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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北戴河会议)(1958年8月17-30日)

(2012-06-14 01:03:10) 下一个
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51935/176588/176596/10556155.html


  八大二次会议以后,“大跃进”运动由酝酿阶段进入全面开展阶段。成都会议后,搞“大跃进”的空气日盛,“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起来。在经济建设理论上,批判了所谓“消极平衡说”,提倡所谓“积极平衡论”(实际上是不要平衡,人为地破坏平衡),片面追求高速度,强调高速度是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灵魂。各项指标一再提高。1958年6月19日,华东地区召开农业协作会议,不切实际地提出,两年把粮食亩产提高到1000斤到1500斤。同日,毛泽东对薄一波说:干脆,今年钢产量翻一番,何必拖拖拉拉呢!要求1958年钢产量在1957年535万吨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6月21日,毛泽东批发了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产钢计划报告》。《报告》认为,明年钢的产量可以超过3000万吨,1962年将能争取达到八九千万吨。由于经济建设指标越抬越高,浮夸风也严重地刮了起来。农业上的浮夸风助长了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思想的发展。一些领导人认为合作社的规模和公有程度已不能符合早日向共产主义发展的需要。1958年3月成都会议后,农村中就广泛开展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7月中旬,有的地方便形成了并大社的高潮。1958年8月上旬,毛泽东在视察河南、山东时说:“还是人民公社好”,各地出现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有的地方还把办公社与试行“共产主义”直接联系起来。

  为了适应钢铁生产翻一番和农村生产关系的急剧变化的新情况,研究解决这些新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举行扩大会议。因为这次会议是在北戴河召开的,所以通称“北戴河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政治局成员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以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党组的负责人。

  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全党全民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同时还通过了关于计划和体制方面的8个文件,农业方面的9个文件,财贸方面的10个文件,教育方面的1个文件,其他方面的9个文件。其中有《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展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肥料问题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继续展开除四害运动的决定》等。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会议讨论了工农业生产问题。

  会议着重讨论了工业生产问题。会议指出,工业的生产和建设必须保证重点。工业的中心是钢铁的生产和机械的生产。而机械的生产决定于钢铁生产的发展。这次会议根据“大跃进”形势的要求,对钢铁生产的指标,又作了重新调整(1958年2月,第一次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钢产量定为620万吨,5月底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建议增到800万吨到850万吨),正式规定1958年钢的产量要在1957年的535万吨的基础上增加一倍,即达到1070万吨。

  会议认为,1958年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将使粮食作物总产量达到6000亿斤至7000亿斤,比1957年增产60-90%,全国每人占有粮食的平均数将达到1000斤左右;棉花将达到7000万担左右,比1957年增产一倍以上。会议认为,农业上了轨道,工业还没有上轨道。农业的胜利,使省一级有可能把注意的重心转移到工业上来。因此,会议决定,全国的省和自治区党委的第一书记,从现在起,就必须首先注意工业的领导。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全党动员,大抓钢铁和大抓机械。当时1958年已经过去2/3的时间,但只生产了400多万吨钢,还差700万吨的任务。为了确保1070万吨钢的任务,在北戴河会议召开的同时召开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主管工业的书记参加的工业生产会议上,不得不把除供铸件所需要的生铁外,全部拨给钢厂炼钢。还提出了大搞小高炉和土高炉炼铁,要求在工业战线上大搞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不要冷冷清清。

  二、会议讨论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两个党组提出的《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和《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通过了高指标的《中共中央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决定》。会议指出,1959年是全国人民苦战三年的有决定意义的一年。在1959年,要求我国的工业和农业继续用1958年的速度或者比1958年更高的速度前进。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彻底解决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的生产和供应问题,并在最短时间根本改变我国工业落后的状态。会议提出1959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58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8%,钢产量指标为2700万吨至3000万吨,粮食为8000亿斤至1万亿斤。

  会议指出,“在1958年到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将提前建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并创造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会议提出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1962年)产钢8000万吨为第一方案,1亿吨为第二方案。产粮1.5万亿斤或者更多一点的“二五”计划指标。

  三、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会议讨论了人民公社的问题,印发了《河南省遂平县喳岈山卫星公社试行简章(草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决议》对建立人民公社的历史条件作了不切实际的分析和估计。会议认为,当时农产品产量是成倍、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增长,农村出现了空前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实现机械化、电气化的要求愈来愈迫切,农村一部分劳动力要转移到工业上来。会议还把农村出现的打破社界、乡界的“大协作”、“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和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堂、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脱离实际的错误做法,说成是共产主义的,是群众性的行动,加以肯定。根据上述脱离实际的分析和估计,《决议》错误地认为:“人民公社发展的主要基础是我国农业生产全面的不断的跃进和五亿农民愈来愈高的政治觉悟。”“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决议》对人民公社性质和任务提出了过急的设想和要求。毛泽东在会上讲了话,虽然指出人民公社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要过分强调共产主义。但是又认为人民公社有共产主义萌芽,如大协作、不要计件工资等。《决议》认为,把规模较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规模较大的工农商学兵合一的、乡社合一的、集体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它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方针”。

  《决议》对向全民所有制过渡问题上提出了过急的要求。《决议》在人民公社所有制问题上,虽然说了人民公社建立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但是却又提出了急于过渡的要求。说快的地方三四年,较慢的地方五六年就可以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了。《决议》还说,“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决议》在经济政策的规定方面,强调用“共产主义精神”去教育干部和群众,“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并将自留地收归集体经营,零星果树,股份基金等在一二年后也要变为公有。这实际上是侵犯社员的合法权益,把平均主义当作“共产主义精神”推行,从而导致了“一平二调”的错误。

  《决议》还规定了人民公社的规模、建立的步骤和办法。《决议》对公社的规模定得太大,认为一般一乡一社到数乡并为一社,户数可以从2000户到6000户或2万户以上。忽视了农业合作化后社大造成的弊病的经验教训。《决议》规定的办社步骤是:并大社、转公社一气呵成。办法是通过鸣放辩论。忽视了多年搞农业合作化的一条基本经验:群众自愿,通过试验,典型示范,逐步推广。实际上是以强迫手段实行“公社化”。

  四、会议对计划问题、领导原则问题、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商业问题、文化教育卫生问题、军队问题以及加强民兵工作问题等也进行了讨论,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北戴河会议关于当年钢产量翻一番的决定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高指标,及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等文件,反映了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和所有制上急于过渡的“左”倾思想在党内占了上风。为在实际工作中大刮“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提供了依据。会后,在全国很快形成了全民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的高潮。在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形成全局性的错误,造成了国民经济的紧张和混乱。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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