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5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96人,候补中央委员70人。
全会选出了新的中央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当选为副主席,邓小平当选为总书记。选出中央政治局委员17人,政治局候补委员6人,政治局常委6人,中央书记处书记7人,候补书记3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董必武为书记。
中共八届二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56年11月10日—1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4人,候补中央委员65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和地方的有关负责人147人。
会议先后听取了刘少奇作《目前时局问题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一九五七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控制数字的报告》、陈云作《关于粮食和主要副食品(猪肉和食油)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
这次全会未作正式决议,会后发表了公报。
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确定从1957年下半年起,开展党内整风运动:一整主观主义,二整宗派主义,三整官僚主义。
这次全会在坚持综合平衡的思想指导下,正确地调整了1957年的国民经济计划,从而保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扩大)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57年9月20日—10月9日在北京中南海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91人,候补中央委员62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各地委第一书记, 直辖市的区委书记以及中央各部门党的负责人416人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邓小平作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和会议的总结发言;陈云作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和关于农业增产问题的报告》;周恩来作了《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会议结束前作了题为《做革命的促进派》的讲话。
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 《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 《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划分中央与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草案)》以及《关于工人、职员的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规定(草案)》等文件。
全会提出和规定了改进党的领导、改革经济体制、重视发展农业以及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改进农业生产管理等一系列正确的思想和方针政策,反映了党的八大路线的贯彻和发展。全会在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上,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认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对1956年采取的纠正冒进倾向的正确方针作了错误的批判,这对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产生了不良影响。
中共八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58年5月3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出席会议的除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外,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列席了会议。
全会讨论了党的“八大”二次会议的议程、代表团的组成和大会主席团的组成。讨论了《中央委员会向八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修正稿)》和《八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莫斯科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工人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修正稿)》等文件。
中共八届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58年5月25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
全会增选林彪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增选柯庆施、李井泉、谭震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选李富春、李先念为中央书记处书记。递补杨献珍、王恩茂为中央委员。
全会还决定创办出版党中央理论刊物《红旗》杂志,由陈伯达任总编辑。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58年11月28日—12月10日在湖北武昌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4人,候补中央委员82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列席了会议。
毛泽东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邓小平作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说明》,李富春作了《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说明》。
全会通过了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议》、《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 和《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批评了企图过早地否定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原则以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错误, 批评了企图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 跳入共产主义的空想,着重指出在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仍应保留按劳分配制度。重申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宣布个人生活资料永远归个人所有,还批评了经济建设工作中的浮夸作风。
全会注意到了1958年国民经济出现比例失调的问题,初步总结了“大跃进”运动的经验教训,降低了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所确定的1959年工业生产的高指标。
八届六中全会,是党自“大跃进”运动开展以来,在毛泽东领导下,主动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的一次重要会议。
中共八届七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959年4月2日—5日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1人,候补中央委员80人。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列席了会议。
毛泽东主持了这次会议。全会听取了薄一波作的《关于第一季度工业生产情况和第二季度的安排的报告》,李先念作的《关于财贸工作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邓小平作的《关于经济工作和国家机构的人事配备的说明》,李富春作的《关于准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说明》。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 《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 《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和《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的方案》。全会还讨论并决定了准备向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提名方案。
全会通过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的会议纪要,总结了纠正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的成果,对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作了一系列原则的规定。 全会再次批评了“反冒进”。
中共八届八中全会
1959年8月2日—16日,在庐山召开了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75人,候补中央委员74人。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14人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议题:一是对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进行批判;二是讨论调整1959年经济计划指标。毛泽东在会议期间作了多次讲话。
全会通过了《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关于撤销黄克诚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决定》、《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的决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决定撤销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和周小舟4人分别担任的国防部长、总参谋长、中央书记处书记、外交部第一副部长和湖南省委第一书记职务,保留他们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候补委员职务以观后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已先后为这些同志平反)
中共八届九中全会
图为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讲话。
主席台上左起:陈云、周恩来、刘少奇、毛泽东、朱德、邓小平。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1961年1月14日─1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3人,候补中央委员87人。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负责人23人列席了会议。
毛泽东主持了这次会议。全会听取了李富春作的《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邓小平作的《关于1960年11月在莫斯科举行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的报告》。
全会通过了上述两个报告;通过了在1960年12月24日—1961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北京工作会议上产生的《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批准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成立中央局的决议,决定成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全会正式批准了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这是1958年“大跃进”以来经济指导工作的一次重要转变。它对于后来大规模的经济调整工作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此后,中国国民经济进入了调整阶段。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1962年9月24日─27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82人,候补中央委员88人。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负责人33人列席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彭德怀、习仲勋、张闻天、黄克诚、贾拓夫5人不参加全会。
毛泽东主持了会议,并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全会对邓子恢、彭德怀、习仲勋等开展了错误的批判与斗争,并决定成立两个专案审查委员会,对彭德怀和习仲勋进行审查。全会还对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进行了错误的批判。
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关于有计划地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等文件,并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的公报》。
全会坚持了对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制定了关于农业、商业和人民公社等问题的文件,这对于当时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全会接受和肯定了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为以后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作了思想和理论准备。
全会增选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21人。增选陆定一、康生、罗瑞卿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撤销了黄克诚、谭政的中央书记处书记职务。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扩大)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1966年8月1日─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141人。列席会议的有省、市、自治区党委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文革小组全体成员和首都高等学校的“革命师生”代表47人。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后,群众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已经开始。针对在各地大中学校、党政文化机关掀起了“造反”浪潮,出现混乱现象的情况,中共中央在刘少奇、邓小平主持下,向大中学校派出了工作组。最初派往人民日报社和北京大学的工作组是经毛泽东亲自批准的,但1966年7月18日毛泽东从武汉回京后改变了过去的态度,否定了工作组。他在接见各中央局书记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时说:工作组“起坏作用,阻碍运动”,“不要工作组,要由革命师生自己闹革命”。此后,全国都撤销了工作组。为了排除各种"阻力",特别是来自中央的“阻力”,进一步将“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并使之合法化,毛泽东仓促决定召开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
全会原订会期为5天,议程有4项:一、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二、讨论和批准十中全会以来中央在国内、国际问题上的重大措施;三、通过会议公报;四、补行法律手续问题(即5月23日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停止彭真、陆定一、罗瑞卿的中央书记处书记职务,停止杨尚昆的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职务等决定)。
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刘少奇报告了八届十中全会以来中央的各项工作,对派工作组承担了责任。刘少奇的讲话没有正式文字稿,同时说明,这只是他个人的意见。8月4日,全会发生大的转折。原定这天开大会,5日全会结束,但在这天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上,毛泽东发表了措词十分激烈的讲话,并决定当日不开大会了,各组传达常委扩大会内容。由此全会改变了原定日程。
8月5日,毛泽东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指责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是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
8月7日,大字报发表后,全会立即转为集中揭发批判刘少奇和邓小平。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的斗争目标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把领导权夺回到无产阶级手中来。进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运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全会讨论和批准了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关于国内、国际问题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措施。
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决定撤销彭真、罗瑞卿、陆定一及杨尚昆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的职务;补选中央政治局委员6人、政治局候补委员3人;补选中央书记处书记2人;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11人。全会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未按得票多少排列名次,林彪名列第二位,实际上成为毛泽东的副手和接班人。全会没有重新选举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但以后只有林彪被称为副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原来的副主席职务不再提及,实际上是取消了。
八届十一中全会对于“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是一次关键性的会议。会后,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很大部分权力,逐渐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所掌握。
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1968年10月13日─31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许多中央委员被剥夺了出席会议的权利,原97名中央委员除去世10人外,只有40人到会,不足半数。加上会议的第一天从到会的19名候补中央委员中挑选的10名补为中央委员(未按惯例递补),才使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人数刚刚超过半数。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央文革小组全体成员,军委办事组成员,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各大军区的主要负责人,中央直属机关人员共74人。
毛泽东主持会议,并在开幕式上作了讲话。
全会在不正常的情况下通过了由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凭伪证写成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此项决议已于1980年经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宣布撤销,并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全会根据毛泽东关于“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总口号,作出了实行“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认真做好清理阶级队伍工作”、“认真做好整党建党工作”等项部署,使“文化大革命”继续错误地向前发展。
全会通过了召开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以及《关于九大代表产生的决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的决定。全会通过的公报肯定“‘文化大革命’是在中国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一次政治大革命”的错误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