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09/30/1485926.html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发表的总人口和死亡率估算非正常死亡两千万左右 - 方法:
(1)查1957-1964年的死亡率和总人口。
(2)以1957和1962年死亡率的平均值作为正常死亡率算出1958—1961年正常死亡总数。
(3)再算1957—1962年统计死亡总数
(4)两数相减就是饿死人数。
(4)1964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以用来估算前几年死亡率统计的相对误差
(5)死亡率向上修正后得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000—2200万。
(这个结果至只计算多死的人,不算少生的人。
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