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
(杂文)
那几棵落叶松树苗死了,死在万物生长的盛夏。
去年这五棵栽在附近的公园小池塘边上,散步时发现后激动了好一阵,因为它们来自故国--黑龙江小兴安岭。曾在那连绵起伏的群山脚下度过了近十年,领略零下40度严冬令人窒息的暴风雪,惊叹猛烈的春风一夜之间吹绿原野,憧憬欣欣向荣夏天的霞光,感慨重重叠叠重厚的秋色。当然,永远铭刻在心的还是那落叶松原始森林。
挺拔笔直、奋发向上!一棵棵都有二、三十米高,直径五、六十公分,密密麻麻,像漫山遍野列阵的士兵,无边无际。落叶松顾名思义就是冬天落叶子的,所以夏秋季节进入森林后,脚下总是一、两尺厚的桔红色松针,软软的,散发着浓郁的松香,沁人心脾。站在山上了望,最强烈的感觉就是绿,表现旺盛生命力的绿,延伸,再延伸,直至山峦起伏的天际。冬天?冬天的风雪淹没了落叶松的绿色,但随着狂风呼啸,条条山谷都响彻着松涛之声,在白雪皑皑中表现着强有力的生命之音,落叶松傲视着严冬。春天,春天早晚会归来。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年复一年。
可是它们为什么到了美国就种不活了呢?早就发现这几克落叶松苗日渐枯萎。难道缺水?它们就种在水边。难道天气太热?新泽西州的气候应属温文尔雅。土壤不好?园林工人刨了大大的树坑,添上黑黑的腐质土,将小树栽在其中。他们还在边上钉了木桩,将小树牢牢地固定住。那五棵小树当年长得不错,那时经常光顾,引发了许多、许多的回忆。第二年春天它们也发芽了,长出嫩绿的针叶,虽然很勉强,可到了夏天却……
没人会说小兴安岭的种植条件比美国的新泽西州好。峥嵘却又贫瘠、山石裸露的山峦,漂满冰排的雪水河,无比的严寒,呼啸的狂风,可落叶松越活越强健、繁茂,为什么在恬静的湖畔却没了生命力了呢?
是远离故国的原因吧。你是说树也有灵气?想必是,万物都有灵魂的源泉。我不是也总在梦中回到祖国的小兴安岭吗?铺天改地的大雁,飘忽不定的北极光,冉冉升起的浓雾,紫色的霞光和辉煌的落日浸染着山川、原野……我是那漫山遍野落叶松林的中最普通的一棵。
生命力
(杂文)
曾和我一样在中国极北部的“北大荒”“上山下乡”过的朋友有过这样的回忆:严冬,在渺无人迹山林里,青年们草创了“地窨子”(一种半地下的,泥和草加上木杆搭成的窝棚)。住在里面。外边是冰雪的世界,零下三、四十度,滴水成冰,漆黑的夜伴随着让人血都冰冷的、狼的阵阵长嗥。“地窨子”里烧得很暖和,但是仅挂着一盏昏暗的马灯。漫漫冬夜甚是无聊,人的情绪也不由自主地低落下来。忽然,我的朋友看见他们的铺发芽啦!所谓“铺”就是青年们在山上砍的一些小杨树杆搭成的。“地窨子”里热,杨木杆上的芽苞竟以为春天来了,一棵棵长了起来。嫩绿色的叶子挺直向上,渴望着向朝着有光线的门口,是那样的娇柔,却表现着顽强的生命力。可是这些嫩芽是活不了多久的呀,长在被砍下来到杨木杆上,又是在严酷的冬天。悲剧般的。然而它们义无反顾,就是要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一下自我。此情此景令我的朋友百感交集。向不可抗拒的命运挑战?挑战!
我们都感受过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生命力。在“北大荒”时,春天常常是伴随着强劲的春风到来的。那春风可以说是强暴的。从“春风又绿江南岸”、的江南一直北上,到了四月底、五月初终于抵达大、小兴安岭脚下。春风来了!七、八级的强风带着春天的信息呼啸而过,用更快的速度奔向春光的尽头--西伯利亚,一连几天几夜。冰河的冰都爆裂开来,满江都飘满冰排;所有的树都在急速地变幻着颜色,绿色,代表着生命力的绿色渐浓;覆盖了大地小半年之久的积雪很快消失,枯黄的草甸子反青了,紧随其后是扑天盖地的大雁群,将返回故乡西伯利亚去生儿育女,接下来是正式的大地回春、鸟语花香。站在高岗上迎着春风之时,心中有着多少激动、多少期盼。
六月初是鱼产卵的季节。发源于兴安岭的嫩江上游各个支流里有一种叫做“川丁”的鱼都纷纷到河边浅滩产卵。那真是一种壮观的景象。川丁只有十几厘米长,成千上万挤在水边,公母搭配,一对对地在水中急速转圈,母的排卵,公的排精,浅滩流过的河水都染上了白色。天!到底多少新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叹为观止。
曾在春天到过美国文化名城波士顿。但印象颇深的竟是贯穿城市的查尔斯河。河水清澈,边上充满戏闹的鱼,而且只是一个品种,约半尺多长。大概也是准备来产卵吧?还不到日子,于是就尽情地玩耍,一团团上下翻滚。查尔斯河和周围的支流里彼彼皆是。或许是司空见惯吧,很少有人站在河边感叹。真惊异它们如此地不知疲倦。
朋友到过中国乾旱、荒漠的大西北,沙漠边上看到一望无际的沙丘。那年几十年未见的大雨从天而至,荒山秃岭数日之内立刻换装,呈现出隐隐的绿色。惊叹之余,只感慨生命力的顽强。
嗯,沙漠中的仙人掌、雪线上的雪莲、北极圈内的苔藓……然而朋友描述的,那地窨子里的铺上长出的嫩芽,更能引起我内心的激动。现在让我讲述一个心目中的英雄,特里.福克斯(TERRY·FOX)。小伙子曾是加拿大普通运动员,刚刚二十出头,可怕的骨癌夺去了整个右腿,生命要无情的离开他。就在此刻,1980年四月十二日,他借助假肢开始了横穿北美大陆的长跑。福克斯要以此为癌症研究募捐,更重要地是向生命极限挑战!展现着大无畏的气概。他从加拿大最东头的圣.琼斯起跑,顽强地西进,神情无比坚毅,一步又一步,要逼退死神。从那时起,整个加拿大,整个世界都在注视着他。
当我知道他在跑完了五千多公里,已到达行程的一半,却不得不离开我们,离开他所热爱的生活的时候,心里真是难过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流淌下来……不,福克斯没有离开我们,他一直在我心中,活在我们心中,在所有被震撼了的心灵中迅跑、顽强地迅跑,永远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