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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雨默:宴无好宴

(2009-01-21 12:50:05) 下一个

  1. 不详的约会
  他又是整夜未归。
  临走时他是怎么说的?“今天我们要执行一个重要的任务,你不要等我,先睡吧。”谎话!全是谎话!
  这几个月来,他无数次以此为由在深夜离开家,清晨才回来。
  她早知道他在说谎。
  但是,为什么呢?她从来没想过要戳穿他。她坐在床上望着墙上的结婚照,脑袋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她知道,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她害怕他会顺水推舟,了断他们的关系。
  因为他不爱她了,很久以前他就不爱了,他曾经直言不讳地告诉她,“若琳,我们分开吧,我觉得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当然,这全是我的错。”这句话她听得清清楚楚,但她不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也从没想过要去弄明白,她宁愿把这当成一个玩笑。当然是玩笑,他们的孩子都已经5岁了。那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女孩。
  他爱孩子,是个好爸爸,他舍得抛弃她们吗?
  他已经很久不愿意跟她亲热了,火热的身体睡在她身边,却只让她觉得彻骨的寒冷。不知从何时起,他开始喜欢背对着她睡觉。她想,如果他们还有另一间卧房,他会找到理由跟她分居的,所以有时候,拥挤的住房也有好处。
  她为这件事伤心欲绝,也曾经想重新把他拉回身边,但现在她越来越觉得,一切努力都是枉然,他的心早已经走远。也许他舍不得的只是孩子。
  她早就想过了,如果他们真的分开,她不会让他看孩子,要让他遗憾一辈子。她受够了。
  她披上衣服,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一口喝干了它。
  过去他整夜不归,她会偷偷哭泣,但今天却很平静。她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半夜三点。他是11点左右走的。根据惯例,他会在早晨6点左右回家,每次都差不多。
  所以,她有的是时间去查看壁橱。她知道在一个星期前,他往壁橱的最里面塞了一个小箱子。他以为她不会发现。因为壁橱里有太多的杂物,除非搬家,否则谁都懒得去翻它。他们结婚时买的一套瓷器和两个相架至今被丢在壁橱的最里层,上面积满了灰尘,如果不是站在椅子上,把整个身体探进去,她根本早就忘了它们的存在,她就是这么发现那个小箱子的。
  如果不是因为无聊,她也不会去翻壁橱。
  这个家的每件东西,每个角落都让她难以割舍,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里呆多久。房子是他单位分的,如果分开,要走的只能是她。
  凌晨4点,乔纳被她的好朋友,C区公安分局的技术警员王若琳的电话惊醒。
  “乔!还在睡吗?!”王若琳压低嗓门问道。
  “谁?”乔纳还迷迷糊糊的。
  “是我,若琳。”
  “你有毛病!知道现在几点吗?就算我再勤劳,”乔纳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看了下床边的闹钟,“现在也太早了!连四点都不到!”
  王若琳对她的抱怨置若罔闻,她低声问道:“喂,你上次说,你跟你们那边的副局长有染?这事确定吗?”
  “妈的!有染?!”乔纳觉得受到了侮辱,禁不住提高了嗓门,“你干吗不说我们在乱搞?”
  “说好听点,你们是在恋爱,对吗?”王若琳语带怀疑。
  这句话一点都不好听。其实王若琳很少说好听的话,虽然人是好人。乔纳了解她,所以不打算跟她计较,她忍着气问道:
  “你到底找我什么事?”
  “你跟他现在还有那种关系吗?”王若琳问道。
  乔纳很想骂人,但又觉得有点好笑。
  “姓王的,这关你什么事?”她反问。
  “乔,快回答我的问题,这事性命攸关,我不跟你开玩笑你们是不是在一起,这对我很重要。”王若琳的口气的确不像是在开玩笑,乔纳不明白这事怎么会性命攸关。
  “干吗?你想取代我?”她没好气地问。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啰嗦了?能不能爽快点?”王若琳不耐烦起来,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焦虑。
  也对,半夜三更干吗浪费时间跟她磨嘴皮子?乔纳打了个哈欠,答道:
  “好吧,我们是恋人。”
  “那就好!”王若琳似乎笑着松了口气,她低声说,“乔,今天中午11点半,我们一起吃午饭怎么样?就在我们常去的那家茶餐厅,你在门口等我,我有重要的东西要给你。还有,最好让你表妹也来。”
  “什么重要的东西?还要带上我表妹?”
  “我有事求她,现在说不清,碰头再说。别忘了,11点半。”
  乔纳更想在单位食堂解决午饭,于是她提议:“我上班前来你家一趟,你把东西交给我不就行了?”
  “不要不要,早上我有事。好了,不说了,我得挂了。”乔纳想告诉王若琳,那家茶餐厅附近正在修路,但还没开口,王若琳的声音就在电话那头戛然而止,等她再打电话过去,那边则一直是忙音。
  中午时分,乔纳焦急地等在茶餐厅门口。
  她不知道王若琳要带给她什么重要的东西,她只知道,这个从来不迟到的好朋友现在已经迟到了整整20分钟。乔纳又看了一眼手表,快50分了,若琳到底在搞什么鬼!手机又关着,想联系她也找不到人。正当她准备再拨一次王若琳的电话时,有人撞了一下,她抬头一看,眼前站着个头包纱巾的女人,再仔细一瞧,正是王若琳。
  “哇,你发什么神经……”乔纳望着王若琳头上的纱巾,禁不住问道,但王若琳没允许她开口。
  “少啰嗦,快跟我走!”王若琳说道,接着,她自己先走出一步,跨进了茶餐厅。
  乔纳被莫名其妙地扔在了街上,无奈,她只得跟了上去。
  几秒钟后,她在墙角发现了王若琳。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乔纳一坐下就没好气地问,她发现王若琳已经把那条色彩斑斓的纱巾从头上取了下来。
  “我不想让建民发现我,他好像在跟踪我。”王若琳心神不宁地向四周望了一下,“还好,这位置很隐蔽,就算他站在窗口也看不见我们。”
  张建民是王若琳的丈夫,目前是A区公安分局毒品科的小队长。
  “张建民为什么要跟踪你?”乔纳问道。
  王若琳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还是先叫东西吃吧。”她说。
  “好吧,我还是老规矩,炸猪排饭,你呢?”
  “我只要一杯冰柠檬水就行,我没胃口。对啦,我们AA制哦,不然我不是亏了?”王若琳又朝乔纳身后看了一眼,问道,“你表妹呢?为什么她还没来?”
  “你不知道我表妹是老迟到吗?”乔纳想到10分钟前给莫兰打的那个电话就来气。
  “你到哪儿了?怎么还没到?”她问莫兰。
  “乔纳,不好意思,我帮老爸准备晚上羊肉宴的材料,忘了时间了,我才出门,门口又没出租车,我等了好久……”
  她才出门!而我却傻呵呵地在那里等了20分钟!乔纳气得七窍生烟。
  “对不起啦,你们先吃吧,边吃边等我不是一样吗?”莫兰笑嘻嘻地说。
  “妈的,你给我滚回去闻羊臊臭吧!”
  乔纳气愤地按断了电话。
  “我姨夫晚上要请人吃饭,我表妹一早起来就在帮他准备材料。所以要晚点到。”乔纳气哼哼地说。
  “没关系,我们边吃边等她。”王若琳说着,又问,“她一定会来的吧?”
  “这你放心,我表妹说好来,一定会来的。”乔纳想,尽管自己刚刚很凶,但她相信莫兰是不会计较的,她对王若琳说,“你不是有重要的东西给我吗?快拿出来吧。我都等半天了。”
  “这个……好吧。”王若琳犹豫了一下,从皮包里拿出一个报纸包放在乔纳的面前。
  乔纳想打开,却立刻被王若琳惊慌地阻止了。
  “别!快收起来!这里是公共场合,不安全,也许会有人会看见……”王若琳又朝四周望了望。
  乔纳白了她一眼,有点不情愿地把那包东西放进了自己的包。
  “我说,你是不是在搞外遇?怎么怕成这样?”
  王若琳没回答,这时,他们的米饭和饮料上了桌。
  “为什么张建民要跟踪你?你们两个有什么问题吗?”吃了三口猪排饭后,乔纳忍不住又问道。
  王若琳喝了一口柠檬汁后才开口:
  “乔,我想离婚。”
  乔纳吓了一跳,马上问道:
  “吓,为什么?你有外遇了?”
  “我没外遇。”
  “那是为什么?是他有外遇?”
  “不知道。其实,从四个月前他受伤后,我们就开始出问题了。发展到现在,我们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王若琳忧伤地望着杯子里的柠檬汁。
  乔纳有些没反应过来,隔了一会儿,她才说:
  “可是你一直跟我说,你们是很和谐很和谐的。我一直觉得你们是模范夫妻。”
  “这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哪能到处说啊。”
  “你骗我干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
  王若琳轻声说:“你说得对,我是不该骗你,如果我早点告诉你,也许你还能给我出出主意,可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搞错了?张建民可不像那种人啊。”乔纳压低嗓门说。
  “他常常夜里出去凌晨才回来,每次都说有行动,一开始,我很相信他,但后来有一次,他晚上不在,他的同事打电话来找他,我就知道他没说实话。从那时起,家里就常常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只要是我接,对方就不说话,有一次,我问对方是谁,他急匆匆地跑来抢过了电话,然后关上房门,不让我听。最近,这样的电话少了,但我发现他买了一部新手机,他不肯告诉我电话号码,他说那是单位发给他专门用于工作联系的,连家属都不能说。”
  乔纳很想说,这种情形倒还真像有外遇,但她看到好朋友脸上忧郁的神情,她又把这句话咽了下去。她道:
  “也许真的是工作手机呢?别瞎想,我先帮你去打听一下。”
  乔纳跟张建民同在A区公安分局工作,乔纳是档案员。
  王若琳好像对乔纳的提议并不感兴趣,她喝了一口饮料后说道:“最近我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什么事?”
  “上星期天,他说要去见一个老同学,我没吱声,等他走了之后,就偷偷跟上了他。我发现他跟一个女人在饭店吃饭,他们谈得很开心。这个女人我见过,就在这事发生的前两天,我在东林路一家老式照相馆见过她的婚纱照,它被陈列在橱窗里,我记得我跟建民那天一起经过那家照相馆时,建民对着那张婚纱照看了很久。我还问他,你认识这个人吗?他摇摇头一句话没说。”
  “婚纱照?”
  “看上去像旧照片,”见乔纳面露疑惑,王若琳解释道,“就好像是我爸妈那个时代的结婚照,脸上的胭脂涂得红红的,两人都涂了唇膏,婚纱也很旧,新娘手里还捧着塑料花,就是那样的。”
  “哦,那他们可能是故意把照片做旧了吧。”乔纳猜测道。
  “你听我说下去啊,我后来特意跑到那家照相馆去打听这个女的,照相馆的老板说,有个男人拿了他母亲的结婚照来翻拍,其他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他怎么拿了人家的照片放在橱窗里?”
  “他觉得这个女人很上相,就提出要上橱窗,那个男的好像也没什么意见,后来老板没收他翻拍的钱,又另外付了100元给他,这就成交了。”王若琳说到这儿,忽然激动起来,“可是,跟建民吃饭的女人明明很年轻,顶多二十几岁。我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会不会看错?张建民是在跟个女人吃饭这没错,但这女人跟婚纱照里的女人不是同一个。”乔纳猜测。
  “切!我怎么会看错?那是在大白天,我看了一个多小时,还会记不住她长什么样?当然,我没把照片拍下来,但是她长得很像松岛菜菜子,笑起来很妩媚。”王若琳撇了撇嘴,一脸妒忌。
  乔纳闷头吃了两口猪排饭,喝了一口汤,问道:
  “就算是你掌握了张建民搞外遇的证据,他也没必要跟踪你吧?”
  “就算是你掌握了张建民搞外遇的证据,他也没必要跟踪你吧?”
  王若琳瞄了她一眼,低声说:
  “昨天晚上他又出去了。我趁他不在,偷偷撬开了他藏在壁橱里的一个小箱子,这是他一个星期前放进去的,他把它藏在一堆杂物后面,因为我平时很少去看壁橱,所以他大概以为我不会发现,但我还是发现了。乔,那里有很多钱,大概有,有十几万,……而且,抽屉里还有一本日记和几张照片,我看了几页,那本日记是一个叫敏敏的妓女留下的,她的花名叫Lucy,她好像……跟很多有头有脸的人关系密切,她在日记里还记了帐,至于那几张照片……”王若琳停了下来,似乎有点难以启齿。
  “照片怎么啦?”乔纳的兴致早被吊了起来,她着急地问道。
  “按理说,我不该把这些说出来,建民毕竟是我的丈夫,但是我已经打算跟他离婚了,乔,我受够了,他也早不把我当老婆了……”
  “哦,说吧,说吧,这里只有你和我。”乔纳催促道。
  “照片是十几年前建民跟几个朋友旅游时拍的,那里面有四五个人,我只记得其中一个。那个人是……”王若琳喝了一口柠檬汁,才鼓起勇气说下去,“那个人是司徒雷。”
  司徒雷!这名字乔纳很熟悉。最近半年,这个人的档案,她已经看了不下几十遍。司徒雷表面上是S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但背地里却一直在从事非法交易。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但因为此人诡计多端,在S市又党羽众多,根基又深,所以警方迟迟未能掌握他犯罪的确凿证据。乔纳相信,之前发生在群众利益酒吧的袭警事件(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也跟此人有关。他也是郑恒松最大的敌人。
  “这么说,张建民早就认识他?”乔纳还是不敢相信。
  “看来不仅认识,他们好像……好像还是朋友。”王若琳犹豫不决地说。
  乔纳想,近半年来,郑恒松一直在寻找警察局内部的奸细,如果张建民跟司徒雷有秘密来往,那他会不会把警方的行动信息暗中透露给对方?难道这个内奸就是张建民?这可真是太出人意料了。乔纳想到张建民那双诚实的眼睛和他曾经说的话,“乔纳,若琳有很多缺点,但我会包容她的。”妈的,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那张建民为什么跟踪你?你撬他的箱子被他发现了?”乔纳问道。
  王若琳点了点头。
  “我出门的时候,看到他在翻壁橱,他一定发现东西不见了,我好像还听到他在叫我,但我没理他自己走了。后来我一直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我。”王若琳朝身后望了一眼,胆怯地说,“我把那几张照片和那本日记都包在报纸里交给你了,乔,你把它转交给郑恒松。我知道司徒雷的案子在他手里,到时候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那你跟他准备怎么办?”
  “我跟他完了,等会儿我就去幼儿园接青青,先回娘家再说。”王若琳说完,伤心地叹了口气,乔纳看见她的眼圈红了,“其实,与其是当过离婚女人,我宁愿像你一样是一个寡妇。至少,你的那个男人到死还是很爱你的,不是吗?伤心的分手,还不如永别。我现在真恨他。”
  乔纳的前夫计小强是个缉毒警,几年前在一次行动中因公牺牲了。听到王若琳这句话,乔纳忍不住反驳道:“吓,你以为当寡妇很开心吗?你没有亲身经历,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死亡才是最最最最最可怕的。”
  “不跟你争了,你不会明白我现在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好失败,再也不会有男人喜欢我了,那可比死难受多了,”王若琳抬起眼睛,伤感地望着乔纳,接着又带着不甘心的口吻说,“我真不明白,像你这么粗鲁的人,怎么会让接二连三让男人为你动心的?而且都还是很不错的男人,他们是不是瞎了眼?真不公平!像我这样的贤妻良母被男人抛弃,而像你这样的男人婆居然在跟全局最酷的男人谈恋爱,这是什么世道啊!”
  因为我漂亮、性感、爽快、大度、知识渊博,热情大方、还善解人意、出身书香门第,哼,妈的,就是比你强!乔纳正想恶狠狠地反击,这时候,“滴滴滴——”她的手机响了,她一接电话,莫兰的声音就从电话那头传来。
  “乔纳,你们那家茶餐厅在哪儿啊?怎么找不着啊?”
  乔纳这才想起,茶餐厅门口的那条路因为正在施工,所以断成了两截,茶餐厅这边正好隐没在转弯处,再说她也没告诉莫兰这里的门牌号,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门牌号。
  “行了,我到门口来接你,你等等。”她道。
  “好。”莫兰说。
  挂了电话后,王若琳充满期待地问道:“乔,你表妹来了?”
  “是啊来了。但我得去接她,门口不是在修路吗?她找不着地方了。”乔纳起身时问道,“我说,是不是因为我表妹也离过婚,所以你才要找她?”
  “啊,我要问她的事多了,你还是快去吧。”王若琳朝她挥挥手,催促道。
  “帮我看着包,我马上回来。”她说完,快步走出了茶餐厅。
  几分钟后,乔纳在路口看见了在对马路东张西望的莫兰。
  “嗨!这儿!”她朝表妹招了招手。
  莫兰看见她了,朝她走来。
  “你们干吗要挑这种地方吃饭啊,这里都在修路,太难找了。”走近时,莫兰一边小心避开一个水塘,一边抱怨道。
  “这地方是王若琳挑的,快走吧,她都等急了。”
  “她找我什么事?”莫兰问道,
  “让她自己跟你说吧。”乔纳在前面引路,忽然,她看见一个男人从茶餐厅门口匆匆走出来拐进了旁边的小巷,虽然这人的出现和消失只不过两三秒钟,但乔纳还是觉得心里咯噔一下。她认识那个男人。他就是王若琳的丈夫张建民!张建民怎么会来了?他真的在跟踪王若琳?他找到她没有?如果找到她,他会是什么反应?他们之间会不会发生什么?她的心陡地紧张起来,禁不住加快了脚步。
  “你干吗走那么快啊!”莫兰跟在后面嚷。
  乔纳懒得解释,她几乎是以奔跑的速度大步跨进了那家茶餐厅,径直走到墙角她跟王若琳原先的那张桌前。若琳还在,她趴在桌上,但是,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心里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忍不住叫了一声:
  “若琳!”
  没有反应。
  她又推了一下王若琳的肩膀,仍没有反应。她的心砰砰跳,心里一个劲地在重复一句话,不会那么夸张吧,不会那么夸张吧,我才走开了这么一会儿,不会有这样的事吧!妈的,若琳,你是不是在装睡?凌晨忙着撬你老公的柜子,疲劳过度了?现在也不是睡觉的时候啊!就在这时,她身后传来莫兰的一声惊叫。
  “啊……”
  这叫声把她惊得浑身一颤,差点跌倒。鬼叫什么!她刚想回身训斥表妹,就看见莫兰捂住嘴,指了指王若琳的身后,乔纳努力移动自己呆板的身体朝那个方向靠过去,她终于看见了她最不想看到的东西,一把刀插在王若琳的后背,有那么一刹那,她想伸手去抓那把刀,其实她已经伸出了手,但莫兰却拉住了她:
  “不要碰它!”
  “她……她刚刚还在跟我说话,她刚刚还在说话,她,她不会……那把刀……也,也许没,没……她……我,我只出去了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自己想说什么,她只觉得头晕目眩,浑身瘫软。王若琳的一个旧影像出现在她面前——她穿着婚纱笑盈盈地跟张建民一起站在酒店门口,她好漂亮好开心啊,——“有人在跟踪她吗?”这是莫兰在问。
  “张建民。是张建民。他刚刚来过。”乔纳茫然地望着王若琳背后的那把刀,眼前又出现刚刚她在马路对面看到的那一幕——张建民匆匆离去,他手里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对了,我的包!她蓦然想起王若琳给她的那包东西,她把它藏在了自己的包里。
  她冲到自己原先的位置,如她所料,那个包已经不翼而飞。

  2. 女科长
  “张建民来过。”这已经是莫兰第五次听乔纳说这句话了,从茶餐厅出来后,她一直都在重复这句话。
  几分钟前还活生生在说话的好朋友,转眼就变成了一具背上插刀的冰冷的尸体,凭谁都难以接受这个事实,莫兰知道表姐心里现在一定难过极了。
  “警察会去找他的,你放心吧,这是条重要线索,他们不会放过的。”莫兰安慰道。
  乔纳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往嘴里塞了一支,默不作声地点上了。
  “你刚刚问我什么?”吸了一口烟后,乔纳问道。
  “我问你什么?”莫兰很茫然。
  “就是发现她……那样后,你问我的第一句话……”
  “我问你的是,有没有人跟踪她。”莫兰想了一会儿才回答。
  “你干吗这么问?”
  “因为你们的桌子在墙角,从窗外看不到。如果有人要杀她,那凶手一定是跟踪她到这家茶餐厅的,否则他怎么知道她在里面?他在店外看不见她。”
  乔纳惨然一笑,答道:
  “跟踪她的就是张建民。”
  莫兰回头看了一眼表姐,心里忽然充满了内疚,她道:
  “说起来,这件事我也有责任,如果我没迟到。如果你不来接我,也许……”
  “关你屁事!张建民来过。!”乔纳吸了口烟,恶狠狠地说。
  又是这个张建民,莫兰很想说,就算他来过也未必说明他就是凶手,虽然他最可疑,但毕竟谁也没亲眼看到他下手。但她知道表姐的脾气,除非有事实根据,否则想要改变她对一个人的看法,比登天还难。
  “别难过了。”莫兰只能轻声劝道。
  “我能不难过吗?”乔纳粗着喉咙嚷道,“我还得重新办身份证!到银行去挂失我的银行卡,妈的,我的卡都在那包里,我都记不得卡号了,里面还有现金500块,姨妈给我的黄金护身符,松的照片,还有……她给我的秘密档案,一个叫朱敏敏的妓女的日记和张建民的照片,他跟司徒雷原来早就认识,他们十几年前还一起出去旅游过,这个混蛋!我希望他出门被车撞死!……”乔纳把香烟扔在地上,用平底皮鞋的前端狠狠踩灭了它。
  这番话让莫兰颇为吃惊。刚刚警察在向乔纳了解情况时,这些她可只字未提。“她怀疑老公有外遇,今天见面就是要把那个死鬼搞外遇的证据交给我,我只出去了一会儿,她就翘了……我看见张建民了,张建民来过。凶手肯定是他!”乔纳是这么说的。
  “乔纳,你刚刚没跟警察说张建民和司徒雷的事。”莫兰提醒道。
  “妈的,我为什么要跟这些小警察说这些!他们懂什么!再说,警察局里有内奸,内奸!现在我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那骚包男人,另一个就是你家高竞。除了这两人,我谁都不信!”接着,乔纳又咬牙切齿地说,“张建民!就是他!把那些破玩意藏在壁橱的一个小箱子里,若琳今天凌晨撬了他的箱子!可她出门的时候,张建民在翻壁橱,他肯定发现了若琳拿了他的东西,他要杀人灭口!”
  “这是王若琳对你说的?”
  乔纳没理会莫兰的问题,自顾自继续说:
  “张建民,以前我还一直把他看成是正人君子!我真是看走眼了!他们两个好,我还是介绍人之一,我真该去吃屎!”
  “嗯……”莫兰不知道接下去这句话当讲不当讲,正在犹豫,乔纳催促道:
  “你想说什么就快说,我心情不好,可没耐心等!”
  好吧,说就说。
  “其实我觉得,王若琳的行为也有点问题的,既然她发现老公有这么多疑点,她就该直接问问清楚,她问过他吗?”
  “她没问,她怕张建民就此跟她摊牌,要跟她离婚。”
  “你瞧,她什么都没问,在不能确定她老公到底有没有外遇,有没有干不法勾当的情况下,她就匆匆忙忙拿了他老公箱子里的东西来找你了。我觉得真正背叛家庭的是她。如果她爱她的丈夫,就应该把事情先了解清楚,也应该给她老公一个解释的机会。”说到这里,莫兰发现乔纳正在朝自己瞪眼睛,连忙住了口。
  “解释?解释个屁!他能怎么解释?彻夜不归,莫名其妙的电话,箱子里的巨款还有瞒着老婆跟莫名其妙的女人吃饭,这不明摆着他有问题吗?我告诉你,若琳的死,张建民肯定脱不了干系!外遇和内奸,他都有份!”乔纳火冒三丈。
  莫兰心情也不好,她想,我放弃老爸做的荠菜鸭肉粥,大老远到你指定的烂茶餐厅来吃千篇一律的烂套餐,结果饭没吃成还碰到了死人,真晦气!
  “好了!我也就是随便说说,你生什么气!又不是我杀的人!”莫兰白了表姐一眼,怒道,“快点走啦!”
  见她生气,乔纳的口气缓和了下来。
  “我们去哪儿?”她低声问道。
  “当然是去茶餐厅附近的垃圾桶找你的包。那个人只要里面的东西,要你的包干什么!”莫兰加快了脚步。
  “你怎么知道垃圾桶在哪里?”
  “茶餐厅的对面和前面都在修路,到处都是水塘,坑坑洼洼的,走起来不方便,也费时间。而凶手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现场的,我刚刚看了一下,要想以最短的时间离开茶餐厅这块区域,只能走刚刚张建民走的那条小巷。”
   “有点道理。”乔纳想了想后说,接着她快步走到了莫兰的前面。
  垃圾桶在小巷的另一头。
  也许是因为附近有菜场的缘故,这几个垃圾桶四周到处都是蔬菜残叶和腐烂的瓜果,有个清扫工正用铁锹不断把地上的垃圾铲进垃圾桶。莫兰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她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出的这个主意了,她可不想亲手去扒那些垃圾。
  “喂,这应该就是最近的垃圾桶了!”乔纳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四个垃圾桶。
  “闪开!闪开!”垃圾清扫工朝她们不耐烦地嚷着,手上一使力把一锹子烂菜叶扔进了垃圾桶,莫兰隐约觉得有不明液体溅到了自己的手上,她不敢去闻,赶紧掏出纸巾擦了擦手背。
  “喂,能帮个忙吗?”莫兰问那个清扫工。
  她知道,对有些人说话太文绉绉,只会产生距离感,有时候就得粗鲁和生硬一些,才能让对方重视你说的话。
  “干吗?”那人声音含混,莫兰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给你20元,帮我们在这四个垃圾桶里找一个黑色的小挎包好不好?我这朋友刚刚被人抢了包。”她指了指身边的乔纳。
  “干吗让他来,我自己也行……”乔纳卷起袖子准备冲锋陷阵,被莫兰一把扯住了,她在乔纳的耳边轻声问,“你想让你们单位的人都闻到你身上的垃圾桶味吗?”
  乔纳愣住了。
  “干不干?20元。”莫兰问清扫工。
  “黑色的包?”那人的表情有些古怪。
  这提醒了莫兰,她蓦然想到,这个人一直就在垃圾桶附近,他会不会已经捡到了这个包?
  “这么大,你看见过吗?”莫兰比划了一下。
  清扫工嘿嘿笑了一下。
  莫兰站在那里盯着他,那人有些不自在地瞥了她一眼。
  “这包,是不是你捡去了?”莫兰问道。
  清扫工假装没听见她的话,继续铲垃圾。
  “如果你捡到了包却不肯交出来的话,那就是私藏赃物,私藏赃物也是犯法。”莫兰板起脸威胁道,她没把握一定能震住对方,于是掏出了手机,作势要拨电话,“算了,还是让警察来处理吧。你别走啊,一会儿警察来了得问你话。”她对清扫工说。
  “哐”!一把铁锹扔在莫兰的脚边发出一声巨响。莫兰吓了一大跳,赶紧闪到了一边。
  “你干吗!想找打是不是?”乔纳在旁边吼道。
  清扫工没理她,他慢悠悠晃到垃圾桶的背后,从一个塑料大格子包里掏出一个小挎包来丢在了她们面前。那正是乔纳的包。
  “是不是这个?”清扫工朝地上狠狠吐了口唾沫,嘴里又不知骂了一句什么。
  莫兰和乔纳都顾不得理他了,她们翻开包,很快发现除了500元现金和王若琳的报纸包外,包里的其它东西都在。
  20分钟后,她们两人在A区公安分局的门口见到了高竞。莫兰把乔纳的包递给他。
  “就是这个。”她道。
  “好,我让人去取指纹。”高竞瞥了一眼莫兰旁边闷闷不乐的乔纳,用眼神问莫兰,她好些了吗?莫兰也用眼神回答他,糟透了。
  乔纳好像觉察到他们在用眼神交流,她无精打采地说:
  “你们聊吧,我今天下午会请假早点回家,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睡觉和结婚。”说完,她拖着步子,慢腾腾走进了公安局。
  “结婚?”高竞望着乔纳的背影,很是不解。
  “睡觉可以让人暂时忘记悲伤,结婚可以获得依靠。”莫兰解释道。
  “她没事吧?”
  “她很伤心,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吧。其实我心里也很难受。”莫兰拉拉他的袖子问道,“你现在有空吗,陪我到附近走走好吗。”
  “你还没吃午饭吧?”高竞看了下腕上的手表,已经快中午1点了,“我陪你去附近的餐厅吃点东西吧?我们三点才开会。”
  莫兰虽然一点胃口都没有,但能跟他在一起,她就觉得安心,所以她马上同意。
  “好吧。”
  高竞笑了笑,眼光不由自主地朝她身后飘去。
  “怎么啦?”莫兰觉得他眼光有异。
  “没什么。我们走。”高竞收起目光,牵住她的手,拉着她转身朝她身后的方向走去,他一边走一边若无其事地问道,“看见前面那个穿蓝色上衣的男人了吗?”
  莫兰朝前望去,有个穿深蓝色滑雪衫的年轻男人正回头看她,发现她在看自己后,他马上穿过马路走进了一家商店。
  “看见了。”
  “你认识吗?”
  “我不认识。怎么啦?”
  “他一直在朝我们这边看,看了很久了,乔纳没走的时候,他就在了。”
  莫兰一惊。
  “他在跟踪我们?”
  “我不知道。”高竞神色凝重,他问道,“莫兰,你们找那个包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可疑的人?”
  莫兰摇摇头。
  “我没注意。”
  大概是看出她很紧张,他低头看了她一眼,笑着捏了捏她的手说:
  “我觉得他有点鬼鬼祟祟,也许是我多心了。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我们还是去吃饭吧。”
  但莫兰仍然觉得心神不宁,她禁不住审视每个从她身边走过的人,现在,她觉得每个把目光对准她的人都很可疑。
  直到他们穿过两条马路来到“红磨坊茶餐厅”,她仍然觉得心在砰砰跳。坐定之后,她可怜巴巴地对高竞说,“你坐到我旁边来好吗?”
  高竞看着她,好像在说,现在是在餐厅啊,但他随即就从她对面的位置移到了她身边,并伸出胳膊把她搂在了怀里。
  “今天中午你是不是吓坏了?”他在她耳边问道。
  莫兰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一手抓住他黑色皮夹克里的衬衫,点了点头。
  “我讨厌死尸,讨厌垃圾桶,讨厌谋杀,可是今天我什么都碰到了,我现在什么都吃不下。”她喃喃道,理智的防护板移开了,恶心、震惊、消沉的感觉一波波交替着向她袭来,她想哭,但又觉得她没理由哭,她不认识王若琳。她只是觉得难受,难受极了。
  “莫兰,你够厉害的了,那么快就帮乔纳找回了包,但我不想你管这些事,因为我觉得这案子不简单,我怕你有危险,你忘了你头上的伤了吗?”她知道他在说什么,半年前,她在跟谋杀女明星白丽莎的凶手交锋中,被砸开了脑袋,当时把他吓得差点去做绝育手术(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
  他的手盖在她头上,像一顶热烘烘的帽子,让她感到温暖,这时,她脑子里无缘无故冒出两个字来,体温。对,这就是他的体温,活着,才会有这样的温度……,
  “高竞,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知道吗?”她仰头看着他,焦虑地说。
  高竞咧嘴笑起来。
  “嘿,吓坏了吧?活该,谁让你多管闲事?呵呵,这样也好,以后吸取教训,少给我惹事。莫兰,只要你平平安安的,我就算死了,也会含笑九泉的。”
  “说什么呢!”莫兰朝他胸口揍了一拳,心想人家深情款款地提醒他重视生命,可他偏偏就说这样的晦气话,这人可真没脑子!
  “咦,再揍我一拳!还怪舒服的。”他抓住了她的手,笑嘻嘻地说。
  莫兰刚想骂他,他却忽然松开她,迅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有我的同事。”他低声解释道,随后朝门那边严肃地点了点头。
  莫兰顺着高竞的目光望去,来人是个模样干练的女警察,看上去四十出头,穿着警服,脸上自有一种威严,她身后跟着两个较年轻的男警察。
  “高竞,你也在这里啊。”女警察打着官腔走到了他们桌前。
  “啊,是啊。”高竞打着哈哈。
  “你女朋友很漂亮嘛,怎么也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女警察打量着莫兰说道。
  虽然莫兰很讨厌这种领导式的玩笑,但她很感激这个女人的出现,把她从消沉的情绪中拉了出来,她朝女警察礼貌地笑了笑。
  “她是我女朋友莫兰。”高竞大大方方地作了介绍,语气中充满了骄傲,但当他把目光转向她时,说话的口气突然变得随便起来,“这个,嗯,是我们局的赵科长。”
  “赵科长好。”莫兰笑盈盈地跟她打了个招呼。
  但姓赵的女科长没有接口,而是用锐利的眼神盯了她一眼后,对高竞说:
  “我早就听说你常给人看你女朋友的照片,今天终于见到真人了,哈哈,的确很漂亮,高竞你运气不错啊,”她低头扫了一眼地板,又抬起了头,“不过,上班时间,跟女朋友约会可不太像话啊,我们可都看见了,是不是啊,兄弟们?”她回头问身后两个男警察,那两个人都跟着笑了起来,她继续说,“当然,我们是不会到局里去乱说的,不过高竞,你可要记我们这个人情啊。”
  好厉害的女人!一开口就抓人家的把柄。她想怎么着?就因为高竞跟我在一起,她就要以此威胁他?莫兰让微笑继续停留在脸上,但心里却已经在琢磨怎么帮高竞反击了。这时,她听到高竞开口了。
  “赵科长,莫兰是我的女朋友不错,但她同时也是一起凶杀案的目击证人,所以,我不仅仅是在跟她约会,还是在向她询问案情。”高竞的声音很平静,“至于人情么,赵科长,你是知道我的为人的,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只要不违反规定,不违法,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对了,赵科长是不是有事求我?”
  高竞回答得不卑不亢,问得也很有技巧,莫兰在心里击掌赞道,说得好,亲爱的。
  高竞的问题似乎让赵科长愣了一下,但她避开了那个问题,笑着问:“她是一起凶杀案的目击证人?什么凶杀案?”
  “你的下属张建民的妻子在一个小时前被人杀了。”
  “张建民?!”她皱了下眉头,口气中带有疑问,但神情却没有显出太多吃惊,她问道,“你负责这个案子吗?高竞?”
  “下午就会移交给我。”
  “张建民刚刚向我报告说他太太去世了,他向我请了一天假,我已经准假了。我不知道她是这么死的。”赵科长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才回过身命令身后的一个男警察,“马上联系他,让他下午回局里,就说我找他。”那人拿出手机拨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那人按断了电话。
  “怎么样?赵科长问。
  “他关机了。”那个男警察收起了手机。
  “那就没办法了。”赵科长现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对高竞说。
  “没关系,我会找到他的。”高竞低头喝了水道。
  他对她可真冷淡,莫兰想。
  赵科长看看高竞,又看看莫兰,笑起来,她像大干部那样拍了下高竞的肩膀道:
  “好,好,高竞,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你了。”说完她转身向角落的位子走去,但没走出两步,她又回过头来,“高竞,如果你们找到他,马上告诉我。”她的语气中带着命令。
  “好,我到时候通知你。”高竞冷漠地说。
  赵科长离去时朝莫兰笑了笑。
  “莫兰,蕙质兰心,这名字不错。”说完,她大摇大摆地走了。
  好虚伪的赞扬。
  “她是谁?”他们走后,莫兰问高竞。
  “毒品科的赵杏兰。”
  “她跟你同级吗?”
  “是啊,可她每次跟我说话,我都感觉她好像我的领导。”
  这时,他们点的鲁肉饭和腰果虾仁饭上了桌。
  “我一点都不想吃。”莫兰一筹莫展地望着面前的套餐。
  高竞指指莫兰套餐里的虾仁说:“你就吃几个虾仁吧。”
  莫兰摇摇头。
  “你吃吧,我回家喝粥。”
  “那我帮你解决,至少也要把虾仁和腰果都吃了,不然太浪费了。”高竞美滋滋地吃起腰果虾仁起来。
  “那个赵杏兰,她办案是不是很厉害?”莫兰觉得赵杏兰很有女强人的气势。
  高竞嗤之以鼻。
  “厉害什么!她整天只知道在办公室吹空调,打电话!上任两年只破过几个小案子,线人倒丢了三个了。反正,她只会钻权,不会办案。她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怎么跟同事勾心斗角和拍领导马屁上了。我讨厌她!”
  “毒品科的科长,不是周越吗?“莫兰记得高竞以前跟她提过。
  “对,原先周越是毒品科的科长,他也是我兄弟,过去我们还一起打过篮球呢。可现在,换成赵杏兰了。”
  “怎么回事?”莫兰好奇地问。
  “前年,他太太得了癌症,医院下病危通知的那天晚上,恰好他们组有行动,他就安排下属去做了,自己没参加。结果在那次行动中,有两个自己人受了伤。这事让赵杏兰抓住了把柄,她那时是副科长,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反正后来周越走了,她来了。”
  “吓,她果真很厉害。”莫兰觉得这女人颇有手腕。
  “她厉害?要不是她老公是区里的领导,她怎么可能轰走周越?在能力上,谁都知道她不及周越一半。就她这样的,每次开会,还在会上抱怨她接了个烂摊子,这不等于在损周越吗?”
  “那这个周越现在到哪儿去了?”
  “他调到反黑组当了小队长,等于降了两级。不过,他自己倒也不在乎,上个月他太太去世了,他还请我喝了一次酒,他说他现在什么都无所谓了。”高竞叹了口气,道,“算了,别提他了,一提到他,我心里就堵得慌。”
   “你没吃过饭吗?”莫兰看见高竞吃完虾仁腰果,又在狼吞虎咽那份鲁肉饭,不禁问道。
  高竞不好意思地笑笑:
  “嗯,其实我也没吃。”
  “你为什么不吃饭?”
  “你爸上午打电话给我,让我晚上去吃饭,他说他做了一桌羊肉宴,……所以我本来想中午饭不吃的。”
  莫兰感觉高竞在说这句话时,好像在咽口水。
  “你爸一回来就做那么多好吃的,真棒。他是不是以后都不回去了?”高竞问道。
  莫兰的父亲莫中医在法国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中医诊所,一个星期前他才结束当地的业务回国定居。
  “是啊,不回去了。我爸舍不得我,他就想跟我们生活在一起,为了我,他连小黑都送人了,我妈为了这事难过得几天几夜没睡着觉呢,连饭都吃不下。”
  “可莫小黑不过是条狗啊,回国后再养一条就不行了?”高竞。
  莫兰白了他一眼,心想,没养过狗的人永远不能理解人跟狗的感情。
  “我爸妈在法国呆了8年,小黑陪了他们4年,对他们来说,小黑就是他们的另一个孩子。而且小黑特聪明,它会买面包买报纸,还会用找钱给自己买香肠吃。”
  “怪不得你以前一直叫它莫小黑,我还以为它是你弟弟呢。”
  “它就是我弟弟。我咳嗽,小黑还会为我担心,安慰我呢。”莫兰想起了小黑湿漉漉的鼻子和那对黑白分明的眼睛,她感慨地说,“要是人人都能像狗一样真心地对待身边的人,这世界就会更美好。可惜,在很多地方,人都不能跟狗比,简直差远了。”
   “这我同意,有的人的确不如狗。”高竞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接着又问,“你爸说,他做了烤羊肉、羊杂汤和韭菜羊肉饺子,晚上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客人?”
  就知道吃!莫兰心里小声嘀咕了一句。
  “郑恒松要来,是他跟我爸说他想吃羊肉的。这就把我爸侍弄羊肉的热情给吊了起来。”莫兰懒洋洋地回答。
  但高竞似乎觉得很扫兴。
  “他要来啊,那我不去了,我最不喜欢跟领导一起吃饭了。”
  高竞的语气有点怪,莫兰问道:“怎么啦?”
  “没什么。”
  “你们两个关系不是一直很好吗?为什么他来你不来?”莫兰觉得其中有问题。
  “我跟他能有什么关系?”
  “说啊!”莫兰催促道。
   “他最近好像跟我有仇似的。”高竞磨蹭了一会儿才说,“有好几次,我在局里走廊里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我,上星期,他还在大会上批评我们那个组,说我们办事不力,有些案子拖了很久都没破,哪个局没悬案啊?再说,我们人手也不够。他让我们向B区分局凶杀科多学习,还表扬了B区分局的岳程。岳程那人你不熟悉,他是那边的骨干,办过很多恶性凶杀案,是局里的重点培养对象,现在他接手了一个什么‘一号歹徒案’,郑恒松好像很欣赏他,准备把他调过来。”
  “把他调过来,那你去哪里?”
  “我不知道。昨天,我的顶头上司告诉我,郑恒松在领导班子会议上说了很多不利我的话,他让我找机会跟郑恒松拉拉关系,还让我作好准备,有可能今年我的工作会有变动……”高竞说到这里,声音低了下来。
  “可是去年8月你才刚破了风的案子啊!你们局不是还表扬过你吗?”莫兰很吃惊,之前高竞从来没跟她提起过他单位里的事。
  “我也不知道。有些事,我也说不准。”他看了一眼莫兰,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立刻换了种轻松的语调,“莫兰,你别担心,如果这边不需要我,我在别的地方干也是一样的。降职我想是不会的,我又没犯什么错误。”
  郑恒松是A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目前是莫兰表姐乔纳的非公开男朋友,在高竞侦办女明星白丽莎案时,他曾经流露出对高竞的欣赏,还曾明确表示过要重用他,但事隔四个月,态度却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这是为什么?
  莫兰冷静地想了想,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郑恒松在演戏。
  “你不要担心,我想大概也不会那么糟。”他低头又说了一遍。
  “我一点都不担心。”莫兰道。
  高竞瞥了她一一眼,低头吃饭,没搭话。
  “高竞,其实我的想法跟你恰好相反,我觉得他这么做,很可能说明不久之后,他就要重用你了。”她看见高竞把头抬了起来,“你忘了?他当时就说过,他要你协助他抓住警察局的内奸。我想,他是为了你们的合作更成功,也为了你的安全,才会故意在局里跟你保持距离的,他希望所有人都认为他不喜欢你,对你有成见,这样他偷偷用你,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了。”
  “莫兰,其实这点我也想过,但是你没看见他那个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装的。”高竞为此颇为困扰。
  莫兰笑着拍拍他的手道:“‘深水虾’松哥,向来以老奸巨猾,深藏不露著称,他连这点演技都没有,他怎么能在38岁就当上副局长?放心吧,他不会这么对你的,反过来说。如果他真的让那个姓岳的来取代你,我也有办法对付他,他做小人,我们也没理由当君子啊。不过,我相信松哥的为人。今晚你好好跟他聊聊。也许他今晚来吃饭,就是来见你的。……再说,你不来我爸会不高兴的,他不是特意打电话给你的吗?瞧我爸多喜欢你。”
  “嗯,你爸……就是太爱捉弄人了。他上次假装把脚崴了,让我背他回来,结果我发现,他的脚根本没事。他说,他想看看我的耐力。”高竞挺委屈,莫兰笑着说:
  “我爸就是个老顽童,你别跟他计较。”
  “那倒不会,我知道你爸好久好久以前就很欣赏我了。”他自负地点了点头道,“好吧,我晚上来吃饭。看看这只深水虾怎么说。”大概是想起了香喷喷的烤羊肉吧,高竞下完决心后,马上眉开眼笑。

  3.秘密盟约
  傍晚6点半,乔纳气急败坏地走出了家门。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骂她的姨夫,莫兰的父亲莫中医,死老头!就你偏心,你女儿在家看电视,却叫我出门打酱油,是啊是啊,她是一大早起来帮你切肉,可那是因为她天生就爱在厨房转悠,我可不喜欢打酱油!尤其是在我朋友被谋杀以后,我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睡觉。妈的,明知道我在睡觉,还用大蒜把我熏起来!可恶!我姨妈当年既漂亮又高雅怎么会嫁给你这么个刁钻古怪的家伙?真不明白啊。
  她气哼哼地走进便利店,拿了瓶酱油正想回身去付账,却差点撞到一个男人身上,定睛一看,原来是郑恒松。他头上戴了顶黑色帽子,帽檐压得低低的,紫色衬衫外随随便便地套了件黑色夹克衫。
  “你……”乔纳刚想开口,就被他打断了。
  “我在楼梯间等你。”他低声丢下一句,便顺手拿了瓶可乐,头也不回地去了帐台。
  烦死了!今天为什么每个人说话都像在演间谍片?
  5分钟后,她拿着那瓶酱油进了大厦,乘电梯上了12楼后,她直接拐进了电梯旁边的楼梯间,她知道,郑恒松会在那里等她。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曾多次在那里偷袭她,这个在局里大谈精神文明的家伙,在她面前有时却像小孩一样贪玩。就因为他喜欢躲在那里,她后来还偷偷把那地方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想不到,她刚打扫完,隔壁邻居就放了一大箱饮料空瓶在那里,把她气得七窍生烟,幸亏后来莫兰给她出主意,让她趁人家不在,把那箱饮料卖给收废品的,这才解了她的心头之恨。
  她一走进楼梯间,郑恒松马上现了身。
  “嘿,亲爱的。”他搂住她的肩,亲热地招呼道。
  “你不是来吃羊肉的吗?干吗躲在这里?”她没好气地问,今天她可没心情跟他缠绵,但她也没推开他,她觉得自己现在很需要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摸到他手臂上的肌肉她感到踏实。
  “我不是在等你吗?”他凑近她的脸,轻声道,“我已经知道今天的事了,你好吗?”他拉了拉她蓬乱的头发。
  不知为何,听到他这么简简单单地一问,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就下来了,她用手背擦了下脸,说,“好个屁啊!一点都不好!”
  “怎么个不好法?”他把手放在她脸上,像在抚摸她的皮肤,又像是在替她擦眼泪,她看见他的眼波在黑暗中一转,闪过一道亮光。
  “松,你听我说。”她让自己保持镇静。
  “你说。”
  现在她想说说若琳的缺点,如果只记得这个人的坏,是不是能把这个人忘记得快一点?今天一下午,她都在总结若琳的缺点。
  “若琳,有一张臭嘴。”她道,努力不去看郑恒松脸上震惊的表情,“我们常吵架,我老公计小强死后,她想给我介绍一个没孩子的鳏夫;她还有借钱不还的坏习惯,上个月,她借了我50块,上上个月,她借了我100块,她都没还,在钱上面,她常失忆,其实,我想她是在装傻,但她女儿生日的前一天,她会提醒我送礼物,她怀孕后,还想把女儿给我作干女儿,她说,她怕我终老一生,财产被收归国有,那就太可惜了。她很在乎钱,喜欢把钱到处藏,还喜欢做假动作,她买了几张烧给死人的假钱放在钱包里,把真钱都夹在书里。她说,值钱的东西她都会这么放,小偷摸不清她的路数”她忽然好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听到自己的嘴在不听使唤地蠕动着,“……我知道她是好人,在我最难熬的时候,她一直陪着我,她总是想尽办法让我高兴。她是我的朋友。她相信我超过相信她妈,我给她妈取外号,她也没生气。她知道自己说话不好听,所以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其实她气量很大。她最大的缺点是爱面子,真笨,居然为这个,一直把这些事瞒了这么久,连我她都没说,笨蛋一个。白痴。”她的眼泪又不知不觉掉了下来。
  这时,“张建民”三个字忽然跃入她的脑际。她猛地一下揪住了郑恒松的外套领子。
  “你答应我一件事。”
  “是不是帮你找到杀死你朋友的凶手?”郑恒松注视着她的眼睛,温柔而沉稳地问道。
  “这事肯定跟她老公张建民有关,我告诉你张建民跟司徒雷还是好朋友,十几年前,他们就曾经一起出去旅游过。”她急切地说。
  郑恒松没有任何反应。
  “妈的,这事你早就知道了?”她有点失望,推开了他。
  郑恒松道:
  “他跟司徒雷是中学同学,这点我早就调查过了……”他把目光移向别处,仿佛陷入了沉思,过了会儿才说,“你的话没错,他是有问题,其实自从他在群众利益酒吧受伤后,我就一直很留意他……”
  “你在监视他?”
  “有一段时间我找人盯过他,但没发现什么,也许他很谨慎,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出他的破绽……至于你朋友的死……”
  “怎样?”她一抹眼泪,蛮横地问道。
  他微微一笑。
  “我现在当他是头号嫌疑人。这案子我会敦促高竞的,你放心吧,如果他是凶手,他逃不掉,我不会放过他的。”
  乔纳望着他,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了他。
  “肯定是他,就是他。”她强调。
  他拍拍她的背,道:“亲爱的,我有件事要问你,你说你的包被人偷了,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
  “没什么东西。”她放开他,有些困惑。
  “你好好想想。”他的神情很严肃。
  “有什么好说的!就那些东西,钱包、手机、餐巾纸、苹果、汤匙、今天的报纸,还有若琳给我的报纸包,那里面有她找到的重要证据。”想到那个报纸包,乔纳就觉得无比懊恼,若琳你干吗当时不给我看那个报纸包?如果看了,我还能把我看到的告诉松,可现在呢?什么都不知道,光靠记忆能说明什么问题?他们万一说我记错了呢?
  “钱包里有什么?”他问。
  “钱包?”乔纳以为郑恒松会问起报纸包的事,谁知他提到的居然是钱包,“有我的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姨妈给我的黄金护身符,还有500块钱。”
  乔纳故意省略掉了他的照片,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把他的照片放在钱包的透明夹层里。
  “就这些?”
  “嗯。”她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的照片呢?你有没有放在钱包里?”他问。
  “你怎么知道……”她大惊,并皱起了眉头,心想这家伙什么时候翻过我钱包了?这张照片其实也是他丢在她抽屉里的,但她把它剪小了放进了钱包。
  “你没看过那张照片的背面吗?”他平静地问道。
  “没有。”她摇摇头。
  难道他在照片背面写字了?妈的,等会儿回房间好好看看。
  “你什么时候翻过我的钱包?”她想质问他,但口气却不知不觉变得好奇起来。
  “有一次你说想买件300块的衣服,嫌贵,我就往你的钱包里偷偷塞了500元,”他眉毛一扬,问道,“钱多了,你居然没发现?”
  “我以为是我自己的。”她记得当时发现那多出来的500元时,她还惊喜万分,以为是自己算错了。这么说,他就是在塞钱的时候发现那张照片的,而他居然没在她面前提过一句,这一点让她心里颇有些不舒服。
  “那你在照片背后搞了什么鬼?”她问。
  “我写了8个字,‘苹果女王被我俘虏’。是不是很幼稚?”他笑着问她。
  她歪头看着他,隔了一会儿,才点点头道:
  “我是被你俘虏了,我承认。”
  他微笑。
  “我们快点结婚!”她低声喝道,“我不想三天两头被那老家伙使唤!他就喜欢跟我作对!今天下午我好好在睡觉,他在我枕头边放了两个剥开的蒜头,我差点被熏死!”她想起这事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哈哈大笑。
  “好,等这案子了结,我们就结。”他道,接着又问,“你的包拿回来后,照片还在吗?”
  “当然在。”
  “有人动过吗?”
  “没动过,动它干吗,一眼就能看见。”
  “不管有没有人动过,都不是什么好事啊。”他望着前方喃喃地说。
  这时,乔纳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她看了下号码,没接。
  “谁打来的?”他问。
  “是我姨夫,他等着我买酱油回去!他要弄一个什么蘸料!”乔纳心里也觉得该回去了,所以她说,“我们走吧,他肯定等得不耐烦了。”
  看见她朝楼梯间外面张望,他猛地把她拥入怀中。
  “苹果女王……”
  “干吗?”
  “叫你还需要理由?”他轻声道。
  她觉得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忧虑。
  热闹的羊肉宴持续了近两个半小时,晚上9点半正式结束,散席后,趁着未来的岳父大人莫中医在客厅跟郑恒松聊天的空儿,高竞躲进了莫兰的房间。
  “你瞧见没有,他没跟我说过话,也没拿正眼看过我。”高竞低声对莫兰说,在整个晚餐期间,他一直在偷偷观察郑恒松对他的态度。
  “不,他看了你好几眼,在你不看他的时候。”莫兰道。
  “你也在观察他?”
  “我在观察你们俩呀。而且,我何止观察呀?我还故意把你爱吃的烤羊排放在他面前,你不是没办法夹到吗?后来,我站起来夹了一块给你,记得吗?”
  “我记得啊。”
  “后来,他就主动把那盘烤羊排放在我们这边来了。”
  “哦。”高竞呆呆地应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这能说明什么问题。难道把羊排放到他们面前,就说明郑恒松对他另眼相看了?也许他只是想在乔纳的姨夫姨妈面前表现自己的风度呢?当官的不就这拿手吗?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的,我也会做,但我就是懒得做,懒得拍马屁,懒得跟任何比他职位高的人套近乎。
  莫兰大概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她道:“你可别小看这盘烤羊排。”
  “哦。”他敷衍道。
  莫兰瞥了他眼道:
  “对,羊排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跟羊排放在一起的蘸料就大有文章。我爸一共做了4种蘸料,大蒜叶酱麻油的,番茄酱加柠檬汁的,白芝麻花生酱的,还有四川口味的麻辣酱,你只吃最传统的大蒜叶酱麻油蘸料对不对?”
  “对。”
  “他在那四种调料里就选了这个。”莫兰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地注视着他,“他把那盘烤羊排放在你我的面前,而我事先声明是不吃羊肉的,今晚我只喝了一小碗养胃粥,那碟蘸料就是给你的。这说明,他在之前就观察过你的口味。他知道你吃哪种料。”
  “我以为他是随便拿的呢。”高竞道。
  “他很留意你跟我。但是……你听见没有?”她忽然皱起了眉头。
  “听见什么?”
  “我妈问他什么时候准备把跟我表姐办婚事,他说要等一等。”
  “这我也听见了。”
  “你怎么看?”
  高竞迟疑了一下才说:“莫兰,我说了你可别怪我,我很担心他对乔纳只是三分钟热度。”
  莫兰没吭声,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
  “郑恒松这个人很难把握,你劝劝乔纳,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了,虽然她是个女铁人,但我还是希望她少受打击。”高竞鼓起勇气说。
  莫兰抬起头看着他,解开了他黑色皮风衣里的衬衫纽扣。
  “高竞,我跟你的感觉不一样,”她找了两张纸巾,替他把胸前的汗擦干,然后又一颗颗把纽扣扣好,“我觉得他对我表姐是认真的,他也是想跟我表姐结婚的,你问我原因,我也说不上来,这大概就是所谓女人的直觉吧。所以,我担心的事跟你不一样。”
  “你担心什么?”
  “我担心他遇到危险了。他想拖延婚事,就是怕乔纳跟着他不安全。王若琳是张建民的妻子,张建民跟司徒雷早就认识,司徒雷又跟袭击警察的案子有关,而袭警案又牵涉到警察局内部的奸细……这些事可能都是串在一起的,高竞,我觉得这次的案子特别危险,因为坏人就在你们身边。”莫兰露出焦虑的神色,“你瞧,今天连我都被人跟踪了,想想就害怕。”
  看见她害怕,他心里也由不得害怕起来,他最怕的不是她发生危险,而是她发生危险时,他不在她身边,可他没办法时时刻刻在她身边保护她,于是,在她帮他扣最后一颗扣子的时候,他握住了她的手。
  “莫兰,你最近不要出去了,免得发生危险。”他说。
  “我知道,我尽量少出去就是了。可我明天得陪我爸去参观他朋友开的中医院。他们想请我爸去挂门诊。”
  “你什么时候去?我陪你好不好?”他马上说。
   “不用啦,医院人很多,没关系的。”她笑道,接着又反过来安慰他,“别担心,我没事,我是有点害怕,但是让我害怕的事,也会让我觉得有意思。”
  “莫兰,你可别胡来啊。”他注视着她头顶受过伤的地方,忧心忡忡地提醒道。
  “知道,知道。”她笑着把双臂搭在他肩上,看了他好一会儿后说,“竞竞,以后我叫你小黑好不好?我觉得你有时候跟它真像啊。”
  “我可不是狗。”他抗议。
  “我喜欢你才叫你小黑的,我妈还不一定同意呢。”她摸摸他的脸,叫道,“呀,你又出汗了,你怎么那么容易出汗?”
  “会出汗的人身体好!再说,吃羊肉身体会发热,我等会儿得回去洗个冷水澡。”他满不在乎地说。心里还想着莫兰刚刚的话,没错,王若琳的案子的确有可能跟警察局内奸的事有关联,所以,现在关键就是要找到张建民。
  “笃笃笃”——有人敲门。
  莫兰过去打开了房门,看见郑恒松站在门口。
  “没打扰你们吧?”他笑着问。
  “有事吗?松哥?”莫兰道。
  “我找高竞。”他道,眼光朝高竞直直地射过来,高竞禁不住心中一跳,心想,他找我?我没听错吧?三个多月了,他这还是第一次都跟我说话,我是不是该感到受宠若惊?可为什么我不仅没这种感觉,而且想当着他的面把门摔上?
  “高竞,我有事找你。”郑恒松道。
  “什么事?”他纹丝不动。
  郑恒松看了他一眼,命令道:“出来。”
  “是。”高竞只得跟了上去,他恨自己不得不服从命令,“你们明天去医院,我送你。”走到门边时,他回头看着莫兰,板着脸说。
  “好,我们明天通电话。”莫兰笑着说,接着又拉住他的衣角,踮起脚在他耳边叮嘱,“给领导点面子,别跟他耍脾气啊。”
  “我亲他,行了吧?”他说着,一脚跨出了房门。
  在电梯里,两人都默不作声,直到电梯下到最底层时,郑恒松才说了一句:
  “高竞,我调查过你的收入状况。”
  高竞心里一惊,忍不住回头去看这位衣冠楚楚的副局长。
  这时候,电梯门开了。“我们就在这附近走走。”郑恒松一边说,一边走出了电梯。
  高竞心里七上八下地跟上了郑恒松的脚步。
  虽然他知道自己很清白,他从来没有过任何灰色收入,也不怕查,但是莫名其妙地从一个调查者变成被调查者,他还是觉得心里很不舒服。郑恒松为什么要调查我的收入状况?这跟他手头的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在心里问道。
  两人并排走在一起时,郑恒松又开口了:
  “高竞,2007年你的总收入是8万五。”
  “噢,是吗?我没算过。”高竞谨慎地说。
  “这是你收入最高的一年,在这之前的几年,你的收入一直在6万左右。”
  高竞没说话,他心里的不满渐渐超过了不安。收入属于他的隐私,他不喜欢自己的隐私被人调查,并被放在桌面上讨论,他不是罪犯。
  “我的每一分钱都很清白。”他道。
  “这我知道。”郑恒松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道:“你在工商银行本来有6万元存款,2002但两个星期前,你将两万元打入了你妹妹高洁的银行卡,所以你现在的存款额是4万。”
  他不仅查了我的收入状况,还查了我的银行存款。这是为什么?
  “我很好奇,你妹妹不是嫁给一个很有钱的律师了吗?怎么还需要你资助?”郑恒松说。
  高竞禁不住皱起了眉头。他还调查了我妹妹的婚姻状况,这又是为什么?
  “虽然他们离婚了?但离婚也不可能空手离开。对不对?你妹妹的账户在一个月前多了100万。那是梁律师给他的补偿款。”
  吓!了解得还真彻底!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数字,但他知道梁永胜一定会给妹妹分手费的。梁永胜不是小气鬼,但对他妹妹也不会大方到哪里去。100万这个数字对梁永胜来说正合适。可是,他真想大声问郑恒松,姓郑的!这跟你有关吗?梁永胜愿意给我妹妹100万这跟你有关吗?我妹妹跟梁永胜离婚跟你有关吗?我去年收入8.5万跟你有关吗?我给我妹妹钱跟你有关吗?
  郑恒松肯定看出他的情绪了,但丝毫没在意,继续说道,“有100万存款的妹妹向存款只有6万元的哥哥要钱,而你却甘心付出,你不觉得你很傻吗?你在把你三分之一的存款给你妹妹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莫兰?”
  这关你屁事!高竞差点冲口而出,但想到莫兰的叮嘱,他忍住气没吭声。
  “莫兰知道这事吗?”郑恒松问。
  高竞没说话。对,莫兰不知道这件事,他还没想好怎么跟她说,他想等年终奖下来后再补进去。但是,他还是想问,郑恒松,这跟你有关吗?难道你今天找我就是为了唠叨我的家务事?他快失去耐心了。
  “而且,你还把你们父母留下的房子转到了你妹妹一个人的名下。”
  “那又怎么样?”高竞忍不住反问,他可没心情跟一个外人解释他的行为。
  “我昨天去见过你的妹夫。”
  “你去找过梁永胜?”他吃惊地盯着郑恒松,忍不住要发火了,他实在不明白郑恒松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个律师。你有事需要律师帮忙?”
  “我是为了你才去看他的。”郑恒松倒没在意他的口气,口气平淡地说,“高竞,我只是想多了解你。”
  高竞耐着性子问道:“了解之后有什么结论吗?”
  “你很缺钱。”
  高竞一愣。
  “我说错了吗?”郑恒松笑着反问。
  高竞心里有气,他口气生硬地说:
  “没错,我是很缺钱。”
  “听说你最近戒了烟。”
  “抽烟有害健康。”他不耐烦地说。
  郑恒松笑道:“是为了省钱吧。”
  就像被人看见了裤子上的破洞,高竞觉得难堪,继而他的火气就上来了。他道:
  “你说的不错,我是缺钱,我戒烟是为了省钱,但我没有别的收入来源,我只是想把钱省下来给莫兰买好看的首饰,带她去海外旅游,这有什么错?”
  郑恒松笑着问:“莫兰会在乎这些吗?”
  “她在乎不在乎我不管,我只知道作为一个男人,为自己的女人做这些是应该的。”
  “那你就不该把两万元给你妹妹。”
  “这是她借的,我总不能催她还吧!我是她哥哥!她又离了婚,心情也不好!”高竞想起自己的妹妹高竞也觉得不甚其烦,但作为哥哥,他有他的责任。
  “莫兰知道这事吗?”
  “她不知道!”他终于还是实话实说了。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知道也许会生气。”
  她一定会生气的,那6万元本来他答应全部给她作为结婚用途的,但是现在……,他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异常头痛。这两万元,他是通过取款机分好几次拿的,存折在她手里,她应该还没发现钱少了,可是她一旦发现,他真不知该怎么面对她。
  见高竞不作声,郑恒松问他:“要不要我借给你两万块补进去?”
  他心里很清楚,郑恒松的提议也许不是个坏主意,但是,父母去世后,他在独自抚养妹妹长大的那段岁月里,已经尝够了向人借钱的心酸和难堪,他再也不想干同样的事了,再也不想了,所以他异常坚决地说:“不必,我自己解决。”
  “你怎么解决?”
  “我总会想到办法的。”他禁不住叹了口气。
  郑恒松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道:
  “好。”
  高竞不知道他这个“好”是什么意思,他刚想问,郑恒松就命令他:“高竞,我们现在要去个地方,去把你的车开出来。”
  他的车就停在莫兰所住的大楼下面,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了车边。
  “我们去哪儿?”上了车后,他问。
  “红梅路你知道吗?”
  “知道。”
  “我们去红梅路118弄35号。”
  “那是什么地方?”高竞记得红梅路那一带全是老式洋房。
  “去了不就知道了?”郑恒松望向窗外,“我昨天去看梁律师,他脸色不好,他说他在休假。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他说他只是疲劳过度,需要休息。”高竞答道。其实同样的问题,他也问过高洁,但她也说不清楚,梁永胜从来没给她看过自己的体检报告。高竞明白,如果梁永胜想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高洁是肯定没办法了解真实情况的。而且,事到如今,高洁是否还像过去那样关心梁永胜的身体呢?这很难说。
  “看来你也不清楚。”郑恒松道。
  “是的。”高竞道,接着又问,“我们去红梅路干吗?”
  “去见个朋友。”
  “谁?”
  “司徒雷的秘书。”
  “司徒雷的秘书?”高竞一惊,“她是我们的线人?”他问道。
  郑恒松朝他笑笑,没说话。
  高竞心想,如果不是线人,她怎么会跟我们见面?
  红梅路离莫兰的住处很近,不到15分钟,他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按照郑恒松的吩咐,把车停在弄堂对面的一片空地上,接着就跟郑恒松一起走进了这条主干道宽阔,两边房子却很老旧的红梅路118弄。
  “那个秘书住在里面?”高竞边走边问。
  郑恒松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说:
  “高竞,其实我跟你一样。”
  “怎么一样?”
  “我跟你一样缺钱。”郑恒松道。
  这句话差点让高竞煞住脚步。
  你跟我一样缺钱?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暗示什么?难道你是因为缺钱才跟我一起进这条黑灯瞎火的小弄堂的吗?这跟我们现在去见的那个黑帮老大的女秘书有关系吗?还是那个老问题,如果那个女人不是我们警方的线人,她怎么会见我们?难道……
  一种不祥的预感迅速在高竞心里蔓延开,他觉得身子发冷,脚步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他缓缓回过头去,发现身材高大的郑恒松有大半个身子隐匿在黑暗中,虽然他看不清这个人脸上的表情,但是他隐隐觉得对方在笑,在冷笑。他在笑我吗?还是在为自己的计划洋洋得意?他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是因为……他刚刚说的结论吗——“我缺钱?”
  他的心禁不住颤抖起来,开始懊恼自己刚才的回答太过诚实,同时他的手情不自禁地摸向腰间,他的枪就在那儿。跟自己人在一起时,他从没想过要用它,但现在他觉得,它才是他真正的朋友。至于身边的这个人,他忽然发现,这是一个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人,一个陌生人,也许还是——敌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问自己。我要不要马上离开?
  “高竞,你在想什么?”郑恒松注视着前方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不太同意你刚才的说法,你是副局长,应该比我有钱。”他谨慎地回答道。
  “是的,不过不够。”
  “怎么会不够?”他很傻地问道。
  “钱,永远不够。再说,我不是就要结婚了吗?我也希望能给我的女人更好的生活。”
  “我看乔纳才不会在乎这些!”
  “我要送她姨妈翡翠麻将,送她姨夫极品茶叶,彩礼可不轻啊。”
  “这,这应该只是玩笑吧……他们家可不是那种人……”
  “我答应了就得做到。”郑恒松笑着回答,他的手朝前一指说:“到了。”
  高竞决定先进去,下一步怎么做,视情况而定。
  红梅路118弄35号,是一幢平淡无奇的民宅。高竞不喜欢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的老房子总让他联想起油腻腻的厨房,黑漆漆的走道和充满异味的厕所,搞不好你的脚边还会爬过一只体型庞大的老鼠。司徒雷的秘书就住在这种地方?不可思议。
  郑恒松按响了前门的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来开了门。
  “等你很久了。”那人板着脸,粗声粗气地对郑恒松说。
  郑恒松没说话,径直走了进去,高竞跟上了他。
  屋子很大,陈设极其简单,门口用一个原木吧台作了玄关,中间放着整套的红木沙发,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坐在沙发上正慢悠悠地喝茶。高竞觉得此人架子不小,他们进来,他竟然连头都没抬一下。
  屋子里没有女人,这一点让高竞颇为惊奇。这时他才想到,郑恒松从没说过司徒雷的秘书是个女人。
  郑恒松走到那个男人对面坐下,然后向高竞使了个眼色,高竞便走过去坐到了郑恒松的旁边。在搞不清状况的前提下,他决定少说话,多观察。
  “怎么才来?”那个男人侧着头,抬起眼睛,把额头的皱纹挤成了三条深深的沟渠,高竞发现他长了一对浑浊的死鱼眼,声音则像破锣。
  “最近有点忙。”郑恒松随意往沙发上一靠,随后拍着红木沙发抱怨,“我向来不喜欢红木椅子,就算加了垫子也太硬。”
  “老板喜欢。”那人冷漠地回答。
  郑恒松皱了皱眉头。
  “这是谁?”那人把那对死鱼眼转向了高竞。怪了,好像在哪里看见过这对眼睛,这个人是不是因为什么案子跟我打过交道?但好像这张脸我的确从来没见过。
  “他是我的人。很可靠。”郑恒松回头瞥了一眼高竞。
  “真的吗?”那人把目光对准高竞,两眼无神地看了他一会儿,又把脸转向郑恒松,“可老板不喜欢新人,你知道的。”
  “旧人也是由新人变的。他需要什么人,我很清楚。我担保他没问题。”郑恒松道。
  那人注视着郑恒松,隔了一会儿才问:“他要多少?”
  “跟我一样。”
  “那不可能。得看他值多少。”
  “他现在负责张建民老婆的案子。”郑恒松说。
  那人再度把目光转向高竞,“你是凶杀科的?”
  “对。”高竞盯着对方的眼睛,他肯定见过这对眼睛。
  “王若琳的案子由你负责?”那人问。
  “对。”高竞答道。
  他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了。就目前的情况看,郑恒松是贼喊捉贼。他一直说要抓警察局的内奸,但其实他自己就是真正的内奸。他早就跟司徒雷串通了,司徒雷用钱向他买消息,所以,当初发生在群众利益酒吧的袭警案,很可能是他自己做的。整个行动都是他策划协调的,他知道所有的内情,由他向敌方通报消息,应该说,万无一失。
  想一想,那个死去的警察叫什么来着?李耀明,一个跟了他很多年的兄弟,正直憨厚,忠心耿耿,但这样的人也可能在某方面特别固执,他可以跟好兄弟出生入死,但不会为了钱出卖自己的灵魂,他有自己做人的准则和信念。所以,一旦郑恒松的秘密被他发现,他会怎么做?他会跟郑恒松同流合污吗?不会,也许他最可能做的就是,拼命规劝好朋友回头是岸,也许还会劝他自首,这样的人对司徒雷和郑恒松来说一定是个大麻烦。所以,现在看起来,那次发生在群众利益酒吧的袭警案,也许是郑恒松和司徒雷合伙精心策划的一场谋杀。
  法医报告上写得清清楚楚,李耀明的死因是有人从他的前腹部插入了一把带有剧毒的匕首。凶手必须离他很近,并正面对着他,才能以这种方式杀死李耀明。而且,在李耀明死前还有人听到他在笑着说话,李耀明应该不会跟他不认识的凶手笑着说话吧。所以,凶手很可能是李耀明熟悉并信任的人。郑恒松完全符合这个特征。
  行动当日,郑恒松因胃出血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他没亲自参加那次行动,但是,谁又能保证,夜深人静时,他不会偷偷溜出医院,亲自前往F区的群众利益酒吧,完成这场谋杀呢?高竞完全相信郑恒松有这样的行动力。只是他不明白,郑恒松为什么会那么自信能拖他下水?难道我脸上写着“收买我吧,我需要钱”吗?我是该嘲笑他的自以为是,还是该感激他的信任?
  “知道该怎么做吗?”司徒雷的秘书问他。
  高竞摇了摇头。
  “找到张建民了吗?”
  高竞又摇了摇头。
  “找到他后,首先通知我们,其他的你别管。”
  高竞盯着对方的眼睛不说话,郑恒松回过头来语重心长对他说:
  “高竞。这对你来说是个机会,不会让你白干的。”
  听到这句话,高竞的肺都快气炸了!妈的,郑恒松!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乌龟王八蛋!你也算是军人的儿子!你配吗?你对得起你父母吗?是,我高竞是穷,我是缺钱!但我不缺德!郑恒松,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一样为了几个臭钱去给那些社会渣滓当牛作马?他真想回头给郑恒松一拳!
  “那么……有多少?”他忍住气问道。
  他已经想好了,他得尽快离开这里回局里作汇报。他不怕打击报复,对他来说,对错已经很明显,他才不管什么狗屁办公室政治呢!他只做他认为对的事!
  郑恒松似乎没想到他会问得那么直接,他神情有些复杂地看着他,笑了笑,然后把脸转向那个秘书。那人道:
  “第一次,我们会客气点,三万。已经很不错了。”
  “钱呢?”高竞直截了当地问。
  “事先给你5000,其余的事后给。”那人慢腾腾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来丢在茶几上。
  高竞注视着那个信封,平静地说:
  “不够。”
  “不够?”那人似乎很吃惊,“那你要多少?”
  “我要……1000万。”高竞道。
  “妈的!你说什么!”
  “怎么?付不起吗?司徒雷不是很有钱吗?给我1000万,我保证为他把张建民的案子摆平。不过我先要拿到500万定金。现在!马上!”他敲敲木茶几的桌面。
  那人瞪着他,然后朝郑恒松扯开了他的破锣嗓, “这是怎么回事!姓郑的!你在跟我开什么玩笑!”
  高竞觉得面前的这两个人用极快的速度交换了一个眼色,接着,他用眼角瞥见郑恒松的手向身后摸去,不好!郑恒松在摸枪!但他还是快了一步,当郑恒松装作若无其事地跟搭话时,才刚开口叫了一声高竞,他的枪已经对准了司徒雷秘书的脸。
  “高竞!放下枪!”郑恒松冷静地命令道。
  高竞感觉郑恒松的枪对准了他的脑袋,但他置若罔闻,慢慢站了起来。他,会因为爱而害怕,但当他蔑视对方的时候,他只觉得刺激。来吧,开枪吧,看谁更快!他相信要制服郑恒松并非易事,但不容易,并不代表不可能。对方的体格看起来是比他强壮,但他每天清晨,在公园里练习跑步和搏击也并不是白练的。
  “你想开枪就尽管开吧。”他冷冷地说。
  “高竞!”
  他对郑恒松的呵斥充耳不闻,一个箭步跳上了茶几。
  “你想干什么?”那个秘书惊慌地朝后退了一步。
  他没时间说话,“啪”地一下,将枪把居高临下地砸在这个人头上,当郑恒松想拉他的时候,他已经跳下茶几,他朝秘书的肚子猛揍了两拳,这个人毫无招架之力,捂着肚子,连退后了几步,这时他感觉旁边有人朝他扑来,他知道那是给他们开门的家伙,看身形,可比当秘书的魁梧多了,这个人也显然比秘书能打,他上来就从后面抱住了高竞的腰,高竞双手朝后,抓住这个人后衣领,猛地将对方从身后翻过来扔了出去,这时,他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疑惑,郑恒松为什么还不开枪?我刚刚正好把背露给了他!如果想灭口这是最好的机会!不管了!先制服一个再说,只有这样才能脱身!
  他一边想一边冲到那个还捂着肚子在喊疼的秘书面前,用枪指着他的脑袋,就在这时,一只手放在了他的枪口上,原来郑恒松已经走到了他身边。
  “郑恒松!你想让我开枪吗?”
  “放下枪,他不是司徒雷的秘书,他是F区反黑组的葛东。”郑恒松平静地说。
  F区反黑组?
  啊!对了!
  他的记忆之门忽然开了,他有一次去F区公安分局找朋友,因为朋友不在,他曾经向一个蒙着头正准备出去执行任务的反黑组警员打听过朋友的去向,那人回答他问题的时候,只露出一对眼睛——死鱼眼,难道……就是这个人?
  郑恒松从“秘书”的口袋里掏出警察证拿到他面前。捏在手里,高竞就知道这本警察证货真价实。那上面赫然印着葛东的名字和照片。
  “那位也是F区反黑组的,他们以前都是我的下属,所以,这次我找他们来帮忙。”郑恒松用下巴朝旁边的另一个指了指。
  这是怎么回事?他完全糊涂了。
  “如果他们真想跟你打,你不一定能胜。”
  郑恒松捏住他的枪管,迫使他慢慢放下了枪。
  他看见那个秘书笑着走到了一边。
  他注视着郑恒松,问道:
  “你耍我?”
  郑恒松笑了起来。
  “我需要一个绝对可靠的合作者。”
  高竞现在已经慢慢相信了郑恒松,他在心里松了口气,但同时又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可不喜欢被人骗。
  “合作者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当然,我不是你的合作者,我只是你的下属,你有权力玩这种把戏。玩好了吗?过瘾吗?”高竞冷冷地问,虽然他现在相信郑恒松是好人,但他仍然想揍他。
  郑恒松低头笑。
  “好吧,我道歉。”
  “我可以走了吗?”他把枪插回枪套。
  郑恒松抬起头看着他,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高竞,我的兄弟李耀明是被内奸杀死的,这个混蛋是预谋杀人,你看过他的法医报告,你应该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高竞不响。
  “他跟了我很多年,曾经救过我的命,我得找出杀他的凶手。但是,这个内奸隐藏很深,我派了很多人调查,却至今不知道他是怎么输送情报给司徒雷的,而李耀明在出事前也没向别人透露过什么有用的信息,我相信他一定说过什么,但也许是问的方式不对,也许是问问题的人本身就有问题,所以,至今没有结果。我需要你的帮忙,高竞,你在调查凶杀案方面是行家。因为是内部的人出问题,现在我身边没有可以完全信任的人,所以,抱歉,我不得不试探你,因为我要的帮手不仅需要头脑和行动力,最重要的是,他得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我调查了你的收入状况,虽然之前,我对你有一点了解,但是,你的经济状况,还是让我有点担忧。所以……很抱歉。能原谅我吗?”郑恒松目光坦诚,声音恳切,高竞心里的气慢慢开始消散。
  “另外,我可以肯定,你手里的王若琳案跟李耀明的死有关。”郑恒松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隔了一会儿,再次恳切地说,“高竞,我不希望再有自己人被杀了。我只是想找个信得过的人。”
  再不原谅他看来是说不过去了。
  “我知道李耀明的案子是熟悉的人干的。但我了解的情况不多。”高竞不太情愿地开了口。
  郑恒松看了他一会儿,最后笑着把手搭在了他肩上,说: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我调查到哪儿了吧。走,我们去喝杯咖啡。”
  夜里10点,司徒雷正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一部好莱坞的黑白片,他身边的电话铃响了。茶几上放着两部手机,一部固定电话,他知道,打那部最便宜的小灵通手机的人无外乎只有一个,壁虎。因为那个人擅于在夹缝中生存,懂得隐藏自己,又知道如何逃脱,所以他给那个人取了“壁虎”这个外号。他觉得很贴切。
  “嘿。”他接了电话。
  “有消息了。”那人直截了当地说。
  “是吗?说说看。”他走到酒柜,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慢悠悠走到窗前,一边俯瞰S市璀璨的夜景,一边问道。
  “王若琳的案子现在转交给了我们那里凶杀科的科长。”
  “谁?”
  “高竞。”
  “这个人能力如何?”
  “很强。去年的警察连环谋杀案就是他破的。”壁虎道。
  “原来是他。”那起案件充满了戏剧化,所以他印象深刻,“他经济条件如何?缺钱吗?”他喝了一小口酒,问道,开始对这个姓高的刑警有了点兴趣。
  “不怎么样。他爸是工厂的技术员,1987年死于车祸,他妈跟他爸在同一家厂工作,档案上写她是工人,她在1995年得骨癌在医院跳楼自杀了。她死后留下了一大笔债,高竞当时21岁,他一边还债,一边抚养妹妹长大。”说到这儿,壁虎低声笑起来,“怎么样?这小子的经历跟你有点像吧?”他问。
  “不错,就凭这点,我都有点喜欢他了。”他笑道。
  司徒雷16岁那年,父亲因工伤意外身亡,母亲因无力抚养他们弟兄三个,在父亲去世半年后改嫁他人。她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突然离开的。那天早晨,她把三兄弟叫到身边,一一给他们整理了衣服,然后给了他5块钱,让他带弟弟们去街口的面馆吃咸菜肉丝面。他们已经好久没吃肉了,他拿着钱高高兴兴地带着弟弟们离开了家,等他们回来时,她已经不知去向。她留了张条子给他,叫他照顾两个弟弟,不要打听她的消息,从此以后她便杳无音信。直到去年春节前夕,他才收到她拖人辗转送来的一封信,她向他吐了一通苦水,说自己年事已高,下不了床,老伴身体也不好,女儿还在读书急需用钱等等,那封信他看完后就扔进了垃圾桶,他没理睬她的求助,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的背叛。
  他是靠在街头打拼,出生入死,流血流汗,牺牲了自己成为一个好人的所有可能才将两个弟弟抚养成人的,现在,他们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医生,他为他们感到骄傲。
  “他妹妹现在是什么状况?”他问壁虎。
  “高竞的妹妹叫高洁,两个月前离婚了,五天前,她去了新加坡。”
  “她丈夫是干什么的?”
  “一个律师。你可以找人调查一下。”
  “有她妹妹的联系方式吗?”
  “没有。”
  “那么,高竞还有什么亲近的人吗?”
  “他女朋友。”
  “他没结婚?”
  “没有。”
  “他跟女朋友感情怎么样?”
  “他随身带着女朋友的照片,局里很多人都看过。有时候,她好像还给他做盒饭,感觉两人的感情很好。高竞说,他们打算春节结婚。”
  “他女朋友是干什么的?”
  “这我不清楚,但我以前听高竞提过,她姓莫,父亲是中医。”
  “她的家境如何?”
  “不清楚。”
  壁虎声音低了下来。
  司徒雷意识到对方有话要说,便道:“想说什么就说吧。”
  “你想收买高竞,这不太可能。”
  “是么?”他这辈子还没碰到过收买不了的人。
  “以我对他的了解,虽然他一直很穷,但钱并不能左右他,他不会被任何人收买。在某些方面他跟李耀明很像,属于一根筋的人。”
  李耀明,又一个死人的名字。这些年来,死在他手里和因他而死的人不计其数,他早就对此麻木不仁,如果不是因为此人是警察,他恐怕早就不记得这个名字了
  “对付警察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钱,最简单也最有效。这是我的经验之谈。”他放下酒杯,坐到沙发上,把双腿搁在茶几中央,“如果钱不行,那就另想办法,但原则上,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高竞不会被钱左右。”
  “那得看派谁去了。”
  “你准备派谁去?”
  “女人,一般更好对付。他如果在乎他的女朋友,就会听她的话。”他道。
  司徒雷想,对付一个二十多岁初出茅庐的年轻女人还不容易?无非是威胁利诱罢了。派层次最低的虾兵蟹将就能在三天之内完成任务。高竞就算再清高,也难敌亲密爱人的枕边风吧。
  “不过,我听说这女孩很聪明。”
  “聪明?”他大笑,“最近被抓的X省省委副书记的太太也很聪明,双学位,还留过学,但结果怎么样?给她几十万,还不是乖乖叫她就范?大部分时候,女人的贪心都更胜于男人。老兄,别把你的高竞看得太高了,他不过是个拿死工资的工薪阶层而已,他之所以没贪,是因为从来没人把钱送到他面前,就算送了,他也不敢拿,因为他不信任对方,怕出事。但现在,我们走边门,从他最信任的人入手,我相信,他会伸手的。高竞是不是圣人,我们得试试才知道。至少我从来没看见过什么圣人。”
  “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壁虎似乎有点动摇了。
  “人都是会变的。你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壁虎沉默了下来。
  “高竞那边我知道该怎么做。”他道,“你只要把张建民搞定就行。”
  “我是在找他。”
  “我也在找他。”
  “如果你找到他,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司徒雷道。
  “当然。”
  “你放心,如果我先找到他,这事就交给我了。”
  “好。” 壁虎停顿了下说,“还有件事。”
  “什么?”
  “明天是李耀明的生日,郑恒松在松鹤楼摆宴。他也请了我。”
  高竞把自来水灌进烧水壶放到了煤气上,点上了火,然后回到了屋子里。
  “我这里没开水,得等一会。”高竞说。
  “没关系。”郑恒松说。
  “我这里也没有纯净水,只有自来水。”高竞抱歉地说。他觉得有点对不住郑恒松,但同时又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郑恒松非要到他的简陋小屋来谈正事,他本来还以为,郑恒松说的“喝杯咖啡”是去某家咖啡馆呢。
  “没关系。”郑恒松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你把房子给你妹妹后,就住到这里来了?”
  “是啊,我觉得这里没什么不好,屋子是小了点,但很方便。”
  “对面就是莫兰住的小区,方便她过来照顾你,是吧?”
  高竞笑着指指沙发道:“请坐。”
  郑恒松说得没错,这里处处都有莫兰的痕迹,床单被褥是她买的,窗帘是她搬回家的,沙发上的纱曼也是她罩上去的,冰箱里有她买给他的葡萄和面条,墙上还有她用五颜六色的彩色水笔写的生活注意事项,“不许喝生水,吃冷饭,不要为了省电不开空调,少抽烟喝酒,多吃水果,少吃盒饭和油炸食品,面条一定要煮熟才能吃,不许吃生鸡蛋,不许用冷水刷牙,不许把袜子塞在枕头下面……”
  “局里有人知道你的新家地址吗?”郑恒松坐下后问他。
  “我没告诉别人。”
  “那就好。不要告诉任何人,在局里,就算再信任的人也不能说,明白吗?”
  “明白。”
  郑恒松点了点头,道,“好,那我就言归正传,李耀明那件案子的报告你都看过了吧?”
  “他腹部中刀,刀上还有剧毒,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是自己人,不然李耀明应该不会让对方跟自己近距离接触,也不会毫无防备。”
  “我跟你的想法相同。”
  “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我听人说李耀明在被害前在笑着说话,但报告上怎么没有?”
  郑恒松皱起了眉头。
  “这你是听谁说的?”
  高竞迟疑了一下,才回答:“是周越告诉我的,上个月他太太去世,我们喝过一次酒,他就是在那时候告诉我的。我相信他不会胡说。”
  “他说的是事实,的确有人听见李耀明临死前在笑。”郑恒松把双掌的手指交叉在一起,“但他是听谁说的?是自己听到的?还是听别人说的?”
  “他是自己听到,他不是也去参加那次活动了吗?”
  “他说他是自己听到的。”高竞注视着郑恒松,隔了一会儿才谨慎地问:“那……你又是听谁说的?”
  “张建民。”
  “张建民?”高竞吃了一惊,这时,他听到外面水开的声音,便起身道,“等等,咖啡马上来。”
  “没咖啡,茶也行。”
  “我只有咖啡。”
  高竞很快泡了两杯速溶咖啡进来,两人继续聊下去。
  “张建民也参加了那次行动?”
  “是的。因为预先知道那天晚上群众利益酒吧里会有人要交易一批数目惊人的海洛因,所以让反黑组和毒品科一起行动。”
  “没咖啡,茶也行。”
  “我只有咖啡。”
  高竞很快泡了两杯速溶咖啡进来,两人继续聊下去。
  “张建民也参加了那次行动?”
  “是的。因为预先知道那天晚上群众利益酒吧里会有人要交易一批数目惊人的海洛因,所以让反黑组和毒品科一起行动。”
  “我听说,他四个月前头部受过伤,好像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
  “他就是在那次行动中受的伤。”
  “他是怎么受的伤?”
  “昏倒后,头撞到了桌脚。”郑恒松的语气中充满了嘲讽。
  “昏倒?”高竞觉得不可思议,警员在执行任务时,一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他的屁股上被人扎了一针,验血后发现他血液里的确有镇定剂成分。”郑恒松笑着喝了口咖啡,高竞觉得他笑得意味深长,便等着他说下去,
  “他说是李耀明扎他的。”过了会儿,郑恒松说。
  “啊?”
  “他说他站在那个角落盯着前方,忽然感觉臀部痛了一下,一开始,他不知道被扎了针,他以为是虫子咬的也没在意,之后,李耀明从他身后走过去,站到他前方的一个角落里,还在笑着回头跟他打手势说了什么话,接着,他昏了过去。后来他回想起来,只有李耀明有可能站在他的背后用针扎他。”
  “李耀明跟他做过什么手势?”
  “他说他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你觉得张建民是装的?”高竞问道。
  “医生说头部受伤,有时候是会丧失一部分受伤当时的记忆,但我也知道,装失忆很容易。”
  “你相信他说的话吗?”高竞从郑恒松的口气里听出了百分之百的不信任。
  “高竞,我认识耀明有30年了,他的父母跟我的父母都是军人,我们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我非常了解他,我相信他的人品,他是绝对不会干吃里扒外和谋害同僚的事的。我认为……”
  “你认为张建民之所以这么说是想为自己脱罪。因为他是当时离李耀明最近的人,因此有可能就是张建民谋杀了李耀明。”高竞大着胆子打断了郑恒松的话,虽然莫兰总是告诫他,领导说话绝不能随便打断,但现在,他没把郑恒松看作领导,他仅仅把他看成被害人李耀明的一个朋友。
  郑恒松没生气,他神态自若地说:“他的确是离李耀明最近的一个人。而且有很多东西他解释不清。”
  “李耀明说了些什么,他还记得吗?”
  “他不记得了。”郑恒松喝了一口咖啡
  “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们先后找他谈了五次,他都没能记起来。他只是不断重复,说是李耀明用针扎了他。但李耀明自己也死了,死无对证。”郑恒松道。
  “他是跟你一个人说的,还是接受了一群人的调查?”高竞觉得两种谈话方式可能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
  “一开始我们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共四个人对他进行调查,当时他的身体可能还没完全恢复,至少看起来是这样,他几乎什么都说不清,也没证据说明是他行的凶,所以只好把他放了。他出院后两星期主动来找我,跟我说了他的想法,他认为是李耀明用针扎了他。但当我再仔细问他时,他又含糊其辞起来。那时候,我恰好查出他是司徒雷的中学同学,我当面问他这件事,他显得惊慌失措,后来就匆匆走了。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来找过我。”
  “后来,你还找他问过吗?”
  “问过三次,他的说法都一模一样。”
  张建民肯定知道,你跟李耀明是多年的好朋友,他再怎么说你都不会相信他。
  “关于他说的,你们调查过吗?”高竞问道。
  “参加行动的人都一一调查过了,没人看见扎针的那一幕,所以无法证实。但是高竞,”郑恒松盯着他的眼睛说,“我想告诉你的是,李耀明的为人我最了解,他就像白纸一样干净,他绝不会干这种事。当时的情况,要不是张建民倒打一耙,就是他看错了。”
  高竞略微迟疑了下说道:“我没跟李耀明说过话,对他的过去也知道得不多,其实,我每次见他,几乎都在食堂。我知道他在食堂吃饭时,不喜欢别组的人坐在他那桌上,有一次,我的一个下属端了饭坐到他对面,被他骂了。还有一次,一个绑架科的下属在食堂打饭,不小心把汤泼在他衣服上,他推了那个人一把。”
  郑恒松看着他,没说话。
  “李耀明跟乔纳也吵过架,那是在你刚调来不久,也是在食堂,当时食堂已经快关门了,就剩下最后一块排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郑恒松摸着下巴,微笑着皱起了眉头。
  “乔纳跟李耀明吵过架?——最后谁赢了?”
  “后来李耀明抢到了那块排骨,乔纳想踹他,被我拉开了,我请她吃了大肠面。”
  “这事我怎么不知道?”郑恒松奇道。
  “当时食堂里除了他们就一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我。再说你很少来食堂吃饭。”
  “那倒是。”郑恒松点了点头,隔了一会儿,他问,“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你是想说,李耀明也许有不为我所知的另一面?”
  差不多吧。高竞想。
  “李耀明也许人品不错,是个好警察,但他脾气不好,容易得罪人。也许他无意中得罪了什么人,他自己都不知道。”高竞发现郑恒松正很注意地在听他说话,他道,“张建民说的话是真是假,我现在还没法判断,我只是感觉李耀明被谋杀,嫌疑人应该不止张建民一个。……所以我想重建群众利益酒吧的杀人现场,我想知道案发当时酒吧的内部设置。我相信,那里后来肯定被人动过。如果这件事的背后是司徒雷在捣鬼,他是不可能留给警方一个完整的案发现场的。所以,我得找当时参加行动的人一一核对,你是否可以给我一个名单?”
  “当然可以。”郑恒松微微一笑,然后,他拍了拍高竞的肩说,“看来我选择你是对的,敢于怀疑一切,才能成为一个好刑警。”
  当夜12点,司徒雷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吵醒。
  “老大,找到张建民了!”电话那头传来手下顾子群急促又略带兴奋的声音。
  他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旁边的女人发出一阵轻微的呢哝声,他掀开被子披上睡衣下床走到了客厅里。
  “他在哪里?”他问道。
  “他现在正坐在西林路888号西林花苑的绿化地带里抽烟。好像在等人。”
  “知道他在等谁吗?”
  “不知道。”
  “盯着他,看他在等谁,然后把他和那个人一起带回来。”他命令道。
  “明白。”
  “做得干净点。”
  “放心吧,老大。”顾子群低声应道,随后挂断了电话。
  张建民在西林花苑的绿化地带等人?他在等谁?
  司徒雷拨通了壁虎的电话。
  “嘿,你知道你们那里有谁住在西林路888号的西林花苑吗?”
  “西林路888号?那是在市中心。”壁虎的声音显得很清醒,司徒雷明白,“壁虎”向来睡得很晚。
  “有印象吗?”他去酒柜里拿出杯子,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红酒。
  “我知道档案室的乔纳住在市中心。”
  “就是你说的,郑恒松的女朋友?”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这种关系,当时时间太紧,我只看见她钱包里的照片。在局里,我没看见过他们有亲密举动。也没听到过这方面的议论。”
  “那个女档案员长得怎么样?”他一边问,一边回过头去,看见走廊里闪过一个人影,他知道,他的女人醒过来了,正在找他。
  “还可以,人很粗鲁,但人缘不错。”
  “粗鲁?”
  “是个泼妇。”
  他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转过身来,正好看见她站在客厅门口。她年轻漂亮,身材窈窕,还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是他从万千拜金的女大学生中挑出来的,但是,也许是得到得太容易吧,相处两周后,他已经意兴阑珊。
  多年前,当他目送弟弟走进医科大学的校门时,他也曾经羡慕不已,他真高兴比他年轻10岁的弟弟有机会能走入“上层社会”——那时候在他看来,大学就是“上层社会”。
  他还曾经发誓要娶一个女大学生作老婆,他相信那样的女人能有足够的智慧辅助他的事业,跟他共度一生。但是,在他接触了无数漂亮的女大学生后,他越来越觉得,所谓上大学,并不能增加一个女人的内在美,不会让她更有修养或更聪明,甚至不会让她更懂得感情。大学文凭对绝大部分漂亮女生来说,只是嫁得更好的一个筹码。就比如现在跟他在一起的这个方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认识没几天,已经嚷着要去欧洲旅游,买豪华跑车了。
  读过点书,长得漂亮点就以为自己身价百倍,可以坐地起价了?把男人都看作冤大头是不是也太天真了?他现在已经厌倦了她们的单纯幼稚和假清高,下周他就打算把她踢出门。
  他朝她笑着挥了下手,她起初有点不情愿,但最后还是很乖巧地一扭身走了。
  他听到壁虎在电话里说:“……郑恒松喜欢乔纳的可能性很小,乔纳,就是那个女档案员,我觉得她可能对郑恒松自作多情。照片我怀疑是她偷的,她是档案员,想搞到张照片不难。再说她是个寡妇,老公是缉毒警,5年前因公殉职了,所以,她看见像郑恒松这样的人,难免会想入非非……”壁虎喝了口茶,道,“不过,她是张建民的老婆王若琳的朋友,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想姓王的一定跟那个女人说了很多关于张建民的事,她会找机会把她听到的告诉郑恒松。”
  他很想告诉壁虎,莎士比亚在几百年前就写过《驯悍记》,这说明自古以来,爱上泼妇的男人大有人在。但是他知道跟壁虎谈莎士比亚是浪费他们两个人的时间。
  “不管这个女人是不是在单相思,你先搞清楚再说。”
  “如果他们真的有点什么,郑恒松这段时间也许会故意疏远她。”

  他很想告诉壁虎,莎士比亚在几百年前就写过《驯悍记》,这说明自古以来,爱上泼妇的男人大有人在。但是他知道跟壁虎谈莎士比亚是浪费他们两个人的时间。
  “不管这女人是不是在单相思,先搞清楚再说。当然,如果他们真的有点什么,郑恒松这段时间郑恒松也许会故意疏远她。但有关系总会暴露的,不管他们多小心。你说呢?”司徒雷问道。
  “好吧,我再去听听消息。”壁虎笑了笑答道。
  “郑恒松现在住在哪里,你搞清楚了没有?”司徒雷问道。
  “还没有。自从李耀明死后,他就居无定所,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我找过,她搬家了。”
  “哈!他真是小心啊。”他笑道,这时,他的另一部手机传来一阵“滴滴”的响声,他一看,又是顾子群。
  “好了,那就这样。早点睡。”他急匆匆对壁虎说。
  壁虎不喜欢寒暄,也没幽默感,“再见。”说完就干脆地挂了电话。
  司徒雷接了顾子群的电话。电话里背景声音相当嘈杂。
  “怎么样?”他问。
  “张建民坐了一会儿后,来了一个女人,两人说了没几句就吵了起来,接着张建民突然跳过花坛跑了……”顾子群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
  “跑了?——他看见你们了?”他皱起了眉头。
  “他有可能是看见我们的一个兄弟了。后来我们追他,他钻进了一条小弄堂……对不起,老板。”顾子群羞愧地说。
  他喝干了酒杯里的酒,没有立刻接口。
  “我们会继续找他的,就算他跑到天涯海角……”
  “你听到他跟那个女人说了些什么吗?”他打断了顾子群的保证。
  “没听到具体的说话内容,只听到他叫那个女人乔娜,连叫了两声。”
     
  4.宴会之前  
  早晨7点,还在酣睡的莫兰被一阵尖锐的门铃声吵醒,她跌跌撞撞,打着哈欠走到客厅,透过猫儿往外看一眼,原来是高竞。
  “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她打开门让他进来。
  “你不是说你们今天早上8点半就要去医院吗?”高竞进屋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睡衣看。
  “可现在才7点。你为什么不多睡会儿啊?”她看看墙上的钟,又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我向来起得早,我已经到附近的公园跑过步了。公园环境真不错,以前我都是在马路上跑步的,老闻汽车的废气。”
  “哦,是吗?”莫兰懒懒地回答,她还想睡觉,但她知道已经不可能了。
  “当然。”他答道,接着四下张望了一番,扯了下她的花睡衣,轻声问道:“你爸妈在吗?”
  “他们去买菜了。”
  “乔纳呢?”
  “她去上班了。”
  “哈!我来得正好!”他的音量立刻提高了八度,他一把搂住她的腰,俯下身,狠狠亲了下她的脸,问道,“我香吗?”
  “香?哪有啊?”莫兰懵懵懂懂地问,她还没完全清醒。
  “你再闻闻,你闻闻就知道了。”他笑嘻嘻地把自己的脸凑了过去。
  莫兰抱住他的脸,在他软软的皮肤轻轻一吻,一股清新的薄荷香立刻塞满了她的鼻孔,她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嗯,嗯,我的小黑刮过胡子了,香喷喷的,真好闻。”薄荷的味道让她的精神为之一振。
  “我来之前特意刮的,用的是你给我买的须后水。”他道。
  “嗯。乖。”她“啵”地一声又亲了他一下,接着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了瓶可可牛奶给他,问道,“你早饭吃过了吗?”
  “还没呢。你家有什么可吃的?随便什么都可以。”他扯开了可可牛奶的包装纸。
  莫兰去厨房逛了一圈,又走回来。
  “我家只有昨天我爸做的猪肉香葱小包子和紫米粥,你要吃哪个?”她问道。
  “包子!包子!”他嚷道。
  “要几个?”
  “小包子有多大?”他慎重地问。
  “比小笼包大一点点。”
  “你家还剩多少个?”他又问。
  跟肉有关的任何食物他都爱吃,不过,听他这口气好像准备扫荡她家的冰箱。
  “我家还剩20个。”她胆战心惊地答道。
  “那给我10个。”
  莫兰很想对他说,你一下吃掉10个,我吃什么呀?另外10个我还得留给我爸妈呢。但她最后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来。自从知道他过去曾因经济困难而挨过饿后,她就由不得地纵容他多吃饭,她没办法忍受他饿肚子,连想一想都觉得心里发痛。
  “10个就10个。”她爽快地说。她想,大不了过两天我再做一次,只不过擀面有点麻烦。要是有个擀面机就好了。
   司徒雷刚起床不久,就接到两个下属的电话,第一个是事无巨细都要想他汇报的顾子群。
  顾子群比他小两岁,原是S市某轴承厂的财务部职员,1992年因为爱上同厂一个漂亮的女工而触怒了厂长,之后被诬陷偷窃厂里的财物送进了监狱,他被判了三年。1995年某天晚上,司徒雷跟这位厂长正在饭店谈生意,刚出狱不久的顾子群带了把匕首进来报仇,结果被打得遍体鳞伤,要不是司徒雷出面说情,他即便不被打成残废,也会被再次送入监狱。
  在送顾子群去医院的路上,司徒雷劝他:“兄弟,人家能管这么一家大厂,上面一定有人,你斗不过他的,还是乖乖回去过几天太平日子吧。以后别再干这样的傻事了。”
  “他把我女朋友搞了,我女朋友在我坐牢后自杀了!妈的!这畜牲!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要看着他死。我打不死他!我就毒死他!只要他活着,这辈子,我都会咬住他不放!”顾子群恶狠狠地瞪着车顶,满是鲜血的嘴一张一合。
  一年后,这位厂长果然死于一次神秘的食物中毒事件。
  司徒雷知道是谁干的,他很喜欢顾子群身上的这股子韧劲和狠劲。被欺负后,发誓要报仇的人大有人在,但真的能以一己之力大仇得报的人并不多,何况还是势单力薄,毫无背景的小人物。
  案发后,顾子群被警方列为重要嫌疑人之一,是司徒雷适时伸出援手,找人为其设计了天衣无缝的不在场证明,才使他得以成功从警方的视线中逃脱。从那以后,顾子群便忠心耿耿跟上了他。
  顾子群有两大特点,一是爱汇报,二是不说谎。司徒雷认为爱汇报这点可能跟他的国企背景有关,至于不说谎,司徒雷觉得,即便在一个罪犯王国,诚实也是值得推崇的美德,更何况,这种美德并不妨碍顾子群成为一个好杀手,该下手的时候,顾子群绝不会手软,那个贪财好色的厂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老板,张建民至今没有消息。现在该怎么办?”顾子群问道。
  “继续找。”他喝了一口清茶命令道,接着又问,“他家里那边都准备好了吗?”
  “早就准备好了,只要他一回家,就能马上解决。……就怕是,他不一定会回家。我们派人守在他丈母娘家附近,他没回过那里,自从他老婆死后,他连孩子都没去看过。”顾子群声音沙哑,显然是忙了一夜。
  司徒雷想了想道:
  “看昨晚的情形,他应该还会去找那个姓乔的女人。”
  “就是那个乔娜?”
  “她是A区公安分局的档案员,她跟郑恒松也有点关系。盯住她应该会有收获。”他慢悠悠地说。
  “明白了。老板。” 顾子群道。
  第二通电话来自赵栋。
  28岁的赵栋是一位资深黑客,五年前,因闯入某银行的电脑系统,将别人账户中的三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而被捕,后来是司徒雷打通关节,把他从监狱救出来的。赵栋出狱时,刑期尚未服满一半。从那以后,赵栋便甘心情愿为他效命。
  前一天晚上,在跟壁虎聊过之后,他马上联系了这位性格古怪的电脑高手。
   “雷哥,我已经查到了高竞的手机号、车牌、警员编号和登记住址。”赵栋的声音永远懒洋洋,带点女人腔,司徒雷仿佛看见他正窝在堆满杂物的小屋里,对着电脑在啃三明治,他的暹罗猫芭比则盘着身子在旁边的破沙发上打瞌睡。
  “他女朋友呢?”他问道。
  “哦哦,让我瞧瞧,她叫莫兰,父亲是个中医,叫莫中玉,母亲原来是外语学院的法语系副教授。他们两个好像在法国住了好些年,不过根据出入境记录,他们最近已经回到了S市。我还查到一篇关于这个莫老头的专访,说他最擅长的是解决疑难杂症,喜欢美食,擅长烹饪,他的女儿从小就跟他在厨房转悠,呵呵,听上去,到他们家吃饭比上饭馆还带劲,我有多久没吃顿像样的饭了?自从我妈死后,我就没去过我家的厨房,我真可怜,呵呵,还有,他们家经常招待一些达官贵人,莫老头的老丈人是外交官,曾经在法国呆过很多年,朋友不少,有些当官的还是莫中医的病人……不过,猜猜我最感兴趣的是什么?”
  “是什么?”
  “那篇文章上面说,莫老头的病人遍布全世界,他每周都会收到各地病人寄来的信和舌苔照片,他们家有个抽屉专门放那些照片,哈哈,想想看,一打开抽屉,全是舌头,……哈哈哈,真想见识见识。”赵栋尖声笑起来。
  “赵栋,说说高竞的女朋友。”他打断了对方。
  “她啊,是个离婚女人,1979年出生,2002年她跟梁永胜律师结了婚,2005年离了。真有意思,我无意中又查了一下梁永胜的婚姻纪录,呵呵,猜猜梁永胜离婚后娶了谁?”
  “谁?”司徒雷没想到高竞的女朋友有婚史。
  “莫兰现在的男朋友高竞的妹妹,高洁。哦哦,混乱的男女关系。我喜欢。”赵栋吹了声口哨。
  这对司徒雷来说,同样是件新鲜事。
  “是很有趣。”
  “高竞的妹妹现在去新加坡了,她离婚获得了100万。不过,我没找到她在新加坡的地址。你知道,没登记在电脑上的信息,我就无能为力了。”赵栋说。
  “莫兰的经济条件怎么样?”这话问得有点多余,就刚才赵栋提供的信息,他已经判断莫兰即便不是公主,也应该算是个“千金小姐”。
  “哦……她有两张信用卡,一张100万,另一张33万,这都是人民币,另外她还有一个外币账户,金额不明。好,来看看他父母,她老妈郭敏是个富婆,名下的房产在S市就有8套,在北京有一套四合院,北京我没去过,不知道那路段价值多少,不过四合院,呵呵想想都不会便宜,在云南她也有一处住宅,北京和云南的房子大概是她老爸留下来的,原来房主名字叫郭震云,可惜除了这个名字别的我都查不到,老头死的时候,还没电脑,所以登记得不完全。至于那个莫老头,他们现在住的西林路的那套房子是他的,他的存款加起来,大概有……五百万左右,在法国也许还有账户,谁知道!坦白说,我想娶这个女人,老头老太死了,这些不都是那个女人的?高竞运气不错。”
  “西林路?”司徒雷在这段长篇大论中抓到了这三个字,“他们住在西林路几号?莫兰家还有什么亲戚?”
  “档案登记的住址是西林路888号西林花苑28号12楼A座。他们的亲戚么,我看看……”电话里传来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莫老头的亲戚都死光了,父母双亡,有个兄弟10年前死的,再来看看莫老太,她的父母也死了,她有个妹妹也死了,他们家好像没亲戚,死得真干净……哦,等等,等等”赵栋的声音忽然急促起来,“莫老太的妹妹跟她老公早就离婚了,我查不到那个男人的信息,不过他有个女儿叫乔纳,现在也是个警察,呵呵,好巧,也在A区警察局。”
  真的很巧。乔纳居然跟莫兰是表姐妹。
  莫兰蒸包子的时候,高竞一直在她身边转来转去,一会儿拉拉她的头发,一会儿扯扯她的衣服,一会儿又把鼻子凑到蒸锅前闻一闻。
  “你就这么饿吗?”莫兰觉得他的样子就像个放学回来等吃饭的中学生。
  “一闻到这股味儿就饿了。要蒸多久啊?”
  “马上就好了,别着急。”为了防止他猴急去掀锅盖,她拉着他的手硬把他拉出了厨房,“来,跟我说说,你昨天跟松哥谈得怎么样?”她想到一个话题可以把他的注意力从包子上面引开。
  一提起这事,高竞脸上立刻露出几分得意。
  “莫兰,你猜得没错,他果然是要我帮他破案。他还要摆鸿门宴呢,今晚7点,松鹤楼。到时候他会请所有的嫌疑人都到场,我也会去。”
  “真的?”莫兰大感兴趣,连忙问,“我能不能去?我有很多参加宴会的衣服,都没机会穿呢。”
  “你啊……”高竞低头喝他的可可牛奶,“郑恒松说你和乔纳都不能去。”他迅速瞥了她一眼,马上又补充道,“不过,他会把整个宴会的过程都录下来,到时候,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看录像。这是郑恒松说的。” 大概看出她有点不高兴,他解释道,“莫兰,郑恒松这么考虑是有道理的。这次的罪犯特别危险,我跟郑恒松都不想把家人扯进来。郑恒松现在几乎不回家,上次我碰见郑冰,连她也搬了,郑恒松还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自己的新地址。”
  被他这么一说,莫兰的心陡地紧张起来。
  “真的有那么危险吗?”她问。
  “当然。所以这段时间,我也会尽量少来你们家,”他放下了可可牛奶,握住了她的手,“我怕会给你们家带来麻烦。因为今晚之后,内奸就知道我是负责帮郑恒松调查案子的人了。他们也许会把矛头指向我。”
  “难道郑恒松想把你这个秘密调查员的身份向嫌疑人公开?”莫兰叫道。
  “是的。”
  “可我一直以为他会让你暗中调查的。”莫兰嘀咕了一句。
  “公开我的身份,我才能名正言顺地调查。他们都是警察,如果没有尚方宝剑,我寸步难行啊。”
  “可是那么危险……”
  “你放心吧,我不怕危险。我会一个个找他们谈的,我相信撒谎的人总会露出破绽的。”高竞沉着地说。
  莫兰很喜欢看他充满自信的模样,但同时,她心里又有些不悦,她觉得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成为他们不能见面的理由。
  “那你真的不来我家了?”她拉拉他的手问道。
  “我偷偷地来。”
  “好。”她点点头。
  他笑着看了她一会儿,问道,“你不生气啦?”
  莫兰白了他一眼。
  “我不跟未成年人生气。”她道。
  “不生气就好,啊,好饿,我去看看包子好了没有。”
  莫兰来不及阻止,他已经哼着小调奔进了厨房,两秒钟后,莫兰听到“哎呀”一声惨叫,接着就是锅盖掉在地上的巨响。
  不用问,这个得意忘形的未成年人,一心想吃猪肉包子,结果被从锅里冲出来的蒸汽烫到了,她心里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了盒烫伤药膏走进了厨房。
  顾子群的电话又进来了。
  “老板,高竞的车现在停在西林花苑。”
  “是吗?看来他是去找他的女朋友了。先把人认准再说。”司徒雷一边打电话,一边拉开睡衣的腰带,快步走进卧室。他现在急着要去换衣服,今天早晨他有家庭聚会。8点半他约了两个弟弟喝早茶,他的小弟弟今天会把女朋友带过来跟他见面,为此他还特别准备了一个红包。
  他听到顾子群在电话那头恭敬地说:
  “我看也是,老板。”
  “在高竞的车上动手脚时小心点,他是个有经验的警察。”他提醒道。
  “明白,老板,我们也不是第一次干。”
  “好吧,子群,我们中午再联系,我现在要去跟云康他们吃饭。除非事情有进展,否则不要打电话给我。”他急着要收线了。
  顾子群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说:
  “知道了,老板,祝你好胃口。”
  “谢谢。”司徒雷道。
  他按断电话,打开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银灰色西装。
  这时,他感觉两只软绵绵的小手从身后抱住了他。他想,大概是他刚才说话的声音吵醒了床上的小情人。
  “雷。怎么起得这么早?”她把头靠在他背上,双手摩挲着他赤裸的前胸,娇声问,“你要上哪儿去啊?” 她的长发掉在他头颈里,他觉得有点痒。
  “我有事要出去。你可以多睡会儿。”他回头朝她笑笑,拉开了她的手,现在他可没心思跟她亲热。
  “我不睡了,上午还有课呢。”她不甘心自己的柔情碰到软钉子,把身子靠在他身上有意识地摩擦了两下,他觉得有点心烦,禁不住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快八点十分了。
  “那我让老陈送你。”他道。
  “不,我想让你送我。我喜欢你的车。”她又伸出双臂勾住了他的脖子。
  “让你的同学看见你有个开大奔的中年男朋友对你有好处吗?”他语带讥讽地问道,同时把她的手从脖子上拉下来,开始急匆匆地穿衣服。
  “当然有好处,我要让他们羡慕我,妒忌我。……送我嘛,送我嘛……”她扯着他的衣角耍赖。
  他没理会她,穿好衣服,习惯性地把手伸进了衣袋。咦?奇怪,那个放着3000元现金的红包哪里去了?他回过头朝她望去,这几天除了打扫房间的佣人外,唯一能出入他卧室的人就是眼前的这个女大学生了。
  “你动过我口袋里的钱吗?”他问她。
  这话让她浑身一颤,她先是胆怯地朝后退了一步,接着又马上抱住他撒起娇来。
  “对不起哦,我正好看中了一件衣服,我真的好喜欢啊,可是我身边没钱。你不要生气嘛。你生气我好害怕啊。”
  就在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站在面前的不是昨晚那个跟他纠缠在一起的美艳女大学生,而是一个刚刚从粪坑里爬上来的女人,他觉得她奇臭无比,于是本能地推开了她。
  “胆子不小,居然敢掏我的口袋。”他冷笑一声道。
  他记得上个星期才给过她几万块钱零用。不可思议,一个女大学生两星期的日常开销居然超过他。她以为她是谁?不过是个贱女人!他平生最恨贪得无厌又虚荣的女人。
  “不过才3000块。你可是大老板啊,不会这么小气吧?对了,我昨天买衣服的时候还给你买了顶帽子呢,你要不要试试?”她妩媚地朝他微笑。
  他充满厌恶盯着她,就在她转身准备去拿帽子的时候,他双手扣在她细细的肩膀上,一把将她摔在地上,他觉得自己就像在摔一根用久的拖把。
  “马上给我滚!”他冷冷地喝道。
  她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住了,坐在地上瞪着他,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低头看了她两秒钟,最终确定她的姿色不过平平后,一脚跨过她的身体朝门外走去,他听到身后传来她惊慌失措的叫声:
  “雷哥,你不送我了?雷哥,你上哪儿去啊……”
  “好了没有?”顾子群心急火燎地问。
  “快了快了,马上就好。”身材瘦小,戴着眼镜的“猴子”手脚麻利地在高竞的车里忙乎着,他今天的任务是在高竞的车里装两个窃听器。
  “你今天花的时间是上次的两倍!给我快点!让他发现了,我们都得完!”顾子群一边说,一边下意识抬起头朝12楼望了望,他知道他什么都看不见,但他还忍不住这么做。
  “老大,这次是警察,我们得把他的车检查一遍,谁知道除了报警装置,他车上还有什么?妈的,这些条子都很狡猾!我操,他的车可真干净!想找个地方装我的宝贝都装不上。”
  “快点!”顾子群看了看表,已经过去快10分钟了,他不知道高竞会在楼上待多久。
  “好了,好了,就差一步了。”猴子正在捣鼓一个装在车载音响里的窃听器。
  滴答,滴答,滴答。
  过去了三秒钟。
  “ok,完工!”猴子尖叫了一声。
  “别的都装好了吗?”
  “装了!装了!”猴子抓起高竞前挡风玻璃上挂的一个小手枪玩偶,笑道,“嘿,他还在车里挂这玩意儿,真他妈的好玩!”
  “别碰它!快下来!”顾子群吼道,接着命令另一个手下,“快把报警器接上。”
  “妈的,终于轮到我了。”那个叫猪排的手下低吼了一声,推了一把下车的猴子,“你他妈的,是不是拉屎拉不干净?搞那么多时间!”
  “嘿,拉屎可比干这个舒服。”猴子流里流气地耸耸肩,两人同时怪笑起来。
  顾子群看了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8点40分,又过去三分钟了,不知道高竞还要在楼上呆多久,他最怕他们干到一半时,高竞突然出现。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当然不可能跟高竞枪战,因为司徒老板禁止他们跟警察正面起冲突,所以,如果他们真的遇到这样的倒霉事,除了逃没别的办法。以高竞一个人的力量也许无法同时抓住他们三个,但只要有一个落在他手里,这个人就活不成了。司徒老板是不会让人有机会出卖他的。他不希望这两个跟了他三年的手下白白丢了性命,所以,他禁不住又扯开嗓子催促道:
  “少啰嗦,不想被警察抓就给我快点!”
  “放心吧,老大,猪肠是个快手。”猴子劝他。
  猪肠的动作果然很快,不出两分钟就完工了。
  “好了,老大。”猪肠下车时,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锁上了车门。
  “没忘记什么吗?”顾子群看了一眼他们身后的那辆车,问道。
  “放心,万无一失。”猪肠道。
  猴子朝他打了个ok的手势。
  他放心了,立刻转身就朝自己的车走去,他们的车就停在离高竞15米远的花坛后面,两个手下说说笑笑紧跟在他背后。
  事实证明,他们很幸运,
  他刚刚关上车门,就听到猴子兴奋地说:“嘿,那条子好像来了。”
  顾子群朝前方望去,发现一个皮肤黝黑,身材挺拔的高个男子正向那辆车走去,这应该就是高竞了,谢天谢地,他好像没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也许谈笑风生地慢慢离开反而比慌乱地逃走更容易被对方忽略。不过,当他看见高竞掏出车钥匙准备开门时,他的心又禁不住吊到了嗓子眼。过去有一次,他们在某人的车里动手脚,离开时报警器没装好,结果一打开车门报警器就叫个不停,如果高竞的车也出现这样的状况……他知道他这么想完全是庸人自扰,但他控制不住,很久以前,他在工厂做财务的时候,就容易紧张,他怕他做的帐被人看出问题,总是对了一遍又一遍,司徒老板说这是强迫症,让他平时多做做深呼吸,可谁有这闲心?……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高竞,直到后者静悄悄地把车门打开,他才长舒了口气。
  “嘿,我们警察先生的马子长得真不赖。”猴子说。
  顾子群看见高竞笑盈盈地把车门大开着,一个穿褐色短大衣的年轻女子和一个花白头发,精神健硕的老头正朝他走去。
  顾子群已经收到了老板助手发来的信息,他知道这个漂亮女子叫莫兰,是高竞的女朋友。
  虽然跟电影明星相比还差点,但已经可以算是绝代佳人了。
  他很喜欢她这种介于少女和少妇之间的打扮,典雅成熟又不失天真俏皮,既有职业女性的干练,又有少女的柔情温婉,这跟小琴很像,小琴也很会打扮。
  他认识小琴的时候,她跟原来的老公离婚了,但依然年轻漂亮充满活力,跟她说话,会忘记她的年龄,她的过去,直到现在,他耳边还经常能听到她的笑声。
  这个莫兰也在笑……(大概是那老头说了什么笑话?)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强迫症又犯了,当他盯着她瞧的时候,他感觉她的目光朝他这边射来,就像电刨在他身上擦过,他不觉得痛,只觉得害怕。她会不会发现我们了?是不是该立刻把车开走?
  他听到猪肠和猴子在继续聊女人。
  “她啊,马马虎虎,睡了才知道好不好。”猪肠格格笑着,懒洋洋地点起一支烟。
  “你说的真他妈有道理!老板是怎么教我们的?人不可貌相啊。我昨天就认识一个身材超级好的!妈的,可惜没说几句就跟人走了……”猴子的口气里充满了遗憾,“那个男人长得像头猪……”
  她到底有没有朝他这边看?是他的错觉还是真的发生过?
  他抓住车门的把手,迟疑了几秒钟,最后决定把车开走。
  高竞把莫兰和莫中医送到泰安堂中医院后,便急匆匆告辞。
  “你这么急要上哪儿去?”莫兰把他送出医院时问他。
  “我刚刚收到张建民的短信,现在得马上去他家。”高竞神情严肃地低头看表,现在是9点一刻,他估计赶到张建民家大概是9点40分。
  “你说的短信就是刚刚在车上发给你的那个?”
  “对。”高竞点头道,“他约我去他家跟他见面。”
  “他是不是有话要跟你说?”
  “我觉得是。”高竞想起一件事,于是停下脚步,问她,“莫兰,刚刚在你家,你好像要跟我说张建民的事,后来你爸爸来了,就没把事情说下去。你想说什么?”
  “哈,要不是你提起,我还真的忘了呢。昨晚大概十一点多,张建民来找过乔纳。”莫兰若无其事地说。
  “什么?!”他大惊,心里禁不住怪她,莫兰,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现在才跟我说?
  莫兰瞥了他一眼,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
  “我睡眠不足,把这事忘了,对不起啊。”她白了他一眼。
  他看到莫兰一脸想骂他的神情,连忙拉拉她的衣服,低声下气地说:“我又没怪你。你快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她看看他,憋了一会儿才说:
  “昨晚大概是11点半吧,乔纳接到张建民的短信,说有事找她,他们通了几条短信,最后约好在附近的公园门口见面。乔纳想抓他,她打了你和郑恒松的电话,谁知道你的电话打不通,郑恒松的电话关机了。”
  “昨晚那个时候,郑恒松在我家,他的手机没电了,他在用我的手机安排今晚宴会的事。”高竞解释道。
  “怪不得。”莫兰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后来乔纳只好通知局里的同事到公园门口去等张建民,可谁知她刚一下楼,张建民就出现了,原来他根本没去公园,他就等在我们家楼下。”
  高竞想,张建民是个有经验的警察,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凭乔纳要想抓住他可没那么容易。
  “后来呢?”他问道。
  “他们吵了起来。张建民向乔纳要东西。”
  “什么东西?”
  “他说王若琳临走时拿了他箱子里的东西,估计就是乔纳说的照片和日记。”莫兰道。
  “他还说什么?”
  “他说他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王若琳拿走后,既没跟踪王若琳,也没杀她,更没拿走乔纳的包。”
  “那他怎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家茶餐厅附近?”高竞禁不住问,他不知道是在问莫兰,还是在问自己。
  “这我也不清楚,他没向乔纳解释,也可能是想解释,但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高竞不明白。
  “哎呀,你知道乔纳的脾气的啦,他们说了没几句就吵起来了,乔纳说,她不过骂了他两句,张建民就像中邪似的,突然推开她跳过花坛逃走了。”
  “逃走了?乔纳到底骂了他什么?”高竞真希望有盘昨晚他们两人见面的录像。
  莫兰瞥了他一眼道:“我想他不是听到乔纳说了什么话才逃走的。他认识乔纳很多年了,应该了解乔纳的脾气,他知道乔纳会是这种反应,他也是料定乔纳会找人埋伏在公园门口,才在楼下等她的。”
  “如果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逃走的,难道是……他看到了什么?”高竞猛然煞住脚步,张建民会有这样的举动,一定是看到了他认为会对他不利的人,不管是司徒雷的人还是那个“内奸”都有可能,会是谁呢?……忽然,他觉得心头一紧,如果张建民真的看到了什么,那不就说明,那些人已经知道莫兰家的所在了?
  高竞把莫兰和莫中医送到泰安堂中医院后,便急匆匆告辞。
  “你这么急要上哪儿去?”莫兰把他送出医院时问他。
  “我刚刚收到张建民的短信,现在得马上去他家。”高竞神情严肃地低头看表,现在是9点一刻,他估计赶到张建民家大概是9点40分。
  “你说的短信就是刚刚在车上发给你的那个?”
  “对。”高竞点头道,“他约我去他家跟他见面。”
  “他是不是有话要跟你说?”
  “我觉得是。”高竞想起一件事,于是停下脚步,问她,“莫兰,刚刚在你家,你好像要跟我说张建民的事,后来你爸爸来了,就没把事情说下去。你想说什么?”
  “哈,要不是你提起,我还真的忘了呢。昨晚大概十一点多,张建民来找过乔纳。”莫兰若无其事地说。
  “什么?!”他大惊,心里禁不住怪她,莫兰,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现在才跟我说?
  莫兰瞥了他一眼,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
  “我睡眠不足,把这事忘了,对不起啊。”她白了他一眼。
  他看到莫兰一脸想骂他的神情,连忙拉拉她的衣服,低声下气地说:“我又没怪你。你快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她看看他,憋了一会儿才说:
  “昨晚大概是11点半吧,乔纳接到张建民的短信,说有事找她,他们通了几条短信,最后约好在附近的公园门口见面。乔纳想抓他,她打了你和郑恒松的电话,谁知道你的电话打不通,郑恒松的电话关机了。”
  “昨晚那个时候,郑恒松在我家,他的手机没电了,他在用我的手机安排今晚宴会的事。”高竞解释道。
  “怪不得。”莫兰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后来乔纳只好通知局里的同事到公园门口去等张建民,可谁知她刚一下楼,张建民就出现了,原来他根本没去公园,他就等在我们家楼下。”
  高竞想,张建民是个有经验的警察,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凭乔纳要想抓住他可没那么容易。
  “后来呢?”他问道。
  “他们吵了起来。张建民向乔纳要东西。”
  “什么东西?”
  “他说王若琳临走时拿了他箱子里的东西,估计就是乔纳说的照片和日记。”莫兰道。
  “他还说什么?”
  “他说他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王若琳拿走后,既没跟踪王若琳,也没杀她,更没拿走乔纳的包。”
  “那他怎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家茶餐厅附近?”高竞禁不住问,他不知道是在问莫兰,还是在问自己。
  “这我也不清楚,他没向乔纳解释,也可能是想解释,但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高竞不明白。
  “哎呀,你知道乔纳的脾气的啦,他们说了没几句就吵起来了,乔纳说,她不过骂了他两句,张建民就像中邪似的,突然推开她跳过花坛逃走了。”
  “逃走了?乔纳到底骂了他什么?”高竞真希望有盘昨晚他们两人见面的录像。
  莫兰瞥了他一眼道:“我想他不是听到乔纳说了什么话才逃走的。他认识乔纳很多年了,应该了解乔纳的脾气,他知道乔纳会是这种反应,他也是料定乔纳会找人埋伏在公园门口,才在楼下等她的。”
  “如果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逃走的,难道是……他看到了什么?”高竞猛然煞住脚步,张建民会有这样的举动,一定是看到了他认为会对他不利的人,不管是司徒雷的人还是那个“内奸”都有可能,会是谁呢?……忽然,他觉得心头一紧,如果张建民真的看到了什么,那不就说明,那些人已经知道莫兰家的所在了?
  顾子群正在车外抽烟,猴子叫他:“老大,那个条子在车里打电话。”
  他立刻钻回了他们的商务车。
  高竞果然在打电话。
  “嘿……张建民吗?”一听到这个名字,他的手心禁不住出汗了,张建民终于找到你了!
  “我已经在路上了。我们不是约好在你家见面吗?”高竞说话的口气与之前他在车里跟女朋友说话时的口气判若两人,现在,他更像个整天用枪指着罪犯脑袋的冷酷刑警,而不是一个找妈的孩子。录音里一阵沉默,显然高竞在听张建民说话,隔了一会儿,高竞的声音重新响起,“为什么?……张建民,你这样东躲西藏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说了,我已经在路上了,有什么事,我们碰头再说。……什么?不要去你家?为什么?”高竞很惊讶,顾子群也一样,看来张建民提出要改变约定地点了。为什么?难道张建民发现了什么?
  录音里又是一阵沉默,看来张建民在解释,高竞耐心地听了一会儿,最后说,“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我们一个小时后再联系。”
  张建民为什么不让高竞去自己的家?为什么?
  很清楚,张建民知道自己的家不安全。
  可是,他怎么会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回过家了?会不会他在自己家门口做了什么手脚?顾子群正兀自思考,猴子又把耳机递给了他。
  高竞不太明白张建民的意思。
  “你真的想去我家?告诉你,别去。为什么?因为那里有问题,如果你不听我的,也许一进门就得死。”张建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很不清楚,高竞问他不在家里会面的原因是什么,他解释了一大堆:
  “我不知道,说不清。我昨天回去过,今天也回去过,但是今天和昨天不一样,鞋子被移动过了,我家只有我和我老婆有钥匙,除了我们,不可能有谁能进屋……但是我发现鞋子被人调换了位置,拖鞋放在外面了,原先是放在里面的,架子上的陶瓷小菩萨少了一个,遥控板,电视机遥控板也被动过了,原来放在冰箱上,现在却在茶几上,我在茶几上原来放的是DVD的遥控板,它们看上去很像,所以,只要有人动一动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除了我,谁还会在我家看电视?……也许,还有别的我没发现的……总之,高竞,不要去我家,我是为了你好。我们再约时间。”张建民的声音短而急促,充满了紧迫感。
  这番话让高竞想起了几个月前他和郑恒松一起在群众利益酒吧外面的那次历险。那天晚上,他把车停在酒吧门口仅仅五分钟,等他从酒吧出来时,就发现车下面装了一颗小型炸弹,后来是跟郑恒松帮他拆除了隐患。
  对了!
  鞋被调换了位置……
  陶瓷小菩萨少了一个……
  遥控板被动过了……
  张建民的这几句话不断在他耳边回响,他不知不觉拿起了手机。他决定打给郑恒松。
  “松哥。”
  “是我。”郑恒送接电话很快。
  “我现在要到张建民家,我需要防爆组协助出动。”
  “可以。你要他们什么时候赶到?”郑恒松的声音干脆果断。
  “20分钟后,我在张建民家门口等他们。”
  “可以。”郑恒松答得毫不含糊,接着又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我还不确定。但……有疑点就得去查。”高竞道。
  “好,有什么事及时跟我联系。”听上去郑恒松打算挂电话了,高竞连忙叫了一声:
  “松哥!”
  “什么事?”
  高竞犹豫了下,才说:“有一件事。乔纳昨晚跟你联系,没打通你的电话。张建民昨晚去找她了。”
  “是吗?她怎么样?没事吧?”郑恒松关切地问。
  “她没事,但好像受了刺激,张建民后来跑了,她没抓住他。嗯……那个……松哥,要不你给她打个电话吧,听莫兰说,她昨晚整夜没睡,一直在到处找你。”高竞结结巴巴地建议,他觉得自己真不该说这话,领导谈恋爱关他什么事?要不是莫兰叮嘱他关照郑恒松,他才懒得说这些。
  “好,我会的。”郑恒松笑着说。
  张建民果然发现了问题。高竞现在要防爆组出动了。
  如此看来,他们在张建民那里下的功夫算是都白费了。
  但顾子群并不感到沮丧,因为从刚才高竞肆无忌惮的通话内容看,第一,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车被动了手脚,顾子群想到这里真想拍拍两个手下的肩,说一声,干得好!;第二,乔纳跟郑恒松应该是恋人关系,相信这条信息对老板非常有用。
  “老大,下一步该怎么办呢?”猴子问他。
  “等。”他两眼注视着前方的烧腊店,优哉游哉地说。
  “等什么?老大。”猪肠打了个瞌睡醒来后问道。
  “当然是等高竞跟张建民的下一次通话。他们还会再联系的。”不知为何,他现在一点都不紧张了,他很想去吃一份广东烧腊。刚刚在高竞的车上,莫兰的父亲莫老头,光说怎么烤叉烧就说了10分钟,接着又说怎么用梅子酱做鸭子,听得他们三个都饥肠辘辘。
  “爸,别再说了,我可不想帮你做什么梅子酱鸭子了,太麻烦了。”最后,还是莫兰提出抗议,老头才停止说他的美食经。
  顾子群回想起来,觉得她的声音很好听。
  人的声音总会引发不同的联想。有的会让你联想到菜场的鸭子,有的是白酒,还有的是丝绸或者半导体,但她的声音让他想到的是春天的风。
  但春天的风刚刚吹过,就来了阵冬天的风。
  莫老头说了一句话,差点让吓出心脏病。
  “嘿,要是现在有人在窃听我们,他一定会馋得流口水。”老头得意洋洋地说,“我以前就是用这办法抓住躲在我车里的小偷的。”
  前半句听得三人面面相觑,后半句才让他们放下心来。
  “老大,前面有家烧腊店,我们去买份叉烧来吃,怎么样?”猪肠建议道。
  “嘿,哥们,好主意。刚刚听他说,我才想到,妈的,我好久没吃叉烧了!”猴子拍大腿赞同。
  顾子群回头瞥了两个手下一眼,从兜里掏出一张50的纸币递给猴子。
  “喏,去买点叉烧,再买两听啤酒去,动作快点!”
  “哈哈,好嘞!”猴子拿了钱,乐呵呵地下了车。
  高竞站在张建民家门口,一个身穿厚厚防护服的防爆组组员手里拿了个巴掌大小的圆形黑色物体走到他面前。
  “找到了,就是这东西。”那人说。
  高竞拿起这个黑色物体仔细端详了一番问道:
  “威力多大?”
  “可以把他家炸得稀巴烂。当然,也可能会波及到几户邻居,但对整栋楼不会有很大的的危险。”防爆组成员将那个小炸弹放在自己手里把玩着,轻蔑地说,“过去有人用差不多的东西炸过公共汽车,一辆车25个人,最后死两个,伤三个,在自己家土作坊弄出来的东西就是这样,样子土,威力也小。”
  “一共有几颗?”
  “两颗。一颗在电视机里面,另一颗在卫生间水池里,只要一开电视,或者一抽马桶,就会——碰!完蛋!”防爆组成员面无表情地说。
  看电视和用卫生间,通常都是主人才会有的行为。看来装炸弹的人意图很明显,他们就是针对屋主张建民。这样处心积虑地想杀他,是不是因为张建民的手里掌握了对他们不利的东西?想到这里,高竞越发迫切想要见到张建民了。但是,他接连给张建民打了三个电话,对方手机都不在服务区。
  直到15分钟后,他在开车回局里的路上,张建民的电话才打进来。
  “怎么样?高竞?”张建民压低嗓子问他。
  “找到两颗小炸弹。”
  “看来我猜得没错。”张建民道。
  “是的。谢谢你。”
  “不客气。”
  “我们得尽快见个面。”
  张建民没吭声。
  “张建民,我们得谈谈。”高竞加重语气说。
  “高竞,我没杀若琳。”隔了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张建民压抑的声音,“没错,我们之间是有点问题,但我没杀她,再怎么说,她都是我孩子的妈,我怎么会杀她?”
  “张建民,这些我们见面后慢慢谈。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过来。”高竞急急地问,他觉得在电话里没法把事情谈清楚。
  张建民又陷入了沉默。
  “张建民!”高竞大声叫。
  “让我想想……”
  “你在犹豫什么?”高竞心想,不是你自己打电话给我的吗?你打电话给我不就表明你想跟我联系吗?现在怎么又拖拖拉拉起来?
  “郑恒松不相信我。”张建民说。
  原来是因为郑恒松。
  “张建民,郑恒松跟李耀明是多年的老朋友,你想他接受你说的一切,必须要给他证据和时间。而且,你首先得相信他。你相信他吗?”高竞觉得张建民并不相信郑恒松,也许,因为替郑恒松说话,连带着,张建民对他也会产生敌意和怀疑。
  张建民声音低沉地说:“我找过他,我跟他说过很多,但他不相信我。我说什么都没用,他觉得我就是内奸!就因为我跟司徒雷是中学同学。”
  “我刚刚说了,要让郑恒松相信你,你得首先相信他。”高竞隐隐觉得张建民似乎更想见郑恒松,也对,郑恒松是总负责,只要说服了郑恒松,就能为自己洗刷清白,于是他问:“张建民,你还想再见郑恒松吗?你想不想跟他再好好谈一次?”
  张建民沉默不语。
  “郑恒松把你跟他说的话都告诉我了,这说明他一直在思考你的话。给他个机会,再谈一次怎么样?”高竞劝说道。
  “你是他的人吗?”张建民似乎仍然顾虑重重。
  “他是我的领导这没错,但是,我跟李耀明不熟。我只管追查真相。其它的我不管。”
  张建民不说话。
  “我来安排怎么样?”高竞道。
  “你怎么安排?我不会去局里跟他见面,他会找人抓我。”隔了会儿,张建民问。
  高竞想了想道:
  “我们今晚7点在松鹤楼吃饭,郑恒松也会去,你可以在楼下大堂等,或者你到了附近之后跟我联系。我们到时候找个地方一起聊聊。”
  张建民足足考虑了五秒钟,才说:“好吧。”
  “一言为定。”
  高竞说着挂了电话。
  
  “老大,你看张建民这小子今晚会不会去松鹤楼?”猴子一边用手捞着叉烧吃,一边问。
  “不知道,我们如实告诉老板就得了。”顾子群喝着冰啤酒答道。
  “那我们要不要去?”
  猪肠低声笑起来。
  “笨蛋!我们当然要去。不过,我们只负责在外面盯着。是不是,老大?”
  “不错,只要我们消息可靠,老板会派别人去的。”顾子群道。
  “妈的,快点解决,快点收工,老子晚上还有球赛!”猴子大声道。
  “啪”!顾子群回身打了下猴子的脑袋。
  “什么屁球赛!不想活了是不是?说话小心点。”顾子群说完把冰脾气的罐子扔出窗外。
  猴子讪讪地笑笑,把一块叉烧整个塞进嘴里。

  5.宴无好宴
  “谢谢。”她低头接过了胡椒粉瓶。
  这是秦芝云第三次对高竞说这两个字了,第一次是她进门时差点被门口拱起来的地毯绊倒,正好高竞门口适时扶了她一把,第二次是她问他郑恒松在哪里,他告诉了她,第三次就是这次,她要胡椒粉,他递给了她。高竞觉得,这是他听到过的最没有诚意的感谢。因为三次谢谢,无一例外,她都没朝他看,两次在看别的地方,一次在看胡椒粉瓶。
  但即便是这样,高竞还是忍不住要多看她一眼。今晚的宴会,最吸引他注意的就是她。她穿着一条黑色带亮片的羊毛连衣裙,脸上化着明艳的妆,,乌黑的头发随意在脑后一扎,手上抓着一个小小的黑色皮包,指甲上的粉红色指甲油发出耀眼的光。他万万没有想到,五大三粗,长相颇为丑陋的李耀明竟然会有一个如此美艳动人的妻子,虽然同样是一身黑,但她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悲伤的烈士遗孀,倒像是个来参加晚宴的贵妇人。
  “来来,高竞,认识一下,这是李耀明的夫人,秦芝云。”当郑恒松很热情地给他们作介绍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
  “谁?谁的夫人?”他扭头问郑恒松。
  “李耀明的夫人。”
  “他也有夫人?”
  “当然。”郑恒松不动声色地横了他一眼。
  他自知失言,马上给自己找台阶:“哦,我刚才没听清。”
  秦芝云没理会他,朝郑恒松笑着伸出了手。
  “好久不见了,阿松,你最近好吗?”她的声音低沉婉转,说话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郑恒松。他们以前肯定认识,高竞想。
  “我就那样。你知道,当警察就是一个字,忙。”郑恒松微笑着跟她握手。
  “忙得连接个电话都没时间吗?”她也笑了,但话语里带了几分嗔怪。
  郑恒松摊摊手,一脸无奈。
  “有时候,还真的是没时间。”
  她看着他,把头转向一边,朝已经坐在餐桌上的关保国挥挥手,随后又把头转回来对郑恒松说:“我也很忙,本来我今天不想来的,。”
  “你不来,我可是会伤心的。”郑恒松说,她的眼睛忽地一亮,但郑恒松的下半句话立刻又让她的目光黯淡了下去,“替老李伤心,今天是他的生日。”
  她盯着他的脸,用她的黑色小皮包打了他一下,笑道:
  “你可真是他的好朋友。”接着她环顾四周,问道,“什么时候开席?我是不是最后一个到的?”
  “先坐下吧,我们还得等一个人,等人到齐了就开席。”郑恒松带着安抚的口吻说道,随后,他走到餐桌边,殷勤地替她拉开了一张椅子。
  她像女王一样施施然地坐下,抬头对郑恒松妩媚地一笑,没说谢谢,但高竞觉得她说了比这多得多的话。他们以前肯定认识,不仅认识,而且还很熟,不仅很熟,也许郑恒松还跟她有过点什么,看这女人刚刚用包打郑恒松的样子,就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郑恒松招呼完秦芝云后,回到高竞的身边。
  “她是谁?”他马上问。
  “李耀明的夫人。”
  “仅仅如此?”高竞低声问,“今天你可是在召开嫌疑人大会,你把她请来,难道她也是你的嫌疑人之一?”
  “耀明出事前,他们在闹离婚。她跟耀明的关系从几年前开始就出现裂痕了。”郑恒松表情轻松,好像在跟他聊天气,声音却异常冷静。
  “这事跟你有关吗?” 高竞忍不住轻声问道,为了不让圆形餐桌上的人看出他们在谈什么,他也努力让自己保持微笑。
  “没关系。”郑恒松神态自若。
   “松哥,你说过,我问你什么,你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不是?”高竞不喜欢被人欺骗,但他感觉郑恒松在糊弄他。
  郑恒松看看他,叹了口气,把手搭在他肩上,低声说:“好吧,10年前,我跟耀明曾经同时追过她,但耀明在一次行动中救了我的命,所以我退出了,就这么简单。我跟她什么都没有。懂吗?”
  这勉强还算是个诚恳的回答,但高竞还是忍不住又追问了一句:
  “你跟她真的没什么?”
  “千真万确。”郑恒松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高竞瞥了一眼正在朝他们这边望的秦芝云,说道:“她在看你,就算是小学生也能看出她对你有意思。”
  郑恒松朝秦芝云回眸一笑,冷冰冰地说:“看我有什么稀奇?我在局里向来都是万众瞩目的人物。”
  嚯!你以为你是成龙啊!高竞真想回敬一句,但又怕再说下去郑恒松会发火,因为后者已经在向他瞪眼睛了。
  好吧,今天就先放过你。
  高竞跟郑恒松对视了两秒钟,终于把目光移开了。
  “还有谁没来?”他问郑恒松。
  “赵杏兰。”
  “她?”高竞最不想见的就是这个女人,跟她一起吃饭,真是倒胃口,“她也是嫌疑人?”他问郑恒松。
  “她当然是。她参加了那次行动,是她发现李耀名的尸体的,她也是最早知道行动计划的人之一。”郑恒松道。
  高竞疑心顿起。
  “怪了,她很少亲自参加行动。每次都是别人带队,她后来才赶到。”
  “我也觉得奇怪。”郑恒松意味深长地朝他笑笑。
  看来郑恒松对赵杏兰也充满了怀疑。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吃个饭还要迟到,她怎么还不来?”高竞没好气地问。
  “呵呵,她是为了表明她是副区长的夫人,而不是我的下属。”郑恒松笑着说。
  莫兰在网上查到松鹤楼的地址后,便计算了下路程,按理说打的过去当然最方便,但现在是6点半,她家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办公楼,这个时间正好是下班高峰,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叫到车,所以她最后决定乘地铁。虽然地铁也很挤,但地铁够快,三站路外加步行一小段就能在30分钟内到达目的地。
  她可不想在家门口傻等出租车,她曾经有过半小时都没叫到车的惨痛经历,每当这时,她都特别希望自己也有辆车。她相信有了车,她就不会因为经常迟到而被人骂了。可她也知道,就算有车,爸妈也不会让她开,尤其是老爸,每次跟他说她想学开车。他都朝她瞪眼睛。
  “学什么开车?让别人替你开车不是更好?”老爸总是那套话。
  “可是我们这里出租车很难叫,上次我等了半小时呢。”她不服气,她很羡慕会开车的女性,觉得她们特别帅。
  “叫不到车就乘地铁。要不就晚点到,人家又不会吃了你。”老爸自己也是老迟到,所以才会这么说。妈妈曾经告诉过她,年轻时他们约会,老爸也总是迟到,而且从来不道歉,还总是编出一大堆理由,最经典的理由是,“我在政治学习,他们觉得我思想觉悟不高,派了个出身好的小姑娘的来给我上政治课,不过,除了毛主席,我最爱你,所以我看都没看她一眼。”莫兰觉得老爸还真会哄人。
  说到她开车的问题,妈妈的意见跟老爸空前一致。
  “兰兰,你去看看那些交通事故的报道,司机总是首当其冲。所以,你还是乖乖做乘客吧。让别人服务不是挺好的吗?”妈妈总是这么说。
  莫兰被妈妈说得也怕起来,所以至今没有学过开车。
  她挎着包急匆匆朝地铁站走,迎面不断遇上从地铁里走出来的上班族们,她心想,如果我现在还在杂志社上班,现在应该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吧。有时候,她还真的想回到以前的日子,如果不用每天9点就赶到杂志社,如果老板又不是那么讨厌的话,她觉得上班也未尝不是件愉快的事,至少不会被人骂是无业游民。以前追求过高竞的郑冰是怎么骂她的?现在想想都来气。
  人潮不断从地铁口涌出,莫兰小心地退到旁边,正当她快要接近地铁口的时候,一个穿宝蓝色滑雪衫的男人迎面朝她冲来,莫兰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脸上一凉,好像被溅到了什么东西,接着她闻到一股浓烈的辣椒味。
  “啊——”她本能地惊叫起来,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她脑子里飞过,浓硫酸!有人向我浇浓硫酸了?浓硫酸是什么味?哎呀,中学化学课没学好,老师教的都忘了。不过,电视里好像播过,有人被浇了浓硫酸,脸上会像被火烧似的,剧痛无比,现在好像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有点辣……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稳定了下情绪,壮起胆子,从包里掏出纸巾(我还有力气掏纸巾,是不是说明不是浓硫酸了?)她哆嗦着用纸巾向脸上抹去,柔和的纸巾碰到脸部没有什么感觉,辣味也在几秒钟之内消失殆尽,她拿着纸巾走到一家便利店门口,借着里面的日光灯,低头一看,纸巾上一片红色,她又把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的确是辣椒味。
  怎么回事?有人向我泼辣椒水?
  “滴铃铃……”这时,手机铃声骤然响起,吓了她一大跳。
  打开手机,她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犹豫片刻,她还是接了。
  “喂。”她道。
  “你是莫兰吗?”是一个带点娘娘腔的男人声音。
  “你是莫兰吗?”是一个带点娘娘腔的男人声音。
  “我是的……你是……”莫兰确定自己从来没听过这个声音。
  “呵呵,认识高竞吗?”对方好像在笑。
  “你是谁?”
  “先回答我的问题。莫兰。”那人叫她名字的时候,故意拖了个婉转的长音。
  莫兰握着电话默不作声。她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嘣出几句话来:他知道高竞!他知道我!他知道我跟高竞的关系!他打这个电话就是为了确定我是不是他要找的人!也许,还是他向我泼的辣椒水!想到这里,莫兰禁不住四下张望起来,打电话的男人会不会就在附近?
   “莫兰,莫兰,怎么不说话?”那个男人好像很喜欢叫她的名字,他的声音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没在附近发现可疑的人,又把注意力集中到电话上。
  “我认识高竞。”她道。
  “哦,那么,就是你,莫兰。”那个男人喜滋滋地说。
  就是你,莫兰。这句话的潜台词应该是——我要找的就是你,高竞的女朋友莫兰。
  “是你浇了我辣椒水?”莫兰直言不讳地问道。
  “辣椒水?哦,我没想到是辣椒水,我以为是清水,把你的衣服弄脏了吧?”
  “嗯哼,可想而知。我的白衣服上面沾了一片红色。”莫兰假装抱怨道,她穿的其实是褐色的短大衣。
  “你运气不好。今天不该穿白色。”那人幸灾乐祸地说。
  看来他应该不在周围。莫兰松了口气。
  “是你向我浇的辣椒水?”莫兰再次问道,现在她已经基本恢复平静,开始有心情跟他攀谈了。依现在的情况,她确定应该不是这个人干的。
  “NO,我不干这种事,我干更高级的事。”那人说。
  “更高级的事?比如什么?给我打电话?”
  “不,更高级。”那人好像远离了听筒,莫兰听见他在暴躁地叫嚷,“芭比!回来!你这混蛋!”过了好一会儿,他软绵绵的声音才再次出现在电话那头,“抱歉,我在跟我的情人说话。好吧,既然确定是你,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有人要我通知你,这次是清水,哦,不,这次是辣椒水,下次可能是硫酸……对不起,我只负责把话带到。”
  不出所料。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威胁电话。
  这个人应该跟警察局内奸的案子有关。
  她没答话。
  “别担心,莫兰,只要你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是不会这么干的。”这个人说,口气好像在安慰她。
  “他们是谁?”
  “他们会找你的。我只负责打电话,我说了。当然,这不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更高级,今天给你打电话,纯粹是我工作之余的消遣,我窝在家里的时间太久了,想出来透透气。”这个男人似乎深吸了一口气,“我想跟个漂亮女人说说话。不介意吧?”
  漂亮女人?他是随便一说,还是看见过我?
  再说,他又不在我身边,怎么知道我长什么样?
  难道他有我的照片?
  “你有我的照片?”莫兰问道。
  “是的。”
  “哪儿来的?”
  “这是个秘密。”那个男人低声笑道,“我还知道你为什么叫莫兰。你本来叫莫悠然,上小学时因为你常迟到,总被老师罚抄自己的名字,你一气之下就给自己改了名字。呵呵,为了这件事,你那个当中医的老爸劝了你好几天。其实,莫兰,我觉得还是原来的名字好听。悠然,多好听的名字。如果以后我有孩子的话,我就取这个名字,男女还可以通用。”
  连这个他都知道!他已经把我家摸得一清二楚。
  莫兰觉得浑身冰凉,握着电话的手都麻木了。
  “你老爸在泰安堂看病是不是?听说他擅长诊治疑难杂症,什么时候,我也找他看看病,我常常失眠。”他停顿了一下,“其实,我只是想找个漂亮女人说说话,我周围都是丑女人,以我妈为首,都很丑,大暴牙,可怕,还好,她已经死了,不然她会一直跟我住在一起。可是,真奇怪啊,我以为她死后我就能过自己的生活,我是指再也没人管我了,我可以重获自由,但结果呢,我却白天黑夜把自己锁在家里,锁在那个我跟她两个人生活了23年的小屋子里。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个男人似乎又长舒了一口气。
  莫兰很意外他会向她倾诉这些。
  “那,那是因为你对人际交往缺乏自信。你感到把自己封闭起来会更安全。”她不明白,自己在被浇了一通辣椒水后,怎么还会有心情当这个罪犯的心理医生,但她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也许,你应该适当参与一些社交活动。就像现在这样,经常给人打打电话,交一些朋友。或者,你还可以写信给一些周刊的情感专栏,有些专栏作家很擅长替人排解苦闷。”
  “我写过,但是他的回信纯粹是屁话。文笔可真好,可读性很强,可我看了十几遍,也看不出它对我有什么帮助。我得出的结论是,生病的时候找作家,只会是死得更快,因为他不会告诉你怎么活下去,只会告诉你,死是多美的一件事。”
  “你不是还有芭比吗?”莫兰试探道。
  “她,她很自我,我觉得跟她在一起,仅仅是我需要她,她并不需要我……”那人停顿了好久,说,“好了,莫兰,我已经把话带到了,他们会找你的。今天应该是我们第一次通话,也是最后一次。我用的是公用电话,别企图找到我,拜拜。”
  莫兰还来不及说再见,就听到廓托一声,对面的电话挂了。
  赵杏兰一进门就道歉:“不好意思,郑局长,我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一会儿我罚酒三杯。”她一迭连声地说。
  “赵科长,我们可是等你好久啦。”郑恒松笑容可掬地迎上去跟她握手,随后俯身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她顿时笑弯了腰。
   “别胡扯,我们家老何可不是这种人。”她笑着捶了他一拳道,“他们不是去欧洲考察了吗?今天正好回来……”郑恒松握着她的手,又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她又格格笑起来,“去去去,都老夫老妻了,开什么玩笑!”
  高竞看着两人的亲热模样就想吐。他心道,郑恒松,你还真会演戏!局里谁不知道赵杏兰一心想撬掉你的位子?她到总局可是说了你不少坏话,光我听到的就有两车皮了。要是有个人对我这样,我才懒得理她,你倒好,对她,比对那个向你抛媚眼的大美人都热乎,当领导的人就是不一样!还好,我没有想当局长的奢望,只想当个破案的警探。
  “她是谁?”他正在心里感叹郑恒松的演技时,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知道,是大美人在问他,“谁?”他问道。
  “跟阿松在一起的人。”她口气里充满了轻蔑,甚至不屑于称赵杏兰为“女人”。
  “她是毒品科科长赵杏兰。”高竞道。
  她眉毛轻轻向上一挑。
  “哦,是她。”
  “你从没见过她?”高竞趁机问她,他闻到她身上有股淡雅的香水味。
  “没有。只听到过名字。”她的左边嘴角微微翘起,充满讥讽地说,“李耀明以前一直叫她老警花。我以为真的是朵花呢!”
  老警花?高竞没想到李耀明还有这种幽默感,他禁不住笑起来。听到有人讽刺赵杏兰,他打心眼里觉得爽,如果李耀明还活着,他真想跟老李握握手。
  看到他笑得如此开心,她立刻明白他也不喜欢赵杏兰,于是朝他嫣然一笑问道:“你叫什么来着?”
  “高竞。高矮的高,竞赛的竞。”高竞道。
  “高竞。”她注视着他,笑着说,“认识你很高兴。”
  “嗯。我也是。”高竞点头道。这时,他发现坐在他对面的罗立阳一直在看他。
  罗立阳曾经是高竞在警校时的枪法老师,两人曾经有过一段很深的师生情。当年,高竞跟母亲不和,罗立阳经常开导他,有时候还留高竞在自己家住。高竞知道,罗立阳这些年一直都不顺,先是离婚,后来又跟警校的校长不和,被迫离开警校,到警察局工作后,从最基层的干起,干了8年,如今已经52岁的他,眼看就快退休了,但职位跟自己的学生高竞仍然相差两级,他现在是反黑组的小队长,跟张建民平级。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罗立阳一直都在刻意回避他,就算高竞主动请他喝酒,他也总是婉言谢绝。
  “罗老师,我记得你喜欢喝绍兴黄酒。”高竞站起身,把一瓶黄酒放在转台上转到罗立阳面前。
  “谢谢。”罗立阳笑着瞄了一眼那瓶酒,说道,“高科长,不要叫我老师,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别再提了。”
  高竞觉得好像被针刺了一下。
  “哪儿的话,老师就是老师,……”对罗立阳,高竞总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他只是觉得心里难过,以前带他去郊区树林练习枪法的罗立阳可不是这样的。
  “高竞,我们来比比,看谁先打中那只翠鸟,好不好?”
  当年18岁的高竞和37岁的罗立阳站在树林的入口处,两人同时看见高高的枝头上停着一只绿色翅膀的漂亮小鸟,他们叫不出那只鸟的名字,罗立阳就叫它翠鸟。
  “管它叫什么!我们是练习枪法,不是上生物课!”罗立阳意气风发,声音洪亮,他回过身来,眼睛锐利地盯着他,问道,“有胆量跟我比吗?高竞?”
  “有什么不敢的?老师,你应该听说过青出于蓝胜于蓝这句话吧?”18岁的高竞也不甘示弱。
  “哈哈,口气不小,那就看你的了?”罗立阳一边说,一边丢给他一把气枪。
  “不过……老师,打鸟是不是太残忍了,我们比打树叶好不好?”高竞以前养过一只小鸭子,后来被他母亲不慎踩死了,他为这件事难过了好久,他觉得鸭子跟鸟差不多算是同类,他有点下不去手。
  “高竞,你连鸟都不敢打,以后怎么打罪犯?罪犯可是人。”
  高竞不说话。
  罗立阳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后抬头仰望着那些参天大树,沉思片刻,说道,“你说得也对,鸟是无辜的。好吧,我们比速度,看谁打下的树叶又多又快,每张树叶上只能有一个枪眼,怎么样?
  “哈哈,老师,你就认输吧。我可是经常打树叶玩的。”高竞把枪扛上了肩。
  结果,输的是高竞。
  结果,输的是高竞。
  “人家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高竞走过去给罗立阳倒了杯黄酒。
  “你太客气了。高科长。”罗立阳笑着朝他点点头。
  “老罗,是不用跟高竞客气。就算他当了局长,他也是你的学生。”坐在罗立阳旁边的周越笑着说,同样是事业不得志,周越就显得洒脱许多,关于他跟赵杏兰的过节,他说的最多的:“命,都是命。命中注定,那个位子不是我的,有什么好争的。”
  关保国在旁边插嘴问道:“老罗?高竞是你的学生?”
  “好多年前的事了。”罗立阳冷漠地说。
  “啊,对了,我记得你以前在警校干过。”关保国笑着瞄了一眼高竞道,“呵呵,青出于蓝胜于蓝啊,老罗,你应该高兴啊,学生这么有出息。”
  真是火上浇油!高竞狠狠盯了关保国一眼。
  关保国是李耀明的继任,也就是现在反黑组的科长,算是罗立阳的上司。
  他比高竞大五岁,长着一张容易被人遗忘的脸,因为有个得精神病的母亲,他至今单身,一个人住在一套阴暗狭小的两居室里。传闻说,他以前当过好多年的卧底,也曾立过不少战功,但高竞怎么都没能从这个形象有点猥琐的男人身上看出半点英雄气概来,他只知道,在局里,关保国人缘不错,是个听话的好部下,跟同事的关系也大都不错,至少从来没听说他跟任何人发生过不愉快。至于他跟李耀明的关系,大部分人都认为相当融洽。
  高竞跟关保国在工作上接触很少,不过,总体上他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每次见面,这个人总是对他的衣服大惊小怪。“高竞,这件衬衫可是名牌啊,在国内很少看见这个牌子,你在哪儿买的?”“高竞,你这件皮风衣很别致啊,多少钱?”关保国声音很大,每次说这些话时,总是引来众人对高竞的围观,常常让高竞尴尬万分,他后来就直截了当地对关保国说,“你不要问我。我所有的衣服都是我女朋友替我买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为了证明他确实有个女朋友,他还拿了他跟莫兰的合影给对方看,“这就是我女朋友,漂亮吗?”当时他想,你敢说不漂亮,我就揍你。现在他想想真后悔,他没料到关保国也是嫌疑人之一。
  罗立阳对关保国的话置若罔闻,自顾自喝了一口黄酒。
  “罗老师,要不要让服务员去把酒温一温?”高竞问罗立阳。
  “不用,我喜欢喝冷酒。”罗立阳温和地朝高竞笑了笑。
  莫兰决定打道回府,她没办法穿着一件被弄脏的衣服到处跑。她走进小区时,正好碰到表姐乔纳也在急匆匆往家赶。
  “嘿,你不是去松鹤楼了吗?”看见她,乔纳颇为惊讶。
  “你瞧瞧,我现在还怎么去?”莫兰快哭了,她凑到乔纳跟前,向后者展示自己身上的辣椒水污渍。她后悔褐色短大衣当时敞开着,里面的白衬衫上现在也有很多红色的污点。
  乔纳皱起鼻子闻了闻她身上的衣服。
  “你撞翻了一个臭豆腐摊?”
  “什么臭豆腐摊,这是辣椒味,你没闻出来吗?”莫兰越想越气,她决定回家后,立刻把身上的这套衣服送去干洗,她不想在家里闻到这股味儿,更不想让这股味儿玷污她家的洗衣机。
  “臭豆腐摊上不都有辣椒水吗?就为了这么些小斑点,你就不去当你的女侦探了?太不敬业了。”乔纳好像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小斑点?吓!你真该去配眼镜!”莫兰气不打一处来,但她转念一想,跟乔纳说这些真是找错人了,如果现在被泼的是乔纳,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穿上脏衣服去饭店。
  “到底是怎么回事?”乔纳问她。
  “我被坏人泼了辣椒水,人家说,如果我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下次就泼浓硫酸。”莫兰没好气地说。
  “啊?有这种事?什么要求?”乔纳停住了脚步。
  “还没说,今天给我打电话的好像只负责转达他们的意思。不久之后,就会再有人来找我的?”莫兰耸耸肩,“乔纳,我已经变成坏人的目标了。”
  “你报警了没有?”乔纳严肃地问她。
  “我会告诉高竞的。好了,我们快回家吧。别在这里说话。没准有人在监视我们。”莫兰拉着乔纳的袖子往前走。自从接到那个电话后,莫兰总觉得背后有一对眼睛在盯着自己。那个打电话的男人竟然知道她以前叫莫悠然!她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你应该报警!”走进楼道时,乔纳吼了一句。
  “我知道。别说了,快走。”莫兰催促道。
  两人进了电梯。
  乔纳抬头看了一眼电梯顶,说:“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对,怎么了?”莫兰觉得表姐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还有下文。
  “我有件事要跟你说。”乔纳严肃的表情里透着神秘和兴奋。
  “什么事?”莫兰问,忽然,她脑海里闪现出一个画面,乔纳在抽水马桶前呕吐,“啊,你怀孕啦!”她捂住嘴惊叫道。
  “放屁!”乔纳瞪了她一眼。
  莫兰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那你干吗非要在电梯里说?完全可以回家再说。”
  “我等不及了,现在就要说。”乔纳道。
  “你辞职了?!”莫兰回身指着她问。
  “别打岔!”乔纳吼道,莫兰立刻闭上了嘴,“我今天下班时收到一封若琳寄给我的信。那上面说,她有件东西放在她的同学柯云那里了,让我去拿。”乔纳语速很快地说。
  “啊!真的?那你有没有跟那个同学联系?”莫兰兴奋地问。
  “我给她打过电话了,她让我明天去她工作的银行拿。那家银行就在若琳的单位旁边。妈的,若琳很可能藏了什么秘密文件在她那儿!说不定就是从张建民那里偷来的东西,张建民那天还问我要东西呢!哇哇,若琳很可能把那些东西分开放了,也许他真的没拿到。”
  “啊。太棒了!我们明天一起去拿!”莫兰禁不住抓住了表姐的手腕。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希望大家能配合高竞的工作。”郑恒松拍了拍高竞的肩膀说。
  饭桌上静了两秒钟,随后关保国首先打破了沉默。
  “没问题。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我全力配合。”关保国看看高竞,笑着说。
  “我也是。”周越紧接着说。
  “老罗,你呢?”郑恒松问罗立阳。
  “当然,尽管问。”罗立阳点头道。
  郑恒松又把脸转向赵杏兰。
  “关于这件事好像已经调查过很多次了,我以为已经有结果了呢,想不到……”赵杏兰笑嘻嘻地说,“当然,能配合的我全力配合。只不过,我很想知道这件案子到底什么时候能有个完,老是搞得局里人心惶惶也不是个事儿吧,毕竟局里还有那么多案子要处理,这样下去,大家还怎么工作?”
  赵杏兰这么说摆明就是在给郑恒松出难题。
  “你说什么时候能有个完?这就得看高竞了,现在这个案子由他负责。”郑恒松回头看看高竞。
  好吧,你把这个皮球踢给我,我接就是了。
  “赵科长,我的原则是,不查出真相就不算完。”高竞说。
  赵杏兰注视着他道:
  “那么……希望你们的效率高一点,你知道,我们毒品科每天的工作量很大。”
  我知道你每天有大半天时间都在办公室吹空调!
  “说到效率高,那我就从你开始问起吧。你看怎么样?赵科长?既然大家都在,正好可以互相补充。”高竞不冷不热地问道,他一抬头,看见周越朝他挤了挤眼。
  黑色商务车里,猴子望着前方,兴奋地叫道:“嘿,老大!张建民进了饭店!”
  “我看见了。”顾子群拖长音调说。
  “现在是7点35分。”猪肠报了个时间,“老大,我们要不要进去?”
  “等一等。”
  他看见饭店门口和旁边分别停着几辆车,松鹤楼本身有停车场,为什么这些车停在这里?而且,看情况,这几辆车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了,他隐隐看见每辆车里都晃动着人影。
  如果把车停在饭店,那应该是来饭店吃饭的客人,可为什么车里会有人?
  如果没去饭店吃饭,而把车停在饭店的所属区域内,饭店会允许吗?
  不对!有问题!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
  令他意外的是,电话是司徒老板打来的。
  “子群。”司徒老板的声音很平静。
  “是,老板。”
  “张建民到了吗?”
  “到了。”
  “到了多久?”
  “刚到。”
  “好,你们立刻离开那里,饭店周围都被警方的人控制了。”
  果然不出所料。顾子群心慌意乱地朝四边望望,现在他觉得每辆车都有人在偷偷他这边看,每个在饭店门前停留的人都是警察。
  便衣,不就是那些喜欢在一个地方瞎转悠的人吗?
  “明白,老板。”顾子群对着电话点头,接着又问,“那张建民……”
  “这不用你操心,尽快离开!”司徒老板的口气不容置疑。
  “是。”顾子群连忙说。
  看来老板已经都布置好了。
  “撤。”挂断电话后,顾子群干脆地对司机说。
  “我们上哪儿?老大?”猪肠问他。
  “收工了!猴子,你可以回去看球赛了。”顾子群大声说。
  “欧也,欧也,欧也!”猴子在后车座扭动起了身体。
  松鹤楼二楼梅花厅。
  “……本来有线报说,那里有人要交易大批毒品,结果只抓到两个小蟊贼,最后缴获的海洛因才三克。”赵杏兰的眼睛盯着面前的一块红烧肉,充满轻蔑地摇了摇头。
  “谁给的线报?”高竞问。
  “是李耀明的线人提供的消息,后来他来找我们,希望我们联合行动。我们当然表示全力配合,可是没想到……”
  “说说你们的计划。”高竞打断了她的话。
  这时周越站起了身。
  “我出去接个电话。”周越也不知是对谁说了一句。
  并没有人回答他。
  “我们的计划都是郑局长定的。”赵杏兰吃了一口红烧肉说。
  “我知道,可我想听你说说。”高竞注视着赵杏兰嘴里的红烧肉,心想,我一口就能把它吞下,这女人居然吃了三口还没吃完。
  “这红烧肉味道不错,小关,你也尝尝。”赵杏兰夹了块肉放在关保国的碗里。
  “哦,谢谢,谢谢。”关保国连忙说。
  赵杏兰瞥了一眼高竞,这才回答了他的问题。
  “简单的说,我们的计划是,晚上8点,先由反黑组的人控制酒吧的外部环境,就是包围前门和后门,8点15分左右,反黑组先进入酒吧,把所有人集中在一起,然后再由毒品科的人来接手其中交易毒品的犯人。可惜过去我们才发现,酒吧里除了酒保和一个服务员外,一共只有十来个客人,其中是有两个在交易毒品,但三克海洛因却让我们出动了五十个人。哼!这算什么线报!”赵杏兰冷笑一声,舀了一大勺虾仁放在自己碗里。
  “你是几点到的?”
  “8点35分左右。”
  “照你的说法,毒品科的人是后到的,那张建民是毒品科的,他怎么会在那里?”
  “他呀,李耀明提出要我们组抽调一个人协助他们,他指明要张建民。”赵杏兰瞅了一眼对面的关保国说,“这你可以问小关,李耀明跟我提这件事的时候,小关也在。”
  高竞把目光转向关保国。
  后者正在吃一块香酥牛排。
  “对,老李是这么说的。”关保国用白色小毛巾擦了下油嘴。
  “他为什么指明要张建民?”高竞一边问,一边忍不住朝郑恒松瞥了一眼,郑恒松正在低头看他的手机。
  “他说张建民有经验。”关保国说。
  这可以算个理由,但并不足以说服高竞。这时,罗立阳站起身,兀自走出了屋子,他没跟任何人打招呼。
  高竞接着问赵杏兰:
  “赵科长,你进入酒吧的时候,当时那里是什么状况?”
  “我进去的时候,行动已经结束了,小关他们正在酒吧的角落里盘问那十几个客人,我们的人在搜查那两个交易毒品的人,我发现老李不在,就走到后门去找他,那时候整个酒吧已经亮起了灯,我在后门附近发现了老李的尸体,张建民就昏倒在他旁边。”
  “你当时……为什么要直接走到后门?”高竞问道。
  “这也需要解释吗?我们有示意图,每个人站在哪里,我大致都有个了解,我知道老李在什么方位。我在门口没看见他。就到后门找他去了。”
  高竞腿上忽然一阵麻。来短信了!会不会是张建民发来的?
  他不动声色地掏出手机,翻开一看,果然是张建民。
  “我到了。”
  哈!他果然来了。高竞心头一阵兴奋,马上悄悄地发短信回复。
  “稍等,过会儿找你。”
  发完短信,高竞继续问赵杏兰:“你发现尸体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我马上去找小关。”
  “当时周越在哪里?”他问到这里,正巧周越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略微有些尴尬。
  “我带着几个人在搜查酒吧内部。”周越代替赵杏兰回答。
  “我没看见他。”赵杏兰一边吃虾仁,一边洋洋得意地对周越说,“对不起,我是实话实说,我是没看见你。”
  如果周越在搜查酒吧,那发现尸体的好像应该是周越才对。酒吧并不大。
  “周越,你在搜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老李他们吗?”高竞转过头来问周越。
  “确实没发现,当时我们刚刚开灯,我低头正在搜查酒吧的酒柜,就听到了赵科长的叫声,当时应该是8点25分。”周越喝了口冰啤酒说。
  “你说的时间好像跟赵科长有出入啊。”高竞马上说。
  “我们行动的时候都对过表。”周越道。
  “你是说我的表不对还是说我的记性不好?”赵杏兰有点不高兴了。
  高竞不想在饭桌上引起纷争,他看了一眼郑恒松,这时他发现不知何时,原来坐在他身边的秦芝云已经坐到了郑恒松边上,此时两人正在窃窃私语,不知道乔纳看到这种情景会是什么感想。
  高竞不想在饭桌上引起纷争,他看了一眼郑恒松,这时他发现不知何时,原来坐在他身边的秦芝云已经坐到了郑恒松边上,此时两人正在窃窃私语,不知道乔纳看到这种情景会是什么感想。
  “周越,行动的时候,你在什么方位?”眼看着赵杏兰跟周越要争起来了,高竞立刻打圆场。
  “我和老罗各带了两个人从正门进入,我们先是假扮客人,在酒吧里分散开,各自站好位置后,等老李和张建民从后门进入给我们信号,我们就拔枪抓人。”
  “老李给你们信号了吗?”高竞问。
  “给了,他通过对讲机告诉我,他到了。”周越道。
  “当时酒吧有多少客人?”
  “十来个。有男有女。”
  “你还记得你们中哪一个离老李他们所在位置最近吗?”
  “那……”周越笑了笑说,“应该是我。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听到他在说话吗?”
  “你没告诉过我他说了什么,现在还记得吗?”
  “他说——你怎么在这儿?”周越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我不敢肯定,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吧。当时我以为他在说我,但是我一回头,没看见他,后来我才知道,他躲在一根柱子后面。”
  高竞把脸转向关保国。
  “那你呢,关科长,行动的时候,你的位置在哪里?”
  “我在门外守候,准备随时接应。里面一响枪,我就带人从前门冲了进去。”关保国津津有味地嚼着鸡爪,看都不看高竞一眼,但高竞觉得的他的眼珠在眼眶里迅速地来回移动着。
  这时候,罗立阳悄无声息地开门走了进来。
  “来,来,老罗,你来得正好,跟你的学生高竞说说,那次行动时,你的位置在哪儿。”关保国看见他,马上向他招招手,同时他用小毛巾擦擦手,站起了身。
  “我的位置?”罗立阳皱皱眉头。
  关保国没理会他的疑惑,回头对高竞赔笑说。
  “对不起,我上个厕所。”
  “啊……,没关系。等你回来我再问。”高竞连忙说。
  这时,赵杏兰也站了起来,她热情地招呼关保国。
  “小关,正好,我有件事要跟你说,走,我们出去谈。”
  “好。”关保国答应着,两人一起出了门。
  “那次我的位置……”罗立阳坐下后,才慢悠悠地回答:“我就在酒吧的角落里,我负责协助周越,要说具体在哪个角落,不好说,我一直转来转去,在观察酒吧的内部环境。”
  “你知道老李的位置吗?”
  “大致知道,但我没看见,也没注意。我们进去的时候,酒吧里还在放音乐,我年纪大了,那么些音乐对我来说太吵了,所以……”罗立阳略微犹豫了一下才说下去,“我用棉球塞住了耳朵,我觉得这样好一些。”
  在行动中用棉球塞住耳朵肯定是违反纪律的,但是谁也没对此发表意见,高竞不是罗立阳的上司,自然更不会说。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你们几个都参加了那次行动?”高竞问道。
  罗立阳把老鸭汤转到面前,给自己舀了一碗汤。
  “是的,都参加了。”罗立阳懒洋洋地答道。
  “罗老师,赵科长发现老李尸体的时候,你在哪里?”高竞问。
  罗立阳看了他一眼,说道:
  “我跟关保国在一起,我在盘问那些客人。”
  “没发现老李和张建民,你不觉得奇怪?”
  罗立阳喝了口汤道:“在行动中,各人都在各人的位置,暂时看不到并不代表这个人出事了,而且,我们一出酒吧,就遭到了枪击。当时根本没空去注意老李他们。”
  这提醒了高竞,他想起当时他跟郑恒松去勘查群众利益酒吧时,曾经发现酒吧的木招牌上有几个零星的弹孔。从弹孔的数量看,酒吧门口曾经发生过枪击,但还没激烈到构成枪战。
  “当时关保国在酒吧内继续盘查剩余的客人,我负责把可疑的人带回门口的车上,可一出门就遭到了枪击,结果我押的人跑了,我也受了伤。”罗立阳一边低头喝汤一边说。
  “罗老师,你受了伤?”高竞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对,老罗是受了伤,肩膀上中了一枪。”周越插嘴道。。
  “那我怎么不知道?”高竞低声嘀咕了一句。
  罗立阳笑了起来。
  “我这样的小人物,受点小伤算什么?”他道。
  这时,赵杏兰和关保国两人有说有笑地从门外走进来。
  “怎么样?高竞,都问完了吗?”赵杏兰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给自己舀了一碗老鸭汤,半开玩笑地说,“你这样可严重影响我们的胃口啊。”
  高竞也觉得自己问得太多了,于是他说:“好,现在既然大家都在,郑局长也在,我就问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在行动那天看见谁出现在不该出现的位置。”
  郑恒松此时已经跟秦芝云结束了密谈,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高竞注意到她脸色发红,情绪好像有些激动。郑恒松刚才跟她说了些什么?
  “要说谁在不应该的位置,我觉得就是……周越了。抱歉……”赵杏兰的语气里没有一丝歉意,反而还有些得意,“他说在搜查整个酒吧,但是我没看见他。”
  “我也没看见你,我就在酒吧里,我只是在8点25分左右听见了你的声音。你叫了一声,但可能当时酒吧里太吵,没人听见。过了大约5分钟,你才开始尖叫,赵科长,你的反应好像慢了些。”周越冷冷地盯着赵杏兰,一字一句地说,“在关保国到达之前,只有你一个人站在尸体旁,至少有五分钟。”
  “胡扯!周越!你这是在含血喷人!”赵杏兰变了脸色。
  周越不理她,别过头来对高竞笑了笑说:“我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高竞,如果说谁在不应该的位置,那就是赵科长。她的位置应该在前门她自己的车里,她向来都只是坐在车里等下属的报告,这次怎么会突然跑到尚未清理完毕的现场,而且还深入到现场的内部,跑到后门,亲自发现了尸体,我觉得这很奇怪。”
  “周越!你说话要负责任!”赵杏兰拍桌子怒吼。
  “抱歉,我也只是实话实说。”周越道。
  这是高竞第一次看见这两人针锋相对,他心里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也许是他第一次看见周越露出锋芒吧。周越提供的线索很值得推敲,但他明白现在深究这个问题,只会使两人的矛盾激化,所以,他故意冷淡他们两人,转而问罗立阳:“罗老师,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罗立阳迟疑了片刻,才回答:
  “没有。我什么都没发现。”
  “真的?”高竞觉得罗立阳的口气里有些不确定。
  罗立阳不安地瞄了他一眼,手指在桌上打着节拍。
  “那……要不,让我再回去想想。”他道。
  “好,我们明天再谈。”
  罗立阳默默地点了点头。
  “保国。你呢?”高竞问关保国。
  “我也没有。”关保国笑着摊了摊手。
  饭桌上一阵沉默。
  饭桌上一阵沉默。
  “好了,我看今天的饭吃得也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赵杏兰似乎准备走了,她的手已经搭在包拉链上,这时郑恒松说话了。
  “不忙,不忙,赵科长。”郑恒松笑容可掬地说。
  “郑局长,我们家老何都呼我了……”赵杏兰死死抓住了她的黑色提包,好像那里面藏着秘密文件。
  郑恒松走到她前面,把她的包夺过来放回原处。
  “再坐一会儿。”他声音柔和地说。
  还没等赵杏兰作出反应,郑恒松就拍拍高竞的肩道:“叫他上来吧,他该等急了。”
  “现在?”高竞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不确定让张建民出现在这种场合是明智之举。
  “让他上来,既然大家都在,可以对对答案。我想听听他怎么说。”郑恒松道。
  餐桌上的人面面相觑,不安的情绪立刻弥漫了整个房间。
  “谁要来?”秦芝云用两根手指支撑着她的脑袋,优雅地问道。
  郑恒松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去叫他。”他对高竞说。
  高竞起身离开饭桌走出了包房。在走出那个房间的时候,他感觉身后的目光聚成了一道强光,几乎要把他的背射出一个孔。高竞心里恶狠狠地想,你们这群嫌疑人一定很渴望知道谁会来吃晚餐吧,也好,张建民没准会说出什么让某人害怕的东西来,也许某人还会因此露出马脚,郑恒松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走下楼梯时,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张建民的电话。
  但电话通了,他听到的却不是张建民的声音,而是个女人的声音。
  “你是谁?”高竞惊诧地问道。
  “你是谁?”那女人操一口东北腔的普通话反问。
  “这个手机是我朋友的,请问你是谁?”
  “我是松鹤楼的饭店服务员,刚刚在走廊里捡到了这个手机。如果是你朋友的,就叫他到四楼来拿吧。”那个女人似乎匆匆想挂电话。
  高竞觉得情况不妙,按理说,张建民是不会把手机丢在走廊上的。
  “好,我马上来,你在电梯口等我,你叫什么?”高竞急急地问。
  “小梅。”那个女服务员说完立刻挂了电话。
  高竞急匆匆由他所在的二楼乘电梯直达四楼,在电梯里,他用短信向郑恒松作了报告。
  他一走出电梯,就有个穿红色旗袍的女服务员迎了上来。
  “欢迎光临。”她向他展示职业性的微笑。
  “我找小梅。”高竞说。
  她站定了,看着他。
  “刚才的电话是你打的?”她问。
  “是的。你就是小梅?”
  “对。我就是。”她点了点头。
  “手机呢?”高竞一边说,一边掏出警察证向女服务员亮了一下。
  女服务员似乎吃了一惊,她下意识地上下打量他,然后匆匆奔向服务台,不一会儿,她拿了个手机走过来。
  “就是这个。”她把手机递给他,像是要急于甩掉一个麻烦。
  高竞看了看那个手机,把它塞进口袋,问道:“这里都是包房吗?”
  “是的。”
  “我要逐一检查一下。”
  “这……”女服务员面有难色。
  “放心,我不会影响其他客人,这里几间包房有人?”他一边问一边已经走向了最近的那间包房。
  “都满的。一共15间。”女服务员慌不迭地跟在他后面。
  高竞觉得张建民如果在四楼,那他只会出现在两个地方,一是包房,二是男厕所。
  “男厕所在哪里?”他回头问那个女服务员。
  “在那儿。”女服务员手一指,他立刻朝那边奔去。
  男厕所里有两个客人,但没有张建民的影子。
  不在厕所,那他会在哪里?会不会在大堂?也或者,他会不会已经离开饭店了?但即便是这样也没道理把手机扔在四楼啊。不管了,先查包房再查大堂。
  “这里最小的包房有多大?”高竞问。
  “可以坐四个人。”女服务员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回答。
  “这层楼有几间?”
  “这层楼没有小包房,小包房都在二楼。”女服务员说。
  二楼?高竞刚刚所在的梅花厅就在二楼。妈的!高竞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声。
  他快速奔到电梯口,按了按钮,但电梯迟迟没有上来,心急如焚的他大声问女服务员:“楼梯在哪里?”
  “在那里。”女服务员指了指电梯后面的一扇门,高竞立刻冲了过去。
  他飞快地奔到二楼,抓住一个正在送餐的服务员就问:“这里的小包房在哪里?有几间?”
  “有五间,不过现在都客满了,如果你要……”女服务员话说到一半,高竞就亮出了警察证。
  “带我去看看这五个包间。”高竞冷静地命令道。
  “好,好吧。”女服务员诚惶诚恐地点了点头,转身朝前走,给他带路。
  可是,他们接连看了四间包房,都有客人在用餐,张建民不在其中。张建民会不会在底楼的大堂?也或者……他已经离开了饭店?但是,如果这样,他的手机怎么会在四楼的包间区?
  女服务员走到长廊转弯处,停下了脚步。
  “没有了。”她道。
  “你不是说有五个包间吗?”
  “另外那间的客人刚刚结账走了,现在正在收拾。”女服务员看着他,似乎在揣摩他的心思,最后她说,“如果你要去看的话,请跟我来。”
  这间包房叫明月厅,高竞发现,它距离郑恒松所在的包房仅几步之遥,而且它就在厕所旁边。
  高竞进去时,两个服务员正在收拾碗筷,餐桌上有四盆菜,三个酒杯,菜几乎都没动,一个女服务员正要去拿那几个酒杯,高竞禁不住叫起来:
  “等一等!”
  女服务员吓得连忙缩回了手。
  “我是公安局的。”高竞亮了下自己的证件,他问道,“这个包房有几个客人?为什么菜都好像没动?”
  “我们也说,这客人好浪费啊。”
  “这里有几个客人?”
  “说是两个,但后来走的时候是三个,另外一个是临时叫来的吧,其中一个好像是喝醉了。”女服务员说。
  喝醉了?高竞心中一凛。会不会是张建民?
  “喝醉的那个是男是女?”高竞问道。
  “是男的。”
  “最先到的是他吗?”
  “对,是他点的菜,他说是两个人用餐。”女服务员困惑地望着他。
  “他长什么样?”
   “嗯……中等个子,长得挺魁梧的,四十岁左右。”女服务员好像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那另外一个呢?他不是说有两个客人吗?”高竞问。
  “没看见。我上菜的时候,都是那个客人一个人,后来上完了过来看过一次,也是他一个人,不过,我一个人要管好几个房间,也许我没注意。但我知道,结账的时候,他的房间里多了两个,都是男人,他们说那个客人喝醉了,特地叫他们来结账的。”
  “他们是用现金结账的吗?”
  “是的,现金。”
  看见女服务员又要去拿那酒杯,高竞马上阻止:“别动,什么都别动!这里警方接管了。”
  女服务员吓得连忙退到一边。
  “啊,这样的话,我得跟领班说一声。”
  “别动就是了。他们走了多久了?”
  “大概五分钟吧。”
  妈的,就在他上四楼的时候,他们离开了饭店。高竞想,如果那个喝醉的男人就是张建民的话,那恐怕是凶多吉少。
  可是饭店门口不是有郑恒松的人吗?他们离开时,难道没引起他们的注意?
  对了,那些人只是保护郑恒松他们几个的安全,防止黑道上的人来捣乱,但是并没有让他们注意一个喝醉的客人。
  张建民真的喝醉了吗?
  当晚十点,莫兰和乔纳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新闻。
  一条新闻引起了两个人的注意。
  “今晚9点半,在本市东段地铁华北站发生一起严重的意外事故,一名男子在列车行驶到站时,突然纵身跳下站台,该男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这次事故导致地铁运营受阻10分钟左右.经警方勘查,该男子身上未带任何证件,随身只带了一张借书证,借书证上显示他的姓名拼音是,zhang Jian Ming,请该男子家属尽快跟警方联系,联系电话是×××××××”
  “张建民!”乔纳从沙发上跳起来,指着电视屏幕嚷道。
  “张建民!张建民!”乔纳拉着莫兰的衣袖,嚷道。
  “我听到了。”莫兰在吃香草冰淇淋,“电视上没说他是怎么死的。如果是被列车压死的,他的脸应该也会被压坏吧?”
  “那又怎么样?”乔纳激动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怎么会死了?是畏罪自杀?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还是后悔了?妈的,他昨晚的样子看上去好像还挺伤心的!可是……”看见莫兰还在吃冰淇淋,她怒道,“你居然还能吃得下冰淇淋?”
  “干吗吃不下?我最爱吃香草味的了,而且我今天被坏人暗算了,要用冰淇淋压压惊。”莫兰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她压低嗓子说,“对了,我今天的事不要告诉我爸妈,不然他们要担心的。”
  “当然,我怎么会说?”乔纳大声道。
  “小声点!想吵醒他们吗?!”莫兰着急地提醒。
  乔纳气呼呼地盯着她问道:“我刚刚说的话,你听到没有?”
  “我听到了。我的意思是,如果脸被地铁压坏了,也许不是他。我看过很多侦探小说,罪犯都是以这个方法人间蒸发的。”莫兰心不在焉地说。
  “哦?”乔纳的眼珠转了转,“你的意思是说,把借书证丢在那里只是障眼法,其实死的是别人?”
  “对,有这种可能。不过……”莫兰想了想道,“也难说。如果要让那个死人代替自己的身份,没那么容易,张建民不是还有个女儿吗?只要查个DNA不就知道那个死者是不是他了。而且,用身份证或警察证更能说明那个人的身份,借书证,好像有点……”莫兰觉得借书证出现在这里很耐人寻味,“张建民喜欢看书吗?”她问道。
  乔纳想了想道:
  “妈的,他喜欢!他是有张借书证。若琳有一次对我说,他受伤后,就去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他每周都会去那里呆上半天。”
  “难道这个人真的是张建民?”莫兰举着半勺冰淇淋停在半空中。
  “谁知道,等高竞他们鉴定后才能有定论。”
  莫兰慢慢把冰淇淋送到嘴里。
  “你知道张建民平时都看什么书吗?”过了好一会儿,莫兰才问。
  乔纳盯着她的脸,问道:“这对你重要吗?”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她的话还没说完,乔纳就斩钉截铁地说:
  “我马上找我在图书馆档案室的朋友,我要他们给我查!”她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卧室。
  莫兰听到她拨电话的声音。
  出人意料,居然有张借书证。
  司徒雷不明白,为什么张建民会把那张借书证藏在鞋里,乃至他被推下地铁时,两个手下都没有发现他身上还藏着这么个东西。
  “老板,他摔下去时,鞋掉了,我们这才发现,他把那玩意儿藏在鞋里了。”手下杜函紧张地问道,“这……会不会有问题?老板。”
  “的确出人意料。不过,他是个职业警察,他很有心计……”司徒雷沉吟片刻后安慰道,“好了,一切还算顺利,去休息吧。”
  “是。”杜函恭敬地说。
  电话挂了之后,司徒雷马上联系了赵栋。
  “嘿嘿嘿,雷哥,又有什么吩咐?”赵栋热情地问道。
  “今天过得怎么样?”
  “哈哈,很愉快,我跟美女说过话了。她的声音很好听。”赵栋就象所有精神有些异常的天才那样,一半时间聪明透顶,另一半时间却天真得像个孩子。
  “哦,是吗?她什么反应?”司徒雷问道。
  “她很冷静,没有被吓坏,也没哭,我真高兴她是个理智型美女,她就像什么来着,……对了,公共汽车上的扶手,车子摇晃的时候,你抓住它就会感到安全。你不会想到,雷哥,当我抱怨我的人生时,她还安慰我,替我出主意呢,我感动得都快哭了,哇,她跟我妈给我带来的异性世界完全不同,我第一次感觉一个女人比芭比更吸引我。我觉得她是那种会牵着别人鼻子走的女人,我相信如果她说什么,高竞会听她的。”
  “但愿如此。”司徒雷温和地说。
  他仿佛看见赵栋在一边打电话,一边抹眼泪,芭比则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赵栋出狱后,被他安排在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屋里,他几乎足不出户,只有下雨天,他才会兴奋地打着雨伞冲出家门转一圈,平时,只有送餐的人才能敲开他的门。司徒雷相信这种孤僻,一方面是源自母亲从小对他的过度保护,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外貌缺乏信心。他长得的确很丑,司徒雷第一次看见他也不免怀疑自己的判断力,长得这么蠢的人真的会有个聪明的脑袋吗?
  赵栋身材矮小,眼神呆滞,戴着厚片眼镜,年纪轻轻就已经谢了顶(所以他出门时总戴着帽子),最要命的是他的牙齿,参差不齐外加有一半露在嘴唇外面,他曾对司徒雷说,我只敢在自己家里张嘴说话和大声笑。
  “你比我强,有时候,我在家里也不敢说话或大声笑。因为怕被人监听。”司徒雷试图宽慰他。
  “可是你有钱,你总能找到地方笑。你不笑,也有人会逗你笑。哪像我啊,唉……长得难看吧,又不是爱因斯坦。”赵栋自我解嘲。
  “你也会有钱的,跟我干,只要每天坐在家里帮我查资料,我每月会给你5000,怎么样?”司徒雷问他。
  当时赵栋回头看着他,隔了一会儿才说:“你只要给我2000就够了,除了买快餐和水电,我没什么开销,再说孤独的人也不需要那么多钱。我不会去银行,钱放在家里麻烦。”
  很难想象,像赵栋这样的人会因为贪财,把别人账户上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他曾经对警察说,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花钱,只是为了试试自己的技术,他本来打算把钱转回去的,但忘了。警察相信了他的前半句,后半句被认为是狡辩。但跟赵栋接触后,司徒雷相信他当时说的是真话。
  “没关系。天才都是孤独的。况且,我会来看你。”司徒雷曾经这么安慰他。
  他对她的欣赏应该是一个孤独极了的男人才有的无奈感叹吧。
  赵栋还在兴奋地说着话:
   “……她跟我说,她的白衣服被弄脏了,哈,我敢打赌她是在试探我,所以她昨晚穿的衣服应该是除了白色以外的任何颜色。从这点,我看出她好奇心很重,反击能力很强。在接到我这个电话以后,她没准会让高竞到处找我。你可以派你在警局的内线去打听一下,如果高竞开始在查一个跟母亲在同一个地方住了23年的性格孤僻的本地年轻男人,那就说明我的莫兰不管是记忆力还是分析能力都很强。啊,还好我搬了家,还好我故意露出的情报不多。哈哈。另外,像她这样有钱,又有品味的女人,在衣服被弄脏后,一定会送干洗店,所以,如果你要跟踪她,可以在明早之前派人去找找离她家最近的干洗店。”
  “好主意,不过,她还不够这个级别。”司徒雷不觉得一个警察的女朋友会有多了不起,他不想为她浪费太多力气,而且他相信他现在派去的人应该可以很快完成任务。
  “轻视她,你会后悔的,老板。”赵栋郑重其事地说,
  “好吧,我考虑一下。”司徒雷笑了笑道,“今天找你有别的事。”
  “有什么吩咐?”
  “想办法进入图书馆的系统。我要知道张建民平时看什么书。”
  “ok,明天给你答复如何?今晚我要好好做个梦,啊啊,好幸福,今天跟美女过招了。”赵栋的声音里充满了陶醉。
  “她有那么美吗?”
  “我发张照片给你,不算很美,但已经够美了,反正我看着舒服。我喜欢她衣服上的小绒球。”
  “好吧,那我就见识见识。”司徒雷笑着挂了电话。
  夜里十点,高竞和郑恒松一起坐在停尸房外面冰冷的长凳上。
  “他说两个客人?”郑恒松低声问。
  “是的。看来,他约了人吃饭。那个人给他喝了点什么东西,导致他昏厥,之后,他再通知同伙,把张建民运出饭店,扔到地铁里。”
  “衔接得不错。”郑恒松点点头,“我本来以为他会躲在暗处,谁知道他还约了人吃饭。”他叹了口气,“我已经问过了,他们是看见两个男人拖着一个喝醉酒的男人离开。他们记下了车牌,但是,车牌是假的。”
  “四楼的手机,我估计是有人故意扔上去的。就是为了把我引上四楼。”高竞也觉得沮丧,总觉得好像是自己害死了张建民。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张建民要在松鹤楼约人吃饭,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间包房离我们的房间很近,那个跟张建民约好吃饭的人,也许就在我们今晚见的那几个人之中。”郑恒松说。
  “秦芝云不算,她好像没出去过。”高竞提醒道。
  “不,她出去过。她是出去以后回来才坐到我旁边的。”郑恒松说,“你也许没注意。”
  高竞真的没注意。
  6.银行之外的历险
  “啊!……若琳死了?”柯云愕然地望着莫兰和乔纳,随后用力抓住了乔纳的胳膊,声音颤抖地问道,“什么时候?”
  “就是前天中午。”乔纳沉着脸说。
  “前天中午?”柯云一脸不解地放开了乔纳,过了好久才喃喃地说,“我们那天上午还碰过头。”
  “那天上午你们是什么时候碰的头?”莫兰问道。
  柯云的眼睛里泛出泪光,她找了张纸巾出来。
  “那天上午她大概10点45左右来的,她把那包东西塞给我,说她的朋友乔纳会来拿,我没想到……”柯云的眼泪掉了下来。
  莫兰轻抚柯云的手臂。
  “谁也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她轻声安慰道。
  “那天上午她还好好的……我真没想到……”柯云说不下去了。
  乔纳愣愣地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别哭了,哭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最重要的是抓住杀害她的凶手。”
  柯云抬起泪蒙蒙的眼睛,重重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对。可是,我能帮上什么忙呢?”说完这句,她快速抽了好几张纸巾捂住嘴,“对不起,我忍不住。”接着,她就呜咽起来。
  看见柯云如此伤心,莫兰觉得自己的鼻子也酸酸的,她不知该怎么安慰柯云,这时,她耳边突然响起乔纳粗暴的声音。
  “妈的,哭有什么用?你等我们走了再哭好不好?”
  哎呀!真是的!人家这么伤心,你这是什么态度!?而且你跟人家还是第一次见面呢。也太没礼貌了!莫兰白了乔纳一眼,赶忙对柯云说:“她是个直脾气,想什么说什么,你别动气啊”。
  不料柯云用纸巾擦了擦眼睛,却笑了出来。
  “若琳把东西交给我时,说她的朋友乔纳很讲义气,是值得一辈子交的好朋友,可就是像个大蛤蟆,一张嘴就呱呱叫,让我别见怪。呵呵,我今天见到了,还真是的。”
  这下乔纳伤心起来,她呼地一下从柯云的桌上的纸盒里扯出一大圈纸巾来,抹着眼泪说:“这个死若琳,临死还说我的坏话!”
  “哎呀,你叫人家不要哭,自己怎么又哭了?”莫兰推了她一下,心想,幸亏现在是午休时间,不然柯云的同事看见她们哭作一团会怎么想?
  乔纳不理她,兀自擦眼泪,过了会儿,才对柯云说:“我们改天再一起哭她好不好,今天我等会儿还得上班,我只请了半天假。”
  这句话让莫兰忍俊不禁,但同时,她又觉得自己的眼眶也湿了,她连忙忍住。她可不想哭,总得有一个人保持清醒才行。
  柯云看着乔纳点点头哽咽地说:“好的。”她用纸巾擦干眼泪,过了一会儿才用稍显平静的口吻问道:“你们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让我表妹问你吧。”乔纳看看莫兰,好像在对她说,该你了。
  莫兰点点头。
  柯云把目光转向莫兰。
  “那天她跟你说过些什么吗?”莫兰温和地问道。
  柯云想了好一会儿,才说:
  “她没说什么,就是反复叮嘱我,要亲手交给乔纳。”
  “还有别的吗?你在仔细想想。”
  柯云低头沉吟了会儿,忽然又抬起头,“对了……她好像跟我提起过一件事,我不知道重要不重要,她说她那天本来是约了朋友吃午饭的,但在路上碰到一个她老公的同事,她怀疑那个人在跟踪她,所以就急中生智走进了银行。”
  这主意不错,莫兰想,一般到银行,多数人都认为是来办理业务的,不会想到是来找朋友的,何况柯云的办公室还在二楼。即便那个人的确是在跟踪她,也不可能跟上二楼。
  “她有没有说,那个老公的同事叫什么名字,是男是女?”乔纳急切问道。
  柯云摇摇头。
  “我只听到她嘀咕了一句,说那个人一定是跟她老公商量好了。”
  中午一点,高竞一走进A区公安分局空荡荡的食堂,就看见郑恒松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正在吃慢悠悠地午餐,他大步走了过去。
  “情况怎么样?”高竞走到跟前时,郑恒松问。
  “张建民是摔死的,他跌下去时,脑袋正好撞在铁轨上,这是他的直接死因,”郑恒松朝他挥挥手,他在郑恒松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那么他是不是喝醉了?”
  “酒精浓度很低,他没喝多少酒,但法医在他体内发现安眠药成分。就是说,是有人先用安眠药把他弄昏,然后再由另外两个人把他抬到地铁站,扔下了站台。”
   郑恒松没说话,把一杯奶茶移到高竞面前。
  “现在还在寻找目击证人,我相信能够找到。”高竞忙了一上午,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嗓子早就渴得冒烟了,他抓起那杯冰奶茶,一口喝干了它,随后把茶杯“啪”地一声放在桌上,“我们调查到,有个男人在昨天下午两点左右打电话到松鹤楼,指名要定明月厅。可惜饭店预订包房,不会留下电话录音。”
  “是的。”郑恒松皱着眉头慢悠悠舀了一小口白粥送入嘴里。
  高竞看着郑恒松的慢动作,就想到乔纳大口吃大肠面的情景,“我跟松一起吃饭,就好比龟兔赛跑,我得先让他半小时。”乔纳曾经这么对他说,他原先不信,现在相信了。
  “高竞。”他听到郑恒松在跟他说话,马上抬起了头。“你今天特地约我在这儿见面,还要我帮你叫一杯奶茶,不单单是为了说这些吧,这些在办公室也能说。到底什么事?”
  “当然不止这些。”高竞点点头,壮起胆说,“我有话要问你。”
  “你问吧。”
  “昨天,你跟秦芝云说了什么?”
  郑恒松皱起了眉头。
  “高竞,我昨天已经跟你说了,我跟她没关系。”
  “我也不是无缘无故问你这个问题。我今天调来了张建民这四个月的通话记录,当然我还没来得及全部核对,我现在只核对了一个星期。我发现,就在他被杀前的一个星期,他跟秦芝云通话频繁,几乎每天就有电话,前天,他们连续通了三个电话。……如果张建民这两天一直在找她,那就很可能会约她出来吃饭,也许有些话他认为在电话里说不清楚,最好还是当面谈。他不知道秦芝云也会被邀请来这个饭店参加你的饭局,这一点我没跟张建民说过,所以即便秦芝云同时会出现在两个饭局里,他也一无所知。再说,她是个女人,张建民也许觉得她不足以对自己构成威胁,缺乏防备的他可能就在不知不觉中,喝了下药的酒。”高竞说到这儿再度感到口干舌燥,他高声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叫道,“老李。给我上杯冰水,快一点!”
  “这天气哪有冰水?要不要来碗冷的红豆汤?”老李答应道。
  “好啊,快上!”高竞答应道,随后回头对郑恒松继续说:“我原来觉得这个女人问题不大,因为她好像不太可能到群众利益酒吧去杀她的丈夫李耀明,但现在,我觉得也未必,因为杀人不一定要亲自动手。”
  “她跟张建民频繁通话?”这句话似乎引起了郑恒松的注意。
  “我有证据。”高竞沉稳地说。
  郑恒松笑了笑道:“好,高竞,分析得不错。你想知道我昨天跟她说了什么是吗?”
  “是的。”
  “我昨天跟她说,我知道她在耀明死的那天晚上在哪里。”
  高竞一惊,连忙问:
  “她在哪里?”
  “她也在那个酒吧。”
  “啊?那为什么登记的客人名单里没有她的名字?而且,这你是怎么知道的?有人告诉你的?”
  “酒吧被封之后,我跟乔纳一起去过那个酒吧,我在地上发现了一个小亮片。秦芝云很喜欢晚上出去时穿带亮片的黑衣服,昨天你也看见了。而且,恰巧在行动的前一天晚上,耀明对我说,秦芝云最近经常晚上出去,半夜才回来。”郑恒松喝了一口粥,抬头看着他道,“其实我也没一定的把握,昨天只是试试她,但她很紧张。”
  “啊?!你怎么样?你没受伤吧?昨晚什么时候出的事?”他的嗓门一下提高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妈的,居然朝我女朋友开刀!混蛋!
  莫兰倒很冷静,她说:“我没事。电话是6点半左右打来的,是个男人,他打的是我的手机,目的是威胁我,但是还没提出所谓的要求。根据我的判断,他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5岁,但至少超过23岁。他应该是本地人,没搬过家,居住地应该就是户籍所在地,在一个地方住上23年没搬家的外地人比较少见。他性格孤僻,父母双亡,一个人住,养了一只猫或狗——我觉得猫的可能性更大,猫的名字叫巴比。另外,他一直说自己做的是很高级的事,他又知道我们家的很多底细,估计应该是个档案员,或者是个电脑高手,反正是有能力查到很多信息的人,除非他说的那些不是他自己查到的,到目前为止,我只能猜到这些。”
  “好吧,我会查的。”高竞说了一句,接着又忍不住嚷起来,“为什么昨晚6点半你会在地铁口?”
  莫兰顿时噤声。
  “你是不是想乘地铁去松鹤楼?莫兰!”他怒气冲冲地问。
  “我只是在地铁口,又不一定要去乘地铁!”她为自己狡辩。
  “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莫兰,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他刚想长篇大论地教育她,她就打断了他的话。
  “好了,我现在在银行办事,不能跟你多说。我们晚上见面详谈好不好?”她声音温柔地问他。
  银行!她在银行?!这回换他心虚了。
  “莫,莫兰,你在银行干什么?你要用钱吗?你要用钱跟我说啊,我用卡拿钱更方便,不用排队。你……你还是回家吧,你要多少钱?我拿了晚上给你送去。”他紧张地建议道。
  “我不用钱。我在银行办更重要的事。晚上来我家吧,我跟你慢慢说。”莫兰笑起来。
  “好,好……”高竞现在可没心思问她是什么东西,他脑子里想的全是他存折上少的那两万块钱,“那个……莫兰,你真的不用钱?”
  “嘿,亲爱的,我要用钱的话,我自己有卡。哪天要用你的卡,我会约你一起的。你呢,就帮我去查查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男人,还有,三餐饭要乖乖吃,别忙得饿着自己哦。好,我挂了,我有个电话进来了。拜。”
  “哦。”他愣愣地应了一声。
  电话断了。
  跟上次一样,莫兰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她甩开正在跟柯云道别的乔纳,独自走到了楼梯口。
  “莫兰是不是?”电话通了,一个男人粗鲁的声音冲了出来,莫兰马上听出跟上次不是同一人。
  “是。”她道。
  “昨天的辣椒水味道怎么样?”
  “啊,我,我吓坏了。”莫兰决定露怯。
  “知道怕就好。”那个男人似乎对她的反应很满意,“电话收到了?”
  “收到了。”
  “好,现在你走出银行,走进音像店旁边的小弄堂,我在那里等你。我们谈谈。”那个男人命令道。
  “我,我一个人吗?”莫兰哆嗦着声音问道。
  “让你的表姐陪你也行,但我们今天主要找的是你。呵呵,不要想耍什么花招,你们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那个男人得意地笑着。
  他们看见我们去银行了!
  他们不仅知道我,还知道乔纳!
  他们还知道我跟乔纳的关系!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我,我看还是我一个人来吧。我表姐脾气坏,我怕……”她轻声说。
  “随便你们!给你五分钟!”那个人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
  “五分钟?……你看,我这里的事办到一半,不过,你放心,马上就好。你……要不再宽限一点时间?10分钟或者15分钟好不好?”莫兰怯声怯气地问道。
  那个男人想了想才回答:
  “好,就给你15分钟。我提醒你,别耍什么花招,你飞不出我们的掌心。”
  那个男人挂了电话。
  莫兰收起手机,马上转身把刚刚跟柯云告完别的乔纳拉到二楼的窗边,把电话的内容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
  “妈的,这些混蛋!他们果然盯上我们了!”乔纳愤怒地骂道,随后抓出电话。
  “你要干什么?”莫兰问她。
  “当然是找人抓他们!那个人不是等在对面的小弄堂里吗?妈的,我让他马上进去吃牢饭!”乔纳手指灵活地在手机上动了起来。
  “不,别打!”莫兰按住了她的手。
  “你干吗?”
  “抓他们容易,但就怕抓了人后得罪了他们,过后他们又派别的人来找我们的麻烦。警察不可能24小时保护我们。我可不想被浇浓硫酸。你想吗?”
  “废话!浇了我怎么跟松结婚?”乔纳道。
  “我还要跟小黑结婚呢。”
  “你跟狗结婚,被浇没关系,他只闻气味,不看人。”
  莫兰打了她一下,呵斥道:“不要开玩笑!”
  “好吧,快说,现在该怎么办?难道不抓他?”乔纳一脸不甘心。
  “你负责把柯云交给你的东西带回警局复印好,然后把原件交给高竞,把复印件晚上带给我。叫你的同事开辆警车来接你,一定要保证,今天我们拿到的东西平安送到高竞的手里。”
  “好。那你呢?”乔纳问道。
  “我去跟他们见面。我想,只要我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是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你一个人去?”乔纳很不放心地盯着她。
  “嗯。”莫兰点了点头,其实她心里也是既紧张又害怕,但她还是安慰乔纳,“不要紧,那里是公共场所,虽说是条小弄堂,但也一定会有来往的行人,他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那我要不要告诉高竞?”
  “晚上他会来我们家,我自己告诉他。好了,我先走了,你叫你同事来接你,明白吗?”莫兰一边说,一边走下了楼梯,她回头朝乔纳望去,却见乔纳快步跟了下来。
  “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上次就是这么离开了若琳一会儿,人就没了。我可不想再没有你。”乔纳拉住了她的袖子,好像生怕把她丢了,“如果那个混蛋想欺负你,至少我可以帮你打人。以我的本事一个人打两三个小蟊贼没问题,妈的,反正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再也不干这蠢事了。”
  “那你今天拿到的东西……”
  “丢了拉倒!那屁东西有你重要吗?废话少说,我比你大,你少跟我犟!我就要跟你一起去。”乔纳毫不犹豫地说。
  莫兰望着表姐脸上坚定的表情,心里涌出一阵感动。
  “那无论他说什么,你都不能插嘴,好吗?”她柔声道。
  “知道了!我当自己是哑巴!”
  “嘿,我才不信。”莫兰低声道。
  高原看见两个女人朝他走过来,一个穿着黑色小外套,米色长裤,身材纤细而挺拔,肩上背着一个与衣服颜色相称的小挎包,她的头发有些乱,神情焦虑,目光呆滞,就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另一个身材略高,爆炸头,穿着紧身的滑雪衫,一个黑色双肩包背在身后,她铁板着脸,脚步又快又急走在前面,小兔子紧跟在她身后。
  很明显,前面那个是刚刚跟他通过电话的莫兰,一看就知道从小娇生惯养,没吃过什么苦,被昨天的辣椒水和刚刚那个电话搞得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哦,好可怜哪。至于后面那个,应该是她的表姐,在警察局档案室当档案员的乔纳,样子看上去有点霸道,据说还是A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郑恒松的女朋友。妈的,郑恒松的口味还真的很独特。说实在的,这女人配我们老板倒不错,大嫂,不就该有这种霸气吗?可惜老板只喜欢会发嗲的女大学生。
  他朝她们身后和四周看了看,没有人在偷看她们,附近也没出现多余的人和车辆,看来她们没有报警,还算聪明。
  她们渐渐接近他所在的位置,他朝她们招了招手,原意是告诉她们,他就是她们要找的人,但他发现莫兰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乔纳走出几步,转身看着她,两人不知说了什么,莫兰才磨磨蹭蹭地跟了上来。哈哈,还是害怕了,可怜的小美人。
  她们走进巷子的时候,他退后了几步,并朝另一个方向望了望。事先他早就勘查过地形了,这条小巷的另一头是一条大马路,如果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马上可以伺机逃走。
  她们终于走到了他跟前。
  “莫兰?”他说。
  “你,你就是刚刚给我打电话的人?”那个叫莫兰的小美女,胆怯地上下打量他。
  “就是我。”
  莫兰回头看了一眼她身边的乔纳对他说:“嗯,我的表姐要跟我一起来,你,你不介意吧?”
  “哈,没关系。乔纳是不是?”他跟她打招呼。
  “废话少说,有屁快放!”乔纳粗声说道。
  果然很粗鲁!不过听着倒也爽快。
  “说话小心点!臭娘们!”他低吼了一句作为回敬。
  “你妈也是娘们!”乔纳骂道。
  莫兰胆怯地拉拉乔纳的衣服。乔纳闭上了嘴,哈哈,两姐妹的性格真是迥然不同。不过,他倒更欣赏会骂人的乔纳,两个女人一比,她看上去更有胆色,更难对付,妈的,长得也不错,高个,长腿,以前也许打过篮球。
  “你让我们来,有什么事吗?”莫兰的声音打乱他的思路。
  “当然有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来,正想点上,忽然看见乔纳也掏出一支烟来塞在嘴里,他毫不犹豫地“吧”地一下擦亮打火机给她点上了,乔纳抽了一口烟,拍拍他的肩,道:“快说。”
  嘿,这娘们!看来一点都不怕他。算了,先把啃的骨头丢在旁边。
  他把目光转向可怜兮兮的莫兰。
  “高竞是你的男朋友?”
  “是,是的。”莫兰点了点头。
  “他现在手里的案子,我们老板很感兴趣。”
  “是什,什么案子?”莫兰诚惶诚恐地问道。
  “张建民知道吗?”
  莫兰摇摇头。
  “叫什么?怎,怎么写?”她问道。
  “张建民。”
  “什么?张剑林?”她哆哆嗦嗦地打开她的手提包,掏出一个小记事本和一支笔来写了三个字,“你看我写得对吗?”她把笔记本递给他。他凑过去一看,那上面写了三个字——“张剑林”
  “不对。”他皱起了眉头。
  “哪里不对?”
  “是建设的建,人民的民。”
  “额?”莫兰一脸疑惑,接着,她拿着笔试图写下这三个字,但竟然半天没动弹。
  “你怎么搞的?”他不耐烦地嚷道。
  她羞愧地瞄了他一眼,充满歉意地说:
  “对不起,麻烦你,给我写一下好不好,我忘记怎么写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会忘记怎么写那个建字了。”她把笔记本和笔递给他。
  不用问!吓坏了!他瞪了她一眼,不耐烦地夺过她手里的笔记本,很快在那上面写下了三个字,又交还给她。
  “看见没有,是这三个字!”他喝道,心想,我什么时候成教人识字的小学老师了?
  “哦……是这三个字,刚刚就在脑子边上呢。”她笑了笑,把笔记本塞回了包里。
  要命!被她这一打岔,他都忘了说到哪儿了。
  “我刚刚说到哪儿了?”他问乔纳,他觉得乔纳的智商肯定比莫兰要高。
  “张建民!你提到了张建民!还说高竞手里的案子,你们老板很感兴趣。妈的,你没脑子吗?”乔纳狠狠吸了口烟,骂道。
  对了,是说到这儿。
  “操!你这臭女人!当心你的嘴!”他也骂道。
  “就凭你这小身子骨也配叫我当心?还当心我的嘴?妈的,上帝保佑。”乔纳轻蔑地上下打量他。
  莫兰拉了拉乔纳的衣服。乔纳冲他嚷:“快说,快说!我下午还要上班!”
  好家伙,还挺辣的!真想揍她!不过算了,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张建民的老婆叫王若琳,最近死了,这案子也是高竞在办。简单地说,我们希望他把张建民的案子当作自杀案处理,把王若琳的案子处理为悬案。”他觉得自己的口齿很清楚,但莫兰好像根本没听懂。
  “处理?怎么处理啊?”莫兰迷惑地看着他。
  他耐心地说:“该怎么处理,高竞知道。我们只是希望你劝劝他,如果你能说动他跟我们合作,我们老板是不会亏待你的。”
  “要我劝他?”
  “你听不明白?”他皱了下眉头,这女人反应可真慢。
  “你听不明白?”他皱了下眉头,这女人反应可真慢。
  “如果我办不到呢?”
  她能否办到,看来是个问题。高原又打量了她一番,说道:“这我不管。莫小姐,你看着办吧。不过我们还是讲道理的,你尽量想办法说服他,如果实在说服不了,就回来告诉我们,我们帮你想办法,但是——”他的口气霎时变得严厉起来,“如果你把今天我们说的话报告警察,你就等着瞧吧……你有个父亲在泰安堂当中医是不是?你妈叫郭敏是不是?你住在西林花苑28号12楼对不对?”
  听到自己父母的名字被提及,她为之一惊。
  “如果你或者她报警,”他回头看了一眼在旁边一直对他横眉怒目的乔纳,“我们就会杀了这两位老人,先是你爸,然后是你妈,这两件事做完,我们也不会放过你们,我们会用浓硫酸毁了你们的容,然后放火烧了你们的家。”
  “你这是恐吓威胁加利诱。“乔纳插嘴道。
  他不理会她,看着莫兰。
  “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莫兰低下了头。
  “这就好。”他点头。
  她抬起头看着他,忽然问道:“高竞认识你们老板吗?”
  这个问题倒不太好回答,因为现在还不清楚高竞是什么态度。
  “不认识。”他吸了口烟答道。
  “那,我怎么跟他说呢?总要给他个名字。不然,他都不知道是谁要……收买他。”莫兰看着他说。
  “你跟他说,他就会明白的。”
  “他怎么会明白?”
  奶奶的,碰到个白痴美人。
  “他肯定明白。”他凶悍地盯着她的脸说道。
  “那……要是高竞同意了,我怎么联系你们呢?我都不认识你们。”
  “三天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他道。
  “如果我跟高竞说了这件事,他一定会想跟你们直接对话,他不想我插手他的事。”莫兰小声问,“到时候,我怎么联系你?”
  他犹豫了三秒钟,最后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
  “就打这个电话,晚上7点到八点之间,我应该会在那里。”那是个酒吧电话,他最近每天都会去那里喝酒打牌。
  “那,你,怎么称呼?”她掏出手机,记下了这个号码。
  “叫我原哥就行。”
  “好,好吧。”她把手机塞回到口袋里,问道,“还有,如果我说动了他,你们会给他什么报酬?”
  “钱。”他简短地回答。
  她看看乔纳。
  “多少?”乔纳问道。
  “两个案子如果照老板的意思办成,十万。”他作了个手势。
  “十万!”莫兰发出一声惊呼。
   “我们老板是很大方的,只要高竞肯合作,以后有他发财的时候。”他笑了笑道。
  但莫兰的神情却很感伤
  “是,钱很多。但发这种财最痛苦了……”她嘀咕道,“我知道他有个同事在一个叫什么司徒的黑社会老大那里当卧底,虽然两头都能拿钱,但他自己却很痛苦,生不如死。我不希望我们高竞也这样。”
  司徒?黑社会老大?卧底?她的话差点让他手上的烟掉下来。有条子在老板手下当卧底?妈的,是谁是谁是谁?是那个壁虎?老板的确很信任他。到目前为止只有老板一个人知道壁虎是谁!如果是这样,老板会不会把我们的信息都透给他?如果他是条子的卧底……妈的,不堪设想!他觉得自己太阳穴旁边的神经猛地弹了出来。
  “能不能求你件事?”莫兰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什么事?”他心烦意乱地问道。
  “如果高竞同意了,就干这一宗完了,好吗?以后能不能不要再烦他了?我只希望他的生活单纯一点。”她哀求道。
  上山容易下山难!干了这宗,还想跑?他心里冷笑了一声,但最终没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他怕她会哭,他讨厌看到女人哭哭啼啼。
  “这到时候再说!”他道。
  她看着他,无奈说:“那,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她准备走了。
  “等等。”他喝道。
  她望着他。
  “高竞的同事是卧底,你怎么会知道的?”
  “高竞告诉我的,他们一起联手寻找那个黑社会老大的证据,”莫兰哀伤地叹了口气,“做双面人最难受……”
  “那个卧底是男是女?”
   “我不知道。”莫兰盯着他的脸,眼睛忽然一亮,问道,“你们老板不会就是那个司徒吧?你好像很关心……”
  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她变成了另一个人。但是,他没在意。
  他把烟丢在地上,狠狠踩灭了。
  “你去打听一下那人叫什么!搞到名字,我们老板会奖励你的。”他道。
  “哥,我再也不敢了,哥,哥,你饶了我吧!”司徒云齐一边哭,一边跪在地上求饶,对,他是想饶了他,但一想到他过去曾经为这个混蛋付出的心血,他就怒不可遏。
  他曾经为了筹措云齐高中的学费,甘愿在两个帮派的争斗中给过去的老大当替身,那三颗子弹和六刀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至今都让他痛恨雨天,他记不清有多少次,坐在灯光昏暗的客厅里,一边给自己包扎伤口,一边教云齐做算术,他也记不得有多少次,他自己给这个最小的弟弟缝纽扣,妈的!他17岁找了第一个女朋友,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因为他家里需要一个女人……难道这么多年的付出,就是换来这样的结果?——云齐居然偷偷把医院的杜冷丁卖给他的手下!
  “啪”——司徒雷一个耳光把云齐打到地上,接着走上前,揪起他的衣领,又是当胸一拳,接着又是一拳!
  “哥……哥……”云齐的鼻子出血了,嘴角也肿了起来,趴在地上拉住他的裤腿,哭着说,“哥,我不敢了……”
  “你他妈的!你缺钱吗?!你缺钱吗?!”他又给了云齐一个耳光,云齐捂着脸摔在地上痛哭起来,“你在犯法!知道吗!你这蠢货!”他跑过去狠狠朝云齐的身上踢了两脚,真想一脚把他踢死,如果可以的话。
  “你给我说!这是谁的主意!你到底为什么要做这蠢事!你今天不说,就休想走出这个门!”他瞪着云齐往后面的客厅门一指,他觉得自己眼睛里的血管都快撑破了,血液蔓延开来,模糊了他的视线。他摇晃了一下,走过去一把将云齐拎起来摔到沙发上,云齐发出一声惨叫。
  “你给我说!你这混蛋!”他撕心裂肺地大吼。
  “哥……妈需要钱!”云齐终于开了口。
  什么?妈?我有没有听错?
  他愣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朝弟弟走过去,他看见云齐胆怯地朝后退了一退。
  他深吸了一口气,蹲下身子,看着云齐,隔了三秒钟才冷冷地问道:
  “好吧,你说,这是谁的主意?”
  “哥……”云齐的嘴在流血。
  “说!”他又给了云齐一个嘴巴。
  云齐的嘴唇哆嗦着,眼泪汪汪地看着他,说道:
  “哥,妈来找过我,她很困难……她说,她写信给你过,你没理她,她真的很困难,她得了鼻咽癌,她的丈夫瘫在床上,我们的妹妹……”
  妹妹?!司徒雷心里怒吼了一声,但他忍住脾气没有打断弟弟的叙述。他要听下去。
  “我们的妹妹在上大学二年级,交不起学费……她真的很困难,她也找过二哥,二哥也不理他……她很可怜,我想帮她,我想给她一笔钱,但是我自己也没钱,我的卡都在女朋友那里,而且,我马上要结婚了,我也需要钱。我也不敢来找你,怕你生气,你跟我说过不要理她的,但是……哥,她终究是我们的妈,我不能不理她……”云齐哭着说。
  司徒雷觉得他的心脏就像冷风中的树叶那样在簌簌发抖。这个女人!当初抛弃他们兄弟三人,不管他们的死活!现在居然好意思来求他们!她不仅害了他的一生,还想害云齐!他好不容易让云齐成为一个体面的医生,她却想毁了他的一生!
  “哥,我只是想帮她,想给她一笔钱,以后我就不管了。”云齐似乎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什么,壮起胆子抓住他的手臂,解释道,“哥,不是她让我这么做的,是我自己,你不要怪她。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我错了,哥。我以后不敢了。”
  他望着鼻青脸肿的弟弟,怒气渐渐散去。
  云齐是善良的,他心里叹了口气。忽然想起小时候,他受伤回来,比他小12岁的弟弟总是拿着纱布走过来给他擦血。
  “哥?你痛吗?”6岁的云齐问18岁的他。
  “怎么不痛?”
  “那哥以后不要打架了。好不好?”
  “哥要挣钱啊,不然我们吃什么?你还要上学呢。你想上学吗?云齐?”他一边自己料理伤口,一边满不在乎地问。
  “我要上学,以后当医生给哥治伤。”小云齐很认真地说。
  他当时很想说,等你当上医生时,你哥难道还在打打杀杀吗?那你哥也混得太衰了。那天晚上睡觉前,他独自一个人打开小铁罐,计算他的财产时,发现自己终于攒够了两百块钱,他可以交齐二弟的小学学费,剩下的钱还可以给弟弟们买件像样的衣服。本来,他应该为此而高兴,但不知为何,他却哭得很伤心。他脑子总想着云齐那句话,他以后要当医生给哥治病,上医学院的学费一定很高,他想,他一定要找一个更好更快的赚钱方法。那时候,他面临抉择,杀一个人可以获得1000块,打一架却只有5块。他需要钱,但他没杀过人,不过,他想万事都有第一次。后来,他就这么决定了。他好希望有个当医生的弟弟。
  他现在完全平静下来了。
  “云齐,她跟我们没关系,我跟你说过,你都忘了?她只会害我们。现在她想害你。”他的口气缓和了下来。
  “哥,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我错了……”
  “你这是在违法,你在跟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明白吗?你卖了多少支?”他看见云齐的鼻子还在流血,找了块手帕捂在他鼻子上。
  “10支。他来问我有没有,我说有。他说卖这个很赚钱。”云齐低下了头,低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发誓。”但他突然又抬起了头,急切地恳求道,“哥,妈真的很困难,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来找我们的……她毕竟是我们的妈”
  这个臭婊子!只会在善良的云齐面前装好人!
  “云齐!”他抓住弟弟的胳膊,想好好控诉一番那个女人的所作所为,但看着云齐的眼睛,他蓦然打消了这个念头,而且,他最终还是让步了,他叹了口气道,“好吧,我来资助她,我给她钱,你以后再也不能见她懂吗?如果让我知道你见她,我就对她不客气,我也不会饶你?明白吗?”
  云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哥……”
  “你有没有跟你女朋友说过你卖药的事?”他低声问道。
  “没说过。我谁都没说过。”云齐低着头道。
  “好。”他点了点头,停顿了两秒钟才说,“云齐,钱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最可靠。我知道你很爱她,但不要太宠她,把你的卡要回来!如果她不肯还给你,就让她滚。你是个英俊的男医生,有大好前途,还怕找不到女朋友?”
  “哥……”云齐像要反驳他。
  “把卡要回来!听见没有?!”他厉声道。
  云齐哆嗦了一下,连忙说:“哥,我知道了。”
  “你真的没告诉那女人?”他弯下头,盯着弟弟的脸。
  “没有。”云齐摇头,“我谁也没告诉过。”
  虽然云齐说得很肯定,但他心里仍然七上八下的。
  “笃,笃,笃”——这时,有人敲门。云齐来了之后,他就把客厅的门锁了起来,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弟弟干的事。但他知道他刚才的声音已经惊动了他的女佣人和门外的两个手下,他平时很少会发那么大的火。
  他心里有疑问,但他不能再问下去了。他轻轻拍了下弟弟的脸,用手擦去弟弟嘴边的血道:“云齐,无论你做过什么,都要告诉我,我会保护你的。明白吗?”
  “嗯。”云齐应道。
  笃笃笃——又是一阵文雅的敲门声。
  他起身找了几张纸巾,一边擦拭手上的血迹,一边问:
  “谁?”
  “是我,杜函。”
  他走过去开门,杜函走了进来。
  “老大,你找我?”杜函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满脸是伤的云齐,眼睛不安地转动着。
  “把云齐送回医院,然后再回来见我。”他命令道。
  “是。”
  杜函花了20分钟把云齐送回了医院,在他回来的路上,司徒雷打电话给他。
  “把云齐送回去了吗?”
  “是的,他去外科包扎伤口了。”
  “好。你知道蔡觉吗?”
  “当然。”
  “让他立刻消失。”
  “是。”
  蔡觉就是那个向他弟弟购买杜冷丁的人,他不能让这个瘾君子,以后有机会开口告发他弟弟。绝不能。
  司徒雷觉得很疲惫,大概是很久没有动手打人的缘故吧。刚刚对弟弟云齐的那一顿狠揍,让他的胳膊到现在还在发痛。
  他洗了个澡,走到卧室,想躺下睡一会儿,但眼睛闭着,却怎么都睡不着。他的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重复一个问题,那个女人是怎么找到他们三兄弟的?
  都那么多年没联系了,他们的老房子早在10年前就被他卖了,他也从来没对任何邻居说过他们三兄弟会搬到哪里。其实邻居中也没有跟他们特别要好的,自从他母亲离开后,他就在外面打打杀杀,经常带着伤回来,虽然他禁止他那些狐朋狗友来家里,他怕影响弟弟们的学习,但很多人还是把他看成流氓,其实他也确实是,所以很少有人愿意跟他们交往。
  他也在刻意回避过去,不管是旧邻居、旧同学还是旧情人,他都不想再见。为了摆脱过去,他还给两个弟弟改了名,原来他们叫司徒风和司徒雨。
  他是10年前开始发达的,先是在C区吃掉了十家舞厅和15家饭店,接着他的势力范围慢慢扩大,他一边不断鲸吞各种不同的小公司,一边渐渐把触角伸向政府部门,他知道要做得更大,就需要政府的人作他的后盾。他开始以公司的名义支持政府搞的各种公益事业,从而搭上了一批官员,从小心巴结到成为他们的座上宾,最后再让他们转而回头来巴结他,近10年,他几乎都在周而复始地重复这个过程,他的财产就是这么积累起来的。
  两年前,他开始把财产陆续转到国外,他希望有一天,等他金盆洗手,他可以到国外去过几天逍遥日子。他没给两个弟弟太多的经济帮助,在他们工作后,他便不再给他们零花钱,他只答应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比如结婚)给予资助。太多的钱能带来快乐,也会使人迷失,他深知这个道理,身边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他可不想看见弟弟们重蹈别人的覆辙。所以弟弟们至今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
  当然,他也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他明白,他的发迹是踩着别人血走过来的,所以他始终保持低调。他从未接受过媒体采访,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即使捐款,他也总是以公司的名义,或干脆用假名,只有内部操作的人才知道是他。
  那么,那个女人是怎么找到他们三兄弟的?
  他现在懊悔自己当时顺手把她的信丢进了垃圾桶。
  如果让他再看一遍,他也许能看出些什么来。
  不过,他还依稀记得其中的一些内容,他记得她叫他“小雷。”她以前确实是这么叫他的,“小雷,你要照顾好弟弟,妈走了,别来找我,从今以后就把我忘了吧,相信你们会渡过难关的,如果有困难可以找居委”,在她最后留给他的那张字条里,她也是这么叫他的。
  她在那封信里还说了什么?
  “从报纸上看见你的名字,一直不敢认,后来看了照片才发现就是你。你的确长大了,妈都认不出你了,现在你肯定也不认识妈了,妈老了,老得都走不动路了,我生病了,癌症……”
  谎话!我的照片几时出现在报纸上?从来没有过!即便她在报纸是看到过我的名字,她又是怎么找到云齐和云康的呢?弟弟们早都改名了!——奇怪,一开始怎么没注意到这句话?
  是有人告诉她的?
  是谁?
  警方的人?郑恒松?
  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这时,他床边的电话响了。他心绪不宁地坐起身来接了电话。
  “老板,是我,子群。”是顾子群透着紧张的声音。
  “子群,有事吗?”
  “刚刚高原报告说,今天高竞的女朋友已经答应去说服高竞了。但高原说那个女孩好像很笨,不一定能说动高竞。”
  “是吗?”
  为什么赵栋跟高原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嗯……”顾子群好像欲言又止。
  “子群,有什么尽管说。”
  “高竞的女朋友还向高原透露,司徒老板的身边有警方的卧底。”顾子群停顿了一下,声音显得更紧张了,“我想这件事很重要,还是,尽快跟老板报告一声。”
  “卧底?”司徒不假思索地说,“为了保护卧底的安全,一般警方对这类事都严守机密,这种事只有当事人和负责的高层会知道,绝对不可能外传。既然她是个看上去很笨的女孩,高竞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她?她还那么随便地透露给威胁她的高原?”
  “这个……”顾子群似乎被问住了。
  司徒雷忽然觉得情况不太妙。
  “你马上带高原到我这里来!我要知道他今天跟那个女孩说了些什么!”他命令道。
  “是。”
  5分钟后,顾子群的电话打了进来。
  “老板,不好了!”顾子群显得心烦意乱。
  “什么事?”
  “高原不见了,我打电话到他所在的酒吧,酒吧的自己人说,半小时前,他看见高原在离酒吧门口大概30公尺的地方被三个男人带上了车。”
  司徒雷的心咯噔一下。
  “高原现在还欠高利贷的钱吗?”他立刻问。
  “上个礼拜已经还清了。”
  这么说,不是财务公司的人。那会是谁?
  会不会是警方的人?可是,警方是怎么找到他的?
  会不会是……他今天跟高竞女朋友的见面,对方作了准备?录了音?还是用什么东西留下了他的指纹?高原曾经以打架斗殴坐过牢,很容易在警方的档案里找到他,只要找到他的档案,就能知道他的一切,名字、长相、户籍地址……
  “老板,老板……现在怎么办?”顾子群焦急地问道。
  “按兵不动,先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至于那个小姑娘……”司徒雷现在发现,赵栋对她的判断也许是对的,他冷静地说,“先晾她几天,我想一想再说。”
  “是,老板。”
  跟顾子群通完电话,他立刻打电话给壁虎。
  “你去打听一下,你们警方是不是今晚秘密抓了一个叫高原的人。”司徒雷道。
  “如果是秘密抓捕,不是负责那个案子的人可能也不会知道。不过……”壁虎喝了口水道,“我知道高竞下午在调两个人的资料,其中一人好像就是这个名字。”
  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是谁?”司徒雷连忙问。
  “蔡觉。”壁虎停顿了下,问道,“那也是你的人吗?”
  司徒雷觉得心里一凉。从蔡觉到弟弟司徒云齐,再到他们的母亲,这根绳子的尽头是谁——郑恒松!这是个圈套!先是安排母亲来哭穷,在他们三兄弟中找了最善良心软的云齐开刀,然后让蔡觉来诱惑云齐卖杜冷丁,也许,他们会找到云齐然后威胁他,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你乖乖地跟我们合作,揭发你哥的罪行,那就算立功,到时候,你就能得到宽大处理,也许还不用坐牢。”狡诈的郑恒松说出这样的话,他一点都不怀疑。
  “他是你的人吗?”壁虎又问了一声。
  “蔡觉应该是……郑恒松的人。”司徒雷冷冷地说,他现在急于要挂电话,“好了,有消息通知我。多晚打给我都行。”
  “好。我会的。”壁虎不是个啰嗦的人,马上挂了电话。
  司徒雷立刻联系杜函,他想知道他下午交代的事情有没有办好。一定要赶在警方之前把蔡觉找到。
  司徒雷一边拨通杜函的手机,一边走到自己的书房。
  “怎么样?”电话一通,他就问杜函。
  “一小时前已经干完了,老板。”
  “干净吗?”
  “放心吧,老板,很干净,连碎渣都找不到。”杜函的声音很冷静。
  “很好,去休息吧。”他挂了电话,长舒了口气,这时,他看见书桌上放着一封信,是赵栋寄来的。
  他拆开了信封,发现那是一张从电脑上打印下来的照片。照片里的女孩有一对闪亮的大眼睛,剪着俏皮活泼的齐耳短发,穿着件时髦的黑色短大衣,正在一个肮脏的小吃摊品尝跟她那身打扮毫不相衬的串炸鸡心,如赵栋所说,她胸前有两个小小的黑色绒球。这显然是从某杂志上扫描下来的。

  “莫兰。”他低声道。
  7.三个约会
  “这就是王若琳交给银行朋友的东西?”高竞瞅着摊在面前的东西,兴奋地问道。他刚刚粗略地看了下,这堆东西里有一本日记、几张照片,还有几张纸币。
  “是的,你不知道,她还写了封信让她的朋友寄给乔纳呢,就是那封信让乔纳找到这个银行的朋友的。若琳做事可真是小心谨慎。”莫兰给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刀削面。
  高竞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这碗飘着葱花的麻辣猪肠刀削面吸引过去了。
  “啊,好棒,还有酱牛肉和黄瓜丝,辛苦了,辛苦了。”他哈哈笑着,拿起了筷子。
  “你快吃吧,一会儿乔纳来了,我就完了。”
  就在这时,一个粗粗的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
  “我已经来了。”高竞回头一看,乔纳穿着家常衣服,手里拿了个苹果核,站在他们身后。“头儿,你又来我们家骗饭吃啦?”乔纳说起话来没精打采的。
  “谁叫你们家的饭好吃呢?”高竞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那个高原怎么样了?”乔纳一边问,一边把苹果核丢进垃圾桶。
  “已经被秘密抓捕了。根据他的指纹找到了他的照片和名字,然后一调查就找到了他的落脚点,他的女朋友说他经常在酒吧喝酒,你们告诉我的电话号码就是那个酒吧的电话,所以我们就马上行动,他果然在那里,七点半左右就把他抓住了。”高竞兴致勃勃地说。
  “那你现在肯定又饿了。瞧瞧高太太给你准备了多丰富的夜宵呀,”乔纳愤慨地瞪着莫兰,“你说为了奖励我今天跟你一起冒险,特意给我煮的麻辣猪肠,为什么现在大部分在他碗里?”
  “你也叫我高太太是不是?高太太当然偏心高先生喽。哼!”莫兰不理她,转身走进了厨房。
  “妈的,你还给他做了刀削面,配我的麻辣猪肠和你爸的酱牛肉,还有黄瓜丝,蛋皮丝,和香菜叶,你太偏心了吧,怎么说我认识你也比他早。”乔纳气呼呼地冲着厨房叫。
  高竞把面推到乔纳面前说:“乔纳,你吃吧,我没动过。”
  乔纳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才不要你的,我要她做给我吃。”她道。
  “都那么晚了,快10点了,你还让她做!你……”高竞正说着话,莫兰端了个盘子走了过来,他看见盘子里有个卷饼。
  “给你,你这个大馋虫!小心以后变肥猪,松哥不要你!”莫兰道。
  “这是什么东西?”乔纳瞅着面前的卷饼问道。
  “用酱牛肉和猪肠的碎末做的夹饼,看看啊,也给你加了黄瓜丝和香菜了。本来想明天给你做早饭的,哼,快吃吧!”莫兰没好气地说。
  “嘿嘿,这还不错。”乔纳笑嘻嘻地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瓶冰奶茶,“好了,我回房间吃去了。头儿,给你个信息,我姨夫姨妈今天去无锡朋友家玩了,今天不回来了。机不可失哦。”乔纳一边说,一边端起面前的盘子,奔向卧室,“坪”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你爸妈今天不回来?”高竞连忙问。
  “是啊。”莫兰歪头瞧着他。
  高竞眨巴着眼睛。
  “为什么不早说啊,我没带换洗衣服!”他懊悔地说。
  莫兰捂嘴笑起来,随后凑到他耳边轻声说:
  “我给你留了一套。”
  他呆呆地望着她说:“那我可得快点吃。”
  “对,快吃,不然就凉了。”莫兰催促道。
  半夜一点,酣睡中的乔纳被一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都几点啦!谁来的短信啊!她嘟哝着,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在床头柜上摸索了一会儿,才抓到手机。她把手机拿进被窝,打开一看,原来是郑恒松发来的。
  “亲爱的,我在楼下等你。”手机里有这么一句话。
  混蛋!终于来消息了!可为什么不上来?还要等在楼下?!
  对了,她蓦然想起,楼下的防盗门关着,按门铃会吵醒一家子人,他不知道姨妈他们今晚不回来。不过,即便没有姨夫姨妈,还有莫兰他们呢,虽然他们肯定醒着,但是……他们好久没在一起了,何必打扰他们?算了,还是下楼去接他吧。不晓得他今天心情怎么样。
  今天清晨他们通过一个电话,听上去他的情绪有些低落。
  “乔,我最近很忙,不能来看你,你不要怪我。”他在电话那头低声说。
  “怎么啦?是不是因为张建民?”
  “我满脑子都是他的脸。”他叹了口气道,“原谅我,我现在想他的时间比想你多。”
  “嘿,咱们是半斤八两。我也一直在想他的事。”她道。
  他没搭腔。
  她很少见他如此消沉,沉默了片刻后,提议道:“松,一个人瞎想没意思,你还是来找我吧,我跟你一起想。”
  他不说话。
  “怎么?你不想来?”见他没反应,她有点不高兴了。
  他又叹了口气。
  “亲爱的,我现在不能跟你走得太近,有人盯着我,但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不希望你有事,我的老朋友李耀明死了,我已经够受的了,如果你再……”
  “松,我一直想跟你坦白件事。”她截住了他的话头。
  “什么?”他紧张起来。
  “我跟李耀明打过架,我曾经咒过他,我也没想到我咒他咒得那么灵。”她真心诚意地说,“我以后再也不随便咒人了。”
  他低声笑起来。
  “这事我知道了,乔,老李脾气不好,从小就是个炮筒,但他百分之百是个讲义气的好哥们。看在我的面子上,原谅他,好吗?”
  “那当然,我怎么会跟他计较。这样吧,下次扫墓,我让莫兰烧两块红烧大排带去祭奠他,怎么样?”
  “好。”
  电话里又是一阵沉默。
  “松,你知道我老公死后,我为什么要搬来跟莫兰住吗?”最后还是她打破了沉默。
  “你姨夫他们去了法国,莫兰一个人。”
  “你只说对了一半,其实,我是怕我一个人胡思乱想。松,难受的时候一个人捱是他妈的很酷,但对自己根本没啥好处。聪明人不做对自己没好处的事。再说有屎不拉,早晚得憋出病来。所以,你现在很需要一个人来疼疼你。来吧!我陪你!”她热切地说。
  他又低声笑起来。
  “你以为我不想来吗?小寡妇?”
  “那你还啰嗦什么!今晚怎么样?”
  他沉默了片刻。
  “让我考虑一下。乔纳,我现在是如履薄冰,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再三。”
  看来现在他已经考虑好了。
  乔纳心情愉快地想,他一定也很想念我,这死鬼!来就来呗,还履什么冰啊。她朝窗外望去,外面下雨了,冬夜的雨特别冷,姨夫说他的身体是外强中干型,可不能让他冻着, 这样想着,她赶紧披上衣服,套上便鞋急匆匆走出了卧室。
  司徒雷的车开到半路,突然下起雨来,他本想立刻打道回府,但犹豫了片刻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知道每当雨天,他身上的旧伤就会格外准时地疼痛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在他身体的不同部位,不断敲打他的骨头。
  “老板,要不要回去?”司机老陈大概从反光镜里看出了他的不适,关切地问道。
  “不用,继续开。”他低声道。
  在柏林路289号的码头旧仓库里,司徒雷知道有人正在等他。20分钟前,他的得力部下林强告诉他,通过大半天的撒网搜索,他们终于找到了乔纳的父亲乔永波,现在他急于要去看看这个郑恒松未来的老丈人。
  五分钟后,他的车在距离仓库大约50米的一个隐蔽处徐徐停下,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阿四首先下车撑开了一把巨大的黑伞,接着替他打开了车门,他忍着疼痛慢慢下了车。冬雨带来的刺骨寒冷让他的骨痛愈加剧烈,他由不得打了个寒噤,紧了下大衣。这时,他看见身材高大的林强已经等在仓库门口了,他嘴上亮着的小小火苗在风雨中若隐若现。
  “老板,你来了。”他走近时,林强恭敬地打了招呼。
  他点点头,林强打开了仓库门。
  “就是他。”林强朝前一指,他看见仓库正中的地板上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身材瘦长的男子,大概五、六十岁的光景。
  他朝那个人慢慢走了过去。
  “快,给老板搬张椅子来!”林强命令手下的几个喽啰,不一会儿,一个穿绿衣服的年轻人就给他搬来张椅子。
  “离他近点。”他道。
  那个年轻人把椅子搬到了老头的身边,他立刻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
  “他就是乔纳的父亲?”
  “对,就是他,酒鬼一个,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在他们小区的车棚外面睡大觉,妈的,这天气!呵呵,他一定喝了不少。”林强轻蔑地瞅了一眼躺在地上乔永波。
  司徒雷想起了中午赵栋给他打的那个电话。
  “老板,在吃饭呢!我终于找到了乔永波这个老家伙的背景资料了。”
  “呵呵,你说。”他放下了碗筷。
  “乔永波今年58岁,他是在上大学时认识乔纳的母亲郭涵的,两人因为非法同居被学校开除了,后来他们就干脆私奔结了婚,呵呵,在那时候,他们这么做,简直是前卫到了违法的程度,我想要不是郭涵的外交官老爸出面,他们是没结婚的命的,也许还会被抓起来。好吧,他们结了婚,三年后,生下了乔纳,可是在1986年,也就是乔纳10岁的时候,他们两个离了婚,可见私奔也不能造就永恒的爱情,我怀疑是乔永波有了别的女人,因为离婚三个月后,乔永波就跟一个叫叶容的女人结了婚,他们是邻居,住址是同一个弄堂。乔纳的母亲后来没再结婚,她很倒霉,独立抚养女儿,但在乔纳结婚那年,她却得乳腺癌死了。乔永波的运气也不怎么样,1987年,他跟叶容生下一个儿子,但这个孩子在1999年坠河身亡了,死的时候大概12岁,这件事好像对他们的婚姻是个打击,孩子死后第二年,他们就离了婚,在那以后,乔波一直单身,但叶容在2002年又结了婚。……我说老板,我给你出个主意。”
  “说吧。”他笑着鼓励。
  “找不到乔永波,可以找叶容,这个女人没准跟他还有联系。因为他们在2004年还一起开过一家饭店,至于这家饭店现在还是不是存在我就不知道了,至少我没查到相关的资料。”
  “谢谢你。”司徒雷现在越来越觉得赵栋出的主意大部分都是好主意。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抖出一支塞在嘴里,林强立刻上前给他点上了。香烟的味道暂时麻木了他的知觉,他觉得好受点了。
  “要把他弄醒吗?”林强问道。
  旁边的一个小喽啰上去踢了乔永波两脚,但乔永波只哼哼了两声。
  “不用。”司徒雷扫了一眼乔永波身上那件破外套和那双磨损得已经不能再穿的破皮鞋,不禁微微一笑。
  他今天来就是想来看看乔纳的父亲处于什么状态。他很高兴,这个落魄的老头并不比他那个贱人母亲过得好,一样的穷困潦倒,一样的急需用钱,一样的贱!既然郑恒松可以利用他的母亲,那他为什么不能利用郑恒松未来的老丈人呢?所谓一报还一报不就是这样?他又微微一笑。
  “老板有什么吩咐?”林强问道。
  他吸了口烟,慢悠悠地说:
  “砍了他。”
  “老板是要他的命?还是……”
  “一只手就够了。右手。”他盯着地板上的老头,深吸了一口烟,觉得就象有只女人的手在抚摸他的肺,好舒服。
  “你还没睡啊?”高竞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
  “我睡不着,你先睡吧。”莫兰别过身子,亲了亲他的脸,柔声说。
  “嗯……哦……”他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接着把鼻子埋到她胸前嗅了嗅,忽然笑了出来,“呵呵,你的床真暖和,真想天天睡在这里。”
  “等我们结婚了,你就可以天天睡在这里了,不过我们到时候得去买张大床,我的床太小了。”她一边玩着他后脑勺的卷发,一边说。
  “买张大床太费钱,就睡你的好了。”他仰起头看着她,脚一蹬,身子就升了上来,“挤挤更暖和。”他朝她身上挤了挤。
  在黑暗中,他平时闪亮如电的眼睛此时眯成了一条线,头发乱蓬蓬的盖住了大半个额头,有几绺还耷拉在他的眼睛上。他可真俊,她心里感叹道。
  “你不睡啦?说那么多话。”她帮他把头发从眼前撩开,用手指轻轻抚弄着他的脸和肩膀,他的皮肤软软的,散发着热气和轻微的汗味,她把鼻子压在他脸上,又亲了亲他。她觉得他就像上天赐给她的一个大娃娃,累的时候抱着他觉得又暖和又舒服,醒的时候却总忍不住想捏捏他,亲亲他。
  “我睡不着了,醒了。”他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把她的手从自己脸上拉下来,放到了大腿内侧,“我这儿有个伤疤。”他说完,就笑起来。
  她从他的腿里抽出手来轻轻打了他一下。
  “你上次已经跟我说过了。”她小声说。
  “外面下雨了,伤口会痛的。”
  “哦,那又怎么样?”
  “你亲亲我,我就不痛了。”他咧开嘴笑,拉了拉她的头发。
  早知道他会这么说。
   “不亲了,我要睡觉了。”她别过身子不理他,她知道,只要自己一旦满足了他的要求,他马上就会像头醒狮那样生龙活虎起来,她借着屋内的微光,瞄了一眼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三点了,她已经很累了,现在她就想睡觉。
  他在她身后抱住了她,轻声说:
  “你不亲我,我睡不着。”
  “你好烦人呀,明天早上再亲你,我现在……啊,好累了。”她故意打了哈欠。
  他摸摸她的肩头,见她没反应,轻声问道:
  “你真的睡了?”他好像很是失望。
  “嗯……”她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心想,你昨天半夜才睡,刚刚又做过两次剧烈运动,明天一早你还得6点起床去跑步,你的精力可真充沛,看来我以后得经常装睡才行。
  他直起身子,弯下脑袋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真的闭上了眼睛,才嘀咕了一句:
  “那,那我去上厕所了。”
  她没作声。他翻身下了床,好像是怕她会偷看自己,他背过身子,迅速穿好裤子,接着便光着上身披上外衣,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卧室的门,开门的时候,他还谨慎地朝外望了望。看见他这副偷偷摸摸的滑稽样子,她心里觉得好笑,真想跳下床去骚扰他,但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她知道骚扰的结果现在可不是她想要的,她现在就想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莫兰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觉得有人在摇晃她的身体。
  “莫兰,快醒醒。”是高竞的声音。
  讨厌!每次都是这样没完没了地把我吵醒。我以后肯定老得很快,因为老公精力太旺盛,导致我睡眠不足!
  “你干吗呀!”她皱着眉头抱怨道,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快醒醒!出事了!”高竞的声音又响又急。
  她揉揉眼睛,没好气地问道:“怎么啦?马桶塞住了吗?!这也要找我呀!”
  “乔纳不见了!”他瞪大眼睛朝她吼道,这一声差点把她的耳朵震聋。
  “你说什么?”她还没反应过来,她只是忽然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把自己里里外外的衣服都穿好了。
  “快起来!乔纳不见了!她的房间门开着,里面没人,你们家的房门也开着!”高竞回身从沙发上拿起她的衣服扔到她身上,急促地命令道,“快起来!我们得赶快去找她。”
  乔纳不见了?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高竞赶紧把一件衣服披到她肩上。
  “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厕所?你有没有去看过?”她迟钝地穿着衣服。
  “她不在!我早看过了。”高竞脸色严峻地注视着她,说道,“她的手机在桌上,我查过了,在一点十分,她收到过一条短信,署名是郑恒松,说在楼下等她。但我看了手机号码,那不是郑恒松的手机,号码很相近,只相差一个数字。”
  啊!莫兰倒抽了一口冷气。
  司徒雷在半夜三点左右回到了寓所,难耐的骨痛让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现在急需躺下休息,还需要来杯热茶。可他刚进门,女佣就告诉他,前几天被他赶走的女大学生余丽又来了。
  “老板,余小姐来了。”女佣抱歉地说,“我说老板不在,她硬要闯进来。”
  “她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半小时了。”女佣一边说,一边递了杯热茶给他。
  他皱了皱眉头,要把她赶走也很容易,但是——他抬头望了一眼卧室的门——也许现在,有个女人作伴对他来说不是件坏事,余丽虽然贪慕虚荣,为人又幼稚可笑,跟他也谈不上什么感情——他们只是彼此需要而已,但在床上,一个亲密爱人跟一个妓女其实也没什么很大分别。他想,至少她是个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在特定的时候能给他带来不少身体上的愉悦,他希望她今晚能给他点温暖。如果这样,他愿意暂时接受她。
  “老板,要不要……”女佣的意思是要不要把余丽赶走。
  “不用了。去给我冲个热水袋,另外把我床上的电热毯打开。”他喝了口热茶,把杯子又递还给了女佣。
  他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他话音刚落,卧室的门就“砰”地一下开了,穿着丝质睡袍的余丽朝他冲了过来。
  “雷哥,你终于回来了。”她一把抱住了他,热切地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你。”
  女佣识趣地走开了。
  “呵呵,是吗?”他不太热情地笑了笑。
  “当然,我从早到晚都在想你。今天睡到半夜,我实在忍不住就跑来了。外面在下雨,我差点淋成了落汤鸡,不信你问赵姐。”余丽搂住他的脖子,娇滴滴地在他耳边说。
  骨头又是一阵痛,他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啦,真的这么讨厌我吗?”她好像快哭了。
  他可没空安慰她。
  “去给我放洗澡水,我马上来。”他低声说。
  她的嘴角向上弯起,露出了笑容。
  “好的。我就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她欢快地答应着,刚要转身,又回过头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热情的吻。
  女大学生都爱接吻,这是他得出的结论。她们也许未必只喜欢他的钱,也许有几个是真心喜欢他的,也有人赞扬他长得帅,有人还喜欢摸他后腰的盘龙文身,但他仍然觉得接吻是她们重要的交易方式。她们期待用一个吻来交换prada包,香奈尔时装,CD化妆品和源源不断的零花钱。
  可是,他对接吻却有些犯怵。
  好多年前,他喜欢过一个长相普通的坐台小姐,那时候他29岁,刚刚发迹不久,那个女孩19岁,他是她的客人。在一间灯光昏暗的KTV包房里,她坐在他身边解开他西装的纽扣,准备服侍他,但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她长得太胖,他喜欢身材苗条的女人。这个女孩哭了,对他说,“关了灯,有什么分别?你不过是要发泄,我不过是赚钱。要好感觉就不要来这里!这里是厕所!你以为是爱情沙龙?”这番话把他惹火了,他一怒之下将女孩按倒在沙发上就把她强奸了,事后,他扔给她几百块钱,对她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
  当时他只是随口一说,但不知为何,后来他果然又去找了她好多次,每次他都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离开时,他还总是警告她,让我发现你找别的男人,我打断你的腿。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理解他的这句话的,他当时只是想什么说什么。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为筹措学费来夜总会打工的女大学生。
  那个女孩一直很顺从,不管他怎么对她,她都默默忍受,每次他离开时,她还会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恳求他,“吻我一下好吗?你那么折腾我,就不能吻我一下吗?”他不愿意,因为他不可能亲吻一条脏毯子。对他而言,她根本不算人,他把她当作一条用旧的毯子,他知道她很脏,但他喜欢那气味,他享受这种肮脏带来的松弛感。跟她在一起,有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就像在泥地里打滚的猪,肮脏、快乐,无忧无虑。
  她在念大学三年级时,突然莫名地消瘦下来,一天比一天瘦,脸色也越来越差,他怀疑她为了讨他的欢心,终于开始减肥了,心里在不断嘲笑她,却又不免暗暗欣赏她消瘦之后的风姿,他觉得她变漂亮了。但是有一天,当他带着一条项链去那家夜总会找她,想给她点奖励时,她却辞职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不知道她在哪所学校念书。
  他有两个星期,每天都会开车去那家夜总会附近转悠,他那时坚信她还会回来,因为她需要钱念书,但她一直没出现。一个月过去了,他开始变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最后,他终于拉下脸让他的手下去找她。
  “一所一所学校地找!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他记得自己发狂地拍着桌子,手下们都吓坏了。
  “老大,这娘们是不是骗了你的钱?找到她后怎么处置她?”他们战战兢兢地问他。
  他答不上来。
  “少啰嗦!先找到她再说!”他只好这么说。“找到她,谁也不许碰他!”他还补充了这么一句。
  不久后,手下们替他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学校名称,他记得他在林荫道上飞奔,不断问路,才终于摸索着找到她所在的宿舍楼。当她打开门,看见他时,惊呆了。他没容她提问,二话不说就把她从宿舍里霸道地拽了出来,一直把她拉到操场。
  “为什么要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想洗干净背景当圣女了?做梦!妓女就是妓女!你是大学生,那就是大学生妓女!永远都洗不干净!”他恶狠狠地把她推到地上,朝她咆哮,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气愤。
  她却显得很平静。
  “我去打胎了。那是你的孩子,你不喜欢我,留下这孩子也没意思。幸亏发现得早。”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还笑了笑。
  他愣在那里。孩子?他没听明白。
  “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回去了。”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抓住了她的手臂,想说点什么,但这种时候,他不知该说什么。
  “你还会去那里上班吗?”隔了会儿,他问她。
  听到他这句话,她狠狠地甩开了他。
  “我不会再去那儿上班了!我要退学回家嫁人了!这里不是我该呆的地方。都结束了。”她望着别处说。
  嫁人?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觉得有点闷。
  “你要嫁人?”他轻声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
  他发现她脸色不好,而且又瘦了一圈。
  “如果是因为学费的问题,我可以……”
  她笑了,仍然望着别处。
  “谢谢你,你给我的小费一直很多。对我来说,你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客人。”
  客人。不知为何,那天听到这两个字,他心里有点难受。
  “如果……”其实他想挽留她,但说不出口,“你有什么要求吗?”最后他问。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隔了很久才说:“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你是否愿意吻我一下?”他没动弹,她看看他,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算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她正要转身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过来吻住了她。他不觉得这是一时冲动,反而觉得这是他好久以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就像在等一辆误点的火车,它终于来了,他不假思索跳上去,他不需要知道它的班次,不在乎它是否舒适,他只知道它会把他带到他想去的地方。她的嘴唇很干燥,但他觉得滋味很好,后来回想起来,那个吻比他的初吻更让他激动。
  “我好吗?”吻完她,他搂住她的腰,轻声问。
  这是记忆中,他对她对最温柔的一次。
  她望着他,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然后紧紧抱住了他,她的鼻子抵着他的脸,他淹没在她的喘息声里,那天他觉得很幸福,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喜欢她,但他羞于承认,他们当天晚上又到旅馆过了一夜,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柔情蜜意。一想到她即将离开自己,一想到那个被杀死的孩子,他就禁不住一遍遍重新审视她,他觉得他很依恋她,但他什么都没说,她第二天走的时候,他也没挽留她。
  他本来以为自己很潇洒,会很快忘了她,但两个月后,他还是耐不住寂寞去了她的家乡。到了那里他才知道她并没有结婚,回家不久后她就病倒了,她没去检查,也许早就检查过了,只是没告诉任何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也许她知道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治好,而且她也没有钱。就在他去找她的前几天,她把身边的钱留给父母,半夜投了河。他到的那天,她刚刚下葬。
  他给了她母亲一些钱,在离开的时候,他看见她嫂子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坠子是一颗红宝石,那是他最后一夜送给她的礼物,她说,“你相信吗?我死都会戴着它,”但是,死人没有发言权……他想上去掴这个女人的耳光,但他迈不动步子,出门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他走着走着就掉下了眼泪,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其实很爱她,但是,他再也没机会跟她说了。
  “雷哥,你怎么啦?”余丽在问他。
  他揉了揉眼睛。
  “没什么,我累了。”他轻声道,他的腿边现在有个热水袋,热得烫人的温度对他来说正合适,他觉得好受多了。
  “你心情不好?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好奇地看着他,用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伸出手臂把她搂了过来。
  “陪我睡一会儿,别说话。”他命令道。
  “好。”她乖乖地依偎在他身上,闭上了眼睛。
  
  莫兰呆坐在餐桌前,说不出话来,泪水不断地从腮边滚落下来。
  “她是穿戴整齐出的门,但应该没穿袜子,她的袜子丢在地上,她大概是准备马上就回来的,所以没把门关上,只是虚掩着……”高竞的声音在她头顶盘旋,他一直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试图向她说明发生了神秘,但这于事无补,她现在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个事实——乔纳不见了!
  “莫兰,你别担心,我们正在找她。”高竞说。
  她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被那些坏人抓走了?他们会怎么对她?他们会不会杀她?我会不会永远都看不见她了?……
  莫兰蓦然转过头看着高竞,问道:
  “他们会不会杀她?”
  “莫兰,别瞎想,事情应该还不至于到这一步……”高竞好像也没多大把握,他低声说,“等找到她再说吧。”
  “高竞,乔纳会武功,她一个人能打倒两三个男人,所以要绑架她,一定是有备而来的,他们肯定开了辆车来,保安那里有监控录像,应该去看看昨天半夜有没有可疑车辆进过小区。”莫兰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已经去找保安了。”高竞马上按住了她的肩膀,他把她拉了重新坐下,安慰道,“莫兰,你别着急,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郑恒松也马上会赶过来,无论如何,我们会尽一切力量找到她的……”
  她抓住他的衣领,哭着问:“高竞,你说乔纳会不会出事啊?”
  高竞搂住她的肩膀,神情焦虑地望着前方,隔了一会儿才说:
  “就像你说的,我们正在寻找昨晚进入小区的可疑车辆,但是……”
  “但是什么?”
  “如果昨晚那个时候没有可疑车辆进入过这个小区,保安系统又没有任何损坏的话,那么,她肯定还在这个小区的某个地方,他们也许租了间房子,也许我们该去翻找花坛……”
  高竞没把话说下去。
  她盯着他的脸,也没敢问。
  8.图书馆偶遇
  雨还在下,司徒雷犹豫了半小时,最后还是决定出一趟门。他要去一次图书馆,赵栋已经替他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记录。虽然他的腿痛丝毫都没减轻,虽然这种小事本不该他亲自出马,但是图书馆一直是他喜欢去的地方。
  他喜欢那里静悄悄的气氛和浓浓的书香气,走在图书馆空荡荡的长廊上,他常常会忘记自己浅薄的背景——他连初中都没毕业,他觉得跟所有那些在灯下翻阅书籍,戴着眼镜,专注地做着笔记的人一样,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而且,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在图书馆工作的,只不过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图书馆食堂的切配工。她比他大5岁,叫姚小民。他认识她的时候,他17岁,她22岁,剪着端庄的短头发,腰肢纤细,说话总是半低着头,略带羞涩。他在毫无两性经验的情况下,完全凭天生的悟性和厚脸皮,在连续盯梢了她两个星期后,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那时候,她每天下午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她常常偷偷跑到他家去跟他约会,每次来,还总不忘给他带点好吃的来,有时候是鸡蛋糕,有时候是半筋半肥的红烧肉,有时候是咸菜炒肉丝,还有时候是油炸小麻花。他把这些食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饭盒里,一口都舍不得吃。等弟弟们放学回来,只要看到饭盒里的食物,就知道一定是大姐姐来过了。有一个星期六,两个弟弟放学得早,她跟他还在床上缠绵,窗外传来云康和云齐的说话声。
  “有蛋糕,二哥。大姐姐一定来过了。”6岁的云齐兴奋地说。
  “笨蛋!不是来过了,而是来了。”10岁的云康从小就有点老气横秋的。
  “二哥,你说,大姐姐在大哥房间干吗呢?”
  “笨蛋!肯定是在给大哥缝裤子呢!大姐姐肯定还把针扎到大哥的屁股上了,所以我还刚刚听见大哥哼哼了。”
  “那大姐姐自己好像也在叫耶。”
  “那当然是因为她自己把针扎到自己了!笨蛋!你说话前要用用脑子,不然以后怎么考大学?”云康教训弟弟。
  “二哥,我想吃蛋糕。”
  “好。只许吃一半。”
  “为什么?”
  “笨蛋!另一半给大哥!大姐姐带蛋糕来是给大哥吃的。”
  “那你呢?二哥?”云齐好像已经在吃了,嘴巴里啧啧有声。
  “我不吃。如果大哥问起来,就说我已经吃过了。”
  “为什么?二哥,你不喜欢吃蛋糕?”
  云康像大人那样叹了口气。
  “大哥干的是体力活,他应该多吃点。我不能帮他干活,省口蛋糕给他,我还能做到的。喂,你怎么不吃了?”
  “我也可以省给大哥吃。”云齐犹犹豫豫地说。
  “你都咬过了,让大哥怎么吃?吃吧吃吧,你也该多吃点,不然脑子长不好,以后就更笨了。哈哈哈!”云康大笑起来。
  弟弟们的这段对话让她流下了眼泪,她那天对他特别热情,穿好衣服后,还紧紧在他房间门口拥抱他,并轻声许诺,她下次来会专程带油炸花生米来给他的弟弟们吃。临走时,她还塞了10块钱在他口袋里,“你现在有难处,就让我帮帮你,别跟我计较。”她警告他不许还给她。那时,她的经济条件比他宽裕得多。她有固定工作,还有个在外地工作的男朋友,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大概是怕两地分居会让她产生异心,那个男人每个月都会把匀出工资的一部分寄给她作为零花。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他一直认为,他那时候是看准她的寂寞和软弱可欺,以及她在食堂工作,可以随时偷带食物的便利条件,才下决心追求她的。其实他是在利用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也未必完全不喜欢她,至少在他最困难的岁月里,是她给了他莫大的帮助。她不仅满足了他身心各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还有经济上的支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春节,是她替他买了年货,交了水电费,还替他的两个弟弟置办了新衣服,买了新书包。
  她结婚后,两人便自觉断了这层关系。直到两年前,当律师的弟弟云康在接触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名字,这才重新找到了她。
  云康告诉他,这些年她过得很艰难。一起车祸导致她丈夫下半身瘫痪,为了获得赔偿,她一直在跟肇事单位打官司,但三年过去了,官司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她也至今没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知道这件事后,兄弟俩立刻动身去看她,那时他跟她失去联系已经有二十年了。
  他们三人在她住的小区门口见了面。她远远朝他走来,他发现她面容依旧姣好,但身材已经完全走了样,走路的样子也完全不像以前了。他站在三米开外微笑地望着她,然后慢慢走过去,像老朋友那样拥抱了她,放开她时,她怔怔地盯着他看,接着伸出一只肿胀发红的手碰了碰他的头发,叹息道:“小雷,你也老了,不过越来越有男人味儿了。”说完,她想笑的,但嘴一弯,却哭了。
  见面之后,他给了她30万作为她丈夫的治疗费,云康则答应免费替她打官司。
  “怎么说,我当时也花了他不少钱。”他再遇她时,在一家茶坊里,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往她手里塞了一个碧玉镯子,她则略带羞涩地掏出一条羊衣来,他知道这是她花了三、四晚上赶织出来的,虽然他并不缺毛衣,但收下这份礼物时,他还是很感动,他从中感受了了一种久违的类似亲情的感情。现在,这件灰色毛衣,成为他最常穿的衣服之一。
  在云康的帮助下,后来她的官司终于打赢了,但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弟弟云康让他想办法,他命令手下:“老规矩,不给钱,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看他是要手,要腿,还是要钱!”那个肇事单位的经理慑于威胁,最终乖乖给了钱,但在一个月后,他还是让人挑断了这个人的脚筋。
  这就是他做事的方式,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
  不管结果如何,浪费别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一种伤害。
  不过……好像当初去威胁那个经理的人就是高原。
  高原!
  如果是明着逮捕,还能找律师帮忙,托关系把高原弄出来,或者是干脆想办法让他永远闭嘴,但现在,高原被秘密控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无计可施!郑恒松这个死狐狸!
  滴铃铃——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接了电话。
  “老板,是我,林强。”林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
  从事暴力任务的人最需要的是冷静,就像干财务的人其实很需要激情一样。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他问道。
  “老头已经被扔到医院了,现在正在急诊。我们在医院留下了乔纳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那乔纳现在怎么样了?”
  “打了镇静剂,锁在屋子里。她一时半会不会醒。”
  “很好,先别动她,先关她几天再说。”司徒雷决定先等等郑恒松那边的消息,再作决定。
  “那么,老板,我们怎么处置那个姓莫的女人?”林强问道。
  他望着车窗上的雨点,问道:“这种情况通常我们是怎么处理的?”
  “我们的规矩是如果她反咬一口,一定要报复,否则就太便宜她了。”林强略微停顿了一下,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那玩意儿。”
  那玩意儿指的的是浓硫酸。
  司徒雷想了想,说:“好,就这么办。”
  “我们的人已经到她家了,不过晚了一步,她刚刚上了她男朋友的车。”
  “见机行事吧。”司徒雷想,如果莫兰被毁了容,高竞还会要她吗?爱情真的能经得起这种考验吗?他不信,他希望高竞能让他开开眼界。
  女大学生都爱接吻,这是他得出的结论。她们也许未必只喜欢他的钱,也许有几个是真心喜欢他的,也有人赞扬他长得帅,有人还喜欢摸他后腰的盘龙文身,但他仍然觉得接吻是她们重要的交易方式。她们期待用一个吻来交换prada包,香奈尔时装,CD化妆品和源源不断的零花钱。
  可是,他对接吻却有些犯怵。
  好多年前,他喜欢过一个长相普通的坐台小姐,那时候他29岁,刚刚发迹不久,那个女孩19岁,他是她的客人。在一间灯光昏暗的KTV包房里,她坐在他身边解开他西装的纽扣,准备服侍他,但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她长得太胖,他喜欢身材苗条的女人。这个女孩哭了,对他说,“关了灯,有什么分别?你不过是要发泄,我不过是赚钱。要好感觉就不要来这里!这里是厕所!你以为是爱情沙龙?”这番话把他惹火了,他一怒之下将女孩按倒在沙发上就把她强奸了,事后,他扔给她几百块钱,对她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
  当时他只是随口一说,但不知为何,后来他果然又去找了她好多次,每次他都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离开时,他还总是警告她,让我发现你找别的男人,我打断你的腿。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理解他的这句话的,他当时只是想什么说什么。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为筹措学费来夜总会打工的女大学生。
  那个女孩一直很顺从,不管他怎么对她,她都默默忍受,每次他离开时,她还会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恳求他,“吻我一下好吗?你那么折腾我,就不能吻我一下吗?”他不愿意,因为他不可能亲吻一条脏毯子。对他而言,她根本不算人,他把她当作一条用旧的毯子,他知道她很脏,但他喜欢那气味,他享受这种肮脏带来的松弛感。跟她在一起,有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就像在泥地里打滚的猪,肮脏、快乐,无忧无虑。
  她在念大学三年级时,突然莫名地消瘦下来,一天比一天瘦,脸色也越来越差,他怀疑她为了讨他的欢心,终于开始减肥了,心里在不断嘲笑她,却又不免暗暗欣赏她消瘦之后的风姿,他觉得她变漂亮了。但是有一天,当他带着一条项链去那家夜总会找她,想给她点奖励时,她却辞职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不知道她在哪所学校念书。
  他有两个星期,每天都会开车去那家夜总会附近转悠,他那时坚信她还会回来,因为她需要钱念书,但她一直没出现。一个月过去了,他开始变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最后,他终于拉下脸让他的手下去找她。
  “一所一所学校地找!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他记得自己发狂地拍着桌子,手下们都吓坏了。
  “老大,这娘们是不是骗了你的钱?找到她后怎么处置她?”他们战战兢兢地问他。
  他答不上来。
  “少啰嗦!先找到她再说!”他只好这么说。“找到她,谁也不许碰他!”他还补充了这么一句。
  不久后,手下们替他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学校名称,他记得他在林荫道上飞奔,不断问路,才终于摸索着找到她所在的宿舍楼。当她打开门,看见他时,惊呆了。他没容她提问,二话不说就把她从宿舍里霸道地拽了出来,一直把她拉到操场。
  “为什么要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想洗干净背景当圣女了?做梦!妓女就是妓女!你是大学生,那就是大学生妓女!永远都洗不干净!”他恶狠狠地把她推到地上,朝她咆哮,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气愤。
  她却显得很平静。
  “我去打胎了。那是你的孩子,你不喜欢我,留下这孩子也没意思。幸亏发现得早。”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还笑了笑。
  他愣在那里。孩子?他没听明白。
  “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回去了。”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抓住了她的手臂,想说点什么,但这种时候,他不知该说什么。
  “你还会去那里上班吗?”隔了会儿,他问她。
  听到他这句话,她狠狠地甩开了他。
  “我不会再去那儿上班了!我要退学回家嫁人了!这里不是我该呆的地方。都结束了。”她望着别处说。
  嫁人?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觉得有点闷。
  “你要嫁人?”他轻声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
  他发现她脸色不好,而且又瘦了一圈。
  “如果是因为学费的问题,我可以……”
  她笑了,仍然望着别处。
  “谢谢你,你给我的小费一直很多。对我来说,你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客人。”
  客人。不知为何,那天听到这两个字,他心里有点难受。
  “如果……”其实他想挽留她,但说不出口,“你有什么要求吗?”最后他问。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隔了很久才说:“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你是否愿意吻我一下?”他没动弹,她看看他,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算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她正要转身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过来吻住了她。他不觉得这是一时冲动,反而觉得这是他好久以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就像在等一辆误点的火车,它终于来了,他不假思索跳上去,他不需要知道它的班次,不在乎它是否舒适,他只知道它会把他带到他想去的地方。她的嘴唇很干燥,但他觉得滋味很好,后来回想起来,那个吻比他的初吻更让他激动。
  “我好吗?”吻完她,他搂住她的腰,轻声问。
  这是记忆中,他对她对最温柔的一次。
  她望着他,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然后紧紧抱住了他,她的鼻子抵着他的脸,他淹没在她的喘息声里,那天他觉得很幸福,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喜欢她,但他羞于承认,他们当天晚上又到旅馆过了一夜,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柔情蜜意。一想到她即将离开自己,一想到那个被杀死的孩子,他就禁不住一遍遍重新审视她,他觉得他很依恋她,但他什么都没说,她第二天走的时候,他也没挽留她。
  他本来以为自己很潇洒,会很快忘了她,但两个月后,他还是耐不住寂寞去了她的家乡。到了那里他才知道她并没有结婚,回家不久后她就病倒了,她没去检查,也许早就检查过了,只是没告诉任何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也许她知道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治好,而且她也没有钱。就在他去找她的前几天,她把身边的钱留给父母,半夜投了河。他到的那天,她刚刚下葬。
  他给了她母亲一些钱,在离开的时候,他看见她嫂子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坠子是一颗红宝石,那是他最后一夜送给她的礼物,她说,“你相信吗?我死都会戴着它,”但是,死人没有发言权……他想上去掴这个女人的耳光,但他迈不动步子,出门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他走着走着就掉下了眼泪,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其实很爱她,但是,他再也没机会跟她说了。
  “雷哥,你怎么啦?”余丽在问他。
  他揉了揉眼睛。
  “没什么,我累了。”他轻声道,他的腿边现在有个热水袋,热得烫人的温度对他来说正合适,他觉得好受多了。
  “你心情不好?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好奇地看着他,用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伸出手臂把她搂了过来。
  “陪我睡一会儿,别说话。”他命令道。
  “好。”她乖乖地依偎在他身上,闭上了眼睛。
  莫兰呆坐在餐桌前,说不出话来,泪水不断地从腮边滚落下来。
  “她是穿戴整齐出的门,但应该没穿袜子,她的袜子丢在地上,她大概是准备马上就回来的,所以没把门关上,只是虚掩着……”高竞的声音在她头顶盘旋,他一直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试图向她说明发生了神秘,但这于事无补,她现在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个事实——乔纳不见了!
  “莫兰,你别担心,我们正在找她。”高竞说。
  她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被那些坏人抓走了?他们会怎么对她?他们会不会杀她?我会不会永远都看不见她了?……
  莫兰蓦然转过头看着高竞,问道:
  “他们会不会杀她?”
  “莫兰,别瞎想,事情应该还不至于到这一步……”高竞好像也没多大把握,他低声说,“等找到她再说吧。”
  “高竞,乔纳会武功,她一个人能打倒两三个男人,所以要绑架她,一定是有备而来的,他们肯定开了辆车来,保安那里有监控录像,应该去看看昨天半夜有没有可疑车辆进过小区。”莫兰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已经去找保安了。”高竞马上按住了她的肩膀,他把她拉了重新坐下,安慰道,“莫兰,你别着急,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郑恒松也马上会赶过来,无论如何,我们会尽一切力量找到她的……”
  她抓住他的衣领,哭着问:“高竞,你说乔纳会不会出事啊?”
  高竞搂住她的肩膀,神情焦虑地望着前方,隔了一会儿才说:
  “就像你说的,我们正在寻找昨晚进入小区的可疑车辆,但是……”
  “但是什么?”
  “如果昨晚那个时候没有可疑车辆进入过这个小区,保安系统又没有任何损坏的话,那么,她肯定还在这个小区的某个地方,他们也许租了间房子,也许我们该去翻找花坛……”
  高竞没把话说下去。
  她盯着他的脸,也没敢问。

  8.图书馆偶遇
  雨还在下,司徒雷犹豫了半小时,最后还是决定出一趟门。他要去一次图书馆,赵栋已经替他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记录。虽然他的腿痛丝毫都没减轻,虽然这种小事本不该他亲自出马,但是图书馆一直是他喜欢去的地方。
  他喜欢那里静悄悄的气氛和浓浓的书香气,走在图书馆空荡荡的长廊上,他常常会忘记自己浅薄的背景——他连初中都没毕业,他觉得跟所有那些在灯下翻阅书籍,戴着眼镜,专注地做着笔记的人一样,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而且,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在图书馆工作的,只不过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图书馆食堂的切配工。她比他大5岁,叫姚小民。他认识她的时候,他17岁,她22岁,剪着端庄的短头发,腰肢纤细,说话总是半低着头,略带羞涩。他在毫无两性经验的情况下,完全凭天生的悟性和厚脸皮,在连续盯梢了她两个星期后,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那时候,她每天下午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她常常偷偷跑到他家去跟他约会,每次来,还总不忘给他带点好吃的来,有时候是鸡蛋糕,有时候是半筋半肥的红烧肉,有时候是咸菜炒肉丝,还有时候是油炸小麻花。他把这些食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饭盒里,一口都舍不得吃。等弟弟们放学回来,只要看到饭盒里的食物,就知道一定是大姐姐来过了。有一个星期六,两个弟弟放学得早,她跟他还在床上缠绵,窗外传来云康和云齐的说话声。
  “有蛋糕,二哥。大姐姐一定来过了。”6岁的云齐兴奋地说。
  “笨蛋!不是来过了,而是来了。”10岁的云康从小就有点老气横秋的。
  “二哥,你说,大姐姐在大哥房间干吗呢?”
  “笨蛋!肯定是在给大哥缝裤子呢!大姐姐肯定还把针扎到大哥的屁股上了,所以我还刚刚听见大哥哼哼了。”
  “那大姐姐自己好像也在叫耶。”
  “那当然是因为她自己把针扎到自己了!笨蛋!你说话前要用用脑子,不然以后怎么考大学?”云康教训弟弟。
  “二哥,我想吃蛋糕。”
  “好。只许吃一半。”
  “为什么?”
  “笨蛋!另一半给大哥!大姐姐带蛋糕来是给大哥吃的。”
  “那你呢?二哥?”云齐好像已经在吃了,嘴巴里啧啧有声。
  “我不吃。如果大哥问起来,就说我已经吃过了。”
  “为什么?二哥,你不喜欢吃蛋糕?”
  云康像大人那样叹了口气。
  “大哥干的是体力活,他应该多吃点。我不能帮他干活,省口蛋糕给他,我还能做到的。喂,你怎么不吃了?”
  “我也可以省给大哥吃。”云齐犹犹豫豫地说。
  “你都咬过了,让大哥怎么吃?吃吧吃吧,你也该多吃点,不然脑子长不好,以后就更笨了。哈哈哈!”云康大笑起来。
  弟弟们的这段对话让她流下了眼泪,她那天对他特别热情,穿好衣服后,还紧紧在他房间门口拥抱他,并轻声许诺,她下次来会专程带油炸花生米来给他的弟弟们吃。临走时,她还塞了10块钱在他口袋里,“你现在有难处,就让我帮帮你,别跟我计较。”她警告他不许还给她。那时,她的经济条件比他宽裕得多。她有固定工作,还有个在外地工作的男朋友,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大概是怕两地分居会让她产生异心,那个男人每个月都会把匀出工资的一部分寄给她作为零花。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他一直认为,他那时候是看准她的寂寞和软弱可欺,以及她在食堂工作,可以随时偷带食物的便利条件,才下决心追求她的。其实他是在利用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也未必完全不喜欢她,至少在他最困难的岁月里,是她给了他莫大的帮助。她不仅满足了他身心各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还有经济上的支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春节,是她替他买了年货,交了水电费,还替他的两个弟弟置办了新衣服,买了新书包。
  她结婚后,两人便自觉断了这层关系。直到两年前,当律师的弟弟云康在接触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名字,这才重新找到了她。
  云康告诉他,这些年她过得很艰难。一起车祸导致她丈夫下半身瘫痪,为了获得赔偿,她一直在跟肇事单位打官司,但三年过去了,官司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她也至今没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知道这件事后,兄弟俩立刻动身去看她,那时他跟她失去联系已经有二十年了。
  他们三人在她住的小区门口见了面。她远远朝他走来,他发现她面容依旧姣好,但身材已经完全走了样,走路的样子也完全不像以前了。他站在三米开外微笑地望着她,然后慢慢走过去,像老朋友那样拥抱了她,放开她时,她怔怔地盯着他看,接着伸出一只肿胀发红的手碰了碰他的头发,叹息道:“小雷,你也老了,不过越来越有男人味儿了。”说完,她想笑的,但嘴一弯,却哭了。
  见面之后,他给了她30万作为她丈夫的治疗费,云康则答应免费替她打官司。
  “怎么说,我当时也花了他不少钱。”他再遇她时,在一家茶坊里,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往她手里塞了一个碧玉镯子,她则略带羞涩地掏出一条羊衣来,他知道这是她花了三、四晚上赶织出来的,虽然他并不缺毛衣,但收下这份礼物时,他还是很感动,他从中感受了了一种久违的类似亲情的感情。现在,这件灰色毛衣,成为他最常穿的衣服之一。
  在云康的帮助下,后来她的官司终于打赢了,但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弟弟云康让他想办法,他命令手下:“老规矩,不给钱,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看他是要手,要腿,还是要钱!”那个肇事单位的经理慑于威胁,最终乖乖给了钱,但在一个月后,他还是让人挑断了这个人的脚筋。
  这就是他做事的方式,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
  不管结果如何,浪费别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一种伤害。
  不过……好像当初去威胁那个经理的人就是高原。
  高原!
  如果是明着逮捕,还能找律师帮忙,托关系把高原弄出来,或者是干脆想办法让他永远闭嘴,但现在,高原被秘密控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无计可施!郑恒松这个死狐狸!
  滴铃铃——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接了电话。
  “老板,是我,林强。”林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
  从事暴力任务的人最需要的是冷静,就像干财务的人其实很需要激情一样。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他问道。
  “老头已经被扔到医院了,现在正在急诊。我们在医院留下了乔纳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那乔纳现在怎么样了?”
  “打了镇静剂,锁在屋子里。她一时半会不会醒。”
  “很好,先别动她,先关她几天再说。”司徒雷决定先等等郑恒松那边的消息,再作决定。
  “那么,老板,我们怎么处置那个姓莫的女人?”林强问道。
  他望着车窗上的雨点,问道:“这种情况通常我们是怎么处理的?”
  “我们的规矩是如果她反咬一口,一定要报复,否则就太便宜她了。”林强略微停顿了一下,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那玩意儿。”
  那玩意儿指的的是浓硫酸。
  司徒雷想了想,说:“好,就这么办。”
  “我们的人已经到她家了,不过晚了一步,她刚刚上了她男朋友的车。”
  “见机行事吧。”司徒雷想,如果莫兰被毁了容,高竞还会要她吗?爱情真的能经得起这种考验吗?他不信,他希望高竞能让他开开眼界。
  “你一定要去图书馆吗?”
  高竞一边开车,一边回头问莫兰,他有点担心她,她已经快一个小时没说一句话了,虽然他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安,他想知道她在想什么,“莫兰,你在想什么?”他腾出一只手来拉了拉她的袖子。
  “没什么。”她道。
  “你还在生郑恒松的气吗?”他问。
  她没说话,皱起了眉头。
  “你知道他不是那种感情外露的人。”他看了一眼莫兰的脸色,又轻声说,“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想他……”
  “你不用替他辩护!不管怎么样,我不能理解他的反应!我表姐失踪了,他居然都没来!现在我怀疑,他到底把我表姐放在什么位置!我表姐要不是因为他,怎么可能出这样的事!混蛋!当官的就是这个德性!薄情寡义!狼心狗肺!算我瞎了眼!”莫兰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并且猛地回过头,尖锐地问,“高竞,他在电话里是怎么说的?”
  “莫兰,你已经让我说过5遍了!”
  “我要再听一遍!”
  高竞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说,如果是司徒雷抓了乔纳,那除非他肯放人,否则一定找不到。所以现在只有静等司徒雷放人。”
  就跟前5次一样,莫兰再次被气得喘不过气来。
  “静等他放人?费那么大力气抓了她,又莫名其妙放她回来?司徒雷脑子有病是不是?他不就是为了交换那个被秘密抓捕的高原吗?为什么不派人跟司徒雷谈判?为什么不把那个高原还给他?!”莫兰愤愤不平地嚷道。
  “郑恒松是不可能把好不容易抓到的高原放走的,这是当警察的原则。而且这次还是有证据证明他威胁你,高原如果愿意合作,警方就等于抓住了司徒雷的把柄。我听说,警方的人昨天半夜突击审讯高原很有收获,今天上午,他们就会派人去请司徒雷到警局去解释一些事。只要有一个突破口,我们就有理由拘留他,只要拘留他,警方就有时间有办法让他开口招认。你不知道跟他有关的案子有多少,我那天去郑恒松的办公室看了,光整理出来的案卷就有两米高。”高竞说得无比兴奋,不料他话音刚落,莫兰就怒气冲冲地说:
  “那我表姐呢?我的表姐还在他们手里呢!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们惹火了司徒雷,乔纳也许因此会被撕票?”
  高竞顿了顿说:“莫兰,我们警方是不能被司徒雷这样的恶势力挟制的,如果牺牲在所难免,我只是说如果……”他看见莫兰盯着他,瞪圆了眼睛,连忙拍了拍她的肩,“莫兰,你先消消气,我不是说不救乔纳,能救我们当然会救,但是,现在真的不知该怎么做。昨天半夜的确有可疑车辆来过,可我也告诉过你了,那辆车是偷来的,它停在离你们西林花苑不足1公里的公园门口。他们肯定把车停在那里后,又把她转移到另一辆车上去了。”
  莫兰咬咬嘴唇,没说话。
  “所以,莫兰,我觉得郑恒松的决定是明智的,虽然听上去也许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你放心,因为乔纳的绑架案是最新发生的案子,所以抓住司徒雷后,首先会问的就是乔纳的去向。”
  “如果他不说呢?如果他向你们要证据呢?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他参与了绑架案?他可是个高高在上的指挥者。难道他还会亲自动手?我告诉你,高竞,如果他一旦被你们抓住,他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叫人杀了她,然后毁尸灭迹,这样你们根本无法证明乔纳的失踪跟他有关。他也知道其它案子你们更没有证据,否则,你们早就动手了,也不必秘密抓捕高原来套情报了。”
  高竞答不上来了。
  “我们会找到证据的。”过了会儿,他才不太有把握地说。
  “所以,现在救乔纳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司徒雷秘密谈判,用高原把我表姐换回来,就算这游戏大家回到原点,重新来过。司徒雷这家伙喜欢收买人心,如果郑恒松稍微服下软,他一定会同意秘密交易的。当然为了自己的安全,他会提出由他来制定秘密交易的规则……”
  “这不可能!”高竞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她的话,“我们不可能跟恶势力妥协!莫兰,你不知道司徒雷是什么人!我们退一尺,他就会进一丈。所以郑恒松是对的,对司徒雷这样的人,只有进攻进攻再进攻!连一口气都不让他喘!”
  “哈!想不到我碰到了两个刘邦!”莫兰讥讽道。
  “刘邦?”
  “做大事的人嘛。为了自己的前程,就算将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死也会在所不惜!!难道我表姐跟郑恒松好,就是为了当牺牲品的吗?!你知道她对新开始有多大的憧憬吗?”看出他想分辩,她怒道,“不要跟我说什么大道理!我没你们那么伟大,我不是警察,你们警察局的那些破案子跟我无关!我只要我的表姐!停车!”
  “莫兰!乔纳也是我的朋友!难道我不想救她吗?!”他大声道。
  “停车!”
  她生气了,高竞不想停车,但图书馆已经到了,而且他怕自己不停车,她会更生气。所以他只能把车停在了图书馆的大门口。
  “莫兰,你到图书馆来干什么?是不是为了张建民的借书卡?我不是跟你说不要管这件事吗?”她下车的时候,他低声问道。
  她没理他,自顾自向前走去。
  “莫兰!”他在她背后叫了一声。
  莫兰头也不回快步朝A区图书馆里走去。
  司徒雷再度浏览了一遍赵栋给他的书单:《我的隐秘生活》、《隐私》、《不得不说的故事》、《今夜不归家》、《每天都在流浪》、《最爱夜女神》、《女白领网上生活》、《说出你的秘密》、《给我一个窗口》、《美丽女人的心事》、《秘密生活》,一共11本书。
  光看书名,他就大致能猜出书的内容,想必这些书大都是描写女性私生活的,他很不明白,张建民为什么会对这些书感兴趣。根据赵栋提供的信息,在四个月内,张建民曾经把这些书反复借回去阅读,有的借了两遍,有的借了三遍,而且还都不是续借,是借阅之后,把书还回图书馆,隔了几个星期后又重新借阅。
  张建民到底想从这些书里寻找什么?
  司徒雷决定先从借阅次数最多的几本看起。它们是《我的隐秘生活》、《说出你的秘密》和《最爱夜女神》,这三本书张建民分别都借了四次。
  司徒雷把那张书单塞进口袋,通过大堂的楼梯走到二楼,直接进了外借室。
  他本来以为这堆讲述女性隐私的书,应该会被放在同一个书架的同一栏里,找起来应该很容易,可谁知他翻遍了整个书架竟然没找到一本他想要的书。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种书那么受欢迎?也许。但也不可能一本也找不到吧?
  他拿着那张书单走到了服务台前。接待他的图书管理员是个形容倦怠的中年女人。
  “能不能帮我查查这些书?”他问道。
  她接过他手里的书单,草草看了一眼。
  “倒数第二排,你去找找。”她说完,懒懒地垂下眼睛继续看她的报纸。
  “我找过了,没有。”
  “一本都没有?”女管理员抬起了眼睛。
  “没有。”他耐着性子问道,“可以帮我在电脑上查一下吗?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人把这些书都借走了。”
  “就算要借,也不会把这些书都借走。拿来。”她朝司徒雷伸出了手。
  司徒雷再度把那张书单交到她手上。
  这回她盯着那张书单看了好一会儿,见她又推眼镜,又挠头,神情极其困惑,司徒雷禁不住问道:“怎么啦?”
  “你的这些书,刚刚有个女的也来问过。我在电脑上刚给她查过。”她把书单还给了他,“如果不在架子上,那就是她拿去看了。”
  有个女的来问过这些书?书单上的书?
  “她也在这里吗?”他问道。
  女管理员茫然地朝图书馆里望了一眼说:“应该就在里面,她刚来没多久,我没看到她出去。”
  “她穿什么衣服?哦,我是想看看,她是不是多拿了,也许可以跟她商量一下……”他谦恭地笑了笑。
  女管理员皱着眉头打量他,过了会儿说:“她是个蛮漂亮的小姑娘,穿黑色短大衣,头发到这儿。”她指指自己的肩膀。
  “谢谢。”
  外借室一如既往的安静。
  司徒雷根据女管理员提供的信息,越过一排排书架寻找着这个“中长发,黑色大衣,蛮漂亮的小姑娘。”他很快就在倒数第二排的书架旁边发现了她。要命,他刚刚还在那排书架前翻找他想要的书,居然没发现她就坐在旁边的书桌边上。他瞄了一眼她桌上的书,《最爱夜女神》和《我的隐秘生活》这两本书的书名立刻跃入他的眼帘。
  这时,他才分出精神来看看她。
  嗯,还算漂亮,但漂亮不足以打动他,他见过太多漂亮女人了,只是,他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她,但现在想不起来了。
  她手里拿着支圆珠笔,正在专心致志地研究《最爱夜女神》的目录。
  他在她旁边坐下,也没跟她说话,自顾自拿起了她桌上的那本《说出你的秘密》。她立刻把头转了过来,但他只当是没看见。他相信在公共场合,衣着入时,看上去颇为文静的她应该还不至于跟他吵架,只要他强硬一些,蛮横一点,她最终会让出地盘。他需要那些书。
  “嗯哼。”她故意清了清喉咙,他只当没听见。他用眼梢瞄到她慢慢把整个身子转了过来,正对着他,眼睛盯着他的脸,一眨都不眨。
  “嗯哼。”她故意清了清喉咙,他只当没听见。他用眼梢瞄到她慢慢把整个身子转了过来,正对着他,眼睛盯着他的脸,一眨都不眨。
  不知她看了多久,他只知道,等他看完一整页的目录和前言,她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的脸上。他心想,这女人八成是故意的,觉得吵架有失体面,所以想用注目礼把我逼走。我还真的好像在哪里看见过她。在哪儿呢?而且,很奇怪,为什么她桌上的书跟我手头的书单几乎完全吻合?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吗?她是不是警方派来的人?
  “我有那么好看吗?小姐?”过了会儿,他终于忍不住开了腔。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注视着他,平静地说,“你可不可以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仔细?”
  哦吼。这女人还真的在看我?
  他不耐烦地把书“啪”地一合,转过脸去。他自以为目光很凌厉,但凡女人看见他火星四射的目光都会禁不住往后缩一缩,他很期待看到她被他逼退的窘样,但他却失望地发现,她望着他的眼神,好奇多过害怕。
  “看完了吗?”他问道。
  “一饱眼福。”
  “我们是第一次过面,对不对?”虽然他也觉得她脸熟,但他还是百分百地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她。
   “是的,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司徒雷。”她笑着点点头。
  他微微一惊。
  “你认识我?”他问道。
  她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微笑着伸出纤细的食指,朝他勾了勾。
  哈,他想笑。我还真是艳福不浅,成功人士就是有这点好,到处都会碰到送上门的艳遇。好吧,看在你有几分姿色的份上……他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朝她慢慢靠了过去,同时他迅速用目光在她身上溜了一遍,身材不错,属于曼妙玲珑型,而且眼睛很清亮,灵活得像洗过的弹珠。
  “什么事?”他故作深沉凑近她的脸问道。
  她注视着他的脸,微笑着伸出了手。他望着她白皙光滑的手,由不得心里一动,呵呵,这个小狐狸精要勾引我了,真没想到今天到图书馆会有这样的艳遇!现在他已经完全可以肯定,她不是警方的人,她的方式不是女警察的套路。而且大部分女警察跟男警察,就象饭店的男女厕所一样,差别只在于男厕所多了个解决小便的物件。……如果她摸我的脸,我是不是该让她坐在我腿上?在跟她亲热的时候,我要问问她,为什么她要看那些书。也许她说了,我就会把她推到地上,又一个贱女人而已……
  他正在一边兀自幻想,一边期待她的肌肤之亲,这时候只听到“啪”地一声脆响,他的脸上挨了个重重的耳光。
  “畜牲!”她挨在他耳边轻声说。
  一个耳光并不痛,但却让他火冒三丈,他真想把她的头按在桌上猛捶,但此时,他忽然想起了她的名字。
  “你是莫兰。”他想到了她同样也是穿着黑色大衣的照片,只不过照片上的她剪着靓丽的短头发。
  “看来,你有个情报团队。你是不是有个情报员还养了只叫芭比的猫?”她阴森森地问道。
  他下意识地朝四边望望,他们所在的角落很安静。
  “莫小姐,打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平静地说,同时扫了一眼她放在桌上的手腕,又白又细又嫩,他相信他随时可以把它掰折了。其实他正想这么做。
  “我知道你早晚会像对我表姐那样对付我的,所以我先下手为强。你现在可以报复我了。有没有带浓硫酸?”她目光冰冷地看着他。
  奇怪,她好像一点都不怕他。她是不是一点都不知道我的背景?要不要我给你上上课,不可以这样对一个黑社会老大这么没礼貌?
  奇怪,她好像一点都不怕他。她是不是一点都不知道我的背景?要不要我给你上上课,不可以这样对一个黑社会老大这么没礼貌?
  浓硫酸?这三个字让他想到了林强的电话。一想到她这张美丽的小脸马上就会像烧焦的台布那样布满星星点点的坑洞,他就得意地笑起来。
  “报复你,不需要我亲自出马。”他笑着说,“不过有时候亲自动手也有亲自动手的乐趣。”说完,他猛地一下捏住了她的右手腕。
  她的手拼命挣扎,他死死地抓住她的手腕,越捏越紧,她的脸涨红了,刚刚的勇敢渐渐被痛苦和恐惧所取代,哈哈,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拧断她的手腕,只不过想教训教训她而已。他欣赏着她脸上狼狈的表情,得意极了。不过一丝疑问在他心中掠过,她为什么不叫?她可以呼救的,但是为什么,她没有?
  就在这时,他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起来。
  他放开了她,走到窗边去接电话,同时他还不忘回身看她一眼,他看见她正在查看自己发红的手腕。
  “嘿。”是壁虎的声音。
  “怎么说?”他看见莫兰拿起饮料瓶自顾自喝了一口,她的神情又变了,现在像个刚刚从过山车上下来的小孩,表情里有些后怕,又有些兴奋,好像还在笑,这是他见过的最邪恶的天真笑容,妈的,真是个小狐狸精!
  “你在听吗?”壁虎的声音阴沉沉的。
  他立刻把注意力拉了回来。
  “你说。”
  “你是不是在A区图书馆?”
  “你怎么知道?”他吃了一惊。
  “我刚刚得到消息,郑恒松的人到A区图书馆来了,我猜可能是来找你。”
  “我知道昨晚他们通宵审了高原。我猜到他们今天会来找我,但没想到他们这么急。”他平静地说。十几分钟前,顾子群已经向他报告了最新情况,他也已经作好了安排。
  “郑恒松的人都很兴奋,听说昨夜高原已经招了一些事,但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壁虎似乎有些紧张,“我劝你躲一躲,因为我听说郑恒松今天一早就跟局长一起去市里了,我怀疑他可能去搬救兵。也许……他们会秘密抓捕你。……你是一个人吗?”
  “对。”他心里一紧,他和壁虎都明白,光明正大的交锋,即便有高原的口供,警方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然而他一旦失去保护,掉进郑恒松的手心,情况就完全两样了。郑恒松之所以找不到他犯罪的证据,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上面一直有人在阻挠他的调查,但如果把他秘密抓起来,瞒着上面的人,那么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会居然还去了市里……他的脑子里飞快地跳出几个人名来,这些高高在上的人,没有一个敢不帮他。只不过当务之急是要马上离开这里,千万不能让郑恒松有机会单独抓住他。
  他瞄了一眼此时正站起身准备离开的莫兰。她手里只拿了一本书,看来她已经把其他书还回书架上去了。那是本什么书?
  “好,我挂了。”壁虎道。
  “高原被藏在什么地方,你再打听一下。”
  “我会的。”
  “有消息再联系。”他按断电话,立刻又拨通了林强的电话。
  “老板。”
  “那个姓乔的女人,如果今晚我没跟你联系,午夜之前杀了她。”
  “明白。”
  如果他今天不幸被郑恒松抓到,那么最重要的就是毁灭证据。只要杀了她,就死无对证。郑恒松根本就没证据可以证明是他绑架了乔纳。高原他更不怕,高原只负责威胁利诱,几乎没参加过暴力行动,而且威胁之后,有很多不必付诸暴力。最可能被高原牵出来的就是那次挑脚筋的事。不过,他也不怕,因为高原并不知道他最终派了谁去,高原仅仅只能说,“司徒老板派我去唬那个人”,但是他也可以回应警方,他只是派人去吓唬了一下,并没有真的派人去干。如果站在法庭上,警方根本没有有力的证据,只是如果被秘密抓捕,事情就会完全不同了,他们会秘密搜查他的家,然后从他家里找到他的网络名单,然后一个一个把他们抓住……
  当然,他也可以打电话找大批人马来图书馆保护他,但这可能又上了郑恒松的当。也许图书馆外围已经布满了郑恒松的眼线,他的人马到了之后,他们一定会先按兵不动,然后一个个跟踪他的手下,把他们逐一抓住。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他先逃出图书馆,然后到某位领导家去坐坐,一方面从上面向郑恒松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他以后出门就得带保镖了,背景干净的保镖。
  打完电话,他快步来到借书处,莫兰正在那里排队等着完成借书程序。
  他走到她身边,迅速看了一眼她手里那本书的封面,原来是《最爱夜女神》。这本书张建民连续借了四次,他很想知道,张建民为什么反复借阅这本书,他还想知道,莫兰又为什么要单单留下了这本,但是眼下,他没功夫考虑这些了,他现在必须走。
  腿依旧在痛,他在心里一边咒骂着鬼天气,一边丢下莫兰快步向外借室外走去。但他走到门口,马上就退了回来,他看见三个穿夹克衫的男人正从电梯里走出来。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们没穿警服,但他觉得他们就是警察。世界上警察的都差不多,他们的脸上永远写着,“你给我小心点!混蛋!”
  他下意识地又往后退了两步,但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外借室是个封闭的空间,如果他们把他堵在里面,他无处藏身,也无处可逃,只能束手就擒。但是,他们现在已经朝他走过来了,外借室离电梯最近,他该怎么办?
  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快躲到里面去!”是莫兰的声音,她朝服务台附近的一个角落指了指。
  他倏地一下回过头去,他实在不明白,刚刚还打他耳光恶狠狠骂他畜牲的她,为什么突然会反过来帮他?而且,她怎么知道他想干什么?难道他表现得那么明显?没有吧……但他没时间想这些了。
  “我想起来了,还有两本书忘了拿了。”她笑盈盈地对管理员说,转头到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拿了三本书过来递给女管理员,那位女管理员低头操作了起来。
  她趁机朝他使了个眼色,他赶紧低头奔进了角落里,那张书桌正好被一个书架挡住了。他躲在书架后面,偷偷朝外面瞧。那三个警察模样的人果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递给那个女管理员一张照片,女管理员看了会儿,很茫然地四顾张望,似乎有点不知所措,这时莫兰凑过去看了看那张照片,接着,她似乎是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信息,她还跟那个女管理员交换了意见,那个女管理员似乎受了启发,连连点头,她还朝外指了指。那三个警察立刻兵分两路,两个转头离开了借阅室,另一个则在借阅室里巡视了一番,他藏在书桌下面,很幸运地躲过了那个匆匆走过的警察。
  “啊,对不起,这本书我不想借了。”他钻出书桌的时候,听到莫兰大声说了一句,随后就见她匆匆跑到他藏身的书架边,把一本书插了进去。
  “现在你可以离开这里了,他们到五楼去了。”她轻声对他说。
  “你怎么知道?”他朝外张望,发现有几个借书人已经排在了那个女管理员的面前,正好挡住了她的视线。
  “我跟他们说,你问我在哪里可以借到馆藏图书。馆藏图书在五楼。”她泰然自若地望着书架说,“现在是你离开的好机会。”
  说的对。
  他立刻朝门外走去。他很高兴,女管理员正忙于应付工作,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来到走廊时,莫兰也跟了出来。
  “走电梯吧。”她道。
  虽然他的腿很痛,他更乐意走电梯,但是,他还是觉得走楼梯更明智,因为他刚刚看到那三个警察就是从电梯出来的。电梯更快,如果要逐层搜索,他们一定还是会乘电梯。
  他朝楼梯走去,哪知刚到楼梯口,就看见下一层的楼梯边站着两个正在说话的男人,看他们大摇大摆,旁若无人的神情,应该也是警方的人。
  他退了回来,但此时电梯门已经关上了。
  他一边按了下去的按钮,一边不停地往楼梯那个方向望。这时,莫兰冷冰冰的声音再次在他耳边响起。
  “我说,你为什么不把大衣脱了?”她问他。
  “脱大衣?”
  “你长得不算有特色,这点你承认吧?”
  他转过头去看着她,没说话。
  “现在你不是在参加选美,而是在计划逃跑。这点你总不会否认吧。”莫兰望着电梯的按钮问道。
  “对。”他勉强答道。
  “通常人们只能记住陌生人穿什么衣服。”莫兰转脸看着他。
  他略微掂量了下她这句话的分量,然后迅速脱下了大衣。
  他略微掂量了下她这句话的分量,然后迅速脱下了大衣。
  “把它给我。”莫兰伸出了手。
  从她的目光中,他感觉她似乎是想帮他,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乖乖把大衣搭到了她细细的手臂上。
  “等着。”她说完转头便向走廊的角落奔去,他发现那是厕所的方向,难道她是要把他的大衣放到厕所里?
  忽然,他的眼前一亮,对了!在他离开两楼的时候,把大衣扔在两楼的厕所,也许能转移警察的视线。
  过了大概一两分钟,莫兰又匆匆走了回来,这时电梯门正好打开。她跟他同时跨进了电梯。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人。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问道。
  “我表姐在哪里?”她反问。
  这句话让他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为了她的表姐。行,亲情无价,这可以算是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我表姐在哪里?”她又问。
  “我怎么会知道?”
  “我刚刚提起她的时候,你没有问我,你表姐是谁。所以,你不仅知道她,还知道我跟她之间的关系。不要装了!”她回头瞪了他一眼。
  “为什么让我走电梯?”他低声问她。
  “因为他们肯定会安排一部分人走电梯,另一部分人守在下楼的地方,这一点凡是看过警匪片的人都知道。”莫兰望着前方冷静地说,“电梯上的人,现在去了五楼,一时半会儿,还不会马上出现在电梯里。”
  看起来,她经常看警匪片。
  他沉默了下来。
  电梯很快到了底楼。
  莫兰首先走出了电梯,他紧跟在她身后。大堂门口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穿蓝色滑雪衫的男人,他正在心不在焉地翻报纸。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郑恒松的人,司徒雷的心砰砰直跳。这时,他看见莫兰径直朝那个男人的方向走了过去。他由不得浑身一震。她想干什么?报警?刚刚带他下楼,难道只是个圈套?
  他身不由己地抢上一步,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
  “你想干吗?”他低声问她。
  “我表姐在哪里?”
  他对她的问题充耳不闻,紧张地问道:
  “那个人是谁?”
  “我怎么知道?”她回过头来,仰起脸,又冷冷地问了一遍。“乔纳在哪里?”
  这回他的注意力回到了她身上。
  “不知道。”他答道,同时朝四周望了望,还好,除了那个看报纸的男人,没人注意他们,大堂里有的是行色匆匆的人。
  她盯着他,看了半秒钟,低声道:
  “我现在可以大叫非礼,那样所有的人都会注意你。你跑不掉,司徒雷。”
  “非礼?”她在威胁我吗?他觉得好笑。
  她也笑了笑。
  “你一定以为我把你的大衣放在厕所了吧?其实没有,我把它藏到我的储藏柜里了。你也许不知道,储藏柜就在厕所的后面。我在你的大衣上留下了我的血迹和……尿液,”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她的神情略显尴尬,但她马上又恢复了咄咄逼人的气势,“你在借阅室袭击过我,我的手腕上有你的抓痕,警方正愁没理由找你麻烦呢!司徒雷!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利用我提供的线索。而我,我会是个最值得同情的受害人,我写过小说,还学过表演,中学时,我演过白雪公主……我的表姐在哪里?”她盯着他的眼神,令他想到了白雪公主的后妈。
  “你早就知道有人要来找我麻烦是不是?”他现在想,最初的那个耳光应该是她预谋好的,她引诱他袭击她,而他上了当。她知道他跟所有从小混黑社会的人一样,龇牙必报。
  “不,我不知道。只是不小心听到了几句话,再看到你的表情,我猜到了,他们在找你……”她盯着他,又笑了笑,压低嗓门说,“如果你现在胁迫我回二楼去找我的储藏柜,那就是自投罗网,他们正从电梯上下来呢。而且,这次,我会叫的。在安静的图书馆,大声尖叫。”
  她说得对。他当然不会干这种蠢事。
  现在最重要的是,他得尽快离开那里。但问题是——那件大衣。就算离开图书馆,她照样可以用那件大衣来胁迫他,而且他的确无法解释他留在她手腕上的抓痕,最要命的是,他有可能必须到警察局去解释这些,在解释这些的同时,警方会突然问他别的……他望着她美丽的脸庞,突然很想掐死她,但是即便杀了她,那件大衣仍然在储藏柜里,他们会找到它,而且,就因为那件大衣,硫酸也得缓行,因为警方会把两件不相干的事连成一个因果关系,不是吗?她是先被“非礼”,然后才被毁的容……难以想象,一件大衣竟会给他带来这么多的麻烦……他快速拿出手机,发了一个“免”字给林强,那是他们的暗号,意思是撤销泼浓硫酸的计划。
  “告诉我她在哪里,我不会告发你的。我不在乎你是不是会被绳之以法,真的,我只要她能平安回来。告诉我吧。”见他沉默不语,她再度开口,这次她好像在乞求他。
  他下了决心,现在只能选择妥协,先摆平这个女人,离开图书馆再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出于同情,我会让我的人帮你找找你的表姐。”他和蔼可亲地说,“我们先离开这里,边走边说怎么样?”
  她盯着他的脸,眼睛在眼眶里打转,好像在掂量他说的话是真是假。
  “我尽力而为,相信应该不久就会有消息。”
  “如果你把我表姐放回来,我就把大衣还给你。我说到做到。”
  他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虽然他完全不相信她说的。她一定会把大衣给她的男朋友,这一点毫无疑问。
  “只要我是自由的,那别人也会是自由的。”他道。
  他本来就只打算警告一下郑恒松,并没有想对乔纳怎么样,他早晚会放了她。
  她似乎理解了他的意思,转身朝那个看报纸的男人走去。
  “走边门。”她道。
  原来她是要走边门。
  “那个人是谁?”他跟在她身边,轻声问。
  “一个读者。”她冷冷道。
  两年前,他还在图书馆办了押金最贵的借书卡,但他只是偶尔来这里借上一两本书,或是在阅览室翻翻新的杂志而已,所以,他从来不知道边门在哪里,也不知道图书馆还有储物柜。他为自己的疏忽感到懊恼。
  他们走到边门的时候,透过图书馆的茶色玻璃墙,他看见图书馆的对街有个穿夹克衫戴墨镜的男人斜靠在电线杆下抽烟。
  “挽着我好不好?”他提议。
  莫兰假装没听见,自顾自走出了门。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把它捏在了自己的手心里。莫兰想挣扎,他在她耳边轻声说:“你表姐没事。”
  她瞄了他一眼,马上变乖了。
  他拉着她的手走出了图书馆。
  不出所料,那个男人一看见他们,立刻就拿出手机开始拨电话,并且还偷偷在后面跟了上来。难道郑恒松的人已经包围了整个图书馆?
  “你什么时候放我表姐?”她又问了一遍,并且没走出几步就甩开了他的手,但他马上又重新抓住了她的手。他现在不能放开她,她是他的人质。
  司徒雷没回答她的问题。
  现在,他把全部心思全放在了身后的那个男人身上。这个混蛋在打电话给谁?搬救兵吗?周围还有别人吗?有几个人?他不时想回头看那个人,但又不能太明显。
  他觉得自己额头和背上都开始冒冷汗了,好像还闻到了从冒烟的枪口里散发出的火药味。对了,他们都有枪,而他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他只有身边这个小女人。虽然他不可能伤害她,但作为警察,他们必须考虑到她的安危。他们会考虑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从前面的街角闪出一个穿黑色滑雪衫,戴冬帽的年轻人。咦?他还戴着花口罩。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头!是的,不对头!那个人不像警察。警察不会戴花口罩。
  他回头望去,刚刚那个戴墨镜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年轻人迎面朝他们奔过来,手里还拿着个矿泉水瓶子!那是……
  不好!他们是他的人!他们的目标不是他,而是身边的她!矿泉水瓶子里装的应该浓硫酸!
  他们是他的人,但是他不一定认识每个小弟,他不认识他们,他们也未必认识他!怎么!林强难道没接到他的短信?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她一眼他发现她跟他一样,目光紧紧盯着朝她奔过来的那个年轻人。
  他忽然想到,她之前曾经被泼过辣椒水,所以,她已经有了防备之心,以她的机灵和聪明,碰到这样的事,她一定会躲在他身后,也或许,会骤然扑倒在他怀里,他比她高,硫酸会泼到她背上,还会溅到他身上,她穿着厚厚的大衣,吃不了什么亏,但他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毛衣!他的大衣被她骗走了!不管怎么样,硫酸一定会殃及到他!他浑身打了个哆嗦,仿佛闻到一股皮肤烧焦的臭味。
  那个年轻人离他们越来越近了,15米,10米,5米,3米……
  他骤然放开了她的手,但她却立刻抓住他的衣服躲在了他身后,他想躲开那个年轻人,但已经来不及了,可是出乎意料,那个年轻人跑到他们跟前时,只是看了他们一眼,便忽然越过他们朝前奔去。
  就象看见子弹向他射来,预感到自己必死无疑,最后子弹射到的却是胸前的纽扣,他长舒了一口气,恐惧之后的虚脱感让他觉得精疲力竭。
  这时,他想到了她。躲在他身后的她已经瘫软了下来,他这时终于在她脸上看见了恐惧,她的额头上满是冷汗。
  “你没事吧?”他扶住了她。
  泪珠在她的眼睛里打转,她轻声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放我的表姐?”便失去了知觉。
  他望着她,忽然觉得有一丝柔风吹过,接着便微笑起来。

  9.与敌人共进午餐
  莫兰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米白色的布艺沙发上。
  司徒雷则靠在离她不远的米白色躺椅上,正在翻看她从图书馆借来的《最爱夜女神》。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下身穿着条宽松的纯棉长裤,膝盖上放着一个热水袋。他的身后是一个米白色的五层书架,上面的书几乎都放满了。
  她来不及细想他为什么这么怕冷,清醒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马上低头检查自己的衣服,还好,她衣衫很整齐,没有被人动过。
  “我不是色魔。”司徒雷一边看书,一边说。
  你比色魔坏得多,她心里回敬道。
  “怎么不说话?”他又问。
  这是你的地方,不是图书馆,我当然不能乱说话。要说也只能说些没用的话。比如:
  “哇,你家的书可真不少,都是你的吗?你也读莎士比亚?”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这时,她看见自己的包就放在躺椅旁边的茶几上,很显然,他已经从里到外都翻过了。他在图书馆说话如此小心翼翼,就是怕她身上带着什么录音设备,其实她还真的录了,但现在恐怕都被他删了。我为什么会昏过去啊,她懊恼地想。
  “我是先看莎士比亚的话剧再读书,这样容易一些。”他笑着说。
  “呵,我还看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和杨绛的《洗澡》。”一个黑社会老大看这种书的确很奇怪。
  “那不是很出名的书吗?我看了介绍买的,虽然都只看了一半,但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用手拍拍她的小皮包问道,“这是你的,还不过来拿?”
  “我这人有洁癖,被弄脏了,就不想要了。”她脱口而出,说完又有点后怕,禁不住偷偷瞄了他一眼。
  “那里面的东西也不要了?”他温和地问道。
  对了,包里还有她的好多东西呢。小化妆包、纸巾、手机,还有刚刚在图书馆借的书。啊!她忽然想起,她的手机里储存着好多朋友的联系方式和照片,这个混蛋一定看过我的手机了!这下闯祸了!这个变态会不会由此就针对我的朋友啊!但愿他先去找James(详见简东平系列)的麻烦。那他就会知道,我的朋友不是好欺负的。
  “好吧。”她怒气冲冲地站起身,走到茶几旁边,充满厌恶地盯了他一眼,拿起包,接着又一把夺过了他手里的书,“这也是我的!”她气呼呼地说,但她马上又后悔了,我今天怎么这么冲动啊!我现在是在他的家里。如果他发起火来,真的弄来瓶浓硫酸……她想到自己不久前的遭遇,就浑身发抖。
  司徒雷倒好像很平静。
  “换作别的女人对我这种态度,她早就被划花脸了。”他注视着她,淡淡地说。
  她不说话,硬是忍住了一句刻薄话。
  “我刚刚检查了你的包,你的手机有录音功能,你把我们的对话都录下来了,我听了,不太清楚,但我还是找人把它删了。”他盯着她的脸说,“你说的那件大衣,虽然我办法拿到手,但我可以找人烧了所有的储藏柜,只要我愿意。如果我得不到,我当然也不可能让别人得到。所以不要企图给我设圈套,或者威胁我。”
  “所以呢?”她歪头看着他,并退后两步,坐回到她原先睡着的沙发上。她心里暗想,烧了储藏柜有什么用?我根本没放在那里,我把大衣放在了女厕所!我还在大衣口袋里留了我的借书卡,那上面有我的名字拼音——“molan”,相信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会很快把它放到失物招领处。
  “你做这些无非是想要你的表姐?是不是”他问道。
  哈,在家里,果然说话很坦率啊。
  “对。”莫兰愿意随时做交易,除了交换她本人以外,她什么都愿意干。不过,她很高兴地发现,他对她本人没兴趣。
  “回答我几个问题,如果你的回答够诚实,你很快就会看见你的表姐。如果被我发现你撒了一个谎,那就对不起了,她将会从此蒸发。”他冷冰冰地说。
  她的心禁不住颤抖了一下,她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好吧。”她想了想,答道。
  “放心,我对你的三围尺寸,以及你的情史婚史都没兴趣。”看见她放松下来的表情,他又笑着补充了一句,“其实这些我都知道了。”
  最后那句好像在挑逗她,但她不吃这一套,不问这些她求之不得。
  “你问吧。”她态度生硬地说。
  “那条狗是你的吗?是你的吗?”
  想不到他开口先问了小黑的事,对了,小黑的照片存在手机里了。
  “它叫小黑,是我爸的拉布拉多犬。”
  “它在哪里?”
  真奇怪,他打听小黑干什么?
  “它在……嗯……我老爸的朋友那里。”
  他该不会跑到法国去绑架我家的小黑吧!如果他真的那么做,那他真的是够变态的!
  他把热水袋放在一边,像老年人那样缓缓站起身,走到酒柜,倒了两杯红葡萄酒,然后又慢慢走过来,把其中一杯放在她面前。
  “你怎么会认出我的?是不是王若琳留下的资料里有我跟张建民的照片?”他问。
  莫兰犹豫了一下,才谨慎地回答:“是的。那时你们都很年轻。”
  他仰头想了想。
  “我大致记得是哪张,我过去也有一张,不过后来找不到了。那时候我们都16岁,暑假一起去爬山,另一个朋友正好带了照相机。”
  “你们曾经是好朋友?”莫兰提了个问题。
  “是的。不过,后来我离开学校后,就不来往了。”他坐回到原来的位置,把热水袋放到自己的膝盖上,神情有些落寞,“他们家不让我们来往,说我是流氓。当然,也没说错。”他笑了笑,接着眼波一转,说道,“你就是凭那张27年前的照片认出我的吗?27年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变吗?我不信。”
  他倒还真不是傻瓜。
  到底要不要说实话?
  乔纳的脸在她眼前晃过,她马上下了决心。
  “当然不是。”她说,“王若琳留下的资料中,共有三张照片,其中一张就是你刚刚提起的旧照片,另外两张则是你被抓拍的照片,一张是你跟一群人在吃饭,另一张是你独自站在街上,好像在等人。后面那张面部拍得很清楚。”
  他微微一笑,似乎很欣赏她说的实话。
  “对此你有什么想法?”
  “有人在跟踪你。”
  他喝了口酒,思索了片刻后,问道:
  “你认为跟踪我的人会是张建民吗?”
  “这我不知道。”莫兰有点口渴,但她闻了下那杯葡萄酒,又打消了喝它的念头。她不喝酒,尤其是跟一个可能随时夺取乔纳生命的人在一起,她更不可能喝酒了,万一又晕了怎么办?
  “我这里没有冰桔茶,如果你渴了,那个壶里有温的菊花茶。”他指了指酒柜旁边的一个红木小台子,那上面果然放着一个漂亮的白瓷茶壶。
  我真的渴了,莫兰想。她起身走过去,给自己拿了白瓷茶杯,倒了满满一杯菊花茶。
  “不怕我下毒?”他颇为吃惊看着她喝下一大口菊花茶后问道。
  “你要对付我有的是机会。”她道,又喝了一口菊花茶,觉得喉咙舒服多了。
  “不怕我下毒?”他颇为吃惊看着她喝下一大口菊花茶后问道。
  “你要对付我有的是机会。”她道,又喝了一口菊花茶,觉得喉咙舒服多了。
  他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她的说法。
  “现在来说说那本书,你为什么挑选它?我知道你也搞到了张建民的借阅书单。”他喝了一小口酒。
  “因为……”对于这个问题,莫兰稍稍犹豫了一下,她不能肯定事隔27年,他是否还能认出张建民的笔迹,但她想,他肯定不会知道那是我的笔迹,那是我为了迷惑你这个大恶人趁你打电话的时候,用铅笔自己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那本《说出你的秘密》,因为你在场,所以我只好下次再去借了。
  “因为张建民在那上面写了两句话。”她说。
  “哦?哪两句话?”他似乎有些意外。
  难道他没发现?不可能。他在装,他是想试探我有没有撒谎,这个大混蛋!
  “就是在书的扉页上有两行字,你没看见吗?”莫兰想,既然你在试探我,我也可以试探试探你,她把书从包里掏出来,向他走了过去,耐心地把她扉页翻给他看,“瞧,就是这两句。”那两句话是——“X小姐的经历?B小姐的经历?”
  “我认为这是张建民写的。”她道。
  “你认识他的笔迹?”他果然丝毫都不惊讶。
  “我不认识,其实我也不敢肯定,我是猜的,当然……我可以把这笔迹拿去让警方鉴定。”她故意显得没什么把握。
  他点了点头,又把书还给了她。
  他不要这本书?他来图书馆就是为了找这些书,为什么现在有这么明确的目标,却居然肯放弃?难道他已经猜到了?
  “你不要?”她忍不住问道。
  他摇了摇头。
  “我会找别人去研究的。”他道。
  莫兰想问为什么,但又怕自己的态度如果太积极了,反而会引起对方的注意,所以她没说话。司徒雷不知在想什么,也没吭声。
  “你什么时候放我表姐?”隔了一会儿,她打破了沉默。
  “已经放了,就在20分钟前。”
  啊,放了!她的心一阵狂跳。
  他大概看出了她的欣喜和激动,马上又说,“不过,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们会把她放到郊区的公路上,你放心,她会安然无恙地回来的。”他轻松地一笑,站起了身。
  “那么,那么是在哪条公路?”她感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她想控制自己的情绪的,但她做不到。
  “先别着急,他们还在路上,到目的地还需要一点时间。陪我吃午饭怎么样?吃完饭,我就告诉你在哪儿。”他望着她,说道。
  现在谁还有心思吃饭!莫兰不作声,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不同意,我就……”
  “那好吧。”她马上说。
  就在这时,外面的门铃响了起来,莫兰听到有人匆匆去开了门,接着走廊里就传来一个年轻人兴冲冲的声音。
  “赵姐,好久不见,我哥在吗?”他问。
  “呀,你回来啦,他在他在,在书房呢。”被叫作赵姐的女人,兴高采烈地回答。
  司徒雷忽然把膝盖上的热水袋往边上一扔,从躺椅上跳起来,急不可待地打开了房门。就在开门的一刹那,莫兰听到司徒雷热情地叫了一声。
  “云康!”
  “嘿,哥,我回来了!”云康似乎也很兴奋。
  “嘿,哥,我回来了!”云康似乎也很兴奋。
  莫兰透过门缝看见司徒雷跟云康很热情地拥抱了一下,两人都笑得很开心。
  “哥,你有客人?”
  “没关系,我们正要吃饭,你也一起吧!”司徒雷一边说,一边拍了拍云康的肩膀,似乎很喜欢这个弟弟。
  他弟弟叫云康?她正想着,司徒两兄弟一起走了进来,云康看见莫兰,便朝她礼貌地笑了笑。
  “这是我弟弟,司徒云康。”司徒雷很大方地给他们作介绍,“这位是莫兰小姐,她是我的……敌人。”
  “敌人?”云康目光诙谐地朝莫兰瞄过来。
  “对,很贴切。”莫兰平静地说。她真想立刻冲出这栋房子,她根本没心思参加这个黑社会老大的家庭聚会。
  “她现在被我绑架了。”司徒雷笑着说。
  云康看看司徒雷又看看莫兰,笑起来。
  “明白了,明白了。”他连连点头。
  他误会了。哦,真无聊。莫兰想。
  “云康,今天不知道你要来,不然我会让赵姐准备几个你喜欢的菜。”司徒雷一边说,一边捶了弟弟一拳,埋怨道,“臭小子,为什么事先不打个电话过来?”
  “想给你个惊喜嘛。我昨晚才回来,还在倒时差,十几个小时都没合过眼了。”
  “吃完饭在我这儿睡会儿吧。”
  “哥,我的行李在机场酒店,我那房子三个月没住人,需要找人好好打扫一下。这段时间,我就借住在你这儿吧。”
  “好啊。”司徒雷听到这句喜出望外,并马上嚷了起来,“赵姐,你等会儿赶紧给云康收拾一下房间,他房间的……”他快步走进厨房,莫兰听到一连堆啰里啰嗦的吩咐。
  莫兰发现,云康的出现瞬间把司徒雷从一个令人胆寒的黑社会老大,变成了一个慈爱啰嗦的家常老大哥。
  “我大哥没吓着你吧?”云康好奇又友善地看着她。
  “哦,这,倒是没有。”问题很简单,但莫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哥人不错,就是有时候脾气有点大……饭厅在那边。”云康给她带路,接着有奇道,“你从没来过这里?”
  莫兰摇摇头。
  他们一起走进饭厅,那是个宽敞明亮又整洁的房间,长条餐桌上铺着漂亮的蓝色条纹台布,中间放着一叠白瓷碗筷和两个小黑猫瓷罐,莫兰猜想那是调料瓶。
  “原来你是第一次来,你会发现赵姐的手艺不错。”云康说。
  这个黑老大的弟弟很友善,莫兰也不好意思对他太冷淡了。
  “哦,我相信。”莫兰敷衍地点了点头,接着便在餐桌前坐了下来。我到底在干什么啊,居然真的坐下了,她问自己。
  司徒雷兴冲冲地走进了饭厅,他拍拍弟弟的肩膀,笑着说:“我让赵姐下午去买你喜欢的大黄鱼,晚上烧黄鱼羹给你吃。”
  “哇哈,太棒了!”云康击掌,随后又问,“中午有什么好吃的?能不能让赵姐给我做点猪油菜饭啊?我还想吃酱萝卜片。”
  “我们今天中午吃西餐。我说,你怎么还那么土?现在谁还吃猪油。”司徒雷一边坐下,一边开始分碗筷,莫兰觉得他现在好像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
  “没办法,我就爱吃这最土的。”
  “好吧,我去跟赵姐说。”司徒雷又站起了身。
  “行了,行了,我自己跟她说,你在这里陪莫小姐吧。”云康笑嘻嘻地说了一句,转身就钻进了厨房。
  “嘿,我弟弟不错吧?”司徒雷望着弟弟的背影,问莫兰。
  “嗯,真是一表人才。他是干什么的?”莫兰问道。
  “我干吗要告诉你?”他心情极好地瞄了她一眼,她觉得他好像骤然年轻了好几岁,捂热水袋的时候,她觉得他有60岁,现在却好像只有30岁。
  “他前段日子去美国办事了,昨晚才回来。”他又自顾自说了一句。
  莫兰真想对他大声嚷,能不能不要说这些废话了?我不想跟你们吃饭!我只想看见我的表姐!
  “喂,你弟弟来了,你们两个说话,我在旁边不合适,要不我还是先回去了,你可不可以现在就告诉我,我表姐在哪里?”她试探地问道,一边观察他的表情,她发现他在笑,弟弟来了也不用笑得合不拢嘴吧,真怀疑他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
  “我让赵姐特意给你做了西餐,你就留下来陪我们一会儿吧。”他低声说,“我跟云康有的是机会吃饭,跟你,谁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
  她终于忍不住朝他翻了个白眼,随后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他哈哈笑起来。
  “叮咚”“叮咚”——这时,门铃又响了。
  云康去开了门。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外飘进来,差点惊出莫兰的魂魄来。
  “请告诉司徒雷先生,A区警察分局的郑恒松前来拜访。”是郑恒松的声音!
  郑恒松来了!他怎么会来?!
  这个死人该不会是来找司徒雷的麻烦吧。乔纳还在半路上呢!如果他现在来搅局,那乔纳不是危险了?
  莫兰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
  但司徒雷却纹丝不动地仍然坐在原地,直到云康引着郑恒松走进饭厅,他才装模作样地缓缓站起身。现在他又变回了42岁的黑社会老大。
  “郑局长。”虚伪的笑容堆满了司徒雷的脸。
  郑恒松也是满面笑容。
  “司徒老板。”口气软绵绵的。
  接着,司徒张开双臂朝郑恒松走了过去,郑恒松几乎也用同样的动作迎接他,他们就像久未见面的老朋友那样来了个不太紧密的拥抱。莫兰终于领教了郑恒松的演技,怪不得高竞不适应呢,连她也看傻了。
  “你瘦了,最近一定很操劳吧。”郑恒松端详了下司徒雷的脸,打趣道。
  “你也是啊,阿松,都有白头发了,时光荏苒哪。”司徒拍拍郑恒松的肩。
  呵,黑社会老大的措辞竟比公安局长还文绉绉,不愧是阅读过半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人。
  “是不是在等我?”郑恒松望着桌上的碗筷,目光朝莫兰扫过来,他似乎吃了一惊,“啊哈,没想到我的小姨子也在。”
  谁是你的小姨子!莫兰在心里骂道。
  “小姨子?”司徒雷笑道,回眸看了她一眼,“想不到你们是亲戚。那正好,大家都认识。”
  “刚才那个是你弟弟?”郑恒松充满好奇地问道。
  司徒雷微笑着按住郑恒松的肩头,低声说:“阿松,你他妈的少给我装傻。你还会不知道云康?估计连他穿多少尺码的内裤,一周上床几次,你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郑恒松很谦虚地摇摇头。
  “司徒,你对我误会太深了。”
  “那不叫误会,那叫知己知彼。”司徒雷道。
  “知己!这个词用得好!坦白说,这世界上没几个人知道我老婆是谁,但司徒,你可以算一个,所以我才会拜托你帮忙去找我老婆啊。这才叫知己嘛。”
  莫兰听到这句,心头一阵疑惑。他拜托司徒雷找乔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司徒雷微微一笑。
  “这么巧,你小姨子也托了我。”他一边说,一边又瞥了她一眼,“你们两个,不会是商量好的吧?”
  “一家人嘛,总有不谋而合的时候。”郑恒松笑嘻嘻地转头问司徒雷,“怎么样?雷哥?有消息了吗?”
  “我也在等消息。我可是说过的,帮你的忙,不一定有下文的。”司徒雷像老朋友似的安慰道,“好了,好了,别着急,说不准,一会就有消息了。你先陪我喝两杯。今天有你喜欢的煎鱼排和法式鹅肝酱。”
  “是吗?连这你都知道,消息可真灵通,不过,我现在更喜欢喝粥了。”郑恒松笑着说。。
  “吃太清淡对男人可不好。”司徒雷把碗筷分到郑恒松的面前。这时莫兰才注意到碗筷有三副。这些应该是在云康到来之前就放在这里的,如此说来,司徒雷已经预计到郑恒松今天会来拜访?或者,郑恒松就是他邀请来的?他们两个到底在玩什么哑谜?
  “叮咚”“叮咚”——门铃又响了。
  “司徒,今天你家好热闹啊。”郑恒松说。
  “呵呵,这么热闹我也没想到。”这次司徒雷的脸上现出了困惑的神情,显然,他也猜不出谁会来。
  门开了,饭厅里的人都在侧耳倾听。
  “你是……”云康的声音显得有些不安。
  回答他的是个公事公办的声音。
  “A区公安分局凶杀科高竞,请问司徒雷在吗?”
  天哪!高竞!莫兰倒抽了一口冷气!他怎么也来了?而且听那口气明显是来公干的。她情不自禁地瞥了一眼郑恒松,后者似乎也有些意外。
  “你有什么事吗?”云康的语气变得有些生硬了。
  “我有些问题想问他,他在不在?”
  司徒雷的把脸转向莫兰,他看了她半秒钟,才高声说:“云康,请这位警察先生进来坐。”
  乔纳觉得自己的脸好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接着她闻到一股浓重的臭味。妈的!好臭啊,谁在拉屎?干吗不抽马桶?一定是高竞!这家伙就是粗心大意,要是让莫兰看见他拉完屎不抽马桶,顶多骂两句,可要是让姨妈看见,肯定心里会特别特别不高兴。姨妈是个多爱干净的人哪,而且她一直就不太喜欢高竞,说高竞从事的是危险职业。
  “要是他跟你一样,也是个档案员我就没意见,可他现在每天都在拼命,不知道小兰喜欢他什么。真担心他会缺条胳膊少条腿,以后让我们女儿伺候他一辈子。”这句话姨妈曾经不止一次偷偷跟她提过,其实说起来,姨妈还是喜欢那个会说笑话的梁永胜。
  太臭了!就算是拉屎后忘抽马桶也不至于这么臭吧!咦,背上好凉啊?怎么回事?难道我昏倒在马桶边的瓷砖上了?不会吧!哎呀,好冷啊,我的身子也冷,脚也冷。我到底是不是在自己的床上?昨晚好像梦见自己跟人打架来着,浑身有点痛。好困哪,头也晕……不行,我还是得醒过来,妈的,太臭了!
  她使劲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光秃秃的荒地上,就在离她仅一米的地方,是个简易的公共厕所,破败斑驳的土墙上写着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厕所”,怪不得那么臭呢!她慢慢爬起来,她不必朝那厕所里望,就知道这厕所几乎无人打理,估计里面的屎尿早就翻出来了,所以才臭不可闻。她对自己说,我得快点离开这里,不然我就要被熏死了。要是以后让我知道,是谁把我弄到这儿来的,我非请他吃屎不可!
  她往四周瞧了瞧,发现厕所的前方是一条公路,大概是中午的原因,车流不算繁忙,但她看出来,那应该是郊区的公路。我怎么在这儿?她再次问自己,这时,她感觉脚下有点异样,低头一看,原来她赤足站在地上。
  一个画面在她脑子里一闪而过。她穿着拖鞋急匆匆地走出门,按了电梯按钮。
  那时,我在家里!我是去接松的!
  我怎么会在这里?
  司徒雷第一次看见高竞,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就立刻遍布了他的全身,是因为他是警察吗?不完全是。是因为他那咄咄逼人跟郑恒松全然不同的态度?也许。但他觉得,那种极度的反感和厌恶是从他跟莫兰碰头的那一刻突然产生的,而且,看见高竞的第一眼,他情不自禁就想起了书房沙发上的热水袋。他需要热水袋,而年轻健壮又英俊的高警长似乎本身就是个热水袋。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联想。这不是个好现象,他告诫自己。
  “啊!莫兰你在这儿!你在这儿!”高竞看见莫兰时,惊喜万分,一句话连说了两遍,公事公办的警察瞬间就变成了个失态的小情人。
  莫兰却显得有所保留,虽然他看出来她也很高兴,但她只是含蓄地朝他点了点头。
  “高竞?你是不是叫这个名字?”他冷冷地在旁边插了一句。
  高竞恢复了常态,从口袋里掏出警察证,正想介绍自己,郑恒松说话了。
  “司徒,他是我们局凶杀科的高竞。”
  “哦。”他严肃地点点头,“你找我有事吗?”他望着高竞问道。
  “警察是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你的,司徒先生。”高竞恢复了公事公办的口气。
  “那就说吧,到底什么事?”
  高竞停顿了足有三秒钟才说::
  “我在图书馆捡到一件大衣,我相信……那是……你的。”他说完回眸看看郑恒松,又看看莫兰,司徒雷看出来她很紧张。
  他正想问是件什么样的大衣,郑恒松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高竞,原来你是捡到了我们司徒老板的大衣啊,那司徒老板应该好好谢谢你才对。你带来了没有?”
  “没有。”高竞说。
  “那么,我改天给你送来怎么样?司徒老板?”郑恒松转身问他。
  这个狡猾的郑狐狸!跟他在一起,高竞只是个小毛孩子。
  “好啊。可要快点啊,我怕冷。”他微微一笑。
  郑恒松也朝他一笑。
  “高竞,我们今天难得可以跟司徒老板坐得这么近,正好可以一起聊聊。”郑恒松很自然地给高竞拉出一张椅子。
  看来,郑恒松对高竞是有约束力的,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聊聊吧……
  “我们边吃边聊。别客气,高科长。”他顺水推舟道。
  今天上午,司徒雷把莫兰送回自己家后,洗了个热水澡,又喝了一杯咖啡。等脑子清醒后,他把上午发生的一切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他发现了几个问题,第一,按理说,如果郑恒松想秘密抓捕他,在图书馆的边门不可能不安排人。但他跟莫兰却轻而易举地逃脱了。他还带着莫兰安然无恙地回到了自己家。第二,虽然秘密抓捕他,可以获得不少有力的证据,但只要不是暗杀他,最后这个案子还是会上报领导,郑恒松应该知道,他上面有的是人,一旦走到这步,就会是个瓶颈,以郑恒松目前的实力。要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把他扳绳之以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他对郑恒松多少也有点了解,虽然这些年郑恒松对他的调查一直都在暗中进行,但他明白,郑恒松对他的态度是时紧时松,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之间达成了一种默契。就好像郑恒松在说:
  “只要你不是太过分,我的绳子就不会收得太紧。”
  而他答:“ok,我知道分寸。”
  虽然他们两人没有多少正面交流的机会,但是他们都看得懂彼此的动作。这些年,他们就是这么过来的。所以,像郑恒松这么聪明的人,应该不会真的秘密抓捕他。第三,郑恒松想要秘密抓捕他,这消息是怎么会流出来的?那次在松鹤楼的宴会上,已经摆明壁虎是嫌疑人之一,郑恒松口风这么紧——高原的关押地点和交代情况至今没走漏半点风声,那“要到A区图书馆秘密抓捕他”这个如此重要的消息怎么又会轻易传到壁虎的耳朵里?
  他用20分钟整理了一下思路,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今天的图书馆抓捕行动,有可能是郑恒松故意安排的。他之所以能轻易从图书馆的边门逃走,不是莫兰聪明,也不是警方疏忽,而是郑恒松故意放他走的。他认为,郑恒松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向他传达的两个讯息:“我有机会抓你,却放弃了”,二,“内奸提供的消息未必准确。”这两个讯息再延伸下去,就是一个暗示,那就是,郑恒松愿意谈判。
  他们交手多年,郑恒松很了解他,知道他早晚会想通这点,所以,还故意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于是,在莫兰苏醒之前,他打了个电话给郑恒松。
  “有空吗?郑局长?”他问道。
  “呵呵,原来是司徒老板,有事吗?”郑恒松一如既往地四平八稳,不急不躁。但这骗不了他,郑恒虾今天的布局让他看出了深水虾在这件事上所花的心思。大概从知道她失踪,他就开始筹划了,真所谓煞费苦心。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不好,不是听他的花言巧语,而是看他的行动,看来这个女人对郑恒松来说很重要。
  “我想请你吃午饭。”他道。
  “不行啊,我好忙。”郑恒松像在拒绝他,但话尾的余音明显是诱导他说下去。
  “局长嘛,交给别人干不行吗?”他道。
  “呵呵,本来司徒老板请我,我当然是要来的,但不瞒你说,我未来的老婆昨晚跟我闹别扭,离家出走了。我现在得去找她。”郑恒松笑着说。
  他很高兴,郑恒松已经在向他使眼色了。
  “哦,哦,那是要去找的。”他笑笑,接着又低声问,“要我帮忙吗?”
  “司徒老板如果能帮忙当然最好了,老实说,自己的老婆不见了,我也不好意思让弟兄们帮忙。”
  “那是那是,传出去不好听。要不,我帮你找找?不过,是不是能找到,我可不能打包票啊。”
  “哎呀,万分感谢。”郑恒松似乎受宠若惊,接着又有意识地停顿了一下,“如果司徒老板能帮我找到她,那可是帮了大忙了,到时候,我得好好谢谢你。”
  “谢倒不必谢,过来陪我喝杯酒吧。郑局长,我们两个好像还没在一起吃过饭呢。你给不给面子啊?”他又发出了邀请。
  “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别担心你未来的老婆,吉人自有天相。”他还安慰郑恒松。
  “谢谢你。你这么说,我真的放心不少。”郑恒松笑着说,结果,他真的来了。
  “那件大衣在哪里?”司徒雷问坐在他对面的高竞。
  莫兰想不到,他会在饭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提起这件大衣。她忧心忡忡地望着高竞,希望他回答得婉转一些,不要趁机提任何破问题,乔纳现在还没消息呢!但是她失望了。
  “在我认为很安全的地方。”高竞神色严峻地望着司徒雷,冷冷地说,“我发现你的大衣里子有血迹,莫兰的借书证在你的口袋里,借书证上也有血迹,而且大衣是在女厕所发现的,我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以解释一下吗?司徒先生?”
  笨!没看出来连郑恒松都暂时服软了吗?为什么要紧追不舍呢?
  “这个,我想还是……”司徒的目光朝她缓缓转过来。
  她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她想起了午餐前司徒跟她说的那句话,“如果被我发现你撒了一个谎,那就对不起了,她将会从此蒸发”……现在很明显,关于大衣的事,她撒谎了。她得想办法补救。
  “那是误会。”莫兰立刻说,她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着。
  “误会?”高竞别过头去看着莫兰,脸上有些困惑又有些不快。
  “事实是……”她略显尴尬,又喝了一口菊花茶,“我在图书馆翻新书的时候,手被新书的纸页划开了,正好司徒先生把大衣挂在椅背上,我的手随手一搭,就这样把血弄上去的,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她有意识地朝司徒雷假笑了一下,司徒雷也朝她微微一笑,“司徒先生很好,他没有怪我,但我觉得过意不去,想帮司徒先生去厕所清洗一下那件弄脏的大衣,司徒先生也同意了。可就在我清洗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司徒先生的身影在厕所门前一晃……当时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他突然会离开。但我想,像司徒先生这样的大忙人,必然每天都是百事缠身,我一个外人也不便打听。司徒先生走得很快,我正好又跟他错开了一部电梯,等我追上他的时候,他已经走出了图书馆,这时候,我,我不知怎么搞的,也许是昨天晚上没睡好吧,觉得头好晕,就这样,我晕了过去……真对不起,太麻烦你了……”她充满感激地朝司徒雷望了一眼。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司徒云康欢快地插了一句。
  “没关系,莫小姐。”司徒雷心照不宣地朝她微笑,“坦白说,当时你突然昏倒,我也吓了一大跳。”
  “是吗?真不好意思。”他的口吻不像在生气,莫兰心里微微舒了口气。
  这时,高竞又说话了。
  “你洗过大衣?那怎么大衣上的血迹是干的?而且我看了保安录像,你们是一起走出图书馆的。”高竞道。
  死高竞!你是不是想害死乔纳?
  “高警长,这么冷的天,图书馆一定有空调,等你在女厕所发现大衣的时候,水肯定早就干了。”云康又插了一句,他回头看了他哥哥一眼,但司徒雷却脸一沉。
  “云康,不知道的事不要插嘴,听莫小姐说。”
  “其实我刚打开水龙头,就看见司徒先生离开了。”莫兰板着脸对高竞说。
  高竞看着她,不说话。
  接着,莫兰又回头问司徒雷:“我们是一起离开图书馆的吗?”
  “好像是的。”司徒雷点了点头。
  “哦,对了,可能是我晕倒过,所以记不太清楚了。对了,好像我们是一起离开图书馆的,当时,我让司徒先生等我一会儿,我好上去拿他的大衣,但他说他有急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他弟弟要从美国回来,他急着赶回去。”她回头看了云康一眼。
  云康朝她作了个鬼脸,对司徒雷说:
  “哥,原来你接电话的时候,是跟莫小姐在图书馆啊。”
  司徒雷没回答弟弟的问话,只是望着莫兰微微一笑,接着,他问高竞:
  “我想,莫小姐对这件事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你还有什么问题吗?高警官?”
  “暂时没有了。”高竞道。
  “既然证明这是误会,那可不可以把大衣还给我?”司徒雷问道,他顺便扫了一眼正在低头津津有味品尝煎鱼排的郑恒松。
  莫兰马上说:“高竞,把大衣还给司徒老板吧。”她知道他是马不停蹄赶来的,所以大衣一定还在他车上。
  高竞没动弹,他盯着她的脸,仿佛在说,莫兰,别耍我,我知道这不是什么误会,这是你耍的花招!那件大衣可能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她瞪了他一眼,真想朝他大吼。高竞!现在不是搜集他证据的时候!乔纳还没消息呢!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救乔纳!乔纳乔纳乔纳!
  “高竞,这是一场误会,大衣就在你车上,去拿来还给司徒老板!”她怒道。
  至少耽搁了三秒钟,高竞才沉着脸回答:
  “好吧。”
  正当他准备站起身时,郑恒松忽道:“等一等。”
  莫兰心里一惊,郑恒松想干什么?她偷眼看司徒雷,后者也微微皱了下眉头。
  “司徒,我有件事求你。”郑恒松说。
  “阿松,你求我的事可真多。”司徒雷拿起餐刀,小心翼翼地切下块带血的牛排,送到嘴里后,慢慢嚼了,等完全吞下后才问,“是什么事?”
  郑恒松低头切了块鱼排放入嘴里,他点点头道,“你的厨师真不错。”
  “那当然,我特别花钱让她去上了西餐培训班。”
  郑恒松抿了一口葡萄酒。
  “李耀明,记得吗?”
  “有点印象。”
  “四个月前,他被杀了,在你的酒吧。”郑恒松蓦地抬起头看着司徒雷。
  “哪一家?”司徒雷明显在装糊涂。
  “群众利益酒吧。”
  “那是我的吗?我的饭店酒吧太多,记不太清楚了。”
  “我查过酒吧的资料,业主是你。”高竞插嘴道。
  司徒雷假装没听见这句话。
  “我跟老李出生入死好多年,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想找出杀死我兄弟的凶手,我相信你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情。”郑恒松说得很诚恳,但莫兰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这些,她心里有些不安。
  “当然理解。”司徒雷仰起下巴看着郑恒松。
  “我昨晚整夜都在为这家酒吧操心。这家酒吧在一个月前被烧毁了,我曾经找这方面的专家去那里勘查过,起火的原因很明显是人为的,警方一直没找到纵火者,直到昨天晚上,这个案子才突然有了进展。我现在知道是谁干的了。”郑恒松说完,缓缓喝了一口酒。
  司徒雷慢慢咀嚼着一块面包,问道:
  “我记得你刚刚说想请我帮忙。是什么忙?”司徒雷避开了郑恒松的目光,问道。
  “这个吗,不好意思,其实想请你帮两个忙。一,帮我找找我那不好对付的老婆。二,帮我找到杀死我兄弟李耀明的凶手。”
  郑恒松的坦率令莫兰和高竞同时吃了一惊。
  司徒雷望着郑恒松,嘴角漾起笑容。
  “阿松,你兄弟的事我很遗憾,也很理解你,真的,但你是警察,抓凶手是你的本职工作,我一个外人,能帮你什么忙?至于你老婆么……我尽力而为。”他又切了块牛排放在嘴里,“而且,你该知道,我最近家里事很多——我那最小的弟弟这些天又闯祸了,我得慢慢教他,我又找到了我失散多年的妈,我有很多事要忙。再说,我帮你那么多忙,我有什么好处?”
  高竞一边大口吃着牛排,一边观察着两人,莫兰觉得他现在好像已经完全被他们的谈话吸引住了。莫兰虽然听不懂司徒雷这堆话的言外之意(她相信肯定有言外之意)但是,她知道司徒雷一定是在跟郑恒松谈条件。他们在谈判。
  “云齐的事我很遗憾。”郑恒松真心诚意地说。
  司徒雷皱起了眉头。
  “云齐出了什么事?”云康紧张地问,他看看郑恒松,又看看司徒雷。
  “问你哥吧,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年少无知罢了。我相信你哥已经教训过他了。”郑恒松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司徒雷,“其实,这是你们的家庭事务,跟我们没什么关系。”
  司徒雷的眉毛一扬,似乎很满意郑恒松的回答。他笑道:
  “我发现每个人都有一些容易惹麻烦的亲戚,比如我弟弟,比如你老婆。”
  “对,我同意。”郑恒松很赞同地点了点头。
  司徒雷吃了一口蛋包鱼,提醒道:
  “你刚刚说到我那间酒吧的火灾。”
  “说确切点,是纵火案。”郑恒松道,“今天凌晨四点,我找到了那个纵火的家伙。”
  “哦……那我真该感谢你。”
  “不用谢,应该的。”郑恒松继续吃他的煎鱼排,莫兰发现他吃得可真慢。
  司徒雷没说话。
  郑恒松吃完一大块鱼排,才说:“我盘问了那个纵火者,他的头脑清醒,表达清楚,最可贵的是,他的记忆力很好。他承认是他干的,但他又说,是有人指使他干的。”
  郑恒松说完这番话,饭桌上立刻安静了下来。
  “有人指使他干的?”高竞插嘴问道。
  “是的。”郑恒松答道。
  “是谁?”高竞又问。
  莫兰现在真恨高竞,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对,是谁?我也想知道。”司徒雷一边起身为郑恒松把酒杯注满,一边饶有兴趣地问道。
  “得了,装什么!其实你早就知道了。”郑恒松笑着说。
  司徒雷笑嘻嘻地望着他。
  “其实你关心的不是酒吧本身,对不对?”隔了一会儿,他问郑恒松。
  这回轮到郑恒松笑而不答了。
  “你关心的是你兄弟到底是谁杀的。我说的对吗?”司徒雷问道。
  “酒吧又不是我的,烧了就烧了吧,反正你司徒老板有的是钱,再重新造一座也行。”郑恒松笑着说。
  “说的是啊。”司徒雷道。
  “可是,那个酒吧是现场。”高竞又插嘴了,这次他是对郑恒松说的。
  “曾经是。”云康纠正道。
  “现在仍然是。它至少是两起案子的现场,一起谋杀案,一起纵火案,如果它存在的话,也许还会挖出更多的案子。”高竞冷冰冰地说,“可惜它被烧了。”
  “警官先生,暗示和挖苦不能成为呈堂证供。”云康回敬道。
  “我知道,”高竞望着他道,“你是个律师。”
  “他不是我的律师。现在,他只是我的弟弟。”司徒雷回头温和地对云康说,“你的猪油菜饭大概差不多了,快去拿,赵姐可没功夫给你端来。”
  “好,我自己去拿。”云康起身离开了饭厅。
  “高竞说得不错,那地方是现场。是我兄弟李耀明被杀的现场。”
  “我该怎么帮你?阿松?”司徒雷问道。
  “我想找到‘亲手’杀死我兄弟的凶手。”郑恒松道。
  莫兰听出,他说话时,把重音加在“亲手”这两个字上。莫兰明白了,他在告诉司徒雷,嘿,我知道你干过什么,我有证据,有证人,但是我现在只想找到杀害李耀明的凶手本人,我不计较你烧了酒吧,也不管你做过什么别的案子,我现在针对的不是你,司徒雷。
  司徒雷也听懂了。
  他站起身,慢慢走到郑恒松的身后,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阿松,我理解你的心情。我能帮你什么?”他声音低沉,口吻异常真诚。
  郑恒松朝他招了招手,司徒雷弯下身子,郑恒松在他耳边低语了两句。
  哦,他们看上去可真像一对好朋友。
  莫兰看见司徒雷笑着缓缓点了点头,他又附在郑恒松的耳边说了两句。
  “可以吗?”司徒雷问道。
  郑恒松笑了,伸出了手,司徒雷跟他握了握,另一只拍了拍郑恒松的肩,问道:
  “为什么不多吃点海鲜烤饼?这是我们家的特色。只有贵客来才会做。”
  “我知道,就因为你家的贵客太多,所以这饼才会做得那么好。熟能生巧嘛!”郑恒松切了块烤饼放在嘴里。
  “聪明。”司徒雷一边说,一边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他们谈判成功了!莫兰想,管他们谈什么,表姐现在应该没问题了。她看见高竞目瞪口呆地注视着低头品尝海鲜烤饼的郑恒松,他一定又看傻眼了,想到这里,她禁不住笑了。
  “高竞。”郑恒松道。
  “哦。”
  “去把那件大衣拿来还给司徒老板。”他命令道。
  高竞还愣在那里。
  “快去!”
  高竞站起身时,司徒雷拨通了他的手机。
  “喂,我让你打听的事,现在怎么样了?”他不知在问谁。
  应该会有乔纳的消息了吧!莫兰紧张地盯着司徒雷的嘴,生怕一不留神,听漏什么重要消息。
  “好,把她带回来吧。”
  对方不知说了些什么,司徒雷“嗯”了两声,便收了线。
  “你老婆有消息了,在F区14号公路附近。他们是在运货的路上碰巧看见她的,详细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我现在已经让他们把她带回市里来了,放心,她毫发无伤,脑子也很清楚,她自己提出要回家,我估计,再过一个小时,她就能到了。”司徒雷看了看腕上的手表。
  高竞站在那里听他说完这句话,马上转身出了门。他去拿大衣了。
  “谢谢你。”郑恒松很平静地低头喝了口葡萄酒。
  “不用谢。”司徒雷笑着别过头来问莫兰,“莫小姐,还吃得惯吗?我看你吃得很少。”
  莫兰知道自己应该恨眼前的这个人,但她现在还是抑制不住地笑了。
  “可以给我一杯葡萄酒吗?”她问道。
  “当然可以。”司徒雷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惊喜。
  20分钟后,司徒雷站在窗前看见莫兰急匆匆走出大门直奔高竞的车——很破很旧的桑塔纳,估计五万元就能买下它——她的速度如此之快,连看上去是运动健将的高竞都被远远甩在了后面。看来她真的很兴奋。他眼前闪过刚刚在餐桌上,她喝过葡萄酒后的模样,脸红扑扑的,眼睛半开半张,她显然不太会喝酒,不过,他倒是喜欢这样文静的女孩。他真的看腻了会抽烟打牌大口喝酒的时髦女人。
  这时,意外发生了,就在她扑向高竞那辆破车的一刹那,一辆自行车从她面前飞快地穿过,她一个趔趄,没站稳摔倒在地。
  “啊,会撒谎的美女摔跤了。”云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笑了笑道:
  “美女不见得,不过,她算聪明的。”他评价道。
  “哥,你要求太高,其实她已经很漂亮了。”
  他看见高竞从身后把她扶了起来,她抓起地上的包,也不拍拍身上的灰尘,便冲到了他的车前,迫不及待地去拉那车门,结果,车门显然是锁着。
  “那个是她男朋友吗?”云康好奇地问道。
  “我想他们至少认识。”他回答。
  高竞打开车门时,不知说了什么,她回身搂住他的脖子,笑嘻嘻地亲了下他的脸,然后首先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哈哈,我看不止。”云康道。
  “也许吧。”他离开窗边,走回到书桌前,弯下身子把手伸进书桌下面的废纸篓,他翻了一会儿才抓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来。那是一张短发美女当街吃烧烤的照片,他把它摊平了,丢进了自己的抽屉。
  “哥,他们都走了。那个姓郑的是打的走了。”云康仍然站在窗前。
  他笑了笑,郑恒松为了防他,现在连车都不开了。他想起刚刚在餐桌上,郑恒松在他耳边说的话。
  “我只要一张案发时群众利益酒吧的原始地形图。”
  “可以,我明天就给你。不过……我要你把纵火犯和高原还给我。”他答道。
  他不知道郑恒松到底从这两个人身上挖到了什么,但是能把他们要回来,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坏处。
  “你要保证他们健康地活着。”郑恒松说。
  “没问题。对了,我还要我的大衣。可以吗?”
  郑恒松向他伸出了手。
  他很高兴碰到一个聪明人。深水虾应该很清楚即便不把人还给他,这些人的证供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的背后不是一个小土丘,而是一座大山。压下来,别说是郑恒松,连他的上司都可能被压死。所以,对郑恒松来说,妥协才是明智之举。

  10.一桩喜事
  “高竞,你今天怎么盯着司徒雷问个不停啊,你不知道乔纳在还他手里吗?”车行20分钟后,莫兰终于忍不住数落起他来,她实在无法理解高竞的行为,按理说,他破了那么多案子,也不算笨哪,难道就看不出当时的形势?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瞧他看你那个眼光,好像你是块烤羊肉!”高竞恨恨地说。
  人家在说东,你却在说西。现在谈的不是司徒雷对我怎么样,而是你为什么非要在那样的场合说那么不合适的话!
  “他本来就不是好人!眼光贼溜溜这很正常。”莫兰的口气不知不觉变得严厉起来了,“可你盯着他不放干什么?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不知道乔纳还在他手里吗,你……”
  莫兰还想说下去,高竞却大声打断了她。
  “他杀了乔纳对他有什么好处!虽然他跟郑恒松是敌人,但到目前为止,他们之间没有过正面冲突过,他们唯一的矛盾就李耀明的死。但是,李耀明不是被司徒雷亲手杀死的,当然司徒雷也脱不了干系,但他肯定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他的人,除了那个内奸之外。所以,他们之间没什么特别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他动乔纳没任何意义,我可以肯定,他只不过是想试探一下乔纳在郑恒松心里的分量,或许还想吓唬一下郑恒松!”
  “这只是你的猜想,你怎么能肯定他一定会放了乔纳?如果你得罪了他,他很可能……”
  “你以为司徒雷跟郑恒松是两个女人在菜场吵架啊?”高竞没好气地回头横了她一眼,“他们不会因为对方说了句过头话就改变自己的想法和做法的。他们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尤其以司徒雷现在的身份,除非万不得已,他不会去动一个可能会给他带来无尽麻烦的人。他杀了乔纳,郑恒松会放过他吗?他可不想打破他跟郑恒松之间的平衡!说白了,莫兰,今天我无论问他什么,他都不会动乔纳的,他总会放了她。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莫兰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她生气地说:
  “我知道了,如果我被抓了,你也会以这种超级恶劣的态度跟绑架我的人说话的。你的态度至少可以告诉对方,你不在乎我的生死,也许这是种有用的方法!”
  “莫兰,如果你被抓了,我会找到你的,就像今天一样!我不会放过伤害你的任何人!我会把他逼到死角,让他无路可逃,然后让他死得很难看!”他坚定地说。
  莫兰哭笑不得,不知道该骂他还是该夸他,最后她只能选择了沉默。
  隔了会儿,高竞道:
  “还记得你要我查的东西吗?一个给你打电话的男人,你说他可能是个电脑高手,还养了一只猫,叫芭比。”高竞两眼望着前方。
  “是啊,查得怎么样了?”她懒懒地问。
  “我没查到。”
  莫兰顿时泄了气。
  “那你想说什么呀?”她道。
  “但是我相信你说的话。我相信司徒雷身边有一个电脑高手。”
  “哦?”
  “我想查群众利益酒吧的资料,结果发现在警方的电脑档案里,资料全被篡改了,除了地址对不上外,照片也换了。现在的那张,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照片,看上去像个咖啡馆。本来群众利益酒吧作为重要的犯罪现场,电脑里应该有大量照片和说明文字,但现在照片被换了,文字也被改了。那就是说……有人曾经进入过警方的电脑系统。”
  “如果是这样,那他不会仅篡改一份档案,一定还有别的!”莫兰猜测道。
  “我也这么认为,按理说,我还得去调阅纸质档案,两相作对比,但那些档案实在是太多了,我分不开身,我下面的人也都派出去了。”
  “你说郑恒松的办公室里有将近两米的案卷。只要在那里面查不就行了?”
  “这些我的人都查过了,早上刚刚得到消息,这些全都没问题,电脑资料完整,跟纸质资料都能对得上。”
  “那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人恢复数据了。”莫兰说。
  “嗯,我已经找来一个电脑专家,她答应尽快帮我恢复被删除的资料。”高竞说到这里笑了笑,“我相信很快就能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乔纳赤脚站在门口,却见郑恒松匆匆朝她走来,一见面,她刚想说话,他就一把将她拥在怀里。
  “你好吗?”他哑着声音问道。
  “我好个屁啊。”她轻声答,随后推开他,低头指指自己的脚,“你看,我光着脚丫子,从郊区的一个破烂厕所里回来的。回来的路上,我又冷又饿,小便又急,嗯嗯,后来,在门口的高级厕所解决了,我还问那两个送我回来的家伙借了1元五角,我平生第一次为了上厕所而借钱。唉,莫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又没带钥匙……”她还想继续诉苦,抬头忽见他眼睛里满是血丝,不由地担心地问道,“你怎么啦?昨晚整夜没睡是不是?”
  “乔纳,你知不知道,你被司徒雷的人绑架了!”他低声说。
  他今天穿了件黑色的羊毛拉链衫,戴了顶帽子,跟往常一样,帅得要死。
  “我猜到了。在回来的路上,我把昨晚的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就想明白了。我没看那条短信后面的手机号。”她耸耸肩,“今天我饿了,没精神打架,所以听说是司徒雷的人送我回来的,我都没动手。按理说,应该拉他们去吃屎。那个厕所实在太臭了!”
  郑恒松笑起来,伸手摸了下她的脸。
  “我要跟你说两件事。”他道。
  “什么事?”
  “第一件事。你爸找到了,在A区中心医院。他的手被切断了。”郑恒松说得很简短。
  我爸?!乔纳禁不住瞪大了眼睛。
  “你说谁?”她问。
  “你爸。”
  “我爸?”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乔永波?”她又问了一遍。
  “是的。”
  “有没有查过他的身份证?会不会同名同姓?”
  “就是他。”
  “妈的!你不会告诉我说,他的手也是司徒雷的杰作吧。”
  “当然是他。”郑恒松平静地说,“他们绑架了他,切了他的手,目的是威胁和恐吓。当然也可能是想给我点教训,谁叫我这么好心为他找到了妈呢,哈哈。”他的目光转向别处,兀自笑起来。
  “奶奶的,我觉得司徒雷是个大英雄!”乔纳大声说。
  “大英雄?”这下他有点不懂了。
  “不仅是大英雄,还是大好人。哼!乔永波也有今天!活该!”
  “额,亲爱的,乔永波怎么说也是……”
  “他只不过提供了一个精子罢了!”乔纳打断了他的话。
  他愣了一下,但还是好声好气地说:“就是因为他提供了那个可贵的东西,所以才有了今天的你,亲爱的,他是你的父亲,亲生父亲,这你无法否认。再说婚姻破裂,不能只怪其中一方,两夫妻的事,外人是不知道内情的。我想你妈也不会什么都对你说。”
  乔纳觉得胸腔里有个火盆,忽地一下烧了起来。
  “我怎么不知道!他跟我们弄堂的一个贱女人勾三搭四,后来就干脆住到一起了。为了跟我妈离婚,他到处说我妈的坏话,说我妈克扣他的钱,仗着自己家境好,看不起他,说他为我妈牺牲了一切,妈的!就光他牺牲了?我妈没牺牲吗?我妈就为了他这个破男人,跟我外公外婆断绝了关系,我外公外婆到死都不认我妈呢!”乔纳越说越气,“他还经常半夜打电话来骚扰我妈,有一次,还被我看见他打了我妈一个耳光!!我妈快死的时候,想最后看他一眼,让我去叫他,他跟那个女人在家里吃晚饭,当我是死人,理都不理我。我那时还求他,说我妈快死了,你就去看她一眼吧。你猜那个混蛋怎么说?死都死了,还看我干什么?这不是故意想咒我嘛!那个女人更好,她说,追悼会不要请我们,我们工作很忙的。我当时气不过,走到他们饭桌边,就把那碗汤倒扣在这个女人的头上,烫得她哇哇乱叫,我爸当场给了我一个耳光。我永远记得这件事。我妈后来是带着满腔遗憾走的。”
  “你爸的确不是个东西!”他勾住她的肩膀说,“你当时不认识我,要是认识我,就来找我,我拿我爸的猎枪吓唬他。”
  “你爸的确不是个东西!”他勾住她的肩膀说,“你当时不认识我,要是认识我,就来找我,我拿我爸的猎枪吓唬他。”
  他的这句话让她的心情好了一些。
  “那就是六年前,我快结婚那年。如果你给我把枪,我很可能会一枪毙了这对狗男女!”她朝他身上靠了靠,觉得暖和点了,“怎么,难道他现在手掉了,也要我负担吗?凭什么!为什么不找他老婆?”
  “他离婚了,儿子也死了。”
  “唩,他运气真好!”
  “不过他好像是2000年离的婚,如果是6年前的话,那应该不是原来跟他结婚的女人。呵呵,你老爸还挺风流的。”
  “所以我说我妈也很贱,就我爸这么个臭男人,她临死还要见他,见个屁啊!你知道吗?我妈死后,我本来打算听我姨夫的,把他家香炉里的烟灰洒到我爸头上,就说是我妈的骨灰,吓死他,但我姨妈就是不让,最后我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个报复他,又不用坐牢的好机会!”乔纳现在想想都觉得太可惜。
  “哈哈,莫兰的老爸可真是够损的。”他大笑,接着搂住她的肩膀说:“好了好了,我们说点别的,你冷吗?”
  她“嗯”了一声,心里却还想着母亲死的那天父亲的那记耳光。她心里下了决心,无论如何,她都不会为这个该死的老爸付出一分钱!当然,也不会去看他。
  “嘿,乔纳!”他用手指戳了她一下。
  “干吗?”她没好气地问。
  “我刚刚说有两件事的,现在只说了一件。”
  “还有件事是什么?如果你想说的是乔永波想见我,那就免开尊口。”
  他瞄了她一眼,放开了她。
  “在现在这种美好的时刻,我是不会在你面前提你讨厌的人的。”他微笑着说。
  “美好?”她想到了自己光着的脚丫子、乱蓬蓬的头发和满身的污迹,她实在不知道这有什么美好的。
  他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但他笑笑,没马上说话,而是从拉链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红色的小盒子。
  “这是什么?”
  “乔纳,这是结婚戒指,我买了好久了,要不是这个案子,我早就拿出来了。我们结婚吧。”他平静地说。
  啊!她心里惊叫了一声,但没有叫出声,只是半信半疑地盯着他看。
  “怎么?你没听明白?我正在向你求婚,乔纳。”他依然很平静。
  她没说话,一把抢过了他手上的那个小首饰盒,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放了一枚亮闪闪的钻戒。钻石不算大,但她觉得它特别亮,一直亮到了她心里。这是她生平获得的第一枚钻戒,跟前夫计小强结婚时,为了省钱,她什么首饰都没买。
  见她对着戒指傻笑,他问:“喜欢吗?”
  “超级喜欢。”她一边盯着戒指看,一边点头,又问,“多少钱?我要不要也送你一个一样的?”
  “你送我个银的吧,看上去也差不多。”
  “不,我送你铂金的。”乔纳干脆地说。她心想,对工薪阶层而言,在你身上花多少钱,就说明有多爱你。我对你的感情肯定超过银,绝对是百分百铂金。
  他笑笑道:“那我们结婚吧。今天下午登记,晚上我就住过来。”
  这句话让她抬起了头。
  “你会不会太急了点?”她道。
  “人生苦短,我以前为了案子耽搁了我们的婚事是大错特错。经过这件事后,我觉得应该马上跟你结婚,我一天都不想等了。我跟你住在一起,至少,你不用半夜去楼下接我。快点说,你到底肯不肯?”
  “我为什么不肯?我有毛病是不是?”她把盒子往裤兜里一塞,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笑着问道,“那我们还办不办喜酒?”
  “当然要办。你姨夫姨妈是不是今天晚上回来?”他心情很好,刚刚还显得憔悴的脸色,现在变得满面红光。
  “是啊。”她也是满心喜悦。
  “今晚跟他们商量宾客名单,当然,我是一定会请松鹤楼的那批人的。我要告诉他们,我要跟新娘子去度蜜月了,案子的事我暂时是不管了。”他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
  这句话让她的心里咯噔一下,她注视着他,说道:
  “度蜜月是假的吧!我看你只是想骗骗那些人,好让他们暂时放过我们,这样你就可以偷偷查案了,是不是?”
  “亲爱的,敌强我弱啊。你不会怪我利用我们的婚礼吧?”他笑着问道。
  她笑道:
  “妈的!人都是你的,让你利用一次有什么关系?只要能抓住杀死若琳的真凶,我们就算假结婚也行!”
   “假结婚?!”他叫了起来,随后板起脸,恶狠狠地说:“女人!我马上就会让你知道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你到时候可不要求饶啊!”
  “哈哈!尽管放马过来!”她大笑。
  “高竞,我家明明是那个方向,你为什么故意兜圈子啊?!”莫兰怨声载道道。本来她以为15分钟就能到家,现在愣是花了25分钟还没到。
  “你让郑恒松先跟她说几句嘛。”高竞说。
  “嚯,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能体察领导的心思啦?我对你真是刮目相看。”莫兰别过头去看着他,心里想笑。
  “我是将心比心,如果失而复得的是你,我肯定只想跟你两个人在一起。”他理直气壮地说。
  “如果今天被绑架的是我,我可能就回不来了。”莫兰想起他先前说的那番高论,不禁有点寒心。
  高竞沉默了片刻后,说:
  “莫兰,我看不惯大家都顺着那个混蛋。”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你生气了?”
  “没什么。这也许就是你做事的方式,我大概应该理解你。”莫兰淡淡地说。心想,还好有郑恒松,不然表姐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他又回头看了她一眼。
  “你真的生气啦?”
  她不说话。
  “你刚刚在饭桌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我那种态度,我都没生气!”他好像还挺委屈的。
  “好吧,对不起。”她冷冷地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
  “请你快点开车,我想快点看见乔纳,我就这点要求,如果你觉得做起来很困难,我可以下车自己叫车。”她靠在车门上,双手抓紧了自己的包,心里忽然觉得沮丧极了,她觉得自己都开始讨厌他了。
  他又回头看了她一眼。
  “莫兰……”
  “专心开车!”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不想听。
  “莫兰,其实……”
  “别说了!”
  “我知道我今天表现得有点……过火。”他低声道。
  哈!原来你也知道!
  他咬了下嘴唇。
  “莫兰。其实在拿到那件大衣后,我就给郑恒松打了个电话。”
  她别过头去看着他。
  “那就是说,他知道你要来。他也知道你发现了什么。”莫兰说到这儿,蓦然想到,难道高竞的态度是郑恒松授意的?他要高竞跟他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现在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郑恒松并不知道司徒雷到底会不会放乔纳,所以,他也许又安排了高竞这个棋子。
  “他是不是给了你一些指示?”莫兰谨慎地问道。
  “这些我本来不想说的。莫兰,可是我不说,你又要冤枉我,我不想让你冤枉我。乔纳是我的朋友,我当然想救她!”
  她看看他,没说话。
  “他让我想问什么尽管问,除非他喊停,否则一切随我的便。他是头儿,跟司徒雷的博弈,又更有经验,所以我当然得听他的。”
  “那他应该知道我在那里吧。”
  “现在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但是他没跟我说。其实,让我扮红脸我反而觉得舒服,我不喜欢跟犯罪分子打哈哈。再说,他还用那种眼光看你!”
  “他没对我怎么样,你别误会。”莫兰的态度缓和了下来。
  “你不是男人,你不懂!我是不会弄错的。”高竞闷声说。
  莫兰看看他,禁不住笑了起来,他吃醋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快开车吧,乔纳没穿袜子,我再不去,她就要冻出病啦。”她催促道。
  见她已经差不多消了气,他好像心情立刻轻松了许多。
  “放心好了,郑恒松会给她买袜子的!”他笑道。
  “乔纳!”莫兰尖叫了一声。
  高竞的车一停下,莫兰就迫不及待地推开车门,冲了出去。她看见乔纳跟郑恒松两人站在大楼的门口说话,乔纳的脚上已经套上了一双崭新的跑鞋,身上还披着件风衣,看来是郑恒松临时给乔纳买的,莫兰对自己说,还好还好,不然,她光脚站在外面可真的要冻出病来了。
   “莫兰!”乔纳看见她也很兴奋。
  两人来了个紧紧的热情的拥抱。
  “你好吗?没事吧?”莫兰放开乔纳后,上下打量她。
  “妈的!我被绑架了!还差点被厕所熏死。哪天我碰到那个司徒雷,我要把他的头按在粪坑里!让他也尝尝这味道!”
  “嘿嘿,我相信你会的!”听到乔纳一如既往的恶毒誓言,莫兰倍感亲切,她现在可以放心了,表姐真的回来了,而且看上去真的安然无恙,“乔纳,你饿不饿?”她笑着问表姐。
  “当然饿,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乔纳诉苦道。
  “是吗?想我了吧?”莫兰摸摸表姐乱蓬蓬的头发,温柔地问,“你想吃什么?要不要吃刀削面?我给你做。”
  “哈哈,不必啦。”乔纳豪爽地笑道,“你跟高科长来得正好,我跟松有事情要告诉你们。”
  “什么事?”莫兰马上问,一阵寒风吹得她浑身一哆嗦,她连忙挽住表姐的胳膊,“有什么事上去说吧,这里好冷啊。”
  “哎呀,我等不及了!我要马上说!”乔纳跺脚。
  “到底什么事?”
  “你听我说。”乔纳看了一眼郑恒松,他一直站在她身后,笑盈盈地看着她们两个。
  “什么事啊?”莫兰好奇极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去开结婚证明。我们要结婚啦!”乔纳兴奋地大叫。
  这可真是个爆炸新闻,莫兰吃惊地捂住了嘴,隔了半秒钟才激动地欢呼起来。
  “啊!太好了!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
  “就是刚才。今天晚上我们上饭店好好撮一顿!我刚刚还给你爸妈打了电话,他们的火车大概是5点多到,6点前一定能回到家!”
  “可是打结婚证明,还需要很多东西呢,什么单身证明、健康证明……”高竞在旁边一本正经地说。
  莫兰推了高竞一下。
  “这些东西,松哥一定早就准备好了,对不对?”她笑眯眯地回头问郑恒松。
  郑恒松笑着点点头。
  “对,我已经约好人开这些证明了,一条龙服务,很快的!”说到这里,郑恒松低头问乔纳,“乔纳女士?你没有精神病史吧??”
  “嗨!我肯定有!不然怎么会看上你这个花蝴蝶?”乔纳大方地伸出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子,这时莫兰发现她的毛衣上有好几片明显的污迹。
  “乔纳,我觉得你应该去换件干净的衣服,开结婚证明也不能太随便啊。”莫兰提醒道。
  “对啊,我是要换衣服,还要拿身份证和户口簿。要不我也不会在这里干等你啦。”乔纳道,“对了,我还准备换个发型,你给我点建议……”
  乔纳还准备说下去,郑恒松在旁边催促道:
  “亲爱的,我们得快点,给我们作婚检的医生一小时后还有事。”
  “遵命遵命。”乔纳兴高采烈地答应着,拉着莫兰一起奔进了大楼。
  司徒雷一边喝咖啡,一边拨通了赵栋的电话,他相信这时候赵栋正吃午饭。这个天才兼疯子,很多生活习惯都跟常人有异,譬如,他每天只吃一顿饭,这顿饭的固定时间是下午两点。
  “嘿,老板吗?我正在吃意大利面。”声音一如既往地欢快活泼,赵栋果然在吃饭。
  “是吗?味道怎么样?”
  “信箱里塞了张广告,我看有订餐就打电话去了。味道马马虎虎,我不喜欢有酱汁的东西,感觉不清爽,不过他们送饮料,我好久没喝可乐了,觉得挺棒。”赵栋显然是一边在吃饭,一边在说话,“你找我有事吗?老板?”他口齿不清地问道。
  “我想多了解一些关于莫兰的事。”
  “喔,嘿嘿,想多了解她呀。好吧,我马上就说。她的原名叫莫悠然,小学的时候改的名,后来她就用悠然这个名字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我插一句,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还有,你等等啊……”赵栋的声音在电话里消失了两分钟,接着又响了起来,“她主要是在杂志社负责饮食版面,我摘录了她的几篇文章,她曾经提到,她的父亲是个美食家,她从小就跟着父亲学做菜,听上去她擅长烹饪,看她的文章,容易馋,老板,如果你想保持体型,我劝你还是算了。”
  “我今天碰到她了。”司徒雷喝了口咖啡说。
  “哦?是吗!老板,她本人怎么样?”赵栋大感兴趣。
  “不错,在女人中,她还算可以。”
  赵栋嘿嘿笑起来。
  “老板,达西第一次碰到伊丽莎白,也说过类似的话。”
  经赵栋介绍,司徒雷曾经勉强看过大半本《傲慢与偏见》。他知道赵栋在揶揄他。他并不介意。
  “好吧,我承认我觉得她非常迷人。”他道。
  “喔……那么,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赵栋笑着问。
  “我要你搬家。”司徒雷平静地说。
  “搬家?”赵栋吃了一惊。
  “她很有吸引力,所以作为敌人来说,这更难对付。她可能迷惑我,也可能迷惑你。”
  “我不明白。”赵栋不喜欢搬家,他知道。
  “她听过你的声音,跟你说过话。”司徒雷决定尽量把话说得明白一些,“她只跟你接触了一次,就已经知道你是个电脑高手了,这说明,你一开始的判断对的,她的分析能力很强。而且,今天我也领教了她的智商。我觉得,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还是搬家。”
  “你怕她找到我?”赵栋问道。
  “她让高竞去查了,高竞现在找了个电脑专家来对付你。”
  “他发现了?”赵栋紧张起来,司徒雷知道,他一定联想起了那段在监狱的痛苦岁月。赵栋身材矮小,长相丑陋,又不会打架,在监狱里常被欺负。他出狱那天,坐在司徒雷的车上,曾经说过一句话,司徒雷至今印象深刻。“如果你不救我,我也不会等到刑满的,我会自杀。”所以司徒雷知道,赵栋最怕的就是再度坐牢。
  “可是我……”赵栋想说什么,但司徒雷没让他说下去。
  “高竞会查到你被篡改的入狱纪录,他也会查到你的真名,你的照片,如果你被抓住了,莫兰也许还会说,她听过你的声音……所以你今晚就得搬家,你的电脑要全部销毁,放心,你的新住处和新电脑,我都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你整理一下,两小时后,会有人来接你。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赵栋低声说。
  “你放心,我不会再让你再进去的,我都给你安排好了。”司徒雷听出赵栋情绪低落,于是安慰道。
  “老板,你说,如果我们认识,她真的会想尽办法让我坐牢吗?”隔了一会儿,他才不甘心地问道。
  这个傻瓜!司徒雷心里骂道。
  “她当然会。你要记住,她是我们的敌人。”他毫不犹豫地说。
  “老板,你既然对她那么顾忌,为什么不除掉她?”赵栋又问。
  这个问题倒把他难住了。
  “现在除掉她,还不是时候。”他慎重地说。其实他还从来没想过要除掉她。
  “你还打算泼她硫酸吗?”
  司徒雷一愣,如果不是赵栋提起,他早就忘了他还曾经有过这样的打算。
  “不,我打算保留一道风景。”
  他没对任何人说过,就在她晕倒在马路上的那一刻,他心里曾经突然冒出过一个念头来,他想,如果她肯跟他,也许他们以后可以一起来图书馆,看看书,然后一起散步回家,他的奔驰车缓缓跟在他们身后……
  赵栋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多久,他没注意,他只觉得,耳边清静了好一会儿,才听到赵栋的声音。
  “老板,我觉得,你比我更危险。”
  “为什么?”司徒雷有些意外。
  “因为你跟我不一样,你有机会,有魄力,又处在的漩涡的中心,你会越陷越深。其实任何人都可能沉醉于某个游戏,所不同的只是游戏的种类……”赵栋又笑了起来,但他的语气略带伤感,“老板,其实我更喜欢现在的你。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说不清。”
  他也不打算问。
  莫兰看出乔纳很不高兴,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表姐,因为她觉得父母说得也没错,按理说,在结婚前乔纳是应该跟郑恒松一起去看望一次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乔永波。
  “纳纳,他是不好,但他毕竟是你的父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况且,他现在受的伤也跟你们两个有关,你无论如何应该去看看他。”莫兰的妈妈郭敏苦口婆心地劝说着。
  “姨妈,你忘了他当初是怎么对我妈的吗?我记得你那时候跟我说,你也希望他出门被车撞死,现在你怎么全变啦?”乔纳不服气地嚷道。
  郭敏瞥了一眼站在乔纳身后偷笑的郑恒松和高竞,沉下脸来,慢条斯理地说:“我哪有说过。我说的是,假如,他碰巧走在马路上,没看清红绿灯,也许会发生车祸。我怎么会诅咒他?”她朝乔纳暗暗瞪了一眼。
  “好啦,好啦,算我听错了好不好?反正我是不会去看他的。我早就跟他恩断义绝了!”乔纳腾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愤怒地说,“他们离婚后,他付过我的抚养费吗?对,是我妈不要,但我妈不要,他就可以不给了吗?这是他的责任!我妈死的时候,他又是怎么对我跟我妈的?!他根本没资格当我的父亲!他应该为他自己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凭什么我要以德报怨?!”
  见乔纳态度坚决,郭敏无奈地把目光转向郑恒松。
  “阿松,你是什么看法?”
  “我看,出于礼貌,还是我代表她去看他一次吧。”郑恒松瞥了一眼乔纳,笑着说。
  “呵,我以为你比她大几岁,比她懂道理呢。”郭敏道,回头又问老公莫中医,“老公,你又是什么看法?”
  莫中医没回答妻子的问话,而是望着乔纳说:
  “乔纳,你可真笨!”
  “我怎么笨啦!”乔纳不服气地问。
  “你不是一直愁没机会骂他没机会整他吗?这次去看他不正好是个好机会?”莫中医笑嘻嘻地对乔纳说,“比如,你可以偷偷拿走他的镇痛泵,痛死他!你还可以每天给他弄点拉肚子的药,泄泄他的毒气,嘿嘿,我这里还有种治疗关节炎的药水,可以让他痛得死去活来,如果他的关节本来就有问题的话……”
  “爸!”
  “中玉!”
  莫兰和郭敏同时叫了起来。
  “你们懂什么?!乔纳越是这么做,乔老头就越安全。那些黑社会的不是本来就想拿他来威胁乔纳的吗?如果知道乔纳是个如此恶毒的女儿,他们一定会明白自己白砍了老家伙的手,也许就此就放过他了呢,嘿嘿,我的主意怎么样?!”莫中医得意洋洋地郑恒松。
  郑恒松笑而不答。
  “姨夫真是隐藏在中药堆里的大炮!”乔纳刚刚还怒不可遏,现在却抱着胳膊,脸上现出笑容。
  “乔纳,你别听我爸的!”莫兰连忙说。
  郭敏看看乔纳,又看看老公,这时也没了主意。
  “中玉,我看我们还是再商量一下,如果乔纳真的不愿意……”
  “我觉得乔纳应该去。”莫中医朝乔纳挤挤眼,“明天到我这儿来拿药水吧。我管它叫‘小猴跳舞’,是我自己配制的,你可以先拿一些去用,用完了告诉我一声,效果怎么样。嘿嘿。我的发明终于可以用在人身上了。高竞,你要不要拿点去?审问犯人的时候给他来点,嘿嘿,搞不好很管用,这样我对国家也有点贡献……”
  高竞连连摆手。
  “不用不用,我审犯人从来不搞这套。”
  “怎么?你看不起我的发明?嘿,对了,你今天好像还没叫过我呢。”
  “爸爸,我不是那个意思……”高竞的脸涨得通红。
  莫兰发现,高竞每次喊这声“爸”都会脸红,而她这个当中医的老爸,偏偏最爱听这一声,每次高竞喊完,都会眉开眼笑。
   “我的药水真的很有效,要不改天让你见识见识?”老爸果然笑逐颜开,他笑着问高竞。
  “别闹了!”母亲郭敏终于听不下去了,朝老公狠狠瞪了一眼,莫中医这才朝高竞做了个鬼脸,低头喝茶不说话了。
  “别闹了!”母亲郭敏终于听不下去了,朝老公狠狠瞪了一眼,莫中医这才朝高竞做了个鬼脸,低头喝茶不说话了。
  莫兰也趁机牵住高竞的手,低声对他说:“别理我爸!”
  “我敢不理他吗?”高竞嘟哝了一句。
  郭敏拉着乔纳重新在沙发前坐下。
  “纳纳,我已经跟你姨夫商量过了,你爸的医药费,全部由我们来承担,你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她轻轻拍了拍乔纳的手背说道,“而且,我之前就说过,你这次结婚,我会送你一套房子,不管你们会不会去住,那房子都是你的。”
  “姨妈!他有房子!”乔纳还想说下去,郑恒松适时将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立刻煞住了口,郭敏继续说道:
  “给你房子,是你外公的遗嘱。”
  “遗嘱?不可能。”乔纳马上作出了反应,“他只见过我一面,还说我没教养,像我爸!”
  这件事莫兰也有些印象。
  多年前的一个除夕之夜,乔纳的母亲应姐姐之邀带着乔纳来吃年夜饭,没想到碰到了自己的父亲,莫兰的外公。那天晚上,老人给了莫兰一个大红包,但对坐在一旁,衣着寒酸,兀自大口吃菜的乔纳却视而不见,这让乔纳的母亲郭涵非常不悦,后来在饭桌上,这个小插曲就成了郭涵跟年迈的父亲争吵的导火线。莫兰至今记得当时的情景。
  “你看看你结的是什么婚?你看看你嫁的是个什么男人!你再看看你的女儿跟莫兰之间的差别!你的女儿连最起码的礼貌教养都没有!以后只能当工人!……”外公大声说完这些话后,又用更为高亢的声音,以极快的语速吐出一大堆英语来,听得莫兰一头雾水。
  “爸爸,外公在说什么?”当时莫兰问父亲莫中医。
  “他在骂人。”莫中医回答她,接着又悄声对她说,“莫兰,学外语一定要先学骂人,能用外语骂人那才叫高级知识分子,否则,只能算是个翻译。你看你阿姨,已经完全没有招架能力了。”
  阿姨郭涵的确被她的老父亲气得不轻,她嘴唇哆嗦,眼睛发直,脸一阵红一阵白的。
  “爸,你别说了,别说了。”莫兰记得母亲郭敏一直在旁边无力地重复这句话,但外公还是不停地在那里说啊说啊。
  谁也没想到,最后让外公彻底住嘴的是一直在旁边啃鸡腿的乔纳。
  “外公!伟人大部分都出身贫寒,不拘小节。臭毛病太多,当不了老大!”乔纳打断了老人的长篇大论,用纸巾一抹嘴上的油,站起身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红包塞给莫兰,“莫兰,这是你姐姐给你的压岁钱,钱不多,你要嫌弃就嫌弃吧,我也不会多给你。”
  莫兰当时捏着那个可能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微薄的压岁钱小红包,愣在了那里,按理说,同辈之间没有给压岁钱的习俗,而且当时乔纳才18岁,刚刚高中毕业,而她才14岁。她记得她的妈妈郭敏见状,当时就急了,赶紧夺过她手里的小红包想塞回到乔纳手里,一边还说:
  “乔纳,你这是干什么!你还是个孩子!你给什么压岁钱。快收起来!”
  “姨妈,这是我打工挣的钱,我本来就给莫兰准备好了。再说,我也不能白吃你家的鸡腿啊。”乔纳说完回头对郭涵说,“妈,我们回家吧,现在才8点!还来得及重新做!我要吃红烧鸡翅和洋葱大肠!”
  郭涵茫然地望着女儿,一时没反应过来。
  “妈的!走吧!我不吃消化不良的饭!尤其是年夜饭!”乔纳扯着母亲的袖子嚷了一句。
  郭涵的眼圈红了,她重重点头道:
  “好,我们回家。”
  她们母女俩就这么离开了莫兰家。
  她们走后,外公还在摇头叹息:“唉,开什么花,结什么果。”
  印象中,外公始终不喜欢乔纳。他一直叫她“孽种”。所以听说给乔纳房子是外公的遗嘱,莫兰也觉得颇为惊讶。
  母亲郭敏的声音又飘了过来。
  “……你外公跟你妈妈是一个脾气,都那么犟,死不认错。他们两人,哪怕是有一个肯服下软,就不至于弄到后来那个地步。其实,你外公心里还是疼你妈妈的,他留下遗嘱,要给你一套房子,其实也是一种认错的表示。而你妈妈也一样,虽然一直记恨你外公以前说的话,但其实,她死的时候还是很后悔的,她对我说过,她觉得很对不起父母。乔纳,父母是唯一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乔纳瞪圆了眼睛盯着姨妈,没接口。
  郭敏停顿了片刻又说了下去:
  “坦白讲,我也很讨厌你那个负心的老爸,只要一想到你妈后来的遭遇,我心里就特别难过。但是,我们跟你爸不是一样的人,我们不能像他对待别人那样对待他。我们这么做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尽责任,因为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乔纳,对别人宽容,也就是对自己好。你终有一天会明白这个道理的。”她说到这里白了莫中医一眼,道,“你别听你姨夫的馊主意,听姨妈的,再好好考虑一下。”
  乔纳望着姨妈那张慈爱的脸,许多之后,才终于低下了头嘟哝了一句:
  “好吧,那让我再考虑一下。”
  深夜,莫兰缩在被子里看书,听到有人敲房门,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乔纳。
  “你干什么!?今天不是你的新婚之夜吗?”莫兰望着身披蓝格子棉衣的乔纳,轻声问道。
  “我睡不着,觉得好像在做梦。”乔纳道。
  “那他呢?”莫兰探头向乔纳的卧室望了一眼,房门关着。
  “他肯定好久没睡过安稳觉了,脑袋一粘上枕头就睡着了。”乔纳低声道,“嗨,快让我进去,”这时莫兰发现乔纳的手里拿着一个红苹果。
  “好,进来吧。”莫兰打开了房门。
  乔纳进屋后,径直跳上了她的床,靠墙横坐了下来。
  “你在干吗?看书?”她咬了一口苹果,瞄了一眼莫兰床头柜上的书。
  “我今天下午又去了一次图书馆,终于把这本《说出你的秘密》借回来了。”莫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嘿。张建民借过好多书,你为什么单单挑这本?”乔纳一边嚼苹果,一边问。
  “因为这里面有两篇文章特别作了标记。而那两篇文章跟王若琳留给我们的那本日记,有巧合之处。”
  “哦?”乔纳瞪圆了眼睛。
  “首先,日记的主人叫Lucy,而有一篇文章里,自述经历的女主人公也叫Lucy。其次,女主人公在文章中叙述的经历,跟日记中的一篇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只是现在还不知道这个Lucy真名叫什么,我决定过几天想办法跟这本书的作者联系一下,她叫……”莫兰翻开书的封面,“安敏。我明天先给原来杂志社朋友打个电话,看她是不是认识这家出版社的编辑。”
  “这是其中一篇文章,那另一篇呢?”乔纳啃着苹果问道。
  “另一篇文章跟日记好像没关系,说的是一个寂寞主妇在外偷食的故事。我之所以会注意它是,因为它跟前一篇一样,张建民在文章里的某些词汇上,用铅笔划了圆圈。我整理了一些张建民打标记的关键词,明天再研究。”莫兰说到这里,挤挤乔纳的肩,“喂,你们真的不打算去度蜜月啦?”
  “旅游什么时候都能去。我现在只想知道到底是谁杀了若琳。”乔纳严肃地说。
  莫兰不想再谈案子了,她道:
  “以后去也行,不过那跟度蜜月好像感觉不太一样啊……”
  “嗨,没关系,”乔纳耸耸肩,轻松地说,“我跟松已经商量好了。等案子结束后,我们去一次香港或者韩国。嘿,反正我都没去过。”
  “那你希望我送你什么礼物?送你件首饰怎么样?或者,你们去度蜜月,飞机票和旅游公司的钱我来出,怎么样?”莫兰兴致勃勃地提议。
  “搞不好,以后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度蜜月。”乔纳道。
  “啊!那也不错,四个人更热闹。对了,你知道吗?今天听说你们结婚,高竞很受打击,回去的时候,他跟我嘀咕了好半天,我刚刚跟我爸妈谈了一下,他们同意我们春节结婚。嘿,所以,说不定真的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度蜜月呢。”莫兰兴高采烈地说。
  乔纳点头道:
  “所以你不用送我礼,咱俩扯平了。”乔纳咬了一大口苹果。
  “不,我还是要送的,我给你做个最好吃的结婚蛋糕,再帮你设计一个新发型。”莫兰揪了下乔纳的头发。
  乔纳咽了下口水说:“还是不要做什么结婚蛋糕了,那天我是新娘子,自己吃不到,都请别人吃了,那也太可惜了!”
  莫兰捂住嘴笑:“得了,我单独再给你做个小的。”
  “好啊,好啊,”乔纳乐开了怀,马上许诺道,“那我送你一个新烤箱,为了我的蛋糕,哈哈。”

  11.婚宴上的意外
  乔纳和郑恒松的婚宴定在周末晚上。
  对于莫兰来说,那天晚上有几个意外,让她始料不及。第一,她万万没想到,表姐换了发型,穿上大红旗袍后会那么漂亮。
  “My,God!乔纳!你真美!”莫兰兴奋地望着打扮停当的乔纳,情不自禁发出一阵欢呼,接着,她又禁不住推了乔纳一把,“你早该换发型啦!干吗一直故意扮丑!”
  “做人要低调。再说,我只是个小小的公安局的档案员,又不是饭店的迎宾小姐……”乔纳歪头看着镜中的自己说,“我上次结婚,应该也弄这个发型!”
  “6年前还没那么时髦的发型呢!”莫兰帮表姐把衣服整理好,悄声在她耳边说,“松哥看见你要晕倒了。”
  “他现在才不会晕呢,他今天脑子里装的全是松鹤楼的人,他还跟我说,那里面有个女人对他很花痴。”乔纳用粘着假睫毛的大眼睛,朝她小心翼翼地挤挤眼。
  “哦?是谁啊?”莫兰大感好奇,心里在骂,该死的高竞,这么有意思的花边新闻竟然都没告诉她,真是该打,说好给她看录像的,结果也没拿过来!
  “是李耀明的老婆,叫秦芝云,听说长得像天仙一样美,奶奶的,我今天要好好见识见识。”乔纳说。
  “松哥对你真坦白。”莫兰听到这里禁不住叹了口气,这几天陪乔纳到处买东西,她无意中发现高竞瞒着她做了一件事,虽然事情不大,钱也不多,来龙去脉她大致也能猜出八九分,但她还是觉得心里很不舒服。高竞好像永远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跟他妹妹的关系。
  “嘿,你怎么啦?”乔纳发现她脸色不对,问道。
  “没什么。”她朝乔纳笑了笑,“你等会儿一定要告诉我,哪个是秦芝云。”
  秦芝云的容貌是当天晚上的第二个意外。
  当然,她绝对是个美人。
  在打着淡黄色射灯,铺着厚厚地毯的婚宴大厅走廊口,穿着黑色紧身礼服的她就像《芝加哥》中的泽塔琼斯,性感中带着点冷冷的诱惑。
  “阿松,恭喜你,你不介意我穿黑色来吧?本来想穿红色的,但就怕穿红色会抢了新娘子的风头。”她望着郑恒松,眼睛的余光扫过他身边的乔纳,露出略带轻蔑的微笑。
  “哦,你穿黑色一样抢风头,只不过不是抢我老婆的,是抢我的。”郑恒松笑着说,他今天穿了件黑色的西装,显得神采奕奕,“亲爱的,这是李耀明的夫人秦芝云。”他转身给乔纳做介绍。
  “哦,别提他了,阿松。”她娇声嗔怪着,对乔纳笑笑道,“我听李耀明提起过你。你为排骨跟他打过架,他说你是局里的母夜叉。呵呵,别见怪,阿松,我想到他的这句话就想笑。”说完这句,她真的开心地笑了起来。
  本来莫兰以为,听到这句明显的讥讽,乔纳会立刻作出激烈的反应,但没想到乔纳却对她话里的恶意充耳不闻,她瞪着秦芝云,用胳膊肘顶了顶身边的伴娘莫兰,低声说,“喂,她真的很美!”
  “今天你最美。”莫兰不甘心表姐自贬,马上接口。
  秦芝云皱起了眉头,不知道乔纳在打什么哑谜。
  郑恒松也同样困惑地望着乔纳。
  “你知道她让我想起了谁?”乔纳目不转睛地盯着秦芝云,好像她只是张电影海报。
  “谁?”莫兰问。
  “松岛菜菜子。”乔纳道。
  松岛菜菜子,莫兰心头一震,王若琳曾经对乔纳说过,跟张建民在饭店见面的女人笑起来很妩媚,就像松岛菜菜子。而刚刚为自己说的的刻薄话得意万分的秦芝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真的很像松岛菜菜子。
  “你们在说什么?”秦芝云不快地看着她们两个。
  “我们在说一个跟张建民偷偷见过面的女人,你很像她哦。喂!再笑一个给我们看看。”乔纳满不在乎地说。
  秦芝云的脸立刻沉了下来。
  “阿松,这是什么意思?”她转而向郑恒松发难。
  “她跟你是惺惺相惜,美人惜美人。呵呵,芝云,还是快入座吧,不好意思,今天我不能多陪你了。”郑恒松笑着把生气的秦芝云送入了宴客厅。
  这个小插曲给莫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她不能肯定秦芝云真的就是那个跟张建民见面的女人,但是望着秦芝云妖娆的背影,她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某篇文章中的部分段落:
  “我丈夫是个暴躁丑陋又无趣的男人。当初嫁给他,完全是因为一时的自暴自弃。我喜欢的人,拒绝了我,我因为生气和失望,一气之下就嫁给了同样在追求我的他的朋友。后来当我发现这是一个错误后,已经来不及了。我想离婚,但他始终不肯。他说会爱我一辈子,但他的话,不会让我觉得幸福,只会让我感到恐惧。……”
  “他每天早上固定5点起床到公园去打拳,6点半左右回家,不管我是不是醒着,他都会兴致勃勃地跑到我床边,把他在公园里听到的所有新闻都大声告诉我一遍。我很想对他说,我对伊拉克战争没兴趣,对什么地方发生水灾没兴趣,对台湾的大选也没兴趣,我只关心我的皮肤,我的身材和我的年纪。……我知道自己很美,我要保持这种美,有了美才会有机会。”
  第三个意外应该称之为连锁事件。首先是,老爸整了司徒雷。
  开席前,莫兰正跟乔纳和郑恒松一起在宴会厅门口迎接宾客,却见老爸莫中医鬼鬼祟祟地从边门走了进来,他闪到她身边,略带兴奋地低声在她耳边说:“嘿,女儿,跟我走!”
  “爸,什么事啊?我现在正忙着呢。”她答道,老爸的神情让她有些不安。
  “你跟我来一下。”老爸低声说。
  “姨夫,你又要出什么花样!莫兰可是我的伴娘!”乔纳提出了抗议。
  “少伴会儿也没关系。我给她看样东西,马上就好。”老爸说完,不由分说拉住莫兰的手腕,快步走向电梯。
  “姨夫!”乔纳在他们身后叫了一声。
  但莫中医置之不理。
  “爸,你在干什么!今天表姐结婚!”莫兰大声提醒道。
  “知道知道,马上就好。”老爸敷衍道。
  “你到底要给我看什么?”莫兰问道。
  “你看到就知道了。”
  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酒店的302号房间门口,这是乔纳和郑恒松今晚定的套房。
  “爸,我再跟你说一遍,今天表姐结婚,你可不要捅什么娄子!”莫兰不安地望着老爸,心里七上八下的,她预感到老爸一定又干了什么“坏”事。
  莫中医嘿嘿一笑道:
  “我当然知道今天她结婚,否则我也不会穿西装了。快!进来!”他打开一条门缝,首先闪身进去,然后在屋里朝她招招手。
  莫兰的神经也被搞得紧张起来,进门时,她几乎是本能地朝两边望望,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
  “老爸,你到底……”她一进门,刚想问个究竟,后半句就被吓了回去。
  她看见司徒雷赫然躺在这间豪华客房的地板上。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好像动弹不得,完全虚脱了,现在的他跟莫兰之前在铺着蓝格子桌布的房间里看见的那个咄咄逼人,老奸巨猾的司徒雷完全判若两人。
  “嘿!这就是我要给你看的人。”老爸笑眯眯地望着地板上的司徒雷,似乎在欣赏他的痛苦表情。
  莫兰目瞪口呆地望着司徒雷,发现他半睁开眼睛朝她瞄了一眼,她隐隐感觉到他眼睛里射出来的凶光,立刻想到了之前乔纳的失踪和自己差点被泼硫酸的遭遇,她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完了!老爸这下真的闯祸了。
  “爸,你知道他是谁吗?”
  “大名鼎鼎的司徒嘛。乔纳给我看过他的照片。”老爸若无其事地耸耸肩,然后给自己拖了张椅子,自顾自坐下,他道,“他在饭店门口问我是不是郑恒松的宾客,我说是,他居然写了张条子给我,让我交给伴娘。”莫中医从口袋里掏出张字条交给莫兰。
  莫兰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一句话,“速到酒店外来,有礼物给你。”
  她不明白司徒雷在搞什么花样,但她估计不会什么好事,也许这次他打算绑架她了。可是,他又是怎么落到了老爸的手里?
  “爸,那他怎么会在这里?”她把纸条塞进口袋,望着躺在地上,看上去好像已经气息奄奄的司徒雷,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办。
  “嘿嘿,我假装你写了张字条给他。让他到这个房间来等。他一进门,我就用椅子袭击了他的膝盖,我一看他走路的姿势,就知道他的关节有问题,嘿嘿,于是,我就给他上了点我的小发明‘小猴跳舞’。你感觉怎么样?司徒先生?”
  “原,原来你是……她父亲……”司徒雷说话上气不接下气的。
  “爸,他好像……”
  “很痛。我知道。这就是做坏事的代价,谁叫他绑架乔纳,又要拿硫酸泼我女儿?嘿嘿,司徒,你还找人砍了乔纳老爹的手,是不是?虽然你这么做,算是为民除害,但我还是得让你吃点苦头。现在你经受的差不多就是断手之痛,舒服吗?”莫中医愉快地望着司徒雷,“我告诉你,中医里有一种疗法叫以毒攻毒,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既能整人,又能治病,嘿。可惜,我很少碰到能用来作试验的坏人,今天我们算是有缘。”
  天哪,老爸,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除非你现在杀人灭口,否则他只要能回去,他就不会放过你!
  “老爸,他还要痛多久?”莫兰问道。
  “还有一会儿。干吗?”
  她不知道该不该求老爸放过他,如果司徒雷以后真的会伤害老爸,还不如现在先让老爸好好整整他。但是,望着豆大的汗珠从司徒雷的额头上滚下来,她还是心软了。
  “爸……他好像真的很痛。”
  “放心吧,他受得住。他过去吃过不少苦头,旧伤累累啊,年纪不大,一副烂骨头,搞不好到50岁就得坐轮椅。”
  “放心吧,他受得住。他过去吃过不少苦头,旧伤累累啊,年纪不大,一副烂骨头,搞不好到50岁就得坐轮椅。”
  “老家伙,别吓我。我可是从小被吓大的。”司徒雷睁开了眼睛。
  “不吓你,我告诉你,你身上有病。我知道你身上有个地方最近半年一直在隐隐作痛。”莫中医冷笑了一声,“出门之后,直接去医院作个体检吧,没准你的命还没我长。”
  莫兰看见一丝阴影掠过司徒雷的眼睛。
  他沉默了片刻,把目光转向莫兰。
  “莫小姐。”
  莫兰望着他,现在她真是六神无主。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车钥匙递给她。
  “这是给你的礼物,在,我的车里,去看看吧,我现在,没办法,陪你去。我相信你会喜欢的……”他说着又闭上了眼睛,喘着粗气问莫中医,“嘿,这药水是你自己配制的?”
  “不错。”
  “妈的,你也算医生!”
  “嘿,我可是好医生。”
  司徒雷额头青筋暴突,莫兰看出他在忍住剧痛。
  “呵呵,你的药水是很棒!”他翘起大拇指赞道,“把配方卖给我怎么样?”
  莫中医微笑。
  “你很识货啊。说说你现在的感觉。”
  “刚刚好像正在接受锯腿手术!真他妈的够痛!现在那里发烫,好像在火烧,感觉,呵呵,非常非常……”司徒雷笑着问,“我是不是还曾经昏过去?”
  “大概两分钟。”莫中医道。
  “你一定用这药水害过不少人吧!”
  “人,你是第一个,猪,我试过10头。”
  司徒雷大笑。
  “现在是什么感觉?”莫中医问道。
  “烫!我真想扭断你这老家伙的脖子……”司徒雷咬牙切齿地说。
  “现在呢?呵呵。”
  “还是烫。”他下意识地用手去摸自己的膝盖,但手马上无力地垂了下来,莫兰发现他已经大汗淋漓。
  “你怎么样?”她忍不住问了一句。
  大概是她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睁开了眼睛朝莫兰望过来。
  “你怎么还不去?快去看看我的车,你不去会后悔的。放心,车里没炸弹,也没其他人,我今天是一个人来的。而且,我还在你老爸手里呢。”这次他好像说话利索多了。
  “现在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说不清……”
  “怎么会说不清?!你应该比猪懂得表达。”莫中医暴躁地嚷了一句。
  “妈的!你就当我是猪好了!”司徒雷瞪了莫中医一眼,吼道,“老家伙,你现在到底在干吗?是在整我,还是在给我治病?”
  没错,莫兰也想问这句。她把目光转向老爸。
  “你管我在干吗?我现在对你的腿和关节很感兴趣,其实,‘小猴跳舞’也许还不够,,还要加银针,或许还可以用蜂疗……”莫中医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摸着下巴,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根半指粗的银针来,把莫兰和司徒雷同时吓了一跳。
  “老头,你想干吗?!”司徒雷叫了一声。
  “爸……”她也想问,但老爸把她往外推。
  “快去找他的车,告诉我他送了你什么鬼东西?”
  莫兰掏出了手机,准备打电话给高竞,安全起见,她觉得还是跟高竞一起去查看司徒雷的车更好。
  “你打给谁?”老爸问道。
  “我得找高竞一起去。”莫兰答道。
  “别的男人送你礼物,你收下就是了,还告诉高竞干什么?”老爸抢过了她的手机,然后又低声对她说,“放心,我看就是礼物,他今天真的是来送礼物的。唉,可怜的人。”莫中医回头看看司徒雷,叹了口气。
  “少废话!”司徒雷瞪了莫中医一眼。
  “少废话!”司徒雷瞪了莫中医一眼。
  这时莫兰想起了乔纳。不能在耽搁时间了,乔纳还在等她呢。得赶快把这件事解决。
  “爸,那我走了。”
  “快去快去。”老爸赶她走。
  她迅速离开客房,直奔饭店大门口。
  出门的时候,她还有点担心,怕司徒雷突然“活”过来,对年过六旬的老爸动手,她知道一旦打起来,老爸肯定不是对手,但是,她马上又安慰自己,估计老爸不会给他机会向自己动手,老爸向来都很精明,从来就只有他整人,别人要对付他,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她另外担心的一点是,要是司徒雷骗她,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车外躲着几个打手,一看见她,就把她绑架怎么办?要是他们因此冲进饭店搅了乔纳的婚礼怎么办?……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出了酒店。走
  司徒雷的黑色大奔就停在酒店对面的街沿上。车的四周没有鬼头鬼脑的人出没,她不由地松了口气。
  这时,她下意识地朝车内望去,这一望,她的心脏差点惊出来。她看见司徒雷的车后座赫然坐着一条黑色的拉布拉多犬,一看见她,它就汪汪叫了起来。
  “小黑!”她控制不住地尖叫了一声。
  车窗上有一条缝,它一定是听见她的呼唤了,比之前更激动了,一边用两只爪子搭到玻璃窗上,一边剧烈摇晃起来的尾巴。
  她哆嗦着手,慌不迭地打开车门,小黑立刻跳到了她身上。
  “哦,小黑。”她一边揉着它脖颈处的毛,一边不断叫着它的名字,跟它说话,“小黑,小黑,你终于回来了!哈哈,你是不是不想吃法国面包啊,让老爸今晚给你做西冷牛排!”她快哭了,如果妈妈看见它,该有多高兴啊。她激动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马上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爸,是小黑!”她叫道。
  “是我的狗?”老爸的声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是的!他的车里是小黑!”
  “狗都长得差不多,你会不会弄错?”
  “它认识我!它认识我!小黑,快叫两声给老爸听!”她把电话放到小黑面前,小黑立刻听话地汪汪叫了两声。“听见没有,小黑听我的话!”
  “莫兰,先不要跟你妈说。让她在婚宴上保持平静比较好。”
  “好的。”莫兰声音颤抖地答道。
  这时她听到老爸声音洪亮地声音又从电话里传来。
  “哈哈,司徒,你这针可真是扎对了地方!我有点喜欢你了!可惜啊,嘿嘿,我就不说了,哈哈……”
  5分钟后,按照父亲的嘱托,她回到了宾馆客房跟父亲交换,父亲带小黑回家,她则给司徒雷服下两颗药丸。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司徒雷站起来时,莫兰问他。
  “莫小姐……”他笑着叹了口气,“别再问我这句话了。你爸今天起码问了我20遍。”
  “真对不起,其实我爸他……”莫兰说到这儿卡住了,就凭老爸今天的所作所为,很难为他辩护。
  司徒雷却笑了笑道:“我觉得他想杀了我。”
  “哦,不,你别误会。”莫兰听他的口气不对,连忙解释,“他的方式可能有点过激,但他绝对没有那个意思,他只是……嗯……一时贪玩。也许,这是他的一种新的疗法。所以,我才问你感觉怎么样。你……好点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没回答这个问题,径直走出了客房。
  她跟了上去。
  “那是你家的那条狗吗?”他一边按电梯按钮,一边问。
  一提起小黑,莫兰就禁不住露出了笑容。
  “是它,它认识我,一看见我就叫了。”
  司徒雷也笑了笑,没说话。
  这时,电梯门开了,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你是怎么找到它的?你去过法国?”她问他。
  “我找人去了一趟法国,费了点功夫,不过最后还是找到了。”
  “可是,我爸的朋友按理说不会出让小黑啊。”莫兰想到了这个问题。
  “没有什么‘按理说’,只是看你出什么价格。”他漠然地说。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谢谢你。”隔了会儿,她说。
  他好像没听见,这时,电梯到了。
  走出电梯时,他兀自笑道:“真的很痛。”
  这句话立刻又让莫兰紧张了起来,乔永波的断手在她眼前晃。
  “对不起,非常抱歉,我爸其实真的只是给你治病。”
  他回头看着她。
  “如果你希望我不报复他,我希望你……”他好像想说什么,但盯着她的脸迟疑了片刻后,他忽然又把目光转开了。
  “你希望我做什么?”莫兰紧张地问道。
  “先送我到车那边行吗?”
  莫兰不安地点了点头。他到底想让我干什么?当他的眼线,从高竞那儿套情报?这我可办不到。
  两人一起走到车边。
  他打开车门的时候,莫兰再次忧心忡忡地扫了一眼他的腿,但她没问。最后还是他先开了口。
  “你刚刚问我感觉怎么样,我现在告诉你,我觉得,好多了。你父亲是个好医生。我之前也做过一些治疗,但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过程很难熬,不过,真的好多了。你知道你父亲的门诊时间吗?”
  莫兰眼前一亮,他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不会报复老爸了?
  “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到下午4点。不过你要早点去,不然排不上号。”她想了想,又道,“或者,我帮你跟他说一声吧,只要约好时间,你早上8点以前去,不用挂号,他也会给你看的。”
  他笑着点点头,又问:
  “你爸收徒弟吗?”他问道。
  “收徒弟?”莫兰没想到他会问这个。
  “他收不收?”
  “他以前是有几个学生,不过最近几年,已经不收了。”莫兰迷惑地望着他,不明白他问这些目的何在,难道他想拜老爸为师?那也太匪夷所思了
  他注视着她,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
  “我最小的弟弟是学医的,我想让他去见见你父亲。”他笑着说,“他的性格有些软弱,我希望他有个好老师。”
  可是我爸未必肯收徒弟,而且是你司徒雷的弟弟,就更加不可能了,莫兰想,但她还是笑着回答:“好,我帮你问问。”
  “谢谢你。”他道。
  “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把我们家的开心果小黑送回来了。”她欢快地说。
  他看着她,把手放在了她的手臂上。
  “不用谢。”他道。
  她本能地朝后躲了躲。
  他微微一笑,轻轻捏了捏她的胳膊,就放开了。
  这个连锁事件的最后一环是,高竞目睹了她送司徒离开的场面,于是,在当晚婚宴结束后,他们两个在高竞的车里吵了一架。
  “他可能在小黑的身体里装了窃听器或者炸弹,应该立刻对小黑进行X光透视,如果一旦在它体内发现不明物体,应该马上进行手术!”
  “手术?!小黑才刚回来!”她叫了起来。
  “莫兰!它经了司徒雷的手,我不信它身上什么都没有!也许有什么特别的病菌!我们却不知道!你们怎么可以就这么轻率地把它带回家?!莫兰,应该把小黑立刻送到警方的实验室,好好检查一下!”
  他说的似乎有点道理,但这不是她喜欢听的话,所以,没接口。
  他们在车里沉默了一会儿,高竞低声说:
  “我看见,他还抓了你的手臂,你没拒绝他。”
  “不管他是谁,他把小黑送回来了!我都得以礼相待。”莫兰平静地说。
  “以礼相待?他完全在非礼你。”
  “你误会了。他对我的态度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
  “我没误会。”
  “你到底想说什么?!”莫兰忍着气,不耐烦地问道。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愤恨地说,“莫兰,我知道我各方面条件不好,你妈妈也不是很喜欢我,我看得出来,我知道。所以她才会把我们的婚事拖到现在,一直拖到连乔纳都结婚了才勉强同意!可是,就算我再不好,就算你不要我了,也不该去找个黑社会老大!你昏头了吗?就因为那条狗,你就什么都忘了吗?什么都愿意做吗?”
  莫兰沉默了片刻,问道:“你在吃醋吗?”
  “嗯。”他倒也不否认。
  “那是不是一种爱的表示?”
  高竞充满防备地回头看着她。
  “你为什么这么问?”
  “我觉得你未必爱我。高竞,你的卡上少了两万块钱,你曾经说,那笔钱是用来结婚的,但是你私自提了两万,却没跟我说。真正不想结婚的人,是你。”
  这件事,她本来不想说的。
  “莫兰!”他顿时慌张起来,“那笔钱,你听我说,高洁,她刚离婚,心情不好,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
  “够了,又是你妹妹!”莫兰打断了他的话。
  他瞪着她,憋了好久才说:“那,我去借两万还给你。我明天就去借。”
  这难道是钱的问题吗?莫兰真想朝他大叫,但她一回头,看到他的眼神,她就泄气了,天哪,他完全听不懂她的话,他真的可能去借钱。
  “不用了。”她叹了口气。
  “我可以借的,我马上就去借!”
  “我说不用了!”
  “那你想让我怎么办?!她是我妹妹,她问我借钱,我能说不吗?她在哭,我能说不吗?我毕竟是她哥哥,她刚刚离婚,她很痛苦,她只是向我借,她会还给我的!”他大声说,每次吵架,他总是显得比她更冤枉,更无辜,更愤慨。
  莫兰觉得很疲惫。
  “高竞,别说了。别再说了。”
  “莫兰,我知道你很生气,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做,你才能满意?”他瞪着她,“就算你对我再不满,你也不该向一个黑社会老大……”说到这儿,他及时煞住了口。
  “我不该怎么样?不该怎么样?我到底做了什么?”莫兰气愤地质问。
  “我没说什么。”他低声道。
  “高竞,我觉得你根本就不信任我!”
  “你也不信任我!不然你为什么查我的帐!”
  “那是因为给乔纳买东西的时候,我跟乔纳身边的现金不够!”
  他不说话了。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接着把手搭在了车把手上。
  “对不起,我以为这张存折是你给我用来结婚的。看来是我误会了。我今天没带在身边,我明天一定想办法拿来还给你。”她说完便下了车。
  高竞坐在车里,静静地看着她。
  你要跟我分手吗?他好像想问这句话,但他没问,只是看着她。
  莫兰朝大楼里走去,她怕他追上去,脚步越来越快,但当她听到电梯外传来拍电梯门的声音时,她还是身不由己地立刻按了开门键,可惜,进来的却是别人。
  她回到自己的卧室后,打开窗子往下看,发现他的车已经开走了。

  12.单独行动
  就在莫兰走进大楼的一刹那,高竞忽然意识到,他又做了一件蠢事。
  他不该跟莫兰吵架,吵架显得他太没风度,他也不该提起司徒雷,这好像在向她说明他不信任她,又缺乏自信,至于在那两万块钱上替自己辩白,那更是错上加错。那本存折本来就是他给她用于结婚的,她有权处理存折里面的每一分钱。
  其实,正因为他心里认定了她才是存折的主人,正因为他有种偷了她两万块钱的感觉,他才想要补救的。他提出借钱还给她,就是想给她一种补偿,他是真心想补偿她,他不明白,她为什么听到他的提议会那么生气?
  她最后看他的表情好像在说:“我跟你已经没什么话好说了。”她没说出口,但是他听得清清楚楚。她的眼神、姿势以及最后头也不回离去的背影都明明白白地在告诉了他这一切。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让他补救,难道她以为,他真的愿意偷偷拿钱给高洁吗?
  高洁在那里哭,说她想重新开始,但梁永胜一直拖着她,不肯付她去新加坡求学的路费和学费,“哥,永胜不要我了,你也不要我了吗?”他也曾经劝过她,“高洁,人要有骨气,他不给钱,你可以自己去挣。”可是高洁马上就说,“哥,你帮帮我吧,两万就够了,只要我一有钱,我马上就会还给你。”他当时也犹豫过,但她说,“哥,我知道莫兰把你的钱看得很紧,如果不方便就算了,我也不想为难你。”她的口气听上去非常沮丧。他能怎么办?难道见死不救吗?难道让她误会莫兰吗?其实,他也觉得高洁很烦,一想到她要去新加坡,他真是求之不得,恨不得立刻买飞机票送她走。
  他真想奔上去跟莫兰说,我对你怎么样,你还不明白?我怎么会把高洁排在你前面?我愿意把我身上的每一分钱都给你,因为你给我带来的幸福,我一辈子都报答不了,所以,我才想去借钱还给你的,因为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我不是在说笑,也不是在说气话,我说的是真话!为什么你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你只顾生气,不让我补救?你到底要我怎么做?当然,我不该瞒你,但是,我真的是没脸跟你商量这件事,我知道我太纵容高洁了,我知道你肯定会生气的,你生气的时候我也很气,我气自己……
  他现在后悔没听郑恒松的话,他想如果早点借钱补进去,也许就没事了。
  他很想打个电话给莫兰,跟说说自己的想法,但想想又没打。他很怕电话打过去又跟她吵起来,很明显,莫兰根本不理解他,而他也怕自己说着说着,又把话说歪了。他发现在头脑发热的时候,他经常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那些话就象鸟屎一样,他无法控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从天而降。
  但是,就这么走了吗?他又有点不甘心。
  按照常理,他好像应该立刻上去找她的。其实她才离开没三秒钟,他就开始想她了。他想念她的脸,皮肤,说话的声音,想念她的一切,越是想念,他就越是焦虑,我到底要不要上去找她?她会见我吗?如果见面了,我提起那两万块钱,她会不会再次生气?还有,她会不会把这事告诉她妈妈,她妈妈会不会因此更讨厌我?……
  就在他左右为难,踌躇不前的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是莫兰吗?是她叫他上楼去拿存折吗?就在他拿出手机的一刹那,他的心里燃起了一线希望,他想,如果是莫兰打来的,他会马上认错,明天去借三万块还给她。他要告诉她,他什么都愿意为她干,包括他最痛恨的欠债。
  但他很快就失望了。
  那是一个屏蔽的电话,他知道肯定不是莫兰,莫兰不会搞这套。
  “喂。”他沮丧地接了电话。
  “搞定了。”一个女人冷冰冰的声音。
  “你是谁?”
  他怀疑她打错了。
  “裴欣言。”她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色彩。
  他愣了半秒钟才想起她是谁。她是正在为他恢复数据的电脑专家,24岁的裴欣言,一个可以整整一个月足不出户的年轻女孩,他第一次敲响她家房门时,她以为他是送货的。穿着格子衬衫,戴着黑框眼镜的她,一手拿着20块钱,一手拿着圆珠笔,靠在门框上,冷冰冰地问他,“东西呢?”,当他亮出自己的证件时,她转身从房间里拿出个古怪的小东西来,朝他的证件上一扫,直到那个仪器神经质地唱出一句——“霍霍霍霍”,她才敞开房门让他进去。后来他才明白,那是她自制的证件识别仪,至于那声怪叫,她的解释是,“我喜欢周杰伦”,原来那是她从一首叫《霍元甲》的歌里摘录下来的。总体上说,她给他的印象是不像个活人,更像一个穿着衣服的电脑配件。
  “搞定了吗?”他问。
  “对。你来看一下。”她道。
  “你恢复的数据中,有没有某个罪犯的档案?”
  “有。”
  “可以说下名字吗?这样我可以让人立刻去查他的户籍资料。”
  她似乎喝了口咖啡,说道:
  “赵栋。赵子龙的赵,栋梁的栋,28岁,本市人,入狱原因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就是把别人账户里的钱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他的罪行被归为高科技犯罪,我猜,他大概就是你要找的电脑黑客。”
  “他被捕前住在哪里?”高竞迅速作着笔记。
  “S市B区太申路38弄4号亭子间。”
  “他家里还有别人吗?”
  “目前没有。”
  “没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
  高竞觉得跟裴欣言说话,就像在打乒乓球,一来一去,非常爽快。
  “他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叫辛梅,在他入狱前几个月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死了。他的继父在他12岁那年就跟他母亲离婚了,他的资料上说,他是个私生子,亲生父亲是母亲工作时认识的一个顾客,他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也从来没见过他。”
  “学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呢?”
  “你不会自己来看吗?”
  “最高学历是大学肄业,专业是软件工程,他在A大学读到大学三年级后就退学了,资料上说退学原因是‘无法承担学习压力,与同学关系紧张’。他没有工作经历,他说他找不到工作,辛梅死前是一幢大楼的清洁工,死后留下三万五千元的存款,他大概就是靠这些钱生活……就这些,哦,对了,我还查到了他的IP地址,除非他不在家上网,否则应该能找到他现在的住址。至于那间酒吧的资料,我已经制成了光盘,你自己来拿吧。”
  “谢谢你,我马上来你家。”高竞也。
  “好。”她挂了电话。
  


作者:鬼马星 回复日期:2008-10-20 10:30:00

  但他很快就失望了。
  那是一个屏蔽的电话,他知道肯定不是莫兰,莫兰不会搞这套。
  “喂。”他沮丧地接了电话。
  “搞定了。”一个女人冷冰冰的声音。
  “你是谁?”
  他怀疑她打错了。
  “裴欣言。”她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色彩。
  他愣了半秒钟才想起她是谁。她是正在为他恢复数据的电脑专家,24岁的裴欣言,一个可以整整一个月足不出户的年轻女孩,他第一次敲响她家房门时,她以为他是送货的。穿着格子衬衫,戴着黑框眼镜的她,一手拿着20块钱,一手拿着圆珠笔,靠在门框上,冷冰冰地问他,“东西呢?”,当他亮出自己的证件时,她转身从房间里拿出个古怪的小东西来,朝他的证件上一扫,直到那个仪器神经质地唱出一句——“霍霍霍霍”,她才敞开房门让他进去。后来他才明白,那是她自制的证件识别仪,至于那声怪叫,她的解释是,“我喜欢周杰伦”,原来那是她从一首叫《霍元甲》的歌里摘录下来的。总体上说,她给他的印象是不像个活人,更像一个穿着衣服的电脑配件。
  “搞定了吗?”他问。
  “对。你来看一下。”她道。
  “你恢复的数据中,有没有某个罪犯的档案?”
  “有。”
  “可以说下名字吗?这样我可以让人立刻去查他的户籍资料。”
  她似乎喝了口咖啡,说道:
  “赵栋。赵子龙的赵,栋梁的栋,28岁,本市人,入狱原因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就是把别人账户里的钱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他的罪行被归为高科技犯罪,我猜,他大概就是你要找的电脑黑客。”
  “他被捕前住在哪里?”高竞迅速作着笔记。
  “S市B区太申路38弄4号亭子间。”
  “他家里还有别人吗?”
  “目前没有。”
  “没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
  高竞觉得跟裴欣言说话,就像在打乒乓球,一来一去,非常爽快。
  “他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叫辛梅,在他入狱前几个月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死了。他的继父在他12岁那年就跟他母亲离婚了,他的资料上说,他是个私生子,亲生父亲是母亲工作时认识的一个顾客,他不知道父亲的名字,也从来没见过他。”
  “学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呢?”
  “你不会自己来看吗?”
  “最高学历是大学肄业,专业是软件工程,他在A大学读到大学三年级后就退学了,资料上说退学原因是‘无法承担学习压力,与同学关系紧张’。他没有工作经历,他说他找不到工作,辛梅死前是一幢大楼的清洁工,死后留下三万五千元的存款,他大概就是靠这些钱生活……就这些,哦,对了,我还查到了他的IP地址,除非他不在家上网,否则应该能找到他现在的住址。至于那间酒吧的资料,我已经制成了光盘,你自己来拿吧。”
  “谢谢你,我马上来你家。”高竞也。
  “好。”她挂了电话。
  高竞立刻布置下属去户籍资料里查找赵栋,他自己则驱车赶往裴欣言家。他现在急于了解更多她所恢复的数据,特别是他必须拿到赵栋的IP地址和群众利益酒吧的原始资料。虽然郑恒松已经在婚宴前给过他一份酒吧的地图,但他觉得这远远不够。
  首先,那家酒吧曾经发生过不止一起案件,它是重要的现场,正因为怕警方会在酒吧里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司徒雷才会找人烧了它,所以他不相信司徒雷真的会乖乖奉上酒吧的地图,即便真的是他提供的,那地图的真伪也值得怀疑。
  其次,在搜集案件线索方面,他向来只相信他自己,即便是郑恒松和乔纳,他也暗暗保留着三分警惕,所以出于习惯,他也会对酒吧的原始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和比对。这间酒吧在李耀明死后三个月被付之一炬,而在这停业的三个月中,酒吧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也就是说酒吧没再营业过,也没再发生过后续的案子,所以高竞认为,李耀明的死和酒吧的被烧,这两件事之间有因果关系。酒吧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跟李耀明的命案有关。
  而且,这东西肯定不会是一幅画或是一个酒杯,因为那太容易带走了,需要通过烧毁这么张狂的方式来毁灭的证据一定是带不走的,或者是即便想尽办法移走了,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他想来想去,那只能是酒吧的固定设施。也许从酒吧的开张之日起它就存在了,但在过去的案件中,它从没起过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不必接受火刑,它很可能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过去的案卷中,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酒吧的原始资料会被篡改。那东西肯定在原始资料中出现过,也许频率还不低。
  但是,烧毁酒吧是为了保护司徒雷吗?高竞认为未必。因为酒吧的固定设施,如果作为谋杀案的重要线索,它只能是指向那些当时在酒吧里的人,但司徒雷本人不在现场,其实他从来没在任何一个跟他有关的犯罪现场出现过,他是一个幕后指挥者。所以,高竞认为,烧毁酒吧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保护那个杀死李耀明的凶手——警察局的内奸,松鹤楼的宾客之一。司徒雷之所以会那么慷慨地烧毁一座酒吧来保护这个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内奸被抓,也许就会牵出司徒雷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许张建民的案子也会因此出现转机。他曾经翻看过案发当时的保安录像,张建民是被两个男人扔下去的,但是无法看清两个男人的脸,他们离开饭店时,也都低着头,他还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清单,但是负责调查那些书的下属没有从中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对了,莫兰去过!
  车开到半路,他又想到了莫兰。
  那天,在图书馆门口跟莫兰分手后,因为不放心她,他后来又折回图书馆来找她。但他从一楼找到五楼,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恰巧那时候,有人从二楼女厕所拿出一件大衣来,他当时看见图书卡上的拼音和血迹,好像脑袋被开了一枪。他记得自己发疯般地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发疯般地打电话,最后又是发疯般地跳上了自己的车。虽然郑恒松安慰他,莫兰那么机灵,又是个美女,不会出事的,但这句话使他更加心乱如麻,他好像不断听到莫兰的呼救声,“高竞,救救我,高竞,你在哪儿?”莫兰永远不会知道,他一上车就把枪上了膛,当时他想,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他就当场击毙司徒雷,再自杀。如果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到司徒雷家门口时,他才慢慢冷静下来,但他还是把枪放到了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莫兰去过图书馆,她曾经说,她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婚礼结束后就告诉他。
  可现在婚礼结束了,他们却吵架了。
  他犹豫是不是该给莫兰打个电话,但是如果开口就问图书馆的事,她一定会气上加气,认为他仅仅是因为工作才打电话给她的,也许还会认为他是在利用她。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给她发条短信试探一下,发短信很麻烦,他对自己说,要用最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心意,——
  “保证三天之内还你两万,我发誓再也不偷钱,再也不提司徒。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的短信言简意赅,很有诚意,不知道莫兰看了之后会不会回心转意。
  几秒钟后,莫兰的回复就过来了,比他简洁得多,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他只看见一个字:
  “呸!”
  莫兰一点都没被他感动,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一个小时后,高竞口袋里塞着跟IP地址相对应的调查结果,来到C区林川路328号健宝大厦2203室的门口。
  他按了两分钟门铃,没人应门。
  无奈之下,他只能破门而入。但正如他在按门铃时预感到的,他的枪和手铐毫无用武之地,屋子里空无一人。说它是间“空屋”名副其实,因为这里不仅没有人,也没有家具,生活用品,报纸或书籍,屋子很干净,地上连张多余的纸片都没有。高竞可以肯定,这里曾经被彻底地有条不紊地打扫过,因而,他更加确信,赵栋曾经住在这里。
  很明显,清扫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一切赵栋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人的痕迹容易消除,但猫呢?
  当然,也许不是猫。莫兰说过,这个人曾经养过一个宠物,它的名字叫芭比。宠物,有它自己的生活,它做过什么,他的主人未必完全能够了解,何况,这个主人还是个电脑黑客。
  他想到了裴欣言。
  把裴欣言介绍给他的B区公安分局的同事曾经告诉过他,
  “除去睡觉和上厕所,她每天24小时,几乎都在电脑前。工作、聊天、娱乐、吃饭包括交友都在网上,她几乎没有线下生活。在网上,她生活得多姿多彩,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绝对孤独的人。”
  想必同为电脑狂人的赵栋,应该也是这种整天盯着电脑的怪人,所以他不一定会知道他的宠物做过什么,到过什么地方。所以……
  也许,它会在什么地方拉过一泡尿,也许,它曾经逮过一个蟑螂,藏在它的私密小天地里,也许,它还曾经在什么地方磨过它的爪子。前两种遗留物,或许可能已经无迹可寻,但是最后那种……
  他决定碰碰运气,在屋子里仅存的两扇木门的下沿摸索一遍。
  马上就有了结果,他在厕所和卧室木门的底端分别发现了几条明显的爪印,爪印上曾被刷过一层漆,用肉眼没法看见,但手碰上去就会有明显的触感。狗的爪子没那么尖,他觉得还是猫的可能性更大。
  这里果然曾经有过一只猫。
  芭比。
  他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不出两分钟,下属就查到了健宝大厦这套房子的房主。房主姓林,住在海南。在长途电话里,他向高竞坦言,他购买这套房子纯粹是作为在S市的一项投资,他在S市共有三套这样的房子。他是通过中介公司把房子租出去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曾经告诉他,租房人是一对中年夫妻,至少看房、签合同、最后被目击搬入这套房子的人是这对夫妻,他本人从来没见过租房人,只知道这对夫妻付房租很慷慨,比他要求的房租要给得多,他们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搬走后要带走屋子里所有的家具,包括窗帘。
  “我的房子装修很简单,那些家具根本就不值钱,只要他们肯买,想带走就带走喽,我没什么意见。我也没问他们为什么不买新的。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房主解释道。
  高竞看了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房产中介公司肯定已经打烊了,要想询问详情看看来只能等明天,不过这只是走走程序,对于是否能从这家房产中介获得有价值的信息,高竞并不抱多大的希望,因为就算对方还记得这对夫妻,他们也不可能监视这对夫妻的生活,因此他们也不会知道,这对夫妻是否真的在这套房子里居住。
  想了解真实情况只有通过同一层楼的邻居。
  但就如高竞所料,赵栋极少出门,所以邻居们都对他印象模糊。22楼共有8户人家,他问了一圈,作为邻居的7户住家中,有四户不在家,或者说是没人,另外三户中,有一户说曾经看见一对夫妻进过03室,还有两户说好像见过一个年轻人从03室出来,但他们都不敢肯定这个人跟高竞照片中的赵栋是不是同一个人。
  “他个子不高,戴着帽子,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在低头锁门,所以……”其中一个邻居爱莫能助地摇了摇头。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栋大楼的门口装了探头。
  可高竞马上就发现自己白高兴了,当他前往门卫室讨要监控录像时,保安告诉他,这个探头在三天前的一个晚上被人莫名其妙地砸坏了,保安还记得就在探头被砸坏的第二天早晨,这栋楼的顶楼的确有人搬家离开,但他只看见一对相貌平平的中年夫妻上了一辆装载家具用的卡车,他们彼此没说几句话,他不知道房主是谁,当然,他也没记下车牌号,那辆卡车好像也不是专业搬家公司的车。
  高竞想,如果那对夫妻是负责掩护赵栋,那么赵栋很有可能并没有跟搬场车一起堂而皇之地离开,他跟他们是分开走的,而且,相信卡车上的家具,也不会真的被搬到赵栋的新住处,它们很可能被清洗,或者干脆就被扔了、卖了或烧了。总而言之,要想根据现在已知的线索找到赵栋,似乎希望很渺茫。以赵栋目前犯的罪,是不是有资格发通缉令也难说,郑恒松曾经告诫他,在抓住内奸之前,千万不要去触碰司徒雷特别在意的人或事,否则我们自己会先死。看现在的情形,司徒雷似乎很保护他这个电脑小弟,所以,郑恒松应该不会同意发通缉令,最后还是会让他自己去找。
  “高竞,我相信你的决心和能力,但我更相信现实。”
  郑恒松只会说这句屁话!
  高竞颇为沮丧地告别保安,走出了大楼,他的车就停在马路对面的一家便利店门口。他准备到便利店去买盒薄荷糖,可能是太早起床的缘故,他觉得喉咙又干又痛。今天凌晨四点,他独自驾车前往群众利益酒吧的旧址探查了一番,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莫兰家,今天乔纳结婚,虽然他不是伴郎,但也被安排了不少任务,接着晚上又跟莫兰吵了一架,心力交瘁,又为两万块钱的事受了惊吓,他觉得他好像快生病了。所以,他急需一颗薄荷糖来补充一下能量。
  “警察哥哥。喉咙痛、心情不好,或者觉得特别没精神的时候吃颗薄荷糖就会大有改善,不信你试试?”好多年前,16岁的莫兰在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曾经在他的手里塞过一盒薄荷糖,直到今天,他仍然记得那辛辣无比,却又令心肺无比舒爽的感觉,那是他生平吃的第一颗薄荷糖,从那以后,他只要身体一不舒服,就想吃薄荷糖。有时候,他觉得吃薄荷糖就像是得到了莫兰的安慰,因为在他认识她的那么多年中,她真正跟他无拘无束在一起的日子很少,他觉得太少了。
  便利店里人挺多。
  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站在他身边,一边伸手在货架上翻翻弄弄,一边在打手机。
  “呵呵……不可能啦……瞎说,瞎说……这件事,我只跟他一个人说过……当然,我谁也没说过,……我怎么知道谁告诉他的!……哈哈,别乱说……真的啦,我真的谁都没说过,就跟他一个说的……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哈哈哈,我也不信……别乱讲,不可能啦……”
  女孩一直在疯笑,后来她干脆买了两串关东煮坐到便利店靠窗的长凳上,边吃边说起来。
  不知为什么,直到买完薄荷糖,走出便利店,她之前说的那些话还在高竞的脑子里盘旋。
  “我只跟他一个人说过……我怎么知道谁告诉他的!……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
  关于警方的电脑系统曾经被黑客倾入的事,他只跟莫兰一个人说过。
  莫兰不是多嘴的人,应该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即使告诉乔纳和郑恒松也应该不会传到司徒雷的耳朵里。赵栋的突然搬离,显然是司徒雷的安排。那么,是谁走漏了消息?司徒雷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难道是莫兰告诉司徒雷的?
  不可能!
  她跟他的关系将来可能会因为那条该死的狗而有所改善,但狗是今天送来的,赵栋是三、四天前搬走的,那时候,她还不至于会把他视为朋友,所以,告诉司徒雷的,肯定不是莫兰!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怎么能随便怀疑莫兰!她就算以后跟他成为朋友,她跟我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莫兰不会把我跟她说的事告诉他,肯定不会!我该死!
  那么,是谁告诉司徒雷的?
  找电脑专家恢复数据这件事,他在局里从没宣扬过,这是他的单独行动。
  司徒雷怎么知道的?
  “要不就是他在我家装了窃听器……”女孩的声音再度在他脑海中响起。
  对了,他是在什么地方跟莫兰说的这些话?
  蓦地,一个念头飞过他的脑际。
  他在马路边站住了,缓缓抬起头,向前方望去。
  他的车就停在五米开外。
  “嘿,你睡了?”猴子推推旁边打瞌睡的猪肠。
  “等下次他再跟小美女吵架的时候再叫我。”猪肠闭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分。”
  “分了活该!脑子有病!居然要去借钱还给他女朋友,那不是变相在骂她女朋友贪财吗?就算再贪财的女人,这时候也要装装样子,嘿,所以谈恋爱不仅仅是上床那么简单,还要懂得社交技巧和心理战术。”猪肠又打了个哈欠。
  “上床也不简单。”猴子道。
  “哇哈哈。”猪肠爆发出一阵狂笑,他起身拍了下猴子的肩,大叫,“有道理,有道理。”
  “不过,他借钱给妹妹也没错,毕竟是亲人嘛,我就经常向我姐要钱。所以我每次去我姐家,我姐夫都给我看脸色,哈哈。”猴子也伸了个懒腰。
  猪肠拍了下猴子的后脑。
  “我要是你姐夫,我就跟你姐玩完!”
  “你懂个屁,那才叫爱情,爱情就是爱屋及乌。爱屋及乌,懂不懂?就是连我的臭脚臭嘴,眼睛里的眼屎都喜欢。”
  “我操,这也叫爱情,这应该叫变态!”
  “人家警察叔叔不过是借了点钱给妹妹,作为女人,一个懂道理的女人,不仅不该生气,还应该自己再拿出几万块钱来支持。唉,我觉得高警长很可怜……”
  “你这龟孙子,是不是最近一直在看韩剧?”
  “嘿,我姐借给我看的,人家国家的女人怎么就那么贤惠呢?尊老爱幼的,我们国家的女人除了耍泼要钱,就是跟婆家人吵架,唉……”猴子摇头叹息。
  猪肠看了猴子一会儿,忽然转变了话题。
  “喂,你听见没有?我们老板好像对那个小妞有点意思啊。”
  “只不过拉了下手臂,能代表什么?”猴子不同意。
  “不是拉,是抓。你没听那个警察说的?”
  “抓?哦,怎么样?”
  “这说明我们老板用了力。”
  “怎么样?”
  “我们老板从来不会主动追求谁,哪次不是女人自己扑上去?抓下手臂,意义非凡。我相信,我们老板如果喜欢那个小妞,很快就会把她搞定的……说起来,我们老板也算风度翩翩,呵呵……我期待老板跟警察的PK……一定很精彩。”
  这时,监控器里传来高竞的声音。
  “喂,是我,我在路上。”
  这时,监控器里传来高竞的声音。
  “喂,是我,我在路上。”
  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安静了下来。
  “他又在打电话了。”猴子轻声说。
  猪肠挥了下手,让他闭嘴。
  只听到高竞说:“对,我是高竞,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是吗?你是张建民的朋友?……你是说,他在临死前曾经交给你一样东西?……”电话里沉默力两秒钟,接着高竞的声音突然又响起,“好吧,在什么地方见面?……等一等,我记一下……大同路321号横通网吧?不是网吧,是网吧旁边的停车场?好,你穿什么衣服?……你戴帽子?……行,我大概得20分钟后才能赶到。你等我。千万不要走开。”
  高竞挂了电话。
  “怎么办?”猴子问猪肠。
  “当然是报告老大。”猪肠一边说,一边拨通了顾子群的电话,他立刻得到了指示。
  “只有20分钟吗?才20分钟?”顾子群似乎在电话那头看了下手表,他的声音跟往常接到紧急任务一样,显得急迫紧张,“我们的人必须在15分钟以内赶到才来得及办事。”
  “你们在哪儿?离那儿远吗?”
  “抄小路的话,不远。”
  “那这样吧,你们去。”
  “可是老大,我们只负责跟踪和监听啊。”猪肠嚷道。
  “没让你杀人。”
  “那就好。”猪肠松了口气,朝旁边的猴子挤挤眼,“那我们去干什么?”
  “你刚刚说,高竞是第一次跟这个人碰头?”
  “对,像是不认识。”
  “那好,你冒充高竞的手下,就说高竞在局里等他,把他骗上车,带到A区公安局后面的小马路上,自然有人会在那里接应。下面的事,就不用你们操心了。你们的任务就是把人带到指定地方。”顾子群咳嗽了两声。
  “ok,放心吧,老大。”
  “那人上车之后,跟我联系。”顾子群道。
  “ok!”
  猪肠挂了电话。
  “老大让我们干什么?”猴子问道。
  “他让我们去玩一个假扮警察叔叔的游戏。”
  “嘿,我们可不是第一次玩。”猴子笑着扭起了屁股。
  “呵呵,套上安全带!”猪肠踩下油门。
  “早就套上了,哥们!我还不了解你?”猴子的手抓紧了车把手。
   黑色商务车风驰电掣般地向前开去。
  “嘿,我们早到了,我们只用了……12分钟。”猴子晃了晃腕上发亮的电子表。
  自从有了这个进口电子表,猴子到哪里都在看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主动报时间。
  “早到的鸟儿有虫子吃。不知道那个人来了没有。”猪肠把商务车停在太平路321号门口的斜坡上,从车窗向外探头张望,321号的门牌旁边有个亮着霓虹灯的醒目招牌——“横通网吧”,网吧的右边果然有一片宽阔的空地,那里稀稀落落地停着几辆车。
  “嘿,那边好像有个人。”猴子嘀咕了一句。
  他顺着猴子的指引朝前望去,隐约在两辆车中间看见一个小小的火苗,接着,一个模糊的人影慢慢在火苗的周围清晰起来。远远望去,似乎是个男人,他正侧靠在一辆车上抽烟,因为停车场附近没有路灯,猪肠费了两秒钟才看清这人头上戴了顶帽子。
  “嘿,他戴着帽子。”猴子也看见了。
  “是啊。”猪肠笑着打开了车门。
  他们几乎同时下了车。
  所谓的停车场其实只不过是一片可以临时停车的无人管理的空地,此时是夜里10点25分,整个停车场陷在一片黑暗中,但他们还是看见那个人的头缓缓朝他们这边转过来。
  “他在看我们。”猴子双手插在口袋里,漫不经心地小声说。
  “那我们得走近点。”猪肠掏出一根烟塞在嘴里点上了。经验告诉他,扮演便衣,越显得满不在乎就越逼真。自信的人,能让别人相信你。这是老板说的。换句话说,如果你认为你自己是一个条子,别人也会这么认为。
  “哦,他的腿很长,看来是个帅男人。跟我们的高警长一样,阳光刑警。”猴子一边挥手驱散从他这边飘过去的烟味,一边阴阳怪气地说,“我们的高警长,如果单看照片,我们的老板不一定能斗过他。”
  “没有女人会只跟照片谈恋爱。”猪肠吸了口烟,盯着前方,他想尽力看清那人的脸,但因为他今天没带隐形眼镜,所以——谁知道今天会有突发任务?他以为只要在那里听人吵架就行了。
  “说的对。不过我觉得老板胜算不大……”猴子说。
  “老板没用心,一用心,还不是一踩一个准。”那个男人还在朝他们看,没错,那就是张建民的朋友。
  “有些事用心也没用。那个小女人家里有钱,不在乎钱。而且老板没他帅,也没他年轻,嘿嘿,私下说说,在那方面,我们的阳光刑警八成比老板强。俗话说,吃不着才想吃嘛。嘿嘿,我好像好久没吃海鲜了。”猴子一边说,一边晃脑袋。
  现在,他们离那个男人只有三步之遥了。
  猪肠骤然停下了脚步。
  “打个赌怎么样?”他回头轻声问猴子。
  “200块。我赌老板输。”
  “我赌老板赢。”
  “怎么才叫赢?”猴子望着前面的男人,转头小声问他。
  “如果她上了老板的床,就算我赢。”
  “行。”猴子用力点头。
  两人握了下手,算是成交了。
  那个男人在那里看着他们,帽檐压得低低的,他看不清那人的脸。
  “嘿,你好。你是张建民的朋友吗?”猪肠首先开了口。
  那个男人在那里看着他们,帽檐压得低低的,他看不清那人的脸。
  “嘿,你好。你是张建民的朋友吗?”猪肠首先开了口。
  那人没答话,但猪肠认为他在看他们。
  “我不是刚刚跟你通话的人,但我是高竞高科长的人,高科长在局里等你,他临时有些事不能赶来,局长找他,他走不开,他希望你回局里跟他谈。”
  那人没反应,猪肠回头看了猴子一眼,对他说:“这位是我的同事。”
  “你好。”猴子一本正经地说。
  那人仍然没动弹。
  “嘿,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张建民的朋友?”猴子大声问,接着又把头转向猪肠,“我说,是不是搞错了?”
  “不会错的,如果错了,这位朋友早就开口否认了。……也许他有顾虑。”他盯着那个男人,“别担心,我们都是自己人。你是张建民的朋友是吗?我们也是。你开车来了吗?”
  那个男人摇了摇头。
  “那好,我们的车就在外面,走吧,别浪费时间,高科长现在正在局里等你。”猪肠观察着他的反应。
  那个男人慢慢直起了身子。
  “走吧。”他又催了一句。
  那个男人朝他们走了过来。
  “你好。”他终于开了口。
  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声音,猪肠想。
  那个男人朝他伸出了手,就在他的手刚刚触碰到对方的手的一刹那,一个冰冷的东西“夸他”一声敲在他的手腕上,接着他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了过去,狠狠甩在一辆黑色汽车上,他听到自己的脑袋砸在汽车上发出“当”的一声巨响,坏了!脑盖骨是不是被砸了个窟窿?他想象着脑浆从这窟窿中流出来的恐怖景象,刚伸手摸摸头,他的眼睛被对方的肘部撞了一下,他眼前一片漆黑,接着他听见猴子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
  “啊——”
  他想睁眼看看发生了的什么,就觉得自己的腿肚子上被狠踢了一脚,妈的,我的腿!我的腿断了!恐惧和无法忍受的剧痛让他失去控制地嚎叫了一声,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划破了夜空,就像森林里的孤狼发出的最后绝响,无比凄凉和绝望。他瘫倒了下来,他还想挣扎,但他刚刚挥出还有些自由的左手,一把枪就顶住了他的脸。
  于是,这场小争斗在不到10秒的时间里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圈套!能够在十秒钟内制服他跟猴子两个的人一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这个用枪顶着他的男人毫无疑问是个警察。妈的,他是谁?这时候,还戴什么屁帽子!说真的,这顶帽子真够他妈的土的,现在走近了他才看清,那居然是顶白黑相间的花帽子,肯定是地摊货!够难看的。
  戴帽子的男人似乎跟他一样讨厌那顶帽子,他用手捏住帽檐向上一拉,那顶帽子就像被风刮走似的飞了出去。接着,他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脸。阳光刑警,妈的,在月光下,就象个魔鬼!
  “你好,我是高竞,怎么称呼?”高竞的口气很有礼貌,但眼神却像闪电一样凌厉。
  猪肠立刻避开了他的目光。
  “我没名字。大家都叫我猪肠。”他道。
  高竞没说话,把枪塞回了口袋,接着伸手往后一抓,流着鼻血的猴子被揪着的头发扔了过来。
  “嘿,哥们!”看见猴子,他立马心情好了许多,因为这小子永远都那么没心没肺,即使在最危险最恐怖的时候,他也会打哈哈、放屁,说笑话。
  “呵,你的脑袋在流血。”猴子摔倒在他身边,仰头盯着他的额头。
  “你的鼻子也在流血。妈的。”
  “我们上当了。怪不得他不说话,我们每天都在听他说话,他知道我们听得出他的声音。”猴子傻笑。
  “只怪我没戴隐形眼镜。”猪肠道。
  “我也没看清。嘿,我说他会赢。你就等着给我200块吧。”
  趁他们说话的空儿,高竞已经把他们两人铐在了一起,接着,他用力把他们两人从地上拽了起来,猪肠发现肌肉不算发达的高竞臂力大得惊人。
  “高sir,去哪儿啊?”他壮起胆子问。
  高竞回头漠然地看着他,说道:
  “去看看你们的车。”
  猪肠想,阳光刑警还算聪明!没让他们帮忙拆下他车里的窃听器。他们怎么会彻底拆除?警察再可怕,哪会有老板可怕?
  “然后呢?”猴子问高竞。
  高竞笑了笑没有说话,猪肠不得不承认,阳光刑警狞笑的样子也很帅。
  他们一起来到黑色商务车的旁边。
  “打开车门!”高竞命令道。
  猪肠打开了车门。
  “谁会开车?”高竞看着他们两人,问道。
  其实他跟猴子都会开车。但因为不知道高竞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面面相觑后,还是由他回答:
  “我会。”
  高竞命令他:
  “坐到驾驶座上去!”
  高竞想干什么?
  “快点!”
  他乖乖地坐了上去,高竞把他的手铐在方向盘上,迅速拔了车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拽住猴子的胳膊就朝前走。
  “高sir……”他刚开口,高竞就回头向他喝道:
  “等着!敢动就打死你!”
  他只好坐在车里,一动不动。 他看见高竞拉着猴子来到商务车的前方,猴子有些茫然地朝他这个方向望了一眼,眼神就象一个正在被押赴刑场的死刑犯,猪肠的心立刻揪紧了,妈的!哥们!抓他的脸!抓他的脸!但猴子在危险时刻,从来就没机灵过,要不是乱说话,要不就是发呆。他看见猴子果然在那里嘀嘀咕咕,高竞好像愣了一下。妈的,你可千万不能跟他说我们打赌的事啊!这不是让他发疯吗?猴子还在那里说个不停,妈的,笨蛋!猪肠真想下车奔过去,代替高竞给他来上一拳,什么时候了!你屁话那么多干吗!但他的手被铐在了车上,而车钥匙刚刚被高竞拿走了。妈的!他在车里跺了几脚!
  他看见高竞动作极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卷宽胶带来,只用了几秒钟就把猴子的双手双脚和嘴都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他把像尸体一样硬邦邦的猴子拉到了黑色商务车的轮子前,接着迅速拉开车门,坐到了他身边。高竞拉开车门的时候,他感觉有股寒风从外面吹来。
  他现在已经明白高竞想干什么了。
  “开吧。”高竞把车钥匙插进了锁孔。
  “什么?”他本能地吐出这两个字。
  “开车!”
  他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额头沁出了汗珠,
  “开车!”高竞继续命令道。
  “高……高警官。”
  高竞拔出枪来顶了一下他的脑袋。
  “开车!”
  “高,高警官……”
  “我让你开车!”
  他的车前面露出猴子的两只脚,这家伙今天还穿了双新球鞋。“怎么样?哥们?我姐给我买的。锐步!”今天碰头时,猴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让他看自己的鞋。妈的,哥们,我该怎么办?
  他猛地把双手从方向盘上拉下来。
  “高警官,你想知道什么?”他气喘吁吁地问。
  高竞看着他,停了一秒钟,才说话。
  “你叫什么?”他的口气缓和了下来。
  “朱东华。”
  “他呢?”高竞的下巴朝车前一弩。
  “他叫侯小波。”
  “你们为谁做事?”
  猪肠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说了实话,他轻声说:“司徒雷。”
  “是不是在我的车里装了窃听器?”高竞问。
  “嗯。”猪肠点头。
  他以为高竞会让他们拆除那个窃听器,但高竞却问:
  “你们窃听之后有没有录音?”
  “嗯,有。”
  “跟踪、窃听,收买、威胁,这是你们的惯用手法,是不是?”
  他略微迟疑了下,才承认:
  “嗯。我,我跟他,只负责窃听。”
  “如果你们要收买谁,是不是都会先锁定目标,然后进行窃听?”
  “嗯。”
  “那么,除了我以外,你们还窃听过别的警察吗?”
  他沉默了,这个问题太敏感,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高竞又用枪顶了他一下。
  “回答问题!”
  他不说话。
  “不说是不是?好,那就再见了!”高竞说完,忽然扣动了扳机,“咔哒”一声,猪肠觉得在那一瞬间,他的心脏都快飞出来了,妈的,啊……原来没子弹!我操!真是吓死人了!
  “有没有窃听过别人!”高竞厉声问道,还没等他说完,猪肠的那个“有”字就已经自己奔出了嘴。
  “有。”怕高竞没听清,他又说了一遍。
  “是谁?”
  “我们只监听过两个警察。名字,嗯,不记得了。”
  “录音在哪里?”
  “在……”他再次犹豫了。
  “砰”他的脑袋被撞在车窗玻璃上,妈妈呀,可真痛!
  高竞的声音像高音喇叭一样在他耳边炸开。
  “你,给我听好,我知道你的老板本事很大,连我的老板都要让他三分,我知道就算我把你们抓了,没过几个小时,你们也会被人领走。所以,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解决。现在,只有我跟你两个人,你知道我会怎么干吗?有个肇事后企图逃逸的歹徒想袭击我,我作了正当防卫,我可以先把你击毙,然后再把车开过去……”猪肠听到“咔哒”一声,高竞把子弹上了膛。
   “录音带在后备箱里。”他道。
  夜里11点半,周越正在家里跟老同事罗立阳喝酒聊天,最近这段时间,他经常主动找老罗喝酒。老罗跟他一样,也是单身汉,目前的境况跟他也差不多,都是在单位里混得不怎么样的人,而且,老罗识趣,嘴又紧,不该问的从来不问,就是偶尔不小心漏点口风给他,也不用担心会传出去。另外,老罗酒量也不错,不像高竞,两杯酒下肚,马上就脸红耳赤,找借口想撤了,老罗可以陪他从天黑一直喝到天亮。
  “高竞来找过你吗?老罗?”周越喝了一小口白酒,问道。
  高竞最近找过他几次,他都推说自己工作忙躲开了。自从那次在松鹤楼明确高竞的查案身份后,他就不怎么想搭理这个过去的好朋友了,他总觉得两人之间产生了隔阂。
  “他找过。”老罗答道,一边慢悠悠嚼着萝卜干。
  “他都问了你些什么?”
  “还是李耀明的事。”老罗抬起头瞥了周越一眼,问道,“他来找过你吗?”
  “还没有。”他摇摇头,也夹了块萝卜干放进嘴里。
  “我好像看见他去找小关了。”老罗说。
  “是吗?”他真羡慕高竞,他已经再也没那种工作热情了,自从妻子死后,他就觉得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了。
  “他说还会来找我,不知道还会问什么。”老罗低头望着酒杯,自言自语道,“我最近觉得自己的记忆力正在慢慢减退,医生让我少喝点酒。”
  “医生的话当然要听。不过很多遵医嘱的人,还不是死了?”
  老罗瞄了他一眼。
  “你说的对。生死由命。”老罗说。
  “对,生死由命。”
  “不过,小周,你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升上去的机会,单身么,以后还可以再结婚。”老罗吃了口菜,慢慢说道。
  周越笑起来。结婚这事,一辈子有一次还不够吗?
  “不结了。灰心了。至于是不是会升上去,就更不指望了。混混日子算了。”
  老罗不置可否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周越又给自己满上了一小杯,他现在越来越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了。借酒消愁,这话还真有点道理。他特别喜欢微醉的感觉,当他的头晕乎乎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许多愉快的往事,比如他第一次跟妻子约会的情景——
  她站在公园的河边等他,穿着条鲜艳的红裙子,长长的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他一走近,她就禁不住胆怯地朝后退了一步,那时候的她,还是个羞涩腼腆,连拉个手都会脸红的小女孩,谁会想到结婚后,她会变得那么快。当然,也不能全怪她,他也有责任,他工作太忙了没办法总陪着她,而她,就是在无休止的爽约和等待中渐渐失去了耐心……“你们局里只有你一个警察吗?”她经常这么抱怨,直到她死后,他仍然能在家里的玻璃窗上,常常看见她哀怨的眼睛……
  “叮咚”——门铃响了。
  这时候谁会来?他心里纳闷。他起身走到门口,从猫儿眼里看见高竞站在门外。
  “老罗,是高竞。”他回头对老罗说。
  这时候谁会来?他心里纳闷。他起身走到门口,从猫儿眼里看见高竞站在门外。
  “老罗,是高竞。”他回头对老罗说。
  “是他?”老罗皱起了眉头。
  跟他一样,老罗也不想见这个昔日的得意门生。
  但是,人家找上门来了,总不能避而不见吧,而且,高竞来之前没打电话上来,说明他在外面早就看见了屋子里的灯光。
  “你开门吧。”老罗似乎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周越点了点头。
  “正好,让他也来上一杯。”他一边开门,一边说,门开的时候,他正要跟高竞打招呼,笑还挂到嘴边,话还没出口,就觉得一股劲风从门外刮来,高竞揪着他的衣襟,猛地一下把他撞进了屋,顶在墙上。
  “高竞!你疯了吗!”他又惊又怒。
  “高竞!”老罗也站了起来。
  “你也在这儿,老师。”高竞眼睛盯着周越跟老罗打了招呼。
  “高竞!你想干什么!”周越反手抓住了高竞的衣襟,“别以为只有你会打!别以为只有你才能打!我警告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竞就忽然松开了手。
  “高竞!”他刚想问个明白,却再次被高竞打断了。
  “老师,我想跟周越单独谈谈。”高竞眼睛黑沉沉地盯着他。
  他站在原地迎视着高竞,心里却在打鼓,高竞想跟我谈什么?他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
  老罗站在那儿看了他们一会儿,最后从衣架上取下自己的大衣,默不作声地走出了门。等到门在老罗身后轻轻关上,他才猛地推了高竞一把。
  “高竞!你想跟我谈什么!”他大声质问。
  “赵杏兰!你跟赵杏兰是什么关系?!”高竞的声音比他更响。
  赵杏兰!这三个字让他的心不由自主晃了晃,但他马上稳住了自己。
  “我跟她是什么关系你还不清楚?!”
  “妈的,周越!你老婆生病时,你跟她发生过男女关系!后来,她就一直在约你!妈的,周越!你们还在所有人面前演戏!连我也被你骗了,我以为你们是仇人!其实你们是情人!妈的,我前年的饭都差点吐出来!”
  就像在马路上被人发现自己没拉裤链一样,周越觉得自己的脸一直红到了脖子根,他说不出话来,接着,他一拳朝高竞打去,正好打在高竞的下巴上。
  “周越!你这个混蛋!”高竞马上回击了他一拳。
  他又挥拳朝高竞打去,这一拳打在高竞的脖子上,高竞利索地给了他胸口一拳,他还想反击,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喝过酒的缘故,他觉得脚底下有点飘。
  “砰”!他的胸口挨了一拳,他仰头倒在沙发上。
  “周越!你他妈的,你在搞什么!”高竞朝他吼道。
  在他的眼前,赵杏兰的脸和妻子的脸交织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他想问,高竞,这事你怎么会知道的?但他问不出口,而且他知道,就算问了,高竞也不会说的。
  “周越!”
  “你怎么知道的?”他还是问了。
  “不用你管!我只想知道……”
  “你不明白,高竞。”他望着天花板。
  “我不明白什么!”
  “你不明白……”
  “你不说我当然不明白!”高竞道。
  他望着天花板,没说话。
  “周越!你怎么搞的!你怎么会跟她搞在一起!你的头是不是被枪打了?!”
  “我老婆是赵杏兰老公的情人!”他轻声说。
  “什么?”高竞没听清。
  “我老婆是区政府办公室的文员,后来成了区长的情人。区长就是赵杏兰的老公。”他平静地说。
  高竞望着他,隔了一会儿才说:“这不能成为你们发生关系的理由。”
  “妈的!高竞,我戴了绿帽子!我跟赵杏兰完全是为了报复!当然,我也很后悔!但是,它就这么发生了!我没喝醉,我很清醒,但这又有什么分别,那种感觉就跟喝醉酒一样……”他望着高竞,摇了摇头,随后问道,“如果莫兰跟你结婚后,又成了别人的情人,你会怎么做,高竞?”
  “你说什么?!”
  “我只是打个比方。”
  “莫兰和我都是有原则的人。如果有一天她不喜欢我了,她会先跟我离婚,再跟别人好。而我,只要她能幸福,我可以让位。尊重你的爱人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不爱就放手,道理简单极了!”
  “呵!你真伟大!所以我说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个球!如果我是你,我会跟她离婚。既然她不尊重我,我干吗要恋恋不舍!”
  “如果我舍得离婚,我还用那么做吗?如果喜欢一个人怎么会轻易放手!如果你真的那么轻易就放手了,说明你根本不喜欢她!笨蛋!”周越吼了一串话后,声音又低了下来,“她生病的时候,曾经跟我说过对不起,她没说是什么事,我也没问。但是,我们两人都心知肚明,我知道她是后悔的。那时候我们说好,等她的病好,我们就重新开始,她还说她如果辞职的话,我得养她,我也答应了,但她还是死了。你不会明白我的感觉,什么赵杏兰!你跟我提这个臭娘们干什么!”
  高竞站住那里望着他,过了会儿,终于伸出手把他拉了起来。
  “你跟赵杏兰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不管。”高竞说。
  “我跟她不是什么情人,知道她为什么总是针对我吗?就是因为我再也没理过她。”周越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笑了笑。
  高竞拖了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下,他已经猜到高竞会问他什么了。
  “你是不是想问我,李耀明被杀那天发生的事?”
  “那天,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听见了赵杏兰的叫声,请你说实话。”
  他假装没看见高竞眼睛里的蔑视,说道:
  “我说的是实话,8点25分左右,我在酒吧里听见了她的叫声,然后过了大约5分钟,,她才开始真的尖叫起来。”
  “当时你在哪儿?”
  “我在吧台后面。”
  “你在吧台后面能听见她的叫声,而在酒吧大厅里的人却没有听到,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突然让他意识到高竞是凶杀科的科长。
  高竞把手搭在椅背上,说道:
  “周越!今天,我们只是在你家谈,如果……”
  “行了!我当时没在吧台里。”他打断了高竞没说出来的半句威胁。
  “说下去。”高竞点起了一支烟。
  “我看见她进来,我就从吧台里出来跟了过去。”
  高竞低头抽烟。
  “然后呢?”
  “当然,我看见老李躺在那里,不过她惊叫一声,是因为看见了另一个女人。其实她急于要进入酒吧,就是为了找她。”
  高竞抬起头看着他。
  “是她18岁的女儿,据说喜欢到那个酒吧去玩。”他道。
  “你在旁边看她的时候,其他人在干什么?”高竞问。
  “老罗押着一个可疑分子走出酒吧,我还看见老关和另外几个人在审问那些酒吧的客人。我就知道这些。”
  “罗老师押着一个可疑分子离开酒吧。这个可疑分子应该就是后来逃跑的那个。”高竞玩味着这句话,然后问道,“所谓的可疑分子,是指哪方面可疑,是因为吸毒吗?”
  这个问题让周越感到心里舒坦了一些,他很高兴高竞能问他这个问题。有些话,得有人问他,他才好说,不然就显得有些不厚道。而且,他不喜欢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
  “所谓可疑只是老罗自己认为可疑而已。”他道。
  “你是什么意思?”高竞眯起了眼睛。
  “我就是这个意思,是老罗自己说那是个可疑分子,自始自终,其他人都没看到他带着谁出去。他出门的时候还遭遇了枪击,那个疑犯就这么逃走了。”
  高竞深吸了一口烟,抬头看着他,问道:
  “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周越?”
  “其实,我只看见那个疑犯的侧影,我觉得有点像……李耀明的太太。”
  高竞的脸沉了下来,但没说话。
  他应该正在思考我说的话,周越想。
  “高竞,我就知道这些。”他走到桌边,将他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我没杀李耀明。我没必要杀他。”他道。
  “那你觉得是谁?”
  “张建民。”
  高竞笑了笑,站起了身。
  “我还会来找你的,我希望你今天说的都是实话。周越。”
  “高竞!”
  高竞在门边回过头来。
  “我跟赵杏兰,不是情人,我们只是偶尔有那么一次或两次,没有再多了。我讨厌她,是她一直在缠着我……”
  “可以跟讨厌的女人做那种事,说明你无法控制自己!周越,你很可能就是那个内奸。不过你放心,在破案之前,这件事我会替你保密。”高竞说完就摔门走了出去。
  “事情就是这样?”司徒雷问道。
  “就是这样,老板。”
  “你都问清楚了?”
  “都问清楚了,高竞只拿了对那两个警察的监听录音,就这些。”
  “密切关注高竞。有什么动向及时向我报告。”
  “是,老板。”
  “那就这样吧。”他想挂电话了。
  “老板,你看,对这两个小子怎么处置……”顾子群在电话里战战兢兢地问。
  他马上有了决定,但还是等了两秒钟,才说:“子群,给他们一人3000块,再带他们去吃一顿好的压压惊。”
  “老板!”顾子群显然对他的宽宏大量很吃惊。
  “有什么问题?”
  “哦,没有了。谢谢老板,谢谢老板,我马上去办。”顾子群一迭连声地说,他仿佛看见顾子群在电话那头擦汗。
  “辛苦你了。子群。”他笑着说
  “哪儿的话。”顾子群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低声问道,“老板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没什么,你去忙吧。”他又笑了笑。
  打完这个电话后,他突然想起了赵栋,于是他拨通了赵栋的电话。
  “睡了吗?”
  “啊,老板。”听到他的声音,赵栋非常高兴,“我还没睡,我在看电影呢,刚刚从网上下载,超棒!”他兴致勃勃地说。
  “在那边住还习惯吗?”他温和地问。
  “还行吧,比我原来的地方小点,不过我喜欢小房子。”赵栋关了音乐,问道,“老板,你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
  司徒雷没法解释,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的精神和兴致会那么好,他想,大概是因为他的腿今天没太打扰他吧,而且,他的女大学生情妇今天也不在,难得的安静让他感到惬意。他刚刚还坐在书房的沙发上看了一个多小时的小说。
  “猫咪的东西都送来了吗?”他喝了一口茶,问道。
  “呵呵,前天就送来了,这次的牌子她很喜欢,一下子就吃完了,吃完了还到处找。嘿嘿,代芭比谢谢啦,老板想的真周到。”
  司徒雷笑了笑。
  “没事。我听说你走的那天心情不好,所以打个电话来问问。”他知道赵栋在离开旧居前往新居的路上,曾经坐在车上哭了很久。
  “我不喜欢搬家。每次搬家总感觉像在身上割掉一块肉一样。不过……”赵栋的心情听上去还不错,“现在的新家马上就会成为我的旧家的。我知道。嘿,我发现附近有家桂林米粉店,我让他连着送了两天,好吃啊。”
  “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
  “不这么想,怎么活下去啊。对了,老板,你把狗送还给莫悠然小姐了吗?”赵栋突然问道。
  听到赵栋叫莫兰“莫悠然”,他觉得涌出一股暖意。
  “送了。”
  “她什么反应?”赵栋马上问。
  “很高兴。”
  “你有没有照我说的,狗的东西放在车前座?”
  “对,她果然没看见。”
  “唩,那正好明天给她送过去!见面的时候,让她请你吃饭!老板,她做菜有一套,还会做蛋糕,到时候你就说你没吃饭。”赵栋热情地给他出起了主意。
  真是个好主意,不过……
  “赵栋,你别忘了,她是我们的敌人。”
  “有部电影叫《与敌共眠》。”
  “没看过。”司徒雷笑着说,“赵栋,即便我不愿与她为敌,她也会把我当敌人。”
  “啊,明白啦,老板,她是敌人,就得用非常手段。老板,问问她那本书的事吧,看她怎么解释。”
  “哪本书?”
  “新电脑不太顺手,不过我还是查到了,悠然小姐后来又去过一次图书馆,她借的书是《说出你的秘密》。老板,我敢打赌,这本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书。她最初借的那本,只是为了迷惑你,装装样子的。悠然小姐很机灵啊。”
  原来她果然在骗他!看来,那天她主动向他展示的张建民留在书上的所谓笔迹,八成是她自己写的。这个小狐狸精!

  13.说出你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莫兰一打开手机,就接连收到三条短信,两条是高竞昨天半夜发来的。
  “车里有窃听器,我们吵架让人偷听了,被我抓住的小子说你不应该怪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你,我会补偿你的。”
  “我被人打了,肚子饿,头痛,喉咙也痛。你不管我了吗?”
  看第一条的时候,莫兰想骂人,可看到第二条,她马上又心软了,再看看发短信的时间,是半夜两点,工作到半夜,能不饿吗?喉咙痛肯定也是因为太辛苦了。她又想到了他的冰箱,这几天忙着给乔纳筹备婚事,没去搭理他,也不知道他冰箱里有没有吃的,她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他,但想起他昨天对她说的那些话,她拿起了电话又放下了,再说,这时她看了第三条短信,原来是以前杂志社的老同事小芬发来的——“你要找女作家我已经联系上了,她没时间跟你见面,但你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她。她的号码:********”
  莫兰连忙回了一条短信给老朋友:“谢谢小芬!你真伟大!”
  接着,她拨通了小芬提供的这个手机号码。是安敏本人接的电话。
  “你是小芬的朋友吗?听说你要找我?”安敏的声音听上去急匆匆的。
  “哦,是的。我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了一本……”
  “《说出你的秘密》,我知道,有什么事吗?”
  这个安敏难道要去赶飞机吗?
  “我想知道《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和《黑夜的期待》这两篇文章是真人真事吗?”莫兰的口气也急起来。
  “当然是真人真事。”
  “可以告诉我,她们的名字吗?”
  莫兰准备迎接下面的回答,诸如“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给我一个理由?”或者,“我考虑一下再说。”
  但是,安敏很干脆地回答了她。
  “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访谈对象,她叫朱敏,朱德的朱,敏捷的敏。她的花名叫Lucy,是一家外企的文员。”
  “那另一个呢?”
  “《黑夜的期待》吗?我不能告诉你,因为她活着,万一有什么事的话……”
  莫兰立刻听出了问题。
  “等一等,你是说朱敏她……”
  “死了。”
  “她,她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是去年年底给她做的访谈,今年5月书出版后,我打电话给她,想送她一本,这是我们的约定。接电话的是她的室友,朱敏在4月底出车祸死了,那天她出门,手机没带。听说司机好像逃逸了,后来怎么样我不清楚。”安敏的口气缓了下来。
  “那么,这几个月有没有一位警察曾经找你打听我说的这两篇文章?”
  安敏沉默了片刻,问道:“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正在看一位警察留下的资料,他的资料显示他很关注你写的这本书里的这两篇文章,我相信他应该来找过你。顺便说一句……”莫兰刻意停顿了一下,“这位警察已经死了,他的名字叫张建民。”
  “真没想到。”这回轮到安敏吃惊了,她好像在大喘气,“真没想到他会……”
  “他来找过你?”莫兰马上问。
  “对,他两个月前来找过,他跟你提的问题差不多,想打听那两篇文章的主人公……哦,真没想到,他居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安敏用打听小道消息的口吻问莫兰。
  “现在还不清楚死因。”
  “哦。”
  “你有没有告诉他那两个主人公的名字?”
  “我说了。”安敏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你不是警察,所以另一个人的名字,我不能告诉你。”
  “我能理解。”莫兰决定换个角度提问,“那么,张警官有没有提到脚踝上的痣?”
  莫兰记得在那篇《黑夜的期待》中,有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
  “我讨厌痣。从小到大,都在为它们的存在而苦恼。还好,18岁以前,我已经把脸和脖子上的痣都去除了,现在只剩下背上和脚踝上的了,本来爱美又对未来满怀憧憬的我,准备在结婚前把那些讨厌的小黑点通通抹去的,但是因为跟一个蠢人结婚,我懒得费那个心了。”
  在那篇文字中,张建民在“痣”和“脚踝”上分别用铅笔画了圈。
  那个女人的脚踝上有颗痣。
  “脚踝上的痣?”安敏想了一下,道,“他提过,不过我没仔细看过访谈对象的脚踝,我只是把她说的话整理成文。既然她这么写,那……应该是有那么颗痣的。”
  “真的不能告诉我她叫什么?”
  “抱歉,真的不能。”
  “那么,朱敏的电话能给我吗?”莫兰想了想,觉得这个号码多半已经不用了,于是,她马上说,“你有没有她室友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地址?”
  “这个我有,我曾经给她寄过一本书。等一下。”能给她提供这个号码,安敏似乎也觉得很宽慰。
  过了大约五分钟,安敏的声音重新在电话那头响起。
  “我找到了,她叫路越,住在北京路235弄7号902室。”
  “朱敏。”乔纳盯着白纸上的这两个字,问莫兰,“她是干什么的?”
  “听说是个外企职员,从她的文章看,她的年龄大概是二十多岁,没结过婚,以前跟一个男人同居过,后来那个男人移情别恋,她就开始自暴自弃了。”莫兰一边说,一边回忆着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片段:
  “东喜欢抽烟,他走之后,我怕那股烟味会从屋子里飘走,所以好几天不舍得开窗,我想留住一个人不可能,留住这股味儿也许能办到。我学会了抽烟,我知道那是自欺欺人,但还是拼命地抽。每次点燃香烟时,我总会禁不住想起东细长的眼睛,我越想他,就越抽得凶。他离开时,我曾经说,没他我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没他我根本活不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了,是个空心人。”
  “我开始找他,在分手两个星期后,我开始到处找他,但我发现他换了手机,换了工作,搬了家,我找不到他。那时,我拿着瓶酒,一口气喝干了它,然后就坐在窗台上唱歌,唱啊,唱啊,我想起了一个地方。过去,他总是去那儿玩,他喜欢那里的酒和女人。酒很烈,女人很会笑,他以前总这么说。”
  “那家古怪的酒吧激发了我的灵感。后来,我就是在那家酒吧重新发现了自己的魅力。我好久没笑了,但在那里我笑得很欢。我还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个朋友后来跟我分租了房子,东走后,我不再需要两个房间了。而且那时候,我也不在乎他的气味了,我明白,有些东西,走了之后,就只能让它走了。”
  “我已经好久没照镜子了,那天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有个男人走到我身后,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感觉他的西装摩擦着我的后腰。他说了一串甜言蜜语,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盯着镜子看,我看见他长了一张跟东有七分相似的脸,于是我就把身子靠在了他身上,我始终没听见他在跟我说什么。我只听见东在跟我说话,Lucy,Lucy,你是我的宝贝。不过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他跟东长得并不像,但我还是朝他笑了。为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为了他作了一次东的替身,一个笑又算得了什么?”
  “你说在酒吧发生一夜情的段落跟她日记的章节一模一样?”乔纳瞪着莫兰问道。
  “对,写法不同,但情节如出一辙。”莫兰把苹果削成片推到表姐面前,然后又把那篇日记的章节翻给她看,“你瞧。”
   2007年2月5日
   8点到的酒吧。怪了,酒吧的名字那么土,什么群众什么利益,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名字。我进去,发现里面更土。不过只是装潢土,里面的人还是跟别的酒吧差不多,女的妖,男的骚。本来是去找东的,但是没找到,又不想回去,就坐在吧台上发呆,不知不觉喝了几杯,头昏,想吐,但走到半路站住了,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很漂亮——我本来也不丑。“可是,你不像女人,像女孩。”东的话,让我自卑。
  我问过他,难道C罩还不够?他的回答我终身难忘,他说“一个女孩就算是D罩也是女孩”。他的话很深奥,让我再次感到自卑和伤心。但当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时候,我觉得他应该去配副眼镜,我明明就是个女人。
  有个男人站到我身后,把手搭在我肩上,我当时一定是喝多了,我觉得他跟东很像,突然就想征服他,心里就像有魔鬼一样,我把身子靠在他身上,他在我耳边说,你很美,门口的保时捷是我的,1000。有趣,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悟出他这句话的意思。我没拒绝,我为什么要拒绝呢?为东守节吗?而且,该死的老板最近又因为我迟到扣了我50块,我还得交房租。
  他给我钱的时候,我朝他笑了,他一定以为我很贪财,他对我说,我们再联系。我点头,其实我笑的是别的,他跟东不像。我看他的脸,他给了我一张名片。
  “哇,这哪是一夜情啊,这是卖春哦。”乔纳有滋有味地吃着一片苹果说道。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等会儿准备去见一见朱敏的室友路越,看文章,好像那个室友还是她在酒吧认识的,我想她应该知道不少东西。”
  “你上次不是说,张建民在书里标了很多关键词吗?”
  “我后来发现所谓的关键词就是跟那本日记对应的,比如‘酒吧’,‘东’,‘Lucy’‘笑’等等。”莫兰拆开一包牛肉干,朝父母的卧室叫道,“小黑,小黑。”
  小黑马上奔了过来,莫兰喂了它一块牛肉干。
  “好吃吗?”莫兰问道,小黑愣愣看着她,伸出一只爪子来,她眉开眼笑地握了一下它的爪子,赞扬道,“耶,小黑真懂礼貌。”
  “你给它吃的,它当然要拍你马屁。嘿。”乔纳说。
  莫兰白了她一眼,搂了一下小黑的脖子,又放开它,拍了下它的背。
  “走吧,去陪妈妈吧。等会儿,她会带你出去散步的。”
  小黑欢快地摇了摇尾巴,奔回卧室去了。
  “小黑好可爱啊。”
  乔纳对小黑没兴趣,自顾自吃苹果。
  “那你要我干什么?”她问道。
  “你有空吗?你才结婚啊。你跟松哥这几天有什么安排?”莫兰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时候让乔纳帮忙查资料,有点不合时宜,搞不好,还要会被妈妈骂不懂事。
  可乔纳马上说:
  “没空我问你干吗?松对外宣布会带我去他老爸的家乡住几天,他让他办公室的人给定了去辽宁的火车票,其实,我们两个哪儿都不去,就住在家里。”她用手指戳了下桌子。
  “那你现在回家了,松哥到哪儿去了?”
  “他今天先去局里发喜糖了,最重要的是要跟高竞碰头,好像高竞查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说到这儿,乔纳从桌子对面伸出手了,轻轻推了下莫兰的肩膀,压低声音说,“喂,你不知道,昨晚10点多,你家高竞居然打电话给松,说他的车被人窃听了!妈的,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哎!害得松只好把我搁下,一本正经跟他说了一大通。最后,还答应借两万块钱给他。”
  两万块!莫兰气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高竞!你这个大笨蛋!没人像你这么不开窍的!人家新婚之夜,打什么电话!还问人借钱!两万块!我是你的债主吗?我向你催债了吗?
  “喂,他为什么要借两万块?”乔纳推推她的胳膊。
  “他欠我的啦!”她没好气地回答。她想,要是高竞在她面前,她真的可能把盘子里的苹果通通倒在他头上。
  “啊?”乔纳瞪着她,一脸困惑。
  这事是说不清了。莫兰往嘴里塞了一片苹果,硬是忍住了要跟乔纳和盘托出的欲望,她倒不是想跟乔纳保密,而是怕自己越说越气,最后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她还没决定怎么“处置”这根木头,她不想轻易说分手。可是……他也太不开窍了!真懒得理他。
  “到底什么事?”
  “我晚上再告诉你。”莫兰缓了口气,转换了话题,“你刚刚不是问我,有什么让你做的吗?好吧,有空的话,帮我查一下朱敏和那个秦芝云的背景资料。”
  “秦芝云?花痴我老公的那个?奶奶的,我马上去查。”乔纳很是起劲,立马站起了身。
  “你回单位?”莫兰无精打采地问。
  “哪儿啊,我才不回单位呢,那里10个有9个要问我在哪儿弄的头发,妈的,烦死我了!我让B区分局的老朋友帮我查。”乔纳说完,拿着盛饭苹果片的盘子风风火火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莫兰真羡慕表姐现在的生活。她也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从衣柜里拿出高竞的汗衫,然后朝父母的卧室喊道:“小黑,小黑。”
  小黑快乐地奔到了她面前。
  她蹲下身子,把那件汗衫放到小黑的鼻子下面,悄声说:“小黑,闻闻,这是你的二姐夫的味道。他实在太笨了,你记住它的味道,以后看见他,就咬他一口,听见没有?听见了,就答应一声。”
  小黑那对乌黑的眼睛,认真地望着她,随后“汪”地叫了一声。
  莫兰笑着摸摸它的耳朵说:
  “嗯,还是小黑聪明。”
  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
  路越说,朱敏死前经常去那家照相馆。
  “她去那里拍老式婚纱照。是不是当模特我不知道,照片我也没见过,不过,她模模糊糊地说过一句,她说有人要是看见她的照片想找她也很容易。”路越望着电脑荧屏,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说,莫兰想。
  身材壮硕的路越是个室内设计师,烫着卷卷头,见面之后,她坦率地承认,她跟朱敏是在群众利益酒吧认识的。
  “当时她醉得东倒西歪的,把我的包当成她自己的了,跟我胡搅蛮缠,后来我替她付了酒钱,又把她送回了家。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个很不错的人,大方、热情、心地善良,只是有时候比较单纯。”
  路越也很快证实了莫兰的推测。
  “对,是有个姓张的警察来找过我,也是通过那个写书的女人。他来找我,是想了解朱敏生前的事,我给了她一个朱敏留下的箱子。”
  “箱子?”
  “朱敏出车祸后,她的大部分东西都让她的家里人领走了,但我后来发现,她在我床底下的角落里偷偷放了一个箱子,锁得很严实。那时我跟朱敏的家人已经失去了联系,没办法还给他们,所以我就把箱子交给了那个警察。那个警察当着我的面把箱子打开后,呵,我可真是大吃一惊,里面有好多钱,我没数,大概,我想应该有十万。”
  “你知道她的这些钱是哪儿来的吗?”莫兰问道。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私生活。”路越摇摇头。
  “她的收入高吗?如果有人讨厌存银行,也许会把钱藏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路越微微一笑。
  “她曾经说,那个照相馆是她生活的另一面,还说是她的金矿。”
  “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路越再次摇摇头。
  “我怀疑她在卖淫。”莫兰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路越的眉毛向上一挑,没有马上接口,过了会儿才说:“失恋让她很痛苦,为了排遣痛苦,她需要喝酒、买衣服和交际,这都需要钱。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做你说的事,她只是经常在我面前提起那个照相馆的老板,听说那人还是个残疾人,从小得了小儿麻痹症。她叫他石头。”路越笑着瞥了她一眼,“别这么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不过Lucy说起他时候,我觉得她至少不讨厌他。”
  王若琳也提到过东林路的一家老式照相馆。
  她说,张建民曾经对照相馆橱窗里的旧照片看了很久。
  莫兰在照相馆对面的美发店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一边享受干洗服务,一边拨通了乔纳的电话。她准备打完电话向理发师打听一下对面五月花照相馆的情况。
  “嘿,你要的那两人给你查到了。”乔纳似乎在呱唧呱唧吃东西。
  “你在吃什么?声音好大。”
  “龙虾片,我家松买给我的,他说我现在属于新婚加班,所以奖励我大包零食,刚刚他自己送来的,不过他马上就又走了。”乔纳美滋滋地说。
  莫兰听得不由地心生妒忌。
  “松哥真好,要不我给松哥当小妾算了。”
  “哈哈,妒忌了吧,赶紧结婚吧。高竞虽然木一点,不过,你不是说他是电椅吗?各人有各人的好处嘛。”乔纳心情极佳。
  “可惜他的脑子没插电。别提他了,言归正传。那两人是什么情况?”莫兰一想到高竞向郑恒松借的那两万块钱,就气不打一处来,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乔纳嚼着龙虾片说:“好,先说我老公的秦妹妹。”
  “恶心。”
  “她今年32岁,父母以前是粮油店的职工,现在都退休了,家庭条件一般,她是独生女,没读过全日制大学,最高学历是自学考大专,文秘专业。中专毕业后,她曾经在工厂做过几年的办事员,也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高档活。她现在是海众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一句话,就是卖汽车的。她是在8年前跟李耀明结的婚,他们没有孩子,她也没什么不良记录。”
  “松哥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昨晚问过了。十几年前,他们是在游泳池认识秦芝云的,她那时好像刚学会游泳,脚抽筋了,他们两个救了她,其实是李耀明救了她。接着,他们两个就开始同时追求她,秦芝云那时候对松若即若离,反而对李耀明更热情,妈的,现在想想,那完全是欲擒故纵,自作聪明!哼。”
  “说下去说下去,后来呢?”莫兰催促道。
  “那时候松以为秦芝云不喜欢自己,就有点想退出了,恰好有次行动,李耀明又救了他的命,这件事就让他下了决心。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主动跟秦芝云联系。但是,听着啊,有但是了,他退出之后,秦芝云马上就发急了,开始倒追他,一天到晚打电话给他,追着他要跟他聊天,直到后来松找了别的女人,他才退出。那么,这别的女人是谁呢?妈的,就是那个为了唱卡拉ok,见死不救的齐海波(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
  “唉,松哥的运气也不怎么样。”莫兰叹息道,同时她抬头朝给她洗头的男服务生笑了笑说,“轻一点,谢谢。”
  “再来说那个朱敏。”
  “等等,我有个问题,你能不能问问松哥。”
  “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秦芝云的脚踝上是不是有颗痣。”
  莫兰觉得张建民在那篇文章里特意圈下这几个字一定有用意。张建民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这本书的,他曾经借过一堆类似的书,最后让他锁定目标的这两篇文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莫兰认为,朱敏的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里,是酒吧、Lucy、东这些字眼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么《黑夜的期待》呢?莫兰觉得就是那颗脚踝上的痣。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颗痣。而且,见到这颗痣的时候,应该是夏季,因为那时候女人都穿凉鞋。张建民在群众利益酒吧受伤的时候是8月,那么会不会就是在那天晚上,他看见过这颗痣。他当然不可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弯下身子去看女人的脚,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倒在地上的时候,有个女人的脚就在他身边……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好,我去问他,这个他应该知道。喂,我都忘了告诉你了,你知道秦芝云昨天在酒席上对我说过什么吗?”乔纳语调很神秘。
  “什么?”莫兰好奇心顿生。
  “虽然我得到的只是几个晚上,但是有一天他会明白我才是最爱他的人。这是她的原话。妈的,臭女人!企图离间我跟我老公的关系,她想让我认为,松跟她有关系。妈的,其实,他们两人只是出去玩过两天,压根儿什么都没发生,因为松那时候还顾忌着李耀明,没下决心咬她这块肉呢。松就花在嘴上,办事正经着呢。毕竟是军人的后代嘛!”
  “哦,这女人真恶心。居然在你们的婚礼上,跟你说这些!她到底想怎么样?指望松哥闹婚变,带她走人?”
  “就是!哼!当时我气得差点扇她,后来想想不能让这女人得逞,她不就是来捣乱的吗?我发火不是反而中了她的奸计?再说我还得顾及松的面子。所以,我就夹了块萝卜给她,我悄悄对她说,多吃萝卜多放屁,萝卜有的是,你今天多吃点。”
  “哈哈,真棒。对,就得这么对付她!”莫兰格格笑起来。
  “扯远了,扯远了,还是说朱敏的事吧。”
  “再等一等。”
  “你又想问什么?秦芝云的屁股上有没有痣,你可不要让我去问我老公哦。”乔纳警告她。
  “不是那事,你放心好了。我是想让你帮我查一下,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的业主是谁。如果查到了,帮我查一下这个人的背景。我想这个人是个残疾人,曾经得过小儿麻痹症。”
  “这地址我记下了。”
  “谢谢啦。局长夫人。”
  “嘿,最怕人家这样叫我!”
  “以后这么叫你的人多了。”
  “所以,我可能会申请换单位。好啦,好啦,废话少说,我一会儿要看电视了,跟你说朱敏的事!”
  “嗯,你说。”
  “朱敏,25岁,原籍四川,2005年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S市,根据我的调查,她的档案一直挂在外服公司,跳过两次槽,工作单位都是外企。她也没有不良记录。她是在2007年4月底出的车祸,记录上说,肇事车逃逸了,到现在也没下文。”
  “你能不能传给我几张她出事时的现场照片?”莫兰道。
  “这么恶心的照片,你也要?”
  “哦,越恶心越好,反正也不是我看。”
  “重吗?”男服务生问莫兰。
  “嗯,可以。”她闭着眼睛正享受洗完头后的头部按摩,她假装不经意地问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冲印照片的?”
  “有啊,对面不就有家照相馆吗?”男服务生一边给她按摩脑后的风池穴,一边用下巴朝玻璃窗外胡乱地一指。
  “那家啊,我也看到了,不过……”莫兰露出鄙夷的神情。
  “小姐,你不要看它门面小,装潢也旧,那个老板的拍照技术和冲印技术都很好,价格又公道,我们这里如果要冲照片都是去找他的。”男服务生热心地为理发店做起了广告。
  “真的吗?”莫兰充满怀疑地问。
  “小姐,你别看他的店破,生意很不错的,经常有美女光顾呢。有的人还开大奔来哪,这也是他打出牌子来了吧。”
  “我刚刚路过的时候,朝里面看了一眼,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个残疾人?”
  “是啊,腿不好。不过,他拍照只要用手就行了,哈哈,小姐,你就放心吧,这个老板的技术真的不错的。”
  “我不是不相信他,只不过,刚刚路过看到那个橱窗,觉得实在布置得太土了,就像出土文物……”莫兰皱皱眉头,但随即又笑了,“好吧,我等会儿再去看看。”
  “不瞒你说,小姐,我们也劝那个老板把橱窗啦,里面的布置啦,重新弄一弄,现在做生意,不就讲究一个门面吗?可他说,他就喜欢这样的,嘿,那就没办法了。”男服务生温和地说,“去冲水吧,小姐。”
  五月花照相馆的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有一张很清秀的脸,身材单薄,神情略有些冷漠,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衣坐在柜台里面摆弄一架数码相机,莫兰看不见他的腿,但她看见一根木拐杖斜靠他身后在墙壁上,在拐杖的旁边,斑驳的墙壁上,密密麻麻,杂乱无章地贴满了各种尺寸的美女大头照,一直贴到了天花板上,莫兰这才发现,这个照相馆里的每个空隙都贴了照片,它们有的大,有的小,有的远,有的近,有的在微笑,有的在生气,有的还好像想心事,莫兰还是初次看到如此壮观的场面,她有种跌入时光隧道的感觉,好像还有一群人围着她,旧时代的人,正在好奇地看她……
  “你有什么事?”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莫兰这才蓦然醒悟。
  “哦,对不起。我姓莫。”
  “嗯。”他点了点头,显然对她姓什么没兴趣。
  “我想——拍照。”
  “嗯。”
  “我听说你这里可以一种老式的照片,就是故意弄旧的那种,请问,是不是就像那些?”莫兰指了指他身后。
  年轻的老板没有回头去看她指的照片,只是瞄了她一眼,继续摆弄他的照相机。
  “你也想拍?”他的声音薄而脆,就像他的身体,莫兰想,高竞一拳就能把他打到土下三米。
  “你这里能拍这种照吗?”
  他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像是在笑。
  “不,这里没拍这种照,我放这些照片只是装饰。”
  他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像是在笑。
  “不,这里没拍这种照,我放这些照片只是装饰。”
  “哦,是吗……可是我听人说,你这里是有拍的。”莫兰坚持说。
  他又抬头瞄了她一眼。
  “你听谁说的?”
  “Lucy,朱敏。她还说跟你熟。”莫兰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脸上的表情,她发现一丝惊异掠过他的眼睛。
  “没听说过。”他摇了摇头。
  “我是朱敏的朋友,她说,她认识你们照相馆的老板,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嗯,我是。”
  他低头摆弄着照相机,但手指没那么灵活了,眼神也有点呆滞,似乎在想心事。莫兰看见他找了支圆珠笔在镜头旁边的一个凹槽里戳来戳去,不知道在忙什么。
  “哦,是你,那你肯定记得朱敏,可惜她在今年4月出了车祸,不然的话,她应该能够自己陪我来的。”她故意把声音放低了。
  他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认识她。我这里也不拍这种照片,你走吧!”他粗鲁地说。
  莫兰站在原地不动
  “快走!听见没有?我不认识她,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这里也不拍这种照片,如果有人要求,也就是翻拍老照片!听明白了没有?快走!快走!”他不耐烦地朝门口一指。
  莫兰盯着他的脸。
  “朱敏不会说谎,不过,如果你不愿意承认也就算了,可不可以帮我翻拍几张照片?不是旧照片,是新的,彩色的。照片在我手机里,你看能不能印出来。”莫兰若无其事地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这似乎引起了年轻老板的兴趣。
  有生意上门,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什么照片?”他沉着脸问。
  “你看,就这几张。”
  莫兰把手机移到他面前,那里面是乔纳刚刚发给她的,朱敏发生车祸时的彩色现场照片。他起初没看明白,等他发现他眼前的那些血腥场面是什么之后,他就像喝醉酒一般,脸色苍白,跌跌撞撞地倒退了两步,如果没有她身后的那堵墙,莫兰肯定他会摔倒,他目光呆滞地望着她的手机,接着,他试图去抓他的拐杖,却不料手一碰,它掉在了地上。莫兰试图帮他捡拐杖,他抢先一步捡了起来,并朝她大声咆哮起来
  “滚!滚出去!”
  还好我自己抓着我的手机,不然很有可能被他一怒之下摔出去。现在莫兰可以肯定,这个双腿不便的照相馆老板是认识朱敏的,而且两人的关系非同寻常。
  他一瘸一拐地拄着拐杖从柜台后面走过来,推搡着莫兰。
  “滚!我要打烊了!我要打烊了!”他声音嘶哑地叫道。
  “好吧,我走就是了,你不要激动。”莫兰生怕自己再坚持会遭遇暴力袭击,所以她一边说,一边迅速退出了照相馆。
  她一出门,那个年轻的老板立刻拉上帘子,锁上了店门。
  她一出门,那个年轻的老板立刻拉上帘子,锁上了店门。
  莫兰站在照相馆门口的大街上,望着那条深蓝色的帘子,不禁想起了朱敏日记中的一些片段。
  “我是白天去的。没人。他坐在那里,不知在忙什么,一看到我就问,你怎么那么早来?我说我今天休息。他挺茫然,低头去翻了日历,才没说话。很多时候,他都这么闷。我坐在他身边,他看看我,又赶紧把头别了过去,我把手放在他手上,我问他,这是人的手吗,怎么那么冷啊?他看看我,别过头去的时候笑了。他很少笑,笑起来就特别漂亮,我想到了昙花,昙花一现呀。能拍下来就好了。他走过去拉起了帘子,深蓝色的帘子,然后回过身来,用手指碰了碰我的头发,每当这时,他就显得很被动,开关得我来按,可我喜欢他的胆怯。我问他,为什么要用深蓝色的帘子,他说,他喜欢海,小时候他看过很多图片,很想当海员,也羡慕那些能乘船去旅行的人。可惜,我只能看看蓝色的帘子,哪儿都不能去,他说。我发现,每个人都有梦想,不管是什么人。”
  朱敏日记的最后几页,写了她跟一个男人的交往,虽然她没有明说那个男人的名字,也没有说清楚那个男人的生理特征,但是现在回想起日记中的一些词句,莫兰越来越觉得这个清秀单薄的照相馆老板就是朱敏日记中的“他”。
  “他对我说,‘我不是因为喜欢孤独才一个人过的,也不是因为喜欢美女才给美女拍照的,我做的很多事不一定是我心甘情愿的。其实我最想过的,也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就因为过不成,才只能过现在的生活。’不知道我记全了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他说话时的神情很认真,说完我就吻了他,免得他再说更多的话,我记不住。”
  “他从头到尾都睁着眼睛,好像在问我,你真的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那么好的吗?我很想回答他,当然是的。但是我怕说了这话后得承担后果,所以我没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陪他到永远,我喜欢他。但我现在发现我是个容易变的人。以前我那么喜欢东,但现在却那么轻易就可以跟别的男人好。我想,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厌倦他了。我不知道要多久。我喜欢他胆怯自卑的神情,喜欢他漂亮忧郁的眼睛,还喜欢我抱住他的感觉,他就像一个瘦弱的小鸡,哈。我总觉得他好弱小,他身上几乎没毛,那里也很少,我摸他的时候,他常常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该拒绝我,还是该享受我的爱抚。他最不喜欢我碰他的腿,每次我的手碰到它们,他就会无助地叫起来,不要这样!你不要这样!我喜欢看他受伤的表情,想到有个人比我更容易受伤,想到有个人可以轻易被我伤害,我觉得好开心。”
  “我说我喜欢他,他只是嗯。他不敢回答,不敢说同样的话。昨天,他回头看着我,对我说,你再也不要来了,你来得太多了,我没钱给你。我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打得很重,他脸上马上有了五个指印。你觉得我不是女人吗?我问他,他很惊讶我会这么问他,但马上说,你当然是女人,但我不是男人。他说完话就站起来想走出去,我抓住了他的手,把他推到墙上,我哭了,其实我不该哭的,我问他,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他没说话。我们对视了一会儿,他才伸手抱我,他的臂力很小,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一个男人的力量。像原子,小东西也有着惊人的爆发力。狂风暴雨之后的热烈让我欣喜。不爽的是,我走的时候,碰到一个人,‘这是怎么回事?’他好像在问我,又好像在问他。我们都没回答,他也没送我。他们关上了门,不知道说了什么。”
  莫兰想给乔纳再打个电话问问照相馆的事查得怎么样了,这时候,她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莫小姐。”
  她转过身,发现一个中等身材,衣着休闲的男人站在她身后,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关保国,李耀明的继任者,松鹤楼的嫌疑人之一。她发现他的左半边脸上有块明显的瘀青。
  “是关警官啊。”
  “啊,真没想到,莫小姐还记得我。”关保国一脸假装的受宠若惊。
  “我们昨天才见过面,就在我表姐的婚礼上。”莫兰不温不火地答道。
  “也是我们局长的婚礼。”
  “哦,也对。关警官是来这儿办事?”莫兰本能地不太喜欢这个人,但她还是用轻松地语调问道。
  “哪儿啊,我家就住这附近,本来想来这里剪头发的,没想到会碰到你。高竞还好吗?”关保国关切地问道。
  “我昨晚没见到他。怎么啦?”莫兰觉得他问得奇怪。
  “昨晚他来找我,我们打了一架。”关保国笑了笑。
  打了一架?莫兰禁不住打量关保国的身材,虽然比高竞矮一些,但很壮实,再说他也是警察,真的打起来,高竞未必能占什么便宜。
  “高竞,他受伤了?”莫兰问道。
  “他的头被我用个瓶子砸了一下,出了点血,本想送他上医院的,这小子硬是不肯,呵呵,没别的,我就想问问他情况怎么样。他以前跟我说,他有什么事都会来找你,我以为……”关保国笑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好意思,我问得大概太唐突了。”
  “你用瓶子砸了他的头?砸哪儿了?”莫兰立刻想起了高竞给她的短信,“我被人打了,肚子饿,头痛……”,原以为他是胡说的,没想到他真的受了伤,也不知道他现在情况怎么样了,真想打个电话给他。
  “这儿。”关保国指了指额头。
  大概是看出了她的担心,他接着又说:“别担心,我是用咳嗽药水的瓶子砸的,很小的瓶子,他出血不多。”
  “哦。”莫兰松了口气,又问,“你们是怎么会打起来的?”
  “我们争了几句……总之,是个误会。”对此关保国似乎不想多谈,他很快岔开了话题,“我刚刚看见你好像有些慌张,怎么啦?有什么事吗?”他问道。
  她从照相馆出来的时候的确很慌张。
  “我刚刚跟照相馆的老板有点小争执。对了,你住在这附近,对这家照相馆一定很熟悉吧?”她趁机问道。
  关保国转头看了一眼五月花照相馆破败的门面。
  “我从来不拍照,再说我家对面就有家柯达快印,这家,我还真的不太了解。”
  “哦,真遗憾……”听关保国的口气,她知道就算他知道什么,也不会告诉她的,再说,她心里牵挂着高竞的伤势,她可没兴趣在马路上跟他闲扯,“那么,我就不打扰你办事了,关警官,”她打算告辞了。
  可关保国好像没听到她的这句告别语,他道:
  “你说这家照相馆?我记得好像看见老罗进去过,就是这么巧,有一次,我也正巧看到他从那里面出来,表情跟你今天差不多。哈。”
  老罗。应该就是罗立阳,莫兰昨晚见过他,一个神情冷淡,表情木然的男人,比实际年龄显得老。高竞曾经告诉过她,罗立阳是被警校排挤后,才到警察局来工作的,这些一直非常不得志。
  “表情跟我差不多?”莫兰一边问,一边重新审视关保国脸上的表情,她忽然有种感觉,这个人今天在她面前出现,似乎是有意要告诉她一些什么。好吧,那就再聊两句。“你是说,很惊慌很生气?”
  “有点生气吧。老罗可不是容易生气的人。”关保国笑着望向别处,“后来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肯说。”
  “或许他是慕名而来?”莫兰猜测道。
  “慕名而来?”关保国朝五月花照相馆的橱窗又瞥了一眼,语带嘲讽地说:“这家店有那么出名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那还能有什么解释?”
  “我不知道,也许,他认识那个老板,老罗调出警校时,有段时间在派出所工作,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区的。”
  这就是你想告诉我的?罗立阳很可能在派出所工作时认识了这个可疑的老板?想让我把这话传给高竞?为什么你自己不说?怕得罪人?可就算老罗认识这个老板又如何?你这么特意提到,是不是说明你也觉得这家照相馆很可疑?或者,你是在怀疑老罗?莫兰决定顺水推舟,干脆问点更敏感的问题。
  “你认识张建民吗?关警官?”
  “当然认识。”他的眼睛一亮,马上说道,“他不久前死在了地铁里。”
  “他太太是我表姐的朋友。”
  关保国点了点头。
  “也就是我们局长夫人的朋友。听说她是在茶餐厅里被人捅了一刀。”他叹了口气,颇为同情地说,“两个人都死了,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了。他们的女儿我见过,很漂亮的小姑娘,以前张建民常常给我看他女儿的照片,哈。”说到这儿,他笑起来,“我们局里,还有一个人喜欢给别人看照片。你猜是誰?”
  “谁啊?”
  “高竞。”关保国笑嘻嘻地望着她,“其实,我早就认识你了,莫小姐,你跟他的合影他给我看过好几次。呵呵,如果有人说,你女朋友很漂亮啊,高竞就会特别高兴,高竞有时候也像个毛孩子。”
  她笑笑,没说话。心里想,他做出这样的事一点都不奇怪。他有时候就像个未成年人!说到人情世故,他还不如小黑呢。
  “前几天,我去看过张建民的女儿,她现在由张建民的丈母娘带着,挺懂事的,看着她,让人觉得心里不好受啊……”关保国的声音又低了下来。
  想到那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莫兰心里也很难过。不过,关保国居然去过王若琳的家,他真的单纯只是去探望死者的亲人的吗?
  “关警官,你认识王若琳吗?”她问道。
  “我认识。”他顿了顿说,“其实,后来回想起来,她出事那天我还见过她呢。”
  “是吗?”莫兰大吃一惊,难道,王若琳在路上碰到的人,就是他?关保国的确是张建民的同事,虽然不是同一个科,但是在同一个分局。“你什么时候碰到她的?在什么地方?”莫兰急切地问道,她知道自己问得有点唐突,但是她知道关保国会告诉她的,其实,他很可能就是为了告诉她这个信息,才提到张建民的孩子的。
  关保国果然神情严肃地说了起来。
  “那天上午,我去他们分局找人,恰好碰到了一个熟人,我们就在分局门口聊了起来,这时候,正好王若琳从里面匆匆走出来,我跟她打了个招呼,她好像有急事,没说几句就先了。后来我们看见她进了附近一家银行。”
  “她去了银行?”
  “是的。”
  “你碰见她的时候,你跟一个熟人在一起?”莫兰盯着关保国的脸。
  “是的。”关保国垂着眼睛笑了,似乎就等着回答她这个问题。
  好吧,那我就问,莫兰想。
  “那个人也是你的同事?”
  “是的。A区分局。”关保国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他也曾经参加松鹤楼的晚宴?”她进一步问道。
  “是的。”
  “他是谁?”
  关保国的目光投向她身后的照相馆。
  “周越。”隔了一会儿,他道。
  “你的头怎么了?”罗立阳抬头望着高竞额头上贴的纱布问道。
  “没什么,昨晚跟老关动了手。”高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想揍这个混蛋,不过,关保国的确欠揍。
  “李耀明死后,你是不是去找过赵杏兰?”高竞一进门就问关保国。
  “我经常找她,主要是谈工作。怎么啦?”关保国抱着一筒爆米花,坐在破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冷冰冰地回答他。
  “在李耀明出事那天,你是不是看见过她的女儿,还放了她?”
  关保国拿着一颗爆米花,听到这句话,手在半空中悬了一会儿,才往嘴里送去。
  “关保国,你为了当上科长,曾经用这件事威胁过她,是不是?”高竞走上去,夺过他手里那筒爆米花,碰地一下搁在茶几上。
  “高竞!你想干吗?以为这是你家吗?”关保国腾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推了高竞一把,“就算我曾经放过她女儿又怎么样?她只不过是个贪玩的小丫头!至于我是不是会因此升职,这是赵杏兰自己提出要帮忙的,我可是什么都没说。”
  “案发后,她女儿这件事,你为什么没对调查组说?”高竞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心想,你要再敢推我,我就对你不客气。
  “嘿,傻瓜才会说。”关保国用肩膀撞开挡在他面前的高竞,走到旧五斗橱前给自己倒了杯水。
  “你放了她女儿后,她是朝哪个方向走的?”高竞继续问。
  “后门。后来赵杏兰就是在后门口见到女儿的,呵呵,母女相见,可惜没有泪汪汪,只有心慌慌。其实那时候,后门都是我们的人,要不是赵杏兰带她走,她也跑不了啊。”关保国一边喝水,一边背对着他说话。
  “你说的话,我会去找赵杏兰核实的。”
  “哈,我看你还是去问问老罗吧……”关保国背对着他,冷笑道。
  “你是什么意思?!”高竞冲过去想抓住对方的肩膀,把他扳过来,哪料他的手刚碰到关保国的衣服,一个咳嗽药水的小瓶子就向他砸了过来。瓶子虽小,他的头还是冒出血来。
  “呵呵,不好意思,这是我的条件反射。”关保国笑嘻嘻地说道。
  他话音没落,高竞就给了他左脸一拳。
  “对不起,我也是条件反射。”
  “老师,我今天找你,是有事想问你。”高竞在罗立阳对面坐下,他惊讶地发现罗立阳正在钉纽扣。
  “你问吧。”罗立阳发现高竞正看着自己手里的针线,笑道,“没办法,一个人过,什么都得自己来。你问吧,高竞,我知道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高竞碰了碰桌上的针线包,低声问道:
  “还,还跟师娘有联系吗……”
  “没有。她过得不错,我也过得不错,我们各不相干。”罗立阳笑了笑。
  高竞认识罗立阳的妻子,一个说不上漂亮,但绝对温柔贤惠的女人。高竞每次去老师家,这位师娘总会很热情地招待他,不是留他吃饭,就是给他补衣服。有一年春节,她特意让高竞带着妹妹高洁去家里吃饭,临走时,她还往高洁手里塞了100块压岁钱,这件事高竞终生难忘。他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温柔善良的师娘,后来会在老师最困难的时候离开他,跟一个小她3岁的同事结了婚。听说师娘结婚的那天,罗立阳还在婚礼礼堂门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扇了她一个耳光。
  高竞从没刻意打听过罗立阳的往事,但整个来龙去脉他还是知道得很清楚,因为这件事在警校几乎人尽皆知。
  当时罗立阳似乎很有希望成为警校的副校长,但就在他的升职前景越来越明朗化的时候,上级领导忽然接到了一封关于他的举报信。信上说,罗立阳曾以提高分数为名,勾引过多名女生与他发生关系,虽然后来证明,这封信纯属捏造,但等整个事情调查清楚,他早就错过了晋升的机会。后来,是罗立阳在警校最好的朋友当上了副校长。但就在他上任后不久,有人看见罗立阳把他从庆祝升迁的饭桌拉下来一顿暴打,按照同学中流传的说法,“那浑球越求饶,老师下手就越狠,哈,没打死算不错的了。”打完后,听说罗立阳还在校长室拍着桌子怒吼,“你问问他做过什么!不要让我再看见他,看见一次,我打一次,我不怕坐牢,也不怕死!”很多同学认为就是那个副校长写了那封举报信,大家都等着看这部戏的下文,但等了很久都没结果,大家只看见校长专门去副校长家慰问,还送了慰问金。两星期后,大概早就等得不耐烦的罗立阳再次咆哮校长室,向校长要调查结果,校长当然是打起了哈哈,听说当时罗立阳还没听完校长的废话,就挥拳上去了。很多同学都极为赞赏老师的做法,认为他表现得“相当男人”。但事实证明,想当个男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从那以后,那个校长就跟他结下了梁子,开始不断给他穿小鞋,最后他不得不被迫离开。
  由于他生性耿直,平时从来不走关系,而那位校长又摆明了要整他,所以这时候尴尬就来了,有一段时间,居然没有一个单位肯接受他,根据高竞的了解,后来还是他们原来的一个同学求了自己在市里当官的父亲,才勉强把罗立阳调到某个派出所工作,后来好像也是因为这个同学,他才步履艰难地调到了A区分局。就在罗立阳离开学校后不久,他的妻子也离开了他。
  “高竞,你有什么问题?怎么还不问?”罗立阳在灯下看着自己钉歪的纽扣,兀自笑起来。
  “哦。”看见过去那么彪悍的老师现在竟然戴着老花镜在灯下钉纽扣,高竞心里觉得有些难过。
  “你问吧,要不我可让你帮我钉了。”罗立阳开玩笑道。
  “我也不会,老师,我家莫兰也不会,她妈妈也不会。他们家的纽扣都是钟点工给钉的,要不就拿到阳伞修理缝,让人家钉。”高竞觉得自己很傻,说了一堆傻话。
  罗立阳放下了衣服。
  “你要结婚了?”他问高竞。
  “我想结,但现在还不知道。”高竞对自己的婚事确实没把握,他一想到莫兰还在生他的气,就觉得浑身没力气。“我觉得我不了解她的心。有时候,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不过,老师,我认识她13年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一辈子爱她的。”话一出口,他觉得自己又说了句傻话。
  “一辈子?”罗立阳笑了起来,“高竞,以后你就会明白,一辈子好长,别太早下定论。而且,我知道她很漂亮,关键是,你也认为她很漂亮,你很迷她……”罗立阳看着他,似乎还准备说点什么,但高竞马上接了下去,他不想听任何人质疑他跟莫兰的感情,不想听,也听不了,怕听了以后会信以为真,也怕会跟对方吵起来,罗立阳是对他有恩的老师,他不想跟他吵架。
  “老师,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我今天来,还是想问问你关于那件案子的事。”他道。
  “怎么?不想听一个嫌疑人的建议?”
  高竞被问住了,他不知该怎么回答。
  “松鹤楼的宴会就是嫌疑人之会,我还是看得懂郑恒松和你的意思的。”罗立阳微微一笑,给自己点上支烟,“好了,说吧,嫌疑人听着呢。”
  高竞有点尴尬。
  “老师,你别这么说,我……”
  “问吧!”
  高竞抬眼看着罗立阳,停顿了片刻,问道:
  “李耀明出事那天,你说你掩护一个可疑分子离开,这个可疑分子是谁?”
  罗立阳吸了口烟,说道:“是一个酒吧的客人。我不知道他是谁。”
  “有人看见那是个女的。”高竞低头翻看自己的笔记本,“女人和男人还是很好认的,就算是背影,也一样。”
  “是个女人。”
  “她什么地方可疑?你为什么把她列为可疑分子?”
  “她的状态不好,我一看见她就觉得她是个吸毒者。”
  “状态?什么状态?”高竞问道。
  “她的脸色不好。”
  “怎么不好?”
  “脸色发黄。”罗立阳道。
  “还有呢?”
  “我在酒吧看见她的时候,她就问我有没有?有没有?当时我问她,是不是要毒品,她说是的。”
  现在,高竞可以肯定罗立阳在撒谎了。
  他把笔记本放在桌上,双臂交叠在了一起。
  他把笔记本放在桌上,双臂交叠在了一起。
  “你进酒吧的时候,是扮作酒吧的客人,是不是?”
  “对。”
  “当时酒吧的灯光很暗,你怎么看得清她的脸色?”
  “后来开了灯。”
  “后来是开了灯,但酒吧最亮的灯是黄灯,你怎么能肯定是她脸色不好,还是灯光的效果?”
  “我说的状态不好,不仅仅是指脸色,还包括精神状态,再说,她问的那些话……”罗立阳望着别处
  “她问你有没有,有没有?”
  “对。”
  “可你进酒吧的时候,因为觉得音乐太吵,在耳朵里塞了棉花,你怎么听得见她在说什么?灯亮后,她就更不可能跟你说这些了,因为那时候,你们已经控制了整个酒吧,她应该已经知道你是个警察了。”高竞目不转睛地盯着罗立阳,隔了会儿,他指出,“罗老师,你在撒谎。”
  罗立阳瞥了他一眼。
  “是不是谁告诉了你什么?”
  “老师,那个女人是谁?”
  罗立阳吸了口烟,答道:“看来,你是有了答案才来找我的。”
  “她是谁?”
  “好吧,我告诉你,她是李耀明的妻子,这是她自己说的,她叫什么我记不清了,我记性不好。”
  “你看见她的时候,耳朵里的棉花拿走了?”
  “我想听她解释。”
  虽然早就猜到了,但一旦被对方亲口证实,高竞还是觉得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老师!你为什么这么做?!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这个女人……”
  “有可能她就是杀死李耀明的凶手,我知道。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在李耀明的尸体旁边,显得很慌张。”
  高竞愣了一秒钟,才提高嗓门问道:
  “老师,你为什么要替她隐瞒?后来作调查的时候,你又为什么对此只字不提?!”
  罗立阳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
  “她从后门退回酒吧来,我知道那是因为后门有我们的人,我让她过来,我们就快速在酒吧的角落聊了几句。接着,我带她走了前门。”罗立阳白黑相间的左边眉毛微微向上一挑,神情还带着几分得意。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帮一个可能杀了人的女人?”
  “你在怀疑我。”罗立阳的口气里带着指责。
  高竞停顿片刻,才说:
  “你好像没必要这么做!除非你们有什么关系!”
  罗立阳笑起来。
  “一个男人帮一个女人,不一定是两人有什么关系,也许,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敌人。”
  “共同的敌人?”高竞的口气不自觉地冷了下来。
  罗立阳沉默了许久才开口。
  “他总是挑我的错,为难我,讽刺我,具体他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就不说了,”罗立阳笑了笑,忽然抬起头盯着高竞,一字一句地说,“我觉得,李耀明——该死。”
  是你杀了李耀明吗?高竞很想问这个问题,但话到嘴边,他还是换了个问题。
  “你看见秦芝云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她正从后门口退回来,我朝她招招手,她有点犹豫,但还是马上朝我走了过来。”
  “当时有没有人看见你们?”
  “我们周围没人。当然,也许是我没看见。”
  “你们聊的时候,别人在哪儿?”高竞现在已经明白关保国的那句话了,“去问问老罗吧,”很明显关保国看见了他跟秦芝云,但因为他自己也不清白,所以他决定保持沉默。
  “关保国在房间另一头盘查其它客人,周越,我没看见,只看见他的外套放在吧台上,估计他在吧台下面忙。”
  “你们聊了多久?”
  “大概几十秒,只聊了几句,她说了她的名字,又说她没杀人。我说这跟我没关系。然后,我就在她头上套了个黑色塑料袋把她带出去了,我们出去的时候,正好赵杏兰走进来。”
  “你看碰见秦芝云的时候,李耀明是什么状态?”
  “躺在地上,好像死了。”
  “好像?你没有查看他当时的状况?”
  “没有。”
  他果然不关心李耀明的死活。
  高竞关上了笔记本。
  “老师,我已经记下了你说的话,你可能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在局里,不是在这儿。对不起。”高竞低声说。
  “没关系,世态炎凉,我早就料到了。”罗立阳冷笑。
  这句话刺得高竞心口发痛,他站起身,望着罗立阳,平静地说:
  “老师,即便不是你亲手动手杀了李耀明,你也有间接责任,首先你明知道秦芝云有杀人嫌疑,你还放了她,你妨碍了调查,其次你在发现李耀明倒在地上时,你没有查看他的生命迹象,如果他当时还活着,你就等于间接杀死了他,我知道李耀明不讨人喜欢,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老师,你犯法了,而且你是知法犯法。我这么做不是什么世态炎凉,是按照规定办事。”
  这句话刺得高竞心口发痛,他站起身,望着罗立阳,平静地说:
  “老师,即便不是你亲手动手杀了李耀明,你也有间接责任,首先你明知道秦芝云有杀人嫌疑,你还放了她,你妨碍了调查,其次你在发现李耀明倒在地上时,你没有查看他的生命迹象,如果他当时还活着,你就等于间接杀死了他,我知道李耀明不讨人喜欢,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老师,你犯法了,而且你是知法犯法。我这么做不是什么世态炎凉,是按照规定办事。”
  “别跟我谈什么法律!”
  “老师,你是个警察!”
  “高竞,对我来说,法律就好像你的师娘!”罗立阳走到窗边,回头看着他。
  “师娘?”高竞不明白。
  “每天跟你睡在一起,好像是你的人,可是只要一出事你才知道,原来她从来就不是你的人,她既不会帮你,也不会站在你这边!其实,对于大部分像我这样没权没势的人来说,法律就是这么个跟你同床异梦的婊子!”
  “老师!请你不要说师娘!她是个好人。她对你也曾经很好!我看见她给你缝衣服,把手都戳破了!”高竞吼道。虽然他知道师娘也有错,但听到罗立阳这么咒骂她,他还是受不了。
  罗立阳轻蔑地瞥了他一眼。
  “小笨蛋!人生这本书,你才翻了几页?不过,你跟我不一样,你们莫兰家里有钱,所以你比我有前途。”
  高竞听出了罗立阳话语中的讥讽,本来他不想理会,但因为涉及到了莫兰,他忍了忍,还是没忍住。
  “老师!莫兰跟本案无关,请你不要把她扯进来。再说,我喜欢的是莫兰本身,不是她的家!不管你信不信!如果莫兰是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姑娘,我也照样喜欢她。”高竞真怕再说下去,会跟罗老师打起来,所以他说完立刻朝门口走去。
  但当他走到门口时,他还是停下了脚步,转身望着罗立阳。
  后者像看着一个傻瓜那样看着他。
  “还有什么吩咐?学生?对了,你是不是该告诉我一下,什么时候带我走?我也好有个思想准备?”罗立阳卑躬屈膝地问道。
  “这个,我会先请示郑局长。”高竞望着罗立阳,停顿了片刻,才鼓起勇气说,“罗老师,我只是想跟你说。法律对我来说,就好像我妈。她有缺点,从来不疼我,有时候还冤枉我,但因为她是我妈,所以我还是会尊重她。老师,你以前教我,要做个好警察,首先得遵纪守法,做个好人,这话我永远记在心里。”
  说完,高竞的眼泪就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他用手背一抹眼睛,摔门走了出去。
  莫兰在回家的路上给高竞打了个电话。
  “嗨,是我。”电话通了,她说。
  “嗯。”他应道,但没有接着往下说。
  莫兰觉得有点扫兴,她本来以为听到她的声音他会很兴奋,但没想到他反应如此冷淡,她都后悔打这个电话了。
  “你在忙是不是?”她冷淡地说,“如果是这样,那么……”
  “莫兰!别挂!”他慌张地叫了一声。
  电话背景挺嘈杂,他应该在街上。她暂时打消了挂电话的念头,不太热情地问道:
  “你怎么啦?”
  “莫兰,我心情不好。”他的声音的确很压抑。
  “怎么啦?”
  “我刚刚去见过罗老师了,你不知道他做过什么。莫兰。我觉得,”他痛苦地说,“他已经不再是过去我认识的老师了。”
  莫兰知道,对于从小失去父爱的高竞来说,罗立阳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警校老师,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兄长,我师傅,我师傅,这三个字过去他总是挂在嘴边,也难怪,这个人教他射击还教他做人的道理,在潜意识里,莫兰甚至怀疑高竞还把他当作自己理想中的父亲。,所以她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
  “经历了那么多事,看破红尘也很自然。高竞,你别多想。”莫兰安慰道。
  “我知道我不应该多想,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我很怕……”
  “你怕什么?”
  “我怕我以后也会变,变成他那样的人,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跟他很像,我是他教出来的,如果他变了,那么……”
  “高竞!”她打断了他的话,“你跟他的工作环境不同,际遇不同,所遇到的人不同,所以你们的人生也会完全不同。”她很清楚他现在的心情,但她明白再谈下去,只会是剪不断,理还乱,所以,她马上接着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你的头怎么样了?”
  “不痛了。”他轻声答。
  “我刚刚碰到关保国了。”
  “关保国?!”他有点吃惊。
  “他说他用咳嗽药水的瓶子打了你的头。”
  “嘿,你应该看到他的左脸了吧,我也打了他!他比我伤得重!”高竞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
  “行了!知道你很厉害。你后来是怎么处理的伤口?”莫兰笑起来。
  “只出了一点点血,我自己随便弄了弄,没什么大不了的,关保国伤得才重呢,他至少有一两个星期都得这么青着脸,哈哈。”高竞幸灾乐祸,接着又问,“对了,这混蛋怎么会碰上你的?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莫兰把关保国跟她说的话,简单扼要地复述了一遍。
  “又是老罗,又是周越,我看他就是想把我的注意力从他身上引开。”认真听她说完后,他道。
  “可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莫兰把重音放在了“我”这个字上面。
  “因为我跟他提过我女朋友是个很棒的业余侦探,偶尔,我也会听听她的意见。”高竞笑着说。
  “关保国真的住在那一带吗?”莫兰总觉得他突然在她身后出现,像是预谋的。可高竞的回答又让她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他的确住在那附近,我昨晚才去过。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都会去那家照相馆。”他沉吟片刻,试探地问道,“我……晚上来你家好不好?我现在没时间,得马上去带秦芝云回局里。”
  她一惊,马上问道:
  “为什么带她?是因为李耀明的案子她有重大嫌疑?”
  “嗯,算是吧。”他含糊其辞,但马上又用讨好的口气问她,“我晚上来好不好?我给你买蛋挞。葡萄式的。”
  莫兰扑哧笑了出来。
  “不是葡萄式的,是葡式的。”
  “我来好吗?你还想要什么?”
  “给小黑买个玩具来吧。你要懂得拍拍我妈的马屁啊。”莫兰提醒道,“你们公安局附近就有家宠物商店,随便买个小玩具就行了,你要跟老板说,是拉布拉多犬,老板告诉你该买什么的。”
  “知道知道,我等会就去买。”他又轻声问,“你不生气啦?”
  “晚上见吧。你要乖乖吃午饭,明白吗?”莫兰想,她一定得赶在他提到那两万块钱之前收线,不然很可能会再度跟他闹翻。
  司徒雷刚刚跨进家门,就收到了壁虎的电话。
  “什么事?”司徒一边换鞋,一边问。
  “那个女人,高竞的女朋友,找到了照相馆。”壁虎的声音像是从一条黑暗的隧道里冒出来的,诡秘、阴森、冷漠,还带着回声。
  “照相馆。”司徒雷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他知道壁虎是什么意思,自从李耀明和张建民之后,他已经是第三次听见类似的话了,基本上,这句话就意味着一个判决。
  “她今天去见了叶磊,还拿了Lucy车祸的照片给他看,我跟你说过,叶磊跟那女人有关系,所以他没能控制住情绪。”
  “这不奇怪,叶磊不是专业演员。他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他把她赶走了。”壁虎说。
  司徒雷已经换好了鞋,他走到窗边,心神不宁地望着窗外。
  “你想怎么样?”他问道。
  “没办法,她已经离真相越来越近了。所以,只能让她死。”壁虎平静地说。
  冷静的人总能作出冷静的判断,壁虎是对的。换作以前,他连眉毛都不回抬一下,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心慈手软,优柔寡断,最后害的只能是自己。但这次,司徒雷听到壁虎最后说的那五个字,他觉得就象光着脚踩到了石头,很不舒服。
  “让我再考虑一下。”他道。
  “考虑?”
  这有什么好考虑的?他仿佛听到壁虎在电话那头说。
  “有什么问题吗?”壁虎问他。
  “没有,只是想再考虑一下。”
  壁虎似乎在思索他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会很快给你答复。”
  “多久?”壁虎问。
  “很快,我说了很快。”他以不耐烦的口气安抚道。
  壁虎隔了会儿才开口:
  “如果照相馆的事破了,你也许还能逃,但我可逃不了。所以这个女人……”
  “行了!今晚之前,我会给你答复。”他知道壁虎的意思,所以不想再听了。
  壁虎在电话那头安静了三秒钟。
  “好吧,我等着。”他道,接着挂上了电话。
  司徒雷觉得有必要立刻联系一下莫兰,有些话他必须说,有些事他必须做,等所有这些都有了答案,他才能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壁虎是对的,但是,事情也许还有转机。

  14.一块蛋糕
  高竞发现,再次见到秦芝云,她变丑了。
  他先去了她工作的汽车公司,听说她没来上班,就直奔她家。给他开门时,她好像刚刚起床不久,头发乱蓬蓬地披在肩上,没有擦粉,脸上的雀斑很明显,他还发现她的眼睛旁边有个很明显的小凹坑,以前他从来没注意过。是不是因为没化妆的缘故?他觉得她不仅没初见时那么漂亮,而且好像还忽然之间老了好几岁。
  他简单扼要地向她说明了来意,然后要求她换好衣服,跟他们走。
  但不知是因为他说得太快,还是因为这番话来得实在太突然,听他说完后,穿着睡衣裤的秦芝云竟然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站在屋子中间,定定地望着他。老天,该不会让我把刚刚那番话再重复一遍吧,他觉得好烦,今天他的喉咙还有点痛。
  “秦小姐,车在下面等,请快点。”他催促道。
  “你是说去局里?公安局?”她歪头望着他问道。
  “对。”
  她朝后退了两步。
  “为什么?为什么带我回去?”她像在自言自语。
  “只是让你回答几个问题。你必须去。”他冷冷地说。
  “不!我不去!我什么也没干!”她瞪着他,突然尖叫起来,朝后连退了两步,一直退到窗边,双手紧紧抓住了窗帘。
  高竞旁边的小王喝道:“喂!为什么带你回去,去了你就明白了!快点换衣服!”
  “不!我不去!我不去!我什么也没干!这是诽谤!我没杀他!是他想杀我!”她尖叫着,满脸惊恐地望着小王,接着很快地,她的目光又飞向高竞,口气软了下来,“我真的什么都没干,我只是看见他躺在那儿,肚子上有把刀,我猜想他已经死了,只是猜想!猜想!看到那把刀,我还能怎么想?!”
  “秦小姐,有人证实那天看见你曾经出现在李耀明的尸体旁边,所以,你现在必须跟我们走一趟!”
  她紧紧贴在墙上,双手攥住窗帘,气急败坏地叫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刚刚从后门进来,就看见他躺在那里!然后,那个老头,姓罗的,他朝我招手!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能怎么办!我朝他走过去了!”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忽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大了,“对了,是不是姓罗的告发了我?一定是他,杀人的肯定是他,一定是他。我进去的时候,他就站在柱子那里,那个镶了镜子的大柱子旁边。一定是他!”
  高竞看了一眼她身后的窗子,窗关着,但是三楼,也能摔死人。
  高竞看了一眼她身后的窗子,窗关着,但是三楼,也能摔死人。
  “秦小姐,冷静点,有什么回局里去说,好不好?我们也希望能了解真相,相信你能给我们……”
  “不!你们就是要冤枉我!如果我不承认,你们就会对我用刑!你们这些臭警察!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她的手抓住了窗门的把手。
  “喂!你想干什么!”小王喝道,想冲上去,高竞拉住了他。
  “我不会跟你们走的!我不会离开这里!”她瞪视着他们,接着,她似乎是喘了口气,用比先前平静一些的声音说道,“除非你们想看见我从这里跳下来。”
  高竞漠然地看着她。他很高兴,现在她已经再不是那个让他惊艳的李耀明的遗孀了,她只是个最普通的女犯人,狡猾、丑陋、没有自尊,男犯人的反义词。这样的人,反而更好对付,他有经验。
  “跳下去死的是你,即便没死,伤的也是你。而且,这样更像是畏罪自杀。”他道。
  秦芝云站在那里望着他,好像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又好像是一下子没了主意。
  “带你去局里,只是程序,如果事后证明你是无辜的,你还可以回来。过来,秦小姐。”高竞催促道。
  “我要见阿松。我要见阿松!”她好像怕他冲上去,再次惊慌失措地叫喊起来。
  小王困惑地回头朝高竞望来。高竞可不想让下属误会眼前这个疯女人跟郑恒松有什么破关系,而且,他也不想再浪费时间跟她磨了。得当机立断。
  “我要见他!我要见他!只有他是好警察!他好傻,以为李耀明是他的好朋友,其实李耀明恨他,恨他!他就是想让阿松丢脸!”她披头散发地哭道。
  她今天说的话很有意思,但是高竞眼下没时间来研究,当务之急是,把她弄回去。
  “秦小姐,如果你一定要见他,我会通知他。”
  “你说,你让我见他……?”她抬起了头。
  “是。我答应你,我相信,他会考虑……”话还没说完,他就一个箭步冲上去,握住了她的手腕,稍一用力,就把她从窗边拉了过来。
  “你干什么?!混蛋!混蛋!”她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威胁对方的砝码,立刻气急败坏地嘶叫起来,并用手抓他,他躲开了她的利爪,小王走过来,将她张牙舞爪的手扭在了背后,铐了起来。
  “头儿,你没事吧?”小王问他。
  “没事。”他看着秦芝云,她好像突然丧失了生命,又像木偶那样失神地望着他。
  “我没杀他,是他想杀我,他恨我,也恨阿松。”她道。
  高竞从衣架上随意拿了件大衣扔到她身上,命令道:
  “把她带走。”
  “原来他还是名人哪!”莫兰一边吃着钟点工阿姨做的盖浇饭,一边叹息道。
  “你看了多少?”乔纳也在吃盖浇饭,她这份上有两块红烧排骨、一些炒青菜和一个剥了壳的茶叶蛋,她把茶叶蛋丢在莫兰的碗里,“这个给你,我不要吃。”
  “给我吧,我就爱吃鸡蛋。”莫兰欣然接受,她这份跟乔纳略有不同,她不爱吃肉,所以钟点工阿姨特地给她做了虾仁山药盖浇饭,外加一叠麻婆豆腐。
  “我都看完啦,想不到这个照相馆的老板还曾经上过报纸的社会新闻版头条呢。”莫兰吃了一口山药,说道。
  “今天看见那些新闻报道的复印件,我才想起来,以前好像看过这篇报道,当时我还想,这个叶磊的老妈跟我老爸两人可以并称为,天下最毒亲生父母。”乔纳津津有味地啃着排骨说。
  “他叫叶磊。怪不得Lucy叫他石头呢。”莫兰自言自语。
  “不过,我觉得他老妈比我老爸还狠。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双腿有残疾,为了讨好那个男人,居然就把自己的儿子赶出了家门。真怀疑是不是亲生的。”乔纳气鼓鼓地评论道。
  叶磊的身世的确令人同情。
  5岁时他得了小儿麻痹症,因为治疗不及时,落下了后遗症,从此双腿残疾,只能靠拐杖助行。16岁那年他父亲得病去世,同年年底,他辍学回家,从此便再没进过学校。
  报纸上说,叶磊最大的兴趣是摆弄照相机和拍照,父亲在世时很支持他,曾经斥巨资为他购买照相机和长镜头,也曾经无数次陪伴他去各种地方取景,其中还包括路途艰险的山区,但这种疼爱似乎并没有获得叶磊母亲的认可。“她觉得爸把钱都扔在了水里,因为钱的事,她总跟爸吵架,还打他的耳光,我怕得罪她,也不敢说什么。”叶磊对报社记者如是说,在这句话的后面,记者还特别注明“叶磊口中的她,指的就是后来把他赶出家门的亲生母亲。在我们的采访中,叶磊从来没有正式叫过她妈妈,始终以‘她’来称呼。从这个略显疏远的称谓中,我们隐约能够感觉到他对母亲的真实感情。”
  叶磊的噩梦是从17岁开始的。那一年,他40岁的母亲嫁给了一个从外地来S市闯荡的生意人,这个人有一个年龄跟叶磊相仿的儿子。在接受报社记者采访时,这个身材壮硕的年轻人抱怨说,叶磊懒惰,不出去找工作,每天在家吃白饭。当记者反问他,“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打他的吗?”他便王顾左右而言他。根据邻居的说法,身体单薄,又有残疾的叶磊因为无法在身体上与之抗衡,所以经常受这个冒牌弟弟的欺负。最后一次吵架,连他最心爱的照相机和长镜头都被砸得粉碎,多个邻居曾目睹叶磊被对方拖到弄堂里打得头破血流的场面,有人还为此报了警。
  居委会也曾出面劝说他母亲妥善解决家庭矛盾,但叶磊的母亲显然不想为此得罪自己的老公和继子,所以表面上是答应了,但暴力事件还是一再发生。叶磊对记者说,“她对我说的最多的是,让我气量大点。”莫兰想,叶磊也许曾经求助过母亲,但他很快就明白,他的求助是白费时间,她对他的处境毫不关心。在叶磊18岁生日那天,他的母亲终于让他明白,他是这个家里多余的人。她给了他500块钱,让他立刻搬出去,独立生活。叶磊就这样被赶出了家。
  记者碰到他时,他正在路上行乞,“我拍照曾得过奖,也会修照相机,求工作。”他在一个花坛的角落边,在自己残疾的双腿前竖了一张这样的牌子。
  记者跟叶磊聊过之后才得知叶磊所言非虚,他的摄影作品果真曾多次在国内外得奖,15岁时,他拍摄的一幅照片还得过少年组国际金奖。报纸上登载了这张从在摄影杂志上影印下来的照片,旁边还附了一句获奖评语——“视角独特,充满了童趣和对未来的憧憬”。
  莫兰想,拍那张照片时,叶磊的父亲,那个愿意背着儿子翻山越岭去寻找美丽景色的老人还在,所以,他的生活里还有快乐。
  “喂!你在想什么?”乔纳歪头盯着她。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叶磊真的很可怜。”莫兰叹了口气,把麻婆豆腐倒在虾仁山药盖浇饭上,一边搅拌一边说,“我刚刚看了叶磊的报警记录,其中一个接警的警察就是罗立阳。呵,他果然认识叶磊。”
  “哇,你这么拌在一起,看上去真不赖啊。”乔纳垂涎欲滴地望着她的饭碗。
   “嘿。那当然。”莫兰得意地吃了一口,说道,“你也是罗立阳的同事,说说,他人品怎么样?”
  “他的人品可比那个什么狗屁李耀明强多了。至少他没为抢排骨这种破事跟人打过架。”虽然李耀名已经死了,但每次提起他,乔纳还是一脸鄙夷,“我真不明白,松怎么会跟这么个人是好朋友。”
  “说老罗。不要一有机会就提你老公。”莫兰点她。
  “知道知道。老罗么,”乔纳嘴里嚼着青菜,“话不多,跟谁关系都一般般,表面上看不声不响,但我一直觉得他是个狠角色。”
  “为什么?他为什么会给你这种印象?”莫兰好奇地问。
  “有一次李耀明在饭厅交代他什么事,说话不太好听。李耀明这张臭嘴,反正说不出什么好话来,如果他活着,我要跟松说清楚,不让他来参加婚礼……”乔纳看了莫兰一眼,马上把话题又拉了回来,“反正说话不好听,李耀明走后,老罗就坐在那里死死盯着他的后背,一直等李耀明没影了,他还盯着。当时就算他突然向李耀明后背开枪,我也不会吃惊的。他的眼光好像就是要杀了他。”
  “还有这种事?你有没有跟姐夫说过?”莫兰马上问。
  “不说。”
  “干吗不说?你说了松哥一定很重视。”
  “喂,李耀明的案子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知道谁杀了若琳。”乔纳流里流气地往嘴里塞了口青菜,“本来,我肯定凶手是张建民,可现在,我想我大概是冤枉他了。”
  “是啊,如果他想杀若琳,半路就可以动手,何必等到她去茶餐厅?那也太危险了。而且时间那么紧!你刚离开,若琳就被杀了。接着是张建民突然来到茶餐厅,前后不过5分钟……也就是说,他刚杀完人,张建民就来了。”
  “妈的,如果张建民和那人不是合谋的话……那时间也掐得太准了。”乔纳道。
  “合谋?张建民跟对方合谋?”莫兰眼前一亮,叫道,“对了,一定是这样。”
  “哪样啊?”
  “假设张建民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怎么会知道,王若琳手里有朱敏的日记的?她是在家里的壁橱里找到张建民藏在那里的箱子的。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5岁的小孩不算哦。所以,除了张建民通风报信外,我看没有别的可能。”
  “会不会对方在他家装了摄像头?”乔纳猜测。
  “高竞搜查过张建民的家,没发现这种东西。”看乔纳没有反驳的意思,莫兰继续说了下去,“我想事情可能是这样的,张建民先告诉那个人王若琳拿走了那包东西,接着由那个人负责跟踪。还记得若琳说过,她在分局门口碰到张建民同事的事吗?”
  “当然记得!”
  “因为她觉得那人很可疑,所以才急中生智去了银行。这个人很可能耐心地在银行附近等着她,然后跟踪她到了茶餐厅,随后他把若琳的行踪告诉了张建民。按照若琳当时对张建民的戒心,她不会告诉张建民,她会跟你在哪里碰头,所以,如果张建民没有跟踪若琳的话,那一定是别人跟踪了她。”
  “要这样,张建民不就等于借刀杀人害死了若琳?妈的,搞来搞去,还是他?”乔纳愤恨地捶了下桌子。
  “如果他们合谋杀人,那张建民就不应该出现在现场,既然已经商量好了由另一个人去完成谋杀,他又何必再去趟这个浑水?所以,张建民到现场应该不是去杀人的,我认为他只是想要回王若琳手里的东西。他不知道若琳会被杀,他跟对方合谋,只是希望对方帮忙跟踪若琳。”
  “喂,张建民是警察。如果他是清白的,他不想杀若琳,如果只有跟他合谋的人知道若琳在茶餐厅,难道他就不会怀疑这个人吗?”乔纳提出了疑问。
  “从张建民把若琳的事告诉他,可以看出,张建民很信任这个人。不过,他最后还是怀疑了,不然就不会约他到松鹤楼去吃饭了。他知道郑恒松和高竞会在那里,也许他不知道那个人跟郑恒松也有饭局,但我相信,他约这个人来的目的,是想当场揭穿他。”
  “听上去有点道理。”乔纳点头道,“不过,既然,他想揭穿这个人的身份,怎么还会被对方毒倒?”
  “其实不难,只要事先准备好一个带毒的调羹就行了,当然得跟饭店的一模一样。拿我这盘虾仁山药来说吧,我先用筷子多吃几口,然后再用毒调羹搅拌一下,这样的话,对方很可能会被迷惑,另外,如果这个人在搅拌的时候,再说点容易分散注意力的事,那就……”莫兰忽然想到一件事,“不过,他的死因好像不是被毒死的。”
  “他是在地铁里摔死的,体内有安眠药成分。”乔纳道。
  “跟酒吧里一样。我好像听你说过,李耀明是指名要张建民参加行动的。”
  “对,这是松告诉我的。怎么啦?”乔纳疑惑地看着她。
  莫兰一边吃虾仁饭,一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想了一遍,然后抬起头,说道:
  “乔纳,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害若琳的凶手了。”
  “啊!是谁?是谁!”乔纳碰地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声问道。
  “你别着急,现在还只是个猜想。我还需要你帮我打听点事,才能确定。”莫兰沉稳地说。
  “妈的,快说。”乔纳又重新坐了下来。
  “第一,你问问银行的柯云,若琳那天见到她,有没有向她要过报纸和别的东西?第二,你好好想想,若琳有没有跟你提过张建民的病史,尤其是跟安眠药剂有关的。”
  “她没跟我说过。”乔纳答得很快,“不过,我可以问她妈。”
  “第三,你去问问那个帮你查资料的朋友,这些新闻报道,是谁要她搜集的。我看得出来,那些资料不是从网上打印下来的,这些是报纸的影印件。如果不是事先有准备,你不可能这么快弄到手。我认为有人事先搜集了叶磊的资料。”
  “啊哈,聪明!这个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呢。”乔纳赞道。
  “是谁搜集的?李耀明还是张建民?”
  “是李耀明。我今天让B区分局的同事帮我查叶磊的资料,谁知道,她一听这名字就说手边有一堆资料。”
  “怎么回事?”莫兰问。
  “这是半年前李耀明让她查的,她复印了两份,一份给了李耀明,另一份自己留着,嗨,这是我们搞档案的毛病,什么都想留一份。”乔纳笑道。
  “李耀明最开始让你朋友查什么,是叶磊吗?”
  “不,李耀明拿了张五月花照相馆的门面照片给我朋友,让她查这家照相馆的资料,等我朋友告诉她,照相馆的注册人是叶磊后,他又提出要查这个人的背景。”
  看来,李耀明是先知道这家照相馆,后知道叶磊的,那他又是怎么知道这家照相馆的?难道也是通过安然的那本书?
  吃完饭,莫兰立刻给安敏打个电话。
  “安小姐,我是小芬的朋友。还记得吗?前几天我们通过电话,”
  “哦,是你。有什么事吗?”安敏问道,这次她的态度比上次好了很多。
  “我想问一下,为了那两篇文章,除了那位张建民警官,还有别人来找过你吗?”
  安敏想了想才回答。
  “没有。”
  “那位《黑夜的期待》的女主角,有没有提到过一家叫五月花的照相馆?她有没有提到过,她的丈夫曾经跟踪过她?”
  “莫小姐,我跟她谈的时候,曾经答应过她,只是选择性地登载一些她口述的内容,至于没有登载的内容,我会为她保密。我们之间有约定。”安敏似乎很为难。
  “安小姐。那个人是不是秦芝云?”她问道。
  莫兰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她刚刚一回来,乔纳就告诉她秦芝云脚踝上有痣。张建民曾经在《黑夜的期待》这篇文章里,用铅笔在“脚踝”和“痣”这些字眼上画了圈,他如果没怀疑她曾经在李耀明的命案现场出现过,就不会在他临死前频繁联络她,而且,王若琳也说过,跟张建民在饭店碰头的女人笑起来很像,“松岛菜菜子”,其实,她还真的很像,连高竞刚刚也承认她是李耀明命案的重要嫌疑人,所以才要带她回局里!这个《黑夜的期待》女主角有99%的可能是秦芝云。
  听了她的话,安敏立刻失去了镇静。
  “啊,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莫兰没有给她思索的时间,她道:“如果是她的话,安小姐,她刚刚已经被警方带回公安局了。她的丈夫在四个月前被谋杀,她是嫌疑人。”
  “啊……”安敏似乎是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才免得在电话里惊叫起来。
  “所以,我很想知道,她有没有跟你提过,她丈夫在跟踪她?”
  如果李耀明不是通过那本书找到照相馆的,那就是曾经跟踪过她。看过那篇《黑夜的期待》后,莫兰相信,任何一个丈夫都会产生跟踪妻子的念头,因为她在那篇文章里面很细致地描述了自己急于寻找婚外情的焦躁心情。
  安敏思考了几秒钟,说道:
  “我早料到去酒吧寻找写作素材会发生这样的事,但没想到还会牵涉到谋杀。好吧,她说过,她说连她去照相馆印照片,他都跟着她。那个男人好像盯她盯得很紧。”安敏忽然侃侃而谈起来,声音里还带着些不耐烦,似乎急于要摆脱这件麻烦事,“她想离婚开始新生活,但那个男人不让她走。所以,当她发现我在酒吧找素材时,就主动找到了我。她想跟我聊聊她的生活,我求之不得。然后她就说了一些她的一夜情故事,当然,书里没有,因为等我把她的话整理成文,她又变卦了,说不想把一夜情的事登出来。所以,你也看到了,文章只呈现了她的一些心理活动,她对现实生活的不满等等。因为她的想法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我考虑再三后,还是也用。”
  “她为什么要变卦?有没有跟你解释过?”
  “书出版后,她才告诉我,她是想把那本书给她丈夫看,希望他能明白她的想法。她说她丈夫脾气不好,所以我猜,如果写一夜情,她老公也许会大发雷霆。”安敏说完,又大声叹息道,“真是没想到,还会涉及到谋杀。”
  “干脆写个后续故事吧,没准会很受欢迎。”莫兰笑着安慰道。
  “谢谢你的建议。”安敏苦笑着说。

  高竞不喜欢这样的偶遇。
  晚上8点,当他兴冲冲提着蛋挞盒子赶到莫兰家时,看见莫兰正站在大楼门口跟司徒雷谈笑风生,她还把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递给对方,后者则微笑地接受了。这温馨的场面让他看得胸口发闷,脑袋充血。她在送礼物给他吗?他们站得可真近,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对男女站得这么近?难道这个男人耳背吗?
  他想冲过去打架,又想转身离开,在踌躇了一分钟后,他最终还是走了过去。他想知道她给了司徒雷什么,特别想知道。他很希望那个盒子里装的是一包狗屎,但他相信不会,因为她是个淑女。
  “蛋糕我无所谓,但你做的,我一定会吃。”他听到司徒雷在说话,声音还挺柔和,让他想到了老虎打瞌睡的样子。
  莫兰刚想说话,就一眼看见了他,但她没有理会他,而是笑着对司徒雷说:
  “如果不合你的口味,就丢掉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句话让高竞的心颤了一下?她送他蛋糕,还是她亲手做的蛋糕?
  “开什么玩笑,这样的美食我怎么舍得扔掉?”司徒雷手里拿着那个蛋糕盒子,沉吟片刻说:“其实,莫兰,我今天来,是有事要找你。”
  “啊,我知道。谢谢你特意送来小黑的行李。”她马上说。
  司徒雷笑了笑说:
  “不,不是谈小黑的事,有空吗,我想跟你单独谈谈。”
  “嗯,今天……”莫兰朝他这边瞥过来,似乎期待他开口,他马上说:
  “莫兰!我来了。”
  司徒雷这才回过头来,高竞看见他眼睛里凶光一闪,他禁不住在心里嚎叫了一声,妈的,司徒雷!少跟我瞪眼睛。我不怕你!
  司徒雷又重新把脸转向莫兰。
  “那么,我们再约时间。”他道。
  莫兰点了点头。
  “好的。”
  司徒雷跟莫兰说了再见,便转身走进了停在旁边的那辆奔驰车。
  等他的车开走后,高竞没好气地问莫兰:“这家伙来干吗?”
  “还能来干吗?送小黑的家当呗。上次他放在车里我没看见。瞧,就是这些。”她指指身后,高竞看见两个塞满了东西的大号塑料袋斜靠在大楼门口。
  “嚯,那么多!他怎么不帮你提上去?”高竞问道。
  “他想上去,我没让,我说我妈在搓麻将,不喜欢有人打扰。哈哈。”她捂住嘴笑,然后抬起头,目光移向了他的额头。啊!她关心他的伤势,他心里一暖,气马上消了一半,但他还是问:
  “那你干吗送他蛋糕?是你做的吗?”
  “当然不是,你没看见盒子下面有蛋糕店的商标?”
  有商标吗?高竞还真的没注意。
  “那,那,那也不用送他蛋糕啊。饿死他!”他嘀咕了一句。
  “他送来小黑的家当,我当然得对他客气点,再说,他又是黑帮老大,我也不能得罪他啊。”莫兰注视着他手里的蛋挞盒,笑着问,“这是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还热着呢。”他现在心情好起来了。因为他发现莫兰想跟他和好,他把蛋挞盒子递给她,“全给你。”
  “是什么式的?”
  “葡式的。”
  “我要听你说,葡萄式的,快说!不说我不吃哦。”莫兰威胁道。
  “嗯,是葡萄式的。”他低声道。
  莫兰格格笑起来,拉住了他的手,说:“走,我们上去吧,你帮我提东西。我妈要是谢你,你可别多嘴啊。”
  “为什么?我可不想……”
  莫兰回头瞪了他一眼,“就让她误会那全是你给小黑买的,又怎么样?你也说司徒是坏人,你还在乎什么?”
  道理好像也没错,是没必要在乎司徒雷,坑他一次有什么关系?
  走进电梯后,她又笑着恳求:
  “再说一遍那个葡萄。”
  “不说了。葡萄式的蛋挞。这句话有什么好听的?”他觉得她是在笑他。
  他说完,莫兰果然再次笑逐颜开。
  “葡萄式的,哈哈。”她一边笑,一边踮起脚亲了下他的脸,轻声道,“好甜啊,葡萄式的刑警。”
  “碰!”司徒雷把蛋糕盒子狠狠摔在了玻璃窗上,然后,他气喘吁吁地扑到桌前,抓起了电话,壁虎,壁虎的号码是什么?霎那间,他完全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她说的那句话,“这是我给表姐做的结婚蛋糕,里面放了很多核桃,不知道你爱不爱吃。”听到这句话时,他满心欢喜,但他回来后却发现,盒子的底部印着商标,虽然不是那么明显,但还是被他发现了。悠然小姐,你这么做,实在在太过分了!本来我想送你份厚礼的,我已经准备好了,但现在……
  “有答复了?”壁虎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他这时才意识到手里握着电话,这么说,已经拨过号码了?
  “喂?是你吗?”壁虎见他没回答,又问。
  他喘着粗气,找了张椅子坐下。
  “喂,喂,喂,喂…………”
  “嘿。”他终于答应了一声。
  “你终于开口了,怎么啦?”壁虎似乎有点担心他。
  他望着玻璃窗上星星点点的奶油沫,耽搁了一秒钟才说:
  “我决定了。”
  “嗯。”
  “你干吧。”
  “太好了。”壁虎很高兴。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他心情低落地问。
  “当然是越快越好。”
  “在什么地方?”
  “养老院门口。一开始没留神,所以她比别人走得远,她终究要去那里的。”壁虎声音低沉地说,“我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记得吗?”
  “当然记得,要不是这块小石头,我们也不会认识。”司徒雷叹了口气道,他现在想喝酒,不是一杯,而是10瓶。
  “认识他后,你就盯上了我。”壁虎道。
  “我喜欢头脑清醒的人。你很清醒。一直很清醒。”
  壁虎笑了笑:“我们合作得一向很愉快。”
  “没错。”
  “等我的消息。”
  “行。”
  打完这个电话,司徒雷觉得浑身乏力,他急需好好睡一觉,或者给女大学生情妇打个电话。那个女人叫什么?

  好吧,补一段不连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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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带着满腔怨气离开了叶磊的旧居。
  她的下一站是兴国路的养老院,她已经计划好了。
  现在,她准备火速拦辆出租车离开这个肮脏冷漠的鬼地方,她真受够了这里的市侩气!但她刚伸出手,就有另一只手蓦的从旁边冒出来,猛然抓住了她的手臂。她被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原来是司徒雷。
  “你……”她刚想开口,他就抢了先。
  “叫我司徒!”他口气有点喘,好像是赶过来的。
  莫兰朝他身后望了一眼,他的车没在。那他怎么来的?打的?为什么?
  “这是巧合吗?司徒先生。”她板着脸问道,她可不喜欢这种刻意安排的巧遇,他肯定是找人跟踪了她。
  “叫我司徒。”
  她没开口,别过头去望着路的另一头,现在她在考虑是不是该马上拦出租车,她可不希望有个敌人跟在她身后。
  “莫兰。”司徒雷正儿八经地叫了她一声,没太多热情,但也不冷淡。
  “请你放开我好吗?司徒先生?”她道,仍没看他。
  他笑了笑,放开了她的手臂,问道:
  “我能跟你谈谈吗?”
  “行。谈吧。”莫兰问道。
  司徒雷没说话。
  “你想跟我谈什么?”
  司徒看着他,仍没有说话。
  莫兰别过头去盯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问道:“你不会是想跟我谈你的照相馆淫煤计划吧?”啊——这话一出口,她心里就尖叫了一声,后悔了。她想,无论如何,这话都不应该现在说,假如他在牢里,她去探监,或者他奄奄一息,而她正巧就在他身边,再或者,有100个警察正举枪着他——她都可以毫无顾忌地脱口而出,但现在……这全得怪那个范丽香,就是因为跟这个人的8分钟约会太失败,她才会那么恼火和冲动的。
  司徒雷皱了皱眉,没有马上对她的诘问作出反应。
  哦,好尴尬,我该怎么才能收回这句蠢话?毕竟他也是黑帮老大,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我说了这句话,他今晚派几十个拿刀的人冲到我家,莫兰禁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
  “嗯,其实,我只是想说……”她试图找个什么理由搪塞过去,但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说辞,最后只能沮丧地说,“对不起,也许我误会你了,这只是我的猜想。我经常看电视,可能想象力比别人丰富。”
  她最后那句话,好像把司徒雷逗笑了。
  “我觉得侦探有时候需要一点想象力。”他彬彬有礼地说。
  他到底想怎么样?我可没闲心跟他在这里闲聊。
  “谢谢你的大度,我现在要去看我的朋友,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告辞了。司徒。”她朝他假笑,暗自希望他不要做挡路狗,快点闪开。
  “你是想去红太阳养老院吗?他问。
  莫兰心里一惊。
  看来,司徒雷就是那个从养老院把叶磊接走的富翁。他跟那个警察局的内奸也许就是在那辆载着叶磊离开的车上认识的,从那以后,他们就建立了某种关系,也达成了某项交易。可奇怪的是司徒雷为什么要这么问她。她听出这句话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司徒雷知道她已经调查到什么程度了,第二,他承认养老院是重要线索,第三,他不打算隐瞒他身在其中。为什么?
  “侦探游戏那么好玩吗?”他看着她,问道。
  “嗯,还好。”她只能笑笑。
  他说话的表情令她想起中学时的物理老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题目你也会做错?而且,一错再错。”那个老师总是那么问她。“因为我觉得用大量时间研究小球滚来滚去,实在太无聊。”直到高中毕业后,她才给出了答案。“哈哈,谁说不是?”老师笑起来。这个老师真的很慈祥。
  见她不说话,他道:
  “我陪你去好吗?放心,我只陪你到附近的什么地方。我可以带你走条我熟悉的近路。”
  她抬头审视着他。陪我去?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那是条很宽的弄堂,穿行的人很多。”他补充了一句。
  “为什么?像你这样的大人物,不是应该很忙吗?”她不客气地问道。
  “今天,你才是我的大人物。”他看着她,低声说,“让我陪你走一次吧。也许是最后一次。”他朝马路对面望去,“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有事要跟你说吗?”
  她盯着他的脸。
  “你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吗?”她问。
  “不能。”
  她白了他一眼。
  “那我能不能拒绝?”
  他笑着摇头。
  “不行。”

  再发一个结局,不连贯的!
  他没说话,此刻,他脑子里正在盘算另一件事,一件在结婚前必须解决的事。
  “莫兰,我说过我会补偿你的,你还记得吗?”最后,他终于开口。
  “行了,别提了。”她马上面露不悦。
  “我要还你两万块。”
  “跟你说别提这事了!”她好像快发火了,但大概是意识到他现在还在病床上,她的口气马上又缓和了下来,“你不是马上要发奖金了吗,奖金不是也有那个数吗?”她道。
  “那还是少两万,本来可以有8万的。”他固执地说。
  她不说话了,似乎想笑。
  但他觉得,这是件无比严肃的事。
  “莫兰,”他拉住了她的手,“我向郑恒松借了两万,你收下好吗?你别担心,我会自己还的。我是真心要补偿你的,我要给你!这是我欠你的。我爱你。对所爱的人就该说话算话,你说呢?”
  她望着他,忽然“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好吧,我收下就是了。”她道。
  “我还有个要求,”他握住她的手,低声说,“我想听你说,你不喜欢司徒雷。你就答应我吧,就算骗骗我也行。现在没案子破,我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了,他又送了你家书店……”
  他还没说完,她就笑着搂住了他的脑袋。
  “我不用骗你,高竞,你好好听着,司徒雷是我的朋友,而你是,我的宝贝。”她一边说,一边亲了下他的头。
  “这话干吗不早说啊,害我好些天睡不着。”他在她怀里嘀咕了一句。
  
发篇旧的短篇给大家解闷,不是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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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叔的镜子  
  骆叔是我的继父。
  妈妈嫁给他的时候,我差不多十岁。
  当时我挺孤独,因为是私生子的缘故,没人愿意跟我玩。于是我就成了一个沉思默想的人。
  我常常想起我的亲生父亲。我从没见过他,对我来说,他是个难解的谜题。我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我曾就此问过我的小学老师,那个戴眼镜的胖女士,她只是暧昧地笑笑,要我回家去问妈妈,可是又给了我一条真理,她说,小强,你记住,每个人都有父亲,不管他是谁。
  我也曾问过邻居大婶们,有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她们兴致勃勃地告诉我一大堆关于他的传闻,传闻与传闻之间相互交错,矛盾百出,她们争论不休,互不相让,后来我终于知道,她们中没有一个见过他。
  还是妈妈给了我一点线索。她说,小强,你们长得很像,照照镜子,你就知道他长什么样了。可是每次我照镜子,都只看见我自己,久而久之,我会以为我就是我自己的父亲。这当然是我的幻觉,可我还是被搞糊涂了,就这样,镜子成了我与虚幻的父亲相连接的纽带。
  我所说的镜子就是蛋圆形,书本大小,放在妈妈桌上的那面,它可能陪我妈妈度过了整个少女时期。
  我们住在外婆留下的房子里,西园路117弄5号。
  我和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
  那时候,整个弄堂的人都在跟我们作对。他们叫我妈妈阿秀,声调中带着轻蔑,即使我们友好地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也常常不理不睬,他们总是在背后议论我们,有时甚至故意欺负我们,抢走我的书包扔上房顶,或是往我们新洗的衣服上甩泥巴。
  惟一对我们另眼相看的只有骆叔。他当时住在我们家隔壁的亭子间,大约三十五六岁,长相丑陋,有着异于常人的剽悍体格。弄堂里没人知道他的来历,谁也记不得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里的,他对自己的过去也闭口不谈,所以又引起了许多猜测,有人说他坐过牢,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可我却喜欢他。
骆叔出身低贱,几乎没读过什么书,我怀疑他连初中都没有读完,但他根本就不在乎,对他来说,多识几个字似乎一点意义都没有。他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是江湖道义和旧时代因果报应的综合。这些思想被他用最简洁的方式表达出来,显得既古怪又深奥,似乎早已超出了书本的范畴。他在弄堂口摆了一个水果摊,赚取微薄的收入,没有女人,没有朋友,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对他仰慕已久,但我们向无瓜葛,每天放学,我都看见他孤独地坐在一大堆鲜嫩的水果后面发呆。有时候,他也会跟我打招呼。
  他问我:“你是李明秀的儿子?”
  我说:“是的。”
  他点点头,我走自己的路,我们又各不相干了。
  那个时候,不光弄堂里的人欺负我们,学校里的同学也不放过我。班上有几个人尤其喜欢拿我开心。如果我戴着帽子,他们就会抢过去丢来丢去地玩,最后扔出窗外,我就得走很多路把它捡回来,有时候它掉在一大堆垃圾里,上面还粘着发臭的鱼肠子;他们也喜欢揍我,常常几个人把我按倒在地,骑在我身上,哼着难听的调子,用各种方式折磨我,我总是希望自己在他们的歌声里突然死去;有时他们也往我的书包里撒尿,这已经算很仁慈了。我曾想把这些事告诉老师,可又觉得十分羞愧,难以启齿;我也曾想跟他们好好干上一架,可我势单力薄,而且缺乏勇气。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他们又尾随着我。我知道他们准备随时对我发起猛烈的进攻。我快步向前走,他们三个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为首那个先冲上来抓我的头发,我猛地甩开他,发疯般的往家的方向跑,可他们仍不死心,发火地怒吼着,恶狠狠地朝我追来。我奔到弄堂口,骆叔的水果摊就在眼前,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只有请求援助了。此时,后面的几个人正好赶到,他们充满嘲弄地瞧着我,仿佛在说“搬救兵也没用,哈哈”。
  当时,骆叔看看我,并没有露出要帮我的意思,我心里暗暗着急,他却突然从大堆红扑扑的苹果后面抽出一把长长的,擦得锃亮的西瓜刀,他把刀递给我,说:“自己把事情解决了吧。”
  刹那间,像有一道闪电划过脑际,我知道自己是躲不过了,复仇的火焰就像刚刚被浇了一桶汽油那样直往上窜,我意识到自己非得干点什么了,必须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自己解决难题。我接过刀,阴沉地瞥了一眼锐利的刀锋,没有说话,当时也不是说话的时候,然后我就下了决心,转身向他们砍去。
  谁也没有想到我会真的动刀,包括我自己。那把刀就像是替我订做的,那样妥帖地被我握在手中,刀把的细纹与我手掌的凹凸恰好吻合,使起来全无费力之感,每一刀砍下去,都有呼呼的风声擦过刀刃。
  敌人显然是吓坏了,他们四处逃窜,其中两个受了伤,不过并不重,从他们奔逃的速度来看,至少还可以承受二十刀。只有为首的那个,跌倒在地上,不知羞耻地号啕大哭起来。我朝他走过去,手中仍握着刀,他立刻停止了哭。他怔怔地盯着我,脸色苍白,有一瞬间,他可能以为我要杀了他,眼中充满了恐惧,可怜巴巴的。我站在那儿幸灾乐祸望着这个手下败将,这个哭鼻子的家伙,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我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他歪着嘴,眼里含着泪,我却忍不住笑出声来。
  自此之后,我名声大振,再也没人敢欺负我了。
骆叔跟我们家的交往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起先,妈妈怨恨他把我教坏了,禁止我跟他说话,也禁止他上我们家来。骆叔却并不在意,总是不声不响地替我们家干重活,还常常让我带水果给妈妈吃,渐渐地,妈妈对他不再那么充满敌意了。他们开始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有时候如果妈妈心情不错,还会请他跟我们一起吃饭。我们就像一家人那样围坐在桌边,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散漫、温馨的家庭气氛。
  这一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早。国庆节刚过,气温就骤降了五度。我因为仍穿着夏装,不免着了凉,那天可能还有一点发烧,老师允许我最后一节体育课回家休息。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家走,到弄堂口,发现骆叔的水果摊没有开张,心里正纳闷,邻居张大婶走上来似笑非笑地对我说:
  “快回去吧,你爹回来啦!”
  我大吃一惊,向家飞奔而去。
  我的脸烧得滚烫,脑子昏沉沉的,脚步却动个不停,像在梦里奔跑,一直奔到镜子里的世界中去,那个虚幻的父亲所在的地方,难道隐形人真的要现身了吗?
  跑到门口时,我放慢了脚步,迟疑了一会儿,我伏在门上侧耳倾听,没人说话,便掏出钥匙开门进去。我的动作很轻,几乎可以说是悄无声息,好像声音稍稍大一点就会惊破这个团圆梦。我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生怕那些酷爱丑闻的邻居前来张望,又生怕那个像鬼魂一样的父亲会在空气中飘走。可是,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久别重逢的动人场面,男、女主角都不在,而卧室的门却十分邪门地半开着。
  我知道妈妈今天休息,我想走进去,却突然有些怯场。房间的安静中仿佛隐藏着一个秘密。我悄悄上前往里瞧。卧室里拉着窗帘。这种窗帘是由妈妈精心挑选,乳白色,可能是亚麻布,上面绣着素色的小花,并且巧妙地设计了许多装饰性的小孔,雅致极了。阳光透过那无数的小孔在房间里纷乱地洒开来,半明半暗的,使这间平平常常的屋子显得神秘而幽深。
  妈妈桌上的镜子仍在原地,它正对着床,透过镜子,我看见两个人平躺在床上,衣冠不整,是妈妈和骆叔。他们像刚刚狠狠打了一架,看上去已经精疲力竭。妈妈的衣服半敞开着,温柔的阳光照在她光滑的肌肤上,仿佛还有汗珠在闪闪发光,她看上去很美,却又很陌生。我注视着镜子,刹那间,像跌进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完全成了另一些人,有些眼熟,却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人了。
  妈妈大概听到了什么声音,匆匆走出来,猛地看见我站在卧室门口,她的脸色刷的一下白了,她惊叫了一声。
  “小强!?”
她呆立了一秒钟,马上想到了什么,她下意识地拉了拉衣服,快步越过我走进厨房,等再走出来时,她已经平静多了,她装作若无其事自顾自倒了一杯水,我注意到她衬衫的扣子扣错了,特别可笑,不知为什么,她好像完全没注意。
  “逃学了?”她问。
  我摇摇头。
  这时候骆叔也从房间走出来,他没说话,但好像心情不错,他笑嘻嘻地摸摸我的头。
  “我爸爸回来了吗?”我傻里傻气地问。
  妈妈吃了一惊,随即露出羞愧的神情。
  “说什么呢!你这孩子!”她低声说。
  “张大婶说的。”
  “是嘛。”妈妈沉下脸来。
  骆叔突然插嘴道:“有人看到了。”
  妈妈赌气一般不说话。骆叔走上去拍拍她的肩,她厌恶地躲开了。
  “你干什么!”妈妈说。
  “没什么。”骆叔低沉地说,“反正已经干了。”
  妈妈抬起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喝道:“下流胚!”
  骆叔再次走近她。
  “滚开!”妈妈厉声说。
  “你的扣子……”骆叔指指她的衣服。妈妈低下头看看自己的衣服,立刻脸红了,忙背过身去纠正错误。
  “结婚吧!”骆叔粗声粗气地说。
  “什么?”妈妈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对你很满意。真的。”
  妈妈看看我,突然恼怒地上前推了他一把:“丑八怪!谁要嫁给你!滚开!”
  “闭嘴!”骆叔粗鲁地喝道。
  他们两个人忽然都没了声音。骆叔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妈妈,看上去已经暴跳如雷,就像一只被挑衅的大猩猩,面对他的敌人,一下子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癫狂当中,他呼吸急促,圆睁着眼睛,发达的肌肉熔岩一般从衬衫里鼓出来,我担心他会随时冲上去把妈妈撕个粉碎,可是他什么也没干。
  妈妈迷惑不解地望着这个暴躁的大个子,开始,仿佛受了吸引,紧接着又马上露出厌恶的神情。
  “我会再来的。”骆叔低声下气地说,向门口走去。
  “滚!”妈妈把拖鞋朝他扔去,正中他的头,她咯咯笑起来。
  这件事发生后没多久,妈妈果真嫁给了他。
  出嫁那天,妈妈哭得很伤心。她把我拉到墙角,恶狠狠地说:“我这样全是为了你!为了你!”说完又落下泪来。
  我奇怪妈妈为什么那么伤心,结婚难道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喜事吗?并没人用刀架着她的脖子硬逼着她嫁给骆叔。全是她自己决定的,连日期也是她通知我的,为什么怪在我头上,真搞不懂女人!
  当天晚上,骆叔卷起铺盖搬进了我们家。妈妈坐在桌边冷冷地瞧着他,一声不吭。骆叔往大床上一躺,妈妈迟疑了一会儿才站起来,她径直走进屋关上了门。就这样,我们勉勉强强地凑成了一家人。
妈妈始终不让我叫骆叔“爸爸”。她很严肃地对我说,爸爸就是爸爸,每个人只有一个,怎么能随便叫呢。所以,我仍然管他叫骆叔。他也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样更自然。
  “女人就是死心眼。”他说。
  我想他是指妈妈。他说话时的表情很温柔,还带着笑容,又有些无奈,像被心爱的猫抓了一下。
  “结婚那天,妈妈哭了。”我忍不住说。
  “让她哭好了。”
  “她好像并不想结婚。”我说。
  “这没关系。”骆叔若无其事地说。
  “干嘛娶她?她讨厌你。”我孩子气地说。
  “如果一只好苹果,一直没人吃它,让它烂掉,那多可惜。老天爷创造这么一只红扑扑的好苹果,也不希望它平白无故地烂掉,坏掉,或者仅仅是让人多看一眼。这可是有违天意的事。所以,与其是做个看苹果的人,倒不如做个吃苹果的人。何况,我喜欢苹果。”骆叔津津乐道地说。
  “妈妈可不是苹果。”我说。
  “也差不多。”他乐呵呵地说,一边细心地擦拭着苹果们,转眼间它们就变得鲜活透亮。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骆叔就这样固执地把妈妈当做一只心爱的红苹果那样保护着,占有着,品尝着。妈妈也在骆叔的宠爱下渐渐丰润起来。可是她也越发变得喜怒无常了,我都快认不出她了。有时,她显得既满足又快活,有时却又无缘无故地大发雷霆,像过去那样把拖鞋向骆叔扔过去,或者凶悍地冲过来拧我的耳朵。
  有一段时间,妈妈乐衷于烹饪。她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研究菜谱,并且每天都辛辛苦苦地背回来一大篮子的菜如法炮制。下班之后,她总是一刻也不肯耽搁,急匆匆地奔到厨房去埋头苦干,由于活太多,有时候,我不得不放弃一部分做功课的时间到厨房去帮忙。没有人夸我乖,好像帮助妈妈是我的责任,即使知道她在发疯。
  妈妈每天都做满满一桌子的菜,有的很不错,有的却非常糟糕。但是我几乎没有发表意见的必要,也没有人关心我们的感受,我们的任务就是吃,我们拼命地吃,几乎把肚子都给撑破了,还得继续吃下去,不然就得倒掉,妈妈看见浪费又得生气了,而且明天又会有一桌完全不一样却同样丰盛,同样难以消受的美餐,又要面临同样的问题,是吃下去还是倒掉,是让妈妈开心还是惹妈妈生气,我们总是选择前者。看着妈妈脸上如春花般灿烂的笑容,只有我们心里才知道,这多么来之不易。
  那段时间,我们都胖了一圈,惟独妈妈瘦了。这跟她没命的操劳自然分不开,另外,她吃得却很少,只要饭菜一上桌,她就说自己饱了。
  对于妈妈的特殊嗜好,骆叔始终不置可否,我期待他狠狠地骂她一顿或揍她一顿,好让我们尽快结束这难熬的日子,可他却对她百依百顺,甚至还给她更多的菜金,劝她炒更多菜,但看她照办了,他又露出痛苦的神情,没人知道他怎么想,更多的时候,挂在他脸上的是茫然的微笑。有一度,我认为他们两个都疯了,并且在比试谁疯得更厉害。
  不久,妈妈对烹饪厌倦了,她又开始迷恋起裁剪来,迷恋的程度决不亚于烹饪。一下班,她就在房里忙活,每天都忙到半夜,不买菜也不烧饭,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屋里屋外到处散着各种各样的碎布,可她的手艺却丝毫都不见长进,始终做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来。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妈妈喜滋滋地递给我一件刚做好的花衬衫,让我试试,我想,没有一个男孩会愿意穿那种颜色的衬衫。我接过衬衫,毫不犹豫地扔出了窗外。
  “你干什么!”妈妈气急败坏地说。
  “请别再做这些东西了!”我冷静地说。
  妈妈瞪着我,猛地给了我一记耳光。
  “没良心的东西!”妈妈喝
我觉得从来没像当时这样讨厌她,我怒气冲冲地盯着她。妈妈胆怯地往后退了一步,突然,她暴躁地叫了起来。
  “我闷得发慌!你知道吗?你什么都不懂!你现在整天跟那个人在一起,简直就把他当你的爸爸了,呸,真是的!你爸爸可不是个丑八怪!”她激动地抓起桌上的那面镜子冲过来凑到我面前,“你看看你自己,你看看呀,你长得多像你爸爸,这鼻子,这眼睛,你快看呀……”
  可是我依旧只看见我自己。我迷惑地望着她,她正从疯狂中慢慢苏醒过来。
  “我闷得发慌,你什么都不懂。”妈妈喃喃地说。
  不管怎么说,从那以后,妈妈又恢复成了以前的妈妈,那个哀怨而温柔的妈妈,她再也没碰过缝纫机或干别的什么傻事。
  她开始全心全意地扮演骆叔的妻子以及我的妈妈。她很少发脾气,总是柔声柔气的,默默地干着繁重的家务活,并做适量的美食给我们吃。很快,四年过去了,我上了中学,骆叔的生意也比过去好了很多,他脸上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一切都很好,风平浪静,我们陶醉在这种平静的幸福中都快飘飘然了。本来以为这样的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谁知道竟会演变成后来的结果。
  那天大概是周三或是周四吧,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在家做功课,做了一半,妈妈突然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她的样子吓了我一跳,一向衣着整齐的妈妈,眼下却判若两人,头发松开了,衣服破了,身上还沾了好几块泥,我猜她不是刚跟人打了一架,就是跌了一个大跟斗。
  “怎么了?”
  妈妈脸色苍白,嘴唇哆嗦着,像急于要说些什么,又一下子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妈妈……”我叫她。
  妈妈看着我,突然红了眼圈。
  “我看见你爸爸了。”她说。
  “爸爸?”我没弄明白她的意思。
  “啊,是的,你爸爸。”她微笑起来,梦游一般走进卧室。
  然后,她长时间地坐在卧室里,对着梳妆台的镜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虽然她仍是个美丽女人,但因为过度操劳明显见老了。她痴痴地坐在镜子前凝视着自己,像是研究着自己,又像是被自己的容颜所吸引,进而疯狂地爱上了自己。她的神情让我害怕。
  “小强……”她轻轻地叫我。
  “哎。”我应道。
  “妈妈好看吗?”
  “嗯,好看。”我答道。
  她喜悦地笑了。但不知怎的,那笑容就像结在饭锅上的隔夜饭粒,坚硬、生涩、讨人嫌。
  “老啦……”她呆呆地说。突然,她仿佛清醒过来,收起了笑容,伏倒在桌上大哭起来,那是一种揪心的,摧断人肠的哭声,一直渗透到我的灵魂深处。
  当天晚上,妈妈跟骆叔吵了一架。我看得出来,是妈妈故意找茬的。妈妈是蓄谋已久,她大概早就不想跟他过下去了,大概早在迷恋烹饪的时候,或是在结婚的时候,或者从头到尾,她就没想过要跟他过一辈子。
  “我不会跟你离婚的。”我听到骆叔冷淡地说。
  “蠢货!”妈妈愤怒地叫起来。
  妈妈是个有文化的人,“蠢货”这两个字在她的字典里已经是最恶毒、最粗鲁的词汇了,可是这让从小生长于底层社会,早已听惯了各种污言秽语的骆叔听来,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够不上骂人,简直还可以认为是女性的撒娇呢。
妈妈怒气冲冲地瞪着他,她光着脚站在地板上,头发散乱,像个泼妇,而骆叔则好脾气地望着她,完全被她迷住了。
  他们的争吵就这样以骆叔的沉默而告终。
  第二天清晨,骆叔起了个大早出去买早点了,恐怕是妈妈让他去的,他们像是和了好,气氛祥和,他匆匆出了门,她则慢条斯理地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可是,等到骆叔的脚步声远了,妈妈立刻随意地扎了辫子了事,她从大橱里拿了几件衣服,慌里慌张地塞进一个旅行包,穿上高跟鞋,匆匆忙忙地往外走,我发现她把平时上班用的拎包留在她身后的椅子上了。
  我站在卧室门口,她看见我,露出尴尬的神情。那天她打扮得挺漂亮,身上的那件套装她曾一直藏在橱里舍不得穿,可是在那么个平淡无奇的日子她却穿上了它,就显得有点不同寻常。她低下头从钱包里翻出一张拾圆纸币递给我。
  “给你。”她和蔼地说。
  我接过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要走了?”我问她。
  “嗯。”她微笑地点点头,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之情。
  “骆叔怎么办?”我问。
  她沉下脸来叹了一口气,然后折回屋里,顺手拿起那面蛋圆形镜子又走出来,她把镜子塞在我手里。
  “让他好好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的臭模样吧,我们根本就不配!小强,别怪我,我会来接你的。”她急急忙忙地说。
  “你不要我了?”我问。
  她呆了一呆,随即淡淡一笑,却没说话。她继续往外走,到门口时,她又停了下来,急躁地翻着手提包,最后又翻出一张拾圆的纸币。
  “接着,要是他不给你饭吃……”
  “不会的!”我打断了她的话。
  她受了挫折,有些心虚地瞧着我,她的嘴微微张开,像有话要说,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她就这样匆匆走了。
  那天,我把妈妈出走的事告诉骆叔的时候,他脸上现出死到临头的表情,我不忍心看他的眼睛,就把镜子递给他。
  “妈妈说,留作纪念。”我说。
  “是嘛。”骆叔接过镜子,有些迷惑,随即又微笑了。
  那时我们都以为她不过是出去散散心,很快就会回来的,谁也没有想到,从那以后,她真的再也没回来过。
  妈妈走了以后,我和骆叔过起了相依为命的日子。与其说我们是父子,倒不如说是忘年交更确切点。我们就像两条被主人抛弃的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挤在一块。邻居们向我们投以怜悯的目光,同时又露出“我们早就料到了”的神情。
  骆叔开始抽大量的烟,常常夜不归宿,甚至几天几夜不知去向。我猜他是去找妈妈了,很希望他能跟我聊聊,可是他什么都不说,只是临走时把钱放在我枕边。在家的时候,他很少提起妈妈,像往常一样,辛勤地为他的水果摊忙碌。可是我再也没看见他细心、爱怜地擦拭那些苹果,任由它们蒙上灰尘,渐渐黯淡无光。
  我承认我有点想念妈妈了。我常常做不祥的梦。很多次,我梦见妈妈被吊死在我们的弄堂口,穿着黑裙子,身体浮肿,我和骆叔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她从潮湿的绳索上抬下来,她又冷又重,脸藏在厚厚的黑发里,叫人怀疑她是否真的是妈妈,我大胆提出我的疑问,可是骆叔很肯定地告诉我,没错,就是她。于是,我或是想着拨开她的黑发瞧一瞧,有一次,我终于拨开了她的头发,她的脸就成了可怕的白骨,鼻子上还停着一只苍蝇,于是我就被吓醒了,满身冷汗。   
我没敢把我的梦告诉骆叔,可是有一天,骆叔却把他的梦告诉了我。
  “我梦见你妈妈了,她瘦得可怜,没有饭吃,还在地里干活,没有穿高跟鞋,她的脚陷在泥里,真可怜呵。”他说。
  “她还活着吧。”我问
  “当然,”骆叔肯定地说,“只是,太可怜啦。”
  妈妈的尸体后来是在郊区的河道里发现的。报上登了认尸的启示,我们还蒙在鼓里,还是妈妈的同事最先通知我们的。
  认尸的那天,下着蒙蒙细雨,整个弄堂里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瞧着我们,有人还在窃窃私语。我们看都不看他们,就上路了。
  公安局的人让我站在走廊上,我就默默地站在门口。走廊上空荡荡的,好像往两边延伸就能通向天堂。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房间里有些骚动,然后骆叔猛地从里面冲了出来,他像一匹受了枪伤的狼那样,惊慌失措地从里面逃出来,他朝厕所的方向奔去,我紧跟着他。他在那里狠狠地吐了一通。我胆怯地拉拉他的衣服。
  “是妈妈?”我问。
  他拍拍我的肩,没回答,扭头又向那个房间走去。我觉得站在门口没意思,就扭开了那扇门。那间房间明亮得有些过分。长桌上躺着一个女人,她的手搁在身体两边,我向她走近。骆叔在跟公安局的人说话。我渐渐向她靠近,我能听到屋外的雨声,滴滴答答的,我有种感觉,她在等着我。她指甲里全是泥,如果她活着会为此而难过的,她穿着条绿色的长裙,肮里肮脏的,没有穿高跟鞋,它们上哪儿去了呢,我觉得她一点都不像妈妈,我紧张地把目光往上移,我害怕看她的脸,就在那一刻,她的脸呈现在我眼前。
  “妈妈!”我禁不住叫出声来。
  屋里的几个人全都停下来瞧着我。
  不知为什么,她不如以前那么白了,也许是被太阳暴晒过,她的肤色呈现出讨人嫌的咖啡色。她板着脸,像受了委屈,随时都会哭出来。我感到昏昏沉沉的,有人从背后把我抱起来了,那个人的身上有股浓重的烟味,我猜他是骆叔。接着,我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醒来的时候,外面仍在下雨,我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了。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厅里,看见骆叔呆呆地坐在餐桌前,他的面前放着那面蛋圆形镜子。他看上去极度沮丧,黑黑的皮肤显得更加暗淡,眼皮耷拉着,两条粗壮的手臂无济于事地垂在身子两边。他听到响动,回过头来看看我。
  “醒了?”
  “嗯。”我应道。
  “你妈妈死了。”桌上有盒烟,他百无聊赖抖出一根抽起来。
  “怎么死的?”我问。
  “淹死的。”他说,烟雾升腾起来。不知是烟雾还是泪水迷了我的眼,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我就这么傻乎乎地站着,等着他说下去,可是他就像被割了舌头,什么也不说。
  “或许我们认错了,或许正好有个人跟妈妈长得很像……”我软弱地说。
  “孩子,我跟她上过床。”他冷冷地打断了我的话。我就像被判处了死刑的人,徒劳地半张着嘴。
  我们两个再次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我长得可真不怎么样。”
  我意识到他仍在照镜子。
  “是不怎么样。”我说。
  他阴森森地笑了。
日子无声地过去。骆叔自始至终没有为妈妈的死流过眼泪,我猜他心里有点恨妈妈,为她而感到羞耻,可又觉得猜得不对。
  他的脸上常常呈现出一种灰败而茫然的神情,好像一个上了麻药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腿被锯掉了,他常常不知所措地望着虚空中的一点,或者有时候盯着镜子发呆。大概是因为太清醒地感受到痛苦,反而被吓住了,而那种比悲伤更痛,比痛苦更痛的失落感完全压倒了他。总之,在我看来,他几乎已经死了。
  惟有他那忽明忽暗的眼神让人感到他还没有完全垮掉,他那幽深的眼睛中,有时会闪过一束奇异的灵光,像黑暗中打碎的玻璃,光芒转瞬即逝。
  妈妈死后,他有一段时间显得特别沉静,仿佛总在思索什么。可是没人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他已经不摆水果摊了,整天呆在房间里抽烟,有时也出去散散步,但总在半夜出发,他多半以为我已经睡着了,可以想象在冷寂的夜晚,他像鬼魂一般飘荡在漆黑的街道上,孤独、凄凉、与世隔绝。
  后来,他又开始夜不归宿了,常常几天几夜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对他的行踪他闭口不谈,像是个天大的秘密。如果呆在家里,他就听妈妈留下的老歌磁带,大多是邓丽君唱的,缠绵而哀怨,死不甘心的调子,他一边听一边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有时会喝几口青岛啤酒,有时又坐在桌前对着镜子发呆。他竟成了一个爱照镜子的男人,真叫人难以理解。
  公安局的人来了解情况,都是我接待的,因为他总是不在。那人向我打听妈妈出走前的情形,骆叔跟妈妈的关系如何等等。我照实说了,他又不断问出新的问题,最后我只得对他说不知道。看得出来,他很失望,我本该对他好一点,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他问的都是废话,妈妈已经死了。
  骆叔还是照常神出鬼没,他的行为叫人生疑,邻居们正通过各种途径向我打听他的近况,是不是打算再婚,有没有新女友,存款有多少等等,她们的好奇心弄得我惶惶不安。我真希望他能告诉我他究竟在忙些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看我的眼神变了,充满了疑惑,像忍不住要刨根问底,又像是要否定什么,我猜,不管他在忙什么,他心里应该已经有了打算,只是在等待说话的时机而已。他忙的事肯定跟我有关。有一天放学,出乎意料,骆叔在家,而且似乎一本正经地坐在桌前等着我。他没抽烟,衣服很干净,也没喝酒,看上去十分清醒,显然是下定决心要找我谈谈了,我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可是,他那么尊重我,我反倒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他要跟我谈什么。
  “我看到你老子了。”他淡淡地说。
  “啊?”我一惊。
  “你父亲。”他肯定地说。
  “什么意思?怎么回事?什么时候?”我一连串地问。
  “他就住在北区,从我们这儿过去换两辆车,花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我不说话,看着他。他在说谎吗?
  “三个月前,你妈离家出走就是去找他了,他们在一起住了两个多月,然后第二次分手,你妈来到郊区没人的地方投了河。整件事情就是这样。”
  “对,妈妈是淹死的。”
  “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他推你妈下水,还是你妈自己这么决定的,不过这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总之,你妈,我老婆,为他跳了河,并且这辈子都毁在他手里了。真惨!”
  “真的是我父亲?”
  “我走访了你妈过去所有的朋友、同学。所有的线索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就只有这么一个人。我没想到你妈的经历竟如此单纯。这说明你妈是个好女人。他们原来是大学同学,快毕业的时候才好上,你妈大概一心想嫁给他,可惜那边根本就没这个意思。可你妈就是这么个傻瓜,她固执地生下了你,一个人养着你,还被人骂,你妈的那股子倔劲真让我既佩服又难受,尽管她这样不声不响地走掉有点不像话,可我觉得,归根结底,你妈还是个好女人。”
“你是怎么见到他的?”我又问。
  “我去过他工作的地方。他在一所大学里教书,最近刚评上副教授,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他的大学同学,你妈的好朋友答应带我去见见他。我们就在校园里见的面。他不知道我是谁。我不让你妈的朋友说出来。因此,她仅仅介绍说我是她的一个熟人。他彬彬有礼地跟老同学寒暄,他老婆刚从美国出差回来,正和他的儿子,另一个儿子,在不远处买东西,他喜气洋洋地指给我们看,他老婆长得很胖,没你妈漂亮。临走时,我还抄下了他最新的联络地址。他写字的时候,我突然问他,李明秀你认识吗,他猛地抬起头,他的脸像死人那样白。我知道,就是他了。”
  “干嘛不告诉警察?”
  “他们能做什么,问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吗?没有证据可以告他。”
  “还是应该告诉警察,有这么一个人。”我固执地说。
  “孩子,你在学校上课的时间已经太久了,难道你还看不出来,这完全是家族事务吗?我们得自己解决。如果是邻居的老婆出了事,我当然会报警。可这次不同。”
  “什么意思?”
  “还是让我先说下去吧。后来,我打了个电话给他,我骗他说,你妈临死前给我写过一封信,信上说她跟他在一起,一直跟他在一起,可是过得很伤心。我问这是不是真的,他拼命抵赖,甚至说你妈脑子有毛病,上学的时候就总缠着他。我说我有照片,他马上就闭了嘴,他是个聪明人。他大概想了一下,然后说要买我手里的东西,听上去他很着急,也就是说,他急于要买下并不存在的信和照片,我不知道他在怕什么,如果他什么都没干,他在怕什么。他会有报应的,老天爷看着呢,谁也跑不了。”
  “还是应该告诉警察。”我说,“老天爷根本就不管用。”
  “得了,等着瞧吧,在他受到惩罚之前,难道你就不想见见他吗?”
  “他真的是我父亲?”
  “这毫无疑问。”
  “为什么这么肯定?没人见过他,不是吗?”
  “你妈的月子是在她的那个好朋友家里做的,就是带我去见你父亲的那个,那时候,你妈心情很坏,就把你爸的名字给说出来。”骆叔盯着我看,眼睛里闪着火光。
  我无言以对。
  “我们约好今天晚上见面,你也去,该看看你父亲了。这是你的权利。”
  我耸耸肩,这件事来得太突然,我有点不知所措。可是我还能怎么办呢,既然骆叔这么肯定是他,既然他好像就是我的父亲,我总得去看看他,可能还会往他那张自私自利的脸上吐口水,我还能怎么办呢,妈妈已经死了。
  骆叔走进房间,收拾了一下,出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那面蛋圆形镜子。
  “这是你妈送给我的,我得带上。”
  他爱惜地用袖子擦擦镜面,他的样子让我感到又凄凉又好笑。
  我们收拾停当就出发了。那天天气挺好,满天的星光,骆叔双手插在口袋里,默默地走着,我能看见那面镜子藏在他衬衫里,正贴着他雄壮的胸膛,这种古怪的行为让人费解。我想起妈妈把那面镜子递给我时的表情,匆忙、漫不经心、还带着蔑视,她不知道那个接受者完完全全地误解了她,他竟一心一意把这件带有羞辱性质的礼物当做一种情义绵绵的馈赠,并将之视为珍宝,这真可悲。
  一路无话,约定的地点很快就到了。原来是A大学的大操场。眼下正是暑假期间,学生们大都回家去了,学校里空荡荡的,操场上更是空无一人。我们信步朝目的地走去。不知怎么的,我感到有点紧张。我们在操场上等了一会儿,不知从哪儿钻出一个身材瘦小的人,他远远地朝我们走来,脚步有些跌跌撞撞的。
“瞧!就是他。”骆叔冷冰冰地说。
  我的心一紧。那个人走路匆匆忙忙的,离我们渐渐近了,好像正从另一个时空走到我生命里来。真的是他吗?
  “嘿,东西呢?”他一边走一边不耐烦地问道。
  骆叔推了我一把。
  “你儿子,十四岁了。”
  那个人胆怯地后退了一步。他看上去挺斯文,一脸的聪明相,却有着冷酷无情的眼神,在黑夜中,那锐利的目光就像掷过来的手术刀,割得我皮肤生疼。
  “我的儿子?别开玩笑了。”
  “你和李明秀生的儿子。”
  “李明秀的脑子有毛病。她到处造我的谣。”
  “那么去做个亲子鉴定吧。”骆叔平静地说。
  那个人沉默了下来,好像在考虑怎么进行下去。他们僵持了几分钟,那个人终于忍不住了。
  “东西呢?东西在哪儿?我可不是来听你教训的!”他焦躁地说。
  骆叔对我说:“小强,这就是你父亲,快叫声爸爸,以后就没机会了。”
  那个人惶恐地看看我。
  “别开玩笑了,我没这样的父亲。”我厌恶地瞥了那个人一眼。
  “既然如此,小强,请你原谅我。”骆叔说。我的心往下一沉。
  “东西呢?笨蛋!”那个人叫了起来。
  “在这儿!”骆叔低沉地吼了一声。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骆叔已经冲了出去。他就像一阵突如其来大狂风席卷而去。我看见他突然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毫不犹豫地向我“父亲”捅去。这把刀一直暗藏在他的口袋中,恐怕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我得说,这是我一生所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幕。骆叔像个训练有素的杀手,那一刀又快又准,正中他的喉管,刀锋在夜色中闪耀着阴郁的亮光,“父亲”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被一刀结果了性命。可他还没完全死掉,他圆睁着愤怒的眼睛,血汩汩地从他的脖子里涌出来,他的双手痛苦地向空中徒劳地狂抓着,这时,他突然看见了我,我就站在他面前索索发抖,他看了我一会儿,露出了绝望而歉疚的神情,像彬彬有礼地给我鞠了一躬,然后,他闭上了双眼,死了。这一刻,我知道,他真的是我父亲。
  这天晚上其实很凉爽,可是我却浑身湿透地站在那儿,我被吓呆了。骆叔干完他的活后,很麻利地把刀子上的血擦干净又塞回兜里。他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他拍拍我的脑袋,无限感慨地说:“小强,现在我感到离你妈更近了。”
  “你……你杀人了。”我哆嗦着说。
  “是的。我早该把他干掉了,早在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该把他干掉了。”
  “你杀人了!你会被枪毙的!”
  “我得为你妈讨一个公道!”他理直气壮地说。
  “妈妈并不需要你这么做!她讨厌你!看不起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我气急败坏地说。
  “可她仍然是我老婆。”他和气地说。
  “你会被枪毙的!”
  “他害死了你妈。他该得到惩罚。”
  “你完全可以交给警察。”
  “你妈是我老婆,没办法,我得干。”他粗鲁地说。
  我无可奈何地望着他,突然意识到在我们脚下正躺着一具尸体,而我们还在讨论该不该杀他,这可真荒唐。于是我沉默了下来。他拖着我走上台阶,我的心情糟透了。
  “你肯定在怪我。”
  我不做声。事实上,我也搞不清自己是否在怪他。他一向待我不薄,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而我不知道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杀死一个无情无义的人算不算合理。
他掏出那面温热的镜子,看了看。
  “你妈虽然讨厌我,可还是送了我一件礼物。”
  “她不过是嫌弃你的长相罢了。”我直言不讳地说。
  他意味深长地看看我,温和地说:“以前我很少照镜子,常常忘了自己的模样,自从你妈走了以后,我就老是对着镜子发呆。也不知道为什么,久而久之,镜子的光亮就牢牢地印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就好像我回家,门老是关着,有一天,我等得不耐烦了,也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把枪,朝门上开了一枪,透过那个枪眼,可以看见里面的世界,你猜我看到了什么?我自己,不过是另一个自己罢了。不是水果贩子,是以前梦里常常出现过的自己。我曾梦见自己出生在兵荒马乱的三国时代,在没完没了的战争中,抢到了自己的地盘。我制定自己的法律,我拥有自己的军队、臣民,当然还有自己的女人。我骑着黑色的高头大马,你妈坐在我的马上,在我梦境里,你妈是惟一出现过的女人,她很美,一点都没变……当然这只是梦而已。
  “我想我跟你妈终究是同一类人。我们都一心一意想过另一种生活。我们把这称为幸福,我们贪图这种幸福,迷恋它,并上了瘾,其实,我们都错了,我说什么来着,老天爷都看着呢,我们的错最终会不可收拾,最后连命都搭上。”
  我不知道骆叔为什么突然长篇大论地跟我谈论起梦境来,这有点不合时宜,离我们不远还躺着一具尸体呢,那个人还可能是我素昧平生的父亲,整件事真有点不可思议。我看看骆叔,他又老又丑,刚刚杀了人,却像没事人那样坐在凉风里谈论虚无缥缈的梦境,他大概已经做好必死的准备了吧,要不他就是已经疯了。我发现自己并不恨他,一点都不。我甚至还为他的安危而担心,毕竟那么久以来,是他在养活我。
  “那你就逃吧。”我说。
  “逃跑?”他像吃了一惊。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杀人,你快走吧。”
  “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跑得了么?”
  “你离开这里,躲得远远的,说不定还能有新的生活,你还可以有新的老婆,说不定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一切都重新开始,那多好。快走吧。”我说。
  “我是你的杀父仇人,你居然让我逃跑?”骆叔困惑地说。
  我看看他,说:“我也觉得他该死,真的。”骆叔朝我咧嘴一笑。
  “那么,让我们再呆一会儿吧。”看来,他接受了我的建议。
  骆叔闭上嘴,抬头仰望着无垠的天空,像在祈祷,他脸上露出孩子般单纯而柔和的笑容,他大概在祈求上天赐给他一个全新的生活吧。
  我想不出什么事情可做。我本可以坐在那里为我死于非命的父亲痛哭流涕,尽情回忆父亲对我的养育之情,但我什么也想不出来,我发现我跟他完全不认识,事实上,我们是两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我学着骆叔的样子仰望天空。这果然是个好办法。满目的星光无声地闪耀着,渐渐抚平了我纷乱的心绪。我又想到了我父亲。
  小时候,我搞不懂为什么我的父亲不能像别人的父亲那样光明正大地走过来拥抱自己的孩子。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藏起来,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曾经想他准是做了什么坏事蹲在大牢里,或者已经死了。谁会想到他活得那么体面那么好。谁又会想到,他最后会死在自己的儿子面前。遗憾的是,他一辈子这么辛苦却没得到什么好结果,这一生玩的花样算是都白干了!
  凉风吹拂着我的脸颊,我感到有些倦了。后来,我想我是睡着了。因为我又看见妈妈了。美丽的妈妈坐在骆叔的马上向山上驰去,仿佛还能听到她咯咯的笑声,多么诱人,充满了活力。我仿佛还听到有人在比剑,叮叮当当的,兵器和兵器交织在一起,而河水突然变红了,像有一千个人刚刚死在里面……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我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我惊讶于自己的贪睡。难道昨夜发生的事只是一场梦?我真希望是这样,可是,我看见放在我枕边的那一叠钱,我知道,除了骆叔,没人会对我那么慷慨,他终于还是走了。
  我梳洗完毕,出发去上学,学还是要上的。弄堂口挤满了人,马路上停了许多被堵塞的车子,人们兴奋地谈论着什么。不知道又出什么事了,八成是出车祸了。这时,有人推了我一下说:“嘿,你骆叔被车轧死了。”我一惊。
  我走上前挤进人群,果真看见骆叔躺在马路中间,血流了一地,他的旅行包掉在几米之外,没人敢去碰它,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究竟是谁干的,司机看来已经逃走了,有人在我背后说,老骆这个人真倒霉。我真想揍他。
  我敢肯定他是在梦中死去的。我们都做了个好梦,又都在梦中迷失了方向,他好像说过类似的话。骆叔的脸上还挂着孩子般单纯的笑容,他的镜子落在地上,碎了。

  蔷薇之死
  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給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在提到蔷薇之前,先来说说我自己。
  我叫陈奇,26岁,在S市一所普通高中当数学老师。
  没有人想到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老师,在这之前,好友方智闻一直断言我会继承祖母留下的家业,但事实是,我一毕业就进了学校。
  我很喜欢学校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假期的工作,学校领导对我似乎也相当满意,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呆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尽职的好老师。
  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
  我教高中数学。数学是我的强项,小学时我就是心算高手,我爱那些数字,也曾经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名有姓,能上报接受采访的数学家。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如果不想成为数学家的话,那么小学的数学知识就已经够他一辈子用的了,换句话说,学习高中数学完全是浪费时间。所以我很同情那些为应付高考,拼命研究数学难题,又往往不得其法的女生。我常劝她们,“忍一忍,忍一忍,痛苦很快就会过去了。”等上了大学,文科生就不必学高等数学了,对很多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大解放。但方智闻却总觉得我的话里充满了暗示,让我免开尊口。
  “你这个年轻的老师就少说两句吧,免得人家想入非非。”方智闻说。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呆在家里,这并不是因为我特别恋家,而是因为无处可去。
  祖母在世时好交游,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去年祖母去世之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就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所以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祖母嗣后我才想起,我在世上已再无亲人。
  我父母是10年前去世的。从照片上看,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有我知道,出事前,他们早已彼此不说话,甚至彼此不看对方。我15岁那年,母亲突然向父亲提出离婚,不久,有人在郊外发现他们冰凉的尸体,两个人都已死了,后来有人告诉我,父母是太相爱了才会去殉情的,我只是笑笑,心里却从未相信过这个故事,也从未为他们的死掉过眼泪,于是人人都说我无情。
  祖母也没有流泪,但人人都赞她坚强。
  我是10年前搬来跟祖母同住的,祖母自父母结婚前就与我母亲不和,她不和我母亲说话,也不允许母亲踏进她的房间,因此在过去的15年间,我不过只见过她三次。再见她时,她已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但精神依旧健硕。她一再向我说明父母的事错在母亲。她告诉我母亲想跟别人走,走不成,才出此下策。祖母的话我大半相信,这是因为祖母的判断力极强,说话总是一针见血,母亲生前谈起婆婆总是心惊胆战,可见一斑。但母亲的家人早就离世,所以不管祖母如何咬牙切齿,最后还是不得不亲手埋葬她一生最痛恨的女人。
  祖母谈起父亲时颇为伤感,父亲是她唯一的儿子,祖父早逝,父亲是祖母一个人带大的,想不到结婚之后就几乎断了往来。祖母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母亲的“贱”。祖母总是喜欢说父亲小时候的事,每当那时我好像已不是她的孙子,而是她某个相熟的老朋友,我们沏上茶,边说边笑,假装他寿终正寝,轻描淡写地谈着他的身前事,久而久之,我觉得自己渐渐成了看着父亲长大的老人家,不禁感叹人生的无常,心也渐渐苍老起来。
  祖母去世后,再也没有人跟我谈起父母,我却常常想起他们。
祖母去世后,再也没有人跟我谈起父母,我却常常想起他们。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责怪自己未曾拉拢父母之间的关系。他们本可以有很多话题可谈,如果我的学业一败涂地,或许他们还可以暂时放下对彼此的成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一起研究一下孩子的将来,如果我的生活不能自理,或许他们还会因为照料我而暂时忘记个人恩怨,可情况却恰恰相反,自始至终,我都无须他们为我分心,我甚至不曾抱怨过,于是他们就这样全心全意地,尽情地专注于两个人的战争,直到死。祖母说,这是天意。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我度过了6年时光,我既是公认的优等生,又是让老师极为头痛的问题学生。
  我极少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总是独来独往,而且脾气也不好,常常跟人打架,学校里不少人看不惯我,但更多的人则想跟随我,于是我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学生领袖。父母出事后,我更肆无忌惮,一时成为领风人物,声名远播,甚至还有别的学校的人特意跑来看我,但奇怪的是,跟随我的人不少,真正的朋友却少之又少,只有方智闻跟我交往至今。
  父母冷战时期,我就和方智闻常常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里,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有空日日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责怪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好处是他不关心别人的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游戏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没钱,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就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碰到如果他刚领到零用钱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烦恼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惊肉跳。
  我和方智闻的学校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老师也不喜欢我,尽管我不费吹灰之力便能让我的学习成绩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我太过桀骜不驯,这让老师们感到无奈。曾有同学提举我当班长,被老师否决了。
  我早就发现自己有发号施令的本领,使我惊讶的并不是自己的胆大妄为,而是居然有那么多人对我惟命是从,也许人人都希望有人告诉他该做什么。父母出事后,我曾带领三十多个人完成了学校历史上最轰轰烈烈的一次集体逃课。那天我们的活动是起大早骑车去海边郊游,许多女生被男生带在车把上,风光无限。
  事发后,学校要开除我,祖母到校长办公室指着校长大声说:“你们开除他吧,大不了我们一起下去陪他父母。”祖母从来没有因为我的顽劣而训斥过我,她经常说的是“好好活着,开心长寿最要紧。”后来“鉴于我的家庭情况”,学校只给了我一个处分,不过自此之后,有更多的人开始打听我父母的事,不断有人用怪异的目光追随着我,我曾听到方智闻这样回答好奇的班主任,“让他们安息吧,老师。”
  因为心事重重,我们很早就涉足情场,我的第一个女人就是在马路上结识的,是个身材瘦弱的大眼睛女孩,无论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会脸红。当时我们已都是大学生,在午夜的操场角落里,我不断地索求,她在黑暗中瑟缩,不停地东张西望,身上带着肥皂的香味,整个过程漫长而艰辛,她最后哭了,而疼痛却让她将我抱得更紧。在操场的外面常常有人影闪过,我们忧心忡忡,最后,恐惧感终于战胜了短暂的快乐,我们草草收兵,在茫茫的夜色里疲惫地各奔东西。我再遇到她时,她已经成为一个美丽的年轻女郎,但跟我说话仍然吞吞吐吐,面红耳赤。看着她慌慌张张的样子,我不禁想到了蔷薇。蔷薇,每次都直视我的眼睛,看得我无处可逃。
  蔷薇出现以前,我就有过很多女人。其中小青是交往最长的一个,她在广告公司上班,喜欢穿套装,擦名牌香水,蔷薇出现时,她是我正式的女朋友,连祖母在世时,都认为她可能会成为我的妻子,送她大颗的宝石戒指作为见面礼。
  小青身材瘦削高挑,总是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我们是在一个展览会上认识的,当时我在门口抽烟,她在旁边打电话,不断向我报以白眼,我将烟掐灭之后,她就朝我微笑,我们由此相识。她最初很懂事,每个周末过来陪我,帮我整理房间,并热衷于跟我讨论我们的将来,但自从她的朋友嫁給一个腰缠万贯的CEO后,她就有很长时间不愿意见我。她是个相当现实的人。
  小青希望我辞去教师的工作,跟她的叔叔一起经营饭店。她对餐饮业有着美好的憧憬,总觉得那必然会給我们带来大笔的财富。但我对做生意向来就兴趣缺缺,为此她一直很不高兴,但她没有向我提出过分手。
  “没办法,我就是喜欢你。”她常常用哀怨地口气说着这句话。
  在蔷薇之前,我的生活相当平静,小青偶尔会打电话来。每天下班后,我会在街角的小饭店买外卖回家当晚饭,或许还会带上一张晚报,然后坐在祖母舒适的藤沙发上,一边看报纸一边吃饭。饭菜差强人意,不过不用自己动手已经是一种福分。过去,每次小青来,我们通常会到附近一家较好的饭店里去吃一顿,小青也不会做菜。如果没有蔷薇,我的生活一如既往,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蔷薇来得很突然。
  有一天半夜,我刚刚服下安眠药,就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我平时总喜欢开着阳台的落地窗睡觉,虽然很多人都说这样不太安全,但是我却觉得,睡觉时如果能闻到楼下的花香也是件非常惬意的事(我住二楼)。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
  那晚,我正躺在床上耐心地等待睡意的来临,在迷迷糊糊中我听到阳台上有动静,那时候药力已经发挥作用了,我的脑袋昏沉沉的,很想睡过去,但理智告诉我,阳台上有人。于是我勉强下床去探个究竟,却不料刚走到阳台,就差点被什么东西绊倒,定睛一看,竟然是个女孩。
  她坐在阳台的地上,看见我,马上就站了起来。她看上去不超20岁,打扮得很朴素,黑色短夹克配牛仔裤,一头乌黑的头发束在脑后。
  “你是谁?”我问道。
  她神情有些慌乱,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又不打算拔腿逃跑。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又问了一遍,我怀疑她是个小偷,但看她手上没有工具,又觉得不是。我的头昏沉沉的,思考能力直线下滑,我只想快点把事情解决,然后好好睡一觉。
  “喂!”我不耐烦地喊了一声。
  她似乎意识到我已经快发火了,立刻说:
  “我是小偷。”
  怪了,虽然我也认为这个称呼很符合她的身份,但是,听她亲口说出来,却觉得是假话。
  “小偷。”我重复了一遍。
  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担心。
  “嗯……如果,如果我说我是个小偷。你会不会把我捆起来?”她快速朝我身后瞄了一眼,轻声问道。
  现在我更不相信她的话了,我猜她很可能是某个离家出走的少女,我看了她一眼,疲倦地在沙发上坐下,说道:“那你就偷吧。”
  “你不拦我?真的那么大方?”她愕然地看着我。
  “当然。这个屋子里,有很多值钱的东西,你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不过只能拿一样。然后赶快走。因为已经很晚了。”我发现,她的腿很长,衣服虽然土气,但在昏黄的灯光下,她腰肢的轮廓依然显得很明显。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突然笑起来,张狂地说:“我可没说要走,现在出去,我会被抓住的。”她一边说,一边满不在乎地脱下外套铺在地板上,随后很自然地席地而坐。“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只呆一会儿。”她很天真地说。
  她穿着件宽松的花衬衫,从领口的缝隙处可以隐隐看见衬衫下面的一小片光滑的皮肤。我觉得她刚才脱去夹克时的那股爽快劲中包含着某种暗示,因为感到困惑,所以我就像录像机倒带那样一遍遍在脑中重复她刚才的动作,渐渐的,一股燥热不安的情绪在我的血液里涌动起来,睡意渐渐散去,在这样的夜晚,我禁不住用眼光审视起她的身材来。
  她坐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板上,一派天真无邪的模样。
  “你几岁了?”我心不在焉地问她。
  “18。”
  “那你打算……不走了?”我斜睨眼前的小女贼,笑着问道。
  她朝阳台外面快速看了一眼,低声哀求道:
  “我在这儿再呆一会儿,就一会儿,怎么样,收留我吧,我会报答你的。”
  我感觉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
我感觉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
  在幽暗的灯光下,她的脸模模糊糊的,而她的声音就像风中摇曳不定的烛火。“求求你了。”她轻声说,又回头朝窗外看了一眼,接着,她慢慢朝我爬过来,像在寻求保护,又像是想亲近我——大概两种都有,最后,她在我的沙发前停了下来。
  她究竟是谁?是从哪儿来的?她想干什么?她真的是贼吗?我心中有一连串的疑问,但此刻,嗅觉代替了其它感觉,她身上有淡淡的花香,我猜她是攀着楼下的花墙爬上来的。
  “你打算怎么报答我?”我微笑地看着她,随后慢慢从沙发上下来,坐到地板上,她的身边。
  她盯着我的脸,许久没有说话,这时候,我觉得她好像不止18岁。我们相持了两秒钟,我正在想,也许我该坐回我的布衣沙发,她开口了。
  “你想要什么?”她问道。
  我不太喜欢她说话的口气,但还是禁不住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很漂亮,是一种未经雕琢的美。虽然我已经很困,但我依然是个男人。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放浪形骸的学生时代。
  “我想要什么,你都会給吗?”我问她。
  她别过头去,朝我祖母留下的博古架望去。我知道她根本不是在看,而是在思考。这时我忽然注意到她的左脸上有一道不太明显的伤痕,刚刚她的脸隐没在黑暗中,我没看到。有人打过她?她干过什么?是逃出来的吗?
  “喂……说话啊。”我叫了她一声。
  她蓦然转过头,脸上露出天不怕地不怕的神情。
  “如果,如果你忘记曾经在这里见过我,我可以……我什么都可以……”她没再说下去,而是伸出了她的手,但当她的手碰到我的手时,她仿佛遭到电击一般猛地往后一缩。
  我纹丝不动地看着她。
  “你……别误会,我是说真的。”她抬起头,再度鼓起勇气对我说。
  她其实很害怕,我看得出来。也许她真的以为我会侵犯她,她当然不知道我刚刚吃过安眠药,我现在是强打精神在这里跟她寒暄。
  “你受了伤?怎么回事?”我问。
  她摇摇头。
  “你怎么会到我家来的?你叫什么名字?”
  她像患了失语症那样呆呆地看着我。我立刻就放弃了。
  “好吧,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我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茶盘边給自己倒了杯茶,我的头很昏,本来我应该好好问问她的来历,还应该跟她好好谈谈,但我现在只想睡觉。
  “你要在这儿呆多久?”我问她。
  “可以让我呆到早上吗?嗯……四点钟左右,五点前我一定会离开,一定。”她信誓旦旦地说。
  我回头看着她,想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要求该有多过分。收留她五分钟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要整夜留在我这里,但是我太困了,我只好说:“好吧,我现在要休息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离开这里了。现在,你要睡沙发还是地上,随便你。”
  她眼睛里满是惊喜。
  “谢谢你。”她说。
  “晚安。”
  我关上台灯,兀自爬上了床,我真的很累。
  但大概是因为有陌生人在屋里的关系吧,我睡到半夜就醒了过来。醒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她是不是还在。她果然还在。她把黑色外套盖在自己身上躺在沙发上打瞌睡,我一走近,她立刻睁开了眼睛,这时我发现她的脖子上和手臂上各有两道明显的瘀伤。我相信曾经有人把她暴打过一顿。家庭暴力吗?她是逃出来的?
  “嘿。”我道。
  “嗯。”她伸手捋了下头发,轻声问道,“现在几点了?”
  “三点。”
  “哦,那我……那得我走了。”她勉强坐了起来,说话有气无力的。
  看她的样子好像正在生病,如果是我的朋友,我也许会劝她留下来再睡一会儿,但因为她来历不明,又什么都不肯告诉我,所以我只能保持缄默。
  她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套上黑夹克,然后伸手解开早已经散乱的马尾巴辫子,一头乌发垂了下来。她的头发又长又密,像瀑布一样飘散开来,头发里飘来阵阵洗发水的香气,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气味突然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以前她在家时常常洗头,因而家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洗发水的香气。
  “你精神不好,再坐一会儿吧,要不要吃点什么?”我还是挽留了她,我还想起了冰箱里的牛奶和钟点工吴阿姨为我包的小馄饨。
  她看着我,笑了起来。
  “你有什么吃的?”她问,脸上有恢复了活力。
  “牛奶、小馄饨、方便面,还有牛腩便当。你想吃什么?”我说完后有点后悔,我担心她会半夜三更让我为她煮小馄饨,她只是个突然闯入我家的陌生人,我没理由为她服务,但没想到,她却笑盈盈地反问我:
  “你饿吗?你想吃什么,我煮給你吃,我会炒蛋炒饭,还会煎鱼。”
  “我半夜从来不吃东西。”我道。
  “哦,”她脸上现出失望的表情,但马上又露出笑容,她耸耸肩道,“好吧,我……不打扰你了,我走了,我从前门走。”她指了指我的房门,好像在征得我的同意。
  我点了点头。
  她就这么走了。那时大概三点刚过,她走之后,我又补睡了一觉,醒来后已经是早晨七点,阳光很好,我起床穿衣梳洗,一切如常,如果不是在书桌上发现她留下的速写,我会怀疑她昨晚是否真的来过。那张速写画的是站在阳台上正在喝茶的我,虽然只有寥寥数笔,但却画得很像。速写下面写着几行字:
  “我认识你,每天,我从学校一直跟踪你到家。你站在阳台上的时候,我就在阳台下面看着你,今晚我是故意爬墙上来见你的,在我离开前,我想看看你。谢谢你让我达成心愿。如果有人向你打听我,请别告诉任何人你见过我。蔷薇。”
那天下午在回来的路上,我总觉得有人跟在我身后,但每次转身都一无所获,我没有看见那个叫蔷薇的女孩。她跟踪我?还爬墙来见我?我完全没想到,渐渐被平凡的生活磨光棱角的我会遇到这样的事,我突然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渴望再度看到她。
  这个愿望很快就实现了。在她深夜到访后的第三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她。当时,我正停下脚步在书报亭买报纸,一回头,就看见了她。她正跟另一个戴眼镜的女生站在马路对面的一棵梧桐树下说话。她仍然穿着那件黑夹克和那条牛仔裤,那条裤子上面有几块明显的污迹,很脏。
  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朝她们走了过去。这是难得的机会,我得抓住她,好好问问清楚
  她显然没看见我,她们好像在争论什么,声音有点响,当我走近她们时,她们仍然没注意到我,我听到那个女生正在说话:
  “蔷薇!你怎么会那么笨?你怎么会什么都答应他们?那个老不死的,你应该把他送进监狱!你妈也是个神经病!怎么脑子里除了老公,就没你这个女儿?他以前这么对你,怎么还好意思让你給他个肾脏!……”
  “她不知道以前的事。”蔷薇(我后来知道,她姓强,叫强薇)低头踢了一脚石头,说道,“給都給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再说,我妈那时候跪在我面前,让我救救他,我心软了。我突然觉得我妈好可怜,这辈子都把男人当作天,但她找的男人都不是人,我爸是一个,这个男人又是一个。笨女人!”她恶狠狠地吼了一声。
  “你家的智力水平是有遗传的,你也很笨!数学从来就是抄我的!还莫名其妙給了那个禽兽一个肾脏,凭什么?你不是希望他死吗?你到底是怎么想的?”那个叫思慧的女生毫不留情地说。
  “我也不知道,那时候看见我妈給我跪下,我脑子就懵了……好了,好了,不说了,我现在要离家这里,你不是給我送钱来了吗?为什么这么啰嗦?”
  思慧从口袋里掏出两张一百元,有点不情愿地递给她,问道:
  “你真的不考大学啦?”
  “我要……”蔷薇刚想回答,思慧朝她使了个眼色,她立刻转过身来。“你!你……”她惊诧地看着我,说不出话来。
  思慧看看她,又看看我,说道:“好吧,你跟陈老师慢聊。我先走人了。别忘了,晚上給我打电话。”
  陈老师?她叫我陈老师?她认识我?
  “你认识我?”我问那个叫思慧的女生。
  “我认识你,我跟她一起跟踪过你。我们是晋平一中的,在你们学校对面。所以你不认识我们。我叫钟思慧,她叫强薇,我们两个都曾经暗恋你,不过她比较痴情,而我,已经变心了。”思慧爽快直接地介绍完自己,哈哈笑起来,露出两个大酒窝,接着她趁着一个红灯,飞快地穿过了马路。
思慧走后,蔷薇回头看着我,笑道:“她是我的好朋友,很可爱吧?”
  “还可以吧。”我心不在焉地朝钟思慧离去的方向望了一眼,又回头看她,“原来你就叫蔷薇。你姓蔷?”
  “是强壮的强。”
  “这姓很少见。”我道。
  “嗯。”
  她看看我,又低下了头。
  “我得走了,火车还有一个小时就开了。”她口气里似乎有所期待。难道她希望我把她留下她?我决定劝劝她。
  “你要去哪儿?你还在上学吧,其实你应该……”
  “别給我上课了,陈老师”她打断了我的话,笑着说,“我不是个好学生。好学生就不会半夜三更跑到你房间里来了。你没告诉别人,你见过我吧?”
  “我没有。”我歪头看了眼她的脖子,瘀伤已经淡了一些。
  她意识到我在看她的伤,连忙朝后退了一步。
  “你是离家出走的,对不对?”我问她。
  她不吭声。
  “既然你不是小偷,你那天为什么会那么害怕?”我记得那晚她跟我说话时,曾经不断回头朝窗外张望。
  “我怕他们会看见我。”她双手插在口袋里,抬起了头,“我家就住在你对面,我们住3号的三楼,你住7号的二楼,你又大开着阳台门。……其实我妈以前很注意你,她还认识你奶奶,她到你家打过牌。我跟你回来的时候,也没想到你就是她说的那个‘老太婆的孙子’,她以前常提起你,说你奶奶打麻将时,你偶尔会代她来两副,每次都手气奇好,一下子就能赢很多钱,我妈还说你特别傲,从不理人,但你跟你奶奶特别亲。你不叫她奶奶,叫她资深美女。哈哈。”她笑了,又指指自己的耳朵说,“我妈说的话,我总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所以这次我后知后觉了。”
  没想到她就住在我对面,我禁不住问道:
  “你妈是谁?”
  “她叫凌素芬。”
  这个名字立刻让我想起一个身材瘦削,神情有些哀戚的中年女人,记得她喜欢把脸擦得雪白,我祖母还給她起了个外号叫——白板。
  “你说的是……”我差点叫出“白板”这三个字,连忙改口,“你说的是教授夫人?”
  “对,就是她。”蔷薇脸上忽然现出羞愧的神情,她骤然说,“我真的要走了。”
  “你上哪儿?”我不由自主地问道。
  她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道很奇异的光。
  “你……能送我到火车站吗?”她问我。
  “你要上哪儿?”
  “W市。”
  我没问她为什么要去那里,只是点了点头,道:“好吧。”
  我送她去了火车站,并看着她上了4点10分开往W市的火车,分别的时候,我給了她五百块钱,我想,我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这样了。那时候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跟她在一起,我只是很同情她。从刚刚思慧和她的对话中,我大致能够猜出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我想离开那样的家庭环境,对她来说未必会是件坏事,我希望她到W市后,能有一个好的开始。
  送她上车后,我便跟她告别,我们只是萍水相逢,连朋友也算不上,我当然不会在站台上跟她挥手告别。但令我大感意外的是,她忽然从火车上跳下来,一边高声喊着我的名字,一边朝我奔来,当我转身时,她猛然扎进了我的怀里。
  “我喜欢你。”她抓住我的衣领,把头搁在我的肩膀上,声音很清晰,但好像在发抖,“我怕,我再也没机会跟你说这句话了,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我喜欢你。你不用回答我,从今以后把我忘了吧。但是,我会记住你的。这是我一个人的事。”这句话就像让我喝了杯热开水,我觉得周身都热了起来,我没有推开她,我抱住了她。我就像她的男朋友那样光明正大,肆无忌惮地搂着她,甚至还亲了亲她的头发,我知道她有点脏,但我觉得她的脏,就像孩子脸上的油彩,那是一种纯净的脏。我们在站台上拥抱了一分钟,她的身体暖暖地卡在我怀里,最后,我费了点劲才把她挖出来,我告诉她,再不走火车就要开了,她这才恋恋不舍地上了车。
  那个拥抱显然鼓舞了她的士气。她在上车的一刹那,还回头看我。
  这次,我没有转身离开,我朝她挥了挥手,眼前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我看见自己跳上火车,搂住了她的腰,然后,我们就在颠簸的火车上躺了下来……
  颠簸,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在颠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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