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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融入美国社会”

(2008-08-14 02:14:43) 下一个

           
         
  大约是两、三年前的秋天,在美国新泽西的华人把中华民族传统的中秋节过得有声有色。当地有个“乡音合唱团”的业余文艺团体组织了专场晚会。我的朋友在里面是活跃分子,当然去捧场。晚会很成功,兴奋之余便想写篇赞美的文章“让我们追求美好的生活”。文章后来涉及“融入美国社会”讨论,忽然觉得写不下去,便放在一边。没想到放了两、三年也没把自己的有关思索理出个头绪。先看看这篇写不下去的文章吧。诸位别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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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追求美好的生活
           

  在美国十几年了,过中秋节还是近几年的事。我们一家人是从中部大平原到美国东海岸的大纽约地区的。这一带华人多,有中国文化氛围,周末到中国食品超市采购,想看中文报纸有“世界日报”、“星岛日报”、“明报”和“侨报”等,中文免费周刊一拿就是五、六种。到了中秋节前夕,中国食品超市里摆满了各式月饼。我在一家华人开的公司干活,到时候也发月饼,还真有过节的劲头。

  今年中秋节前朋友说,他们的“乡音合唱团”将举办一场庆祝中秋佳节的庆祝演出。演出?这可是我第一次听说。场地呢?朋友说他们租了罗格斯大学音乐学院的音乐厅。“这笔费用可不小吧?”我有点担心地问。朋友说“乡音合唱团”倒是搞到了些赞助,但对有多少观众能前来观看有点担心。是呀,毕竟是业余水平,我心里也这么想。当然,立刻买了两张票,怎么也得支持一把,捧捧场。

  可演出那天晚上一去才发现,担心是多余的,观众席八百多个位子几乎都坐满,而且一个个都兴致勃勃。不禁自嘲:大概就我是前来“捧场”的。前后左右一看,一家家人都衣冠楚楚,对比之下,我衣着也太随便点。大家都是来过节的,咱怎么好像来打工似的?

  “乡音合唱团”的演出效果之好也出乎我的预料。并不是说演出有多么专业化的水平,而是演员们都非常投入。我还以为他们会紧张得要死呢。观众更是掌声不断,大声喝采。这让人想到老北京的戏园子。或许有人会说,音乐会上演员表演时,观众就又鼓掌又叫好显得不够文明。但我认为这本来就是个庆祝晚会,台上、台下能相互呼应更让人觉得气氛热烈。你看那京胡独奏“夜深沉”,京胡和伴奏的鼓声,连同观众们的阵阵掌声和大声喝采真把个音乐厅装得满满的。

  节目是多彩的,准备是精心的。两个多钟头节目能搞成这样的水平相当不错了。当然,最值得称道的是“乡音合唱团”和观众们享受生活的真诚态度。这正是这场演出的成功之处。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在美国的华人、华裔正积极、主动地融入美国社会,并得到越来越多的正面肯定。

  前些日子妻子的同事也邀请我们俩口子去听“琴韵合唱团”的演出。那是夏天,在一个中学里演出的。效果也相当不错。那次演出所在镇子的镇长--一个非常绅士派头的白人老先生也观看了演出,并在演出结束时带头起来鼓掌。当时我就有了以上想法。

  在这次“乡音合唱团”的音乐会上,我还看到不少“老外”观众。演员中也有两个“老外”。那个先生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字正腔圆。真让人吃惊不小。看来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但参与中国人的吃,也进一步参与中国人的娱乐了。

  看完演出我总在想着一个问题:我们海外华人在美国怎么个活法?妻子说我也可以去中文学校找些事情做,“乡音合唱团”也可以参加。我想想还是以后再说吧。因为现在自己还是有些事情做的。

  我在想,如果我仍在中国大陆,我会如何过自己的业余生活?和朋友们聚会,和家人享受宁静的家庭生活,不过大概不会特意去观看一个业余团体的文艺演出。但那是在中国呀。在美国我们很难融入美国的社会。这话似乎也不对。我们华人现在自己欣赏自己,宣扬自己的文化,这大概也算融入美国社会吧?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鼓励各个种族的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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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段落的意思有两层。华人要熔融美国社会,第一是坚持中华文化,为之自豪并真正地享受之;第二,周围族裔承认并共享。可当今之美国社会,有民族感情的华人有谁不看重自己的文化?美国人中的有识之士有谁不承认、不尊重中华民族文化?显然,我在“让我们追求美好的生活”中提到的那两层意思即使没有社会阻力,也并不足以说明华人就已融入美国社会。同时,我们对“融入美国社会”也没个明确的概念。或许说,以上两点只是融入美国社会的有利条件。

  既然如此,是否可以将“融入美国社会”定义的分析放一放。先看看做为一个华人,在美国社会生活了很多年后是如何自我评价的。以我为例吧。我三十七岁来美国。过去在中国大陆“上山下乡”九年多,后来勉强考上大学,专业是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思想的社会统计学。1980年代大学毕业后在国家机关尚可成为“机关炮(泡)”,悠哉,悠哉,可来了美国谁承认咱这大学毕业文凭?再说英语也是张口结舌、一窍不通呀,如何谋生?

  那就横下一条心好好学英语,然后再去读书。这是说相声吧?反正我是没这勇气。赶紧找份自己能干的工作求生存,业余时间学些英语算是激励一下自己的上进心(根本也没学会多少)。有人讲,英语要在工作中学习。不错,可那要看您干什么工作,而且自己的英语要有一定基础,还得年轻。像我在快餐店当清洁工,在中国餐馆的厨房打杂,在工厂里当包装工等等,哪儿学英语去?周围就没什么讲英语的人,都是各国移民。跟您说实话,我在美国这十多年,多数时间都没跟美国人一起干活。

  这种情况您是否说“老兄,这不能算融入美国社会”。可我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做为中国人就没了自尊,我所认识的大部份美国人对我都相当友好啊。其实在美国,境遇大体和我相似的“老中”可不少。再加上各个大城市的“中国城”里谋生的那些“老中”呢?应该有上百万吧。美国社会干各种低层次工作的“阿米哥”呢?估计有上千万吧。OK,我们把上述人--英语能力差,没有美国认可的大学以上的学历,工资收入微薄,算做“未能融入美国社会”。这里有个疑问,美国工薪阶层中收入很低者也大量存在,他们也“未能融入美国社会”吗?

  嗨,不管怎么说吧,在美国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是华人约定俗成的“融入美国社会”的标准。如果在美国的日子能过到中产阶级以上,应该算是“融入美国社会”吧?从大陆来或者台湾来的留学生,拿到硕士以上的学位,在美国各个公司里找到白领工作,成为忙忙碌碌的“打工族”。这在美国华人中占很大比重。据统计,美国家庭收入在15万美元左右者,在全美家庭中的比例约为5%。我所认识的在美国公司干活的中国人很多都是俩口子干白领工作,年收入在15万以上者不少见;年收入在十万左右者更多。那这些人该算“融入美国社会”吧?他们不但收入在大部份美国人之上,而且基本能熟练应用英语与其他族裔的美国人交流(如果您这么评价,我有个疑问。在美国做买卖的华商怎么算?他们如果是成功的商人,挣钱会更多,但据我所知,其中很多人的英语很差。语言关都没过,如何谈得上“融入美国社会”?或许这部份人在美国美国华人中比例很小,就忽略不计吧)。

  但你发现没有,中国人中的高薪“打工族”除了工作中和美国人有接触外,在工作之余的社会交往中还是在华人的圈子里。您要说他们已经“融入美国社会”好像有点儿别扭。当然,这种“华人只在华人圈子里来往”无可厚非。在美国这个传统移民社会里,虽然大体上说是个“大熔炉”--各个种族、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彼此尊重、谅解,但社会交往上还是“物以类聚”。黑人有黑人的社会圈子,南美人和南美人交往,各个阶层(以收入划分)都有各自的街区;甚至白人中,北欧人、南欧人和东欧人都倾向于和本族裔的人来往。所以中国人、印度人都有自己的社会圈子很正常。

  这么说,用“华人只在华人圈子里来往”,置疑达到一定生活水平的华人已“融入美国社会”不能成立。等一下,我话没说完呢。我要强调的是,在中国人的聚会上,特别是高薪“打工族”,把自己置身于美国社会之外的倾向明显,特别是在讨论政治上,绝大多数中国人带有明显的民族主义倾向,尽管他们中间入籍成为美国公民者很多。这能是已“融入美国社会”的具体表现吗?

  我这里不想讨论美国对内、对外政策,也不想探究为什么华人到了美国很多年仍对母国怀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只是想强调,华人“坚持中华文化,为之自豪并真正地享受之;周围族裔承认并共享”,和“达到一定生活水平”,并不能证明已真正“融入美国社会”。那什么是“融入美国社会”呢?很简单,首先就是将自己的自身利益与美国的利益结合为一体,别的都是其次的。说白了,就是“我是美国人”。这就跟在中国大陆,人群中可分为城里人和乡下人,上海人和北京人,东北人和广东人,外企白领和民工等等,但甭管人们的社会地位高低,收入多寡,都会把自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中国人嘛,当然要“融入中国社会”。如果一些外国人自愿把自己的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命运完全结合在一起,那么他们也是“融入中国社会”。就算他们不会说中文也一样。

  说来惭愧,咱来美国十好几年,在思想意识上可不能算已经“融入美国社会”,自己就是不能自觉自愿地把个人利益完全和美国的利益等同之。可我又强调,本人并非绝对地没有“融入美国社会”。这里又涉及一个问题:我们并不能武断地说,很多华人绝对地没有,或者已经“融入美国社会”,只能说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融入美国社会”。这是个非常有趣的,而且是复杂的社会学问题,多少学究都在进行调查研究很深入探讨。我这个外行就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了。就感觉而言,第一代中国移民,甭管什么样的学历和收入,“融入美国社会”的程度都不是很高,但第二代、第三代,“融入”的程度就不断加深。

  有个词叫“美国文化”。我想这大概是个很广义的概念,生活方式、道德观念、社会趣向等等都包括在内。如果一个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对“美国文化”很崇尚,是否可以说他已经“融入美国社会”了呢?很有疑问。我感觉,全世界各国的年轻人都不同程度地喜欢“美国文化”,就连中东地区的也不例外。下面的话我就不说了。

  前二年在美国的中文杂志报刊上一介绍某些美国著名华人,总提“进入美国主流社会”。这和“融入美国社会”有什么联系?似乎是差不多,但仔细一想有狐疑满腹。首先“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定义就不确。既然介绍名人,就应该说他们“进入美国上层社会”(他们确实是凤毛麟角)。而主流社会应该是大多数美国人的范畴。另外,一位著名美国华人,如果他并没有把自身利益和美国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这该怎么讲?

  好了,我别乱提问题了。最后再强调一下:我个人理解,将个人自身利益与美国的利益结合为一体,是“融入美国社会”的必要条件。

  (0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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