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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的博客

(2009-03-05 09:42:29) 下一个

    写博客是一种时尚,一种小资。我本来不爱凑这热闹,可汤姆斯家那只愚蠢的埃及猫在博克里大肆宣扬她抓松鼠的经验,唉,这是她的新情人──黑野猫为博其芳心而干的,可恶的是这只埃及猫却把两三只死松鼠叼到自家门前邀功请赏,并攥文自吹自擂。对了,还有辛普森家那只自作多情的机器狗,定时写天气好肚子饱心情棒的流水账,简直是在浪费地球资源。当然,这年代要想迅速出名,不能空等摄影师来发掘,写博客爆点隐私抖点猛料则是草根们窜红的捷径。

 

        言归博克,我叫辛巴,金色长毛披身。注意了,我不是那头赫赫有名的狮子王,尽管主人强迫我看了这部动画片数遍,想让我多学点勇猛智慧。我早有自知之明,我就是不愠不火不吠不叫的宠物狗,顶多顶多就是山寨版的狮子王。

 

       说到狗,一定要讲出身血统的,欧洲的名狗总要跟路易十四扯上关系,按理说我的老祖宗也是正宗的紫禁城狗,它就是卧在慈禧老佛爷脚下的西施狗,或曰狮子狗。后来的事情你们大概都知道,树倒猢孙散,我们的祖辈们陆续流放到其他各国的贵族手中,我这一支就漂洋过海到了美国。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无数的西施狗兄弟在肉体、情欲、心理上做出很大的牺牲,比如我也做了那种手术。每当我想对邻居的白色大母狗伊丽莎白暗送谄媚的秋波时,她总是鄙夷的看我一眼走开,瞬间难过后我会阿Q的自我安慰一番,至少这些牺牲换来了子孙后辈的贵族血统,养尊处优一辈子,不用担心像街上流浪的杂种狗在垃圾堆里吃残羹冷炙,说不好哪天还会成为人类的盘中餐。

 

        光有血统还不够,我们宠物狗一定要有生存的技能,能跑善吠会算不能保证与善变人类的长久关系,最重要的是择机的谄媚。你不信,让我讲讲亲身的经历。出生后不久,我就被强行离开妈妈甜甜的乳汁,关到小铁笼里。没有乳汁,我很饿很饿,在某天的早晨无师自通的学会了馋媚,从此管理员就多赏些牛奶,我胃口很好,长的飞快,金色长毛愈发光泽柔顺。直到有一天,我小兄弟们从笼子里放出来,被一双双温柔的手抱走,而管理员边摇头边擦些我面前牌子的数字,我才意识到我们狗兄弟是待售的商品,市场决定价格,人们想要得是身材娇小的狗,我却营养过剩体格超大。       

         我需要大房间、美味的食物,我在等待救赎的机会。一天天过去了,无人问津,我越懊悔,心情越烦躁,吃的就越多。

        这天黄昏,一对年轻的中国留学生从笼前走过,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我瞪着含情脉脉的双眸,伸出精致的红舌,摇摇小尾巴,再探出小爪,狭窄的笼子经不起我这么多肢体折腾,光荡荡的响起来。

         看它多谄媚啊!女生伸出手摸摸我的小爪,我舔着舌头,嗷唔一声,谄媚的附和着。

 

        我成功的把自己推销出去,但一开始我并没有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是东躲西藏一阵子。虽然我是在美国出生的,但在房东眼里,我是非法居民。白天我就藏在长沙发上金黄色的梅花狗掌的大毛绒玩具下面酣睡,软软柔柔的像妈妈的腹部,对,我是有点恋母情结的。晚上我藏在女主人暖暖的衣服下面溜下楼,到路灯点点的公园里散步。那里是群狗大联欢,我却没有发现我的兄弟姐妹。你说,手足之情是什么感觉呢?我们一出生便分装在临近的笼子里,没有一起抢妈妈的奶吃,没有一起玩耍长大,更多的是眼中闪过的孤独、哀伤、离别瞬间的惊恐。我天天躲在家里睡觉,偶尔会想起它们,睡在我旁边的兄弟姐妹们。

        这样相安无事三个月,终有一天房东找了借口冒然闯进屋,东窗事发了。毕竟是狗鼻子吗,我第一时间内嗅到陌生人的气味,但翻个身子继续着我的美梦。他检修完暖气管道后,突然一屁股坐在梅花掌上, 我想那时他的眼睛一定在扫着房屋的每一个角落,寻找着蛛丝马迹。我是隐忍至上的,但他的屁股太重,我嗷唔了几声,他一伸手把我从他屁股下面拽出来。此后主人的账单上每月多了一百美刀,我的卖身价也只是这个数目,房东太黑了。我有了身份后,一切名正言顺了,白天依然睡大觉,晚上在房东珍贵的郁金香花圃里撒泡尿。

 

        一年后我主人们的春天也到了,他们拿到绿卡,找到好工作,服务于美国社会。我们搬到更大更大的白盒子里,那软软的土豆沙发是我的床,只要我蜷做一团,土豆沙发就成了我的太空服,囫囵吞下一根牛皮棒棒,生活赛神仙。大大的双人床也是我的领地,从一头滚到另一头更舒服,注意不要留下狗毛和梅花掌。

        主人上班之前,在地毯上漂亮的瓷碗里留些花花绿绿骨头状的小饼干。我喜欢把碗打翻,叼起一块块饼干拼个马塞克梅花掌图。虽说饼干是牛肉味的,却是十几种化学试剂调出的味道,人类自以为聪明的用这种方式欺骗他们自己的舌头鼻子,但休想欺骗我辛巴。我宁愿饿肚子也不拿这种垃圾食品当晚餐,尤其当你吃过最正宗的烤牛肉烤鸭之后。

        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女主人是大厨,周末做一桌子菜,邀来四五个好友,大吃闲聊打牌,在北美的中国人基本上就这几大爱好,概莫能外。我呢,见到来客就扑上去亲昵半天,重要的是借机判断他的亲合力。开饭的时候,我就在最有狗缘的腿下转来转去,再抛出几个馋媚的眼神,天上掉馅饼的事保准会发生,炸鸡块、溜肉段、烤鸭脆皮从两根竹筷间滑落。为了以后的发展,我现在奉行素食主义,黄瓜条、葱条是我的最爱。

        你知道他们这些人在聊什么吗?不是美国总统大选就职演说,不是红袜子战无不胜,不是著名的大挖掘工程,而是我辛巴的故事,比如如何如何蠢笨,再比如如何从女主人的大衣兜里偷吃巧克力,据说这东西是人的摧情果,但对狗来说是毒药。那东西的确很神奇,放在舌尖就融化了,不像雪花有一点凉,它让我全身的血都沸腾起来,我从台几跳到椅子上,从椅子蹦到桌子上,再忽的跳到地上,完成了前所未有的创举。更重要的是我愚笨的脑袋开窍了,从那儿以后,我手中要握个牛皮棒棒笔写写画画,心中才得以安宁。最近我正在想一个更深刻的哲学问题,人与狗的关系,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宁愿养狗也不养孩子呢,这会使人类基因缺失的。

         

         好了,主人要下班了,我得假装睡觉了,否则被他们发现我很聪明,说不准要让我学语言,学跳舞,学绘画呢。狗生难得糊涂,这也是我辛巴的生活意见。怎么,你还要一睹我的尊容,请拜访我女主人的博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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