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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源于文化

(2009-03-05 01:18:51) 下一个

        (杂文)

  霍英东先生病逝,网上有关他的文章多,查了一下知道他有三房太太和十个子女。其实他这“三房太太”只有一个是法律上承认的。也就是说他是事实上的“一夫多妻”。这事没什么新鲜的,台湾商业大亨王永庆不也是四个老婆嘛(当然,只有其中一个是法律承认的妻子)。 

  之所以说到这事,是说这些富商们的女人能和平共处,并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人的妻或妾。美国的亿万富翁们是否也有好几个老婆和平共处?没听说,“男人有钱就学坏”,他们生活中的女人肯定不少,但这些公开了自己和富翁有特殊身份的女人似乎都是“一对一”。这么说,西方女人特利害,不能容忍一夫多妻? 

  有一点可以肯定,甭管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年轻漂亮女人傍大款大都是为了钱,而且也得到了钱。西方国家法律上绝对保证这一点,离婚的妻子会得到前夫家产的一定份额,即便没有结婚,和富翁生的子女也将得到其父亲财产的份额。所以中国大亨的女人们能和平共处,西方大亨的女人只能“一对一”,钱不是决定因素。因此,中国可以有半公开的“二奶村”,里面的“二奶”们都那么心安理得,而西方国家不会有这种现象。 

  我想这大概是文化影响吧?西方世界是基督教文化,一夫一妻是根本。所以不但女人不接受公开地当“二奶”,富翁本人也不能接受公开的一夫多妻的事实(暗地里有没有女人那是另外一回事)。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却认为一夫多妻是正常的。封建社会里,做为一个好妻子,要帮助丈夫找妾,以便更好的照顾丈夫。过去封建官吏放了外任,妻子多半是不跟着去的,在家里照顾公婆、持家。做官的丈夫就找个妾留在身边。当然,大老婆只有一个。大老婆生的子女是嫡出,妾生的是庶出,名份上绝对分等级(中国的封建社会本来就等级森严)。这种一夫多妻现象(之所以不说是制度,是因为我还没听说封建社会在法律保证一夫多妻)是中国文化传统的表现。在那个时代是天经地义的。 

  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度是从中华民国建立开始的。但不能说那时起中国有关的传统文化就被阻断了。民国建立后,富人讨小老婆仍是越多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王朝初定”,整个社会在崇拜“新君”的狂热中“素”了一段。绝大多数人都赤贫,“二奶”没了水土。但现在商品经济了,有的人有钱了,包“二奶”有了条件。 

  说到这儿想起我的一位大学女同学。她是“大奶”,从商的丈夫在沿海地区做买卖,她在北京守着,知道先生包“二奶”也处之泰然。“男人有钱就要干这事,没法儿拦。他不肯离婚(一离婚丈夫财产损失太多),供着我们娘儿俩的钱也够花。”你听这话!或许她偷偷地包个“二爷”?就是包也是偷偷的,恐怕财力上也成问题。丈夫在外地包“二奶”可有点明目张胆。  

  听说伊斯兰教允许男人有四个老婆。为此还问过身边工作的穆斯林(从中东来的)。他一笑。“是可以讨四个老婆。但按规矩,丈夫必须绝对公平地对待每个妻子。你要没钱可养不起呀。”这一下限制了不富有的人娶两个以上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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