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老约翰的活法儿

(2009-04-23 01:00:07) 下一个

(纪实)

 

  老约翰今年六十五岁。九月底的一个星期四他在干活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说第二天他六十五岁生日,要休息一天庆祝。届时和他关系很好的,也是唯一的儿子要和家人来他这里庆祝吃喝,然后父子俩开车拖着汽艇去一条大河里去钓鱼,晚上他们就露营在岸边公园指定的地点。也就是说,他要过个连休三天的长周末。“明年再过生日我就六十六岁了,那时我如果领社会保险金就是全额数。”他缕着自己花白的鬑毛胡子说着,我跟着位老技术员干活时间才两个星期,已经听他说很多遍这句话了。这个白人老汉相当地传统,对黑人血统的总统奥巴马不屑一顾(因为他对黑人有根深蒂固的成见);不过他很早就离婚了。问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老汉一笑,“你就别让我糟心了。女人都很难对付。”

  “那你每天是否感到孤独?”

  “我有一只十岁的老猫,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她对我说的话什么都懂。哎,她现在老了,恐怕会走在我前面。”

  这位白人老汉住在郊区,每天来上班要开三十英里路;但他并不富有。我想他的年薪也就在三、四万之间。老约翰说到自己简陋的两居室的独立屋叹口气。“房贷总算还完了。这房子很老了,不过现在总能值二十万吧。到时候我住老人公寓可以卖些钱。”

  老技术员或许也就高中毕业。他说十八岁就开始在一个教堂找到份工作。这是他带我去一个实验农场干活的路上,指着一座老教堂说的。“就这所教堂。那时我多年轻。嗯,身强力壮,每天都有想干的事情做。嘿嘿,人的一生转眼就过去了。”

  一年后他找到大学农学院的工作。当时他是个小跟班,现在可以算是技术员吧。这一干就是四十六年。在坐着他开的学校专用车到各个实验农场干活的路上,他会不时地指着路边的建筑和田野诉说着这些年的变迁。这些建筑有些曾是农学院的暖房和种植实验田。对大学农学院四周的道路,他可以说是闭着眼都知道如何走街串巷。是啊,好几十年的日日夜夜嘛。好几十年就干这一项工作?是不是有点枯燥无味?这叫人各有志,他就喜欢安安稳稳,也可以说安贫乐道。我刚才说他年薪大约三、四万恐怕还是说多了。因为如果是他的老板――一位华裔教授从科研基金给他发工资,那他的年薪会更低。不过福利还是不错的,起码买医疗保险会很好。对了,他的老板――马来西亚来的教授已经六十八岁了。老教授在大学农学院做的博士后,后来就执教搞科研,那是1972年。教授搞的是芦笋栽培,一干就一辈子。他在36年前当教授搞芦笋栽培时就让约翰当他的技术员。如今年轻的约翰成了老约翰,教授也变得白发苍苍。在约翰给教授当技术员前,他已经给另一位教授干了十年活,当然也是农业栽培,是另外一种食用植物。

  照我看,老约翰的活轻松之极,如果我也干这活儿,拿这么点儿钱,也不会抱怨。既然如此轻松,为什么还要在秋天雇佣我这个临时工?那是采摘芦笋种子的活儿。工作虽轻松,但总在地里风吹日晒。老约翰恐怕不太情愿,他干得太拖拉。九月初芦笋种子成熟了。这些挂在多年生草本枝头的小红浆果(大约黄豆粒大小)需要人工采摘。我上工那天三分钟就“出徒”了。他给我把铁折叠椅子,让我坐着慢慢摘;他当然也如此。在十一点蚀,太阳晒得我们俩都出汗了,他说一声“我得去干别的活了,你一人慢慢摘”,就晃晃悠悠地走了。这时我明白为什么教授要雇我当临时工。

  老约翰说,教授每年都雇学生来采摘芦笋浆果,但学生们每一个好好干活的。“总比没有人来帮我强。”约翰笑笑,“有时摘芦笋浆果会延续到冬天一月份。那时冷了,我就把这些挂果的芦笋锯倒拖到屋子里干。”他说的是真的。在我采摘种子的时候,教授几次来和我说,会有农学院的学生来干活(当然是打工挣钱)。可是我只见过一位黑人女学生。她也仅仅干了两个钟头就消失了。因为她害怕采摘芦笋时见到的瓢虫幼虫。她连虫子都怕,却说自己要学兽医。我内心直摇头,唉,怎么如此娇气。

  我过去在农场干过九年多农活,手脚不慢。老约翰见我干得不错,就不来和我一起干了。他让我每天把采摘的浆果放到农场小屋的冰箱里冷藏。第二天早上他会开着他的小卡车来把头天我摘的浆果拿走漂洗、晾晒,把里面的黑色小种子弄出来(每磅种子两千美元)。他是非常满意我的工作的。其实我有很大保留。一天大约干五个小时,剩下时间就在农场里东遛西遛看新鲜。如果真要认真采摘,估计能在多采一倍的浆果。可见老约翰是怎么干活。那些天我每天都在实验农场里到处观看,真是感叹美国的农业技术先进。

培植芦笋的工作,在地里也就秋天有采摘种子的活象那么回事儿。当然,老约翰还有很多温室的活,主要是育苗。我实际上特别喜欢植物栽培,可惜我命不好,在国内学的是统计专业。不提这个啦。

  我总是转弯抹角地打探老约翰的日常生活。他见我问多了有时会看着我不说话。这时我知道自己过分了。但有些事情他还是讲的。他是个爱打猎的人。十二岁就用父亲的猎枪打到过鹿。但现在他不打了,因为郊区人越来越多,虽然到了季节有专门的地方打鹿,但他怕误伤到其他人。

  秋天里的一个周末,我和老伴儿开车北上去了新英格兰地区看红叶。我问老约翰是否秋天开车出去看红叶,他笑笑,“我年轻时曾去过一次。嗯,很美。”

  “每天下班都如何打发时间?”我又好奇起来。

  “我会看电视,找美式足球看,篮球也行。一边弄吃的,一边和我的猫说话。九点钟我就睡觉了。但这让我早上不到四点就醒。我躺到五点就起来。磨磨蹭蹭,吃了早饭,安顿好我的老猫。我就来上班。是早了点,谁让我在家里没什么事情好做。”

  “你其实可以让儿子一家人常来。”

  “我儿子一直没结婚。也没有自己的孩子。他现在都快四十的人了。当然,他有自己的女朋友。那个女人有两个孩子,是她前夫留下来的。”

  这时我俩陷入沉默。老约翰是这种层次的美国人中的一位。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