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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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出庭记

(2010-01-15 15:34:57) 下一个

在美国开车,吃一张罚单,是常有的事。老狼焉能幸免。
前不久,驾车出门办事,因为心中急于办事,驾车就会了望不周,结果车子行走在特殊车道,这车道,只能双人以上共乘,方可使用。车上一人,就算违规。
但老狼平时驾驶记录极佳,所以保险费用很低。现在,误入岐途,必影响老狼的良好驾驶记录,狼要认真思考一下。下车来,前后考察这条路,看看究竟错在那里。结果,发现这路与路标设计的都不尽合理。于是,决定不交罚单(美金 400 余元),去出庭辨理。
美国法制架构三权分立。立法,司法,执法。三者互相制约,相互独立。这确实是老美的伟大发明,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也许超过电与航天飞机的发明。
政府就是一家执法机关,也不得胡来。警察是代表政府的,职能就是照章办事。章却由立法的众参两院确定。法院专管评断执法是否正确,本质上是监管政府的,其中就包含纠正政府的执法不公。所以,美国民众,经常使用法院讨回公道。遇事,也确有讲理之处,此为美国可爱之一。
法院的法官,不由政府任免,所以不怕政府看不上他 / 她。因而断案较为独立公正。耳听是虚,眼见为实,姑且出庭当面辨理,看老美法官如何?
不日,收到县高等法院交通法庭一纸文书,详列违规事项,详引法条,再让老狼自己决定: 1 ,认错,就照单寄出罚款,在记录在案: 2 ,不认错,就要去预约时间出庭。出庭就要半日时间,半日也能赚钱若干,但老狼于心不甘,宁可耽误时间不赚钱,也不能把血汗钱白白交给政府,就是不惯它这毛病。再说,老狼每年纳税不少,政府是为咱开的,不能让它太随便。
按时去出庭。
高等法院很宏伟,警察林立,荷枪实弹,戒备森严。都是老狼等花钱雇的。
进门安检,还要解下裤带,此为脱裤子放屁。刚好有一老兄,自称有恶习,解裤带,肚子一松就要放屁,就事先声明,绝非故意,把门警察只有笑答:没关系。但老狼注意到,此君一见解裤带,立即将头扭到另侧,这显然不负责任,有失公职,老狼等拿钱白养他了,暂且将其记录在案,以后追究不迟。因为,趁此门警扭头之际,宾拉登先生竟悄然潜入,还怀揣着一包炸药。当然,我也没大看准。
进得门来,与一众人等落座法庭。
环视法庭,可容纳百人,座椅舒适,还有靠背。法官席高高在上,书记员认认真真,法警穿戴整齐,全副武装,身高马大,挺胸叠肚,想必是百里挑一,威武雄壮,以策威慑之力。但老狼耽心如此高大胖壮之徒,走路即喘,焉能追捕?
须臾间,法官进场,全体起立。
老狼按中国习惯,见领导进场,立即鼓掌,以示欢迎,众人见状皆诧异,哄堂而笑之,法官倒宽宏大量,并没有追究老狼蔑视法庭之罪,还朝老狼嫣然一笑,想必略知国人礼节之一二。
细观法官大人,乃中年女士,样貌端庄,金发碧眼,唇红齿白。
最令老狼惊异的是,法官大人女士虽端坐高台,挥霍断案,却面带羞涩,令老狼百思不解?
想来,美帝国主义这超一流强国,人民也是主人,法官也是为人民服务的,这在美国就是天理。此法官女士也许早在儿时就被爹妈洗脑了。或许就是因为父辈遭遇不平待遇,也才学法的呢。公平理念深植脑海,今贵为法官,心中必有平民之心,面对自己的衣食父母,谨言慎行,兢兢业业,怕断案有啥闪失,言行必带羞涩之态,也是常情。不知老狼想的对否?
正走神之间,忽听有人叫老狼大名,故慌忙站起。
女法官和颜悦色问老狼是否有违法规,老狼据理力争,法官见狼不服,就给老狼出两个主意: 1 ,如认罚,当时交银,她可将罚款减半。又念老狼初犯,只给警告,不予记录在案。 2 ,如不接受她的建议,可再约时间出庭,叫警察出庭作证。
老狼本想抗辩到底,证据齐全,连那条道路的卫星地图都带上了,但又一想,即将启程回国与同学相会,不想连累此案。
再者,女法官确实非常可爱,咱也就不能跐鼻子上脸,不给人家面子。不然,真就成了辽西的胡子(土匪) —— 不开面了。
想到此,表示愿遵法官之旨,认错交钱了事。
女法官闻言大喜,连连向老狼点头致意,并连说了两次 Thank You! 为拿到了 200 美元而喜形于色。不然,她必须再次费事庭审,其结果不定如何:如果,警察先生不能到庭作证,老狼会自动获胜,分文不付。
当然,狼亦温柔,见到女法官同样如此温柔,倒是徒增怜悯之心。
真所谓, “ 官法如炉,人情似水 ” 。
不过,话说回来,若没有同学聚会之盛事,使狼心大快,即使遇上再温柔百倍的女法官,老狼有理,也不会轻易说 Yes 的!
狼就是狼,老狼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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