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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感之十三

(2009-11-28 23:59:17) 下一个
书杂感之十三

  
    ——王亚法
   
   这几天忙碌琐事,只有晚上躺上床时,才有空看一点书,几十年养成的坏习惯,装模作样,借看书来招徕睡意,至于看进点什么,那就天知道了,尤其近年来,记性大减,前看后忘,所谓看书,只是无谓的空忙,但总算开卷有益吧。刚才继续翻阅胡颂平编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看到1961年7月7日(星期五),其中记道:
    ……下午,胡颂平问:“林语堂先生在《今日世界》上发表那篇‘五四运动’译文里,说曹雪芹写《红楼梦》没有金钱的观念;曹雪芹不是一边写稿,一边拿去买米吗?”先生说:“我在最近的那篇《石头记》跋文里不识说过吗?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卖稿子的事……”

    这是一段关于提到稿酬的事。至于胡适先生认为“那个时代还没有卖稿子”的说法是否准确(有人说唐朝的韩愈代人写墓志铭,收取润笔,是最早的稿酬形式),姑且不论,但引发我对目前大陆出版稿酬的感叹。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陆恢复稿酬,先是基本稿酬千字10元,没有印数稿酬,后来基本稿酬提高到千字10元至14元,如出书,印数稿酬也恢复了。据说我们的社长,因文革前在一张审批单上写了:“此吾老友,稿费从优”八字,而在文革中吃足苦头。运动刚过,知识分子的余惊未消,所以编辑们办事也很谨慎,发稿酬要通过室主任和总编两道关卡审批,决无弊端。我那时年轻,出笔勤快,常有报社和出版社来约稿,每晚笔耕,稿费收入颇喜。一九八八年出国前,我将抽屉里的稿费单据略作累计,竟有两万多元之巨,这在当时,已是不乎小数了。
    但现在为国内的报刊写稿,情况就不同了,就拿出书来说吧,以前出版社看中的选题,就安排出版,作者等着拿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就是了,利益有保障。而如今出书却要作者自己买书号,出资二万至二万五人民币不等,有的还要作者自己保销若干数,真是荒唐得很。深究原因,因为出版社的经济情况都不好,你想,出版社出的书,都要有所谓的“审读”来卡脖子,经济怎么会好。有些出版社为了保证不出政治问题,就回聘政治上可靠的“老法师”来把关。所谓老法师,一般是那些五、六十年代我党培养的先进分子,经他们把关,21世纪的出版物的政治水平,又回到上世纪去了,真是荒唐得很。至于出版社出卖书号所得的钱款呢,据说用作出版社的开销了,由于政治上的管卡,出版社一般的编辑收入与报社编辑比,还是比较清苦,于是大家上班时发发牢骚,说些怪话,和我二十多年前在的时候差不多,只是现在言论的自由度放宽了,大家也敢说话了,国家把卖书号的钱,来安抚小知识分子不失也是一个办法。
   说到报刊的情况就糟糕了,原本上海向我约稿的一家晚报,我现在送去的稿子不登了,去电话问编辑,是不是有敏感问题。编辑回答不是,只是说等一等,没有版面。一直拖着,直到无疾告终。后来该报社退休的一位编辑朋友告诉我,现在刊登文章不是拿稿费的问题,而是要向编辑付稿费的问题,如今报纸的版面,是编辑的自留地,作者不交租金,文章休想见报,这叫潜规则。
   新闻出版界这种情况上面应该是很清楚的,也许国家的腐败面太广,一时管不过来,也许上面故意放任,借此可以让文人们少发文章,减少噪声,苟得一时平安。
   难呐,一个满身长满疥疮的人,叫他往哪里搔好呢。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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