。即能为胃行其津液。
四,脾可以产生津液。即津液在脾。
五,津液是调整人体机能的重要生理产物。
这已经活画出脾。
我相信,这就是内经作者们肉眼所见到的胰脏Pancreas。
同时,这是人类重要的解剖学发现。也很可能是人类首次观测到胰脏的文字记载,并确知胰与消化系统的连带关系,而且还可能已经知晓胰脏能产生胰液。
事实上,现代解剖学已知,与胃相连属的脏器是肝胆,还有就是胰。肝胆胰与胃成其消化系的关键解剖架构。而重要的消化液,胆汁与胰液都通过十二指肠大乳头输入消化道。
而以上的情形,却与另一脏器,即现代解剖学的脾脏Spleen毫无关系。
已知,现代解剖学的脾脏,位于左季肋部,虽邻近胃底,肾,结肠,胰等器官,却独立存在,不与之相连通。是人体最大的淋巴器,参与储血,造血,清除血细胞,及免疫应答,并非参与消化吸收。而且,即使将脾摘除,人尚可存活。如果没有胰脏,则必难存活。单就生理功能而言,胰至关重要,堪称“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则不及。
即然如此,脾字,或对脾的解说理解,何以一直困扰人们呢?
这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探讨此一问题,又可反证中国汉字的重要。 (待续)
(修改于2008-07-19 08:09)
说狼(52)
我想,在内经时代,人们一定看到了胰脏,或可始于万千年前,中国先人早已经积累了深透的解剖经验。
那么,不会没有看到胰与胃在解剖学上的这种密切关联,已如上述,因为它太重要了。而且,在解剖学上极为特别,竟然与肝胆胃紧密相连。脾脏就显得孤立不显眼,当时可能没引人注意。在2000多年前,内经时代的解剖必竟相对粗放。再说了,即使现今高科技的时代,现代解剖学也还没有搞清人体架构之全部。人们还是以历史眼光审视这一有趣的现象。
即然内经时代没见到现代解剖学的脾脏,那就不会有另一个字去标识这一脏器,而当人们后来终于发现了脾脏的存在,历史已经大步进入新时代。
而百年以来,西风渐近。现代解剖学被引入中国,却直以脾字来命名这只人体最大之淋巴器,同时却以胰字命名本属中医五脏之一的重要消化器脾。造成一大谬误。
我想,其中必有缘故,大师们必也动了一番脑筋。
人们也一定要问,即然如此,内经的作者们何不直接使用胰字命名之?
内经文字,底定于西汉。中国现存最早的字典,是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这书收录近万个单字,我翻检过有关人体解剖的字,在肉月偏旁部首下,共列有140余字,诸如肝脾肾肺,胆胃肠膀胱,或者腰腿背膝,及膏脂膜等,却没有找到胰字。可见,汉以前的时代,没有另外的单字命名胰脏这一重要消化器。
在内经时代,脾脏与胰脏还没有被人们同时发现。
人们发现了胰脏的存在,名之为脾字;却还没有注意到现代解剖学的脾脏。
即然如此,也不可能有专门的文字命名这一脏器,比如胰字。
从文字学角度也可证,脾字所命名的脏器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这没有悬念,
内经记载的脾,就是现代解剖学的胰脏。
事实上,依据内经的脾胃学说,千百年来人们反复验证于临床实践,救治过大量的病人。
人类对胰与脾的命名与观察,在表明人类对生命现象的探索历程。我想说的却是,人们还是要对万千年的古文字多加探研,这里面还有我辈没能读懂之处,不可轻言放弃。
以我愚见,内经文字,还有好多其实是解剖学的观察记载,人们至今不去深究,这令我失望,比如,---。而西医本源于西方,西人又何谈读懂内经呢?现代西人,能对这万千年古医术感趣,我都会极为钦佩,因为,解读中医密码,必需特殊之解读器,这器具只存在于中国人的脑中。
我对当年能将西方医学理念引入中国的先辈深为敬重!
我也为大师们当年并没有去深读内经文字而深表遗憾。不然就不会有脾之困扰,当然我也深受其扰多年。
好在我童心尚未全泯,依然好奇。
这算秦氏的一点新发现。
我会接着说狼,说人,说脾,说人类疾病。
(修改于2008-07-22 06:34)
(修改于2008-07-22 06:57)
说狼(53)
民以食为天。
这句话典出何处,我无从考究。
狼与民争食,还是馈民以食,我已说过。人在当年是靠食“狼”为生的,此处,狼是所有人类食物的代表。即肉食类的总括。
人确实是伟大的肉食动物。是猛兽。
现在,这只可怕的食肉巨兽,几乎将地球表面上的所有动物都已食光,砸尽。在无肉可食之际,情急食草,再以草养动物,以获得肉食。
这发生一个问题。
本来人类的所有的消化器,是按照食肉特性而设计的,并非按照食草而设计,这与马牛羊们极不一样,却与狼们相似。
因而人类的胰脏——这只藏有“津液”,或“散膏半斤”的地方,却也是为人类食肉特性而精心打造的。
胰脏,是人体第二大消化腺,位居胃的后方,是一只狭长的腺体,长17—20cm,宽3—5cm,厚1.5—2.5cm。重82—117g。呈灰红色。每日可生成“津液”,即胰液1000ml之多。同时,以自动化程序调节血糖代谢,当血中有糖出现,只须几秒钟,血中即可找到胰岛素。胰岛素对血糖调节速度是惊人的敏捷。血中只要有进糖,胰岛就要起而应之,换句话说,人们摄取过量的糖,或脂类等高密养物,对胰岛而言,等于是一种摧残。人体当初没能设定对胰岛的保护装置。
胰的体积并不大,重量偏轻,仅仅约100g,比起人体最大的消化腺——肝,要小得多(肝重1000g以上)。却对人体消化吸收至关重要,胰液所含几种重要物质,是人体糖,脂,蛋白代谢的催化物。其中胰岛细胞所产生的胰岛素,关乎糖的吸取与转化,人们早已知晓。
我想,人类的胰岛细胞太微弱,分泌的胰岛素量也少,这本于人类的食肉特性,而现代人类每日进食大量的糖,致使胰脏无法满足糖的转化所必需,成其糖尿病。而糖被大量地转变为脂肪,沉积于体内,又成其肥胖,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病等著名现代病的基础。
近年,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高度关注下,人们简化了这病的分类法。但对其确切原因却众说纷纭,目前还没有找到根本原因,也难找到根本的对抗手段。
其实,大师与专家们倒是忘记了人性与狼性。
而人性之中有极深的科学内涵,并非简单。
“人与天地相参”,并非说说而已。人性,就是人的自然属性,与自然相默契一致。人性与狼性之中都含有食肉的特性。
远古人与狼以肉食为生,肉食里边含有糖,脂,蛋白,并搭配合理,适量的糖入血,并不需要设定大量的胰岛细胞。而且,远古之人在自然界之中疲于奔命,体力消耗极大,不需贮存多量脂肪。还有,人类总是处于半饥饿状态,种种原因,令人类不需要大量胰岛素来化解摄取的糖。
远古之时,人以肉为食,营养摄取较为自然而均衡。
人类没有大量的糖摄入,对胰脏的内分泌部——胰岛不构成压力。(待续)
(修改于2008-07-26 12:30)
(修改于2008-07-26 12:45)
说狼(54)
现代人类,饮食结构已然发生极大变化。
由单纯肉食,彻底转化为以草食为主,兼杂肉食。糖的摄取量急剧增高。造成胰的内泌功能压力过大,胰岛细胞快速低功。结果,难以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来化解血糖,成其现代糖尿病的根本原因。
另外,如前所述,人与狼同,当初每餐的食量可以十分巨大。这与远古人类摄食环境有关,肉食动物有时几天,或更久的时间也无法寻获猎物,饥饿或饿毙经常发生。自然规律必须让人,或狼具备一次大量进食的特性,以备不时之需。
现代人类依据科技进步,基本人群的粮食及营养物摄取丰富,一日三餐没有问题,已无长期饥饿之虞。但是人类摄食的远古习性却依然保持,胃与脑的原始程序设定没变,当胃囊被装满到足够的空间,脑才会发出停止进食的信号。所以,人们每一餐都可能多吃。这是血糖积聚,造成大量胰岛素消耗的原因。也是人口大量超重,血液粘滞,动脉管壁加速硬化的病理基础。
无论现代科技对疾病的研究多细密,人类的自然本性却无法改变,必在疾病的发生过程中伴演重要角色。这才是我要特意提到的。
内经时代,或者在西汉时代,也是糖尿病的高发时代。
这与汉初的“文景之治”盛世有关。而越是“盛世”,人类的饮食物就越加丰盛而容易满足。内经里有诸多文字,其实就是在说糖尿病。我可以随意列举些,比如在痹论,举痛论,六节脏象论等诸多篇章里都曾论到。也因此,糖尿病在发达国家更为多发。
以美国为例,糖尿病的高发病率就是惊人的。
人们有一错觉,以为美国只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大国,其实美国也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因为美国的农产品总量也占世界前列。
好事也可变坏事,这促使糖尿病等高发。
美国有两大宗农产品,消费量惊人。
一是玉米与小麦,一是马令薯。
其次就是糖。
而玉米,小麦,马令薯主要富含淀粉,淀粉在体内的生化过程,与糖相同。
(待续)
(修改于2008-08-01 03:45)
说狼(55)
美国人不住嘴地喝,大罐的可乐,大罐的加糖咔啡。
美国人不住嘴地吃,汉堡包,甜点,冰激淋,炸薯条。
这些饮食物支撑了美国的支柱产业,与国家经济命脉相关。
当然也与糖尿病这样的人类疾病有关。
人们看到了这一点,也呼吁制定法律,减少糖与脂的消费。这会触犯农场主的利益,还有,事关农工们的去留。布希当不成秦始皇,老百姓吃啥,他不能全作主。玉米麦马令薯脂类消费高,糖尿病就高发,心脑血管病就高发,再用玉米麦马令薯喂猪们,制造提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偏与老天爷对着干,我也不知他们在干啥。
然而,政客与老板们看到的却是权力与金钱。何况,人们嘴里塞满了香甜就会暂时停止骂娘。但却重创了自己的“中医脾”,也伤到了自己的“西医胰”。内经说过,过食甘必伤脾,甘味,在五行之中归属于脾。而所有甘甜之物,多半含有糖,有糖必给胰脏增其压力。“脾湿生满病”,脾虚而中满。更直言:“肥甘厚味,足生大疔”。这都在说,糖的过量摄入,必将伤害血管及神经,最后造成“糖尿病足”,还有其它严重合并症。
回想30年前,我在中国刚刚学医时,糖尿病的病人并不是很普遍。现在已经紧追西方欧美,连青少年的病发率都在急剧增高。我曾笑言,这都是邓小平先生惹的祸。
人们有肉吃,有饭吃,应当珍视之,不可浪费食物,不可过饮过食,不可太过追求享乐,不可太懒堕。而食物的浪费,更是资源的大浪费。
我听说,北朝鲜的糖尿病发生率就很低。还有人说,整个北朝鲜只有一个胖子。这些,我也不能全信,但过食肥甘,确是此病主因,人们还是应该深思。
我非糖尿病专家,我只是说,这病的主因与狼,或人所具有的原始属性有关。
摄食,不仅关涉狼世界的阶级斗争,也关乎人世界的战争。
人们在追述人类战争根源时,要讨论摄食。
人们在追寻病源时也要不忘讨论之。
而所有看似完全不相关的问题,可能都密切相关着。
宇宙混沌,阴阳互根。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