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殇》与《大国崛起》
(2008-11-14 1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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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文军 (2008-8)
有朋友发过来一组文章,说的是20年前CCTV热播的《河殇》,也说到前年底热播的《大国崛起》。区别在于:前者被腰斩禁播,后者很快就再次播放了。看过这一组文章,似乎是因为《南方日报》今年8月4日的文章重新提起这两部电视片,此前,4月18日有何新的文章说《河殇》,称:“贯穿于整部作品的历史虚无主义与‘全盘西化’的思路,伤害的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自尊与情感,更重要的是它对于中国文化价值的消解与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颠覆,这对于中华民族与执政党的执政而言是极其危险的,因此当时受到极其猛烈的批判是理所当然的。”接下去还有“左棍”的网文,称:“与《河殇》比,《大国崛起》的出现,反映出了我们的一种进步。这不仅是制作者的进步,也是执政者的进步,同时,也是全体国人的进步。因为进步,所以值得欣慰。”其依据是:“首先,《河殇》给人的感觉,几乎自始至终都在全盘否定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体的东方(黄色)文明,对五千年灿烂文化几度展现出来的闪光点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着重渲染近代以来对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束缚,给人以腐朽没落一无是处的感觉,这是片面的和不公正的。与此同时,对于所谓的西方(蓝色)文明,却回避其血腥野蛮的发家史,大肆渲染其种种先进性,这同样有失公允。其实,稍微读读世界史,就会知道,不管以农耕为基础的东方文明,还是以航海为发迹的西方文明,几千年来都各自有过自己的兴衰交替,这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法则。用自己历史的波谷,去比对他人历史的颠峰,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也难免有蛊惑人心之重大嫌疑。”“相比之下,《大国崛起》则克服了这些缺点。全片从回顾五百年来各个世界大国的发展历程,讨论大国崛起的关键性因素入手,抛开东西方两个文明谁伯谁仲的争执,通过一种客观、公正的角度和气势恢弘的视野,在努力为我们寻求一个强国复兴之路,也引发了国人的深刻思索。”
当年我看电视连续片《河殇》时就是断断续续的,既然它未播完即遭禁,也不可能看完,印象已经淡漠了。而《大国崛起》也只是断断续续看了几集,及至欢呼声起,又补看了几集重播。或许是18年多的时间里又读过许多书,思想理应会有变化,当初看《河殇》时那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没有了,倒是有些诧异:如今重弹这种《大国崛起》的老调还有意义吗?寻得《河殇》的解说词再读,就有了现在的思考。
一,“大国崛起”,一个古老而又陈腐的话题
首先,无论《河殇》还是《大国崛起》,它们的核心是一致的,这个核心就是大国意识,而这种大国意识只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古老而且陈腐。无论古代欧洲、中东、南亚还是中国,包括美洲、非洲那些部落,丛林法则主导世间状况,无论统治者还是平民都期望国大以求安全,大国意识油然而生。要做到大国,攻城略地是惟一手段,战争源于做大的企图。然而到今日,这种大国意识本身就已经过时了。严复早就说过,西人之强不在于坚船利炮,而在于宪政与民权。大国意识原本就只是统治者的理想和利益所在,对于普通民众,他们的切身利益本来与大国意识无关,仅仅因为人类处于朦胧阶段时,异族间杀戮与奴役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利益甚至生存权利,这才会与统治者同仇敌忾抗击外来杀掠或者伙同统治者杀掠他国。不用举别人的例子,我们自己,汉武帝、成吉思汗、康熙大帝杀掠异族之伟业至今仍被讴歌,而“落后挨打”则耿耿于怀。其实两者皆源于大国意识。元、清两朝外族入侵中国以后爆发诸多抵抗,也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然而被入侵一方百姓一旦体会到入侵者并不会剥夺自己的生存权利乃至即得利益与文化,很快就转变态度成为顺民,当然会有恐怖的因素。反之,没有一支侵略军不是踏着“大国”的鼓点侵入异国他乡的。“大国”对于其子民的意义在于他们的权益不受外族入侵的损害却有劫掠外族的可能性。
如果我们对于二战的认识仅停留在战胜法西斯之上恐怕略嫌肤浅,它的深刻意义在于:1,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战争只能解决战争问题,除此之外它解决不了任何社会问题;它的成本已经超过了胜利的价值,从而接受了建立国际间和平民主新秩序的意识,联合国就是这种意识的标识。2,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像“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之类似是而非的蛊惑日益被唾弃。有了上述两个基本改变,人类社会才得以在二战后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获得了超过以往历史总和的飞速发展。我们无妨罗列一下《凡尔赛和约》签订后的主要战争:爆发于1919年的希腊-土耳其战争、苏俄兼并乌克兰的战争、罗马尼亚-匈牙利战争;爆发于1920年的苏俄-波兰战争;1921年苏俄红军侵占中国外蒙古及唐努乌梁海战争;1929年苏军入侵中国东北的战争;1931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1935年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战争;直至1939年纳粹德国与苏联合谋共同瓜分波兰、苏联入侵芬兰打响了二战。历史应该这样描述:布尔什维克是一战后最大的战争根源,它不仅在欧洲许多国家挑起了内战,具有强烈的大国情结的斯大林与希特勒还合谋挑起了二战,倘若不是同样的大国情结导致希特勒向斯大林开战,人类历史必将会是另一副模样。
1987年挪威女首相布伦特兰主持联合国国际环境发展委员会(WECD)作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这个报告又称布伦特兰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该报告指出:一百年来世界工业生产增长了50倍,其中4/5是1950年以后取得的。可见,二战以后人类生存环境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而那个报告已经过去了21年,无需多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生存条件与环境的与时俱进的变化。而这个变化反过来更加深了前面所说的两项共识。
不说久远,胡、温体制已经一再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与毛时代的革命至上的目标已经大相径庭。在这种变化之下如果我们仍旧“以不变应万变”,坚守着“大国崛起”是否过于僵化?在现代,《大西洋宪章》所确立的任何非本民族自由意志决定的领土变更均为非法的原则被认同之后,攻城略地已经成为历史遗迹,所有国家的幅员都只是历史所赋予的条件与责任,各国人民只是努力履行责任使自己幸福并为人类共同繁荣作贡献而不是添负担,国家的大小只不过意味着责任的大小而已,守望旧梦是不切实际的。
二,远洋航船驶不到“文明”彼岸
详细解读一下,《河殇》所提出的“蓝色文明”或者“海洋文化”的观点无疑也是一种偏见,我们稍微回顾一下历史就不难看到:人类文明进程根本不取决于航海与否,反过来,是文明进程决定航海事业之兴衰。且不论亚洲先民早就漂洋过海到达美洲和澳洲,结果并未折腾出什么“文明”来,只是成为土著而已。阿拉伯人早就是航海里手,就连《圣经》里也在说“诺亚方舟”的故事,曾经折腾出不止一个大国,却没能折腾出什么“文明”。《后汉书》记载了公元166年古罗马帝国使者便已经海路抵达中国,而《梁书》更记载了孙权接见罗马商人秦论,“(孙)权问(秦)论方土风俗,论具以事对”,然后礼送秦论循海路回国。那以后中国跟罗马帝国海上通商的记述不赘言,这些历史记载均早于《马可.波罗游记》一千多年,足以证明罗马帝国以及阿拉伯人的远航能力。在广州常驻之阿拉伯等地商人及眷属竟达十数万,刘半农翻译的《苏莱曼东游记》记述了唐朝廷派遣回族官员至广州依伊斯兰法律专审阿拉伯商人间诉讼的故事。长孙无忌的《唐律疏义》亦记有:“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堪称中国最早的治外法权的范例。仅乾符五年(公元878年)黄巢攻克广州,便屠杀外商达12万人之多,可见当时外籍商人已经达到相当规模。但也没有什么“蓝色文明”发生反倒败亡了。还有记载说北欧人埃里克父子在公元1000年时便已航行抵达格陵兰及北美的新斯科舍,只是没有什么社会响应于是沉寂。
从另一方面看,中国人也早就开始航海了,最著名的案例当数徐福东渡,西汉亦有使臣远渡印度的记载。以唐为例,且不提唐与日本之间频繁的“遣唐使”交往,《唐鉴》记载,太宗贞观年间造船“大者长一百尺,广五十尺”;《旧唐书》记载,懿宗时在广州、福建运粮食的海船,“一船可致千石”;五代十国虽短暂,闽、粤两地几乎全靠海外贸易维持财政。至宋代,海运业就更发达了,宋太宗时官造船只即达3300余艘;哲宗时温、明两州官造海船每年以600艘为限额;宋代造船、海运绝对领先于世,北宋时有记载的中等船已载货120顿,并已普遍使用了密封舱结构,每船十余舱,即使数舱漏水亦不致沉没;中国海船不但使用指南浮针导航,还绘制了航海图谓之“针路”。宋朝设市舶司管海运,宋神宗时还制订了《市舶法》,为我国历史上首部海外贸易法典。元朝皇帝不断派遣官船航海至亚非诸国,携金银换奇珍异宝,那时航船交通北非、欧洲之盛况,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甚多,经红海、波斯湾转抵欧洲直接贸易相当繁盛。就连柬埔寨的吴哥窟,也全凭元朝使臣周达观在此旅居一年的记录方知其究里的。更不必说明代著名的“郑和下西洋”了,中国史籍上的“蓝色”记载简直多如牛毛,“文明”在哪里呢?等到葡萄牙、西班牙人造一些几十吨的小船开始远航之时,我们的祖先早就把大海大洋都趟熟了,然而我们非但没有“发现新大陆”,就连死鱼烂虾也没捞几只。扯什么“海洋文化”、“蓝色文明”会导致“大国崛起”,纯属误导!
中国曾经先进的航海事业不但没有开启什么“蓝色文明”,反而毁于自己。明太祖朱元璋一登基,即接二连三地下“禁海令”:“片板不许入海”;“仍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申严交通外番之禁”等等,连下海捕鱼也在禁止之列。被后人吹嘘不已的“郑和下西洋”,其实是明朝廷出兵剿灭海外华人定居者的举措,《明太宗实录》记载明成祖诏书曰:“凡番国之人即各还本土,欲来朝者,当加赐赉遣还;中国之人逃匿在彼者,咸赦前过,俾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接连遣使招抚收效不大,反而得知在南海诸国尤其是在旧港一带聚居众多华人,这才诏令心腹太监郑和“将士卒两万七千八百余人”“下西洋”。首航即剿灭不肯归宗的旧港华人数千,生擒其首领陈祖义等三人返京诛杀示众。郑和七下西洋,实际上是一支海上军队,既不为经商也不为掠地殖民,每次出征均载兵员近三万,只事剿灭不肯归降之华人,捎带着高价买些贡品讨皇上欢心。当年朝臣即有奏章曰:“所出常数千万,而所取曾不能及其一二,耗费中国,糜敝人民,亦莫甚于此也。”刘大夏奏称:“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最终因财政不敷负担而终止,随即毁船禁海,就连郑和的航海记录也没留下,若非梁启超翻出此事来评说,恐怕这段辉煌也就销声匿迹了。这与几十年后葡萄牙、西班牙人以获取为目标的远航恰好相反。1535年葡萄牙占据澳门之后,1542年西班牙占领菲律宾,一支华人的民间武装队伍在吕宋岛上给西班牙殖民者以沉重打击,形成割据之势。1574年,明朝政府居然派军队配合西班牙人剿灭了这支华人武装,将其所据之地盘系数交给西班牙殖民者。更严重的是,此举令西班牙殖民当局知道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人的政策,后来屠杀在菲华人无所顾忌。由此可见,说航海导致“崛起”毫无根据,它亦可能导致衰败,须知,中国恰是从“郑和下西洋”开始加速没落的。
三,“血腥野蛮”乃历史局限,它绝不可能导致“发家”;殖民主义对于人类文明的贡献大于它的罪恶
开宗明义第一句,古希腊就是一块殖民地。罗素评论说:“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哲学和科学都是希腊人的发明。希腊文明的出现,导致了思想活动的迸发,这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壮观的事件之一。无论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以后,都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巅峰时期。在短短的两个世纪里,希腊人在艺术、文学、科学和哲学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惊叹的卓越成就,这些杰作汇聚成源源不断的激流,从而奠定了西方文明的普遍标准。”然而获得世人如此褒扬的希腊古文化,是比埃及以及美索不达米亚晚了几千年的文化,它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殖民地文化。史籍尤其是考古发掘证实,公元前两千年伊里尼奥人首先入侵希腊,300年后亚该亚人入侵并统治了这个地方,公元前1200年特洛伊战争使亚该亚人元气大伤,100年后多立亚人统治了希腊,而海上霸权则被腓尼基人取代。这一系列征服使希腊成为一块古老的殖民地,直至此时希腊人才从入侵者那里学会了闪语字母,然后形成自己的文字。各种入侵者携带的文化汇于希腊殖民地,尽管有论述说米利都哲学与科学是古希腊文化的基础,但它并未能形成一统。古希腊同时存在两种主张,一种趋向于有序与理性,另一种趋向于无序与本能,交织而成便有了自己的文化。这块殖民地随着人口的增长进一步扩张,到公元前8世纪,它扩张到西西里海岸、意大利南部乃至黑海地区,正是在这块殖民地之上诞生了古希腊文化,被认定为其发端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恰是在希腊殖民地扩张的同时写成的;接着,哲学、科学与艺术都在这块殖民地上出现,一群杰出人士涌现于他们的创作之中,所谓“古希腊文明”正是人类最早的殖民地文化的奇葩而不是征服者文化的炫耀。
更荒唐的指责是西方“血腥野蛮的发家史”, 一个似乎无需求证的故事是哥伦布为代表的殖民者摧毁了印第安人的文明。事实上,“玛雅文明”荒废于公元800-900年,在哥伦布涉足美洲约500之前。20世纪80年代未,一批共45名学者组成的多学科考察队踏遍了连盗墓贼也不敢涉足、常有美洲虎和响尾蛇出没的危地马拉佩藤雨林地区。考察队包括考古学家、动物学家和营养学家在内,耗时6年,考察了200余处玛雅文明遗址,考察结论是:“玛雅文明”毁于争夺财富及权势的血腥内战。在墨西哥等地长期考古发掘证明了同样的结论,玛雅人并非如传说那般热爱和平的善类,从公元300年到700年,各城邦的玛雅人一直在进行着战争,直至相互摧毁。此结论并非替殖民者掩饰罪恶,但他们到达美洲时印第安人已经是一些零散部落,已无所谓“文明”可言了。说句不甚中听的话:人类历史基本上就是一部殖民史,从东非大裂谷的原始人殖民各地开始。中国也不例外,今日之幅员也是靠着殖民掠得,炎、黄二帝之争就是殖民战争,尤其是汉武帝、康熙帝时代,殖民特性格外彰显,所欠缺的只是没有强大的技术手段支持故无力张扬罢了。即使美洲印第安人,不也是从亚欧大陆殖民过去的么?
殖民者在美洲发现并开采黄金、白银,由于知识与技术先进致使产量很大,并非劫掠印第安人现成的金银。到1590年为止,西班牙从美洲运回黄金约41900公斤,白银2280000公斤,但它并没有因此而富强,反倒在哈布斯堡王朝普力二世统治下横暴地构筑旧秩序,对新教、犹太人、异教徒滥施迫害;厉行文化专制颁布禁书目录查抄外国书籍和出版物;禁止出国留学;垄断海外贸易推行反重商主义政策;扩大作为专制支柱的官僚、军队、贵族、教士队伍及其特权;甚至组建强大的“无敌舰队”远征英国,意欲扑灭英国的自由体制,终遭败绩。西班牙商业、工业、农业、财政均陷入衰落乃至危机之中,社会死气沉沉,直至成为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而后他们在美洲的后裔在美国支持下纷纷独立,但源自西班牙、葡萄牙的拉丁系封建意识导致他们迟迟不能步入富国行列,反倒是内乱不已。我们甚至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反问:倘若殖民者从美洲劫掠的金银可以导致“西方国家”打造出“近代文明”,那么,何以一直占有这些金银矿产的印第安人非但没有什么“近代文明”,反而始终处于原始部落状态呢?
我们的历史并不比别人缺乏血腥,且不论中国的酷刑是举世无双的:“炮烙”、“车裂”、“俱五刑”、“凌迟”、“腰斩”、“烹刑”、“株连九族”等等,怎么残忍怎么设计,甭说西方人,就连以“割头皮”见长的印第安人也不敢想像。至于“白起坑降卒四十万”、“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怨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张献忠屠川”等等,没有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以血流成河为代价的,即使是明代朱棣剿灭侄儿建文帝,南京也未免屠城之难,乃至于朱棣本人也难忍血腥气迁都北京。左宗堂平疆,将所平之地俘获的维吾尔族男性全部阉割,致使“西方殖民主义者”不忍闻,纷纷表示谴责。再去读读老革命家回忆老毛当年搞“反AB团”的酷刑,简直毛骨悚然。装出一副洁白无瑕的文明人姿态去指责别人,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们那“五千年的文明史”大抵可以称之为“血腥野蛮的不发家史”。更何况,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什么血腥能超过无产阶级革命所导致的血腥,仅从列宁的政变算起,墨索里尼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直至波尔布特萨达姆,都是扛着这块招牌作祟的,短短几十年,正如马克思所宣言的:“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它最彻底地颠覆了人类文明所有的道德底线,罗素断言:“理想主义,正是使正派人成为流氓无赖帮凶的诱因。”人类为此付出了最惨重的生命代价。
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别人“发家”是否真的如我们的历史教科书所言:西方的兴起靠的是掠夺,资本主义的第一桶金是掠夺得来的,然后才有金融市场的发达,才有科学技术进步,才有他们的现代化,才有他们的文化进步,等等。总之,是掠夺在先,发展在后。这个谎言至今盛行不衰,殖民地是否真的可以抢来“近代文明”?其实,翻开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就可以读到:“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商业、航海业和陆路交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它已经确认了发展源自大工业这个历史真实。
翻开史籍,除了前面说过的罗马帝国之外,古巴比伦王国、亚述帝国、后巴比伦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无一不在大兴讨伐实行殖民地政策;我们许多人引以为荣的成吉思汗,难道不是以铁骑杀戮为手段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的殖民帝国?它们怎么都没搞出“近代文明”反倒一个个全都土崩瓦解了?就连前苏联吧,这个以东欧为变相殖民地的“超级大国”何以难乎为继只好自行解体呢?难道“牛顿三大定律”、“珍妮纺织机”、“瓦特蒸汽机”、“工业革命”等等都是从印度或北美、澳洲抢回来的?“历史唯物论”其实是最彻底的“唯心论”,因为它以原则判定事实,一旦事实不符合原则必须以原则决定事实而不是相反。
是殖民主义导致了穷国的贫困造就了富国的繁荣吗?我们知道,例如富国瑞士和瑞典,它们从未获得过殖民地收益;尼泊尔、利比里亚、阿富汗等国从来没有被谁征服成殖民地,它们现状如何?又比如当今世界最穷国之一的埃塞俄比亚,它是非洲殖民地时期惟一保持非殖民地地位的原有独立国(利比里亚系美国援助所立之国),即使墨索里尼曾经攻占那里,恰好是大英帝国帮助它恢复独立地位。而北美13州、加拿大、澳洲本身就是在被掠夺的殖民地独立的。再退一步说,直至1970年代台湾的人均GDP还低于苏丹,而这个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五十年代即彻底独立,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血腥政变或革命,直至尼迈里七十年代实施社会主义,结果如何?进入21世纪,曾经是日本殖民地的台湾的人均GDP接近苏丹的40倍。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比尔.沃伦写道:“直接的殖民主义,非但没有阻碍或者扭曲本土兴许会出现的资本主义发展,反而担当了进步社会变迁的强有力的引擎。”同为曾经的殖民地,何以北美、澳洲、南非、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地方(我们不提那些石油国家)富得起来,而拉丁美洲、非洲却举步维艰呢?我们可以认为,殖民主义时期那些罪恶行径远不如它对于文明进步的贡献来得大,美国倡导的反殖民主义潮流,事实上有操之过急之嫌,在众多尚未准备好的国家便引发了灾难。例如印度、巴基斯坦的独立便导致约200万人死于教派冲突,至于亚、非、拉的独立潮更成为野心家的舞台,美国独立后最先获得独立的海地,至今内乱不已;黑非洲独立潮基本上就是杀戮潮,坦桑总统尼雷尔曾经感叹:非洲的解放使黑人也获得了屠杀黑人的权利。即使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中国租界吧,它其实起到了中国走向近代的桥头堡的作用。不是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吗?倘若没有租界何来共产党呢?关于殖民主义的历史地位,那是另一个大话题,此处不赘。
四,近代工业文明发祥于英国,而不是西方
稍加分析不难知道早期欧洲掠夺殖民地、贩卖黑奴的国家是葡萄牙、西班牙,它们恰恰是欧洲最保守的王国,都是直到上世纪70年代才步入宪政体制的。而发起工业革命的英国那时并没有资格和能力涉足殖民地。英格兰在击败西班牙签署《伦敦协议》之后于1607年才在北美弗吉尼亚建立第一块永久的海外殖民地,而这块殖民地并非英格兰出兵占领,而是自己跑到那里去的英格兰商人回国申领执照才意外获得的。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成英国,靠着击败荷兰、法国而获取他们在美洲的殖民地,1807年英国立法禁止奴隶贸易,并强迫欧洲相关国家一起执行,耗时近半个世纪才扑灭了这项罪恶的贸易。
我们如果含含糊糊地唠叨什么“西方文明”也是不准确的,根本不存在一个一统的“西方文明”,欧洲大陆各国始终各行其是,完全取决于利益关系或分或合,战争基本没有断过,直至爆发两次世界大战。只是他们跟我们历史上的战争不同,有谈判决定结束战争的可能性,不似我们一定得杀出分晓,成王败寇。于是,欧洲各国间就存在着妥协与交流,顺理成章的就有采纳别国成功经验的结果。例如重商政策、殖民政策,荷兰、法国、英国甚至遥远的俄国都自愿采纳,虽然程度与范围的差别。之所以有“西方文明”之说,根本在于那里的文化保守主义不成气候,各国都愿意吸纳别国的先进经验,不曾有过“绝不能全盘照搬”别国好办法的说辞。即使最保守的俄国,彼得大帝甚至亲身体验不惜杀太子以排除“全盘照搬”英国经验之阻力。
资本主义准确些说应该叫做自由主义,包括资本自由在内。这个主义的本质在于捍卫个体的利益而不愿意任何集体的利益侵犯它。它发祥于英国,并非整个欧洲都乐意奉行的,古希腊城邦崇奉的就是一种集体主义,苏格拉底就是被多数人的意志而处死的;罗马帝国则奉行纯粹的专制制度,它消灭了一切地方的独立;中世纪罗马教廷则不惜以最残酷的处罚禁绝所有异教势力,任何有悖于天主教教义的意见都会受到严惩;欧洲大陆几乎都有在君主绝对权力的阴影下的经历。总之,古欧洲同样也是集体利益可以随意剥夺个体利益的体制,跟东方的一统专制并无本质区别。只有在大陆之外荒蛮的英伦三岛处于“天高皇帝远”之境地,早期凯撒大帝曾经征服过它,5世纪时罗马帝国自顾不暇,英伦三岛又被海峡隔离出去,曾经有盎格鲁撒克逊、外琴、丹麦、克努特、诺曼、瑞典等外族入侵,各种外族都留下了自己的文化,使三岛逐渐成为一个殖民地社会。罗素考证之后说英国是一个先有国家后有民族的国度,并推论说宪政制度可能因此而奠定。1066年开始,再无外界入侵,自1746年以后,连内战也消没有了。至今英国人视作珍宝的《大宪章》签署于1215年,这个法律和管理的理性体系强调个体权利,明文规定不得对个人进行随意的逮捕、关押、剥夺。英国朝野对于这个宪章堪称做到了“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不断地完善、补充,到十七世纪时已经构筑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制体系,由此才会有“光荣革命”。1689年特别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必须定期召开国会,国王无权中止任何法律的效力,议员言论自由,征税、募军、外交等重大决策必须经由国会审批。以后又确立一系列法律,规定除天主教徒之外信仰自由,国王不得为天主教徒等等,君主立宪体制在英国终于得以确立。
之所以英国会成为近代工业革命的发祥地,除了本身具有多元文化的积淀之外,外部的原因在于孤悬海外来自欧洲大陆的干扰较少,内在原因在于民众普遍的、根深蒂固的对私有财产和自由的捍卫意识。换一种说法就是个体权利被置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1215年英国约翰王宣誓同意的《大宪章》63个条款中,至少有一半内容涉及对私有财产的保障,它规定:“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约法确立个体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原则,第一次从政治逻辑上把私有财产置于国家主权之外,同时也在民族国家政治实践中逐渐确立先同意后纳税的原则。1625—1649年的国王查理一世企图突破《大宪章》的限制,强制增税,大量出售专卖权,并垄断明矾、肥皂、煤、盐和砖等日用品的贸易,国家以及王室的增收是以侵犯纳税人财产权和政治上失人心为代价的。为了筹措海军军饷,查理一世1635年在全英格兰征收“船税”。伊丽莎白和詹姆士一世时代也曾向沿海城市间断性地征收过船税,查理一世却是年复一年地全面征收,这导致宪政问题,如果国王可不经议会批准任意征税,那么《大宪章》精神和议会都将流于形式,“法在王之上”的原则和民众的个体权利亦将不再。白金汉郡乡绅约翰•汉普顿率先起而拒付船税,“汉普顿拒付船税案”1637年在财务署审理时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法律原则:“为保障英国人的生命权和财产安全,国王的特权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汉普顿先生因此成为英格兰历史上的英雄。查理一世的一意孤行引发了英国内战,结果是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当今世界史学界主流已经认定,这场内战并非所谓的“资产阶级革命”,内战爆发前英国社会各阶层就已经相融共处了,资本主义体系已经形成体现在社会的各个结构层面。都铎王朝时代,英国已有约2/3的家庭具有工资收入,等待这次内战来实现“资产阶级革命”纯属“马后炮”。历史有时会给我们一些启示:物质财富的私有化恰恰与政治权力的公有化成正比,反之,物质财富的公有化则与政治权力的私有化成正比。如果细细求证恐怕挺有趣。
孟德斯鸠则说英国是世界上最恪守法制的国家,“在英国,即使你的仇敌跟你的头发一样多,你也不必担心会受到伤害。”谈到英国的新闻自由,他说:“我们阅读英国的报纸,会以为英国明天就要爆发革命。”十九世纪法国史学家H.A.丹纳描述英国民众捍卫法律权利时说:“每个人,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平民,都有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都尽其生命的力量来护卫他们的权利。我的土地,我的财产,我被法律所给予的一切权利,无论国王、贵族,或其他人民,都不得加以损害。否则,我宁愿离开我的职业,牺牲我的时间,花费我的金钱,甚至受罚被禁,不管如何,我决不示怯,决不向不公正屈服,我决不将我任何一部分权利舍弃。”1936年秋冬之际,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访问康华尔矿区,站在一位贫穷妇女家门口,鞠着躬,对门里的贫妇问道:“May I enter?(我能进来吗?)”一家报纸的记者拍下了这张照片,报纸刊印在照片上的标题就是国王的那句话。我们今日所说的民主、自由、法制等“西方文明”,其实也就是来自英国的这种私有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个体权利在法律保护下与集体权利达成某种妥协之体制,欧洲大陆也是从英国移植过来的,“启蒙运动”就是宣传英式体制的运动。即便是发祥于佛罗伦萨的文艺复兴运动,它的前驱宗教大分裂亦源自英国。14世纪牛津大学的神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首先开始抨击罗马教廷,谴责教士拥有私产,主张世俗统治,牛津大学坚持自己的教师有学术自由的权利抵制罗马教廷的审判令,英王以及崇尚个人权利的伦敦市民采取支持牛津的立场,威克里夫从而逃脱了中世纪宗教法庭的火刑处罚。而他的主张传到波希米亚,启发了胡斯运动,尽管胡斯本人没有威克里夫那么幸运逃过火刑,但这个运动一直延续,直至宗教改革运动。
五,历史留下的启示
如果我们需要从历史的长河中寻求一些启示,以利发展,不应该再去沿袭旧思路。不幸的是,无论《河殇》还是《大国崛起》都含有一种一统的观念,似乎“西方文明”也跟我们一样是列队前行只不过走的路不同而已。如此,我们今天仍然面临着选择,“全盘西化”抑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无疑是一种误导。
问题恰在此处弄拧了,任何国家的富强与否,最根本的不是选择哪条道路大家一起走,而是国民是否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在今日世界的环境里,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国民在本国的地位决定国家在世界的地位,绝对没有哪个国民个体权利缺失的国家会领衔于世界。前苏联解体之时,中国的主流文人们如丧考妣,纷纷去研究其原因。由于他们的思想禁锢,诸说纷纭之中没人涉及苏联国民地位问题。苏联人民都是国家仆从注定了它解体的命运,国家做得越强大垮得越快,要避免解体的命运只有一条路:颠倒一下,国家成为人民的仆从。
所谓“全盘照搬”其实不过是拒绝先进的托词而已,世上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谓“全盘照搬”这样的事情,即使毛先生曾经力推“全盘照搬”斯大林那一套,甚至高喊“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也不得不“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既然“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又遑论国家?上世纪20年代北洋政府治下言论出版相对自由,梁漱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一文打响了“东西方文化”之争,有文人在争论中提出“全盘西化”之主张,此说之不严谨即成为守旧势力的把柄,一直沿袭到现在。其实,晚清思想界早就有类似争论,著名的说道始于张之洞的《劝学篇》,那里边前后提出两个说法:“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张之本意在中学即旧学。然而很快此说就被移花接木了:旧与新乃落后与先进之差别,中与西就抹掉这个差别换成地域差别了,守旧势力有了作战的阵地。譬如“旧医”变成“中医”,落后与先进之差别不见了,俨然并驾齐驱的两个医学体系。谁说我们的文人不够聪明呢?时至今日,所有聚集在“反对全盘西化”大旗下的斗士,其实不过在誓死捍卫落后抵制先进罢了,无论他们挥舞何种武器,在前清守旧派的武库里均可以寻得到,充其量有些许改头换面罢了。
马克思曾说过:“英国的大炮破坏了皇帝的权威,迫使天朝帝国与地上的世界接触。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紧密封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连同他的其他言论,我们可以看见的只有新旧之争没有侵略与反侵略之类道义评价,反倒预言“陈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义”,看来挺准确,他们至今仍挥舞的恰是“道义”大旗,维护的只不过是“陈腐世界”。
说民主宪政是“西方文明”完全站不住脚,须知,中国历史纪年就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先秦文化里并不缺乏民主宪政的萌芽,就连儒家“亚圣”孟子也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无论怎样将其划入“民本主义”的范畴,谁也抹不去其中的民主要素。历朝历代,可以寻得着的文人墨迹里,涉及民主宪政思维的也有,我们姑且不计被“独尊儒术”毁掉的文字,例如明末学者黄宗羲、李贽、顾炎武等的学说。黄宗羲1664年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人称“另一部《人权宣言》”,比法国启蒙运动早半个多世纪,比美国《独立宣言》早112年。为什么一定要把民主宪政拱手送给“西方文明”呢?为什么孜孜不倦去争“四大发明”却把民主宪政弃之如敝履呢?无他,维护官僚专制的既得利益或讨好权力之劣习使然。谁要以为他们有什么民族主义那就太冤枉了,当初毛先生不惜“在朝鲜出了一百万兵,名曰志愿军”,为的就是脱掉“民族主义者”这顶帽子,获得斯大林认可后高兴得不得了。民主宪政的思想并非西方专利,中国自己也有,只不过被一统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罢了。其实人性都是相通的,例如文艺复兴运动就是从但丁主张白话文写作正式开始的,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也打出白话文写作的大旗。
过去的早已过去,我们借鉴历史,为的是解决当前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30年了,中国已经具有充足的经济条件,搁置了30年的政治体制改革理应开始实施,两条腿一条长一条短、一条粗一条细,指望这个巨人不跌跤恐怕不现实。《河殇》也罢,《大国崛起》也罢,不在民主宪政上做文章恐怕都有缺失。正如何新先生所言,《河殇》立意于“对于中国文化价值的消解与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颠覆”, 但他扭曲了“中国文化价值”,依旧用陈腐的一统文化偷换了概念,至于“这对于中华民族与执政党的执政而言是极其危险的”也以偏概全,中华民族并不会因为颠覆了陈腐的一统文化有任何危险,恰恰相反,它将获得新生。感到危险的只有“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所以遭禁。而《大国崛起》则无此危险,反而暗喻着只有在执政党的驾驭下,我们的航船才可能驶入“大国崛起”的古老航道。蒋经国先生有言:“世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我想他说得有理,只是还需补充说明: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是天赋的,只有民主宪政才可能保证这个权利得以实现,没有任何说道能够永远麻痹人民放弃自己的权利。马克思先生在《共产党宣言》里宣布:“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我们难道不应该努力争取实现这个条件吗?
历代侵略者与亡国奴共建「中国」的传统,不是你毛共的宣传工具可以掩盖的。被谁都上过的正是你自己的祖先。
中国至有今日版图之庞大,中国人和中国的民族至有今日之众多,没有侵略者的加入是不可想像的。每一次被大规模侵占和征服的结果,都扩展了中国的版图,同时给中华民族注入了新鲜血液。被侵略的规模越大,征服得越彻底,中国的扩展就越迅速,越辽阔。
这么说不好听,却是事实。正因为这个事实,我们才会把岳飞,闻天祥等尊为“民族英雄”,近代才会有“驱逐鞑虏 恢复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