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强烈抗议赵东民被判有罪
空气在颤抖,天空在燃烧,人心在爆炸。
赵东民被判有罪,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引起民怨沸腾。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原来说本月二十五日宣判,却突然宣判,是何居心?
证人多数是工会干部,可信度多大?
工会是干什么的?是为谁服务的?难道不是群众组织吗?不是“职工之家”吗?不是为普通民众服务的吗?普通民众有困难找工会,是违法的吗?集体上访是想足以引起重视,不可能不影响到所谓的“正常秩序”,你们的“正常秩序”,是个什么秩序?谁的秩序?来这麽多群众上访,本身就是你们的工作中心所在,理应引起高度重视,着重解决民意问题,满足人民提出的合理要求,何谈影响“正常秩序”?如果群众有难都不再敢找你们,找你们就是影响“正常秩序”,那工会的所谓“正常秩序” ,意义何在?赵东民组织上访者是为民请命,工会部门为更多了解民意,应该寻求并重视这样的民意代言人,才是正理,又何罪之有?工会是群众之家,是帮群众解决问题的,是保护群众的,世界上哪有工会帮助法院制裁群众代言人的道理?“扰乱秩序”的实证究竟在哪里?赵东民是打骂伤人了?还是毁损公家财产了?还是武力冲击政府机关了?都没有嘛。团队组织上访,必然要打乱衙门里的清净与安逸,难道这就是犯罪?这也构成犯罪?
赵东民的妻子因丈夫被扣押而病,导致死亡,期间百般思念丈夫,祈求一见,却不能求得一见,有这麽没人性的吗?难道这不是触犯人道天规吗?一个年轻的妻子,有老有小,难道就白白死去了吗?儿子一生的心灵创伤就毫无代价的被奠定了吗?赵东民到底是什么人?是窃国大盗吗?是大贪污犯吗?是大毒枭吗?充其量不过是个在小范围内为民请命的义士嘛,何必如此残酷对待?到底是为民请命有罪?还是逼死人命有罪?法律是谁的法律?是对付谁的?是保护谁的?法律不承认良心,那么良心也不承认法律,不讲良心,不讲人道,法律的意义何在?很多社会蠹虫该坐牢,却逍遥法外,依然潇洒,赵东民不该坐牢,却要坐牢,造就妻子气死,老小失常,如此目无人道,不能不引起愤慨,引起抗议。对赵东民案件,除本声援团,几乎全国各地都发起了声援与关注,并纷纷提出了正当要求,但突然出现的判决结果,却给了所有声援百姓一记响亮的耳光,如此无视民心、民意、民权,天理何在?
赵东民案件既然已经引发全国注意,法律精英、学者明星们都哪里去了?电视台都哪里去了?为什么邓贵大之死有人鸣冤叫屈,电视公开讨论,而赵东民事件却无动于衷?难道要诚心打造只有阶级专政、没有法律公正、没有民权伸张的社会吗?
实际上,本声援团为了不至于影响所谓“正常秩序”,一直在自觉克制反抗情绪,竭尽全力维持社会稳定,我们再次强调,如果有关方面继续一意孤行,无视人民愿望,促使人民积怨更多,其潜在后果只能自负。
我们认为,赵东民案,绝非一个简单的孤立案件,背后定有复杂背景,很有可能是掠夺与反掠夺的斗争,所以强烈要求上级工会、纪检部门、法制部门,站在捍卫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深入追查此案根源,重视人民意愿,尽快释放赵东民,宣布其无罪,并赔偿对自身及其家人的相关伤害,惩罚首恶者。
(注:感谢新近参与的声援者与抗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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