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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上大学学的统计,对财务税收外行。这些日子在网上看到些美国和中国财政收入的有关文章。当前,美国的年国民生产总值是中国的将近五倍,达15万亿美元之巨。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多一点,3万多亿美元。中国大陆的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和美国差不多,也是20%左右。但中美两国财政收入构成差异很大。美国税收占了财政收入的70%,而个人所得税占美国税收的一半以上。粗略估计,个人所得税占整个财政收入的40%-50%。由此可知,美国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中国大陆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比重不大。个人认为,中国大陆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应极大地加强。但现在中国大陆财务制度比美国差得太远,像美国那样,用明细的超额累进税制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还非常困难。
简单地说,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是富人多交。通过超额累进税的方法,收入高的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贫困线以下的人不缴税,甚至可以得到财政救济。这种征税方法的好处显而易见,调整社会贫富差别,缓解社会矛盾这条相当重要。其实通过税收缓解贫富差别已是中国大陆的当务之急。
在美国很多年了,知道美国如此严密的财务制度,还是有很多空子可钻。据美国财政部门估计,每年国民逃税总额或占纳税额的三分之一。起码直接现金交易就可以逃税。美国尚且如此,面对中国大陆太多的直接现金交易,财务部门又如何管得了?况且中共税务部门的层层机构又是那样的腐败。近些年中国财政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高速增长了。不过财政收入增长的大部分都来自企业的工商税。去年中国股票市场倍儿火,炒股者赢利后上缴的增值税大幅增长,当然这部分比重在税收中仍占很小比重。各级财政部门也在加强对个人所得的税的税收。但工作做得很不完善,或者说难以达到制度化。我在北京的老妹家庭年收入超过15万人民币,她这两年保税期间都会收到财政部门的表格,要求她填报应缴税额,不得拒报。我问她这种报表是否针对家庭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者?她说是这样,完全是针对性的。而在美国,甭管你收入多少,干什么职业都要报税。看来中国要做到这一步还太遥远。
台湾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做得比大陆强得多。不过比起美国的税表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我的台湾朋友说到这儿,承认台湾的财务报表制度比起美国差太远,税表设计如此简单实属不得已。他讲台湾个人所得税的大部分是企业会计部门代扣。我想中国大陆也是这样的,但希望以后要体现超额累进税。
我想,中国财政部门应该派出人员到美国、西欧和日本、南朝鲜和台湾学习人家的报税制度,特别是到台湾取经,尽快建立、完善中国大陆申报个人所得税制度。想一想,几亿个家庭(包括农民)每年在一定时间内都填税表申报,这对财务部门是多么巨大的工作量!但要学习人家的先进制度就得脚踏实地地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