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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儿

(2008-11-05 12:02:43) 下一个

无奈 人不如旧 妒妻 盲恋 情挑 可人儿

无奈
  哥比我大两岁,但往往看上去,倒像是我的弟弟。我一直比他老成持重。他太爱玩,太没正经,太时髦。
  女朋友太多。
  妈妈常笑道:“真不晓得之骥到什么地方去找来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像美女展览会似的。”
  最奇怪的是,她们都听他的话。
  之骥做人没有遗憾,他性格开朗,天天到父亲公司去兜个圈子,陪父亲的业主打球吃饭,然后晚上找个漂亮的女友,开部铮亮的车子,找个好地方吃饭,就是这样。
  母亲有一阵子很担心,怕之骥会一直这样下去,“以后怎样办呢7”她问。
  以后还不是照这么办,舞照跳,饭照吃,不知多少男人一直玩,玩得成精,直到八十岁寿终正寝,我微笑地安慰母亲:“什么事也没有,别害怕。”
  “他要是像你就好了。”妈妈说。
  “现在好。”我不加思索的说,“不然家里多闷。”
  这是真的,家庭成员性格越有异越好。
  在之骥眼中,我才是一个怪人:不会享受,不懂得追求女孩,平常连话都不多一句。
  不过我们是相爱的。
  “跟爹学做生意多好,你竟跑去教一份书。”
  我不以为然,只是微笑。做生意是很难的,非得天文地理吃喝玩乐无所不通来讨好雇主,还要有精密头脑,更要懂得那一行,机会稍现即逝,如果把握不紧,原形毕露……
  我性格不近。
  而哥也并不是人材,他太爱玩,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
  爹无疑是其中佼佼者,加上三分运气,他在商场上也颇有名气,他也很为此骄傲,时常说:“近年来第一等能干的人是商人,第二等是科学家,第三等轮到政治家。”
  咱们家有很多名言。
  像大哥,就老说我:“之骏竟跑去做学校讲师,真不可思议,坐在土人当中赚花生米那么一点薪水。"
  很令人受不了。
  说多了母亲心志颇为动摇:“之骏,如果没有更好的工作,爹的公司总是收容你的。" 但爹公司有那么多专业人才,我顶多获得一份陪吃饭的工作。同陌生人打交道拍肩膀,那简直是痛苦的,我并不懂得。
  之骥又爱问我有女友没有。
  “没有。”我说,“女孩子连看都不要看我。”
  “你得打扮打扮。”
  我擦擦鼻子,忍不住笑,怎么搞的,要我们打扮?不是女孩子才扮得花枝招展来吸引异性注意力?
  “笑什么?之骥晓我以大义,“动物中都是雄性的毛色最美。”
  “但,但人是万物之灵呀。”
  “同你根本说不通。”之骥不悦,“我替你介绍女孩子,你借我的衣服穿好了。”
  两人穿起类似的衣裳,像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母亲看着笑眯眯。
  之骥叫我去把头发也理他那样子。
  我骇笑,我才不要,再时髦下去都要变成流行歌星了。
  这样兴致勃勃出去,却很少有收获,因为女孩子们眼尖,很快看出我是次货。
  我也不介意。那些女孩子不合我胃口。
  之骥最能干的是令人无法知道他爱的到底是谁。
  “都爱,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可爱,是上主最伟大的创造,各人有各人的好处,说都说不出来。”他眉飞色舞。
  风度是有的,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恨死他,他处理得很好,也没有争风喝醋的事发生过。他并不阔绰,但很豪爽,大礼他送不起,但一些零零碎碎的首饰他是不小器的。
  最主要是他有一套软功:什么人爱吃什么零嘴,看哪类电影,喝咖啡放几块糖,他都一清二楚,在适当时候使将出来,无往不利。
  女人仿佛是很简单的动物,受他催眠。
  这样的人,忽然宣布要结婚,家人是很受震惊的。
  昨天晚上他公布了这个消息。
  我不信他。
  他磨着妈妈要看她的珠宝,想挑戒指。
  看样子很认真。
  妈妈不肯,“你先把那女孩儿带回来我瞧瞧。”
  “我周末就带她来。”之骥说,“你让我看有什么像样的礼物。”
  “我自然会给见面礼。”
  之骥笑,“那我才放心。”
  饭后我们吵着要知道那女孩的细节。
  之骥一一说出来:“十九岁,家中独生女儿。”
  “哗,”我说,“这么小,人家会以为他是你女儿,你还得等她大学毕业。”
  母亲笑说:“别打断他,让他说下去。”
  之骥说:“念大学?念大学来干嘛?好好的女孩子,都是在那种地方学坏的,男男女女挤在一起吸毒品,大被同眠,什么做不出来?”
  我点点头:“原来这是你给大学教育的新定义;”
  “我不准她念大学。”
  我又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咱们回复到原始时期,家里快多个童养媳。”
  这次连父亲也不帮之骥,“你真想清楚了?”
  “再清楚没有了,包管你们一见她就喜欢,真似一朵莲花般。”
  父母俩半信半疑。
  周末那女孩子来了。
  真的很美,真的似一朵花。年轻,娇嫩,漂亮,大眼睛的小鹿。
  可惜实在太小了,尚未成形,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般,纯洁绝对纯洁,但却也是如白纸般乏味,看久之后,怕闷得慌。
  她什么都不懂,正是需要人呵护,连茶杯都得放在她手中,我不行,我会怕累。
  爹爹暗暗摇头。
  那女孩子怯怯的什么也不大说,躲在大哥身后,一下子就告辞了。
  她一出门,妈妈就说:“好是好女孩,只是太小了。”
  “是心理问题,我知道有许多十九岁的女孩子已似人精,”我说,“不知为什么这一位似不吃人间烟火。”
  “骥儿到什么地方找来这个孩子?还说要结婚呢。”
  匪夷所思,小说中人物跑到现实生活来特别可怕。
  我觉得不便发表太多的意见,因为这个女孩子将来可能成为我的大嫂。
  我说:“不过她长得这么美,这个年头,无名美女已经不多,五官略为整齐的,都想到电视台或歌坛去出风头。她又乖,一只小绵羊模样,似乎我们应当为之骥庆幸。”
  母亲听了这番话,仔细想想,觉得很有道理,点点头,略为放心。
  之骥也只能娶这样的女孩子,他在外头久了,有经验的女子哪肯同他结婚,又都知道他并没有什么钱。
  小女孩才哄得转,婚后生儿育女,他的能力不够,还有父亲呢,急什么,那女孩不会吃苦。
  呵,之骥要结婚了。
  “婚后是否还同我们住?”母亲问。
  他说:“当然,不然住哪里?”他怎么搬得出去,也不想为开门七件琐事来烦。
  父母亲很满意,有供必定有求,他们两家都好。
  母亲咕哝:“之骏也住进来,就热闹了。”
  我笑。
  母亲讪讪说:“我去瞧瞧,有什么首饰适用,得拿去重镶。”
  我回宿舍。
  没想到之骥会来找我。
  整个宿舍的女讲师纷纷向他投去注意的神色,颇惊他为天人,之骥外型哄死人。
  我说:“你怎么来瞧我?”
  “不可以吗?”他笑,“来看看你那些仙人掌长得怎么样。”
  “不,之骥,你是不会那样做的,你一定有事求我。”
  他坐下来,面孔上出现一种尴尬的神色来。
  我很纳罕,怎么会?他一向理直气壮,做事很少犹疑。今日是为什么?
  “之骏,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再度疑惑,他有何事求我?我与他在生活上成两个极端,根本完全没有关
  系,他有什么事要我帮忙?
  “是我做得到的事吗7”
  “你绝对做得到。”他略略松弛。
  “代你去考试?”我取笑他。
  “不。”
  “那么请说。”
  他犹疑很久。我们兄弟俩生平第一次在这种处境下相对。
  我心中疑团越来越大,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他终于开始:“之骏,我在外头,有一个女朋友。”
  我放下心来,原来是风流债耳。
  但我的心即时又吊起来,“可是在外头生了孩子?”
  “没有!别胡说。”
  我吁出一口气。
  之骥忽然说:“这年头,还有谁肯为男人生孩子?如果她有了孩子,我马上同她结婚。”
  “她是谁?”我问。
  “一个女人。”
  “我未曾想象过她会是一个男人。”我笑。
  “之骏,我要你去见她。”他拉紧我的手。
  我问:“为什么?你应自己去告诉她,你要结婚。我相信她不会心碎而死。”
  “她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你不逼她,她不会厉害。”
  他啼笑皆非,“之骏,你知道个屁!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你不知女人可怕。”
  “再可怕也是你甩她,她还没有你可怕。”
  之骥不出声。
  过一会儿他说:“这件事你可以帮我。”
  “好,我帮你去派帖子给她,只有一个?比我想象中好。”
  “只有她一个已经够头痛了。”
  啊叫我去见一个三头六臂的女人。
  他自口袋里摸出两件东西,其中一样是一条门匙,另一样是一只钻戒。
  “这是干嘛?”我问。
  “两样都交给她。”
  “门匙我明白,但戒指?”
  “赔偿。”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说的那么厉害,这不能满足她,如果她没有你说得那么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来讨新欢的欢心。”
  “之骏,你倒是个厉害脚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并不大的钻石,是旧刻,并不光亮,但镶工古朴精致,不可多得。
  “去年我们到欧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宝店看见它,当时没立定主意买。”
  于是他最近特地去买了它,想藉此叫旧情人心软,不跟他为难。
  “你到底爱谁?”
  “我?”之骥笑,“我最爱我自己。”
  “那当然是,但两个人比较起来,你爱谁?”
  “蓉蓉比较适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诧异,“那小女孩怎么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亲,我们家需要一个可塑性强,听话、标致的媳妇,你认为不是?”
  “另外那个女子,她叫什么名字?”
  “七弟。”
  “什么?”
  “她母亲直生了六个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纪?现在还有人生这么多?”
  “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
  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进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宽敞,家具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见海。
  果然没有人。
  我看到一只大瓶子,把花插进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后把戒指、帖子、门匙全放花瓶脚下,我打算离去。
  但因为太阳好,而露台那么宽大,我忍不住在那里站一会儿。
  待我转头时,看见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厅中央,正注视我。
  她显然已经站在那里良久,并且不是自外边回来,换句话说,之骥的情报完全错误,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间,听不见门铃。
  我的情形比一个贼被当场抓住略好一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她头上也包一条大浴巾,大概是刚洗完头。
  我喜欢在家洗头的女人,她们比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将台子,我则不喜女人坐剃头店。
  她有一张时下流行的时髦长方形面孔,一双好眼睛,因为大而圆,所以很神气,也可以说有点凶。
  她是谁?七弟?再明显没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个厉害的、要缠住他的女人。
  厉害的女人不是这样子的,厉害的女人,看到男人,会得媚眼如丝,浑身酥倒,不管有没有发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说。
  我觉得我们两人中必须有人开口。
  我说:“我是之骏。”
  她点点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声音很平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没问我是怎么来的。
  “我去换件衣裳。”她说。
  我自己找张沙发坐下。
  半晌她出来,毛巾已经除下,穿一套极浅色湖水绿上身兼长裤,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着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气,“这是什么,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来,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没有戴上,转来转去,半晌,也不言语,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环向我抛掷过来。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这一招。
  “还给他。”
  我觉得她应当收下,何必蝎蝎蜇蜇。
  但我不是她,当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们,针不刺到肉,怎么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无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赏钻石般看着,为了解嘲,不知为之骥还是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说。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骥是你哥哥?”她欲语还休,大约是觉得不适合在这时候对之骥置评。
  在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话说得出来,倒不是纯为风度,而是说了亦没有用,我是之骥的弟弟,我永远得站在他那一边。
  七弟很聪明,她也许有多话的时候,但多的话永远是无关重要的话。
  我觉得我很了解她,比之骥更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还有什么理由久留?我的任务已经完毕。
  我站起来,她便起身送客。
  她头发湿漉漉地束在脑后,露出精致的额角。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骥择偶的条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有什么标准?花多眼乱,一瞬间拣错可怎么办。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运,生命中充满爱情。
  我叹息一声。
  “再见。”我说。
  她点点头,合上门。
  我没有立刻走。在她门外逗留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之骥也在此留恋过。
  站了约十分钟,只得离开。
  我喜欢这女人。
  但之骥不这么想,他怕她,并且担心。
  晚上他来不及的亲自跑了来打听。
  “戒指不肯收。”我还给他。
  “诅咒!”他说,“我有得麻烦。”
  “之骥,我看不会有什么事的,她是一个很合理的女子。”
  “你懂什么!”
  “之骥,我还没与你算帐,你明知她在家,为什么不说?”
  “我实在是怕她。”
  “她没有什么可怕呀。”
  “她是那种极阴毒,极工心计,微笑着把你身上肉一口口咬下来的人。”
  我不悦,“人家一句坏话都不说你,你身为男人却说人家坏话。”
  “将来你会知道。”之骥仍然那么紧张。
  “将来,她与我们还有什么将来?”我失笑。
  “我怕她会在我婚宴中出现。”
  “你放心,她才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看向窗外,我不但知道,我可以保证。
  “我还是旅行结婚算了。”
  他要带那小女孩到什么地方去?什么地方都不要紧,反正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愉快的。
  难怪之骥说得这般兴致勃勃。
  我说:“她是个标致的女郎。”
  “……”之骥正在说到蜜月,听见我做如此评论,立刻斩钉截铁的说:“当然,我的妻子,必须是个绝色。”
  我微笑,“我不是说她。”
  “说谁?”他诧异。
  “七弟!”我说。
  “别再提她好不好?”他一脸不高兴。
  我开始有种感觉,被抛弃的是之骥,不是七弟。
  是了,像得很。是之骥给我的一种印象,是他先下手为强,但我发觉真实的故事不是这样的,渐渐水落石出,之骥表现得太在乎。
  “他们说只有没有信心的男人才会娶小女孩子。”我向他挤挤眼睛。
  “这个孩子,”他的手指直指到我鼻子面前来,“将是你大嫂。”
  我哈哈笑。
  他将我书台上的笔记全数扫在地下,谁也不懂他干嘛生气。
  第二日我出城去办事,做到下午,有点累,到快餐店去喝杯牛奶打气。
  你猜看到谁?
  七弟。
  她坐在一角,狂喝可乐,两手捧一只鱼柳包大嚼,双颊鼓涨,吃相如一个小孩。身边放着公事包,身上一套那种很贵的、会得绉的西装裙。头发干了,仍束在脑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之骥要把她说成一个厉害的女人。
  我立刻取着我的牛奶杯子过去。
  她见到我,让出半边座位。
  把食物吞下肚子后她说:“有时候可乐真可救贱命。”
  我看看表:“下班了?”
  “下班?开玩笑,我还有一档会要赶,此刻才四点半,到六点半今日工作或许可算结束。”
  我摇摇头。“太辛苦。”
  “别乱讲,吾爱吾工,吾爱吾忙。”
  口不对心。不然又怎么办,诉苦给陌生人听乎?
  “在什么地方?我送你。”
  她双眼看看天花板,“楼上,廿五楼。”她擦擦嘴。
  接着自手袋中模出嘴唇膏,说声对不起,便略略补一补妆。她有性感的嘴巴。十多廿年前流行过银粉红唇膏,她便有天生该擦这种唇膏的嘴唇。
  我注视着她。有的女人会因男人的目光而搔首弄姿。
  她丝毫没有发觉,把手袋扣好,挽起公事包,
  “好,再见。”真是大方磊落的女子。
  “再见。”我说。
  我在附近逛了很久书店,又到会堂去看书展,看着时间差不多,再到那处去等她。
  她在六时三刻出来,笑容很疲乏,犹自与同事打着哈哈。
  见到我,一呆。
  我近上去,她的化妆掉得很厉害,坦白的说,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难看的时候,女人化不化妆都各有其风味,最惨便是脂粉剥落似断垣败壁之时。
  我禁不住调皮的向她挤挤眼。
  她的同事知趣的让开。
  她并不介意我看到她此刻这个疲倦憔悴的样子,讶异的问:“又是之骥叫你来的?”
  “不,我自己衷诚来约你吃晚饭。”
  “我吃不动,回家做个三文治算数。”
  “胡说,吃得不好,明天如何起来打仗?一定要正正式式的吃个五道菜的大餐。”
  “之骏,我真累得慌。”她还要推我。
  我说:“都是高跟皮鞋累的事。”我若无其事挽起她的手,把她绑架到附近的法国饭店去。
  她一直不出声,由得我指挥如意。
  半打生蚝过后,她的面色开始有些光彩。我递香烟给她,帮她点起,又叫侍者添上白酒,七弟的嘴角透出笑意,并不是快乐的笑,而是礼貌上表示接受我殷勤的笑。
  “这些时候,你一直在这区?”她问。
  我点点头,补充一句;“好不容易遇见你,想同你聚聚。”
  “同情我?”她忽然问。
  我反问:“有什么好同情的?丢掉个把男朋友便想博取同情,你别妄想。”
  “同你在一起很舒服。”她说。
  “谢谢你。”我说。
  她的精神渐渐松弛。说累并不是推搪,她不住的更换姿势,使脊骨舒服一些,我很不忍,在饭后坚持送她回家。
  她没有推辞。在我车上,靠着椅背睡着了。
  真要命,再美的美人也丢尽面子。在魔咒下睡一百年是浪漫的另外一件事,为生活累倒在这里可真是倒霉,谁有怜香惜玉之心?
  我轻轻把她推醒,她一脸茫然回到现实世界上来,抄起公事包便下车,忘记说再见。
  太忙了,她并没有与我诉衷情。也没有告诉我,之骤与她如何结识,如何分手。
  第二日用车的时候,我希望在小小空间闻到一缕香氛,但是没有。七弟大概没有闲情洒香水。言情小说中的女角与现实生活中的职业女性是有点出入的。
  在这一刻开始,我不敢再嘲笑在水门汀森林中故意制造浪漫气息的女人,做作管做作,她们对美化环境有贡献。
  七弟太实在了。之骥的作风与她相异,他需要一个无所事事、专陪他吃饭跳舞闲聊的女人,似一只依人小鸟,将来结了婚,当他自外回来,为他拿拖鞋斟香片。
  以之骥的条件,这样的家居情趣尚可办得到。为什么没有人申诉一下现代男人的痛苦?在从前,物价较便宜的时候,任何一个小男人也可以享受温暖的家庭生活,现在这些都被剥夺,这笔帐是一定要算在社会上的。
  除非婚后同父母一起住,否则就得两夫妻自力更生。
  谈何容易。
  所以有些男人从没考虑过一个温柔洁白一无所知的女朋友。
  我在这方面并不工心计,我只知道我遇上七弟。
  几次三番的约她,都被她推掉。当然是故意回避,不想与之骥写了完结篇,又与之骏开始,我了解,我所不了解的,只是自己:为什么要缠住她?
  那日在她家的露台转头,并没有惊艳,但心中很异样的酸软一下,莫非就在这个时候,种子萌芽?
  星期三下午没课,是我七日内空闲的日子。我往往到城中来逛,故意溜达至她的办公室,故意在适当的时间碰见她。
  她见到我老是错愕,因为,她说:我长得非常像之骥。
  “又请我吃饭?”她同我很熟络的样子。
  我怔怔的看住她,微微地笑,一副在恋爱的表情,真要命。我知道自己,整个书生模样,再伶俐的时候都带三分傻气,发起楞来,像现在,更是笨得没法挡。
  再粗心的人也会疑心。七弟并不鲁莽,她只是忙。
  我们站在电梯口对着互望。
  下班要急着回家的人群粗心地推开我们。
  我不得不开口:“跟我走吧。”
  她脚步虽然上来,但嘴里喃喃说:“跟你走?万万不可。”
  我为她落伍的顾忌而发出笑声,她也露出笑意。
  天上下着毛毛雨,一地泥泞,她早已把白皮鞋穿出来,鞋头立刻沾一层污垢。
  我问:“怎么是之骥先看见你?”
  她先是不出声,过一会她说:“你何用惋惜?之骥看见我之前,也已有许多人看见我。”声音淡淡的。
  这话里自暴自弃的成份太重,我觉得心痛。
  “你们两个,”她说,“钉起人来透不过气,一下子冷却,要找起来,影子都不见。”
  “不可将之骥与我相提并论。”我别转面孔。
  “对不起,看得你是纯洁的,听说你是教书先生?”她笑问。
  我说:“别再游戏人间了,明人跟前何必再打暗话。”
  我把她拉进车子里去。
  车子蜿蜒的驶上山顶,浓雾中我找到避车处,将车子停泊在该处,开了雾灯。
  我微笑说:“这是情侣接吻拥抱的好地方。”
  七弟看着山腰滚滚的白雾,“真可怕,上不到天,下不到地,像半天吊。”
  我把面孔枕在驾驶盘上,莞尔。这么不够诗情画意的女人,我是怎么爱上她的?
  她讶异的转过头来看我,“你打算与我谈情说爱?”
  “不要再硬着心肠。”我说。
  “你认为我应给你机会?你认为你有机可乘?”
  “不要驾起铁丝网好不好,”我有点忧郁,
  “也许这世界上尚有真正没有企图的人。”
  我们两人在车中坐了很久很久,两个人的呼吸都可以听得见,嘿嘿息息,像两只小动物。
  过很久都没人说话,随后有警察提着电简来照,此刻的制服人员很斯文,只嘱我们把车子开走,并没有来不及地推荐我们去更好的地方开谈判。
  “送我回家,”七弟说,“我要好好与你谈一谈。”
  我胸中像是被人大力揪紧,得到或是得不到,一下子便可揭晓,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到家她拆开头发,洗下脸,斟杯酒,很外国作风的问我:“你到底要什么?”皱着眉头,像是被骚扰般。
  但我看穿她的心,她同我一样害怕,表面上的沉着只是装出来的。
  “为什么不顺其自然?”我问,“何必寻找答案?如果不讨厌我,便接受我。”
  “你这个书呆子,”她恨恨的说,“偏偏趁这种恼人的天气来烦我。”
  “别昧良心,我是个很懂得生活的男人,与我在一起,你会得到乐趣。”
  “之骏,我曾是你大哥的女人。”
  我沉默,这真是令人尴尬的,连我都找不到开脱的藉口。家人知道了,确是不妙,然而要爱得彻底起来,一切都不必顾忌,此刻似乎言之过早,所以两个人都戚戚然。
  她拍拍我的手,“我们做朋友是可以的,”停一停,“走是无论如何不行。”
  我颓然,没有得到。
  “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型。”她苦口婆心的说。
  女人都爱虐待她们的男人,对她们好的男人,她们都视之若傻瓜。
  我的心泫然欲涕。
  她同之骥之间,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呢,应该啥东西也没有了。
  她果然问:“之骥的婚事快了吧?”
  “上次听说他陪女方出去买寒衣,大概为着度蜜月,他们要去的地方可能还在下雪。”
  “他们快乐吗?”七弟问。
  “我不知道。那女孩子那么年轻……我没有问。”
  七弟微笑,“他们会不会有代沟?”
  我说:“谁知道,也许那小女孩喜欢听日本流行曲,口口声声阿那打哗,不知之骥怎么想。”说着是非不禁大笑起来,有谁不是幸灾乐祸的呢!
  七弟微笑,她面孔上露出很顽皮的样子来。“他从什么地方结识到这个小女孩子?”
  “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奇问。
  七弟摇摇头。
  也许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
  回到家吃饭,母亲给我看装修好的新房。
  整间房是浅蓝色的,花俏得很幼稚,连枕头套子都有裙边。
  母亲耸耸肩,“那女孩子才十九岁半。”
  “这么说来,大哥不能同她在外国结婚。”我惊说,“她还不能自己签字。”
  “所以呀,”母亲皱皱眉头,觉得很烦,“这个小女孩子,搭上是容易,将来有什么事,脱开就难了,弄得不好给人家告一状。”
  “妈妈别太悲观。”
  “我看你大哥像是有悔意。在本市结婚,对方又不想偷偷摸摸,天天去同他们开会,夜夜开到清晨才回来,那家人很厉害,像是要拟一张合同逼咱们签下去。其实分明是欺侮我们,这种女孩子跟小阿飞泡,做父母的还不是眼开眼闭。”
  “妈,也许他们不舍得女儿。”
  “没有的事。”母亲很不开心,“我都不知之骥搞什么。”
  “待我来问他。”
  那天晚上,我问之骥,“你究竟在搞什么?”
  他说:“我不过是想结婚。”非常颓丧。
  “你可爱她?”我问。
  “这么麻烦,谁会想到有这么烦?”
  “如果爱她,是无所谓的。”
  他用手捧着头,不出声,苦笑。
  “婚姻不是儿戏,该结就结,不结就拉倒。”
  “可以拉倒?”他吓一跳。
  “怎么不可以,负心的人一向可以逍遥法外。”我说,你放心,警方一向不管这种事。”
  “但是——”
  “之骥,何必开始一段没有成功的婚姻?”我推开手,“不是你兄弟,不敢这么说,是你的兄弟,不爱你也犯不着这样说。之骥,你别拖垮人家女孩子一生。”
  他站在窗前发呆。
  “结婚后还要做人哪。”我提醒他,“婚后不必生活,娶谁都不要紧。”
  他强笑,“你越来越似个老太婆,口气跟母亲简直是一个印子印出来的。”
  我微笑,“可是,”我说,“你难道不算幸福?你有我这么一个好弟弟。”
  他大力握住我的手。他也应当知道,弟兄之间不必有情,前辈子跟今辈子的名分是两竹竿的事,一些兄弟好比陌路。
  我同之骥却是友爱。
  尽管如此,世上许多事,除了自己,简直无人可以卸下担子,一切苦难要亲自担当,咬紧牙关过。
  早上洗下脸来,有种感觉,面盆中的水一定苦若黄连,一张脸色若玄檀,像苦情戏中被冤枉的人,日子是一天一天熬过去的。
  昨夜梦回,听到一声声汽笛声,回南天在浓雾中的船只摸不清前途因此悲号,在回音中特别的绝望动人,徘徊不去,像我的心。
  我在朦胧中落下泪来。
  我在恋爱,这是一定的,我为得不到所爱的人烦恼。
  我同我自己说:这算是第几号挫折?将来还有更大的磨难要来呢!但是我已经崩溃,脆弱可怜的我,还如何面对疾病死亡战争。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活下来了。劫后余生,总有死不去的人,是运气?是意志力?是因为他们比别人麻木?事情总有过去的一日。
  是几时发生的事?我细细追查,也抓不到端倪。短短数次见面,已经心不由己,我好比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当事人往往是最糊涂的一个。等到事情发觉,已经太迟。
  我还有那么多的日常工作要处理,心中苦恼的时候,看见公司中的小厮与女孩子打情骂俏,无牵无挂无求,心中羡意顿生,巴不得以身替之。
  做人至要紧是快乐,是哪一种的快乐根本不要紧。
  我认为我的眉梢眼角似一个怨妇。
  七弟偏偏还要来惹我。
  ——“我升职了,回请你,出来吃顿饭。”
  我当然立刻答应下来,双眼不觉地润湿。
  我的天,何需有这样强烈的反应,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但我的感性却不那么想。
  赴约时一点也没有乐趣,因为不知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见到她。
  待真正见了面,又高兴起来,这种一霎时阴、一霎时阳的心情,是很典型的,堕入爱河的人十之八九经历过,我是认了命了。
  七弟今日精神很好,人逢喜事三分爽,如今的女性,价值观念与男人越来越接近,升了职自然要庆祝,这个位置一定是她盼望良久,用血汗泪换回来的。
  当然她不会把过程向任何人和盘托出,成功就算了,连她自己也不再会有时间想及过去。
  “来,喝一杯。”她那双眼睛是会笑的。
  我问:“为什么单找我出来?”
  “快乐不可过分招摇,会引人妒忌,吃亏的还是自己,只好找个与我成功没有直接关系的朋友。”
  太懂事了。
  一下子喝完一瓶酒,又再一瓶,这种饭桌酒是喝不醉的,我也不与她分辩。她身上衣服永远太薄,冷死贪潇湘,这句粤语便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也很倦了,用手托着头,面孔上的粉全部到了掌心中,她掌心中还有什么东西?
  她可怀念之骤?
  只字不提,真是女中豪杰。但是为什么她的嘴角笑,而眼睛从来不笑?每个人都有他的心事。
  她吁出一口气。
  我付过帐,她一叠声道谢。忽然趁着酒意握住我的手。“之骏,如果你不是这么年轻,不是这么纯洁,我倒是很希望有一个家。飘泊这么多年,不论碰到什么,后果自负,我也很厌倦,有时候半夜听着收音机,辗转反侧,会得流泪,之骏,没想到我会这么傻气吧。”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旁。
  看上去,我们太像一对情侣,我的心发酸,五脏六腑缓缓绞动,全部变了位置,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我与你没有共同点,不能相处,之骏,你明白吗?”她双眼润湿。
  我鼻子犹如被人击中一拳,发酸发痛,泪水直流。
  她给我纸手巾,我成叠地掩在面孔上。
  这就是现代的十八相送了。但我连女方的罗帕都得不到一块,因为女人已不再用不合卫生的手绢。
  但人们的感情还是划一的冲动与不稳定,我不只为自己悲哀,也为全人类悲哀。
  我与她离开餐馆,在街上被冷风一吹,她忽然呕吐起来,我搀扶住她,她吐得很厉害,秽物沾在身上,刚才吃的菜全部报销。
  她一时间喘不过气来,面孔呛得通红。
  我用手帕替她揩眼泪,也无暇到停车场去取车子,叫部街车就走。
  她躺在我肩膀上,尚紧闭眼睛,两瓶白酒而已,空肚子就醉得那样。
  我用外衣遮着她,怕她着凉。
  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故事。那时何莉莉还没有嫁赵世光。她喝醉,吐得赵一身,他不但不生气,还亲自开车送她回家,用一只手驾驶,另一只手被她枕住睡,动也不敢动,压得麻痹。
  后来莉莉说:“见他对我那么好……”
  真是温馨的故事。恋爱中男女很少有这么甜蜜的回忆。多数事想起来都是恨。
  以前喝醉的都是男人。
  现在……真是男女平等了。
  到她公寓,我把她送上去,她还是不行。我在她手袋里掏出锁匙开门,扶着她在沙发上躺下。又在浴间取过毛巾垫在她头下,浅灰色的丝绒沙发可禁不住折腾。
  她隔些时候又吐几口,没想到一只胃可以装那么多东西。看着她那么辛苦,真不好过。
  何必呢,上下班还不够折磨吗?何苦还要使肉体受苦。也许身子苦楚,可以把思想自精神方面转移过来。
  我看看自己,不禁苦笑,一身新西装皱得似咸菜,索性脱了外衣。
  到天快亮的时候,七弟总算睡了。
  我也在地上打了个吨。
  天亮时她在沙发上呻吟,我给她喝水。她颇为蓬头垢面,奇怪我老在这种不正确的时候看到她,所以我爱她,也不是因为她美。
  她醒转,也不道歉,亦不道谢,一切尽在不言中,匆匆打点,打算上班。
  从浴间出来,她又变为一个标致女郎,只不过面色奇差,扑一点粉也许看不出来。
  不打算告假,一定是有重要的会议要去参加。我也是,倦得金星乱冒,但是有两节课要上,没人替。呵,没人替。
  她抓起衣裳,我们出门。
  清晨的太阳使我睁不开眼睛来。
  我与七弟分手。她已完全刚强起来,心不在焉,大概是要急急回公司准备开工。
  我戚然与她道别。
  昨夜之事,她会不会记得?她又会记得多久?
  我只想有人记得我。
  随着便听到大哥与小女孩蓉蓉分手的消息。
  他去纽约开三天会,她便无法忍受寂寞,与小男朋友听音乐会,据说散场时手拉手,传到大哥耳中,发觉不对劲,便上她家开谈判。
  妈妈说人家女方家长保证绝无此事,还不肯放过之骥呢!后来是蓉蓉本人出来说不要再跟之骥走,才了却此事。
  之骥大声说:“嫌我老,没朝气,听见过没有?她喜欢什么?露营、远足,到欧洲要参加旅行团,我真受不了。”
  好是好女孩子,只是思想上与中年人有距离。
  我说:“你要分手,人家同你分手,如愿以偿,细节不必多提。”
  他静默。
  送出去的首饰、衣服以及其它礼物,自然收不回来。
  谁也不敢追究。
  之骥总得过他应得的甜头吧。十九岁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资格投票,但却可以做很多事。
  最失望的是母亲,金钱上的损失不要去说它,都已经在计算要生几个孩子了,忽然之间到手的媳妇儿又飞掉,难过得不得了。
  家里受了这样的挫折,自然人人闷闷不乐,闹得人仰马翻,啥人还笑得出来。只在饭桌听见父亲说:“儿戏,儿戏。”
  母亲问我要不要搬进“新房”去住,我忙不迭摇头摆脑。
  怎么住?千万不要嫁祸于我。
  “那怎么办?”母亲彷惶的说。
  我很镇静。这件事迟早要过去的,事过情迁,一家子又会安顿下来,我才不担心。
  我同自己说,只要身体健康,又有正常收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的面孔,但为什么我一点欢容都没有?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四肢活动力强,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为什么我心戚戚?
  事不关己的人瞧着我这副多情种子样,会得嘲笑我不会做人。女人嘛,多得是。做人嘛,要拿得起放得下。还有,切记要看得开,什么都不要担心。
  这种道理谁不懂,谁不会说。
  针刺到肉,忽然发痛,就变成镜中的我那模样。
  不过受伤深浅也视人而定,我是太会得难过了,之骥,他就没事,略为憔悴一、二日,自然而然又恢复过来。我还在犹疑该不该把胡须刮一刮,他已经一身光鲜的出去了。
  他穿本季最新式的阔领子西装。我的天,阔领子又回来了?我茫然。叫我何去何从,真想伏在桌子上哭,为自己的迟钝为自己的落伍而好好的、痛快的洒下眼泪。
  之骥又找到了春天,对他来说,所有的约会都带来明媚的阳光,新面孔新人事,于是他又雀跃了,在桃红柳绿间漫步。
  橡皮为心肌的人,幸运的人。
  我这个运气较差的人在宿舍中,搔破头皮。
  一直没见到七弟,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手,插在之骥的臂弯中。
  是的。
  之骥。
  之骥的臂弯。
  破镜重圆了呢。
  我看见这种情形,脑子里轰一声响,七窍完全封闭,一句话也说不出,嘴唇如铁皮一般,再也不能够自由开合。
  我不住的同自己说:“没有这么严重,这个女子,我认识才不过数月,况且一直知道她是之骥的情人。”
  我的自制力不够。自小我不是个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七情六欲都在面孔上,叫人看得一清二楚。之骥比我麻木,没有敏感度,但看上去却较为镇定。
  呆半晌我终于过去,说一声:“好吗?”在这一刹那,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知无觉的植物人。
  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草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情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欲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
  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交。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情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
  “为着避开我,划不来,”她逼近说。
  “对旁人来说,很少有划得来的事,”我礼貌的答,“在旁人来说,一切等于一加一那么简单,你不该嫁之骥,我也不该逃避他乡。”
  她完全明白,这么聪明的女子,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她走开了。
  太阳落在我身上,我比什么都苍白。

人不如旧
  有没有试过在街上碰见旧情人?
  我碰见了,在昨天。
  从咖啡室出来,拖着两个孩子,司机尚没有把车子开过来,天气潮湿,我头发又好几日没做过,粘在额角,一条洋装裙子被团得稀皱,就是在这种尴尬时分,有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士挡在我面前,叫我一声“小鲁”。
  我牵住孩子的手,抬起头,一眼就把这位男士认出来,因为他的样子一成也没有变。
  仍然是高挑身材,穿戴得恰到好处,也许眼角多了一两条皱纹,比以前更加成熟,但这是立炯,错不了。
  我立刻叫出他的名字:“万立炯!”
  “李小鲁,”他哈哈的笑出来,“你跟以前一模一样。”爽朗的笑声中却带着感慨,我一下子就听出来。
  一样?我还一样?十年前跟十年后还一样?忽然之间鼻子发酸,强自镇静,搭讪说:“回来了,几时吃一顿饭?”
  “我这个人,你不是不知道,什么地方黑往什么地方跑,本城经济崩溃,我偏偏来到这里。”
  他虽然在自嘲,但声音却非常振作。
  就在这个时候,司机赶至,女佣把孩子们抱入车子。
  立炯给我一张卡片。
  我拿在手中,很惘然,真正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只能向他点点头。
  我上了车,两个儿子扑上来,继续把我的身体做战场。我轻轻推开他们。
  我两边腮帮子有点痒,搔了两搔,才发觉那里的皮肤很热很烧。
  看在立炯眼中,算是什么?
  重逢的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但太不公平了,他永远在状态中,而我,他该怎么想?他此刻会不会在笑:那真是小鲁?那么老那么丑。
  要命,真亏他还说我跟以前一样。
  一样?
  我绝望。今天出来之前,为什么不好好打扮一下?我并没有七老八十呀!衣柜里满满是今年时兴的衣裳,为什么没有穿上?
  偏偏一个疏忽,便叫他看到我这个鬼样。
  我取出他的卡片仔细一看,发觉他在大学里教书。薪水虽不高,职位也普通,但生活必然是稳定而愉快的。
  他结婚没有?
  那一日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整日很访惶很唏嘘,千丝万缕,如数百个蚕茧的丝头一起抽出来,不知如何处理,我一时似置身滚汤中的蚕蛹,一时又如抽丝之人,心中紧一阵松一阵。
  等得允新应酬回来,我发觉自己什么也没吃过,正闹胃气痛。
  我问他什么时候。
  “十二点。”
  我抬头看钟,明明半夜两点半。
  他老是这样嬉皮笑脸,永远说无论多大的应酬,老是准时在十二点回家。
  是吗,他的十二点不是我的十二点,他这个人撒谎与众不同,听的人没相信,他自己先相信了。
  结婚九年,孩子都这么大了,他还是没有真心。
  昨夜就是这样的胡乱睡下。
  第二天是发薪水的日子,两个佣人一个司机都要打发,开出支票,查一直户口,发觉钱不够,匆匆出去存现款,觉得跟允新再次摊牌的时间到了,于是顺带约他吃午饭。
  他很不愿意的出来,心不在焉。
  不知怎地,我坐在他对面,他的眼睛却不看我,眼神四面乱窜,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聆听。
  “有什么话必须要十万火急现在说?”他不满,“晚上说不行吗?”
  “可是你晚上永远不在家。”
  “谁说的?”
  “允新,我不得不对你说这个:三辆车子可否卖脱一两部?还有,司机好不好先辞退他?实在开销太大,按出去的房子又背利息,应付不过来。”
  允新一听这话,竖起两根眉毛,“什么?你巴巴的出来就同我说这个话,我一直赚钱来养这个家,什么也没亏欠你与孩子,你们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此刻经济不景气你烧不晓得?公司在蚀本,劳驾你出马,你就要我卖车?好好好,我不求你,我去求人。”他把餐巾一掷,就要站起。
  我连忙按住他,“允新,我实在没有法子,我能做什么?按出去的房子不是我的,我两个嫂子已在说话,说老人家对女儿恁地好,挣下来的产业不交予子孙,倒给外姓人。”
  “好,我都听到了,我到外头想办法,免得你娘家说我张允新把你们姓李的给拖垮了!”
  他怒气冲冲的走掉。
  我呆呆的坐在饭店里。
  侍者把甜品端上。我看看碟子,一客冰淇淋做得精致异常,但是我的胃口犹如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叹口气,同自己说:李小鲁,别太滑稽了。
  刚欲签单子走,有人说:“小鲁,又碰见了。”
  我抬头。
  是立炯,我的面孔又涨红。
  怎么又是他?怎么这个城这么小?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自动拉开椅子,在我面前坐下。
  他说:“你的冰淇淋融化了。”
  他看上去那么英俊动人,眼光仍然充满关怀。
  我走一定神,看看今日自己的打扮,总算过得去。但一颗心又吊起来,他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有没有看见我同允新吵架?
  立炯问:“你朋友走了?”
  “我丈夫。”
  “啊。”他搔搔脖子,“忘记你结婚快十年。”
  我连忙看着窗外,藉此掩饰自己的感情。两颗滚烫的眼泪,在眼眶中打了几个转,才强吞下肚子。
  是的,他记得很清楚,十年前,我没有跟他,我选了张允新。
  “你很静。”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上了三十岁,女人的嘴如果还能静下来,那是会导致生癌的,不不不,你没见过我在牌桌上东家长西家短那个劲。”
  “是吗,我记得你是活泼的。”他说。
  “立炯,你结婚没有?”我忍不住问。
  “没有,始终没遇见那个适当的女子。”
  “回来这里,很快会遇到,这里华人女子多的是,都很时髦好看能干。”
  “替我做媒?”
  “为什么不?”我仍然展露着牙膏筒里挤出的笑脸。
  “你的孩子很可爱。”他吁出口气,“那么大了。”
  “都在国际学校念书。”
  “什么,”他有点讶异,“将来不是不懂中文?”
  我绝望而无奈,“他们父亲的主意。”
  立炯看我一眼,过一会儿才问:“婚姻生活愉快吗?”
  我忽然生气了,“怎么可以这样问?这等于叫人在三秒钟内回答‘生命有没有意义’、‘战争带来什么后遗症’以及‘如何对抗癌症’,神经病。”
  立炯一怔,随即哈哈笑出来。
  而我,我唇枯舌焦地坐在他对面。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老是不放过人。”他说。
  以前,这种字眼特别的刺耳。
  我说:“立炯,星期六来我家吃饭好不好?”
  “好。”
  “我给你地址。”
  “我早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麻痹的心忽然大力跳动起来,非常不自然。
  分手后我独自站在路边等车,站很久,并没有察觉司机已将车驶过来,很久之后才听见他叫我。
  回到家,我看到镜子中的自己。
  穿戴很整齐,发型也时髦,但是看上去总没有生气。
  精神只从内心逐出,不能靠外表装演。
  我放下手袋,在沙发上坐很久。
  女佣斟上茶,我呷一口。
  允新今日同我不欢而散,晚上又不知道要几点钟回来,这种日子还怎么过下去?
  欠着一屁股债夜夜笙歌,真亏他睡得着吃得落。
  在这两年不景气中,我足足瘦了五公斤,总共那么一点点钱,被允新玩得变魔术似的,前些日子炒金子炒股票回来的小利,用来付首期买大房子,还没偿清这一笔款子,又将房子押了去买几部车子,余款套入美金,外币才升一两个仙,立刻放出去变回原来币值,略有进帐,马上见使驶帆,用来养两匹马,又到处打听游艇价钱……
  弄得我眼花缘乱,尚未定下神,忽然如晴天霹雳,一声经济不景气,房子不值钱,钞票贬值,股票大跌,通通死脱,每天睁开眼睛,光是付利息便好几千块,这还不够,家里照样排场,开销万打万出去,亲戚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母亲看出我情形不对,帮我们挨下去。
  活该。
  母亲借钱给我的时候,我说声活该。
  当初是她硬要我离开立炯去嫁允新的,说得二十二岁的我头痛,反正两个人份量差不多,便选了允新。
  我是个心理非常不成熟的二十二岁的女孩,还抱着妈妈,随她摆布。
  不过话说回来,在那个时候,允新的条件的确好过立炯。一个是有家底的少爷,另一个是苦学生,而我的毛病是幼稚。
  我抱着膝头在思想,允新却比我想象中早回来。
  他回来哄我,在他眼中,我与低能儿无异,三两句话就被他唬得一愕一愕,任由摆布。
  年来我也不与他分辩,他爱把我当什么,我就做什么好了,是非皆因强出头。
  “怎么?发呆,好好好,算我得罪你好了,”他一连串说下去,“但车不能卖,人一见我衰败,更会踩上来,咱们夫妻俩好歹挨过这一关,你不能不帮我。”
  我问:“你在外头赌,是不是?”
  “谁说的?”他跳起来。
  我不出声,静静的看着他。
  他连耳朵都涨红:“谁说的?谁造这种谣?他子孙十八代不得好死?”
  “你且不忙诅咒别人,听说你在私人俱乐部出入,是不是?”
  “这哪里是赌?这是与客人应酬!“
  我看容他:“允新,养车子司机,我们还可以顶一阵子,若果结起赌帐来,三两下手势就完蛋了。”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输?你不准我手风好?”这句话等于承认了谣言。
  我说:“十赌九输。逢赌必赢,岂非天下第一营生?”
  “小鲁,别嘈叨,饭菜都凉了,来,吃了再说。”
  说了也是白说,他是不会听的,但我总得尽我的责任。
  我哪里吃得下。
  “怎么,胃口不好?”允新又问。
  “胃气痛。”我说。
  “整日在家坐,还闹胃痛?那些女强人岂不是要连胃带五脏都吐出来?”他讥笑我。
  我不做声,实在不知怎么回答。
  “小鲁,你算是享福的人,别自寻烦恼。人谁没有三衰六旺?有多少女人像你,天天睡到十二点,又有佣人又有司机的,不是你的事,你少担心。”
  他站起来取外套。
  “你又到哪儿去?”我问。
  “出去。”
  他头也不回的走掉。
  是,我扫他兴,他为着报复,又来扫我的兴,两个人水火不容,对牢多一阵子都不行,惟有避开,他可不耐烦跟我吵嘴。
  深深叹口气,推开面前的碗碟。
  他这一去又该到天亮才回来,我们分房睡觉已经很久,有时半夜迷迷蒙蒙也仿佛听见有人开门回来,起床察看,却是听错了,渐渐我患上失眠症,老是没安全感,乱梦很多,一年中没有几觉好睡。
  当过旧历年那几日,天大的面子他留在家中,我忽然吃得下睡得好,这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个痴心的旧式女子,于是感慨起来,充满自怜,感觉比失眠更糟。
  男人不住的要出去,女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眼睁睁的坐家中等。多少年了,一成不变。
  孩子小时候还有个寄托,现在他们都有同学朋友,都不要母亲在身边管头管脚。
  女佣人过来说:“太太,星期六请吃饭,要备些什么菜?”
  我问:“有什么菜此刻上市?”
  “也不过是日常吃的。”
  我再想想,“不用了,”我说,“我决定出去。”
  无端端把立炯叫到家中,又不见男主人,坐他对面,傻气地吃很普通的家常菜,佣人手脚又笨,那还不如在外头解决。
  我找出立炯的卡片,打到他家中去。
  他来接电话,我听到话筒中传来悠扬的音乐。
  “我是小鲁。”我说。
  不知怎地,一听到他的声音,心中有一份温馨。
  “我知道,要推我的约会,说没有空。”他笑。
  “不是,只不过想到外头吃。”他仍然这么多心。
  “啊,佣人请假?”
  “我只是想出来,改在星期天好不好?”我说。
  “好,我会来接你。”
  “谢谢你,立炯。”
  “你见时变得这么客气?”他笑。
  话筒中乐声仍然动人悦耳。
  我隔很久也没有挂上电话。
  他也没有表示不耐烦。
  约三分钟后他终于问:“小鲁,你不开心?”
  “嗯。”我承认。
  在那一剎那,眼泪涌出来,不过我没有饮泣,他不会知道。
  “已经做了妈妈,还这样任性?”他柔声说。
  我用手指揩去眼泪。
  “两夫妻要互相容忍,这句老话是可靠的。”
  “嗯。”我勉强应一声。
  “别想太多。今晚电视有好节目,看完也该休息,睡不着,我再陪你说话。”
  “嗯。”我放下话筒。
  幸亏他没有结婚,否则看在人家太太眼中,我不晓得算是什么东西。
  到这种时候,难道我还有什么非份之想,只是实在寂寞不过,希望有个人说话。
  我并没有遵他所瞩,看起电视节目来,只与孩子们说一会于话,然后便上床。
  允新整夜没有回来,第二天仍然不见人。我很麻木,也没有特别的反应,看样子
  我是跟他耗上了,照说如果想息事宁人的话,他想我生气,我就得合作,生气给他看,此刻无动于衷,更加容易激怒他。
  但我想我心已死,除出无限苦涩,采取自暴自弃的手段,根本不欲反抗。
  我日常有一班太太团朋友在一起吃饭喝茶,有时也约些“外人“,外人是生活方式与我们不一样的女士,譬如说像艺术家、行政人员,甚至是学者,多数是出类拔草,靠自己双手赚钱的能干人。
  从她们那里,我们可以学习。
  今日我带着憔悴的面孔到私人会所吃饭,发觉关太太约了一位小说家。
  她双目炯炯有神的看着我们,嘴角带一个笑,老实说,我们观察她,她又何尝不是在审视我们,否则她干嘛要浪费时间陪一班无聊的太太吃饭。
  她们谈得很多,都有关人生观。
  我静静聆听,根本不能加插意见。
  赚钱,我不懂。花钱,我更不懂,我只静静的喝着咖啡。
  后来我忍不住,问女作家:“男人……对你来说,不是什么烦恼吧?”她看上去是那么独立潇洒。
  大家都看问我,有一两副责怪的目光射过来,仿佛怪我失仪,我不理她们。
  作家并不见怪,她微笑说:“既未得到过,自然不怕失去,既无物可失,自然没有苦恼。”
  话中充满禅机。
  “你寂寞吗?”我渴望学习更多。
  “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不宜在午餐时分讨论。”她笑容可掬。
  大家也被引得笑起来。
  她很得体成熟,但并不虚伪。
  这是很难得的,一般人说到寂寞,不是尽量吐苦水,就是拍着胸口,立刻表白自己有多幸福快乐,两个极端,当中无路可通。她倒是懂得交待。
  在外头做事的人不一样,他们应对自有妙方。
  我一直用手撑着头,直到待者叫我听电话。
  我抓起手袋走到电话亭,一头撞在一个男人胸前。我忙不迭的道歉。
  “小鲁──“他口中啧啧声,“这么冒失。”
  又是立炯,我面孔火辣辣起来。
  “我们虽然还没有约会,却见了无数次面。”他微笑。
  我忽然忍不住冲动,“立炯,带我走,现在,此刻,我闷死了。”
  “小鲁,”他说,“但我下午要上班。我们不是约好在周末?”
  我为之气结,“太不浪漫了。”低下头,觉得失望,并且有遭拒绝的伤害。
  “小鲁小鲁,你怎么了?那些太太们不是同你有讲有笑?情绪稳定些,来,告诉我有什么烦恼,你知道你可以相信我。”
  我用手掩往脸,再不申诉我就要生癌了,我大叫一声,“立炯,什么都不对劲,我丈夫不再回家,我们欠下一大笔债,随时有断炊的可能,而我尚坐在这里强颜欢笑。”
  他一听,立刻拉着我走。
  他把车子驶到老远去,我一直哭,像孩子找到了解的怀抱,我一直哭个不停。
  待终于止住眼泪,双眼已肿如核桃,而化妆也一点不剩,立炯并没有说什么,他只予我以耐心。
  我没精打采的说:“送我回家吧。”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立炯问。
  “什么也不可以,这个难关,还是我自己渡过。”
  立炯说:“是的,没有人可以在感情上帮助你,但是如果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还是愿意为你奔走。”
  我在他面前,一共哭过两次,第一次是他要到外国去念书的前夕,第二次,就是今天。事隔十年,在极端的失望及迷茫下,我发觉当中的十年像是没有过过,我仍然是那个直发不懂思想的小姑娘,喜欢甲君又舍不得乙君,连自己的心事都弄不懂。
  我紧紧抓着自己的脸皮,以致面孔发痛,像是要把整张脸撕下来似的。
  “小鲁,小鲁。”立炯轻轻叫我。
  “送我回去。”我说。
  回到家,我与津师联络,决定同允新离婚。
  我又等了一天,他才回来,我很平静,把分居书放在他面前。
  他也不出声,看了良久,像是不懂上面说什么。
  过了数十分钟,他才问:“孩子归你?”
  “是。”我怕他同我争,引起枝节。
  “也好。”他说。
  他不同我争,我又觉得他凉薄。
  “我要想一想。”他说。
  我不反对,是该这样,倘若想也不想,未免太过,到底十年的夫妻。
  已到这种地步,心中有说不出的辛酸,只得进书房陪两个孩子去做功课。
  再吵也无益,根本吵不起来。
  允新却钉在我身后,说了句发人深省的话:“倘若不是经济突然衰退,我们可以白头偕老的吧?夫妻容易共富贵,不易共患难。”
  我一声不响,内心很害怕,他说得有没有道理?有,太有了,倘若市道不出问题,他仍然可以玩他擅长的把戏,把钱轧来轧去,每个月都把开销张罗回来,我也不会问那么多,也不打算叫他改邪归正,朴素安分的做人。一只眼睛开一只眼睛闭的下去,很快就老了,怎么会分手。
  我疲倦的说:“允新,做人要讲弹性,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他问:“你要我怎么屈?”他的声音也是乏力的,“把公司结束去做写字楼工?谁来用我?此刻宣布破产倒是易事,我已经把一间十一人的写字楼压缩成为三人组,我已经尽了力。这些年你坐在家中,根本不懂外头的艰难,我比你更闷,你怎么不知道?”
  我呆呆的听着。这些事,他从来不说,我也一句不问。
  “在这种时候同我提出离婚,别落井下石好不好?我真要跳楼了。”他苦笑。
  我抬起头。
  “再与我熬一阵子,也许过了这个秋天,事情会有进展,如果再淡下去,我与你大不了卖掉生意房子移民去,我去煮叉烧饭,你到超级市场收银,如何?”
  我竟在愁眉百结中笑出来。
  允新终于向我摊牌,效果出乎意料之外的好,我们良久没有正面谈判,除出吵架,便是避而不见,现在已经提出离婚,事情不可能更坏,反而可以镇静的面对现实。
  “我们的性格一点也不合。”我说。
  “当初你并不这么想,开头你很欣赏我的机智与活力。后来我穷了,你开始嫌我。”
  “允新,我要是嫌过你穷,叫我不得好死。”我下狠劲发誓。
  “是吗?”他把玩着小黑板的刷子,“我还以为你见到万立炯之后,觉得我不如他,生了离心。”
  我面色刷地大变,像一个贼当场连人带物被抓住,尴尬得无地自容。
  我缺乏经验。虽是两子之母,又上了三十岁,但对事对人,应对之道却永远像小孩子。
  我强自镇静,“这与立炯有什么关系?我们是老朋友,况且几次都是偶遇。”说得很结巴。
  “他很触目,一向有股特殊气质,”允新说,“这样稳扎稳打的男人最近很受欢迎,因为,百分之八十的生意人已经溃不成军,造成他们出头。”语气有些儿讽嘲。
  我说:“我们离婚,与他没有关系。”
  允新静静看我,像是要掏出我的心来看个究竟。
  他终于站起来,“关于分居一事,我会想清楚。”
  我说:“星期天我同立炯出去吃饭。”
  “老朋友聚聚是应该的,不过别对他说太多私事,他帮不了你,终归你还是我妻子,有丈夫的女人对牢别的男人诉苦,会成为笑柄。”说完便走了。
  他这番话说得并不婉转,但却有他的道理。能够以及会得给我忠告的人,不过只有他与立炯。
  也许太贪心了。有两个人也应该心满意足,不知为什么,提出离婚后,允新反而成为我的朋友。
  星期天允新在家,他手上拿本杂志,看着我打扮。
  我忍不住,同他说:“你也可以一起来。”
  他顾左右而言他,“那套华伦大奴丝绒套装呢?正适合今晚穿。不要穿明克好不好?最俗了,天又不冷,你到加连威者道街市场去瞧瞧,过半上海中年太太都着毛茸茸的大衣在买雪里红及咸肉。”
  我教他弄得手足无措,啼笑皆非,坐在他面前。
  “别叫他来接你,要有点气派,让司机送你去,别忘记你仍是张太太,不是独身女。”
  “你一起去,不是没事了?”
  “你们老朋友长远不见面,”他狡猾的说,“总有一两句体己活,我坐在你们当中,不太好。”
  “你不怕?”我冲口而出。
  他先一怔,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颓然坐下,是好笑,我这么懦弱的人,翅膀都给修剪得秃毛秃羽的,哪里还飞得起来。
  “原谅我,小鲁,十年夫妻,什么还不透彻,我看你,等于你看我,了解如水晶。
  你要是喜欢万立炯,早跟定他,他哪里合你的要求。”
  我呆呆的看自己双手。
  他说:“时间到了。”
  他双手拿着我外套,待我把手臂穿进袖子里。
  司机把我送到目的地。
  在电梯的镜子前我照照自己。立炯或许不知道一个女人打扮得略为得体要付出什么代价,我却是懂得的。
  过去十年的生活水准,立炯不可能供给我。跟着他日子无波光浪是一件事,必然另有烦人的琐事接踵而来,譬如说,或许我得找工作来维持生活。
  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是与妇运无缘,千万不要解放我,我情愿做个菜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奴,随便社会怎么唾弃我,叫我什么难听的名字,包括寄生虫这些在内,都好过一天八小时去与不相干的贩夫走卒打交道。
  毕业后做过六个月的工作,以后便学乖,我不是奋斗的料子,这一点相信允新也知道。
  领班迎上来,我看到立炯早已坐在近窗的位置上。
  地方是我订的。
  我讪笑自己:跟允新是天生一对,没开仗前总不肯委屈排个比较普通的地方吃饭。
  我坐在立炯对面,听得他说:“我从未来过这里,真主,听说这餐厅开了不止三十年了。”
  我微笑。
  “你今天晚上很漂亮。”他接着又说。
  我们叫了食物。他莞尔,“可不能常常来。”
  他还是那么可爱幽默,我不由得拍着他的手。
  “今夜你情绪稳定得多。”他说。
  “是。我与允新什么都说明白了。”
  “真的要分手?”立炯问。
  我一时间也答不上来,事情起了很微妙的变化。
  “或者,你预备找一份工做?”
  我打个寒颤,连忙喝酒壮胆。
  “孩子可是跟你?恐怕要找个相当大的地方搬。
  “搬?我可没想过要搬,不是允新搬出去吗?”我反问。
  立炯摇摇头笑,“一切细节都还没有出笼,看样子你们光是谈这些已经花好些日子,十年夫妻,千丝万缕关系,要分手谈何容易,快刀斩乱麻也不行。”
  我失神。最好有一把电锯,那种在北美洲用来据数人合抱的大树的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利刃推过去,杀断所有筋络脉搏。
  “我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朋友,”立炯说,“他说他最怕三件事:搬家、转工、离婚。情愿痛苦都不要开始新生活,唉,听着可笑,其实真悲。”
  我不响。
  他看看我碟子,“你还是喜欢吃生冷的东西。”
  我问:“离婚后,照说应完全独立,不再靠前夫!”
  立炯说:“各人情况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我觉得他说得不够诚意,又认为短短一顿饭时间,他不可能明白我太多事,故此不再说下去。
  其实我何必间太多,一切答案已经在我心里,我不过要找一个附和我的人,以助气焰。
  我低头吃东西。
  坐在我们隔壁的是一个中年妇女,保养得很好,穿件黑旗袍,梳一只横爱司头,譬边插着密密的一排白兰花,故此连我们这一桌邻客也不住闻见幽幽的花香。
  真销魂,我就从来没有这种风情风骚。
  三十出头还似童子军:套装、衬衫、白手套,双手握着手袋,不知放什么地方好。
  不知允新在外的女游伴,是否似隔桌的女土?
  假如是的话,败在这种人手下也还值得。
  我心中并没有大大的醋意,只是空虚。
  “你爱允新吧?”立炯问。
  “那自然。这样些年了,又生下孩子,两个儿子的面孔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我毫不讳言,“怎么会没感情?十年来,不知大大小小熬过多少难关,我为他吃过苦,他也为我吃过苦,你知道,你非得为人吃苦人才会爱你,不然孩子怎么会爱父亲。但──”
  “但?”
  “但同他一起生活有说不出的难处,他难以捉摸,生性又好赌,什么都得博一记,看开大还是开小。像今日,他明知我同你吃饭,他明知我们是无所不谈的老朋友,但他还是冒险让我来,看看后果如何,这便是他生活的乐趣!”
  “也许他有必胜的把握。”立炯微笑。
  “他只剩我了,什么都输光。”
  “房子还在吧?”
  “先生,房子的契在银行里,我们与银行租来住的,一付不出利息,立刻就得滚蛋。”
  他长长叹息一声。
  我都麻木了,尤其是喝了两杯,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小鲁,我不敢叫你离开他,但是你知道我对你……我一直爱的,不过是你。”
  我很感动。
  叫一个男人爱你十年,到底不是容易的事,忽然之间,我丧失的自尊心全部归位,我紧紧握住立炯的手,不肯放松。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立炯微笑说,“开头是痛苦,像是有什么在哨咬着心似的,日子久,无论日出日落,总是忘不了你,现在心境平和得多,也没有什么奢望,但每次见到你,总有不能形容的欣喜。”
  他的笑里有无限感慨。
  我从来没想到我会使立炯记得我十年。我以为我们都是普通人,爱过也就算了,况且那已经是少年时代的事。
  他轻轻说:“我总是等你的。”
  他的意思是说,要是我出来了,恢复自由身,他是不会嫌弃我的。但决定在我,选择也在我,他不负责任。
  说得很好,处理得也很理智。
  只是我是贪心的女人,这里边还欠缺什么,我说不上来。
  后来由我结了帐。
  允新没有出去,也没有睡,他在听音乐,抽烟斗。烟丝香甜微带辛辣的味道传入我的鼻子,我觉得奇怪,因为只有在早期,我们在一起走的时候,他才这么做。
  我把穿戴都脱下来。
  他敲敲烟斗问我:“那士豹子有没有称赞你?”
  “他说我漂亮。”我忍不住说。
  “但是看不出你考究在什么地方。”他讪笑。
  “人家不靠吃喝嫖赌为生,人家有人格,心地好。”
  这话说得很重,允新变色,照他平时的德性,早就取过外套走,但今天他没有,大概认为我已是陌路人,不必再动气。
  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只说:“他是老实人。”
  “你打算跟他?”
  我坐下来,“想也没想过。”这是老实话。
  “真的没想过?”
  “太窝囊了,”我说,“生平只认识两个男人,不是他就是你,不是你就是他,会不会有第三个男人出现?”
  “你今年什么年纪了?”允新笑,“还有这样的奢望?”
  我立刻反省认错,“你说得对。”不想同他争。
  “当然仍旧有人会来吊你的膀子:潦倒的中年汉、幼稚的少年人、混饭吃的女人汤团……但你真需要他们的安慰?”允新哈哈笑,“你有此闲情?抑或你需要一个更安乐的窝?”
  我静静说:“张允新,不要再羞辱我。”
  他拾起身边的外国报纸向我飞过来,“看聘人栏吧,去找工作做呀,何必坐在家里埋没天才?”
  “允新,我不过与老同学出去吃了顿饭。”
  “啊,硬派我吃醋?谁不知道他是你老打玲。”
  我不能再说下去,我看牢天花板笑出来,太幼稚了,竟会有这种事。
  我呼出一口气,躺在床上。天气潮湿,总觉得被褥也潮,盖上太热,不盖又凉,人生中这种无常及难以适应最常见,不如意事太多。
  我听到允新在邻房咳嗽,他一直都这样,吸烟多,喉咙不舒服,我与他是望四的人了,健康情况自然大不如前。
  现代人的毛病是身体衰退而思想幼稚,根本不知老之将至,从前女人到三十多岁,都几乎可升级做祖母,此刻我还想出去寻找第二春,真荒谬。
  一边冷笑一边也睡着了。
  第二天立炯约我上他家去。
  他与他母亲同住。
  我以前见过这位伯母,她知道一点关于我同立炯的事,因此见到我不免略带冷淡。
  我很内疚,当年一定把立炯伤得很厉害,否则伯母不会如此。
  地方并不大,家具都是配给的,非常简陋。我是红尘中人,凡心特炽,很不明白他们怎么过这般单纯的生活。
  立炯一个人站出来是很登样的,他有他独特的气质支持一切不足,但他这个家与他的寡母,叫人难以接受。
  从这里可见得我十年前的选择并无错误。
  他终归会成家立室,最好娶那种廿四五岁刚刚在小大学出来的女孩子,胸无大志,也不懂那么多,一心一意为他,敬爱他仰慕他,立炯是一个好人,他应该得到一个好妻子。
  像我这种烂苹果型的女人,不论十年后,都不与他匹配。
  直到这个时候,我发觉我与张允新才是天成佳偶。两个人都爱玩爱排场,家庭背境也相似,不然这十年怎么会过得似一瞬间。
  我苦笑。
  立炯招呼我在小小的书房吃咖啡。
  他说:“你母亲当年怕你跟着我吃苦。”
  我感唱,“知女莫若母,我确是最怕这一点。”
  “谁不怕?苦人人怕。我这次回来,立意要使家母享些清福。”
  “那就要看你娶的是谁了,不然婆媳天天板着面孔,你也难有好日子过。”
  “你不是这样幼稚的人吧?”他暗示得算是很露骨。
  “我?”我一呆,打个哈哈,“我与我公婆都不见面,他们长期住美国。”
  他虽然是个愣小子,听到我这么说,也明白了一两分。
  他于是沉默,过很久他说:“十年前与十年后的答复都是肯定的‘不’?”
  “不,”我抢着说,“十年前我不能肯定,十年后我却肯定了。立炯,老实说,婚后我也常常想起你,认为你是最爱护我,最肯为我着想的人,跟你在一起生活,才有真幸福……”
  “那你还在等什么呢?”他焦急的问。
  “我把我自己想得太美好。”我呷一口咖啡。立炯并不会做咖啡。即溶咖啡粉冲得又涩又酸,牛奶也选得不对,糖放得太多,我皱皱眉头,放下杯子。
  “我不明白。”他催我解释。
  我努力使他明白,“我老以为我是困在白塔中的公主,实际上我是个老妖精。贪图享乐,什么都要最好的老妖精。”
  “胡说,就算你变了,也是因为环境的不如意。”
  立炯坚决要把罪状送给社会。
  一个人的本性如何,是无可更改的事实,染缸再大,也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本质,怪什么社会?
  “这些年来没有人关心你,”立炯有些微激动,“你寂寞,你难堪,所以心情变了。”
  我笑,“立炯,你这个人真可爱。”
  这时候有人敲书房的门,有把苍老的声音很戏剧化的说:“立炯,时间晚了,送李小姐回去吧。”
  我觉得娱乐性太丰富,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
  “送我回去吧。”我站起来。
  立炯有点不好意思,“老人家,……”
  “没关系。”我抓起手袋。
  老人家的担心是多余的。
  立炯送我回家的时候还不停的解释,我都没有听进去。
  我在想,我们必须要搬家,把这幢较大的公寓租出去,我要去看房子,省得就省,在比较低下层的地方住一个小一点的地方,如果允新不开始做这件事,我得筹备起来。
  到家时立炯还婆婆妈妈的在说:“……你不要见怪。”
  我拍拍他的手,“立炯,我们改天见。”
  第二日我匆匆的与经纪联络,要去看房子搬家。
  允新这数目一直在屋里,冷冷的看我安排一切。
  他冷嘲热讽:“要紧缩?好,我看你缩到哪里去。”
  我不去照他,房子用我的名字,我要搬,哪怕他不搬。
  我一股劲的去看新居,得回的结果等于零。
  虽然说不景气,租金却不受影响,稍微登样子的尺寸,月租都上万,那还不打紧,令人骇笑的是其装修!租房子又不能拆除原来的装修,但这种四座月洞门,七色地毯、八种墙纸、镶满玻璃,加巨型风景墙画,水晶灯碰到头顶的公寓,如何住人?
  怎么都似万花筒?
  连窗帘都每间房间不一样,有些柳条,有些格子,有些是百叶帘,都挖一个洞,因为装了冷气机在那里。
  也没有人用抽湿机,每座豪华布景都散发一阵霉味。
  日奔波了这些日子,突然明白允新那刻薄阴险的表清原来是有感而发。
  由俭入奢易,由奢人位难。婚后便住进这间祖屋,一切不用张罗,陆续照心意翻新添补家私,都说咱们家布置得有品味,我还不觉得,现在一看,果然。
  晚上我很激动的向允新报道日间探险过程,夫妻之间忽然有了新话题。
  “──为什么一定要满铺长毛地毯?他们难道不晓得夏天热起来会到摄氏三十八度?”
  允新看着我眯眯笑,笑中倒是一点没有掺杂的成份。
  我更加发挥下去:“都做了拱形门嗳,干嘛?还都有小型酒吧。家家养一缸鱼,据说用来挡煞气,怪得不能再怪。睡房都是一小间一小间,似豆腐干,连张两米长的
  床都放不下,打通了做一间尚不够。允新,你说得对,怎么搬?搬到什么地方去?现在作兴假天花板,从客厅到饭厅还要上两级楼梯,结果人只好弯着腰站,楼面不够人高。”
  允新笑出泪来。
  我也跟着笑,孩子们自然也笑。
  谁都不知道有什么好笑,但婚后我们第一次意见相同,并且这么欢乐。
  我同允新说:“借都得借回来撑着,到真正垮了再说,你我都不是勇敢的人,算了。”
  他却说:“我已经卖了两部车。”
  我大大的讶异,“什么?你舍得?”
  “只好叫司机忙点,送完我再送孩子们,然后再接你,再省就不能了。”
  我默然。
  “还有,六姨让她回乡下,根本是我们硬把她留在此地,如今宠得似祖宗似,她已经答应。孩子已这么大,用菲佣也不打紧,我已在物色,可省一半。”
  我完完全全呆住。没想到他办起这些事来也头头是道。
  “这样子一个月下来也节流不少,过一两日我要去美国看看有什么发展,分居书已签了在那里,你要交给律师就去办好了。”
  我吞一口涎沫,喉咙“咯“的一声。
  这么顺利,心平气和的离婚,时代真的太进步了。
  “去多久?”
  “你关心吗?”他反问。
  “以前你走运,自然有红颜知己来关怀你,此刻你黑了,舍我其谁?”
  “真幽默!“
  我苦笑。
  他忽然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这些年来在外头并没有人,你相不相信?”
  我不出声。
  “如果我又告诉你,我去俱乐部不过是玩桥牌,你又信不信?”
  我抬起头来,“我都信,但凡自你嘴里说出来的话,我都信,我还为什么不信?如果分手,你的话是真是假已无关紧要,假如还在一起,更要相信,你撒谎也是为了给我留面子,我并不是不识抬举的女人,非得寻根究底,结果自己下不了台。”
  允新大力鼓起掌来,啪啪啪地响得清脆,“小鲁,你终于长大了,恭喜你。”
  是,成熟来得很迟。是万立炯这面镜子令我看清楚自己。
  在这之前,我以为糜烂的只是允新,而我,我是好好的一个人,受他拖累,真好笑。
  那天晚上我同允新感慨的说:“原来我们是一对不折不扣的柴米夫妻。”
  这一场经济衰退把我们打回原形。
  允新去美国后,我把司机也偷偷辞掉。我会开车,怎么不省这两千五?
  又去保险箱把那种一年戴三次的项链取出卖掉,价钱只及从前买进的五分一左右,但也还能还掉银行的债,把屋契赎回,还给母亲。
  允新到这个地步,当然我要负一半责,签单子买凯丝米长大衣的时候他可没吭过声,此刻我太唠叨,不但是个女人,亦是个小人。
  立炯来看过我一次。
  我正在教菲佣做炒面,弄得一头烟。
  见他来我便端出最香的卡普千奴咖啡。
  他微笑,“你最懂得这些。”
  我欠欠身,“我这十年来致力的,也不过是吃喝玩乐。”
  他侧过身子,没有看着我,“你气色比我先头见你时好得多。”
  “是的,我的思想终于搞通了。”
  他低下头。
  “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没有,在这种天气,我特别容易想起,当年我是多么爱你,简直愿意为你去死。”他看着窗外。
  “真的?”我微笑,“我一生也无憾。”
  他也笑。
  过一会儿,他缓缓呷口咖啡,牛奶的白泡逗留在他的唇上,格外的显得他傻气动人。
  他一定有话要说,我知道。
  而且我猜到他要说什么。
  他开口:“我母亲替我介绍一个女孩子。”
  来了,我微笑,他的终身大事来了。
  我接下去,“那是一个很纯很好的女孩子,但是你们之间没有什么话好说,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他根错愕。
  我说下去:“她喜欢浅蓝色,爱旅行,家里养只猫叫咪咪,钟意看文艺片,闲时编织毛衣,读十九世纪英国文学。”
  立炯叹口气,不出声。由此可知我全部猜对了。
  “我根本不喜欢那种型的女子。”
  “你必须承认,这种女孩子却很适宜做妻子。”
  “很难说,她不一定会替我分担忧虑,她也许动不动就哭,她也不见得会煮菜打理家务。”
  “可是做你的妻子不需要担心这些,她不会经过这些试练。”
  “你赞成?”
  “我是谁?我不便发表意见。”我说。
  “连一句忠告都没有?”
  “你的需要如何,立炯?一切都看你此刻的需要。”
  “我的确得结婚了。”
  “那么就是她吧,还怀疑什么?”
  “但是……我不爱她。”
  “你会爱她的,将来,不是现在。以前允新也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但现在不一样。”
  “那是爱吗?”他不服气。
  “当然,不是你所向往、缠绵炽热激烈的爱。但这种爱却更加需要试验,你或许不知道,他为我改变他自己呢!”
  “也许只是感情?”
  我笑,“别太多怀疑了,别跟自己过不去。”
  “你呢?”
  “我?”我转过头来,假装不明白。
  “你,你这样下去?”
  “是的,”因为是老朋友,也不必相瞒,“我想到就因为他不是一个那么理想的男人,所以才娶我这个女人,马虎对马虎,我们是绝配。”
  “很好。”他有一丝失落。
  “是的,我也认为如此。”我微笑。
  “小鲁。”忽然他握住我的手。
  我心如刀割,这个男人,把他一生中十年的感情给我,而我无以为报。
  “小鲁。”他将我的手放在面颊上,良久良久。
  就跟当年我们分手一样,我闭上双眼,眼皮是涩热的,需要眼泪来清凉。
  但浑身已经干枯,再也搞不出泪或是血来。
  我说:“立炯,我爱你至深,但生活是另外一件事,我们活在世界上,最大的敌人便是生活,你是最最好的好人,我永远记念你。”
  他哭了。
  立炯走后,我仿佛还听见他饮泣的声音。
  我呆木着面孔,靠在露台长窗边,一站好些时候,膝头渐渐酸软,还不肯坐下来,我不欲改变姿势。一切都是注定的,一切都有命运,身不由己的时间太多,但至少我
  可以有主权选择站着或是坐下。我喜欢站。
  心中充满悲愤,直至孩子放学回来,我才回转心来。
  孩子们闹哄哄的追逐玩笑,我不得不提起劲来同他们玩耍。
  我不一定是好母亲,但是孩子们跟牢我,却有一定的乐趣,我很少给他们压力,我不要他们功课超人,也不想他们仪态如公主王子,我是个没有要求的母亲,因此孩
  子乐意亲近我。
  真正分手,我倒没有想过,孩子们会怎么过,一样的长大成人吧,或许脾气急躁失常点,但我也知道许多父母没有离异的家庭出来的儿女,也不是正常的人。但不舍得他们是正常的,骨血是骨血。
  允新在半夜打电话来,声音是那样清晰,仿佛就在隔壁房间,他说他很好,接到生意,遇到以前的老同学,他们愿意叫他留下来合伙组公司。
  我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多年来我们两夫妻从来没有明刀明枪说过什么有准头的话,怕如今也一样。他难道想留在美洲不回来?
  “我过几天回来,筹一筹资金,你看怎么样?”他忽然问。
  “我是女人,我懂什么。”我老老实实回答,“你的主张便是主张。”
  “什么?”他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并没有到律师处,两夫妻加一起超过七十岁,还玩什么,你回来我们再商量。”
  他在那一头沉默很久。
  我很现实地说:“喂,每秒钟算钱的。”
  他问:“小鲁,我们算不算相爱?”
  我被感动了,做不了声。
  “允新,我想是的,我想我们仍然相爱,让我们再开始生活吧。”
  “我现在发霉呢。”他说。
  “没奈何。”我说,“大家委屈点。”说得多么滑不留手。
  “我大后天回来,不用接飞机。”他挂断电话。
  也只能到此为止,再下去就肉麻了。
  夫妻还是得做下去,每一种人际关系都复杂万分,可划为十八个等级。我与允新之间,大概还不致沦于最低层,恐怕在中间浮游。而幸福不过是一种心态,满足于环境是最大的因素,必须努力振作,不停向自己说教。
  允新不在身边,日子好过得多,开销也省,每日不用插花,晚餐不用炖翅,深宵不必等门,多开心。但他终于要回来的,不然开销谁负责?
  我是认了命了。
  仍然出去同太太们吃饭喝茶,省归省,这些开销早已打入最基本用途,少不得。
  不过现在出去的时候,总是打扮得很整齐。我怕万一在路上又碰到谁,尤其是有可能谁又同他的妻子在一起,被他妻子呶呶嘴说一句:“呵,那就是你的旧情人?啧啧啧。”那我的晚节就不保了。
  我现在总是裙子是裙子,袜子是袜子,虽然我在马路上,并没有碰到什么人。

妒妻
  同事们都说郑旭初什么都好,就是受不了他那另一半,他的妻子。
  其实众同事并不认得郑太太,也没上过郑家,但谁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女人,天天在下班时分在办公室大门外,电梯大堂徘徊,接丈夫放工。
  每个人都见过她。
  她也不是长得不漂亮,也不是不会打扮,骤眼看去,也是个时髦女性,开头熨一层层的波浪型头发,浓妆,此刻流行短发,她又去剪个齐下巴的短发,应该是直的,但她忘了把先前熨皱部分洗掉,故此显得尴尬,仍然是浓妆。
  短头发配老式潮州女人那种苍白的鹅蛋粉妆并不见得浪漫,看下去太滑稽,且是略为不忍卒睹,到底是望四的女人了,很推件,那么努力打扮,效果不外如此,令观者心酸。
  她同我们点头,我们也只好招呼着她,都希望电梯快快上来,叮的一声打开门,好让我们躲进去。
  偏偏电梯顽皮的叫我们等,而郑旭初又恶作剧地叫他的妻子等,害得我们不得不
  与郑太太寒暄几句。
  我说的通是口不对心的:“──裙子是今夏最新的款式?很好看。”衣服不错,不表示由她穿上好看,毕竟水手装过了廿五岁穿便失去本义。
  赞美对郑太太来说是很重要的,她衷心相信,并且感激对着她说好话的人,照单 全收,并且偶然会得谦逊两句:“没想到配起来看看倒还不错。”
  她块头颇大,但喜做娇小状,故此一双大手与七号半鞋的脚似无地自容,不停躲藏着,自卑感表露无遗。
  “旭初还在办公?”她问我。
  我礼貌的说:“我不清楚,我们不同房间。”
  郑太太老爱把老郑的女同事当是他的女秘书看待。她很爱老郑,把他视作天人。
  而电梯还不来。
  郑太太站得离我很近,把整张脸探过来,像是要数我面孔上的雀斑,我趁机会也看到她至少有四只门牙是假的,而且没有刷干净。
  男人看不到这些,我心想,男人看女人,同女人看女人,是完全不同的。
  那太太在我眼中,已经不能给分数了,但男人的感觉如何?
  电梯叮的响起来,我如释重负。
  年轻的珍妮一个箭步冲进来,电梯门差些夹到她。
  “那老妇还在等郑旭初?”她随口问。
  女人一过三十,在她们眼中,便一律是老妇,杀无赦。
  “是,”我答,“我这个老妇就不必等人,老身下班马上走头,无他,老身一遇天气变,总是腰酸背痛,老身──”
  “去你的!“她用手臂撞我一下。
  这种嗲劲我是可以接受的。
  郑太太见到丈夫浑身发酥的样子,我就吃不消。那么一把年纪,骨头都硬了,真是,多么吃力。人老声线也老,沙哑喉咙本来也性感,但她偏偏要提高几个音阶来说话,弄得似半雌雄。
  “你不喜欢她吧?”珍妮向我陕陕眼。
  “不喜欢谁?”我假装不明白。
  “那老妇。有一阵她误会老郑同你有一手,连吃中饭时间也来盯着,叫你不好受。”
  “早忘了。”
  “你真算是大方的了。”珍妮说,“载我一程,如何?”
  “是我的荣幸。”
  从没见过这么护忌的女人。一天到晚给丈夫招麻烦。
  为只为有一次她上来接老郑,我刚好与他一齐散会出来,嘻嘻哈哈地不知在笑哪一个客户老土,被她看见。接着三个月就没有好日子过,日日跑来坐着,乌眼鸡似盯牢我,双眼似要放飞箭似,嘴里说些风言风语:
  “张小姐,我同郑旭初是十多甘年夫妻了,一直很恩爱。”
  “张小姐,这年头,做人太太很难,你说是不是?头那些女孩子,都愿意无条件接受有身分地位的男人呀!”
  “张小姐,你可有男朋友?似你这般人才,要不要找介绍人给你?我有个表弟,人是古板点,但老婆本是早存在那里的。”
  老郑一味向我道歉。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不拘小节,器量大,工作负责任,老板及伙计都喜欢他。
  我总是说无所谓。
  坐在我身边的珍妮说:“我是你,反正不吃羊肉也一身骚,干脆把老郑俘虏过来。”
  “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
  “老郑这人可爱,你知道吗?他连跳水都得过奖牌。”
  “大伙儿去坐船,他很少参加。”
  “郑太太是见光死,又怕紫外光催促皱纹生长,所以总共见过她一次,穿件露背装,背上的肉松得像是要掉下来。”
  地心吸力日子有功。
  “郑太太老想旁人误会她是廿九岁半,标准未免订得太高一点,如果她只想观者当她三十九岁半,那比较合理。”
  “保养得不错了。”我说。
  “真的,”珍妮不经意地说,“我母亲看上去老得多。”
  她比老郑大?还是差不多?
  “他们俩在六八年大学毕业,那年我五岁。”
  珍妮说。
  “你怎么知道?”
  “老郑说的。”
  我改变话题,“你同潘公子走得怎么样了?”
  “哈──”她乐了。
  珍妮是奇才,有本事在美国念四年大学而不费父母分文,每学期有不一样的男人替她交学费。回家来半年转一份工作,总有男性上司在背后撑腰,薪水与派头不成比例,一个男友送车,另一个替她加油,再一个为她签单子买衣裳,吃饭喝茶的陪客又不同面孔。
  生这样的女儿到十五岁便完全独立,是一种福气,有些女人住在父母家中一坐便三十岁,那同珍妮有云泥之别。
  不过也要付出代价的,否则怎么解释她面孔上不符年龄之沧桑。
  我奇怪她们怎么看我。
  我问珍妮:“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再不努力,就得登记做老姑婆了。”她坦白得惊人。
  “啊?”
  “人是好人,脾气未免躁些,有时以为你会跳得八丈高,却又无事,但无端端你又会为小事认真。”她说下去,“不懂打扮,穿得太朴素,然而很整齐干净,女人会 喜欢你,你没有威胁性。”
  “谢谢谢谢。”
  我放她下车。
  我很感喟,这样明哲保身,郑太太还是怀疑我,面子太大,叫我担当不起。
  回到家中宽衣解带洗尽铅华,啪地扭开电视,开始我宁静肆意的私生活,电话却响起来。
  我随它去,假装没听见,但这一次它实在响得太久,令我沉不住气,拾起听筒。
  “我是郑旭初。”
  “老郑,我已经下班了。”
  “对不起,我们还在开会。”
  什么?我看看腕表,七点了。
  “有一组数字,非你不可,你记不记得去年美国母公司建议购置的那一批电脑──”
  “老郑,我已经下班,况且我不把档案带着满街跑,你好不通气。”我不耐烦。
  他还没下班,那是他的事,对我来说,超时工作代表无能,公司应问他收取电费租金。
  “只此一回,下不为例,你可不可以来一趟?我们会议牵涉到你那边的事,要你来说几句话,副总经理在这里呢,你不会白做好人的。”他语调很急。
  我沉吟一下。
  谁不勤奋?谁又会做错事?能不能早升职,就得看这种额外服务了,左右不过是闲着,也罢,走这一趟就是了。
  我说:“我廿分钟内到。”
  又再把盔甲披上身出门。
  匆匆停好车,上办公室,在大堂中忽然有个人影向我扑来,我吃一惊,下意识往后退,手袋掉在地上。
  那人是郑太太!她还在等她丈夫,真不可思议。
  我一直按捺着的怒火终于升上来,向她喝道:“你干什么?这是别人办公的地方。”
  她呜咽地扯住我外套,“旭初还在里头吗?”
  她简直有病,经验告诉我,人到了这种地步,精神已很有问题,能够忍让便忍让,免得通狗跳墙。
  我说:“老板在里头主持会议,我也是奉召赶来的,郑太太,我看你不如先回去休息吧。”
  我推开玻璃门进去,不欲再多看她一眼。
  太空闲了,那简直是一定的。世上那么多事可做而她不去做,这是什么毛病?光是睡到日上三竿,就已经是不会腻的嗜好之一,还有什么不足。
  一到会议室,看到老板的面孔,精神立刻吊起来,把仅有的体力抖擞,压榨细胞,以最佳状态把我的知识灌输给他们。
  这些人明明采得死脱,但又不能给他们知道他们笨,还要以征询般口吻,商量尊重地告诉他们,错误在什么地方。太能干了,我太能干了,每次开完会我都惊叹自己这种虚与委蛇的功夫。
  长话短说,会议结束时已八时四十五分。老板正式向我道谢,一切劳累得到报酬。
  我回自己房间吸烟。
  看着青烟上升,我嘲笑自己:你在干些什么?即使生活艰难,也不必做得这么落力肉麻。赖什么人在江湖,江湖没有谁不行呢?还不是天性庸俗,喜欢往上爬。不过整个社会是拉下补上的,若果没有好功利的一群,名士派的生活必定大受影响。这许是惟一的开脱。
  有人推开我房门。
  我抬头,“老郑,你还不回去?郑太太在外头等你。
  “真谢谢你。
  “不客气。”我说,“你太太等你好几个钟头了。”
  他用双手擦擦面孔,形容憔悴,十二小时工作,硬汉也觉疲倦。
  我怕那女人随时进来搜人,到时又害我背黑锅,于是抄起手袋,“我先走一步。”
  “你怎么把我当大麻疯。”老郑坐在我桌子上尴尬的笑。
  我歉意地看他一眼,也不再分辩,便离开写字楼,后生等着我们走,好锁大门。
  郑太太已经走了。
  我不知老郑怎么想,我先松一口气。
  我不喜郑太太,却更不喜欢老郑,一个男人把妻子逼得神经衰弱,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老郑跟着我出来。
  我只得说:“她走了。”
  “我知道。”丝毫不关心。
  这样的夫妻关系,还持续着,真不可思议。
  老郑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下个月有两星期假,是否要到美国去一趟,我有个旅游签证,快要过期。”说完瞪他一眼,免他自作多情。
  他把双手插在袋中,“我送你一程。”
  “不用客气,我自己有车。”
  “要不要去喝杯东西?”他说,“松弛一下神经。”
  “我只回家休息,再见。”
  女人在停车场等她丈夫。
  她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似发出绿油油的光芒,非常怨毒无助地等郑旭初。
  要命,她自然也看到我。
  我惊然而惊,莫被老郑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我,分明有一只偷食的白狗不晓得躲在什么地方,偏偏拉着我这个倒霉蛋做黑狗。
  我坐进自己的车子,急忙开走。
  一瞥眼看见那女人正拉着丈夫不断地诉说。
  她双腿够劲力,毫无疑问,一站那么些钟头。
  物仿其类,看到人家沦落,感觉往往是凄凉,有什么可笑的,一不小心,谁都会掉在泥淖里,谁又没有失过足,只不过快快爬起,装作若无其事而已。
  换了我做郑太太,一定会努力去寻找新生活,干嘛这样委屈。
  但我不是她。
  自那日开始,郑太太不再站电梯大堂,她改站到停车场。
  我特地换个地方放车子,不欲看见她。
  她照旧打扮得很漂亮,最近把前额的头发故意拨数绺下来,剪成前刘海。然而那么大的年纪了。
  老郑趁空档老跟我说:“你我之间有误会,你一直不肯给我解释的机会,你对我有偏见。”
  我微笑,“不要解释,亦不要抱怨。”
  但他焦急,掏出手帕抹汗。我假装没看见。办公厅的人多敏感,一下子便被传成我与郑旭初眉来眼去。
  我们始终是同事,我不能因小事放弃我在公司里的成就。
  放假前夕,我心情轻松步出公司,珍妮追住我,嚷说她的坐驾又进了厂。
  “欧洲车就是这个讨厌,”我取笑她,“你那些勤务兵呢?”
  “为省时省钱都结婚去了。”她挤挤眼。
  “跟着来吧。”我说。
  天有微雨,她没有带伞,一路上埋怨,她脚上穿缕空白皮高跟鞋,难怪。
  “干嘛停到这里来?”她直骂,“明明在同一层大厦有停车场。”
  我只得说:“这里费用每小时省一元。”
  “津贴你如何?”
  “我都要卖车了。”
  好不容易挨到车子旁边,她还在说:“真像打仗,所以我从未想过要走丝绸之路,单单走办公室之路,已经去掉半条命。”唠唠叨叨,青春的面孔,苍老的心情,光是
  看老板的面色她就老了。
  上车她脱掉鞋子把腿盘着在座上松口气,我打着引擎松手掣踩油门,扭驾驶盘将车子驶出去,在落二楼的斜路上我便觉得不妥,脚煞掣全部失效,车子在变曲的斜坡上颠簸地往下冲,我拉手掣,弹簧也松了,车子的速度渐高,我心都飞出来,满头大汗地扭驾驶盘,珍妮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尖声说:“不要开那么快好不好!”
  说时迟那时快,车子往柱上撞过去,我努力闪避,但来不及了,“轰”一声响,已经撞上去。
  我感觉得强力的震荡,把我五脏六腑几乎由喉头赶了出来,虽有安全带系着,那冲力也使我呕吐。
  在半昏迷间我觉察有大堆人向我们奔过来。
  迷茫间我并没有害怕,珍妮,我挂着珍妮,我竭力要去扶起她的头,车前窗玻璃全碎了,她额角有血流出来,珍妮怎么了?
  我没有支持到救护车来便已失去知觉。
  醒来时在医院中,医生告诉我,我没有事,左手臂早已接上,打在石膏中,过几天可以出院。
  “珍妮呢?”我急问。
  她亦平安,额角被碎玻璃擦伤,缝一两针,伤口平复后看不出来。
  我总算放下一颗心,如释重负。
  即使如此,我也内疚,珍妮塔顺风车的代价可昂贵了。
  珍妮来探访我,“吓得我,还以为咱们花样年华,就此完蛋,未免冤枉。”
  我说:“这次真是万幸。”
  “警方来问过话,说车子遭人蓄意破坏,有人钻进车底施过手脚。”
  “我不相信!“
  “真的,金属断口报新,有人要我们的命。”
  我的心直沉下去,我多么希望这是一件意外,那么出院后可以完全把它忘记。有谁会要害我们?我困惑的想想,我们?不,那人并不晓得珍妮会上我车,要害的,只不过是我。
  谁会要使我在一宗汽车失事事件中受伤?我不过是一个小人物,纵使在言语中略为得罪人,罪不至此。
  在极度不安之下,我在医院多躺了三天,其间一位很风趣的警官曾来问过我几句话,见我神情萎靡,他还着实安慰我几句“女人开车,意外难免”,把我引得笑出来。
  珍妮入院拆线时把我接出去。
  她给我看前额的伤口,敷些粉根本瞧不出来,没想到皮肉也可以像布料似的用针缝。
  意外的是郑旭初也来了。
  他熟络地替我挽起日用品袋子,一边抱怨,“车子为何停在那种地方?多么杂乱,宵小偷不到东西,便拿车子出气,你不上 班,整个部门要什么没什么,谢天谢地,你若是没事,过两日便上班吧。”
  我见他口吻似老太太,便向珍妮投一个眼色,没想到老郑自己也笑了。
  我悄悄跟珍妮说:“他怎么跑了来?”
  “是我叫他来的,我们难道还在马路中央等街车不成。”
  我埋怨珍妮,“你好不懂事,他是有妇之夫,叫郑太太知道,我们够麻烦的,你别见了男人就指使他们好不好?”
  珍妮悻悻然,“简直是狗咬吕洞宾。”
  她生气,自己跑出去叫车子,我拦都拦不住。
  郑旭初看在眼内,完全知道发生什么事,他看我一眼,很诧异的说:“你平日是很大方得体的一个人,跟男同事有说有笑,绝不介怀,为什么一见我就扭捏?我不过 代表同事来接你出院。大家都关心你,你想到哪里去?”
  我涨红面孔,只好坐上他的车子。
  “你对我确有偏见,”他抱怨,“我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我终于说:“那是因为郑太太的缘故。”
  “你还记着那回事?”他说,“她现在好多了。一个女人太空闲,就会胡思乱想……“郑旭初不愿意说下去,我知道他会觉得为难,他不愿意在外人面前批评他的妻子,但亦难替她辩护。
  “她说要请你吃饭,向你赔罪。”
  我懒洋洋的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说:“算了。”
  “坐家的女人与做事的女人看样子已成水火。”
  “道不同不相为谋。”
  “她们有自卑,怕你们看她们不起。你们呢,心怀妒忌,老认为她们在家享福,是不是?”
  我笑了,再也不肯置评。你让我批评我真正不屑的人,我是不肯的。既然这样不喜欢郑太太,更不想开口。
  到了家我自己上去。
  我太急于上班,又没有当中开胸的衣裙,此刻再也不能穿套头衣裳,惟有向珍妮借。
  衣裳是好衣裳,尺寸也对,不知怎地,腋下都有汗迹子,残掉的香水脂粉味都留在领口上,我叹口气,只好出去自己买。
  石膏过大半个月便可拆掉,暂时只好一只手做事,同事们纷纷在石膏上签名留念。
  正当我要忘记整件不愉快事情的时间,郑太太又冲上办公室来。
  那一日老板在我房中,我正打醒十二分精神在敷衍他,该微笑时咧开嘴,该叹息时皱眉头,久不久哦哦连声,每隔数百秒钟点一次头,一侧耳便听到体内细胞加速死亡的沙沙声,正不耐烦他怎么十五分钟尚无离去之意,女秘书搭电话进来说,外头有郑太太要求见我。
  我立刻用粤语说:“叫郑旭初把她带走。”
  老板问:“那是谁?”
  “没有谁,朋友约我午饭。”
  他立刻借题发挥,“你们这些小姐,就成日挂着什么地方吃,什么地方穿……”
  话还没说完,房门已被人推开来。
  门外站着穿粉红色衣裤的郑太太,她气咻咻地把着门柄,双眼瞪着我。
  人大班一见她便无可奈何的说:“你的朋友已经上来啦。”他识趣地站起来,“你们这些女孩子……“对外国人来说,只要穿裙的便是女孩子。
  洋人避出我的房间,我想叫人,已经来不及,郑太太把门一关,随手反锁,我恼怒,立刻唤人按铃,她要来抢我手中的电话,被我一手挡开。
  我大声叫女秘书:“快找人来开门,必要时召警。”
  听见召警两字郑太太惊慌起来,她说:“我只不过要同你说几句话。”
  “你有什么资格跑上来妨碍我的自由,滚出去!“
  房门外经过一番挣扎,终于打开了。
  郑旭初与秘书一起冲进来。
  “走!”我挥着双手说,“两个人一起走,我以后再也不要见到你们两个。”
  郑旭初一味道歉,拉着他妻子走出去。
  郑夫人还在挣扎,掉了一只粉红色鞋子在我房间。
  这个神经病女人!我一脚把那只香艳的鞋子踢出去,动不动找人开谈判,便是十三点,不用官来判。
  我怒火中烧,不停在房间里踱步──我该怎么办?去告诉上级?怕只怕白白使人看不起我,就此罢休,又不知道这女人见时再上来。
  等到郑旭初再在我面前出现的时候,我反而冷静下来。
  他满头大汗,不住用手帕抹汗,面孔涨得如西红柿,见到我像是有口难开,手足无措。
  真可怜,我虽然皱着眉头,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责备他。
  过很久,他抬起那只鞋子,结结巴巴说声“对不起“。
  我说:“公司这上下恐怕已经沸腾起来,一宗又一宗接着发生这种事,我们是不是有深化大恨?”
  他忽然说:“也许她察觉了,我对你有说不出的好感,也许瞒也瞒不住,她完全知道。”
  轮到我惊讶。
  我急急说:“快点走开,不要再来找我,我麻烦还不够多吗?”
  这个时候珍妮匆匆走过来,一边叫:“你没有怎么样吧──”一眼看见郑旭初,“你还在此地?你还害得她不够?告诉你,公司并不是那么喜欢职员闹桃色新闻,这对 她前途大有影响。”
  我坐下来,“我真倒霉。”
  郑旭初只得低着头走开。
  珍妮说:“来,吸支烟,可怜,今年流年不利。”
  我灰头灰脑的余坐在椅子上,今后非得避开郑旭初不可。这次郑太太闹上来,大概是为着她丈夫对我过份殷勤,管接管送的缘故。
  珍妮讪笑着:“我这个人,就是爱贪小便宜,搭顺风车一次两次的出毛病,下次还不知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低下头,“我想转工。”
  “别开玩笑,谁不知道营业部那个缺是你的,十一月份佛烈史东一退休,你就荣升,此时离开,你就白挨五年。”她开玩笑,“我跟你这么久,就是望你这下子跑出 来,你不能放弃。”
  “可是你看我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你此刻一走,益发显得做贼心虚。”
  “我头痛。”
  “他怪不得你,我让你静一静。”她离开我。
  我用一只手托着头很久很久,另一只手在石膏中。
  当日我不敢与同事一起下班,我不想他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
  郑太太是这么奇怪的一个女人,她甚至不能忍受丈夫同女同事多说一句话,这种人的精神何其痛苦,她岂能铲除世上所有女人。
  我猛地抬起头来,车子的煞车被人锯断,与郑夫人的妒意有无关联?
  “还不走?”有人推开我的房门。是老板,他一向算是关心我的。
  我乏力地笑。
  他坐下来,“珍妮都跟我说了。”
  我先是一跳,随即感激她。
  “那与你都无辜。”
  我冷笑,“他无辜?”
  “怎么,他故意害你吗?”老板诧异。
  “谁知道。”我激愤的说。
  “你放心,公管公,私管私。你且回去休息吧。”
  我只得打道回府,明天是另外的一天,非得厚着脸皮去应付不可。
  那夜我做了许多恶梦,半夜醒来,石膏内的手臂奇痒难搔,恨得巴不得敲碎它。
  老郑今天把话说明白,他对我有特殊好感。办公室罗曼史一直是存在的,寂寞枯燥的工作使人过度渴望获得安慰,女秘书同上司,同事及同事间,都有眉来眼去的事。
  老郑本人并不讨厌,如果有真爱的话,他那妻子也不足成为阻力,但我并不爱他。
  要付出那么高的代价……确直要爱得灵魂焚烧才行,谁还有那样的精力,郑太太是例外,看样子她立定心思要毁掉任何有成为第三者可能的女人。
  她那么爱丈夫,爱得那么深那么错。
  是有这种女人的,现在很少了,但仍然没有绝种:丈夫同婆婆多说一句话也会引起不安。
  这样说来,老郑也是很苦的,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如影附形般紧盯着不放,而他又不再爱她……想想都不寒而栗。
  总共才睡了三四个小时,第二天自然精神萎靡。
  一打开门看见郑旭初的面孔,开头以为眼花,随即想大叫。
  这两夫妻真叫人精神崩溃。
  我说:“不用解释了,忘记这件事,忘记你认识我。”
  “你听我说──”
  “请求你们两个,别把我搁磨心当中,她不知道,你也该知道,我是无辜的。”
  他很憔悴的靠墙角,“你愿意亲口同她说一声吗?”
  “不,我没有义务向她解释任何事。”我很固执,“并且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她根本已经失去常性,“别再站在我门前,这是一个小城,无论谁做什么都有人看见。”
  他忽然说了很滑稽的话:“你不打算拯救我?女人多数是慈悲的,但凡不获妻子了解的男人都有第三者来搭救。”
  我一呆,“女人不再愚蠢了,”我说,“以前女人最大的毛病便是不信邪,老以为在她手上浪子会得回头,百炼钢能化作绕指柔,别人不行,那是别人没办法,她是不同凡响的一个。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个普通的女人,我没有这么大的野心,我 忙着救自己。”
  郑旭初深深叹口气,非常语塞。
  “安慰郑太太,”我说,“跟她说一切会过去,你们会白头偕老,同她到巴哈马群岛度假。”
  “我昨天已提出离婚。”郑旭初说。
  老天。
  我闭紧嘴巴,不发一言。
  “她的反应很恐怖,我一个晚上在路上逛,不敢回去。”
  我默不做声。他们结婚多久?十年?八年?换了是我,我的反应也会很可怕。问题不是爱得难与此人分离,而是恐惧:他甩掉我,我以后怎么办?上了年纪的女人要再找理想对象,好比天方夜谭,于是死不肯让身边人离开。
  我说:“爱莫能助。”
  我自己叫车子走,把他撇下。
  其实是可以活下来的。不知为什么,许多女人在战争与折辱之间,往往选择折辱,是因为惰性,身边有个人总聊胜于无。
  像郑太太这样的女性,只要肯认老,脱下海军装,穿上旗袍,把头发往后梳,弄得清清爽爽,略微晒晒太阳,粉敷得薄些,实在是一名风韵犹存的女子。
  人走入歧途很难回头。
  那一日稍后,我注意到老郑也来上班,各管各的事,并没有与他交谈,但同事们在背后议论纷纷,背后也罢了,耳朵听不见为净,有些人面对面就笑嘻嘻的问:“是否真有其事?喂,真得找你证实一下,听说他对女人的功夫不错……”之类。至今我发觉,每个人都有市井之徒的好奇心。
  我可以说“我不认识郑旭初”,有人这么做过,他骂朋友,旁人问起,他心虚,便说:“我不认识那个人。”但这种手段已经不流行了,显得幼稚。我只得若无其事 地说:“大家都是同事,大家都是同事,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要太极发问的人犹自细细的把脸凑过来端详我的眼睛,看有什么蛛丝马迹可寻,死不放松。
  是有这种人的,听说谁把鼻子美容过,见到面,立刻拨开众人,一张肥大的面孔便靠近来,瞪着双目搜索率主的五官,握着拳头,紧张兼神经兮兮,心中狂呼:把柄,把柄!瞧我,还找不到你的把柄!因他算是货真价实的。
  也不是坏人,悲剧是总没有人是坏人,他只是缺乏教养礼貌见识。
  议论吧,尽情议论吧,三天之后还不是各管各的去矣。
  三天之后我也拆掉石膏。
  自由得想挥出拳头打击我的敌人。
  那天我很轻松,与珍妮吃了顿丰富的午饭,几乎没摸着肚皮回写字楼。
  “下午没有事?”她问,“没事可以提早休息。”
  “要出去开会。”
  “早知别吃得那么饱,”她说,“当心睡着。”
  我笑。
  下午三时,我准时出门,看到郑旭初在等电梯。
  我犹疑一刻,想打回头。我这个人一向有点很琐,最怕与形迹暧昧的人同一架电梯,那几分钟不知谈天气还是说是非才好,动辄得罪他,不如避之则吉。
  但在那一剎那他已看到我,我只好大方的向他点一点头,与他步入同一部电梯。
  在狭小的空间内,我俩维持沉默。
  电梯向下降,到达五楼时停止,这本来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有人按电钮,电梯便会得在那一层楼停下载客,但奇在电梯并没有打开,在那一剎间,灯火全部熄灭。
  我处身在漆黑的环境中,先是一惊,随即啼笑皆非。停电?倒是巧。
  我摸出打火机,打着,照亮那一排按钮,用力按紧急的红掣,一点声音也没有。
  转头看郑旭初,他很镇静。
  我熄掉打火机,马上黑得像盲掉一般。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我索性坐低。
  过很久我很久,我问:“为什么不说话?”
  他没有回答。
  四周围太黑,我们很少有机会置身完全隔声与绝光的地方,人类原始的恐惧慢慢沁透。
  “喂,说话呀。”我开始觉得热。
  他终于答:“没有什么可说的。”
  “我老觉得你有诉不完的衷情似的。”
  他却说:“你放心,电梯一下子就会被修好。”
  我讽刺的问:“不是你蓄意破坏的吗?”
  他又沉默很久,然后说:“你对我那么坏,不外是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我语塞。
  “什么都赖我好了,在你心底,你也怀疑车子是我弄坏的吧?”
  “反正最近什么倒霉的事都与你有关。”我说。
  “我确是一个倒霉的人。”
  “何苦拉我落水?”
  “找替身。”
  “你少幽默。”我又生气。
  “真的,看上去你是个豪迈的、知情识趣的女性,会得开解朋友,谁知你吝啬感情。”他故意说得充满文艺腔,一听就知道是说笑。
  我松弛一点。他真不是个讨厌的人。
  “这里不够空气。”
  “够的,你放心,半小时就把我们救出去,你要好好利用这三十分钟,要骂要打,都随便你。”他叹口气。
  “老郑,你至要紧修身,修身后就齐家。你看你现在,一个老妻还摆不平。”
  我不知道他面色有无剧变,黑暗中看不出来。
  过一会儿他问:“我可以吸一支烟?”
  “可以。”
  他点着香烟。黑暗中一点火星。
  幼时父亲喜在饭后带我出去溜达,告诉我这个故事:一群人流落在橡皮救生艇上,纯靠吸烟者的一点火星在黑暗中被拯救人员的望远镜看到获救……父亲不是一个说故
  事的好手,但我还是深爱他。在黑暗中我想远了。
  老郑说:“人总是对他人的痛苦视若无睹,尤其是感情纠纷的痛苦,总被认为是小题大做,无病呻吟。”
  我回答:“老郑,一宗管一宗,离了婚再去追女孩子,比较容易应付。”
  “听你说来,仿佛是老手。”
  “老郑,你妻子蛮可怜,你也有责任。”
  他吸完一支烟。这时我的夜光表发挥最大的功用,时间已过去廿分钟,并没有人来搭救我们。
  我大声叫起来,”救人哪!救人。”用力擂着电梯门。
  出了一身大汗。
  老郑说:“吓我一大跳,别冲动。”
  我懊恼说:“再不打开这扇门,人家会以为我俩做过不可告人之事。”
  老郑笑。
  “老郑,我与珍妮受伤的事同你们两夫妻真的无关?”
  “你想到什么地方去,我们两人都手无缚鸡之力。”
  “有没有指使小瘪三去做?”
  “警方已加紧查缉这件事,不久便可以水落石出,你不必胡思乱想。”
  我安乐得多。
  老郑说:“倘若今日电梯不出事,我们可能永远无机会开心见诚说话。”
  我说:“也许挽救你婚姻的方法便是夫妻俩共困小岛。”
  “由此可知人际关系的可怕,谁不在某一个程度下为人而活。”他又点起另一支烟。
  “哲学家,试问在写字间中众目睽睽,我如何跟你好好说话?”
  “我下个月就到国际证券公司──“
  “真的?”我喜不自禁,口气似送瘟神般愉快。
  他苦笑。
  我刻薄地,“希望那里没有女职员,希望郑太太从此可以获得安息。”
  “我转工,不是为她。”
  那是为我?也好,他走了我可以解除不少困惑。到此刻我真正松一口气。他是个好人,我感激他。
  就在这个时候,电梯外有人问:“里面有无人?”声音似仙籁。
  我急急喊:“有人有人。”
  “请维持镇静,我们现在来开门。”
  “请赶快。”我叫。
  老郑说:“你这个人殊不浪漫。”
  我转头,“这话我在十九岁时听过一次。当年我与一中年阿伯坐在天星渡海轮上,船迟迟不开,我焦急非常,阿伯不满,说:‘你这人殊不浪漫,管船儿时开,开到什么地方去。’其实他错了,当时为存忠厚,我没有拆穿,我不是不浪漫的,那还得看同谁在一起,如果是爱得死心塌地的一个人,只要他在身边,已是乐趣,还管场地是 天堂抑或地狱。”
  这次他沉默得像整个人消失在黑暗中,我以为他不存在了。
  修理工人终于打开门,把我们救出来。
  我看看表,才不过被困付八分钟,却似半世纪那么长,我都几乎老了。
  我说:“我还是要去开会,迟到好过不到,再见。”
  郑旭初的表情像是不相信天底下有我这么实事求是的女人,我也无暇理他。
  以前,以前女人看见一只蟑螂要尖叫以示矜贵的,我感喟的想。谁知道呢?也许似郑太太把一日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丈夫身上才是正确的。
  没有人提及我与老郑同时被关在电梯中的事,那意思是,那件事没有人知道。
  我觉得我开始转运。
  老郑正式辞职的消息传开,珍妮问我要宝贵的意见。
  “很好呀,”我说,“我们不必看牢这个女巡场徘徊在走廊角落间。”
  珍妮说:“郑太太这个女人真害死丈夫。”
  “她不这么想,她认为她爱死他。”
  “他离开这里会不会好些?”
  “我不认为如此。别家公司里一样也有白净面皮、年纪较轻的女职员,她不过换 一个地方等丈夫下班而已。这是她多年的享受,她乐意这样。”
  “多么难堪。”珍妮说。
  “我们眼不见为净。”我笑。
  他们联同请老郑吃午饭,当是送他,不知怎地,发起人就是没叫我。
  我乐得去逛街,样作不知。
  下午警局来电,说抓到疑犯,他承认当日在停车场,一连破坏十辆车子的脚掣及手掣,目的是为了好玩。在有需要时,我们或许得出庭作证。
  珍妮问我:“他是要坐牢的吧?”
  “当然,毁坏他人财产,引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是要受到惩罚的。”我倒着头说,“但是毁坏他人家庭,引致他人失去配偶,则全然无罪 。”我朝珍妮眨眨眼睛,“爱是无罪。”
  珍妮也很老土的回答:“也许会受良心责备。”自己先笑了,谁会相信这种话。
  我说:“这倒使我放心,我一直以为那件事是妒妇做的,并且害怕有一日她会提刀来赶我,”语气有些失落及惆怅,“谁知她没有那么做 。”
  如果郑旭初疯狂地爱上我,她或许会不顾一切在走廊中向我扑过来……
  我的地位并没有那么重要。曾经有一剎那,我以为我是三角关系中之要员,那真是满足自我膨胀的黄金时代。
  “中饭愉快吗?”
  “还好,老郑妙语如珠。看得出是强颜欢笑,不过也难为他了。”
  “有没有问起我?”
  “他没有问起你,当然,那是不方便的。”珍妮停一停,“事情过去了。”
  是,过去了。
  开头他一股劲的暗示,一股劲的追,我一股劲的躲,一股劲的避,谁知忽然之间,他斩断了缆,不知去向。
  连珍妮都说:“就这样过去了?”她打个呵欠。
  少了这种刺激,生活陡地无聊起来。
  我们大伙儿都开始怀念郑太太。
  在电梯大堂等电梯的时候,茫然若失,因为看不到郑太太焦急烦躁的样子,损失一项娱乐。
  同事们本来等着看场好戏,发妻大战情妇,现在好梦也落了空。
  打字机啪啪声,高跟鞋阁阁声,久不久老板发一下脾气,日子真正开始沉闷。
  我甚至考虑再买新车,增加情趣。
  笑与珍妮说:“再下去,可得找男朋友了,精神无处寄托。”
  “如果郑旭初没有妒妻,你会不会同他走?”
  我不回思索:“当然不会。”
  珍妮点点头,“那倒也是。”
  我问自己:真的吗?并不敢肯定。
  本城能有多大,一日朋友在美国会所请我吃饭,便碰到老郑,我立刻庆幸自己打扮得十分四正,衣服鞋袜丝毫没有失礼之处,虽然外头滂沱大雨,虽然开足一上午会,但我还是可以一看的。
  他向我颔首,眼神中的一丝盼望令我满足。
  吃完甜品,还没上咖啡之间,我忍不住,过去与他打招呼。
  “好吗?”我问,声音荡气回肠,如比莉荷利地的怨曲中之首句,令我自己都深深吃惊。
  “还好,你呢?”他也是充满感情。
  “我?”我感喟,“老样子,今早九点正拿着伞到公司楼下的银行去取款子付税,排了半日队,出来碰到市政事务处喷水车洗街,水花四溅,只得在人家楼梯底躲避,雨又大,满地泥泞,肚子饿,想顺带买个三文治,快餐店伙计硬说一百块没得找……”
  郑旭初笑了,我也笑。
  “你们是中环流苏。”他说。
  “嘎?”
  “白流苏出来做事,是这个样子的了。”
  “多谢恭维。只怕一做便是一辈子。”
  他只是笑。
  “太太好吗?”他俩到底离婚没有?
  “老样子。”不愿多说。
  “那改日见。”我得回到我朋友那里去。
  “再见。”他并无留我。
  是应该这样子,一点都不错。
  回到自己的桌子上,朋友问:“你认识郑旭初?”
  “以前是老同事。”
  “他人很好,很肯帮人,”朋友微笑,“只是有一宗事令人吃不消。”
  我莞尔,“我可没发觉他有狐臭。”
  “扯蛋,我是指郑太太。”
  远近驰名。
  “我远房表妹在国际证券做秘书,因见郑某和蔼可亲,故此请教他两句,从此以后被郑太太树为大敌,你不知道多可怕,她成条街成条街地盯着我表妹,吓得人家小 女孩子什么似的,终于转了工。”
  原来是惯技。
  由此可知,在我之前,亦有若干受害者,在我之后,更不知有多少承继人,而且郑太太的选择不甚严格,任何女性都会引起她疑心。
  “郑某背着这么一个笑话,还想到哪里去?”
  我忽然帮他,“这与他工作能力有什么相干?”
  “暧,别天真,在美国,求职人要带同妻子一起去见老板的。”
  “她不是不见得光的,很舍得打扮,样子也不错,她只不过是个妒妻。”
  朋友问:“你是他的朋友?”
  “不。”
  “敌人?”
  “人际关系哪有这么简单,不是朋友便是敌人?我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
  “但你同他们好似颇合得来。”
  “没有的事。”我看看表,“时间到了。”
  我也不晓得为何要这样见义勇为,慷慨陈辞。其实我同郑太太没有什么感情,说不上喜或是不喜欢她,开头是讨厌,此刻早已事过情迁。最主要的是,憎恨她又不会使我地位提高。
  但郑旭初在我刚进公司的时候确指点过我,他的风趣热诚都使一份令人访煌的新工作安定下来。也许只是为了这个吧。
  没想到我是一个这么念旧日的人,别人送的花早已戴得凋谢,却还觉香气扑鼻,这么有情有义,我飘飘然了,像所有人一样,此类美德,我是很乐意加诸己身的。
  周末后珍妮告假到美国去,她有男朋友在那里。
  她是否想嫁到彼邦去?且听她娓娓道来:“你别说,也不错的,生活简单得多,大部分时间在厨房研究菜单,看看电视,一点是非都没有,家家户户都那么过。”
  确是人间蒸发的好方法之一,不过大隐隐于朝,真的想反朴归真,在闹市亦可以得道成仙,何需离乡别井。
  我比珍妮大几岁,道行自然高过她。
  她走之后我寂寞透顶,连个说絮语的酒肉朋友也没有,只得专心寻找对象,放消息出去给朋友叫他们介绍,尽力解释已有成家立室之念……又得四出相看,也忙了一阵子,吃饭喝茶坐船跳舞,无处不去,伴儿没找着,差些成为交际花。
  原来要找个固定的男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大吃一惊,因同情自己,连带同情全女类,因此,在服务店里遇到郑太太,竟没有别转头。
  当时我低头挑发饰,忽然听见身边有一把苍老低沉的女人的声音问售货员:“给我看看那个粉红色的。”
  谁,我好奇,谁那么老还要粉红色,当然可以说英国皇太后八十岁还穿粉红。
  头一侧,见到是郑太太。
  她看到我,略一犹疑,便朝我走过来,要大方便双方大方,我抿抿嘴唇。
  “郑太太。”我称呼她。
  “别叫我郑太太,我已不是郑太太。”她黯然说。
  哦,终于离了婚了。意外之际,说不出话来。
  她打扮得更年轻,衬衫上都是小褶。每个褶上缀一只小蝴蝶结,结中央钉一颗假珠子,脚上穿上十余年前也流行过的白色花网袜。极浓的舞台化妆,前刘海一丝一丝学小女孩。
  也好,忠于自我,老娘爱充十九岁半又怎么样,人各有志。我叹口气,谁让我没有勇气,只好眼白白的妒忌她,挑剔她。
  她说:“很久没看见你,你气色很好。”
  我说:“化了妆。”
  “没有嘛,看不出来。”她一味客气,“到底年轻,皮肤都不一样。”
  此刻她的情绪应该好得多,事情解决之后,可以全心全意的医治伤口,不必一直淌血。
  话终归要进人正题,她说:“我真错怪了你。”
  我假装不明白:“没有呀,你怎么会?没有的事,大家有点小误会而已。”
  被人欺侮了,千万别诉苦抱怨,佯装什么也没发生过苦事放在心中,过后务必使她也不记得是否害过我,那就最理想。千万别以弱者身分出现,弱者人皆踩之,不要给别人这种机会。
  “假如旭初真同你有什么,我还甘心,此刻他越来越不象话,同秘书小姐混。”
  “郑太太,也许你多心。”我反而调转头来安慰她。
  “他承认。”她说,“他什么都承认。”
  啊,那就没救了。
  “像他同你,我怎么逼他,他都不肯承认。”
  我忍不住骇笑,逼,怎么逼法,用酷刑,疲劳轰炸,哭,闹,抑或叫亲友来清算他?
  郑太太苦笑,“这次完了,他完全不怕,晚上都不回来,我不离婚也不行。”
  “是几时开始的?”
  “两个月前。”
  “不,”我忍不住,“你见时开始怀疑他?”
  “一结婚就要留神,”她仍然坚持,“你不知道天底下有多少妒忌的人要破坏别人的婚姻。”
  郑太太自己实践了她的预言:一开头就不看好这段婚姻,觉得危机重重,于是努力地防范错误,结果越做越错,她修成正果:她一点没有猜错,这段婚姻真的不长久。
  真是悲剧,一直把丈夫当贼,老郑终于没有敢辜负她,他去做了贼。
  她感慨的说:“现在心死了,反而睡得熟。”
  我搭讪的放下手中的发饰,说:“我约了人,郑太太,改天见。”
  她恋恋不舍的让我离开,寂寞的人泰半不肯放开朋友。虽然我并不是她的朋友。
  这宗事件告一段落了。
  本来演第三者的我,角色已经完成。
  可惜呵,因为老郑是个可爱的男人,有许多好处可容发掘。
  缘份是时间上的巧合,倘若我在此刻遇上老郑,加上他摆脱妒妻的决心,可能会得开花结果。
  但是没有,我与他在同一间公司工作的时候,时机尚未成熟,一切就差那么一点,当然我没有大力争取,也是主要原因。
  我与老郑之间,到底有没事呢?此刻想来,十分疑幻疑真,是一个妒忌的女人的想象?抑或咱眉目间确有暧昧?

盲恋
  陈尚翰是我师傅的病人。
  他已动了第一次手术,此刻正在修养,准备要动第二次手术。
  在两次手术之间,他的主诊医师,我的师傅,同妻儿前往巴哈马群岛渡假,由我暂代。
  工作很简单,每日去看看他,督促那几个私家护士做工,吩咐几句话。
  陈尚翰脾气非常暴躁,天天摔东西,骂人,一副生不如死的样子。
  师传好几个徒弟都受不了这种病人,因此派我上场,因我是唯一的女性,且性格特别冷漠。
  我可以完全不理会病人的反应,做我应该做的工作。师兄弟都笑我:“她呀,活马当死马医。”
  说得很中肯。
  陈某对牢我打鸡骂狗,我完全无动于衷。
  荒谬,两个佣人,三个护士轮班,就为他一个人。
  师傅说:“也难怪他,风流倜傥半辈子,忽然之间双目失明,实在不好受。”
  可是有些人一辈子双目失明。
  况且他这个还是暂时性的,第二次手术之后,可望恢复正常视力。
  师傅同他说,他复元的机会是一半一半,于是他就把全天下的悲愤集中在身上,发泄出来,把日常接触他的人当猪狗。
  这种人就算双目不盲,心也早盲。
  可以想象他一辈子没有遭遇过挫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的台子,身边永远有一堆江湖客,烂头蟀,替他解决生活上不愉快之事。
  这次可帮不了他了。
  我一星期要到陈府七次。
  他住在郊外一层非常美丽的别墅中,光是门外那片草地就令人心向往之。十九世纪殖民地建筑的白色两层楼房子,木板地保养得很好,吸饱地蜡,丝毫不见残旧。楼面高,面积宽敞,长窗另一边是著名的海滩,碧蓝天空与海水,简直是每一个人的梦想。
  这种住宅出了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这么得天独厚~~~~本市有许多人尚住在木屋中,电与水都得偷来用。我忽然警惕起来,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怎么会忽然忌妒起来?
  别墅的主人心情恶劣。
  女护士哭丧着脸向我投诉他不肯服药,不肯休息,不肯吃饭。
  他抱着一瓶威士忌。
  我装作没看见,他听见我的脚步声,转过头来,双目空洞,一脸胡髭茬。
  书房外是奥运标准的游泳池,水光潋滟,直映到室内的墙壁来。
  “好吗?”我问。
  连自己都觉得声音冷酷,完全没有把他当一个人。
  我大力将酒瓶自他手中拉出来,交给护士。
  “把药拿来,”我说,“陈先生要吃药。”
  护士面孔上露出幸灾乐祸的样子来。
  我说:“今天天气很好,你应当出去走走。”
  他闷哼一声。
  我把药塞在他嘴里,大力地拉过他的手,把开水杯子放进他手里。
  “替他换衣服,”我吩咐,“把窗门打开,放阳光进来。”
  女佣人打开长窗,仲夏的天然空气虽然燥热,但不失清新,带着一股树叶青草香味。
  我也向往住进这种房子,与世无争地享受下半生,养三五个孩子,与他们厮混着以渡余生。这是每个女人的秘密愿望,当然表面上谁也不会露出来。
  陈尚翰没有出声,他面孔呆呆的向着窗外。
  我曾经听他骂我为“毒妇”及“丑妇”。今日他没有开金口。因为他已经知道,无论怎么样骂我,我都无动于衷,上次他拿水淋在我身上,我也没有反应,他又看不见,并不知道我身湿。
  正当我俩各怀心事,面对长窗的时候,草地上忽然出现一个苗条的身形,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他看不到,我是看得到的。
  我讶异,这是谁?
  她渐渐走近,在窗口停住。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非常时髦,最突出的是一头强壮的头发,可以用秀发如云四字来形容,有这样头发的人,性格必然非常倔强。
  她穿戴得无暇可击,就那么斜斜在窗框上一靠,就显出无比风华。
  这是谁?
  我冷静的看着她。
  她将食指放在嘴唇边,示意“沉默”。
  我看着她轻轻向我走来。
  女佣人与看护都不出声,她们认得她,毫无疑问。
  她走到我身边,将手指一指,叫我出去与她说话。
  好吧,尽管看看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我们走到走廊了,她挂上笑脸。
  “是殷医生?”她说,“你好。”她伸出手。
  我与她握一握。
  “来,我们去吃杯茶。”她仿佛很熟络的样子。
  她把我带到会客室,女佣斟上茶。
  这女人究竟是谁?
  “医生,你一定在想:这女人是谁?”
  我点点头。
  “我是陈尚翰的妻子。”
  这倒是意外,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她。
  她笑一笑,“我们分居已有七年了。”
  我等她说下去。
  “这次我回来,是我公婆的意思。”她低下头,“据说他不一定会复元。”
  “机会是很大的,不过医生不习惯把话说满。”
  “我还是来了。”她耸耸肩。
  我注意她的脸色,并不见得很关切。分居七年,大抵什么感情都已抵销。
  “我们家不准离婚,只许分居,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欧洲。”她说,“这次婆婆亲自来求我回家,我只好来。”
  我看着她。
  “我在楼上住了几天,静静观察他的情形,觉得他很可怜,决定留下来照顾他,请问他什么时候再动手术?”
  “约二十天后。”
  “听说是一个良性瘤是不是?”
  “是,压住了视觉神经。是很常见的症状,开头视觉有点模糊,终于完全失明。”
  “可是剃光了头的他看上去是那么可怕。”她掩住脸。
  我并没有动容。对心灵吹弹得破的他们来说,一点点事已经要大惊失色,但世上不幸的事是说不尽的。
  “我能做什么,医生?”她放下手问。
  “精神上的支持吧。”我说。
  她苦笑,“我们在分手时已经无话可说。”
  “那么,我也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方需要你。”
  “七年不见,我与他已经非常生疏,对他来说,我根本是个陌生人。”
  我看着她,等她说下去,她一定有事相求,不然不会这样谦和。
  她不好意思的笑一笑,“我们结婚才七个月就分开了。”她停一停,“所以这次来我并不想与他相认,我只想从旁打点一下,希望殷医生你帮忙。”
  “自然。”我说,“我什么都不会说。”
  她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了。”
  我心中诧异得紧。从没有听说过有这么离奇的夫妻关系。
  “你也看得到,”她诉苦,“他脾气这么坏,我不想自讨没趣,情愿躲在一旁。”
  “我明白。”
  “我想冒充新来的护士。”
  “可以。”我根本不想多理他们的闲事。
  她忽然笑一笑,“这次回来,我可以得到酬劳,谢谢你。”
  “不客气。”我说。
  我放下茶杯,到书房去看陈尚翰,他已经平静下来,坐在安乐椅上听音乐。
  我告辞。临走时听见前任陈太太在吩咐女佣人做什么菜弄什么点心。
  我回头朝她会心的笑一笑。
  她尴尬的说:“我也是凭记忆,不知道他还喜欢不喜欢。”
  在记忆中有什么不是美好的?
  且莫多管闲事,我提醒自己。
  第二天,陈尚翰很静,我听女佣人说,她们做了牛肝酱,便向他说:“有你爱吃的牛肝酱。”
  他略略抬起头,表示讶异,像是被不相干的人猜到了心事,很是意外。
  “听话点,”我说,“新来的护士对食谱很有研究,你的口福可以如愿以偿。”
  他冷冷的顿出一个字:“谁?”
  我一呆,并不知陈太太姓甚名谁,连忙运用急智,“护士就是护士,你理她是谁。'
  他不响,大概是勾起了他不知什么回忆。
  我说:“替你配了七六年的宝多红酒,不得了,连我都想坐下来饱餐一顿,所以不准在发脾气。”
  我叫护士把他搬出去晒太阳。
  陈太太过来对我悄声说:“只有你敢对他这么说话。”
  我笑,“你呢?”
  “我?”她也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她留我吃饭,我没有答应。
  基于好奇,我终于问:“你有没有对他说过话?”
  “有,只是一两句,我问他要我们时候吃饭。”
  “他不认得你的声音?”
  “不,怎么可能,”她叹口气,“这么多年没见,我再见他,也差些没把他认出来。”
  真的成了陌路人。
  “他会不会起疑?”
  “疑什么?才三十天,我等他再进医院就该消失了。”
  她说:“当时我们年纪轻,是那种一见钟情式的恋爱,跳几次舞,就嚷着要结婚,总共才认得半个月。”
  我被她说得笑出来。
  两人都是宠坏的富家子弟。
  “有没有空?”她很健谈,“喝杯果汁如何?”
  今日她穿一套白色衫裤,袖子像灯笼,腰带束在臀围,别有风味。欧洲不是白住的,她的本事是她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她。
  但是再标致的人也会寂寞,困在这间住宅里,一不方便见朋友,二朋友不一定在本市,护士们一下班便匆匆离开,她变得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已发觉她很盼望同我说话。
  她给我做木瓜汁,搅拌机溅了若干滴橙色的汁液在她白色细麻衫上,她毫不在意,把杯子递给我。
  很潇洒,在小节上看得出来,反正这类衣服也不能反复的穿,她舍得浪费。
  “嗯,”我喝了一口,“味道好。”
  “陈尚翰最爱这一套,那时候流行什么都放在机器里打成糊状才吃。”
  “他迟早探测到你是谁。”
  陈太太笑,“如果他真的对我这么刻骨铭心,当年也不必分手,他不会记得。”
  “那时你们都年轻,”我说,“现在不一样。”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微笑,“在巴黎,是工程师。”
  她是念艺术的吧。现在她们都想找科学家做对象。以前时尚情投意合,现在又发觉完全没有这种必要,于是赶着找兴趣没有相干的人。
  这都不重要,最要紧的是,随时找得到人。
  漂亮的女人自然找得到人。
  “我知道这些年来,他一直有女朋友。”
  “谁?陈先生?我可不知道。我只是他的医生,”我微笑,“不过可想而知,他不会寂寞。”
  “我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笑,“所以逼得要分手。”
  我站起来,“我要告辞了。”
  “明天什么时候来?让我弄你喜欢吃的点心。”
  我笑,“陈太太你倒是不胖。”那么爱吃。
  她爽朗的笑,很西化的一个女人,很可爱。
  我们约好早上十点钟。
  我到的时候,陈尚翰没起来,没有人敢叫醒他。
  我抱定主意显神威,说声“看我的”,便跑上楼去,打开门。
  他打平躺在床上,我走近去,脚步声故意放得比较重,心中一沉,怎么还不跳起来骂人?莫非有什么事,连忙伸出手去拉他。
  这一拉他出声了,“谁?”声音沙哑。
  “殷医生。”我答。
  “你。”他颇为失望。
  我哼一声,他在等哪一国的美女?
  “怎么睡过头了?”我不放心他。
  他心情似乎不错,答道:“昨天晚上吃了一锅好菜。”
  有效,他父母没有白付酬劳,看样子陈太太下足了功夫。我心头也为他一宽。
  “有七年没吃杂煨海鲜,新来的厨子有一手。”他伸个懒腰,“唉,那时我在北美念大学~~~~”仿佛想有所倾诉,但努力压抑,改为:“常吃这个浓汤。”
  做过夫妻怎么可能完全没有回忆。他们高估自己太多,这还不是都慢慢想回来了。
  陈尚翰忽然醒觉,“这个厨子是什么地方找来的?”
  “我只是医生,怎么会知道?”
  他吃着闷棍,没了言语。
  “起床,霉在房间里,干什么?”
  “如果有夹油条的咸菜饭就好了,配开花的豆腐浆。”他喃喃的说。
  他是北方人?我一直不醒觉。
  护士们扶他进洗手间。我不放心,怕他收着什么药丸,里里外外搜了一遍,不见可疑处才作罢。
  我先下楼,陈太太叫住我,“殷医生,我做了好些北方点心,你来尝尝。”
  桌上摆着韭菜盒子,豆浆以及陈尚翰念念不忘的菜饭。
  这可是叫心有灵犀一点通?我不能相信双眼。
  人闲了便会动脑筋想吃,真看不出陈太太是医胃的专门人才,而且做出来的点心香得不得了,比起单调的鸡蛋火腿不可同日而语。
  我本想先坐下,大快朵颐。
  谁知陈尚翰来不及的摸索过来,急躁的说:“我闻到豆浆香,快盛给我。”
  陈太太看到这个饿鬼,倒是宽慰,我朝她打个手势,避席而去。
  何必尴尬,本来就是夫妇。
  食物在厨房还有很多,我狠狠的吃了个饱。
  女佣人进来说:“医生,陈先生找你。”
  我连忙跟出去,他坐在书房内,捧着一杯绿茶。
  听见我脚步声,他没头没脑的问:“是你吗?”
  “我?”
  “是不是你叫厨子弄这些食物,又是不是你通知他们我爱喝龙井?”他罕见的心平气和。
  “不是我,我怎么会知道?”我忍不住笑。
  “那么是谁?”
  “厨子。”
  “厨子说有人教他做的。”
  “陈先生,我是医生,不是美食专家。”
  他迟疑一下。“那么谁建议开车去兜风?”
  “开车出去?那倒是好主意。”我说,“维持心情愉快,对你来说,非常重要。”
  “你不是幕后主持人?”他面孔上露出失望的样子来。
  “当然不是。”
  他在说什么,他以为我对他特别好感,要做那么多的事来取悦他?
  “坐下来。”他说。
  我不去理他。
  “请坐。”他又说。
  多个“请”字又不同,我缓缓坐下。啥事需如此客气?
  “告诉我,我下次动手术复元的机会是多少?”
  “医生已经告诉过你。”
  “一半一半?”
  “也许。”
  “有百分之五十机会,我会做瞎子。”
  “另有百分之五十机会痊愈。”
  “你知不知道做盲人的痛苦?”
  “很幸运,我不知道。”
  “真是生不如死。”
  我没有回答,我拍拍他肩膀。
  “我情愿死。”他用手掩住面孔。
  这是他第一次露出惶恐。以往他只是发脾气来掩饰。
  “晚上你想吃什么?”我说,“我叫厨子替你去做。”
  陈太太站在我身后,很怜悯地看她前夫。
  “你先出去,待我静一静。”
  “好。”我看陈太太一眼。
  陈太太与我走到厨房,跟我说买了新鲜莲蓬来做冬瓜汤,开头谈着食物,后来她渐渐崩溃,眼睛都红起来,声音中充满感情。
  “他到底有多少机会?”她拉住我的手。
  我立刻知道自己不该馋嘴,吃她做的点心,现在混熟了,不好应付。
  “担心是没有用的,时间总会过去,到时你会得到真相。”
  “我与他在一起的时日,从没真正关心过他,他对我也一样。到现在,不知怎地老觉得心酸。”她的眼泪揩干又流出来。
  事隔几年看是完全不一样的。
  “眼睛要肿了。”我说。
  “他又看不见,无所谓。”
  “你是为了他吗?”
  陈太太冲口而出:“这里只有他一个男人。”
  所以,当她离开这座住宅,去到外边,自然会有许多不同的男人来招惹她的注意力,像以前,当她还是陈太太的时候,她就没有全心全意来对待过丈夫。
  因为这场病,妻子奉命来服侍丈夫,丈夫自觉大限难逃,两人的距离陡然拉近,一切被原谅,一切值得宽宥。
  等于把完全陌生的一男一女放在荒岛上,同舟共济,一定会发生感情,相依为命。
  只是我看得出这里面的因由,她却不知道。
  我温和的说:“同他坐开篷车去兜风吧,他在等。”
  一言提醒了她,她立刻跑出去。
  过一日我来看陈尚翰,他在书房中与妻子说话,呵!已进展到这种地步了。
  当然,他不知道她是他的妻子,但很明显的,他发现她是一个有趣的女子,当初她吸引他不是没有原因的。
  听见我进去,陈太太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现在很少女人会得腼腆,真难得。
  我问:“有什么新鲜的说话题材?”
  陈尚翰闻言转过头来,他声调居然颇为喜悦:“是殷医生,”他转向陈太太,逼切的说:“告诉我,殷医生长得什么样子?”
  我抢说:“你下个月就可以看得见了。”
  陈太太也笑了,“她长得很漂亮。”
  陈尚翰立刻说:“才怪。”
  我马上板起面孔,“陈先生,我当然希望你心情好转,但请不要把你的愉快建筑在我的痛苦上。”
  他一怔,扬声大笑起来。
  在这种时候还笑得出来,真不容易,我有点佩服陈尚翰,但陈太太的魅力也不容忽视,她能在短短时间内使一个男人在绝望中觉得有生机,太不容易。
  我给她一个羡仰的神色。她领会到,向我笑笑。
  陈尚翰说:“梅小姐很风趣,她一早便来陪我聊天。”
  原来陈太太姓梅。
  陈尚翰又说:“梅小姐的声音有点熟,像一个人。”
  我看陈太太一眼,故意问:“谁?”
  陈尚翰侧着头,想了很久,摇摇头说:“记不起来了。”
  陈太太略表失望,低下头。
  她拉着我到草地散步。
  她心情很矛盾,一方面怕被他认出来,一方面又很不甘心不被认出来。
  于是解嘲的说:“把事情调转来,叫我瞎了眼,他来服侍我,我也不会认得他,太意外,在他心目中,恐怕我早已死亡。”
  我诧异,既然已经没有感情,何必在乎对方是否还记得她。
  “我是不是一个容易忘记的人?”
  我笑了。
  我们在太阳伞底坐下,佣人送上来冰茶。
  “他知不知道你住在这里?”
  陈太太摇摇头。
  陈家两只西班牙猎犬狺狺地过来表示友善。
  我看着如画的风景,感慨地说:“什么叫天堂?这里就是乐园。”
  “我曾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好,事隔多年,历尽沧桑,现在与你有共鸣。”
  我提示她:“也许一切还不太迟。”
  陈太太摇摇头,“你不懂得陈尚翰这个人,再漂亮的宅子,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间酒店,他不会把它当家,他永远好动,不停滚动,并不想组织家庭。现在他身上有病,无可奈何,才留在屋内。”
  “年纪大了,也许有变。”
  “不会的,”陈太太说,“本性难移,病一好,他就要变花样,我太明白他。”
  我说:“希望你是错了。”
  “错不了。玩久了,女人会累,会想静下来,但是男人不同,他们越玩越精,越玩越有兴致,跟着停不了的音乐变本加厉。”她很感喟。
  我忽然发觉这一点:“你仍然爱他?”
  “一直爱他。”她无奈的笑,“不然干嘛回来?陈氏两老虽然答应给我好处,但我并不等于等钱用,有时候我也希望,回来照顾他,是为了酬劳。”
  “何不对他直言?”
  “不可能。”他停一停,“过去的事,是过去了。”
  “他亦留恋你。”
  “如果你肯陪他,同他解闷,在这种时刻,他也会留恋你。”陈太太真是个明白人。
  看样子我低估她的智力,原来她一直明白这个关键。
  “出乎常人意料,其实做患难夫妻并不困难,因有大前提需要对付,待他痊愈,试问还有什么可以把我俩拉在一起?”
  我默然,开头还在微笑,后来自觉笑得勉强,于是住嘴。
  那边陈尚翰却由女护士扶着出来。
  “嗯,”他叫,“你们聊天,为什么漏掉我?”
  这双夫妻会进展到什么地步,谁也不晓得。我站起来散步回去,转头看到他们两人站在草地上,阳光照进梅小姐头发里,形成一圈圈毛茸茸的金光,离远看,何尝不是一对金童玉女。草地洒水器默默转着圈,一弯水珠急急地喷出来,与阳光接触后变为半轮虹彩,做他们两人的衬景。
  本来何尝不是神仙眷侣。
  我放下药品,吩咐看护几句,便打道回府。
  陈尚翰的医药费用,将会是天文数字。
  我师傅一向有医德,长途电话来询问他近况。
  述职报告完毕,连我都忍不住问他:“陈尚翰会不会失明?”
  “我会努力。”师傅说。
  “你是不是最好的脑科医生?”我开玩笑地问。
  “全球最好之一,”师傅说,“你不应有所怀疑。”
  “万一,师傅,我是说万一。”
  师傅沉没一会儿,“他会活下来的。”他不悦,放下话筒。
  这我是相信的,他绝对会活下来。
  人们其实比他们想象中要坚强得多,苦难未曾来临之前,什么都号称受不了,后来还是活下来了。
  在医院这么些年,见怪不怪,病人第一句话通常是:“医生,我会不会死?”
  足以令人壮志消沉。
  不知怎地,我很希望这个活泼乐天、自由自在、不羁任性的花花公子会得复元,一切就像以前一样,有惊无险,过其美满的一生。
  那么世上至少有一个快乐的人。
  最好在复元之后,他与妻子恢复感情,好比童话中人物般好好的生活下去。
  太奢望了。要开心的人永久开心下去,或是不开心的人忽然转为开心,实在太奢望了。
  该礼拜天,陈先生与前妻到海滩去散步,至傍晚才回来。胃口很好,心情较佳。
  星期一,我到陈宅,陈太太出去了,据说去买花,只有陈先生在图书室听音乐。
  “你好。”我说。
  他说:“你也好。”
  “气色不错。”
  “也许是昨天晒的。”
  “服药没有?”
  他答非所问:“梅小姐出去了?”
  “她一会儿就会回来。”
  “殷医生,你觉得她怎么样?”声音中有若干盼望。
  我故意说:“你叫我背后怎么说她?”
  “她长得可美?”陈尚翰兴奋的问。
  “你认为呢?”
  “我又看不见。”他恼。
  “你没有感觉?”我提醒他。
  “感觉上我认为她很美,而你,殷医生,你一定长得像男人。”
  “非常谢谢你。”我不甘心。
  “别卖关子,”他说,“告诉我她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很漂亮很时髦,风姿极佳,性格成熟而世故,约莫廿八九岁,厨艺一流。”
  他沉默。
  过一会儿他说:“她不像女护士。”
  “因为你没有把她当女看护。”
  “她是谁?”
  “陈先生,别疑心。”
  他挥挥手,“你来了有多久,殷医生?有没有奇怪,为何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我微笑,“这有什么稀奇?你病了不止一两个月,渐渐他们都不来找你,也是很正常的。”
  “正常?”他悻悻然,“我可看清了他们的嘴脸。”
  “下雨天是难找朋友一点,”我笑,“对人的要求不应太高。”
  “你倒想得开。”他犹自怨怼。
  我笑,“待你复元,他们又会回来。”
  “我再也不要见到他们。”
  他一时气愤而已,将来好了,朋友们只要为他开一庆祝派对,他便一切抛在九霄云外。
  此刻他心情欠佳,免不了自怨自艾。
  他又问:“我与梅小姐,外型上配不配?”
  “很相配。”我说的是老实话。
  他似乎宽慰了。
  他的社交活动等于零,注意力全部放在一个人的身上,心情与从前大大不同。
  当时他抓紧椅子的扶手,咬牙切齿的说:“我愿意用我所有财产来换回视线。”
  “别烦躁。”
  我抬头张望,希祈陈太太快快回来。
  她没有令我失望,捧着大蓬的白色花束走进来,扑鼻一阵清香。
  她把瓶子放在陈尚翰附近的茶几上。
  “你回来了?”他逼切的问。
  “是。”
  “有没有买到榴莲?”他露出笑容。
  “有,还连带选购大把荔枝桂圆红毛丹芒果。”
  “太好了,来,摊开来大嚼。”
  我忍不住说:“再这样吃下去,会变成胖子。”
  陈尚翰说:“奇怪,以前一直没发觉这些果子美味。”
  可怜。
  真没想到这两个字会与陈尚翰联系在一起。
  陈太太也察觉到,立刻到厨房去捧出水果。
  我转身要走。
  “殷医生,”陈尚翰说,“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可以吗?”
  我犹豫。
  他干笑数声,“我知你是医生,不是清客。可否宽容一下,把我当作一个朋友?”
  我心软化,“陈先生言重了。”在平时真的难以高攀,此刻我变成他的知己。
  陈太太捧着水晶盘子出来,“殷医生,请留步一起品尝。”
  我选了半边石榴,喜其水晶胭脂般的颜色,把果子逐粒剥来吃。
  陈尚翰开怀大嚼,他妻子小心服侍他。
  我把陈太太拉在一角问:“他还没发觉你是谁?”
  陈太太摇摇头。
  “他有没有提起过前妻?”
  “没有,我想他根本忘记曾经结过婚。”
  “不会的,他同你还不熟。”
  她笑。左颊上沾一点胭脂红,是石榴的汁滓。
  不知怎地,她喜吃水果,但总难避免沾到果汁,总会留下一点痕迹。
  “我很紧张,”她说,“我希望那一日早点来临,是好是歹,速战速决。”
  “这种大手术,也得他身体可以应付才是,不能连二接三来做。”
  “气压很低,很闷。”
  我说:“我习惯在这种低压生活,看病人愁苦的脸,与病者家属共渡难关。”
  “所以你们这份职业伟大。”
  我问:“你知否陈先生连杯子带水的向我摔过几次?”
  “我代他向你道歉。”她急急地拉住我。
  “没关系,”我说,“我不会抱头痛哭。”
  “殷医生,我在考虑,要不要留下来。”
  我抬起头。如果她离开,这是第二次离开她所爱的男人,痛苦与第一次相等的。
  我不出声。
  “其实这事是很简单的,”她喃喃的说,“如果他痊愈,我就离开,如果他失明,我就留下。”
  真可悲。我问:“为什么不可留下待他复元,然后再从头开始。”
  “从头开始?殷医生,你没有恋爱过?牛奶发酵转酸之后,还怎么从头开始?”
  “有些人是可以的。”
  “有些人骗自己的技术到家。”
  佣人进来说:“殷医生,医院有急事找你。”
  我说我要告辞了,还有其他的病人要照顾。
  “还有,”我说,“不要让他玩得太累。”
  她送我出去。
  过了三天,我师傅回来,带着一身太阳棕,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还精壮无比,男人就是这点占便宜,双鬓白发使他更成熟稳重。女人行吗?
  他详细检查陈尚翰。
  陈与他妻子同来,心情惊恐,但还强笑道:“唉,像验尸一般。”
  陈太太脸色惨白。
  师傅宣布:“下星期三,我将替你动第二次手术。”
  陈尚翰隔一会儿问:“手术要历时多久?”
  “约六小时。”
  他说:“动手术的痛苦是,上了麻药之后,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机会醒过来。”
  师傅说:“大部分的人都会转醒。”
  “是,做活着的瞎子。”
  师傅斥责他,“陈先生,如果你要帮自己的忙,就不得有这种悲观的想法。”
  陈尚翰的双手颤抖着,额角冒汗,咬着牙关,过半晌,才透出一个长长的叹息。
  师傅同他说:“星期二下午你进院吧。”
  陈尚翰抓住他妻子的手不放。他说:“别告诉我父母,他们年纪已大,我不想他们担心。”
  我说:“没有问题。”
  “那我们走吧。”他神经质的说。
  陈太太看我一眼,陪他离去。
  师傅问我:“那位女士是什么人?”
  我答:“他合法的妻。”
  “啊?那倒好。为什么上次手术时间她不在他身旁?有直系亲属在场,咱们医生容易做一点。”
  “陈尚翰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他的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到她那里去。
  师傅点点头,“所以,我最反对你们年轻人说什么结婚与同居是一样的。”
  我笑,“这样看来,变了心的丈夫,真得咒他去死,好让那坏女人什么都得不到。”
  虽然说着笑话,心情沉重。
  在家我接到陈尚翰的电话,他请我到他宅子去一次,“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殷医生,我到府上亦可。”
  “不,我来好了。”
  “我派车接你。”
  真周到,在这关口还照顾到客人的需要,可知他平常更不知有多么体贴,别看轻这接送问题,没有风度的主人就做不到,有些人把亲友叫了来陪他聊了一个晚上的天,半夜两点才放客人走,一关门拉倒。
  陈尚翰确有要紧的话要同我说。
  他亲自等我的门。
  我不得不略为善意的讽刺他一下,“陈先生,我们现在是朋友?”
  “是的。”他不大好意思,“殷医生,请进。”
  待我坐定,发觉室内充满玉簪花之幽香,气氛柔和。
  “梅出去了?”他说。
  “又去张罗吃的?”
  他点点头。
  我发觉他穿着运动服,很精神。
  “衣服也是梅小姐替你新置的?”
  “是。”语气很安慰。
  我很替他高兴。
  “殷医生,我想向梅求婚。”
  我不出声,缓缓喝着香茶。
  “怎么样?你觉得如何?请你提意见给我。”
  我沉吟半晌,开不了口,这种事,叫第三者怎么加插意见?
  “梅原来是我父母聘请的看护。在这短短时间中,我发觉她有无限优点,适合做我终身伴侣。”
  我说:“陈先生,我想这个重大的决定,还是待手术之后再提出来吧。”
  “不!”他英俊的脸上充满焦虑,“我想即刻求婚。”
  “你也得替女方着想,她答应你好还是拒绝你?”
  “那更不应使她为难。”
  他很矛盾,这也是他叫我来谈话的原因。
  “稍等一等,待手术之后再说。”
  “我急于要抓住一点东西。”
  “我明白你的心情。”
  “你真明白?”
  “是。但如果你真的需要我的意见,我觉得此刻不适宜求婚,你的情绪不甚稳定。”
  他叹息。
  他在书房内往回踱步,“好,殷医生,我听从你的意见。”
  我松一口气。
  “我多么希望可以复元,那时我可以看到你的容貌。”
  我说:“有什么好看,你早已断定我长得像男人,粗鲁霸道不文。”
  “但你有你的优点,你果断而诚实。”
  “谢谢你。”
  “请别让梅知道你来过。”
  我忍不住,“陈先生,你一直说梅小姐像一个人,是谁,你想起来没有?”
  他讶异,“我那样说过?不会吧?不,梅是独一无二的。”
  “姓梅的人,并不是那么多。”我提醒他。
  他侧头想一想,“不,我不认识第二个姓梅的人,男女都没有。”
  陈太太没有把真姓字告诉他。陈太太不姓梅。
  说完话我便离开陈宅。
  陈尚翰进医院的前一晚,陈太太又来找我。
  在这一段困难的时刻,我成为他俩的知己。
  她同我说的一番话,极有意义。
  “~~~~~ 因为此刻他双目看不见,所以心扉反而打开了,而我,假如我也盲了的话,绝对可以与他厮守一辈子,但是我想我们不至于这么不幸或幸运,所以只好分离。”
  我很明白她的意思。
  她年纪已经不小了,二十余三十岁,剩余的方华,要很吃力才拉得住,但不愧仍是标致的女子,感情上的沧桑使她看上去有倦意,再也没有力气出去浪漫地为感情斗争了,是到找归宿的时候了。
  与陈尚翰分开的时候,她没有想到时间会过得这么快。二十岁出头,身边可以结婚的人不是没有,都比陈尚翰差劲,于是蹉跎下来~~~~~ 很有点何必当初的感觉。
  我知道,因为我谙其中滋味,是个过来人。
  一生人只有机会翻一次筋斗。如果不信邪,再来第二次,那简直是跟自身开玩笑,越发去到更低的境界,万劫不复。
  我说:“珍惜那位工程师。”
  她苦笑,“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说:“其实结婚也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
  她说:“凡事想得这样开是不行的。”
  她点起一支香烟,吸一口,看着青烟往空气中上升。
  很多人吸烟都是一种手势,落寞时解无聊,繁忙时松弛一下神经,倒不是真为了上瘾。陈太太吸烟的姿势很美妙。
  “我们重温旧梦,”她说下去,“甚至有跳舞,在书房开着音乐跳华尔兹以及探戈,真没想到一双男女在一间宅子内可以做那么多事,而且不牵到肉欲上头去。以前我与他都不懂得生活情趣。”
  盲恋。
  “~~~~也玩纸牌。他说我欺骗他看不见,哪有一天拿两副同花顺之理。”
  我听下去。
  “他说如果不是我及时出现,他会疯掉。”陈太太苦笑,“我都相信。”
  “他始终没有提到前妻?”
  “没有。真替自己悲哀,原来自己是这么容易被遗忘的人。”
  “也许是为着尊重你的缘故。”
  “我若懂得这样想,那我不失为一个幸福的人。”
  “明天就要入院,你去陪陪他吧。”
  “他很害怕。”她按熄香烟。
  “人之常情。”
  “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怕?”
  我想一想,老实的说:“我会恐惧到呕吐。”
  陈尚翰进院的时候,我在场。
  他们两夫妻睡眠不足,脸色青白,外表倒还镇静,已经令人不忍卒睹。
  我建议陈太太回家睡觉,她布满红筋的双眼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
  陈尚翰在麻醉剂发作之前还喃喃呼唤,“梅,梅。”
  我同陈太太说:“他醒来之时,第一件事便是找你。”
  “不会的。”梅摇摇头,“第一件事,是问医生,手术是否成功。”
  “你这么了解他?”
  “别忘记,”她还有心情幽默一下,“我们是凭了解而分手的。”
  我与她在合作社喝咖啡。
  黑咖啡,以前文艺青年谈恋爱,就爱喝这个,而且还将之比喻爱情。
  真肉麻,无谓的哀怨缠绵都受现代社会淘汰。但是一些男人还是希望看到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为他们做婢妾状,即使有意识无实际的一点安慰也是好的。
  最不受欢迎的,当然是我这种女人,有没有男人日子都照过,并且看不起不长进的男人。
  我问梅:“黑咖啡令你想起什么?”
  “提神。”
  “不及格,没有女人味道。”我笑。
  她也笑,“女人味道不必在这种时刻露出来吧。”
  “你不想颠倒众生?”我反问。
  “什么样的众生?阿鸡阿猫?”
  “陈尚翰。”
  “他不吃这一套。你把咖啡的联想写成诗篇他也不稀罕,他是生意人。”
  “你那位工程师呢?”
  “更不用谈了,他不识中文。”
  我耸耸肩,“所以,你得想别的方法来吸引他们。”
  她知道我逗她说无关重要的话是要她心宽,她是个挺聪明的人。
  时间过得真慢,分针似完全停顿,过不知多久才移动一格,要度过一小时似是没有可能的事,不要说是漫漫六个钟头了。
  我与她两个人在合作社里坐了半小时,实在没办法再拖下去,我建议出外走走。
  “殷医生,你不必陪我挨义气。”
  我有点疲倦。“那你自己做打算,我回家憩一憩。”
  到底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待我一觉醒来,看看钟,已经下午五点半。
  我拨电话到陈宅,他们说梅一直在医院。
  这个女人。
  我淋浴赶回医院,看见她坐在手术室外的长凳上,脸容憔悴,化妆掉了一半,相当的难看,到底不比十八二十二的时候,三日三夜不睡照样皮光肉滑。
  我向她点点头。这时候我师傅自手术室出来,我迎上去。
  师傅咕哝:“唏,做外科顶要紧的是一副好脚力。”
  “如何?”我拉紧他。
  他骄傲的说:“由我出马,当然成功。”头也不回的走开。
  我欢呼一声,问陈太太,“听见没有?听见没有?”连我这个一等一铁石心肠的人,都为他们庆幸。
  陈太太的眼泪如泉涌出,我只得拍她的肩膀。
  我说:“留下来,我不信他会忘记你。”
  她说:“我要走了,去订飞机票,如果那边的人不等我,我会失去最后的机会。”
  “你不能走,他会向你求婚,真的,他说过他会。”我拉住她。
  “不,他不会记得,他一睁开眼睛,就会忘记一切。”陈太太悲哀,“我知道他。”
  她拖着疲乏的身躯走向大门。
  “你不等他醒来?”
  她回头说:“再见,殷医生。”
  “喂,你没有尽力!”我在她身后叫。
  但是陈太太没有回头,她走了。
  陈尚翰会追上去的,我相信他会。
  不出他妻子所料,陈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战栗地问:“成功吗?”
  我答:“成功。”
  他缓缓睁开眼,“视力很模糊,啊,神医,你们真是神医。”他感激得落下泪来,挣扎着要撑起上身。
  我把他按下去。
  “你是殷医生?”
  “是。”我说。
  “我要看看你,”他睁大眼睛,“呀,你并不丑,我的天,原来你这么漂亮,太好了太好了,感谢上帝”他大大的欢呼嘶叫,手舞足蹈。
  护士要替他注射镇静剂。
  他没有提到梅。
  知夫莫若妻。
  她太了解他,以致没有存半点希望。
  我有种如堕冰窖的感觉,冷下来。
  在住院的十天内,陈尚翰并没有闲着,他向全世界报喜,来探望他的亲友如一队兵似的,由朝至晚,往往要医生驱逐。
  百忙中他还忘不了向我打趣,吃豆腐。
  我冷眼看他,觉得可笑,我不是个黑良心的人,当然情愿他做可笑的人,而不是盲人。
  花束堆满房间,排出走廊,像红舞女转场子那种盛况。
  我留神,没有白色的香花,譬如说,像玉簪。啊,她完全淡出了。
  陈尚翰的快乐非笔墨所能形容,他巴不得长出一对翅膀来,飞上青天。
  他的计划足足排到三年之后,每天可以同朋友斗牌耍乐至天亮,静下来也要看录映带,睡着亦要听唱片,病房给他弄得似酒店。
  我说:“叫他早日出院算了。”
  他自头到尾,并没有提过一个叫梅的女人。
  他出院那日,我忍不住提醒他。
  “你可记得,你曾经说要在手术后向一个女人求婚?”
  他一呆,英俊的面孔有一刹那的呆滞。“哦,是,”他倒没有否认,“是一个护士,殷医生,幸亏你阻止我,最了解我的人其实是你,”他吐吐舌头,“这位看护小姐呢?糟糕,我还没向她道谢呢。”
  我半晌才说:“人家已经走了。”
  “殷医生,周末我在舍间开舞会,你一定要来。”他殷勤的说,“你不会失望,我有朋友介绍给你。”
  我没有回答。
  “我们这个派对所以食物均从巴黎美心飞来,你一定要来~~~~”
  我没有听到他往下说什么。他的一班朋友把他半拥着半抬着落楼,坐上开篷跑车,呼啸而去。
  我呆在医院的停车场良久都动弹不得。
  仿佛听见陈太太冷笑的声音:“如何?我料得不差吧,他一睁大双眼,心目中除了他自己,还容得什么人?”
  真不可置信,手术前还口口声声“梅,梅”,一副忘不了,数小时后似过眼云烟,什么都丢在脑后,并开始他的新,不,旧生活。
  天下原来真是有这种人的。
  陈太太不愧是个聪明女,退得快走得好。
  啊,什么时候进场是不重要的,拿不拿得到好牌,亦无关重要,最要紧的是,离场要潇洒,不要希祈能够带走什么。她做的漂亮极了。
  我当然没有去陈尚翰那个疯狂舞会。
  师傅去了。
  据说他成晚找我--“漂亮的殷医生呢?真没想到原来她是娇滴滴的年轻女郎,哈哈哈哈哈。怎么不来?我要失望了,不要紧,明天我再找她~~~~~”
  他当然不会找我。这早晚我也成为一段往事。
  而我,我只希望以后也不要遇见这样的人,我的心灵刚强如铁,也实在受不了。

情挑
  七月一日:同全人类吵架。一个人的命运确有光明时期同黑暗时期之分,这明显  地是我的乌云纪。
  今日行方很露骨的表示,分手的时刻终于来临,我们要告一段落,真没想到快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失恋同样令人心如刀割。
  我很冷静的与他道别,这件事已拖了半年。
  回到家中照镜子,才发觉面孔颜色如一张枯了的树叶。
  七月五日:一连几口等行方回心转意。太累了,失去一个固定男友,不知何日才找到第二名,又得重复许多费时费事的程序,譬如欢天喜地的在约定的地方等以及一瓶汽水两支吸管额头对着额头共饮等,最惨是得以最好的一面给他看──我并没有最好的一面,我已经廿九岁零七个月。行方没有回音。
  大约三年固定的约会使他压闷。奇怪我的感觉跟他刚相反,男女有别。
  我开始消瘦。
  七月十三日:公司委派我到伦爪布津。去年刚去过,今年又轮到我,那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地方,满街都是黄眼睛黑皮肤的人,状若狒狒,三个月后带着慢性肝炎与梦魇回来,没染上麻疯黄热之类,已算幸运。
  礼貌地问:“我能不能不去?”
  洋老头大悦,他获得折磨人的机会:你不爱去吗,就是要你去,这是他为人上司惟一之乐趣。
  “不,”他答得飞快,像是背好的台词,“你不能不去。”
  忽然之间我忍无可忍了,我问他,“那么,我能不能不做?”
  师傅教了又教,叫我凡事不要冲动,千万要做忍者老灵精,但不知怎地,今日如火山爆发,我竟然拍案而起。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我不做了。我明天就走,赔公司一个月薪水,再见。”
  他当然没有挽留我。
  没有人会挽留我,行方不会,老板也不会。我的自尊心降至最低点。
  七月十五日:信递上去,毫无悔意,实在不能再去伦爪市津,那边的猴子像人,人像猴子。开水的颜色像茶,茶的颜色像开水。
  他们派我去挨是因为我没有后台,没有后台的原因是没有巴结任何人。没去巴结是因为做不出,怕肉麻。所以性格多多少少影响命运。
  我自由了。
  自此之后,白天没有人管,晚上也没有人管。
  但为何我惟一想做的事,是号啕大哭?
  七月十八日:养了两年的白鹦鹉陶陶飞出去给车子辗死。这与我的性格无关了吧?
  为何悲剧偏偏选中我?
  几乎没把那司机当场咬死,他说肯赔偿,怎么赔?
  陶陶是我生命中淮一的阳光,它已会得说: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怎么赔?相依为命这些日子……
  我的眼泪如江河决堤。
  七月十九日:房东来宣布租约满期,加租百分之三十,否则收回房子。一算之下,一个月多几千元支出,我又没工作,如何是好?搬吧,搬到较小的地方去。
  七月廿五日:找到小单位,为免受气,速速搬家。反正家具属于房东,我只收拾两只皮箱与一张书桌便可上路。
  七月廿六日:书桌自货车上滚下来,打横压在我右脚上。痛得我看见绿色的天空,九大行星在眼前飞舞。软骨有裂痕,打石膏,走路需用拐杖。
  这种一连三、三连七的倒霉事凑巧齐齐在短时间发生在同一人身上的情形,多么熟悉,似在什么地方看见过的。哪里?哪里?啊,对了,在有社会意识的严肃小说中!
  我恍然大悟,屋漏兼夜雨,有人趁我病来索我命,好心无好报,怀才不遇,曲高和寡,全部都是我,运气一坏,我终于与社会发生密切的关系了。
  七月廿八日:怎么熬过这一个月的,怎么熬过这半辈子的,今天居然有太阳,我特地穿上新衣,独自撑拐杖吃茶。
  在等车子的时候,突然有一老头手持无线电经过我身边,无线电中居然在播放京戏,是周信芳的宋江杀惜呢,多么落伍不合时宜的好戏曲。从前小时候邻居一位宗伯伯教会我听。曲子把我带到老远迷失的境界去。
  我格外惋惜自己。
  在阳光下眯起眼睛许久,决定改听帝女花之类,为自己积福。
  这是我七月份的日记。
  今天是八月三日。
  约了小周后吃饭。一小时内她都在说刚出笼的冬装。叫她小周后,因为她姓周,是公司里的一枝花,尊若皇后。
  不见她闷死,见了她气死──人比人比死人。益发觉得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你看你,这么闷,不如去散散心,近一点,到──”
  我老老实实说:“我怕飞机会因我在上面而摔下去。”
  “不会啦。”
  她不是我,她不会知道我最近的运气。
  “真可怜。”是她的结语。
  吃完饭在门口分手,小周后登车而去。
  忽然有一块乌云落在我头上,哗哗的对牢我下起雨来,真奇怪,前面一截路什么事也没有,单单我站的地方大雨倾盆,只有苦情戏中的扁姐与我有同一遭遇,我气极而哭。
  到家门时身上只能干洗的裙子已变成一箸菜,我自暴自弃的想:上天要收拾我,躲到哪里都躲不过,豁出去就算了。
  我没想到我会找不到自己住的地方。这种私人屋面积大得惊人,每个单位都差不多,我初到贵境,犹如进入迷宫。
  反正不心急回家,逐个门牌找,问途人是不管用的,十问九不知,在这里住十年,也只能够找到自己的寓所。
  我摸上一个平台,九十四号,对了,我住十三楼,九死一生。我是死的那九个,还是生的那一个?死好还是生好?只有庄子才能回答。
  进入九十四号,我便知道自己找错地方。
  我楼下可没有“琴吧“。
  我看着那小小的牌子与玻璃门。
  里面有三两顾客,正在喝啤酒。有人在练飞镖,也有人在弹琴。
  我觉得很累很渴;这不愧是个意外之喜,我推门进去。
  有待者前来,我说:“威士忌加冰。”
  有友人问我,这是否自英国带来的习惯,我曾老实的答曰:“不,因拔兰地太贵。”
  买醉的人至要紧是要醉,喝什么才醉无关紧要,那是另一项奢侈。
  我干了一杯,很觉舒畅,“再来一个。”我说。
  钢琴前的人转头看我,微笑。
  我又浮一大白,同他说:“再弹一次,森姆。”
  “要听什么?”
  “你喝什么?我请你。”
  “咖啡。”
  “侍者,给琴师一杯爱尔兰咖啡。”
  他十只会跳舞的手指在钢琴上滑来滑去,弹出悦耳与不知名的曲子。
  对于音乐,我所懂的只有:好听的是谓好音乐;不好听的是谓坏音乐。
  这个琴师所奏之曲子,合我耳神。
  第三个威士忌,使我慢慢品尝。
  琴师对我说:“谢谢你的咖啡。”
  我同侍者说:“我迷路了,这里到底有几个九十四号?”
  “两个,一个在北街,一个在南街。”
  “难怪。”我说,“那这里是南街?”
  “不,这里是北街。”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要不要吃点什么,小姐?我们有三文治。”
  “不要,不饿。”我摇头。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吁出一口气。
  这般亲切好地方,一定要再来。
  琴师转头向我说:“好走。”
  他是个颇为俊朗的男人,双目慧黠。
  我向他摆摆手。
  “琴吧。”我喃喃想,他们的威士忌很醇,喝下肚子很舒服。
  说也奇怪,之后我轻而易举地找到自己的家,放下拐杖,踢掉鞋子,在床上呼呼大睡。
  这一觉倒睡得不错,好得使我不愿醒来。
  不过第二天还是醒了。
  八月四日:一切人生的难题纷沓而至。
  时节已近黄昏,梦长君不知。
  换下身上衣服,它皱得似胡桃壳里取出。这种料子也会流行起来,奇怪,而且一行六七年,那时母亲们穿的洋麻纱就比这浪漫,还有乔其纱、香云纱,现在没有人穿纱了,真令人纳闷。
  我好好洗一个头,拾起外国报纸,找新的工作,只要不必去火焰山,什么工作都不拘。
  然后在工作岗位认识新的朋友,开始新的一页,瞧,我多么乐观。
  今天晚上,到琴吧去吃它们的三文治,我特意振作。
  电话铃响起来。
  是行方。他曾经问过:“你不会轻生吧?你不会那么愚蠢吧?”所以每隔几日,他会来问我打算弃世没有。我不知道他想我死还是想我活。
  我是一个不大有血性的人,喜把错失归咎自己,故此接电话时,声音是平静的。
  “你还好吧?”
  “过得去。”
  “为什么把工作辞掉?”
  “无所谓。”
  “要不要来看你?”
  “不用了。”
  “有什么事,你仍可以找我。”
  哗,这么大的思宠,叫人受不了。
  我问:“税完没有?说完就挂电话。”
  “我们难道不可以做朋友?”他仿佛还觉得我不够大方。
  “做朋友?我同你是情侣,不是朋友,可以做朋友何必分手?”我砰地扔下话筒。
  心中创伤是无法形容的。
  我到琴吧去。
  仍是那个琴师。多数琴吧内都设电风琴,但这是一架史丹威。电风琴其实不是琴,是另一种乐器,不过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他看到我朝我眨眨眼,我突然感觉到亲切。
  我叫了食物,替他叫杯咖啡。
  他弹完手头上的曲子,便走到我身边来。
  “不介意我坐下?”
  “这是你的地头。”
  “你是顾客。”他礼貌的说。
  “请坐。”我伸手。
  他拉开椅子坐我对面。”昨天没怎么吧?”
  “没有什么,心情不好,自然病酒,挟醉而归,乃常事耳。”
  “很潇洒呀!”
  我苦笑。
  “失恋?”
  “噫!”我想:大概瞎了也看得出来。
  “他值得吗?”
  我说:“当时总是值得的。”
  他笑。
  我顾左右而言他,“你也是店主?”
  “是,不想上班,又没有一技之长,只好学人做些小生意。”他掏出一副扑克牌。
  “生意还好吧?”
  “过得去,都是熟客。你是新搬到这一区来?”
  “是,家里油漆还未干。”我说。
  “今天休息?”
  “我兼夹失业,”我说,“这是我卖盐都出虫的时间。”
  “真的吗?”他洗牌,“我替你算一算。”
  “算什么?”
  “运道。”
  我意外,“算得出来?是真的?我的命运在牌上可以看得出来?”
  “即管试一试。”他微笑,“你想算什么?”
  “算算前程。”我说。
  “好的。”他以熟练的手法切牌,一张张铺在桌子上。
  牌是正常的牌,也是我都熟悉的牌,没有蹊跷。
  我喝一口啤酒,心情出乎意表的轻松。
  他说:“你今年廿九岁。出生的时候是一个雨天,父母在外国,没有兄弟姐妹。”
  我呆住,什么?牌上的点子方块告诉他那么多关于我的事?而且都是事实。
  他又发出一列牌,继续说下去:“你的男友……是水月镜花,同你并不长久,他的性格上有很大的缺憾,这段感情失败,并不是你的错。
  我听到不是我错,是他的错,便如遇到知己一般,管它真相如何,管他是否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与我同一阵线,才是朋友。
  “但是将来,你会遇到真正爱你的人。”
  他把牌收起来。
  “喂,别停止呀,”我听得津津有味,“刚开始。”
  “你真的要知道那么多?”他问我。
  “当然,说得很灵光,再告诉我多一点,了不起,你几乎可以开档做生意。”
  他笑,却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
  我问:“我会遇到我的真爱?”
  “当然,你还年轻,怎么会没有这种机会?”
  我沉默一会儿,然后说:“我已二十九岁了。”
  “但作乐观,并且看上去比你实际年龄小,你是那种永远的战士,永不言输。”
  我知道我遇到知己了。谁不要听好话?在这里喝啤酒再贵也是值得的。
  “我的真爱,他会长得怎么样?”
  “明天你再来,或者我可以告诉你。”
  “你是这样招待顾客的吗?”
  “不,我是这样骗爱尔兰咖啡喝的。”他笑。
  “告诉我,他是不是个胖子?”我心痒难搔。
  “外表有什么重要?只要他对你好,性格光明。”
  “就算有那样的人,也不见得要爱上我。”
  “你的自卑感好没来由。”
  “你知道我以前的男朋友怎么糟蹋我?他说我讲话过分妙语如珠,叫他受不了。”
  “假使他不爱你,你仍在呼吸这个事实便叫他受不了。”
  “是的,恶之欲其死。”我点点头,“我在他新生的道路上妨碍他,我是他生命的污点。”
  他笑,“你确然妙语如珠。”
  我深深叹口气。
  “放心,牌上显示,你会转运。”
  “会吗?”我结帐,“明天再来听好消息。”
  临走向他摆摆手。这跟同心理医生谈话一样,可使人解除寂寞,心境平静。
  那夜我工作至很晚才睡。
  我把所有具可能性的工作都用红笔圈出来,用小型计算机打字机草拟一封动人的求职信,洋洋页半纸,修改数十次。
  我叨着香烟,操作至近天亮才昏然入睡。
  那琴师说得对,我确是个战土,随时可以打仗。上学,从来没有迟到过;上班开会,永远准时,甚至赴行方的约会,都不浪费他时间。样样都好,只可惜官样文章,稍欠风骚。
  总有人会欣赏吧。琴师说的,我会遇到我的真爱。
  我拥着这样一个洁白狂妄的希望入睡。
  八月五日:到文具部去挑白信封,下重本买好货色,厚实高贵长型那种。
  在街上遇见朋友林太太。
  她先叫住我。
  “咦,”我及时强颜欢笑,“夫人,你好,别来无恙乎?”
  “听说你辞了职?”
  “是的。”她已经知道了。
  “去旅行吧。做腻了,索性休息一会儿,又有什么关系?你们这些年轻人,哪怕找不到工作?哈!”
  说得真轻松,她们是这样的,也许是没有社会经验,也许是不想听人诉苦,先把事情的严重性减掉一大半,使苦主无从开口,实则是没有诚意的一种表现。
  不过算了,人同人的关系不过如此,不要问你的朋友可以为你做什么,访问你可以为你的朋友做什么,这样一想,立刻心平气和。
  我们握手言欢,表皮得不得了地寒暄一番。然后在街上分手。
  回家继续坐在陋室空空的客厅中打信,除了抬头不同,全部一样,厚厚几十封。
  我不是不认得几个人,只是不想烦他们,免得受人恩惠,将来不知如何报答,一生背着包袱。找工作这种大事情,还是一手一脚靠自己的好。
  走到附近的邮政局去买邮票,我把那叠信寄出。
  回程只觉肚子饿,我走到琴吧去。
  琴师不在,今日见到他,得问他的名字。时间还早吧。我看看表。侍者招呼我吃洋芋牛肉饼。
  没想到会在这里找到安慰。
  我拼命大嚼,每当不如意的时候,食欲特佳,这是惟一的寄托,只有在食物中才可以找到满足。女人在失恋之后往往先瘦一阵子,惊魂甫定之后,就开始长肉。
  有人说:“多谢光临。”
  我抬起头,向他笑一笑。
  “眼睛里的积郁,扫之不去。”他说。
  我大口喝着基尼斯。
  我说:“告诉我,我的真爱将于什么时候降临?”
  “我并不是活神仙。”
  “把你的牌拿出来呀。”
  “我只算到那么多。”
  我问:“我脚上石膏见时拆除?”
  “下星期。”
  “说下去。”
  “我只知道那么多。”
  我不相信。他在卖关子。
  “当心我逼你。”我说。
  “我真的只知道那么多。”
  “去弹琴吧,你。”我没好气。
  他耸耸肩,好脾气地走过去,掀开琴盖,手一按上去,似魔术师般,琴键发出悦耳的乐音。
  歌是陌生的歌,从来没有在别处听见过。钢琴的音响本来很金属机械化,但在他手下却变得异常优美,这是一个用琴声表达的故事,细细倾诉,令我流泪。这是我的故事,我进入他的琴声中,回忆初次恋爱,感觉仿佛是阳光终于照排到我身上……
  我闭上眼睛,直到琴声停止。
  我留恋地希望他再弹下去,安抚我杂乱的心绪。
  我睁开双眼,看到他又坐在我对面。
  “在什么地方学得一手好琴?”我问。
  “自学无师。喜欢那曲子吗?是拙作。”
  “我一定要知道你的名字,请告诉我。”
  “叫我琴。
  我讶异,“那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他微笑不语。
  或许是他的艺名,我随即又恐怕他是那种人,但凭我敏锐的直觉,又认为他雄姿英发,不大像。
  每个人都有他的秘密。不关我事,知道后反而有负担,白替他担心。
  琴。不过他真的仿佛与琴已经化为一体,无分彼此。
  “你会在一个雨天,碰见他。”
  “什么?”我一呆,“你说什么?”
  “你不是想知道你会在什么情形之下遇见你的真爱吗?”
  我张大嘴,“在一个雨天?”
  “是的。”
  “纸牌说的?”
  “是。”
  “雨天?我生命中的雨天已经够多了。”
  “没有商量,你必然会在雨天遇见他。”
  “还有什么消息?”
  “真贪心。”他喷喷连声,不以为然。
  “你说一些不说一些,好不讨厌。”
  “我费了一夜的时间为你算得精疲力尽,再也不能的了,我的道行不够。”
  “然,跟你的琴技差得远矣。”
  我忽然盼望下雨,换句话说,我希望再恋爱。对着琴,我猜他是知道我心事的,
  我面孔红了。
  我咕咕,“本市一年倒有两百天是雨天,哪一个雨天?”
  “好好的等候,生命有无数意外,半数属于喜乐,振作一点。”
  “琴,不管你那三脚猫的纸牌算命灵不灵光,我衷心感激你给予我的关怀。”我是真心的。
  “顾客永远是对的。”他含蓄的说。
  “你对每个顾客都这么好?”
  “不,只是美丽而哀伤的顾客。前几日你推门进来,吓我一跳,面色苍白,神情 绝望,浑身湿淋淋如落汤鸡,憔悴兼疲倦得到极限,又撑着木杖,真怕你支持不住。”
  “真的?”我悚然而惊,“真的那么糟?”
  “你自己不发觉吧?幸亏我们这里没镜子。”
  我摸摸面孔。”今天呢?”
  “判若两人。”
  我松口气。
  “不用纸牌也知道你在转运。”他还是鼓励我。
  “我此刻仍觉得累,”我说,“不过心情已经好转。凡是可以发生的事全已发生,我老同自己说,不可能更坏了吧。套句肉麻的陈腔滥调: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 吗,或是黎明之前的深夜特别黑暗之势……”
  “他对你很坏?”琴忽然问。
  我不出声,行方对我实在不算好,因此更加不能诉苦。对那么坏的男朋友尚且念念不忘,岂不是犯贱?痛剿他也不行,因为当初同他在一起也是自愿的,事后做其失足少女状,加多三成羞耻。
  “你很好强。”
  应该如此。这是现代人应有的态度。
  “我觉得他配不起你。”人夹人缘,琴从头到尾站在我这边。
  我微笑,“我也这么认为。”
  “好女孩!”他竖起拇指。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结识到朋友。”
  “找工作有没有进展?”
  “刚寄出信。”
  “有没有想过做小生意?”
  “不是这方面的人才。”我说,“别看做工受气,做老板在没上轨道之前更苦。”
  “这倒是真的,我也时常欠职员三个月的薪水。”他说笑。
  “琴,告诉我关于你自己。”我真心想与他做朋友。
  他微笑,“我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乏善足陈。”
  “结婚役有?”
  “没有。”他说,“一次创伤,足以致命。”
  我点点头。自古伤心人是很多的,并不比在战场上阵亡的人更少。我觉得不方便再继续这个题材。盼望将来好过留恋过去。
  “这次找到工作可真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琴向我举杯,“祝你成功。”
  他的伙计来请他去听电话,我藉此结帐离开。
  到室外抬头一看,满天的星斗,一片云也没有,不会下雨,那么我不用担心今日会遇到真爱,我完尔,继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太滑稽了。
  随即一怔,笑?我怎么会笑?我已经大半年没笑了,怎么会笑得出来?
  呆在路上吓倒自己。我痊愈啦?连忙摸面孔摸身上,真的,不知不觉连伤口也找不到,我惆怅的想:怎么搞的,不是有人一辈子为另一人伤怀吗?
  我竟没有资格做那样的一个人,大概是情操不够高贵的原因。
  八月六日:经过宠物店,进去看鹦鹉。
  都还小,毛色不够鲜艳,也不懂说话。
  不过这次决定教鸟儿说恭喜发财以及长命百岁。
  店主叫我看他养的一只红嘴绿鹦哥。
  非卖品,他骄傲的说,会说许多话。
  它实时向我吹口哨,并且嚷:“你是我的生命,你是我的灵魂。”滑头得跟时下少年郎没甚分别。
  我说改天再来看。
  还是喜欢白鹦,羽毛松起来,露出里面的粉红贝壳色……想起陶陶,不禁恻然。
  下午去拆石膏。脚步仍然软弱,需要当心,我仍决定用一双拐杖,无论是什么,有所扶持总是好的,医生亦不反对。
  八月八日:有信件嘱我去见工,并不是理想的那一份,但前途比那份高薪水的工作为佳。做公关,过了三十五岁很难再有什么进展,所以还是老本行干推广的好。
  我立刻到琴吧去宣布好消息,走到他门口才提醒要控制自己:还没有找到事情呢,明天才说吧,犹疑一刻,才打道回府。
  是夜精神紧张,辗转反侧,难以人寐,又怕闹钟不响,终于在深夜才朦胧入梦,天微亮又醒来。
  我刻意打扮。见工是最残忍的试验:在十分八分钟内要造成一个好印象,第一印象一旦形成,很难改观,叫人改观便等于叫人认错,你认不认识肯识错的人?我不。
  我穿上浅灰色的套装,珍珠色衬衫,杵皮手袋及鞋子,斯文的肉色袜,淡雅化妆,配合到好处,光亮干净的头发。
  我悲凉的想:因见工见得太累了,也许结婚时都未必打扮得这么好。
  我准时出发。双目有点涩,睡眠不足与紧张往往会使隐形眼镜造成更大的负担。
  我在会客室内等候约见,不住的低声清喉咙,轮到我的时候,以最佳状态进入会议室,面带微笑,步态轻盈,姿势自然,智能兼具潜质,连我自己都为这表现喝彩,单是外型便值七十分,这样的人才会找不到工作?我似忘记自己在昨日还用着拐杖。
  会议室中一行四位考官都觉得满意。问我几个问题,我对答如流,因此我争取到二十分钟见工时间。
  退出会议室时怀着八成希望。在街上抬头一看,但见万里无云,是好天气中的好天气。
  身边有个人说:“哈啰!”我转过头看,是个英俊的西装青年,眉梢眼角有点像行方,相由心生,他们这般人的学历、职位、收入、心态、性格,全差不多,是以相貌也接近起来,不是稀奇。
  “你好。”他又说。
  西装笔挺,配件无瑕可击,但是我已经长大了,我连微笑都没有露。
  “我们很快要成为同事了。”他又暗示。
  呵,原来是这样,所以预先来搭讪。
  “你以前是哪家公司的?”
  我只得说:“爱皮西推广公关。”
  “啊,那间,那洋老头特别的刻薄,很难做的。”
  我被他说到心坎里去,“是呀。”我冲口而出。
  “我们这里不错,刚才我老板同我说,十定有九是打算请你过来帮忙。”他说话玲珑,也直逼行方。
  “真的?你老板是哪一位?”
  “就是刚才见你的高太太。”
  “啊,是那位漂亮的太太。”
  “工作能力是极高的,”他说,“人也和蔼,说不定我们会在同一组里合作。”
  这个年轻人不坏,没有在背后批评老板,况且那又是一位女老板。行方也是这样,人很大方。
  他们这一类年轻才俊,在表面看来,都很可爱,深切的了解一下,便会发觉欠缺内涵及灵魂。吃过一次亏,我都怕怕,无论如何,不会与同类型的人再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我还是很冷淡很客气。
  “来,去喝一杯咖啡如何?”他语气很怂恿。
  我摇摇头,“今日我约了人了,”声调充满真的遗憾,其实是演技精湛,“改天好不好?”
  他略为失望的耸耸肩,我叫了街车回家。
  我打算去琴吧,告诉琴这个好消息。但马上又改变主意,等到成功再说吧,不要孩子气,等到成功的时候,才轻描淡写的同他说:“我明天要上班了 。”越是成熟的人,越把成就看作等闲事,这才算得有型。
  于是我叫出租车驶往购物中心,忽然之间心情好得想添几件衣裳。
  我看中一条布裙,式样再普通不过,束腰、大圆领、栖裙,记得吗?是咱们小时候看阿姨她们穿过的样子,五十年代最流行的款式,到六十年代迷你裙崛起,女人个个穿童装般无线条无韵味的直身裙,我就一直怀念有腰身的长裙。
  这条裙子我非买不可,事关我幼时甜蜜的回忆,太温馨了,那时候的世界多么明澄,美金一对五,本市人口只有三百万,浅水湾头尚没有快餐店烧烤炉……
  穿上它,梳马尾巴,配平跟鞋,活脱脱就复古,值得呀,才花小小的代价。
  我在店里足足磨了两个钟头。
  回到家,电话铃响个不停,我一接过,那边便说:“这里是君子贸易行人事部,我们决定聘请你,请问阁下最快可以见时来报到?”
  我一颗心完全放下来,天亮了,我转运啦。
  我镇静的说:“后天星期三如何?”
  “好,上午九时见。”他们挂了电话。
  我欢呼一声,舒畅的倒在床上。好了好了,大女人不可一日无权,小女人不可一日无钱,根本问题解决,其它一切易商量。
  况且刚才不是有男人向我塔讪吗,最重要是知道自己还有吸引力。
  这下子可以去琴吧了。
  我连忙换上新裙子,刻意装扮一番,赶到琴吧去。
  虽努力压抑,但颇有踌躇满志之得意之情。我做人一向要求不太高,喜欢脚踏实地,从来不会替自己立下一些心比天高的宏愿,以致到头来一事无成,我喜欢一步步迈向略为卑微的目标。
  琴在柜台后,见到我眼前一亮,吹声口哨。
  他说:“这是同一个女郎吗?我有没看错?今天这么有味道!”
  我走过去,悄悄说:“我找到工作了。”
  “恭喜!”他衷心替我高兴,“太好啦。”
  我也微笑。
  “看,是不是,终于雨过天晴。”他说。
  我笑,“但你不是说我会在雨天碰见我的爱
  人?是否要待明年雨季?”
  “一步一步来好不好?别太贪心好不好?”他笑。
  “请你喝咖啡,”我说,“多谢你的鼓励。”
  琴轻轻说:“你有两天不来,我还以为你忘记我们了。”
  “不!”我冲口而出,“怎么会?我忙着准备见工,一有结果,我不是即刻来了?”
  双方的语气都充满关怀。
  我们相视而笑。
  “你知道吗,你与我们第一次见你时,判若两人。”
  “一定是,”我大言不惭,“今日有小伙子建议与我去喝茶。”
  “你没有去?”
  “没有。”
  “为什么放弃这样的机会?”他问。
  “我赶着来看你呀,”我说,“那种男人,每间写字楼起码有一打,但像你这样的朋友,不是每天可以遇见的。”
  “是吗?”他欢欣莫名。
  我豪放的拍他的肩膀,“怎么不是?”
  他倒侧头,“你真是个可爱的女子。”
  我 腆,这个琴,自从结识他以来,就一直帮我,赞我,开导我,什么良师益友都及不上他。
  当夜他请我吃饭,吩咐厨房煮餐牌上没有的大菜,我大吃大喝。真好,同他在一起,自由自在,根本不必理会吃相坐相,一切率意而为。
  当夜快意恩仇,半醉而回。
  假如能够忘记行方,我就可以从头开始生活。
  半夜曹操的电话来了。
  我说:“明天再谈好不好,我困极了。”
  他不过想来看我死了没有。
  八月十二日:上班了。
  工作统统差不多,人事亦大同小异,很快上手,又恢复以前那种疲劳,舟车劳顿不在话下,敷衍同事,很需要一些精力。
  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待人以诚,别那么虚伪行不行,答案是浅易的,与那无数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人在一起,怎么开心见诚?为求和平相处,不得不用到敷衍这种卑鄙的手段,绝对值得原谅。
  那个争取在第一时间请我吃茶的男孩子,叫小张。君子贸易行还有许多小李小陈西门彼得史提芬,都还没有结婚,都几乎年届三十,都仍充着大孩子心态,互约着去乘船参加会所跳舞看戏,不过也没有以前那么轻松了,笑脸之后难免也有“要不要把节蓄换美金呢“这种困惑,但他们仍然没有明天,仍然没有大脑。
  我对他们,几乎一点兴趣也没有。
  真不明白当时如何为行方着的迷。也许是因为年轻,我们做错事总是赖年轻,二十八岁少妇生孩子在事后都可以赖年轻,当年我只有二十五岁,自然更年轻。
  忙了两个星期,总算定下神来。
  每晚都不忘去探望琴,说几句话。
  八月三十日:天气还是热,但开始有些秋高气爽的意味。不会下雨了吧。
  不知怎地,非常相信琴为我所算的命运。
  我与阿陆阿戚去玩的时候,总是留神有没有骤雨,但没有。有时明明乌云密布,但雨水总落不下来,我白等了。
  那段失意及访惶的日子过后,一切归于平静,我反而觉得当时的刺激属于可遇不可求类。
  幸亏有琴伴我工余时间。
  九月三日:“你怎么不出去走走?”琴说。
  “我有呀,我与公司里未婚男士都玩遍了。”我用字非常大胆。
  “你才没有。你每天下班都在这里。”
  “我同他们吃中饭。”我说。
  “那短短一段时间怎么能够培养感情。”
  “男女间的感情如果需要培养就很差劲了。”我说。
  “你相信一见钟情?”
  “我不知相信什么才好。”我叹口气,“命运?际通?缘分?雨天?”要命。
  “相信你自己。”琴说,“信你自己的感觉。”
  “嗯。”我说。
  我们之间有一阵沉默。
  然后我问:“你呢,你不能老把自己关在这间琴吧里呀,什么时候东山再起?”
  他苦笑,似有衷情,但随即说:“来,我奏一首新曲你听。”
  我说:“太好了。”
  他的琴声如高山流水,高推动人,使我这个门外汉听来都心悦诚服。所谓曲高和寡,大抵是不成立的,大抵只是曲子不动听,否则总有欣赏的人,占人口十万分之一已经很了不起。
  我伏在桌子上,闭上眼睛,琴声感动我心神,渐渐我双目润湿,流下泪来。我紧闭着眼睛,面孔埋在双臂中,鼻子发酸。每个人都有伤心处,他的琴声就像在我的软弱处轻轻安抚。
  我被感动得无以复加,就像躺在一个至爱我的人的怀抱中一样,那个人答应支持我,照顾我,爱我不渝,直至永远。
  琴声停止,我心头仍然震荡不已。
  我含着眼泪大力鼓掌。
  “你最棒我的场。”他说。
  我用指头揩掉眼泪,微笑说:“我真喜欢你的音乐。”
  “多谢。”
  一个有如此艺术造诣的人,不可能有不完美的性格。
  他叹口气,“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将来不知谁来照顾你这样复杂的情意结。”
  说到找对象,真是头痛。男人,男人穿得好有什么用?西装领带配得十全十美,
  皮鞋皮带都是名牌又有什么用?惶然坐在地铁中,看到孕妇不让位,看到孩子也不站起来,学问好有什么用?外表美观有什么用?
  心地好,爱护妇孺才是主题。表面功夫,只要过得去便算了,打扮时髦又有什么用?说话玲珑又有什么用?会得玩又有什么用?
  他问我:“什么样的人才会追到你?”
  我笑,“你把我说得公主似的。有缘分的人便同他在一起,”我向琴陕陕眼,“在下雨天碰见的有缘人。”
  他莫奈何,笑了。
  我自己一个人徒步回家,才花十分钟,与他这么接近,有什么办法感情不突飞猛进?
  九月十五日:近日来皮肤很滋润,不知为什么,面孔像是褪了层糙皮,显得滑嫩,我很为此高兴,看样子去掉黑气,运气要改观矣。
  工作上也较为顺利,同事觉得做不到的琐事,交给我手里,莫名其妙便完工,别人是否觉得我有功不打紧,但自己心头很轻松。
  约好小周后午膳,她惊讶,“你好漂亮!”
  “是吗?”我摸摸面孔。
  “是不是在恋爱?”
  “没有!”
  “你一向对私事很守秘,有了男朋友也不说出来。”
  “真的没有,如何说呢?”
  “那你怎么会在忽然之间标致起来?”
  “哎,小姐,你不让我化个靓妆?”
  “不,”小周后很坚持,“这绝对不是装修出来的门面,这发自内心。”
  “你算了吧你。”
  “叫我发现了我就不放过你。”
  我只是笑。
  “见过行方吗?”
  “没有,”我不在乎,“他好吗?”
  “他说你现在都不听他的电话。”
  “他有女朋友,”我说,“还要我?”
  “闹翻了。”
  “怎么会?”我讶异,“打得火热,我以为天雷打也打不开。”
  “她用他的信用附卡花得过龙,他翻了脸。”
  “这事你又如何得知?”
  “哼!”小周后冷笑一声,“当事人总是怪友人多舌多嘴,一切消息还不是他们亲口说出来的,不然谁知道呢?”
  “你要管当事人保守秘密呀!”
  “朋友有什么义务替他保守秘密?他不想人知,就不要说,你不让他说,他才会 心痒而死,憋成大颈泡,所以,做朋友的借出耳朵已经仁至义尽,其它的,管它呢!”
  我笑,这倒也好,这套歪理倒是有真理存在。
  “你呢?好事近没有?”我问她。
  “别提别提。”她雪白的手乱摇。
  她的腿也是雪白的,并没有穿袜子,十只足趾涂着鲜红的宏丹。
  我说:“穿袜比较礼貌,我看过一篇报告:女性若要升职,不可忽视仪容,不能贪图凉快,要穿袜子。”
  “袜子?哈哈哈哈,”她几乎没笑倒,“我从没听过这么好笑的报告,做工只要拍好马屁,摆好姿势,同袜子也有关系,哈哈哈哈。”
  我摇摇头,同小周后说话,有时候真是自取其辱。
  我结帐,她犹自在那里问我在什么地方按摩面部等等。
  我心中忽然想:她不是一向最有办法吗?忽然现在看来不过如此呢?以前我差点没把她封为偶像。
  现在看起来,小周后是个肤浅的、有风尘味、喋喋不休、没有什么真本事的女孩子,在本市,同类型的女郎很多很多。
  当日下班,去到琴吧。
  不见琴,我问侍役:“他人呢?”
  他们黯然说:“进医院去了。”
  “什么?”我至为震惊,像是被人在嘴里塞了一大把精盐。”为什么进医院?”
  “他一向胃不好,熬得太厉害,这一阵子每每做帐做到天亮,吐起血来,便完全崩溃,便只好把他送进医院。”
  “什么医院?”我的心自胸口中跳出来。
  “养平医院。”他们说,“六○七号病房。”
  “我马上去。”我同伙计说,“有什么叫我带的?”
  “你去就好了,”他们很安慰,“我们都走不开,他也不能吃什么,不必带东西去。”
  我匆匆赶往医院,身上还全副披挂,办公室装束。
  也无暇买什么花束水果了,只想快见到他,希望他无恙。
  琴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闭着眼睛在休息。
  这是我第一次在阳光下看清楚他。
  他并不是美男子。光是长得美有什么用?
  一双手放在胸前,手指是纤细的修长的,就是这双手,弹出美丽的乐章。
  我走近,静静坐在他身边。
  他眼皮动了动。
  “琴。”我轻声叫他一声。
  他微笑,并没有睁开双眼,“你来了?真的是你?”
  “是的。”我不由自主握住他的手。
  “我刚在想,如果你能来看我就好了。”
  “我来啦,你没有怎么样吧?”
  他欣喜地睁开眼睛,“小事情,胃出血有什么关系?”
  “胡说。”
  “休息几日便可出院。”他笑。
  我扶他斜斜靠在枕头上。”我吓得五脏六腑都倒转了。”
  “真的?”
  “你不相信还是怎地?”
  “我从来没看你穿得如此斯文过。”他取笑我,“看,套装、高跟鞋,还化了妆呢!”
  “刚下班。”
  “平日见你,都是马尾巴拖鞋牛仔裤。”他说。
  我也笑,“你呢,这是我第一次在琴吧以外的地方与你见面。”
  “以后也许可以选医院以外的地点。”他也笑。
  我放下了心,看来无大碍。
  “工作辛苦吗?”他搭讪的问。
  “老样子。”
  “主管好不好?”他显得很关心。
  “不是坏人,警务署肯定没有他的案底,但不知怎的,他就是看不得我们略闭一点,非得变几百个法子,叫我们如没头苍蝇的奔扑,他才满意,虽然不是他发的薪水, 但他精忠报国,要替老板把我们的力气榨尽。”
  “都一样。”
  “有一日我做了主管,可能更坏,”我笑,“这才是最大的悲剧。错不在人,而是那个位置,任何人坐上去,就迷失本性,以扰民为生。”
  他看着我微笑,我有点尴尬,自嘲说:“你看我的宏论多不多。”
  他说:“不不不,我爱听。”
  我笑,“看来,你是我的知音,我也是你的知音。”
  琴的面孔忽然涨红,没想到他脸皮那么薄,时代的进步把人训练得老皮老肉的,妇孺都不会脸红。他真可爱。
  忽然之间我俩没有话说,我又不愿意立刻告辞。
  幸亏护士送食物进来,我打开盖子看了看,只是白粥与腐乳,我的天,这怎么吃?
  “你爱吃什么?我替你去办,未必要遵医嘱吧?”
  他说:“还是听医生的好。”
  我说:“不必理我,你吃呀!”
  “你看着我,不好意思。”
  “那么我走。”
  “不不。”
  “我不能看着你挨饿呀!”
  琴很为难。
  “明天我再来。”我说。
  九月二十五日:一连几天,我都在下班后以第一时间赶往医院陪伴琴。
  其它约会都一概推辞。
  我向护士打听到他可以进口的食物,吩咐琴吧做妥,拿去给他吃。
  我们真正达到无所不谈的阶段。
  他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所有的,不过是琴吧的一班手足。他从来没有结过婚,可以说是了然一人,同我一样,生活中最大的障碍是寂寞,不过几经艰苦,也克服了,也同我一样。
  医生说他的症候可大可小,要注意平日的调理,在医院中休息了十天八天,他脸色也逐渐红润。
  他躺着无聊,时时玩纸牌,我与他赌二十一点,赢了数百元,他不再提算命运的事儿了。
  我也几乎忘记这宗事。
  今天他说:“待我出院,真怕你不会对我那么好。”
  “你太小人了,”我说,“如何度君子之腹?”
  “希望我错了。”
  “当然是你错。”
  医生宣布他后日出院。
  我特地去告假接他回家。
  琴住在琴吧楼上,我们原来一直是邻居。
  九月二十七日:早就替琴打点,替他收拾医院中杂物。
  他很感激,一直谢我,我叫他住口。
  看着他换上运动衣,有异样感觉。平日他总是西装蝴蝶结,看不出太多的气质,便装的他另有一种味道,不禁多看他几眼,他的面孔又红了。
  这个人!
  我一直扶着他,他说:“喂,我自己走好不好?又不是老头子。人家会以为你来接老父出院。”
  我们两个都笑。对他的关怀实在不可言喻。
  车子在门口等,我由地挽着行李,我们两个人刚走出医院大门,忽然间一阵骤雨,淋湿半边身子。
  我大叫起来,狼狈地抹着面孔与头发上的水珠。
  琴说:“怎么来一阵怪雨?天上明明挂着大太阳。”
  我咕哝:“天气越来越坏。”
  琴说:“不是雨,是草地喷水,朝我们这边唧来。”
  果然是,草地上大喷嘴不停的洒水,真像骤雨,我拉起琴,没命的向干地里奔避。
  谁知这喷嘴似同我们开玩笑似,我们走到哪里,它追到哪里,非把我们淋湿不可。
  开头我怪叫,后来索性哈哈大笑。
  琴也笑,两人弯下腰。
  忽然我想起来──
  “你会在一个雨天,遇见你的真爱。”
  这可不是一场人造雨!
  太明显了,怎么我没想到?
  我侧着头看琴,他也怔在那里,这时他也想到了。
  可轮到我脸红了。
  我们两个人静下来。
  我真笨。琴对我这么好,怎么可能当我是普通朋友?而我,我又对他这么好,又怎么可以说是泛泛之交?当事人这么糊涂倒真是少有,我俩默默,但是两只手却是紧紧握着的。
  好了,雨过天晴,那只喷水嘴终于被工作人员关掉。我抖抖湿衬衫。
  车子驶过来,我们上车。
  我看到前面的道路是光明的,畅通的,每块乌云都镶有一道银边,琴便是美好的一面。
  奇怪的是,我要到这么迟才发觉。
  我轻轻同他说;“回去,你要弹更好的曲子给我听。”
  “自然。”他说。
  “你从来不对我诉说心意。”我埋怨。
  “全部在琴声中表达出来,你还叫我怎么说呢?”
  是我迟钝,但我情愿在这个时候才发觉,特别温馨,特别美妙。

可人儿
  林可人是美丽的女人。而且神秘。
  在我们公司做足一年,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
  她的履历表在人事部经理那里,为了表上的详情,其它的男同事绞尽脑汁,请老董吃饭喝酒,结果老董将半机密文件影印出来,弄得人各一份,结果被总经理记下一过。
  林可人并没有因此生气,虽然经过这件事,连总经理也忍不住将她的履历表再看一次,但林可人在公司的态度还是一贯,绝口不提这件“趣事”。
  我深觉她懂得做人之道。
  老实说,男同事暗地里对她有兴趣──那是最大的赞美与恭维,难怪女同事都吃起醋来。
  连我的女秘书莲达也说:“一份普通的履历表,害得董先生被记一次过,真划不来。”
  那份表我也有。
  年龄:二十七。性别:女。程度:伦大管理系学士。父母:俱去世。兄弟姐妹:无。婚姻状况:未婚。地址:碧水路三号三楼。电话:二三四五六。
  什么也没说,没见过这么空白的履历表。
  老董白白被记一大过,难怪连小秘书也替他不值。
  但是男同事还是像熊见了蜂蜜似的跟住她。
  因为她美丽。
  我看过张爱玲的作品,有一次她接受访问,回答记者说:“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美而被爱?”
  真的,男人们追着林可人,是因为她相貌长得实在好,好得老实说一句,有这种面孔的女郎很少会得沦落在写字楼里天天挨八小时粗重功夫。是,她也算是经理级,但如今在中环,大风吹下一块招牌压死十个人,十个都是经理。
  林可人平时不十分打扮,像她这样的人才,倘若浓妆起来,穿一些比较时式的服装,那种艳光还不射得人头昏眼花?她颇有自知之明,故此尽穿些素净的衣服,略略化妆,头发往后梳,然而越是如此淡扫蛾眉,越加出众。
  我很少与她有接触,不过不识子都之骄者,乃无目者也,私底下总点留神。
  夏季她喜欢穿一套浅灰色的麻布装。这种布料是很贵的,越皱越不便宜,一袭动不动数千元,但是她同一个颜色,差不多款式的服装起码有十多二十套。
  由此可知,她跑来写字楼工作,不是为薪水。
  那是为什么?
  日子久了,总有蛛丝马迹露出来,要凭自己细心观察。
  她一举手一投足有种很奇突的气质,跟常女不一样,我并不是在女人堆里混大的,叫我详尽形容她那股味道,我说不上来,反正与一般女人有点不同就是了。
  她并不是冷若冰霜,她时常微笑,非常有礼,听人说话的时候,全神贯注,但是礼貌之外,还有点难以捉摸的神情,她从来不与同事争执,一年多了,从没出过错漏,比她低三级的人向她无理取闹,她一样气定神闲,上司发脾气发牢骚,她也无动于衷。
  人只当她好脾气,我觉得她深不可测。
  为了什么呢?这样的一个人,每天一早从家中出门,到这里来坐足八小时,有时候还得扑出来开会,下大雨刮大风,一视同仁地要准时到抵目的地,说她为了那三百元日薪?我死也不相信。
  她是一个最诡秘的女人。
  有一阵子我看卫斯理的科幻小说看多了,开始把林可人当作一个天外来客。她会不会像海文方那样,是个蓝血人?流落在地球这个闷死人的落后星球上,有家归不得,做了异乡客?
  我为我的想象力哑然失笑。但说真的,她的确像个异邦人,不少次数,我曾经看见,她美丽的双眸凝视窗外,微微叹息,整个人如蒙上一层薄雾,有种说不出的凄茫感。
  为什么会这样?正当妙龄的女郎,有份不错的职业,长得又这样好,怎么会有这样的表情与心怀?
  我不明白。
  整间公司的同事也不明白。
  她似乎不属于这个环境,生活得不投入,她打扮虽然整洁美观,调子却非常的低,从没听见她为买到一件心爱的衬衫或晚装而高兴,而这正是一般写字间女郎的主要生 活情趣。
  也没有闻说她看过哪场电影,去过什么舞会,到过什么国家旅行。
  换句话说,她没有跟我们吵过架,但是我们也别妄想会有资格做她的朋友。
  她把自己锁在一只盒子中,一只玻璃盒子,透明,但外人休想闯得进去。
  怎么会这样?
  天气稍凉的时候,她换上秋装,清一色的奶油色系,她肤色又白,都是浅浅的杏米,看上去更是无限的幽雅。
  当然,女秘书莲达说她:“一点都不会穿衣服,来来去去一个颜色,又没有款式,古老十八代。”
  我微笑。
  她居然凶霸的问:“笑什么?”
  女秘书与她们老板的关系一向很暧昧,莲达与我之间也如此,有一种旁人难以想象的亲昵。
  她说下去:“今年流行松身迷你裙,仍然垫肩膀,鞋子的跟比较矮──”
  我接上去,“金色围一条边的风气尚阴魂未散,衣服上缀七彩的流苏、星、图案,化妆转为苍白,嘴唇又不流行鲜红……对不对?”
  她愕然,“你怎么知道?”
  “别以为你特别有心得好不好?三十五元买本时尚杂志,谁不是流行专家?”我笑。
  “那么你说说,林小姐算不算懂得穿?”她不服气。
  “你不会明白的。”
  “什么叫不明白?”
  “你们为穿而活着,她为活着而穿,听懂没有?”
  “不知道你说什么!”她睁大眼睛。
  “去干你的活去吧,小姐。”
  可人是办公室里惟一穿肉色丝袜的小姐。
  别人的腿有时候像大花蛇,有时像生蛇皮癣,总之不肯静下来。
  她连吃都吃得很素净。真是一贯作风。
  她喜欢三文治小红茶,中午独自出去买只午餐盒子,通常是日本那种紫菜饭卷,淡而无味,不知怎么下咽,所以她身型略瘦。
  一年多公司里有那么多应酬,从不见她出席,也没有人知道她有什么嗜好。
  只有一次,圣诞节在写字楼开茶会,有人带了几瓶酒上来,她仍然留神,看瓶子上招纸。
  对一般女人来说,酒就是酒,越是贵的越是好酒,电视广告上最常出现的当然是吃香的酒,但她对这个似乎有点研究。
  她伸出纸杯,我替她斟了一点威士忌。
  “冰?”我问。
  她点点头,替她加冰。
  我留意看她,她始终没有喝完那杯酒。大概是嫌味道不好。这么说来,她爱喝酒。
  又有一次我问:“看不看中文书?”
  她点点头。无论谁跟她说话,她永远全神贯注的应付,使人觉得一开口便令她紧张,有点残忍,这也是大伙儿不大敢同她说话的原因。
  “我指的是流行小说。”我说着放两本小说在她面前,“借给你。”
  “谢谢。”她很客气。
  但是看了没有,我也不知道,只晓得在适当的时候,约莫过了三星期,她把小说退还给我。
  我忍不住问她:“老猫好不好看?无名发好不好看?”
  她微笑地点点头。
  我很失望,既然她那么坚持要维持这段距离,只好随得她去,我也跟其它的男同事一样放弃。
  林可人不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谁也没听过她口出怨言,怎么有这么可怕的女人?
  嘴巴这么严,什么都不透露。
  一年多了,完全不得要领。
  今日莲达穿著一件新毛衣,夸张得不得了,当胸一只大豹子,花斑斑,两个袖子一只红一只绿,看得人眼睛花,但是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你别说,她那些姊妹们都涌过来赞她够眼光。
  刚刚林可人经过,她们叽叽喳喳的说:“这件衣服够别致,是不是,林小姐?”
  我连忙冷眼留神她的反应。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非常由衷的说:“是,真好看。”这么虚伪的话居然可以说得这么诚恳,这女人!
  忽然之间她的目光接触到我的目光,我带点揶揄地侧侧头,她面孔涨得通红,立刻走开。
  这是她第一次露出真性情。
  稍后在茶房她遇见我。我朝她笑,她欲言还休。
  终于她问:“你想我怎么说?‘这种三百元一件的毛衣我才看不上眼,你们根本连穿的门路都没有,我受够了你们小家子气的奇装异服,自以为走在潮流的尖端?’”
  我怔住,没想到她忽然会忍不住,冲出心中话。
  隔了好久我才说:“那也不必说相反的话。”
  她说:“为了不想再讨论那件事,敷衍几句是最了当的方法。”
  我震惊,“你一直在敷衍我们?”
  她不响。
  “如果给我外头那些人知道,你可得罪人多了。”
  她苦笑,“敷衍又说得罪,不敷衍更加得罪,动辄得罪,在这里做人真难。”
  “为什么要敷衍,为什么不能跟我们做朋友?”
  她掠一掠头发,神色恢复正常,“我说多了。”
  我要追上去,我想跟她再说几句,但是她已经翩然离去。
  第二天,她恢复没事人一样,神色漠然。
  但是我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果然,没几天,她递上辞职信,像一个间谍,行踪略露,立刻转移阵地。
  下班,我在路上跟在她身后。
  她转过头来,向我无奈的微笑。笑中透露无限沧桑,但忽然之间,我觉得她有真实感。
  我问:“你到底是谁?”
  她答:“我来自蝎子星云第九座银河的第十八个太阳系的一颗行星,离这里有三百六十万光年,我的宇宙飞船撞毁在珠穆朗玛峰,我不幸三天三夜,才到尼泊尔,随即选定香港作为我的落脚处。”
  我大笑,“说来听听,我或许可以帮你回家。”
  她抬头看天空,“可以吗?回家?”
  “来──我们去喝一杯,我知道一家日本小馆子菜式味道十足。”我没有征求她的同意,便挽起她的手。
  我们坐定后,喝下几口米酒暖胃,我问:“既然到处都一样,何须辞职?”
  “希望在别处可以避开像你这么观察入微的人。”
  “为我的缘故?”
  她微笑。
  “你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
  “你是指酬劳方面?你说对了。”
  “那么何必同贩夫走卒混在一起?”
  她又微笑,“贩夫走卒不好吗?容易应付。”
  “好,好,你不愿意揭露这个谜,咱们就不提。到了新公司,给我来电话,好不好?”
  她点点头。
  我拍拍她的手臂,“不管你从什么地方来,又要往什么地方去,我们总是朋友,你也总用得着朋友。”
  我们吃饱便在门口分手。
  我没有建议送她回家,问了也是白问,她怎么会肯。
  第二天忙了一个上午。
  下午我同莲达说:“林小姐要离职,你看看怎么送她。”
  “她又不走了。”莲达扁扁嘴。
  我一怔,“是吗?怎么一回事?”
  “谁知道,反正总经理与她已经谈妥,谁知道那么多!“
  我放下一颗心,这也好,转来转去,还不是一样的人,一样的事,反正她不过是暂来歇脚的,或一年或两年,在哪里都没有关系,哪里都是他乡,哪里都有好为人师的贩夫走卒。不见得乙公司的女秘书比这里的清秀,男职员又比这里斯文。
  沦落在街头与街尾完全是同一回事。
  我很高兴她看清了这一点。
  可是我在公司里更不敢露出跟她相熟之意。怕她会不高兴。
  林可人的身分始终是神秘的。
  过年,长辈把我带到各种大型应酬场所,我乐得去开开眼界,却没有邀请女伴,虽然他们一直客气地说:“叫女朋友也一起来。”
  但是这年头在外头泡的女人,很年轻就很坏,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虽然A君出席,但眼睛到处溜,留意在场的B君C君有无可能。
  我很怕这种人际关系,觉得自己应付不来。
  没想到在大年夜在这种场合看见可人。
  她穿著一件貂皮大衣,大衣里面一袭丝绒旗袍,面孔细细化过妆,明艳得不能形容。
  我远远地打量她,她还没有看见我。
  好家伙!这才是真正的她,真正活色生香。
  若不是这么熟,真会以为是另外一个人,她穿的丝袜上都钉有水钻,怎么这么艳?
  现在可露出一点真实身分来了,只见她眼若秋水,美目盼兮,直挺的鼻子衬着菱角似的嘴唇,活脱脱一个红牌阿姑模样,风情万种。
  我看得呆了。
  连忙问熟人:“那个美人儿是谁?”
  他们一看,“啊,云七爷的女朋友,走了有五六年了,最近分开过,今天倒是又在一起,他们这些人的感情虚虚实实,很难猜测,都是些风流人物 。”笑。
  我吸进一口气。我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
  一时间,在脑海中立刻构成一个故事大纲:公子哥儿的情妇,本身也非等闲之辈,有点学识,经过五六年的来往,他并没娶她的意思,她开始生气,终于示威,出来找了份工作,以示她也有能力养活自己……
  他怕了,两个人又和好如初,所以齐齐出席舞会。
  看样子林可人真正离职的日子不会太远,所以她懒得转工作岗位。
  这一年多近五百个日子,也亏她同我们混,也亏她这种金丝雀会得别出心裁地决定在晨早八点钟起床来受这种闲气。
  我问:“她姓林?”
  “是,桃乐妃林。”
  “中文名字叫什么?”
  “不大清楚。”
  趁她身边的男伴走开,我过去说:“桃乐妃,请你跳个舞。”
  她一抬头,见到是我,略觉压抑,并没有不欢之状,“好。”她很爽快地站起来。
  在舞池中我同她说:“你美得叫人晕眩。”
  “谢谢你。”今夜她是有生命感的。活泼泼的一个女人,“你终于知道我是谁了。”
  我凝视她一会儿,“何苦呢。”
  她微笑。
  “身上这袭大衣,在咱们公司做五年也做不回来。”
  “别这么说,开头的时候,我的确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我接下去,“但随后发觉,普通人的生活,苦不堪言?”
  她摇摇头,“你错了。第一:谁都是一双眼睛一支鼻子一张嘴巴的普通人。第二:你认为我不普通,那完全是环境造成。第三:一般人的生活正常快乐,只可惜他们的圈子容不下我,桐油埕,始终只好装桐油 。”她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来,”我说,“我们去喝杯咖啡。”
  我把她拉到舞厅楼下的咖啡室。
  她一进去便吸引无数目光,我与她只好选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
  刚才她说的那番话当然完全属实,这个林可人,她要不开口,一开口那种真实感,真是撼人心头。
  “告诉我你的故事。”我要求。
  “我们的宇宙飞船坠进圣海伦火山口,引起还座死火山爆发……”
  “别乱套,真的故事。”
  “真的故事太凄惨,没有什么好听的。”
  “可人,到现在还不老实?”
  “他叫我回去。”
  “娶你?”
  “订婚。”
  “如果爱你,为什么不干脆结婚?”
  她耸耸肩,“我也这么跟他说。”
  “索性一刀两断,不可以吗?”我冲动地说。
  “我爱他。”可人说。
  “什么?”我不相信耳朵,在他们那种复杂的环境里,怎么可能产生爱情,“你的意思是,你们互相需要。”我很残忍的更正她。
  “为什么我不能爱他?”可人扬起一条眉,“过了十八岁就不能恋爱?”
  我笑,“看样子还是因为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你俩确是一对相依为命的活宝,合衬非常,但是爱情?别唬我好不好?”
  可人侧着头,“在写字楼中,你不会如此痛毁我。”
  我叹口气,“我妒忌了,对不起。”
  “妒忌?”她睁大宝石似的眼睛。
  “男人对女人,若没有那一份私心,就不会关怀备至。”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她洞悉一切,笑盈盈地。
  “你相信朋友吗?”我无奈地问。
  “我当然相信,谁准备拿钱出来吃饭,谁就有朋友,谁越多事要求人,谁就最需要朋友。”
  我与她四目交投,大声笑起来。
  “桃乐妃,你在这里。”
  我们抬头。
  这个人一定是云七了,高大、粗犷、有派头,他并不十分应举,但男人味道十足十,可人见到他找上来,连忙为我们介绍。
  云七很客气,正是江湖客本色,很大方地把可人接回去,原本并不娇小的可人依偎在他身边,也娇小起来。
  我把两支手插在口袋中,再喝了杯咖啡,便径自回家。
  我当然喜欢可人。
  谁不?
  但如今她场面做得这样大,谁敢接受?她也只好跟着云七,或是在那个圈子里找个旗鼓相当的对象,那机会率可想而知,是非常低的。
  正像她说,她想跟着我们生活,随便找个伴,也很难,在这个年头,谁还是罗曼蒂克的傻子,拖着她这样的宝贝,那真是老寿星找砒霜吃,活得不耐烦了。
  可怜的可人。除非,除非她肯拿钱出来。她心底下难保不在羡慕莲达,这种女孩子,自由自在。中人之姿,智能零蛋的女孩子,有青春有热情,又有一个好老板,无忧无虑,天天回来速记打字,略责备她几句,马上眼泪四射,天大的委屈便是庄尼的生日礼物不够体面。
  你别说,个人的享受也差不多,照样是坐私用车子进出。一般的穿时髦衣服,如果有分别,那么只有说莲达更幸运,她的男朋友多宠她,不必斗智斗力,将来结婚生下孩子,扔给老人家带,仍然是活泼泼的一个人……
  命运。
  只是林可人的故事是怎么开始的呢?
  我很想知道。
  每个女人小时候都是香料与糖,到中年全变成塑料花,老来全是千年老妖精,蜕变的过程每个人不一样,我对可人的修炼故事有很大的兴趣。
  第二天她没有上班,告假。
  自然,昨日一定不止喝多了,我酸溜溜地想。
  但我立刻哑然失笑,告诉自己要控制情绪。同事是同事,朋友是朋友。可人已对我说了许多知己话,已经不是把我当作萍水相逢及面目模糊的普通同事,我必须回报她以风度,不能让这一段颇为可贵的感情发酵转味。
  第三天她回来了。
  仍然低调子地忙写字楼功夫。
  奇怪,这女人真厉害,可以把真面目完全遮盖起来,以完全另一种姿态出现。
  同我们一起做事的时候,她到底怎么想?我们这班自以为是的笨狗,还不止千次万次地教过她做事及做人之道,她是怎么忍住不笑得喷饭的?
  大概是没有心情笑,她挂着自己的前途问题。
  我过去同可人打招呼。
  “好吗?”
  她点点头,“我正想找你。”
  她看上去有点憔悴。
  “有事?”
  “晚上请到舍下来吃顿饭,我有事请教你。”
  “荣幸之至。”
  她笑一笑,笑容里无限愁情。
  “为什么笑?”
  “因为我不能哭。”
  那一日的功夫特别繁重,做得我不亦乐乎,她也是一直不听地跑来跑去,我亲眼看见总经理的女秘书狐假虎威皱着眉头同她说:“电话接不通,你,出来听!“
  如果她问我留在家好还是改用其它方式好,我会同她说:坐家里做金丝雀算了,只看一个人的面色受一个人的气,真是天大的福气,出来大熔炉干吗?牛鬼蛇神见久了,会胃气痛。
  莲达又不原谅我,“干嘛叹声叹气的?”
  我不响。从几时开始,连叹气都要向她报告?
  我是在感喟林可人干嘛要在这里受零碎的委屈,不可思议的女人。
  今晚我一定要问清楚。
  “我看你是太寂寞。”莲达说。
  “我寂寞?你凭什么那么说?”
  “没有女朋友,从来没接过她们的电话。”她的答案很简单,真是幸福。
  我笑,“也许她们全体打电话到我家呢?也许我根本有情妇,天天在家等我呢。”
  莲达翘起嘴唇,不响了。
  倘若她问魔镜“魔镜魔镜,天底下最美的是谁”。镜子与幔子都或许会裂成两半,但如果她问“天底下最欢乐满足的是谁“,镜子一定答:“你,莲达小姐。”
  如果两者不能兼备,上智选择是欢乐。
  可人是充满愁容的。
  晚上到她家,她前来开门时我便有此感觉。
  她家作全白色,宽大舒畅,最难得的是只有几件主要的家具,留下许多空间,却又不显得简陋,墙壁上完全没有装饰,一张照片与画也没有。
  我愉快的坐下来。轻松地说:“比起有些人的家,陈设得犹如摩罗街的下价古玩店,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可人也忍不住微笑,“你上一向很欣赏我的。”
  我的笑容凝住,有点唏嘘,“有什么用呢?我又不能照顾你,我没有钱。”
  “不能事事讲钱。”
  “唉!小姐,这不过是安慰穷小子的好听话而已,在这个商业社会中,钱的能力澎湃,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别这样好不好?”她笑,“拜金的人。”
  我说:“叫我来有何贵干?千万不要叫我两肋插刀,赴汤蹈火,我力量小,胆子更小,你老包涵包涵。”
  可人笑得前仰后合。
  我喝着佣人倒给我的茶,等她开口把正经事倾吐,我等这一刻应景很久了。
  “他说他愿意同我到外国去结婚。”
  我的反应是:“那再好没有,做人不过上讲一个开头与一个结局,谁管你当中跌倒爬起若干次。而女人最佳的结局便是结婚,相信你等这一天也已经很久。”
  “这一年来,”她答非所问,“我在写字楼里看到很多,也学习很多。”
  “这是我相信的,看到的是二十多年都说不完的怪现象,学会的是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她点点头,“更令我惊异的是,我居然过得如鱼得水,成为大家庭的一分子。”
  我欠一欠身,“你打算怎么样?拒绝云七爷,正式申请假如白领籍?”
  她微笑得很苍凉。
  我说:“不要骗自己,你入行才一年多,要你终身在写字楼中渡过,不是开玩笑的!”
  她反问:“终身在精品店与茶室中渡过,难道又能技冠同侪?”
  “舒服呀!”我理直气壮。
  “很闷的。”
  “闷?这么多太太小姐,从没听说有谁闷得生病的。”
  “你明明知道我的意思,“她有点气,“别老插科打诨。”
  “是是是。”我连忙正襟危坐。
  她又“噗嗤”一声笑出来。“谁嫁给你,倒是很有福气,你很有生活情趣,一张嘴又能言善道。”
  我无奈地分析她的心理,“你怕将来日子不好过,怕云七把你冷落在闺房。”
  她点点头。
  “那也不必流落办公厅,看你身边也有点积蓄,如果你肯洗尽铅华,跟个小医生小律师,提拔提拔他,做个归家娘,也不是太难的,有先例证明,都很成功,对方学识人品过得去,生活平淡而朴实,但也十分安定,可以过几十年。”
  她沉默良久,我这一番话,显然打动了她的心。
  “我也想到过。可是他的家人……”
  “屋子是你的,开销是你的,你替他家人怎么想,谁不耐烦谁来接受好了。”
  她说:“等于变相的买一个丈夫。”
  我很意外,以她的社会经验,何必斤斤计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路如何走法又有什么相干?”
  我问:“你是那么认真的一个人?”
  “你不相信?”她问我。
  我摇摇头:“你想得到的是十全十美的婚姻,太贪心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你再想想清楚。”
  “你刚才说的哪个办法……行得通吗?”
  “那个办法不是我发明的,”我笑说,“已是社会上一种现象,别装得那么天真, 我不是云七爷,咱们是真金白银的朋友,可人。”可我痛剿林可人。
  “你也有缺点,你的毛病上锋芒太露。”她很气,“出口伤人,不留余地。”
  “你又不见我对莲达那样。”我提醒她。
  “祝你娶一个莲达那样的老婆。”可人孩子气地诅咒我。
  我很认真,“她会是一个好旗子,比你好多了,可人,云七爷娶你,才自寻烦恼。”
  “话怎么可以这样说?”她恼怒。
  “真的,莲达多好应付,摆几十桌喜酒,租套婚纱,在美孚新村找层三十五平方米的住宅,到日本兜个圈子,便可与她成家立室。跟你在一起,那还不倾家荡产,筋疲力尽?”
  “不要这样说好不好?”可人给我飞一个白眼。
  还不是媚眼呢,我的心先酥了一半,一个女人长得美,已经得到上帝最大的钟爱,人士的道路即使比常人崎岖一些,也是应该的。
  她对我很好,好得没有男女私情存在,女人是很奇怪的,仇人多,心腹也多,认定了一个人是她朋友,瞎七搭八什么都说,等到翻脸成仇,一箩筐一箩筐的把柄落在人手。男人不是这样的,男人对朋友很客观,绝不会在这种地方死细胞。
  像可人,莫名其妙地把我当知己,难道她不怕我把她的秘密泄露出去?我眯着眼睛看她,是因为我的社会关系不良好?不足影响她的地位?她错了,防人之心不可无,等她成为名流夫人,她就知道了,我可以在小报上出卖她。
  我甩甩头,可人这个女人有一种引人为她犯罪的力量。我一向是个最平和斯文的人,现在为了她,升起无穷的想象力,甚至要与小报打起交道来。
  可怕,可怕。
  “你在想什么?”她探向前来。
  我温和的说:“在想为什么不能得到你。”
  她嗔说:“你才不会这么想。”
  我微笑,“别太放心,我也是男人,尽管胸口无毛,男人还是男人。”
  “去你的。”她笑。
  我看看手表:“我要告辞了。”站起来。
  “请告诉我,我会不会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
  我毫无犹疑的说:“可以,当然可以,可人,你是一个天生的戏子,演技一流,看你一年多在办公室中的表演,足以得到一座金像奖。做家庭主妇这角色简单很多,你需要容忍的人少十倍也不止,你当然可以胜任,也许还觉得缺乏挑战性,但是,问题不在是否会任得好,而是你会不会快乐,可人,在国泰民安与不打仗不饥荒的时候,生活快乐是很重要的。”
  她怔怔地听着。
  我叹口气,拍拍她的脊背。
  “你真了解我。”她说。
  “是的,我喜欢你。”我坦言不讳,“不过我真的该走了,聪明人不是拿得一手好牌的人,而是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离开牌桌的人。”
  “我明白,像我们这种人,交朋友不容易。”
  “别借故发牢骚,“我笑,“这年头无论谁找朋友都不容易。”
  我走了。
  萍水相逢,这社会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过没多久,可人告了很长的假,停薪留职。
  总经理还惋惜得很呢,口口声声说快要升她的职,并不知道她来我们这里只是过渡歇脚。
  我想她是不会回来了,意料中事。
  打那时候开始,写字楼里的男同事一个个像是睡眠不足似的,闷得直打呵欠。
  可人在的时候,为了要留给她一个好印象,谁都打醒精神做人,她走过的时候,大家会吸口气,把发胖的胃缩一缩。有时也会故意打条新领带,好让她看见后投来一个赞赏的神色。
  公司里有个美女,大家的情绪不一样,现在美女走了,天又多雨,成天价灰暗,一副祸不单行的样子,人人昏昏。
  我也觉得闷。
  莲达咕哝,“那个位子是难做,三煞位。”
  “什么三煞位?”我问。
  她自打字机键盘中抬起头来,“林小姐那个位子。”
  “是吗?”我觉得奇怪,她会同情林可人?”怎么,不是林小姐没有本事?”
  “开玩笑,这种眼见功夫谁不会做 ?”莲达老气横秋,“应付人事难一点是真,挂名是个经理,可是一脚踢,无兵无卒,服侍总经理不算,连总经理的女秘书都要对付,还有,四周围这些小姐个个乌眼鸡似的吼住那位子,嘿,做一年多也不容易了。”
  我张大嘴,有没有听错?女人赞女人?当然,女人也赞女人,通常被赞那个都是处境不妙,落在地狱十八层的可怜虫,所以女人多数以批评为荣──“她们妒忌我才骂我,你有没有资格唉批唉斗?”
  而莲达居然变相赞起林小姐来。哗,太阳西天出。
  “……真寂寞 。”她说,“那时候比较有心思穿好一些的衣服,不知是谁说的:一件名贵的衣服往往比一句刻薄话更能使对手沉默小来。现在走了,没有对手。”
  我讶异:“你──把林可人当你对手?”
  她洋洋得意,“恩。”大有“天下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感觉。
  这年头真是,你永远不会知道有些什么人在把你当作假想敌,三脚猫,钟无艳,全部蠢蠢欲动,要前来比剑,端的是江湖险恶,行走不易。
  “你为什么笑?”莲达凶霸霸的问我。
  “我有笑吗?”我摸自己的面孔,“我为什么不能笑?”
  “你在取笑我,我知道你在取笑我?”她发起脾气来。
  我取出信纸信封,写无头信。
  ……自从你离去之后,阳光也似乎小时了,大家都寂寞至死。男人的眼睛再吃不到冰淇淋,女人没有敌人,大家垂头丧气。
  而你,你在什么地方?你也许不在香港,不过我们抬起头来,还可以看到同一苍穹。
  像你这样的女人,一生也许只能碰到一次。
  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久,也没有特别的交情,但有些人,惊鸿一瞥,也能令人一辈子难忘。
  以前怀疑但丁是个书呆子,现在明白了。然而现代人与古代人到底心怀不同,不可能专注地朝思暮想,为了对抗资本家,我决定用每日办公的时间来想念你,下班后,是自己的时间,还我自己。
  祝你好。
  下班开车到她家去,把信自门缝塞进。
  只有在十一岁时做过这样的傻事,有时候傻他一傻,是释放心头大石的良方。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并不是那么有滋味的一回事,自认为是洁白无暇的人,更加是世上最可怖的人。作为一个单身汉,我不需要过分洁身自爱,大可以放纵我的感觉。
  回音很快来了。
  是一大束花,总有好几打,一色的鲜红康乃馨,附着一封短简。
  “我决定结婚,生活由大大小小的赌注组合,有时候输有时候赢,我们把这种赌注叫‘选择’,谢谢你年多来的关注。”
  我很惆怅,她还是决定嫁给云七。经过那么多的挣扎,仍然飞不出他的手心。也好,从此死了心,一味吃喝玩乐,像她那样的面孔,我说过,根本不应在办公室内出现。我们能够见到她,也是一种缘分。莲达问“谁送花给你?怎么会有人送花给你? 男人不会送花给男人,女人更不会送花给男人。”
  “谁说不会?”
  “哪有这么露骨的事?”她笑着打开报纸,一凝神,“唉呀,林小姐要结婚。”
  “是吗?报上有启事?”
  “你看。”
  我接过报纸,果然登着启事,小报的记者很会得凑兴,立即写了段小小的专访,来吹拍,在他们笔下,男的逢商必殷,那的逢貌必艳,两个人在一起,定然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她怎么会认识云家这种富家的?”莲达喃喃地问。
  我看向窗外。我也不知道,她没有说起,这是另外一个故事,我们没有份参与的故事。
  “怪不得不做了。”莲达惆怅地说,“怪不得。”
  我非常无聊,在房里走来走去。
  忽然听得外边一阵大大的骚动,人声沸腾。
  莲达说:“我出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我坐在办公桌上想:一开头就错了,我不该耍绅士风度,应该一开始便急起直追,不让她有喘息的机会……即使如此,也不会有希望吧,唉。
  莲达回来,脸色非常兴奋,绯红了双颊。
  “什么事?”
  “我们新聘请的公关经理,比林小姐还要漂亮!”她嚷。
  “是吗?”我也好奇。
  “是的,千真万确,现在正在总经理房,大家都在等她出来,要不要来开开眼界?”
  “我?”我摇摇头,“不了。”
  “来嘛。”她一定把我拉着出去。
  我一走到门口,便听见一声咳嗽,四方君子立刻伏案做忙碌状,原来总经理陪着她出来了。我一看那个女孩子,真的美,怎么会有这样的美女,略带方型的面孔,大眼粗眉,睫毛如小扇子,眼底一圈黑影,更增三分神秘。
  身材更是无暇可击,一件松身裙下也看得出玲珑浮凸。
  今日下毛毛雨,她的一双高跟鞋上沾满泥泞,说真的,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沦落到同我们一起?
  因为在可人那边受饱刺激,我忽然之间心平气和,转身回办公室。
  莲达问:“美不美?”
  我没有回答,我决定置身事外,完全不理会这个人。
  完全不理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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