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四周一片黑暗,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消毒水的味道,身侧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感觉到有人在我床边。
“是苏医生吗?”我撑起身子,双手向前摸索,触碰到一个人的衣角。
“不,不是。”片刻后,一把陌生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这把声音,浑厚却不失温柔,“我是骨外科的林辰医生,经过你的病房,看见床头的报纸、笔记本都掉在地上,帮你拾起来。”
他轻轻将拾起来的东西放在我手中。
“谢谢你,林医生。”
“林医生,能不能告诉我,现在几点了。”虽然双眼蒙着纱布,根本看不见眼前的人,但我还是习惯性地将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处。
“凌晨一点。”
“林辰,凌晨。”我抱着笔记本,不由“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凌晨医生,这么晚还呆在医院,你在值夜班?”
“刚做完一台手术。”
“顺利吗?”
“成功为一位因车祸入院的病人截去右腿,不知是顺利还是不顺。”他苦笑。
“车祸?”我抚了抚额上的纱布,回想前不久那可怕的一幕,心有余悸地说,“我也是因车祸入院。”
“伤着了眼睛?”
“嗯。医生告诉我,因为脑部受到剧烈撞击,导致视网膜脱落,即便是痊愈,视力也会下降许多。”我轻叹一声,“我以前视力极好,今后却要雾里看花。”
他被我逗笑,接下来却是长时间沉默,似乎不仅不懂得如何安慰一个失意的病人,还要陪着病人一起难过。
我唯有安慰他,“不过没关系,至少我不会完全失明,也没有缺胳膊断腿,更没有像悲情电影里惯常写的那样,变成一个植物人,令一位痴情的男士,发誓照顾我一生一世。”
他莞尔,“你是个特别乐观的病人。”
“你却是个特别悲观的医生。”
“是吗?”
“我以前接触过的医生,都很会安慰病人,就算是面对末期癌症的病人,他们也能谈笑自如,给病人最大的希望。”
“他们的谈笑自如,是因为他们见惯生死,已然麻木。”
“为什么不换一个角度去想?今天的手术,并不是截去病人的右腿,而是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这样想,或许会好受一点。”
他默然,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再度开口,“谢谢你的乐观。”
“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乐观,我也担心眼睛在治疗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症状,担心两天后拆掉纱布,眼前还是漆黑一片。”这是我的心里话,是我入院以来,一直担心的事,在对着亲朋好友都无法说出口之际,却在这样一个夜晚,对一个初相识的陌生人和盘托出。
也许,只是因为他的身份是医生,而医生,总是能给病人带来莫大的安慰。
一觉醒来,我感觉到眼睛隐隐作痛,按铃召来我的主治医生苏醒,经过仔细检查之后,他告诉我说,是炎症。
“那怎么办?”我强作镇定。
“除了治疗,别无它法。”大概觉察到我的担心,为我敷药的同时,他用那把特别稳沉的声音对我说,“放心,只是轻微的炎症。”
“对你来说,病人就算双目失明也只是小事一桩,你已见怪不怪。”
这一刻,我突然想起那位与众不同的林医生昨夜的那席话:他们的谈笑自如,是因为他们见惯生死,已然麻木。
如果真有“他们”那样的医生,此刻站在我面前的苏醒,就是其中十分典型的一名。
“你知道你不同于普通病人,你若真有什么事,我会比你更紧张。”他坦白地说。
“真像是一句动人的情话。”
“对。”他想了想,声音里带着笑意道,“的确很像。”
“但却不是,苏医生,你的特别眷顾,只是因为我是医院董事介绍来的病人。”
他不置可否,动作熟练地为我重新上完药,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道,“梁爽,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我不容你有失,不论这个‘不容有失’的原因是什么。”
“我明白。”我点了点头,有点后悔方才那样说他,毕竟入院这么多天以来,他尽职尽责,对我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不要担心,对我这个眼科副主任有一点信心。”
“我会的。”
“看情形还要多观察几天,明天是无法拆纱布了,这报纸怎么办?你想读的是哪篇文章,告诉我,我念给你听。”
“堂堂眼科副主任,还是不要了。”
“你确定?”
“确定。”我轻声一笑,“我怎敢浪费你照顾其他病人的时间,你快去忙吧。”
苏醒不再坚持,替我整理好被子,转身走了出去,单调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没过多久,就隐没于另一间病房中。
诺大的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面对无尽的黑暗,我甚至不知道现在是几时几刻。如果当初坚持住普通病房就好了,有两、三位病友同房,至少不会如此寂寞。
静寂中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传来隐隐的人声,一浪一浪的,像是在呼喊着一个口号,又像是在叫一个人的名字。
真不知是些什么人,居然在医院附近集会高呼,这不是影响病人的休息么?
如果我的眼睛没事,这又是一条值得跟进的新闻。
我在床头柜上摸到手机,尝试拨通责编钟立诚的电话,电话响了许多声,才有一把沙哑的声音从电话彼端传来。
这并不是我所熟悉的声音。
“我是不是拨错号了?”我抱着电话问。
“没有。”对方果断回答。
“你是钟立诚?”我小心翼翼地问,仍是不敢相信耳畔这把粗犷沙哑的声音属于我那位做事慢条斯理的同事。
“什么钟立诚,我是余维之!”对方吸了吸鼻子说。
“维之?”知道是他,我的语气立即轻松下来,“你的声音怎么变得跟唐老鸭似的?”
“我感冒了。”像是为了说明问题,他打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喷嚏。
“特莱维喷泉!”我戏谑道。
“什么?”
“我说你的喷嚏打得跟特莱维喷泉一样旷古绝今。”
“就你嘴贫!”他边笑边咳嗽。
“很严重吗?”
“重感冒,打了几天吊针,今天才有好转的迹象。”
“难怪这两天你都没来看我,我还以为你还在生我的气。”
前几天,他来医院看我,我们从医院里营养师给我列的餐单开始聊起,不知怎的,就聊到旗袍与汉服哪一种服饰更为好看,他坚持旗袍更能勾勒女人的曲线,我却认为汉服更飘逸,更有文化底蕴。摆事实讲道理争了一个多小时,他倚持服装设计是他的本行,不停吐出一些我所不懂的专业词汇,使我一直处于下风,最后我气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得理不饶人,骂他心眼比女人还细,比针眼还小,把他给气走了。
“若是跟你生气,我还能活到今天?不来看你是我害怕你眼疾未愈,又被我传染上重感冒,影响治疗。”
“看不出你这么关心我。”
“谁让你是我唯一要好的女朋友。”
“女性朋友。”我纠正他。
“好好好,唯一要好的女性朋友。”
“感冒了要多喝开水多休息。”我叮嘱他,话落,却听见电话彼端传来缝纫机工作的声音,“你没有呆在家里?”
“我在工作室与助手们赶制一条旗袍。”
“又是旗袍!”
“并非普通的旗袍,过段时间的电影J•X奖,获最佳新人提名的倪采儿会穿这条旗袍走红地毯。”
“据说她是最不可能拿奖的一个。”虽然在报社做事,但我向来不关注娱乐版的新闻,仅知的一点娱乐消息,都是与夏露闲聊时,她强行灌输给我的。
“我希望她能拿奖,穿着我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上台领奖,一定顾盼生姿。”
“而且曲线尽显。”我对上次的争吵念念不忘。
他轻笑一声,不与我争辩。
“银子固然重要,事业固然重要,但身体更为重要!那条旗袍别人若不是特别赶着要,你还是早点回家休息,小心到时候赚了一大堆的银子,却没命享受。”我接着道。
“你不也是一样,别以为我不知道钟立诚是你的同事。”他揶揄我,“打电话给他做什么?是不是又发现哪位老婆婆的猫爬到树上去了?”
“不跟你说。”
挂断余维之的电话,我再次拨给钟立诚,这一次,总算没拨错,是他本人接听。待我告诉他医院附近有人聚众喧哗,让他立即派记者过来时,他却叫我不要理会这件事。
“为什么?作为都市报社会版,我们有义务让市民们认识到,在医院附近集会、大声喧哗是不对的,这会直接影响——”
我还待说下去,他却慢悠悠打断我,“是你入住的那间仁爱医院附近,对吗?”
“对。”
“娱乐版的同事已经跟进了。”
“关他们什么事?”
“昨天傍晚,季文尘因车祸入住仁爱医院骨外科,他的粉丝今晨得到消息,为偶像呐喊祈祷,你说这件事归娱乐版还是社会版管?”
车祸,又是车祸!
“他们惊扰市民,就关我们社会版的事,我们——”
“梁爽,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打断我。
“什么事?”
他少有的欲言又止,顿了半晌对我说,“算了,你好好休息,这件事等你出院后我再对你说。”
“这次的新闻怎么办?没道理娱乐版跟进后,社会版就不能跟进?他们报道粉丝与偶像,我们报道病患与聚众喧哗者,角度不同,切入点不同,并没有冲突。”我继续说服他。
“怎么会没有冲突?季文尘所属的公司是我们报社的广告客户,签约时合同上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报道他们下属经纪公司旗下所有艺人的负面新闻,否则,就算我们违约。”
“这也算?”
“不要多想了,工作的事等你伤愈出院再谈。”
挂断电话,我心绪难平,下面季文尘的粉丝似乎越聚越多,声势也愈发浩大,早前模糊的声音此刻也清晰起来。
我摸索着下床,推开门来到露台上,呼唤声就更为清晰。
他们在叫季文尘的名字,要么呼喊着“季文尘,我爱你”,要么就祈祷着“季文尘,你一定要早日出院”,如此云云。
粉丝真是这世界上最痴情的动物,他们在家中谁不是父母捧在手中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却在炎炎夏日,离开空调房,顶着酷暑为一个其实陌生的男人呐喊祈祷。他们中的大部分与偶像素未谋面,对偶像的印象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他所扮演的角色上,却难得的死心塌地。
从这个角度做一条新闻,也是蛮不错的,只是钟立诚铁定又要反对。
正思量着,随着一阵开门声,夏露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看什么看得这么出神?”
“我这个样子,能看见什么?”我转过身,摸索着向她走去,“你怎么来了?今天不是有一个重要通告吗?”
“听苏醒说,你的眼睛发炎,我立刻就放了工作的鸽子,赶过来看你。”她“噔噔噔”小跑过来将我扶到床边,“怎么样,你的眼睛没事吧?”
“你也真是,苏医生没有告诉你,其实只是小问题吗?”
“他哪有机会告诉我,我一听说你眼睛发炎,立即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没等他解释就将电话挂掉,赶来这里。”
“无端端挨你一顿臭骂,苏医生真无辜。”我叹道。
苏醒的确无辜,早晨才被我抢白,接下来又枉受夏露一顿臭骂,难得他脾气好,不与我们这两个小女子计较。
“堂堂眼科副主任,做一小手术能把病人做到眼睛发炎,难道还不该骂?”夏露理直气壮地说,“真怀疑他不是靠自己的本事坐上这个位置的。”
“你对他有偏见。”
“谁让他一见夏仁川就点头哈腰,跟个应声虫似的。”
夏仁川是夏露的父亲,亦即这间医院的董事,据说当年,他可是医院的风云人物,在年仅三十岁时,就获得“仁爱第一刀”的美誉。
武侠小说里的刀是杀人的,夏伯伯的刀却是救人的。
如今,他风头不减当年,育有的二子一女,甚至两位儿媳,都医术超卓,身居医院重点专科要职。
夏家是白衣世家,除了小女儿夏露,她在医学院读了两年,就突然改行当模特去了,近几年,她更像是在刻意摆脱夏董千金的阴影。
但却一直徒劳无功。
譬如此次我车祸入院,她还是需要去央求夏伯伯,才能使我住进仁爱医院本就紧缺的A级病房,得到最好的治疗。
当时我一定要入住普通病房,她却不依,劝我道,“难得你住一次医院。”
说得好像我是来医院做客!
“吃不吃水果?想吃的话,我可以勉为其难,替你剥支香蕉。”夏露问。
“心领了。”
“那我自己吃了。”吃到一半,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是不是还在担心眼睛的炎症?所以对着你平时最喜欢吃的香蕉都没味口。”
“没有,没有。”我连连否定。
其实,夏露没有猜错,我是在担心我的眼疾,但我却不能告诉她,否则,苏醒就有罪可受,以她的脾气,是很有可能立即将苏醒从其它病房里叫过来,逼他为我重新诊治,然后打百分之百的包票,说我一定能痊愈后,才放他走。
终究是自小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千金小姐,不明白世事无常,好多病症由不得医生掌控,再高明的医生也有医死人的时刻。
正如年少时的我,以为只要自己足够懂事,父母就不会争吵离异,直到母亲把我送到姥姥家,抹着眼泪离我而去,我在大哭之余,才骤然明白,原来一对夫妇分手与否,并不取决于他们是否拥有一个聪敏听话的女儿。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你为什么看上去心事重重。”夏露审视着我。
“因为楼下的那群粉丝,实在是太扰人清静。”面对她的追问,我只得胡诌个理由。
“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难得季文尘住一次院,我得去骨科打探打探,说不定还真的能看见他的真身,我倒要瞧瞧——”
言犹在耳,夏露已风风火火跑了出去,只是未足半个小时,她就垂头丧气走了回来,坐在我的床边,连声叹气。
“没见着?”
“衣角都没见着,病房门口站了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我原本打算偷一件护士服混进去,却发现即便是护士进出,他们也要查看证件,询问半天。”
“如果一定要见,你可以去求夏伯伯。”
“我是为这么点小事就去找夏仁川的人么?”夏露的无心之言,我却听出弦外之意——我入院于她来说是大事,是以,她才会低下脸面,去求她的父亲。
念及此,我有点感动。
自父母离异后各自再婚有了小孩,接着姥姥又去世,我一直不认为我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人,也从不认为我的事,于别人来说是大事。
虽然余维之常说,我这是妄自菲薄。
“主治医生呢?何不央他想想办法?”我收拾好心情问。
“你以为我没想到?可我打听过,季文尘的主治医生是人称‘铁面林’的林辰。”
“林医生?”
“怎么,你认识他?那你更应该知道他是那种为了病人的利益,敢与主任、院长拍桌子的人,而且,平日在科室里他也是出了名的不苟言笑。你说,像他这种人,怎么可能允许我去打扰他的病人?”
我无法将昨夜那把浑厚温柔的声音与夏露口中“铁面林”三个字联系起来。
“他不像是你说的那种人,但,他也的确与别的医生不同。”我告诉夏露昨天夜里发生的事。
话落,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夏露像消失般,了无声息。
“喂,你还在不在?”我慌了神,伸手向前探去。
“我在这里。”她抓住我的手。
“那干嘛装深沉?”
“我在用男人的眼光打量你,想知道你身上究竟哪一处特质吸引了那个‘铁面林’与你促膝谈心。”夏露笑道。
“不过是普通的聊天。”我小声道。
“我以前医学院的一位同学就在骨外科实习,她告诉我说这位林辰医生平时除了交待工作,从来不多说一句话。”
“或许昨天夜里,他碰巧心情不好,又碰巧遇到一个看不见他神情容颜的我,他觉得安全,于是就多聊了一些。”我解释道,“或许,我扮演的就是树洞的角色。”
如果余维之听见这番话,大概又要说我妄自菲薄。
夏露走后,护士来为我打吊针,无法随意走动的我,只有打开电视消磨时间。
其间苏醒来巡过两次房,每次为我做完检查,都会与我简单聊上几句。他还是老样子,细心周到,但也不会过份热情。
从他的言谈之间,根本察觉不到他在早晨被夏露臭骂过。
下午用过晚餐,各个频道都开始播报娱乐新闻。
几乎每个频道都有报道季文尘拍戏时因车祸,入住仁爱医院这条新闻,只是,对于他的受伤程度及入院后的具体情况,所有的媒体都没有统一的说法。由此可见,媒体们无法突破医院以及星辉公司的严防,探得内幕。
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尚且如此,更何况夏露,早前她去骨外科却空手而归,实属必然。
采访不到正主,记者们只有采访候在外面的粉丝,有好几位粉丝在接受采访时,因为担心偶像的伤势,声泪俱下,其中有一位大妈级的人物,更是泣不成声,几近昏厥。
此后资讯台的正点播报,持续追踪报道此次事件:
晚八时,在仁爱医院附近集会的粉丝已达数千人,政府已调用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晚九时,仁爱路、仁寿路交通几近瘫痪,交警提示市民,若非必要,请绕道出行;
晚十时,尘迷会成员买来上万支蜡烛,在附近的仁爱广场上摆出巨大的双心,组织者介绍,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想让医院里的季文尘知道他们对他的爱,二是想让老天爷能听见他们的祷告,降下福泽,使季文尘早日康复;
……
我这才知道,夏露成日念叨的季文尘,原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仔细回忆,我却对他没有太深的印象,只记得前阵子地铁站里大面积换上他所代言的手机广告。画面中,他一袭深蓝色的商务西装,印衬着俊朗英气的脸庞,的确有资格被称为大众情人。
大众情人,我在心里反复念着此刻与我毫无瓜葛的这四个字,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之而心碎,也没有想过,终有一天,我会那么深刻的领悟到,属于大众的东西,无论是公车还是地铁这类公共设施,还是大众情人,永远不可能属于特定的某一个人。
已是季文尘入院后的第三天,虽然社会上许多组织都前来劝慰这些死忠的粉丝,但在仁爱医院一带集会的人数却未见减少。
原来的粉丝走了,又有新的补上来,再加上不断涌入前来看热闹的人、任务在身的娱乐记者们,场面可谓壮观。
警力连日来不断加强,到今天,政府连防暴警察也出动,时刻提防着场面失控。
新闻里报道,有好几次,场面都差点失控,所幸有关方面及时在仁爱广场东面的液晶屏幕上播出了季文尘经纪人的讲话,才使情绪激动的粉丝数度安静下来。
讲话内容无非是他们所关心的那个人并不希望看见他们这个样子,希望他们冷静、遵守秩序,但,一个季文尘身边人的泛泛之谈,却比十个政府官员的慷慨陈词有效。
这位被外界尊为胖哥的经纪人,在数次公开发言中,并没有提及季文尘的伤势,所以又有媒体大胆假设,季文尘其实早已命丧黄泉。
更有某记者手持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振振有词的说照片中那个模糊的人影是胖哥,背景是市郊的一处公墓。隐指胖哥早在车祸发生当天去公墓,为季文尘寻一方风水宝地。
粉丝们听到这些捕风捉影的消息,当然更失魂,更难过。
是以,已过深夜,窗外还是传来隐隐的喧嚣声,闹得人不能安寝。我从床上爬起来,正打算去露台吹吹风,一把熟悉的声音自门口传来。
“乐观的病人,这么晚还没休息。”
“悲观的医生,今夜又在做手术?”我听后嫣然一笑,转过身去,脚下却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到。
“小心!”
在我快要跌倒的那一瞬间,只听见耳边一声低喝,一双强劲有力的大手握着我的双臂,将我牢牢扶住,隔着单薄的医院病服,我能感觉到自他身体传来的温度。
刹那间,室外的喧闹仿佛不复存在,耳畔只有我的心跳,他的呼吸。
“你没事吧?”待我站定后,他松开手。
“没……没事。”我惊魂方定,伏下身子摸了摸着那个绊住我的物体,确定那是原本放置在床侧躺椅边的脚凳——一定是夏露早些时候坐过忘了还原。
“对于你来说,这些东西都应该靠墙放着。”他把脚凳搬到一旁,问道,“你方才要去哪里,我扶你过去。”
“露台,空调房里太闷了,我想去外面吹吹风。”
“来。”他再一次握住我的手臂,扶着我向露台走去。
刚推开通向露台的玻璃门,一阵热浪就迎面袭来,夹杂着的,是嘈杂的人声。
“那个用蜡烛拼成的双连心,是不是还在下面燃烧?”我倚着栏杆,面朝声音来源处,好奇地问。
“嗯。”
“很大吗?”
“很大,站在二十三楼,还是看得很清楚。”
“也很热吧!”我叹道。
“嗯?”他像是未听明白我在说什么。
“炎热的夏天,又点燃近万支蜡烛,再加上数千人聚集在下面,一定很热。”由下面候着的粉丝,联想到到他们所关心的那个人,又突然记起眼前这个人,正是季文尘的主治医生,我再问,“季文尘伤得很重吗?”
听我问及季文尘,他微微一惊,半晌没有应我。
“我听朋友说,你是季文尘的主治医生。”
“你怎么知道?”他像是刚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沉声道,旋即又仿佛意识到自己方才的语气太过严历,为了缓和气氛,轻笑一声道,“这件事没有太多人知道,你的朋友真是神通广大。”
“她是这间医院的包打听。”我顺着他的话头说下去,这才想起夏露早晨才对我说过,他是那种为了病人的利益,敢与上司叫板的医生。如若他真的是这种人,方才我的问题,一定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惹他不快,于是急忙解释道,“方才我的问题你就当我没问过。”稍顿又道,“你不要介意,我是一名记者,提问是我的职业病。”
“没事。”他却出乎意料地说,“季文尘只是受了点轻伤。”
“只是轻伤?”我不太相信。
“嗯,开的车损毁很严重,人却没事。”
“若只是轻伤,他为何不出面发表声明,安抚安抚下面这些粉丝?他们在这一带聚集了好几天,既辛苦自己,又打扰别人。”提及此事,我的情绪有些激动,因为,我也是受害者,如果我都被他们吵得不能安睡,更何况那些被病痛折磨的重症病人。
“他与他的经纪公司或许有自己的考量。”
“你是季文尘的主治医生,应该能时常与他见面,何不劝劝他?就当是为了下面这些苦候着的粉丝,也为了医院里的病患。”
“只怕我心有余力不足,骨外科的医生只能医人身体,不能医心,若有一天,我转行当心理医生,我想我会比较胜任你分派给我的任务。”
我被他逗笑,摸索着在露台一角的沙发上坐下,道,“林医生,你既非不苟言笑,也不是一个死板的人,为什么他们会叫你‘铁面林’?”
“那你觉得我是怎样一个人。”
“温和风趣的人。”
“温和风趣?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形容我。”他在我身边坐下,轻叹一声,“也许人都有两面性,别人见到的是一个我,你见到的是另一个我;在台上表演作秀的是一个我,在台下沉思嗟叹的是另一个我。”
“台上,台下?你确定你说的不是手术台?”
他莞尔,“人生的舞台。”
“人活着,不是为了活出最真实的自我吗?如果总是带着一副面具表演作秀,那有什么意义!”
“那是你幸运,没有为生活所迫,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难道你有?”
“不仅做过,还一直在做。”
一直在做?是指他当外科医生,在手术台上抢救病人?作为一名医生,不是应该为自己从事救死扶伤的行业,而感到自豪吗?
或许,他只是为了手术台上那些受命运作弄的病人,譬如说,那个被截去右肢的人。
“那位病人怎么样了?”念及此,我关切地问。
“哪位病人?”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问的人是谁,这也难怪,经他抢救过的病人,应该不计其数,他哪能每一个都记得清楚明白。
“就是那天晚上被你截去右腿的病人。”
“他——,他身体还好,只是心理上不能接受一觉醒来,便没了右腿这个事实。”
“换了谁都不容易接受,希望他能早日想通,早日接受。”
“诚如那天你劝我时所说的那样,为了保全性命、顾全大局,这是没办法的事。人活在世上,就是妥协,再妥协。”他轻声道。
不知为何,他语气中那种深深的无奈,让我总觉得他谈的不是那名病患,而是他自己。
是什么事,使这位前途无量的骨外科医生,发出如此感慨?又有什么,是需要他不断妥协的?
接下来的好几晚,林辰在下了夜班或做完手术后,都会过来小坐一会儿。
那夜之后,他鲜少再谈及自己,一般情况下,都是我说他听。他是个很好的听众,当我说话的时候,他总会坐在一旁静静聆听,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提问,引导我继续说下去;我对他亦是无所不谈,甚至告诉他半年前,我在采访的过程中替受访的老婆婆爬上树抓小猫的那件糗事。
那是我入行以来,最糗的一次,后来猫自己跳下来了,我却攀在树枝上看都不敢往下看,最后还是围观的群众打电话报警,由警察搬来长梯扶我下来。
可以想象我有多难堪!我去采访别人,最终自己却变成新闻,而且第二天还上了社会版头条,我紧抱树枝闭着眼睛怕得要死的模样,被刊在该版最显眼的位置。
这件事在同事、朋友间传为笑谈,余维之到现在还常用这件事揶揄我。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亲口将这件事讲给一个起初并不知情的男人听,就像讲一件十分平常的趣事一样。
在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能让自己将生平最糗的事情和盘托出的男人,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为了晚间与他短短的相处,我彻底改变了作息方式,以至夏露每次来看我,都骂我是头懒猪,每天只知道睡觉。
在这段晨昏颠倒的日子里,季文尘公开他在病床上的录像,告诉他的粉丝们,他已经康复,请他们尽快散去。偶像的一句话,胜过千言万语,一场闹剧迅速散场,只剩仁爱广场一片狼藉,经过清洁工人的清理,当天下午便恢复正常。
翌日的娱乐新闻,已经在全面关注一位女艺人未婚怀孕的事,都在猜测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究竟是那位风流成性曾与她过从甚密的豪门公子,还是前段时间在某部电影里与她合作过的男艺员,或者又是圈外某位不知名的神秘男子。
“闹惯了,一下子不闹了,还真不习惯。”这天晚上,坐在露台外的小沙发上,我问林辰,“不知道这是不是你的功劳?若是,你真的有转行当心理医生的潜质。”
他轻笑一声,不置可否。
“这些事真是来得快,去得更快。”我再道。
“这就是娱乐圈最真实的写照,对一则娱乐消息的关注,对一名艺人的关注,都是如此,来时气势汹汹,恨不能知道艺人用的厕纸是哪种牌子,去时如海潮乍退,过了气的艺人,倒贴着给红包请别人做专访,也没人会理睬。”
“但却有人拼命往里钻。”
“一夕成名,当然诱惑人,但,这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却想出去。”他似乎有无限感慨。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在谈论一本书——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你看过《围城》?”他问我。
显然,他对这本书也非常熟悉。
“很小就看过,那个时候我想弄明白为何我的父母非要丢下我从城里冲出去,又各自跑到另一座城里。”
“也许没有什么复杂的理由,只是他们的缘份尽了。”
“也许吧。”我轻笑一声道,“平时我不常会想到他们,但这段时间——,兴许是生病了,总希望有亲人在身边。”
“你的眼睛这两天就能拆纱布吧?”他问我。
“明天。”
“明天?”他像是微微一愣,旋即笑道,“没想到这么快!”
“是啊,转眼之间,我便能看见你了,先透露一下,你长什么样子,让我先有个心理准备。”
“你看过《金刚》吗?”
“你是想告诉我,你长得像影片中那位拥有一个大鼻子,眼神特别忧郁特别吸引人的剧作家?”
“不,我是指那只大猩猩。”他说。
“金刚?”
“是不是被吓到了?”
“才没有,金刚那么可爱!特别是暮色之下,它用手托着女主角,坐在帝国大厦顶楼看夕阳的那一幕,简直是太美了。”
“可惜那么美的一幕,却不长久。”
“这部电影我看了许多遍,每次看到那一幕我都会哭,因为我知道,美过之后,就是离别。”我侧头俏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但我没有想到,电影里消失的金刚,却能出现在我的身边。”顿了顿,我加重语气强调,“我真幸运!”
林辰一声苦笑。
我开玩笑似的对他说,“金刚,我们现在坐在仁爱医院的第二十三层,虽然比帝国大厦顶楼矮了许多,但勉强也能凑和,现在,你把我托到手中。”
他轻轻握着我的手,陪我一起疯,“女主角,我已经把你托在手中了。”
“很可惜,你的女主角暂时还是一名瞎子,目不视物,请告诉我,我们看见了什么?这么晚了,肯定不会有夕阳晚霞。”
“没有夕阳晚霞,却有月亮星星,在这个夜晚,能清楚看见天琴座的织女星与天鹰座的牛郎星,他们之间隔着一道银河,遥遥相望。”
听他这样说,我才想起今晚是七夕之夜。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如果我没记错,今天应该是牛郎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
“你相信每年的今天,会有喜鹊飞来搭桥?”
“当然相信!”我仰着头,仿佛已看见成群的喜鹊飞到银河,为牛郎织女搭起一座美丽的鹊桥。
“可你知道牛郎织女相距有多远吗?”他放开我的手。
“当然知道,一条银河那么远。”
“天文学家计算过,大概是十六光年。”
“十六光年?”我高中时学的一点物理知识全还给老师了。
“一光年等于九万四千六百零五亿千米。”林辰解释,许是看见我还是一脸迷惘,他再道,“举个例子,如果织女在今天夜里给牛郎发一条短信,那么这条短信,牛郎可能要在十六年后才能收到。”
“十六年这么久?”
“理论上是这样,更何况牛郎与织女走路的速度一定不及光速的二分之一,所以他们的距离,不可能一年见一次面。”
“科学太残忍了,我还是愿意相信他们一年一会,愿意相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我何尝不想感叹‘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其实这只是个传说,我们是否相信,仅仅取决于我们愿不愿意相信。如果我们选择相信,这世间又多了一桩佳话,何乐而不为?”
“说的也是!”他轻叹一声,笑道,“梁爽,有时候我真想看看你的眼睛。”
“为何?”
“我听人说,如果一个人时刻乐观,那么他的眼珠就会很黑很亮,我想看看你的眼睛是不是亮晶晶的。”
“明天你不就看见了吗?”我笑道。
第二天早晨,我睡得正香,却被夏露叫醒,过了一会儿,余维之也来了。
“这阵子你不是很忙吗?”夏露问他。
“有人能够重见光明,我再忙也得过来瞧瞧。”
“你看看,他多么厚你薄我。”夏露一把揽住我的肩,“昨天我想借他大设计师的超凡品味陪我一起上街选几件衣服、换个造型,他却推说忙,说什么要为倪采儿做旗袍,抽不出空。”
“那件旗袍还没做好?”我问。
“还要绣花,大面积纯手工绣,十分费时费神。”余维之说。
闲聊着转眼就到十点,苏醒准时推门而入,寒暄几句后,他拉上窗帘,开始为我拆纱布。随着纱布一圈圈拆开,房间里越来越静,似乎每个人都不由自主摒住呼吸。
“现在,试着睁开眼睛。”苏醒说。
我能感觉到自已连眼皮都在抖动,迟疑了一会儿,我睁开眼,一片模糊的光亮之后,眼前人影模糊,持续许久,才逐渐清晰。
“怎么样,能不能看见。”夏露早已忍不住,在我眼前不断挥手。
“能够,能够。”我激动地环视一周,最终将目光锁定在夏露身上,她今天顶着一个鸟窝头,穿了一件红得椟张的露肩装。
“夏露。”我一把抱住她,“你今天的‘雀巢’发型简直是太棒了!”
“这都是余维之害的,他昨天如果肯陪我去逛街,我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夏露咕哝道,“发屋的造型师还说,这是今年最流行的发型。”
“维之,好久没见,你还是那么玉树临风。”我放开夏露,一把抱住余维之,顺便把他整齐的头发挠得乱七八糟。
回过头去,我向夏露眨眨眼,示意已替她报仇。
接着是苏醒,兴奋的惯性促使我张开双臂扑向他,却在快要揽住他时,突然意识到我们还没有熟到可以攀肩搭臂的程度。
“苏医生,谢谢你这么多天来的照顾。”我不好意思笑了笑,放下僵在半空中的手。
“不用谢,很高兴看见你完全康复。”他回给我一个微笑,“不过这段时间,你还是要注意休息,保护好眼睛。”
他的笑容,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又一时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
苏醒与余维之有事在身,没过多久,他们就相继离开,只剩下夏露留在医院陪我。
“你今天没有通告?”我问她。
“没有,事实上,我大部分时间都无事可干,我的经纪人手中有数十名像我这样的模特,轮流排队接通告,也得候上六、七天。”她用一次性水杯倒了两杯水,将其中一杯递给我,“不谈那些该死的工作,来,为了你重见光明,我们以水代酒干一杯。”
“好,干杯,更为了你头顶上的雀巢。”我与她碰杯。
“还糗我!若非是夏天,我一定会戴帽子出门。”
“其实也没什么,你可以为雀巢咖啡拍广告。”我盯着她碰巧又染成咖啡色的头发,咯咯笑道,“都不需要做造型,直接上镜。”
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入夜后,我坐在露台的沙发上静候林辰的到来。夏夜的晚风仍带着太阳炙烤过的余热,拂过脸畔时粘糊糊热乎乎的,并不好受,奇怪的是,过去的这段日子里,我与林辰却更宁愿呆在露台上,而非有空调的病房里。
兴许,我们都向往着自由的呼吸吧。
过道里时而有脚步声响起,每一次由远及近,我都习惯性的侧耳倾听,然而,这些脚步声都不曾为我停留,直至夜半,熟悉的脚步声都没有响起。
他今夜临时有事要忙吗?
我仰望星空,今夜,我真的能看见星星了,却只看见满天零乱、模糊的闪烁,织女在哪里?牛郎又在何方?他们于昨夜相会之后,难道又要等上一年,才能相逢?
正胡思乱想着,背后传来一声开门声。
“林医生。”我蓦然回首,却只看见苏醒穿着一件白大褂站在门口。真是有趣!多日前与林辰初相识,我将他当作苏醒,而今,我却反过来将苏醒当作是他。
“苏医生。”我回到房内。
“什么时候你又多了一位主治医生?”苏醒笑道。
“是骨外科的林医生,我方才还以为是他。”顿了顿,我补充道,“也没什么别的事,我只是想请教他一个问题。”
我是想请教林辰,牛郎星与织女星究竟在哪里。
“我明白。”苏醒点点头,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不知那位林医生是否林辰?”
“就是他。”
“他不是乘今天中午的航班去香港了吗?”苏醒皱了皱眉头说。
“香港?”听闻这个消息,我大吃一惊,昨夜怎么没听他提及。
像是为了替我答疑解惑,苏醒道,“听说是去开一个国际性的研讨会,原本应该是他们科的章主任去,临去前,章主任家中凑巧有事,就叫林医生顶上了。”许是注意到我的失落,他复又道,“兴许是走得太匆忙了,没有时间通知你一声,累你白等。”
“有可能。”我微微颔首,这也怪不得林辰,我们根本没有相约今夜见面,所有的等待,似乎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这样想着,我释然一笑,回过神来,正好与苏醒四目相对。
“苏医生,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医院里?”住院这么多天,我了解到科室的主任、副主任是不需要值夜班的。
“替一位同事值大夜班,路过你的房间见你不在床上,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就推门进来看看。”
“我在露台上。”
“外面很热,一进一出乍寒乍暖,小心着凉。”他尽职尽责。
“我会注意。”
“眼睛怎么样?感觉还好吧?”
“其它的没什么,只是视力的确下降了许多,现在看书几乎要把书凑到鼻尖上,才能看清楚。”我笑道。
“以后最好配一副眼镜,需要时戴上。”
“小时候我很是羡慕那些鼻梁上架一副眼镜的人,总觉得他们就算长得再猥琐,只要戴上眼镜,就立即文质彬彬起来,不仅如此,还显得很有学识,现在可好,我终于也美梦成真。”说话间,我看见苏醒尴尬地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旋即解释道,“苏医生,我不是说你。”
“你能这样想就最好。”他笑了笑。
这笑容,又让我觉得似曾相识,之前,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他。
“苏医生,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我直盯着他的脸问。
“我——”他正要说什么,荷包里的Call机却“嘀嘀嘀”响了起来,在清静的夜中,显得十分刺耳。他掏出Call机看了看,回过目光对我抱歉一笑,“不好意思,护士站Call我,一定是病人有事,我先过去了。”
话犹在耳,人已大步走出病房。
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究竟是在何处见过他。
隔天出院,夏露、余维之一大早就赶了过来,我当时正在收拾衣物,看见他们,大吃一惊。
“这么早?”
“出院当然是越早越好,难不成你想在这里住一辈子?”夏露轻笑一声,凑过来与我一起收拾,刚把一件衣服收进包包里,看见余维之还站在一边看风景,不满地吩咐道,“你就不能去办理出院手续吗?愣头愣脑的。”
余维之轻轻一笑,不跟她计较,拿着所需单据走了出去。
“还在气他?”我问夏露。
“我的头发一天没长起来,我一天没好语气对他。”她皱了皱鼻子,对我说,“你不知道我有多惨,顶着这堆头发,我根本不敢去见顾升平。”
“他不喜欢喝咖啡吗?”我取笑她。
“你与余维之一样可恶!”
兵分两路,没过多久一切搞定,余维之提着行李先去停车场取车,我与夏露留下来查看还漏了什么东西。
“这留着,这不要,这扔掉。”夏露清理完电视柜,最后将目光锁定床头柜上的香水百合上,“这……”
“这留着。”我大叫一声,扑过去将花拥入怀中。
“都蔫了,还大老远抱回去干什么?”
“哪有。”
“你若喜欢,叫那人再送你一束好了。”
“只怕是再也没机会了。”我最后望了一眼露台上那把双人沙发,轻叹一声道,也许,我与林辰的相识相知,仅限于医院露台上那三、四平米的空间。
“你还说!我要你死得很惨!”夏露放下杯子扑过来,作势要掐我的脖子。
一阵追逐后,我逃到病床另一侧,喘着粗气向她求饶,“不说了,不说了,我投降,夏大姐请收起你的九阴白骨爪吧。”
她这才作罢,与我背靠背,坐在病床上。
“为什么突然想到换发型,原来的大波浪卷发不是很好看么?”歇息片刻后,我问她。
“你不觉得那样太老气了吗?我想让自己看上去年轻一些。”
“你才二十四岁!”
“跟十八、九岁的女孩比,我们已经够老了。”
“那就跟二十九、三十岁的女人比。”我笑道。
“现在回想起来,我都已记不得我十八、九岁的时候在干什么了。”她似乎有些感慨。
“我记得,十八、九岁的时候,你忙着在医学院的实验室里杀兔子、在王胖子餐厅吃兔肉火锅。”那个时候,夏露很可恶,不仅自己在解剖过程中‘不小心’把兔子弄死,还鼓动别的同学那样做,如此,她就可以在下课后,提着长长的兔耳朵去学校附近的餐厅,请三、五好友,当然也包括我,吃兔肉火锅。
“那是我在医学院上学时唯一有趣的回忆,不过,每每念及此,我就会更加肯定,我之后的选择是正确的,我并不适合当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是啊,否则医学院的兔子全被你吃光了。”我轻笑一声,用手臂轻轻撞了撞她的腰,问道,“什么事让你突然感慨往事回味少时?肯定不是因为工作,依我看,是为了男人!”
“不然我怎么总是说,知我者莫若梁爽也。”
“这次又是哪个男人这么倒霉?”
“是前天在尤莉的生日派对上认识的,据说是尤莉的老乡,叫顾升平,我向人打听过,他在江滩路附近的‘梦中人’演艺吧里唱歌。”
“尤莉,是不是那个内衣模特?”我记得有一次与夏露逛街时遇见过她,后来又在某内衣专卖店里见到她拍的广告,她大概是36D,再普通的胸围穿在她身上,都非常好看。
“嗯,就是她。”
“那个顾升平,前天你才认识,昨天就为他换发型,会不会太神速了?”
“如果你见到他本人,就会理解我。”
“他很特别吗?”我问。
“等你出院后,我带你去看。”夏露向我眨眨眼,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正说着,耳边传来敲门声,一位护士抱着一大簇香水百合推门而入,她来到床头柜边,把花放下,对我微微一笑,“恭喜你痊愈。”
直待听到她的声音,我才知道她是谁。
“田护士,谢谢你。”我看了一眼床侧的百合花,试探着问,“这花是送给我的?”
“不知是谁一早放在护士工作站那边,卡片上写着你的名字,应该是送给你的。早晨一直在忙别的,直到此刻才拿来给你,不介意吧?”
“真是打扰了。”我客气地说。
“谁这么阔气,送这么大一簇花给你。”待田护士离开后,夏露抽出压在花里的卡片。
我也凑过头去,只见那上面写着:
梁爽,祝你健康快乐!
“好像没有落款。”夏露将小卡片翻来覆去看了个遍。
“让我数数有多少朵。”她伏下身子,凑到花前,嘴里数着,“一、二、三……”
谁会送我这么一大簇香水百合?我将熟识的人逐一排除,最后突然想到,难道——
“天,九十九朵香水百合。”夏露的惊叫声,把我吓了一跳。
“大惊小怪,去年还有人送你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白了她一眼。
我还记得那人是咖啡连锁店老板的儿子,一时之间为了凑齐近万朵玫瑰,几乎将周围的几间花店搬空。
“你是说那个黑咖啡,他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是送给夏仁川的女儿的,并非我。”夏露十分不屑。
“你非要那么想。”
“该不该那么想,看看家姐夏晖就知道,何成宇当年追她的时候,何止玫瑰,跑车都送了好几辆,最后还不是以离婚收场?事实胜于雄辩,以利益为基础的爱情是虚假且不可靠的!”
何成宇是夏露的前姐夫,亦是何氏医疗器械公司的太子爷,他们家生意做得很大,家底比夏家要殷厚。他与夏晖的盛大婚礼曾被传作城中佳话,但不过短短一年,金童玉女般的婚姻,却以离婚收场。
这件事发生后没多久,夏露便以要参加模特大赛为理由,毅然退了学,虽然她从未明说,我却知道她是不想走她姐姐的旧路。
故而,这几年来,她一直刻意隐瞒夏家千金的身份,在茫茫人海中寻求一份真爱。
“别说我了,还是说说这香水百合吧。”夏露偏着脑袋看着我,“你怎么一点都不好奇送花的无名氏?难道,你知道他是谁?”
我轻轻一笑,将香水百合抱在膝上,闭上眼睛嗅了嗅。
他是谁?我希望我没有猜错。
握抱着香水百合,与夏露一道向电梯走去,途经护士站,看见对面的墙上挂着一排排照片,走近一看,苏醒的照片挂在头一排中间,照片右侧写着他的姓名、职务职称以及专业所长。
“像这样的照片,每个科室都有吗?”我转过头去问夏露。
“是啊。”许是墙上的照片令她想到什么,她对我说,“苏醒让我转告你,今天他在市一医院有个会诊,所以不能来送你了。”
“我们去骨外科。”我突然回转身,与夏露四目相对。
“去干嘛?那边守卫森严,我们是没办法见到季文尘的。”她误会我的意思了。
“我对季文尘没有兴趣。”
“那你去那里做什么?”
“去了再告诉你。”我率先向电梯口走去,回过头见夏露一脸不情不愿,向她眨眨眼说,“我们在上面多逛逛,让你的仇人在下面多等等。”
夏露眼珠一转,立即大步跟了上来,斩钉截铁地说,“好!”
骨外科就在眼科楼上,嫌等电梯太麻烦,我与夏露转而走安全通道,上楼后出门左拐,就到了骨外科的护士站。
我转过身去,那墙上的确与眼科一模一样,挂着众多医生的三寸小照。
由于骨外科的医生相对较多,右侧姓名那一栏的字体又太小,再加上我的视力问题,找寻半晌,也没能找到我想找的那个人。
“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看这些玉照?”夏露站在一旁,不解地问。
“别愣着,快帮我找找照片。”
“找谁的照片?”
“林辰。”
“找他的照片干嘛?他又不是——”她看了我手中的百合一眼,眼睛一亮,小声尖叫道,“林辰就是那个无名氏,对不对?”未待我回答,她又叹道,“真想不到,‘铁面林’居然送花给你,而且还是这么大一束,这有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浪漫的事。”
“我也只是猜测。”
“既然有了嫌疑人,还傻呆在这里瞎猜什么?走,我们去找他当面问清楚。”夏露一把拉着我,转身要去医生办公室,嘴里还嘀咕着,“一个大男人,送束花还鬼鬼祟祟,隐姓埋名。”
“他不在办公室里。”我停在原地不肯动。
“为什么?”
“他出差了。”
“什么时候的事?”
“我拆纱布那天,这还是苏醒告诉我的,要不然,我怎会想到来这里找他的照片?”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你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他?”
“你见过他吗?”
“也没有,只是常听我以前的同学提起过,我想,他应该长得凶神恶煞的,要不然,下面的实习医生见到他怎会跟耗子见到猫似的?”
“那可不一定。”
我与夏露合二人之力继续寻找,过了一会儿,夏露道,“找到了,这里。”
我向她手指的方向凑过脸去,却只看见四四方方一块空白。
“哪有?”
“原来一定是贴在这里,只是因为他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有人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趁人不注意,撕了他的照片与介绍。”夏露笃定地说。
“阴谋论,谁会这么无聊。”
“我会,如果我是那名被他骂哭的女实习医生,我一定会这样做。”
“受他训斥,一定是做事未达到他的要求。”
夏露向我怀里的香水百合努努嘴,不以为然地说,“你被他收买了,自然事事为他辩护,凡事都觉得他有道理。”
“才不是!是因为通过这么多天的接触,我清楚他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
正争执着,我的手机却响起,掏出来看,是余维之拨来的电话。
“他一定等急了。”我正要接听,夏露却一把抢过手机,挂断后还给我,“让他多等等。”
“算了,我们下去吧,这里似乎没有他的照片。”
“这里没有,但有一个地方一定有。我听大哥提过,医院所有医生的照片、介绍都有上内部网络,所以说,在那台电脑里应该能看见林辰的照片。”夏露指了指护士站前的电脑。
“她会让我们看吗?”我注意到电脑前坐着一位护士。
“你等在这里,看我的。”夏露走了过去,也不知与那位护士嘀咕了些什么,只见那位护士笑着直点头,不一会儿,夏露一脸得意,对我招了招手。
“不知你是否会失望。”待我走过去,她指着电脑屏幕说。
“这就是林辰?”屏幕上是一张男人的照片,那人约莫三十岁左右,五官朴实,神情严肃,给人一种特别稳沉的感觉。
与我想象中的林辰不太一样,但如果我是他的病人,我却愿意将性命交给他。
“那上面为什么没有林医生的照片?”为了证实他不像夏露所说的那样,是因为得罪人被毁尸灭迹,我问坐在电脑前的护士。
“年初做医生宣传栏的时候,林医生正在国外接受培训,没办法拿到他的照片,待他回国后,不知为何,也一直没有补上。”
我向夏露皱了皱鼻子,示意她输了。
“你知道林医生什么时候回来吗?”我再问。
“这个我不清楚,你得问我们章主任。”
“能不能告诉我们,林医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夏露问。
护士看了看我们,又伸长脖子环顾四周,最后压低声音道,“一个字,凶。”
得到这样的答案,夏露向我得意地吐了吐舌头。
“不过,他待病人是极好的。”护士补充道,“有一次一位小男孩撞伤了胳膊,家里没有钱治,都是林医生自己掏腰包为他付住院费。”
这才是我认识的林辰,那个与我初相识,就为了病人不得不截去一条腿而难过哀叹的骨外科林医生。
只是,为什么看着屏幕上陌生男子的照片,嗅着怀抱里没有署名的香水百合,我却觉得一切只是星空下的一场绮梦。
照片能说明什么,百合又能说明什么?
我熟悉的,只是那把浑厚温柔的声音。
仿佛在耳畔,仿佛已飘渺。
病假结束后,我去报社销假,刚办完手续,钟立诚就把我叫进他的隔间,说有事要跟我谈谈。
“梁爽。”他像是很难开口,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就停顿下来,一惯舒展的眉头紧蹙着,似乎在考虑怎么措词。
“有事就直说吧。”
他干咳了两声,“是这样的,上面决定,调你去娱乐版。”
“什么?”我按住桌子,“嗖”地一下站了起来,许是动作太大,面前的桌子被我带得直摇晃,桌上的物什更是晃得厉害。
他扶住茶杯,慢条斯理地说,“不要激动,有话慢慢说。”
“你叫我怎能不激动?”我大声道。
“嘘!小声一点。”他向外面呶了呶嘴。
我看了一眼玻璃隔断外忙碌的同事,尽量压低声音道,“我跟了你两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喜恶,怎么能调我去跑娱乐新闻?”
“不是我的决定,是上面的决定。”
“哼。”我冷笑一声,“一句‘上面’,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真滑头!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你就不能替我据理力争?”
“你要我怎么争?我也只是受人薪俸的小职员。”他无可奈何的耸耸肩,肥敦敦的脖子上现出一条深深的褶皱。
每次逼我做我不情愿做的事,他都是这样装可怜。
“死胖子,又来这一套。”我忿忿地说。
“本来就是,这是高层决定的人员调整,又不是只针对你一个人,社里其他记者都无条件服从安排,你难道不从?”
我默然直立,仍是不甘心就此妥协。
“现在外面世道不好,你不愿干,外面有的是人愿意。人家拿的薪水比你低,做事不见得比你差,更重要的是,性子肯定比你温和服管,你如果不从,上面顺便把你炒了,还省下遣散费,到时候你哭都哭不出来。”钟立诚语重心长地说,“况且,跑娱乐新闻不也是记者,不也能四处采访吗?我还记得两年前你来见工时对我说过,你最大的心愿就是当一名优秀的记者。何为优秀记者?不就是什么样的新闻都能跑,什么样的新闻都能跑得很出色?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一次,你就当是磨练磨练。”
“看来,我只有接受的份了。”我轻叹一声坐下来,瞪了他一眼道,“死胖子,放在旧社会,你肯定会被评为十佳老鸨。”
“老鸨?为什么?”
“因为你擅长逼良为娼。”见他一脸疑惑,我继续道,“外面的人不是常把娱乐记者简称为‘娱妓’吗?”
“不知你是骂我还是骂你自己。”他苦笑着摇了摇头,一副拿我没办法的样子。
我突然想起上次在医院里与他通电话时,他的欲言又止。
“前阵子,你要对我说的就是这件事?”
“那个时候我刚得到通知,你又凑巧打电话过来,原本我打算当时就告诉你,最后想了想,还是别雪上加霜,等你病愈出院了再说。”
“算你还有点良心。”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你正式向查姐报道。”
我应了他,转身正欲离开,他却在身后叫住我。
“还有什么事,请尽快吩咐,明天我就不归你管了。”我回转身,“是你先不要我的,以后社里社外再见到你,我就当不认识你这个人。”
“贫嘴。”他微微一笑,正色道,“去那边后,性子收一收,你也听说过查姐这个人,她与我是不同的。”
“是啊,她肚子没你这么大。”
“她在业内有个外号叫‘铁娘子’,干起事来雷厉风行,从来不说废话。她若吩咐什么事,你就照办,别刨根究底追问为什么,问了她也不会回答,反给自己招来训斥,这就太不值了。”顿了顿,他道,“还有——”
耳畔听着他对我的忠告,再回想起这两年来他对我的指导以及无限量包容,我鼻头一酸,挥了挥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死胖子,你再说,我就更不想走了。”
“我是想说,下午我们一起吃个告别饭。”
“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我不过是从办公室这头搬到那头。”
“同事们的一点心意。”
下午在江滩路附近的餐厅吃完告别饭,我顺道去附近找余维之。
他的工作室位于这条路中段的一幢商住两用大厦里,前年他事业小成,用赚得的钱付首期,在这栋大厦的八楼、九楼各买了一套房子,楼上办公,楼下居住。
我看了看时间,才七点一刻,径自乘电梯上了九楼。
工作室的灯果然亮着,推门进去,只见余维之正在工作台前绣花,修长的手指拈着一枚绣花针飞针走线,有一种异样的美感。
凭这架势,当年徐克拍《东方不败》没让他去演,真是浪费。
见我进来,他向我点点头,继续埋首工作。
我已经习惯他工作时不招待来客,把包包往沙发上一扔,也不打扰他,走进茶水间自己煮咖啡招待自己。
咖啡煮好,把茶水间翻了个遍也没有发现糖,我只得出来,静坐在沙发上,等他完工后再问他。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绣完手里的那朵花,放置好旗袍,来到我身边。
“还是梁爽好!”他突然叹道。
“君因何感叹?”
“见我在工作,你从来不会打扰我,不像那位夏大小姐,每次都要别人放下一切应酬她。”谈及夏露,余维之又是苦笑,又是摇头。
“她的大小姐脾气已经改掉许多了。”
他不置可否,“这个时候来找我,有什么事?”
“有大事,不过先告诉我,糖在哪里,我刚煮了咖啡。”
“不在盒子里吗?”他走进茶水间,在惯常放糖的铁盒子里翻了翻,确认的确不在那里后,又来到助手小周的桌子前,逐一拉开抽屉查找,最后在最下面那只屉子里,找到半盒方糖。
“就知道会在她这里,她这个人,没事总喜欢单吃方糖。”
“这个爱好可真怪!”我道。
“你岂不更怪?每次喝咖啡,都要加双倍的糖与奶精。”他来到茶水间,倒了两杯咖啡,为我的那杯加上四粒方糖。
“我跟你说过我怕苦。”我拿着咖啡,回到沙发前坐下。
“怕苦就喝奶茶。”
“可我又舍不得咖啡浓郁的香味。”
“那就没办法了。”他啜了一小口咖啡,在对面的躺椅上坐下,“告诉我,有什么大事?”
“我被调去跑娱乐新闻了。”
“值得恭喜,你终于不用爬树上房,替老婆婆捉猫。”
“是啊。”我怏怏地说,“自己都变成人家嘴里形容的‘狗仔’了,还捉什么猫?”
“看上去,你似乎并不高兴。”
“不然怎么来找你诉苦呢?”
他看了我一眼,把手里杯子放在身侧的桌子上,坐直身子,一脸正经地说,“好吧,有什么苦,请诉!”
“我——”看着他正襟危坐的样子,我一肚子苦水突然一滴都倒不出来,只得白了他一眼,“哪有像你这么听人诉苦的。”
“那要怎样?”
“要自自然然开始,你要懂得十分随意的提问,引导我说下去,在我告诉你我的苦处的时候,你更要不落痕迹的安慰我,开导我。”这一刻,我想到林辰,如果他在,一定会想我所说的这样开导我。
他当然会这样!原本我的要求,就是比着他提的。
“你这是在用心理医生的标准要求我。”余维之说。
“算了。”我一把抓住包包站起来,跟自己赌气似的说,“我还是回去自己消化。”
“你这个样子回去,我真怕你开煤气自杀。”余维之上前跨了一大步,挡在门口,“我这段时间很忙,没空去参加葬礼。”
“乌鸦嘴,我是那种想不开会自杀的人么?”我没好气地说。
“开个玩笑,博你一笑。”
“你真的想让我开心?”我突然问。
“当然,你是我唯一要好的女性朋友。”
“那好吧,我助你愿望成真。”我一把挽住他的胳膊,“刚才吃饭的时候听同事说,江滩公园的环球嘉年华于昨天开幕……”
“那你还是继续伤心算了。”余维之急忙从我手中抽出胳膊。
“不行,我要你陪我去。”我抓住他不放。
“梁小姐,你饶了我吧,每次去那种地方,你都要我陪你玩那些刺激项目。”
“不刺激怎么能忘掉烦恼?”
“可我没有烦恼。”
“替我分担一半就有了。”
余维之拗不过我,最终还是苦着脸陪我来到嘉年华现场,两、三个项目玩下来,他已经两腿发软、脸色发青,靠在长椅上直喘粗气。
“来,定定惊。”我买了一杯热可可给他。
“小姐,你是不是女人?刚从那么高的地方下来,你居然还能腿脚灵活的在人群中乱窜。”
“你叫我小姐,我当然是女人。”
“女人应该玩斯文一点的游戏,比如那个。”他向旁边的旋转木马呶呶嘴,又仰头看了看屹立在江畔的巨型摩天轮,“或者那个。”
“你知道吗?旋转木马代表着追与逐。”我拉了拉他的衣袖,指着旋转木马上一对穿情侣衫的男女说,“你看他们,坐在一前一后离得那么近的两匹木马上,好像一伸手就能够着,却永远只能你看着我的背影,我看着你的背影。”
“听起来好像是那么一回事。”余维之看着随音乐转动的木马,若有所思。
“所以像我们这么要好的朋友,不能一起坐旋转木马,我可不想有朝一日,只能看见你的背影。”我拍拍他的肩说。
“摩天轮呢?”
“摩天轮——”我抬头注视着缀满霓虹在高空中缓缓转动的摩天轮,向往地说,“那是留待与深爱的人一起乘坐的。”
“哦?”
“一同出发,一同归来,最终还是回到幸福的原点,最初即是最后,最后也是最初,人依旧,心依旧,从来没有改变过。”
“真希望你能早日遇到一个与你共乘摩天轮的人。”一杯热可可喝完,余维之脸上恢复血色,他苦笑着说,“那样,我就不必陪你受这罪了。”
“承你吉言。”
“这方面,你得多向夏露学习,她总能迅速找到目标。”
“只是快而不准,所以男友才一个接一个的换,我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人,他就是我的一辈子。”我从江畔收回目光,用胳膊撞撞他,“不要只说别人,你自己呢?认识你这么久,从未见你介绍女孩子给我们认识。”
“我有你与夏露这两个磨人精就够了,哪有精力应付别的女人。”
“我们俩怎么能算?依我看,小周对你就很有意思,去年冬天,她不是织了一件毛衣给你么?”
“她那是孝敬师傅。”
“明眼人都知道那只是个借口”
“我——”
“你要先立业才考虑成家,是不是?”我打断他,这话余维之已经对我们说过许多遍,“你不觉得总是这样对我说,是一种敷衍吗?”
“我——”余维之看着我,少见的欲言又止,最后他将手里的空杯捏瘪,起身扔进草地旁的垃圾筒里,回过头向我招招手,“走吧。”
我与余维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向露天停车场走去。
“现在心情好些了吗?”他问。
“更加不会开煤气自杀了。”
来到他的座驾前,他打开车门,正要钻进去,又蓦然停在那里叫住我,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明白什么?”我站在另一侧的车门前,视线跃过车顶,向他望去。
“你忘了?”他像是松了一口气,耸耸肩说,“忘了就算了。”
直到他送我回到辰德西街的家中,我才骤然回想起,他那句莫名其妙的话,是针对我埋怨他敷衍我的辩白。
可是,我会明白什么?
明白他说先立业后成家,其实不是一种敷衍?
翌日晨,我去查姐那边报道,她只是向我点点头,指了一张桌子让我坐下,也没交待什么就出门去忙别的事了。
一整天的时间,我就呆坐在那里,翻看以前从不曾看过的娱乐版,逼自己了解将要从事的行业。
接下来好几天,都是如此。
其它的同事都有自己的采访任务,经常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与一名新入行的记者。
新同事叫吴白丁,今年夏天才从T大新闻系毕业,他是在我入院这段时间被招进来的,由于之前从未见过我,起初他以为我是比他还要新的新人,于是十分热心的向我介绍这里的人谁比较好相处、附近哪一家餐厅又实惠又美味等等。
直至有一天,我终于承受不了他的热情,告诉他说,我在这间报社已工作近两年。
“那你为什么与我一样,每天傻呆在办公室里无所事事?”他问。
“我怎么会无所事事了?你没看见我天天都在网上查看娱乐新闻?知道吗?我这叫厚积薄发。”我摆出老大姐的架势,虚张声势,像足贵州的那头驴。
这天下班后,我在报社楼下看见夏露。
“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看看你是不是真的由自由散漫的记者,变身为准时上下班的办公室内勤。”
“我已经够苦恼的了,你还这样伤我的心。”我白了她一眼,这才注意到她的头发长了十几公分,垂在肩上,于是伸手过去拉了拉她的头发,问道,“戴的假发?”
“疼!”她拍开我的手,“结发。”
“就是一小束一小束把别人的头发结在自己的头发上。”
“怎么样,还不错吧?”她摇头晃脑,十分得意地说,“我天天去烦余维之,他被我烦怕了,就替我想出这个法子。”
“不错,比‘雀巢’强多了。”
“平哥也说,我这样子够漂亮。”夏露学电视里的广告明星,把头发拂开,回眸一笑。
“平哥?”话落,我才恍悟她说的是顾升平,连连抖了抖胳膊,道,“大热天的,你害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若有机会,还不是想叫人家辰哥,只是人家远在天边。”夏露一把挽着我的胳膊,“难得我这么高兴,你又这么可怜,今天我请你吃饭。”
我们来到附近一间西餐厅坐下,刚点完单,她便慢悠悠地问,“想不想知道林辰的消息?”
“他回来了?”
“没有,我就是想告诉你,他还没有回来。”
“睚眦必报。”我骂。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听苏醒说,他下个星期铁定会赶回来为一位病患做手术。”
“真的?”
“对了,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东西。”她掏出一张名片放在大理石桌面上推到我面前,“这是光明眼镜行辰德街分店店长的名片,苏醒让我转交给你,说拿名片去配镜,能享受七折优惠。”
“苏医生的售后服务还真周到。”我将名片收下。
“这还用说,谁叫你是我的朋友,他敢不周到么?”
提及苏醒,我突然想起他那似曾相识的笑容,“夏露,我以前是不是见过苏医生?”
“当然,重见光明后你见的第三个人就是他。”
“我是说更早之前,那天在病房里看见他,我就觉得他很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莫非是前世?”
“我说正经的。” “让我想想看。”夏露皱着眉头一阵苦思,蓦地眼睛一亮道,“我想起来了!还记不记得高三那年暑假,你去我家玩?”
“六年前的暑假?”经夏露提醒,脑海中一直模糊的面孔刹那清晰起来,“难道他就是那个由父亲领着来找夏伯伯的医学硕士?”
彼时苏醒衣着质朴,一声不吭坐在沙发的一角,与夏露家富丽堂皇的装修显得格格不入,而他那位农民模样的老父则更是如此,不断点头哈腰,哀求着夏伯伯给学成毕业的儿子一个工作机会。
那一幕我记得很清楚,只是我一直没有将那个内向害羞的大男孩与现在谈笑自若、自信满满的眼科副主任联系起来。
这几年来,他的改变也太大了!
“对,他就是那个托关系走后门的人!”夏露肯定了我的回忆。
“你对他有成见,彼时,他求的不过是一个机会。”我为当年畏畏缩缩的苏醒辩解。
“如果有真才实学,就不会刻意去找夏仁川。”
“他今天的成就,不就说明了一切。”
“说明了什么?”夏露冷哼一声,“说明了他会讨好卖乖!”
难怪夏露对苏醒一直没有好印象,他在她生命里第一次出现,就扮演着向夏仁川低头的角色,一个她不屑的角色。
从餐厅出来,夏露载我回辰德西街,将车停在附近的地下停车场后,我们步行去光明眼镜行配眼镜。
苏醒给我们的名片很管用,不仅在价格上享受低折扣,而且得到的服务也是最优质的,在店长的推荐下,我买了一副粉蓝镶边十分轻巧的眼镜。
“糟了。”刚走出眼镜行,夏露像是骤然想起什么似的一声惊呼。
“出了什么事?”我急忙问。
“我的行李落在车上了。”
“行李?”这次换我惊呼,“难道你又要征用我的房子?”
“聪明!”夏露拉着我原路返回停车场,重复着每一次向我借房子说过的话,“征服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男人的胃,明天我打算亲自下厨招待顾升平,可你想想看,一个总是没有工开的小模特,又怎么住得起半山的别墅?我明天如果请他去那里吃饭,非把他吓坏不可。”
“你大哥前段时间借给你住的那套小洋房呢?”
“以我目前的收入,那里的规格也太高了。”
“那这辆车怎么办?好像与你目前的收入更不般配。”眼前这辆豪华型小房车,是她二哥今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也只能委屈它先停在这里了。”夏露从后座上拖出一个大口袋,拍了拍车顶说,“对不起了,二哥。”
“看来,我好像没有别的选择了。”我与她一人提着大口袋的一边,向出口走去,嘴里咕哝道,“人家是一心想变公主,你却一心想当灰姑娘。”
“非也非也,我是想当有王子相伴的公主。”
回到家里,夏露赶紧把衣服拿出来挂在我的衣橱里,又动作麻利的将所有相框里都换上我与她的合照、在卫生间里摆上她的牙刷……
这些事情,她每隔几个月都要做一次,十分熟练。
“从今天起,我又成为你的合租室友了。”做完一切,她心满意足的环顾四周,“怎么样,他会相信我住在这里吧?”
“不仅他相信,连我都快相信了。”我盯着满衣橱她的衣服,又看了一眼挤在抽屉里的我的衣服,没好气地说。
“等你哪天坠入爱河,我也会全力支持你的。”察觉到我的神色不妙,她立即讨好道,“大不了下个星期,我陪你去找林辰。”
“是你说的?”
“当然,夏露一言,驷马难追。”她豪气干云天,顿了顿又小声道,“这几天,我都想招待顾升平来我们家吃饭。”
“你的意思是?”我看了她一眼,挥挥手道,“罢罢罢,从明天开始,我又去外地出差。”
第二天下班后,我带着两套换洗的衣物来到余维之家里,一进门便把包往沙发上一扔,对他说,“借你家客房出差。”
“拖鞋在门口的鞋柜里,睡衣在客房的衣橱中,写稿时爱吃的磨牙饼干,还剩下半袋,十二月份才过有效期……”他一一交待道。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会搬来这里?”
“还用问?一定是夏露又借你的房子演戏。”他倒了一杯水给我,“每次谈恋爱,都装穷人家的女儿过瘾。”
“她也只是想找一个爱她本人,而非夏仁川女儿的男人。”我一口气喝完凉开水,将杯子往桌子上一放,不客气地说,“再来一杯。”
“牛饮。”他换了一只大杯子,盛满水递给我。
“外面好热!”我仰着头又灌了大半杯,才抹了抹嘴,继续方才的话题,“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其实心里一点自信都没有,别人对她再好,她都觉得那是夏仁川的功劳。”
“纸终归包不住火。”
“但我还是希望她这次能成功。”我放下杯子,注意到桌子上放着一张CD,封皮上印着一个大男孩灿若朝阳的笑容,“什么时候你改听流行音乐了。”
“路过音像店时听见里面在放,觉得好听,就顺便买下。”
“江俊伟。”我念着CD盒上歌手的名字,觉得有点耳熟,突然想起,他就是将要在电影《纳兰性德》里扮演康熙的那个人,“今天我看过他的资料,媒体称他为季文尘第二,他好像与季文尘一样,都是唱而优则演。”
“你怎么突然想到看他的资料?”余维之在我身边坐下。
“你忘了我现在干哪一行?更何况,明天我要去丽京酒店参加一个电影新闻发布会,还有可能采访到他。”
“那个查姐终于肯放你出去采访了?”
“是啊,中午她分派任务给我的时候,我都激动得差点哭了出来,闷了近一个星期,我都快要发霉了。”
“那部电影是不是《纳兰性德》?”
“你也知道?”
“我当然知道,由大明星季文尘主演,谁会不知道?半年前他决定接下这部片子的时候,就已经炒得满城沸沸扬扬,频频登上娱乐版头条。”
“半年前?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当然不会有印象,那个时候,你关心的是社会版头条。”余维之可恶的说,末了,还不忘做出一副紧抱树枝不停发抖的样子。
翌日中午,我收拾好采访器材正要出门,吴白丁却起身叫住我,问我是不是要去丽京酒店,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粉红色笔记本,对我说,“能不能替我要一个季文尘的签名?”
“你也是季文尘的粉丝?”我有点吃惊,这位大明星的粉丝真是无处不在。
“他演的电影我一部不落都看过,不过,想要他签名的人不是我。”
我看了一眼笔记本封面上的KITTY猫图案,大概猜到了什么,轻笑一声道,“如要我没猜错,想要签名的这个人应该是位女孩子,而且,还很有可能是你的女朋友。”
“不,不是。”他羞红了脸,挠了挠头发,补充道,“至少现在还不是。”
“是不是要到签名,就有机会?”
“希望如此。”
“我尽量替你要吧。”我接过那个笔记本,犹豫了一会,又道,“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我是去参加电影新闻发布会,并非一对一的采访,所以很有可能要不到签名。”
“是吗?”吴白丁的神情有些失望。
兴许昨夜,他曾对那个他喜欢的女孩子夸下海口。
我突然一阵不忍,“这样吧,你随我一起去,要不到签名,至少可以近距离看到季文尘,回去对她也有个交待。”
“你肯让我跟你去?”他大喜,看了一眼玻璃隔间中的查姐,神情却又在转瞬间变得黯然,“查姐不会让我去的。”
“她下午要出去参加一个活动,你不说,我不说,她怎会知道?”
“可我的记者证还没下来。”他又道。
“没关系,我第一次参加类似的采访,也是混进去的。”
得到我的鼓励,吴白丁接过我肩上的背包,与我一同向地铁站走去,不过,直至坐在地铁上,他还在担心怎么混入丽京酒店的发布会现场。
“说说看,你当年是怎么混进去的?”他向我讨教经验。
“我——”回忆起往事,我轻笑道,“我是从男厕所里翻进去的。”
“哦?”他的嘴立即张成一个“O”型。
“记得那是一桩煤矿事故的新闻发布会,在当地一间半旧的礼堂里举行,当时我与钟立诚一同出差去那里,到了现场,他却不让我跟去。他越不让我去,我就越想进去见识一下,经过我的一番实地考察,发现该会场男厕所的窗户凑巧有一个可供我爬入的洞,于是就出此下策。”
“如果男厕所有人怎么办?”看他的神情,似乎觉得我过于胆大妄为。
“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
说话间,地铁已经到站,从二号口出去,走五十米远,就到了丽京酒店前面的广场。
广场上已聚满了得到消息的各路粉丝,其中,季文尘的粉丝团所占的比例最大,他们拉着写满各种标语的横幅,在外面为偶像呐喊助威。
丽京酒店防卫严密,每个侧门都有两位工作人员相对而立,检查相关证件。
“如何能混进去?”瞧着这场面,吴白丁越发心虚。
“镇定一点,装得好像你自己就是一名正式记者一样。”我边走边嘱咐他,刚来到门口,却听见身后一阵骚乱。
回过头去,只见一群粉丝像是商量过似的,同时冲破警戒,向各个侧门跑过来。
场面一时之间有些失控,我看准机会,立刻拖着还在看热闹的吴白丁,匆匆向心不在焉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后,趁乱混了进去。
根据指示牌,我们来到东厅。
虽然东厅也有工作人员检查相关证件,但毕竟查得松一些,只看了一眼我的记者证,就将我俩放了进去。
刚坐定,《纳兰性德》的演职人员也相继就位,发布会正式开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的季文尘。”吴白丁压抑着兴奋,低声对我说。
“我也是。”
我从兜里掏出眼镜戴上,向台上望去,由于相隔甚远,台上的人于我来说,依旧面容模糊,只能大概辨出,中间坐着的是饰演纳兰性德的季文尘,坐在他身侧那个不管什么场合,总是戴着墨镜的男人是该部电影的导演兼制片人汪卫,两边则分别坐着纳兰性德前后两位妻子的扮演者,更靠边坐着的那位,应该是江俊伟。
因为季文尘下午还要出席另一个活动,发布会在二十分钟后就匆匆结束,季文尘向与会人员连连道歉后,打算先一步离去。
当然有记者不满,在过道里跟着追着为他拍照、问他问题。
吴白丁也是,我正拿起相机对着越走越近的季文尘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他却大跨一步,走上前去,想要找季文尘要签名。
“吴白丁。”
我伸出手去,想要拉住他,却不知被谁推了一把,慌乱中,我只顾着护住相机,鼻梁上的眼镜却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挤落。
我的眼镜呢?
环顾四周,我终于在前方的一小块空地上找到一抹蓝色,正要伸手去拾,一只大脚却在此刻从天而降,将我的眼镜踩在脚下。喧闹声中,我仿佛听见眼镜在重压之下碎裂的声音。好几百块的眼镜,说碎就碎,早知如此,当时在眼镜行就不该听夏露的劝,买这么贵的眼镜!
惋惜过后便是怨愤。
究竟是谁这么不长眼睛?
我顺着这只脚向上望去,发现它的主人,居然是季文尘。
他似乎也察觉到什么,早已退后一步,弯腰将被他踩变形的眼镜拾起来,拿在手中稍作打量后,用询问的目光环视人群,最终,他将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
记者的职业反应促使我立刻站起身来,大声道,“季先生,我是都市报记者梁爽,请问能不能为你做个专访。”
“眼镜是你的?”他却问。
我点点头,还想说什么,拥挤的人群却将我们隔开。
场面一时之间有些混乱,没过多久,主办方调来的一队工作人员组成人墙,为季文尘开辟出一条顺畅的通道,护送他安全离开。
主角走了,配角们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转瞬间整个东厅只剩下寥寥几人,吴白丁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回头看了一眼那一地的碎片,我苦笑一声,将相机装到包包里,正打算离开,却看见一个小平头自门口向我走来。
“请问你是都市报的记者梁爽吗?”来到我面前,还未站定,他便问。
我向他点点头,“我就是梁爽。”
“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证件,确认一下?”
“谁会冒充像我这么倒霉的人?”我咕哝着掏出证件,递给小平头,也没有心情问他为何来找我,又为何要查看我的证件。
小平头不理会我的抱怨,兀自埋头查对我的证件,在确定我就是梁爽后,他抬起头来,对我说,“是这样的,季先生邀请你为他做专访。”
“哦。”我点点头,片刻后才大叫道,“什么?季先生?季文尘?”
“时间是下周三下午两点,在江滩路的‘过路人’咖啡屋,你有半个钟头的时间。”交待完这一切,小平头礼貌的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
直至小平头的身影在我视野中消失,我才缓过神来问自己,这一切是真的吗?季文尘真的邀请我为他做专访?
方才我只是出于职业本能,抓住时机随便问了问,并没有想到他会如此爽快答应,而且措辞这么客气——不是说答应我的采访要求,而是说邀请我为他做专访。
不仅我不相信,我的同事们也都不信。
周一开例会时,当我提出周三会去采访季文尘,所有的人都一脸讶异望着我。
“你确定?”查姐问我。
“我也不是十分确定。”我告诉他们事情的前因后果。
“那个小平头是谁?”一位同事问。
“我也不知道。”
“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另一位同事说,“季文尘自上次住院后,还没有接受过独家访问,据说前阵子《时尚》杂志曾联系过他的经纪人,也被他以没有档期为由拒绝了。人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他都能拒绝,我们是什么?”
听他们这样七嘴八舌讨论,我也越发觉得事有蹊跷。
会不会真的是有人在作弄我呢?
“我们也不要妄自菲薄,这样吧,不管是不是恶作剧,梁爽还是依约前往,如果能采访到季文尘,那当然好,否则,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查姐最后作出总结。
转眼已是周二的晚上,我对这次的访问还是没有什么把握,整个晚上,都坐在书桌前边吃磨牙饼,边盯着季文尘的海报发呆。
“再吃下去,你会变成一个大胖子,更加没人敢要你了。”余维之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
“放心吧,就算我嫁不出去,你不会逼着你娶我。”我回过头去,“这么早就下楼,倪采儿那件旗袍全部完工了?”
他点点头,看了一眼桌上的海报,问道,“仍是在烦季文尘的专访?”
“明天就要去采访了,可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你当了两年的记者,不是吗?”
“我以前的采访对象可不是季文尘。”
“老师傅遇上新问题了?”他轻轻一笑,拖了一把椅子在我身侧坐下,“问你一个问题,我为别人做衣裳,会先干什么?”
“量胸围、肩宽、袖长。”我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何突然这样问我。
“答对了。”他点点头,再问,“如果让我做衣裳的人是倪采儿,她要穿着我为她量身定做的衣服参加J•X奖颁奖典礼,我首先应该做什么呢?”
“当然还是先量胸围、肩宽、袖长。”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这不就对了?不管对方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我做衣服,还是要从胸围、肩宽开始量起,你做访问,依旧是由一个接一个采访问题,挖掘出受访者的内心。”
“可他是季文尘,我这两天看了许多资料,都说他面对媒体时,虽然谦和有耐性,但却从来不会回答什么实质性的问题,而且,如果我的问题过份,惹恼了他怎么办?
余维之没有回答我,再问,“记不记得一年前邓君的告别歌坛演唱会?”
“当然记得,邓君对演唱会的其中一个造型不满意,阵前急招设计师重新设计,那么多知名设计师中,她独独挑中了你。”
“她为什么挑中我?”
“肯定不是因为你长得帅。”我故作认真地说。
“更不是因为我的设计比别人有水准,而是刚开始她向我们征询意见时,我会告诉她,她身上哪个部位有瑕疵,需要服装来改善,不像别人,慑于她在歌坛的威望,只会一味的讨好。”余维之拿起桌上季文的海报,仔细端详了许久,再道,“此时的季文尘又何尝不是一年前的邓君?同样是站在高处不胜寒,在诸多拥趸者与媒体的赞扬溢美之下,连一句真话都听不到,在此刻,他内心最渴望的,兴许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像对普通人那样对待他。”
“你的意思是明天做访问时,我就把他当作普通人?”
余维之点点头,“所以你何必烦忧?过去这两年来,你采访过那么多人,有人曾因为你的问题过份拂袖而去吗?”
“这倒没有,最困难的一次是采访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不过,最终我也让他开口说话。”
“是啊,没有什么问题是我们梁爽应付不了的。”余维之拍拍我的肩,站起来,“我去煮一杯咖啡让你提提神。”
“维之。”在他掩上门的那一刻,我叫住他。
“多糖多奶是吗?我知道。”他透过门缝回应我。
“不是这个,我想对你说声谢谢。”
“什么时候学得这么肉麻?在我这里混吃混喝混住这么久,我可从未听你说过一个‘谢’字。”他似乎不太习惯我这么客气。
“我是说真的,以前从不知道你这么会开导人。”
“以前你在工作上也没遇到过难题。”
是夜,在听完余维之一席话后,我否定了原来的采访提纲,甚至也不打算另列提纲。我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查阅季文尘的资料上,试图揭开层层面纱,了解他本人——不是作为娱乐名人的季文尘,而是作为普通人的季文尘。
透过这些资料,我除了得知他爱好旅行、看书等等之外,还了解到,他是一个守时,同时也厌恶别人不守时的人。
第二天到了约定时间,我准时前往‘过路人’咖啡屋。
在高楼临立的江滩路,只有两层楼高的“过路人”咖啡屋并不十分显眼,正是因为这样,以前每每路过,我都从未想过光顾。
这次推开大门走进去,才知道里面别有洞天。
放眼望去,只见实木镶就的墙壁上,垂着翠绿色的藤蔓,一条铺着鹅卵石的人造小溪穿堂而过,小溪的中段,横跨着石头砌成的小拱桥,桥两端连接着连绵起伏的人造灌木丛,之中零星放置着草绳编制而成的沙发、桌子,偶有一、两颗榕树立于其中,从树干上垂下粗粗的麻绳,拴着秋千、吊椅。吧台是由一棵更大的榕树延伸而成,戴粗麻布头巾,系围裙的女招待们,在里面忙碌着。
淡淡的乡村音乐,浓浓的咖啡香,再加上此情此景,一切浑然天成,置身于其中,我仿佛来到小时候所向往的童话世界。
能约在这样一个地方接受采访,足以见得季文尘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这样想着,我对我的受访者的印象,又不觉好了几分。
已有侍者上来,问我是不是约了人。
“我约了季先生,不知他有没有来?”我轻声问。
“请问您是不是都市报的记者?”
“对,我姓梁。”
“请您稍等一下。”那名侍者留下这句话,匆匆向那棵大榕树走去,没过多久,一位领班模样的人来到我面前,对我说,“梁小姐,季先生在十洞,请跟我来。”
十洞?这个名字真怪!
随他一路走去,我这才明白,原来这里的包厢,是一个个树洞,每个树洞上有编号,也有别名。别名都很雅致,是诸如长相思、点绛唇之类的词牌名。
季文尘所在的十洞位于林荫小径的尽头,门楣上写着“木兰花令”四个字。
推门进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背对着洞门负手而立,看他的样子,似乎正在细读壁上卷轴里的文字。许是关门声惊动了他,他转过身来。
“梁爽,你好。”看见是我,他伸出手,与我轻轻相握,露出一个招牌式的笑容。
我不禁微微一怔。
许是眼下的环境不同于丽京酒店,许是这才算得上我们真真正正的第一次见面,我只觉得眼前这个笑眼凝人的季文尘比电影、杂志以及任何媒体上所见到的他都要好看一百倍,特别是那双为影迷们所称道的极具杀伤力的眼眸,视线所及,只怕连冰都会溶化。
难怪他会有那么多女粉丝,难怪有那么多女艺人希望与他合作,因为即便就这样静静看着他,也是一种千金难买的视觉享受。
“怎么了?我的脸上有麻子吗?”他突然问。
“没,没有。”我好不容易才缓过神,轻笑道,“也许是昨晚看过太多与你相关的视频、图片,乍见真人,有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
难道不是梦,甚至是他那把浑厚的声音,我也觉得在某一处,曾真实的听到过。
不知,这算不算得上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侍者在这个时候拿上餐单,我要了一杯多奶多糖的卡布其诺,季文尘要了一杯深度烘焙的巴西咖啡。
“方才在看什么呢?”我从包包里拿出录音笔,放在桌子上。
“《木兰花令》。”
木兰花令?我想起门口的词牌名,稍稍侧过头去,这才注意到树洞内壁上所挂的卷轴上,全都用毛笔抄录着不同词人写的木兰花令。
比如我近旁的这首便是苏轼为纪念欧阳修所作的那首。
他刚刚看的是哪首呢?
我向他方才站立的地方望去,由于视力不佳,只依稀能看见“木兰花令”四个字,随后的小字,一团模糊。
“是不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收回目光,揣测道。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他点点头,接着把上半阙念完,微微一笑道,“你怎么知道是这首?”
“猜的。你将出演纳兰性德,自然会更加留意他的作品。”因为是做采访,我明知故问,“不知这首词是什么意思?”
“词人是借女子的口吻感叹,与意中人的相处如果总像初相识时那般深情缱绻就好了,如此,也许这世上就不会有像汉代班婕妤那样爱到最后却被离弃的女子,接着又叹道,这些男人明明变了心,却反而说情人的心本来就容易变。”
“读纳兰的悼亡词,应知他不是这样的男人。”
“多情又有什么好?反而容易为情所苦!”谈及他将饰演的这名才子,季文尘似乎无限感慨,“记得曾看过后人写的一本传记,里面写道:他这一生非常矛盾,生为满族人却痴迷汉文化;身为权相明珠之子,康熙帝一等侍卫,身处喧红闹紫、高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热之外;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汉族落拓文人;走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
他的这番话,也触动了我。
“谁又不是矛盾着过活?只是深浅不一罢了。”
“嗯?”
“比如像你这样的大明星,站在舞台上受万人嘱目,走下舞台,所到之处,也少不了镁光灯以及一大堆保镖、拥趸者,根本没有私人空间。会不会有那么一刻,你但愿自己变成像我这样平凡的人,走在外面繁华的江滩路上,不求有好奇眼光,不求有惊叫声,只求能呼吸一口自由空气?”
我一口气说完,却见季文尘用一种莫名的眼光牢牢盯着我,这才觉得方才的话太过造次,急忙补救道,“更比如说我,明明一心想做好社会版新闻,却阴差阳错,被调来做娱乐新闻,坐在这里采访你。”
话落,又意识到这番话更有问题,说得好像我并不是心甘情愿采访他。
虽然余维之让我将明星当作普通人,却也没有怂恿我像现在这般口无遮拦,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面对初相识的季文尘,我竟会如此不受控制的畅所欲言。
刹那间,有一种至为熟悉的感觉涌上心间,我却又理不清,抓不牢。
好在季文尘并不以此为意,面对我的种种,他只是报之一笑,而侍者又恰巧在此刻端着咖啡叩门进来,解了我的窘。
“糖与奶精。”待侍者放下咖啡转身走出去,我将放置在我这端的盘子推过去。
“谢谢,不用。”
“你喝黑咖啡?”
“对。”他啜了一小口咖啡,见我一块接一块放糖,忍不住问道,“你的这杯难道不是多奶多糖的卡布其诺?”
“是啊!”我喝掉浮在上面的奶泡,又倒了许多奶精进去。
“这样喝咖啡,味道会不会怪怪的?”他含笑望着我。
“没办法,我怕苦,即使是卡布其诺,我也嫌不够甜。”
“怕苦为何又要喝咖啡?”
“你是第一百零一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人,那我就第一百零一次回答如下,我怕苦,却又舍不得咖啡的香味,所以非要喝咖啡。”我搅拌着杯中在其他人眼中已不能称之为咖啡的液体,继续道,“你也许会像前一百个人那样对我说,像我这样什么都想抓在手里,是贪心。”
“不,你只是忠于自己的口味。”
“忠于自己的口味?”我喝下一口甜甜的咖啡,笑道,“你是第一个听我道明因由后,还肯用相对褒意的词称赞我的人。”
“不用再当一百零一,转而当第一,这是我的荣幸。”他笑眼凝视着我,嘴角现出两弯优美的弧线,眸子中流露出柔和的光芒。
一段关于咖啡的小插曲之后,转回正题。
我们从《纳兰性德》这部电影谈起,聊到纳兰性德的为人、作品,再聊到与他词品相近的晏几道、李煜,复又从中国古典文学谈到外国文学的起源……
聊得越深,我越发为他在文学方面的见解所折服。
而他,也并非像我之前了解的那样,难于应付,善于与记者打太极,兴许是我没有问及过于涉及隐私的问题,他几乎有问必答,无所不尽。
说看书只是你的爱好,简直是太谦虚了!”采访结束后,我叹道。
“我只是接下这部戏后,临时抱佛脚,读了一些想象中纳兰性德会读的书。”他谦虚地说。
“很难相信你这是临时抱佛脚。”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此刻再向他望去,只觉得他自内向外都散发出一种文人特有的儒雅淡泊风度,如若换上旗装,活脱脱就是从书里走出来的纳兰公子。
一名优秀的演员,应当如是!
“非常高兴能与你共度这半个小时。”
“我也是。”我收起录音笔,顺道看了看时间,“不过,好像已不止半个小时,不知有无耽搁你今日的行程。”
“我没有你想象中那样忙。”
“可是在我的印象中,艺人们都行色匆匆,一个通告接一个通告,中间连多说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
“那样才矜持,才有神秘感,不是吗?”他含笑反问。
“也对。”我笑着点点头,突然想起吴白丁的嘱托,从包包里掏出那个粉红色笔记本,摊开后递给他,“能不能请你帮我签个名。”
“当然可以。”他掏出笔,看了一眼笔记本上的Kitty猫,“这不是你的笔记本吧?”
“你如何知道?”
“你的笔记本不会是这种风格。”
“我是替同事喜欢的一名女生要的签名,你的签名,是他的机会。”
“哦,是吗?”说话间,他已经签下自己的名字,在尘字最后一笔顿了片刻,他突然抬起头来对我说,“你等我一会儿。”
话落,他起身来到门边,对外面候着的人低声不知说了些什么,没过多久,那个我在丽京酒店见到的神情酷酷的小平头叩门进来,递给他一张《纳兰性德》的定妆海报。
“这是我的助手小艾,这是都市报记者梁爽。”他为我们介绍,大笔一挥,在海报上也签上自己的名字,折好后,夹在笔记本里递给我,“送给你的同事,希望他的机会更多一些。”
“你真好!”除了这句话,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可以想象,吴白丁看到这张海报后,会是怎样的欣喜。
“有机会大胆追求自己所爱,是一种运气,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时候,门又被叩响,方才领我进来的那个领班模样的侍者推门进来,看了我一眼,想说话又有些踌躇,似乎在考虑怎么措词。
季文尘像是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在哪里?”未待那位领班开口,他便问。
“大门外面,都围满了,连客人出入都成问题,我与经理商量过,如果您愿意,厨房的通道可以供您离开。”
“嗯,麻烦你们了。”季文尘点点头,回过头来对我说,“不好意思,我要先行一步,如果你不赶时间,就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通过他们的对话,我大概也猜到发生了什么,只是没有想到经常在娱乐新闻里见到的画面,今日居然能亲眼目睹。
我目送着季文尘埋单后匆匆离去,又耐着性子坐了约莫一刻钟,才收拾好采访器材,从包厢里出来,刚走至走廊的叉口,就看见那名好心的领班,我立刻加急几步跟了上去,问道,“季先生安全离开了吗?”
“总算有惊无险。”
“这就好。”我松了一口气。
“真替他难受,每次光顾,都不能安安静静喝完一杯咖啡。”
“季先生常来这里吗?”我问。
“我好像太多话了,不是吗?”领班警惕地看了一眼我肩上的采访包,向我微微躬了一下身子,托着盘子,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种被歧视的感觉,急走两步想跟上去解释,却又僵在那里,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更何况,我能说什么呢?
原本,我就与外面那群人一样,是娱乐记者,是致使季文尘不能安安静静喝完一杯咖啡的罪魁祸首。
这天下午直至晚上,我都坐在书桌前整理此次采访的录音,一遍遍听着我与季文尘半个多小时的谈话录音,各种想法直涌上心头。
然而,当我提起笔,正经要写,却又理不清思路。
苦思半晌,我重新按下录音笔的播放键找感觉,乍一抬头,却看见余维之立在身侧。
“你怎么在这里?”
“我如果不在这里,你的磨牙饼会这样吃之不尽吗?”他把装满磨牙饼的盒子放在桌角,低头看了一眼平铺在桌上的稿纸,问道,“梁小姐,你今天的访问对象是季文尘还是纳兰性德?”
我这才注意到,稿纸上被我大大小小写满了纳兰公子的名字。
“纳兰性德,纳兰性德。”我默念着这几个字,灵感突现。
“对呀,我可以从与‘纳兰性德’谈古典文学的角度写这篇访问,不仅写这个‘纳兰性德’,也写历史上真实的纳兰性德,假假真真,真真假假,再系统介绍他的作品以及对他文学创作有影响的人。”
“什么纳兰性德,什么这个那个?”余维之听得一头雾水。
“季文尘就是纳兰性德,纳兰性德就是季文尘,今天我一次性采访两个人,但这两个人又是合二为一的。”我兴奋地说。
余维之还是一脸茫然。
“你家里有没有古典文学方面的书籍,特别是与古诗词相关的?”未经思索,我便问道。
“你认为会有吗?”他反问。
“也对,你怎会有?服装设计的书籍倒是满满一屋子。”我看了看时间,已是零点一刻,这个时候,去哪里找资料呢?
“非得现在找?”余维之看穿我的心思。
“你知道我的性格。”
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我,似乎想要劝我,又明知劝不住,最后他摇摇头,长叹一声道,“真拿你没办法!”
“你看那边。”他拉开窗帘,向西北方指去。
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我看见斜对面一处灯火通明的所在。
“那是一间新近才开业的店,据说是二十四小时通宵营业。”
“真的?”我定睛再看,才见那栋房子约莫二楼至三楼处竖挂着一个绿色的大灯箱,上面写有几个大字,我只隐约分辨得出,第三个字是“书”。
“上面写着什么?”我问他。
“思乐书局。”
一刻钟后,我来到思乐书局。
确是新开业的书店,一进大厅,便嗅到一股新装修的味道。许是没有太多人知道这间刚开业不久的书店,许是在这个时段买书的人本就不多,书店大厅中只有寥寥几个人,就连收银台前的店员,也闲来无事,眯缝着眼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查看导购图后,我径自乘电梯来到三楼文学厅,这里更是清静,一个人影也看不见。一排排书架找过去,终于在靠墙角的书架上,找到《李后主词集》,往上看去,最顶层的书架上,好像插着一本纳兰性德的《饮水词》,定眼再看,好像又不是。
我仰着头,虚着眼睛,正欲再次确定,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从我身后越过,轻轻松松将那本书取下,交到我手中。
“你要找的,应该是这本《饮水词》。”
“谢——”我转过身去,一个谢字还未说出口,便怔在那里。
我是不是眼花了,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居然是季文尘。
只见他身着一件式样十分普通的军绿色T恤,头戴一顶同色系的鸭舌帽,正含笑望着我,见我久久呆在那里,他故作吃惊地问,“怎么了,难道我的脸上又有麻子?”
“真的是你!”我环顾四周,再三确定四周的确无人后,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逛书店。”
“你——你不怕被人发现吗?”想起昨天下午的事,我有些为他担心。
“所以才会昼伏夜出。”他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踱到另一侧的书架前,抽出一本《纳兰性德评传》,转身又在其旁的书架上抽出几本书,直到抱了满怀的书,他才回到我身边,对我说,“这些书,兴许都是你要找的。”
说是替我找的书,可他又似乎没打算给我。
我扫了一眼书脊,的确,这些都在我列出的清单中,其中有一、两本我没想到,他却替我想周全了。
他似乎比我自己还清楚我想要什么。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感觉与另一种熟悉的感觉十分相似,仔细思量后,却又认为这完全不可能,他怎么可能是他?
更何况,我早就知道那人是谁。
“看样子,你是这里的熟客。”我收回万千思绪。
“自这里开张以来,我只要有空,夜里就会过来。”他左右望了望,看见一个人正从电梯那边过来,立即背过身接着道,“趁现在人还少,抓紧时间多逛逛。”
我紧盯着那个刚上来的人,直到他隐没在另一侧的书架中才开玩笑似的说,“你把这么私密的事说给一名娱乐记者听,就不怕她将此事暴光?”
“我相信她不会。”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这个时候,我听见脚步声又从另一侧传来,他大概也听见了,拉低鸭舌帽,道,“书买齐了,我们走,好吗?”
试问这世上又有谁,能够拒绝他这么温柔的请求?
“好。”我立即说。
一起下至一楼,季文尘神情自若来到收银台前,将怀里的书放在高台上,又转过身,接过我手里的书叠放在上面。我站在他身后,却左顾右盼,神色慌张,总担心下一秒钟,他就会被某位眼神特别好的粉丝认出来。
恰巧在这个时候,站在畅销书榜前的一个瘦高个男人看了我们一眼,立即合上书,大步向我们走来。看着这架势,我越发紧张,不由扯了扯季文尘的衣角,小声提醒他有人认出他来了。
他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那个大步走近的男人,向我低眉一笑,拍拍我的手,轻语道,“别怕,不是。”
短短四个字,却仿佛有让人安定的力量,原本提到嗓了眼儿的一颗心,立即落回原地。
的确是一场虚惊,那个男人在我身后站定,又翻开书埋首阅读,原来,他只不过碰巧选好了一本书,过来收银。
收银员一边打呵欠,一边收银,睡眼惺忪的他,根本没有认出眼前这个掏钱付帐的男人是谁。“你真镇定!”走出书店,我道。
“只是因为我比较有经验,知道别人如果发现我,是怎样的反应。”
“惊叫?尖叫?像猛兽扑食一样扑上来?”
他轻轻一笑,不置可否,从书袋里拿出他买的一本书,将其余的书递过来,道,“这是你的书。”
“我把钱给你。”
我正要掏钱,他却把袋子往我怀里一放,“不用了,这书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用来——”顿了顿,他道,“用来陪罪。”
“陪罪?你什么时候得罪我了?”
“丽京酒店,我踩碎了你的眼镜,不记得了吗?”
“你不提,我还真忘了!”我拍了拍书袋,爽快地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心安理得接受这一大袋书。”
“这样最好!”他笑着点点头,指着不远处一个蓝色P字牌道,“我的车停在那边的停车场。”
“取车方便吗?要不要我帮你刺探军情?”我问。
“不用,没那么恐怖。”他莞尔,“更何况,停车场这个时段的管理员老伯与我很熟,就算有什么突发事件,他也会掩护我。”
“那……再见。”我腾出一只手,对他挥了挥,转身离去,才走出几步远,却听见他在身后叫我的名字。
我立即回转身。
“你提着这么重的书,我想我应该送你回去。”他向街边临时靠停处指了指,“站在那里等我去取车,好吗?”
“不用了,我就住在这附近,你看,就在斜对面那幢房子八楼亮灯的地方。”
“的确很近。”他收回目光,却还是走到我面前,从我的手里拿过书袋,“既然这么近,我就步行送你过去。”
我还待说什么,他却率先一步向天桥走去,边走边道,“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位男士是不应该让一位女士在深夜里独自一人回家,尤其那位女士手里还提着这么重的东西。”
“说得也是!”我跟上前去。
“再则,我要格外讨好你,你才能在专访里把我写得更出色一些,不是吗?”他侧过头,向我微微一笑。
“我不受贿的。”我向他眨眨眼。
“哦?”他故作惊异,“不过,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好奇你笔下的专访。”
“是好奇还是不放心?是不是连你都看出来了,我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娱乐记者。”
“娱乐记者也有合格的标准?”
“当然有,要穷追猛打、要揭人私隐、要一切以销量为重,不顾当事人死活等等等等,至少在开会时,我的顶头上司是按这个标准要求同事们的。”
“为什么这就是标准?”
“因为所有同行都这样执行。”
“所有人都在做,也不表示那是标准,那是正确的,不是吗?”他反问。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要写出与众不同的采访稿,要打破这个所谓的标准!不过——”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滋味并不好受。”
“再不好受,至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你的专访稿什么时候出来,到时候,我会买一份支持你,同时支持自己。”
“这个周末。”
临近周末,待我将花了好几个通宵写成的访问稿交上去时,查姐却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就将稿件丢还给我,要我改。
一天之中,我改了三次,却仍旧没有通过。
“你根本不明白我要的是什么!”在我第四次交上稿件时,查姐将厚厚一沓稿纸往桌上一摔,对我说,“采访季文尘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看看你写的是什么?纳兰性德、李后主、诗词、历史考证、书籍介绍,你有没有弄清楚,你是在做娱乐版,不是做读书版!你弄出这样的东西,会有人看吗?”
虽然钟立诚曾告诫过我不要与查姐争论,但面对她对我的稿件的全盘否定,我还是忍不住据理力争。
“上面列明的书籍,都是季文尘介绍的,里面的观点,也大都是他的观点,我认为观众在期待他所主演的电影的同时,也会很想先行了解这部电影的背景知识,特别是通过他的视角去了解。在娱乐的同时,却有所收获,岂不是一举两得?”
“你以为?”查姐反问,一脸不屑。
“对,我以为!”我毫不示弱,与她对视。
“你应该多看看别人是怎么做娱乐!”
“我不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做,也不是学不来,但,做我们这一行,难道就只能如此,成日关心这位明星与谁去酒店开房,那位明星家里用的厕纸是什么品牌?这样做,是不是太无聊了?”
“读者爱看。”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做新闻,应该是我们引导读者,而非读者主导我们,我们应该更积极一些,向上一些。”
“你是在社会版呆久了,社会责任心太强。”查姐的脸色逐渐发青。
“做娱乐,难道就可以不负责任?”我反问。
听闻这句话,查姐像是乍然一惊,定定地看了我许久。
末了,她向我挥了挥手,轻叹一声道,“梁爽,你出去吧。”
“怎么样?怎么样?”见我出来,吴白丁忙放下手里的事,连声问。
“没戏了。”我把稿子往桌上一放,耸耸肩道。
“再改再试一次。”
“我清楚她的要求,但我没办法改成那个样子,我做不到,改一百遍也做不到。”我固执己见。
“也就是真的没戏了?莎莎还等着看这篇专访呢!她说这篇专访对她来说意义非凡。”吴白丁有些失望地说。
莎莎就是他心仪的那名女孩子。
“如果她感兴趣,你可以把这稿子拿去复印。”
“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吴白丁来到我这边拿起稿子,再次确认,“这个周末真的登不了?”
我迟疑了一会儿,果断得点点头。
果然,周末版原本要登我这篇专访的位置,登了陈信写的电影J•X奖专辑,说是J•X奖专辑,内容却与电影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细数历届影帝的情史。两次称帝的季文尘自然名列榜首,他的三段情史有人物,有地点,有对话,有情节,被描述得绘声绘色,笔者像是曾埋伏在身侧,亲眼目睹般。
“哪来的这些资料?”我拿着报纸问陈信。
“网上,娱乐八卦论坛里报料的人多得是。”
“这也能信?”
“娱乐嘛!”
我语结,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娱乐新闻不是新闻,不需要讲究新闻的真实性?真不知季文尘买了这期的报纸,会做何观感。
也许,他已经习惯!
离开报社,刚回到余维之家里,就接到夏露拨来的电话。
“这些天你都跑去哪里了?打你的手机总是关机,家里的电话也总是没有人接。”刚接通,也没有与她客气,我便大声问。
“我有三个消息,两好一坏,你要先听哪个?”她却说。
“当然是好消息。”
“第一个好消息是,你今天可以搬回来住了。”
“你终于肯走了?”
“我没打算走,但你出差这么久,也该回来了,就连顾升平也在问我的室友怎么出差这么久也没回来。”
这见色忘友的家伙,居然是因为男友问起,才会想到我。
“你难道没有告诉他,我出差去火星了。”我没好气地说。
“第二个好消息是你一直惦记的那位林医生的消息,不过这消息说来话长,我得当面跟你细说。”
林辰的消息?难道他回来了?
经过一天的失意,我总算等到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不能长话短说吗?”我急于证实。
“不能!”夏露居然卖关子。
“我立即回来。”说着我就要挂断电话,却被她叫住,“你别回来,还是我过来比较好。”
半个小时后,夏露赶过来,一进屋,她便里外张望着,“咦?余维之呢,中午打电话给他,他还说今天一整天都有空。”所有的房子里都没看见余维之的身影,她指了指天花板,问道,“是不是在楼上。”
“他参加下属的生日派对去了。”
“中午通话时他怎么没告诉我。”
“他也是下午才知道,怎么?你赶过来究竟是见他还是见我?还有两个消息呢?”
“等他回来再告诉你。”夏露往沙发上一躺,神情古里古怪的。
“最讨厌你这样说话说半截,快告诉我,是不是林辰回来了。”我走过去摇她的身子。
“不说不说就不说。”她抱臂如老僧入定。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威胁她道,“如果你还卖关子,我这就去‘梦中人’找顾升平,告诉他那房子是我租的,你根本不是我的室友,还告诉他……”
“去吧,去吧。”夏露眯缝着一只眼说。
“你以为我与你开玩笑?”我冷笑一声,去门口换鞋。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她见我真的要出门,跳起来一把拉住我,骂道,“臭梁爽,我等余维之回来才告诉你,是担心万一你听到我的消息后想不开,还有他懂得怎么安慰你。”
“他也不懂。”我顺口道。
“至少比我懂!”
“慢着。”我突然才反应过来夏露方才说了什么,大声问道,“我为什么会想不开?难道——难道你把我的房子烧了?”
以夏大小姐的冒失,还真是有可能!上次她为了招待男友在我家做披萨,就把房东的微波炉报销了,最后还是我买了一个新的,赔给人家。
我越想越觉得是!
“不,不是,当然不是。”夏露道。
“那是什么,快告诉我。”
“是你一定要我说的,听了后悔可别怪我。”
“废话少说。”
“好吧,我说。”夏露翻了一个白眼,也不看我,嘴里念经似地咕哝道,“林医生出差回来了。”
“这就是你的坏消息?”
“与更坏的消息相比,这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吧。”她皱了皱鼻子,“如果我是你,我会希望这人永远不要回来。”
我不与她计较,追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回来了?”
“听张妈说,昨天下午,他带着从香港买回来的礼物,与夏晖一起去夏府拜见夏仁川。”张妈是夏家的老管家,夏家众多儿女中,她最疼夏露,夏露也最粘她。
“林辰与你姐姐一起去你父亲?”也许是过于怔惊,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还不明白,他这是去见家长。”
“不可能!”我立即道。
“早知道你不肯接受现实!”夏露看了我一眼,“今天下午夏晖与他约在帝华酒店东华厅吃饭,要不要我带你过去瞧瞧?”
“好。”
她大概没想到我会答应得这么爽快,直盯着我小声问,“这样会不会很尴尬,毕竟他就快是我姐夫了。”
“我只想见见他。”我平静地说。
我与夏露一同来到帝华酒店,刚进东华厅,便看见夏晖与一个男人坐在大厅的一隅,这个男人我见过他的照片,更熟悉他的声音,是林辰。
“不介意我们拼桌吧?”夏露拉着我走过去,也不等他们回应,就一屁股坐下,招来侍者,点了单。
“这段时间又在外面忙什么,人影子都不见,听大哥说,他让给你住的那套房子也不见你回去。”夏晖问她。
“在朋友家暂住。”
“有空多回去看看父亲,他怪想你的。”
“想我还是想骂我?我才不给他机会!”
她们姐妹俩寒暄,我则偷偷打量坐在我斜对面的林辰,也许有了爱情的滋润,他本人比照片中要精神,却如之前夏露所形容的那样,不苟言笑。
他似乎并不认识我,只是在夏晖介绍他给我们认识时,才对我与夏露一一颔首,那神情,客气又陌生。
“瞒上欺下的功夫做得倒是不错。”夏露歪着头打量他,阴阳怪气地说,只有我知道,她是在为我打抱不平。
夏晖却误会了,解释道,“并不是存心要瞒着家里人,而是不想在时机未成熟时,给别人太多说闲话的机会。”
“身正不怕影子歪。”夏露道,看了林辰一眼,又道,“还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平生未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
“这丫头,就知道滥用俗语。”夏晖笑着对林辰说。
“什么时候升当骨外科主任?”夏露却又再问。
林辰一时之间神情有些尴尬,侧过头去与女友相对而视。
“夏露,你怎么说话!”夏晖收起笑容,小声喝道。
“是人都不愿听真话。”夏露喝了一口茶,没好气地说。
“夏露。”我在下面轻轻捏了捏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因为维护我,对林辰这么无礼。
这怪不得他,他从来没有暗示过什么,更没有承诺过什么,一切都是我多心了,我以为一个几乎每夜都来陪我聊天解闷的男人,与我之间,会发生些什么。
令我心痛的是,即便关系不能更进一步,也还是朋友啊,他为何要装得根本不认识我一般?
“夏晖,我想跟你单独聊聊。”夏露突然道。
“有什么事不能在这里说?”
“你不是想知道我这段时间在外面干什么吗?跟我出去我就告诉你。”见夏晖在用眼神征求男友的意见,夏露激道,“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不是夏家大小姐?与妹妹聊个天,居然还要再三请示!”
“我去去就回。”夏晖没有理会夏露,对林辰道。
“嗯。”林辰点点头。
这个“嗯”字,是我恢复视力后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但,不知为何,我却觉得这把声音落在耳中十分陌生。
是不是因为他已不再是我心中的那个林辰?
夏露拍拍我的肩,向我使了个眼色,暗示这是我将一切弄清楚的好机会,然后一把挽着夏晖的胳膊,走了出去。
桌边只剩下我与林辰二人,我俩却大眼瞪小眼,似乎不知如何应付彼此。
我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从何问起。他呢?大概是觉得尴尬吧,也许,他根本没想到会再次遇见我。
“林医生喜欢天文学吗?”最后还是我打破沉默。
“没有研究过,我是一名医生,不是一位天文学家。”
“那你一定不知道牛郎星与织女星相隔多远。”
“不知道。”
“十六光年,牛郎与织女的距离是十六光年。”我注视着他的神情,最后那一夜,是他亲口告诉我这段距离的存在,如今,他却装得好像真的不知道一样。
这是那个曾经让我心动的男人吗?
抑或,他只是一个陌生人。
用完餐,与夏露一道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思考这个问题,把以前我所认知的那个在夜色之中与我对月聊天的男人,与刚刚见过的林辰对比,越想我越觉得不对劲。
“怎么了,还难受啊?”见我长时间沉默不语,夏露用胳膊肘撞了撞我,“你若真的喜欢那个混蛋,我就帮你把他从夏晖手里夺过来,反正我也不想叫他姐夫。不过,看神情,夏晖好像真的很爱他。”
“也许我们怪错他了。”过了许久,我道。
“怪错他了?”夏露冷哼一声,“他难道没有一边与夏晖秘密恋爱,一边在医院里勾搭你?”
“没有。”
“没有?难道是你在梦游?”
“我也没有梦游,只是那个与我在医院里聊天的人不是他。”
“不是他是谁?”
“我也不敢肯定。”
说话间,我们来到地铁站,刚巧有一列地铁驶来,夏露立即走了进去,看见我还站在原地不动,她向我招招手,叫道,“傻愣着干什么,快上来呀。”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去报社有点事。”在地铁门将要关闭的那一瞬间,我道。
报社里下午加班的人都已经离开,除了吴白丁,他正坐在电脑前边啃一块面包,边修改一篇稿子,看见我,他惊诧地问,“你怎么又回来了。”
“东西忘在这里了。”我在屉子里翻弄,“你呢?没有约会?”
“她今天要去见一个比我更重要的人。”
“还没有进展?”
“在她有空的时候,也愿意让我陪她逛街,不知这算不算得上是进展。”吴白丁挠了挠头发,羞涩地说。
谈起他喜欢的那名女孩子,他总是显得不自信。
“是,当然是进展。”我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继续埋首寻找,终于在屉子里找到采访用的录音笔。我迫不及待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所幸,之前与季文尘在“过路人”咖啡屋的对话内容并没有删除。
一遍又一遍听着他的声音,听他谈及纳兰性德的身世,谈及这位相国公子身处高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热闹之外时的矛盾与无奈,再回忆起许久之前的那个夜晚,“林辰”曾向我感叹过,人生在世,就是妥协,再妥协。
当时,我还好奇过,一名医术高明、前途无量的外科医生,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嗟叹。
身为救死扶伤的医生,的确不用矛盾、无奈。
但,身为天皇巨星呢?
所以采访他时,我冒失说出成日被镁光灯包围的他,最想要的是一口自由呼吸时,他会用那种莫名的眼光注视着我。
自由呼吸是他想要的,但,因为被环境、名气所束缚,他只有妥协、再妥协。
是这样吗?
如若这一切还不能证明他就是“林辰”,那么,还有面对他时那种坦然欲言的感觉、无话不说的冲动,确能让我肯定,他就是他。
更何况,还有那把声音。
只是,如果他就是那个夜夜与我在露台聊天的人,为什么他却一直不愿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初见面时假借林辰的身份我可以理解,毕竟,他的身份太耀目,太特殊,可是后来呢?当我采访他,当我与他在书店不期而遇,为何他还要装作我们以前从未见过?
难道他在担心什么?
担心什么呢?如若他就是那个与我聊天的人,经过那么多夜的促膝谈心,他应该了解,我是怎样一个人。
我急于知道答案,急于听他亲口证实他即是他,但我却只能站起又坐下,什么办法也没有。在这个城市里,报纸、杂志、电视、闹市区的广告牌、地铁站……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他的身影、他的笑容,他似乎近在咫尺,似乎触手可及,却终究远在天边。
“你怎么了?”我的坐立不安惊扰到在一旁改稿子的吴白丁。
“你知道有什么法子联系季文尘吗?”我病急乱投医,一句话刚出口,就知道自己问错了人,他也是才入行,怎会有这方面的人脉网络。
“我知道。”他却说。
“什么法子?”
“今晚手机商MON在时代广场有活动宣传新款手机M610,季文尘是这款手机亚洲区代言人,自然会出席,莎莎早就去那里了。”
“几点钟。”
“好像是八点。”
我看了看表,只差五分钟就到八点了,也不理会吴白丁在身后问我为什么要找季文尘,就冲了出去。
待我乘车赶到时代广场,已经八点半,远远的看见临时搭建的高台上,有一个白色的身影,虽看不清他的面容、身形,却能通过同围一声声“季文尘,我爱你”、“季文尘,尘迷会永远支持你”的呼唤,确定那个身影的主人正是季文尘。
隔着数万人,我遥遥望着他,突然拼命向前挤去。
我进一步退半步,艰难向前,却感觉到周围的声音越来越高亢,人们的情绪也越发激昂,待我好不容易在人群中站稳脚,踮起脚尖抬头望去,才发现高台上已经失去那个白色的身影。
站在茫茫人海中,举目四顾,我甚至无法得知他离去的方向。
季文尘走了,人群开始松动,渐渐的,广场上只剩下数十群死忠的粉丝,各自围成圈,或嘻笑着讨论方才见到偶像的景况,或交换查看彼此拍下的手机视频。
我终于能顺利抵达高台近处,只见工作人员正忙着撤走台上的设施,方才站在附近的几名女生攀邀着向前,向他们讨要贴在台上的大幅海报,一个佩戴工作牌领头模样的人点了点头,像是应允了,那几名女生便欣喜又小心的去揭那张海报。
海报上是季文尘英俊的脸,就算被放大许多倍,依旧完美无瑕,特别是那双极具魅惑力的眼眸,仿佛注视着台下的每一个人,又似乎只凝视着望向他的那一个。
季文尘,你是他吗?我凝望着那双眼眸,轻声问。
然而,我的声音,却如同之前那无数次的“季文尘,我爱你”一样,最终投向虚无。他不可能听见,也无法回应。
四处散落的印有他身影的M610宣传单,以及他的这些粉丝仿佛都在提醒我,他于我,就像牛郎星于织女星。
——夜夜在星河相对,却因为隔了十六光年的距离,永远无法交流。
这天,我正呆在房里听那段采访录音,夏露却咚咚跑了进来,仰身往床上一倒,直呼道,“无聊死了!”
“顾升平呢?怎么自从我回来后,就没见他来过。”
“他外出演出了,要明天才回来。”
“你真的打算在这里一直住下去?”
“反正我赖定你了,你别想打发我走!”夏露翻身伏在床上,伸手拉下我的耳机,塞在耳朵里听了半晌,问道,“怎么又在听这段采访?”
我只是笑笑。
“你真的认为,他就是那段时间在医院与你聊天的人?”
“我也不知道。”从开始的不信,到见过林辰后的深信,过了这许多天,我又愈来愈怀疑了。他是他吗?
“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你干脆找个法子再次采访他,当面问个清楚明白。”
“我也不是没想过,但季文尘可不是我们这些小记者想采访就采访得到的,上次对我来说,是个奇遇。”
“那个查姐呢?你不是说她在行内人脉很广吗?”
“她还在为上次那篇采访稿恼我呢,除了开会分派任务跟我说几句话,平时连正眼都不瞧我一下,又怎肯帮我的忙?”
“她这么对你,你干脆辞职算了。”
“你养我?”我回过头去,望着她,开玩笑似的说。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装得再穷酸,说话做事还是显露无疑。
“你别小看我养不活你,大不了我把二哥送我的那辆车卖了,再把大哥让我住的那套房子租出去。”
“很有经济头脑。”
“那当然。”
“我心领了,靠别人不可靠,靠你,就更不牢靠。万一哪天你又惹恼了你爹,他气怒之下,不准你大哥、二哥再资助你,我岂不是要跟着你喝西北风。”
“说得也是!”夏露作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你还是不要辞职算了,至少到了那一天,我不用睡大街。”
我拍拍她的头,“所以我即使再不喜欢,也得打这一份工,当你的坚强后盾。”
“看你这么为我,为缓你相思之苦,明天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见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
翌日晚上,我刚从报社加完班回家,夏露就拉着我来到一间演艺吧,一见外面霓虹闪烁处的“梦中人”三个字,我便知道,这家伙解的是她自己的相思。推门进去,我们在灯光朦胧、烟雾缭绕的大厅里找了一个靠前的位置坐下。
“这里面真呛人!”我环顾四周,全是瘾君子。
“没办法,这里就这样。”夏露从兜里取出一副墨镜,递给我,“要不要戴上这个,保护眼睛。”
“墨镜哪有用,得潜水镜!”
夏露撅撅嘴,收起墨镜,“前段时间见到苏醒,他还向我问起过你的眼睛,问你新配的眼镜戴着适不适应。”
“你怎么说?”
“我告诉他,戴上没两天,就被一只尊贵的大脚给踩碎了。”
想起那日在丽京酒店的事,我笑了笑,真不知当日季文尘肯空出时间让我采访,是因为我是那副眼镜的主人,还是因为我是梁爽。
“他又问我你另配了没有,我就告诉他,你心疼钱,不愿再配了。”夏露接着道。
“哪有你这么说的!”
“谁叫你被人踩碎了眼镜,却赖我不该怂恿你买贵的。”她向我做了一个鬼脸,“不过,早知道他那么啰嗦,我就不那样说了。”
“啰嗦?”在我的印象中,苏醒可不是一个啰嗦的人。
“是啊,对我说眼睛该怎么护理,说了老半天,末了又让我劝你,好歹还是配一副眼镜,说总是虚眯着眼睛看东西不好。我就不明白了,我的眼睛又没事,他干嘛总是来烦我,啰哩啰嗦老半天,他不口干我可烦!”
“他是不是喜欢你?”我笑道,“通常喜欢一个人,才会这样没话找话说。”
“喜欢我?那可不行!我有顾升平了。”
“希望你们这次能坚持久一点。”
说话间,音乐声已经响起,我这才发现身侧的黑柱子原来是一个立式音箱,震耳欲聋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我只感觉到心也跟着节奏“突突突”直跳。
“顾升平是第几个节目?”我凑到夏露耳边,大声问。
“压轴。”像是担心我听不见,她重复道,“他那么出色,当然是压轴。”
“那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我指了指身旁的音箱。
夏露看了一眼,立即明白,拉着我向另一侧的空位置踱去,刚坐下,演出就正式开始。不过是惯常的歌舞小品之类的节目,因为针对的都是晚间娱乐的成年人,所以之中夹杂着些带色的笑话,演员们的衣着,也格外显山露水一些。
笑闹之中,约莫两个小时过去,一支草裙舞结束后,台上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
夏露在此刻扯了扯我的衣袖,我便知道,顾升平要登台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唱的好像是季文尘曾经发行过的一张专辑的主打歌,声音渐渐清晰,传至耳畔,我凝神听了一小会儿,有些惊异的望向夏露。
她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像是读懂了我的心事般,道,“并不是放录音,是他本人的声音。”
“真像!”
“注意看,还有更像的。”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一个牛仔打扮的男人正缓缓从帘幕后走出,当他走到突然亮起的聚光灯下,脱下帽子,动作潇洒地往台下一扔,我不由大吃一惊。
“是不是很像很像?”夏露问。
“如果事先你没有告诉我站在舞台上的是另外一个人,我几乎就以为那是季文尘!”我再次叹道,“实在是太像了!”
“你看,连唱歌时的动作都是一样的。”她再道。
“哦,是吗?”我虚眯着眼睛细细打量,于季文尘演唱会时的举手投足,夏露比我更有发言权,当年季文尘的告别歌坛演唱会,她曾一连追着看了四场。
“难怪我告诉你我采访过季文尘,也不见你尖叫。”一曲唱罢,我恍然悟道。
“当然,我已经有了属于我一个人的‘季文尘’。”夏露万分得意地说。
演出结束后,我们来到后台。
近距离端详卸完妆的顾升平才发现,他与季文尘只有七分相似,其余的三分,都是由化妆、动作模仿以及灯光效果弥补。如果走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我只会觉得他与季文尘非常像,绝不会认错人。
更何况,我注意到,他的左耳下面,有一颗黑痣,那是季文尘所没有的。
“梁爽,我从小到大的死党。”夏露向他介绍我。
“HI!靓妞。”他挥挥手,算是与我打过招呼,然后一把揽过夏露,在她耳边轻语,“今晚约了尤莉他们去酒吧Happy。”
“一起去?”他抬起头来,礼节性地问。
“还是不打扰你们久别重逢了。”我笑了笑道。
“时间还早,今天又是周末,你一个人回去干嘛?”夏露拉着我的手,非要我陪她一起去。
我知道,她是怕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寂寞,会胡思乱想。
“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一篇稿子要写。”我只得说。
作别夏露与顾升平,我一个人乘地铁回家,刚到站,就看见一个貌似广告公司工作人员的男人正在揭换装在电梯旁的一幅巨大的M610广告。
“为什么要换?不是前几天才装上去的吗?”我驻脚立在他身边,问道。
“你真是有心人。”他停下手里的活,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番,笑道,“你也是季文尘的粉丝吧,不然也不会这么关心这张广告。”
我不知如何回答,只是抿嘴一笑。
也许,在我内心深处,还不愿承认,我只是季文尘千万粉丝中的一名。
毕竟,我曾与他彻夜长谈过,曾与他交过心。
我不回答,那男人就当我默认了,解释道,“累我们要换广告的,大概也是季文尘的粉丝,他想掰开广告框把里面的画拿走,虽然没有成功,却把广告给损毁了。”
“你一个人换,能行吗?要不要我帮你?”我问他。
“不用了,类似这样的广告,我一个人装过数千张。”
没用多长时间,那男人就换好广告,收拾工具箱离去,只剩下我还呆呆立在那里,昂着头细细打量季文尘的眼耳口鼻。
单看五官中的任一一样,顾升平与他都十分相似,但凑在一起,却又不是很像。
差的是什么呢?
大概是神髓吧!或者,也可以说是气质。
季文尘的气质,华贵、雍容、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而顾升平,则要粗犷许多。
一列地铁到站,数十人向电梯这边涌来,我也从广告上移开目光,向电梯走去,刚转过身,不料却撞在一个人怀里。
我正要道歉,那人却先一步认出我,叫着我的名字。
抬头一看,原来是苏醒,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正满面惊喜看着我。
“苏医生,真巧。”
“我早就不是你的主治医生了,就叫我苏醒吧!”
“苏醒。”我笑了笑,更正称呼,“这么急匆匆的,要去哪里?”
“去辰德街。”
“碰巧顺路。”
我与他一同乘电梯出了地铁站,向辰德街方向走去,一路上,话题只是围绕着我的眼睛,他再一次告诉我该如何保养、护理。
“还说已经不是我的主治医生,却分明还是把我当作病人看待!”我终于忍不住道,“难怪夏露会说你啰嗦。”
“不好意思,这大概是职业习惯。”
“下次遇见夏露,不要再跟她说我的眼睛,她都快被烦死了。”我好心提点他。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眼前这个职业为医生的男人,比演艺吧里的主唱更适合夏露,她太不安定,也太不把生活当一回事,所以,更需要这样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在她身边,给她指引,让她依靠。
苏醒的目的地是光明眼镜行辰德路店,来到店外,我挥挥手,正要与他说再见,他却问我可否等他一会儿。
我只得站在玻璃橱窗外的路灯下等待,没过多久,他便从店里出来,将一个精巧的粉红色盒子递给我。
“送给你。”
“送给我?”我犹豫着打开盒子,只见里面躺着一副眼镜,款式与我前些日子配的那副一模一样,只是镜架两侧的彩色装饰,由粉蓝色变成粉红色。
“原本我是想选一副与你之前那副完全一样的,不巧的是,那日却有人抢在我前面把最后一副粉蓝色的买走了。”
“我把钱给你。”说着我就要拿钱出来。
“不不不。”他连声阻止了我,“说是送给你的,怎么能要钱?”
“这怎么能行?”我坚持,“平白无故,我怎么能要你送这么贵的东西给我。”
“不是平白无故。”他却说。
“嗯?”
“不是平白无故!”他再次强调,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道,“记得住院的那段时间,你曾问过我,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对,不过后来我记起来了,是我读高三那一年,在夏露家中。”
“那你也应该知道,那天,是我的父亲带着我去夏家,央求夏院长给我一次重新笔试的机会。”
“我并不十分清楚因由。”
“那一年,我刚巧医学硕士毕业,去仁爱医院应聘,知道我要考入院试,父亲紧张得连夜从老家赶了来,逼着我吃一些平日舍不得吃的东西补充营养,不想却弄巧成拙,第二天考试的时候,便拉起肚子来,还未做到一半,我就交了卷出去,成绩出来自然也就不理想。”不知为何,苏醒对我讲起好些年前的事来。
“所以你就去求夏伯伯再给你一次机会。”既然他讲,我便耐着性子听。
“我原本没打算去的,但是我父亲坚持,说仁爱医院是一间很好的医院,我如果能进去当医生,他就是走也走得安心了。”
走也走得安心?听到这里,我不禁皱了皱眉头,这句话好像另有所指。
“你也听出端倪来?”他看着我,微微叹了一口气,“可惜当时我却没有留意到,只以为他说的‘走’是指回乡下,几天后,我才得知他原来早就检查出来得了胃癌,他一直未告诉我,是怕我担心,影响学业。”
顿了顿,他自嘲一笑,“是啊,告诉我有什么用?家里没钱,我又是一个连工作都没有着落的穷学生,根本没有能力送他入院治疗。我当时唯一能为他做的,大概就是依他的意思,去夏院长家里。所幸夏院长仁厚,了解事情的始末之后,就让人重新出题,给了我另一次机会,后来,当他得知我父亲的病情,又专门批示,让我父亲先行入院,住院费由我工作后每月分期摊还。”
“苏伯伯的病后来好了吗?”
“住院后检查,已经是末期,再好的医术也无力回天,所幸走的时候还安详。”
“对不起。”
“没什么,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像是怕我担心,他对我微微一笑,顿了顿再道,“因为夏院长对我对我父亲的照顾,是以这些年来,我都很感激他,对他也格外的尊重。”
“夏露一直都误会你了,我曾经也是,大概也是因为夏伯伯的缘故,所以你才宽宏大量,不与我们计较。”
“夏露只是一个大孩子,我哪能与她生气,至于你——”他凝视着我,欲言又止。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转过目光,低眉望着手里的盒子,轻笑道,“说了这么多,我还是觉得这副眼镜,我受之有愧。”
“不,你听我说下去就明白了。”苏醒忙道,“还记得我与父亲第一次去夏府,许是我们衣衫太过朴素,佣人对我们不太友善,只是让我们候在一楼大厅,也不去通传,过了好半天,才礼节性的倒来两杯水。我的父亲哪有见过这样的房子,这样的阵势,所以自进门以来,一直都十分紧张,接过茶杯时,手也一直发抖,未留意,就泼了一些茶水在地上。佣人嘴上不说,却给我们看脸色,我的父亲十分过意不去,跪下身子就要用衣袖去擦拭地上的水痕,我拉都拉不住。就在这个时候,你掏出一块手绢走了过来,蹲下身子替我们把地板抹干净,干完后仰头一笑,问我们是不是找夏伯伯,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你就咚咚咚跑上楼,替我们叫他去了。”
经他提醒,我才回忆起那日的一些细节。
“后来我才知道,你是夏露的同学,只是却一直没有机会再见到你,直至那日你被送到医院,虽然事隔七年之久,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所以在你担心眼疾的时候,我会对你说,如果你有什么事,我会比你更紧张。”
“我只不过帮你擦去地上的水,叫了夏伯伯下楼,又不是做了什么惊天地的大事。”我说的是事实,因为这些事情太琐碎,不经他提醒,我甚至都忘了。
“对我来说,是大事。”他望着我,眸子深处闪烁着异样的情愫,即便是隔着厚厚的镜片,也流露无余,“梁爽——”
“我突然想起,我还要等男朋友的一个电话。”我打断他,将手里的眼镜盒往他怀里一塞,“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贵重的不是礼物,是随之而来的一片深情。
这份感情来得太突然,酝酿得又太悠长,致使我不忍心像对待其他感情那样,明明白白拒绝。
“梁爽。”他却一把拉住我。
“我真的还要回家等电话。”我只求他能明白我的意思。
“没有电话,不是吗?”他放开我的手,苦笑一声,“电话只是一个托辞,你只是不想当面拒绝我让我难堪罢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坦白。
“我并不是一个承受不了打击的人,更何况,你的反应在我的预料之中。”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接着道,“没关系的,这件事我说出来,只是给自己一个交待,给七年前的乍然心动一个交待。我没有奢求别的什么,只求你知道,曾经有一个傻傻的大男孩爱过你。”
“对不起。”我低着头说。
“你没有对不起我,爱一个人与被一个人爱,都不是错误。”他反而安慰我,顿了顿问道,“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嗯。”我点点头。
“那就不要有任何负担的收下这副眼镜,是按你的度数配的,你不要,我也没办法送给别的女孩子。”
“谢谢你。”见他这样说,我只得收下。
“这么晚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回去了。”他对我点点头,转身离去,走至一米外,背对着我挥了挥手,大声道,“再见,梁爽。”
我站在那里,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回应。
因为我知道,他的这声“再见”,是在作别七年前,他在夏家遇见的那名女孩子。
回到家里,我却真的接到一个电话,拨电话来的人当然不是我的男友,而是余维之。
“你跑去哪里了,打你手机找了你一个晚上,却总是关机。”刚拿起电话,就听见他在电话彼端埋怨。
“去演艺吧看演出,关机后一直忘了开。”
他松了一口气,立刻猜到我去演艺吧干什么,于是问道,“见到夏露那宝贝男友了?”
“见到了。你猜,他长得像谁?”
“季文尘。”他想也未想就道。
“你应该没有这么聪明,能够一猜即中。”
“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我能有多聪明?”他打击报复,“我只不过早前遇见他们手勾着手在一起逛街。”
“怎么没听你提过。”
“因为你没问过我,而我,也不是长舌妇。”
“是啊,你是短舌夫!”我没好气地说,明知道他看不见,却也对着话筒做了一个鬼脸,“一个晚上都在找我,你想干嘛?”
“放心,绝对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而是你的某位行事冒失的追求者把送给你的花放在我家门口。”
追求者?送花?难道是苏醒?
仔细想想,却又觉得不是,苏醒不可能不知道我住在哪里。
“是不是弄错了,我哪有什么追求者。”
“一大束香水百合,上面还插了一张卡片,写着你的名字。”
“香水百合?”我心里微微一惊,急忙问道,“多少朵?”
“我没有数,反正不少。”说话间,电话彼端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其实卡片上还有另一行没头没脑的小字。”
“是什么?”
“木兰花令,过路人,紧接着是一串数字,仔细看好像是日期。”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好像是在研究那一串数字,片刻后,复又道,“对,是日期,应该是明天晚上十一点钟。难道这人在约你,只是——”
“你确定那上面写着木兰花令、过路人?”我只觉得心跳突然加快。
“我好歹也上过学。”
“你等着我,我马上过来。”
余维之还想说什么,我却立即挂断电话,用最短的时间赶到他家。一进门,也不与他打招呼,就飞奔到那束花前,找到花里压着的卡片,翻开来看。
的确,那上面如余维之所说,写着那几个字。
“想要证明我识字,也不用这么着急。”余维之在一旁抱臂打趣。
我不理他,自顾着数香水百合的数目,不多不少,正好是九十九朵,与那日我在医院收到的香水百合一样的数目。
“真的是他。”
“你知道这冒失鬼是谁?”余维之在沙发上坐下,见我还蹲在地上兀自出神,便一把拉着我坐在他身边,“怎么了,几十朵百合花就让你变得痴痴傻傻了?”
“他,是他,就是那个在医院里与我聊天的人,是他!”我语无伦次地说,半晌才恢复正常,道,“他就是季文尘。”
“你是不是看见夏露的男友眼红,得了妄想症?”余维之摸了摸我的额头,又在他的额头上比了比,“好像也没发烧。”
“我是说真的!”我指着卡片上的那串小字道,“过路人是一间咖啡屋的名字,木兰花令则是里面的一间包厢,上次,他就是在那里接受我的采访,这次,他又约我明天晚上十一点,在那里与他见面。”
见余维之将信将疑,我再道,“还有这香水百合,九十九朵香水百合,我在医院住院的时候,那个匿名人也是送给我九十九朵香水百合。”
“好吧,就当送花给你的人是季文尘,可是他怎么会把花送到我这里来?”
“我怎么知道?”我皱着眉头道,突然想起,那天夜里从书店出来,我曾指着位于八楼的这套房子,告诉季文尘说,我住在这里。
那么淡淡一句,难道他就记在心里?
第二天晚上,我提前来到“过路人”咖啡屋,一进门,就看到那位领班站在石拱挢边的榕树下整理拴秋千的麻绳,我立即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
他回过头,看见是我,也不多说多问,便带我来到十洞洞口,在门外站定后,他小声道,“季先生在里面。”
“他已经来了?”我看了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领班点点头,笑着问道,“还是多奶多糖的卡布其诺?”
“记性真好!”
待他离开后,我轻轻敲门,只听得里面那把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声“请进”之后,才推门进去。
季文尘依旧坐在老位置,只不过相比上次,他的衣着更加正式,一身宝蓝色的西服被他穿得笔挺熨贴,脖子上规规矩矩系着一个领结,头发也一丝不苟往后梳着,这使他那张原本英俊无缺的脸看上去更加神采飞扬。
他,就像是从舞会上偷溜出来的王子。
相比之下,我简直太寒碜了,牛仔裤、白色衬衫、浅蓝色针织开衫,头发在脑后简简单单束了一个马尾。
看见是我,他立即站起身,拉开对面的椅子。
“我并不是刻意穿成这样的。”他仿佛看透我的心思,待我坐定后解释道,“只是刚参加完一个无聊的宴会,又来不及回去换去这身行头。”
“难怪。”我抿嘴一笑,心底释然许多。
其实,我又何必在意?
如若他就是“林辰”,那无论我穿成什么样子,我亦是梁爽;否则,我就更没有什么必要在乎我的衣着,他的容貌。
他是“林辰”吗?我细细打量着他,却又觉得那真如余维之所说,只是我的臆想罢了,大明星与盲女在医院里相遇,如此戏剧化的情节,又怎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你是“林辰”吗?我真想问他,然而我动了动嘴唇,却只是说,“谢谢你送来的九十九朵香水百合。”
我刻意说出香水百合的数目,期望让他明白我猜到了些什么,亦期望得到他的回应,然而,他却只是如惯常般面带微笑地问,“你喜欢吗?”
“非常喜欢。”
“那就好!”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放在桌子上,推到我身边,“还有这个,早就想赔给你,但直到前几天,才找到一模一样的。”
“什么东西?”我问。
“打开看看。”
我小心翼翼拆开包装纸,见到里面露出一个与昨日苏醒送给我的一模一样的粉红色盒子,才恍然明白,里面装的,兴许是一副眼镜。
难怪方才,他会用“赔”字。
打开一看,果然是!与我的那副不仅式样一样,就连镜架上的粉蓝色装饰都完全相同。难道,他就是抢在苏醒之前,买走那最后一副粉蓝色眼镜的人。
只是,他又怎知道我的眼镜在哪里买的,左右镜片,又分别是怎样的度数?
“戴上看合不合适。”季文尘说。
我依言戴上,眼前顿时清晰了许多,他的笑容也更加明朗。
“你怎么知道我的度数?”我摘下眼镜,用附在盒内的清洁布轻轻拭去方才不小心印在镜片上的指纹。
“想知道总会有办法。”
“上次你不是赔给我一大堆书了么?”
“那是利息,这——”他凝视着我,笑意更深,“这是本金,或者,就当是我感谢你为我写了一篇优秀的专访。”
“专访?”提起那篇专访,我神情骤然黯淡。
他一定没有看那个周末的都市报,否则,怎会不知道我写的专访早被咔嚓掉?
这个时候,由那位领班亲自端上我的咖啡,等他出去后,季文尘却将那杯咖啡端到自己面前,继续方才的话题,“那个周末,我有叫助手买都市报,可是我把整份报纸翻来覆去看了个遍,也没找到你写的专访,起初还以为是我买的这份报纸印漏了,最后又买了几份,才确定,是你的稿子没通过。”
“那你还打趣我?”
“没有通过的稿子,并不表示它不优秀,反而恰巧说明,它是与众不同的。”他将搅拌好的咖啡递给我,“两倍的奶精,两颗方糖,上次我看你是这么加的。”
“我方才还以为你要喝我的咖啡。”
“我可受不了这么甜。”
我接过咖啡,喝了一小口,味道刚刚好,回味了半晌,连连叹道,“真奇怪,竟没有一点咖啡的涩味。”
他看着我,轻笑着摇了摇头。
咖啡不苦,我却有苦要诉。
放下杯子,我道,“如果查姐也像你这么想就好了,我就不会挨她一顿臭骂,现在我在她的眼中,简直是一无是处。”
“你要相信自己,记得我第一次登台唱歌的时候,台下也是充满了喝倒彩的声音,我清楚得记得,还有人在台下叫着下一位上场的艺人的名字,借此轰我下台。”
“你居然有过这样的经历?”我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在我的印象中,你好像是一夜之间,就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
“没有谁会一夜成名,在别人的感觉里一夜成名的人,在那一夜之前,熬过的苦日子往往比其他人更苦更漫长。”
“是吗?所幸,一切都已成过往。”
“可我却有点怀念那段日子。”他突然叹了一口气,感怀地说,“当一个人站在台上,只要挥挥手、咳嗽一两声,就能得到雷鸣般的掌声,那么舞台于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
我固然没有那样的体会,但经他一描述,仿佛又能感同身受。
“我记得在我读中学的时候,班里有一个男生特别调皮,班主任怎么教都教不好,最后老师们商议后决定,对这个男生采取漠视的态度。也就是,他做对了,不表扬,做错了,也不批评,就像班里没有这个人一样。”我做研究似的注视着他,“你现在的处境,好像与我的那位调皮的中学同学一模一样。”
“的确。”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嘴角的笑容若隐若现,“过份的关注溢美,的确也是一种变相的漠视。”
“这是否就是你最近这几年来,专注于演戏,不再出专辑,不再开演唱会的原因?你认为他们的掌声不是给你,不是给你的歌声,而是给‘季文尘’这三个字。”
“说得极是!”
“这几年来,好多媒体都因为你的这个决定在揣测你的想法,说你是声带出了问题,不能再唱歌,又说你是为了某次夭亡的地下恋情,所以决定封唱等等等等,他们万万料不到,你是因为这样一个原因。”我装作得意地说,“看来,我是唯一知道你的真实想法的记者。”
“不是。”他凝视着我,轻轻摇头。
“不是?还有其他记者知道?但我在采访你之前,几乎看过你所有的资料,每有一篇报道,真正写明你退出歌坛的原因。”
他莞尔,“我说不是,是要你把‘记者’两个字换掉。”
见我没有反应过来,他补充道,“你是唯一知道真实原因的人。”
时间在闲聊中飞逝,感觉中没过多久,领班叩门进来,告诉我们,咖啡屋打烊了。
“已经凌晨一点了吗?”季文尘似乎也没想到时间会过得这么快。
“一点半,其他客人都已经走了,就连店里的员工也都走得差不多了。”
“真快!”季文尘对我叹道,掏出皮夹付了帐,满怀歉意地对那名领班说,“不好意思,打扰你收工了,若有下次,你记得早点提醒我。”
“我只是考虑到,现在外面的情况,比较方便您的出入,来之前,我已经四处看过,没有异常情况。”
“谢谢你想得这么周到。”
季文尘向他点点头后,与我穿过寂静的走廊,向大厅走去。
“这会不会是你头一次光明正大地从正门出去。”想起上次离开这里时,领班的一番话,我问季文尘。
“居然被你猜中了。”他莞尔,低头对我说,“相不相信,我对许多餐厅的后门比对正门还熟悉。”
“绝对相信。”我努力点点头。
“季先生,等等。”
刚走至大门口,只听见领班想要大声,却又压低着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们齐齐停住脚步,转过身去。
“忘了这个,忘了这个。”换去制服的领班抱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本子,三步并作两步,疾步向我们走来。
“要封口费?”季文尘笑着问,像是知道他忘了什么。
“对,这次的封口费更多了。”领班在我们面前站定,腾出一只手,将最上面的一个本子递给季文尘,又里里外外掏着口袋,翻找着什么。
“我有笔。”季文尘像是知道他在找什么,接过他手里的十几本笔记本,在灌木丛中的桌子前坐下。刚坐定,便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掀掉笔帽,抬头问,“这次是谁要签名?”
“是我那一群侄儿侄女外甥们,我夸下海口,如果他们这次期中考试拿到名次,我就替他们要到您的签名。”
“那我就写祝他们学习进步之类的话?”动笔之前,季文尘问。
“那当然好!不过,他们还要求您在每个签名前,写上他们各自的名字,说是这样才能表明,签名是写给谁的。”略微顿了顿,领班小心翼翼问道,“这……这会不会很麻烦?”
“不麻烦,你报名字,我写。”季文尘道,还未落笔,却又不失周到的拉开身边的椅子,对站在一旁的我说,“你先坐一会儿吧,看来,需要一点时间。”
就这样,季文尘坐在那里,一个本子接一个本子认真签名,大概是考虑到对方的年龄,他的每一个字都尽量一笔一画写得十分规矩,又因为每个签名前面都要加上受赠者的名字,免不了再三确认究竟是哪一个字,所以速度比平时慢了许多。
就连领班也觉得耽搁了他的时间,过意不去,劝道,“不一定要写完全正确的名字,同音就行了。”
“这怎么行?年龄再小,也希望得到同等的尊重。”他却说。
约莫半个钟头后,我们才从“过路人”咖啡屋走了出来,经过一天的繁华喧嚣,江滩路在此刻彻底安静下来,只有满街的霓虹,依然闪烁。
偶尔有一、两声汽笛声传来,那是江上夜航的邮轮。
“以前站在普通人的立场,总觉得偶像若不给苦候在酒店外面的每一个粉丝签名,简直就是罪大恶极,如今站在你的立场,却发现,当偶像原来也并非那么容易。”走在江畔的林荫道上,我发表感慨,“你有那么多粉丝,如果满足所有人的请求,你就不用干别的了。”
“若挥挥笔,就能让他们用功读书,又何乐而不为?”
“若每位大明星都如你这般,那就好了!”我发自内心地说。
自调到娱乐版工作后,耳闻目睹过许多大明星不为人知的事情,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镜头前一套,镜头后一套,变脸比翻书还快,所余的一小部分,纵使给人的反差没有这么大,私底下的人格魅力也远远不及荧屏上对外展露的那样。
在这方面,走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是个异数。
公开场合,他固然星光四射、风度翩翩,私下里,他却更是对周围的人,哪怕是看上去毫不相干的人谦和有礼、照顾周到。
月光从叶缝中瀑洒下来,在他身上涂了一层淡淡的光影,我微偏着头,偷偷打量他,不料此刻,他也正好侧过头来,注视着我,一双星目,在黑暗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他是不是“林辰”呢?
不知什么时候,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再重要。
是啊,何必苦苦追寻“是”与“不是”,于我来说,他的所做所为以及给我的感觉,不就是最好的答案?
一声汽笛响彻云霄,又一艘灯火通明的邮轮自远处行近,我们不约而同停下脚步,附在玉石栏杆上,向邮轮驶来的方向望去。
“你有坐过夜晚航行的邮轮吗?”我问。
“梁爽。”他却只是低低叫了一声我的名字,轻声道,“我有一件事要向你坦白。”
“嗯?”
我从远处收回目光,看着他。
他,却依然注视着远方,“不知你是否已经猜到,我就是‘林辰’。”
说完这句话,他才收回目光,牢牢注视着我,“我就是在医院里与你彻夜聊天的那位骨外科医生。”
“你果然是他!”
他微微颔首,谦疚地说,“对不起,我不是存心欺骗你。”
“我明白。”
“你明白?”
“也许,你只是想重温做回普通人的感觉。”我俏皮一笑,眨眼问道,“不再高高在上,不再有人一见面就大呼‘季文尘,我爱你’的那种感觉怎么样?”
“让人回味无穷,以至于每个晚上都管不住自己,想偷溜到你的病房与你聊天。”他难得露出大男孩般顽皮的神情,笑道,“可是没有办法,谁叫我第一次遇见你时,赋予自己的身份是医生,所以只能勉强控制住,隔天晚上下来一次,到后来,竟怎么忍也忍不住。”
“我早该想到,哪有医生值夜班值得那么勤。”我想了想,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问道,“我初遇你的那晚,你刚巧因车祸入院,怎会有精神到处转悠?”
“根本没有车祸。”他却说。
“嗯?”
“车祸是假的,我只不过入院做做样子。”
“为什么?”
“在那之前,正好爆出我的负面新闻,所以经纪公司决定,用车祸事件来缓解那则负面新闻带来的影响。”提起这件事,他的神情变得黯然,显然,这种事情由不得他做主,只见他自嘲一笑,道,“让一则新闻消失的最好方法,就是用更爆炸性的新闻代替它。”
这让我想起后来一则女艺人未婚怀孕的新闻代替他入院这则新闻,又想起后来又有更爆炸性的娱乐新闻代替前者。
“我敢肯定,那则关于你的负面新闻是假的。”
“说得人多了,就变成真的了,就比如说上次所谓的车祸入院,到后来,看见电视里煞有其事的报道,就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我是真的出了车祸。”他轻叹一声,似乎还在为那件事情耿耿于怀。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安慰他。
虽然我对这个圈子不太熟悉,但却知道艺人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做一些事,说一些话。
“认识你真好!”他笑眼凝视着我。
“认识你可真不怎么好,你可知道在你消失后,我还巴巴的跑到骨外科去找林辰医生的照片,再后来,得知他已经有女朋友后,还失落了一阵子,直到肯定他并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后,我——”正要说下去,我却发现我又口无遮拦,又造次了。
他会不会……
我偷偷打量他,见他已经转过目光望着滚滚东逝的江水出神,仿佛根本没有听见我说什么,正要松一口气,他却突然转过头,双手扶在我的肩上,仿佛下了很大决心般,对我说,“梁爽,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什么?”我吓得倒退一大步。
曾经,在误以为他是骨外科一名普通医生时,或许我有过这样的想法,然而,当我一步步肯定他即是季文尘后,就再也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
他是季文尘,是多少少女梦中的王子!
怎会成为我一个人的爱人?
“也许是我太唐突了,我也知道这种示爱方式太不浪漫,但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你了解我的心意。”
“你一定在练习戏里的对白。”我好不容易才从怔惊中缓过神来,强挤出一个笑容,故作镇定地说,“电影里,纳兰性德是这样对他的爱人表白的吗?”
“没有这么蹩足的台词。”他上前一步,一脸认真看着我,“即便是,这也是我人生的台词。”
“我不敢相信。”我傻傻地看着他,又狠狠掐了自己一把,证明这不是在做梦。
“何止你不相信,就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所以才会有这么仓促的表白,没有鲜花,没有红酒,只有清风与明月。”
“可是——”
“不要可是了,把一切都交给感觉好吗?”他拿起我的手,握在手中,“在你眼睛将要复明,我决定不再与你见面之时,我就已经考虑得太多太多,我顾虑我的身份,顾虑我这特殊的职业,顾虑到如果你接受我,这一切就会给你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困扰,又顾虑到这些困扰,会不会使这段感情最终只是昙花一现……”
“因为这些顾虑,所以我纵使不舍,还是决定成为你生命中的一个‘过路人’,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重逢你,又碰巧踩碎了你的眼镜。为了表示谦疚,抑或这只是我的借口,我立即邀请你采访我,那一次,我还是忍住没告诉你,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们还能不期而遇,就是老天爷要我们在一起——其实,这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借口,你是娱乐记者,我是艺人,我们不期而遇的机会原本就很多。”他拉着我的手,漫步在江畔,细细诉说他的心事,“只是,我没想到那么快,在当天晚上就与你再次重逢。”
“所以你就又买了九十九朵香水百合,送到我朋友家。”
“那是你朋友家?”
“前一阵子,我在那里暂住。”
“还好,我没有错得太离谱,至少你最终还是收到花,如约而来。坦白说,在赴约之前,甚至之前在‘过路人’,我都没有想过这么早向你表白,只是方才看着滚滚东去让人无法挽留的江水,我突然涌上一种要把你留住的冲动。”
我微仰着头,打量着身边的男人,真难以想象,他曾为了我,这么矛盾过。
是的,作为明星,总是站在灯光璀璨处受万人瞩目,有时候,我们却忘了,他们,也是有感情的普通人。
见我久久没有回应,他突然停下脚步,“你还不相信?”
我摇摇头,迟疑了一小会儿,将头轻轻靠在他的肩上,用行动告诉他我的答案。
只是,这月下深情的告白,如王子般英俊贴心的情人,实在美得像一个梦,又叫我如何能肯定,这是属于我的真实?
不止我,就连做事一直都大胆出位的夏露也不相信。
这天,当我寻着机会将此事告诉她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问我是否吃错药,我再三肯定,她才似信非信地点点头,嘴里却说,“叫我怎么相信,你这人,要么就没有一个人追求,要么,就是这么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人物。”
惊天地泣鬼神!这世上大概只有她会这么形容季文尘。
“你说他会不会只是骗骗你?”她略作思索后问。
“他为什么骗我?”
“问得也是!他为什么要骗你?那么多比你漂亮比你性感的女明星等着向他投怀送抱,他如果接受,忙都忙不过来,干嘛要花精力来骗你?”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夏露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一番,仿佛在说,我没有让季文尘欺骗的资本。
“你这是嫉妒!”我不打算再理她,返回卧室打算睡觉。
“或者他只是想换换口味。”她阴魂不散,趿着拖鞋一路跟进来,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
“你再这样说他,我会把你从我家里赶出去,让你睡天桥。”
“我赌你不会重色轻友。”
“那你就试试!”
我一把将她从床上拉起来,推着她出门,刚把她推出卧室门,就听见我落在客厅桌子上的手机传来一声新信息提示音。
夏露反应奇快,顺势就来到桌边,拿起我的手机,翻看短信,一边看,还一边阴阳怪气地念:“爽,今天拍夜戏,这个时候才收工……”
我立即扑过去,要抢回手机,无奈她比我要高一个头,我就算踮起脚尖,也还是够不着。
只听她继续念道,“想必此刻你已进入梦乡,但我还是忍不住给你一个梦中的吻。思念你的尘。”
“肉麻死了。”夏露高举着手机,不停按下翻键,“13×××××××××,这就是季文尘的手机号码?”
“还给我。”我终于拉下她的手,把手机夺了回来。
“没有用了,我已经记牢这个号码,我现在要打电话给他。”话还未落,夏露已经来到电话机前,用整个身子环着电话,按下免提键,边拨号边说,“我要亲自问他,是不是季文尘。”
“你疯了?天!我怎么交上你这种朋友!”听见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声音,束手无策的我,只能在她身后大呼。
“现在才醒悟到交友不慎,已经晚了。”
的确已经晚了,季文尘的声音,已经自电话彼端传来,那声低低的“喂”,带着浓浓的鼻音,像是自熟睡中被吵醒。
这也难怪,拍戏拍到这个时候,当然一挨床就立即能睡过去。
想到这里,我鼻头一酸,已经这么疲劳了,他居然还能在临睡前发短信给我,告诉我他的行踪。
“喂,你好,我叫夏露,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谁。”夏露一边说,一边扒开我揪在她后背上的手,一句话说完,还不忘回过头来对我挤眉弄眼。
我只是恶狠狠瞪着她,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此刻她已经在黄泉路上走了好几遭了。
“你是梁爽的好朋友?”彼端的声音此刻才恢复正常。
“你居然知道我。”
“当然,很早就听她提起过你。”
“哦,是吗?”夏露明知故问,“可是,我却不知道你是谁?”
“我是季文尘。”
“是吗?我不相信。”
“那要怎么样,你才愿意相信呢?”面对夏露的无理刁难,他很有耐心地问。
“要我相信现在与我说话的人不是冒牌季文尘,那么季文尘明天在片场就得接都市娱乐频道的专访,不仅如此,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还得做一个OK手势当暗号——”
夏露还要说下去,我却再也忍不住,使出吃奶的劲将她拉到一边,对着电话机大声道,“我这朋友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你别理他。”
也没等对方回应,我立即挂断电话,转过身来,咬牙切齿地说,“死夏露,你是不是疯了。”
“干嘛这么凶!他要追女孩子,当然要付出一点代价。”她居然理直气壮,“当初你那么快就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你知道他会怎么想吗?是个男人都会觉得你没难度,没挑战,我这是帮你矜持一下。”她冷哼一声,“你这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这叫矜持?”我气不过她。
“你放心,我也没为难他,那么多电视台的记者等在《纳兰性德》的片场外采访他,他想上娱乐新闻一点都不难,而且,接受采访的时候,做一个OK的手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没有谁绑着他不让他做!”
面对这样的朋友,我还能说什么?
当然只能去睡觉!
翌日下班回家,还未进屋,就听见电视机的声音开得震天响,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有人把门打开,一把将我拽进来。
这人当然是夏露,她拉着我在电视机前坐下,向我眨眨眼说,“娱乐新闻就要开始了。”
她还真把昨天的玩笑当一回事。
“他不会陪你一起疯的。”
“他如果爱你,就一定会照我的吩咐去做!在他心中,我的身份不再是夏露,而是你的好姐妹,他有多重视我,就有多爱你。”她搬出一套强盗逻辑。
“我可没感觉到顾升平多么重视我。”
“那是你没给他机会。”
“好吧,把他叫来,让他在楼下蹲着跳三圈,学十声狗叫。”我没好气地说,话还未说完,自己先笑了。
“可惜他外出演出了,否则你让他做什么,哪怕是跳海,他都一定会做。”夏露自信满满地说。
“他又出门了?”在我的印象中,这段时间,顾升平总是去异地的演艺吧交换演出。
“他说为了我们的将来,这几年他要拼命演出赚钱。”
“你打算骗他骗到什么时候?”我突然觉得顾升平有点可怜,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他这穷兮兮的三流模特女朋友,会是夏仁川的女儿。
夏露没有回答我,因为都市娱乐频道的娱乐播报已经开始,片头是节目预告,今天的确有季文尘的片场专访。
“你看,果然有他。”夏露抓着我的衣袖尖叫道,“他果然因为我的一句话,在片场接受了采访。”
“碰巧而已。”
“怎么会是碰巧?亏你还是他的女朋友,难道你不知道,他从未在片场接受过采访。”
“是吗?”
我的确不知道,以前我就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现在成为他的女朋友后,我更是刻意与他的新闻、他的电影、他的公开活动保持一定距离,即便在工作中,亦是如此。
我不想通过扑朔迷离的娱乐新闻了解他,不想通过记者的眼睛去观察他,更不想再一次感受到十六光年的距离。
在我的心里,我尽量将他普通化,再普通化。
他,只是我的男朋友,相对别人的男朋友,他只是工作更忙碌一些而已。
这天在采访中,季文尘剃头结辫,身着织绵长袍,一身满清富贵公子的打扮,他神情风流、举止倜傥,眉眼之间却锁着一抹淡淡的忧愁,若非手里拿着一支话筒,人们真要以为康熙年间那位文采风流的翩翩公子自史书的残卷中走出。
他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渐渐的,脸上现出迷人的微笑,有那么一瞬间,观众若没有被他的笑容所迷住,便可以瞧见他的左手悄悄伸到话筒下面,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一直盯着他双手的夏露当然没有错过这一幕,她再次抓着我的衣袖尖叫,“看见没有?看见没有?他是季文尘,昨天与我通话的那人是季文尘,你的男友果真是季文尘。”
不相信那个人就是季文尘的人是她,此刻,她却像是害怕我不相信似的,急于向我证明。
“你看见没有?”直到采访结束后,她还在问。
此刻我才从屏幕上收回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不止我看见,这天收看都市娱乐频道的观众都看见,隔天更多闻风收看重播的观众更是看得清清楚楚。
从不在片场接受采访的季文尘不仅破了例,而且在采访途中做了这么一个莫名奇妙的手势,这无疑是一石击起千层浪,给人们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话题。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猜测,季文尘这个手势究竟是什么意思?
几乎所有的娱乐媒体,都辟出专版,应大众所需,给出各种大胆且八卦的假设。有些神通广大的记者,甚至在短时间之内联络上季文尘的经纪人胖哥,向他征询,当然,胖哥的答案如惯常般,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问题的答案,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但大众心中的当事人季文尘,却像凭空消失般,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
大概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少数几个人知道,这几天,在拍与纳兰性德矛盾的感情有关的重头戏,他为了演好这个角色,正在闭关培养情绪。
他要从季文尘这个身份中抽身而出,飞身至几百年前的相府之中,体会这位相国公子、这位清朝第一词人面对身份、爱好、爱情、友情的种种矛盾与痛苦,为此,他断绝了一切外界联系,甚至包括我。
两届J•X奖影帝不是凭空得来,他的敬业着实让人可叹。
正因为如此,当他发短信告诉我,他这段时间无法与我联系以及其原由之时,我除了理解,还是理解。
这天,我做完采访回到报社,看见吴白丁盯着一本娱乐周刊出神。
“在看什么?”我敲了敲他的桌子。
“在研究季文尘这个手势。”他指了指杂志上季文尘的照片,学着做了一个OK的手势,道,“莎莎想知道他的偶像为何无缘无故做这样一个手势。”
“哦。”
“你认为他做这个手势有何深意?”
“我怎么知道?”我笑了笑。
“你采访过季文尘,难道不觉得他不是一个做事这般鬼马的人?”吴白丁突然审视般注视着我,“你不像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可是对这件事情,你的好奇心像是一下子全跑光了。”
“也许是最近工作加重,没精力去好奇。”
前几日,同事慧真提前请产假,一时人手短缺,查姐虽然还不放心我,却也不得不把她的工作交给我做。
“这也对。”吴白丁想了想,接受了我的理由。
他怎会料到,我不好奇,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好奇的必要。
许是因为有点心虚,要做做样子,这天整理完采访稿,我故意把吴白丁桌上的杂志借过来看,还故意边看边笑。
杂志上什么猜测都有,不仅有心理心家的专业意见,也有网友们的随口胡诌,但却没有一个人猜到,季文尘做那样一个手势,只是为了向女朋友的好友证明,他就是季文尘。
我盯着报纸上那张英俊的脸,禁不住认同夏露的逻辑——他如此把我好友的一句玩笑当真,可知,他是重视我的。
然而,爱情,不是应该靠感受来体会,而并非像一道数学题那般,由证明得知么?
我合上杂志,不太适应心理的微妙变化。
也许,只是因为许多天没有来自他本人的消息;也许,只是因为总是在报纸、电视、大街小巷的广告上看见他,无疑让我一次比一次更确定我们之间存在的距离。
更有可能,是因为我强装自信下隐匿着的深深的不自信。
毕竟,就算我将他普通化,再普通化,也无法抹去他是季文尘的事实。
回到家里,我又接到夏露的电话。
“快憋死了!”一拿起话筒,就听见她在电话里说。
接连好几次电话,这都是她的开场白,我自然知道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叹,也料到接下来会有长篇大论,于是按下免提键,进卧室换睡衣。
只听见电话机里陆续有声音传来:
“今天与几个姐妹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在商场里看见季文尘做的广告,不知是谁,又提起了他的那个手势,于是你一句她一句的议论起来……你不知道我的心里有多难受,我明明就知道他为什么那样做,可我却偏偏不能说不能炫耀,不仅如此,我还要在那里装无知……我快憋死了,这样的日子我无法再过下去,你们什么时候……”
我换好睡衣出来,夏露还在继续,到后来,她也觉得不对劲,大声问道,“梁爽,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我只得拿起话筒,“你是自作自受。”
“比心理揣着一个大秘密更难受的,是心理揣着两个大秘密。”她故作哀怨地叹一口气,道,“你们还是快点把这段恋情曝光,让我可以四处炫耀,告别别人季文尘是我好朋友的男友,一定很威风。”
“告诉别人夏仁川是你父亲,你会更威风!”我接过她的话头,“我看你还是曝光这个秘密比较现实。”
“顾升平这次回来,我就会告诉他。”
“真的?难怪你肯搬回去住。”
“我不想再骗下去,你不觉得骗人是件很痛苦的事吗?”
“我不知道。”
“你怎会不知道?你现在就在欺骗全世界。”
我默然,要我如何告诉她,有的事情由不得自己选择。
“如果是真心相爱,就不要瞻前顾后,怕这怕那。”她继续道。
“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会不会是你们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如果外界的关注、言论能左右你们的爱情,那么这份爱是不是太单薄、太不牢固?”
“如此说来,你之前为什么不告诉顾升平你的真实身份?”
“那是因为——”夏露一时语结,过了半晌才笑道,“原来永远是说别人比自己做要简单。”
几天后,季文尘终于拍完最重要的几段内心情感戏,得闲与我见面。
我们的见面时间通常是晚上,地点是我位于辰德街的家中——再精明的记者,只怕也想不到季文尘会呆在这样一幢旧房子里。
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但我们还是宁愿关掉所有的灯,挤在放置在露台上的一张双人沙发上,对月聊天。
也许,我们都放不下在医院的那段日子。
这天晚上,我正靠在他的肩上与他有一句没一句聊天,手机却突然响起。是余维之拨来的电话,他的工作室刚接到一个大单,约我出去一起庆祝。
“不行,我在忙工作,在赶一篇很重要的稿子。”
“那你就慢慢忙吧。”他也没有多问,就挂断电话。
合上手机,我看见季文尘一脸谦疚地注视着我。
“怎么了?”
“如果不是我,你现在一定出去与朋友庆祝了。”
“每个坠入爱河的女孩子,都更愿意与自己的男朋友呆在一起。”我向他眨眨眼,道,“更何况像我这么重色轻友的人。”
“如果你的男朋友是别人,你就可以带他一起参加朋友的派对了。”
“谁让我的男朋友是季文尘呢?我可不愿意带他参加朋友的派对。”我故意模糊话题,“如果派对上的女孩子看上他,要把他抢走怎么办?我双拳难敌众手,可没有办法将他再抢回来,所以,我宁愿把他藏在家里,永远不带出去给人看。”
季文尘莞尔,“没有人能从你手里把他抢走。”
“真的吗?”我微仰起头,只见他也低着头,凝视着我。
“真的,因为在你牢牢抓住他的同时,他也会牢牢抓住你,更因为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他如果一放手,就再也找不到了。”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缓缓低下头,嘴里咕哝道,“我有这么好吗?”
他双手从背后环抱着我,将下巴抵在我的头上,轻声道,“我不知道你有多好,但我知道你在明知是因为我的缘故,导致我们不能像普通恋人那样在公众场合出双入对时,却装作一切都是你的主意,装作这一切好像不是我的责任;我不知道你有多好,但我知道……”
我依偎在他怀里,听他在我耳畔低语,也许这就是对幸福的诠释吧——当你为一个人付出的时候,那个人不仅懂得,而且满怀感激,让你认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对不起,梁爽。”话到最后,季文尘道,“都是因为我,你才会不得不欺骗你的朋友。”
“如果余维之知道事出有因,他不会怪我的。”我挠了挠他的头发,“更何况,这都是我的决定,不是吗?当我决定告诉夏露的时候,你还不是不惜一切只是为了证明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这个?”他微笑着向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
“没想到那么一个小小的手势,居然闹得满城风雨,真难以想象,如果——”我想说,如果让那些娱乐记者知道我们的关系,不知又会如何,只是话到嘴边,却硬生生吞了下去。
既然难以想象,那又何必去想呢?白白给自己增加烦恼,累他难受。
然而,季文尘却像是知道我想说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将我拥得更紧了。
“二十六号你还能溜出来吗?”沉默了许久,我问。
“后天?”
“嗯。”
“后天是J•X奖颁奖典礼。”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展颜一笑,掩饰住心里的失望,他既是这届J•X奖影帝提名人,也是最佳新人奖的颁奖嘉宾,自然要去走红地毯。
“你看我那一天穿什么礼服好?”他突然拿出手机,让我看里面的照片,共有三件礼服,分别是白色、黑色、紫色。
“紫色这件,穿着这件去领奖,一定使你更加神采奕奕。”
“我听你的。”
二十六号是我的生日,我约了余维之、夏露一众好友在“过路人”庆祝,刚要出门,就收到一个快递,奇怪的是,寄件人及寄件地址我都不熟悉。
打开一看,是一套紫色的套裙,展开时,一张卡片从里面掉了出来,上面只有三个字:情侣装。
看着上面我已经十分熟悉的字迹,我立即明白这是谁的杰作。
回到卧室,我换上这套套裙,穿上靴子,散开长发,站在镜子前转了个圈,整个人立刻变得不同。
这套裙子竟像是为我量身订做般,非常合身,瞧着镜子里的灿紫,我不由得想,如果那日,我替他选了黑色或白色的礼服,今日我收到的套裙,会不会是另一种颜色?
我来到电话机前拨电话给季文尘,电话响了三声,却被人按断,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打过来。也许此刻,他正在忙着为晚上的盛宴做准备,毕竟,他是最热门的影帝候选人,也是这场颁奖礼的几位重要人物之一。
赶到“过路人”时,刚巧到达约定时间,余维之他们已经早早的到了,许是职业使然,我才刚进包厢,他便瞧见我与往不同的新装。
“不是说牛仔裤更适合你的职业,穿起来更自在吗?今天怎么肯换上裙子?”
我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也不知如何回答。
自从工作以后,他不知劝过我多少次,不能像学生时代一样,梳马尾穿牛仔;又说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的朋友,穿成这样,真给他丢脸;还诱惑我说,只要我肯改变自己,他愿意当我的终身免费形象顾问。可无论他巧舌如簧,我都不为所动。末了,他只得叹道,“你这固执的死丫头,也不知哪个男人才能改变你。”
如此说来,我回答他,岂不是不打自招?
与朋友一一打招呼,我这才注意到夏露的身边,居然坐着苏醒。这是自上次向我表白后,他与我第一次见面,乍然看见,我觉得有些尴尬。
“我的车送去保养了,是他送我过来的。”夏露说。
“生日快乐!”苏醒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般,站起身来,客气而又有礼的对我说,“原本想为你准备生日礼物,夏露却说不用。”
“这是梁爽定的规矩,说人来了心意就到了,别什么事都赖在我身上。”夏露飞了一个白眼给他。
苏醒也不与她计较,只是微笑。
“她定这个规矩,不是不想收礼物,是害怕到时候给人回礼,那岂不是亏大了。”角落里,不知是哪位损友笑道。
一场生日会,客客气气开始,热热闹闹结束。
吃完生日蛋糕,天色尚早,夏露意犹未尽,提议去唱K,我与余维之却各怀心事,还有几位朋友,也说要回去看一年一度的电影J•X奖颁奖典礼。
在“过路人”大门口与朋友们告别后,我回到家里,立刻打开电视机,调到娱乐频道。
还好,没有错过。
画面中,正巧是季文尘走红地毯的画面,那身紫色的礼服,映衬着红色的地毯,在明亮的灯光、闪烁的镁光灯下,使他显得格外的英气。
他面带微笑,大步而行,不停向左右围观的群众挥手示意,目光所及,引来阵阵尖叫声。
摄影记者的镜头也久久跟随着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红地毯的尽头还久久不肯挪动,使得下一位走红地毯的明星,只在电视屏幕上匆匆露了个脸。
我这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有一篇娱乐新闻会提醒各位明星,千万不要在季文尘之前或紧接着他走红地毯,否则,无论是摄影记者的镜头,镁光灯、还是围观群众的呼声,都会因为悬殊太大,使自己感到特别失落。
最佳新人奖爆出冷门,由倪采儿获得,余维之为她量身订做的绣有粉紫色牡丹花的旗袍,使她看上去风情万种,她从季文尘手里接过奖杯的那一瞬间,台下的镁光灯此起彼伏。
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余维之欣慰的笑容。
我拨电话过去祝贺,却不知被谁抢了先机,电话彼端一直提示忙音。
颁奖典礼仍在继续,最终,季文尘不出所料,第三次问鼎电影J•X奖影帝。虽说是意料之中,但颁奖人念出“季文尘”三个字时,我还是激动得跳了起来,直到主持人宣布颁奖礼结束,我才来到电话机前,想找一个人分享我的喜悦,但话筒拿起又放下,反复好几次,始终没有拨通一个号码。
我终于体会到夏露所说的“憋死了”的感觉。
正在此刻,电话铃骤然响起,把我吓了一大跳。
是余维之,他问我方才是不是打过电话给他。
“恭喜你,倪采儿获得了最佳新人奖。”我向他道贺。
“那条旗袍在舞台上的效果比我想像中还要好。”他兴奋而又得意地说,“幸亏我坚持选用深紫色的布料,这比大红色更能体现中国的古老、神秘,再加上手绣的国花牡丹,特别是左肩上的那朵,简直是点睛之笔。”
“你终于要名利双收了。”我不懂高雅的设计,只知道发表世俗的感叹。
“希望如此。”
刚放下电话,就听见门铃声响起,我以为是夏露,打开门,却看见季文尘站在门外。他仍旧穿着方才那身紫色的礼服,手里提着两个大口袋。
他怎会在这里?
我看了看电视屏幕,又看了看他,呆在那里。
“我们一定要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吗?”他问。
我这才回过神来,将他让进屋内,向楼梯间匆匆扫一眼后,关上门。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应该——”说到这里,我不由自主侧过头去,又看了一眼电视。
“难道你认为你的男朋友应该呆在电视机里?”他忍俊不禁。
我也笑了,“听说颁奖典礼之后,还有庆功宴。”
“但我可以不参加。”他把袋子放在墙边的桌子上,将我推进卧室,神秘兮兮地说,“三分钟后再出来。”
卧室门被轻轻带上,只听见外面传来阵阵响动,渐渐的,响声弱了,到最后,客厅里安静得像是不再有人。
还未到三分钟,我就忍不住推门出去。
外面漆黑一片,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季文尘并不在屋内,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拧开电灯,却听见耳畔传来生日歌。
向声音来源处望去,只见他手里托着一个插着生日蜡烛的蛋糕从露台外推门进来,烛光闪烁处,他的笑容十分温暖。
一曲歌毕,他已经走到我面前,将蛋糕托到我面前,轻声道,“梁爽,祝你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里天天快乐!”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的眼睛有些潮湿。
“你忘了,医院病房的卡片上,有病人的各项资料,我不仅知道你什么时候出生,也知道你吃什么药会过敏。”
“你坏死了。”我抹了一把眼泪。
“别哭,今天是个快乐的日子。”他将蛋糕放在桌子上,拉着我的手坐下,“来,许个生日愿望。”
我许愿后吹灭蜡烛,吸了吸鼻子说,“我都还没有祝贺你拿到J•X奖影帝。”
“那并不重要。”在黑暗中,季文尘将我揽在怀里,柔声道,“重要的是,我的小寿星今天许了什么样的生日愿望。”
“不告诉你。”
“为什么?”
“我害怕说出来就不灵了。”
象征性吃了几口蛋糕后,季文尘提着另一个袋子进了卫生间,再出来时,他已经换上了一件普通的夹克与一条看上去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很普通甚至有些潦倒的衣装,穿在他身上,竟别是一番洒脱。
他将手里的橄榄帽往头上一戴,拉着我的手道,“走,今晚我们出去看星星。”
“看星星?”我疑惑的向窗外望去,外面夜雾缭绕,灯火模糊,连月亮都看不见,更何况是星星?
但,既然他说看星星,我就相信,一定有星星可看!
来到楼下,他从巷子里开出一辆很破旧的吉普车,打开车门,让我坐上去,车子“突突突”发动了好久才缓缓启动,在路上一颠一簸驶了起来。
“方才你就是开这辆车来的?”我不太相信地问。
“这是小艾找人从汽车修理厂替我借的,颁奖礼结束后,他开着我的车引开记者,我就开着这辆车大摇大摆溜了出来。”
“难怪颁奖典礼结束后,你这么快就过来了,这都要谢谢那些记者认车不认人。”
“他们何止认车不认人,他们其实连季文尘是谁都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侧过头去,对他展颜一笑,眼睛的余光却瞥见街边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即大叫道,“停车!”
车停下来,我沿着街道向那个身影跑去,来到那人身后,我猛得拍了拍那人的肩。那个人连同他身边的女人一起转过身来,一脸诧异的看着我。
“你不是出外演出了吗?”我也不与他客套。
“我……我也是刚回来。”顾升平看了一眼身边那个女人,将我拉到另一边,小声道,“你别误会,她只是我的表妹。”
“表妹?”我冷哼一声,故意大声道,“夏露大概并不知道你有这么一个表妹吧。”
顾升平那张酷似季文尘的脸突然变了好几种颜色,他似乎想发怒,最终又忍了下来,小心陪笑道,“她其实是季文尘的影迷,在演艺吧看过我的表演,因为我长得有几分像季文尘,才要我陪她玩玩以偿心愿。”
我直盯着眼前的这张脸,突然觉得他一点都不像季文尘,特别是那双眼睛,季文尘的眼眸中,永远写着真诚,而他——
见我不怎么相信,他又盟誓般说,“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些人与夏露不同,她们只是把我当作季文尘的替身,而夏露,却是真正爱我这个人。”
“你知道最好!”
我这才转过目光,打量他身旁的女人,确切的说,应该是女孩子。她大概只有十七、八岁,看上去文文静静的,我与顾升平说话的这段时间,她都低着头在发手机短信。我注意到,她手里握着的,正是季文尘所代言的M610手机。
我开始相信顾升平的说辞,却又禁不住为这女孩子不值,犹豫了一会儿,走过去对她说,“你要认清楚,他不是季文尘。”
女孩子抬起头,再一次打量我,眸子里朦胧着一层迷雾,而我,却无法再提醒她更多,转过身,小跑着回到车上。
“那个人就是夏露的男友?”季文尘问。
“嗯。”我向那个方向再望去,只见行走时,顾升平刻意与那个女孩子保持了一段距离,真但愿他这么做是发自内心,而非做给我看。
“以前听你提起,我还不怎么相信。真没想到,世上竟有与我长得这么像的人,我们不仅相貎相似,连身材也差不多。”
“嗯。”我心不在焉地应道,考虑是否要将今晚的事告诉夏露。
“你怎么了?好像心事重重。”
“他与你一点都不像,他是夏露的男友,却又与别的女孩子走在一起。”
“会不会是个误会?”
“我也希望是。”
“以前听你提过,他是在‘梦中人’演艺吧工作。”季文尘似乎对顾升平的事很感兴趣。这也难怪,换作是我,遇见一个与我这么相似的人,好奇心也会多出一些。
“他是那里的台柱,以扮演你而闻名。”
这天夜里,季文尘将我带到江滩路的尽头,他把车子停在路边,一手提着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大包,一手拉着我沿着石阶下到江滩。
他从包包里取出厚厚的垫子铺在沙滩上,与我并肩坐下。
“以前总是困在家中的露台上,就算将头抬得再高,所见的东西总是有限,今夜,我们总算可以真正以天为幕,以地为席——”
“吸一口自由空气!”我抢着道。
江风迎面而来,我感到有点冷,不由抱紧身子,往后一缩。
“看我多粗心,居然忘了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他打开那个大包,从里面抱出一卷厚厚的羊毛毯,为我披上。
我把毯子分一部分给他,指了指身旁的那个大包,“这个百宝包里还有什么?”
“还有你想不到的东西。”他俯身从包包里取出一个大盒子递给我,“这是小寿星的生日礼物。”
“是什么?”我捧着盒子。
“你猜。”
“你带我出来看星星,可是今夜天上又没有星星可看,也许——”我随口胡诌,“这里面装了满满一盒星星,我一打开盒盖,这些星星就会飞到天上去。”
“很有可能。”他忍着笑,点了点头。
我拆开外包装,打开盒盖,盒子里面的确是亮晶晶的星星,只是这些星星没办法飞上天。是一盏水晶灯!他替我将水晶灯提了起来,原本零碎的星星在夜幕中坠成两个我熟悉的形状。
“天鹰座与天琴座。”我叫道。
他握着其中的两颗较大的星星,颇有深意地说,“这是牵牛星,这是织女星,在我们的星空里,他们之间不再有银河,也不再有十六光年的距离。”
“牛郎发出的短信,织女也不需要等上十六年才收到。”我从他手里接过这盏水晶灯,高高举在头顶,“我要将它挂在卧室的天花板上,这样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都可以提醒自己,只要有心,纵使远在天涯,也近在咫尺。”
“你猜,我的百宝包里还有什么。”他问,未等我回答,他已经从包包里提出一个保温壶,又拿出两个纸杯。
“是什么?”我凑过去,旋开盖子,立刻嗅到咖啡的浓香,“天,你居然还带了这个。”
他将热气腾腾的咖啡倒入纸杯里,将其中一杯递给我,又从荷包里掏出几袋袋糖与奶精,撕开袋口,要替我加上。
我连忙制止了他。
“你不是喜欢喝多奶多糖的咖啡吗?”
“我突然想试试咖啡原来的味道。”我轻轻啜了一小口杯中的咖啡,的确是很苦很涩,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不用这么委屈自己。”季文尘含笑注视着我。
我细细回味嘴里的余味,苦涩之后,留在唇齿之间的味道却更加香浓。
一如相隔十六光年的牛郎织女,正因为距离的存在,正因为银汉迢迢,所以他们的相逢,才会胜却人间的无数。
一如我与眼前的这个男人,正因为他的特殊身份,正因为这重重阻隔,才会让我们更加懂得相知相惜。
苦与甜、福与祸,原本只在一念之间。
“想知道我许下的生日愿望吗?”我问他。
“说出来不就不灵了吗?”他拥着我,笑道,“这是你说的。”
“我相信一定灵。”我靠在他怀里,轻声道,“我的生日愿望是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你相信会灵验吗?”
“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他轻声道,继而,又用十分肯定的语气盟誓般重复一遍,“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我抬起头,对着他微微一笑,只见他正若有所思地望着滚滚东逝的江水,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正在做一个影响许多人一生的重大决定,这个决定,让有的人貌似得到了许多,又让有的人好像失去了更多,还让我哭过,笑过,尝尽人生百味。
J•X奖结束后,身为影帝的季文尘更加忙碌了,身为娱乐记者的我也是,区别是,他忙着接受采访,我则忙着采访别人。
一切都波澜不惊,直到新一期的时尚杂志出街。
这一期的明星着装专题,盘点了近一年来所有娱乐盛会上的明星着装,评出其中最有默契的十对,按默契度排名,季文尘与倪采儿居然明列榜首,那是J•X奖颁奖礼上的照片,季文尘身穿那件紫色礼服,正含笑向倪采儿道贺,后者着紫色绣花旗袍,手捧最佳新人奖杯,亦是笑语盈盈。
一个风度翩翩,一个风情万种,又身着同色系礼服,看上去十分养眼,难怪编辑要将他们列为最默契着装。
随着时尚杂志的热销,其它娱乐媒体也跟风炒作,甚至还有几家不负责任的媒体凭空猜测季文尘与倪采儿之间有地下情,一时之间,他们在J•X奖上的“情侣照”被登上各大报纸杂志的头版封面。
季文尘原本就是风云人物,此次事件的得益者,是新人倪采儿。
据报道,由于J•X奖以及此次事件的推动,倪采儿已被著名导演张谋签下成为他下部戏的女主角,而片酬,也理所当然多了两个零。
普通市民关注的是明星,专业人士却把目光投向两位明星的礼服,季文尘的礼服属于国际大品牌的高级定制,自然没有什么争议,是以,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余维之设计的旗袍上。
旗袍出名了,设计师当然跟着出名。
这段时间,余维之服装工作室的订单如雪花般飘来,其中不乏名流明星,为此,工作室又招了好几名工作人员,他本人也频频亮相于各类杂志,所配的文字,无非是谈他的设计理念、成长轨迹以及心路历程。
余维之终于如愿以偿,功成名就,这天在庆功宴上,不胜酒力的他多喝了几杯,散场后,由我与夏露将他送回家。
“你整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走在回家的路上,夏露说。
“今晚最高兴的应该是余维之,话最多的也应该是他,喝了几杯酒后,连小时候最糗的事都说出来了,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忘形。”
“你其实介意那些照片。”
“我怎么会介意?那是他的工作,而且,那身紫色的礼服还是我替他选的。”我看了一眼夏露,低下头,踢飞花坛边的一颗小石块,顿了顿道,“对,我是介意,虽然我知道我不应该介意,但我的心里却总是像堵了一块大石头那样难受。”
“无论哪个女人,都受不了自己的男友与另外一个女人一道天天被人提起。”
“他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也看见了,他只不过是碰巧在公开场合穿了一件与别人同色系的礼服。”
“但他可以公开你们之间的恋情,这样,就不会有人乱写他与另外一个女人的关系。”
“他在这个圈子里见得比你我都多,我相信他有他的考量。”
“难怪别人会说,爱情是盲目的。”夏露撇撇嘴,缩了缩脖子,将大衣拉紧,“气温好像又下降了几度。”
“冬天快到了。”我望着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树枝道。
“希望不是爱情的冬天。”
“你与顾升平还好吧?”我问。
“很好。”
“那他今晚怎么不陪你来?”我想起那天晚上看见的女孩子,想要提醒夏露,却又怕那真的只是一个误会。
“他要演出。”
“又出门了?”
“没有,还不是在‘梦中人’。”夏露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怎么突然这么关心起我们来了?”
“你的事跟他说了吗?”我没有理会她的疑惑,继续问。
“没有,想跟他说,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害怕他的反应不是我所要的。”
“你最近住在你大哥的那套房子里,他就没有怀疑?”
“我说我新近接了一个广告,用赚来的钱租的。”
“一个谎圆另一个谎。”
“我也不想这样。”
“见你这样,我就更加不能怪季文尘,你只不过面对一个人,担心一个人的反应,可他,却是面对的万千粉丝。”
“原来你关心我是假,替他辩护是真。”夏露白了我一眼。
转过路口,风迎面而来,我将外套最上面一颗扣子扣上,转眼瞥见街对面一间毛线店的霓虹招牌。
毛线店有一个温暖的名字,叫“暖暖”。
“你会织毛衣吗?”我问夏露。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织毛衣?我连针都不会拿!怎么?你想织毛衣?”
“我突然很想织一件毛衣送给他。”
我一直都想送一件礼物给季文尘,此刻,我终于想到,什么礼物都比不上我亲手编织的一件毛衣,一针一线织成,把他装在里面,一定很有成就感。
第二天做完采访,我来到“暖暖”毛线店,接待我的是一个瘦高个的女人,颧骨高高的,看上去很精明。
我告诉她我想织一件男式毛衣,请她给我建议。
“是织给男朋友吧?”她问。
我点点头。
她拿出一盒烟灰色的毛线,“这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水墨轻烟’,很适合年轻男士。”
“那我就买这个。”
“买几斤?”高颧骨女人问。
几斤?我被这个问题难倒,毛线不是一盒一盒卖吗?见我一脸茫然愣在那里,高颧骨猜到我是个新手。
“他有多高?胖不胖?”她放下手里的毛线问。
“他的身材与季文尘差不多。”
“哦,很高呢,身材也很正,想必是个帅小伙吧!”高颧骨笑着从架子上又抽出一盒毛线,与方才那一盒放在一起,“两斤应该够了。”
“够了?”我再次确定。
“够了!”她肯定地说。
我提着两盒毛线以及高颧骨为我配好的毛衣针来到余维之家里,向他问询周碧清的联系方式。她曾经织过一件毛衣给余维之,一定可以教我。
“怎么突然要联系她?”他看了一眼我手里的毛衣针,“想要学习怎么织毛衣?”
“嗯。”
“看这颜色,不像是织给你自己的。”他打开盒盖,拿起一团线球捏了捏。
“废话少说,快告诉我小周的手机号码。”我已经等不及了。
“如果你的态度友善一点,我倒可以教你。”
“你也会?”我挑着眉毛望着他,不太相信。
“我不仅会织毛衣,还会织布。”余维之说,“你忘了我是学什么的?这是我在大学里的必修课。”
“对对对,我怎么忘了。”我立即把毛衣针与毛线往他怀里一塞,“快教我。”
“先起针。”余维之拿起毛线挽了一个结,套在毛衣针上,一手熟练挽线,没过一会儿,毛衣针上就密密麻麻挤一大列线圈。
“你速度这么快,我怎么学?”我看得眼花缭乱。
“他比我高,又比我壮,差不多要起三百针。”他没有理会我的抗议,边挽线边道,“一共要起三百针,平均分到三支毛衣针上,每支针上刚好一百针。”
“你知道我的毛衣织给谁?”要不然,他怎会知道这件毛衣将来的主人比他高,又比他壮?
“季文尘。”
“你怎会知道!”我几乎跳了起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忙里偷闲,看了我一眼。
“一定是夏露。”我恨恨地说,早知道这家伙守不住秘密。
“也不能完全怪她。”余维之难得的肯为夏露辩护,“还记得上次你过生日穿的那套裙子吗?别人没有注意,但我却知道那套看似普通的裙子属于某品牌的高级定制。”
“高级定制?”我瞪大眼睛。
“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时尚白痴,那套裙子差不多要十几万。”
“十几万?”我一直以为那是一套普通的裙子,只是因为是季文尘送的,对我来说才有特殊的意义。
余维之没有理会我的惊异,“接着我又注意到J•X奖颁奖礼上季文尘的着装,又回想起夏露前阵子告诉我说,你交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男友,我就自然什么都想明白了。”
惊天地,泣鬼神,这的确是夏露的形容词。
“这世上,除了季文尘与我,大概只有你知道那天在颁奖礼上,与他穿情侣装的人不是倪采儿,是我。”我笑了笑,“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在我面前装无知?今天若不是我要你教我织毛衣,你大概永远不会问我。”
“你并不想告诉我,又让我怎么开口问?”
“你不会怪我吧?”我问。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不是吗?”
说话间,余维之已经起好了针,手把手教我如何编织。
看在眼里似乎很简单的针法,织起来,却是困难重重,我姿势笨拙的拿着针,想像他那样单手挽线,却怎么也做不好,最后只能一只手织,另一只手挽线,这样速度减慢了许多,每织一针,几乎要花去半分钟的时间。
余维之直摇头,“你是我见过的最笨的女人。”
“怎么办?”说话间,一个不小心,毛衣针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拾起针递给我,“照你这个速度织下去,到明年冬天,也许连只袖子都织不完。”
“没有这么夸张吧,不是说熟能生巧吗?”
“你用电脑打字,指法正确,才能熟能生巧,越打越快,可是如果总是只有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敲,打一辈子,也快不起来。”
我不再出声,低着头较劲似的一针针继续织,半个钟头后,我终于有点颓然的放下手里的毛线,用求助的眼神望着坐在一旁的余维之。
“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他靠在沙发上气定神闲地望着我,“办法一,你贿赂我,我帮你织。”
“不行,如果要你织,那与买的有什么两样?”我断然拒绝。
“办法二,减低难度,减少工作量,或者你可以考虑删去两只袖子,织一件背心。”
“这个我还勉强可以接受。”我点了点头,虚心请教,“像我这种水平,织一件背心大概要多久呢?”
“靠你自己,今年是没指望了,明年也不一定能织完。”
“是吗?”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大实话。
“要不织一条围巾吧?”余维之说,“或者,更简单一点的东西。”
一个小时过去,我要织的东西从一件毛衣,变成一件背心,又变成一条围巾,最终,变成一双手套。
我只得安慰自己,一双手套也好,至少可以装下他的两只手。
余维之在纸上写下每一行的具体织法,“我教你织的手套是独一无二的,既不是五指完全分开,也不是普通的连指手套,它的中指、无名指、小指合在一起,食指与拇指却是分开的。”
“这么奇怪?”
“当然,所以就算戴上这双手套,他也可以在镜头前偷偷做OK的手势。”
他居然也知道那个OK手势,看来,夏露向他透露的秘密远不止一点点。
接下来的日子,我只要有空,就呆在家里织手套,遇到困难,就算深更半夜,我也会去找余维之,向他请教。
几次下来,他已经快被我烦死,总是万分懊悔地说,“早知道,就不教你了。”
后悔已经迟了,我还是每天都会烦他一、两次。
我希望能赶在初冬时节织好这双手套,所以每次夏露约我出去,我都拒绝,吃了几次闭门羹后,她也就不再约我了。
就连季文尘也觉得我这段时间神秘兮兮的,问我在做什么。
但,我怎会告诉他?
这天夜里,我正在卧室里为第一只手套收针,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很响的敲门声。打开门,我看见夏露只穿了一件薄毛衣站在外面,她手里捏着一个大信封,脸色十分难看。
“出什么事了?”我将她让进屋,拿出一件大衣为她披上。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从信封里拿出一叠照片递给我。
照片中拍摄的,或是夏露在夏家大宅出入,或是她开着她二哥送给她的跑车出入车库,或是她提着大包小包在名品店里疯狂购物。
“是谁跟踪你?”
“我在顾升平房里发现的。”夏露咬了咬嘴唇说,“他根本早就知道我是谁,还找人查过我的底细。”
“也许,他只是想知道你的真正身份。”我安慰她,却连自己都无法说服。
“如果只是这样,他查清楚之后应该大大方方问我。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每天在我面前感叹,说他的外形不比季文尘差,歌唱得也不是不好,却怀才不遇,他还说,希望有朝一日能遇到伯乐,助他出唱片。”夏露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撕成碎片,“这是我找大哥签的支票,原本是想藏在他的房里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可以出唱片,扬眉吐气,谁知,我却发现了这些照片。”
了解到事情的始末,我这才可以确定,上次看见顾升平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根本不是误会,但事已至此,我没有必要再雪上加霜。
“你打算怎么办?”
“我已经决定与他分手。”
“分手了也好,我一直认为他并不适合你。”
“男人!”夏露忿忿地说,转眼瞥见我放在沙发上还未完成的手套,拿起来看了看,随便一丢,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季文尘也不适合你。”
“他与顾升平不同。”我将手套重新放好。
“当然不同,演起戏骗起女人来,他比顾升平更专业,你别忘了,他可是个专业演员。”
“我有什么值得骗的?”
“玩惯了娱乐圈里女明星,他想试试像你这种淡得跟白开水似的女人。”
“他不是这样的男人。”
“你清楚他是什么样的男人?你们见面的机会原本就不多,最近,他见你的次数更是少之有少。”
“他要忙着拍戏,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忙。”
“你在忙着为他织手套嘛。”夏露阴阳怪气地说。
“够了,夏露!”我喝道。
“被我说中了,是不是?你开始心虚了,对不对?其实,你对这份爱情也没有几分把握,你也认为这份爱没有未来。”
我默然。
夏露亦沉默。
几分钟,她突然抱着我大哭起来,哭了许久才抽搐着说,“对不起,梁爽,我不该这么说,都是我不好,是我自己失恋了,却希望全天下的人陪我一起不幸。”
见她哭得这么伤心,我早已原谅了她。
夜晚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垂吊的牵牛织女水晶灯,只觉得夏露说的也未尝不对。我对这份爱的确没有什么信心,所以才对他没什么要求,所以逃避一切有关他的消息,逃避他的身份,骗自己说他只是个普通人。
看着他与别的女人被媒体并称为一对,我甚至都不敢吃醋。
我终于织好了一只手套,因为用力不均,织出来的手套凹凸不平,照余维之教我的方法用蒸气熨斗熨过后,依然不怎么平整。
然而,季文尘晚上过来时,我还是忍不住将手套拿出来让他戴上。
我仿佛想要尽早套住些什么。
“你织的?”
“第一次学织东西,织得太慢,目前只织好一只。”
“很不错。”
“你是第一个夸我的人。”
“我是说真的。”他挥了挥戴手套的那只手。
我这才发现这只手套拇指与食指的交界处因为织的时候漏了一针,有一个洞,我握着他的手,用食指勾了勾那个洞,自嘲一笑,“你连撒谎都那么真诚。”
“因为是你织的,所以在我眼里是最好的。”
“脱下来,我想办法缝一缝。”我笑道。
“不用,这个洞让它更加独一无二。”
夜半分别时,我没有像往日那样与他在门口告别,而是坚持送他直至楼下,冬日的夜雾笼罩着静寂的街道,让周围的一切都显得不真实,甚至包括走在我身边,与我呼吸可闻的他。
“快回去吧,小心冻着。”他停下脚步。
“再送送你。”我挽着他的手臂向前走,也许是夏露的那番话,使我突然之间觉得,与他共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怎么了?”他觉察到我的情绪,回转身,双手扶住我的肩。
我顺势将头埋入他的怀里,双手牢牢揽住他的身子,许久后,才依依不舍放开他,“没什么,只是有些舍不得你。”
“傻丫头。”他捏了捏我的脸蛋。
“夏露与顾升平分手了。”我说。
“哦?”他脸上的神情一瞬间变得十分复杂,“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前不久,原来顾升平一直都在骗夏露。”
“是吗?”他微蹙着眉头注视着远方,过了好半天才转过目光注视着我,那眼神仿佛要将我穿透,“所以你整个晚上都神情恍惚,顾升平的所做所为,使你对我也没有了信心?”
我想否认,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他总能一眼看透我,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事实摆在眼前,我们永远无法大大方方走在太阳底下,我无法带他出席朋友的聚会,他亦不能像寻常男友那样,陪我逛街、购物。我们恋爱这么久,我甚至不知道他家的地板与窗帘是什么颜色,我多希望有一天,我能像恋爱中的小女人那样,呆在他家里,做好饭,等他回来——尽管我最拿手的,只不过是一碗蛋炒饭。
然而,这一切我能怪谁?
怪他吗?
不,不能!
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在各式各样通告的间隙,隔一段时间抽出一个晚上陪我,坚持这么久,已经不错。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冬夜,呼出来的气仿佛在转瞬间就可凝结成冰。
“你快回去吧,早点休息,明天一早你不是还有一个活动要参加吗?”我对他说。
“你也早点休息,不要胡思乱想,我说过,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他肯定地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去,没过多久,他的身影便与眼前无际的黑暗连为一体。
夜更加寂寥,隐隐的,我听见身后的巷子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也许又是哪里来的流浪猫狗在翻食垃圾。
隔天中午我做完采访回到报社,发现同事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不时偷偷打量我,刚坐下,吴白丁就拿着一张报纸来到我身边。
“这是你吗?”他指着报纸上的一张图片问。
我戴上眼镜,匆匆扫了一眼图片,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虽然由于夜色的掩护,那张图片并不十分清晰,但我还是能一眼辨出,图片中相拥的两人,背对镜头的是我,面对镜头的是季文尘,特别是后者,虽然低垂着头,但他的轮廓,却是每个人都熟悉的。
图片旁有醒目的黑体字标题:季文尘深夜辰德街幽会情人。
“是你吗?”吴白丁追问。
“不是,不是。”我机械的回答,强挤出一个笑容道,“怎么可能是我,我怎么可能是季文尘深夜幽会的情人?”
“我记得你也有这样一件大衣,照片中这个女人的头发,与你的也差不多长短。”说是这样说,他的语气已经放松了许多,显然,在他内心深处,也不认为鼎鼎大名的季文尘会与我这样平凡普通的女子在一起。
身边的同事见吴白丁领了头,也围过来七嘴八舌问我。
“不是我。”我不知如何辩解,只是一味的否定,心中却可以肯定,一定是前天晚上,一定是后巷那悉悉索索的声音。
将报纸翻过来,查看上面的时间,确定这是今晨出街的报纸。
那么,季文尘知道这件事了吗?
我借口上洗手间拨通他的电话,却听见手机里提示: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关机也是正常的。
回到办公室,围在我桌子周围的同事还未散去。之前在洗手间,我已经镇定下来想清楚,在未联系上季文尘以前,我能做的,只能是否定。
这段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向所有人坦诚。
正当我耐着性子一一回答同事们的进一步追问时,报社的门被人骤然推开,一个熟悉的藏青色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办公室瞬时安静下来,几乎每个人都向那抹藏青色望去。
他怎么来了?我心里蓦然一惊,紧接自心底涌上一股难以言明的欢喜。
藏青色越来越近,我终于看清楚那人的脸,不是他,然而,我却更加吃惊,因为这个同样穿着藏青色羽绒服的人,是顾升平。
怎么会是他?他怎会穿着与季文尘同一款式的衣服?
吃惊之后,是失望,怎么会是他!
直到此刻,我才清楚自己的内心原是多么渴望有朝一日,季文尘能大大方方拉着我的手,在众人面前宣布,我是他的女友。
顾升平走到我面前,很神奇的从身后拿出一束红玫瑰,双手捧着献到我面前,向我眨眨眼道,“亲爱的,我是不是来晚了?”
亲爱的?他叫我亲爱的?
我愣在那里,但在周围的人眼中,却像是我被突如其来的红玫瑰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顾升平拿起那张报纸,在手里扬了扬,对周围的同事说,“我就知道你们也会误会,你们不觉得——”他像照片里那样垂下头,挑着眉毛道,“不觉得我这个角度简直与季文尘一模一样?”
他原本就有七分像季文尘,此刻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就更像了,再加上报纸上刊载的照片本就模糊,很难让人分清楚,那究竟是季文尘,还是他。
同事们面面相觑,将信将疑。
顾升平一把揽着我,对我说,“现在这些娱乐记者真可恶!为了销量,故意把李鬼当作李逵,真不知他们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在场的都是娱乐记者,只是讪笑。
我却哭笑不得,任由他搂着,心中却疑惑他为什么会帮我,是因为夏露吗?
“事情原来是这样,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吴白丁长吁一口气。
“她好像很害怕让别人知道,她有一个酷似季文尘的男友。”顾升平代我回答。
“这有什么好害怕的。”一位同事说。
“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呀!”另一位同事感叹。
正议论着,查姐从玻璃隔间里走了出来。看见查姐,同事们迅速散去,只有吴白丁动作稍微慢了一点,被她叫住。
“吴白丁,打电话给小刘,让他快点回报社,说马上有工要开。”
等他走开,查姐才转过目光望向顾升平,“这位是——”
“顾升平。”
“顾先生,方才你们的谈话我听到一部分,事情大致上也了解清楚。我也不跟你客套了,既然有人错把李鬼当李逵,那么我们就做件好事,替你还原李鬼的身份。”还未得到顾升平的同意,她侧过脸注视着我,“梁爽,你认为呢?”
我当然以之为是,这大概是唯一一次,我与查姐的想法完全一致。
只是顾升平愿意吗?我望向他,只见他似笑非笑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一刻钟后,负责摄影的小刘风风火火赶回报社,替我与顾升平照相。查姐让我们摆出那晚的姿势,照了十几张后,又让小刘为顾升平单独照几张。
“各个角度,特别是头低垂着的那个姿势多照几张,这样更有说服力。”查姐吩咐完毕,拍了拍我的肩,“跟我来。”
我随着查姐来到她的玻璃隔间。
她把门关上,仔仔细细打量我一番,道,“梁爽,我真没有想到。”
“没想到什么?”
“别跟我装傻了,顾升平根本就不是照片中的那个人。”
“你怎么知道?”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露了馅。
“查姐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又怎会看不出来?”她斜睨了一眼桌上的报纸,慢悠悠地说,“照片中的你,靠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全身都很放松,但方才你与顾升平做同样的姿势,却显得十分生硬。”
我方才的确很紧张,因为我并不习惯被一个陌生人揽在怀里,只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我爱的人,不得不这样做。
“查姐——”我想求她不要揭穿这件事,却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向她妥协过。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放心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打算跟这种三流小报的风,将这件事作为卖点,否则我也就不会让小刘为你们照相。”
“你真的打算帮我?”
“并不完全是帮你,只是想要报纸热卖,只能标新立异。”查姐诡异地笑了笑,“跟了我这么久,你也应该了解我,我从来不是那种主张报道事实的人,更何况,娱乐圈里,根本没有真实。”
若是平日,我一定会与她争辩,但此刻,我却无心无力。
从查姐办公室里出来,顾升平已经候在外面。
“谢谢你。”走到他身边,我轻声道。
“我们俩说这些话,是不是显得太生分了?”他做戏做足十分,扫了一眼周围几个看似埋头工作的同事,把桌上的玫瑰往我怀里一塞,道,“今天我们也算是制造新闻的大功臣了,你应该可以早点收工,陪陪我。”
恰巧我下午没有什么事,心里又有事想问他,于是立即应了他,挽起包包,随他一道向门口走去。
“你怎么会来这里?”刚出大厦,我就迫不及待地问。
“因为报纸上的照片,我想,或许只有我可以救你。”
“为什么要帮我,是因为夏露?”
“夏露。”顾升平冷笑一声,“你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一对恋人分手了,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我怎么会为了她做这些事。”
“恋人?你有爱过夏露吗?”我亦冷笑。
“我没有义务告诉你。”
穿过马路,我们下到地铁站。
“那你为何帮我?”我心中隐隐泛起一个希望。
“如果我告诉你,是他给了我一笔钱,要我来以假乱真,你会信吗?”说话时,他指了指电梯旁的那幅手机广告。
“我信。”我立即说。
“你信?我可不敢相信!”他即刻又恢复那种玩世不恭的模样,用一种嘲弄的语调大声道,“季文尘是谁,是无人不知的大明星,试问他又怎会与我这种无名小辈有来往,何况——”他看了我一眼,拖长声音道,“何况,我又不是女人。”
我不喜欢他这种语气,刚巧有一列地铁驶过,我与他说过再见走了上去,刚站定,就看见他也跟着走了上来。
“你好像不是住在这个方向。”
“我是送佛送到西。”
回到辰德街,我才明白顾升平为什么要跟着来,我家楼下围满了记者,他们拿着各式各样的仪器,在那日我与季文尘分别的路段,企图捕捉到照片中女主角的痕迹。
在他们还未发现我之前,顾升平已经一把搂住我,我想挣扎,却因为纷纷投来的探询目光而放弃。
若是方才,我还盼望他是季文尘派来的,那么此刻,我却更希望不是。
如果他可以坦然接受另一个男人搂着我,扮作我的男友,那么,我在他心目中,又会是什么样的地位?
记者们终于肯定了我的身份,一起围上来,刹那间,镁光灯频频闪烁,我条件反射伸出手来,挡住我的脸,我的眼。
我终于体会到做“名人”的感觉,但这滋味并不好受。
反观顾升平,不仅不慌不忙,一点不抗拒,反而摆好最好看的姿势,任由他们拍摄,良久后,他才干咳了几声,道,“大家也应该看清楚了,我就是照片中的男主角,但我并不是季文尘,我只是一个与他长得颇为相似的人。”
为了说明问题,他又垂下头,让记者们通过这个角度再次拍摄。
等到记者们尽兴,他才拉着我上楼,走到楼梯间,还不忘转过身去向下面准备散去的记者们挥挥手,大声道,“谢谢大家对我们的关注,谢谢!看在我这么配合的份上,你们在写这份报道的时候,最好注明,我叫顾升平,是‘梦中人’演艺吧的台柱,以模仿季文尘的动作、声音出名。”
转过楼梯转角,我立即甩开他的手。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帮我,因为这是一次难得的出镜机会,是吗?”我冷笑一声,“你真会把握时机。”
“为什么要管别人的动机单纯与否?你不是也从中获利了吗?”他跟在我身后上楼。
“现在你目的达到,可以走了。”
“演戏要演全套,我此刻下去,若还有记者埋伏在下面,他们会怀疑的。”
我只有将他让进屋内,礼节性地倒了一杯白开水给他,然后坐在另一张沙发上,全身戒备地直盯着他。
他也似笑非笑,打量着我。
“你对我有偏见。”对视片刻,他放下杯子,整个人往沙发上一倒,双手枕着头,脚搁在沙发扶手上。
“你——”我盯着他的鞋子。
“你是要我宽衣脱鞋吗?”说着,他就要脱衣服,“我也觉得这羽绒服穿在身上很热,早想脱掉。”
“别。”我立刻出声制止了他,“你还是就这样算了。”
“是你说的。”他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重新躺下去。
“你打算呆到什么时候?”
“一个男人在他女朋友家理应呆到什么时候?”他打了一个呵欠,懒洋洋地说,“最好是明天早上。”
“休想!”我可不想与他整个晚上共处一室。
“那至少也应该呆到夜幕降临之后,就像照片里那样,你送我下楼,我们依依不舍,这样更有说服力。”
他说的未尝没有道理。
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既没有应对这种事的经验,又联系不上季文尘,他给我的法子,在我看来已经是最妥当的了。
“你好像很讨厌我。”沉默了一会儿,他侧过身子,一手支着头望着我。
“不是好像,是真的很讨厌你。”我实话实说。
“你认为我骗了夏露。”
“难道不是吗?”
“可她不也同样欺骗了我?难道就因为你是她的好友,亦是那个谎言的知情者,就认为一切理所当然?”他的问题虽然咄咄逼人,语速却是慢悠悠的,仿佛毫不在乎,仿佛我们只是在谈论一个不相干的人的一段恋情。
“你应该明白,那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相比之下,我比他激动。
“我为什么要明白?对一个被欺骗的人来说,谎言就是谎言。你在心里把一切罪过强加于我时,是否考虑过,我是善意还是恶意?”
“你也是善意?”
“那要看你用什么标准来区别善与恶?我只不过想在恋爱的同时,努力获得一些对方轻易能够给予,而我又一直想要的东西,难道这就是恶?”
“当然是,爱情是不应该带任何功利的。”
“那她呢?在认识的最初,已经假定我会爱她家的财富胜过爱她,这难道不是对爱情或者说对我的人格的一种污辱?”
“她——”
我想为夏露辩护,却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顾升平的确有诡辩的才能。
“跟你说这些,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与夏露之间一人一个谎,扯平了,不存在谁负了谁。”他的语速依旧是慢悠悠的,满不在乎的,但不知为何,我却感觉到他说这么多,其实是在说服自己。
“倒是你,现在欠了我一个大人情,下次见面记得请我喝酒。”他朝我挤挤眼,翻身起来,毫不客气的拿过桌上的一袋磨牙饼,一块块向空中抛去,用嘴去接。
这门技艺他像是很熟练,居然没有一块饼干落空。
“怎么样,看呆了吧?”他突然停下来,把剩下的半袋饼干递给我,向几米外的墙角伸伸下巴,“你站到那边去,把饼干抛过来,我也能一块不落,用嘴接住。”
我将信将疑,走到墙角,照他所说的那样,向这边抛着饼干,即使我抛的位置再不准确,他也能一块不落接在嘴里。
“很好玩是吗?”他突然停住问我。
我点点头。
不能否认,这的确很有趣,甚至让我忘了自中午起笼罩在我心里的阴影。
“当然,这与耍猴一样,能娱乐大众。”他转身斜靠在沙发上,拿起空了的水杯向我示意,“再倒杯水来。”
我重新倒了一杯白开水给他,仍旧在另一把沙发上坐下。
“在我十三岁那年,家里收成不好,我就辍学了,那时村里来了一个玩杂耍的江湖艺人,为了吃饱饭,也为了能见识一下这个世界,我就跟着他走了。”
我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何突然对我谈起自己的身世。
“我的这门技艺就是在那段时间练成的,当然,练的时候不是用饼干,而是用小石头。”他自嘲一笑,“虽然很苦,但我还是天天不分早晚拼命练习,为的不是更好的表演,而是能准确无误的用嘴接住村民们抛来的食物。那个时候天天吃不饱,表演个这个节目,算是额外的奖赏。”
我没想到他的身世竟是这般可怜。
“十八岁那一年,我来到城里,几经辗转,终于在一间演艺吧找到一份打杂的工作。干了一段时间,我还是没有什么出息,依旧是在后台为人家整理衣服、端茶倒水。记得那个时候,台柱叫孟江,他其实唱得并不好,我倚仗着自己天生的好嗓音,去向老板毛遂自荐,说自己一定能红过孟江,只是准备的一袭话还没说完,就被老板骂了出来。”
“为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孟江是老板的妻弟,靠的是裙带关系。”
“那就别在那里呆了。”我渐渐溶入他的故事之中,替他打抱不平。
“为什么不在那里呆?”他看了我一眼,恨恨地说,“我不仅要呆在那里,还要在那里混出名堂来!我用了一段时间,偷偷学习孟江会唱的歌,学成后的一天晚上,趁人不注意,我在孟江的茶杯里下了一点药。药性发作后,他的嗓子就暂时性沙哑,不能唱歌了,老板急得双腿直跳,然后我就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台上,连续几晚,观众反应都出奇的好,以至于后来孟江恢复嗓音后上台,观众们却叫着我的名字。”他又看了我一眼,“你是不是觉得我的手段卑鄙?”
“嗯。”我小声道。
“但有的时候,循正常途径解决不了问题,更何况事实证明,我的能力的确胜过他,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你很自信。”
“这是我的优点。”他耸耸肩,“就算对手是季文尘,我也同样这么自信。”
“你们不可能是对手。”
“你认为我不配?”他冷笑一声,“当然,在你们这些人眼中,一个跑江湖的怎么能跟天皇巨星相比,但在我看来,他只不过比别人更幸运一些,论外表,论实力,我哪一点比不过他?”
“论手段,他更不是你的对手。”我不喜欢他谈起季文尘时,那种仇恨的语气。
“是的,他不会耍手段,但却能让你心甘情愿这么维护他;而且他也比我坦诚,只是不肯承认你是他的女友而已。”
我板着脸瞪着他,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的笑声,打断了顾升平的长篇伟论。
“笑什么?”
“你想让我生气,让我难过,可我偏不。”我把头一昂。
他也笑了,再说话时,语气里不再有嘲讽,“我只是想让你生气、难过之后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一个男人是你想象中那样的完美,天皇巨星也不例外。”
“为什么这么好心提点我?”
“虽然你口口声声说讨厌我,但在听我述说过去的经历时,你的眼睛还是出卖了你的善良。”顿了顿他道,“你是至今唯一一个知道我的过去的女人。”
“我何德何能?”
“你没有德也没有能,只不过我确定你不会为我着迷,我犯不着在一个永远不会爱上我的女人面前装酷,装风度翩翩。”
“你倒坦白。”
“这也是我的优点。”
送走顾升平,我立即拨电话给季文尘,但他的手机仍旧接不通。接下来的几天,真假季文尘事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我还是联系不上他。
“就连那混蛋顾升平都出面帮你了,那个季文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夏露为我打抱不平。
“也许这几天他不方便与我联系。”
我只能在一向抗拒的娱乐新闻里寻找他的影踪。
他已经拍完《纳兰性德》,转而在拍一部警匪片,在片中,他扮演一位正义凛然的警察,在拍新片的间隙,他又代言了一支新广告,参加了一个慈善晚宴。当记者寻着机会问起这起事件,他都用惯有的特别真诚的目光注视着屏幕,告诉记者也告诉所有观众,照片中的男人绝对不是他。
如果我不是照片中的那个女人,我也会相信他。
然而我是。
在看了首播又看重播后,我的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涌动,究竟是什么,我不敢细琢。
我控制住去找寻他的冲动,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等事情平息了,他就会像以往无数个夜晚那样带着一脸灿若朝阳的笑容,出现在门口,照亮我的夜。
我一边织着手套,一边等着那一天的到来,然而,我等来的却是他在拍片时因意外受伤的消息。
“伤势严重吗?”当陈信带来这则新闻时,我问。
“不知道。”
“住在哪家医院?”
“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急得脸色发青。
“你这是怎么了?突然变得这么爱岗敬业?”他停下手里的活,抬起头来。
我闷声不答,回到办公桌前拿起包包向门口冲去。
“我不知道的事,别人也别想打听到!”只听见陈信在身后大声道。
走出大厦,我才意识到我除了一个不再有用的手机号码,的确没有任何方式能联系上他,虽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却没有去过,而且,此时此刻,他又怎会在家中。
我没有目的地的在街上走着,一抬头,看见“过路人”咖啡屋。
我记得那个领班好像与季文尘的助手小艾很熟络,他或许知道小艾住在哪里,找到小艾,应该就能获知季文尘的具体情况。
我在“过路人”找到领班,听到我打听小艾的住址,他立刻警觉起来。
“你知道我是季先生的朋友。”
“我也知道你是一位记者。”他强调道,“娱乐记者。”
“此刻我不是以记者的身份打听他的消息,我只是想知道他是否……是否安好。”
大概是我脸上真切的焦急之色打动了这位领班,只见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突然抽出笔写了一个地址,交给我。
是老城区一条旧街道的巷子,问了无数次路才找到纸条上写的门牌号码。
为我开门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妇女,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头上挽了一个旧式的髻。看样子,是小艾的母亲。
我问小艾在哪里,她指了指耳朵,直摆手。
“小艾去哪里了?”我凑近她脸侧,大声道。
这回她听清楚了。
“出远门了。”
“出远门?”我再一次向她肯定。
“嗯。”她笑道点头。
季文尘出了车祸,他的助手怎么可能不在身边?离别时,我回首看了一眼这位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旧式妇人,也许,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干什么。
从巷子里走出来,我打电话给夏露,让她替我打听医院的情况。
晚上,夏露来到我家告诉我说,季文尘并没有入住仁爱医院,她也托她的哥哥姐姐们向同行打听过,确定市内的几间大医院也没有接收过这样一位病人。
“那他去了哪里?”我茫然问。
“我也很好奇,不过,你看看这个。”她丢给我一份旧报纸,“是夏天季文尘入院前的一则旧新闻。”
是旧新闻,而且是一则绯闻,一位三线女演员在接受采访时声泪俱下的控诉季文尘在拍一部电影期间与她有了关系,却始乱终弃。
我不明白夏露为什么要让我看这个。
“这则新闻刊出后不久,季文尘就出了车祸。”夏露说。
“这件事我听他说过,他也曾告诉我说,车祸是假的,只不过为了转移公众的视线,一切都是经纪公司安排的。”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这也是假的?”夏露点了点报纸上那个哭得妆容凌乱的女演员的相片。
“我没有问。”当时,季文尘只告诉我,是因为一则负面新闻,并没有具体告诉我这则负面新闻是什么。
“这种事,问了他也不会说实话。”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把抓住夏露的手臂,问道,“你拿这份报纸给我看,是不是想告诉我,这次的车祸是假的,他只不过是故伎重施?”
夏露扬扬眉,一副当然如此的表情。
“不,不会,他不会是这样的人。”我放开她。
“在不了解真相时,我也深信顾升平最爱的人是我。”夏露自嘲一笑,又低头盯着那份报纸,冷笑道,“她在与季文尘上床时,大概也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会长长久久。”
我顺着夏露的目光盯着那份报纸,那个女人的脸在我眼前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渐渐的,幻化成另一张脸,这张脸让我觉得很熟悉,待我看清后,才发现,这张熟悉的脸属于我。
我蓦然一惊,不,我怎么可能是她,她又怎会是我?
她与季文尘没有星空下的彻夜长谈,没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牛郎织女的故事,没有J•X奖上只有彼此知道的情侣装,没有采访时那个搞笑的OK手势,没有……
可是,我又如何证明她未曾拥有过这一切,更要如何证明我曾经拥有过这么多呢?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像是为了证明什么,我对夏露说。
“你认为这是一个誓言?”
我没有回答。
“对你来说,是海誓山盟,对他来说,或许只是一句台词,一部由他自编自导的电影里的对白。”
“你非要这么残忍!”
“难道要我安慰你,目前发生的一切,包括他不再与你联系,是因为他被经纪公司软禁了?”夏露翻了一个白眼,“拜托,谁会相信?”
我默然。
夏露提出的可能,的确是我能为这件事找到的最佳解释。
“当初我在顾升平那里发现了照片,如果也想前想后的为他开脱,只怕到现在我还纠缠在那段感情里无法自拔。”她继续道。
“你现在拔出来了?”
“当然,我每次都能从一段将死的感情里很快抽身而出,别说我没告诉你经验,上街疯狂购物是治疗情伤的最好办法,明天我陪你去。”
“我还要上班。”
我其实想知道季文尘究竟去哪里了,呆在报社,信息一定比在家里来得及时,然而一天下来,却没有与此相关的任何确切消息,倒是无谓的猜测越来越多。
快要下班时,我接到余维之拨来的电话。
“季文尘去了美国。”电话一接通,他便道。
“美国?”
“也许是因为那边的医疗条件更好一些。”
“他真的受伤了?严重吗?”我不知是喜是忧,需要去大洋彼岸治疗,他的伤势一定十分严重,难怪他不能联系我,难怪我打不通他的电话。
“我也不太清楚,可以确定的只是他去了美国。”
“你怎么知道?”
“听我的一位客人说的。”
是啊,我怎么忘了,他现在有许多客户都是名流、明星,他们的消息,一向比圈外人更加灵通。
“这位客人可以相信吗?”
“可以。”
刚挂断外线,内线就响了,是查姐叫我去她的办公室。
“查姐,有什么事?”
“这两天,你一定很焦虑吧。”见我进来,她放下手中的笔,抬头审视着我,“刚才我接到比较可靠的消息,说季文尘去了美国。”
“他真的去了美国?”我立即一大步跨上前去,伏下身来双手按着桌子问,“那你知不知道他伤势如何?严重吗?”
也许是过于担心,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微微擅抖。
“看来,你也不知道季文尘的具体情况。”查姐的神情有些失望。
我盯着她,这才明白,原来她叫我进来,不是好心将季文尘的行踪告诉我,而是想从我的反应判断我是否知道什么内幕。
此时此刻,季文尘的具体行踪与确切伤势,的确是千金难买的独家新闻,能抢先爆出,不仅可以让销量大增,也可以显出一扮报纸以及一位主编的江湖地位。
“你果真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他在美国。”我看了看时间,“如果没有其它事情,我先出去了。”
翌日的娱乐新闻,已经有了季文尘的确切消息,由他的经纪人胖哥亲口证实,他的确去了美国,为了让他在养伤期间不受打扰,胖哥并没有透露他具体在哪座城市哪间医院。
重播的时候,我去夏露家让她帮我录下这段视频,反反复复播放,企图从胖哥的神情观察出季文尘的伤势是否严重——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季文尘确切消息的人。
“胖哥看上去很放松,他……他的伤应该没有什么大碍,是不是?”第六次看完这段视频,我摇了摇在一旁快要睡着的夏露。
“那他为什么不联系你?”她打着呵欠说。
“你的意思是,他伤得很重?”
“错,我的意思是,你不用紧张他是死是活,由你们主演的那出感情戏,早在车祸到来之前就已经写了一个大大的‘完’字,你没看见,是因为你不想看见。”
我默然,随手翻弄着沙发上一本讲授护眼知识的书籍,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确如夏露所说,我只愿活在自己的幻想里,一厢情愿的想象着他的身不由己。事实却是,自从媒体曝光我们在辰德街相拥的照片以来,他不仅断了我与他的唯一联系,还在镜头前频频亮相,神色自若告诉所有人,这段感情从来没有存在过。
难道我珍之重之的一段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出戏里可怜的几个镜头?
难道最后那夜的那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只是所有谎言的一个句点?
不,我不愿相信。
“也许,我们都该接受现实。”夏露突然说。
“嗯?”
“也许我不该再隐瞒身份去寻求什么超脱一切的真爱,也许你该放下一段只有梦中才可能出现的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
“放下?”我茫然问。
可我知道,我根本放不下。
接下来的每个夜里,我依然在那盏牵牛织女水晶灯下,像一位织女那样织着那只独一无二的手套,依然盼望着有一天,手机来电显示上,会出现那个熟悉的号码,依然担心着他的安危。
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有消息称,季文尘即将伤愈回国,一时之间,各大媒体都争相报道着这则新闻。
伤愈,看到这两个字,我心里一松。
他终于要回来了!
那天,我早早的请假来到机场,刚从大巴走下,就看见黑压压一片,有媒体的同仁,有看热闹的乘客,更多的则是季文尘的粉丝,他们拉着诸如“季文尘,欢迎你伤愈归来”、“季文尘,我们永远支持你”的横幅,不畏严寒,占满候机大厅的里里外外。
我挤到一条他下机后可能经过的过道边站着,旁边就是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
时间缓缓逝去,随着电子时钟上的时间越来越接近航班抵达时间,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我甚至感觉到周围人的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更急促的是我的心跳。
我能肯定的是,我比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激动,都要紧张。如果他们的愿望只是拍几张过得去的照片完成工作或是见偶像一面,那么,我的要求,比他们要高得多,我固然希望能见到他,却也更盼望着他能看见我,更期待的却是他见到我后的反应如何。
是高兴,还是回避?
我比任何时刻都期待着一个答案,或者说一个宣判。
但,看着这似乎望不到尽头的人海,我却比任何时刻都清楚一个道理——想见他容易,被他见到总是很难。
终于,里面传来粉丝的呼唤声,一浪比一浪声势浩大,渐渐的,我身边的粉丝们也跟着呼唤起来。
他出来了么?
我踮起脚尖探出头,却什么也看不见,刚想往过道里跨出一步,就被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拦了回来。
声浪越来越近,我所在的这个方位也越发拥挤,我伸长脖子,晃着脑袋向过道尽头望去,终于看见一袭白风衣的他在随护的簇拥下大步向这边走来。
他依旧风度翩翩,向过道两边的粉丝招手时依旧举止洒脱,脸上的笑容尽是得意,尽管戴着一幅大墨镜,也显露无余。
七米、六米、五米……
眼看着他离我的距离越来越近,目光却瞧着另一个方向,我不禁有些焦急。
恰好此刻附近有一名粉丝试图冲过警戒线,吸引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力,趁此机会,我身子一缩,钻过警戒线来到过道上。
只是,还未站稳,就被动作敏捷的工作人员拖着手臂押了下去,慌乱中回首,只见季文尘已经注意到我,可他只是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就回过头去与另一侧的粉丝挥手打招呼,仿佛我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路人。
招牌式的笑容、潇洒的风度再一次激起粉丝们如海潮般的欢呼声,在纷杂的叫声中,我被押回原地。
再望过去,视野中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白色背影。
我第一次感觉到这个身影是那样的陌生,而我们的距离甚至比十六光年还要遥远。
也终于愿意承认,多日来的期盼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你真行。”站在身旁的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对我说,“下次我一定要效仿你,争取与季文尘来一次亲密接触。”
注视着眼前那张年轻朝气的脸,我所能回答她的,只是凄然一笑。
女孩子却误会我的意思了,拍拍我的肩,像一个战友似的安慰我道,“不要沮丧,这次失败了还有下次。”
“没有下次了。”我喃喃道。
如同夏露所说,这段感情早在许多天以前已经号上了一个醒目的“完”字,只是,我一直不肯面对而已。
刚回到家里,就接到夏露的电话。
“你在哪里,打去报社,说你今天一早就请了假。”
“在家。”
“那好,我这就上来。”
几分钟后,夏露穿得像个圣诞老人似的出现在我面前。
“这么快。”
“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你家楼下,逛了这么久,腿都快断了。”夏露倒在沙发里,把手里的袋子往桌上一放,一只粉蓝色长方形盒子顺势从袋子里滑了出来。
这只盒子的式样我很熟悉,是楼下光明眼镜行的礼品盒。
曾经,我收到过两件用这样的盒子盛装的礼物,赠礼人一个是苏醒,一个是季文尘,只是,这两个男人都似乎与我无缘。
“你怎么会去光顾眼镜行?”我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只银色男士眼镜,“送给男朋友的?”
“普通朋友,他自己没空,让我帮他买的。”夏露飞快看了我一眼,叉开话题,“为什么请假,是不是因为季文尘回来了。”
“你也知道。”
“废话,街知巷闻的事情我怎会不知道。”
“早上我去了机场,一直呆到这个时候。”
“你去见他?见到他了?他看见你怎么说?他是真受伤还是假受伤?”夏露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
“相见争如不见。”我叹道。
“又吟诗!”
我告诉夏露在机场与季文尘见面时的经过,话还未说完,眼眶里已盛满泪,仿佛一眨眼,就会倾泄而出。
“你有确定他看见你了?”夏露问。
“应该看见了。”
“他就任由你被别的男人拖出去?”她提高嗓门再问。
我抹了一把眼泪,点了点头。
“简直是——”夏露“唰”的一下站起来,仿佛一腔愤恨无处发泄,她环顾四周,瞥见那只前几天刚织好的手套,从桌上拿起来狠狠往地上一扔,提起高跟鞋就在上面踩了几脚,边踩边骂,“这个王八蛋!”
“你干什么。”我一把拉住她,从地上拾起那只怪手套。
“没办法揍他的人,只有用这个泄恨!”
“这是我的心血。”我拍了拍手套上的灰。
“你还放不下他?”
“我只是怀念曾经的一段感情,毕竟我们也有过许多美好的时刻,一出戏也罢,一个梦也好,这都是我的回忆。”
“你不恨他?”
“恨一个人,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何苦呢?更何况,我曾经那样深爱着他。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我就这样告诉自己,权当那个我爱的那个男人因车祸失了忆,他的意识已经不存在于世间。”
“真阿Q!”
“不然又能怎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可是他看不见呀!”我自嘲一笑,“去打去骂,去向他讨个说法,问个清楚?可我要怎样才能见到他呢?”
“好像也只能这样。”夏露轻叹一声,盯着那只手套看了半晌,道,“刚开始我还挺羡慕你的,心想像你这样交个明星男友多好,走在街上随时抬头就能看见他的笑脸,想知道他的行踪也不必打电话跟踪,只需在报摊上随便买一份报纸即可。那个时候,我没想过,分手后,这一切会变成梦魇,更何况,你还在娱乐媒体工作,接下来一段时间,他铁定会天天上头条。”
“我已经决定辞职。”
“为了他?”
“原本我就不喜欢这份工作。”
辞去旧工作,新工作却没有着落,我学的是新闻,又不想再干新闻媒体这个行当,要像夏露那样摆个POSE就赚钱,又没有那个资本。
“要不,你去帮余维之吧,反正他的生意越来越红火,紧缺人才。”这天在一间名为“乐乐”的音乐酒吧聚会时,夏露说。
“我缺的是人才。”余维之连忙说。
言下之意是什么,傻子也能听出来。
我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日久见人心。”夏露向他做了个鬼脸。
“认真说,你想做什么?”余维之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想回学校读书,但那又太不现实。躲回象牙塔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了,终究还是需要面对一切。”
“也不是不现实,我就想回学校读书。”夏露说。
“你?”我与余维之同时问。
“不行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打算学什么?”我问。
“最开始我想学时装设计,后来又认真想了想,那玩意儿好像并不适合我。”
“幸亏你有自知之明,否则全人类的品位都会因为你的一时冲动下降许多。”余维之揶揄她道。
夏露没有理会,脸上的神情难得的认真,“经过深思熟虑,我打算做回老本行,以后毕业了当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
“学医?”我刚喝进去的一口橙汁差点喷了出来,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她的额头,问道,“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想当年,她可是不顾全家人的反对,执意要当夏家的叛逆,此刻,怎么又乖乖走了回头路。
“毕竟我学过一年,我的细胞里也有这方面的遗传。”
“你确定不会把手术刀留在病人的肚子里?”余维之问。
“如果你的我的病人,我一定会。”夏露举起杯子,“无论如何,我打算改变自己的人生,你们应该祝福我。”
“祝你成功。”
虽然我与余维之都认为她只是三分钟的热度,但还是端起杯子,给了她最真挚的祝福。
从酒吧出来,已是晚上十一点,互相道别时,我突然看见酒吧门口竖着一个小黑板,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粉笔字。
“你们快看,这里招聘服务生。”我说。
“有什么稀奇的。”夏露不以为意,过了半会儿才反应过来,倒吸了一口凉气问,“你不是想去应聘吧?”
“不行吗?”我学着她方才的口气说。
“会不会太屈就了?”
“薪水也不高。”余维之说,“如果你真的等钱用,我可以帮你。”
“我也可以。”夏露说。
“薪水虽不高,但勉强够交房租与付生活费,而且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一点,一天只需工作五个小时。”我笑了笑说。
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想呆在家里胡思乱想。
“可——”夏露还想说什么,可我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向她眨眨眼道,“不要以为我这是屈就,让我试试看,说不定人家还不愿聘用我。”
的确如此,当酒吧那个留着长发,身兼调酒师之职的老板得知我之前并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时,眉头立即打结,一张脸显得更酷了。
“可我会努力工作。”我连忙说,“不是有试用期吗?试用期间,你觉得不满意,可以随时炒了我。”
“那好吧,试用七天。”长发男人说。
我松了一口气,庆幸终于得到这份工作。
夏露以为我屈就,只是因为她是我的朋友,对于一个招聘酒吧服务员的老板来说,他才不管你是否会舞文弄墨,是否大学毕业,会端盘子才是重要的。
我在“乐乐”吧呆了下来,一天后,知道老板名叫于生,今年刚满三十岁,七天后,我开始惊诧于他精湛的调酒技术,而且,他也不像我以为的那么酷,生意冷清的时候,他会乐呵呵为我们表演花式调酒,免费请我们品尝,如果我们愿意,他还会很有耐性地教我们调酒。
生活改变了不少,虽然一天站足五个小时对初干这行的我来说并不轻松,但我却发自内心爱上这份工作。
至少,人际关系甚为简单,没有不必要的勾心斗角;
至少,不必再为报道一则失实的新闻而感到自责。
至少,不必再时时刻刻面对我不愿面对的人。
当然,季文尘的消息也会不经意的飘进我的耳朵——以他的名气,我若非呆在真空中,又怎会完全隔断他的消息?
这段时间以来,他逐步恢复了正常工作,在继续拍那部警匪片的同时,又接了好几个新广告。
从家里到“乐乐”吧的路上,会看见其中的一则广告,是为一个知名服装品牌代言,他穿着白色休闲西服,高高立于大厦之颠。
每每经过那个地方,我都会底头匆匆走过。
看到他,哪怕并非活生生的他,我仍是会心痛,虽然在余维之与夏露面前,我装作已经将他遗忘。
这天外面下着大雨,生意特别冷清,于生又在表演他的花式调酒,一杯接一杯,引来阵阵惊叹。
我站在窗边看雨,观察雨中撑着伞裹着大衣行色匆匆的人们,正胡思乱想着,于生端着一杯分了好几种颜色鸡尾酒出现在我面前。
回过头去,吧台围观的同事们都各自散去。
“在想什么?”他问我。
“你看外面这个女人,即使她的左臂已被大雨淋湿,即使她在路灯下撑着伞仿佛等一个人等了许久,却还是面带幸福的微笑。”
“你是指那名红衣女子?”
我点点头,“猜猜她在等谁?”
“看神情,像是在等一位久别的恋人。”他把杯子放在身后的桌子上,回过头来打量我,“怎么,你羡慕她?”
“也许吧。”
“那么,如果有可能,你会否愿意与她交换身份?”
“交换身份?”
“对,交换身份,你不再是你,自此以后拥有她的记忆、她的经历,感受她的喜怒哀乐,以她的朋友为朋友,以她的爱人为爱人,过她的人生。”
“这个——”
我有点迟疑,舍弃自己,过另一个人的人生,这真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也需要太多的勇气。
“你并不愿意是不是?虽然在前一秒钟,你还羡慕着她的幸福,但在这一刻,你却在想,也许她过去有许多痛苦的经历,也许她将来要面对更多的困难,也许她看似健康,却患上一种未知的疾病……”
他说到我心里去了。
“而且,你更难以割舍的是你的过去,那些过去或许带给你诸多痛苦,但于你来说却是亲切的,不管结果如何,过程中的部分片断甚至美好、浪漫。”
回想起曾与季文尘共度的点点滴滴,确如他所说。
“没想到你不仅会调酒,还会做心理辅导。”
“你觉得我是怎样一个人?”他突然问。
“刚认识时,觉得你不苟言笑,酷酷的,后来发现你其实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比如说今天,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你居然一点都不发愁。”
“愁也愁不来客人。”他耸耸肩,“如果我告诉你,我曾经坐过牢,在我坐牢期间妻子带着一岁的儿子远走高飞,出狱后,因为我有案底没有一间公司肯聘用我,我只有花时间学调酒,借钱开了这间酒吧,你相信吗?”
“真的?”我有些吃惊,他看上去并不像有过这样一段经历。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微微一笑,“下雨天,人的情绪总会因天气影响有些低落,但没关系,总会有雨过天晴的那一刻。”说话间,他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我,“这是雨后希望的彩虹,我请你喝。”
那是一杯彩虹酒,我数了数酒杯里的颜色,一共有七种,果真像彩虹一样。
“居然没有混在一起。”
“是因为不同颜色的甜露酒的密度不同。”
“但愿喝下去真能看见希望。”我端起杯子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
“哪有你这么品酒的?”于生被我吓了一跳,他大概觉得像我这样喝酒,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我只是希望雨快点停,希望来得更快一些。”我晃了晃空酒杯,正要转身,眼睛的余光却瞥见一个烟灰色的人影推门进来,这是我们今天第一位客人,我立即低声欢呼,“你看,希望已经来了。”
然而,当我定睛望去,却愣在那里。
难道希望的彩虹真的生了效?
不,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直到那人走到灯光较为明亮的地方坐下,侧过头来向站在吧台那边的小芸招手,我才可以断定,来者只是与他极为相似的那个人。
“怎么了?”于生察觉到我的不妥。
“没,没什么,我只是看到一个熟人,又错将他当成另外一个熟人。”
也不理会一头雾水的于生,我快步来到吧台,从小芸手里接过纸笔,向那个烟灰色的身影走去,来到桌边刚站定,就有礼貌的问道,“顾先生,想喝点什么。”
顾升平听闻我的声音,蓦然抬起头来,脸上现出一抹欣喜之色。
“你果真在这里。”
“听语气,你好像是专门来找我的。”
“只是碰巧路过,又碰巧听说你辞职后在这里上班。”
“你与夏露还有联系?”要不然,他怎会知道我从报社辞了职,又在这里工作。
“你真的不再做记者了?”他不答反问。
“我欠你的好像不是一个解释,而是一杯酒。”上次照片事件中他帮我后,所要的报酬,不过是我请他喝酒。
“请问你要喝什么,我请你。”我拿起笔。
“你为我推荐吧。”他注视着我。
“彩虹酒好吗?它能在下雨天给人带来希望。”
我替他点了一杯彩虹酒,让小芸将酒钱记在我的帐上,待于生调好酒,我端着托盘回到他身边。
“哪有人请别人喝酒,却不作陪的?”我放下杯子转身离开时,他叫住我。
“承诺里没有这一条,更何况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
“哦?”顾升平笑着看了我一眼,侧身对吧台后的于生扬声道,“老板,我能请你的员工喝杯酒吗?”
“当然可以。”于生看了看我,向他点点头。
“现在可以了吗?”他回过头问。
不知为何,注视着这张与季文尘酷似的容颜,感觉到他眼眸深处若有似无的企盼,我竟无法拒绝,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你刚喝过酒?”他问。
“喝的也是这种彩虹酒。”
他端起酒杯轻轻啜了一小口,“你相信这种酒能带给你希望?”
“我希望我能完全相信,遗憾的是,我好像并不能完全相信。”我的脸颊有些发烫,头有点晕,大概是体内的酒精发生了作用。
“为什么不相信呢,再失望的时候,也应该怀有希望。”他语带怜惜。
这并不是我所熟悉的顾升平说话的语气,我抬起头来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渐渐的,他的脸在我眼中幻化成另一张与之相似的脸——剑眉下一双星眸牢牢注视着我,满怀深情对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不,这不可能!
我闭上眼睛做了一次深呼吸,再次睁开眼,眼前的幻像幻音终于消失,在我面前坐着的男人是顾升平。
我牢牢盯着他左耳下的那颗黑痣,无不悲凉地想,原来时至今日,在我心深处,依然把那句随风逝去的誓言当作对未来最美好的憧憬。
许是认清这一点使我有点恼怒,许是酒精的确能让人冲动,我突然夺过顾升平手里的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语带挑衅地说,“你这是在可怜我么?”
不等他回答,我接着道,“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
顾升平对我的所做所为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只是默默注视着我。
“你为什么来这里?为什么非要我坐在这里看你喝酒?为什么你这张脸总是无处不在?为什么……”
我一连问了许多个为什么,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在问顾升平还是在问季文尘。
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音乐声、客人的交谈声逐渐淹没了一切,听完我无数个为什么的顾升平,只是坐在一旁喝着那杯彩虹酒,并不言语。
待我的心情慢慢平复,理智终于将我从情感的混乱中拉了回来。
“对不起,我想我是喝多了,把你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没关系。”
“他连分手都不肯对我说一声,夏露对我说过,我与他的那段感情早已号上一个大大的‘完’字,只是我选择性失明,假装看不见。”我用手撑着发烫的额头,苦笑道,“并非我没看见,我只是看见了不愿相信而已。”
“你这个样子,应该请假回家休息。”顾升平说。
“我不要回家,一回家就要胡思乱想,我不要回家。”我挥了挥手,撑着桌子摇摇晃晃站起来,伸出一只手去摸了摸他左耳下的那颗痣,忽然傻笑道,“这颗痣是真的,你果真不是他。”顿了顿又失声哭道,“你如果是他那该多好,我就能问问你,为什么要与我分手,为什么分手前连个预告都没有,如果早知道结果如此,为什么要开始?”
我想我是真的醉了,不仅话比平日多了十倍,头越来越重,越来越重,重到我无法负担的程度……
第二天中午醒来时,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头痛欲裂。我努力回忆昨天发生的事,只记得于生请我喝了一杯彩虹酒,刚喝完,就看见顾升平,后来,我就醉了。
是谁送我回来的?
难道是顾升平?
念及此,我突然坐起来,掀开被子查看自己的衣衫。
还好,我只是被脱掉了外套与鞋子。
真的是顾升平送我回来的吗?我突然床头柜上的闹钟下压着一张字条,未看正文先看落款,的确写着“顾升平”三个字。
回过头看正文,字是十分潦草的:
问过酒吧老板才知道你一口气喝下了整杯彩虹酒,像你这样喝酒,不醉才怪,以后喝酒切忌这样牛饮,伤身体!
厨房里煮了鱼片粥,醒来时喝一碗对肠胃有益。
钥匙在包里,包在门后挂着。
鱼片粥还是热的,这表示他刚走没有多久,难道他在这里守了我一夜?我回到客厅,看见沙发的一端整整齐齐叠放着一张羊毛毯。
看来,昨天他就是在这里过的夜。
回想起许多天以前的那个下午,他也是这样躺在这张沙发上,因为个子太高,沙发长度不够,一双脚只得高高搁在沙发扶手上,当时,为了脱不脱鞋,我们还起过争执。
如今再回忆,我只觉得这样蜷缩着睡一整夜,一定不好受。
要不要找夏露问他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向他致谢呢?我拿起电话稍作迟疑后放下。算了,还是不要与他再来往,他的容貌他的工作,都太容易勾起我那段伤心的记忆。
下午,我提早出门步行去乐乐酒吧,刚转过街角,就遇见吴白丁,他抱着一个大纸盒子隔着老远与我打招呼。
“什么时候转行当搬运工了。”走近后,我问。
“我与莎莎分手了,这些是我放在她那里的东西,她勒令我今天之前搬走。”
“分手了?”我吃惊地看着他,从他脸上的神情看不出一点点分手的迹象,继而笑道,“还好,你的气色还不错。”
“刚开始也很难过,不过稍许的难过之后,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抬起一只腿托了托往下滑的纸箱,我急忙帮他扶住,“后来我想通了,我若一天不变成季文尘,就没办法与她正正经经的谈恋爱,可是,我有办法变成季文尘吗?”他摇摇头,自嘲一笑,“没有。”
“当季文尘也不见得有多好。”
“至少莎莎想与他谈恋爱。”提起前度女友对一个大明星的痴恋,吴白丁的语气里还是透着无法掩饰的惋惜。
感情,哪能说断就断?
“与季文尘恋爱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发自内心地说,无意间抬起头,又看见那张印着季文尘全身像的大幅广告,仿佛是昨日,他还在我身畔,稍作停顿,我收回目光与吴白丁匆匆告别,逃似的离开这个被季文尘星光笼罩的地方。
还未走过百米外,就看见一个秀丽熟悉的身影在前面。
是周碧清。
“小周。”我快步走过去与她打招呼,她却好像并没有听见,我只得重重拍了她的肩膀,再大声叫了一声她的全名。
“啊。”她终于回过神来,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是你呀。”
“这个时间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知道这段时间余维之工作室有许多活要忙,几乎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加班到晚上八点才会离开,别人尚且如此,更何况一直对余维之忠心耿耿,怀有情愫的周碧清,她必是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以后。
“我怎么会在这里?”她听到我的问话,只是一脸茫然,环顾四周后,才突然惊觉地说,“对呀,我怎么会在这里?”
“小周,你别吓我,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没,没事,我先走了。”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很为她担心,能让一个人突然变成这样,除了事业,就是感情,而小周的这两样,都与余维之脱不了关系。
我边走边拨电话给余维之,先拨去工作室,助手告诉我这两天一直不见他的人影,因为业务要请示他,却总也联系不上,再拨去家里,迎接我的却是电话录音,我耐着性子听完录音,正打算留几句话让他稍后联系我,电话却意外接通。
“余维之,发生什么事了?”我问道。
我断定出了什么事,不仅因为小周的异常反应,更因为工作狂余维之居然有两天对自己的事业不闻不问。
然而过了半天,却听不见回应。
“喂,余维之,你在吗?”我急着又问。
“我在。”他似乎十分疲惫。
“出了什么事?”
“不知如何告诉你。”沉默了半晌,他才再度开口,却是这样一个答案。
“我——”我知道这样在电话里问不出什么结果,看了看时间,已经临到上班时间,今天无论如何不能再请假了,“我下班后再去找你。”
等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公车、地铁都已经停了,我只有坐计程车去江滩路,上到八楼正打算敲门,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
推门进去,只见原本纤尘不染的屋子一片狼藉,空瘪的啤酒罐子被扔得到处都是,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酒味与沉腐的味道。
我在卧室里见到醉得一塌糊涂的余维之,那么注重形象的他,此刻比谁都更像一个不修边幅的醉汉,他斜卧在床上,头发乱糟糟的,沾满污渍的白衬衫半敞着,一只脚压在枕头上,一只脚垂在床边,没有脱鞋。
我捏着鼻子打开窗户,又回过身打算拉他起来,可他却纹丝不动。
“余维之,余维之……”无计可施的我只有凑近他耳朵,一遍又一遍大声叫着他的名字。
他终于转了个身,一把抓住我的手,嘴里嘟嚷着,“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声音越来越小,最终,耳边响起他的鼾声。
他好像是在请求一个人不要离开,而那个人,当然不会是我。
那会是谁呢?
自我认识余维之起,他就好像没有谈过恋爱,据他说,很早很早以前,他曾有过一个恋人,可最终,他们却因为性格原因分了手。
那个人会不会是小周?联想到小周下午的状态,又觉得不太可能,如果余维之真的也爱上了她,她高兴还来不及,怎会失魂落魄?百思不得其解,偏偏余维之却迟迟没有醒来,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我终于忍不住把他从床上拖下来,盛了一杯凉水,淋在他的脸上。
一杯不成,又淋了第二杯,终于,他皱了皱眉头,从沉醉中醒转过来。
他看了我一眼,略有些吃惊的环顾四周的陈设,确定的确是在自己家里后,他摇晃着走进卫生间,把门关上。
“你怎么来了?”他的声音从门后传来。
“我不是跟你说过,下班后过来。”我对着紧闭的房门大声道。
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约莫一刻钟的光景,一个恢复正常的余维之打开门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看了我一眼,向客厅走去。
“出了什么事?”我跟在他身后来到外面。
“没事。”他收拾房里的啤酒罐。
“才怪!”我立即接道,抓起几个空罐子重重扔进垃圾筒里,侧过头来与他四目相对,“这么多年的朋友,你休想骗我。”
“你果真想知道?”
“你这个样子很让人担心。”
“我只怕你知道后会后悔。”
“后悔?”我十分不解。
“对,后悔,后悔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他摸了一把脸,在沙发前坐下。
“你有什么事却不告诉我,我才会后悔!”我在他身旁坐下,一把揽着他的肩,向他做了个鬼脸,夸张地说,“我以前有什么事总是来麻烦你,现在总算让我逮着机会还债了。”
“还记得上次我陪你去嘉年华么?”沉默了半晌,余维之突然问。
“记得,当然记得。”
那个时候,我眼疾痊愈后回报社报道,却接到被调去娱乐版的通知,心情自然不好,所以央他陪我去嘉年华散心。
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之前,我结识了季文尘,在医院里我们彻夜谈心,我却一直把他当成另一个人——一名在医院骨外科上班的外科医生。
那个时候之后,我因为工作与他重逢,最终弄明白他是谁,谁又是他。我们相知相爱,我在心底依然把他当作那个与我初相识的普通人,只愿谈一场普通的恋爱,然而,他的身份却注定我们的爱情无法平凡。
这一切,回忆起来仿佛是昨天,仔细思量,却又仿若隔世。
“走神了。”恍惚中,我听见余维之的声音。
我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笑了笑,解释道,“经你一提醒,我又想起那段日子里发生的事,遇见的人。”
“你还是忘不了他。”他似乎看穿我。
“我还以为我骗得了你。”
“那只是因为我愿意让你欺骗,既然你要假装坚强,那我又何必戳穿你呢?”
“得你为友,三生有幸。”我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轻声道,“忘记一个深爱过的人何其困难,说忘记,只不过是骗人而已。”
或者不是骗人,只是骗自己。
“对。”
“明智的人选择不恋爱,比如说你。”
那天在嘉年华上,我与他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事实上,自从认识他以来,我一直游说他早日带女孩子给我们认识,而他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我,我记得那天离开游乐场,他还对我说,总有一天我会明白。
刺耳的电话铃突然响起,余维之立即接听,只见他侧耳倾听,不断点头,神情却越来越凝重。
最后,他说了一声“我会处理”便挂断电话。
“出了什么事?”我问。
“没,没什么。”他闭上眼睛,做了一次深呼吸,甚为艰难的重新开口道,“其实,我一直深爱着一个人,我深深爱着她,无论为她做什么事,我都在所不惜,无怨无悔。”
“嗯?”听完他的深情告白,我大吃一惊,立即直起身子,瞪大眼睛望着他,“这么说,你现在这个样子真的是失恋?”
“也不完全是。”他睁开眼睛深深看着我,“确切的说,是暗恋。”
“暗恋?”
这个消息太让我怔惊了,余维之居然暗恋一个女孩子,我与夏露却不知道。
“小周也是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才会那样失常。”我问。
因为,他爱的那个人不是她。
“你见过小周?她有没有对你说什么?”余维之神色一紧。
“她就是什么也没说我才会这样担心,连夜就赶来。”
“梁爽,你真是个好女孩。”他看着我,仿佛有些不忍,沉默许久,他拉着我站起来,将我推到门边,“你走吧。”
“走,我为什么要走?”
“要你走你就走!”
“既然来了,我才不会这么轻易离开。”我挣扎着回到屋内,“告诉我她是谁,或许我可以帮你。”
“帮我?”
“当然,没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你不能总是暗恋,告诉她,或许她同样也爱着你。”我着急的说。
“你会帮我?”他有些犹豫,“不会后悔?”
“干嘛后悔?” “梁爽,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会怪我。”
“好。”我爽快应道,“现在你总算可以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是谁了吧。”
“是你。”
“嗯?”
“是你,那个女孩子是你。”
“你一定是开玩笑,一定是开玩笑。”虽然余维之神情凝重,并不像是与我说笑,但我还是夸张地干笑了几声,道,“这简直太好笑了,肚皮都笑破了。”
当了这么多年的哥们儿,每次我有什么事不管有多晚都不避讳来找他,怎会想到他一直没交女朋友,全是因为我?
我们熟得跟一家人似的,面对他,我甚至不能像面对苏醒那样,直白的拒绝。
“我——”
余维之还想说什么,我做手势制止了他。
“一个晚上没睡,我出现了幻觉,我想我应该回去睡一觉了。”我挥挥手,与他道再见。
“我送你。”
一路沉默着乘电梯下楼,刚出大厦,我突然觉得浑身不自在,这种感觉,以前仿佛在那里感受过。
我突然扭过头,看见大厦侧面探出好几个黑色的镜头。
我当然知道那是什么。
“有——”我转过头打算告诉余维之有记者,一句话还没说完,嘴却突然被一件东西堵住,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那是余维之的唇。
我用力推开他,可是已经晚了,在我们四周忽然涌上许许多多记者,黑压压的镜头齐齐在我们身上聚焦,镁光灯在清晨的薄雾中不停闪烁。
我没想到我会再一次经历这种场景,这一次,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
又是因为季文尘吗?
难道他向媒体公布了我的身份?
仔细思量却又觉得不可能。
或许,这一切只是个巧合,记者们只是误认为我们是他们要等的人。
呆立片刻,我才想着要逃离这里,前无去路,我只有避回大厦里,向紧急通道跑去,边跑边听见余维之在我身后吩咐保安拦住记者。
一直上到五楼我才停下,扶着墙喘着粗气,思绪一片混乱,只是越来越感觉到事有蹊跷,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知道,而我却不知道的事情。
稍待片刻,余维之的脚步声由近及远,在我身后停下。
“梁爽——”他叫着我的名字,欲言又止。
“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他。
然,回答我的只是身后的一阵沉默。
我转过身紧盯着他的脸,只见他的脸上,写满愧疚,我越发觉得事出有因,也越发感到,方才那个看似突兀的吻其实并不突兀,而是早有预谋。
而且,直觉告诉我,他今天突然说爱我,也是假的。
“如果还当我是朋友,就告诉我真相。”我道。
“上楼去再说,好吗?”
我跟着他来到八楼,看着他开门走进客厅,从沙发边的桌子下面拖出一个竹篓,打开盖子,拿出几张CD。
“还记得他吗?”他抚着封套上的那张脸问我。
那是一张明媚的笑脸,笑容很阳光,很灿烂。我当然记得他是谁,在季文尘饰演纳兰性德的那部影片中,他饰演康熙。
这部电影最近在各大影院播出,就连久不过问娱乐新闻的我也知道,他因为这部电影成为地位仅次于季文尘的一线影星。
“记得,他是江俊伟。”我不明白余维之为何突然提及他,难道这次他才是记者们真正追逐的目标。
可是,我们与这个人并无关系,充其量也不过是余维之的工作室为他设计过服装。
思量至此,我回过目光打量余维之,却发现他望着封套上那张脸的目光是深情的,温柔的。
我蓦然一惊,难道——
我正在心里反复说服自己,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余维之却在这个时候收回目光,肯定地向我点点头。
“我说过,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就是为了他?可是——”我还是想不通许多事。
“对,就是为了他。”余维之又从篓子里抽出一份报纸递给我,“你最近真的没有关心娱乐新闻。”
“我现在甚至不看报。”
接过报纸扫了一眼,娱乐版头版刊登着两张照片,其中一张是江俊伟,另一张居然是余维之,标题更是耸人听闻——江俊伟携知名设计师共赴断臂山。
不用看内容,也知道写了些什么。
“前几天我们出去玩,被记者拍到,虽然当时照相机被阿伟追回来摔掉,但这些记者还是不放过我们。”
“所以你就利用我来证明你有女友。”
“只有这样,这则新闻的真实性才会大打折扣,读者不相信、他的粉丝不相信,我们才有继续发展的空间,他才不会被迫与我分手。” “你早就知道记者们等在下面?”
余维之颓然点了点头,望着窗外轻声道,“早晨那通电话,是阿伟拨来的,他告诉我他家楼下围满了记者,提醒我这边也要留意。”顿了顿,他继续道,“阿伟在电话里的声音很慌乱很无助很让人心痛,在一起这么多年,我知道他为了得到今天的地位付出了很多,如果这件事搞砸了,一切有可能付之东流,若非逼不得已,我也不会——”说到这里,他转过目光看着我,“对不起,梁爽。”
“小周知道你们之间的事?”
“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她在工作室里撞见我与阿伟在一起,那个时候我骗她说阿伟是来订做礼服的。”
“但是看到那份报纸,她就突然明白了一切。”
“我想应该是这样。”
事情总算明朗化,我在其中扮演的,不过是几个月前我与季文尘事件中顾升平的角色,那个时候,为了保护我的爱情,我也选择了同样的做法,不同的只是,顾升平当时是心甘情愿,我今天却是毫不知情。
“对不起,梁爽。”余维之再次道,“我并不奢求你的原谅。”
“你没有什么让我原谅的。”我抓住他的手。
如果顾升平可以帮助毫不熟识的我,我为何不能帮助相识多年的余维之?与其认为他是在利用我,不如让自己相信,我是心甘情愿帮助他。
“对不起。”
“你今天说完了这辈子所有的‘对不起’。”我挤出一个微笑,“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你想怎样做,那样的话,我会主动配合你。”
“你真的不会怪我?”
“不会。”我轻轻摇头。
“也不会怪我在这件事上一直瞒着你?”
“你不是说过,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私隐?以前我瞒着你与季文尘在一起,你知道后不仅不怪我,还教我怎么织手套。”
我一直陪着余维之,直到晚上将上班时才离开他的住所。
第二天的报纸上已经有了相关报道,由于江俊伟的名气不如季文尘,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铺天盖地。
下午我接到夏露的电话。
“不要告诉我余维之与那个什么江俊伟是来真的。”电话一接通,她就在彼端大叫大嚷。
“你才知道。”
“我刚从瑞士滑雪回来,刚看到报纸。”
“你去了瑞士?我还以为你天天在图书馆温习功课积极备考呢!”正因为这样,这些天来,我一直不敢打扰她。
“先别说我了,快告诉我那是不是真的,真是急死我了,拨余维之的电话却总是转到电话录音,我才不想对着一部机器说话。”
“是真的。”我道。
没料到夏露听闻我的回答似乎并不吃惊,“我也猜到会是这样,如果他们俩不是来真的,难道你与余维之是?打死我也不相信!”
“这么多年的好友没白当。”
“幸好我当初没有爱上余维之这家伙,否则我岂不是很受伤?”这个时候,电话里传来哗哗的翻书声,“你猜我现在正在看什么?”
“不知道。”
“在看报纸上刊登的你们那张接吻照,没想到你为了余维之牺牲这么多。”
夏露并不知道其中的缘由,我也没打算告诉她,任由她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放下电话,我去楼下的报摊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这是这么多天以来,我第一次关注娱乐新闻。
真是好巧,一边是关于这件事的报道,一边则是季文尘筹备巡回演唱会的消息。
他决定重新开唱了?
我觉得有些吃惊,他曾经告诉我,他不愿意站在台上再度歌唱,是因为觉得台下的掌声,不是献给他的歌声,而是献给他的名气——他并不需要失去判断力,失去理智的支持与赞美。
现如今,怎么一切都变了?
或者一切从未有变过,就连这些引起我共鸣的肺腑之言,也只是早就设计好的台词?
我依然按时上下班,工作成了我的避风港,凌晨一点半回到家里,睏得倒头就睡,什么也不用想,是多么美好。
这天,我刚从酒吧里出来,看见暗夜的路灯下倚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他,不是他,是他,不是他……”我在心里默念着一路走近,才确定不是他——借着路灯光,可以看见他左耳下的那颗黑痣。
看清楚来者是谁,我不禁在心底嘲笑自己,难道事到如今,我还盼望着有一天夜里,那个我无法忘却的人会带着一抹熟悉而又温柔的笑容,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那我走了。”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去。
黑暗中,他的背影显得有些落寞。
“喂!”我一阵不忍,小跑几步跟了上去。
听见我的叫声,他转过身,一双灿若星尘的眼眸里凝视着我,此情此景,又让我想起记忆中的许多个夜晚。
“我是真的很感激你,真的。”我觉得有必要使他明白我此刻的心情,然而,话到口边,却又不知如何表达。
“我知道。”
“那你会不会谅解我不懂得如何表达我的感激?”我注视着他那张酷似季文尘的容颜,咬了咬嘴唇,决定不管难堪与否,把一切和盘托出,“也许是因为我失恋的缘故,最近几次见到你,我总会更频繁的想起他,有时候,甚至还错以为你就是他,所以,请你谅解我无法像对待一个普通朋友那样对待你、感谢你的好意,甚至从心底抗拒与你的往来。”
“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真的明白?”
“我真的明白。”他点点头。
也许顾升平真的明白了我的意思,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见到他。
转眼已是夏天,不觉中,我在乐乐吧已经工作了约莫半年,从当初为了逃避现实选择了这份工作,到逐渐的习惯,再到现在,我似乎已经打心眼里爱上了这份工作。
为此,我不仅晚上开工时利用生意冷清的时节向于生学习调酒,白天还报了一个教授咖啡烘焙、煮制的培训班。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忘掉前尘往事,开一间小小的饮品店,当一个快乐的老板娘,就像于生那样。
这天下课后,我绕远路去一条巷子里买老师在课堂上提到的哥伦比亚特级咖啡,抱着咖啡豆从店里出来,刚转弯抬头一看,前面居然是“过路人”咖啡屋。
这里曾见证着我的感情的伊始,但如同“过路人”这个名字一样,我却注定是那段感情的过路人。
不知受什么驱使,我推门走了进去。
迎接我的居然是那位熟悉的领班。
“梁小姐,好久不见。”他像看见老熟人一般与我招呼,“需要坐包厢吗,十洞还空着。”
十洞,我还记得它的洞名为“木兰花令”。
随领班向里面走去,刚进洞就依稀看见对面墙上“木兰花令”几个大字,去年夏天在这里的初次相见,季文尘就是背负着双手立在纳兰性德的这首《木兰花令》前,听见我推门而入的声音,回转身,给了我一个招牌式的笑容。
点了我要的黑咖啡后,我从包包里拿出眼镜,走到这首《木兰花令》前轻轻念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记都那个时候,我还与他讨论过这首词,因为我的明知故问,他还向我讲述过这首词所描写的情感,不知此刻,“变却故人心”的他,是否也会感叹“故心人易变”?
也许,在他丰富的感情生涯中,根本已将我忘得一干二净,也根本记不得去年夏天那么遥远的一些事了。
此刻,只余我一个人在这里看着这首词,希望着“人生若只如初见”。
领班为我端来一杯黑咖啡,放下杯子,他站在一边,并未出去。
“记得你以前喝咖啡,是要多奶多糖的。”他的记忆力惊人,“季先生才喜欢喝黑咖啡。”
对,曾经我喜欢喝多奶多糖的咖啡,那是因为我喜欢咖啡的浓香,又害怕它的苦涩。许多朋友都劝过我,那么怕苦,不如改喝奶茶,但我却依然固执的不肯屈就。与季文尘在一起后的某一天,为了他的口味,我也尝试过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我以为苦涩之后,余在唇齿之间的香味会更加浓烈,然而此后的经历却告诉我,苦涩之后,不一定是甘甜。
如今再喝黑咖啡,我不过是想告诉自己,咖啡就是咖啡,我不能把它当作奶茶。
或许尝过彻底的苦,我会向现实妥协。
“季先生有来过吗?”我皱着眉头喝了一小口咖啡,问站在一旁迟迟不肯走开的领班。
“没有,已经有大半年没来过了,也许这段时间他真的很忙吧,看报纸上的新闻,他又要开演唱会了。真希望在演唱会之前他会再次光顾这里,那样我就可以请他给我留几张门票,你也知道他这么难得才再次开唱,门票有多难买到。上个学期因为他的鼓励,我的那些侄儿侄女们在期终考试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向他们承诺过,如果这个学期还有进步,就带他们去看季先生的演唱会……”
也许是把我当作与季文尘联系的唯一纽带,希望能通过我买到非常抢手的门票,他絮絮叨叨向我描述他的每个侄儿侄女的成绩。
然而,面对他期盼,我却无能为力。
他并不知道,现如今,我想见季文尘一面,不会比普通人更容易。
人生终究不能如初相见!我看了一眼墙上的卷轴,突然想再见一次季文尘。我告诉自己,我只是想再一次证明,咖啡是苦涩的。
我打电话给吴白丁,他告诉我,正巧下午他要参加季文尘“一见倾‘尘’”巡回演唱会的记者招待会,可以带我过去。
“我现在已经不是记者了。”
“怕什么,用你以前教我的法子混进去。”
我们俩在州际酒店外见面,用老法子一前一后混进贵宾厅,其时贵宾厅已经挤满了人,我与吴白丁只得在一个视野不太好的角落里坐下。
“为什么突然想起要见他。”刚落坐,吴白丁便问。
“一个朋友的侄子想要他的签名。”我早已准备好说辞。
“是吗?朋友的侄子。”吴白丁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道,“要你这么大老远跑来要签名,看来这位朋友不简单,是很特殊的男性朋友吧。”
我想吴白丁是误会了,但我没有多作解释。
时间一秒秒过去,主角却迟迟没有上场,大厅里已经略微有些骚动。我看了看时间,相对发布会开始时间,已经整整过了二十分钟。
“他怎么会迟到?”我戴上眼镜向通道那边望去。
“你不知道?季文尘可是出了名的耍大牌不守时。”吴白丁说。
“不会吧,以前我看过关于他的报道,他可是出了名的守时。”
“那一定是谣传,近半年来我多次参加他所出席的活动,对他来说,迟到半个小时就是早到。”
四十分钟后,季文尘还未出现,这个时候,终于有十来个记者按捺不住,不顾工作人员的解释安慰,拿起设备动员大家集体撤离,正闹得不可开交时,戴墨镜穿闪钻衬衣的季文尘终于出现。
然而,还没有回答几个问题,他就推说身体不适要提前离开。
记者们等了这么久,当然不甘心,拿着麦克风,扛着摄影机跟随他一道向通道涌去,其中一个戴眼镜梳妹妹头的女记者更是一马当先挡住季文尘的去路要强行采访,然,麦克风还没递到季文尘面前,就被他十分不耐烦的推了一个踉跄。
看到这里,我不禁呆住了,这是我认识的那个季文尘吗?
“还不去要签名?”吴白丁推了推我。
“算了,我们走吧。”
一路上,我都在回忆方才见到的那一幕,有好几次吴白丁与我说话,我都没有听见。
“你怎么了?”
“季文尘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怎样一个人?”吴白丁撇撇嘴,“并不是我因为莎莎而对他有偏见,刚才你也看到了,他并不像外界吹捧的那样堪称大众偶像。”
“那为什么从没有他的负面新闻见报?”
“只能说他的经纪公司很强势,与各大媒体的负责人关系良好,比如说今天这些记者,就算拍到方才那一幕也不会报道出去,因为老板不允许。”吴白丁长嘘了一口气,“许多同行都对他这种盛气凌人的态度不满,但又不能拿他怎么样,后来,受过他气的记者们就像约定好了似的拼命捧一个气质、风格与他差不多的新人,借此杀杀他的锐气。”
“新人?你是指江俊伟?”
“对,就是他。”
原来江俊伟的快速窜红有着这样曲折复杂的原因,谁说出名是靠实力,更多的,靠的只是运气而已。
然而,联想到江俊伟与余维之那段感情,名利于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束缚?或许他们现在正为名气所累,正后悔着。
但,世间毕竟没有后悔药,纵使后悔也再也回不去。
有时候,摆脱名利不会比获得名利更容易。
“拿不到签名,回去怎么向男朋友交待?要不,等我下次采访他时找机会替你要。”我的沉思使吴白丁误以为我在为拿不到季文尘的签名而烦忧。
“不用了,以这种人当偶像,小孩子会学坏的。”
“所以我就不明白莎莎是怎么想的,自从我了解星光背后的真实季文尘后,就一再劝说她,可她却总是不信,还总是与我争吵。”
“只怪经纪公司的包装水平、宣传手段都太厉害,蒙骗了所有人。”若非今天亲眼所见,只凭口耳相传,我也不会相信记忆中那位温厚儒雅,谦逊有礼的旧情人会是这样一个人。
“算了,一切都过去了。”吴白丁长叹一声。
是的,一切都过去了,我注视着前方广告牌中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依旧剑眉星目,依旧皓齿朱唇,无法依旧的是,我对他那种熟悉感觉。
与吴白丁在地铁站分手后,我接到夏露的电话,她问我在哪里。
我告诉她我现在所处的位置。
“正巧,我就在附近,站在一号口等我两分钟。”
五分钟后,穿着粉色吊带衫的夏露才出现在我视野里,好久不见,她的头发再度长长,拉直后剪了厚厚的齐眉刘海垂在额前。
见面后,她给了我一个热切的拥抱。
“不去图书馆温书,又在外面败家?”我一直都担心她的所谓考试所谓人生计划,不过是说来玩玩而已。
“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昨天就考完了。”
“昨天?不是下个星期吗?”
“算了,我不怪你。”她的心情似乎很好,一把挽着我的胳膊道,“走,跟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看了看时间,“今天不行,我呆会儿还要上班。”
“还在干那份没前途的工作?”
我没有与她理论我的工作是否有前途,只是笑着点点头。
“真没想到你一干就这么久。”
“我也没料到你会真的参加考试,考得怎么样?”
“夏露出马,还有搞不定的事?我就等着录取通知书了。”她自信满满地说,顿了顿问道,“真的不与我一起吃饭?”
“真的不行,今晚店里已经有一位同事请假了,我如果不去他们会忙不过来的。”
“那好吧,本来我是想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男朋友?”
“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一猜一个准!”提起那个男人,夏露的脸上笑开了花,好半天才憋出一副神秘兮兮的神情问,“想不想知道他是谁?”
“不想!”我回答得很干脆,夏露的男朋友我见过太多,但每个都不长久,我实在不想浪费我的感情。
“那个人你也认识。”
“谁?”第一时间,我想到了顾升平,我已经有好久没见他了,难道他与夏露在这段日子里又旧情复燃?
眼看着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夏露却又卖起关子,“不告诉你。”
“是不是顾升平?”迟疑片刻,我还是问出心中的疑问,不知为何,我竟然十分紧张这个问题的答案。
“想知道,明天中午去这个地方。”她从包包里抽出一张某家新开业餐厅的宣传单给我,向我挥了挥手,“回头见。”
第二天中午,我依照宣传单上面的地址找到了位于仁爱路附近的这间餐厅,是一间很小很精致的中餐厅,座位与座位之间,只是用了一米高的实木屏风隔开,所以站在大门口,餐厅内的所有陈设都一览无余。
夏露他们还没有来,我却看见另一个人——苏醒,他坐在离大门不远的地方,正向我微微颔首。
“你也在这里用餐?”我走过去与他打招呼。
“嗯。”
“夏露约了我在这里见面,可她好像还没有来。”我看了看门口,指了指旁边一组空着的桌椅,道,“不妨碍你了,我在那边等她。”
“或许你应该坐在这里。”苏醒站起身来,拉开他斜对面的那把椅子。
“嗯?”我正想问为什么,就听见夏露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又迟到了。”
话音刚落,一个红色的身影闪了进来。
苏醒走到旁边,拉开他正对面的那把椅子,等夏露一屁股坐下后,才道,“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其实我到的很早,只是这附近总是找不到停车位,害得我转了一圈又一圈,所以才来迟了。”
“这个理由上次已经用过了。”苏醒笑了笑。
“你总是不信我!”夏露白了他一眼,娇嗔地说。
“你们——”从这两人的对话神情,我大概明白了什么,扶着椅子缓缓坐下,却又有点不敢置信,他们俩个,特别是夏露对苏醒,从来都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什么你们不你们的,这个男人就是我的男朋友。”
从方才的惊诧中走出来仔细想了想,又觉得这并不突兀,夏露对苏醒有好感,应该从她决定参加考试开始,否则,以她的性格,怎会突然开窍?
为了苏醒,她能坚持备考,心甘情愿改变自己,足以见得,她对这段感情是很认真的,他在她心中的地位,也并非她以前诸位男友能够比拟——以前,她从未想过为任何一个男人改变自己,她的信条是,不适合,便分手。
念及此,我不由得有些担心的看着坐在我斜对面的这个男人,她对他如此认真,那么,他对她呢?
这个男人在去年的这个季节,曾向我表露过长达七年的爱恋。
“你们先点菜,我去一下洗手间。”夏露拍拍我的肩道。
“你真的很爱很爱夏露。”待夏露离开后,我问苏醒,虽然这样问有些突兀,但我管不得那么多。
我只想确定他对夏露的感情,确保后者不被伤害。
我尝试过用情至深却被无端端抛弃的滋味,可谓苦不堪言,实在不愿我的好友继我之后再作尝试,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夏露,也许并不如我这般坚强。
“我会爱护她,好好宠她,对她负责,如果她愿意下嫁于我,我也很乐意娶她。”像是早已准备好一切,苏醒十分流利的回答。
“你能不能保证心里不再有第二个女人?”我认真的看着他。
“梁爽。”他注视我半晌,突然侧过头去,望着窗外互相搀着走过马路的老夫妇,意味深长地说,“你看这对老公公老婆婆,年过半百,却依然携手,是不是让人很羡慕?”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确让人羡慕。”
“但是,我们却无法肯定,这位老公公的初恋情人一定就是这位老婆婆,这位老婆婆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一定是这位老公公。”
我转过头看着他,似乎明白他想对我说什么。
“这世上许多结成眷属的夫妇,不一定彼此爱得死去活来,不一定是彼此心中的那个唯一。”顿了顿,他再道,“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够遇到一个爱他同样他也爱着的人,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些人往往都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也往往明白,美好的人与事深藏在心底,也许会更长久。”
听完这席话,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吃完饭,差不多是下午两点,苏醒要赶回医院准备一台手术。
“我送你过去。”夏露说着就要去取车。
“不用,不用。”苏醒连忙拉住她,替她理了理耳边的一缕头发,含笑道,“医院离这里这么近,你找停车位的时间我已经走了个来回。”
“又糗我。”她揪了他一把,还是不依。
“乖,听话。”他拍拍她的肩,“你不是说要买一条裙子吗?下午与梁爽去逛逛,我做完手术过来接你。”
与苏醒告别后,我与夏露去取车。
“怎么样,这次我找的男朋友还不错吧!”
“很不错。”
“夏仁川也这么认为,我带着苏醒回家,他老人家笑得合不拢嘴,还支使张妈偷偷问我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不过,我还没想过这么早嫁人。”
夏伯伯当然笑得合不拢嘴,哪位父母骨子里不疼自己的儿女,苏醒与夏露原来交的那些小混混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小混混?不知顾升平是不是也算在其中,若是,苏醒与之相比,也算不得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笑着摇摇头,最近怎么总是无缘无故想起他。
“傻笑什么?”夏露问。
“想起一个人。”我回过神来,转过话题,“去哪里买裙子。”
她告诉我一个专卖店的名字,若我没记错,这个品牌只做男装,我正要开口询问,她却接着道,“过段时间是苏醒的生日,我打算买一套衣服送给他,方才说买裙子是骗他,是想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真甜蜜。”
“羡慕吧?”夏露得意的向我眨眨眼。
我点点头。
“对了,忘记问你一件事。”坐上车,夏露发动引擎,“老早以前听尤莉提起,说是深更半夜看见你与顾升平在一起,我每次打电话都想问你,可是每次一拿起电话就把这事给忘了,你与顾升平之间没什么吧?”
“没……当然没什么。”这是实话,但不知为何,我却像是在说谎般,红透了脸颊。
夏露看了我一眼,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朝另一个方向驶去。
“不是去时代广场吗?”
“不,先去顾升平家里。”
“去他家?为什么?”
“带你去他家看看,算是给你打一剂预防针,当你看见那乱得跟狗窝似的客厅与床底的黄色杂志,我想你对他就不会有什么幻想。”夏露拍了拍方向盘,没好气地说,“真不知道我以前是不是被鬼迷了心窍,怎么总是喜欢这种垃圾。”
“他没有你说的这么不堪吧。”我不自觉替顾升平辩护,却也没有阻止她继续前行。
顾升平是怎样一个人,我也很好奇。
夏露耸耸肩,一副你看了就知道的模样,不再与我理论。
车子驶到一个巨型露天二手市场,转了进去,也不知转了多少个圈,终于在一栋旧房子前停下。
“这里?”环顾四周,环境的确不怎么样。
但环境,又能说明什么?
“跟我上来。”夏露拉着我“咚咚咚”来到三楼,敲了敲走廊尽头的一扇门。
里面没有回应。
“他好像不在家。”
“怎么会?依他的习惯,这个时候都在家里睡觉。”说话间,夏露又大力拍了几下门,大概是旧楼房的隔音效果不好,使对面一户人家以为是敲他们的门,一个只穿一条内裤相貌猥琐的男人打开门探出头来看了看,又缩回头去,用力把门关上。
“算了,他是真的不在,我们走吧。”
在我的劝告下,夏露罢了手转身正要走,却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包包里一阵乱翻,不久后,她拿出一把钥匙,在我面前晃了晃。
“差点忘了,这是那混蛋留在我这里的钥匙,分手后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打算还给他,可是约好了时间却不见他来。从那天起,我就一直带着这把钥匙,打算哪天在街上遇见,可以及时还给他,没想到今天,这玩意儿却派上用场。”
也不理会我的劝阻,她将钥匙插进钥匙孔里,手法熟练的将门向上抬了抬,再用力将钥匙一扭,门吱呀一声就开了。
“让你看看他住的狗窝。”夏露推开门,一句话还没说完,就愣在那里。
她前倾着身子扫了一眼卧室,又退后几步,看了看大门外的门牌号,复又瞧了瞧手里的钥匙,疑惑地说,“没错,是这里呀。”
我这才看清屋中的陈设。
并非夏露所说的“狗窝”,与外面的环境给人的观感也大相径庭,屋子的确有些陈旧了,但却收拾得一尘不染,屋内的家俱杂物相对于狭小的空间来说是多了点,但都摆放得规规矩矩的,一点也不觉杂乱。
“咦?他是不是搬走了?”夏露回过神来,摸摸沙发靠背,又拉了拉窗帘,快步走进卧室,拉开衣柜门,查看半晌后,又道,“不对,这皮箱是他的,挂着的几件衣服也是他的。”
“难道他突然转性了?”她回过头来问我。
“我怎么知道?别翻了,我们快走吧!”
“转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像是没听见我在说什么,自言自语否定了方才的假设,弯下腰来向床底探去。
大概,她是在找收藏在床底的黄色杂志。
摸索了半晌,像是一无所获,她直起身子,一副不甘心的模样,直念道,“不可能,不可能。”
我似乎也忘却这是一次非法闯入,如同她一般好奇的打量屋中的一切。
这的确不像是在演艺吧工作的顾升平的家,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经历,如果真如他所说,他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但是他的卧室里,却有一只装满书的书架。
书架看上去比屋内其他的家俱要新,油漆色彩也不同。
我顺手抽出书架上的几本书瞧了瞧,虽然有翻看过的痕迹,但还是可以看出,这些书都是近段时间新买的。
视线缓缓上移,我突然看到一列我所熟悉的书脊。
我怎么也不会忘记,这紧挨着放在书架最顶层的好些本书,是去年我因为“纳兰性德”这部电影采访季文尘后,他推荐我阅读的。
而今,同样的书却出现在顾升平的书架上。
这,难道只是个巧合?
“走吧。”夏露终于死心。
“走?”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走难道留在这里做客?”
她将钥匙放在一个五斗柜上,拉着我就往门口走去,刚打开门,就与一个掏出钥匙正要开门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是顾升平,他看了看夏露,又看了看我,一脸惊讶。
真是尴尬!
我正要解释,夏露却抢先一步,没好气地说,“看什么看,我是来还你钥匙的。”她向身后的五斗柜呶呶嘴,“你这人真是不守信用,约好了时间拿回钥匙却爽约,还要麻烦我亲自送上来。”
看了夏露的表现,我才明白什么叫先声夺人,明明是我们私入他人住宅,是我们理亏,她却说得好像是顾升平麻烦我们一样。
“那就谢谢你了,要不要进来坐坐?”迟疑片刻,顾升平笑着道。
看上去,他并不计较我们的冒然闯入与夏露此刻的态度。
“不用了。”许是没料到对方的反应,夏露有些木讷得说。
“那好,什么时候有空再来玩,我一般都是这个时候回家,如果没有什么事,我晚上都会呆在家里。”虽然是与夏露对话,顾升平的目光最终却落在身上。
“你——”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想问出方才缠绕在心头的诸多疑问,话到嘴边,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难道问他,为什么无论他的举手投足、谈吐风度,还是他的书柜,都带给我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连我自己都能回答,这是错觉——因为他的相貌酷似季文尘,带给我的错觉。
或许,我还是没能彻底忘记季文尘。可是,为何当我见到真实的季文尘,反而却失去了那种感觉?
难道,难道我爱上了顾升平? 回程的路上,我满怀心事,夏露亦然,陪她购得苏醒的生日礼物后,我们就匆匆分手。
晚上上班时,我接到她拨来的电话。
“我去‘梦中人’演艺吧打听过,他们说顾升平早就没在那里唱歌了。”电话一接通,她立即道。
“难怪他说他晚上会呆在家里。”
“你觉不觉得顾升平有点奇怪?”
“什么奇怪?”值得奇怪的,兴许只是我对他的感情。
“他与以前不同了,以前与我谈恋爱的时候,他不是这个样子。”夏露若有所思地说,“今天晚上的事若是放在以前,他早就一手一个把我俩揪出来了,才不会那么客气呢。”
我不知道以前的顾升平是什么样子,夏露与他恋爱的时候,我与他只有点头之交,而后,虽然因为偷拍事件,我们相处了一个晚上,但那也仅仅是一个晚上而已,我觉得我根本没有了解真正的他。
然而即便如此,那个晚上的他与现如今的他也是不同的。
那时候,他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说话间,常透着对这个世界的不满,他固然自负,但这却是由他骨子里深深的自卑感造成的。
如今呢?如今他好似心态平和了许多,似乎云淡风清,不再计较什么。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季文尘,虽然分手以后,我不再与他有过近距离接触,但就上次记者招待会的情况来看,他的变化也是惊人的,这段时间偶尔想起,我仍是不愿相信这个他就是我曾经深爱过的他。
一个人,能在短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吗?
或者——
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十分奇怪的想法。
接连好几天的时间,我上班时都心不在焉,有好几次都弄错了客人点的饮品。
“你怎么了?”在向第三位客人陪不是后,于生也发现我的不妥。
“我的直觉告诉我一些事情,理智却告诉我说那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此时此刻,我应该相信直觉还是理智。”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灵。”
“但那件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的不可思议的背后,都有一个理所当然的理由,关键是你知不知道这个理由,若知道,就不会觉得不可思议了。”于生含笑道。
理由?我皱了皱眉头,因为一个虚无的猜测去寻找一个不可能存在的理由,这让人更加难以理解。
然,我还是决定不惜一切解开心中的那个谜。
决定之后,我立即联系夏露,问她知不知道顾升平离开“梦中人”后去了哪里。
“不知道,尤莉告诉我,他离开之后就没有与他们联系过。”夏露想了想道,“不过她的一个朋友有几次看见他出入拿铁路附近的一间正在装修的店铺。”
“哦?”
“你说这个人究竟是怎么了?好不容易混成了台柱,却又轻易辞了工,听演艺吧的人说,他似乎急着要走,还赔了一笔违约金给老板。”
夏露的话,使我那不可思议的猜测逐渐向真实靠拢。
“上次,你不是说他与以前不同了吗?”我突然决定告诉她这些天我想到的一些事。
“对呀,我是说过,难道你不这样认为?”
“你相信一个人在短时间内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我看着夏露,其实,这半年来,她的改变很大,突然不再当模特,突然发奋重新参加考试,但是,她的改变,一半是因为爱情的因素,一半是因为家庭原本赋予她的教育对他的影响,于她来说,只不过因为年龄的增长明白了事理,不再与家里赌气,从而重新回到生活的轨道,顾升平则不然,他是对人生观、事业观以及本人性格的完全颠覆。
“由不得人不信。”她却说。
“兴许他已不再是他?”
“不是他那是谁?”
“是另一个人。”我还是不愿说出“季文尘”三个字,我害怕这三个字在带给我希望之后又让我失望。
夏露看着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你是说季文尘?”
“你说有没有可能?”
“你是说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一个闪电之后,上帝把这俩人的灵魂给交换了?”夏露双手比划着,神情夸张地说。
“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不然,凭什么季文尘会突然变成顾升平?”
是啊,凭什么季文尘会突然变成顾升平?
“我就是想弄明白凭什么、为什么。”
“你到底想怎么样?”见我神情严肃,夏露也不再与我开玩笑。
“跟着他。”
“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跟着他总会有发现。”
夏露向来就是个行动主义者,即刻拉着我来到拿铁路。我们不知道门牌号码,只好从街头向街尾走去,一路上留意正在装修的铺子,临到街尾时,终于看见一间正在装修的店面。
“该就是这里了。”夏露转过身就要向里面冲去,“走,我们进去看看。”
“万一他在怎么办?”我一把拉住她。
“那怎么办?在这里干等着?”
我向街对面望了望,看见对面正好有一间西餐厅,立即拉着她走了进去,寻了一个临窗的座位坐下。
“这要等到什么时候。”不到一刻钟,她已经不耐烦,不停向对面张望。
“他上次是差不多五点到家。”
“也就是说我们还要等——”夏露看了看时间,立即泄了气,“等三个小时。”
“嗯。”
“你下午不是还要上课吗?”
“已经学成出师了。”
“好吧,好吧,陪你等。”
她招招手,要了一大堆食物,等她吃完喝完,昏昏欲睡之时,我终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店铺里走了出来。
“他出来了。”我摇了摇快睡着的夏露跟了出去。
一路跟着他到了地铁站,见他上了地铁,我们也跟着从后门上了去,所幸此刻是上下班高峰期,车厢里特别拥挤,他与我们又一头一尾站着,只要不特别留意,就不会发现我们。
地铁由市中心向郊区行去,每到一站,下的人都比上的人多,车厢中部渐渐空了出来,我与夏露只有借着身前一个大胖子的掩护,勉强藏身。
“快看。”夏露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袖,小声道。
透过胖子腋下的空隙望过去,我看见原本已经有座位坐下的顾升平正起身给一位身怀六甲的女士让座。
“现在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是顾升平了。”夏露说。
地铁再次到站,顾升平走了下去,出站后,他拐进一条小路,走进一个菜市场,不久之后,提了大包小包的蔬菜食材从里面出来。
“季文尘会做饭吗?”夏露问我。
“他——”
原本很简单的问题却把我难倒,季文尘会不会做饭,我根本不知道,虽然我们相处过一段时间,但对他衣食住行这些细节,我却一无所知。
我对他的了解,原来并不比那些粉丝多多少。
“顾升平会吗?”我反问。
“他会吃饭。”
这次跟踪,最终以送顾升平抵家为句点,接下来的三天,他依然如此,从店铺出来后就去买菜,然后回家。
夏露的兴致被这种单调的重复消磨殆尽,到第五天,失去新鲜感的她便不再陪我一起“发疯”。
“这比苏醒做手术还无聊。”她这样总结。
我只有一个人行动。
一段日子过去,拿铁路那间店铺都快装修完毕,我却还是没有什么发现,若非要说注意到什么,那就是每次顾升平经过季文尘的广告招贴时,根本不会多看一眼。
他的生活,比一个普通人还要普通。
我一天比一天失望,却一天比一天不肯死心。
这天晚上打烊后,我刚从店里出来,却意外看见顾升平侧身对着我站在外面。
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是不是发现什么了?因为心虚,我本能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寻思着是不是绕道离开。
“我有这么可怕吗?”
“只是没料到你会在这里。”见他发现我,我只有迎上去。
“来这里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他也向我走来,“你很喜欢这里的工作,对不对?”
“嗯?”我瞪大眼睛看着他,难道他深夜前来,只是为了问我喜不喜欢现在的工作?
“应该是的,否则,你不会学习调酒与咖啡煮制。”他替我回答。
“你怎么知道?”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我想请你替我打理一间咖啡店,不知你是否愿意?”
“咖啡店,拿铁路的那间?”
“你怎么知道?”这回轮到他吃惊了。
“听说的。”为了证明答案的真实性,我补充道,“听你以前在梦中人的同事说的。”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莞尔一笑,“那么,你愿意吗?”
“我只会端盘子,不会管理。”
“没关系,那只是一间小店,没有多少事需要管理。”
“那为什么请我?”
“因为有这方面经验的人,我只认识你。”
就这样,我向于生辞工,升级当了咖啡屋的店长。一方面,经过那么多天的学习,我也想亲自打理一间咖啡屋,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了这份工作,我能够接近顾升平,更好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咖啡屋的确很小,只有五组大小不等的沙发,沙发架子由原木制成,上面放着舒纯色棉布椅垫,椅垫厚实且舒适,人靠坐在上面深深陷进去,周身被柔软的棉布包围,温暖而甜蜜,像重回恋人的怀抱。
第一眼见到,我就爱上了这个地方,我梦中的咖啡屋,也不过如此。
“如果生意不错,就把二楼的店铺也盘下,这里做一个宽敞的木头楼梯通往二楼,楼梯左侧不做扶手,而是放一个高达两层楼的实木书柜,里面装满书。”顾升平说,“一梯二用,如果够不着书柜上的书,可以站在上面拿。”
“在楼梯上还可以放一些坐垫,客人如果愿意,就能够很随意的坐在楼梯上边看书边喝咖啡。”
“我们的想法不约而同,咖啡屋原本就是一个休闲放松的地方,我要做一个宽敞的楼梯正是这个用意。”
由于理念相同,我与顾升平共事是十分愉快的,我们一起选购煮制咖啡所需的器具,又一同决定了窗帘的款式颜色,最后只剩下店名没有着落。
“叫‘有缘人’怎么样?”顾升平问我。
“有缘人?”我念着这三个字,突然想起了另一间咖啡屋。
那间咖啡屋叫“过路人”,在那里相识相爱的恋人,最终成了路人。
那和“有缘人”呢?叫这个名字,至少给终成路人的恋人们一个美好的憧憬。
“好,就叫‘有缘人’。”
决定好店名,顾升平打算亲自做招牌,我们当天去附近农场买了一块带皮的木头,借了一辆三轮车拖回店里。他用木工师傅留下的刨子将木头刨平,然后用电烙铁在上面一笔笔刻字,我则去饰物店买来数百个铜铃,夹杂着这彩灯串成一串,固定在招牌周围。
做好招牌,将其固定在店门外,已经华灯初上。
“累了一天,饿了吧?”顾升平脱下工作服。
“肚子早已抗议过。”
“走,我请你吃饭。”
“好。”
我披上外套正要出门,顾升平却关上正门,带我向后门走去。
与后门相连的是一条小巷,这是通往另一条路的近道,来到那条路上,顾升平拉着我向左拐进一个小区,向其中一栋住宅楼走去。
“去朋友家吃饭?”
“去我家,我亲自下厨慰劳你。”
“你家?”
“我搬家了。”乘电梯至顶楼,顾升平掏出钥匙,“为了方便就近照看店铺,我搬到这边居住。”
他的新家是一套普通的三居室,只做了简单的装修,旧家的所有家俱几乎都扔掉,只留下上次看见的那个书架放在书房里。
新购置的家俱是白色的,配上浅蓝色的窗帘,整个家给人一种异常清爽的感觉。
“你先用这个填填肚子,我去做饭。”他丢给我一袋饼干,我看了看,居然是我惯常爱吃的那种磨牙饼。
“要不要帮忙?”我提着饼干来到厨房。
“不用。”
看上去,我也帮不上什么忙,汤是早就炖好了的,菜也全部切好,用保鲜膜包着,一盘盘整齐放在桌上,只等着下锅。
“这是清早起来准备的。”见我盯着那些菜满脸疑惑,他解释道。
我走到他身边揭开煮锅,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真的是你做的?”我不太相信地问。
“只此一家。”
“夏露说你只会吃饭。”
“她怎么会知道?”油已经烧热,他揭开其中一盘菜料的保鲜膜,倒了进去,接着道,“再说,人是会变的。”
人真的会变得这么彻底?
看着他熟练的在厨房里劳作,我更加疑惑了。
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若说他是顾升平,可不仅他的前任女友夏露,就连之前与他只见过几面的我也觉得他的变化着实太大,可是,若说他是季文尘又何尝不是如此,谁能想象一位天皇巨星会卷着袖子套着围腰在厨房里做饭?更何况那张脸,那颗痣,难道真如夏露说所,是一个闪电将两个人的灵魂交换?不可能!
不到半个小时,四菜一汤已经全部出炉,顾升平打开客厅外露台的吸顶灯,连菜带餐桌搬了出去。
露台很宽敞,除了刚搬出来的一张小餐桌、两把餐椅外,另一侧还放了一把舒适的双人沙发。
“你也习惯坐在外面?”我指着那把沙发问。
“外面空气宜人,坐在外面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好。”
“不仅如此,还可以看星星。”我抬头望去,大概因为楼层比较高,今夜的星星似乎特别明亮,可是,我的牵牛星又在哪里。
我望着眼前这个男人,是他吗?
“快吃吧,菜凉了。”
我低估了顾升平的厨艺,如果我从不认识他,我真的会误以为他是位大厨,用完餐,我挺着吃撑了的胃厚着脸皮问,“下次什么时候再请我?”
“如果你愿意,随时。” 准备工作一一妥当,咖啡屋终于能够在预定时间开业,为了庆祝新店开张,夏露一定要请几个朋友一起聚聚。
“你不介意顾升平?”
“他现在是你的拍档,没办法,我只有爱屋及乌,再说,如今他看上去好像也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
“既然这样,就在‘有缘人’吧?”我建议。
“真是肥水不落外人田!”
我把这事告诉顾升平,他欣然同意,商量之后,聚会的日子定在开张的前一天。
这天,我买了大包小包的零食水果回到店里,没过多久,夏露与朋友们陆陆续续到来,才刚坐下,就看见一个艳丽的身影推开店门走了进来。
“对不起,我们今天还没有正式营业。”边说着,我起身迎去,话才说到一半,就认出那个人是尤莉。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也不用人招呼,她自顾着向里走去,一屁股坐在我方才的座位上,顾升平见状,挪了挪身子,空出他与夏露之间的空隙,让我坐下。
是谁请她来的?顾升平吗?
我正疑惑着,夏露在我耳边小声道,“是我请她来的。”
“为什么?”有此一问,是因为我知道夏露自从立志要当医生后,就很少与以前的同行们来往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夏露看了一眼尤莉,又盯着顾升平道。
话才刚落,门再一次被推开。
这一次,就算逆着光,我也能认出站在门口的人是余维之。我没想到他会来,在这之前我拨电话给他,迎接我的还是电话录音,我以为他仍旧没有准备好见我。
“祝贺新店开张。”他把一束漂亮的百合花交给我后,在顾升平搬过来的一把沙发上坐下。
我惊喜的看了看余维之,又回过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夏露。
“不是我叫他来的。”夏露小声道。
那是谁呢?
“是我。”顾升平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伸出手来,拍拍我的手背,在我回过头将目光投向他的那一瞬间,与我相视而笑。
是他,他怎么知道我心底一直无法释怀的遗憾?
然而,没等我问他,他却起身去泡制咖啡。
“我来帮你。”我不忍见他一个人忙碌,走过去道。
“你去陪他们吧,总不能两位主人都不在场。”
“可是,你会吗?”我一直以为煮制咖啡是我应该干的活,毕竟我参加过培训,而他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请我的。
“永远不要小看别人。”他扳过我的身子,将我向外推去,像是不放心的叮嘱我道,“多与余维之聊聊。”
待我回到朋友们身边坐下,夏露再一次向我感叹,“这是顾升平吗?”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盯着顾升平在吧台后忙碌的身影出神,回味刚才他所说的那句“总不能两位主人都不在场”。
不知为何,我居然十分享受与他同为主人招待宾客的感觉。
顾升平煮制的咖啡比我想象中要好,还懂得照顾每个人的口味,特别是我,他为我煮制了一杯只有五分之一咖啡,却有五分之四奶泡的变种卡布其诺。
一次聚会,宾主尽欢。
收获最大的是我,我重新得到余维之的友谊,其次是我们的咖啡屋,临别之际,余维之承诺用最快的速度为我们免费设计制作一套工作服。
“真谢谢你。”朋友散尽后,我对顾升平说。
“谢我什么?”他关掉吸尘器,停下手里的活。
“你帮我找回了余维之,真好,他不再不理我了。”我抹干杯子,一个个依次放好,“告诉我,你是怎么说服他的?”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轻描淡写地说。
我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
“不要这个样子看着我,好像我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似的,其实我也是为了我们店铺,你看,我们只用了一杯咖啡,就换来名设计师为我们设计工作服。”
我知道他这样说,只是不想让我觉得欠他什么,为了不拂他心意,我向他眨眨眼,笑道,“看来这是双赢。”
“的确!”
清理工作持续到夜晚,在对面的餐厅用过晚餐后,顾升平送我到地铁站,刚回到家里,我就接到夏露的电话。
“打得早不如打得巧,真担心你还在店里。”电话一接通,她便道。
“你可以拨我手机。”
“拨你手机?万一你还在店里、顾升平还在你身边怎么办?”
“有什么事他不能知道?”
“真没记性!下午你不是好奇为什么我会请尤莉过来吗?”
“为什么?”她不提,我还真忘记了,难道请尤莉过来与顾升平有什么关系?难道他们之间会有什么?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由一紧。
“因为尤莉是顾升平的同乡,老乡见老乡,当然不可避免说点家乡话,如果现在这个顾升平会说家乡话,那他就是原来的顾升平,反之,他就有可能是季文尘。”夏露得意地说,“我是不是特别聪明,能想到这么一个迂回曲折的法子?”
“聪明。”我笑道。
“我以为你会很着急的追问我顾升平会不会说家乡话。”
“他会吗?”
“会,而且说得很流利。”
“哦。”
“哦什么哦?他不是季文尘,难道你不失望?”
经她提醒,我才发现,我的确没有一丁点的失望。曾经,我花了无数个下午,风雨无阻的跟踪他,只想弄清楚他是谁,曾经,我为了他是顾升平还是季文尘辗转反侧,然而再回首,那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我也这才回忆起,我已经很久没去注意街边的广告,不再关注、更不再逃避关于季文尘的一切。
我是把他忘了吗?
或者,我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夜里在那盏牵牛织女水晶灯的照耀下,我拿出那只怪手套戴在右手上,做了一个OK的手势,往事虽然已经遥远,但却依然存留了一份永恒的温馨在心底。
店里的生意比我想象中要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已经有了老顾客,他们多半是附近小区的住户,男女老少都有,在用过晚餐后,习惯来店里坐坐。
他们喜欢那种一坐下,不用说什么,就有人端来热腾腾的咖啡的感觉,说是这样,给人一种回家的错觉。
这全靠顾升平,他能记住每位客人的口味。
日子久了,熟客之间也相互熟稔,每个周末,他们自发在咖啡屋里聚会,讨论书籍、电影、音乐与时事,其中不乏退休的老学者、流浪的画家、初出茅庐的导演……
渐渐的,这成为“有缘人”咖啡屋的主题活动,逢周末晚八时举办,讨论主题会早早写在店外的黑板上,吸引有兴趣的“有缘人”参加,每到这个时候,安静的咖啡屋就变得热闹起来,兴致高昂的客人们侃侃而谈,往往到店铺打烊时还迟迟不肯离开。
逢双数月的月末,店里还会举行一次才艺秀,这个时候,画家会当场作画,诗人会诵读自己的作品,歌手会唱歌……
我与顾升平都没想到,“有缘人”的定义,会比我们初始设定的,要广义许多。
这天的才艺秀上,当店里的客人从我口中得知顾升平也会唱歌时,都拍着手向吧台那边叫道:“老板,来一个,老板,来一个。”
“我还要为你们煮咖啡。”顾升平笑道。
“咖啡我们今晚可以不喝,歌却一定要听。”一位客人叫道。
“对对对。”另几位客人连声附和。
见顾升平仍旧推辞,他们将目光转向我,央求道,“老板娘,你就劝劝老板,请他为我们高歌一曲。”——店里的熟客都习惯称他为老板,称我为老板娘,尽管我解释许多次我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关系,他们却还是照叫不误,渐渐的,我们也不再解释,任凭叫去。
“难得这么高兴,就唱一首吧。”我对他说。
“老板娘发话了,老板还不过来。”刚开始那位客人对他猛招手。
“好吧。”顾升平看了我一眼,抹干手从吧台后走出来,向刚表演完的一位歌手道,“能借用一下你的吉它吗?”
“非常乐意。”
顾升平拿着吉它坐在沙发上,开始弹唱:
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曲子是陌生的,词我却很熟悉,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用藏语写成的一首诗,这是其中的一个翻译版本。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吉它声中,顾升平反复吟唱。
转山转水转佛塔,费尽一世的千辛万苦,只为途中的遇见,不知这是怎样的一种深情。我抬起头,注视着顾升平,而他,也正注视着我,目光中仿佛饱含着千言万语,嘴里依旧吟唱着: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一直无法忘他吟唱时的目光,直到这天与夏露、余维之在外面吃饭,我还在思索那目光里,有着怎样的深意。
我们会是途中的一种遇见吗?
“大忙人今天怎么有空与我们一起吃饭?”夏露到得比较迟,一见我就用一种不阴不阳语调揶揄我。
她是气我前几天换季打折时,没有抽出空陪她逛街扫货。
“请了两位店员,自然就空出时间来。”
“看来顾老板的生意还不错。”
“请了人,是不是要多做两套制服?”余维之问。
“是不是免费?”
“当然!”
说是如今各有各的事要忙,难得聚一次,夏露点了满桌子的菜,然而还没吃到一半,苏醒的一个电话就使她扔下我们匆匆离开。
“这家伙,总是说我们没空陪她,她自己不也一样,男友的电话一来,就把我们掠在这里,以前她可不是这样。”我盯着夏露的背影埋怨。
“以前她是小孩玩过家家,这次才是真的恋爱,看样子,他们俩的好事近了。”余维之说。
“你呢,最近怎么样?”
“工作室又接了一大堆订单,忙都忙不过来。”
“你知道我不是指这个,他现在在演艺圈差不多能与季文尘平分秋色,这对你们的关系有没有影响。”
提到江俊伟,余维之一声叹息,“很久以前,我是个小裁缝,他在剧组里打杂跑龙套,那个时候在一起没有名没有钱却拥有最简单的快乐,然而,我们却没有意识到这份快乐的珍贵,非要约好了一起奋斗,如今彼此功成名就,想不到名利却成了我们最大负累。”他苦笑一声,喝了一口已经凉却的茶水,道,“只能通过报纸杂志见到彼此,得到彼此的最新消息,你大概也了解这种滋味不好受。”
我当然了解,只是在我认识季文尘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我与他并没有享受过普通恋人的乐趣。
如今回头去想,如果他不是季文尘,如果不是因为他周遭的环境以及他所面对的来自经纪公司、粉丝们的压力,兴许我们的结局会改写。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还误以为他是林辰时,在医院的露台上,他曾向我感叹过:一夕成名,当然诱惑人,但,这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却想出去。
那个时候,他没有必要对我伪装什么,这应该是真心话吧。
只是,真也好,假也罢,这一切都已经成过往。
“你与顾升平怎么样?”说完自己的事,余维之问我。
“我与他能怎么样?”
“梁爽,你应该重新开始一场恋爱。”
“与谁?”
“与任何一个你与他在一起觉得心安、快乐的人。”
虽然余维之没有说明那个人是谁,但我知道,他口中的那个人是顾升平。
“顾升平用什么把你收买了。”我笑着问他。
“用他对你的关心。”顿了顿,余维之道,“说实话,自那日他来找我之前,我对他的印象都不怎么好,他与夏露在一起的时候我与他见过几面,那个时候,我真的很不愿意我的任何一位女性朋友嫁给他,好在当时我也清楚,夏露并非她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认真。”
余维之看人一向很准,回想从前,我对顾升平的印象也不过如此。
“但是这次见面,无论举止谈吐,他给我的感觉都全然不同。”余维之接着道,“初时我很惊讶,细谈之下,知道他那么关心你,那么担心我与你之间的关系影响你的情绪,才恍然大悟,他的改变,许是因为爱情。”
“爱情。”我重复着这两个字,陷入沉思中。
“怎么了,仍是不知道你爱的是他还是季文尘的影子?”
“不。”我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犹豫?”
“因为——害怕。”
“怕什么?”
“害怕这一切到头来又是一场梦。”我终于说出了这段日子以来深埋在我心底的隐忧,“我们都很清楚他以前是怎样的一个人,也很清楚他以前的经济状况,于前者的转变,我们或许可以说是因为爱情,但于后者呢?他哪来的这么大一笔钱,又是开店又是买房子?”
“你可以问他。”
“可我害怕真相不是我想要的,害怕问过之后甚至连现状都不能维持,害怕这场梦会匆匆结束。”我自嘲的笑了笑,“梁爽,梁爽,我真是有负于这个名字,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自己不是一个爽快的人。”
“那是因为你遭遇了真爱。”余维之轻叹一声,像是在安慰我,却更像是在感怀自身,“面对真爱时,再果断的人都会变得犹犹豫豫。”
是啊,又何尝不是如此,于工作上,他是何等的决算果断,运筹帷幄,可是面对他的那段感情——
谁人又不是如此呢?
与余维之告别之后,我乘地铁去拿铁路,虽然顾升平准了我一天假,但每天不到店里看看,我总觉得若有所失,十分不安。
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这份不安,是因为店,还是因为店中人。
从地铁站出来,刚走到店门口,就嗅到一股隐隐的清香,这种味道,与平日的咖啡香是不同的。
果然,刚跨进店内,我就看见店里到处都点缀着香水百合。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指了指吧台上的一束香水百合,问一旁忙碌的安妮。
“我也不知道,老板让放的,还再三嘱咐我们不要挪动。”
“他——”我环视一周,点缀鲜花,的确可以为店里增添一些生气,但如此这般,是不是太浪费了?为了经营成本,我打算与顾升平商量一下,以后就算用鲜花点缀店铺,也用不着买这么多,“老板在哪里?”
“他去了外地,安置好这些花就走了。”
“出远门?怎么没听他提过?”
“好像是今天早上临时决定的,去见一位供应商。”安妮从吧台下面的柜子里抽出一封信递给我,“这是他留给你的一封信。”
我捏了捏信封,很厚实。
这人真奇怪,就算有事要急着离开,也可以打电话给我交待一些重要的事情,何必写信?然而在拆开信封的那一瞬那,我又感觉到事有蹊跷,如果他是临时决定出去谈生意,又何来时间写这样厚厚一封信给我?
梁爽:
你愿意成为“有缘人”真正的老板娘吗?如果你愿意,就拆开另一个信封,否则,就当这张信纸从未存在过。
这封求爱信来得太突兀,让我有点措不及防,一时之间,我握着信纸愣在那里。
“你怎么了?”安妮拉了拉我的衣袖。
“没,没什么,我出去一下。”
揣着信封信纸漫步在拿铁路,回忆起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我与顾升平的真正相识,其实是在与季文尘分手之后,彼此相处,没有甜言蜜语,没有风花雪夜,有的只是为同一个目标奋斗,以及此过程中的相互扶持。
点点滴滴,乍然回忆,似乎没有什么能刻骨铭心的,但闪过脑海中的每一个画面,都温馨祥和宁静。
爱情,究竟应该绚烂轰烈,还是应该温润如斯?
而我,究竟该当一切从未发生过,继续维持现状,还是应该勇敢的,名副其实的揭开那层面纱把心中一切疑问问清楚?
在街边垂柳下的长椅上坐下,我掏出手机来拨电话给余维之。
“顾升平希望我当‘有缘人’真正的老板娘。”电话一接通,还未等他开口,我便急匆匆告诉他。
“哦。”稍稍一愣后,他问,“那你呢?有何决定?”
“我还不是很清楚。”
“需要我给你意见?”
“希望你给我鼓励。”
“不要瞻前顾后,不要犹豫不决,相信我,如果你对他有感觉,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想了想,余维之说。
“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
挂断电话,我仔仔细细再看了一遍那张信纸,做了一次深呼吸后,拆开了另一个信封。里面叠放着三张信纸,与上一张信纸只有简单一段话不同,这三张信纸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梁爽:
每次看见你总是有一腔话要告诉你,真正提起笔来决定告诉你一切真相时,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还记得那夜告别,我对你说过的一句话吗?
我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我当然记得这句话,只是,对我说这句话的人是季文尘。
难道——
我继续往下读:
我们要永远在一起,说起来好简单,于当时的我来说,做起来却太难了。与你一起那么久,我从不敢对你许诺,因为一个连私人空间都没有的人,一个连自我都无法把握的人,无法给任何人承诺。
然而,我还是对你说了那句话,只是因为当时在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计划,这个计划是在第一次见到顾升平时闪过脑际,随后才慢慢成形的。
很早,你就向我提到过顾升平这个人,说他是你的好友夏露的男友,说他与我长相酷似,而且以模仿我的举手投足、说话唱腔为职业,当时我听过也就算了,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在街边遇到他。那一次,我吃了一惊,我是第一次看见与自己那么相似的一个人,当时,我就有了那个大胆的念头,只是碍于他是夏露的男友,才没有具体策划,然而,冥冥之中似乎有天意相助,不久之后,我从你嘴里得知,他与夏露已经分手。
如果不是那次偷拍意外,我想我会将我的计划向你和盘托出,然而,那件事发生后,使我变得 更加小心翼翼,多年的惨痛经验告诉我,绝不能让你在计划未完成之前作为季文尘的绯闻女友曝光在媒体之下。
我只有加快计划,同时也约见顾升平。一则是付给他丰富的酬劳,让他替我掩饰这件事,从而保护你;一则是借机观察他。
看得出来,他对名利十分看重,而且迫不及待想要获得成功。这一切正中我下怀,自此,我的计划几乎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就是说服胖哥,这么多年以来,我固然为他赚了许多钱,但我也有自己的坚持,并不是所有的钱都肯去赚,所有的戏都肯接,比如说在我决定不再唱歌不再出唱片这件事上,我们一直都有争执。我们都不是彼此那杯茶,只是为了利益同坐一条船,那天我与他谈到这个计划,初始他十分反对,认为我所说的不可能实现,然而,当我以一拍两散威胁,明确告诉他我不再乎“季文尘”这三个字带给我的任何意义,情愿被雪藏,也不愿维持现状后,他权衡利弊,终于向我妥协。
于是有了那次车祸,有了我去美国诊治的消息。
事实上,我转道去了韩国,与早前就到那里接受整容手术的顾升平汇合,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他以我的身份回到国内,接受媒体、粉丝的欢迎,而我,则变成了顾升平。
这期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但每个阶段我都有不同的担忧。出国接受手术前,我担心计划不出功,惹你白白担心、白白失望;后来当我成功变成顾升平,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后,我又变得那样的不自信,我担心你并不适应我的新身份,从而拒绝我,更担心你因为我是季文尘,而被迫接受顾升平——我不能让我的选择变成你必须承担的负累。
最终我决定,用顾升平的身份接近你,或者说,让你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接受我这个新的顾升平。
一口气看完余下的信,我将信纸贴在胸口,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不断加速,也不知在街边坐了多久,我才捏了自己一把,回过神来,掏出手机按下顾升平的手机号码,由于太过激动,号码一次次拨错。
终于成功接通电话,迎接我的却是“你拨打的手机已关机”。
他究竟去了哪座城市?
我跑回店里问安妮。
“老板去了哪里?”
“出远门了。”她一副方才不是告诉过你的神情。
“具体去了哪座城市。”
“他没说。”大概是我的神情太过异常,她摸了摸我的额头,担心地问,“梁爽,你没有事吧?”
“没,没事,我只是想找到他。”
如果不找到他,我用什么来证实这封信的真实性呢?我摸了一把脸,拉住安妮问,“现在我不是在做梦,对不对?”
“对。”她一脸错愕看着我。
但我仍旧觉得自己身在梦中,在这个梦里,我反反复复拨出那组熟悉的号码,一次又一次被告知“你拨打的手机已关机”,直至翌日晨回到店里,我依然精神恍惚,好几次将咖啡倒溢出来都浑然不觉。
下午的时候,我更是牢牢盯着店门口,希望能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然而每一次的推门而入,带给我的都是再一次的失望。
他今天大概不会回来了吧!
夜幕渐临,我不死心的再一次拨通他的手机号码,这次电话终于接通,我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除了接通音,耳畔还响起了手机铃声。
铃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我终于听出来,这是他的手机铃声。
蓦然回首望去,只见那个让我仿佛盼了一辈子的人正站在后门口,带着一脸我熟悉的微笑凝视着我。
“你好。”足足约有一分钟的四目相对,我才开口道。
“你好。”
“出去走走好吗?”
“当然好。”
我们走在拿铁路上,默默无语,直到看到对街射灯下一张季文尘的巨幅广告,才回过头相视一笑,彼此心中的千言万语,仿佛都尽在这一笑之中。
抵达拿铁路与临江路交界处时,街上的人明显多了起来,向不远处的时代广场望去,才发现那里是人群的汇聚点,看样子,好像是在举行什么活动。
远远的,我隐约看见灯火通明处招贴着季文尘的大幅海报。
“是他在为代言的M810宣传造势。”顾升平也看见了。
“已经从M610升级成M810了?”
“要不要过去看看?”
“嗯。”
我与顾升平来到时代广场,远远的望着台上聚光灯下的那个模糊身影。
记得去年约莫这个时节,季文尘也是在这里出席活动,那个时候,他在台上,我在台下,我只不过匆匆一瞥,就失去了他的影踪。
而今呢?我看了一眼身边的顾升平,又将目光投向台上,而今,此季文尘已非彼季文尘。
随着音乐声的响起,季文尘的歌声从扩音器里传来,他的歌声他的舞姿让台下的粉丝们再一次疯狂,他们挥着手、尖叫着,希望台上的偶像能注意到自己。
可是,偶像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是英俊的外表、迷人的笑容以及经纪公司近乎完美的包装?
“走吧。”顾升平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在我耳畔轻声道。
我点点头,与他一同向外挤去,由于是逆着人流,我们走得很艰难,拥挤中,我轻轻撞到一个女孩子身上。
“瞎了眼了你!”
那位女粉丝大概正因为挤不到偶像近旁而火大,抬起手来就要给我一耳光,就在她的手快要扇到我脸上时,顾升平伸出手去,用力握住她的手腕。
“你干什么,你——”女粉丝转过头,一双杏目怒视着顾升平,大概是因为后者有几分像季文尘,她呆了呆,才继续骂道,“你这个混蛋。”
“不要随便打人。”顾升平一把拉过我,确认她不能再伤害我时,才放开她。
从惊怔中缓过神来,我才觉得这名女子似曾相识,我再看了她一眼,对,没错,她就是吴白丁的前女友,那个季文尘的超级粉丝莎莎,我曾在吴白丁的皮夹中见过他们的合影。
多么讽刺!为了见季文尘一面连男友都不理会的莎莎,为了季文尘能不惜与男友分手的莎莎,此次见到了真正的季文尘,却骂他是个混蛋。
“他们根本不知道季文尘是谁。”挤出人群,我长舒一口气道。
“他们不知道没关系,你知道就行!”顾升平微笑着说。
“对了,我忘了这个。”我从包包里掏出那只怪手套,在半空中扬了扬,不知为何,我的眼睛突然就湿润了。
这是迟到半年多的礼物。
顾升平微低着头从我手中接过手套,又从荷包里掏出另一只。
“原来你一直都带着。”
“否则你若不相信,我怎么证明我的身份?”
“只能靠一只手套证明你的身份,你白活了。”我抹了一把眼泪,笑道。
“所以要重新活过。”他戴上手套,深情地望着我,突然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盼望已久的拥抱。
我靠在他的怀里,将耳朵贴在他的胸膛。
喧闹的街市中,他的心跳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