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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

(2008-11-04 09:09:05) 下一个

芭蕾舞娘 别离 等你 开头 老姑婆的春天
母子 男友 偶遇 凶徒  姊妹

芭蕾舞娘
  她与我们都住在落阳道这一列旧的房子里。
  母亲说:她身上那条灯芯绒长裤的售价是港币四百九十五元。
  有一次我看到她穿着那条牛仔裤走过屋前的影树,影树开始落叶,飘进她乌亮的头发里,她转过头来向我们笑,金色的斜阳衬托起她的面孔,我说:“哗。”
  妹妹说:“她真美丽,我好奇她究竟有几岁。”
  “或许二十三岁。”我骑在树桠叉上。
  不过母亲说她不止这个年纪。
  母亲跟父亲说:“那个骚货……”
  (骚货。我的天。)
  母亲说:“……一整个夏天穿露背衣裳,到了秋天,本来以为可以天下太平,谁知她穿起紧身毛衣来,又不用胸罩,真恐怖。”
  父亲没好气的说:“写封信给环境司,告她染污空气,轰她走,好不好?”
  “嚼你的嘴!”母亲笑骂。
  “只怕天下太平之后,你们这群太太奶奶平空少了谈话资料,无聊得紧哩。”父亲说。
  母亲白他一眼,很生气。
  “天下的男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她埋怨。
  我觉得那女郎很动人。她习惯在早上跑步,七点半的时候我刚起床,可以看到她自窗口奔过,短衫、长裤、跑鞋,我们互相说“嗨”。
  八点钟她开车出门上班,一辆小小白色的雪铁龙戴安,经过我的时候向我挥挥手。
  她总记得微笑。雪白的牙齿,健康的肤色。
  我们不知道她有几岁。
  父亲说:“廿七岁吧,不知在什么地方做事,不像女秘书。”
  我说:“像个大学生,电影中的大学生都是那样子的。”
  隔很久母亲说。“她是芭蕾舞娘。”
  “啊,”妹妹说:“多么浪漫,我一直喜欢芭蕾舞。”
  我马上联想到半旧的缎舞鞋、黑白的紧身舞女,纱裙子,Leg-warmer,慵倦的神情,幽美的姿态,一列水晶镇子,琴声咚咚,美丽的女郎一转身随着节拍舞起来,仙乐飘飘……我爱芭蕾舞。
  父亲说:“排练时最好看,有种高贵的艺术气氛,正式演出时反而太堂皇刻板……”
  妹妹说:“或者我们可以去探访她,她说不定把纱裙子借给我穿。”
  她是否曾在巴黎习舞?她是否能说法语?
  妹妹跟我说:“有个男人今日来看她。”
  我说:“你在十五岁之前有希望成为最伟大的长舌妇。”
  妹妹生气的说:“去地狱!”
  “我才不会去。”我说。
  那个男人高大漂亮,三十多岁,爱穿灰色西装和白衬衫。我看到他去探访她,手中拿着黄色的玫瑰花与巧克力糖。
  妹妹羡慕的说:“我希望有一日,男孩子也会买玫瑰花给我。”
  早上女郎跑步经过我,说:“嗨!”
  我问:“那是你男朋友?”
  她转头说:“不,我的爱人!”她笑,然后像一头年轻的长颈鹿般奔向前。
  同日下午,母亲买菜回来,发觉被锁在门外,她忘了带锁匙。
  碰巧芭蕾舞女郎开着小小的车子回来,为母亲爬入露台,钻进玻璃天窗,为她开了大门。
  母亲不再叫她“骚货”。她赞叹说:“长得苗条,就有那个好处。”
  她请女郎来吃点心。
  我与妹妹齐声问:“几时来?”
  五点钟她来了。
  头发梳成一条粗辫子,穿毛衣与长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鞋的趾端穿了一个小孔,绣花鞋也有点剥落,她永远都是最自然的。
  我与妹妹坐在她面前,她的话不多。
  母亲问她:“怎么,好事快近了吧?”
  她只微笑,“你是指结婚?”
  “是啊。”母亲说。
  她说:“结婚是另外一件事。”
  母亲似乎很了解,随即说:“现在你们年轻的一代都喜欢享受自由。恋爱管恋爱,提到结婚大都不情愿。”
  女郎说:“结婚牵涉太广,凡是与一生一世有关的事,我都觉得应当详加考虑。”
  她们两人说的话我都不大明白。
  母亲最后的结论是:“人太聪明了,反而做什么事都不顺利:过份小心,考虑周详,想想便不敢做。”
  女郎笑一笑,“你们一家一定很幸福。”她说。
  母亲说:“是的。”
  她告辞了,临走摸摸妹妹的头发。
  我觉得她有心事,欲语还休。也难怪她不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何必平白为邻居们添增谈话资料。
  漂亮的女孩子多数寂寞,幸亏她有男朋友。
  一天我在门口洗脚踏车,她自外回来,抱着一大包水果。
  “吃苹果?”她问我。
  “好。”我坐在栏杆上,“谢谢。”
  她坐在我旁边。
  我问她:“你不打算结婚?”
  “我很想,可是没有人向我求婚。”她说。
  “他没有问你?你的男朋友?”
  “他不能结婚。”她咬口苹果。
  “为什么?”我问。
  “他已经有妻子。”
  “噢是的,电视长篇剧中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情节,但是你何必选他?有很多好男人愿意娶你为妻。”
  “你太乐观了。”她笑。
  我问:“你快乐吗?”
  “快乐是很深奥的事。”她说:“不,我并不快乐。”
  “啊。”我说:“你心中很不高兴?”
  她不答。
  我说:“你可以到我们家来玩,我们总是欢迎你的。”
  “谢谢你。”她说。
  我抬起头,“啊,你的男朋友在那边,他来找你了。”
  她说,“我先回去了。”一边站起来。
  “喂——”我叫住她,“我与妹妹能否到你家里玩?”
  她的心情忽然好起来,她说:“当然,你们是我唯一的朋友了。”
  她向他迎上去,原来她的快乐与否,受他一个人控制。
  我摇摇头,或者我年轻,很多事不懂,但我也知道芭蕾舞女郎已经泥足深陷,失去自我,很难再找得到宁静的心情。
  回到家,我跟妹妹说,我们可以到女郎的家里去,她欢迎我们。
  妹妹欢呼,我们决定星期六下午放学到他家里。
  第二天她跑步经过我们的窗口,我约定她。“别忘记。”我叮嘱。
  “我不会忘记。”她说:“我是很守信用的人。”
  那个星期我一直等待周末来临,很久没有这么兴奋。
  星期六妹妹穿上她最喜欢的牛仔裤与球鞋,催我出门。
  我在梳头,回头跟她说:“马上来。”
  我们走到女郎家按铃,她飞快的出来开门,穿着围裙,表情愉快。
  “我做了好多的蛋糕,”她说:“欢迎欢迎。”
  妹妹一心一意以为她的家一定像芭蕾舞台,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因为客厅中窗明几净,跟普通人家的厅没有什么分别。
  女郎捧出红茶与蛋糕,我与妹妹禁不住那香味的引诱,吃了很多,她自己却只喝不加糖的茶。
  妹妹问:“你不吃?”
  她说:“我怕胖。”
  妹妹上上下下打量她:“你可不胖。”
  她笑:“那是因为我一向不敢放胆吃。”
  这次连我都笑起来。
  她一直悠闲地靠在沙发上陪我们说话。
  妹妹说:“我一直喜欢看芭蕾舞。”
  “你看过那几出?”她问。
  “我没有看过真的芭蕾舞,但是在电视上看过胡桃夹子与吉赛尔,电影看过天鹅湖。”妹妹答。
  她点点头,“不坏呢。”又问:“喜欢那一个故事?”
  “故事大都太悲伤,我比较喜欢胡桃夹子,够热闹。”妹妹说得中规中矩。
  “我下星期会演出吉赛尔,如果你有兴趣看,送票子给你们好不好?”
  妹妹很兴奋,“你是吉赛尔?”
  “不不,”她笑,“我只是其中一个乡村女郎。”
  我说:“当然你是吉赛尔,你不必骗我们。”
  她后来很谦虚的说:“在我们这个舞团中,大家轮流做主角,我们目的是要把舞跳好,不是争出风头。”
  妹妹问:“那么你的舞衣在不在家中?我可以看一看吗?”
  “舞衣不在家,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你可以跟我看彩排。”
  “真的?”妹妹拍手。
  她微笑,“你这么喜欢芭蕾舞,为什么不学?”
  妹妹说:“我只喜欢看,自己跳起来,要下苦功,事情又不一样。”
  她听了这话很稀奇:“这位小妹妹真是个聪明人呢。”她说。
  妹妹很高兴。
  接着她拿出很多画刊与妹妹一起欣赏,都与芭蕾舞有关。
  我留意她的神情,她仿佛很愉快很平静,但我知道她看到爱人的时候,连眼睛都在笑,此刻到底有点心思不属。
  我提醒妹妹:“我们已经坐了两个小时,该走了。”
  妹妹很满足的说:“是,打扰了,你一定很忙,我们该回家啦。”
  “我?”女郎说:“我除了练舞,简直没别的事可做,别客气。”
  妹妹说,“今天是星期六”
  她寂寥的说:“天天都一样。”
  这当然不是没有人约会她,而是她根本不想跟其它人出去。要不是他,要不就孤独。有选择的人永远不是可怜的人,是以我不必同情她。
  我们礼貌的告辞,她替我们开门一直看我们离去。
  妹妹说:“我非常喜欢她。”
  “我也是。”我说。
  可是我们对她再好,她也不会在乎,她并不需要我们。
  我们收到她送来的戏票,一家四口都出去看芭蕾舞。
  她的表演精彩绝伦。
  母亲说:“化了妆像仙子似的……平日的轻佻劲儿也不见了,她个子又高,跳足尖舞真适合。”
  父亲也说:“是,我有几个朋友的女儿都学芭蕾,可惜身裁太矮,跳起来不好看,现在她就没这个毛病,看上去顺眼,国际水准。”
  我与妹妹两人拍红了手掌。
  她出来谢幕时深深鞠躬,我很受感动,我所见这么多女子,毫无疑问,以她最美丽最有气质。那夜临睡,她的舞姿还留在我的脑海中,叫我兴奋良久。
  我很愉快,因为精神得到寄托,她是我的真善美。
  过没几天,一日夜里,我被杂声惊醒,很清楚听见是一女一男在吵架。
  女的说:“这次走了,以后别再来!”
  男的说:“既然如此,那么我就走,这样告一段落也好!”
  女的开始哭。然后是关门声、开车声。狗接着吠起来。
  我想一整条街的人都听见了,我知道吵架的是谁。
  我看看钟,三点半。
  我在床上转侧,想睡觉,但睡不着。
  妹妹也醒了,她轻声问:“他们为什么吵架?”
  “不知道,快睡。”
  妹妹迷迷糊糊的应一声,又睡着了。
  我侧耳听听还有什么声音,却再也没有哭声了。
  第二天早上,我推开窗子等她跑步而过,明知渺茫,也等了很久。
  她并没有跑过。
  早餐桌子上母亲说:“这条街静,说什么都有人听得见。”
  我不出声。
  父亲说:“你去看看她,邻居应该守望相助。”
  母亲说:“或许人家嫌我多事呢。”
  父亲说:“这不过是借口,你为何不索性说你不关痛痒,不想走这一趟?”
  母亲白他一眼,“我与她非亲非故……”
  父亲叹口气,“如今有亲有故也没有用,一个女孩子,若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又找不到好的丈夫,一生就很辛苦了。”
  我说:“下午我做代表去看她。”
  放学我去她家按铃,她出来开门。
  她脸色憔悴,见了我还是微笑。
  我问:“我可以进来吗?”
  “当然。”她说。
  “我特地来看你。”
  “谢谢你。”她被感动了,眼睛红起来。
  “如果你要哭,尽管哭,我不会说出去。”我说。
  她忍不住眼泪,抬起头,“不,我是不哭的。”
  “哭有时候可以抒发感情。”我说。
  “当一个人要自己拭干眼泪的话,那还不如不哭。”
  我说:“女孩子何必如此好强。”
  “听你的口气,仿佛你是老辈了!”她说。
  “他有没有找你?”我间。
  “没有。”她低下了头。
  “如果他不找你,难道你不会找他?”我问:“你们还讲究这种花招吗?自尊心不应在这种时候施展。”
  她看我一眼,解嘲的说:“今天你说话益发老成,你又不知道我与他之间的事。如果他坚持不肯离婚,我再与他拖下去,也没有意思。”
  “你仍爱他吗?”我问。“如果爱他,就顾不得了。”
  她低头想很久,然后说;“爱他就不顾一切?”
  “当然,”我说:“现在你不是更痛苦?”
  她取起电话筒,又放下。
  “别三心两意,”我说:“你总不能一直与他都下去。”
  刚在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她马上取起电话筒。我看她表情,就知道是什么人打来的,因为她整个脸都松弛下来,眼睛蒙上一层雾。
  雨过天晴。
  我无谓坐在那里听对白,我站起来轻轻说:“我走了。”
  她点点头。
  我自己开门,又关上了门。
  回到家我跟妹妹说:“我一辈子也不谈恋爱,原来那么痛苦!”
  母亲转过头来说:“你现在还小,一副旁观者清的模样,等到年龄大了,碰到心爱的女孩子,保证比谁都糊涂。”
  我不服气,“花这么大的劲谈恋爱,划不来。”
  “愁苦多,快乐少的事情多着呢。”母亲说。
  我耸耸肩,“是他们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原来开心的事,现在变成这样。有妻子又不肯离婚的男人,就不应去招惹旁的女孩子,那女孩子明明知道他是有妇之夫,就该避之则吉!”
  父亲放下报纸说:“你这孩子,说得慷慨激昂,一片大道理,告诉你,有很多事是不能以常理推测的。”
  我不响了。
  母亲说:“将来等他恋爱了,我们把这番话再学给他听。”
  过几天那女郎又开始跑步。
  天天早上我问候她:“好吗?”
  她点点头:“好。”
  有时好,有时不好。有几日她特别活泼,有几天很低沉。
  但是她仍然那么美丽。
  秋天的时候她到夏威夷旅行。
  临走时告诉我们夏威夷的风光。
  我问:“一个人去吗?”
  “是”她说:“我总是一个人旅行。找不到女伴——男伴呢,有是有,但是人家请我我还未必有兴趣,省得回来水洗不清。”
  我微笑,妹妹并没有听懂。
  妹妹说:“我长大了也希望像你这样到处去旅行,有很好的事业。”
  “千万别像我,”她急急忙忙的说:“你将来自然比我幸福得多,你别存这种幻想。”
  “我并不觉你有什么不好。”我说:“我认为你这样批评自己是不公平的。”
  她笑。
  她总共去了半个月、自夏威夷到三藩市回来送我们纪念品。
  母亲说:“她对你们俩个倒是不薄。”
  “是的。”我也承认。
  她送给妹妹一大堆贝壳,彩色缤纷,形状美丽,妹妹喜欢得很。
  她说她就快会很忙,另一季的表演就快开始。
  那个高大的男人仍然与她在一起。
  无论从那一角度看,我都觉得他们是一对,不知道怎么,两人不能在一起。
  冬季很快来临,我们身上添上大衣。
  那日我打羽毛球回来,经过她的家,看见一位年轻的太太在敲门。
  我说:“她不在。”
  那位太太转过头来看着我。她很年轻很漂亮,我知道她是太太,不是小姐,因为她穿得十分美丽华贵,一个女人靠自己赚钱,决没有本事如此的穿,况且在大白天底下,她还戴着一整套的红宝石首饰。
  “你可知道她几时会回来?”她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
  “通常她几点钟在家?”年轻的太太问。
  “我不知道。”
  “谢谢你。”太太转身走开。
  她的车子有司机,送她离开。我很好奇。这可是什么人呢?
  傍晚女郎回来,我跟她说有人找她。
  她马上紧张起来,“什么样的人?”
  我把那位年轻太太的模样描述一次。
  她说:“啊,知道了,她终于寻到我了。”
  我问:“她是谁?”
  “傻孩子,她是我男朋友的妻子。”
  “呵!”我惊叫起来,“那你怎么办?嘎?那你怎么办?”
  “你倒是很替我着急。”
  “自然!”我说:“她会伤害你吗?”
  她反问:“你见过她,觉得她是否美丽?”
  “长得不错,”我答:“但跟你是完全不同的。”
  “怎么不同?”
  “你比她好看。”我说:“我喜欢你。”
  “可是人家娘家是做生意的大族,我什么也没有,”她说:“我只是个芭蕾舞娘。”
  “你有气质,有天才,你是艺术家,你不可小觑自己。”
  “是吗?”她没有信心,“我想他永远不会跟我走,永远不会。”
  “为什么?”
  “他很怕他妻子。”她绝望的说。
  “那么你就不该这么迁就他。”我说。
  “我怎么办呢?”她问我。
  我不知道。“离开他吧。”我说。
  她的脸色转为灰白,“不!不!”她说:“我会死的。”
  我说:“你不会死,再也没有人为爱情而死了,你会很伤心,你会哭,然后隔一段日子,你又再生存下来,再认识别的男人,事后想起这段感情,你会觉得可笑。”
  “你这个孩子……你的心肠这么硬。”她掩住脸。
  “我所说的都是实话,”我解释,“恋爱中的人们我见得太多了。”
  “我不会忘记他。”她说。
  “你会的,一切不过是时间上的问题。”我说:“别担心,很快你会发觉没有了他,太阳一样的升起来,花儿一样的开。这个世界上不愉快的事与快乐的事一般多。”
  她说:“你这个小大人,你懂得倒真多。”
  “你不能坐在家中等那位太太来收拾你,我看你还是快搬走吧。”我说;
  “搬家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我生气了。“你一点决心都没有,叫别人怎么帮你呢?”
  我告辞。
  她根本不想离开那个男人,不幸的事是迟早要发生的。
  母亲说:“儿子我警告你,你别理闲事。”
  我说:“我只是关心她,她苦恼无助,我是她朋友,多多少少得尽点力,你说不是吗?”
  “是是”母亲忽然调皮的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我不服气,“妈!人家很彷徨呢。”
  “不过儿女私情!”母亲说:“不是什么大事!”
  “你为什么不去劝她?”我问。
  “过一阵子就好了,何必劝?”她说。
  “有人为爱情自杀的。”我说。
   “不会是她!”母亲很肯定,“她冰雪聪明,应当明白人只能活一次,坏的不去,好的不来,她这么年轻貌美,机会多得很,只要静下来想一想,马上会回心转意,到时那个坏男人来求她,她未必答应。”
  “我仍然很担心。”我说。
  “快睡吧。”
  我回房间,坐在窗前做功课。
  有人轻轻敲窗子,我打开窗户,女郎站在窗外。
  “你怎么来了?”我意外。
  她说:“我爬进来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吗?”
  “呵,”我说:“欢迎之至。”
  她身手敏捷,一下子就攀过窗子跳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低声说:“他们俩夫妻找我,在前面敲门,我从后门溜了出来,心很烦,到你这里来定一定神。”
  “怎么可以!”我说:“他没有表示?”
  “他怕都怕死了,妻子叫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动都不敢动。”
  “那么当初他为什么要爱上你?”
  她悄声说:“我觉得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根本是。”我说。
  她叹口气。“我决定搬走了。”
  “到哪里?我们来看你。”我大喜。
  “到纽约,那里有人请我跳舞。”
  “去纽约?”我问。
  “是,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
  “你十分爱他,是不是?”我问。
  “是,我确是爱他,但是他不爱我。”她说。
  “你总会找到爱你的人,你放心。”我安慰她。
  她点点头,“谢谢你。”
  过一会儿,她侧耳细听说:“他们走了,我得回去了。”
  “再见,好好睡。”我说。
  她又自窗口跳出去。
  这次之后她很快的搬走了。
  男人来过几次,他很伤感的徘徊在门外,有一次我碰见他。
  他问:“她有没有留下地址?”
  我很替她高兴,“没有,听说她搬到纽约去了。”
  “你们都不喜欢我,是不是?”他低声问。
  “是。”我毫不讳言。
  “有很多事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还小。”
  “不,”我摇头,“我很明白,你不爱她。”
  “我爱她——”
  “先生,”我说:“如果这种爱是你的标准,你还是不要爱人的好。”
  我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哀恸。
  我们从此以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女郎。妹妹非常想念她,我也是每当有芭蕾舞节目上演的时候,连父亲都会说:“那么多芭蕾舞娘中,以我们从前的邻居最美呢。”
  以上是她的故事。

别离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并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
  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文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对,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大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等你
  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只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着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碰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约好在夏蕙吃晚饭。
  秉森在英国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对我无微不至,我觉得有安全感,他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变成习惯以后,我不想离开他。
  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
  秉森远远的走来,他撑着黑色的雨伞,我趋向前去与他拥抱。
  “你好吗,我的小虾。”他亲吻我。
  “你呢?”我问,“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订好桌子。”
  我们散步,雨渐渐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们回酒店休息。
  “怎么样?你愿意到大陆,还是留在英伦?”他笑问。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说。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点点头。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问。
  “最近更不堪,”他的声音低下去,“因为电疗的缘故,头发脱落很多,看样子只是拖时间。如果她没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顺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们出去逛逛马路,”我温和的说:“有人托我买大衣。”
  不想他说太多。
  我绕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爱他,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来了,当事人迟迟不发觉,去的时候,静悄悄,不易知晓。
  我们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内疚,我早已习惯他的情绪,自管自享受着音乐。
  我不认为我会与他结婚,婚姻关系至少在开头的时候应是纯洁的,不能掺杂,我与秉森比较像老朋友,无话不说,两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问:“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说:“我把酒店号码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们会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离开伦敦。
  去年我们在湖区。
  我跳跃,为那漫山遍野的黄水仙与云德米尔湖。
  秉森问:“怎么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我说。
  他握着我的手,“你还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电话来了,他得赶到医院去。
  我在伦敦落了单,也没觉得不值,一万哩路赶来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闲的时间去探访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问。
  我微笑。
  “我不打算劝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错,一副成则为王的样子,批评女友的行为举止,其实不过是运气略好,没什么稀奇,不见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说:“出来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对,有几个不错的单身汉,你不妨挑一挑。”
  我点点头。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让你空下来,这些年来他占你便宜占惯占尽,他没想到你一旦离开,他会很空虚痛苦。”
  “以他那个身份地位,找情人还不容易?”
  女友说:“是,也得看是什么样的情人,没有知识的他肯要?——不说了,准八时我派人来接你。”
  “我自己来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请单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车,还要埋怨别人住得远,”
  她干脆说:“那还不如不请,谁没吃过饭?不见得会在我这里认识了威尔斯亲王去。”
  “很好。”我说。
  我发了疯,跑到时装店去买的士够晚装,低领口的红纱裙,钉满珠子,那种伧俗的美。
  派对很热闹,我很挂念秉森,却没有心痛的感觉,我变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总会牵动。
  我自由地跳舞,迹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厅中转动。
  女友递上一杯香槟,笑说:“你现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说你漂亮。”
  “女人只要还年轻,打扮起来,人人差不多。”我说。
  “今晚的男士怎么样?”她问。
  我摇摇头。
  “书房里还有一位,来看看。”她拉我。
  书房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用耳机在听音乐,看见我们连忙站起来,忙中把耳机拉了出来,我忍不住笑。
  他讪讪地说:“对不起。”
  我坐下来,女主人为我们介绍。
  张君达很年轻很有气质,对我颇为冷淡,主要是我这身打扮,人们对于浓妆的女人没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开以后,忽然问我,“你眼睛为什么画得那样?我打赌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后,你会漂亮一半。”
  我瞪着他,他有点害怕,忽然我狂笑起来。
  “你很对。”我说:“我会洗掉。”
  “不生气?”他问。
  “不。”我说。
  “我陪你回家,这里太吵,等你洗干净面孔,换上端正服装,我们去吃意大利比萨。”
  “OK。”我说。
  我又要行桃花运了。
  张君达浓眉大眼,有一种憨气。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脸穿上球衣粗布裤,他说:“我的天,你是个美女呢。”
  因为说得诚心诚意,我很高兴。
  我们坐在小店中吃比萨,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诉了我,他只用了几句话:自从三岁进幼稚园,读书读到今天,现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独子。
  他说:“我母亲希望早点看到我成家立室,养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惊。
  “你不喜欢孩子?”他问。
  “呵我喜欢孩子,很小的那种婴儿,”我兴奋的说:“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懂——”我停了停,“不过他们是无辜的,生到这个世界来痛苦多过快乐。”
  张君达说:“你不应该这么想,既来之则安之,我觉得生活很不错,看,今天我认识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处,我懂得欣赏,如果我与他在一起,关系比较正常,也比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电话跟着来了,他很不高兴,责问我:“你去了那里?”
  多年来我在时间上迁就他,他早已被纵坏,其实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过问。
  张君达约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应下来。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没有理由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发闷。
  早几年我会替秉森担心,他的烦恼即是我的烦恼,可是日子过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样了。
  我与张君达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与秉森有一个共同点,知道我有犹疑不决的毛病,因此小事从不征求我同意,带点命令式的语气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也乐得不动脑筋,言听计从。
  他的肩膀强壮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费,”他说:“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来。”
  我笑,“人家说什么不打紧,最糟是怕你将来会说:这女人,认识才三天就搬进我家来了。”
  “如果你认为我们有将来,别那么早回香港。”。
  “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会有发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么?”我笑:“我是一个陌生人。”
  “我对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说。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个大转变,我并不见得会嫁给张君达,但这样子无止境的迁就秉森,他不嫌烦,我都觉得烦。
  应该是离开秉森的时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个懒腰。
  想到两年前,巴不得秉森会离了婚娶我——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很惆怅,是秉森不好,他没有灌溉这一段感情,否则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烦:换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种浪费。
  我睡着了。半夜电话铃响,我丢过去一只枕头罩住,不想听秉森噜苏。
  没想到他第二天就赶出来找我。
  我刚预备离开酒店去买点东西,秉森怒气冲冲地问我:“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我若无其事的问:“你太太呢?健康情形还好吗?”
  “那不是问题。”
  “那太是问题了。”我说:“回答我。”
  “没有好转。”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为你要做一个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这些年都这么过了。”他的态度软化。
  “正是,我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过。”
  “再忍一忍。”
  “有这种必要吗?现在我的心不悦。”我说:“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会离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负责任而享受权利,你绝不肯抛弃妻子做丑人,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惊。
  我说:“我想说这句话很久了,只是说不出口,提不起勇气,我们的感情早已变质,你没有小心呵护之故,明白吗?”
  “你准备离开我?”他问。
  “最后一次机会,”我说,“马上离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吓。”他说。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开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么地方去?”他急问。
  “不关你事。”
  “我们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关你事。”我说。
  “告诉我!”
  “没有,”我说:“没有其它的人,你对我的虐待还不够?我尚不能离开你?”
  “你不要听外人的闲言闲语——”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脑儿塞进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别后悔!”
  “我或者会后悔,”我说:“但我不会再回来,你永远不会跟我结婚,是不是,我到现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并没有追上来。
  以往我离开他的次数太多,他不相信我会真的走。
  我问自己:“你真想结婚?”
  并不,但一个男人真正尊重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会向她求婚。
  张君达说不见得。
  他说:“人们爱的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与我结婚,也不爱我?”我笑问。
  “什么是爱?”他反问:“如果我处处为你着想,照顾你,不令你伤心,这就是爱。多少口中说爱妻子的丈夫动不动失业,叫她担惊受怕,行为不端,叫她羞愧,嘴吧说爱有什么用?”
  我离开酒店搬到他家里去住。
  他放一星期的假陪我。
  我们如朋友般的无所不谈,感情倒也进展得很快,到我要回去的那天,他向我求婚。
  我未料到有那么快。
  他把我们的共同朋友叫了来做说客。
  我那女友说:“你不是老想结婚吗?现成的对象,不结一次说不过去。”
  “去你的!”我笑骂。
  “真的,嫁张君达你不会吃亏,累了的话,休息一下也好。”
  我说:“那天我看一部电影,女主角说:‘害怕?不,一个如我这么美丽的女即,十七岁时已看遍一切,我并不害怕,我只是疲倦,非常疲倦’。我并不见得那么美,不过我也确实很累。”
  “结婚吧。”
  “我不爱他。”
  “你们迷信爱情——”女友冷笑,“实则上什么是爱情?你爱梁秉森,还不是要离开他?”
  我沉默。
  “与他订婚。”女友说。
  我摇头,“我不爱他。”
  “死硬派。”
  我订飞机票回香港。梁秉森出现在飞机场。
  他说:“我每天在航空公司查你的名字。”
  我不想看他的面孔。
  我以新的目光看梁秉森,他年纪颇大了,又拿不起勇气,我就是恨他这一点。
  “留下来。”他恳求。
  我摇摇头。
  “如果你爱我,陪我回香港。”我说。
  “我不能放弃这里的公司……”
  我说:“不很久之前,曾经有人,为了他所爱的女人,放弃了皇位。”
  他沉默,我说再见。
  他又再叫住我,我只转头向他看一眼。
  “我马上办离婚手续。”他说。
  我摇摇头,步入禁区。
  他并没有那个意思,他说说而已。
  上到飞机我才觉得寂寞,花了那么多时间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
  克佑公园的约会从此中止。
  飞机票是我自己付的,如果梁秉森不觉得是一项损失,我何必耿耿于怀,一向以来都是他得益。
  如果能够斤斤计较,算得这么清楚,事情再容易不过,但是我爱他。
  英国濡湿的空气碧绿的青草地大丛的玫瑰花……我终于与他分手了。
  开头得很坏,我想:从此我不会再迁就男人。
  回到家,以钥匙打开小公寓的大门,我叹一声:“到家了!”
  那夜特别的寂寞,我洗了衣服,放在干衣机内烤干,一件件的抱出来熨。
  电视剧热闹非凡,提不起兴趣来看。
  过了周末得上班,我觉得那么孤单。
  在这种时候最容易结婚了。
  星期一大清早起床去上班,暗无天日的做足一天。
  下班回到家中,门口有一个人窜出来,我大声尖叫。
  “是我!”
  我瞪着他,是张君达!
  “吓坏我。”我拍着胸口,“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他咧开嘴笑。
  “喂,事先说明,你不能住我家。”我警惕说。
  “恩将仇报。”他说。
  “这是香港,人家会误会。”我说。
  “我专程来看你,你知道吗?”他问。
  “为什么?”我间。
  “追求呀。”他说:“表示我有诚意,你慢慢总会爱上我。”
  我笑:“你很乐观。”
  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一个鬼脸。
  我的心软下来。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问。
  “结婚,婚后你可以在家中煮饭洗衣服,明白吗?”他逼近我。
  我问:“你是否愿意住在香港,与我过简单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们不会有孩子,因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时候我只看书与看电视,拒绝扮成一只蝴蝶到处扑着出风头,你愿意吗?”
  “听上去还不错,谁煮饭呢?”
  “大家吃面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来煮。”
  “放屁。”我推开他。
  张君达住进青年会,开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时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会享受人生,明明是为一个女人来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洒脱,乘机享受人生,这点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机打求职信,他霸占了我所有的时间,他是个有主见的男人。
  正当我意乱情迷,秉森也赶着来了。
  他给我看他那份分居协议书。
  迟是迟了点,不过他终于离婚了。
  他说:“她也很赞成分手,觉得我应该有新生活,我很惭愧。”
  我点着一枝烟,“以前或者我会得分享你的惭愧,觉得有种荣誉,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别再玩了!”他说:“你还作弄我?”
  “我不想结婚,那么多人追求我,我觉得很愉快,我不想这么快贬值,你明白吗?”
  他真的生气了,“你决定跟那个小子结婚?”他问:“他养得起你?”
  “话不能这样说!”我也气,“如果我爱他,我不在乎这些。”
  “好得很,”他说:“那么你为什么临上飞机也叫我离婚?”
  “你第一次与我约会便答应我离婚——我不想再讨论这些问题,我不惯琐琐碎碎的斗嘴。”
  “你是爱我的,你只是嘴硬!”秉森说,“你要一大堆不相干的男人钉在你身后干什么?”
  “我不想跟你结婚了!”我大声吼叫。
  他没有张君达的耐心,他大力关上我公寓的门离开。我也没有问他住在什么地方。
  我与他有历史有感情,与张君达不一样。他走掉以后,我颇有点悔意。
  最后他离婚了,为了我,或者我应该在地上拾回碎片,不应做得太过份。
  晚上有人来按门铃,我渴望是秉森,拖鞋都没穿上,就奔去开门,门外是一个中年女人。
  她很憔悴,很端庄,面孔很熟悉。
  她说:“我是秉森的妻子,我们已经离婚。”
  我很警惕,我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让我坐着说给你听好吗?”她礼貌的问。
  “自然。”我说。
  她坐下,我给她倒一杯茶。
  她说:“我这身病拖了四年,这痛苦快要结束了。”
  “为什么?”我惊问。
  “肠癌可以拖好些日子,医生已给我最后警告,不会有救了。”
  “你——”我惊骇地看着她。
  “我一直知道你与秉森在一起,这几年来你是唯一给他安慰的人,我不能再尽妻子的责任,眼看没有希望,我不致于自私得要秉森牺牲他下半辈子的幸福。”她娓娓地说到生死,仿佛事不关己似的,“他告诉我,你等得太久,伤害太深,已不愿与他结婚,我来劝你,想跟你说他是深爱你的,你们在一起会快乐。”
  我目停口呆,“你——”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答应我,他不是故意伤害你。”
  “你与他一起回来的?”我问。
  “我在这里出生,我想死在这里,是我建议回来的,你不能怪秉森,要离开一个垂死的妻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我急问。
  “你答应我了?”她问我。
  我低下头。
  她看着窗外,“这世界是美丽的,活着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转头看着我,“我们都会死,别再为一时的意气丧失你需要的东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话已经说完,”她低下头,“我该走了。”
  “你——”
  “不碍事,”她说:“司机在楼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门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电话来,声音沙哑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终于不再借张君达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败者。
  我并没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迟些到。
  一坐下来,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讲,不如不讲。
  过很久,我们默默闻着咖啡与丹麦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双手。
  他缓缓的说:“你现在知道了,我很难离开一个垂死的人,而我总觉得我们的时间还长得很。”
  我动动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这次想很难出来了。”秉森说:“你再等我一阵子。”
  我点点头。
  “我终于获得你的谅解了。”他叹口气,把脸埋在我的手中。
  我说;“你去照顾她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泪。
  我心定了下来,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总算没有落空。
  张君达来找我的时候,一眼便看出我脸上不寻常的地方。
  这小子真聪明。
  他沮丧的问:“我失败了?”
  我点点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让我拥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谢谢你。”我说。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张君达说。
  我说:“一个人的心属于谁,大概上辈子已经算准的了。”
  他说:“我想也是。”
  后来我便嫁了给梁秉森。
  我们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沧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乐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开头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里!他怎么以住这里?这是我姊姊的家,我还来不来?”我站起来。
  “你太霸道了,”姊姊笑,“这也是你姊夫自己的家,他爱留什么客人,我也管不到,何况是你?”
  我气得不得了,我说:“那么我避开他好了,我一星期不来,你也少管。”
  我连帽子也不戴,拿了手袋就走,经过姊夫身边也不睬他,往楼下跑,只听到姊夫问:“什么事?秀秀怎么又闹脾气了?”
  我把大门“砰”的关上。
  是呀,嫁夫随夫,姊姊自从嫁了人,就不是我姊姊了,是别人的妻子,好妻子!
  我到了停车位,看到我的车头盖被人掀得高高的,有个人在看我的车子的机器。我奔上去,那个人抬起头来,可不正是那个康嘉,我尖叫起来。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说:“你姊夫说你车子引擎——”
  “我车子是我的车子,你少管闲事”我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人家碰我的车子,你没有道理——”
  姊夫气呼呼的赶到,“误会误会!是我多事,秀秀,这与康嘉无关,是我的主意,你一直说车头有怪声,我向康嘉说了,他来替你看看。”
  我忍气吞声,“车行也看不出道理,他懂什么?”
  康嘉还是笑;他居然很有趣的看着我。
  我上了车,姊夫把锁匙还给我,我开动了车子,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开得非常快,往市区驶去。
  在车子上给风一吹,我心就平静下来了。真的我也不算小了,怎么可以一直发脾气。不错,自从姊姊结婚之后,便与我疏远了,现在他们又嫌我的男朋友不好,但是我没有理由把气出在一个陌生人的头上。
  现在我连帽子也忘了戴,头发被风吹得一场糊涂,偏偏又约了尊在半岛吃茶,像什么话?还是先回家换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他,说要迟到。我喜欢尊,他一身上下总是无懈可击的。
  谁要是找了像刚才那一位那样的男朋友那才倒霉呢,走出去有什么面子?
  才想到一半,我的车子忽然呻吟了几下,停下来了。
  我吃一大惊,连忙拉车锁,踩油门,弄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车坏了!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不是那康嘉是什么人?一定是他搅的鬼!我刚平下去的火又升了上来。
  现在叫我怎么办?出了一身汗,站在车子旁边。我心里慌忙的打主意:把车子留下来,叫街车出市区?我不舍得,这辆莲花才半年新,抛在路上是不行的。
  打电话给姊夫吧,可是公众电话在什么地方?
  我昏了半截,靠在车旁。
  刚在这个时候,一辆“兰路弗”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不来,康嘉自车上跳下来,向我笑。
  我见到是他,几乎要拿刀砍他。
  我瞪着他,双手握着拳头。
  他笑:“不关我事,车子是被你开坏的,刚才我一看,就知道走不到三哩,你应该感激我来救你,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快帮着把车子推在一旁,我替你修。”
  “我不要你修!我去叫车行!”我说。
  “也得推到一旁再说。”他冷冷的说:“你妨路交通。”
  “叫我推车?”我指着鼻子。
  “为什么不能推?”他也提高了声音,
  我只好帮他把车于推到一边去,我想我的情况跟他的尊容也差不多了。衬衫都撕破了一角。
  他对我说:“你根本不会开车,车是被你开坏的,你不会慢车,要停车就踏煞掣,不会转排档,这车居然还会动,真是奇迹。”
  我早就头晕脑胀,要服镇静剂了,我也不与他吵,我只是说:“你送我回姊姊家。”
  “我要替你修车呀,怎么送你?”他反问:“你舍得这么漂亮的开篷跑车空置路旁?”
  我七荤八素的叫:“你叫我走回去?”
  他耸耸肩,“送就送吧,谢也不谢一句,太凶了。”
  我只好上了他的烂车,他的车子比他人还烂,要不是今天倒了霉,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我也不能坐这种车。
  到了姊夫家,我用手擂门,佣人来开门,见了我,吓一跳:“二小姐!”
  姊姊出来,“哎,秀秀!”
  姊夫问:“发生了什么事?伤了哪里?车子出事了?”
  康嘉在身后解释。我走进浴间,把所有的衣服剥了下来,扔在一旁,照镜子,自己都笑了。手是擦破了,还淌血呢,丝袜烂了,白皮鞋成了灰色,脸上一团脏,我放了水,泡在浴缸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早知真该查过星座才出门。
  姊姊问:“你还好吧?”
  “我?”我笑了,“真活该。”
  “最近你动不动发脾气,也太难了,唯恐人不知道你是小姐。”姊姊说我:“都廿二岁的人了!”
  我说:“你少骂我,刚才已经有人好好的把我骂了一顿。你替我打电话到半岛去告诉尊,说我不去了。”
  姊姊去了一会儿,回来告诉我:“尊早走了。”
  我说:“怎么才等了一会儿,就走了?什么地方去了?”
  姊姊说:“他这个人靠不住,多少人来告诉我,他跟你好是好,一转背,不晓得有多少女朋友。”
  我闷声不响,我又何尝没有听见?否则为什么心情不好?常常借故闹脾气?
  我只好苦笑,“现在才换男朋友?太迟了。希望他明白过来,我哪里管得那么多?”
  姊姊不响,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把我的衣服借一件结你吧。”她取了一件袍子给我。
  是的,我没有去赴约,可是尊也没有久等,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到处打电话找我,事情是起了变化,不久将明朗化,可是我不能让他对着我说:“我不要你了!”我受不了这种摊牌式的结束。
  我穿了姊姊的袍子,头发束起来,坐在露台喝啤酒。也好,刚才这么雷霆万钧的发了顿脾气,现在过去了,冷静下来,倒真觉得要为自己打算。
  姊姊接了一个电话,听了很久,挂上了。
  我问:“谁?是尊?”
  姊姊说:“不是,是康嘉,他把你车子发动了,开到车行,交到工程师手里,他说要去理发刮胡须,顺便在外头洗个澡,享受按摩,回来吃饭。”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的。”我说。
  姊夫说:“他在船上,天天打捞深海标本,一上船就三四个月,做研究,人家是真的工作者,一大堆教授、专家,都是废寝忘食的,这次船上了香港的岸,他刚刚到我们家,自然是不修边幅,不好怪他。”
  “我还以为是嬉皮呢。”我说。
  姊夫说:“下星期他又出发了,阿流申群岛是试验核弹的地带,他们去观察海洋生物受了什么影响,一年去好几次。比起他,我老觉得自己是废物,就会躺在家里等老婆伺候我。”
  姊姊说:“你别小器,象康嘉这样的人,真没有几个。”
  他们夫妻俩真是恩爱,我看在眼内不出声。
  我呢?眼看尊是靠不住的了,跟他说明白,我没面子,任事情冷下来,我们走走也两年了,太没意思,真叫我为难。本来他是专门在女人堆中混的,认识我之后,收敛不少,到底他想什么,我也不知道。
  姊姊说:“……做他的女朋友、倒也够惨的。”
  “康嘉?他没有女朋友。人家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走到客厅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尊并没有找过我。我一肚子的气变了罕纳。我不相信我会低头,不是我的,迟早不是我的。为这点小事借故不理我?随他去好了。
  这时候有人按铃,我顺便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满脸的看着我。
  我只好也看着他。
  我问:“请问找谁?”我并不认识他。
  他说:“真的还是假的?这么快不认得我了?”
  声音是有点熟。
  我问:“那一位呀?”我瞪着他。
  “我的天!”他说:“我是康嘉呀,怎么才剃了头,就不认得了?自然,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喂,你也换了衣服!”
  我既好气又好笑,只好放他进来。
  人真是要衣妆,佛要金妆,他换了普通的白T恤白裤子,剪了头发,不瞒你,看上去还顶英俊,再也不像叫化子了,尤其是一管鼻子,挺得很,双眼有神。
  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裸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我呆住了。然后心里开始冷。
  那女人的一张脸很熟,不晓得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凭良心说,好看是很好看,脸上自然有一股妖冶之气。我不出声。
  不需要解释了,我明白了。
  这还用说什么呢?
  两年来的精力时间就这么泡了汤。
  我暗暗叹一口气,现在不是他怎么下台,而是我怎么下台。到底今天是个怎么样的日子,我也不大敢说,什么都凑在一起发生。
  我转过了脸不响,没多久姊姊也发觉了。姊姊跟姊夫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姊夫又不是瞎子,也说:“是的,别的地方也有表演,我们换个地方。”
  康嘉无所谓,我们便走,一桌人站起来,尊也看见我们,他吃一惊,但并不慌张,只是笑着点点头,也不打算解释分辩,我们快快的离开,也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在车子里姊姊拉住我的手,低声说:“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今亲眼看见,更好。像我们这种人家,难道还上门去跟他争不成?只当算了,你如果听姊姊的话,就忘了这件事。”
  我早就心灰意冷,那里还听得见什么。
  可是又要装个大方样,又兜了一个听歌的地方,才回家。
  我这个人只会发脾气,不大会哭,因此到了家,跟爸妈说了几句话,便上床睡觉。反正爸妈也不喜欢尊。夜间我仿佛听见电话不停的响。可是我自己的电话就在床头,不会听不见。
  到底两年了。
  第二天醒来,我独自呆坐了一会儿,只有姊姊来过电话问我。我一生气,就换了陈年牛仔裤与衬衫,坐在床上看武侠小说。我不是伤心,只是气,伤心是慢慢来的。
  女佣人没多久就进来说有位先生在客厅等我。
  我第一个感觉是尊。可是女佣人认得尊。他不会在客厅等我,他多数是直出直入的。
  我跑到客厅一看,是康嘉,他还是那种一身是太阳,一身是劲的样子。我默默的坐在他对面,看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脱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我皮厚?”他收敛了笑容,“不不,我坦白而已。你不愿意我们做朋友?”
  “朋友是朋友,男朋友是男朋友,怎么一样?况且挑朋友,也不必桃我,我只会穿个巴黎新装,站在那里被人欣赏,有什么用?”我讽刺他。
  他静了一会儿,然后说:“穿巴黎新装,也不是个个穿得那么漂亮…那一日……你很美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帽子,那层网,是一种奇怪的恍惚,我很喜欢……”
  他不会说赞美的话,因此说得很稚气很真实,我听呆了,我几乎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几乎飘飘然起来。
  我停停神说:“你要配眼镜了,你没看清楚。”
  他说:“是呀,我的医生是叫我去验眼。”他又活泼起来。
  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车子终于到了流浮山,我与他一路走下蚝田去。他这个人,真是太潇洒了,鞋子也不脱,便往水里走,我也跟着他,他身边有简单的测量器,我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坦白的说,我开始有点崇拜他。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他。他全神贯注的在做他的工作,卷着衣袖,脚踏在水中。我很久没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太阳很烈,但是海风很舒服,我掠掠头发,呼出一口气。我在享受。
  与尊在一起,永远是从一个冷气间到另外一个冷气间,永远不会有这种开怀,一直只是做作。
  我是怎么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因为没有比较?康嘉的坦白…他在车上说的那番话,我渐渐脸红。
  早已过了午饭时分,我居然觉得肚子饿,但是我没有催他,我耐心的等,终于他过来了,他看见我的脸,我也笑着回看他。
  他说:“脸都晒得红红的了,”语气很怜惜,“来,肚子饿了,吃饭去。”
  我只好又跟他走,我们走到一个饭店,他叫了吃的,也不管卫生不卫生,便据案大嚼,我想:舍命陪君子,生黄疽病也只好生,也吃得十二分香。
  吃完之后他建议回家,怕我累。我说我不怕,又陪他到海另外一边去。
  这一次他留得更久,把衬衫交给我,同时叫我帮他捡一种带红色的石子。我索性脱了鞋子,一块块的挑,真是弄得腰酸背疼,晒得两眼发直,可是完全忘了我的烦恼,康嘉说他慢慢才解释给我听,这红色的石子有什么用途。
  唉,这是怎么搅的,开头见到他,我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呵。
  直到太阳一半落在海里,我们才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们讨论著刚才的收获。到了姊夫家,我们两个人又脏又臭的出现。
  姊姊问:“这是秀秀?”她几乎是惊叫的。
  我解释:“洗完澡就不怕了。”
  “秀秀,尊打过电话来。”她说。
  我一犹疑,到底两年了。然后我下一个决心,“不要紧,让他打好了。”
  姊夫说:“这倒不错,秀秀如今脸上有血色了。”
  姊姊笑说:“也许你们不知道,秀秀在大学念的是生物。”
  康嘉如雷殛,“不是!”他嚷。
  我说:“怎么不是?有什么稀奇?”
  “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懊恼的说。
  我笑了。
  姊姊轻说:“放心,爸爸还没见到你,你自然不识泰山。”
  我老大的白眼给姊姊,太离谱了!
  我说:“生物是生物,海洋里的,我可不大懂。”
  “嗳,我们的组织要请女秘书呢。”康嘉直嚷。
  姊夫说:“秀秀怎么吃得了那种苦。”
  我说:“言之过早,我可没胆子跳到船上去看他们七人个男人裸体工作,对不起。”
  康嘉说:“你会考虑,秀秀,会不会?”他双目有神的看牢我,看牢我。
  考虑?
  唉,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啊。
  我对着他微笑。

老姑婆的春天
  我今年三十二岁,在美术博物馆工作,未婚。
  头发梳一个小髻,因为不想它妨碍我的工作。时时穿长裤与简单的毛衣,方便走动。
  我不化妆,不大说话,不常常笑。紧张的时候抽枝烟,习惯喝热茶,时时工作逾时。
  我知道他们叫我什么。
  他们叫我老姑婆。
  我并不觉得这种绰号有什么恶意。人们凭他们的直觉创造昵称,同事个子小便叫他“矮仔”,大个子叫“高佬”。既然三十二足岁了,被称为老姑婆有什么稀奇。
  他们对我不坏,我不是难相处的女人,我合理的对待他们,他们也对我好。我自己不爱说话,并不禁止下属说笑。
  我辛劳的工作,我喜欢办公室,那是因为假期的家太冷静,但是当他们星期一迟到的时候,我很能谅解,从来不发一声。
  我的助手与女秘书对我的意见:
  “庄小姐如果打扮一下,还是很漂亮的。她的皮肤很好。”
  “她无异是个高贵的女性。”
  我听了微笑。
  任何事引不起老姑婆胸中的涟漪。
  日出日落我工作。
  开木箱取出古董,把它们钉进箱子寄出去,观赏新得的画,设计展览场地……这些都是我的责任。有时候要写信给其它国家的美术馆长,要求他们借出国宝,与他们商量每件作品的艺术价值,每每都能使我废寝忘餐。
  有时候也比较空闭,我与老馆长有聊天的时候。
  我说:“昨天我看电视上的学生有奖问答。主持人问布政司是谁,所有的初中生都能够回答,但是问到蒙娜莉莎是什么人的作品,他们都哑口无言。”
  老馆长笑问:“你是几岁听到达文西这名字的?”
  “我不记得。”我说:“孩提时期就知道了,我想我一生下来就认识这些名字。”我停一停,补充一句:“但是我可不知道布政司是什么爵士,上帝是公平的。”
  “你应该结婚。”老馆长说。
  “我知道。可是找不到对象,”我扬扬手,“每个人都说:庄,你应该降低要求。可是他们怎么会当我的要求很高呢?我只是尚未有机会认识‘他’。”
  馆长问我:“如果你一天到晚躲在美术博物馆中,他如何能找到你呢?”
  “他们说:如果有缘份的话,那人会来敲门。”我说。
  馆长自喉咙中发出牢骚,“别相信他们,你还年轻,应该出去喝酒跳舞看电影!”
  但是我没有时间。
  至少我不觉得与这些人出去会比耽在博物馆中更具意义。
  我能够在展览厅中把一次金石展望的图章每颗取出来细看——我的工作便是我的兴趣,我不觉得痛苦。
  近圣诞节的时候,天气转得很阴凉,我看得出女孩子们都为舞会而忙碌,而我更显得老僧入定一般。
  天黑得比较早,六七点已经亮路灯,常常在这个时间我还留在美术馆。
  美术馆进出是要门匙的,因为我们办公室中收着不少名贵的东西。
  这一日跟往日一般,我留得特别迟,在替一组瓷器编号目。
  忽然发觉有人站在我面前,我猛地抬起头来,只看到一大蓬胡髭,一刹间吓得跳起来。
  那个人开口:“对不起,我吓到你没有?门开着,所以我进来了,我有敲门,不过你没听见,真对不起。”
  我惊魂甫定,看看他。
  “这是现代美术馆?”他问。
  “这不是,”我有点气,“这是博物美术馆,现代美术馆是楼下一层,而且人人早已下班。”
  “啊。”他失望,“这么早?”
  我觉得与他在一起有种危机,我说:“我也要走了。”我停一停,“我要锁门。”
  “啊,”他看着我,“你为什么害怕?我看上去像歹徒吗?”
  “当然不。”我不想多搭讪,拿起手袋,一路急步走出去。
  陌生人跟在我身后走,真像追逐。
  等电梯到楼下,我才松一口气。
  “你有车吗?”他问我:“能载我一程顺风车?”他手中提着简便的行李。
  “我不认识你!”我拒他于千里之外。
  “老天,你认识廖约瑟吧?我不是坏人!”他嚷:“我想到廖约瑟家去!”
  廖约瑟是现代美术馆馆长。
  我犹疑一下说:“我陪你去打电话,如果廖馆长认识你,我就送你。”
  陌生人讽刺的说:“小心行得万年船。”
  我放下五角辅币,替他接通了电话。“约瑟,我是庄,有人找你,是,你等等—”我把话筒交给他。
  陌生人接过电话,与约瑟大说一轮法语,慷慨激昂,不外是埋怨他在我这里得到的待遇。然后他把话筒还给我。
  约瑟的声音,“庄,他不是坏人,你把他送到我家来,有重赏。”
  “得了。”我挂了公众电话。
  我做一个叫他上车的姿势,把陌生人接到约瑟家。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
  约瑟站在门口等我们。
  “庄,你也进来吧,我们做了丰富的菜式。”他说。
  我说:“晚了,要回去休息。”
  约瑟耸耸肩,“谢谢你,庄,明天见。”
  “明天见。”我说。
  我瞥一眼陌生人,长发一大蓬胡髭,双眼倒是炯炯有神,可惜衣衫不整,我摇摇头,约瑟专门就是会与这些艺术家打交道,真叫我弄不懂。
  第二天上班,我很发了一点脾气,追究是谁在走的时候没把门锁好。
  午饭的时候,约瑟带着一个客人上来,他说:“庄,我替你介绍这是尚嘉宾,苏邦大学的美术教授。”
  “你好。”我与客人握握手。
  我说:“原来艺术家也不一定要大胡子衣衫褴褛的——”
  “庄。”约瑟阻止我。
  我问:“昨天你那位朋友呢?自己长得像个贼,却怪别人把他当个贼。”
  “庄——”
  “什么?”我问。
  尚嘉宾开口,“我就是昨天那个贼。”
  我跳起来,瞪着他。
  他说下去,“今天我剃了胡髭。”他摸着下巴。
  “你——你们——”我涨红了脸,“混账!”
  约瑟大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我恼羞成怒,“出去!我要做正经事!你们这些混球出去。”
  把他们轰出去之后,我更加觉得羞愧,无容身之地,气得胃痛。
  约瑟进来道歉。我不睬他。
  “怎么你也会使小性子?”约瑟很惊异,“你一向不是这样的。”
  “老姑婆就不能使小性子?那一国的法律?”我问。
  “你好算老姑婆?”他问:“不会吧?尚说你是一个古怪可爱的小女人。”
  “那还不就是老姑婆!”我板着脸,“开心嘛?作弄了我,你们好算过了瘾了。”
  “庄,你不是真生气吧?今天到我家来吃晚饭。”
  “不去!”
  “庄—”他摊开手。
  “不去就不去!”一我还在生气。
  “来,别这样,庄,算我不对,向你赔罪。”他笑。
  “谁要你们赔罪。”我说:“我才不理你们。”
  “尚想知道关于岭南派的资料。”
  “叫他去翻书。”我板着脸。
  约瑟顾左右而言他,“这是你们鼻烟壶的资料吗?嗯。鸡血冻石、雕马石英、雕莲珊瑚、珐琅彩绘外国仕女图、白玻璃五彩花鸟、浮雕云龙紫晶、方解石含化石条纹玛瑙、雕鹤松石白玉……哗,听了都垂涎若滴,可否取出一观?”
  我叹口气,“你坐在这里我怎么工作?”
  “今晚上来吃饭吧。”约瑟说。
  “好,好,怕了你。”我说。
  这是我多年来第一次的会。
  那夜我与廖太太谈到瓷器的釉彩。
  “石榴红、无锡、三念花、翠毛,甜酱,葱白、仿龙泉、仿哥、仿唐三彩,大火篮……每只颜色都有独特之处,令人爱不释手。”
  廖太大不以为然,“我知道一定是有乐趣的,但是你也应该结婚了,那么多男同事难道一个也看不中?”
  “不说这些。”我说。
  “逃避现实。”廖太太说。
  “我给你们两夫妻批判下来,一文不值。”我说。
  那夜我还记得把尚送回酒店。
  尚问:“你不是讨厌我吧?”
  “并不,”我说:“我一向不喜与陌生人搭讪。”
  “我还是陌生人?唏!我们都见过好多次了。”他说:“你这个人,真是怪!”
  “你的酒店到了,下车。”
  “你也下车来喝杯东西,来!”
  我说:“我已经是位老太太了,你请老太太喝东西干什么?有什么前途?”我摊开手。
  “我们做事,不一定要讲前途的。”他眨眨眼,“下车来。”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点,没什么好谈的。”我说。
  他已经一手把我拉下车来。
  他按我坐在咖啡店里,替我叫一杯茶,他自己喝啤酒。
  我问:“你为何把胡髭剃掉?”
  “因为我打算在香港找工作。”
  “你?在香港?”
  “别说得这么鄙视,我在香港也念过书。”他说:“约瑟打算请我做助手。只待有关方面批准。”
  “你能够安定下来?”我问:“我不相信。”
  “为什么不能够?我们美术学生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不堪,我们也很有纪律,很有工作能力。”
  尚打量我,眨着眼问:“你呢?你念什么?”
  “考古学与纯美术。”我答。
  “你为什么叫自己老姑婆?”
  我看看腕表,“我的时间到了,要回家,下次再解答你的问题。”
  “你做人象副机器。”他指出。
  “我早就知道——这种生活方式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这样,与别人无关。”
  “固执。”
  我笑笑,“这我也知道,再见。”我抓起手袋离开咖啡店。
  我做人像一部机器?谁不是呢?谁都得在固定的时间起床上班吃午饭,在固定的时间下班,回家吃晚饭上床。
  在固定的年龄谈恋爱结婚生于。连孩子的数目都得计算好,不可超出预算。谁不像机器?
  单我一人像吗?我不认为。
  我不认为我像机器——有什么机器可接触到这么多的美术品?
  我有点愤怒。
  约瑟来问:“怎么,你对他没好感?”
  “没有。”我说。
  “为什么没有?你基本上抗拒男人。”约瑟说。
  “是!是!”我嚷:“我反对男人,因为男人只懂得浪费女人的时间,叫她们管家生孩子,变得与他们的母亲一般庸俗,我情愿对牢一大堆古董终老,我为什么要蹈覆辙?为什么到了时间便去嫁一个无聊的男人?”
  约瑟静默一会儿。
  后来他说:“我相信并且全力保证尚嘉宾不是一个无聊的男人。”
  我正在沉吟,尚推开门说:“一起去吃午饭吧,别把自己困在茧中。”
  我跳起来,“你是老几?你理我茧不茧的?你再这么冲进我房来大呼小叫的,当心我剥你皮!”
  约瑟哈哈大笑,“只有尚能把庄气得咬牙切齿。”
  我拍桌子道:“你们再在我这里吵,我去报告馆长。”
  约瑟嬉皮笑脸的答:“我就是馆长。”
  尚说:“看来你只好去报告港督了。”
  我坐下来,“你们迟早会得到报应的。”
  约瑟笑,“报应之说,终属渺茫,不如去大嚼一顿,以泄心头之愤。”
  我用手撑着头,“不,约瑟,你们去吧,我也累了,不陪你们。”
  约瑟还想说话,倒是尚,一把将他抓了出去。
  我受不住他们这样吵闹,头痛起来,喝一杯热茶,吞一颗药九,才觉得好过。
  过了大半小时入有人轻轻敲门,我说:“请进来。”
  又是尚。
  我如见鬼一般:“又是你!”
  “我来道歉。”他低声说。
  我看着他。
  “我买了东西给你吃。”他说:“你也该饿了。”
  他把一只饭盒子放在我面前,我闻到一股香气。
  “滑蛋牛肉饭,新鲜滚熨的。”
  他轻轻说:“快吃吧,我替你去冲茶。”
  他取起我桌上的杯子便走出去。
  我有点不好意思,打开饭盒子,尚并没有走进来看着我吃,待我吃完了他才敲门进来,递上杯茶。
  “谢谢你。”我有点不好意思。
  “不要客气。”
  我喝一口茶,头痛完全消失了。
  “对不起,我们老拿你开玩笑。”他说。
  我瞪他一眼。“同事,算了吧。”我说。
  “我们做不成同事了。”他说。
  “为什么?”
  “有关方面没录取我。”他说。
  “啊。”不知为什么,我居然有点失望。
  他有点沮丧,“因此下个月我得回苏邦。”
  “呵。”我更失望。
  “不过很高兴认识你,你对我很好。”他说:“我与约瑟胡调惯了,有很多时候不知收敛,你别见怪。”
  这种敬鬼神而远之的语气真是熟悉,我苦笑,一般人对老姑婆说话的口气就是这样的。
  “不客气了。”我说。
  他点点头,很礼貌的退出去。
  我恍然若失。
  他为什么不再约我吃饭?
  我随即笑出来,恐怕是碰得钉子多,不好意思,我怎么能怪他不开口?是我拒绝他的次数太多了。
  我接著有好几天没看到他,嘴里不说什么,心中却很想念他。
  他是一个可爱大方的人物,为我生活添增不少颜色。
  我终于问起约瑟:“尚回去了没有?”
  “没有,这几天他在集古斋泡,看中一些字画;却又买不起,正在烦恼。”
  我问:“他有什么年纪了?”
  “不会比你小。”约瑟言中有物。
  我笑笑。
  我的生活仿佛又恢复平静。
  一个周末,我留在办公室里不走,老馆长进来坐。
  他说:“我明年就退休了。”
  我说:“你知道我不爱听这个。”
  “你许有希望升馆长,我向上头推荐,说这个职位,你胜任有余。可惜你事业有成,却是空守闺房,我总觉得是浪费。”老馆长叹一口气。
  我微笑不语。
  “你等着来敲门的人,门终于敲响了,你又不理人。”他说。
  我抬起头来。
  “你的事,我多少知道一点,庄,你不要见怪。”
  我摇摇头。
  “与你兴趣不合的人,你根本不加以理睬,现在总算有个艺术家出现,你又没勇气,因为你的生活安定惯了,害怕任何变化。是不是?”他问我。
  我点点头。
  “你现在有多少天假期?你也不算算,起码有三个月假,为什么不加以利用,到巴黎去一趟?为公为私都有益身心。这间美术馆少了你未必会关门,可是你损失这个傻小子,未必找得到第二个。”
  我非常的犹疑。
  “庄,你想得太多,顾虑过度,做人不可以这样,你不是一部机器。”他看着我。
  我喃喃的道……机器,馆长是第二个说我像机器的人。
  “自明天起,你一连放三个月假,我不要在办公室再看到你,至于你如何利用这个宝贵的假期,那是你的事,我再也不干涉的。你是聪明人,聪明人的特征是怕吃亏,我明白你的心意。”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老馆长说:“自明天起你在家多多休息吧,我不多说了。”
  我被勒令放假,真是自己所想不到的事。
  在家闷了三日,我忍不住打电话给约瑟。
  “放大假?”他问:“敢情好,没有打算去旅行?”
  “去哪里?”我反问”
  “譬如说:巴黎,巴黎苏邦大学。”
  我说:“好象你们都知道我该何去何从。”
  “太明显了。”约瑟哈哈的笑。
  “尚呢?他又在干什么?”我问。
  “等你的电话,请我们吃饭。”他取笑。
  “我正想问你们几时有空。”我却很坦白。
  “真的?”约瑟不置信。
  “自然是真的。”我说。
  “明天七点半,我叫尚到你家接你。”他问:“你不介意吧?”
  我说:“我从来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这话是你说的,庄。”他笑。
  放下电话,我心头也放下一块大石,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从来未曾主动做过这种事,什么都有第一次,我想尚是值得我这么做的。
  他到我家的时候,我早已穿戴整齐,门铃一响,我请他进屋坐下。
  “喝些什么?”我问:“时间还早。”
  “约瑟在家请我们。”他把“我们”两字说得很大方。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在这里坐还是上廖家去?”
  他倒在沙发里,“我在你这里休息一下,累死我了。”
  我给他啤酒。“最近忙什么?”
  “既然不能留下来,就得回巴黎。我对于教学生涯也疲倦了,打算帮家里做生意。”
  “家做什么?”我问。
  “家里在巴黎开一爿卖东方文物的小店。倒不是卖野人头的,父亲要退休,我便把店顶了过来。”他挥挥手,“这几天忙着办货,又没人帮手,只怕上当。”
  “香港不见得有那么多骗子,你放心一点好不好?”我笑。
  “昨天买了一张竹内栖凤的画——”
  我不待他说完便道:“上当了,一定是假的。”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
  “这种画连京都博物馆都找不到,又怎么会流落在香港?”我笑,“而且你一定以低价买进的,对不对?”
  “唉,什么都给你猜到。”他也笑。
  “不妨你亦可以低价让出,不会蚀本,不蚀本就好。”我安慰他,“幸亏你只是办货不是作私人收藏。”
  他喝完了啤酒。
  “我们走吧。”我说。
  “听说你会到巴黎来。”他忽然问。
  “谁说的?”我愕然。
  “他们都这么说。”尚说:“如果到巴黎来,记得找我。”
  “你什么时候回去?”我犹疑的问。
  “我?下个月初,快了。”他问:“你呢?”
  “我要考虑考虑。”我说。
  “你是那种喝杯牛奶都要考虑三日三夜的人。”他温柔的说。
  “是,我得对自己负责,没有人关心我,我更得保护自己。”
  “我们都关心你。”他说。
  “不,我们只是朋友,开心的时候吃杯茶,看场戏——到了要紧关头,朋友是于事无补的。”
  “你说得很对,我们对朋友的贫穷疾病痛苦都爱莫能助。”尚承认,“可是至少我们可以陪你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每个朋友都是倾诉的对象。”
  “现在你总算育与我谈话了有进步。”尚说。
  我说:“因为你对我很好。”
  “你是一个自私自爱自利的人,庄,你只会坐在家中等着朋友对你好,你不会主动地伸出手来招呼朋友。”他说。
  “尚,你说对了,我害怕受伤害。”我说。
  “你不用怕我。”
  “我知道。”
  “既然如此,你还在等待什么?”他问我。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我在等待你的邀请。”我说。
  “我不是早已发出请帖了吗?”尚诧异地说。
  “你看清楚了我没有?”我问,“我是一个中年老姑婆,脾气古怪,不近人情,相貌平平,你想清楚?”
  尚说:“我相信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告诉我,我看到的是一个对美术极有修养的事业女性,英姿勃勃,神采飞扬,别有风韵,且带着十分的气质,当然我看当然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咽一口唾沫。
  “庄,别害怕,快去领事馆办手续,我们一起到巴黎走走——你上次去是几年前的事了?”
  “十年前。”
  “与什么人去的?”
  好家伙,开始管头管脚的了,可是我心中却心甘情愿。
  “一个人。”我笑答。
  “曦,煞风景。”他说:“好,我们动身到约瑟家去吧,迟到要罚的。”
  廖约瑟两夫妻为我到巴黎之行大费周章,仿佛我此行是去结婚似的,为我买了不少新衣服。
  我笑跟尚说:“你看他们,等不到自家的女儿大,就想把别人的女儿嫁掉。”
  “想?”廖太太忽然紧张起来,“什么叫想?难道你只是‘想’嫁尚?”
  “嫁?”我吓一跳,“谁嫁人?”
  尚问:“怎么?你不是答应嫁我?”他大惊失色。
  “嫁你?”我一阵晕眩,“我什么时候答应嫁任何人?”
  尚嚷:“赖婚!赖婚!”
  “喂!话说清楚一点,我只答应跟你一起到巴黎去。”我急道。
  廖太太说:“庄,我们小觑了你!没想到你这么新潮,你不与他结婚,却跟他去巴黎,难道想试婚?”
  我拉下脸说:“我不来了。”
  尚说:“不由你不来!”
  “你们老拿我开玩笑。”我懊恼的说。
  尚:“我以为一切都有默契,既然事情进行得太含蓄,我再补一次求婚礼如何?
  “这还差不多!”廖氏夫妇异口同声。
  我说:“我没有打算结婚,你们别催我。”
  约瑟说:“对,别逼她,让她到了巴黎,慢慢想清楚未迟,不过庄你是在思虑过度,不催一下是不行的。”
  我说。“你与尚老是联合起来对付我,现在更进步了”连廖太太也加入行列,三个人欺侮一个人,我希望你们惭愧!”
  他们三人笑。
  约瑟说:“为你好呢,庄。”
  廖太太说:“好了好了,吃饭去吧。”
  我看了尚一眼。
  他向我挤挤眼。
  我叹口气说:“这算是什么呢?”
  尚说:“老姑婆的春天。”
  这次连我都只好笑起来。春天……呵是。

母子
  我认识维旭已有两年,从来没见过他的父母。
  在学校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寄宿生,教授与同学都对他推崇备至。
  他很少回家,我们开始约会的时候,通常都是他到我家来接我,父母很喜欢他,一向他是通行无阻的。
  后来熟了,我便问起:“维旭,为什么不让我见见伯父母?”
  他答:“我父亲早就移民美国。”
  “很少回来?”
  “很少。”
  “母亲也不回来?”
  他迟疑一会儿说:“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已离婚。”
  其实离婚已是很普通的事,但维旭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脸色很阴暗。
  维旭并不是一个十分开朗的人,平日合了“沉默寡言”四个字,不过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满天阴霾中露出一丝金光,我就是爱看那笑脸。
  妈妈对他很好,凡我有的,总能照顾维旭。
  妈妈说,“不管将来如何,我不一定要他娶我女儿,我女儿也不怕嫁不到人,这孩子讨人喜欢,他得不到亲情,我们疼着他一点,也是应该的。”
  譬如帮我打了毛衣,维旭也一定有一件。生日的时候,维旭往往与我受到同一的待遇。
  维旭通常住在宿舍中,不要说周末,连过年过节,他都不回家,生日也没人记得他,是我尽量拖了他往我家跑。
  妈妈有时说:“这孩子真怪,有父母跟没父母似的。”
  爸说:“别乱说,他的学费生活还不是由父母负责?就凭你那些招呼,他就活得那么好,别离间人家的亲情,各人养孩子的方式不一样。”
  妈妈有点讪讪地,她说,“我一时嘴快了。”
  我说:“亲情也很重要,光付钱,那多难堪!”
  爸爸看我一眼,“你少批评他,要不爱他,要不离开他。”
  我笑着应:“是!”
  爸爸的家教最严,就不爱说人是非,维旭说,他最喜欢我们家这一点。
  班上有同学订婚,我笑问维旭:“什么时候轮到我们?”
  他说:“找到工作再说。”
  “哗,还要等两年。”我吐吐舌头。
  他忽然说:“我情愿叫你等。我举个例子:政府拍卖官地的时候,竞投者必需有现金支票作保证,才能举手出价,少女的终身难道不比一幅官地更宝贵?可是大批追求者,除了花言巧语,还能提供什么保证?一份正当职业至少是家庭幸福的保证,肯具保便表示有诚意。你明白吗?”
  我很感动,“我明白。”
  “我父亲是一个非常不负责的男人,是以母亲跟他离婚。”
  “真的?”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起他父亲。
  “我不想多说他。”
  “你母亲呢?她可好?”
  “当然她很好!”维旭冷笑一声。
  “如果她很好,你应该为她高兴,她一定是个能干的女子,离婚后并没有倒下来。”
  “她是很能干。”维旭说:“我只希望她可以平凡一点,你明白吗?像你妈妈那样,妈妈应该有妈妈的样子。”
  我笑。
  维旭说:“后来她又结婚了。”
  “嫁得好不好?”
  “我不知道!”
  “有没有再生孩子?”
  “我不知道!”
  我笑了。
  “这些年来你没有见过她?她没有要求与你见面?”
  “她不在乎,她才不会勉强我——尽说这些干什么?不是说去打球吗?”
  从此没了下文,他不肯再提。
  妈妈说:“他母亲必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你看他的相貌就知道,长得那么秀气。”
  “他不原谅他母亲。”我说。
  “这孩子死心眼。”
  我笑说;“他的思想落后五十年。”
  妈妈瞪我一眼,“如果你不能帮他,就别取笑他。”
  “是是。”我嬉皮笑脸的。
  看到她母亲是在最意外的时候。
  我与维旭打完壁球在等车,一辆车子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美貌的女郎向他打招呼。
  我偷偷瞄维旭一眼,当时我想:这小子,女朋友顶多,等一会儿要好好的审他。
  维旭别转头,假装没看见。
  那女郎说:“上车来吧。”
  我推一推维旭,他没法子,问我:“上不上车?”
  我心里已不高兴,“你问我,我问谁?”
  维旭叹口气,拉我上车。我坐在司机旁边。
  那女郎说:“维旭,我们多久没见面了?”
  维旭不出声。
  “是你的女朋友,怎么不介绍?”她又说。
  我听了这句话,略为松弛点。
  我说:“我叫薇薇。”
  女郎说,“我是维旭的母亲。”
  我张大了嘴,下巴几乎掉下来,他的母亲!
  但她是这么年轻!
  她看着我微笑。“你们到什么地方去?”
  “到学校把我搁下。”维旭说。
  到学校维旭拉我下车,我说“谢谢你,阿姨。”
  “不用客气。”她说。
  维旭说:“再见。”
  母亲叫住他:“维旭,我们通电话。”
  维旭不回答,鼓着气向前行。
  我惊异的说:“她多么时髦年轻漂亮!而且你跟她长得一模一样!”
  “我并不像她。”
  “你有什么道理生气呢?”我问:“任何人都会以那样的母亲为荣。”
  “因为她不是你的母亲!”
  “张维旭,你这个人好不幼稚,”我说:“你生她气是因为她再婚?还是因为她没有为你牺牲到底,一辈子对着那个令她失望的丈夫?连你自己都承认你父亲不负责任,你这个人!”
  “她令我难为情!”
  “是因为她太漂亮?走出去像你的女朋友?”
  “薇薇!我不想再说下去!”他的脸色铁青。
  我们那天很不愉快,结识两年来,从来没试过那么不开心,我提早回家向妈妈诉苦。
  妈妈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理他的家事作甚?根本与你无关。”
  “我有点喜欢他母亲。”
  “因为她长得漂亮?”
  “是。”我承认,“看上去只三十出头,维旭都廿一岁了,她还保养得那么好,而且生活不是不艰苦的。”
  “你又知道了。”妈妈笑。
  “我知道,”我说,“如果她不争气,对着个不上进的丈夫,一辈子也这么过了,她有种悠然的气质,我喜欢她。”
  不过我并没有再在维旭面前提到她。
  维旭不喜欢。
  我认为一切感情都可以用弗洛依德式的推理而解释。
  维旭爱他的母亲,因此恨她没有守牢他一辈子。他妒忌,没有其它的原因。
  维旭恨她独自漂亮完之后嫁个与他不相干的男人,再继续漂亮下去,她不需要他,所以他恨她。
  维旭很需要他母亲,但是不肯承认,他的脑筋守旧,思想搅不通,他大概还认为女人生了孩子之后,本身的生活宣布完结,他中了粤语片与国语片的毒,认为女人非得守住丈夫儿子苦一辈子不可。
  如果现在我再与别的男孩子去喝茶,维旭会打死我。
  多么认真的一个人。
  他的母亲找到我,约我喝咖啡。
  我欣然赴约,瞒着维旭。
  他母亲的态度很轻快,生活并没有给她形成压力,她的衣着整洁大方,非常考究,三十出头模样,难以想象她有个大学生儿子。
  至少将来嫁了维旭,我与这个婆婆可以交朋友,她不会逼我早上八时半起床服伺茶水。
  “阿姨,”我说:“约我有什么事?”
  “没有事,”她眨眨眼,“有事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我笑。
  “你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嗯?”她若有所思,“我快要抱孙子了?请为我生一个女孙,哈哈哈。”
  她笑起来。
  我涨红了脸。
  她叹口气,“天,时间过得那么快,”她说:“超乎我想象,我要做的事还那么多,人却已经到中年了。”
  “你看上去一点不象中年。”我由衷地说。
  “我觉得自己很像,特别是清早起床的时候,”她又笑,“你们年轻的姑娘不会明白我们的心境。”
  “维旭令你很失望吧?”我问。
  “没有,维旭没有必要做孝顺儿子,一切随他的选择。”她说“我并没有强逼他做什么。”
  “可是他为过份的自由而烦恼呢。”我说。
  “维旭是个奇怪的孩子,”她承认。
  我们一顿茶吃到这里为止,她送我回家。
  以后她也常常打电话来约我,我们渐渐接近,她是一个愉快的女人,很少诉怨,具有童心,很能干。
  我倒是真的喜欢她,其中一点假情都没有。
  妈妈说:“为什么不介绍她给我们?”
  “我提过,她说她不想过份介入维旭的生活。”
  她再婚后并没有孩子,丈夫待她不错,环境也富裕。
  她说:“什么都不伯,最怕穷,小时候不知道,以为总能克服一切,遭尽人白眼之后,才醒悟过来,已是百年身了。维旭不原谅我,我认为并不重要,最重要是我自己站起来了,我有能力可以帮助维旭,相反来说,世人原谅我有什么用呢?难道与儿子日日抱头痛哭便是最好的母亲,我不要做那种母亲。”
  我听着。
  “现在我不一样了,”她说下去,“现在我明白孩子总归要长大,过他自己的生活,他会在伴侣身上找到快乐,我认为他是个负责的人,你不会蹈我不幸的覆辙。”
  “你离婚后的生活很困难?”
  “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提,过去的事不再重要。”
  “你跟维旭说过这些话吗?”我间。
  “跟他说?”她诧异,“他能为我做什么?”
  母子同样的倔强。
  维旭的父亲回港,我要求见他。结果是失望的,我想不止我一个人这么想……如此美妇人竟然会嫁一个褴褛汉子!
  维旭也并不对他父亲有好感。稍微应酬数句,喝杯茶就带我离开约会地点。
  我问:“你真愿意你母亲跟他一辈子?”
  “我知道你怎么想,你在想,鲜花是怎么插到牛粪上去的。”
  “可不是。”我朝他瞪眼。
  “可是她已经嫁了——”维旭的声音软弱下去。
  “她为什么要牺牲一辈子?”我不以为然,“两个不同的人,怎么可以走在一起,错误需要改正,她吃亏已经够大了。”
  维旭挥拳说:“我没有要求被生下来过,从没有!”
  “既来之则安之好不好?”我气,“别胡闹了。”
  维旭陪我坐在校园内。
  我说:“你觉得我母亲是标准女性,是不是?但做标准女性,也需要条件,我父亲事业一向稳定,家中一件不缺,他爱我妈妈,事事以她为重,你可知道,我妈妈中学毕业便结婚,至今未曾在外赚过一毛钱,她可以优悠地做好妈妈好妻子,维旭别太不公平!想想你母亲的困难,你好意思!”
  他低下头。
  “你真无理取闹,造成负担的是你,”我说:“你的学费是谁付的?依我看,你父亲养活自己都成问题,那种蓬头垢面的落魄相,乱博取世人同情——世人看到比他们更沦落的人,有了优越感,于是大发慈悲了,原谅我批评他,我忍不住。”
  “你说得很对,但或许母亲不离开他,他能振作起来。”
  “这是你的假象,他一辈子就那么过了,她离开他,就为了他不思振作,况且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女人的鼓励才能站起来?男人自己没背脊骨?”
  “你们都势利。”维旭说。
  “对我们都是拜金主义的小人,你满意了没有?”我推他一下。
  “他再不争气,还是我的父亲。”
  “谁不让你爱他呢?你不应逼你母亲也爱他。”
  “嘿,”他说:“我不会原谅她。”
  “拉倒,你这个人根本讲不通。”我说。
  那天维旭到我们家来,还是吃了一大碗面,胃口非常好的样子。
  维旭再与我生气,看到爸爸妈妈,他是服服贴贴的。
  我觉得我运气非常好,爸爸上进,妈妈温柔,我不想做维旭,他的矛盾多痛苦。
  与几个女同学说起感情的问题,我坦白的告诉她们,我会跟维旭订婚。
  “维旭的母亲很漂亮。”有人说。
  我说是。
  “他父亲的打扮换个流浪汉,听说是个作家,但是不出名,后来另娶,又生有孩子。”
  “什么?”我跳起来,“谁说的?”
  “不是维旭说的,我们旁听来的。”
  怎么可能,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头一任妻子如此出色,他那么快又能再婚再生子,多么龌龊相。
  女同学说:“如果我丈夫跟我分手,娶个比我差的女人,我会气死。”
  另外一位接着说:“气死未必,我一辈子也再不会提起这件事。”
  她们问我:“维旭家庭背景那么烦,你不怕?”
  “他不与他们来往。”我说。
  “可是终久是父母。”
  “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说:“维旭的优点足以盖过他的缺点,况且那又不是他的过失。”
  当维旭的母亲听到我这么说的时候,她沉思地告诉我:“当年我再婚,人家也这样警告我丈夫,他也说这番话,我想维旭与我都还算幸运。可是你想想,因为一个人的轻率与不负责任,我与维旭的生活都蒙上污点。”她捧着头,“而那个人还到处招摇以弱者姿态出现博取同情。”
  “可是当时你很年轻,阿姨。”
  “算啦,”她笑,“事情已经过去了。”她再三的说。
  “你现在生活安定,我很替你高兴。”我说。
  “可是不一样了,心中有阴影,”她说:“只不过是因为一个人的轻率——”
  维旭是轻率的人吗?
  我想不会。
  她拍拍我的肩膀。
  没隔三天,维旭的父亲上门来。
  他求借。
  数目很小,三千元。
  他给我的感觉是脏,皮鞋好些日子没擦,那么老还穿着条牛仔裤,还是那种廉价的宽脚的,一件俗称飞机恤的外套,衬衫领子卷边,头发一团团打结。
  我从没见过那么潦倒的男人,他歉意地搓着手,脸色灰败,下巴上有零落的胡髭,他跟维旭有关系?连我都不服气,但他偏偏是维旭的父亲。
  他说出他的要求。
  我只替维旭难过。
  爸爸考虑也没考虑,就开出一张支票。
  他瑟缩的走了。
  我们一家三口沉默良久。
  妈妈先开口,“真是……很麻烦。”她说的那么含糊,是怕爸爸责备她势利。
  爸爸说:“薇薇,你都看见了,现在你有选择权,将来可不准埋怨维旭。”
  我说:“我很怕那个人,不过……这与维旭没关系,谁家没有几个不争气的穷亲戚?”
  “好。”爸爸竖起大拇指,“你明白就好。”
  妈妈皱起眉头。
  我说:“妈妈,你不会因此对维旭反感吧?太不公平了。”
  妈妈说:“维旭这孩子可怜。”
  维旭知道这三千元的钱债事,跑来找爸爸,不知怎的,涨红了脸,之后就哭了。
  他一句话说不出来。
  妈妈说:“这孩子,都自己人了,还这么见外。”
  维旭只是哭。
  爸爸说:“喂,英雄有泪不轻弹,喂!”
  我知道维旭流泪的原因,他这些日子的努力,被他父亲一个不负责任的手势,便破坏无遗。
  他抽噎道:“害完母亲,又来害我。”
  我说:“别这样。”
  “我这才知道为什么母亲要生气发怒,他喝了两杯,便取出母亲的旧照片,到处宣扬,以往我只觉得他可怜,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谁与他搭了关系,一辈子不得超生,他把人与人的关系利用得尽了。”
  “想想你母亲……”我说。
  他伏在桌子上,不肯抬头。
  没多久,他母亲来采访爸爸。
  她穿一套灰呢最时髦的套装,裙子是窄的,外套略松,丝衬衫,小绒线背心。
  她礼貌的说:“我来得真是冒昧。”
  我看看她脚上一双漂亮的皮鞋,与纤浓合度的足踝。
  她说:“我来还这个。”她取出一张支票递给爸爸。
  爸爸说:“急什么呢?”
  她说:“维旭的父亲……我想说的是:这些年来,我总是收拾烂摊子,我会负责,对维旭,你们可以放心。”
  妈妈被感动了,她握着她的手,“这是什么话呢。”
  “你们该相信我。”她说:“维旭像我。”
  爸爸说:“不管怎么样,我们薇薇与维旭的事,已成定局,你放心。”
  她点点头。
  隔了一会儿她苦笑说:“我一生最后悔的事,便是生了维旭,当时才十多岁,纯情的开头往往有最不纯情的结局。我辛苦的生他,他辛苦地长大,我当初没嫁到好丈夫,他没有一个好父亲,我们同病相怜。”
  爸爸说:“现在你们比谁都好。”
  维旭的母亲说:“他与你们亲近,你们多照顾他,我无能为力。”
  爸爸说:“我们两夫妻同心合力办事,自然事半功倍,你一个人,要下双倍功夫,已经大不容易了。”
  她仍然笑,喝完一杯茶,就告辞了。
  妈妈事后说什么都不明白当初维旭的父母是怎么结合的。
  “完全不合理。”她说。
  爸爸说:“这种事是很多的,问当事人,他们也不明白,世界上有许多怨偶,我想维旭的母亲也有错,既然比丈夫高出许多,当初不该嫁他。”
  维旭来追问我:“她替父亲付了债?”
  “是的。”我说。
  维旭沉默了。
  “你有个好母亲。”我看他一眼。
  维旭不出声。
  “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我说:“你父亲已经再婚了,是不是?”
  “是的。”
  “还生了孩子?”
  “是的。那是一个东歪西倒的孩子,他母亲是那种欢场女子,没有知识。”
  “你父亲是个奇怪的人。”
  “我不想告诉你,怕你看低我。”他捧着头。
  “这关你什么事?”我说:“别傻了。”
  “将来要是他来缠着我们不放,怎么办?”维旭绝望的问。
  我笑嘻嘻说:“你放心,只要你授权,让我来把他赶走好了。”
  维旭握住我的手,欲言还休。
  “咦,”我说:“别再哭,我最怕看见别人哭。”
  后来我们就订婚了。
  爸爸请了维旭的母亲。
  他跟维旭说:“我作主张请了她,她是我朋友,也是你母亲,你再不高兴,也得给我一个面子。”
  维旭哽咽,“是……是的。”
  我鄙夷的说:“瞧他这样子,不知是那一种情意结作祟。”
  妈妈说:“薇薇,你再胡搅!”
  那一日妈妈做了一整桌的菜,维旭的母亲独自出席,她穿一件丝棉袄,灰色起云头暗花,滚深紫色与银灰双边,面孔上略化了妆,十分明艳,因长得像维旭,看上去就如两姊弟一般。
  维旭看见他母亲,有点不自然,坐在一边不出声。
  他母亲并不介意,落落大方的与我们说话。
  “我买了件纪念品,”她说:“不成敬意。”她递给我一个指环盒子。
  我打开盒子一看,是一只小小的钻石戒子,钻石很小,只三十分左右,但是十分精致,我马上戴上了。
  妈妈说:“很好看,完全适合薇薇的口味。”
  她笑笑,不出声。
  大家帮忙开饭,吃得很多。
  饭后坐在一起喝咖啡。
  维旭忽然走到他母亲跟前去,“你——你好吗?”他声音颤抖着。
  他母亲若无其事地,用很平静的声调说:“还好,你呢?”仿佛跟阔别多年的老朋友说话。
  “你婚后——没有孩子?”维旭问。
  “孩子?你不是我孩子吗?”她问。
  维旭低下头。
  她温和的说:“你有空可以来看我们,我丈夫对我很好,我们平常也很空闲,他喜欢下棋,就愁没对手。”
  整间屋子都静下来,我们听着他们的对白。
  他说下去,“听说你功课很好。”
  维旭说:“马马虎虎。”
  “订了婚就是大人了,好好对薇薇。”
  “我懂得。”他说。
  后来她告辞,爸爸要送她,她说:“我丈夫会来接我。”
  我拉拉维旭,我们一齐送她到门口,没等一会儿,一辆小小的日本车开过来停下,一位长得很端正的中年人下车与我们打招呼。
  她为我们介绍,然后跟他走了。
  我问维旭:“我们几时到她家去?别告诉我你没她的电话号码。”
  维旭问:“你认为她漂亮吗?”
  “最漂亮的母亲,”我说:“做人特别漂亮。”
  “唔,她很强壮。”
  “这年头,不能太苛求,那么样的母亲,打了灯笼没处找。”
  “她不像母亲,”维旭说:“她最多只像一个朋友。”
  妈妈说:“身上满是油腻味的才是母亲,像我,唠叨的才是母亲,像我,不会赚钱才是母亲,像我。”
  爸爸说:“我们还是讨论孩子们的婚期吧。”
  我说:“要是我们有了孩子,她就是祖母了,天底下怎么有那样的祖母呢?我想象不出,太难为情了。”
  我们一起笑。

男友
  任何人看见我,不问:“好不好?”他们问:“几时结婚?”
  渐渐这件变成了无形的压力,令我困惑。
  后来连我十五岁的侄女儿都说:“你没有男朋友?唉呀,怎么会?”
  朋友们都追问:“到底要怎么样的男朋友?给你介绍,你以为青春能延续多久?你都廿七岁了,照上一代标准,早就变烂茶渣了,现在才充着做时代女性。”
  “我不担心那个。”我说。
  小黄说:“不敢担心是真。”
  我说,“你算了吧你!你是泥菩萨,还充恋爱问题专家呢,不要脸,才离婚离得焦头烂额的。”
  小林问:“你不怕寂寞?”
  “我不怕。”
  他老婆嘉丽丝说:“凡事有人商量,总比较好点。”
  我说:“上哪儿去找那么一个人。”
  咪咪说:“你不去找而已,要不就嫌一班男孩子俗气。”
  我说:“与你们又成了兄弟姊妹一样。”我笑了。
  “有什么条件?说出来听听。”
  我说:“诚意,要有诚意。”
  平常做人已经太虚伪了,感情要真挚。
  真有那么多没诚意的男女。
  一男一女约了我吃饭,那女孩子心想,要不让我付账,要不让那个男人做瘟生,反正要她掏腰包,她是不干的。
  结果她早到,叫了一桌菜,她男友随后来,又再叫一桌菜,付账的时候。两人一齐对我说:“谢谢。”
  结果他们俩并没有在一起,算盘太精刮了。
  这就是没诚意。
  我问,“有什么好的男孩子?”
  “你要求太高,本身不过略具姿色,又要人家有文凭,又要懂得看红楼梦,多噜苏。”小林撇撇嘴。
  周末约了嘉丽丝与咪咪吃饭,饭后吸一枝烟,坐着看电视。
  我们在看一个香烟广告。
  我顺手一指说:“那个男孩子不错。”
  “谁?”咪咪。
  “那个,你看。”
  广告中的男孩子一边开车一边掏出香烟,深深吸一口,字幕打出来,他随着一首轻快的音乐把车停下来,让一个金发女郎上车,扬长而去。
  嘉丽丝问:“他?”
  “为什么不?”我说:“身体健康,一张端正暖性的面孔,很潇洒的神情。”
  咪咪像是遇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呵哈呵哈的弯下了腰。
  我骂她,“你这个十三点。”
  咪咪说,“唉呀,我服了你,什么人不好喜欢,竟看中了广告男郎,发神经。”
  “没有这回事,”我说:“我只不过随便举一个例子,况且你管人家干哪一行,只要有诚意就是了。”
  咪咪说:“有诚意便可以牛衣对泣?”
  我说,他对我有诚意,自然不想我吃苦,当然会拼命赚了钱来养活我。”
  嘉丽丝说:“我倒蛮喜欢她的态度,宁缺毋滥。”
  那天告别以后,我把整件事忘了。
  隔了几乎一个月,咪咪忽然摸到我公寓来。
  她说,“给你带来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我问。
  “你知道那个广告?”
  “什么广告?”我莫名其妙的问。
  “那个香烟广告中的男孩子。”
  “是。”我说:“怎么样,现在又有两个新欢,一个是坐帆船的,另一个骑马。”
  “我有个亲戚是做广告行业的,他帮我去打听那个人的来龙去脉。”
  “是吗?”我笑问:“真要为我介绍男朋友?”
  咪咪说:“不错他长得很好,但我担心他不会有脑袋,”她指指头,“这种男人只有一个壳子,没味道,长久相处你就知道了。”
  “人家眼睛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笑:“也许早已结了婚,也许有女朋友。”
  咪咪说:“香港能够有多大?你放心,一下子便查得他一清二楚。”
  “拜托你了。”我轻描淡写地,并不认真。
  “你不当一会事,我可不替你瞎忙瞎起劲。”咪咪推我一下。
  “你想我怎么样?”我无可奈何的说:“马上患花痴症?”
  “等着我的好消息。”她向我挤挤眼。
  她一阵风似的来,又一阵风似的走了。
  我叹口气。
  那夜我九点锺就上床睡觉,侄女儿打电话来,说半天,然后问:“你还没到七十岁,这么早就上床睡了?”
  我说:“因为我很累,我白天要工作十小时,不比你,衣食住行都由爹娘包起,什么都不必担心,因此精力无穷。”
  她说:“可是你也过过那种日子呀,为什么那个时候你没有努力找男朋友?”
  “我在找,我在找,你别担心。”我说。
  嘉丽丝与小林这一对听了闲言闲语,连忙约我吃茶。
  小林说:“听说你与一个拍广告的男人在一起,这种人是不可靠的,你要三思而行,阴沟里翻船划不来,你有正当职业……我知道这一行多滑头,我自己便是广告人。”
  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说我已经跟这个人生了孩子呢?”我气结:“我根本不认识他……”
  小林连忙又说,“是不是?没吃羊肉就已经一身骚。”
  嘉丽丝问:“你到底与他怎么样?”
  “谁呀?谁跟谁怎么样?”我怪叫起来。
  嘉丽丝作一个了解状说:“我们是这么久的朋友了,凡事有商有量,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你别刚愎自用好不好?”
  我忍住气说:“听我讲好不好?你们两人请压抑一下澎湃的热情,听我讲清楚。”
  “说呀。”
  “我还没有机会认识这个男人,咪咪有一个干广告的朋友,正在打听他的姓名住址,你们别开始幻想好不好?”
  嘉题丝松口气随即以非常非常失望的语气说:“怎么,进展得这么慢?”
  我问:“你们在等一场好戏是不是?”
  他们一付拭目以待的样子。
  我摊摊手,“令你们失望了。”我说。
  “别客气,”嘉丽丝,“只怕你不肯把这出剧演下去。”
  “有你们这样的朋友,谁还需要敌人呢?”
  “啊,话不能这样讲,”嘉丽丝说:“我们是真心为你好,咪咪专门做这种事,介绍乱七八糟的人给你。”
  我说:“别紧张,多认识一个朋友有什么坏?”
  小林说,“女人在恋爱中,是不可理喻的。”
  他们双双告辞后,我扭开电视,又看到那广告中相熟的面孔。
  我心想…这个倒霉的男人,不晓得知不知有这么多人在谈论他。
  或许他只是一个言语无味的男人,虚有其表。
  或许他只喜欢追求小明星小歌星。
  或许他不务正业,一辈子就靠拍拍广告混着过,年老的时候无以为生。
  这些都有可能。
  我太过虑,我甚至不认识他,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即使他是一个很浪荡的人,那也是他的事,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我又多叹一口气,这算是什么呢,为一个不相干的男人担心。
  咪咪隔了几天又打电话来。她约我出去吃茶。
  我说:“咪咪,我没有时间,有什么话现在说吧。”
  “反正也不是好消息,省你走一趟,也罢,那个男孩子不是香港人他是美籍华人,都不会说中文,住洛杉矶,我见没希望了,也没问姓名——除非你打算到美国去。”
  我笑,“不可能,我并不喜欢美国生活。”
  咪咪惋惜,“说不定他就在找你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
  我说:“没关系,谢你了。”
  “他与香烟公司签了长约,以后所有广告都由他‘主演’,你别说,看顺了眼,我觉得他有种健康活泼的气质,这种男人即使跟他流落荒岛做鲁宾逊,也蛮有趣。”
  “说不定他偏偏染有何芙蓉癖。”我哈哈笑。
  咪咪问:“你没有看过那套五粒星洋酒广告?那个男的也不错——还有,法国金笔那个男生据说还没女朋友。”
  “咪咪,算啦。”
  “怎么你放弃了?”
  “我没有放弃,只不过别在这件事上做文章了。”
  “周末你干什么?”
  “与同事吃午饭,然后逛公司。”
  “多无聊。”咪咪说:“你多久没穿跳舞裙子了?那么一付好身材,白白的浪费掉。多久没到浅水湾酒店看影树走沙滩?多久没到一爿好的法国餐厅吃烛光晚餐?多久没有人向你低低的说‘你今天真美?’多久——”
  我笑:“多久没收到花束糖果了?多久没人轻轻的抚摸我的头发了……别再说下去,我都快哭了。”
  “你这个人活该寂寞!”她咀咒我:“你并不担心忧虑,告诉你,假如你不帮助自己,别人帮不了你。”
  “我担心,我为什么不担心?”我说:“我很失望那位男士不是香港居民,真的!”
  “你听上去一点不忧虑。”她挂了电话。
  我耸耸肩。
  可是我工作太忙,每天回到写字楼,简直不敢坐不来,因为一坐下便要开始工作,我情愿稍站一会儿,松口气再说。
  我没有时间感到寂寞。
  寂寞是很奢侈的一回事,职业妇女天天七点钟跳起床来化妆穿衣出门,姥姥也没时间寂寞。
  家庭妇女忙生孩子,与丈夫没对白就多生一个,也没有空寂寞。
  唉。寂寞。
  周末起床,已是下午二时,我忙着做茶夹三文治,休息够了便想到街上逛,到处打电话给人,一边看早报。
  嘉丽丝气道:“今天是我们结婚纪念日,没你的份,早不问,显得你没诚意。”
  “顺道带我一道去。”我说。
  “不行!找个老公嫁掉,日日陪着你,不是更好?”
  “我又不要天天有人陪,我只想星期日下午有人陪。”
  “登报征求吧。”她摔电话。
  “喂,喂!”我无可奈何的放下电话。
  我继续看报纸。
  电话铃又响,我拾起听筒。
  嘉丽丝的声音:“你反正有空,帮我们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说:“不见得有什么好带挈。”
  “啊,是这样的,我们早就计划好周末该做什么,可是小林的老板叫他去接飞机,我们忽然想到了你。”
  “忽然想到了我。”我苦笑,“谢谢你。”
  “为我们做件好事行不行?我们把那个客户的姓名告诉你,四点钟的飞机,你赶快,乖一点。”
  “真会使人。”我问:“叫什么名字?”
  “苏安东尼。”她说。
  我啼笑皆非。“这是中国人吗?”
  “是,不会说中文的中国人。”
  “四点钟的飞机?”我问。
  “你真是一个宝贝,”嘉丽丝说:“我与小林都感激你,记得,泛美班机,接到了送他上计程车便是。”
  “OK。”我说:“记得报答我。”
  她笑:“你这个小人。”
  我看看钟。
  好吧,助人为快乐之本,反正有的是时间。
  我用一张白纸写上这个人的英文名字,站在飞机场出口处,等他出来。
  四点钟的班机,我想:大把时间。
  然后我站了半小时。飞机误点?我去查,没有,飞机提早到达,事实上全世界的人已经走清。
  该死,我想,嘉丽丝会咀咒得我十世不得超生。
  刚在心焦,有人在我肩膀上一拍,我转过头去,一个高大漂亮的男人站在我身后笑。
  一切高大漂亮的男人都有点面熟,不知是在哪部影片中见过似的,我也不在意。
  “我是安东尼,你在找的人,你是堂煌广告公司的代表?”
  “我并不是,”我说:“我只负责接你的飞机。”
  “好得很。”他说:“你已经接到我了,打算怎么样?”
  “送你上计程车,”我说:“他们会与你通电话。”
  “他们是谁?”他间。
  “他们是堂煌广告公司的人。”
  “你真是把我搅糊涂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是,你就这样把我扔下不顾?”
  “你希望我怎么样?”我竖起两条眉毛。
  我听说过广告这个行业是著名的臭,女职员或许要陪客人的,我不想淌这个混水,因此马上戒备。
  “你误会了!”他举起双手,像投降一般,“本来公司通知我,来接我的人姓林。”
  “他没有空,今天是他的结婚纪念日,他怎么能够跑出来?我是他的生死之交,我替他来的。”
  “原来如此。”
  “嗨!”我忽然想起,“你的中文说得不错。”
  “我是中国人。”
  “可是他们说你不会说中文。”我说。
  他苦笑一下,提起行李。
  计程车的人龙三十尺长。
  我说:“算了,我开车送你。”
  “送我上哪里?”他问。
  “酒店。”我说。
  “什么酒店?”
  “什么?”我跳起来,“你不知道什么酒店?”
  “我自然不知道,有一个姓林的人会替我安排,我不是跟你说清楚了吗?”
  “你不必对我叫,上车吧。”真是一场糊涂。
  “我并没有叫。”他闷闷不乐。
  “我替你订酒店吧。”我说。
  “谢谢你。”他一路维持沉默。
  他的面孔真熟,我想: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但是哪里呢?
  我问:“你干哪一行?”
  “广告。”他说。
  “啊,你是老板?”
  “小小的老板,微不足道,所以才得到这种待遇。”他诉苦。
  我笑,“别担心,我总会替你找到睡觉的地方。”
  “谢谢。”
  我把他放在一个咖啡室里,每间酒店打过去,可是都住满了人,一间空房都没有。”
  一小时下来,他几乎精神崩溃。
  他说“小姐,我在飞机上已有廿二小时,我口渴我疲倦,我想淋一个浴,休息一下,小姐,请你救救我。”
  “我也够累的!”我大声说:“这件事根本与我无关,看,我没联络到小林他们,这不是我的错。”
  “我知道了。”他抬起布满红筋的眼睛。
  我觉得他好可怜,于是说:“你有否身份证明书?”
  “干么?”他问。
  “看清楚你的底子之后让你到我家去休息。”我说。
  他将他所有的文件交给我,然后说:“小姐,你是一个仁慈的人,我将会永远感激你。”
  “你言重了。”我微笑说,
  我把车驶到家去,他在车厢后面睡着了。
  我大喝一声,把他惊醒。
  他一到我家便坐下来解领带脱外套,我也任得他,这是香港著名的一个黄梅天,我看他混身都发腻了。
  我问:“要不要淋一个浴?我给你倒一杯冰冻啤酒。”
  “你就是天使!”他感激涕零。
  我把毛巾牙刷肥皂指给他看,他自行李箱子内取出替换衣裳,便进去浴间。
  我替他做一个简单的水果沙拉加一杯啤酒,他出来一看到,瞳孔发亮,他说:“你便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对象。”
  因为一杯啤酒与一个沙拉?
  他狠吞虎咽地吃。
  我说:“一会儿我再替你找小林。”
  “是是。”他饮着啤酒。
  我说:“我再跟你去瞧瞧还有没有啤酒。”
  等我自厨房拿了啤酒出来,看见他躺在我的沙发上。
  他睡着了!
  我说:“喂!你不能在我家睡觉!喂。”
  我踢他的屁股。
  他动也不动,鼻子发出鼾声;“呼,呼。”
  我嚷:“起来!起来。”
  他没有反应。
  我啼笑皆非,这汉子体重起码有一百六十磅,我又拉他不动,现在如果有什么人到我家来看到他躺在这里,我一世的英名也就扫地了。
  都是小林两夫妻害的。
  我恶向胆边生,赶紧打电话到林家,他们家的录音带说:“林氏夫妇今天结婚纪念日,外出庆祝,有什么重要的事,请留话。”
  我大叫:“混球!把客人扔在飞机场,混球——”
  录音带中止了,我生气,又再拨电话这样断断续续的把他们两夫妻臭骂一顿。
  我挂上电话,看着沙发上的客人,无可奈何。
  他睡得像一头猪似的。
  我把碗筷洗干净之后,到房间躺着看武侠小说,看完厚厚的一套书,天早黑了。
  我到厨房为自己做晚餐,一下子就把饭炒得香气扑鼻。
  那混小子仍然在睡,双腿蜷缩在沙发上,比起飞机上,那是太舒服了。
  我一边看电视中的足球赛,一边吃饭,津津有味。
  有种奇异的感觉,我从来未曾在男人身旁看过电视,只觉有种安全感。
  因为他躺在沙发上,我只好坐地下,把头枕他大腿上,他大腿结实有力,比任何椅垫都写意。
  我搔搔头皮。
  也许屋子里真需要一个男人。
  球赛到下半场三比〇的时候,他转了个身,呻吟一声,我在那里起劲的嚷:“加把油!对,踢啊!都是死人吗?”我挥拳助阵。
  结果三比一,力挽狂澜无效,我拥护的那一队终于输了。
  大个子慢慢靠起身子来,糊里糊涂的问:“我在哪里?嘎?我在哪里?”
  我看他一眼?“你在阿拉伯后宫,已被油王收为爱妃。”
  他笑,“老天!”
  “你睡够了?”
  “嗯。”他伸一个懒腰,取过香烟,点起一枝。
  刚巧电视播出那只香烟广告,我看看他,再看看电视,呆住了。
  我说:“看!”
  他瞥到自己往广告中出现,马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一边问:“拍得不错吧,是我自编自导自演兼制片。”
  “你是那家伙?”我问。
  “是呀。”
  是呀,为什么我没发觉?这广告我已看过无数次。
  我说:“你本人比上镜头好看。”
  “为什么?”
  “本人很爽快很随和,广告中太神气太威风。”
  他笑,随即问我:“姓林的他们还没回来?”
  “没有。”我说。
  “反正明天我上他公司去找他也行。”
  “可是你今天晚上睡哪儿?”我担心地问。
  “睡你这里不行?”
  “对不起,”我说:“我不能那么做。”
  他点点头,“我很明白。”
  “或许我们可以试一试小公寓。”
  “我不去,有臭虫。”他笑。
  “别这样好不好?”我也笑。
  我很想说出本来另一个朋友想把他介绍给我的故事,但终于没开口。
  “我请你出去吃饭,来。”他说。
  “我已经吃过。”我说。
  “没关系,陪我喝咖啡。”
  “好。”我终于说。
  我与他吃了晚饭,顺便逛逛香港,在山顶,浓雾弥漫,他说:“这种天气,实在忍不住兴起结婚的念头来。”
  我取笑他:“浓雾天想结婚,雾散了怎么办?瞎浪漫。”
  他微笑。
  他是个很有气质的英俊男人,最重要的是,他并不自觉英俊。
  我看着他,原来咪咪要为我介绍的人就是他,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太妙了。
  他比我们想象中的好,至少与他在一起舒服,自在,无拘无束。
  午夜十二点正,我拨一个电话到林家,终于有人来接听。
  我冷笑道:“在接吻吗?”
  “喂,你在哪里?电话打到你家去没有人。”小林急。
  “我们在山顶流浪!”
  “我为他订了希尔顿,真抱歉,忘记跟你说,这次我可惨了——”
  “你惨?”我再冷笑,把小林冷进冰箱里去,“我们怎么办?”
  “我想我已经失去这个客人,明天见了老板,死无葬舟之地,我马上出来接他,你们别动。”
  “好,限你廿分钟赶到,山顶旧咖啡厅。”
  但是安东尼怪我,他问:“你为什么叫他来,我不需要他,我自己懂得到希尔顿。”
  我笑:“他需要你。”
  “不要紧,我不会怪他,生意毫无问题。他做了件好事——我因此认识了你。”
  我抱住双臂,看着他笑。
  “首先,”我说,“你要把中文名字告诉我。”
  “自然。”他说:“苏震佳。”
  我伸出手,“你好你好。”
  他微笑,“我明天能约你吃晚饭吗?”
  “自然?”我说。
  我心中在想,如果鬼灵精侄女儿再打电话来,我可以跟他说:“有人约会我。”
  他点起一枝烟。
  奇怪,就是因为那个广告——
  小林的车子赶到了。
  他奔出来与苏震佳握手,道歉,他送他到酒店。
  我回家。
  多少年心情未曾这么好过了。
  我吹着口哨,打开衣柜,不知为什么,把跳舞的裙子都取出来查看。
  忽然电话响了,我连忙接听。
  是苏的声音,他说:“还没睡?”
  “马上睡了。”
  “记得,明天有我的约会。”
  我快乐的说:“是,我会记得。”
  自然记得。

偶遇
  雅伦冯是张太太张先生介绍我认识的。
  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那种在殖民地受教育,打幼稚园起就得讲英文,一帆风顺到香港大学,考到硕士,在政府机关找到所谓一份高薪的工作,非常年轻有为的样子,开着一部日本房车进出上班,日日如是,可是生活得很起劲。
  中国不是因为他们而强的。
  我最不喜欢这种男人,一点出息都没有,缺乏气质,也许他是牛头角顺嫂心目中的乘龙快婿,但对于我,他什么也不是。
  况且那日雅伦冯带着他的女友丽丝一起赴会。
  丽丝是一个小巧的女孩子,五官端正,称得上漂亮,也颇能说几句笑话,可是她没有那种阳光空气,大地芬芳的味道。
  香港土产。我想。
  张先生他们很客气,可是我仍然觉得闷。
  张说:“小白老说找不到男朋友,别太挑剔好不好?”
  我笑笑。
  我怎么挑剔?我当时想,旨趣不同的人不能够在一起,譬如说我看上了雅伦冯这个人,他也未必会喜欢我。
  张又对雅伦冯说:“他们艺术学生,就是这样子,浪漫不羁,成天披着长头发穿双凉鞋晒太阳,要不就雨中散步,很不负责任的一种态度,却又瞧不起我们这一群‘普通人’。”张笑了。
  我白张一眼。
  张太太说:“她还算是好的,就是那把头发惊人点,”她摸我的长发,“天然这么鬈,天天怎么梳擦呢?一大把熨过的稻草似的。”
  丽丝说:“不少人特别去理发店做成这个样子呢,很流行。”她停一下好奇的问:“白小姐你干哪一行?”
  “我画画。”我说:“必要时也画帆船与蛋家妇女。”
  雅伦冯听了笑出来。
  “听她的!”张说:“她取笑香港的文化呢,她住巴黎,回来分遗产,没多久又回去过她那红酒面包的日子,她是闲云野鹤。”
  张太太说:“小白有很精明的头脑,她在巴黎有一爿店。”
  我问:“你们呢?你们俩做什么?”
  丽丝答:“我与雅伦是同事,同在政府机构做行政工作。”
  张太太说:“他们是大学同学。”
  我忽然失口说:“那不是惨过结婚?”
  室内一片静默,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走到露台去独自坐着。
  人生要过得丰富,因为我们只能活一次,住在香港,生活圈子已经够狭窄,那还仿佛不够,还得与同学恋爱,与同事结婚,彼此困死在一起,这样子单调的生活,我不能想象乏味到什么地步,换了是我,要做恶梦的。
  张轻声责备我:“你怎么说这种话?得罪人的。”
  我吐吐舌头,耸耸肩。
  “你自己是个吉卜赛,不能要求每个人像你,你要尊重别人的全活方式。”
  “是,先生。”我说。
  “去你的。”
  这便是我认识雅伦冯的过程。
  没想到他会打电话给我。
  那天我在洗头,正使劲地擦头发,他电话来了。
  我没弄清楚他是谁,态度很坏。
  他说:“我是雅伦。”
  “雅伦谁?一百个雅伦。”我很不客气。
  “我是张的朋友,记得吗?”他问:“我在你楼下,张托我拿点东西给你,能上来吗?”
  “哦,当然,”我说:“三楼。”
  我不是不喜欢他,我只是对他没有印象。
  他上来了,手中拿着两张画,一张是我在找的双色木刻的“升官发财”图。
  我很高兴欢呼起来,马上因此对他青睐有加。
  我坐在阳光下晒干头发,一边与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他喝着啤酒,有种异样的兴奋。
  我说:“你们也许看我不入眼,张说我不负责任,在你们心目中,我必然是个散漫任性逸乐可耻的人。”我忍不住仰起头大笑起来,“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呢!”
  他说:“‘你们’,你口中的‘你们’是些什么人?”
  “你们呀,你与丽丝——丽丝怎么没来?”
  “她有事。”
  “请恕我直言,你们好比笼中鸟,一半是不能飞,一半是不愿飞,将来结婚生子,子女大了也念港大依着父母的老路走,在政府机关找工作做。我不是劝你们背个包袱去流浪——那是很俗的事——可是为什么不丰富人生呢?你们是那种念了一科食物营养学博士,便自以为有权把曹雪芹当作一种苹果批的人。你们与你们的朋友,香港充满了‘你们’,周末搓小麻将,到茶楼喝茶买金子储蓄,闲时为到欧洲而上欧洲,太可怕了。”
  雅伦冯跳起来,“小姐你未免太不公平,你所看不起的人正是香港的中上阶级!老实说:你们这种自以为是的艺术家,故作潇洒,不务正业,不外仗着家
  中有几个钱,便恶形恶状地讽刺人批评人,势利!”
  我瞪着他。
  “人人象你这么漂亮地生活,小姐,谁扫垃圾?谁坐银行?谁管店铺,你太不合理,太自以为超然!”
  我把头发一甩,“不跟你说了。”
  “嘿!辞穷了。”
  我夷然说:“你们这种殖民地做官的,自然有种奴才气,有机会便在市民头上发泄。”
  “人身攻击!”他说。
  我斜斜地看着他,一边梳通了头发,打成粗辫子。
  没想到他居然有胆与我吵一架。
  “请你吃饭。”他说。
  “我才不要让朋友看见我跟你这种人走在一起。”我说。
  “你是艺术家,何必管旁人说些什么闲话?”
  我气结。我说:“只怕你女友丽丝不饶我。”
  结果我还是跟他走了。
  我也不明白这件事。
  他的头发太长,他的领带太花,他的鞋子没擦好,他的车子太保守,他的出身与背境都太普通……
  但是他说话有一种神采,我必需承认他有幽默感而且敢打击我。
  像他说:“威尔斯亲王追求你,你还嫌他老土。”
  或:“你们这种留学生,学了几句胡语,爬上墙头骂汉人。”
  甚至如:“说话这么刻薄,当心下拔舌地狱。”
  没到一个月,他全部缺点都被那一份神采所掩盖。
  我相当享受与他交谈。
  可是丽丝很快发觉我对冯有好感,她的态度自然地恶劣起来。
  她真狭窄,不见得我会勾引每一个谈得来的男人。
  我一笑置之,告诉张,下次他请客,有我就不必叫丽丝,有丽丝就不必唤我。
  张的幽默感一向是很丰富的。他问:“既生瑜,何生亮?”
  “她还想跟我作一时之瑜亮呢,做梦!”我自鼻子里哼出来。
  张说:“啊,没想到你与她齐为雅伦冯争风。”
  “这种话你少说!”我狠狠道:“我不爱听。”
  “你是大小姐,她也是大小姐,都是自尊自大的角色,唯一的办法是别把你们两个人摆在一起。”
  我转头走开。
  那一夜睡不着,自己检讨自己,很觉不对。艺术家要有风度,我又不是爱上了雅伦冯。
  再见到冯的时候,我笑着说:“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那小器的女朋友呢?”说了又后悔,我这么轻佻,他会误会。
  “她耽会儿来。”他说。
  “啊。”我说:“那我早点走。”这话说得更错,我的面孔涨红了。
  冯递给我很奇异的目光。
  我把正经事办妥后,便收拾行李打算回巴黎。空闲时间不外是泡在集古斋与嗥罗街。
  我找到不少好的货色,都钉在箱子中预备海运。
  没想到丽丝会来找我谈判。
  她穿着一套很拘谨的尼龙女裙,颜色很鲜艳,一看便知道是新衣服。脸上粉虽然多一点,可是仍不失为娇悄那类,如果我有她那个容貌,我一定善于表现优点,不会像她那么保守。
  我开门给她的时候很诧异,不知她有何贵干。但我还是请她坐下,问她要喝什么。
  “有什么事吗?”我问她。必然是有事的。
  她说:“我认识雅伦已经十年了。”
  “真的吗?”我嬉皮笑脸的说:“我听说过,你们是中学的同学。”
  “你知道就好,为什么要介入我们之间做第三者?”
  我瞪着丽丝,我呆住了,因为没有想到她竟会如此闭塞。
  我问:“你认为我是第三者?”
  “是。”她固执。
  “有什么根据?”我问。
  “雅伦常常提着你。”她说。
  “你认为完全是我的错?你真的这么天真?认为只要第三者愿意在这世界上消失,你们两人就会和好如初?”我咄咄逼人,“你真的这么想?你是个大学生,你在政府机关中身居要职,你怎么蠢得像乡下婆子?你为什么不纠众来拆小公馆,丽丝我真替你难为情,你的思想是怎么搅的?”
  丽丝苍白着脸,“我——”
  “我不是第三者,你知道我不会拆散你们的婚姻,”我夷然,“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要嫁你那雅伦冯—雅伦冯!连中文名字都没有的人。”
  “那么你更应该离开他!”丽丝说。,
  “我根本没有跟他在一起过!”我怪叫,“从来不会!你这个可增的女人,我真的很生气,你太丢脸了,快快走,我不想与你多说话。”
  “你一定要答应我,以后不见雅伦。”她继续噜苏。
  “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是谁?竟来告诉我该怎么做!”我拉开了大门,“快走!”
  她气鼓鼓的走,转过头来说:“你将来是会有报应的。”
  我大力拍上门。
  中国妇女是永远不会抬头的了。像丽丝这种时代女性,管不住男朋友——根本男朋友是不应“管”的——尚且随便跑到别人家里,恐吓别人会下地狱之类,老式妇女不知会吵到什么地步。
  丽丝的原因是:她认识雅伦冯已经十年了。
  可怜的雅伦冯,他的日子不会好过。
  我不是不喜欢他,他的谈吐不坏。我会承认他是一个朋友,那是在丽丝令我彻底失望之前。
  我忍不住把整件事告诉张。
  张感叹的说:“傻,真傻,她心里害怕,是以有这种失常的举止。”
  “她以为我会怎么样?忽然良心发现,对住她痛哭忏悔,然后发誓不见雅伦冯?可是天下尚且有许多别的女人,她不能老把人当狐狸精呀。”张苦笑。
  “她未必是这么想,不过她一开头便把你当假想敌。”张说。
  “我下个星期便动身到巴黎。”我说:“各位放心。”
  “既然如此,我也劝你别再见雅伦冯。”张忽然说。
  我勃然大怒,“连你都这么说,我认错人了!”
  “小白,你自己的思想先进,不能勉强别人也跟着你的步伐走,那是不公平的。”
  “物必自腐然后虫生,依我的标准,如果男朋友的目光落在别人的身上,已经可以说再见,你不是打算告诉我,他们两个还可以结婚,还能白头偕老吧?”我愤慨地拂袖而起。
  “各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小白!”
  “嘿。”我说:“这种乡下人!”
  “既然如此,你就别夹在人家当中!”张说。
  我气得脸都涨红了,我说:“好得很,你们这一伙根本不是我的同路人,我们到此为止。”
  我以后都不肯再见张氏夫妇。
  真没想到他们原来也只是敷衍我,一有考验,立刻原形毕露。
  我很心灰,要寻个知己,谈何容易。
  他们早已把帽子套在我头上,认定我是罪魁。如果我一时气不过,跑去逗雅伦冯,我就是个天生的贱女人——他们猜得一点不错。如果我从此不见雅伦冯,他们也不会看好我——我是知难而退的小人,他们是真金不怕红炉火的情侣。
  天下竟有这种人,专门找无辜的旁人来做他们刻板生活的插曲。
  不过我还是碰见雅伦冯了,不是我的错。
  我在大会堂看画展,是他在身后把我叫住的。
  我见是他,一股恶气全出在他头上,顿时一声冷笑,也不招呼。
  “对不起。”他连忙说:“对不起。”
  我说:“有些人谈恋爱就是这样,将姨妈姑爹的势力都扯将出来,采取大包围政策,怎么,什么时候请喜酒?恭喜你娶得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
  “我们已经分手了。”他很快的说。
  我倒怔在那里。
  “分手?”我问:“你误了她十年青春——分手了?她没跟你拼命?”
  “我已经向你道了歉,我们不要再说下去可好?”
  我沉默。
  没想到他们这样就分了手,十分意外。
  我与他在路上并肩走了一段路,我忽然问:“你要不要上我家来,我买了各种肉类与菜类,可以做火锅吃。”
  “你会做菜?”
  “为什么不会?”我反问:“我又没有丫头老妈子跟着我上欧洲,你别荒谬。”
  他到我家,我招呼他坐,不知怎地,我有点内疚,老是觉得他与丽丝之间无疾而终,是因为我的缘故,连我自己都这么想,可见事出有因。
  他很沉默,静静喝着啤酒,我把冰冻羊肉用机器切片,菜洗干净,取出调味品,插上电炉,我说“好了,开动吧。”
  他吃了很多,满脸红光的样子有一种憨态,孩子似的高兴。
  这一顿能够补偿什么呢,他失去了多年的女友,我不能帮助他。
  终于他问我:“小白,如果我向你求婚,你是否会答尤?”
  我说:“冯,我不想给你任何幻象,我不会嫁给你。”
  “为什么?我的条件不错。”他说。
  “各人的要求不一样。”
  “你要求什么?”他慨然问。
  “自由与美丽的生活,全世界无牵无挂的漫游。相敬相爱……”
  “你看香烟广告看得太多了!”他说。
  “或许是。”我微笑,“但你是一个公务员,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千篇一律的模式,你那些亲戚朋友的要求也跟你一样的苦闷,我不会快乐我不属你们,你们也不属于我,是不是?”
  “不是!”他赌气的说。
  “你仔细想清楚。我这个女人,心中没有习俗不过年不过节,不招呼亲友,不顾别人说什么,没有正当职业,行为吊儿郎当……像我这样的一块云,根本不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明白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迁就你?”他问
  “那多痛苦。”我说:“难道你半夜不睡,陪我作画?你要上班。难道你每年放三个月假,到巴黎找我?冯,听我的话,我们永远走不到一起。”我很抱歉。
  “你能否放弃一点自我?”他问:“你不能到五十岁都是一双球鞋,一条灯芯绒裤子!你有无想过将来?”
  “为什么一定要嫁你?”我问。
  “因为我不喜欢露水关系!”他说:“我尊重你。”
  “谢谢。”我说:“冯,我很感激你这番情意。”
  “你愿意留下来考虑一下吗?”他追问。
  我沉吟,“也许我可以过了年才走。”
  他深深叹一口气。
  我蹲在他身边,“你喜欢我什么?”
  “我爱你。”他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爱上你,也许就是你那身吉卜赛裙子,也许是你的气质,也许我有被虐狂,我不知道,可是与你在一起我有说不尽的话,我居然很快乐。”
  我说:“冯雅伦,这是我近年来听过的话中最好的,谢谢你。”
  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
  他的头发还是太长,领带还是太花,鞋子并不是巴利瑞士,可是他给我一种异样的亲切感,是因为他爱我?
  街上无疑有很多可爱的人,可是他们与我没有关系,他们的冷暖是他们家的事。
  我看看身边的这个人,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
  终于我也叹口气。
  我说:“有空来坐,好不好?”
  “我不会满足于‘有空来坐’。”
  “我们不能马上订婚吧?”我摊摊手,“合理一点好不好?”
  “你在推搪我。”他沮丧的说:“你永远不会爱上我。”他有点傻气。
  自那天开始,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变得不一样,偶而经过男用精品店,我也会替他选一条领带。
  将雅伦冯脱胎换骨不是容易的事,对他也不公平。我心中答自己,即使他再爱我,我也不能嫁他,婚嫁是一生一世的事,或许我们可以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但不是结婚。
  比起他,无疑我缺乏诚意,这点我很惭愧,我并不是放荡的女人,不过没有白头到老的心念而跑去结婚,更加对不起对方。
  冯常常来看我,我与他也去看场戏什么的,他对我很好,连手也不拉我,除非我把手伸进他的臂膀。
  我为他留下过圣诞,又到过年,连自己都不置信。人是有感情的,我嘲笑自己:日子久了,也许真会嫁给他也说不定。
  近旧历年的时候,有外国朋友来探望我,一男一女,虽然是华侨,但已经不懂说中文。我快活地留他们住在我家里,叙旧到半夜。
  星期六,我睡在沙发上”听见门铃声大作。
  我高声嚷:“尚彼,去开门看是谁,我马上来——该死的睡袍在什么地方呢?”
  尚彼去开了门,我披上睡袍看到雅伦冯呆立在门处,一时还会不过意来,一迳说:“进来呀!”
  他脸色铁青的骂:“叫我进来?你这个地方,简直是个妓馆!”
  尚彼没听懂,可是也知道是误会,他连忙高声呼唤:“米雪儿!”
  他的爱人自房间里走出来,“什么事?”
  尚彼说:“这是我妻子,我们两人是小白的朋友。”他拉着米雪儿的手,“来我们做早餐去。”
  雅伦冯知道错了,惊悔交集。
  我灰心的说:“我们永远没有可能在一起,你的思想太狭窄,心地太肮脏,一男一女便必然上过床了,两女一男为什么不是性派对呢?我们的想法不一样,再见。”
  “小白——”
  “你令我的生活不快!我们是两种人!你为什么不能明白?为什么你一定要侵犯我的自由?”
  “小白。”
  “你走吧,我不要再看见你,你没有资格侮辱我与我的朋友,你走吧。”
  他看着我很久,他说:“对不起。”眼睛都红了。
  “你是我的什么人?竟然出口伤人,你付出过什么,要得回那么多,你买给我一杯咖啡,便想得到我的灵魂,太过份了。”
  我把门大力推上。
  尚被与米雪儿表示歉意。
  我说,“这种男人,怎么忍受呢?”
  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使我在朋友面前丢脸,我不会忘记,我是那种一辈子记仇的人物。
  雅伦冯被我轰走以后,我赶紧去订飞机票,自觉很笨,为一个不相干的人白白在香港耽了一段时候,想起来很可笑。
  就在上飞机的前一天,张打电话来。
  他说:“你是真生气了?临上飞机都不通知一声,十多年的朋友因一些小事就一笔勾销。”
  我说:“你把我当朋友吗?”
  “不把你当朋友,我巴巴的打这个电话?热面孔贴冷屁股呢,我放着现成的热面孔,还怕贴不到冷屁股?”
  我忍不住笑。
  “真庸俗!”我说。
  “告诉你,雅伦冯与丽丝终于决定结婚了。”
  “啊?”我一怔。
  “昨天决定的。”张说:“丽丝高兴得不得了,她等这一声求婚足足等了十年。同时她觉得以前对你的态度是错误的,是以她要替你——”
  “张,如果你是认识我的话,你想我还能与她一起吃饭喝茶吗?”
  “人家是好意。”
  “我一向不管这些。”
  “小白,你还是回欧洲去吧,”张说:“你根本不是中国人了。”
  我哼一声,“你别以为洋人个个都像我这么潇洒。”
  “你并不是潇洒,你不过记仇,什么人得罪你,你便记一辈子。”
  我差点没拍手,一边说,“讲对了!”
  我挂上电话,心中很替雅伦冯惋惜。
  这么快便投降,年纪还很轻,三十上下,刚刚开始,为了一点点的安全感,娶个需要他(并不见得是爱他)的妻子,就此渡过下半辈子。
  雅伦冯是有一点潜质的,将来他这个潜质若是不发挥还好过,若是他处处求进步,丽丝会被他远远抛在后面,他们的婚姻仍然不持久。
  我随即想:这是旁人的事,与我无关。
  那夜却失眠了。第二天睡到中午。家里冷清清的,我有点怀念别人小家庭的热闹,然而别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能在小公寓里生两个粗糙的孩子,把他们养大,在厨房中一天煮三顿饭,穿一条牛仔裤去买菜,闲来往菲律宾旅行。
  我还要作画与开画展,我尚未成名,我的生命还有一大段要走的路,我不能自寻障碍。
  门铃响了起来,我披上睡袍去开门。
  门外是雅伦冯。
  本想讽刺他几句,终于忍住。相识一场,分手在即,宽容点算了。
  “听说你明天要走。”他说。
  “正是。”我说。
  “这所公寓呢?”他问:“任它空置?”
  “这种小问题,何必操心。”我说:“你呢,听说结婚了?”
  “是。”他默然。
  “你们会很快乐。”我说。
  “我最恨你言语间的蔑视:‘你们’‘我们’。”他说:“一辈子忘不了。”
  我很觉歉意。
  隔了很久他说:“人们很奇怪,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想说:我才不会那般妥协。可是终于又忍住。
  我说:“祝你幸福。”
  “小白,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只能过普通的日子。”他起身告辞时如此说。
  他所不知道的是,我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只是生活方式不同,就在不久之前,我对他很有一点感情。
  我们之间只差那么一点点。

凶徒
  从莉莉家中出来的时候,她跟我说:“你一个人进进出出,难道不害怕?治安这么坏。”
  我耸耸肩,“尽最小心罢了,真有什么事,找个手无驳鸡之力的男朋友同行,未必有保护作用。”
  我独自开车回家,停好车,用锁匙开铁门。
  守门的人向我点点头,我问:“好吗?”
  他说:“四十四号来了警车与救伤车,此刻还没有散呢。”
  “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傍晚,有人开枪伤人。”
  “入屋行劫?”
  “不是,仇杀。”
  “伤者死了没有?”
  “没有。送到医院急救去了。”
  “凶手呢?”
  “也许在这附近,也许已经走远了。”他闲闲道来,就如说报上另一宗新闻般。
  我进铁门,按电梯。
  电梯还没有下来之前,我惯性开信箱。信箱中有三份杂志两份账单。
  进电梯我按九字。
  出电机,正预备开另一重铁门,忽然有一个男人窜出来,用一件乌油油的武器指着我。
  那是一柄枪。
  我比想象中镇静。这种事香港市民迟早都会碰上,是生活的一部份。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不准叫!”他沉声说。
  我说:“我有叫吗?我不会叫。”
  他穿得很好,西装、领带、薄底皮鞋。
  我问:“你要什么?”
  “开门进去。”他挥挥枪:“快。”
  “我腕上这只手表当都可以当一万元,你应该心足。”我说:“快走吧。”
  “进屋子去,快开门!”
  “你到底要什么?”我问:“门我是不开的了,我不会这么笨。”
  “你想死?”
  “如果命中注定我这么——”
  他扬手给我一个耳光,抢去我的手袋,掏出锁匙开了两重门。
  我伸手摸脸,火辣辣的痛,摸了一手血。
  人们对于血有种特殊的恐惧,我也不例外,怔住了,渐渐我的心里发麻。
  他要进屋子,看来这件事还刚刚开始。
  我看着他,服从的进屋,开亮灯。
  “你一个人住?”他问。
  我不知道该怎样答。
  “是不是一个人住?”他有点不耐烦。
  我怕再度挨打,点点头。
  我走到浴间取毛巾抹血,他手上的戒子划破了我的脸。
  他说:“走出来坐下!”
  我带着药膏与橡皮胶走到他面前坐下,包好伤口。
  他吞一口唾沫,“对不起。”
  我很惊奇,抬起头看他。
  “很痛吗?”他问。
  我摇摇头。
  “请你给我一把热毛巾。”他看上去很疲倦。
  我进浴室绞了毛巾给他。
  他道谢,手枪仍然指着我,左手揩完右手揩。
  “有没有什么喝的?”他问我。
  “啤酒、牛奶、水、茶。”我简单的报出来。
  “茶。”他说。
  “我要烧水。”
  “好,你去烧。”他说。
  他用我的电话,说着一种我听不懂的中国方言。
  水开了,我冲一杯中国茶,一杯牛奶红茶,拿着出去。
  他来不及的抢过红茶递到嘴边就喝。
  “当心烫!”我说。
  他放下茶。
  我看清楚了他的脸,相当端正,如果稍后警方要绘画查案,我一定能够把他认出来。我不认为我会死,我还年轻,我要活下去,我会活下去。
  “对不起。”他说:“下面布满警方的人,我又要用电话——”
  呵,他是那个枪杀犯!
  “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与自己人联络上了,马上走。走之前我会把你绑起来,我不想警方立刻追上来,你明白吗?”
  我小心地点点头,略为放心。
  “不要令我做出意外的行动,你要听话。”他说。
  我点点头。
  “好,你听我说:我要一只文件夹子。”
  我打开抽屉,把我装各种账单的风琴文件夹取出来,将单据放入一只空纸袋,把夹子递给他。
  “谢谢你,我很幸运,碰到的是你,如果是一个阿嘛,真是不堪设想。”
  “他把枪放在附近,匆匆自西装外套里袋取出一叠叠旧的千元钞票,一迭总有好几万元,另有一小袋东西,一并放进文件夹,合上。”
  “第二:我身上这件衬衫上有血渍,要洗一洗。”他问:“天亮之前会不会干?”
  “我有干衣机,半小时连洗带熨。”我说。
  “好得很。”他缓缓脱下外套,领带,最后是衬衫,远远地抛在客厅一角。
  我走过去拾起,开动洗衣机。
  他的内衣上也有血,但是我不说什么。
  “你有什么食物?”他问:“我肚子饿。”
  “罐头汤、三文治。”
  “好极了,麻烦你。”他说。
  他的声音充满忧虑与惊惶,尽量压抑。
  我在厨房里静静的为他做晚餐,厨房有一个窗子,对牢对面人家,我如果叫救命,他们会以为是夫妻吵架,而我心脏就先中枪。
  我考虑良久,决定乖乖的照他的话去做。
  我端出晚餐,看见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在养神,我轻轻咳一声,他马上跳起来,扬起枪,见是我,又放下武器,笑一笑。
  洗衣机轧轧的操作。室内很静寂。
  他拿起三文治,他说:“开无线电。”
  我扭开无线电,轻音乐播放悠扬。
  他说:“我们像两夫妻,下班回到家,休息完了听音乐,吃晚餐。”他的语气充满凄凉。
  我喝一口茶。
  他又说:“别担心,天一亮我就走。”
  洗衣机停了,我把他衬衫取出来,放进干衣机。
  他说:“天一亮,你与我一起出去,我们像上班一般。”
  我点点头。
  “你会合作的,会不会?”
  我又点点头。
  静寂了好一会儿,他说“你的公寓很整齐,很美观,收拾得很清爽。”
  我不出声。脸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
  他又说:“你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是不是?足够你的开销。你阅读范围很广,架子上那么多书报杂志。”
  我一直喝茶。
  “你很镇静,是一个识大体的女子。”
  他拾起枪把玩。
  我对枪没有认识,但是这把枪制作精致,看样子不像假货。
  “这是真枪,刚刚发了一弹,命中一个人的心脏。”他似乎在自言自语。
  我觉得疲倦,手表指在十二点半,于是靠在沙发垫上稍微睡一下。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睡着了,头枕在电话上,手枪捏在手中。
  我的心狂跳。
  如果我现在蹑手蹑足拉开门,闪身而出,奔下楼去叫救命——
  我站起来,一步步很镇静的走过他身边,慢慢走到大门边,拉开大门,正要开铁门的时候,耳边有一件冷冰冰的东西贴上来。
  他把我自门口拉回来,摔到地上。
  他指着灯开了一枪,整盏灯被他轰得粉碎,我身子簌簌的发抖。
  他冷冷说:“你仿佛不相信这柄枪。我如今杀了你,你也是枉死,好久人家都不会发现你的尸体!”
  我闭上眼睛,忽然之间哭起来。
  我只觉得一辈子都没有顺心的事,一个女人独自在社会挣扎,父母、兄弟的帮助都得不到,四周只有放冷箭的人,冷暖没个人知道,还得支撑多久?每个人都想在单身女人身上捞便宜,因为她们好欺侮。
  如果今天有个孔武有力的人陪着我,说不定这个凶犯就不会选上我。如果工作方面有个得力的后台,人们就不敢排挤我,如果碰见个像样的男人,我也就是少奶奶,在家带小宝宝,管它物价飞涨。
  我掩着脸哭很久,横了心。根本我死在这里是没有人会知道的,不必中枪,好几次发寒热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我就有那种感觉,不知何年何月才会有人开门进来发现我。
  门铃响起来。
  他非常紧张,说:“这么晚还有人来找你?决,去开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快!”
  我抹干眼泪,开门。他就站在转角,离我不到两尺。
  门外站着一个男人,大声叫我的名字。
  “谁?”他轻声问。
  “以前认识的朋友。”我说:“喝醉酒来占便宜。”
  “能打发他吗?”
  我大声对门外喝道:“你这种狗娘养的,再不走我报警!你敢再按一次铃,当心!”
  那个男人在门外大骂起来,“你装什么蒜?黄熟梅子卖青,谁知你一个人住,是不是夜夜有客人”
  我说,“你再按一次铃,我就打九九九。”
  我大力关上门,那男人还在门外骂了半晌才走。
  我回到沙发上坐不,喝一口茶,索性躺下睡。
  凶徙忽然问:“常常有这种人上门?”
  “也不是常常。”我答。
  “你是否示意他去报警?”
  “你为什么不对我放一枪,一了百了?”我把脸转向墙壁。
  这次我真正睡熟了。
  做了很多梦,看见自己还在读书,一刹时失业,忽然又披上嫁衣。
  耳眸一阵车子引擎吵声,把我惊醒,我失声叫起来,一身冷汗。
  “不要紧,只是阿飞斗车。”
  “什么时间了?”我问。
  “四点半,还有三个钟头。”他说:“快了。”
  “你有没有看新闻?警方也许已经通缉你。”我说。
  我挣扎起来洗脸。
  天还没亮,我为他熨好衬衫。胃痛,煮牛奶加鸡蛋,自己坐在厨房中吃,面包烘起来很香。
  电话铃响了,凶徒抢着取起听筒,是他的电话,他又用那种方言讲了起来,我一个字也听不懂,自顾自的喝牛奶、眼涩,我决定在早上打电话请假一天。
  我这个上司自己每天准八时四十五分到写字楼,然后等职员一个个回来,害得我们如芒在背,如坐针毡,薪水还不是他发出来的,他偏偏欺侮人。
  他听完电话说:“九点四十五分,有车子来接我。”
  我抬头看他,“你把我绑起来才走呢,抑或要我陪你走下楼去?”
  他一边穿衬衫一边说:“我不相信你。”
  我忽然觉得他可笑,“当然你不相信我,我是你的人质,又不是你的朋友。”
  他扣好纽扣,坐下来,吃我剩下的食物。我坐在他对面。
  “我希望我们是在其它的场合认识的,”他的话多起来,也许是知道有人来接他,心中比较安定的缘故。
  “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娶你做太大应该很幸福。”
  “我的脾气很坏。”我说。
  “我比你更糟,我是凶手。”他说。
  “你为什么行凶?为了那些钱?”我间。
  “为了那些钱?钱是我父亲的,那人吞没了我家的一切,”他狠狠的说:“如果我不杀他,他就杀了我,枪是他的,我自他手中夺过来,当时门外还有打手。”
  “你也不用打我。”我摸摸伤口,“我会破相——已经嫁不出去的了。”
  他忽然笑起来。我还没看过他笑,感觉上很错愕。
  “你是个可爱的女子。”他说。
  天亮了。我收拾客厅中央的碎片。拾起空弹头还给他。
  我喃喃说:“天花板要装修了。”
  他在洗脸。
  我问:“要不要须刨?我有。”
  “太好了。”他说。
  他把胡髭刮干净,洗脸,刷牙。
  “谁来接你?”我问他。
  “我不会告诉你。”他说。
  “警方会抓到你吗?”
  “我不知道。对方不敢把我的事讲出来,”他很悲烈;“如果警方抓了我,我一定把他招供!”
  “对方害你?”
  “是个很长的故事。”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没有必要告诉你。”
  “你要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我问。
  “你为何要我知道你的名字?”
  “那么也许你不会把我绑起来或是杀掉。”
  “我不会杀你。”他说:“我不会杀人。”
  我扭开电视。新闻报导员扼要地报导了昨天发生的事,并且打出一张绘图——“凶徒年约十八,长发,穿红色衬衫,牛仔裤,手持夺来之手枪——”
  我惊异,我看着身边的凶徒,“为什么?那人可不是你啊!”
  “他们不敢把我招出来,这么做分明是表示放我一马。”他说。。
  报导员继续说:“——伤者情况良好,经已取出弹头。”
  他关了电视。
  他说:“我得把这枝枪扔掉。”
  “你安全了?”
  “我不会坐牢,但是对方却一定会派人报复。”他说:“除非你报警告我非法拘禁你,否则我是安全了。”
  “你对法律倒是很熟。”我说。
  “我是法科学生。”他说。
  “你现在走吧!我答应你不报警,你可以相信我。”我说。
  “对不起你。”他说。
  “你比我还害怕,算了。”
  “我得赔偿你。”他说。
  我说:“我的代价很高。”
  “我实在抱歉,”他说:“你希望得到什么?”
  “你是仙后吗?给我三个愿望?”我叹一口气。
  “我没有带很多现款,”他说:“但是——”
  我吸一口气,那么多现款,还说没有。
  他小心地打开那个小布袋,取出里面的东西。
  钻石!一整袋的钻石。
  他手中拿着几颗,闪闪生光。
  “女孩子都喜欢钻石。”他把其中一颗给我。
  我接过,“收买我?”我问。
  电话铃忽然响起来,他说:“你听!”
  “不是我的霞话,你听好了,别吓走你同党。”
  他苦笑,紧张地取起话筒,果然是找他的。他应着,苍白着脸,终于挂上电话。
  “什么事?”我问。
  “我父亲说他屋子楼下布满了对方的人,不能来接我,令我马上离开香港。”
  “你带着护照?”我很关心。
  “有。”
  “好,稍后我开车送你到机场去订票子,随便到什么国家去都好,你可以转飞机。
  “你对我——”
  我摆摆手,“我只想把瘟神送走。”
  他用手掩着脸叹气。
  “我换件衣服。”我说。
  手中的钻石很诱惑,我放在茶几上。
  “收下吧,我心中会好过点。”他说。
  “我一直希望自未婚夫手中取得这样的钻石,太可惜。”
  “请收下。”
  “我会变卖它,装修墙壁之后,换一辆车。”我说。
  我觉得疲倦,但必需支持到底。
  我看手表,八点正。“我们出门吧。”
  “这么早?”
  “这是上班的时间。”我说:“说不定附近还有他们的人,你要小心。”
  “是。”
  “枪——”我说。
  “到机场之前我会把它扔掉。”他说。
  “你还是不放心我?”我问。
  “不,我放心。”他说:“我不放心他们。”
  我们出门,恍如隔世。
  看门人正预备下班去喝早茶,看见我先作一个会心微笑,然后问:“上班?”
  我点点头。
  我与他一起上车,开动车子。
  他很紧张,四边张望。
  我把车子比往日都开得快,在交通最挤的地方塞住了,九时多到达银行区的航空公司。
  我把车停在门口,他进去买飞机票。
  他很顺利的出来。
  “买了没有?”我问:“什么时候飞行?”
  “夜长梦多,十点半到台北,然后转机飞纽约。”
  “我们立刻到飞机场去。”我说。
  到了飞机场,他的脸色变得很坏。
  他告诉我,“我看到他们的人。”
  “几个?”我问。
  “两个。”
  “不要怕,这是公众地方。”我说:“他们又不知道你搭什么飞机,不见得会在飞机上装个定时炸弹。”
  他笑,“我没有那么重要,他们想是要确定我是否离开了香港。”
  我说:“我得打个电话回公司请病假。”
  他很诧异,“你这个女人……真是处变不惊。”
  我苦笑,“除非是死了,否则还是得回去上班的。”
  请好假回到候机室,看见他身边坐着两个大汉。
  我吓一跳。
  下意识地冲上去。
  “没事!”他连忙站起来,“我父亲与哥哥,他们来保护我。”
  那两个男人向我看来,“这位小姐,可真感谢你,萍水相逢中——”
  我疲倦的说:“我是被劫持的,并非自愿,经过此役,整个人残掉了。”
  那老者笑。他哥哥一直扶着他肩膀。
  我问:“这里没我的事吧?我可以走了?”
  “小姐,”老者说:“我们对你的安全要负责任,你最好搬家。”
  我自鼻子哼出来,“搬家?你知道搬家什么价钱?”
  老者说:“我派人跟你回去收拾细软,先到酒店住数天,搬好家,我们通知你,保证你满意,你只需留下钥匙。”
  我呆住。
  “请相信我们。”老者说:“你现在就跟着我大儿子回去收拾吧,他们已经知道你的容貌。”
  我说:“那颗钻石——”
  “是礼物。”“凶徒”马上说。
  “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他哥哥陪我回去,我把钻石,现款、首饰以及衣服收拾好,把房东的地址电话留给他,销匙当面交出。
  他哥哥问:“搬到香港去住可好?听说你在中环上班。”
  我说:“可别把我搬到筲箕湾去,交通不方便。”
  “是坚尼地道,我们家自己的房子,你放心。”
  我问:“我与你们如何联络?”
  “最好不要与我们联络。我们现在到酒店去吧。”
  电话响了,我接听。
  “喂?”那边说:“我就上飞机了。”
  “你是谁?”我问。
  “我是凶徒。”
  “啊,祝顺风。”
  “谢谢你。”
  “不客气。”
  “你的脸还痛吗?”
  “早麻木了。”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孩子,”叹息:“我可以写信给你吗?”
  “当然。”
  “我要进去了。”
  “再见。”
  “再见”他挂上电话。
  他哥哥问:“我弟弟?”
  “是。”我说。
  “我也要谢谢你。”他说。
  “不客气。”
  “走吧。”他替我挽起箱子。
  我在酒店住了一个月,账单他们全部付掉。
  他们告诉我“凶徙”已安全到达美国。
  我在一个月后搬到新房子去,大小相若,布置得跟旧居一模一样,他们说得对,非常舒适,连衣服都替我挂好了。
  我住了一个月,要付房租,无从付起,没处联络他们。
  我照旧上班下班不提。
  脸上的疤好了,并没有破相,想到那夜的遭遇,像做了个恶梦,我从死神那里兜个圈子又回来做人。
  信箱掉出来的信是他寄给我的,署名“凶徙”附有回邮地址,我回信中提到房租问题。
  结果租单来了,月租一千元。照我的估价,同类型的房子起码要租三千元。分明是要照顾我。
  那颗钻石,对了,我拿到店去镶了坠子戴。
  它是我一生中受的礼物最贵的一件。
  我仍然不知道凶徒姓什么叫什么。当我很寂寞的时候,我会想到那一夜我与他共处一室的情形。
  很惊险很刺激很害怕,最主要是在枪的指吓下,双方都是赤裸裸的,大家的表情都真实。
  至今我不知那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要开枪,对方与他有什么仇怨,又有什么把柄捏在他手中,以致不敢向警方举报他。
  这一切一切,都是个谜,长久不能解答,而我也不好意思追问。
  现在我回家的时候,非常小心。通常把四周看清楚,然后才开门,以最快的手法进屋子,重重下锁。
  如果时间晚了,通常请看门人陪我上楼,顺手给他十元小费,大家都很高兴。
  以后我的生活非常平静,一点刺激都没有。
  以后我也不盼望有刺激。
  谁会喜欢碰见个抓枪的狂徒,虽然事后有礼物可收。


  咪咪问我是怎么结的婚。
  我答:“独身久了,全世界的人都想来占份便宜分杯羹,年轻的男人想在你身上找寻经验,年纪大的男人想动你歪脑筋,试探你是否能成为他的情人,连女人都不放过你,太太们虎视眈眈,当你是假想敌,同性恋人也看中你,觉得你是同路人,太痛苦啦,不如结婚。”
  咪咪大笑。
  咪咪是我的堂妹,比我小很多,自幼在美国长大,并不会说中文,换句话说,她是“香蕉”,黄皮肤白心,一口英语说得听不出是中国人。
  “结婚仿佛很久了,”我叹口气,“其实不过五六年?”
  “结婚是怎么样的?”咪咪问。
  “很喧哗很吵闹,没有静下来的机会,因此也来不及感觉体会婚姻有什么优劣,大概这就是好处。”
  “照说不错,人的最大敌人应是寂寞与沉闷。”咪咪点点头,“你爱姊夫吗?”
  “我不知道。”我耸耸肩。
  “当然你是爱他的,”咪咪说:“姊夫是个好人。”
  我说:“但是咪咪,这世界上的好人很多的。”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咪咪说:“很虚无飘渺的一件事。”
  “自然我们之间有深切的了解,互相体贴,事事有商有量,做什么都多一个好伴侣,生活因此较为容易,如此而已,当初我做少女时的憧憬中对象,条件要比他好太多。”
  “白色武士?”咪咪问。
  “不,至少是学问气质都比他好的一个人。”
  “那你为什么嫁姊夫?”
  我叹口气,“等不及了……”我仰起头,“一切都是注定的,凡事想太多是不行的。”
  咪咪笑,“或者你真正爱上姊夫。”
  “是吗,”我说:“人在商业社会中活过了三十岁,衣食住行才是最重要的,谁还是罗漫蒂克的傻子?忙着自爱还来不及呢”
  “你听上去并不满足。”
  “是,”我承认,“我认为我应得到更多的关怀,你看李德明,只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换了另外一个女人,穿着我穿熟的衣服,梳着我的发型照样递茶递水给他,他也不会发觉换了人。”
  咪咪又大笑,“我真欣赏你的幽默感。”
  幽默感?这都是事实,也许我的生活太幽默,我快受不了了。
  当晚我对我的丈夫李德明说:“你看过‘克蓝玛对克篮玛’没有?那个太太就是我!”
  李德明在读报,他抬抬眉毛,“别瞎讲,我们又没有孩子,哪来那么动人的故事。”
  “好得很,”我坐下来,“你不受警告,那就算了。”我拿起那本“杜鲁福访问希治阁”。
  李德明终于放下报纸,“你才三十五岁,属狗,还没到更年期吧、怎么会这么古怪?”
  “属狗也只有三十三岁半。”我大声抗议。
  他懒洋洋地说:“有什么分别?反正都已可以做咪咪的妈。”
  我气结。
  结了婚就一文不值了。
  多少女人,廿六七岁还当自己是小孩子,廿九三十还作老飞女打扮,甚至三十老几,还想以风华绝代来倾国倾城呢。
  做了人老婆。就这个样子。
  李德明这个人,应该把他放逐到和尚寺,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朝思暮想的恐怕是蒜泥焖狗肉,也决不会是我。
  完全不解风情。
  此刻咪咪住在我们家,我就挥着手叫她看,“瞧,这就是爱情的坟墓。”
  咪咪侧着头,“通常中国女人一过三十岁,就完全没有童心了,你不同。”
  “你在控诉我幼稚?”我白她一眼。
  “啊不是,一个人有孩子气是优点。”咪咪说:“我最喜欢看到银发的老太太吃冰淇淋。”
  “我不会活到白头发时期,离这时间很远,我就被丈夫气死了。”
  咪咪暑期到香港度假,没想到成为我谈心的对象。她很整洁,非常能做家务,而且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记得在飞机场接到咪咪的时候,她的美貌与标准身裁马上令我问李德明,“你的背脊痒不痒?”
  他瞪我一眼“你在说什么?”
  “七年之痒呀。”
  他说:“我们结婚才五年半,你瞎说什么?”
  我觉得自己太多余,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看上他?我要是再有机会、也会去挑个较为知情识趣的老公。
  咪咪并没有把香港当她的老家,她是探险来的,对她来说,到香港跟去非洲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旅游胜地。她早出晚归,往往要待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与我们两夫妻“团聚”,有她在,我与李德明的对白也多起来,生活没那么单调。
  我不由得想,咪咪终于要回家的。还样的冷清,除非生一个孩子,否则不能解决。现在饭后我与李德明各自拿一本书看,或是他看英文台,我看连续剧——更糟,坐在不同的房间内看电视。
  孩子……也许是时候了,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虽然生命是一个骗局,生老病死紧紧追随我们,但孩子透明的皮肤,晶莹的眼睛……孩子代表我们的顽强的希望……孩子……
  因为咪咪的缘故,我居然想做母亲,人老了就这样,我挥挥手,老了。
  咪咪在香港渡过她十七岁生辰,我送她的礼物是她自己要求的,是在家著名美容院剪一个新发型。当夜我嘱咐女佣人特地做了许多好菜,咪咪还没有回来,李德明先回来了,手里捧着两只盒子,一大一小。
  我顿时问:“怎么,送给谁的?”
  “咪咪,今天她生日,不是吗?”
  你记性倒好。”
  “今天早上你才提醒过我,叫我回来吃饭,这不算好记性吧?”
  “送两样礼物?”
  “是你家的亲戚,不送,说我不给面子,送,又倒翻醋瓶,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无端端说了两车话,真被他气结。
  咪咪回来了,她把长发剪成一层层,非常好看,我赞美她,并祝她生辰快乐,李德明送她的礼物是一条金项链与一盒巧克力。
  李德明那日有很多的笑容,很大的兴趣,很明显的耐力,不住与咪咪说着话,结婚这些日子,他很少比今天更快活。
  我叹口气,跟自己说:看,李太太,你是越来越小家子气了,再疑心也不该怀疑到小堂妹身上去,李先生也不见得是那么下流的小人,别瞎想。
  但是我听见自己问咪咪,“那么你什么时候回家?”
  咪咪看李德明一眼,“快了。”
  我说:“住得开心,便住久一点。”非常虚伪。
  李德明说:“我正要介绍男朋友给她。”
  我马上说:“咪咪是外国长大的人,不愁没有男朋友,还用介绍?”
  “我觉得找好对象还是不容易的,”李德明偏要与我争执,“长辈介绍的比较可靠。”
  “我与你有什么人介绍?”我不服气。
  “月老,”李德明嘻皮笑脸,“月老不是长辈?”
  我白他一眼。
  咪咪也笑她说:“姊夫真风趣。”
  是有这种姐夫的,有小姨在场,特别风骚。
  自己的丈夫不争气,不能怪人家小女孩子。
  我了解李德明到底有多少?不会比一般的妻子了解丈夫更多,也不会更少,一个男人便是一个男人,非常的水性杨花,见异思迁,或许人的本性都一样,此刻如果威尔斯亲王来追求我,我这个标准太太也就立刻背叛丈夫去做太子妃。
  此刻在旁人眼中,我与李德明还是标准夫妻,谁也不知道我已在他脸上打上老大的一个“?”符号。
  咪咪居然说:“将来我结了婚,我也希望像你们这样,一直有说有笑。”
  “你的意思是,唇枪舌箭?”我反问。
  咪咪笑道:“你看。我住在这里,都不想再走了,有说有笑地,时间过得多快。”
  李德明安排了一次晚宴,把他的一个得意门生介绍给咪咪认识,我觉得那个男孩子太年轻了一点,廿一岁的女孩子已经可以结婚,但廿一岁的男孩子什么也不懂,一张稚气的脸,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前途是个未知数,口袋中搁着父母给的零用,难怪年轻的女孩子深觉缺乏安全感,嚷着情愿接近事业有成的成熟男人……
  我叹口气,可是我们这些黄脸婆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置我们?
  每当家中有东西要旧换新,我便担心那些旧家私旧电器的去处,总不能把它们一脚踢出门去呀,多年来总有点感情,不过男人们在处决他们的旧伴侣的时候,并无这点烦恼。
  我们女人的感情实在太丰富太泛滥,迟早要受淘汰的。
  那个小男生叫保罗,常常带了糖果到我们家来转,咪咪有空便跟他出去玩。
  咪咪虽然是来度假的,但既要学国语,又要学国画。又教授英语换取零用,忙得不亦乐乎,她的时间安排得密密麻麻,比起她,我像个无聊的富贵闲人。
  据说外国的学生度假不忘学习,凡超过三十天的假期,他们都得设法做些什么,实在是个好习惯,我们这些“上一代”,放假先睡个够,要不就先做观光客,尽情欣赏风景,还有心情学习呢,谈也不要谈。
  因为咪咪跟保罗走在一起,也常把我们拉着出去玩,不知不觉,我与李德明也活动起来,节目多多。
  我冷眼旁观,觉得李德明也老了,他兴致很高,挤着与咪咪跳舞,姿态生硬,动作滑稽,我对他有点怜爱,多年来他的时间也牺牲在这个家里,虽然说不上有什么成就,到底关起门来做人也自给自足,日子过得很安逸。
  我俩渡过许多黑暗的日子:他在公司里受了气,回来倾诉,我劝解他,他便并着一口气去找更好的事情,因此我们决定暂时不要孩子,一拖便这些年。人就是这样,不稳定的时候但求稳定,稳定的时候又求变化。
  一日下班回家,比往日早了点,很意外,一开门便看见李德明的外套搭在沙发上。
  随即听到书房中有人谈话,是咪咪与李德明的声音。
  咪咪正说—“他太年轻,又不懂事,与他约会,非常乏味。”这是在说保罗,可怜的保罗。
  李德明说:“你总要给他机……我们总不能介绍老头子给你呀。”笑。
  我很气,他对我,从来没有这样谈笑风生过。
  我用力敲敲房门,“我回来了!”免得再听下去。
  咪咪推门出来,大约我的脸色有点不好看,她很快的醒觉,当下无语,回客房去。
  我还没开口,李德明便说:“你这是怎么了?恁地小家子气,回到家来板着一张脸,什么意思?难道我与你小堂妹在书房里说几句话便会说出毛病来不成?你又不是没知识的乡下女人,你的联想力也太丰富了!”
  我为之气结。
  可是又想不出有什么言语可以驳倒他。
  我泄了气,于是说:“如果你爱我,就免做这类令我生气的事。”
  李德明不卖账,“这是另外一回事,三十多岁的女人,对人对事都得当心点,
  咪咪明儿回了家,把你这个笑话传出去,叫我怎么做人?”
  我狠狠地说:“你就是不肯纵容我一点,你不能做人,跟我离婚好了。”
  “幼稚!”李德明吼叫,“不可救药。”
  咪咪来敲门,“是为我吵架吗?”
  “不是,”李德明说,“是为了这个愚蠢的女人。”
  我说:“有外人在,静一点。”
  李德明不出声了。
  咪咪说:“如果是为我——”
  李德明死要面子,“不是为你。”
  咪咪说:“不是为我,我也要动身走了,父母已替我寄了机票来。”
  “几时走?”我并不打算挽留她。
  “下星期一。”她说,“还有三天。”咪咪微笑,“也足足住了三个月。”
  “也一定住腻了吧?”我问:“我帮你收拾一下,顺便买些纪念品带回家去。”
  “谢谢。”咪咪说着退出书房。
  李德明说:“我不会原谅你。”
  “她是我家的亲戚,要笑也笑我,笑不到你身上。”
  “你太无稽。”李德明说:“既然你怀疑我的人格,更不应与我在一起。”
  “你是不是想离婚?”
  “我没有空跟你胡闹。”
  事后我觉得很羞傀,不该因为这样一件小小事而伤多年和气,因此对咪咪益发客气起来。
  那个保罗常在我们家进进出出,充作观音兵,每个女孩子身边都有这样的一个人,次数来得多了,就像自己人一样。
  他是个长得很清秀的男孩于,家境也好,常常开着家里的车子来接咪咪。
  直到咪咪动身的前一日,李德明的气尚没消。
  他说:“我要是喜欢小女孩,学校里不知有多少,早就出事了,我教了十年的书!侮辱!整件事对我是侮辱。”
  我忍耐着不出声,也许是我多疑,但我得保护自己,社会不能因我读过大学而觉得我应该大方地把丈夫让出去照顾其它女人。
  我觉得我做得对。
  送飞机之前,我们约好在机场餐厅等,我自公司赶到的时候,保罗已经到了,但不见咪咪与李德明,打电话到家去,他们已经出来了没有人接听。
  我很紧张,对保罗笑道:“你瞧,我丈夫与我堂妹私奔了。”
  保罗笑。
  “你很失望吧,”我说:“竟没有送到女朋友的飞机。”
  保罗很出乎我意料的说:“什么?女朋友?咪咪只是我普通的朋友,不是女朋友,她太小太不懂事,我不能想象有那么一个女朋友。”
  我诧异,“那么你老在我们家干什么?走得那么勤。”
  “我不是为了她。”他含羞地说。
  我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不是为了我就是为了李德明,那我情愿是我。
  我指着胸口问:“为我?”
  他点点头。
  “天啊,”我惨叫一声,“我已是个老太婆了。”
  他微笑,“你这份自嘲正是我最欣赏的地方。”
  我呆呆地看着他,心中忍不住欢呼一声,该死的李德明,他以为老婆踏入中年,就可供他随意侮辱,他没有想到有后生小子看中了我,哈,可轮到他提心吊胆了吧。
  但是良知告诉我,这个玩笑开不得,我连忙对保罗说,“你误会了,我其实是个最平常的家庭主妇,你看错人了,我怎么会适合你?”
  正在这个时候,李德明替咪咪挽着箱子,匆匆赶到。
  咪咪说:“对不起,塞车,我们其实一早就出门了。”
  因为我心中有鬼,所以也不去追究他俩,只好全盘信任他们,把咪咪送上飞机,松了一口气。
  回到家,李德明说:“你现在开心了,可以睡得着了?”
  我不去理他,心中忐忑然,想到今天下午保罗对我说过的话,他是真有那个意思,还是纯净开玩笑?
  我觉得有点安慰。或者在丈夫心中,我是老了,不再新鲜,但在别人眼里,我至少还值得开玩笑。
  第二天,我又是一个充满信心的女人,三十几岁了,我告诉自己,但世界十大最有魅力的女人都超过三十五岁。
  我不会阿Q到那个地步,继而联想到每个中年女人都具魅力,包括自己在内,但这项事实未尝不是一宗鼓励,我会记住。
  我去洗头店修好头发,继而到时装店去买了几件时髦的衣袋,两双凉鞋,一些新的化妆品,从新修饰自己。
  镜子中的我是整齐得多了。
  同事们见到我笑道:“好漂亮。”
  我说:“这是李太太最后的春天。”
  大家笑。
  李德明也发觉我那份轻快,从报纸下探出头来问:“怎么?流行白色吗?最近老见你穿白色,倒是很清爽。”
  “谢谢你。”我说。
  “当心把咱们欧洲之游也穿掉。”他始终是狗口没有象牙。
  那天晚上,我接到保罗的电话,他说:“我想约你出来喝杯咖啡。”
  “不可以。”
  “我明天到你校门口去等你。”
  “喂——”
  他已经挂掉电话。
  李德明问:“那人是谁?”
  我故意不瞒他,“保罗。”
  “咪咪已经走了,他还打电话来干吗?”
  我赌气说:“我就算是死人,他想与死人说几句话,不行吗?”
  “神经病!”他说。
  “我在你眼中,就是一个十三点?”
  “太太,人要脚踏实地,我们是中年人了。”
  第二天临放学之前,我颇紧张了一阵,随即讪笑自己,保罗这孩子,怕不是认真的。但是当我捧着一迭书散步到校门口,看见他站在影树下等我。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白衣白裤,非常活泼。
  我走近他,他自我手中接过那迭书。
  我对他说;“你真来了?我再与你说一声,你这样做是不会有结果的。”
  “是因为你爱李先生?”他问。
  我承认:“是的,我以前一直不知道我爱他,我以为我们在一起只是为了互相需要,可是最近咪咪出现,我出乎意料之外的妒忌,我终于明白我自己的心。”
  “那么我是没希望了?”保罗耸耸肩。
  “你根本不应动这个念头,玩火者终久要被火焚,你要当心。”
  保罗说:“我喜欢你。”
  “你只是喜欢成熟的女人,但年纪大的女人一样有苦恼有心事,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十全的人,你记住这一点。”
  “我是否不正常?”保罗苦恼的问我。
  “不不,这并非不正常,这是人的常性,也许等你五十岁的时候,你又觉得十七岁的小女孩十分青春活泼可爱。”
  “我们是否可以去喝杯咖啡?”他问。
  “当然可以,但请你先答应我,我俩的关系止于朋友与朋友。”
  “好的,我答应你。”保罗说。
  我拍拍他的肩膊。我希望他赞美我爱护我,但是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对一个孩子不公平。
  我们喝了咖啡,又吃了一个冰淇淋,然后回家。
  李德明板着面扎喝问我:“到哪里去了?等得菜都凉了,不守妇道,下了班到处晃。”
  我温和的笑,不与他争辩。
  李德明气鼓鼓的时候分外有趣。
  “告诉你,”他继续无理取闹,“你要是行差踏错,我把你斩成一截一截。”
  他吃醋了,好现象。
  保罗仍然与我通电话,他说他打算到美国度假,我提醒他,叫他顺便去看看咪咪。
  我们站在校门谈了一会儿,照例喝杯东西,便道别,各奔前程,这时候保罗己把我当一个长辈看待,我有点安慰。
  但李德明莫名其妙的炸起来。拍桌子大骂山门。
  他以为抓住我的小辫子,可以大兴问罪之师。
  “难怪呢,”他开始控诉我,“放了学老不见人影,我以为你跟谁在一起,原来是保罗!小孩子你也不放过?”
  “我觉得有亲切感,”我说:“我丈夫跟他同样的幼稚。”
  “你跟他去吃什么冰淇淋?你现在返老回童?”
  “你少管,我有我的自由。”
  “那么离婚好了,岂非更自由?”
  “你妒忌一个孩子?”我问李德明,“你妒忌他?”
  “笑话,他是个孩子?早就成人了,你能视咪咪为孩子吗?”
  “根本两回事!”
  “你频频约会他?怎么,对我厌倦了?”他一发不可收拾,“你当我是死人?人家看在眼内会怎么说?”
  “你想怎么样?”
  “以后不许见这个人。”他咆哮。
  “我根本没打算与他怎么样,”我说:“但我也有权拥有朋友。”
  “不准再见他。”
  “你是否在恐吓我?”
  “是,当心我杀了你。”
  “我口头上答应你有什么用?如果你不信任我,你始终会疑神疑鬼。”
  “我们去旅行,离开香港一段时期,我务使要你忘了这个人。”
  “到哪里去?”我瞠目而视。
  “巴哈马群岛,答里……越远越好。”
  “带一个黄脸婆去这种地方,岂非浪费——”?
  “我求求你,”他几乎声泪俱下,“离开那小子,离开他。”
  我发觉我与李德明是深爱对方的,我们可以白头偕老。我俩的生活太过平静幸福,以致有厌倦感,稍微有点风浪,时穷节乃现,马上知道对方的心事。
  我非常在乎他,而他也非常的在乎我。
  直到动身去巴哈马那一日,我都这么想。别以为我们夫妻俩幼稚,我们之间容不了第三者一点点的影子。
  那些“大方”的夫妻看法是不同的,他们的关系名存实亡,所以才能一只眼开另一只眼闭地各自活动,若无其事。
  我与李德明不一样,我们相爱。

姊妹
  严家有两姊妹,姊姊廿五,妹妹十七。
  严伯母很急于要把这两位小姐推销出去。正如张爱玲所说:嫁女儿,第一个最蘑菇,以后就方便,一个跟着一个,姊姊为妹妹物色妹夫,是天经地义的事。
  因为我也算是个够资格的人选,因此暑假回来,马上被严伯父伯母请去吃饭洗尘。
  我身上一点尘也没有。但是白白大嚼一顿,又有妙龄少女作陪,何乐而不为?
  严大小姐叫郁芳,二小姐叫俊秀,都是出色人物。就算是他们两人的名字,也是平凡之中带点特别的味道,我相当欣赏。
  姊姊很大方活泼,相当骄傲,虽然严太太屡次以眼色制止她,她还是直爽地有一句说一句,绝不饶放任何人。
  那夜她说:“去……看电影的时候,瞧到‘阿嘉泰’的预告,那个男人问:‘阿嘉泰谁?’我说:‘还有阿嘉泰谁?阿嘉泰姬斯蒂呀,英国侦探琼瑶而已,’可是他瞪大眼睛,一片空白。倒是吓得我半死。”
  严太太忍不住:“郁芳!”郁芳向我眨眨眼。
  我微笑不语,心中倒是很赞许这位大小姐,觉得她这一号人物适合做朋友。男女之间最好建立在朋友关系上。很少遇见这么豪爽的女孩子。
  也难怪她,大学刚刚毕业.学的又是顶尖科学,眼角中那份冷冷的神色,不知吓走过多少男生。
  她妹妹俊秀就不象她,面孔晒得红红的,皮肤细滑得看不到一个毛孔,有种娇慵相,不说话,老是看着人笑,年纪很轻,还没成型,我没有把她放在考虑范围内。
  吃完饭我与郁芳说:“我明天上午打电话给你。”
  “好。”她点点头,“上午我在家。”
  我笑说:“不过如果你说不出《夜未央》与《大盖士比》的作者是谁,我不请你看电影。”
  “我,那个,那个是美国依达。”她哈哈笑起来。
  我也笑。
  俊秀向我横一眼,秋波流动,我心中一动。
  回到家中,妈妈坐在沙发上,一边剥水果一边对严氏姊妹评头论足。
  我笑:“妈,别批评别人,我怕别人也批评我,严氏夫妇不知在说我什么呢。”
  妈妈并不理睬我,她说:“郁芳太恃才傲物,那张嘴巴实在可怕,我吃不消。”
  爸说:“有什么不好?人家不知多能干。”
  妈:“女孩子家。”
  爸:“现在同工同酬,女孩子既然做男人的工作,为什么不能说男孩子的话?”
  妈:“看样子你是叫化子吃死蟹,只只好。”她赌气。
  爸:“你能把严家大小姐当死蟹?香港还有活蟹吗?我不管,我只想儿子快快结婚,媳妇快快替我生大胖孩子。”
  妈;“你急啥?”
  “你又不急吗?”爸反问。
  “我当然急,”妈妈象斗败了的公鸡,“我看到别人到幼稚园去接孙子放学,搂搂抱抱、亲亲热热,简直悲从中来。”
  我目停口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孙子有什么用?”我问:“为什么每个老人家都迷信孙子?”
  爸静很久。
  他说:“我年轻时也不明白,生下你之后,儿子,我才发现生命的奇妙,你是我与你母亲的结晶,虽不比旁人强,也不比旁人差。可是你是我们的,终于有一日,当我离开世界,我虽死犹生,你会活下去,你身体中流着我的血,继续挑战生活。至于孙子,是更进一步的保障——你明白吗?”
  “我还是不明白,”我笑,“生命不应如此狭义——所有人类都流着同样的血,何必分彼此?”
  妈妈说:“你跟儿子说这些有什么用?他怎么会明白?”
  我说:“我明天打电话给郁芳。”
  “我看是二小姐好。”妈妈说:“娇滴滴的。”
  “二小姐太小。”爸说:“人家还是孩子。大小姐最好,两个人都大学毕业,各有高尚职业。”
  妈说:“说也是,我喜欢知识份子媳妇,一家都正正经经。有种小家子气父母,一生五六个,有哪家瘟生来追求最大的女儿,弟妹都跟出去免费吃饭看戏,你想想,婚后那还得了?吃穷姊夫。”
  我说:“如果那姊夫愿意,何必替旁人他心焦?”
  我回到房间去睡觉。
  夜里我并没有梦见大小姐。不知为什么,脑子里都是二小姐那种懒洋洋的神情。
  她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可是我对她印象至深。那种成熟女人的身裁,小孩子面孔,举手投足间处处表现是个危险人物,为了这么样的小姨,就该娶她姊姊!(男人没一个安着好心眼。)
  我来不及摇电话到严家。严伯母笑着应我,看样子那一关我是通过了。
  我说:“是郁芳吗?想约你出来谈天。”
  她笑问:“昨日我的面试通过了?”
  “是。”我说:“我的分数又如何?高抑或低?”
  “不错啦,家母怕你是笑面虎——因你老不出声。”
  “我保证我不是。”我说。
  “同时她怀疑你的收入是否够开销一个小家庭。”她说。
  严伯母的声音:“郁芳!你作死!人家会以为你十三点。”
  郁芳问我:“你会不会当我十三点?”
  “一点也不会。”我说:“我最怕女人水仙不开花,黄熟梅子卖青。”
  郁芳得意,透着点天真,“你来接我吧,你有诚意来接我吧?”
  “自然,告诉伯母,我刚找到工作,月入六千七、这只是一个开头。”我笑着挂上电话。
  我老妈说:“神经病,才见人一次,就来不及把薪水说出去,也不去打听打听物价怎么样的涨,那六千余元,交了房租,养了车子,当作家用,不见零用,还吹牛呢。”
  处在夹缝中做人谈何容易,但我还是笑盈盈地出门。
  到严家,是俊秀替我开的门,他们家一式的花梨木家俱,俊秀像是刚游泳回来,头发濡湿,束在顶上,穿一件小小的白T恤,一条白短裤,大腿晒作蔷薇色。她一言不发,头微微一侧,眼睛一瞟,我看到她姊姊自房中出来。
  人家说姊妹花,姊妹花,等看到她们两个,才知道上述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俊秀坐在一张藤榻上,吊儿郎当的嚼橡皮糖,郁芳手迭手看着我。我知道自己已找到了归宿。做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读书,毕业,找对象,结婚生子,向历代祖宗有个交待。
  严家有女初长成,一切都符合我的心意。
  我问:“我们往什么地方去?”
  “在家坐着算了,”郁芳笑,“妈做了一桌的菜等你来吃,吃完之后下两盘子棋作消遣,否则食物不易消化,然后你就可以回家。过两日我又到你们那里去把戏再演一遍,不就行了?”
  “最好是这样。”我笑。
  俊秀还是什么话也没有,坐在一旁听我们说笑,一双眼睛真是水灵灵的。
  我问:“你为什么不说话?”向她指一指。
  她笑笑。还是不开口。
  “你不喜欢我?”我问她。
  她站起来,笑着转到厨房去了。
  “你的妹妹真是可爱。”我说。
  “她不喜欢说话。”郁芳说。
  “她的一双眼睛会说话。”我说。
  郁芳会心地看牢我笑,忽然之间我涨红了脸。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
  天气很热,忽然来到阴凉的客厅,伸直双腿,喝冰冻啤酒,食物香味从厨房传出来,我几乎就想从此进入梦乡,不再起来。
  温馨的家,热情的亲戚,可人的妻子,一切一切,都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
  郁芳问:“怎么?累了?”
  我点点头。寒窗十载,焉得不累?我看着她的脸,就是她吧,也已经够理想的了。叫母亲去求婚,何必经过老套的追求。
  “过来坐在我身边。”我笑笑说:“陪我说话。”
  “怎么,南面称孤了?”她笑,“把我呼来喝去的。”
  “别乱说。我在享受。”我说:“同时回想在外头流浪的十年是怎么过的。”
  “怎么过的?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像咱们母亲,没有博士衔头,是进不来咱们家大门的。”
  我说:“有些博士是呆子,你母亲知不知道?”
  “她知道,但是她也知道你不是呆子。”郁芳说。
  “你父亲可喜欢我?”
  “还过得去。”她说:“只要能把女儿推销出去,在所不计。”郁芳真懂得说笑。
  我喜欢她,我希望我的孩子有一个懂得思想的母亲。
  那日回家,我跟母亲说,严家的女儿很好。
  妈妈问:“你不用再多看几个?”
  我说:“又不是买菜,怎样子多看几个?”
  她说:“你认准是她的了?”
  “是。”我说,“请代我向她求婚。”
  “是大的那个?”妈妈问。
  “大的那个。”我说。
  “你老妈手头上只有两只戒子,送出去容易,收回来难,你可别三心两意。”
  “是。”
  等戒子送到郁芳面前的时候,她忽然沉实下来。
  整个场面是肃穆沉着的,双方家长都在场,有媒有聘的样子,我喜欢这种仪式,这叫做明媒正娶。
  严伯父因为高兴,喝多了一点,很是兴奋,他说:“现在年轻人,私奔的有,瞒着家长的有,蔑视父母意见的也有,所以我们的福气还是有的,是不是?”
  父母亲大人们其实很容易满足。
  我转头看看郁芳,她不出声,拿只酒杯转来转去。我们相识能有多久?可是我有种感觉,我们之间的了解已经足够。
  严家送了一只金腕表及一块玉坠给我,我马上戴在身上。妈妈把那只三卡拉钻戒拿过去。
  俊秀一直坐在那里不出声,穿一条布裙子,领口拉得很低,镶满花边那种。
  我精神一振,这是我生命新阶段开始的日子。
  严伯父拼命夹菜给我,他说:“婚礼这方面——”
  我与郁芳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千万不要摆喜酒!”
  严伯父与爸呵呵呵地笑起来:”你们俩倒是志同道合啊。”
  订婚后生活无忧无虑,下班接郁芳一起回家,商量婚礼细节,我们之间仿佛有很多的事有待发掘。两个人都踏熟欧美两洲,两个人都不想蜜月旅行,两个人都觉得房子越小越好,便于打扫。
  我们上街的时候,也带着俊秀,我对她呵护备至,祝她如亲妹妹。
  严伯母眉开眼笑的说:“难怪人家都说,姐夫最疼小姨。”
  我对于俊秀的态度是很奇特的,有一次我甚至为她打架。
  我们在一间酒店的咖啡店喝茶,时间是晚了一点,那地方本来不算杂,可巧有三四个小阿飞坐隔壁。
  俊秀的头发垂在肩上,褐色的肌肤如奶油般,整个人散发着青春的芬芳,小阿飞们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俊秀,垂涎欲滴,不知为什么,我的火气大起来,忽然站起来问他们:“瞧够了没有?”
  郁芳本来也是火爆脾气,可是这次她拉拉我,“我们走吧。”她想息事宁人。我只好再坐下来。
  小阿飞们不服气,“怎么?看看也有罪?就准你一个人拖两个进进出出?”
  我一只烟灰缸扫过去,继而水杯椅子齐飞,大家身上都挂彩,终于被酒店保安人员齐齐扭到警察局去。
  到了警局自然是我神气,证件一股脑地的取出来……但是郁芳却因此生了气,一言不发,带着俊秀回家去。
  不久我们就开了一次谈判。
  我问:“你是否气我?我素来不是轻佻的人,一向我都最奉公守法的。”
  “这我知道。”她淡淡的说:“以你的身份,跟小阿飞去硬碰,岂非很划不来?你又不是没念过经济学。”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怎么会冲动起来。”
  郁芳问:“你的意思是,你真的不明白?”
  我不出声。
  “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郁芳问我。
  我还是不出声。
  “你妒忌,你不能忍受别人看着俊秀,是不是?”她问。
  是。
  “你爱她,难道你不知道?”郁芳问。
  “我不知道。”我害怕,“你误会了,她只是个孩子,我待她犹如妹妹,你在说什么?你才是我的未婚妻。”
  “我跟你像不像未婚夫妻?”郁芳叹口气。
  “为什么不像?”我强辞夺理。
  “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她说。
  “可是我们相敬如宾。”我说。
  “这是不够的。”她叹口气,“我们不拉手不接吻不想触摸对方,我们谈得拢,投机,可是我们之间没有火烈烈的爱情,怎能成为夫妻?一百年前是可以的。”
  “爱情可以培养。”
  “你跟俊秀培养过爱情吗?”郁芳问。
  我大怒,“你这个人怎么夹缠不清起来,我只道你是个知书识礼的好女子。”
  她冷笑,“你自己去想想看。”
  我们俩人不欢而散。
  回家我的心忐忑不安,俊秀,那个小女孩子沉默的诱惑。我真的爱上了她而不自觉?我确是不爱她姊姊,我们太像朋友,太过理智,爱情一定要带点疯狂才行,郁芳说得对,我明白她指的是什么。
  换了是她,那日我在咖啡室中不会动气,因为我觉得郁芳懂得处理这种情况,郁芳能够保护她自己。
  但是她妹妹连话都不多一句,像一片水似默默柔动,我觉得自己应该挺身而出。
  可敬的姊姊。可爱的妹妹。但我是否真的爱上了俊秀?
  这一点我要好好的想一想。
  郁芳说:“我们是朋友……我们谈得拢,但是你不爱我。”
  我彷徨了。
  带着礼物上去与郁芳道歉,她出去了,俊秀却在。
  我怕见到她,因为我心中有愧。
  她缓缓走到我对面坐下,还是不说话。
  我说:“我与你姊姊吵嘴。”
  她一双眼睛清澈地看着我。
  “订了婚没多久就吵架,太不像话。”我说。
  她点点头。
  “而且主题是为你。”
  她一怔。
  “她说我与她并不相爱,她叫我想清楚,我的感情是否在你身上。”我问:“你怎么想?”
  她张嘴,想说什么,终于又维持缄默。
  我说:“但你只是一个小女孩——”我站起来走到露台,“我——”
  俊秀一直坐在那里不动,她的长发挽在头顶,露出长长的颈项,耳垂一颗珠耳环。
  我心中充满怜爱,或许郁芳是对的,我待她,只有敬意与投机。
  我不敢再想下去。
  刚在这个时候,郁芳回来了,她手中拿着大包小包,显然是去购物来着。
  我迎上去。
  “你来了?”她问。
  我点点头。
  俊秀站起来躲到露台角落。
  “请坐。”她说。
  “你不生气?”我问。
  “我为什么生气?”她诧异的问:“因为人家不爱我而生气?天下有这种道理?”
  她坐下来,“我跟爸妈说过这事,他们当然不自在。我说:自然,我也觉得自己是天底下第一号可爱的人物——相貌好、学问好、脾性好,怎么可能有不爱我的人?但你不这么想,有什么办法?”她仰起头笑。
  我很吃惊。我没想到她能把事情看得这么清晰,简直太可怕了。
  “你喜欢我妹妹,爸妈并无异议,只是有一件事要跟你说明白的,”郁芳说:“你先坐下来。”
  “好。”我坐下来。
  “在你未有任何表示之前,我先要说明一件事。”郁芳面色慎重。
  “什么事?”我问。
  “我妹妹,她是个聋哑。”
  我震惊,怀疑自己听错,“什么?”我倾声问:“什么?”
  郁芳叹口气,向露台上的妹妹招手,“过来。”
  俊秀像是知道我们说些什么,她走到姊姊身边,靠着她。
  “她不能说话,所以你未曾听她说过话,但是她照嘴型能够知道大家在讨论什么,她只听得懂中文,不懂英文,我们视她与常人无异,但是你现在知道真相,心中怎么想,那我们就不知道了。”
  我看着俊秀,她的脸非常平和,温柔地笑着。
  我的心绞痛,忽然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流下来。
  活了三十年,什么风浪大大小小都经过一些,但从来没哭过,没流过眼泪,现在忍不住伤心起来。
  郁芳看着我,“你回去想一想,有什么话跟我说好了,我可以代表爸爸妈妈。”
  我点点头。
  回家我想过三日三夜。
  我决定了,跟父母说;“爸妈,我要解除婚约。”
  爸眼睛瞪得铜铃似,“你疯了你!”
  “我没有疯。”
  妈妈:“我不是叫你想得清清楚楚才决定吗?订婚又不是儿戏,你们应该多来往来往——”
  她一直往下说,直说足半小时,说过些什么并不必细述。
  我却在想,这些日子来,我并不觉得她身上有残疾,我只以为她个性不喜说话,我太粗心太糊涂。
  母亲终于讲完了。
  我说:“我发觉我所爱的,不是郁芳,而是她的妹妹。”
  “真糊涂!”爸长叹。
  妈瞪眼,“严家怎么想?人家当我们神经病娶老婆又不是买菜,随便拣了又挑吗?”
  我说:“严家很明理,他们不反对。”
  “这倒奇怪,”妈妈说:“有人这么样来调戏我的女儿,我不气死才怪。”
  “我是有诚意的。我决定娶他们家的二小姐。”
  “幸巧严家只有两个女儿。”爸爸以手覆额。
  “有一件我要说明的,你们也许会反对。”
  “反对什么?”爸奇怪的问。
  “二小姐不能说话,她是哑巴。”
  “什么?”父母同时跳起来。
  “她是天生的聋哑孩子,但是凭嘴形她知道我们在说什么。”我平静的说。
  母亲急得眼睛都红了,她说:“我反对!”
  爸爸说:“这完全是你一时的冲动,你跟大小姐还做过朋友,互相有某一个程度的了解,二小姐尚是个孩子,你们又不能交谈,这怎么可以?”
  “我决定了。”
  “儿子,我们三代单传——”妈妈说。
  “她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身体完全正常,我发觉自己爱她的时候,尚不知她是哑子。”
  “你们不打算生孩子?”妈妈几乎要哭出来。
  “谁说我们不打算生孩子?”我反问。
  “若果孩子有不良遗传呢?”
  “不可能。”我说。
  “你真想清楚了?”
  “我想了三日三夜。”
  “好,儿子,阻止别人婚姻是最不文明的事,”爸爸说:“我们希望你快乐,你的快乐亦即是我们的快乐。”
  我含泪向爸爸说:“谢谢你,父亲。”
  我到严家去。
  严伯父说:“这……怎么说呢,我们觉得你与郁芳是一对。”
  郁芳说:“我开头也这么想,但是他关心妹妹较我为多,我看得出来。”
  “本来姊姊妹妹都一样,”严伯父说:“你严伯母不是没有微词的,但我们这个小女儿很特别。”
  “我知道。”我说。
  “你不是对她一时怜悯?”严伯父问。
  “我又不是开慈善机构的。”我说:“伯父,我喜欢俊秀,我愿意先与她熟络起来。”
  “可不是。”严伯父说:“我从没有见过你与郁芳那么儿戏的订婚——当然先要做朋友。”
  我说:“严伯父,你与伯母的盛情,我永志不忘。”
  他叹气,“我只怕你把事情想得太容易,我们带大这个小女儿,是下过苦心的。”
  我接下去,“所以她这么平静,这么可爱,这么柔顺。”
  他又长叹一声。
  郁芳说;“爸爸,一切都是注定的。”
  “这点现在也不由我不信了。”
  我开始与俊秀接近,她一如常人,并不自卑,我们说话她完全懂得,并且会得手势语言,我开始恶补手势,做得很慢,但获得她意外的喜悦。
  她念到中学,懂得读书写英文,但不能听,最主要是她心理上并无不正常的成份。
  因为有我陪她,她到外边走动的机会比以前更多。
  我们常常与朋友在一起,开头朋友并不知道她的毛病,知道以后,也没有大惊小怪,不是我夸口,我的朋友都是知识份子,眼光与度量都不同。
  俊秀与我相处极佳,她主要的兴趣是阅读与游泳。
  我“问”她:“你没有不快乐吧?”
  她“答”:“如果海伦凯勒没有不快乐,为什么我要不满足?”
  我很感动,世上那些无病呻吟的人应该惭愧。
  我们在一起很长的一段时间,在半年中,我慢慢把我与她姊姊之间的事告诉她。
  她“说”:“我也知道姊姊的性格很强。”
  “你原谅我对你姊姊的不忠吧?”我问。
  她笑笑,憨气得很,看着我不响。
  我装装手势说:“我爱你。”
  她还是笑,笑得一间屋子都明媚起来。
  “我运气好,无论犯下什么罪都被原谅。”我说。
  郁芳有一次跟我说:“我情愿你做我的妹夫,你不知道我多为这个妹妹担心。”
  “那时你为什么与我订婚?”我问。
  “老实说,我对于男女间的事也腻了,老是看戏吃饭,累得半死,你必需承认我与你确是谈得来的——英雄之见略相同,故此我也想,订婚就订婚吧,”她笑:“但是朋友与情人确有分别,你让我跟你接吻,我真办不到。”
  我不觉涨红了脸。
  俊秀传过来一张字条,上面写:“肉麻。”
  我哈哈大笑。
  忽然之间我趁俊秀不觉,拿起她的手放在唇边,她并没有缩手,理直气壮地依偎在我身边,我很高兴。
  郁芳看着我们两个说:“瞧,我的第六感觉多棒,我早知道谁跟谁是一对儿。”
  “谢谢你,郁芳。”我说。
  “谢我?”她温和地笑,“谁也不用谢谁,我们这里每个人都高兴。”
  最高兴的是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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