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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离奇祼死于广州东方广场的演员谭静真的是自杀吗?

(2008-06-19 21:30:58) 下一个
请为冤屈的中国人呐喊,请为冤屈的灵魂签名要求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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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天白日之下制造冤案,难道这就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吗?



广州警方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表现非常可疑

第一、案发之后,警方迟迟不公布死者的身份;结案后,警方推三阻四不让死者家属看验尸报告。

案发之后,消息传出:死者是个妓女。对此警方似乎一直是一种默认的态度,没作任何解释,直到谭静现实里的朋友把死者的身份公开出来之后几天,他们才出来辟谣。难道警方经过许多天的调查才清楚谭静不是妓女?事实上当天中午谭母就接到了通知,晚上三名韩国人就被放回案发地点,说明警方已经知道死者的真实身份,而且也已经把本案定性为民事案件。如果警方认为谭静是妓女,那么三个韩国人必有重大杀人嫌疑,为什么放他们回案发地点?如果警方一开始就认为谭静不是妓女,为什么不早点辟谣?这明显是为了让公众视谭静为低贱,这样才好以自杀的名义顺利结案而不激起公愤。

死者家属未见到尸检报告,可记者却从警方得知“谭母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警方为什么撒谎?假如是记者道听途说出的错,警方为什么不作任何解释?一直到几天之后谭母反应过来,人们才知道谭母根本没见过这么一份验尸报告。

这明显是为了诱导公众的思维:死者家属都已经认可了,你们追究什么?

在迫于压力向谭母出示尸检报告时,为什么不由谭母委托律师看报告,为什么急着把报告收回去(一个对医学完全外行的人,在几分钟之内能看明白验尸报告说了什么吗?),为什么不让复印?

这些表现,无不在暗示着公众:验尸报告里面有文章,如果死者家属真的看懂了就无法认同警方的结论。

第二、4月25日,警方公布了一个证据并由此引出一个逻辑混乱的结论:“现场DNA检测表明,谭静出事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也即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

a.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怎么会等于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呢?不能直接证明犯罪,就等于不可能犯罪,就等于谭静是自杀的,就等于不能刑事立案?从这种严重的逻辑混淆可以明显看出警方替三个韩国人打掩护的意图。

b.办案民警说:“只要在现场找到一小块生物样本,无论是唾沫痕迹、头发,还是头屑、碎骨、指甲、烟头等,就能让物证自己‘说话’。” 而根据韩国人交代,当时谭静醉得厉害,他们扶着她上的楼,那么在进小区到出电梯的14分钟中,他们没有头发、头屑落在谭静身上?那么这些头发、头屑有没有被DNA检测出来呢?如果这个没法检测出来又怎么可能检测出他杀的证据呢?如果检测出来了,DNA鉴定又是怎么样来区分那些痕迹究竟是被扶的时候留下的或是被杀的时候留下的呢?可见,警方以DNA检测结果来断定谭静被副杀的可能性不存在,这明显自相矛盾,又一次表现出警方对三个韩国人有明显的保护倾向。

c.办案民警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耗资几千万元建立了引以为豪的DNA实验室。DNA实验室的现场检材检出率也从过去的50%发展到现在的近97%, DNA检验灵敏度提高了1000倍,检验时间由一个月缩短为24小时。”既然已经缩短为24小时了,那么怎么会到人死后20天才拿出鉴定结果呢?既然是耗资几千万建立的引以为豪的实验室,遭受各方质疑、他杀可能性极大的一个案件怎么一直没用上呢?几千万的实验室到底给什么样的案件准备呢?可见,警方最后进行的所谓DNA检测,目的只是用来对各方质疑的搪塞,而不是为了揭开案情真相。

第三、警方在盘问当事的三个韩国人时,竟然因为三个韩国人不熟悉汉语而由他们与本案无关的“大哥”金大龙代为回答,天底下有这样办案的警察吗?这明显是故意给嫌疑人以串供的机会!

第四、防盗网是本案极为关键的物证,警方竟然把防盗网拆走。防盗网一旦被拆下来,案发时它究竟被推开到什么样的程度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不是故意破坏现场吗?

第五、谭静手机最后一次通话对象是谁,警方一直避而不答,难道警方没有能力查明白?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警方在保护某个人物。警方赶到现场时,谭静的手机究竟是在楼上呢还是在地面,前后说法为什么不一样?难道是警方没有能力调查清楚?这让人怀疑警方为了证明谭静是自杀而作了修改。

点击此处可以看到现场分析图片,胆小者不要点击。

从大腿角度、膝关节弯曲角度可以知道,死者到达横梁前已经是具开始僵硬的尸体;由于一具僵硬的尸体不可能“自杀”也不可能“自行坠落”,可以知道本案是他杀。从胸椎骨折程度可以知道最后一次坠落高度至少三米,从膝关节未发生严重破坏以及尸体腹部未发生爆裂可以知道最后一次下坠高度不会超过十米,由此可以推断如果30楼是第一现场,则本案应该为采用绳子移尸时尸体不慎中途坠落在横梁上面。

如果谭静确实是“自行坠落”死亡,那么她在横梁上面的姿势应该如下图中的左图而不是右图。


点此处链接可以看到事件的详尽分析:http://tanjing..net/zl/index.htm

谭静半裸悬尸横梁事件的全过程

4月5日早上,广州一女尸半裸挂在东风广场丽豪阁12层与13层之间的横梁上。

4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死者谭某(女,24岁,河南人)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4日晚上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

4月17日广州日报消息,谭母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警方结案,认定谭静为自杀,涉案的三名韩国男人无罪。

4月21日,谭母向全国征集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并声明未曾见到尸检报告。多名律师愿意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质疑警方拒不出示尸检报告的做法。

4月24日,警方向谭母出示了尸检报告,只让她看了三分钟即收回,不让复印,理由是“不可以公开”。不知道谭母在三分钟内是否看得明白那厚厚的尸检报告。

4月25日,警方公布,现场DNA检测表明,谭静出事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也即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 至于有网友认为:“谭静坠楼卫生间的窗口防盗网已经弯曲,一个高度醉酒的普通女孩,怎能从那么小的窗口掉下去?”对此,广州警方表示,谭静身亡前所在洗手间的防盗网是用胶粘贴的,“很不结实”。

散播谭静是妓女的谣言,是一个阴谋,这个阴谋的目的是让公众鄙视谭静人格而对此案结局漠不关心。所以直到案发一个多星期后,谭静的真实身份在网上被公开几日之后,广州警方才装模作样出来“辟谣”。调查谭静的身份有这么困难吗?如果真的那么困难,为什么在案发当天十点多谭母就得到了消息呢?如果真的那么困难,为什么案发当天晚上涉事的三个韩国人就被放回去,任由他们在事发地点自由活动呢?
  
如果谭静真的是个妓女,那么一个妓女可能会为了一点可怜的嫖资而不顾自己的性命吗?三个精明的生意人可能会为了那一点可怜的嫖资杀人并让尸体出现在自己住处吗?
  
案发之后,警方于众目睽睽之下用绳子把谭静几乎赤裸的尸体从12楼吊放下来之前,竟然连一块布也不曾给她披上,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警方如何藐视公民的生命和名誉,我们就可以想像得到他们为了某些一时的个人利益会怎么样处理各种案件。

想想汶川地震中日本救援队,他们怎么样面对我们中国人的尸体。如果我们都不能尊重自己的同胞,不能善待同胞的生命与名誉,我们怎么要求全世界来尊重我们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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